韩国有一款绿色封面的面膜吸血鬼的游戏,他的封面是有一个吸血鬼站在门前还有一个倒影,我不知道那叫什么名字,求答

(她不在这儿)
(所爱隔山海)
(花卷和肉丸子)
(出租屋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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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动漫,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只看了第一集,内容大概是地球上出现了吸血鬼,有一个人是吸吸血鬼的血
有一部动漫,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只看了第一集,内容大概是地球上出现了吸血鬼,有一个人是吸吸血鬼的血才能活的,求那部动漫的名字
我有更好的答案
终结的炽天使
但一想好像这个也是哈
是啊难道不是终炽吗
终结的炽天使
额……我知道的吸血鬼番还有……我的吸血鬼仆人,吸血鬼骑士,魔鬼恋人
然后就不知道了😂
采纳率:36%
《blood+》
噬血狂袭,对吗
看了一下封面
终结的炽天使
终结的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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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靖夫 《吸血鬼猎人日志》卷三
杀人鬼绘卷
杀人鬼登场
~Good boys go to Heaven, bad boys go to London.~
  1888年 伦敦
  八月三十一日 凌晨三时二十分
  东端区
  玛莉·安·妮歌尔丝(Mary Anne Nichols)打了一个寒颤。她拉紧浅棕色的外套,尽量靠在白教堂路的左旁步行,躲避那整夜没有停止过的大雨。
  在玛莉的记忆中,这是伦敦最寒冷、潮湿的一个夏季。在这种天气下,码头那边却接连发生了两次火灾。早前天空还被火光映的暗红,现在又恢复漆黑一片,再也分不出头顶上究竟是积云还是火场裂造的烟雾。
  玛莉的眼珠布满红丝——既是因为疲倦,也因为酒醉。今夜她已干了三次,现在原本可以好好再客栈安睡。可是三次卖春的钱都已变成肚子里的酒精。
  玛莉踢着铺石边路上凸起的一块,几乎扑到,幸好及时扶着墙壁。她仰头凝视一盏煤气街灯。
  她记得小时候很喜欢看接到煤气等点心的情景。因为听得太多鬼故事的关系,那时候她很害怕黑暗。于是每一天黄昏时分,她非得走到街上看点心不可。只有看见整齐排列的灯光把街道角落照亮时,小玛莉才能够安心回家。
  现在四十三岁的玛莉却专挑最夜的时分走在最黑暗的街道上。只有黑暗能够掩饰她那头已变灰的棕发,和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失去五颗牙齿的嘴巴。只有在黑暗中,她仍然娇媚的声线才能勾起嫖客的性欲。
  她不再需要灯光。灯光只为仍然相信希望的人而存在。整个东端区的人,包括玛莉,都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希望”。
  东端区并不是伦敦的一部分。东端区是另一个国家——一个在只有奴隶与罪犯的国家。酗酒、偷盗、行乞就是这个国家的宪法。这个奇异的国度只不过放好坐落在全世界最先进的城市内而已。
  玛莉离开白教堂路,从狭小的桥梁越过铁道,走到较宽阔的杜尔华街。看来她今夜的运气耗尽了。还没有遇上半个人影。这么冷的雨夜,她可不想在街上睡。
  经过巴克斯巷的路口时,她惯性般朝里面张望了一下,心里并不抱什么期待。
  玛莉停下脚步。她看见巴克斯巷里头好像有人影。巷道太暗了。两旁的两层小屋没有一只亮灯的窗户。唯一的光源就是玛莉所站巷口处那盏汽灯。
  玛莉再仔细看看。确实有个人。戴着一顶绅士礼帽。
  玛莉脱下软帽,整理一下湿发,再把帽带回去,又拍去外套上的水珠。其实这些都不必要。这么黑暗的巷道里,对方只能够用手指代替眼睛——这正是玛莉所渴望的。
  “先生……”玛莉手掌扶着墙壁,小心走进暗巷,慢慢向那男人接近。她尽量把声音放轻,好使自己显得年轻一点。
  “……要找乐子吧?”
  玛莉说得很直接。这个时间。这种天气。这样的地方,除了找流莺,没有其他目的。
  男人并没有回答,只把脸转了过来,身体却一动不动。
  “先生,我只要五便士……”玛莉走到男人跟前。平日她只受两、三便士,甚至只要一条面包。但是面前的男人有点不同,衣服没有透来汗臭。举止十分沉静,看来不是住在区里的人。
  玛莉已在盘算:有了五便士,可以再去喝一杯,然后才会客栈睡个好觉……
  ……看来我的好运还没有用完……
  男人仍然没有回应。玛莉不想错过这生意。她轻轻握住男人的左手,把他拉到墙壁下。玛莉发觉男人的手掌冰冷的很。
  “很冷吧——来,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她把男人的手掌放到自己脸颊上,然后双手不把裙裾拉高。冷风吹拂裸裎的下体,她极力忍耐着。
  男人的手掌在玛莉的左颊上来回抚摸。
  “哈哈……怎么样?再摸低一点也可以……可是真干之前要先给钱……”
  玛莉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对方正在凝视自己。在这种黑暗中应该是不可能的……
  男人的手掌沿着玛莉的脸颊而下,停留在她候颈上。
  玛莉颈部的皮肤感觉到:男人的手指好像在渐渐变长。
  她恐惧的放开裙裾,双手举起欲抓住男人的手臂。这是她一生中最后一个有意识的动作。
  根据《泰晤士报》的报道,玛莉·安·妮歌尔丝的尸体多处被残酷切割:从左耳以下的一英寸的颈侧处开始直至右颚骨下,一道全长八英寸的刀口把喉颈完全割破;下腹部左、右两边皆有切割伤口,呈锯齿状,深及内脏;右腹侧由肋骨底下至盘骨之间被破开;子宫被刺伤两处……
  玛莉·安·妮歌尔丝被杀八天后(九月八日)的早上六时,另一具尸体于距离巴克斯巷不足半哩的汉巴利街二十九号被发现,喉头被切割至几乎身首分离,腹部同样被切开,小肠被掏出摆放在尸体外。法医断定凶器异常锋利,刃身狭窄,约六至八英寸长。
  第二死者身份确出为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与玛莉·安·妮歌尔丝互不认识,唯一相似之处是同样卖春维生。
  苏格兰警场与伦敦市警察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一只前所未见的怪物。
  九月二十七日,中央新闻社收到一封日期九月二十五日、一位凶手亲笔的信函。
  信末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1999年伦敦
  N·拜诺恩之日记Ⅰ
  十二月十八日
  那是十分熟悉的风景。我却无法想起它的名字,也无法确定自己过去是否曾经到过这地方。
  宁静的晴朗的下午。再没有半丝云的明澄天空下,草坡反射着阳光。我站立在山坡高处向下眺望。粗石砌造的矮墙连接成纵横线,把辽广的草坡分割成一个个巨大的不规则的长方形。矮墙只高及膝盖,恐怕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仍然显得坚实。我不知道人们建起这些矮墙有什么用途。也许是用作分割耕种的区域吧。
  草间的野花只有白色和黄色两种。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别的颜色……
  我记得草坡上方应该有几幢疏落的屋子。可是我看不见。没有牧牛。没有狗。也没有人。完全的寂静。没有虫的鸣叫声。风也柔和的不带声音。
  我尝试在草坡上踏几下。皮靴踏在长草之间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我忽然想到:也许这儿并不是我记忆中到过的那地方。也许这儿只是按照那地方制作的一座原物比例风景模型……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问站在身边的慧娜。她微笑摇摇头。
  慧娜美丽极了——比我过去看见过任何时候的她都要美丽。阳光穿过她薄的透明的白色纱裙,让我看见她仍然纤细的令人心碎的身体。
  啊,慧娜。
  我伸出左手触摸她的脸颊。那时我怀想已久的美妙触感。柔软而温暖的皮肤叫我的指头颤震。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逃避我的手掌。可是我清楚看见,她的微笑变得僵硬了。
  “慧娜,你仍然害怕我吗,不用怕。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的手掌顺着他脸颊而下,拈看她尖细的下巴。我把嘴巴凑向她颜色很浅的唇瓣。她的嘴唇微微开启。我感觉到她吐出的暖气吹动我的髭须。
  我的左手继续滑下,想抚摸她的肩膀,却在她的颈子上停住了。
  为什么手掌不听使唤,不行……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掌。我也无法控制我的手臂。不,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整个身体。
  我的手指渐渐收紧,把慧娜的咽喉捏着。她凝视看我。当中没有怨恨,也没有怜悯。只是冷冰冰的、毫无感情的凝视。
  我感觉到慧娜的皮肤在我的手掌下迅速变冷。我想嚎叫,但没法发出半点声音。五根指头继续深陷进她的喉颈皮肤里。
  慧娜最后一丝生命终于从我的指缝间溜走。那优雅的唇瓣再没有吐出气息。我该死的左手却仍然不肯放开她的尸体。指爪的力量继续违背我的意志渐渐加强……
  最后是一种我十分熟悉的声音——肌肉破裂的声音。
  当醒来时,发现胸前衣襟湿透了。起初我错觉那是慧娜的鲜血。
  是我自己的眼泪。
  “Why don't youjust go to the BLOODY HELL?You blood bastard!”
  昨天在繁忙的街道上,一个流浪汉这样咒骂。
  当然他骂的并不是我,也不是街上任何一个人。他只是无意识的挥舞着七日毫各项容量的啤酒罐,朝着空气不断重复这句子。
  我的脑袋却久久无法摆脱这句话。
  Bastard。不错。我是个“Bloody Bastard”。
  我把公寓窗户的帘帛拨开一角,朝下面观看。那个红、黄色的“Fish&Chips”霓虹招牌一明一灭的四方反射,把周围一切都变得像圣诞树。
  我努力回想最后一个愉快的圣诞节时哪一年的事。我放弃了。
  从沾满雪和水珠的玻璃窗上,我看见自己的倒影。也许因为头发和胡子太长,脸庞是在消瘦得不像话。可是没有方法。根本提不起食欲。
  要结束一切太简单了。我有很多柄刀子。需要的只是一个理由。
  已经两年多了。其间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杀戮。不错,猎杀的对象都已经不是人类。可是把仍然具有人类外貌的吸血鬼斩首、焚烧,那依然是杀人的感觉。
  至于令自己恢复为正常人类的方法,直到今天仍是茫无头绪。好几次为了生存而喝下人血后,我清楚感觉到身体里的吸血鬼因子变得更活跃,我渐渐相信自己只是个追逐影子的傻瓜。世上也许根本没有那种方法。“达姆拜尔”(Dhampir)注定要终身活在那黑暗的诅咒下,最后变成父亲的同类。
  慧娜原是我生存下去的最大理由。可是自从做过那么可怕的梦以后……我不知道。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所谓疯狂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回事,疯狂的人知不知道自己是疯子?……
  幸好还有波波夫在我的身旁。每次抚摸它时,总是能够带来安慰。最重要的是它并不害怕我。
  我决不能让波波夫离开我身边。因为我知道在我堕落变成完全的吸血鬼之时,它必定感觉得到。那么我或许能够及时结束自己的生命。波波夫就是我灵魂的警钟。
  今天报章头版又无可避免被“那家伙”占据了。已经是第十二个受害者,“他”在打什么主意?“他”是什么东西?
  “开膛手杰克二世”。很酷的外号。
“Good boys go to Heaven. Bad boys go to London. ”
  十二月二十三日
  晚上十时
  伦敦市南瓦尔克区
  尼古拉斯·拜诺恩骑乘着怪兽似地吼叫的“哈利·大卫逊”机车,在铺满薄薄湿雪的南瓦尔克桥上疾驰。挟着微密雪雨的寒风,吹得他的黑皮大衣像蝠翼般朝后扬起。
  拜诺恩原本不是骑机车的高手——在特工处(Secret Service)时他虽然受过特技驾驶训练,但只是使用四轮轿车。然而凭着“达姆拜尔”的惊人平衡力,他轻松的在湿滑道路上开至最高速。
  他侧首瞧向左面。透过头盔的镜片看去,泰晤士河上泛起稀薄的夜雾了。伦敦桥于更远的塔桥,在雪雾中有如若隐若现的两条恶蛇。
  拜诺恩觉得整个伦敦都冷得在打颤——虽然明知那只是路面颠簸与机车震动造成的错觉。
  拜诺恩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后一夜在阴郁的伦敦狩猎。转变一下环境,也许能够令心情转好过来……
  越过桥之后,拜诺恩往左进入公园街,再转进躬汤姆斯街,到达伦敦桥火车站外的闹市。他缓缓把机车停泊在一家已关门的书店前。
  拜诺恩跨下机车,脱下了头盔,为了保暖和方便骑车,他用一方黑头巾把长发包裹起来。
  拜诺恩扫视一下亮着灯的书店橱窗。近期的几部硬封皮版本畅销小说,经店员精心排列在橱窗内展示着。
  伦敦书店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唯一令拜诺恩对这城市存有好感的地方。他想,自己要是在十二、三年前——还在梦想当职业作家的那个时候——到了伦敦来,一定爱死这个城市。现在的他懒得踏进书店去。文学对他来说已经失去意义。
  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次在伦敦狩猎,拜诺恩没有把爱猫波波夫带同来。这么寒冷的晚上太辛苦它了。
  他检视下带来的兵刃。他只带着六柄兼作飞刀用的银匕首——两两在袖口里,两柄在大衣内的暗袋,两柄藏在靴筒中。机车的引擎旁另外藏着一柄没有鞘的长剑——剑刃的颜色跟引擎零件很相近,只有近距离仔细观看才会被发现。其余的兵刃都留在公寓房间里。
  拜诺恩把头巾脱下来,围在颈项上当作保暖的领巾使用,然后沿着商店街踱步,钻进车站外的人流之中。
  拜诺恩直至最近才发现:原来在大城市中狩猎吸血鬼是最容易的。吸血鬼的气味就像病菌一样,能够经身体接触遗留在人类身上,而这个人也会携带着那种独特气息向其他人散播。拜诺恩只要顺着这传播关系作“逆追踪”,最后就能够确定出吸血鬼的所在。这个方法从未领拜诺恩落空过一次。他已在伦敦消灭了四只吸血鬼。
  这方法令拜诺恩想起当牛与警探时的老日子。那时逆追踪侦缉是每天的例行工作。
  拜诺恩瞄一瞄手表。晚上十时四十五分。若是在平日,街道早已变得冷清。但是现在不同。现在是一九九九年最后九天。整个伦敦都在逐天倒数二〇〇〇年的来临。玩乐场所、餐厅和百货店都延长了营业时间。人群紧挤在行人道上,移动得很缓慢,像在互相取暖。
  一家百货店外头放置了一幅巨大电视屏,是收费电视频道的宣传品。里面正播放时事评论节目,邀约了宗教人士、社会学家和历史学者出席座谈。主持人不厌其烦的向观众解释:二〇〇〇年仍然属于二十世纪,二〇〇一年才是廿一世纪的第一年,因为“世纪”是由“一”年而非“〇”年开始计算的……所有我们现在不是欢送二十世纪,而只是迎接二十世纪最后一年……
  那个历史学者提到第一个千禧年将要结束时,许多人以为就是世界末日,于是变卖所有财产等待进天国,甚至疯狂自杀。
  在伦敦,庆祝千禧年的中心并不在这儿。特拉法加广场原始伦敦每年除夕的庆祝胜地,可是今年得让位给坐落于格林威治、将在除夕正式开幕的“千禧殿”(Millennium Dome)。心中怀抱不同期望与焦虑的人们,成千上万涌向法定国际时间的的零时起始点,把那座周长一公里、高半公里的半透明圆拱幻想为硕大无朋的方舟,接载他们安然航向下个千年……
  一个穿着滚轴溜冰鞋的黑人,沿着行人道外侧迎面而来,头上束着一条警察用来封锁案发现场的胶带,这种天气竟然只穿一件红色的棉衣,上面用反光涂料印着一行字体:
  “WHO IS JACK?”字体下面印着一柄手术刀的图案。
  拜诺恩经过好几件贩卖纪念品的商店,都挂着这种式样的衣服和饰物,数量足于印着大“M”字的千禧年纪念品匹敌。
  “Big issue!Big issue!”一个流浪汉站在车站门外,挥舞着封面色彩丰富的杂志叫卖。
  拜诺恩看见封面专题:“开膛手杰克回来了:这次他会收手吗?”
  昨天报章刊登了第十三人遇害的新闻,死者同样是妓女。
  “开膛手杰克二世”就是拜诺恩到伦敦来的原因。吸血鬼肆虐时往往装扮成心理异常的连环杀人狂。
  ——杀人肢解的手法虽然凶残,可是死者并没有被吸血……吸血鬼决不会让温热的鲜血浪费在雪地……
  拜诺恩在杂志上读过这样一篇读者来论:“一如我们即将再临的救世主耶稣基督,相隔百余年二度现身的‘开膛手杰克’正是撒旦的儿子,圣经所预言的‘敌基督’……他赶在第二个千禧年结束前来临,在暗街中挥舞邪恶的刀刃,目的是杀害另一仇敌圣母玛利亚,阻止圣婴再次降生……这是世界末日已近的最有力征兆……”
  ——嗅到了。
  在稠密的人丛中,汗味、古龙水气味、汽车废气与商店暖气系统排出的浊气,加上紧张和兴奋所产生的荷尔蒙味道,混合成一种节日独有的气息。
  而在这气息之中,拜诺恩分辨出一丝淡淡的吸血鬼气味。
  ——开始在伦敦的最后一次吧。
  在这种行人如游鱼的情形下,拜诺恩不必要寻找那个携带着吸血鬼气息的人。他只要辨别出气味的来向,再顺着那方向前进便行。
  果然,拜诺恩越往味道的北面走去,那吸血鬼气息便越浓。
  拜诺恩进入塔桥车站。他皱眉。假如吸血鬼是在火车或地车内把气息散播出去的话,那就很难追踪其所在。
  不。气味的来源仍在前面。拜诺恩贯穿火车站,从车站北面出口离开。
  甫踏出车站,拜诺恩便停步了。
  他已找到吸血鬼气息的来源。就是坐落在车站北邻杜利街的“伦敦地牢”。
  希斯罗机场
  德国护照上的姓名是于尔根·冯·巴度。
  已经连续工作了六个小时,海关的检查员感到烦厌和疲倦。圣诞假期的旅客比平日多了十多倍,确定了护照的名字和号码并不在电脑的可疑名单上之后,检察员抬起头,略瞄一瞄柜台跟前那个男子的样貌,再对照护照上的彩色相片;微秃的额头、细眼、松驰的下巴……是同一人。
  “到来工作吗?”检查员以事务性的语气问。
  “是的。”
  检查员把入境印鉴盖上。
  冯·巴度离开了关口,以僵硬的动作慢慢步往洗手间。他的行李是一口公事皮箱。
  冯·巴度进了洗手间最末的间格,把木板门轻轻关上。他合上马桶座的盖板,缓缓坐在上面,一动不动的等待。
  十多分钟后,一双皮靴踏着响亮的步伐进入洗手间来,停在冯·巴度那间格的外面,在门上轻轻敲了两记。
  “我来了。”穿皮靴的男人敲了两记。
  “千叶呢?”冯·巴度问,他的嘴唇移动幅度很小,声音变得含糊,有点像刚学会说话的幼童。
  “他比你早一天到来,正在四处打探消息。”
  “那家伙……你到停车场等我。”冯·巴度的怪异声音中带着命令的语气。“我要等个适合的人进来。”
  “好的。”穿皮靴的男人匆忙离开。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手里挽着机车头盔的青年进入洗手间。他把头盔放在盥洗盆旁,细心的对着镜子整理头发。
  右后方传来奇怪的呻吟声。
  青年好奇地走到最末那间格跟前。“先生,你没事吧……”
  呻吟声仍然继续。
  青年尝试推一下板门,发觉们并未锁上。
  把板门推开后,他看见了一生都没有想象过的恐怖情景。
  触目都是猩红色。
  于尔根·冯·巴度的尸体在八分钟后被发现。
  死者胸腹上是一道长达二十吋的破口,由锁骨中央垂直延至下腹,皮肉被翻开,内脏全都遭掏挖殆尽。现场并未发现其内脏的任何残渣,相信已被凶徒取去。
  警方仍未确定此案是否与“开膛手杰克二世”有关。
  约十八小时后,一名女士向警方报案:其男友泰利·威克逊神秘失踪。威克逊所驾驶的机车仍遗留在希思罗机场的停车场内。
  伊斯灵顿区 巴特街
  查尔斯·龙格雷队长与三个伦敦市警刑事侦缉处的探员,跟随老房东步上公寓的狭长阶梯。
  “我听到猫叫声——最初那个美国佬没有告诉我他养猫——不,或许他已告诉我,但我却忘记了——反正我就是听到猫叫声……”老房东边拾级步上边说。“我以为有野猫闯进来,心想他或许忘了关窗,于是用后备钥匙把那房间打开来……我……我看见里面那些东西,觉得还是报警比较好。”
  老房东走得太慢,令龙格雷感到不耐烦。你确定他是在十月二十日搬来的吗?”
  老房东迟疑了会儿。“也许是……二十二日……我可以再核对一下……”
  公寓房间的正门打开了。一团黑色的东西在房间里闪过。三名探员立时靠到门口两旁,伸手摸着腑下的枪柄。
  “别紧张。是猫儿。”龙格雷没有任何防备的直走进阴暗的房间内。暖气仍然开着,说明了猫儿确是房间的主人饲养。
  龙格雷把一盏壁灯亮起。“你们不用进来。太多指纹的话,搜证人员要多花许多工夫。”
  房间非常简陋,单人床上的被单很零乱。饭桌上堆满速食品的包装纸和空酒瓶。盛着咖啡残渣的纸杯旁散布几颗药片——龙格雷一眼看出那并不是迷幻药,而是头痛药。
  盥洗盆前只有牙刷、牙膏、肥皂与一柄刮胡刀。刀片用了最少两个星期,带着少许锈迹。
  然后龙格雷看见了那些令老房东惊慌得报警的东西,其中一面墙上,贴满了因为湿气而韦唯卷曲的剪报。
  “杰克二世卷起恐怖浪潮”、“冬季开膛手:人?怪物?”、“苏格兰警场加入调查杰克案”、“第十二名刀下血魂:杰克这次会罢手吗?”、“杰克二世:千禧年狂热的产物?”……
  龙格雷抚摸下巴丛生的胡子,微笑摇摇头。这房间的状况,跟他在市警总局内的临时办公室几乎一样——分别只是墙壁上没有贴着警方搜证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
  龙格雷很想从口袋掏出烟斗燃吸。但在这儿不行。他脱下眼镜,用深蓝色的领带把镜片上的雾气擦干。
  ——难道就是这个美国人吗?……
  “他随时会回来这儿。大卫,你跟房东到外面的汽车里把哨,一发现那个美国人回来就通知我们。”龙格雷下了命令后,继续检查房门里的东西。
  龙格雷隶属苏格兰警场。就应付心理异常暴力犯的经验和知识来说,全英国找不出第二个。
  自从被派到伦敦来以后,龙格雷每天都收到上司最少三通电话,催促他无比在圣诞节前把“开膛手杰克二世”擒下来。毫无意义的命令。
  为了避过记者的跟踪,龙格雷特意穿上最旧最脏的衣服,不刮胡子,把自己装成三流警探的模样。就是市警总局内,也只有少数高级警官和一起办案的探员知道他是来自苏格兰警场的人。
  驾驶有记者逮上了他也问不出什么——他所知道的线索根本比媒体多不了多少。他只能够期待这个“开膛手杰克二世”不要停下来。
  这当然不是作为执法者应有的想法。可是追缉精神异常的连环杀人犯往往就是这么回事:只能够等待“他”犯错。
  可是“他”没有。没有目击者。没有指纹。没有遗下凶器——事实上法医至今仍无从确定“开膛手杰克二世”使用的是什么刀子。恐怕是自行打造的吧。
  龙格雷一直想:“他”会像一百一十一年前的“老大哥”般突然收手吗?
  一八八八年那个恐怖的秋季,“开膛手杰克”杀害了四至七个(也许还有更多)妓女后便销声匿迹,直至今天也没有人能证实他的身份和动机。
  一九九九年的“杰克二世”就跟“老大哥”一样,每一次犯案都比前一次残酷,予人一种似乎在学习如何肢解的感觉——
  第十三个——也就是最近一个受害者是十八岁妓女蕾丝·柏格,外号“噗噗”(因为喜欢嚼口香糖)。龙格雷从警十九年来,这是花了最长时间检视尸身的一次。
  龙格雷当时的第一个感觉是:蕾丝的身体被整个“翻开”了:所有内脏——包括脑部——都置于皮肤之外。切割头盖骨和肋骨理应花费许多时间,“杰克二世”却能够在没有人发现下,与布里特境街道上从容行事。
  从现场环境推断,排除了凶手在别处杀人、肢解后移尸的可能性。尸体发现地点就是杀人现场。那儿距离牛津街闹市才不到半公里。尸体被发现时仍有微温。
  杀人手法也跟百年前的初代“开膛手”相同:先把受害者勒至死亡或昏迷,然后一刀割断咽喉——凶手的臂力十分惊人,其中三个死者就因为这一刀割得太深,整个头颅都掉了下来——再逐部分加以肢解。法医从切割手法推断,“开膛手”也是左撇子。
  当“开膛手杰克二世”这个称号开始流传时,龙格雷以猜到那些小报会创作出怎么样的帮事。果然不久后,《太阳报》的头条是:“杰克二世:百年前开膛手的轮回再生?”
  龙格雷肯定“他”是个模拟者。就像UFO和甘乃迪总统遇刺案,“开膛手”悬案发生后这一个世纪里,渐渐衍生出“Ripperology”的专门研究。《开膛手完全手册》、《开膛手之谜大破解》之类都成为畅销书,解谜理论五花八门,甚至与英国皇室成员、共济会等扯上关系;今年又发现了一个名为詹姆斯·梅布里克的男人百年前的秘密日记,内容坦承自己就是“开膛手杰克”。日记真伪还未被确定,却已有人把它改编成电影。&&
  一个脑筋断了线的人,这类书看得太多,于是幻想自己就是“杰克”,或是决心继续“开膛手”的“光荣事业”……龙格雷深信就是这么一回事。
  龙格雷归纳出来:凶手是个大块头——用刀子切断骨头需要极大力气,拥有自己的汽车作逃走之用——做过这样大幅肢解后,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有血渍,也许并非天生左撇子,而只是纯粹为了模拟初代“开膛手”;白种人——因为所有受害妓女都是白种。根据过往案例,连环杀人魔绝大多数只挑选与自己同一肤色的受害者。
  龙格雷却只能够做到这地步。苏格兰警场虽然拥有深厚传统,但对付连环杀人犯的经验比不上美国的同行。他把所有资料送交了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行为科学组,借助他们描绘出凶手的心理轮廓(Psycho logical Profile)。他曾到过维吉尼亚州昆蒂科的FBI学院作交流学习,在那边有不少朋友。
  然而龙格雷对此并不抱太大期望。直觉告诉他,凶手还有某些“东西”,是他直至目前还没有想象过的——
  然后幸运似乎降临了。这个谨慎的老房东意外发现了这面贴满剪幅的墙壁。心理异常的罪犯特别喜爱收集有关自己的报道。他们为自己的“杰作”而骄傲。
  龙格雷很仔细的查看房间内部,尽量小心不要移动房里的东西。
  他突然想起那只黑猫。他用舌头发出声音,想把猫儿引过来,但却没有动静。
  龙格雷俯身看看猫儿有没有躲在床底,却看见床下藏着一口黑色的皮革行囊。
  他小心翼翼的把行囊拉出来。行囊异常沉重。他感觉里面似乎有金属互相撞击。他把行囊打开来。
  龙格雷在职业生涯中处理过无数凶器,但行囊里收藏的兵刃形状,他过去连听也没听过。
  他唯一辨认出的是一柄弯刀,样式与英军的尼泊尔雇佣兵团所用的弯刀相同。
  此外有一双雕刻着鬼脸的勾镰刀,刀柄连着长铁链,一个大皮套内排满三、四十枚细小的飞刀,刃身形状像燃烧中的火焰;一只皮革缝成的手套,每根手指上都装着长长的利刃……
  龙格雷又瞧见,行囊一角放置着一个密封的半透明塑料袋,里面装满了禇红色液体。
  虽然还有待法医化验,但龙格雷相信那是人血。
  “我的天……这个疯狂的混球……”
  晚上十一时十分
  “伦敦地牢”
  身穿锁子甲的中古武士刺杀坎特伯雷大主教比克特,鲜血泼洒在他印有巨大十字架的雪白圣袍上,黑死病患者满身腐烂与斑点,挤在小屋里无声等待死亡,被问吊的死囚伸出猩红舌头,双腿在半空中无意识的乱踢;断头台的刀刃又一次落下,把路易十六时那尊贵的颈项切断,被缚在木柱上施行火刑的殉教者,合十仰首作最后的祈祷;半浸浴在河水里、手足被枷锁的罪犯不断发出悲戚的呻吟,瓦拉特?卓古勒亲王坐在贯穿了敌人尸身的尖柱下,喝血庆祝胜利……
  “伦敦地牢”(The London Dungeon)是除了“塔索夫人蜡像馆里的恐怖屋之外,市内最受欢迎的恐怖主题游览点,在一九七五年从一座古老地牢改建而成。
  拜诺恩随着其他游人在诺大、黑暗的地牢内前行。会移动和发声的人偶陈示了欧洲古代至近代各种暴行与酷刑。假扮成鬼怪的导游不时从暗角处突然扑出来,唬得女孩子们惊叫。其他人则哄笑起来。
  被英皇亨利八世指控通奸而遭处死的安妮皇后,她被砍落的头颅在地上说话,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那是用电脑全息投射技术制造的特殊效果。
  拜诺恩对这些造型恐怖的人偶没有看一眼。他专心在搜寻那股吸血鬼气味的来源。拜诺恩渐渐远离了其他游人。
  ——似乎是在这儿。
  拜诺恩推开一道几乎看不见的暗门。曾经是保安专家的他并没有掉以轻心,心中一直在默记着走过的道路方向。
  进入暗门后,拜诺恩置身于一条阴暗、狭小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街道上。
  电灯泡的亮度被特意调暗,以假扮成那个时代的煤气街灯,地上遗留了一页一八八八年的报纸?——当然是复制品——标题是“白教堂路凶杀案”,破烂的玻璃窗被熏成黑色,屋子与屋子之间悬挂着十九世纪末式样的女性亵衣——
  “这儿是‘开膛手杰克馆’。”一把女声从角落传来。“对不起,因为近来的凶杀案,这儿已暂停开放。”
  从阴暗街角出现的是一个女巫打扮的女子。
  拜诺恩仔细端详“巫女”的样貌:不知是化妆品还是天生肤色的关系,她的脸色苍白得就像地牢外头的雪地;涂成灰铅色的唇瓣薄而细长;蓝得透明的眼睛中蕴藏着妖媚光彩,很配合那黑色假发和一身黑色低胸长裙。
  ——就是她。浓厚的吸血鬼气味就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可是她不是吸血鬼。
  拜诺恩断定这个“巫女”必定曾经与吸血鬼有极亲密的接触。
  ——但是她何以没有遇害……
  “你迷路了吗?”“巫女”微笑着走近拜诺恩。她突然停步拜诺恩察觉她在短短一刹那露出惊诧的表情,然后又恢复了很自然的笑容。
  在“巫女”的注视下,拜诺恩感到一阵虚弱感袭来。他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跟女性谈话,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对答。
  “让我带你参观吧”。“巫女”又走近拜诺恩一点。“我是这儿的导游。”
  拜诺恩不知怎得突然失去了耐性。他只想尽快把这个“巫女”背后那吸血鬼找出来了结。他一向厌恶自己拥有的催眠力和读心力,现在却迫不及待的使用。
  他专注凝视着“巫女”,准备进入她的思绪中。
  “怎么了?”“巫女”失笑。“我的脸上有污垢吗?”
  失败了。“巫女”的脑袋似乎拥有某种免疫力,阻止了拜诺恩的精神力量进入。拜诺恩过去从没有遇到这种情形——除了在面对吸血鬼时。可是他清楚分出眼前的的确是人类。也许她曾受过催眠或其他精神训练吧?
  “我……”拜诺恩把视线移开。“我有点累……也许是天气太冷吧……”他对自家说出口的话有点讶异:自己竟在这个刚见面的女人跟前表现出软弱。
  “你要休息一会儿吗?这儿后面有一个休息室,我带你过去坐一坐。”“巫女”笑容中并没有半点真实的关心。似乎她猜想拜诺恩是借词身体不舒服而接近她。对于一个这样漂亮的女导游,这种事情也许每天都会发生吧?
  拜诺恩跟随着“巫女”离开了“开膛手杰克馆”。在昏暗的廊道中,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注视她的背影。在反光质料的黑衣服衬托下,她的肩背和臀腿线条显得极优雅。
  拜诺恩不想承认,但是他确实有一股欲触摸她的冲动。为什么呢?他无法明白。他是多么的肯定,慧娜是他唯一所爱的女人——一想到慧娜,他便生起了些微的罪咎感……
  两人穿过只限工作人员进出的暗门,走过水泥建成的狭小廊道,步下石砌的阶梯。
  ——在打什么主意?
  阶梯尽头处又是另一条走廊。两人走过时没有交谈半句。拜诺恩暗中测算,现在应该已经离开“伦敦地牢”的范围几十码远。想不到伦敦市地底竟有这么长的通道。也许是二次大战时的防空洞——
  “是这儿。”“巫女”掏出一枚银色钥匙,把走廊尽头处的木门打开。拜诺恩留意到,门上只简单写着“禁止进入”字样,没有标示房间的用途。
  “巫女”还没有亮灯之前,拜诺恩已用夜视能力看清门内的情形:一个宽广但天花板很低的房间,堆放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木箱、纸箱和其他杂物。看来是个储物间。并没有人。
  “巫女”按亮了电灯后,拜诺恩看得更清楚。角落处放着成堆的发锈锁链;几柄中世纪式样的长剑缚成一束搁在旁边,墙壁上挂着十来付造型古怪的头盔和金属面具,墙脚下有个半透明塑胶桶,看得见里面盛着深红色的假血浆……明显都是“伦敦地牢”所使用的道具。
  “请坐。”“巫女”狡黠的微笑,朝房间中央唯一的椅子招招手。
  拜诺恩苦笑。那是一张电椅。椅把、椅腿和椅背上都附有拘束死囚用的皮带。椅背顶部附着一个半球状的金属罩。
  “插头已拔掉了吧?”拜诺恩笑着坐上去。
  “别笑啊。这付电椅可是真品呢。使用过三次。”“巫女”拨一拨裙裾,然后坐到一只木箱上。“是公司特别从美国买回来的。你是美国人吧,只有一个人来旅游吗?”
  电椅竟然比拜诺恩想象中舒适。也许是对死囚的最后一点慰藉吧,他拨弄着椅把上的皮带,垂头没有答话。
  “怎么了,感觉好点吗?”“巫女”交换双脚交叠的位置。雪白的腿肌令人眩目。
  拜诺恩并非笨得不晓得,对方正试图诱惑他。难道她就是诱饵,替背后的吸血鬼吸引牺牲品,这就是她与吸血鬼亲密接触仍没有被杀的原因,拜诺恩过去没有遇过这种事情,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还是感觉不太好……”拜诺恩脱下颈项上的黑头巾,用它把长发束成马尾。“可不是因为疲倦或寒冷。”
  “啊,那是为什么?”“巫女”微微俯前,让拜诺恩看见她的乳沟。
  “是因为嗅到一种很难闻的气味。”
  “是吗?我可嗅不到啊。这儿虽然是地底,也不至于有沼气吧?”“巫女”站了起来,走到拜诺恩跟前。“我知道你哪儿不舒服。”她的手指轻轻扫抚拜诺恩的大腿。
  “你叫什么名字?”
  “有必要知道吗?——好吧。我叫歌荻亚。”她双手捧着拜诺恩的脸。他的髭胡扎进她绵软的掌心。她的手掌轻轻搓揉着。“好痒——来,我替你脱去这件大衣好吗?”
  拜诺恩摇摇头。“这儿太冷。”
  歌荻亚媚笑。她走到电椅左侧,握住椅把上的皮带。“我们来点刺激的玩法,好吗?”她把皮带套上拜诺恩的左腕扣紧。
  拜诺恩没有反抗。他想确定歌荻亚在打什么主意。
  歌荻亚的手法很熟练,不一会已把拜诺恩双手、双足和腰肢都束紧在电椅上。“回到美国你可以跟朋友说一个好故事,你曾经在电椅上跟一个巫女做爱。”
  她浅吻了拜诺恩的嘴唇一下,身体却飞快地退开。她凝视他的眼中失去了刚才的风情,变得冷冰冰的。
  “好了,现在我感觉安全多了。我们可以坦白一点。”歌荻亚脱下黑而直的假发,露出一头暗红色的短发。“你是吸血鬼猎人吧?”
  拜诺恩大感错愕。——她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别再假装了。我从你身上嗅到了‘气味’。”歌荻亚取下挂在墙壁上的一件运动外套披在身上。“你带着吸血鬼的味道,但是你并非吸血鬼。”
  ——看来她对吸血鬼的认识比我想象中丰富。
  歌荻亚又说:“你运气太差了。竟然找上布辛玛先生。”
  “布辛玛先生?”拜诺恩揣摩着。看来“布辛玛”就是她背后的吸血鬼。
  “你至今猎杀过多少吸血鬼?——你的运道到此为止了。”歌荻亚拉紧披在身上的外套。“可惜啊……布辛玛先生原本吩咐我,在这段时间内不要替他找食物。假如你是普通人,我可以放过你……”&&
  她拿起房间角落一具古老的手提皮包——像医生出诊用的那种——打开来,从里面掏出一根注射筒。透明的塑胶筒内注满浊黄色的液体。她把闪着锐利银光的针头接上注射筒。
  “我的宝贝,睡一觉吧。我保证你不会感到任何痛苦……”歌荻亚吐出舌头舔舔针尖。“你怎么挣扎也没有用。这电椅我保养得很好。答应我,乖乖的别乱动……”
  “我不能答应你。”
  拜诺恩右臂耸动了一下,轻松把束缚在腕上的皮带挣断。
  歌荻亚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她虽然看出她是经验丰富的吸血鬼猎人,但没有想到他竟具有这个能耐——死囚在受到电击刺激时会发挥出超乎常人的力量挣扎,故此电椅的束缚器具制造得格外坚固。
  拜诺恩的右袖口滑出一柄银色匕首。他把左腕上的皮带也割断了。“戏已演完了。现在带我去见‘布辛玛’吧。”他把其他的束缚一一解除。
  “你……”歌荻亚缓缓后退往门户的方向。
  “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我是要拯救你。吸血鬼是无情的。他早晚会杀死你……”
  “嘿嘿……”歌荻亚冷笑。“很有趣啊。男人口中总是常常提到要拯救女人……”
  “你不理解吸血鬼……我告诉你……”
  “我对吸血鬼的理解比你想象中多。”歌荻亚似乎恢复了镇静。“在没有人受伤之前,请你离去吧。你不是布辛玛的对手。”
  “不可以。吸血鬼跟我是天敌。”
  歌荻亚趁着拜诺恩说话的当儿,突然把披在身上的运动外套抛向他,然后迅速拉开背后的门窜到外面去,再把门锁上。
  她没有看见:抛向拜诺恩的外套,在着地前已被他半秒间凌空斩碎成六片。
  拜诺恩摇摇头。他并不急于追赶,反而站在原地。他知道歌荻亚必定是逃往“布辛玛”那里。他要先让她相信自己能够安全逃走。
  等待了大约十五秒后,拜诺恩才一腿把门锁踹破。
  外面走廊里的灯光全都熄灭了,完全漆黑一片,连拜诺恩的夜视能力也没有用——所谓夜视能力,其实只是把视觉神经的感光能力增幅而已,但在完全没有光源的地方还是没有用处。
  然而拜诺恩还能安然的在走廊间全速奔跑。他依靠的是脸部和双掌皮肤的感应,当身体高速向前移动时,会激荡身周的空气;气流若遇上墙壁便会改变方向,最终会反荡向他的皮肤上。他就是凭着感觉这些反荡气流的力量和流向,准确测知墙壁的位置。
  当然,要感应这么微弱的气流,非具有“达姆拜尔”的敏锐度不可。
  这是拜诺恩也把嗅觉提升至最高,追踪歌荻亚身上那股混杂了体香和吸血鬼气息的味道。
  拜诺恩在黑暗中转过好几个别角,跃下一段长长的阶梯,他感到正不断深入一座诺大的地下迷宫。
  拜诺恩突然停止下来,朝右侧摆出迎敌的戒备体势。在右面墙壁后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接近,越来越响亮。拜诺恩把左袖内的另一柄匕首也拔出了,两刃交叉保护在胸前。
  然后他才判断出:那时列车高速驶过的声音。原来这条廊道就在地下铁道的路轨旁!
  ——为什么伦敦地底会有这么多无人使用的通道?
  拜诺恩不再多想,继续奔跑追踪歌荻亚的气味。已经十分接近了。但是为何还没有看见亮光,歌荻亚只是普通人类,没有光线,她是很难跑得快的。
  拜诺恩发现,越是深入这座“迷宫”,廊道便越是宽阔。现在他走过之处已宽得足以容许汽车通过。同时廊道的墙壁、地板和天顶也越来越粗糙不平,甚至常常有大小不同的岩块突出来。拜诺恩双臂保护在头脸前方,走得更小心。
  拜诺恩第二次停下来。这次不是因为听到异声,而是因为根本在无路可走。他走到了一个死胡同。
  ——歌荻亚的气息就在前方啊……
  拜诺恩这时明白了。这儿确实是座迷宫。他只知道从最接近的途径追踪歌荻亚的气味,因此走上了窟道。
  拜诺恩愤然顿足。
  ——为什么这样不小心,是什么令我失去了往日的耐性?
  ——是那个有关慧娜的噩梦吗?
  现在只有一个方法:从原路回到那个储物间去。然后像猎犬般逐步追索歌荻亚走过处所遗下的气味。幸好这些地下密道都十分封闭,歌荻亚路过时遗下的气息不会在短时间内散去。
  拜诺恩刚才奔跑的同时,也记忆着所走过的地形与方向,所以要往回去并不困难。他并不感到焦急。反正歌荻亚逃走的速度有限,他的脚程足以弥补这段时间损失。&&
  拜诺恩趁着往回走的这段时间,思考刚才与那个美丽“巫女”的对话。&&
  这是他第一次遇上人类甘心为吸血鬼做事。过去他在墨西哥猎杀的吸血鬼毒枭古铁雷斯,固然拥有许多人类部下,但他们并不知道老大已经不是活人。或许歌荻亚是受到那“布辛玛”的长期催眠吧,然而她看来神志完全清醒,而且她在提到“布辛玛先生”时,神色中显露的并非奴隶对主人的敬畏,感而有点像妻子对丈夫的骄傲——&&
  更令拜诺恩不解的是,何以这吸血鬼要躲在地底深处,而要依赖一个女性人类替他引诱“食物”?&&
  “……布辛玛先生原本吩咐我,在这段期间内不要替他找食物……”她刚才这样说。看来“布辛玛”确实有心匿藏起来。“这段期间”是指什么,难道他发现最近有个厉害的猎人到了伦敦,又或是指“开膛手杰克二世”肆虐的这段日子?&&
  这时候拜诺恩看见前面有亮光。&&
  拜诺恩立刻生起了警戒,毕竟着整座迷宫极可能都是吸血鬼的巢穴。&&
  拜诺恩分辨出:光源并不太亮,看来不是手电筒,而且光华正在微微摇动,似乎是火焰燃烧所产生的。&&
  拜诺恩把两柄匕首都挟在左掌指间,右手再从大衣内袋掏出外两柄匕首。&&
  那光源正在接近中。拜诺恩渐渐看见了,有一个人提着灯走过来。从气息分辨出并不是“巫女”歌荻亚……是个男人……&&
  拜诺恩皱眉这个男人身上带着很浓的血腥味。&&
  男人手上提着的是一盏外形古旧的煤气灯。藉着昏黄灯火,拜诺恩细看神秘男人的外貌。衣饰非常古怪:头上带着一顶传统英国绅士的高帽;穿这一套整齐却看来已十分陈旧的黑色西服,胸前挂着一块皮革制的围裙——像是屠宰场里面屠夫穿的那种——同样显得陈旧,革面多处已经褪色,却十分洁净。&&
  男人的脸异常的苍白瘦削——比拜诺恩的脸还要瘦;高高的鼻梁像是刀削一般,骨节有一种尖锐感;眼窝深陷所构成的阴影完整的包围着眼睛,令人无法看清双瞳的颜色,下巴和唇上非常干净,没有一根髭须,看来十分年轻,两边嘴角奇怪的向下翘,但那似乎是天生的——男人的脸毫无表情。似乎拜诺恩在他眼中就如死物样。&&
  男人的身体虽然散发着危险的气息,但是拜诺恩并不感觉到对方有任何敌意。他把握刃的双手藏在大衣之下。&&
  两人站立对视了许久都没有说话。神秘男人的目光也同样上下打量着拜诺恩,但一直没有表露出观感。&&
  ——难道只是个误闯到来的探险者,可是那股血腥气味……&&
  拜诺恩终于忍不住,试探着问:“你是谁,干吗走到这儿来?”&&
  男人微笑,那笑容却使他的脸变得有点凶悍。“我……是……这里是我……”男人似乎要花很大功夫才能够卷动,咬字的偏差很大。听起来就像失聪者或是牙牙学语的幼童在说话。&&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楚。”拜诺恩说。&&
  “我……这里是我的……家。”男人焦急的吐出几个字。&&
  “你的家?”拜诺恩无法理解。“你住在这里?”他指指足下。&&
  男人急忙点头,想了一想却又摇头。“我是说……我在……出声……在这……地底……不是这里……是在……”男人又想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指往一个方向。&&
  “你在这种地方出生吗?”拜诺恩失笑。他想,或许可以再多试探一些。他问:“那么你认识……‘布辛玛先生’吗?”&&
  男人的脸色转变了——变得更加苍白,完全失去了血色。&&
  这一刻拜诺恩断定了,这个男人也认识“布辛玛”。拜诺恩尽量令语气显得平和的说:“你知道他在哪儿吗?可以带我去吗?”&&
  “我……我不能够让你伤害他……他是给我新生命……的人……”&&
  拜诺恩感到奇怪。“新生命”?可是面前这个男人并不是吸血鬼。拜诺恩凭气味断定这一点。&&
  “不,我不会伤害他。我只是要找他谈话而已……”&&
  “不可以……我知道……”男人左手食指伸向拜诺恩。&&
  “我知道你就是坏人……布辛玛先生常常提起的……来自‘公会’的……‘暗杀者’……”&&
  “公会”的“暗杀者”,那是什么?
  “布辛玛先生……说过……要是给‘公会’知道我诞生了……‘暗杀者’就要来……找我们……”
  “我……”拜诺恩正想辩解时,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男人的指头上有一道奇怪细缝。只有大约一公分长,看来不似是伤口。就像是阳具上的尿道口。
  男人突然发出哀痛的呻吟。他的左臂在不断颤抖。拜诺恩感到不妥,却无法确定发生了什么事。他握紧指间的四柄匕首。
  一点白色的东西自男人指头的细缝中露出来了。
  拜诺恩仔细看。
  是骨头。男人的指头上突出了一段约六吋长的奇异白骨,形状尖锐有如刀刃,上面带着他自己的鲜血。
  煤气灯突告熄灭。
  拜诺恩感觉一道猛风扑面而来,他本能的往旁闪躲,双足蹬在墙壁上,再朝后反跃,翻身到半空。
  煤气灯虽熄灭,却仍发出极细的余光。拜诺恩把夜视力提升到最高点。
  当他头下足上翻到半空中时,他看见了:男人正挥动手指上的“骨刃”,朝自己突刺而来!
  拜诺恩身在半空,正处已极不利的状态。他无暇细想,双手上四柄银色匕首飞射而出,分别袭向男人的脸部、胸膛、腹部和手臂!
  黑暗中绽放出金属交击的火花。在最高的刹那,拜诺恩看见了:男人左手迅疾地挥舞,几乎同时间把四柄匕首击落。
  ——拜诺恩想起他从前应付过的所有敌人:吸血鬼夏伦、“勾十字”、凯达、珊翠丝、莎尔玛、古铁雷斯,还有狼男加百列……
  ——没有一个比眼前这个神秘的男人的速度更高!
  男人的左手五根指头全都已长出了“骨刃”。那看来虽是骨头,却比金属还要坚硬了。着地的四柄匕首都崩缺了。
  拜诺恩着陆后迅速把靴筒内的两柄匕首拔出来。这已是最后的兵刃了。假如手上有长剑或钩镰刀的话,胜算还比较大——兵刃的长度可以弥补速度上的差距。凭着这短短的匕首是太勉强了点。拜诺恩后悔自己太轻率了。
  可是怎也想不到遇上的对手不是吸血鬼。假如是吸血鬼的话应该可以及早做出防备……
  现在多想也没有用了。男人随时会发动第一波的攻击。拜诺恩要在这极短空隙里相处战胜或逃脱的方法。
  ——还是逃走吧,反正已经知道对方的巢穴,直到准备万全时才再来反击……
  拜诺恩一旦下定决心便转身拔足。他希望对方的速度只属于瞬发力而欠缺持久力,那么便有机会逃脱了。
  男人果然从后穷追,那只“骨爪手”伸往最前方,尖端距离拜诺恩的背项仅有六、七呎。
  拜诺恩不敢回头,飞快转过一个弯角。刚才走过道路的记忆清晰呈现在脑海。
  ——绝对不能够迷路,否则便完了!
  已经无法集中心神用皮肤感觉地形了。他只能凭着记忆走。
  ——前面是阶梯!
  拜诺恩的身体跃起。
  男人却已到达他背项!
  “骨刃爪”自左上方斜下划过——
  拜诺恩的黑色大衣破裂。
  他一跃越过二十多级的阶梯,在上层着地。脚下乏力跄踉。他不支仆倒,半跪在地上。
  然后他听到阶梯下方,那个可怕的男人猛撞在石阶上,发出石块崩裂的声音和男人的哀叫。
  ——对了!在这黑暗中,他也无法看见!
  果然,他听见下面那男人正摸索着墙壁,缓步拾级走上来。骨刃刮过墙壁,发出令人牙酸的锐音。
  拜诺恩燃起了逃生的希望。他努力记忆着地形,咬牙用最快的速度往出口奔跑。
  过了一会儿,终于在听不见那刺耳的刮磨声音。拜诺恩知道自己安全了,心头一放松下来,立时感受到背项的剧痛。
  拜诺恩已许久没有感觉过如此剧痛。吸血鬼是没有痛觉的,而身负一般吸血鬼因子的“达姆拜尔”,痛觉也比较迟缓。
  ——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个男人的“骨刃”会带来这种剧痛,我好像连伤口细胞的坏死也能感觉得到似的……
  拜诺恩想,这样也好。能够感觉到痛楚,最少证明我还活着,也证明我还使人类。
  他想到自己其实仍然眷恋生命,心里蓦然宽慰起来。那种安慰感仿佛稍稍舒缓了背项创口的痛楚。
  十二月二十四日
  凌晨一时零六分
  伊斯灵顿区 巴特街
  拜诺恩把“哈里逊”机车停下来,急忙脱掉头盔,猛地在喘气。
  因为失血的关系,他感觉寒冷极了。雪雨飘到他干裂的嘴唇上,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才知道自己同时也感觉极渴。他想像把一杯热咖啡喝进胃里那股满足感。
  可是他知道,自己此刻最需要饮下的不是咖啡,而是藏在行囊中那袋鲜血。背项的伤口已痛得有点发麻。只有喝血才能迅速令伤口愈合。
  他极害怕这个“治疗”的方法,但是每一次危险的行动之后又不得不使用。他知道自己每盒一次血,体内的吸血鬼因子便会越旺盛。然后到了某一天,他的一半吸血鬼血统将征服另一半的人类血统,令他堕进永劫不复的邪恶深渊……
  拜诺恩蹒跚跨下机车,小心的一步一步走向公寓大门,以防背项的伤口扩大。
  在骑车之前他用黑头巾盖着伤口,绕缠胸间缚紧以阻止流血。可是一轮震动后,头巾已浸透了血水。
  他沾血的手指伸进口袋,把大门钥匙掏出来。
  进入公寓前廊时,拜诺恩竭力放轻脚步。在这时分,公寓里的人应该都已睡了,他不想任何人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
  拜诺恩拾级到了二楼,拿钥匙把房间的门打开——
  这时他才警觉,自己因为受伤已完全放松了警戒。波波夫并不在房间内。他却在此刻到了门口时才感觉到。
  已经太迟了。打开房门后,他看见三个男人站在房间中央,每一个都双手握着手枪对准自己。三人都穿着避弹衣。
  同时全副武装、手持散弹枪和轻机关枪的特警分别从两旁的其他房门冲出来,包围了拜诺恩身体两侧。
  站在房间内的龙格雷队长高叫:“警察!不要动!高举双手!我们现在要逮捕你!”
  拜诺恩苦笑。这种情景他过去已经历过许多次——但每一次他都是饰演握枪那一个。
  拜诺恩举起双手时皱皱眉——他又牵动了背项的伤患。“发生什么事?我只是个游客。”
  他说话时轻轻踏进房间。这动作令房外走廊两边的特警大为紧张,立即围拢到房间门口外。
  “请你绝对不要反抗。”龙格雷仍很冷静。他知道自己已经赢了。“在这情形下你没有可能逃脱。现在我们以十三项谋杀罪嫌疑逮捕你。在上手铐后我会宣读你的权利。”
  这是个很好的警官,拜诺恩想。
  ——十三项谋杀罪……是“杰克”。他们把我当作“杰克”。
  “别开玩笑了。我没有时间跟你们玩。”拜诺恩说话时在暗中储存气力。
  “请你立刻蹲下来,然后全身俯贴地上。否则作拘捕论。我会先射伤你的腿部。”龙格雷把枪管下移,瞄准了拜诺恩的小腿。
  “我说过……”拜诺恩真的在慢慢蹲身。“我没有时间——”
  然后拜诺恩的身体在众多警察眼前消失。
  龙格雷接着听见身后传来玻璃的碎裂声。
  拜诺恩以超乎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穿越房间,撞碎了玻璃窗跃出!
  没有人看得清发生了什么事。但他最快判断出状况:嫌犯脱走了!是穿窗而出!
  他率先回身奔向玻璃尽数毁碎的窗户——龙格雷一向习惯亲身在第一线指挥行动。他俯身看过去。街道上却不见人影。
  原来拜诺恩穿过窗户,却不是往下逃,而是双手握住上方的窗框,身体摇荡倒翻,轻易跃上了屋顶。在下面街道上埋伏包围的警察,看见人影在屋顶闪过,立即朝上指说:“在上面!到了屋顶!”
  警号声响彻整个巴福特街。警车成群的发动开出,把保卫范围往外扩张。整个社区被惊醒了。住宅的窗户一个接一个亮灯。
  警员在最初得知围捕的就是“开膛手二世”的嫌犯时,情绪已经十分紧张;现在眼见嫌犯正在逃脱中,一个个把食指都紧贴在手枪扳机上。
  拜诺恩强忍着背上的伤痛,飞快跃过一个接一个屋顶。鲜血滴落在旧砖瓦上,迅速与积水融合。
  龙格雷这时带着特警队冲上了公寓天台,却无法分辨出拜诺恩的逃向。
  “他妈的!”龙格雷暗骂道。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眨眼间便消失了!就在我的枪口前溜掉!那是不可能的啊!
  过了大约三分钟,警队的直升机也加入搜索,探照灯有如舞台灯光般射下,找寻“主角”的位置。
  警员索性把铁索解开,让成队的警犬奔跑四散进巷道。
  十四个夜归者和流浪汉迅速被捕,双腕被反铐俯伏在湿冷的马路上。
  居民纷纷走出大门看热闹,却都被警察驱赶回屋内。在得知围捕的目标是“杰克”后,年轻人都迫不及待打电话给朋友,绘声绘色的作“现场报道”。
  拜诺恩蹲在一条窄巷的阴暗角落里喘息,旁边是堆积成小山般,一个个胀鼓鼓的塑料垃圾袋。这儿已距离公寓几乎一公里远。警队直升机在上头越过好几次。
  一条黑影突然迅速窜进了暗巷来。拜诺恩爬起身子,却没有拔出他仅余的两柄匕首——他不想伤害任何人。
  闯进来的是一条警犬——身体几乎有成年人般大的狼犬。它并没有像警匪电视片里的警犬般发出狂乱的吠叫,而是静静的盯着拜诺恩,似乎在等待攻击的机会。
  拜诺恩也反过来盯着它双目。
  狼犬蓦然从拜诺恩的目光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怖感。深烙在它细小脑袋中的警犬训练,被原始、野性的本能淹没了,它哀号着从原路遁走。
  拜诺恩松了一口气。他瞧瞧地上,看见地下水道的盖子。
  ——看来今夜我跟地底世界很有缘……
  在检视了所有被捕的可疑者之后,龙格雷下令把他们全部释放。
  “队长……”一名警探迟疑的说:“要不要先核实他们的身份才释放……”
  “不用了。”龙格雷摇摇头。“我看清了那家伙的样子。”
  “可是……这不合市警队的工作常规……”
  “我说不用便不用!”龙格雷把积压满腔的怒气一股脑儿爆发出来。他走到那名探员跟前,口中吐出的蒸气喷到对方鼻子上。“我刚才跟那杂种粘得几乎想我们现在这么近!我要是个他妈的裸女,他那话儿可以碰到我的肚子,这个答案你满意了没有?”
  那名探员并没有动怒,只是退后一步,耸耸肩,然后转身离开,口中在低声嘀咕:“既然站得这么近,为什么又给那变态的杂种溜掉了?”
  龙格雷进了一辆警车内。衣衫湿透的他感到冷极了。他从大衣口袋掏出烟斗,把已湿透的烟丝除掉,用纸巾把烟斗里外抹干。他摸摸身上,才发现自己忘了把装烟丝的铁盒带来。
  他咬着没有烟丝的烟斗。这时他注意到放在警车一角的那个纸箱。
  龙格雷撕掉纸箱上的胶带,把盖子打开来。黑猫波波夫安静地躺在里面。有个好心的警员替它披上一块小毛毯。
  龙格雷伸手抚摸波波夫的头顶,但被它避开了。
  一个养猫的美国人到伦敦来杀死十三个妓女。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龙格雷想。
  他突然产生直觉:这只黑猫很可能已经被那个美国佬养了好一段日子。也许他们是一同到英国来的。
  龙格雷立刻用无线电话联络市警总局,要求他们查核近三个月内宠物入境的登记资料。
  把电话关上后,龙格雷又瞧着波波夫。
  ——嗨,小猫咪。告诉我,你的主人是个什么家伙?
吸血鬼剑豪
  凌晨三时四十三分
  国王十字路地车站
  这时候拜诺恩知道,在逃走下去也没有意思。
  因为现在追踪他的并不是警察,而是一只吸血鬼。
  当在同样潮湿却温暖得多的地下水道中行走了一段时间后,他便嗅到那只吸血鬼的气息。
  最初他还怀疑,是不是因为背伤于疲劳而产生幻觉。但是当继续在地下水道前行时,他确定那吸血鬼正在自己头顶的道路上。
  拜诺恩好几次在出口处停下来,仰首朝上做出戒备。但是那只吸血鬼十分谨慎,并没有揭开盖子跃下来——假若他钻过洞口下来,那将是他最脆弱的一刻。&&
  一直躲在水道中也不是办法。还是趁着仍有力气时跟他斗一斗吧?
  拜诺恩打开水道侧一道紧急用的密封门,进入国王十字路(King’s Cross)地车站。
  这是伦敦地铁系统中最大的车站之一,与另一地车站圣班克拉斯相连,两站加起来是七条地车干道的交汇点,并同时连接英国铁路,所以月台和通道特别多。
  在这时间车站当然早已关闭。流浪者把长椅都霸占了。站员在每夜关闭前都例行把车站里的流浪者和卖艺人赶走,但总有不少成功躲藏起来。外面太冷了,要是明早在车站外发现了露宿者僵硬的死尸,地车公司和职员都会受到极大舆论压力。
  拜诺恩的皮靴踏在车站走廊间,发出很大的回声。有几个流浪者向他瞄了一眼,便又倒头大睡。拜诺恩的衣服比他们还要脏。
  他感到渴极了——不知是因为失血还是疲倦的关系。他掏出几个铜板投自动贩卖机里,买了一罐热暖的牛奶咖啡。
  咖啡的气味反倒吸引了几个流浪者坐起身子来,盯着拜诺恩打量。然而咖啡气息不过勾起他们的一些遥远记忆而已。早在许多年前开始,他们已经对一切没有酒精的饮料失去兴趣。
  拜诺恩一边走向车站深处,一边喝着那罐热咖啡,心情稍稍舒缓过来。背上的伤口仍在发疼,幸好已经止血了。
  ——为什么这么痛?那怪物……那个手指会变出骨头来的怪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当走到车站最老旧的一条通路时,铝罐完全空了。他随手把罐子抛掉,然后瞧瞧眼前的情景:这是一条横跨在路轨上方、连接两个月台的廊道,呈圆管状,两侧和上方都封着已经剥落多处的深棕色瓷片。拜诺恩想象着:这儿就像一条被里外翻转的蛇一样,肉和内脏都暴露到外面,棕色的蛇鳞反倒成了内侧,而自己就置身其中。
  水泥地因为湿气而变成深灰色。四处都透着尿味。遥远某处有个仍未能入睡的卖艺流浪者,在演奏着悲哀的小提琴曲,旋律隐隐传到这条廊道来。
  然后那只吸血鬼就出现在廊道前方尽头。
  拜诺恩怀疑:这吸血鬼是因为害怕弄污衣服,才没有往地下水道里进攻。
  吸血鬼是个亚裔人,头发剪得很短,细小的眼睛架着一付方型黑框眼镜,中等身材,穿着非常公式的深蓝色西服、白衬衫、黑领带和黑皮鞋——上面有细小的银扣装饰;左臂呈九十度角横放在腹前,上面挂着一件灰色的长雨衣。这样的上班族打扮,在东京街道上通常都以千计的成群出现。
  拜诺恩这是第一次看见吸血鬼穿着这样正式——一般吸血鬼都打扮成嬉皮、暴走族、异端教派崇拜者、艺术家或皮条客的模样。原因很简单:这些种类的人所经常出没的地段,最适合吸血鬼生活。
  “你是跟踪警察找到我的吧?”拜诺恩抚摸着挂在胸前那个富有纪念价值的铜铸十字架。
  吸血鬼脱下眼镜,咧嘴微笑,暴露出尖锐的犬齿。“嗯,简单的方法往往都很奏效。”
  拜诺恩听出来,对方的英语中夹杂着超过一种的异国口音(辨别口音是他在特工处时的学习项目之一)一种好像是日本语,另一种听不清楚,但似乎是某个欧洲国家的语言。
  ——这吸血鬼跟警察一样,把我错误当作了“杰克”……
  ——“开膛手杰克”竟然跟吸血鬼有关联!“杰克”与长生不死的吸血鬼……
  拜诺恩迅速联想到:目前肆虐伦敦的“杰克二世”,难道与一百一十年前那个“开膛手杰克”是同一人?
  “我以听闻过你许久了。”吸血鬼继续说。“真好,让我先找到你。从传说中复活的毁灭战士‘墨菲斯丹’(Mephistan)——还是我应该跟人类般称呼你‘杰克’?”
  ——原来“开膛手杰克二世”的真名字是“墨菲斯丹”吗?
  “等一会儿。”拜诺恩摆摆手。“我看你误会了……”
  “你具有这么迅速的移动能力……”吸血鬼说。“而现在我又确定了你不是我的同类。有这些特质的,世上只有‘墨菲斯丹’一个。也就是你。”
  拜诺恩在心里叹息:偏偏对方不知道,世上原有他这个“达姆拜尔”……
  “那么你又是谁?”拜诺恩伸手指向吸血鬼。
  “我的名字是千叶。千叶虎之介。”吸血鬼说道自己的姓氏时,脸容显得格外凝重。“我很荣幸能够成为亲手消灭‘墨菲斯丹’的‘动脉暗杀者’。”
  “动脉暗杀者”?……拜诺恩机的地道里那个奇异的男人曾提及到“公会”的“动脉暗杀者”……
  ——“公会”……难道是“吸血鬼公会”?
  想到吸血鬼拥有庞大社会组织的可能,拜诺恩感到一股刺椎的森寒。
  ——不,不可能的……那不是太可怕了吗?吸血鬼的公会组织……
  “我知道你想到哪儿去。”千叶虎之介把眼镜和雨衣抛到地上。“我接着会找你的父亲布辛玛。假如真的有地狱的话,你会在那儿跟他见面。”
  “父亲”这字词令拜诺恩心头一震。
  ——“开膛手杰克”也是吸血鬼之子,难道说那躲在暗街中专门杀害、肢解女人的疯子跟我是同类?还是说我总有一天要变成跟他一样的怪物?
  拜诺恩很希望能够静下来,把所有的线索全数整理一次。但是现在没有这个时间。
  要是无法活着离开这个地车站,则一切都不用再思索了。
  拜诺恩苦笑。看来是无法逃避了。他感觉到千叶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特异迫力——不同于一般的吸血鬼。看来这个日本“人”曾经受过某种特殊训练。拜诺恩过去曾经在另一个吸血鬼猎人——日本密教僧人空月身上感受过类似的气魄。
  千叶虎之介的细目从拜诺恩的脸扫视而下,停留在胸口处。“你是教徒吗?哈哈……十字架。很令人怀念的东西。”
  千叶并没有拔出任何武器,双手空空的逐步迫近拜诺恩。
  拜诺恩叹了一口气,大衣耸动了一下。许多东西从大衣内侧抖出来。
  那都是他从地下水道捡拾得来的临时“兵刃”:一具快艇用的细小钩状钢锚(天晓得一个船锚怎会遗在地下水道里),末端仍系着一截铁链;两截断裂的汽车防撞杆,中间以铁丝紧捆在一起,成为一枚粗糙的十字镖;一条插满锈铁钉的皮革腰带;一个表面凹凸不平、不知原本用途为何的空心金属圆筒……
  千叶看见这一堆破烂后皱起眉头。“这是什么玩意儿?你不打算用你的“刀子”吗?不用对我留手啊……”
  拜诺恩没有答话,把那只圆筒套在左臂上;口中咬着防撞十字镖;右手挽着钢锚的铁链;左手握着有如荆棘藤般的皮带,摆出迎敌架势。
  “嗯?你也懂得一点武斗技艺嘛。”千叶狞笑,“让我显示给你看看,你的架式哪儿有漏洞吧!”
  穿着西服的身影跃起。千叶虎之介跳到左面墙壁上,沿墙壁奔跑两步,整个人倒走在廊道的天花板上!
  拜诺恩眼睛紧盯千叶的去向。千叶的速度相当于一般的吸血鬼,比不上先前在地底迷宫里出现的“骨刃”怪物般迅疾。
  拜诺恩同时惊叹于对方动作之圆滑、优雅和严谨。每一片肌肉的幅度、使用的力量都恰到好处。这断不是吸血鬼的异能,而是经过长期严酷训练得来的成果。拜诺恩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可怕的敌人。
  更令拜诺恩感到危险的是:千叶并没有使用武器。无疑他拥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攻击方式。
  ——是什么呢?他是日本人……空手道?柔术?古拳法?……
  在没有看清对方的招术之前,拜诺恩不敢贸然进攻。他双膝屈曲,把身体降下,仰首准备迎接千叶的攻势。
  千叶的皮鞋踏碎了天花板上一根日光灯管。就在廊道骤然变暗的刹那,右掌从头顶中央垂直劈下!
  ——果然是空手道!只是单纯的手刀吗?
  拜诺恩半试探的挥起左手。带钉的皮带鞭向千叶的掌刀!
  拜诺恩突然有一种“虚”的感觉:皮带与敌人的手掌相触,并没有带来预想中的冲击。就好像敌人只是电脑投射制造出来的全息图立体幻象,皮带从中间割过,没有碰上任何实物的感觉。
  但他知道敌人确实存在。
  因为第二波的进攻已在面前。拜诺恩没有用肉眼看见,却感觉到有如一辆机车以二百公里时速迎面冲过来的压迫感。
  拜诺恩本能的放开左手上的皮带,以穿戴着金属圆筒的左前臂保护在脸前。
  这次拜诺恩感觉到冲击了——而且是极强烈的冲击。拜诺恩的长发和大衣都翻起,整个身体朝后倒飞。
  拜诺恩右臂横摔掷出钢锚,锚尖勾住壁上一根水管。拜诺恩紧握着铁链,身体像怒海上的小舟般摆动了一阵才能止住。
  千叶虎之介早已着地。他左手拇、食二指拈着一截皮带。断处的切口十分平整。
  拜诺恩又检视一下左前臂上的金属圆筒。上面有一道同样平直的破口,像是用极锋锐的刀子割下一样。
  ——为什么?他手上分明没有兵刃……
  千叶虎之介刚才使出的其实是日本剑术——用肉掌使出来。那是人类体力无法达到的“无刀斩”。
  千叶虎之介是日本幕末时代剑谊千叶周作(一七九四至一八五五)的私生子。千叶周作师承于祖传北辰无想流,十六岁再拜入浅利又七义信门下修习一刀流,艺成后把两流合并,始创北辰一刀流,并且创立玄武馆公开授徒,一生门人多达六千五百余名,玄武馆亦荣登江户三大道场之一。
  虎之介孩童时已知悉自己的身世,远从母亲家乡到江户拜入玄武馆,却碍于父亲的名誉而不能沿用千叶姓氏,周作对待他亦非常淡薄。
  虎之介把这种抑郁转化成修炼的热情。可是尽管他武艺出众,却注定无法与同父异母的兄弟争夺道场师范之位。
  虎之介心灰意冷之下,跟随荷兰传教士到了欧洲,并且皈依天主教,一心渴望成为神父后回到祖国宣扬基督的救恩。可是在修道期间,他却受不了丰满、肌肤雪白的异种少女的诱惑,结果被逐出教会。
  虎之介此后在欧多国之间流浪。由于长着黑眼睛和黄皮肤,他无法找到工作,结果把他高超的剑术用在最污秽的途径上,成为杀人抢劫的强盗——因为他的外貌太容易被辨别,故此每次抢劫后都把目击者杀光。
  其后他又成为了贵族豢养的刺客,专门为主人刺杀政敌。可惜他的主人不久后就在政争中落败,为了保存遗产而被逼服毒自尽,虎之介也受到通缉围捕。
  就在最绝望的时候,他遇上了吸血鬼。
  吸血鬼给与他从没有梦想过的东西:永恒的生命,任意杀人的快乐;唾手可得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力量;超越了任何剑术秘籍的力量。
  虎之介戴着这种力量与满腔的仇恨回到祖国日本。他在轮船上已打定主意:把父亲、千叶家一族,甚至北辰一刀流、北辰无想流以至一刀流所有名士杀尽。他要把父亲的一切从地球表面上抹消。
  想不到的事情有两件:第一,千叶周作早已去世;第二,在明治维新后,大日本武德会成立,剑术成了“剑道”,各流派技术也已渐渐汇合,流派的实质意义也开始失去了。
  怨恨的对象消失了后,千叶虎之介蓦然发现,自己对这个母国毫无依恋。
  漫长的流浪生涯告诉他一件事,要安然生存下去的最好方法,是依附更大的力量。这时他想起来,过去的吸血鬼伙伴告知他的有关那个“公会”的种种……
  凭着“无刀斩”绝技,千叶虎之介成为“公会”里最受敬畏的成员:“动脉暗杀者”之一……
  “无刀斩”的秘密并不在一双肉掌,而在放手掌的动作:虎之介的掌刀在即将斩中目标前的刹那,突然利用手腕的力量在目标表面极为高速的拉动——由于这动作的移动距离极短,虽然是速度奇高,但所耗费的体力则不大。
  由于这种高速运动的关系,目标物表面短暂形成一道细长的真空空间。下一刹那,四周的空气迅速涌进这个空间里,形成一股狭细但锐利的冲击波,把目标物从容割破。
  换言之,虎之介的双掌根本不必接触目标,就能够加以尖锐的破坏。这就是何以刚才拜诺恩挥出皮带后会有那种“虚”的感觉:皮带在半空中切断之快,拜诺恩握着皮带的手竟没能感觉到!
  “怎么样?明白了吗?”千叶虎之介把断皮带抛弃。“现在就算使用你的‘刀子’也没有用。因为你的血根本无法沾上我。我不必触摸你就能把你切成碎块,这是不可能被击败的剑技。”
  拜诺恩虽然没能完全参透“无刀斩”的原理,但已猜到虎之介是利用空气产生破坏力。也就是说,虎之介拥有一件不可能被破坏的兵刃。
  现在拜诺恩只余下两件破烂的兵刃和仅有的两柄匕首。再加上疲倦和创伤,似乎已站在必败之地了。
  ——空气……气体……
  拜诺恩模糊的想到一个可行的方法。可是他需要适合的器具……在哪儿呢……拜诺恩努力回想在特工处时所学过的知识,在地下铁路车站内进行保护要人行动时,要注意哪些潜在的危机——反过来说,就是有什么可能充当危险武器的东西或设备……
  他想到了。
  但眼前首要的是:拉开与虎之介的距离,争取时间去找那器具……
  “怎么了?还不肯露出你的‘刀子’吗……”虎之介的脸突然变色。“等一等,难道你不是……‘墨菲斯丹’?”
  “我早就说你误会了。”拜诺恩左手接过咬在齿间的十字镖,尽量把说话拖长。“我根本不知道你说的‘墨菲斯丹’是什么。你还是小孩子吗?竟然相信警察的说话,以为我就是‘杰克’?”
  虎之介暴怒的吼叫:“那么你又是什么东西?你……你身上虽然有同类的气味……”
  眼看对方露出疑惑的表情,拜诺恩知道机会难再。
  拜诺恩跃起,身体急促旋转三百六十度,借助回转致力把十字镖掷出!
  十字镖以微呈弧形的轨迹呼啸旋飞向虎之介头颈!
  同时拜诺恩双足踏在墙壁,双手紧拉连着钢锚的铁链。他在心中暗暗祈求,发绣的铁链能够抵受得住这种拉力。
  钢锚仍钩在水管上,因为强力拉扯渐渐扭曲——
  就在虎之介再次以“无刀斩”把飞袭来的十字镖劈成两半的同时,拜诺恩成功把水管拉破了一道大裂口!
  水剑从裂口激射出来,在拜诺恩与虎之介间形成一道“水墙”,视线被阻隔了。
  拜诺恩抛弃手上的铁链,飞快往后撤退,纵下廊道尽头的阶梯,踏上月台。虎之介以纵横两道“无刀斩”开路,身体冲过“水墙”,朝拜诺恩追进。
  拜诺恩越过充溢着尿味的阴郁月台,并没有回头看——他知道自己只有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少许延误也是生死之别。
  虎之介的动作提升之最高速。他只踏地了一次,身体便直线飞至拜诺恩背后,双掌同时高举到头顶,摆出了“舍身大上段”的攻击架势!
  拜诺恩终于看见了他要找的“器具”。
  那是一件红色的东西。但却收藏在一道玻璃门后面。
  没有时间先打破玻璃了。拜诺恩伸出双手十指,直接贯穿玻璃,把那“东西”抓住了。
  虎之介由于正在拜诺恩正后方,没有看见拜诺恩在干着什么。他也没有多加思索。他深信他的“无刀斩”是无敌的——因为那是人类最高搏斗技艺与吸血鬼异常力量的结晶。
  就是因为这种自信,虎之介没有理会原来的计划,脱离了同来的“暗杀者”而独自找寻线索。他决心要靠这次立功提升自己在“公会”里的地位。
  ——我要取代克鲁西奥的地位,要全公会承认我才是最强的“动脉暗杀者”!
  虎之介前手垂直斩下。
  拜诺恩同时转身。鲜血淋漓的双手握住那红色“地下”的两端,横迎向虎之介的攻击。
  虎之介双掌在接触那“东西”前刹那,手腕急抖,掌缘在空中拉动。双掌合起来制造出一道更长、更大的“无刀斩”真空轨迹!
  接着涌来的“空气刃锋”迅速把红色“东西”表面割破了!
  虎之介原以为这一刀足以把那“东西”连同拜诺恩的胸膛斩破。但“气刃”在进入那红色“东西”内部时却停滞不前。
  “气刃”在无形间被中和而消失。
  ——不可能的!除非是钛合金或钻石,否则没有东西可以挡住我的“无刀斩”!……
  能够挡住“气刃”的,其实是另一股急激气流。
  拜诺恩握在手里的,是一具压缩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无刀斩”的“气刃”切割开灭火器外壳后,立即遇上了从内里向外激射出的压缩气。“气刀”在力量上固然比这些压缩二氧化碳高出多倍,但压缩气却在“量”上远胜于气刃。只经过约一秒的抗衡,“气刃”与压缩气互相抵消,“气刃”消失无痕。
  但是灭火器内还有近半的压缩二氧化碳,接续在裂口激射出来,直喷向虎之介的脸部。虎之介以双掌遮挡,身体向后飞退。
  ——灭火器只有这一个,我却可以在发出“无刀斩”!我胜了!
  拜诺恩也因为压缩气喷射的反作用力和“气刃”的推力,身体向后倒飞。他巧妙地翻身,双足踏在墙壁上反蹬,身体像炮弹射向倒退中的虎之介!
  “嗯,很好!”虎之介暗想。“是你自己送上门!你死定了!”
  拜诺恩身在半空,两柄银色匕首从袖口滑出。
  虎之介嚎笑,双掌自外向内水平划出弧线,分别从两侧挟击拜诺恩的颈项!
  拜诺恩却不闪不避,仍全身朝虎之介怀里冲进去。
  虎之介双掌准备再祭起“无刀斩”——
  硬物碎裂的声音。
  虎之介惶然发现:自己的双掌失去了!
  刚才在压缩气激喷之下,虎之介本能的以双掌去抵挡。由于吸血鬼没有痛觉,他没察觉自己最珍视的双手,已因气体高速喷射而造成的低温所冷凝。接着在迅疾的挥斩动作,双掌中因无法抵受空气阻力而碎裂!
  虎之介已断去掌部的双臂仍击打在拜诺恩颈项上,却已失去了力量。
  因为银匕首以贯穿虎之介的心脏。
  拜诺恩身体翻转,双足踏在虎之介肩上,俯身把最后一柄匕首横架在他喉咙前。
  “告诉我:‘墨菲斯丹’是什么东西?”
  虎之介嘴角溢血,凄然地说着梦呓似的话:“可惜啊……身为吸血鬼,不可能以切腹之礼自尽……也好,由你为我介错……克鲁西奥……他会找到你……他会恢复‘动脉暗杀者’的光荣……我不甘心……父亲大人……”
  这时拜诺恩看到,虎之介断腕出正慢慢生出新的手掌。他想不到虎之介在被刺破心脏之后仍有如此强盛的再生能力,心中悚然。
  ——太危险了。还是结束吧。&&
  匕首划过。鲜血激溅在月台的电影广告壁画上,把Winona Ryder半露的胸脯染成鲜红。
  假若是平日的狩猎,拜诺恩必定会立刻把吸血鬼的无头尸身妥善处理掉。但现在他太累了。背伤因为刚才的剧烈动作又在破裂。
  他在疑虑:要是在平时,这么浅的伤口早已愈合了。现在我却像患了坏血症的病人一样……
  拜诺恩颓然坐在一张长椅上。几个流浪汉目瞪口呆的远远看着他,他也没有多加理会。
  ——我需要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好好把所知的一切组织起来……
  他发现有人走到他跟前。他抬起头来,看见一个满身肮脏的老头,穿着两件皮夹克,颈上圈了一条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毛布巾,左手挽着一具小提琴,右手拿着琴弓。
  “你就是刚才在车站里拉琴的人吗?”拜诺恩看看老头苦笑。“很好听的曲子。”
  “你知道自己看来像什么吗?”老头问。
  拜诺恩看着自己手掌上的鲜血。“杀人犯。”
  老头摇头。“不。是像一堆狗粪。很大的一堆。不但看起来像,嗅起来也像。”
  “你到底想要些什么?”拜诺恩不耐烦起来了。他只想倒头大睡。
  “没什么想要的东西。”老头把背着的小提琴箱放在地上,然后小心地像把刚被哄入睡的婴儿放到床上般,把小提琴和琴弓放进箱子里。“只是想问问你,今夜打算睡在哪儿?”
  “你不害怕我吗?”
  “有什么好害怕的?杀人嘛,我也干过。”老头把箱子背上。“有的时候确实有杀人的必要。”
  这是个疯子,拜诺恩心里想。可是现在这种处境下,也许他唯一能够求助的只有疯子。
  “你有什么比较隐秘的地方可以让我睡睡吗?”
  “跟我来。”老头朝拜诺恩勾勾食指,然后月下月台,踏在铁轨上。“我保证没有人会找到你。”他接着朝路轨深处走。
  拜诺恩叹了口气。
  看来没有别的选择了。
  他把千叶虎之介的无头尸体扛在肩上,又把割下来的头颅挟在腋下,随着老头向那黑暗的洞穴走去。
  “嗨,可以先告诉我那是什么地方吗?”
  “说了你也不知道。只能够告诉你的是,那儿也是地底。”
  ——喀,也在地底吗……
  拜诺恩蓦然怀念起他一向讨厌的阳光。
  “我也想问你一句。”老头边走着边说。
  拜诺恩没有反应。
  “我想知道……”老头顿一顿,舔了一下嘴唇。“……你就是那个‘开膛手杰克二世’吗?”
  拜诺恩在黑暗中丧气的摇摇头。老头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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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四时零二分
  “速吻”在阴森的迷宫廊道中游走。火炬的光焰在吞吐晃动。粗石砌成的墙壁上带着斑斑血迹。“速吻”不是检视她的全方位动态扫描器(Motion Scanner),寻找目标人物的所在。
  那个自称“龙血”(Dragon Blood)的家伙在各网上新闻组贴上挑战书,言明今夜会现身。可是“Omni Land”的虚拟世界相当于四分一个欧陆般广大,同时连线弯着的最高容纳量达二万七千人,里面有高山、海岛、地下宫殿和巨大城堡,玩着除非互相约定地点,否则要确切找出一个角色所很困难。
  不过“速吻”不是一般提着剑和盾牌乱闯的玩家。“Omni Land”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她早在三个月前已把这游戏的程式数码破解殆尽——对她而言解码比游戏本身要有趣得多。
  “速吻”原本早已厌倦了“Omni Land”。这次重临的原因,是她的一个“姊妹”在这里被那个“龙血”用具有性意味的言语当众羞辱。后果当然是决斗。结果这位“姊妹”所扮演的女神箭手,被那个级数八十五的魔法师用咒语打进了亚空间而消失。事件在许多玩家网页上都有报道。
  “速吻”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她决心要教教“龙血”一点网上的礼数。
  她以自己编写的搜寻程式,确定“龙血”就在这座地下迷宫里。
  “来了!”“速吻”在LED显示眼罩下的双目亮了起来。
  就在地牢走廊的深处,身穿铜色鳞甲,手握蛇状魔杖的魔法师出现了。他足底仍冒出烟雾,显然刚施展了透壁魔法,穿越天花板降到这一层来。
  “哈哈……”“速吻”的耳机传来拧笑声。“你听过我的名字吧?”
  “速吻”索性把耳机脱去。她的耳机和米高风只用于跟友善的网友交谈。
  “速吻”驱动了另一个叫“金字塔”的子程式后,对方的级数、属性、武器及盔甲装备、攻击力、防御力、魔法元气、咒语肿瘤等资料全都显示出来。果然是个很强的魔法师。
  她知道对方此刻在想什么。“龙血”也一定在用“金字塔”调查她——这个程式随处可以下载。“速吻”只是个级数二十八的游牧女战士。“龙血”必定以为又找到一个轻松的猎物吧。
  这时“速吻”默默发动的三个程式——这时她自行编写的,命名为“神之震怒”。
  然后一切都如水晶般透明。这个被“Omni Land”无数玩家网页列为头号通缉犯的魔法师,果然又是一个诈骗者:高达二六五〇的魔法元气、防御力附加300%的神圣鳞甲、能够无限次发射火球弹的蛇杖……以致角色一切经验值、属性等,全都只是一夜之间用诈骗程式伪造出来,而不是在虚拟游戏世界里经过长期的冒险和修炼得来的。
  当然,“速吻”自己也使用这些诈骗程式,但她只是为了享受破解密码的乐趣。“龙血”却是纯粹的破坏者。“死”在他手上的角色多达386人。当这些人诚心相信“Omni Land”的虚拟世界,在里面冒险、交谈、买卖、组织教团和公会,建造城堡、坐船旅游时,这家伙却用卑污的手段剥夺他们的乐趣。
  “速吻”迅速宣告了“龙血”的死刑。
  她按下F9键。
  “神之震怒”产生了作用。“龙血”所使用的“Omni Hack ver.3.32”诈骗程式被废止了。显示器上的属性数值急降。神圣鳞甲变成一般武器匠也有出售的廉价货:魔法元气只余240。“龙血”暴露出他的真面目:一个只有级数16的平凡魔法师。
  但是“龙血”自己仍不知道,他的伪装已经脱落。他挥动蛇杖。
  熊熊燃烧的火球弹朝“速吻”扑面射来。
  “速吻”微笑。她懒得动一动摇杆。火球弹正面打在她身上,生命能量的显示棒却没有缩短半分。
  “速吻”本来想再多玩弄对手一会儿。可是“龙血”经过这失败的一击,很可能发现不对劲。还是趁他关掉电脑或拔掉电话线之前动手吧。
  “速吻”熟练的发动女战士背上的火箭推动飞行器。两旁墙壁飞掠而过。女战士闪电到达进展距离。
  “龙血”还没来得及反应前,游牧女战士挥起巨大的双手剑。
  力量属性(Strength)290,灵巧属性(Dexterity)315,加上神剑的附加魔法值,这一斩击破坏力为点,命中率270%。
  巨剑斩裂了“龙血”的鳞甲。鲜血激飞(因为尺度问题,血液被绘成黑色)。“龙血”的肉体化为绿烟蒸发消失,散下一地的金币、五只魔法指环,火球蛇杖、黄金头盔和已破坏的鳞甲,还有一只断指。
  “速吻”对其他东西不屑一顾,只把断指捡起。她按下“查看”键后,断指即显示出被杀者名字、级数即日期。这时向同侪友好展示战绩的纪念品。
  这时她感觉到,在真实世界中有人正走进她。她徐徐把LED眼罩脱下来。
  她的眼睛经过大约四秒钟才能重新适应自然光。她看见两个浑身脏兮兮的男人——拜诺恩与那个背着小提琴的老头。
  拜诺恩端详着这个女孩子。戟竖的黑色短发,因为脱下眼罩而弄乱了,不过看来原本就修剪得不怎样整齐。两边脸颊显得有点胖——相信是太多速食品和糖果的结果,却长得出奇的美丽。黑眼睛细长而明亮。没有任何化妆——这似乎是明智的,化妆品只会掩盖她五官间那股洋溢的生气。
  少女穿着一件帅气的黑色皮夹克,胸口钉着一面银色的金属片,上面刻着外星人的头像;没有任何饰物,却在颈项间挂着一个塑胶表面的黄白色通行证,附有她的照片,上面只有几串数码组列和“全区域通行”字标;腰带上挂着的手提电话犹如西部牛仔的手枪,黑色牛仔裤与Dr.Marten黑皮靴。
  少女半张着嘴巴凝视拜诺恩的脸,然后惊异的微微摇头。那种惊异的表情不像是看见可怕的东西,反倒犹如发现了新出品玩具的孩子一样。
  “你……”少女指着拜诺恩。“哇塞……真幸会了了,是本人呢……‘杰克’先生……”
  拜诺恩苦笑着摇头。“我的天。难道我的样子真的太想杀人狂吗?”
  “不会吧?我刚刚才看见过你的照片呢。”少女伸出的手指变成手掌,与拜诺恩热烈的握手。“你好,我叫‘速吻’。”
  “这是什么名字嘛?”
  少女指一指电脑机台。“是在里面用的代号啊。不喜欢的话,你叫我里绘好了。”
  “你是日本人?”
  “半个。母亲是美国人。”
  “你刚才说……照片?”拜诺恩看看四周:一个细小的洞窟,唯一的照明来自电脑的十七吋监视器……有三台之多。另外有一幅已打开的Power Book纪事本型电脑。桌上有放满一堆看不出用途的电子仪器、小工具,叠得高高的电脑磁碟、日本动画的机器人玩偶……这些矽、塑胶与金属呈半圆弧把里绘的座椅包围了。没有其他的椅子。拜诺恩只好仍然站着。
  里绘狡猾的微笑,然后转身,熟练的操控着滑鼠。
  “我把它们存了下来……你自己看看。”
  拜诺恩看见了:监视器屏幕上出现一幅图画。是铅笔素描的警察拼图。画的正是拜诺恩现在的样子。
  “你……你从哪儿……”
  “当然是市警的档案库了。”里绘说。“那儿的保安差劲透了。要不是阁下的名气这么大,我可懒得碰一碰呢。”
  “我明白了。原来你是个电脑叛客(Cyberpunk)……”
  “是Hacker。”里绘很认真地更正。由于无法分辨两个词训的差异,拜诺恩没能答上话。
  “还有更有趣的东西。这个可花了我一点工夫呢。”里绘又打开另一个图片档。
  我的天,拜诺恩暗骂着。
  那时他在特工处的证件照片,头发比现在短多了,胡须刮得干净,样子看起来也比现在健康许多。
  “这是FBI从昆蒂科送给伦敦警方的资料。”里绘一想到正在跟资料中的人物面对面谈话,感觉怪怪的。“原来你在两年前已经开始‘干活’了吗?”
  “你不害怕我吗?”
  “本来应该害怕的。”里绘站了起来,上下打量拜诺恩,目光停在他大衣已干的血渍上。“可是一想到竟然能够与这么有名的人会面,就像……”
  “就像发现‘猫王’还没有去世吗?”
  “我只有十八岁啊。你跟我谈‘猫王’没有什么意思。假如你说Kurt Cobain会比较贴切。
  “我比较喜欢‘既视现象’的夏伦。”拜诺恩微笑。他觉得这个女孩有趣极了。“你大概没有听过这乐队吧?”
  里绘耸耸肩,不置可否。“何况我已跟你认识了,我又不是妓女,我想你大概不会杀我吧?”
  “很难说啊,甜心。”一直站在一旁的老头插嘴说。“我刚刚才看见他杀了个男人。连头也砍下呢。刚才我还帮助他把尸体烧掉了。”
  一听到“杀人”这词,拜诺恩感到有点愠怒,但怎样也无法向他们解释吧?
  “听你的口音是在美国长大的吧,怎么会在这里?”
  “我可以说已经没有国籍了。这两年都在东藏西躲的。”里绘叹了口气。“你从前的伙伴——特工处那些家伙,一直在盯着我。”
  “为什么?”拜诺恩有点惊奇。怎么看这都是个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女孩。
  “很简单。我们Hackers认为资讯自由是公民权利。他们则把那唤作‘危害国家安全’。他们虽然比我们笨得多,却有花不完的钱啊。逼迫得太紧了,只好到欧洲来躲躲。”
  “坏女孩。”老头又插嘴了。
  “你很讨厌啊,理查。”里绘叉着腰。“回到大伙那儿去吧。他们大概在等你开演奏会。”
  老头理查很听话的离去了。
  “对了。”里绘突然凑到拜诺恩跟前。“可以吻吻我吗?”
  “是想得到名人之吻吗?对不起,要让你失望了。”拜诺恩坐到她的椅子上。“我不是‘杰克’。是警察误会了。”
  里绘咬着下唇。
  “喂,拜托不要露出那种表情好吗?”
  “那么你是什么家伙?”
  “为什么这两年来,每一个人都要问我这个问题?”拜诺恩苦恼的说。“好吧。我只能告诉你:我来伦敦是为了抓这个‘杰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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