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级的城需要主力指哪打哪多少能打过主城区的兵

&|&&|&&|&&|&&|&&|&&|&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号
主办: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宁波市奉化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浙江金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率土之滨 多少兵力可以攻打玩家_百度知道
率土之滨 多少兵力可以攻打玩家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最好让盟里大号过来帮忙问题好模糊观察下对方的土地,都在什么水平排行榜有无对方排行综合下来:4级地,至少3000兵力5级地,至少有1W兵力6级地的,至少1W8兵力如果你要打击对方
采纳率:28%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当前位置:&>&&>&&>&
崇左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批准的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的防洪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第二章 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城市地理位置
  崇左市作为桂西南边境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地处左江流域中部、左江谷地东端。崇左市城区地处北纬22°24~25′、东经107°21~22′,距首府南宁120km,距越南首都河内240km,是桂西南的政治、经济和交通中心。
  2.1.2地形地貌特点
  崇左市城区四面环山,丘陵起伏,地貌复杂多样,以喀斯特岩溶地貌为主,碳酸盐类广泛分布且出露较广,岩溶发育,地下河、落水洞多,峰丛、峰林、洼地谷地广泛分布全城。左江自西南向东北穿城而过,将市区分为江南区和江北区,城区沿江呈带状分布。左江河道呈U形,迂回曲折,河道一般水面宽200~300m,比降0.8~1%。
  2.1.3城区高程范围
  崇左市老城区分布于左江两岸一级台地,高程范围为100~105m,二级台地高程范围为115~130m。居民密集区主要分布于左江南北两岸一级台地105~107m,崇左火车站、旧汽车站及江州区委、区政府、江州区直机关单位和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均位于江南片,地势较低,处于107m以下高程;江北片地势较高,除江北东门口沿镇南街至大西门、小西门至太平镇中学旧城门一带低于107m高程外,其余均高于107m高程。
  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机关单位及商住区主要分布在新城区,距崇左旧城区约4km,新城区所在地的地面高程范围为115~130m。新城区按规划建在高程为115~130m的二级台地。
  2.1.4气象水文特征
  崇左市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2.3℃。左江洪水主要由暴雨造成,影响流域降雨的天气系统主要有锋面、台风、低涡等天气系统。降雨量较为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毫米左右,但由于降雨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占全年80%以上的降雨量都集中分布在5~10月,受锋面雨和热带气旋系统的影响,汛期超过80%的降雨量又集中在6~9月,暴雨洪水大多发生在这个时段。
  2.1.5城市水系情况
  流经城区的主要河流为左江,属珠江流城西江水系,为郁江第一大支流。左江崇左水文站集雨面积26823km2,多年平均流量537m3/s。左江崇左城区河段有5条一级支流,分别是黑水河、板崇河、水口河、响水河、驮卢河。目前左江干流已建成工程有:左江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崇左上游20公里的左江干流,总库容7.15亿立方米,径流型水电站,1998年建成。左江水利枢纽的修建对崇左市区的防洪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2社会经济
  2.2.1城区人口
  根据崇左市城区总体规划功能区划分:江南片是城区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定位为行政办公、商业和生活居住区,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大部分市直机关行政办工所在地;江北片是居民居住区和工业区。据2013年统计,崇左市城区建城区面积12.0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约23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89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7077元。
  2.2.2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及固定资产
  据统计,崇左市全市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584.63亿元,工业总产值占523.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50.84亿元。
  2.2.3重要交通干线
  2.2.3.1铁路交通
  湘桂铁路(南宁至凭祥段)从崇左市区穿过,市区现有三级列车客运站1座,崇左列车客运站位于崇左市江州城区繁华地带,铁路客运、货运交通便捷。
  2.2.3.2公路交通
  崇左市具有沿边、沿江、沿铁路、近海湾的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南友高速公路开通,湘桂铁路、322国道贯穿南北、崇钦高速公路开通,是中国南部边境线上唯一有铁路、公路与国内大交通网相连的陆路口岸城市。
  2.2.3.3航运方面
  城区现有左江航运公司码头1处,岸线长70米,250吨泊位1个。整治左江后,将达6级通航标准。
  2.2.4重要基础设施
  崇左市区有主要工业企业47家,已初步形成制糖、建筑、食品、机械、电力、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有崇左东亚糖厂、崇左电业公司、广西东亚纸业有限公司、广西埃赫曼康密劳化工公司等。
  崇左市区地处桂西南的重要交通枢纽。湘桂铁路、南友高速公路都经过崇左城区,因此崇左也成为重要物流和仓储基地,主要有粮食、五金、日杂、农资、土产、石油库、储气及矿石堆场。城区现有铁路、公路桥梁7座。
  桥梁情况表2-1
  2.3 &洪涝风险分析
  2.3.1崇左水文站及太平二桥不同频率洪水的水位及流量表2-2
  2.3.2暴雨洪水的淹没范围和风险分析
  江州区城区江南片地势低洼地带主要分布在铁路以南至沿山公路之间、城中西塘至江南第二小学一片及旧市医院至兵站一带的沿江低洼地带。
  当出现5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102.24m时,江州区城区沿江局部低洼地带受淹。
  当出现1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104.57m时,江州区城区铁路以南至沿山公路之间的一片洼地、城中西塘至江南二小一片及旧市医院至兵站一带沿江低洼地带受淹,受淹区人员可转移到附近的高处或坚固的楼顶。
  当出现2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106.69m时,江州区城区大部分街道受淹,其中包括江州区政府大门口、江州区水利局、江州区公安局、百货大楼门口、旧汽车站等许多单位受淹,受淹区是旧城区的部分繁华城区,将造成较大的淹没损失,并严重影响交通,受淹区人员需向城西水厂、图书馆一带高处转移,或向新城区一带转移。
  当出现50年一遇洪水,水位109.31m以上时,江州区城区大部分商业区及街道受淹,江州区江南片区可向城西水厂、图书馆一带高地、城东石灰岩山地、城南沿山公路高地及新城区一带转移,江北片区可向太平镇高地转移。
  当出现10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111.19m以上时,江州区城区将一片汪洋,城内公路、铁路和街道全被淹没。在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时,江州区江南片区可向城西水厂图书馆一带高地、城东石灰岩山地和城南沿山公路高地转移,江北片区可向太平镇高地转移。详见附件1:崇左市城区洪水风险示意图。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现有城市防洪体系
  崇左市城区至今尚未建成完整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城市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目前只建好一座排涝泵站和400m防洪堤,因此防御效果并不明显,只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就会对江州区城区防洪构成威胁。目前城区内具有一定防洪功能的工程项目有:
  左江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崇左市江州区城区上游20公里的左江干流,水库总库容7.15亿立方米,径流型水电站,防洪库容小,具有一定的蓄洪削峰作用,但不显著。
  江北护岸工程:该工程位于左江崇左江州区城区河段的左岸,护岸长度185m。该工程能对崇左太平二桥一带的左岸起到护岸作用,但不能提高城区防洪等级。
  2.4.2规划建设中的防洪排涝工程
  根据《广西左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崇左市属于为Ⅲ级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排涝方面:自排采用24小时雨洪不同期20年一遇标准,抽排采用雨洪同期10年一遇暴雨洪水标准。
  2.4.3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薄弱环节
  江州区城区没有天然的地表沟渠及河道直通左江,但城区内存在30多处落水洞、漏斗,即便以后修建了防洪堤和排涝闸站,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好城区的地下溶洞和落水洞,当外江水位上涨时,很容易形成洪水倒灌,造成内涝,对于城区防洪十分不利。所以在修建地面防洪堤的同时还需要对溶洞进行处理,才能达到防洪治涝的目的 &
  2.5重点保护对象
  重点防护范围为江州区城区江南片。江州区委、区政府、江州区直机关单位和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位于江南片,江南片地势较低,绝大部分街道和机关单位、工作、仓库处于107米高程以下。居民密集区主要分布于左江南北两岸一级台地上,高程为105~107m。重点防护单位为各级党政机关、邮政、通信、各类学校、医院等部门和单位。档案文件资料室、粮库、糖库、食品仓库、超市、物资局仓库、新华书店仓库等各类仓库,均应受到重点保护。
  江北地势较高,除东门口沿着镇南街至大西门、小西门至镇中一带的旧城门低于107米高程外,其余均高于107米高程。
  崇左市党政机关和新开发的商住区位于新城区友谊大道两侧,距原江州区城区约4km,地面高程约为115~130m,基本不受左江洪水水位威胁。
  第三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崇左军分区参谋长任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左江海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委员会、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旅发展委员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崇左军分区、武警崇左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崇左供电局、崇左火车站、广西左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左江水电厂、扶绥广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山秀水电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西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3.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各种规章制度等。
  (3)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上级防洪调度指令,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
  (4)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和发布灾情、汛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责任制。
  (5)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市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抗洪抢险和灾后处置、灾后评估,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抗洪建设、修复水毁防洪工程的资金;负责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下达,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的物资,组织紧急调运,并负责工业和信息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市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水质监测报告和洪水预报;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江河水量预警预报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江河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运行安全,担负防洪、兴利调度;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维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指导城乡防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打击偷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防汛紧急期间,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对防洪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办理有关手续,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当地交通运管部门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南宁左江海事处:负责组织向交通运输船舶发布航行预警及提供预警信息;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口以外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水上搜寻求助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市管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排水畅通,正常运转;指导各区做好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和督查检查,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城市防洪排涝规划编制。
  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工作,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防洪安全。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救灾情况,与市防汛办一起审核、发布灾情。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无自救能力灾民吃、喝、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上级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对上级下达给我市的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及时会同市防汛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到各受灾县(市、区),并做好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洪涝灾区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加强灾区饮用水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抗灾救灾食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流入受灾地区。及时掌握救灾药品、医疗器械需求供应状况;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保障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等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台风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市林业局:负责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和抗洪时所用林木的砍伐办证工作;负责灾后指导恢复林业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落实汛期学校防洪度汛方案,负责中、小学生的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和暴雨洪水发生时组织在校师生安全转移。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农业机械的调集,为灾后农业生产提供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重要企业的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市粮食局:负责救灾粮油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粮油供应。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旅游部门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向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发布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景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和旅游单位人员安全。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渔船和江河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和防洪安全工作;负责灾后动物疫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崇左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协调驻崇左的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崇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辖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所辖公安消防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台风抢险、抗旱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处置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崇左供电局: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及具体实施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调度。
  崇左火车站: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左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左江水电厂:服从防洪大局,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防洪安全,服从有调度指挥权限的防汛指挥机构调度,按照经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和防洪抢险预案做好左江水电厂(水库)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工作,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护,按规定做好泄洪预警工作。
  扶绥广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山秀水电厂:服从防洪大局,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防洪安全,服从有调度指挥权限的防汛指挥机构调度,按照经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和防洪抢险预案做好山秀水电厂(水库)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工作,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护,按规定做好泄洪预警工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保持做好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建设和维护;负责灾区毁坏通讯设施的抢修和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电信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西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利用自身系统(中国移动)通信平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防御信息等,负责做好公用通信网络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本辖区本系统做好防洪防台风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灾区毁坏通讯设施的抢修和通讯保障工作。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利用自身系统(中国联通)通信平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防御信息等,负责做好公用通信网络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本辖区本系统做好防洪防台风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灾区毁坏通讯设施的抢修和通讯保障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
  3.3办事机构
  3.3.1防汛指挥部设置
  市防汛指挥部为市政府的议事部门,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是市防汛指挥部的常设办事部门,办公地址:崇左市江州区花山路221号崇左市防汛调度中心大楼(崇左市水利局办公楼)5楼。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电话:、7835551。
  3.3.2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国家、自治区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和调度命令。
  (2)指挥部的决策和领导的指示,起草、发布防汛工作中的各项命令、指令以及电视讲话稿和雨情、汛情公告;做好指挥部有关文件的起草、送审、印发等工作;做好指挥部有关会议的通知、召集、会场安排、记录等工作。
  (3)24小时防汛值班,接听、记录报险报灾电话,收集掌握防汛抢险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抢险处理方案报指挥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开展防汛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的准备工作,包括:各城区、各单位的组织指挥部、防汛预案、防汛物资、抢险突击队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全市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编制,指导各县(市、区)编制防御洪水和台风预案。
  (6)检查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值班巡查情况;
  (7)及时收集雨情、汛情信息,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8)负责市级防汛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管理及监督使用。
  (9)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相关事宜,协调指挥部各职能组的工作。
  (10)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及度汛应急工程及水毁工程修复计划上报工作。
  (11)全市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防汛指挥系统及其相关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等技术保障服务。
  (12)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加强对大气、雨情、水情、潮汛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指挥部。遇灾害性天气过程,实时监测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指挥部,确保汛情信息时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挥部根据汛情信息适时组织分析会商,及时发部防御警报,及时部署洪涝灾害防御工作。
  4.1.2工情信息
  (1)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泵站等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巡查制度,按规定及时将工程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及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工程发生险情或遭遇重大汛情,应立即向可能受威胁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迅速处置。对重大险情信息要在2小时以内上报指挥部。
  (2)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危害程度、抢护措施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等。
  4.1.3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供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信息,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如接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信息,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组织核实。
  4.2预防和预警
  4.2.1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洪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工程准备。加快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防洪减灾能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修复水毁工程。加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4)预案准备。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城市(县城)防洪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江河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等各类防洪预案方案,并按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5)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统一调度、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防汛物资储存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动态掌握各类定向储备物资,确保一旦需要能调得出、用得上。按照专群结合、军民联防的原则,加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通信准备。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管理,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防洪工程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测报站网,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
  (7)依法管理。加强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依法防洪。特别是对在河道、水库、滩涂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清除,或依法强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内涝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等风险图的研制,实行动态管理,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和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依法管理依据。
  (8)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督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度汛措施、防洪工程建设、防御工作落实等方而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度汛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2.2暴雨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的预测和预报预警。遇强降雨天气过程,要加密监测,加强天气会商分析预测,实行滚动预报,并及时将实时监测信息和趋势分析预报结果报告指挥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布暴雨预警,捉醒公众注意防范。
  4.2.3洪水预警
  水文部门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时,水文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加强水情会商分析预测,实行滚动预报,并及时将实时监测信息和水情趋势分析预报结果报告指挥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布洪水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4.2.4灾害预警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天气、雨情、水情实时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防汛办及时组织会商,为指挥部领导的指挥和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向相关区域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防御警报,督促指导当地按预案做好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当主要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并可能发生较大以上洪水时,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广泛动员开展灾害防御工作。
  4.2.5预信警报
  当发生大暴雨、特大暴雨或长历时、大范围强降雨时,容易造成洪灾和涝灾,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甚至导致水库、堤防、涵闸、尾矿坝、引水渠等工程失事造成溃坝洪水灾害。防汛办应根据掌握的雨情、水情、工情信息,督促指导强降雨区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科学研判,及时向低洼易洪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水库、尾矿坝下游等危险区域发出灾害预警,落实群测群防,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 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2)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根据属地原则由有管辖权和调度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6)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权限
  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从轻到重依次分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4个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由指挥部领导决定,以指挥部名义发布。
  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秘书长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主持会商,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
  5.3 应急响应启动&
  5.3.1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或黄色预警,崇左城区可能发生局部较重洪涝灾害。
  ②水文部门预报左江干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的一般洪水,崇左站水位超过102.24m。
  ③发生暴雨以上降雨过程,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受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④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秘书长主持会商,做好防汛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彻落实工作;防汛值班带班领导驻守值班室,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防汛值班人员加强对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重要防汛信息,防汛办以电话、短信、简报、专报等方式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
  ②防汛办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加强会商分析判断,及时发布防御警报,作出相应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灾抢险救灾工作。
  ③气象、水文部门根据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实时雨水情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指挥部。
  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防御重点是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区域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提防等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低洼易涝区安全防范、学校和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口比较密集地区的人员安全防范,以及供电、通讯、交通运输和采矿(石)等企业的生产安全防范。水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落实督查组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确保需要时及时派出。
  ⑤相关县(市、区)和部门的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市防汛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抢险的工作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5.3.2 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崇左城区可能发生较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
  ②水文部门预报左江干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的一般洪水,崇左站水位超过104.57m。
  ③发生暴雨以上降雨过程,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④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Ⅲ级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秘书长或副指挥长主持气象、水文、水利、国土资源、民政等相关单位参加会商,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救灾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
  ②指挥部秘书长坐镇市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汛办主要领导驻守值班室,实行双岗带班、双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气象、水文部门根据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
  ③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和各自防汛职责开展工作。水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应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或险情的县,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雨前到基层,雨中在基层”、“领导靠前指挥,干部一线出力”的要求,防汛办加强对大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
  ④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宣传部门加强对防汛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⑤受灾的县(市、区)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安排部署防汛工作,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5.3.3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崇左城区可能发生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或较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
  ②水文部门预报左江干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一般洪水,崇左站水位超过106.69m。
  ③发生暴雨以上降雨过程,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受威胁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④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Ⅱ级响应行动
  在Ⅳ级和Ⅲ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会商,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指挥部下达防灾减灾指令,报请市人民政府就抗洪抢险救灾作出专项工作部署,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
  ② 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指挥中心指挥。必要时,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集中在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动
  ③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趋势和雨情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灾区和重点区域的实时雨水情监测和重点区域的洪水预报预警密度,至少每3个小时滚动预报一次。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并视情况全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④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和各自的防汛职责,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积极抗洪抢险救灾。各单位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检查指导和协助帮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必要时,指挥部应对相关大型水库(水电站)和重要提防工程进行防洪应急调度,统筹兼顾,科学防洪,充分发挥防洪工作作用。&
  ⑤驻崇左军分区、武警部队做好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准备,崇左防汛物资储备基地提前装载抢险物资设备,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根据需要在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⑦受灾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由指挥长主持会商,安排部署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组织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抗洪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在当地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
  5.3.4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水文部门预报左江干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一般洪水,崇左站水位超过109.31m。
  ②发生暴雨以上降雨过程,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
  ③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④其他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指挥长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请市委常委会作出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
  ②指挥部依法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联合办公,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地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抗洪抢险救灾,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③气象、水文部门每个小时滚动预报一次雨水情,指挥部及时发布汛情公告。
  ④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和各自的防汛职责,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报请市领导担任组长,率队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 & & &&
  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导汛情及抗洪抢险情况。
  ⑥受灾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⑦向自治区防汛指挥部请求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抗洪抢险。
  5.4响应措施
  5.4.1江河洪水响应措施
  (1)标准洪水的响应措施
  当左江崇左河段水位超过101.20m警戒水位时,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部门24小时值班,加强巡堤查险;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岗位并亲临洪水现场监视汛情,布置本辖区防洪任务,城区各单位防汛负责人按其任务分工进入临战状态;防汛抢险机动队队员集中待命,装配、调试好抢险冲锋舟,备够燃油、机油、救生衣(救生圈)等整装待发。
  当左江水位超过起淹水位102.48 m (相当于5年一遇洪水位102.24m),市防汛指挥部召集全体成员集中会商,分工进行社会动员,亲临低洼地带受淹现场,指挥低洼带居民及物资的转移,防汛抢险机动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当左江水位超过104.57 m (相当于10年一遇洪水位),在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预定方案做好受淹城区居民及物质的转移工作,江州区城区可向高楼或水厂高地转移,各单位抢险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防汛抢险机动队开展搜救和转移受围困人员。
  (2)超标准洪水下的响应措施
  当洪水位超过106.69m(相当于20年一遇洪水位)、出现超过标准洪水时,江州区城区大部分受淹,为了减少损失,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按既定的撤退路线和地点进行人员、物资转移,其安置区及撤退路线如下:
  江州区主城区:低洼受淹单位居民及物资向附近高楼撤退,无高楼撤退人员、物资:东南撤到五龙岭和佛子岭(石林大道一带);南面撤向烈士山;西面退上军民体育场和文化中心(自来水厂一带),北面撤向壶兴街一带。新城区带位于石林大道,地面高程均在112m以上,100年一遇洪水基本不受淹。河沿低洼村屯:向各乡镇预先安排的高地岭坡撤退。
  5.4.2堤防决口、水闸垮坝、水库溃坝响应措施
  左江电站、山秀电站等水库在主汛期必须遵循发电服从防洪安全的原则执行水库调度。当左江电站的上游来水超过5650m3/s时,要按照调度原则进行预泄,并全部打开10孔闸门泄洪,使本河段基本保持自然流态。山秀电站处在崇左市区下游,当发生洪水时,必须进行预排预泄,保持河段自然流态,防止库水雍高,增大淹没淹围。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突发生洪水时,市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锣鼓等应急通信方式进行报警,并通知下游受威胁群众进行安全转移。市防汛指挥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工程抢险技术人员赶赴出险现场,按照预案制订的抢险方案、措施,指导抢险。堤防、水闸和水库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按抢险方案全力进行抢险。抢险力量不足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崇左军分区外调民兵或请求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广州军区调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市防汛指挥部迅速召集全体成员集中会商,按照分工深入受洪水威胁地区组织、指挥群众及物资的转移,防汛抢险机动队开展搜救和转移受围困人员。
  5.4.3山洪灾害响应措施
  当发生强降雨过程时,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发现有山洪、滑坡和泥石流发生的迹象时,要迅速按照预定的预警预报方式进行报警(如吹口哨、敲锣鼓、放高音喇叭等),并及时进行安全转移。转移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5.4.4暴雨渍涝响应措施
  旧城区沿山、友谊路、江南路江南一中附近是我市暴雨渍涝易发地区。但从我市历年发生的暴雨渍涝情况来看,暴雨渍涝仅在局部地段发生,影响部分路段的交通,对我市整体防汛影响不大。只有左江发生洪水、严重影响城区排洪时才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渍涝,此时渍涝可能影响到邮电局生活区及其他部分低洼地区。但市防汛指挥部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市公安局派出警力,加强渍涝区内治安管理,严防违法分子破坏防洪设施和扰乱社会治安。市交警部门应在受涝地区和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对由于渍涝造成的局部交通堵塞,及时进行疏导,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以免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
  市电力部门负责组织对各防洪排涝设施的用电安全检查,把保证防汛抢险用电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应急供电线路和设备,确保防洪排涝设施供电、用电安全,保证生产、生活用电的正常供应。
  崇左电视台、电台、左江日报社等媒体每日按指挥部要求发布汛情通告。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情况,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有关单位及时转移人员、财产等,以减少内涝损失。落实好在建工程和有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机械、工棚等的安全措施。
  如暴雨造成旧城区严重渍涝,导致群众被围困,由市防汛指挥部派出防汛抢险机动队进行解救和转移受困群众。
  卫生、民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护及防疫工作;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做好旅客、游客的安全工作。
  5.5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5.1信息报送处理
  (l)一般性风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尽快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指挥部接到特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5.5.2指挥和调度
  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防汛的调度指挥机关,各级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发生重大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临时现场指挥部。
  5.5.3群众转移和安全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2)水利、气象、民政、国土资源、海事、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卫生、教育、旅游、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3)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
  (4)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5)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发改、财政、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人防、教育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落实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
  (6)各类学校、会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台风紧急状态下,应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指挥机构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台风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
  (7)根据防台风预案或实际情况,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险性和具体的转移地点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的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被转移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转移工作。
  (8)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9)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的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5.5.4抢险与救灾
  (1)灾情险情的处置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形成抢险救灾合力。
  (2)发生灾情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3)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援当地抢险救灾,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5.5.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参加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和其他必需的防护用品。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部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5.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情险情发生后,指挥部应根据灾情险情的危害程度、督促指导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依法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非常措施控制事态及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6.7响应等级升降与终止
  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指挥部应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当不再满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由防汛办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指挥部宣布终止响应的应急响应。
  第六章 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提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3)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能满足抢险需要的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军分区、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市防汛办组建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抢险救灾实际需要,组建县级防汛专业队伍。
  (3)防汛机动抢险队伍调动:市防汛管理下的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伍,如本级需要,由本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本级防汛办协调调动。各县(市、区)如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支持,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协调调动。
  (4)部队参加抢险调动:市人民政府或指挥部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向军区或武警总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的,应通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以边行动边报告,当地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6.3.1供电保障
  供电企业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3.2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救灾道路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和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市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道路畅通。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市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4.2医疗保障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防汛物资。
  市防汛物资重点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需要。储备应对重大险情灾情的必要专业抢险器材和物资。
  (2)物资调拨
  市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市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向市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指挥部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运调,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
  6.5.2资金保障
  水利部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防汛经费,专项用于防汛抢险和水毁水利设施修复。
  6.6社会动员保障
  (1)在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紧急防汛期,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 技术保障
  (1)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自治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其它市县防汛抗旱部门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6.8宣传、培训和演练
  6.8.1宣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广电部门应加强防洪抗灾避险工作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8.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开展。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成效。
  (3)部队的培训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8.3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防汛救灾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本地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演练。
  (3)防汛办每年组织举行一次多部门联合专业演练。
  第七章 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7.1.1总体要求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2救灾
  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帮助因灾倒损房屋群众开展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控制,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达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洪水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7.6调查与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第八章 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防洪工程措施
  我国治河防洪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大体划分为泄洪工程、蓄洪工程和分洪工程三大类别。
  ①泄洪工程
  主要指行洪河道、沿河堤防,拦河闸和穿堤涵闸,是防洪工程系统中的基础和骨干。行洪河道是宣泄洪水的通道。
  ②蓄洪工程
  主要指水库。水库是利用合适地形拦河筑坝,使河谷形成人工水域用以拦蓄、控制天然径流,改变其原有时空分布状况的工程。水库是控制性的防洪工程,防洪作用十分显著。水库因所处地点不同,可分为山谷水库和平原水库,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和输水洞等部分组成。
  ③分洪工程
  分洪工程是在洪水有可能超过河道安全水位、流量时,为保护河道堤防的安全而分担超额洪水的工程设施。我国许多河流现有防洪能力不够,防洪标准不高,为了防御较大洪水,大多建有分洪工程。分洪工程因分出洪水的归宿不同,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类型:a、直接分洪入海的称为入海减河;b、分洪入邻近河道或经调蓄即回归原河道的称为分洪道;c、分洪入邻近湖泊洼淀,停蓄一段时间后仍回归原河道;d、分洪入蓄洪垦殖区。习惯上把后两类容纳洪水的地方统称为蓄滞洪区。
  8.1.3防洪非工程措施
  防洪非工程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立洪水预报和警报系统。在洪水到达之前,利用卫星、雷达和电子计算机,把遥测收集到的水文气象数据,通过无线电系统传输,进行综合处理,准确作出洪峰、洪量、洪水位、流速、洪水到达时间、洪水历时等洪水特征值的预报,密切配合防洪工程,进行洪水调度;及时对洪泛区发出警报,组织抢救和居民撤离,以减少洪灾损失。一般来说,洪水预报精度愈高,预见期愈长,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的作用就愈大。
  ②制定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提出在现有防洪工程设施下最大限度减少洪灾损失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
  ③进行救灾与实行洪水保险。依靠社会筹措资金、国家拨款或国际援助进行救济。凡参加洪水保险者定期缴纳保险费,在遭受洪水灾害后按规定得到赔偿,以迅速恢复生产和保障正常生活。
  ④对洪泛区进行管理。通过政府颁布法令或条例,对洪泛区进行管理。一方面,对洪泛区利用的不合理现状进行限制或调整,如有的国家采用调整税率的政策,对不合理开发洪泛区采用较高税率,给予限制;对洪泛区进行迁移,防水或其他减少洪灾损失的措施,予以贷款或减免税收甚至进行补助以资鼓励。另一方面,对洪泛区的土地利用和生产结构进行规划、改革,达到合理开发,防止无限侵占洪泛区,以减少洪灾损失;在防洪区内兴建各项安全措施工程等。
  ⑤制定撤离计划。在洪泛区设立各类水标志,并事先建立救护组织、抢救设备,确定撤退路线、方式、次序以及安置等项计划,根据发布的方式警报,将处于洪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和主要财产安全撤出。
  ⑥进行河道管理。对河道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地面开挖、土石搬迁、土地利用、植树砍树等进行管理。
  ⑦制定、执行有关防洪的法规、政策。将古今中外成功的防洪经验和应当吸取的教训,以法规、政策的形式规定下来,把防洪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8.1.4防御洪水方案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5高程基准面及防汛特征水位
  高程基准面:为与工程基准面一致,本预案所有高程除另有标明外均采用黄海基准面。
  黄海高程(m)=珠江高程(m)+0.6(m)
  警戒水位:是指江河洪水涨到某一高程,有可能出现险情,要加以警惕戒备的水位。左江崇左水文站防洪警戒水位定为101.20m。到达这一水位时,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要密切注意水情、工情、险情的发展变化,在各自防守堤段或区域内增加巡堤查险次数,开始昼夜巡查,并组织防汛队伍上堤防守,做好防汛抢险人力、物力等的准备。这一水位主要是防汛部门根据长期防汛实践经验和堤防等工程的抗洪能力、出险基本规律分析确定的,是制定防汛方案的重要依据。
  保证水位 (针对有防洪堤) :也称设计防御水位。它的基本意义是到达这一水位时,仍必须确保堤防保护区防汛的安全,它是根据长期防汛与防洪规划实践的科学分析,以及堤防不断加培所构成的防御能力拟定的,有的采用历史实际最高水位,有的在历史最高实际水位基础上适当提高。到达保证水位则意味着进入非常紧张的阶段,要求领导上阵,全面动员,全力防御,以保安全,并且作好运用分、蓄洪工程的准备,以随时待命。
  设防水位(针对有防洪堤):主要是根据堤防的防御能力拟定的,当洪水到达这一级高度时,它标志这一地区堤防将开始出险,并随着水位的持续或上涨,险情将增加。有关单位需即组织群众参加防汛,并准备好相应的防汛物资和器材,以防患于未然。
  8.1.6雨洪同期暴雨
  雨洪同期暴雨是指崇左市水文水资源局城区的水文测站从防洪警戒水位101.20m上涨至洪峰,再下降到101.20m的一次洪水过程,此时堤内发生的暴雨。
  8.1.7洪水等级
  以洪峰流量重现期划分4级:
  一般洪水:10年一遇以下;
  较大洪水:10~20年一遇;
  大 洪 水:20~50年一遇;
  特大洪水:大于50年一遇。
  8.1.8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4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8.1.9有关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每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特殊情况下可及时作出修订,重大修订后的预案需按原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相应防汛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崇左市人民政府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6 附件
  1.崇左市城区洪水风图
  2.崇左市城区防洪起淹高程分级一览表
  附件1 &&&&&&&&&崇左市城区洪水风图
附件1&&&&&&&&&&& & &
崇左市城区防洪起淹高程分级一览表
&&&&&&&&&&&&&&&&&&&&&&&&&&& &&&&&&&&&&&&&&&&&&&&&&&&&&&&&&&&&&&&&&&&&&&&&&&&&&&&&&&&&&&黄海基面
  96.00~102.00
  水口电站发电机层楼面
  江州区
  水口电站厂房顶
  101.11
  102.00~104.00
  和平中学大门
  103.24
  政府室内篮球馆
  103.30
  进修灯光球场
  102.48
  政府第二生活区
  103.70
  水口电站压力管渠顶
  103.91
  104.00~104.50
  教场村上屯
  104.03
  江南一小球场
  104.07
  兵站大门口
  104.12
  教育局停车场
  104.23
  邮政局大院球场
  104.34
  中渡小学
  104.33
  劳动局大门
  104.38
  农业银行生活区大院
  104.42
  二四三台大门口
  104.44
  104.50~105.00
  教育大楼门口
  104.50
  妇幼保健院大门口
  104.51
  林业局大门
  104.56
  人民医院宿舍区(旧)
  104.58
  百家惠商场一楼
  104.60
  人民会堂停车场
  104.64
  财政局
  104.64
  中渡小学教学楼门口
  104.70
  铁路人行涵洞
  104.71
  铁路宿舍大楼(铁路南面)
  104.72
  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104.73
  医药公司大楼门口(红绿灯附近)
  104.75
  税务局大门口
  104.80
  续表 &&&&&&&&&&&&&&&&&&&&&&&&&&&&&&&&&&&&&&&&&&&&&&&&&&&&&&&&&&&&&&&&&&&&&&&&&&&&&&&&黄海基面
  104.50~105.00
  建设银行大楼门口
  104.82
  江州区
  江南四小球场
  104.88
  武装部大门
  104.91
  江南二小教学大楼
  104.95
  农业银行大门口
  104.95
  105.00~105.50
  铁路段作业所门口
  105.00
  直第一幼儿园大门口
  105.03
  江南二小球场
  105.05
  江宾旅社大门口
  105.05
  物资局仓库
  105.05
  林业局宿舍
  105.06
  江州法院
  105.07
  旧人民医院办公楼门口
  105.08
  旧人民医院大门口
  105.11
  物资局办公大楼门口
  105.11
  新民路五金电
  105.11
  科委办公室
  105.12
  旧汽车货运中转站门口
  105.12
  旧人民医院办公大楼
  105.14
  镇南街西头
  105.16
  农业局区域宿舍
  105.16
  花山酒楼
  105.18
  新华书店门口
  105.19
  人民医院小儿科留医楼门口(旧)
  105.20
  粮食局大门口
  105.21
  江边中渡屯
  105.23
  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口(旧)
  105.25
  信用合作计门口
  105.26
  新西洋超市大门口
  105.27
  进修大楼楼梯口
  105.27
  续表 &&&&&&&&&&&&&&&&&&&&&&&&&&&&&&&&&&&&&&&&&&&&&&&&&&&&&&&&&&&&&&&&&&&&&&&&&&&&&&&&&&黄海基面
  105.00~105.50
  江南一小大门口
  105.30
  江州区
  公安局大楼门口
  105.31
  电业公司宿舍区球场
  105.32
  水电生活区
  105.34
  农业局门口
  105.37
  工会门口附近
  105.39
  电业公司营业厅大门口
  105.41
  气象局大门口
  105.42
  供销社大门
  105.42
  左江民族医院
  105.42
  卫生局大楼门口
  105.45
  人民医院大门口(旧)
  105.47
  货运服务站
  105.49
  福利院
  105.49
  105.50~106.00
  水口职中学生宿舍
  105.53
  科技局
  105.54
  气象局
  105.55
  旧汽车站
  105.66
  总工会大楼门口
  105.59
  火葬场车库
  105.63
  和平乡中学大楼地面
  105.63
  铁路新兴旅社门口
  105.66
  武装部大门口
  105.67
  供销社大楼门口
  105.68
  江南工商银行门口
  105.69
  烟草公司大楼门口
  105.71
  铁路宿舍楼
  105.73
  公安局大楼门口
  105.75
  建设局
  105.84
  农业局
  105.85
  续表 &&&&&&&&&&&&&&&&&&&&&&&&&&&&&&&&&&&&&&&&&&&&&&&&&&&&&&&&&&&&&&&&&&&&&&&&&&&&&&&&&&&黄海基面
  105.50~106.00
  水电局五金仓库
  105.79
  江州区
  水口职中教师宿舍
  105.80
  卫生防疫站门诊部门口
  105.85
  水利局大楼门口
  105.88
  铁路仓库大门口
  105.89
  建设银行大院
  105.89
  电业公司大门口
  105.92
  太平镇建筑工程公司大楼门口
  105.92
  工商银行营业厅
  105.94
  人民银行大门
  105.97
  106.00~106.50
  环保局门口
  106.00
  铁路仓库
  106.01
  看守所
  106.11
  审计局大楼门口
  106.19
  区人民政府大楼门口
  106.22
  检察院办公大楼门口
  106.29
  百货大楼门口
  106.30
  邮电局大门口
  106.31
  医药公司零售门市部门口
  106.41
  水口电站下游公路桥面
  106.43
  江南一中球场
  106.48
  水口电站职工宿舍
  106.52
  技术监督局
  106.53
  江南粮所职工宿舍
  106.57
  烟草批发公司门口
  106.58
  崇左机务段
  106.62
  党校门口
  106.63
  铁路公务段门口
  106.66
  太平镇初中最低教室
  106.66
  土产公司仓库
  106.67
  续表 &&&&&&&&&&&&&&&&&&&&&&&&&&&&&&&&&&&&&&&&&&&&&&&&&&&&&&&&&&&&&&&&&&&&&&&&&&&&&&&&&&黄海基面
  106.50~107.00
  江州区
  水电局仓库大门口(旧)
  106.69
  镇南街朝阳门
  106.79
  江北大西门
  106.86
  民族中学大门
  106.91
  公路局大门
  106.92
  电信局大门口
  106.93
  老干部局大门口
  106.93
  水口职中教学大楼
  106.98
  107.00~107.50
  区委会议室门口
  107.03
  铁路宿舍(近车站)
  107.16
  铁路车站灯光球场
  107.16
  崇左汽车站门口(旧址)
  107.20
  江北新大桥头
  107.21
  兽医站办公室
  107.23
  水口农中宿舍(近山脚)
  107.25
  太平镇中山街头
  107.29
  城西加油站
  107.38
  区政府大楼行政局办公室
  107.42
  107.50~108.00
  交警支队
  107.56
  计生局
  107.60
  南地二师大门口(旧地址)
  107.60
  太平镇中山街尾
  107.64
  镇南街街头
  107.68
  火车站货厂
  107.78
  火车站广场
  107.83
  电业公司第二栋大楼门口
  107.83
  108.00~108.50
  太平镇中门口
  108.13
  太平镇二轻供销经理部门口
  108.08
  中队办公室
  108.15
  续表 &&&&&&&&&&&&&&&&&&&&&&&&&&&&&&&&&&&&&&&&&&&&&&&&&&&&&&&&&&&&&&&&&&&&&&&&&&&&&&&&&黄海基面
  108.00~108.50
  铁路车务段百货大楼
  108.21
  江州区
  太平镇初中舞台
  108.23
  江州区委办公室门口
  108.24
  水口电站上游公路桥面
  108.31
  铁路边大桥
  108.32
  公路段职工宿舍楼门口
  108.40
  水口道班
  108.41
  江南派出所门口
  108.44
  看守所监狱门口
  108.48
  江南三小教学楼门口
  108.67
  108.50~109.00
  江南三小教学楼
  108.67
  蚕种站宿舍
  108.72
  看守所
  108.73
  战备粮库最高仓库
  108.74
  镇南街大拱门
  108.76
  铁路话务大楼门口
  108.80
  种子公司(旧地址)
  108.95
  工商局
  108.96
  109.00~110.00
  大新铅锌矿办公室
  109.15
  镇北街居委会
  109.17
  保险公司大门口
  109.19
  太平小学门口
  109.22
  测报站宿舍
  109.23
  铁路客运站门口
  109.34
  建设银行门口
  109.35
  皮防站门诊部门口
  109.36
  人寿保险公司
  109.43
  太平镇卫生院
  109.49
  看守所大门口
  109.51
  崇左支行太平营业所门口
  109.56
  续表 &&&&&&&&&&&&&&&&&&&&&&&&&&&&&&&&&&&&&&&&&&&&&&&&&&&&&&&&&&&&&&&&&&&&&&&&&&&&&&&&黄海基面
  109.00~110.00
  水产畜牧局
  109.77
  江州区
  太平派出所
  109.79
  111.00~114.00
  农机局大门
  111.60
  太平镇邮政所
  111.81
  崇左高级中学后门
  112.34
  崇左中学
  112.81
  石油公司
  113.78}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打主力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