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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之一念红尘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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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女人之一念红尘》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老子  第一章  一  夜阑更深,月光如瀑,仿佛给这座古城披上一袭穿透了元明清历史的绮丽晚装,使这座以满汉民族为主的厚重之城流露出空灵之美。  这是一座马背上成就的古城,有着折戟沉沙、尘埃落定后的超然洒脱。它在岁月里端庄无限,却又不失一份人间烟火的平实,一份宠辱不惊的飘逸。在历史更迭里,无论盛世繁华还是乱世衰败,都饱含着醉里的清醒。这座古城中的光与影,虚幻与真实,亦如中国画里的皴法,一场留白,千古想象。  这就是北方的L城。它如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坐禅于风云变化,世事变迁,以海纳世界的情怀,纵横捭阖。  这座古城历经金戈铁马,浴火临水,残垣断壁中划出一道闪电——涅槃重生。美好与丑陋,良善与罪恶,相生相克的城市,构成的一幅气势磅礴的历史长卷。月光皎洁,冷冽,映照着古文明与现代文明无限交织,无限更迭的城市。  无论兴衰荣辱,恩怨情仇,还是大彻大悟般的归隐,都会在长风里成为历史,俱往矣!  无论是青砖黛瓦的端丽,还是红墙绿柱的尊贵,此刻,温柔如水,逐一安静。  月光透过城市的缝隙,人心的缝隙,渗入这座城市的内核。  一座城市的灵魂,亦或深植土地,亦或飘荡在上空。  二  月光透过一株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洒落在一个叫那若兰的女孩儿的脸上,她的肤如凝脂,美如皎月;琼鼻如雪如峰,仿佛在呼吸着夜晚的月光。睡梦中的那若兰轻声的呼唤:“爸爸,爸爸。”  梦中,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在城市中奔跑,寻找父亲的身影,而父亲就像一张照片,被风吹走了,她追逐着风,希望抓住风,抓住父亲消逝的身影……  这时,卧室的门被推开了,那若兰的母亲吴佩芳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  她轻轻的唤醒女儿:“兰儿,醒醒。”  那若兰慢慢的醒来,娇羞地朝母亲笑了笑,说:“妈,还没睡呢?”  吴佩芳轻声回答:“明天搬家,我把包装好的物品又检查了一遍。兰儿,喝口水吧。”  那若兰接过水杯,一饮而尽。  “慢点喝,慢点喝。”吴佩芳满目慈爱地看着女儿。  看见女儿并无大碍,吴佩芳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欣慰的笑了。  “睡吧。”吴佩芳把堆放在女儿枕边的两本书放到了书桌上。  “妈,您也早点睡吧,这几天为了搬家,您辛苦的了。”那若兰心疼母亲。  吴佩芳为女儿掖了掖被子,才放心的走了。  那若兰无法入睡,她想起了父亲那浩然。  那浩然出生于中医世家,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他承袭了祖上中医技术,大学毕业后进入市中医院工作。在那若兰的印象中,父亲是个书生气很浓的人。书房的书架上摆满了《本草纲目》、《黄帝内经》、《千金方》、《针灸歌赋》、《伤寒杂病论》等书籍,墙上挂满了人体穴位图,书桌上摆放着人体穴位模型。  那浩然医术精湛,又自学西医,他将中西医结合,提升了疗效。那浩然淡泊名利,把治病救人看成医者本分。  那若兰生于一九八八年,她出生时异于常人,半岁大才睁开眼睛,依靠嗅觉捕捉万物的气息,小鼻子能分辨各种气味,冷热度,包括声音,她也是依靠嗅觉。她喜欢的味道,她会微笑;不喜欢的味道,她就会苦着小脸儿。那若兰五岁的时候,通过那浩然的言传身教,加上那若兰的嗅觉天赋,通过嗅闻方法能分辨出数百味中药,包括盲抓药,能精确到克。  那浩然苦读医书,严谨而科学的态度对待每一味自行研制的药剂。他亲自配药、尝药;针灸,也是如此,精准的对症患者穴位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那浩然无数次的在自己的身上试针……数年来,他记录下来大量的医学实践笔记,发表了大量的医学论文。  那若兰对父亲的宝贝如数家珍:出诊箱、药杵、药碾、银针、脉枕等。出诊药箱是那浩然的最爱,他每天都会用黑丝绒布仔细的擦拭,直至纤尘不染。紫檀出诊箱是那家祖上传下来的,上面雕刻着灵芝、人参、何首乌等中草药,出诊箱做工精致,内置五层十屉,可备数十种药材。  那浩然有多台中药碾船:石头的、铁的、铜的等。碾船的功能,是用来将药材碾成粉末儿,以便制作丸、散、膏、丹等成药。碾船需要用双脚踩踏来操作,也有用双手操作的碾船。碾药的时候,需要换上碾药时才穿的特制衣服,裤腿用腿绷扎紧,防止身上的灰尘等不洁杂物掉入碾船内。把长条板凳横跨在碾船上方,碾药的人需要坐在长条板凳上碾药,双脚要同时用力,首先是双腿伸直,然后做出前蹬后勾的反复动作,让力量作用在碾子上,碾子上的力量再转移到碾船里的中药材上,直到将草药碾压成粉末儿,用碾船碾磨的中药能更好地保留中药的本性。  那浩然每次配药的时候,他都要教那若兰中药的名字,要求女儿记住中药的配伍使用、药物的多寡、性味的强弱、疗效的好坏、剂量的增减、方剂的化裁等,尽管那若兰还是个小孩子,但是那浩然仍然很用心地教导女儿。  那若兰最想念父亲吹箫时候的样子,似忧伤,似陶醉,似超然物外。  那浩然有一根紫竹箫,一根德化瓷箫,还有一根白玉箫,每一根箫上都系着一条结着玉佩的穗子。  那浩然的箫声宛转悠扬,如泣如诉般催人泪下。每每听着箫声,那若兰就会体会父亲内心世界的“忧伤”,使那若兰幼小的心灵有些许隐隐的疼痛。但是父亲的“忧伤”是什么?为什么“忧伤”?她并不知晓,或许是“孤独”吧,那若兰就会也“孤独”,这份“孤独”是什么,那若兰也不明白。那若兰“懂得父亲”,仿佛一出生就懂得,这是一种心有灵犀的懂得。  在那若兰的记忆里,父亲大多数时间都是安静的,只能在某一个角落里才会发现父亲的存在,手里永远捧着书,不知道父亲因书而存在还是书因父亲而存在,还是因为两者互补而有了彼此存在的价值。  那浩然的安静,有的时候使那若兰产生错觉,怀疑父亲存在的真实性,父亲也许就是这个家庭里的影像,说是虚幻,也不为过。那若兰很爱自己的父亲,总是在父亲特有的一缕药香里感受他的真实存在。父亲的安静有的时候就是与这个家庭,甚至是与这个世界的间隔,他的轴心独立的存在。  有一次,那浩然带着女儿去看电影。途中,他却将那若兰丢失了,那若兰站在原地等待父亲回来寻找自己。人群中,父亲的身影,就是一个移动的点,逆着流动的人潮,寻寻觅觅的身影。那一刻,那若兰发现父亲显得那么的无助,脆弱,绝望。那若兰对那一幕,永不忘记。  那若兰喜欢父亲身上散发的草药味儿,味道淳绵,宽厚,使人静神凝气。  那若兰六岁那年,那浩然突发脑淤血去世了。她清晰的记得父亲去世的头一天晚上,她依靠在父亲的身边,嗅闻着父亲身上淡淡的药香,确切地说是父亲的味道。她突然感觉,父亲身上的味道没有以往那么深沉、凝重了,有些飘忽不定的感觉,凝聚力也没有从前那么强大了,就好像父亲的味道在被什么东西一点点的抽离了。  那若兰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她紧紧的抓住父亲的手,心里非常难过,忍不住哭了出来。  那浩然看着女儿憋着小嘴哭泣的样子,急忙问:“乖女儿,你怎么了?”  “是爸爸,爸爸的味道被人一点点的偷走了。”那若兰回答。  那浩然听到女儿的话,他的心猛的一震,沉默片刻,那浩然拉着女儿的手说:“兰儿,你要切记,不要轻易的使用你的嗅觉功能,你的特殊功能会帮你也会伤害你,一切按照自然法则运行才好,后知后觉,也不见得是坏事。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开启,切记,切记!”  对于爸爸的话,那若兰似懂非懂,她点了点头。  当晚,那若兰听见父亲和母亲说着什么,她听到母亲轻轻的啜泣声……  三天后,那浩然突发脑淤血去世了。  那家遭遇变故,吴佩芳一个人无法养育三个孩子,吴佩芳接受了大姐吴佩菊的建议,将那若兰和那若秀两姐妹寄养在大姐吴佩菊家。一周后,那若兰和妹妹那若秀被前来参加那浩然葬礼的大姨妈吴佩菊、大姨父郎云启带回了乡下……  铜时钟敲响三下,使那若兰回到了现实。  月光照在墙上,如一朵玉兰花,那若兰伸出手,那朵玉兰花就落在了她的掌心。  那若兰想累了,渐渐地睡去。
  第二章  一  清晨的风,清爽怡人。  随着锅碗瓢盆奏响的交响乐,这个居住着数十人的大院儿被唤醒了。人们最朴素的生活往往是从锅碗瓢盆中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大院儿里弥漫着厨房飘出的饭菜香,炒锅里“滋滋”爆油的声音,还有锅碗瓢盆的撞击声,大人们吆喝懒床的孩子起床的声音……这种油盐酱醋,五味杂陈的平实生活,构成最朴素的人间烟火。  一阵风吹过,大院儿内的老梧桐树发出“沙沙沙”的轻响。  那若兰睡醒了,开始起床洗漱。  厨房里弥漫着暖暖的热气,混合着饭菜的气息。此时,吴佩芳正在往餐桌上摆放餐具。  “妈,早。”那若兰向母亲问安。  看见女儿的脸色,泛着一丝倦意,吴佩芳心疼地问女儿:“若兰,不再多睡一会儿了?”  “妈,我睡好了,早点儿起来,呼吸新鲜空气。”那若兰微笑着回答。  那若兰发现水桶里空了,就提起水桶到外面的公用水池去接水。  院内的梧桐树叶散发出淡淡的幽香,那若兰停下了脚步,仰望着这棵她非常喜爱的梧桐,不禁感慨,要搬家了,这棵陪伴她无数快乐时光的梧桐树该何去何从呢?她陷入忧虑与难以割舍的情愫。  那若兰来到大门附近的公用自来水井旁,站进排队接水的行列。  邻居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谈论动迁的事情,住了几十年的大院儿,以往盼着动迁,现在真的就要搬离了,反倒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了。素日里总是鸡争鹅斗的老邻居们,也都有意的谦让起来。大家心里明白,一旦分离,也许无缘再见面了。以往那些因为戒备、敌意、对峙而产生的复杂气氛,变成了礼让、不舍。大院儿的氛围充满祥和、温暖。  “若兰,来提水啊?”站在那若兰前面的胖婶招呼若兰。  “林婶早,家里没水了。”若兰礼貌地回答。  “大学毕业了吧?”胖婶继续问。  “没呢,明年毕业。”那若兰笑了笑。  “看看若兰,就是比我们家小云有出息。”胖婶的脸上露出羡慕和赞许的表情,没有了往日的嫉妒与怨毒。  素日里,吴佩芳一家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爱嚼舌头的胖婶。胖婶相貌丑陋,特别嫉妒大院里最漂亮的吴佩芳,只要吴佩芳从她身边经过,嫉妒的眼睛都要瞪出恶水来,会有“克夫相”、“红颜祸水”、“勾男人魂儿的妖精”、“还当自己是身份高贵的格格呢?还想复辟满清呢?”之类的恶言恶语。包括小若兰三岁的双胞胎弟弟妹妹是那浩然从医院抱养的弃婴,也是从胖婶口中传出来的。  每当吴佩芳不卑不亢的从胖婶等人群走过,胖婶总是吐一口吐沫。那若兰知道,母亲耻于和这样爱“叉八”的市井小民计较,他们的恶言恶语根本无法对吴佩芳构成任何的影响,她甚至觉得这群人猥琐得有些可笑,所以不屑与之理论。  诽谤中伤,无事生非,使用小伎俩等低劣手段是一些无知又无聊的人们茶余饭后的调剂品。不搬弄是非,他们就会浑身的不舒服。唾沫星子伴着他们舌尖上的瓜子皮儿,漫天飞舞,他们从不考虑给他人造成的恶劣后果,只负责自己唇舌的快活,满足心理的一丝愉悦与快感。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不如人的,转变成羡慕嫉妒恨,那就在舌尖上找补回来,一心想毁掉那些超过自己的人。即使不关己的,损人不利己的,不如己的,那也要在舌头上走一遭,再狠狠的吐出去。他们的舌尖儿就像一把把软刀子,杀人不流血,他们的唾沫星子就像有毒的汁液带着腐蚀性,杀伤性极强的细菌到处侵蚀,直到腐蚀得面目全非,人鬼莫辨,被毁坏者要么乖乖的投降,接受被同化,加入唾沫星子的行列;要么就是自行苟且,卑微地逃避,要么就是毁灭。  吴佩芳就是这个大院这些是非男女的克星,无论多污的脏水泼过来,她都毫发无损,依然端正着高贵的身姿,踏过这些人用口舌挖掘的深井。吴佩芳总是视若无人的“招摇过市”,从来不溜着墙边儿走路,也不会有意躲闪他人有毒的目光。孩子们胆怯的躲闪,溜着屋檐走路,吴佩芳就会把孩子从屋檐的暗影里拉到阳光下,教导:方方正正的走路,堂堂正正的做人!  碰到吴佩芳这样油盐不进,百毒不侵的人,那就被规划为另类。既仇恨,又痛痒,又无计可施,最后智能被忽略掉了。哪只狗会叼着块坚硬的骨头不放呢?放弃了,就会寻找下一个目标,就会让新的人选补充进来,他们只能叼着旧骨头,他们只好让舌尖的风就地盘旋,打转……只是无时无刻的不再转换新的话题,新的由头,新的起风点……  鲜嫩的谣言旋风在大院刮起,挖不到根儿,抓不到形儿,来无影去无踪,仍然是一地的瓜子皮儿、唾沫星子、还有一地鸡毛。只是不知哪家窗子里主人,被旋风卷进去后,痛苦的挣扎,反抗,哀怨,啜泣……  这一切恩怨情仇都随着即将搬迁而避让,遁形,仿佛人们的道理、良良知是从墙上大大的“拆”字唤醒的。而“拆”字,又不给人们忏悔的机会,只能羞答答地出场,无限羞愧、悔恨地落幕。  良知与道德重构,需要人性的光辉。  原谅与宽容,已在岁月里,尘埃落定。  那若兰提着水回到家,看见母亲正在催促弟弟妹妹起床:“东儿,秀儿,该起床了。今天搬家,赶早别赶晚。”  那若兰看见弟弟妹妹没有起床的意思,遂来到弟弟的床头,用手轻轻地抓挠弟弟的腋窝。睡意朦胧的那若东忍不住“咯咯”的笑了起来。  “让我再睡一会吧,好姐姐。”那若东开始求饶,头依然蒙在毛巾被里。  “赶紧起床。不然,就……”若兰又做出挠痒痒儿的动作。  那若东从毛巾被里伸出头,朝姐姐吐舌头。  “姐,我的拖鞋呢?”那若秀坐在床上,眼睛也不睁就要鞋子。  “睁开眼睛,往床下看。”那若兰知道,自从小时候妹妹同自己被寄养在大姨妈家,妹妹对自己的依赖就像对母亲的依赖是一样了,甚至超过对母亲的依赖。  那若兰把拖鞋穿在妹妹的脚上,那若秀才睁开美丽的大眼睛,粉嫩的鹅蛋脸就像一只长满细小绒毛的鲜桃子。  “去,洗脸刷牙,一会儿我好给你把头发捆扎成马尾辫儿,今天搬家,头发散落着干活不方便。”那若兰用头绳把妹妹的披肩长发捆扎成马尾辫儿。  “若兰,若兰。”窗外传来轻柔的女声。  那若兰知道是四姨妈吴佩瑶带着大女儿周筱丹,二女儿周筱凤来了,吴佩瑶手里端着一大碗红烧肉。  “若兰,若兰。”那若兰的二表姐周筱凤总是用侬侬软软的声音叫她的名字。  周晓丹二十四岁,一米六七的个子,婷婷玉立,瓜子脸,皮肤粉白细嫩,穿着一件鹅黄色乔其纱连衣裙,凸显俊俏;周筱凤二十二岁,一米六的个子,体型丰满,美丽的脸上有些许褐色的雀斑,反倒恰到好处凸显出俊秀里的俏皮。四姨妈吴佩瑶在那若兰的印象中一直没与变化,容貌端庄雍容,形态端庄大方,头发烫着大波浪,中年妇女的发福,但并不显臃肿。  吴佩瑶将手里端着的碗递给了那若秀,那若秀嗅闻着,赞叹:“太香了,谢谢四姨妈。”  “佩芳,彻底收拾好了吧?”吴佩瑶关心的问。  “是的。”吴佩芳回答。  那若秀把头偎依在大表姐的怀里,一改往日穿透力极强的声音,柔声细语的说:“大姐,你给我姐的衣服她穿大,现在归我穿了。谁让她长得那么娇小玲珑了呢。”  “是我从国外带回来的那件吗?”周筱丹问,周筱丹看见表妹很朴素,总是穿着姨妈给做的海蓝色连衣裙,放学洗,上学穿的,姑娘大了,也该穿得漂亮些了。她出差法国,特意为表妹买了一条国际品牌的连衣裙。  “只要你喜欢就好,下次出国,我再给若兰买一件。”周筱丹知道小表妹喜欢,若兰就给小表妹了。  “女人啊,见了面就叽叽喳喳,不是衣服就是化妆品的,真没办法。”那若东装成老夫子的样子,摇了摇头。  看着那若东的样子大家都笑了。  “说搬就搬了,还真有些舍不得了。”吴佩瑶感慨。  “是啊。”吴佩芳也感触颇多。  “昨晚上还热闹非凡的,今天就要人去楼空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的浅,过去恩恩怨怨的,毫厘不让的,细想想,多不值得。”吴佩芳喃喃地说。  “就是啊,真不值得。佩芳,你带孩子先吃饭吧,我们也回去吃饭,一会儿再下来帮忙。”吴佩瑶带着两个女儿上楼了。  二  昨晚是大院儿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大聚餐。  大院儿内支起了三口大铁锅,东家拿米面,西家拿青菜,南家拿油,北家拿肉,好不热闹。  大院儿内摆满了五张大桌子,五粮液、大清坊、京哥兄弟酒、雪花啤酒、可口可乐等应有尽有。  男人们负责采购,女人们则负责做饭,孩子们到处疯跑,比过年还要热闹。  夜晚,拉了满院子的白炽灯,照得大院儿亮堂堂、红红火火的。男人们,女人们都喝醉了,又哭又笑的,互相说着祝福的话,道歉的话,感谢的话,依依惜别的话……疯了一天的孩子们东倒西歪的睡着了,只有大姑娘小伙子们着实热闹了一宿。  “你忘了,玩过家家的时候,你给建军当过新娘子,哈哈。”秦赳赳笑着对贝儿说。  “建军还救过我一命呢,我不会忘了。”陌青说。  “我的门牙就是王大力给打掉的,你们看,这颗假牙能和原装的比吗?”三毛用手指着自己的假牙说。  “每次捉迷藏,若兰都使用她的鼻子,一找一个准儿。”小黛羡慕地说。  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的说笑着。  回忆的声浪如波涛汹涌……  岁月倒流,泛黄的影像里回放……  “请你暂时借我一点爱,好让我向寒冷买点温暖……”童安格激情而凄婉的歌声……  收录音机里则是此起彼伏传出评书《杨家将》,《岳飞传》,钢琴曲《悲怆》等……  一群刚刚打过群架的男孩子,很快和好玩起了弹弹珠;女孩们玩起了抓羊嘎拉哈……  一群蝴蝶一样的女孩子在跳皮筋:“小皮球,用脚踢,马莲开花二十一……”  岁月荏苒,影像推进!  录音机又响起了迪斯科舞曲,小男孩子学着大哥哥大姐姐的装扮穿起喇叭裤,小女孩儿则偷穿姐姐的蝙蝠衫,孩子们羡慕那些烫着头发,又会跳太空舞的哥哥姐姐们。  一切的一切,被这夜晚,重新慢慢的卷起,留在了最珍贵的记忆。  “磨剪子喽,戗菜刀!”声音苍远。  “锯锅碗瓢盆,锯大缸了!”苍老的声音,在小巷内响起,引领大院的人们回到了从前……  这一晚,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一整晚,也许是为了挽留这个大院落最后的温暖,也是为了给予彼此共同生活中的最后一夜的亮度。  三  吴佩瑶家的搬家车已经先到了,吴佩芳带领孩子帮助姐姐家搬东西。那家预约的搬家公司打来电话说车坏到了路上,需要修好后才能赶过来。  吴佩瑶要留下来陪妹妹一家,吴佩芳执意不肯,因为姐姐家还有瘫痪的婆婆需要照顾,谢绝姐姐的好意。  刚刚还是热闹非凡的搬家场面,瞬间安静了下来,二十几户人家的大院儿,已经都陆续搬离了,只剩下吴佩芳带着孩子们等待搬家车的到来。  空荡荡的大院里,还剩下丢掉的猫,不要的狗,坏了茬儿的缸,破了边儿的罐儿,耍了圈儿的筛等,都被扔得到处都是,呈现一地寂落之象。  小黄狗是南屋王奶奶家的,王奶奶搬去儿子家,素日与儿媳不合,儿媳妇又不喜欢狗,几次争取未果,王奶奶只好忍痛丢下了名唤旺财的小黄狗。小黄狗彷佛知道已被老主人丢弃了,“呜呜呜”的悲鸣,从院内跑到院外,再从院外跑回院内,焦躁不安地寻觅着老主人的踪影,嗅闻着主人昔日留下的味道,几个小时过去了,终于折腾累了,躲在一个角落里眼神哀怨地看着若兰一家,可怜兮兮的样子。  小白猫是拐角处杨家的,那只特别乖巧的小猫也在“喵喵喵”的不安地楼上楼下的跳来跳去。  那若东拿来水和食物喂它们。  “好端端的就丢下了呢?吃吧,可能是你们最后一顿饱餐了啊。”那若东感叹。  “这一动迁,家家户户不是租房子就是借住亲戚家确实不方便带去,我们家院子大,可以搭个狗窝,猫可以和我们住屋内,猫狗也是生命,饿死,冻死怪可惜了。”吴佩芳打定主意带走这对小动物。  那若兰院里院外东摸摸,西看看,非常不舍。  这是一座民国时期兴建的中西合璧的老楼,整栋楼的建筑有欧式的雄浑大气又不失中式含蓄婉约。老楼坐落在小巷深处,越发彰显端庄、隽丽。  外观结构呈正方形;楼体呈青灰色,岁月已经使它沧桑的老去;双开大门,是两扇对开的实木朱漆大门,由于年久失修,有了岁月的斑驳,歪斜在左右两侧门洞墙上,只有生了绿锈的铜门跋,不改气势;老楼是上下二层的格子间旱楼(旱楼是指没有上下自来水与卫生间),所谓的格子间就是切成大小均匀的房间。格子间呈环形状,每一户格子间内由一堵木质的墙,将房间分成里外间,墙上装饰一米高的紫檀色的木墙围子;院内,有一棵盛夏有一株梧桐树;公用楼梯由宝瓶透龙栏杆装饰,一直延伸到二楼的公共平台,虽然颜色已经黑灰混杂,但是不失本原的气韵;所有的窗户的形状都是上方半圆弧形窗框,并且镶嵌装饰性花纹。  有人说,这里曾是达官显贵们休闲的高级会馆,也有人说这里是私塾馆,还有人说是妓院,具体用途,不得而知。都已经是化风而去,已无法、也无需考证了。  随着动迁的通知,一个大大的“拆”字,刺目又寒气袭人,再过半个月,也许这里就是废墟一片了,再过两年,这里就是现代化气息的高楼了。  若兰深怀着一种眷恋,凝望着这栋度过她很多美好时光的老楼。这栋记载过这个城市历史的标志性老楼,拆除了,实属可惜了。那若兰知道,对于自己的惋惜,太微不足道。“梁陈计划”都没能挽救中国那些有历史价值的建筑,何况这栋普通的小楼呢,吴家的两处老宅子算是幸运的了,依然保存至今。  这个大院里的居住的居民多是棉麻公司的职工,陶家与那家例外。那若兰的四姨夫陶泽如在区政府工作,吴佩瑶是棉麻公司的纺织女工。解放后大院被政府征用做了一所小学校。七个女儿中吴德恩最爱小女儿吴佩芳,所以跟随那家住到了大院。陶家住在南侧二楼正对楼梯口的房间,那家则被安排在梧桐树掩映的靠北侧的一楼。  院子里一楼东北角还同住着有些亲缘关系的孙家。孙家有一个女孩儿,名叫孙越萍。孙越萍同龄于那若兰,孙越萍的母亲几年前去世了,半年后继母进门。继母王美人五短身材,声音尖锐穿透力极强,只要开嗓骂人,整个大院儿都能听见。  孙越萍深受其害,总是吃不饱,穿不暖,大院儿里的人们看不过去会好心的给她吃的,穿的,就会被王美人刨坟掘墓,祖宗十八代的都给骂出来。最爱往人家身上撞就势倒地,满院子的打滚撒泼,被人们暗送“母老虎”的诨号。  此后,大家唯恐避之不及,谁也不敢明里的关心孙越萍了,也更没人敢与王美人理论了。  自从王美人进了孙家之后,孙越萍放学后的时间总是被排的满满的。  春天,孙越萍要去郊区挖野菜。一个小竹筐,一把小铲子,绕过家附近的火车站,有一块荒草地,那里的婆婆丁,芨荠菜长得非常好;秋天,等农民把麦地,白薯地秋收完了,孙越萍就会捡剩下的麦穗,还有挖地里剩下的白薯;夏天,她要到车站广场摆摊卖矿泉水、水果等;冬天,孙越萍穿着一双大了几号的旧皮鞋到火车站捡煤渣,走路一拖拉,一拖拉的,脚后跟冻得红肿,皴裂。  王美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她的嗓门调调底气就更足,声音也更大了。  清晨,王美人一嗓子喊孙越萍起床做饭,就像报早的公鸡,准时而且声撼全院。大院里的需要上班、上学的人,就会起床了。洗漱的洗漱,做早饭的做早饭。  初中毕业的孙越萍也就不再上学了。  十六七岁的孙越萍没有因为营养不良而耽误长个子,一米六七的个子,亭亭玉立。精致的瓜子脸,因为没有血色显得像青白的瓷器。  大姨妈去世后,那若兰姐妹回城继续上高中,由于功课紧张,与孙越萍见面的机会甚少。  后来,那若兰再见到孙越萍,她的变化很大,不仅仅是更加的漂亮了,嘴唇也抹了红红的口红,脸原本就很白,涂着白色的粉,就更是没有活气儿的苍白,如石雕一般的冰冷,她穿着也很时髦了,一条黑色纱质半透明的连衣裙,衬托得更加亭亭玉立,美艳动人。  她见到若兰总是有意无意地躲闪。  吴佩瑶曾偷偷的叮嘱那若兰不要和她玩了,因为孙越萍在社会上与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了,男朋友也是频繁更换。孙越萍成为附近歌舞厅代号“小白鞋”的舞女,因为她一年四季都爱穿白色的高跟皮鞋。  那若兰深感难过。后来四姨妈告诉那若兰,孙越萍远嫁海外,嫁给了一个开电信公司的华裔,虽然这个男人大孙越萍三十几岁,但是对孙越萍疼爱有加,生活过得幸福美满。  那若兰家右侧隔壁,姓张,男主人是中国人,女主人娜达莎则是苏联人,一九六零年中苏关系日趋恶化,她因为同中国人结婚了,并且有了孩子,只好留了下来。张家两个男孩儿。老大叫张民,老二叫张顺,兄弟二人年龄相差十几岁。两个孩子更多的遗传了母亲的基因,尤其张民,一米九的个子,金黄色头发,洁白的面庞,褐色眼睛,高鼻梁,胳膊上长着金色的汗毛。  中苏外交恶化后,原本的苏联“老大哥”变成了“老毛子”,第二代被戏称“二毛子”。  张民一家人也成了异类。  随着时光推移,张家兄弟二人也长成大院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张民穿着时尚的深红色喇叭筒裤子,三接头的皮鞋,花格子上衣,总是拎着一台双卡录音机,晚上总能听到他用俄语唱着《三套车》《喀秋莎》,苍凉而沉郁的歌声,唱中文歌曲《外婆的澎湖湾》等。就因为当时的排外性,他们的相貌,很难被接受,所以,他总是很孤僻,养成了独处的习惯;张顺因为和那若兰差不多年纪,所以在一起玩的机会更多些。张顺喜欢拉小提琴,那若兰每次听他拉小提琴都将小鼻子高高地翘起,吮吸着琴音,仿佛她在用鼻子在听琴声。后来,张顺因为白血病去世了。失去小伙伴儿的那若兰永远记得他拉着小提琴的样子。  那若兰家右侧隔壁,住着欧阳奶奶家。欧阳奶奶与孙女欧阳菲菲和孙女婿武德同住。欧阳菲菲是一名评剧演员,武德在人事局任科长,  大院里的人们都知道,欧阳菲菲的父母攀龙附凤,硬是把已经有男朋友的女儿嫁给了武德。武德的父亲在市政府工作,官至常务副市长,由于欧阳菲菲与武德的母亲不和,所以才临时搬到这个大院,暂时居住奶奶家。  武德最显著的特征是永远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就连对自己出身平民的妻子也是看低。  欧阳菲菲刚满三十岁,相貌姣好出众,说话的声音都是带着评剧唱腔的韵味儿。  那若兰偶尔透过风卷窗帘看到欧阳菲菲在家里穿着戏服走着台步,她的脸上画着旦角妆容,还能隐约听到她字正腔圆近乎低吟的唱腔。那若兰从内心里喜欢这个仿佛从画卷里走出来的漂亮女人。  一天,那若兰和欧阳奶奶从外面回来,一进大院儿,就看见欧阳奶奶家门口围满了人,一位穿着时尚的贵妇扯着欧阳菲菲的胳膊让大家评理。  “街坊邻居们瞧瞧,我儿子前脚出差,后脚这个女人就把男人招家里来了,还要不要脸啊,真是戏里戏外两张皮啊!平日里装可怜,背地里却是胆大妄为得很啊。”  欧阳菲菲满脸泪水,楚楚可怜的低着头,低声儿辩解:“妈,不是您想象的那个样子的,我没有。”  “你没有,你骗鬼呢?”武家妈妈厉声说。  “武家妈妈,菲菲可是我们看着长大的,是个规矩的孩子,这种毁人清誉的事情不能胡说的。”有人打抱不平。  “就是啊,菲菲可是个好孩子。”又有人在为欧阳菲菲辩护。  “你们别不信啊,我儿子家就是来了男人的,我明明看见的,上班时间不上班,带个男人回来,想干什么?还用我多说吗?。”武家妈妈大声嚷嚷。  “若兰,过来,你的嗅觉最好使了,你闻闻,欧阳奶奶家究竟来了外人没有?”有人提议让那若兰闻闻欧阳家是否真的来了陌生人。  那若兰眨了眨大眼睛,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进了房间,那若兰闭上眼睛,静静地呼吸,她嗅闻到一股陌生男人的气息,一种很重的海水味儿,那若兰嗅闻到的肯定不是武叔叔的味道。  那若兰转身出了房间,大家急切而复杂,渴望答案的眼睛都盯着那若兰。  “说吧,若兰,家里有来人吗?”欧阳奶奶问。  “奶奶家是来了陌生男人,我闻到了……”那若兰还没有说完,后背被人用力拍了一下。  “看看吧,小孩子不说谎吧,就是趁我儿子不在,就耐不住寂寞,招来野男人了。”武家妈妈的嗓音达到高声部。  那若兰回过头,看见父亲正用严厉的目光看着自己,身上挨了重重的一巴掌,那若兰很不服气,继续说:“我就是闻到了嘛!”  “你还瞎说。”那若兰的脸上又被父亲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武家妈妈,别听小孩子瞎说啊!”那浩然急忙对武家妈妈说。  “我可早就听我儿子说了,这个大院有个小神童,嗅觉相当了得,分辨事物靠鼻子不是靠眼睛,这次我可大开眼界了。”武家妈妈说。  “唉,怎么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来呢?”有人开始叹气。  “这回我们大院儿可是丢人丢尽了啊。”有人呼应。  这时,欧阳菲菲抬起了头,眼睛里充满哀伤地看着若兰,那若兰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  那若兰被父亲打了,感觉到很委屈,又被欧阳菲菲的眼神所刺痛,一只手捂着挨打得火辣辣的脸,躲到了大门后面。  “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苏生从船上回来看我,到我单位,同事说我病了,在家修养,才到家里来看我,就这些,没有别的,您看见苏生吸的烟蒂,就一口咬定我们做了什么,其实,没有。”欧阳菲菲继续为自己辩解。  “说那些没有用,我们都尊重事实。你做出这等败坏我武家门风的事情,我们武家是容不得你了,今天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跟我家武德离婚,否则我们就没完,我就闹到你单位去,看看你以后还怎么做人。”武家妈妈逼迫欧阳菲菲。  “我答应就是了,你不就是想让我和武德离婚吗?何必用此下作手段,毁我清名呢。”欧阳菲菲生气地说。  “既然你答应了,我也就不多说了,你这副寡相、戏子贱命,哪能跟刘副省长的千金比呢,刘副省长的千金和我儿子才是天生的一对儿呢。我家武德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不愿见你才说出差了,其实两个人度假去了,你识相点,也签字吧。”武家妈妈对欧阳菲菲耳语。  欧阳菲菲一把夺过离婚协议书,在上面签了字。  欧阳奶奶想拦下孙女,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武家妈妈拿到签字,扬长而去。  大家依然在议论纷纷,无趣,到了做饭时间,遂散去。  当那浩然从院门后找到女儿若兰,若兰已经面带泪痕,斜靠在墙角儿睡着了。  那浩然心疼的将女儿抱回家,轻轻的放在床上,并且用湿毛巾为女儿擦去泪痕。他抚摸女儿红肿的脸忍不住羞愧,自责。  那若兰被父亲淡淡的中药香熏醒了。  “爸爸,别打我。”那若兰看着伤心地父亲,这是父亲第一次打自己,所以她很受伤。  “是爸爸不好,爸爸不该打你,爸爸错了。”那浩然非常后悔打了女儿。  “是若兰不好,不该瞎说话,惹大祸,害的菲菲阿姨挨骂了。”那若兰说。  “不说了,大人的事情你不懂,不是你的错。”那浩然抚摸女儿的头。  “若兰,记住爸爸的话,以后轻易不要开启你的嗅觉,可能会伤害到别人,也会伤害到你自己的。记住了。”那浩然叮嘱女儿。  “我记住爸爸的话。”那若兰似乎明白了父亲的话,点点头。  那一年,那若兰懂得了大人的世界和小孩子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不久,欧阳菲菲就疯了,在房间里“咿咿呀呀”的唱戏。  再后来,那个叫苏生的男人来了,把她带走了。  记忆是一种告别的方式,一片叶子落入黄昏。
  第三章  一  半年前,吴佩芳买回了吴家老宅,完成了自己老父亲生前的遗愿。  老宅子由于年久失修,有些残旧,吴佩芳请了一个装修公司将老房子做了简单的修葺,尽力保留老宅子原有的建筑风格,又把小花园内早已被填平的池塘重新人工挖掘,又重建了一座仿古实木凉亭。  吴佩芳带领孩子们在庭院中栽下玉兰树、竹子等,又在池塘里种下莲花,养了金鱼。  这套老宅是吴家祖上进入L城时兴建的,已有数百年历史了,历史变迁,依然保留清朝时期修建的老四合院的建筑风格。吴家后代一直住到了吴德恩祖父这一代人,由吴德恩的祖父亲自督工兴建了更大的宅院,举家搬迁到大宅子,这套老宅子一直闲置。文革时期,吴德恩才将这套老宅转让了出去。这是一套属中等宅院,北房五间,三正两耳,东西厢房各三间,房前有避雨廊檐,以院墙间隔成前后院,院墙修有月亮门,前院进深浅显。院子里面铺设的都是青砖,走廊铺设的都是鹅卵石。整栋大楼里的门和窗户都是经过能工巧匠雕刻过的,做工十分精细。纵观整个宅院建筑考究,虽然身置现代工业的城市,依然彰显不凡的气韵。  那若兰家里几个大的老物件都已经包装好了,当年从吴家大院搬出的一对儿红木书柜,紫檀药斗子,一对苏绣屏风,一张红木雕花床,几件青花瓷器物,日常生活用品,搬家公司一车就搬走了……  家,搬完了,尘埃落定。新的生活,就要从这个老宅开始了。吴佩芳带领孩子们把老宅院打理得干干净净,条理分明。  青砖黛瓦的围墙下生长着先人种植的一排青竹和紫竹,院中一棵白玉兰树,人工挖掘的小鱼塘里盛开着荷花……  清晨,若兰被一阵“啾啾啾”的鸟鸣叫醒了。  厨房的热气、饭香侵入鼻息。那若兰知道母亲早起已经把饭就做好了。  那若兰起床了,昨晚那若秀睡在了她的房间,妹妹睡得正香,枕头也掉在地上了,那若兰捡起来枕头帮助妹妹重新枕好。  那若兰听到隔壁房间的弟弟鼾声正浓,她轻轻地走路,生怕惊醒弟弟妹妹。  那若兰站在院子里,深深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通透且沁人心脾。她简单的做了几个优美舞蹈的动作。  这时,透过牡丹花丛,她看见母亲正在用喷壶浇她的花花草草,面容温婉、娴静。  早晨的阳光和煦,整个庭院被朝阳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就像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纱衣。一缕晨光也轻柔的披在吴佩芳的身上,吴佩芳穿着一条淡蓝色印着数十朵淡粉色梅花的旗袍裙,手上戴着一只冰绿翡翠手镯,彰显出吴佩芳端庄的韵致。那若兰看着已经五十多岁的母亲,内心万分感慨,岁月不饶人。  吴佩芳的额头、眼角都有了细微的皱纹,但风采依然,这种风采不仅仅源于她天生就是个美人胚子,而是源于经历生活磨砺后的不屈的精神,就像这早晨太阳的光辉,是灿烂的张力,是生命里的不屈。  吴佩芳的形象在女儿的眼里是完美无瑕的,也是女儿永远敬重的偶像。  吴佩芳渐渐老去,但是对于女儿而言,母亲依然美丽,只是母亲身形与自己相比较弱小,单薄了许多。母亲老了,自己真的已经长大了。  “若兰,你过来看看,这盆君子兰长得多好啊!”吴佩芳欣喜的对女儿说。  “是啊,活过来了,前几天还萎蔫得不成样子,以为活不了了呢。”那若兰回答。  “若兰,就要开学了吧?”吴佩芳一边给青花瓷鱼缸里的金鱼喂食,一边继续问女儿。  “是啊,还有一周时间就开学了。”那若兰回答。  “哦,那就在家好好休息吧,不要到公司里帮忙了,妈能行,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一切都已经理顺了,放心吧。”吴佩芳心疼女儿。  那若兰看到母亲鬓角上隐藏着几根白发,忍不住心疼母亲。  “妈,这么多年,为了我们,您辛苦了。”那若兰忍住泪水。  “妈不辛苦,只要我的儿女们都快乐,健康的成长,就是妈最大的幸福。东儿大学学习的是市场营销。秀儿,学的是服装设计,将来毕业了都能帮上妈了。妈呢,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这时,传来脚步声儿,那若东,那若秀跑了出来。那若秀搂着吴佩芳的脖子,奶声奶气的说:“妈,您太漂亮了。您如果出生在民国宋家,那就宋氏四姐妹啊,又一国母啊!”  “这孩子,又说疯话呢。”吴佩芳看着三个儿女,她的脸上堆满幸福的笑容。  那若东问:“妈,我闻到红烧肉的味道了。”  吴佩芳笑着回答:“就你嘴馋,为你做的。”  那若东憨憨的笑了,说:“谢谢妈。”  那若秀急忙问:“妈,那我的呢?”  “就知道你也馋了,给你做了西湖醋鱼。”吴佩芳用手指点了一下小女儿的鼻子。  吴佩芳对大女儿说:“兰儿,妈给你做了清炖海鲈鱼。”  那若兰笑着说:“我闻到鲜鲜的味道了。”  那若兰建议:“妈,在外面吃吧,空气多好啊!”  “我同意。”那若秀鼓掌。  “我看行。”那若东也赞同。  “好,好。”吴佩芳剪下几支白玫瑰,插在了桌子上的花瓶中。  一家人开始摆放菜肴,餐具。  “我挨着妈坐。”那若秀对已经坐下的哥哥说,那若东只好换了个位置。  “让秀儿挨着我,自从秀儿出国留学,每年秀儿回国一次不容易,妈高兴挨着秀儿。”吴佩芳给小女儿夹了一块西湖醋鱼,说:“秀儿,吃吧,注意鱼刺儿。”  那若东问姐姐:“姐,感觉峰哥和秋影姐好久没来咱家了,我都想峰哥了。”  当听到弟弟问起高峰,那若兰的面颊浮起两朵红云,她低下头夹了一筷子青菜,感觉大家并没有发现自己脸红,才放下心,回答:“暑假,都回家了。等开学了,我就邀请来家里。”  那若秀笑嘻嘻地问:“老哥,你总想峰哥,不如让峰哥给咱当姐夫吧,你就可以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了。”  妹妹的话让那若兰的脸更红了,她急忙对妹妹说:“秀儿,你就浑说吧。”  “这可不是浑说,我看行。”那若东说。  吴佩芳也表示赞同,说:“我也觉得小峰这孩子不错,只要兰儿喜欢,我没意见。”  那若兰实在不好意思了,就站起身来说:“我吃完了,去看书了。”  娘儿三个看着那若兰急得脸红红的,都笑了起来。  那若兰回到自己的房间,随手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翻看着,而她的心早已经飞到了高峰的身边。  二  开学第一天的清晨,那若兰骑着自行车哼着歌,去往学校。  久违的校园,教学楼,长甬道,花草树木,来来往往的学生使那若兰感觉非常亲切,这一切使那若兰内心无比激动,在这里留下的是青春时光抒写的美丽诗篇。  校园的树木郁郁葱葱,叶子密密匝匝。阳光带着暖味儿,草木芬芳。那若兰感觉有无穷大的力量潜流需要释放,她就像海绵一样,利用所有的时间努力的吸取这座象牙塔内的养分。校园是什么?那是那若兰的神圣的精神殿堂,学院的生活就像一首首诗歌,就像一曲曲美妙的音乐,就像潺潺流淌的清泉……  校园广播正在朗诵那若兰的散文诗,使她内心无比从容。  中午放学,同学们陆续走出教室,那若兰继续整理听课笔记。  忽然,一缕幽香沁入鼻息,那是一股兰草淡淡的幽香,对于这种味道那若兰再熟悉不过了,那是被那若兰童年时代就锁进灵魂的味道。  那若兰内心惊喜,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教室只剩下自己再无他人了。  他来了,一定是他,绝对不是错觉。那若兰急忙走出教室,心里仿佛有一只乱窜的小兔子马上就要撞出来了。  长廊里,陆陆续续往外走的人群散发出数种味道,其中潜隐着她所苦恋的味道,那股味道越来越浓了,这种味道是比自己生命还重要。  那若兰高兴得眼泪几乎要掉下来了。  人影攒动,随着这股气息愈来愈浓,她隐约可见人群里走来的高峰和郎秋影。  高峰的身影越走越近,每一步足音都敲击着她的心。  那若兰急忙迎了上去。  高峰的轮廓越来越清晰,高峰一米八五的个子,有着古希腊男人如雕刀雕刻般的分明轮廓,剑眉下,目光炯炯,神采奕奕。  三个人欢快地拥抱在一起。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打电话通知我呢?”那若兰激动得脸上泛着红晕。  “上午到的,我们下午都没课,急于见到我们的若兰,午饭还没吃,就跑来了。”郎秋影忽闪着美丽的大眼睛。  高峰只是抿着嘴憨笑,不说话,黑黑的眼睛如深潭,溢满久别后的深情,彷佛在用眼睛把所有的心里话都说出来了。  “姨妈家的房子还好吗?寒假我一定回去看看姨妈。”那若兰关切地问。  “它不吃不喝的有什么好不好的,再说了有我爸妈经管着你就放心吧。”郎秋影回答。  那若兰知道郎秋影哪里明白她对房子的感情,老房子里有大姨妈的影子,大姨妈临终遗嘱把骨灰撒到老房子门前的河里,就是希望自己永远环绕着这个家。  郎秋影从背包里拿出一只青苹果递给那若兰说:“吃吧,是大妈家院子里那苹果树结的,也是你和峰哥亲自栽下的,就知道你惦记,特意为你摘的。”  青苹果是那若兰最喜欢吃的水果,酸酸涩涩的,仿佛人生宿命的味道,她喜欢这种酸涩的感觉,也怀念童年时代在姨妈家度过的美好时光。  “你们下午没有其他事情了?”那若兰问。  “没有!”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那好,我们,先去食堂吃饭,接下来的节目由你们来安排。”那若兰拉着郎秋影的手,她也想拉着高峰的手,但是始终没有,高峰看着那若兰幸福得眼里湖水荡漾。  “当然是听你讲在假期的趣闻了。”郎秋影回答。  高峰拎着包裹跟在两个叽叽喳喳的女孩子身后。  高峰和郎秋影知道那若兰的习惯,只要在学校,几乎不到外面的饭店吃饭,知道她珍惜大学生活的每一天,包括吃饭也一样,在食堂吃饭也是珍贵的校园生活的一部分。  食堂里人很多,那若兰让郎秋影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等,高峰陪着那若兰排队。那若兰为高峰和郎秋影分别挑选了他们爱吃的菜。  吃饭的时候,郎秋影的嘴巴也不闲着,不停地讲着家乡发生的趣闻轶事。  高峰坐在她们的对面,将那若兰爱吃的菜夹到了她的餐盘,郎秋影故作生气说:“峰哥越来越偏心了。”  高峰脸一红,急忙夹菜给郎秋影。  郎秋影看着高峰的窘态,继续不依不饶地说:“峰哥啊峰哥……”  那若兰为高峰解围,将自己的红烧肉夹给了郎秋影,郎秋影才又继续讲解她积攒了一个暑假的故事。  高峰默默地看着那若兰,那若兰读到了高峰眼底隐藏的深情,那若兰能感觉到高峰内心的波涛汹涌,把思念的海水推上岸再退下去,再推上岸,就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往复……  午餐过后,那若兰提议到自己家里去。  三  刚进入巷弄,郎秋影就被青砖黛瓦,木门铜跋的建筑所吸引。  郎秋影指着一座宅院啧啧赞叹:“额的神啊,若兰,这就是你的新家啊,太壮观了啊!我太喜欢了,这才适合我们兰格格居住呢。”  那若兰和高峰看着郎秋影兴奋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进了院门,郎秋影的眼睛就不够使唤了,东望望西看看,嘴里不停赞叹。  得知高峰、郎秋影两个孩子来家里,那若兰的吴佩芳特别高兴,提前赶了回来。那若东、那若秀兄妹二人也兴奋地围着高峰和郎秋影转。  高峰礼貌地向吴佩芳问安。郎秋影急忙收敛兴奋劲,也规规矩矩地问好。  郎秋影的包里就像变戏法儿一样,不断地掏出:野菜、花生、青苹果、老母鸡、玉米面等家乡的土特产。  郎秋影对吴佩芳说:“七妈妈,这都是自家产的,纯绿色无污染,吃着健康。”  吴佩芳乐得合不拢嘴,一边示意小女儿倒茶,一边请高峰和郎秋影坐。  吴佩芳陪着孩子们简单寒暄几句,就亲自为孩子们下厨去了。  那若兰、郎秋影帮助择菜,高峰被那若东拉去为他调琴。  那若东开心的围着高峰不停的提出问题,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  那若秀天生的乐天派,大学出国留学,学习服装设计。虽然已经习惯了国外的生活,但是她依然想家,新近又搬来新家,附近也没有什么同学和朋友。素日里,妈妈忙工作,哥哥姐姐也各忙各的,使她倍感失落,家里突然热闹了起来,她开心地又唱又跳,她学着小时候绕着舌头奶声奶气的喊高峰哥哥:“峰哥哥,峰哥哥。”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讲着小时候的趣事。  “有一次七妈妈带着若东来乡下看若兰、若秀,被我用一条蛇吓尿裤子了,哈哈哈。”郎秋影笑弯了腰,那若东的脸红了起来,大家忍不住都大笑起来。  “还有若秀,把家里的玻璃打碎了,竟说是若兰打碎的,若兰只好扛下了,挨了大妈妈的批评。”郎秋影打趣那若秀。  “还说我们呢,秋影姐,每次玩儿过家家,你都抢着当‘峰的的’的新娘子,每次我姐的红纱巾还没蒙头呢,你就哭着要,我姐只好让着你,害得我姐一次‘峰的的’的新娘子也没有当成,哈哈。”那若秀嬉笑着。听到这些话,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那若兰的身上,那若兰红了脸,低下了头。  吴佩芳批评小女儿:“这孩子,怎么没大没小的。”  郎秋影开始满院子追那若秀。  院子里满是笑声。  夜晚,那若东强烈要求和高峰睡一个房间。郎秋影与那若兰睡一个房间,那若秀也抱着枕头来凑热闹,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叽叽喳喳地说笑。  时至寅时,困意袭来,所问非所答的回应渐渐弱去,最后只剩下轻微的鼾声。
  第五章  一  那若兰的文章经常发表在国内各大刊物,并且多次获奖,吸引众多校内“兰粉儿”。徐鸿是那若兰最要好的同学,也是铁杆的“兰粉儿”。  徐鸿出生在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说话偶尔爆出海蛎子味儿。徐鸿身高一米七五,大眼睛,四方脸,梳着男孩子式的短发,显粗线条的女孩子,那若兰喜欢徐鸿的正直和豪爽。  “你平时不爱说笑,大家以为你清高呢,都不敢接近你。”徐鸿对那若兰坦言。  “还有,你身上隐藏一种忧郁的美。嗯,就是林黛玉那种美,细瓷娃娃一样的,都不忍多看一眼,怕看碎了,真的。其实你骨子里有一只勇猛的豹子。”徐鸿忽闪着大眼睛,极力想象适合的词语。  那若兰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回答:“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  徐鸿急忙说:“有,真的。”  自从两个人成了知己,她们一同去上课,一同去图书馆,一同去食堂吃饭。偶尔,那若兰也会住在徐鸿的寝室。徐鸿告诉那若兰的第一个秘密就是自己有男朋友,叫孙文强,是高中时候的同学,两个人一同考进了这所大学,只是,徐鸿在中文系,孙文强在历史系。  大一、大二时期的恋爱是偷偷摸摸的潜伏式,只有在大三、大四的时候才能像潜水艇一样的浮出水面。  二  这一天,吃过了晚饭,那若兰和徐鸿约好了去阶梯教室上晚自习。  两个人走在校园里,听见《大学生自习课》的歌声:“……你是新新新来的吧?”  听着歌,两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学上自习的习惯,就是“跑马占地”似的占座。两个人看了两个教室,人已经满了。只好继续找其它教室。  刚进教室,就看到有很多同学在默默地学习了,后面只有一张课桌没有人。前面的人走过去,却又转身走开了。那若兰、徐鸿也抱着一线希望走了过去。  课桌上面放着一本《文学概论》和一本网络小说。  “什么人啊!人不在还占着座位。”徐鸿气愤的嘟囔,她把两本书都塞到了课桌里。  “若兰,你坐这儿。”徐鸿让那若兰坐下。  “这样好吗?我看算了吧,咱们再去其他教室看看吧。”那若兰不希望与人发生争执。  “我们,哪儿也不去,你坐下吧!”徐鸿按住了她,那若兰只好坐下了。  这时,后面的一个坐上上的学生起身离开了,徐鸿走了过去。  两个人投入学习状态。  半个小时过去了,那若兰已经忘记了占座的主人了,一个高高的黑影子站在她身边她也没有觉察。来的人看见那若兰没有丝毫反应,就敲了敲桌子。那若兰这才看见来人,是同班的杨丽媛同学。  那若兰急忙解释:“不好意思,我是想等您来了,马上还给您的。”  那若兰急忙收拾书本,越着急越出错,书本掉了一地,她又急忙捡起书本。  在一旁的徐鸿不高兴了:“什么叫还给她啊,又不是她家的,若兰,你坐你的。”  “你什么意思啊?不是我家的,那是你家的啊!”杨丽媛感觉徐鸿的话有些刺耳,也不高兴了。  “没什么意思,就是路见不平,有人铲。”徐鸿回击。  “你老实的看你的书得了,挑什么刺儿啊。”杨丽媛也不是好惹的。  满教室的同学都被争吵声干扰到了,大家议论纷纷。  “我累了,想回去休息了。”那若兰不希望影响同学们学习,急忙走出了教室,徐鸿只好也跟着那若兰走出了教室。  “其实,我早就看不惯杨丽媛了,每天名牌包包,名牌时装的,不够她显摆的,浑身二两肉都要嘚瑟掉了。”徐鸿发泄不满。  这时,室外响起隆隆的雷声,雷声过后,很快下起了大雨。  学生们陆续开始离开教室,带伞的学生们从容的走了,没有带伞的学生们只好站在大门口呆呆地望着大雨。  “你带伞了吗?”徐鸿问。  “带了。”那若兰开始翻找书包里的雨伞。  “那我就不掏了,海底捞月似的太麻烦,哈哈。”徐鸿嬉笑着。  “天啊!雨下的这么大呢?又没带伞,上次淋雨病刚好。”那若兰身边的杨丽媛一脸无奈地抱怨自己。  那若兰朝她点了点头,然后把自己的伞递给了杨丽媛。杨丽媛不好意思地接了过去。  那若兰看了看徐鸿,徐鸿无奈的用手在书包里翻找,一边翻,一边嘟囔:“唉,真拿你没办法。”  那若兰和徐鸿使用一把雨伞,杨丽媛使用那若兰的雨伞,三个人一同回到寝室。  “谢谢你们,我新买了几本书,很不错,明天我送过来给你们看看。”杨丽媛有意打破僵局,徐鸿也缓和气氛的笑了笑,就算两个人冰释前嫌了。  第二天,那若兰、徐鸿正在根据当天的课程调整书包里的课本。  “咚咚咚”敲门声,徐鸿看见同寝的老三李敏虽然没走呢,正在一丝不苟地照镜子,挤脸上的青春痘,徐鸿喊了声:“请进!”  杨丽媛抱着几本书笑吟吟地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一袋鲜嫩嫩的水果。  “美女们,早!”杨丽媛把书放在书桌上。  “都来尝尝,新买的葡萄,我已经洗干净了。”杨丽媛往徐鸿和那若兰的嘴里喂葡萄。  大家都笑着接受。  “好酸啊!”李敏咧着嘴,一脸的苦相。  “哈哈,不酸,甜腻腻的才没意思呢。”徐鸿说笑着。  杨丽媛属于纯正的MGZ血统,来自EEDS市。一米七二的个子,亭亭玉立,橄榄形的脸庞,略塌的鼻梁,脸上隐约地方性的高原红。杨丽媛的家庭条件优越,又是独生女,所以深得父母的宠爱。她是全校打扮最时尚的女孩子,性格外向,有些许的张扬,但是本性善良,非常爱热闹,说话声音穿透力极强,属于校花级别的风云人物。  从此,那若兰、徐鸿的“二人帮”变成了“三人帮”。  只要那若兰在学校住,三个人肯定会排着队走进教室。刚开始的时候,徐鸿排第一,杨丽媛第二,那若兰个子只有一米六五,最后压轴,向全班部分同学行注目礼。后来,徐鸿建议,由那若兰排第一位,杨丽媛第二位,徐鸿最后,就变成了全班同学集体行注目礼了。  从此,三个人成了同学们每天必须等待的重要事情:排在第一位的那若兰,大家闺秀风范之美;排在第二位的杨丽媛,异族风格热辣如火之美;排在第三位的徐鸿,则是大气豪情之美。  三  周末,由徐鸿、孙文强提议集体到植物园去游玩。那若兰约了高峰和郎秋影。  当孙文强和高峰两个男人见面,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很快就成了好哥们儿;而四个女人见面就是一台大戏,叽叽喳喳热闹非凡。  孙文强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一年四季都爱外搭一件长款的衣服,显得气度非凡,非常像《SH滩》里的许文强。大家夸奖他像许文强,他就更来劲了,干脆就摆几个许文强披风衣、打枪等经典造型。  孙文强走到徐鸿面前,突然从兜里拿出一支已经揣的皱皱巴巴的野花,以许文强的口吻说起了对白,徐鸿很配合一本正经的演出。  孙文强:“听说你明天要走了,你以前也曾经说过。”  徐鸿:“还拿了东西,结果也还没去,这次没人能阻挡我了。”  孙文强:“程程,我们出去谈谈好吗?”  徐鸿:“没有什么可说了。”  孙文强:“程程。”  徐鸿:“要说已经都说完了,你还找我干什么。”  孙文强:“什么时候的飞机。”  徐鸿:“我坐船去。”  孙文强:“坐船时间会很长,我骑自行车送你去吧。”  篡改的台词引起大家哈哈大笑,徐鸿忍住笑,继续配合孙文强。  孙文强:“程程,我有个要求,让我跟你一块去吧。”  徐鸿:“没这个必要。”  孙文强:“再给我一次机会。”  徐鸿:“好,看你挺可怜的,就将就你吧,那我们走吧。”  大家又是一阵欢声笑语。  两个人煞有介事的演完,徐鸿继续配合,挽着他的胳膊,朝前走去。  郎秋影跑到两个人的面前,装成丁力的样子:“要走,你自己走,把程程留下。”  孙文强举起手“啪啪”两枪,郎秋影被打了十几枪才倒地“死了”,郎秋影翻着白眼,逗得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文强哥,程程妹,辛苦了,喝点水吧。”那若兰递给两个人矿泉水。  “我提议,让若兰,高峰也来一段吧,大家说好不好啊?”孙文强提议。  “好啊!好啊!”大家一同鼓掌。高峰、那若兰都涨红了脸,紧张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们不行。”那若兰腼腆的推辞。  “一二,来一个。一二,来一个。”大家不依不饶。  “就来名著《简?爱》的对白,大家说好不好啊!”徐鸿建议。  欢呼声,鼓掌声。  “来最精彩的那段对白,就是站在‘上帝面前,精神同等’那段。”徐鸿强调。  那若兰、高峰看实在是躲不过去,开始大大方方的表演。  那若兰:“你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高峰:“简。”  那那若兰:“让我走吧。”  高峰:“我爱你。我爱你。”  高峰眼睛里充满了深情,声音有些颤抖,使那若兰有些感到眩晕,稍有些停顿。  那若兰:“不,别拿我取笑了。”  高峰:“取笑?我要你。布兰奇有什么?我对她不过是她父亲用以开垦土地的本钱。嫁给我,简,说你嫁我。”  那若兰:“是真的?”  高峰:“唉——你呀。你的怀疑折磨着我,答应吧,答应吧。”  高峰:“上帝饶恕我,别让任何人干扰我。她是我的,我的。”  高峰紧紧握着那那若兰的手,两个人的手湿漉漉的燃烧。  “精彩。这才叫珠联璧合呢!”孙文强高声赞叹。  “太棒了,太棒了!”郎秋影也鼓掌欢呼。  “年轻人,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释放你们的青春,尽情地唱吧,跳吧。”徐鸿模仿***的口吻。  音乐响起。高峰不会跳舞,舞技超群的孙文强就成了大众舞伴。  “看见没,这就是实力,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孙文强自豪地说。  “看把他美的,都飘起来了。人家高峰那是绅士风度。”徐鸿说笑着。  玩累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吃着自备的汉堡、矿泉水、薯片、香肠等。  高峰时不时地看那若兰,那若兰低着头。那若兰有些拘谨,拘谨里有些拒绝的成分。那若兰总是陪伴在郎秋影的身边,使高峰心里有些难过。  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探讨爱情、美容、服装等,而男孩子加入了,话题就变得五花八门了。  他们探讨艺术、宗教、哲学、战争、电影等等,从人类的起源开始直到当今时代;从波德莱尔的诗歌一直谈到顾城、海子等。  黄昏时分,各自散去。  四  这段时间那若兰一直忙于学习,许久没有与郎秋影、高峰见面了。那次与高峰的《简?爱》的对白,回想起来就使她脸红心跳。  周末,郎秋影跑来找那若兰,央求那若兰陪她去高峰的学校。那若兰打电话给高峰,高峰很高兴,欢迎两个人去玩儿。  两个人坐上公交车直奔工业学院。  很快就到了工业学院,两个人下了车。远远望去,两根白色大理石柱撑起的大理石门楼矗立在面前,上面雕刻着学校的名字。  透过高大的铁校门,遥望学校的深处,青灰色的欧式建筑群排列有序。苍松翠柏的掩映,使建筑群更加的雄伟壮观。  那若兰给高峰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那若兰对门卫说明来意,门卫给高峰的宿舍打了一个电话,他放下电话,就让两个人等着,会有人来接。那若兰、郎秋影只好等在门外。  高峰的学校是理工科学院,学生们就少了文科生的多姿多彩,无论衣着颜色还是面部表情,理科生的衣着颜色比较单一,来来往往的同学,灰白黑一片,偶尔有彩色出现,也是凤毛麟角,少了文科生的五彩斑斓,面部表情也很凝重,缺少了文科生的生动与朝气。  “这些学生怎么都跟苦大仇深似的?”郎秋影原本怀着好奇的心情,被眼前的景象泼了冷水。  “别瞎说,他们是学理科的,肯定不会像文科生那么天马行空,理工科需要科学、严谨、认真的态度,久而久之就形成习惯了。”那若兰说。  “你分析得对,”郎秋影说:“看看,各个都挂相了。”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位稳重得显老成的男生,胸前佩戴着白底红字的校徽。  男学生盯着那若兰看,郎秋影感觉他的眼神怪怪的,怕是遇到坏人,急忙把那若兰拉到了身后。  男学生被自己的失态感觉很不好意,急忙解释说:“我,我是高峰的同学,我叫陈染。您是那若兰同学吧?”他的目光越过郎秋影看着那若兰。  “我是。”那若兰回答。  “高峰临时有个会,所以,让我来接您。”陈染说。  “谢谢您。”两个人跟随着陈染进入学校。  “总听高峰提起您……”陈染看了看一脸严肃的郎秋影,急忙改口:“你们。”  高峰的寝室在三楼,紧挨着洗漱用的水房,整个走廊弥漫着湿气。  男孩子的寝室有些凌乱,并且有着男孩子身上散发的汗浊气,没有女生寝室的脂粉清香。陈染有些尴尬,急忙用手上铺掖掖被角,下铺理理床单,地上一只结成球状的袜子被他偷偷的踢到了床底下,那若兰和郎秋影都装作没有看见。  陈染让两个女孩子坐着,就去买矿泉水了。  不知是谁故意打开门,却又不肯进来,有的男同学探头探脑的,有的男同学故意从门前来回走动,有一位男同学干脆找借口来借东西,拿了东西却不走,眼睛溜溜的瞄着两姐妹。  这时,门外传来低低的议论声:“这个稍微清瘦的好,文雅端庄。”  “那个稍胖些的好,美丽大方。”一个粗嗓音说。  又有人反驳:“什么呀,会不会审美啊!一个像花儿一样美,一个像诗一样,有韵味儿。”  那若兰、郎秋影被议论得脸红红的低下了头。  陈染回来了,头发有些湿润,明显刚刚打理过,倒是平整了很多。陈染递给两个人矿泉水,请两个人喝,转身又去轰门口的男学生。  这时,门外传来说话声:“班头儿,有两个美女找你,就像林黛玉、薛宝钗似的,她们是谁啊?”  “我……表妹。”高峰的声音。  表妹!那若兰的心开始裂开一道纹络。  “班头儿,怎么不早说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表妹?那你也给我当表哥吧,表哥!”男生继续嬉笑。  “臭小子,呵呵,看我不打你。”奔跑声,求饶声,哄笑声。  之后,短暂的安静,然后是急促的脚步声。  高峰推门而入,那若兰看着高峰,心里揣着的小兔子“砰砰”的跳动。  “若兰、秋影,我就知道是你们到了。对不起,我刚才在开会,就没能亲自接你们。”高峰解释。  这时,那若兰嗅闻到罂粟花一样的香气,紧接着就是一阵“咯噔噔”的高跟皮鞋声儿。  门开了,一位美艳中透着冷兵器一样尖锐寒气的女孩子走了进来。她看似在有意的忽视那若兰两姐妹,但是她的注意力却集中在眼角的余光,扫描两姐妹,然后径直走到高峰身边,柔声对高峰说:“高峰,《简?爱》的对白你背得怎么样了?明天可就正式演出了,我可没有问题了。这两天,你太辛苦了,一定注意休息噢。”女孩子柔声说。  那若兰、郎秋影凭着女孩子凭着女人的直觉,发现这个女同学对高峰有很浓烈的感情。  当听到《简?爱》时,那若兰感觉到自己心沿着刚才的纹络碎成一片一片的开片,开始隐隐疼痛。  高峰急忙站起来把那若兰介绍给这个女孩子:“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  “这位是峰哥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那若兰同学。”郎秋影抢答。她的话就像炸弹,“轰”的一声,有人心肺俱裂,有人相见恨迟,有人又惊又喜,有人苦中有甜。  女孩子是最敏感的,郎秋影知道高峰与那若兰之间深爱的感情,但是不希望伤害到自己,两个人就苦着,痛着,煎熬着,甚至互相刻意回避,却又伤害到对方。郎秋影也深感矛盾,痛苦,她害怕那若兰独自拥有峰哥,自己从童年就朦朦胧胧的爱恋着的希望,就彻底的破灭了,但是面对现实,峰哥爱的是若兰,若兰又是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她又不忍心看着那若兰伤感,更不希望峰哥被其他女人抢走了。郎秋影知道峰哥只当自己是妹妹。  她暗自下决心,帮助那若兰抢高峰,她绝对不让别的女人把高峰抢走了,那若兰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所以,今天她亲自打破了这层坚冰。  那若兰与高峰之间的感情如一枚种子,深埋在心灵的土壤,早在多年前就发芽儿了,现在已经是疯长得枝繁叶茂,花朵已在吐蕊,朝着彼此的灵魂默默盛放,只是彼此没有表明。他们之间就间隔着一层薄纱,这种情感是一种苦涩中的沸腾。  女学生从郎秋影一副慷慨就义的态度看出来,郎秋影是在故意把高峰推给那若兰,她的表情复杂。  高峰听见郎秋影这样说,就顺势用手握住那若兰的手,用行动肯定郎秋影的话是事实。那若兰的脸开始发烫。  “您好!”那若兰礼貌的问候。  “这位是我的同学,邓袭人。”高峰介绍。  “女朋友?你,真的有女朋友了?你说有女朋友了,我还以为你开玩笑……”邓袭人脸色阴沉仿佛能拧出水,但是她很快调整回高傲姿态。  “哦,挺可爱的。”邓袭人轻慢的回应。  郎秋影想,哼,是认为可恨吧,装得高高在上的样子,打回你原形去。  “我还有事情,先走了。”邓袭人临出门,眼睛冷冷地看了两姐妹一眼。  门外,她的高跟鞋声没有了刚才的清脆,多了些许怨恨与不甘的沉闷之声。  陈染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没有合上。他总听高峰说那若兰是一位蕙质兰心的奇才女,今天见了果不其然,但是高峰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是自己的女朋友,他无数次美好的想象被打破了。  那若兰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弄得晕晕乎乎,半天没有缓过神来。  高峰兴奋的语无伦次:“陈、陈染,谢谢,秋影谢谢,若兰谢谢。”他自己也不知道该说谢什么,也许都应该感谢。  郎秋影扬起脸真诚的说:“那是。”  陈染嘴唇蠕动两下,什么也没有说出口,心里彷佛突然被抽空的感觉。  那若兰害羞得想出逃,自己也不知道逃什么。  “该回家了。”那若兰拉起郎秋影逃也似地往外走,也忘记了和陈染道别。  “我送你们!”高峰追了出来。  路上,那若兰一直沉默,高峰开心地笑着。  郎秋影道别,坐车回学校了。高峰执意送那若兰回家。  风,就像长着一条细长的尾巴,高高的甩起来,再重重的摔到地上,拉长、拉长,然后,悄悄隐去了影子。  黑暗降临,橘黄色的灯光,依次点燃,点燃了深秋里的暖意,点燃了夜晚的明亮。  夜色,太过苍凉,也太过沉重了,需要灯光里的希望。  两个人依然沉默,心里却波涛汹涌。  无轨电车来了。车上人很多,那若兰、高峰好容易挤上车,就是因为车里的拥挤,使两个人紧紧地挨着对方。高峰能闻到那若兰如灵芝般淡淡的药香,而那若兰同样也能感觉到高峰暖热的体温和淡淡的兰草气息。小的时候,就是这种温度在温暖着自己。  “我保护你。”高峰的声音又在那若兰的耳畔响起。  高峰紧紧地把那若兰搂在怀里。就像小时候一样:我保护你!那若兰就像种植在高峰心头的一棵灵芝,散发着药香。  两个人紧紧依偎在一起。  此时无声胜有声!  车到站了,两个人下了车,朝着那家的方向慢慢的走着。  高峰忍不住内心的情感,轻轻的亲吻那若兰的唇。高峰第一次吻了视若珍宝的女孩儿,那若兰因为紧张嘴唇有些冰冷,他不允许自己深爱的女孩儿冰冷,他要让自己的全部热血来温暖自己深爱的女孩儿,他用唇热烈的吻着她,让她开始慢慢的溶化,溶化。他温暖着这朵有着药香的玉兰花。  当高峰第一次见到那若兰,她就融入了他的血脉。  他是她生命里最美丽的颜色,她才能感受到花的芬芳,水的流动,风的萦绕……  她,就是自己儿时梦中的新娘。因为她,自己才期盼着快快的长大,抬着花轿,让她蒙着儿时的那条红纱巾,把她娶回家。  他,就是自己儿时梦中的新郎,因为他,自己才期盼着快快的长大,坐着他的花轿,蒙着儿时的红纱巾嫁进他的家。  风,静止了!  时间,静止了!  呼吸,静止了!  爱,燃烧了……  五  这一夜,那若兰的梦,是红色的,是红丝巾漂染的红!  这一夜,高峰梦见,自己心爱的女孩儿头上披着红丝巾,他们在旷野里奔跑着,幸福的欢笑着,蝴蝶在围着他们飞舞,鸟儿在树枝上欢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清香,他们是那么的自由,就像水里的鱼儿慢慢的游动……  这段时间,高峰只要有时间就来看那若兰。两个人一同在校园漫步,一同看秋天的落叶,一同看高远而湛蓝的天空,一同憧憬美好的未来。  高峰一直坚持送那若兰回家,路多远也不觉得远,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他多么希望时间在某一时刻凝固啊!因为他需要挽留与那若兰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那若兰就像一朵娇嫩的白玉兰,他不能错过任何一秒美丽的绽放。  他们手牵着手,慢慢走着,高峰的手是那么温暖而宽厚,就是这双手,曾无数次的给那若兰擦过汗水与泪水;就是这双手,曾无数次的为那若兰遮风挡雨;高峰身上散发的芳草的清香,也是那若兰从小嗅闻到大,熟悉得深入骨髓。  高峰将那若兰纤细的小手紧紧地攥在手里,他多么希望那若兰的小手永远的放在自己的胸口,让她感觉到自己热烈的心跳,胸怀里的爱情。  这样美丽的夜晚,这样柔情似水的灯光,见证了他们的爱情!  身边的落叶,袅袅婷婷,在风中飞舞,即使落去,都有着蝴蝶一样美丽的痕迹。  路程总是太短暂,那若兰的家已经近在咫尺,他们不忍放开已经血脉相连的手。高峰抬起那若兰光洁如美玉的脸庞,他眷恋的欣赏,他深深的铭记,他吻着她,多么希望能将她吸入自己的体内,从此永不分离。  高峰的吻,是情意深深的,是热烈的,使那若兰在慢慢溶化,慢慢沁入自己爱的人的血脉。从此,永不分离。  高峰目送那若兰走进大门。他久久的站立,不忍离去。因为这里,有他的爱情,他的牵挂。  高峰没有坐车回学校。他要奔跑。他要让自己狂热地奔跑,敲醒沉睡的大地。他要让自己的爱情震颤所有的一切。他要高喊。他要歌唱。他要让世界与自己一同幸福的眩晕……  六  清晨,长风徐徐,黑夜渐渐褪尽。旭日在东方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那若兰就是被这透明的清晨唤醒的,心里还留有昨夜梦的温度。  当那若兰骑着自行车来到教学楼的门口,看见高峰与陈染站在那里。  看见那若兰气喘吁吁的样子,高峰急忙走过去。  “若兰,我们上午没有课,我们想听听中文的课,你看可以吗?”高峰说明来意。  “您好。”陈染急忙打招呼。  “您好。”那若兰有些为难,当着陈染的面也不好说什么。以往是有同学带着其他班甚至是别的学校的学生来听课,但那若兰从来没有带过。她希望先征得老师的同意。  “我们就是来看看文科学院校园的样子,比我们理工科的校园漂亮多了,不如我们现在就好好欣赏。”陈染感觉那若兰为难,就岔开了话题。  “你们稍等一下,我马上去去就来。”那若兰去征求老师意见去了。  今天的《外国文学》课是由那若兰最敬重的许国伦老教授来上,那若兰恭恭敬敬的给老教授敬了一个礼,说明了情况。许教授很高兴地答应了:“爱学习好啊,快请进来吧。”那若兰高兴极了。  “你们随我进去吧。”高峰、陈染随着那若兰进了教室,选择在最后一排的座位坐下了。  今天讲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小说。当老教授讲到于连决定握住德?瑞那夫人的手时,陈染的心收的很紧。他知道,于连如此有勇气的行为将会改变他的命运。他第一次听这样的课。他怀疑自己以前的语文课是怎么学的,从来没有从思想性,艺术性来分析过文章,就是死记硬背。三年大学,与小说几乎绝缘。  接下来就是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开始热恋,再后来,就下课了。以后发生了什么?无从知晓。陈染不希望自己留下遗憾。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再听一次《红与黑》课程。  第二天,陈染通过同学的妹妹,在其他班级,他又听了一遍“他拉了她的手。”  为了“他拉了她的手”,他还跑去新华书店特意买了一本《红与黑》小说。但是他停留在“他拉了她的手”的那页上,无数次的停留,就像果戈里《死魂灵》里的麻尼洛夫那本放在书案上,永远只看前几页的书一样。他就需要“他拉了她的手”这页上就足够了,未来自己的人生也许就从这样的“红与黑”的勇气中萌芽儿……  他拉了她的手,他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之后,他继续想了很多年。  他未来的一切,就是以“他拉了她的手”开始的,他的“他拉了她的手”,包含勇气?包含冒险?包含情感?包含理智?包含命运?包含红与黑的奋斗!
  第四章  一  那若兰六岁时,父亲那浩然突然去世。吴佩瑶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已经无法再继续照顾三个孩子了。那若兰和妹妹被大姨妈吴佩菊接到了乡下。  两姐妹跟随大姨妈几经辗转,来到了郎家铺。  远远望去,一条清澈无比的河流将郎家铺环绕在轴心,郎家铺就像一颗明珠镶嵌在水中,这是那若兰对郎家铺初识的美好印象。  两姐妹看到河水,顿时将旅途的疲惫与离家的不快忘得一干二净了。吴佩菊夫妇看到孩子如此开心,也就随着孩子的性子,任由她们去玩儿了。  “兰儿,你们在这玩儿吧,一定注意安全。一会儿,我让秋影妹妹来领你们回家。”吴佩菊叮嘱两个孩子。  “哎。”两姐妹边答应,边脱掉了鞋子跑下河水,她们在河水里嬉闹着,白色的裙子映衬着她们娇美的身躯,就像两只美丽的小天鹅。  这时,走来一位翩翩少年,他安静地看着水中的两姐妹。  那若秀也看见了他,她扬起小脸问:“你是谁啊?”  少年回答:“我叫高峰。”  “我叫那若秀,她是我姐姐那若兰,你能和我们一起玩吗?”那若秀问。  高峰微笑着回答:“好啊!”  高峰也脱掉鞋子,走下河水。  一群灰色小鱼儿游了过来,围着三个人的小脚丫儿游来游去,触碰得小脚丫儿痒痒的,三个人开心地笑着。  这时,一条水蛇游了过来,吓得两姐妹惊叫起来,高峰笑着说:“不用怕,我们这儿的水蛇没毒,你不招惹它,是也不会咬人的。”  蛇,在他们身旁慢慢地游动。  无论高峰怎么解释,两姐妹再也不想在水里玩儿了,那若秀担心再遇到水蛇不敢自己走到岸上去,那若兰想背起妹妹,自己也是惊魂未定。高峰将那若秀背了起来,然后对那若兰说:“你不要怕,你等我,我马上回来接你,我会保护你的。”  那若兰静静地站在河水里等待高峰。  高峰将那若秀送到岸上,返回来接那若兰,他看着碧波中的白天鹅一样的那若兰,心中仿佛有一条小鱼在游啊游……  他小心翼翼的背起那若兰,那若兰趴在高峰的背上,嗅到高峰身上散发的兰草一样的气息,感觉到无比温暖,安全。  二  那若兰喜欢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唯一的遗憾是她和妹妹都惧怕大姨夫郎云启。  那若兰的大姨父郎云QD北大学毕业,曾是张学良旧部。25岁时就当上了伪满警察局长,因此名噪全城。  解放后,郎云启带着太太吴佩菊回到了依山傍水的老家——郎家铺。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退出了政治舞台,从此过上了普通农民的生活。郎家铺为郎姓族人居住,只有三两个外来户。在“一荣皆荣,一损皆损”的郎姓族长的训导下,家族内部结成紧密的联盟,一致保守秘密。  自从郎云启回到了家乡,开始小心翼翼的做人,极力回避过去的一切,也回避族人。郎云启就像一个游魂儿一样,只有在夜间才肯到户外走动,也许是与当年威风凛凛的自己与现在的自己落差太大了,心里严重失衡。他在寂静的深夜出来,不是散步,而是狂奔,仿佛要甩掉过去的影子,而那些影子又是那么的荣耀,辉煌迷人,甩不掉又追索不回,所以他只能用奔跑的方式,留恋或者遗忘。他越是想极力遗忘却越是忘不掉,反倒纠缠得更加深刻,使郎云启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破罐子破摔的混日子,把在城里逛窑子,赌钱的恶习又开始从骨子里复苏了。妓院早就取缔了,窑姐也都遣散从良了。郎云启就东村串西村游和那些不安分的女人们纠缠不清。吴佩菊的首饰,包括娘家的陪嫁的古玩字画等物件,都被郎云启败光了。对于丈夫的行为吴佩菊深感羞愧,也深感无奈,多次规劝无效,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吴佩菊信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陈腐观念。她安慰:自己的命不好,熬吧,等老了折腾不动了,就收心了。  吴佩菊虽然已步入中年,但是身姿依然婷婷玉立,容貌高雅端庄,她总是爱穿淡青色的偏襟衣服。只要吴佩菊有件稍像样点的衣服,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某一天会被某一个不安分的女人穿出来。  吴佩菊每日深居简出,她的生活已经不是过日子,而是熬日子,挨日子。  郎云启有一只白玉雕刻的蝉,是他最爱的老物件,平时总是用老铜锁锁进炕柜里,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拿出来把玩、独赏。玉石物件握在手里,温润,微凉,彷佛通灵。郎云启即使败家,也没有败掉这个心爱的老物件。  郎云启每次欣赏玉蝉都会自言自语:“蝉,只喝清露,性喜纯净,高洁,非俗物也。”  三  吴佩菊没有生育,深感愧对郎家。无论丈夫怎么折腾,她都默默地忍耐、承受。吴佩菊在妯娌中最辛苦,也最受婆婆的气。  吴佩菊的婆婆郎王氏,她是一位典型的老派人物。她总是穿着一套黑色带大襟的绸缎服装,这套衣服是民国年间儿子郎云启给定制的,衣服已经洗得泛白,磨损了,但是老太太依然喜欢穿着,为了彰显郎家过去显赫的家族声望。老太太脑后盘着发髻,走起路来,发髻颤颤巍巍,威风凛凛的带着杀气。她已经没有几颗牙了,所以瘪瘪的薄嘴片儿更显刻薄,薄嘴片儿习惯性的一撇一撇的,吐唾沫的时候,是将唾沫在嘴内运足一股气流,然后从仅有的几颗牙缝中“哧溜”的挤出来,一个半弧形的抛物线状液体,就吐在了地上。衰老得耷拉的三角眼就像纳鞋底儿用的带钩的锥子,看人是剜着肉,带着血的,钩钩不落空。她总是叼着一根大烟袋,铜制的烟袋锅,长长的木质烟袋杆儿,玉质烟袋嘴儿。只要不高兴了,怨气就从猛力吸着旱烟袋的“吱吱”声儿中渗出来了,此时,如果无人侍奉,就会立刻爆发,狠力地用烟袋锅儿敲打已经被刨得坑坑洼洼的木炕沿。闻声,吴佩菊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脸上挤出怯怯的笑容,规规矩矩的垂手而立,等待婆婆的训导。  自从那若兰姐妹住进郎家,吴佩芳会按时寄来生活费,但是在老太太的眼中也是吃白食的。因为那家姐妹,吴佩菊没少挨婆婆的责骂:“自己生不出来,就白养人家的。”  吴佩菊的公公郎显德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老人,对老太婆惟命是从了一辈子。郎显德整日里少言寡语,仿佛他一生的话都被老太婆替他说尽了。他总是很安静的躲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自己把自己从这个世界抹掉了。老人最喜欢与孩子们在一起,打青杏儿给孩子们吃。  郎秋影是郎家仲子郎云飞的女儿,她小那若兰一个月,那家姐妹成了她的玩伴。  郎王氏重男轻女,对于亲孙女儿郎秋影,也无疼爱之意。  郎家二儿媳王艳是镇长的千金,郎王氏惧怕王家门庭不敢太刁难二儿媳。  吴佩芳的病治好后,想将两个女儿带回去,吴佩菊觉得妹妹无力一个人养三个孩子,坚持让两个孩子留下来。吴佩芳也深深感觉到两个孩子已经是姐姐最大的精神寄托。  吴佩菊的绘画才华是姐妹七人中最出色的,她擅长国画,闲暇时,她教授那家两个蕙质兰心的孩子绘画艺术。那若兰时常帮助姨妈除草等力所能及的活计,休息时,吴佩菊就会用树枝在地上教她绘画、书法。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吴佩菊也会在细沙上用树枝做笔教那若兰写字,绘画。看见了河里的鱼,就画鱼;看见秋雁,就画飞雁;看见落叶,就画落叶……吴佩菊经常教导那若兰的一句话就是:画由心生,只有心中有画,笔下才会有灵气。绘画,不要求百分之百的形似,更重要的是神似,画有了神,画就有了灵魂。  从那时起,那若兰非常喜欢墨香,亦如喜欢中药味儿。  郎家老屋早在郎王氏活着的时候分给了二儿子郎云飞,因为大儿子没有子嗣,又担心家产被那家姐妹继承了去,遗嘱明文规定郎云启分得一套侧院。  这套侧院的房子,原本用于堆放杂物。由于年久失修,墙皮已经大面积的脱落了,吴佩菊就挑来粘性极强的泥土,再把麦秸切碎了,添上水和到土里,就变成了粘性很强的泥巴,用手一把一把的用力甩到墙上,用抹墙的抹子,慢慢的抹平整,脱落墙皮的地方就焕然一新了。屋里面黑漆漆的,就用素色布画上菊花装饰上去,为这个家平添了几分雅气。  老屋,毕竟太老了。东山墙已经倾斜,随时都会有倒塌的可能,只有房梁上的燕子,给这座老屋带来一丝的生气;还有墙上生长的褐色或者是白色的长腿蘑菇,它足以证明这间老屋的现实存在,虽然有些凄凄然,也是一种生命的蓬勃;房顶上的杂草,则是另一种对生命与生活的诠释,一簇一簇的绿色,无干命运的生长,来去自如,无意尘世;还有那袅袅炊烟,仿佛识得人间烟火的意识流,即使落得俗套,也是最接近农家的平实、朴素,连接着雄鸡一唱天下白,夕归的牛铃……  吴佩菊决定要盖一座新房!  吴佩菊选好了一块宅基地,是在村东头河边的孤零零的高坎儿上,而能盖房子的地方确是这个高坎儿的凹进去的湿洼地。吴佩菊寻来扁担和两个柳条筐,一担担的从河对岸挖来土,用以填平低洼地。  吴佩菊大部分工作用来挑土。那若兰、高峰帮助用铁锹挖土,郎秋影、那若秀就陪着吴佩菊来回的跑着玩儿。  数天下来,吴佩菊累得黑瘦黑瘦的,那若兰尽力帮助姨妈挖土,让姨妈少挨累。  填平了土坑,还需要找来粘性更强的土,再挑来河水,往土里撒上切好的麦秸和成泥状,用土坯模子打成一块块的土坯,晾干了。  吴佩芳来看孩子。将近四个月没有见面了,看见又黑又瘦的姐姐心里酸酸的。  “大姐,姐夫呢?他怎么不帮你呢?”吴佩芳问。  “还指望他啥。”吴佩菊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哪呢,不在挺好,我们娘几个乐乐呵呵的干活,他来了不但不干活,还要不唠叨,不如不来。  “你遭的都是什么罪啊?不行就……”吴佩芳想说“离婚”两个字,被吴佩菊打断了。  “当着孩子的面,不要瞎说,都这么大岁数了,将就着过吧!”吴佩芳看着姐姐一脸认命的样子,也就只好把话咽下去了。  吴佩菊问:“你上次说要开一家小型的服装厂,怎么样了?”  吴佩芳回答:“正在办理手续,事情不少,孩子暂时还不能带走,等我开起来了,你就回城吧。”  吴佩菊沉思了片刻回答:“已经习惯乡下生活,回不去了。等你日子过好了,把孩子接回去就行,让孩子不过这样的日子了。”  那若兰姐妹在妈妈的怀里又搂又抱的粘着,吴佩芳看着两个孩子的衣服又破又脏的,吴佩芳用手把孩子脸上脏兮兮的泥土擦干净,那若兰的手心布满了红惨惨的血泡,有的已经结痂成茧,当着姐姐的面吴佩芳强忍泪水,她深知这两个孩子已经成为姐姐的精神支柱,如果自己执意带回走,就使姐姐唯一的希望破灭了。  吴佩芳带来在家里做好的衣物,还有购买的点心。那若秀迫不及待的一件一件的掏出来,逐一给每个人分配衣物。银灰色带大襟结着蝴蝶扣袢的是大姨妈的衣服,深蓝色的上衣是大姨父的,乔其纱荷叶领的裙子是姐姐的,桃红色鸡心领的连衣裙就是自己的了。  吴佩芳带来的核桃酥、面包、萨其马、月饼等食品,吴佩菊舍不得吃,都留给了那若兰姐妹。  那若兰把自己的那份留给高峰和郎秋影了。  吴佩芳又要走了,吴佩菊陪着那若兰、那若秀、高峰送出去很远。回来的路上,那若秀哭累了,在吴佩菊的背上睡着了。  高峰不停的用小手,擦去那若兰脸上的泪水。  新房子要上梁了。吴佩菊家多年来第一件大喜事,轰动全镇。  当地习俗,为了讨个吉利,吴佩菊在房梁上拴了红布条系着的九枚铜钱。乡亲们抬着房梁吆喝着口号,把房梁放在了“人”字形的土坯垒成的房子。  开始放鞭炮,“当当当”震天响,鞭炮红色的纸屑撒了一地,那若兰看着新房,仿佛看到了幸福而甜蜜的未来。  满院子弥漫着喜悦的氛围。  那若兰忙着端茶倒水,不小心被杯子划破了手指,高峰急忙用嘴吮吸着那若兰手指的血,郎秋影,那若秀蹦跳着,叫喊着:长上了,拔不出来了。  那若兰把手指拔出来,故意摇晃着说:“看看长上了没有。”  高峰追着那若兰要把手指继续长在嘴里,惹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郎云启也特别的高兴,忙里忙外的干了不少的活计。吃饭的时候,他陪着街坊邻居喝了不少的酒。当晚,郎云启借着酒兴对吴佩菊说:“以后咱好好过日子。”  郎云启睡觉了,就再也没有醒来。  吴佩菊自言自语的说:“他太累了,也该休息了。”  吴佩菊在村东头的“棺材王”家买了一口棺材。按照习俗,在新房的院子里停放了整整三天。然后下葬了。  下葬前的过程是:披麻戴孝、招魂、烧纸、摔瓦盆、撒纸钱等,送葬的队伍抬着棺材赶往坟场。  来帮忙的男人们事先在祖坟场挖了一个棺材的土坑,再把棺材放进去,然后埋上了土,修一个尖顶子的坟丘。  下葬后,送葬的人们都走了。  吴佩菊在郎云启的坟前坐了很久,那若兰不知道姨妈究竟是念着大姨父的好才停留在这里,还是记恨大姨父才留下来。  吴佩菊面无表情,只有风,将她的发髻吹得凌乱不堪,几缕头发在脸上飞来舞去。直到最后吴佩菊也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这就是死亡,就是一个人躺进了泥土,不再出来了。地上与地下的生死两茫茫,从此,活人与死人阴阳相隔。  那若兰不希望大姨父躺在里面,但是她知道,大姨父死了,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死了,就无法再和活着的人生活在一起了。  人去世了,有的人可以哭,有的人是可以不哭的。  但是,看着大姨父躺在泥土里,也许很冷,也许很黑,那若兰伤心地哭了。  哭大姨父,哭大姨妈的命运,哭自己深深思念的父亲!  回家的路上,男孩子们吹着蒲公英的种子,絮状的蒲公英种子便随风飘走了……  面对死亡,那若兰有很多的不理解。那若兰害怕某一天她的峰哥也会死,想到这些她开始不安起来。  那若兰苦着泪水涟涟的小脸,拉住高峰的手说:“峰哥,你会死是吗?我不让你死。”高峰擦了擦那若兰脸上的泪水回答:“你不让我死,我就不死。嘻嘻”那若兰得到承诺,开心地笑了。  “不许骗人。”那若兰强调着,“不信,就拉钩。”两个人开始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个人的声音在田野上空久久回荡。  四  让那若兰再一次面对死亡的是村里冯大裤裆的死。  冯大裤裆,是村里有名的“老好人”。冯大裤裆是村里人戏称的别号,其实他有自己的姓名,因为这个绰号传开了,他的真实姓名也就被忽略,被彻底遗忘了。只要有人叫他冯大裤裆,他也乐呵呵的答应着,从不恼怒。  冯大裤裆是SD人,一年四季都穿着裤裆肥大的裤子。裤腰肥大,他就往腰间一抿,用一根布绳儿捆扎,裤裆永远拖拉到膝盖的位置。  有好事者嬉笑着问他:“你姓冯,怎么不把你自己的裤裆缝好呢?给你起个RB名字——冯大裤裆。”  他沉思片刻,随口答应。  就这样,这个别号就传开了,取代了他原本的名字,久而久之,已经没人在乎他的真实姓名了。  由于冯大裤裆人老实又能干,村里媒婆保媒,他就娶了郎性女人,条件是做上门女婿。女人一条腿有些跛,人长的还算有几分姿色,她感觉自己是下嫁,所以看不上这个大裤裆的男人。她不肯给冯大裤裆生孩子,刚开始冯大裤裆借酒消愁了一阵子,再后来也就随了女人。  日子只能苦中作乐的过了。  后来,村里来了一个做木匠活的外乡人,女人就和外乡人好上了,再后来,那个外乡人就住进了冯大裤裆的家里了。  村里人也给那个外乡人起了外号:拉帮套的二木匠。  假期,孩子们最喜欢与冯大裤裆玩儿,冯大裤裆也最喜欢和高峰、那若兰这群小孩子在一起。每当经过那若兰家的大门外,就会把马鞭子在半空中甩得“啪啪啪”脆响,孩子们就会蜂拥着跑出去,坐上他早就为孩子们铺着软乎乎的干草的马车,去村外的野地去玩儿。  路上,他就像会变戏法似的给孩子们变出煎饼卷大葱给孩子们吃,他还用低沉、沙哑的男中音给孩子们唱歌,有的时候,兴奋了就从马车上跳到地上扭起秧歌步,逗得孩子们乐得肚皮疼。  旷野上,冯大裤档用大扇刀割草,割下来的草,晾干了作为冬天马的草料。  高峰带领男孩子们则是满地的疯跑,一会逮蚂蚱,一会逮蜻蜓,要么就是打滚、摔跤、翻跟头。  女孩子们则是挖野菜,回去喂鸡鸭鹅。忙累了,就采野花,编织花环、草戒指、小动物等。  她们也会为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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