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kw绞车操作ps4手柄螺丝刀处的一个螺丝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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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运输操作规程
一、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2.小绞车司机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 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1.3.必须了解该绞车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 (甩车场) 、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 引吨位等。 1.4.小绞车硐室应挂有小绞车管理牌板(地点、绞车编号、绞车型号、最大牵引吨 位、车场长度、最大坡度、管理单位、包机人、挂车种类及数量等) ) 。 1.5.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1.6.小绞车司机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开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1.7.各类调度绞车运输巷道,在进行运输作业前,必须在运输区段的两端及中间可 行人员的道口统一拉警戒线,站岗放哨。站岗放哨前必须执行运输清人制(站岗放哨人 员,从站岗警戒位置开始,依次清出运输区段内的所有无关人员) ,清人后必须经现场 安全负责人确认, 并由现场安全负责人通知绞车司机开车后, 绞车司机方可按规程规定、 方法、要求进行提升运输。站岗人员必须站在峒室、横川内或巷道有坡度上方的安全地 段,必须做到跑车后不伤及操作人员、站岗人员及警戒线外其他人员。 1.8.绞车运输作业时,连续下坡段,设岗警戒范围应延伸到下坡末端平巷处第一阻 车器 10m 外。 2.开车前的检查: 2.1.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 ,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无杂乱异 物。 2.2.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稳压支柱底座垫木无松动腐朽。用地锚 或混凝土基础的小绞车要检查地锚, ¢22 地锚锚固力不小于 150KN, 预紧力不小于 500N(1) ?M,¢20 地锚锚固力不小于 100KN,预紧力不小于 120N?M,基础螺栓无松动、变形,目 视查看滚筒中心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帮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应距 轨道外侧不小于 700mm。 2.3.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 3mm, 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 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 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螺帽、定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 闸把位置在垂直线以上 300~450 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 2.4.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 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后滚筒余绳不少于 3 圈 。保险绳直径应不小于 5 分绳(钢丝绳直径 15.5mm),并牢固连接在主绳头后第一 个绳卡和第二个绳卡之间,有可靠的护绳板。 2.5.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扭、电机、电铃等有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 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2.6.检查线路:要求线路畅通,道岔合格,各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完好、可靠。 2.7.检查挂钩:要求车辆连接合格,装载捆绑符合标准。 2.8.试空车:可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有无异常响声和震动, 有无甩油现象。 2.9.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3.起动: 3.1.待听到准确的信号后,应打回铃信号,告知信号工,然后才能开车。运输信号 规定为: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四声慢开、五声慢松、六声为事故信号。 3.2.起动电机、传动齿轮开始运转。此时制动闸应刹紧,工作闸应松开,此时滚筒 不转。 3.3.如开动滚筒,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 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2) 3.4.小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 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3.5.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谁推车谁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 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3.6.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3.7.如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3.8.收绳时,必须有人提绳头,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4.运行: 4.1.小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 即停车查明原因。 4.2.注意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 处理好后再运行: 4.2.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4.2.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 4.2.3.稳压支柱有松动现象; 4.2.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4.2.5.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4.2.6.突然断电或有其它险情时。 4.3.司机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根据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 掌握车速,严禁放飞车及不带电放车。 4.4.严禁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反向挂绳。 5.停车: 5.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 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5.2.上提矿车,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所停放 的车辆必须全部进入停车场,不得将一列车的某一个车前后轮分别在阻车器前后停放。(3) 5.3.轨道运输车辆停车规定:停车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水平地段(倒换钢丝绳时 除外) ,且有阻车器的位置,现场无阻车器时,可采取临时阻车方式,但临时阻车器必 须安全、可靠。如果在 2°以下时可使用“飞机掩”进行阻车,打“飞机掩”时应选用 标准道木进行十字固定,交叉点应用 8#铁丝进行捆绑,垂直于轨道的道木在与轨道用 8#铁丝进行固定。坡度 2°~5°范围内,必须采用临时阻车器(或固定阻车器)进行阻 车;也可采用锚链将车辆与轨道固定,但固定点不少于 2 个。坡度大于 5°,禁止停车。 特殊情况确须停车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4.停车后,司机离岗时,必须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 5.5.运输结束后,必须将道叉锁的恢复原状并锁好,钢丝绳的绳头和保险绳挂在巷 帮。 6、其它规定: 6.1.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 6.2.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6.3.如在斜巷中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顶措施执行。 6.4.操作 JD―25KW 绞车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6.4.1.检查钢丝绳接头是否牢固,支座的螺栓和地脚螺栓是否紧固完好,绞车安装 是否牢靠。 6.4.2.检查调整刹车机构应达到灵活、准确、可靠。 6.4.3.操作 JD―25KW 绞车闸把,在提起锁块时应保证闸把能运转,并根据作业要 求,将手把拉推到相应位置(闸把不超过全行程的 2/3~4/5) ,在落下锁块时应保证闸 把不能搬动。 6.4.4.检查钢丝绳,不准有打结,扭绕现象,如在一个碾距内断丝超过 10%时,应 予更换。 6.4.5.清理行车轨道,检查钢丝绳经过处有无障碍物,以免牵引过程中发生事故。 6.4.6.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电动机和操纵按钮应接地良好。 6.4.7.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注意听清信号,司机与所牵引的重物应保持良好的能见(4) 范围。 6.4.8.电机启动前,需将刹车闸刹住滚筒,使滚筒静止,而将离合闸松开,以便在 电机启动后,使右端大内齿轮空转。 6.4.9.电机启动后,将刹车闸从滚筒上逐渐松开,而将离合闸缓慢刹紧,滚筒便开 始旋转,进行牵引作业。 6.4.10.在绞车牵引过程中,如欲使绞车暂时停止运转,应将离合闸松开,而将刹 车闸缓慢刹紧,此时滚筒便停止旋转,而右端大内齿轮进行空转。 6.4.11.电动机启动后,严禁两个闸把同时刹车,以免造成“闷车” ,使电机烧毁, 主机损坏等意外事故发生。 6.4.12.滚筒的启动或停止应平稳、缓冲、使绳速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作急剧 的开车、停车、猛刹、猛提。 6.4.13.操作过程中发现响声不正常,制动不灵及滚筒刹车闸和轴承温度剧烈上升 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6.4.14.需换向操作时,按动操作按钮的正反转即可。 6.4.15.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完,至少应保留最后三圈。 6.4.16.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此时如果钢丝绳上仍牵引着重物,为 防止重物向下坠滑,刹车闸应牢牢刹住滚筒,司机不得离开绞车岗位。 6.4.17.任务完成后,应停车切断电源,并使两个闸把置于松开状态,清除设备上 的灰尘、脏物。 6.5.在斜井、巷提放物件时,必须设岗警戒,警戒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能发挥作 用。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6.6.绞车在检修或更换钢丝绳后,必须经过试车,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6.7.因处理事故或其它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手 不离闸把,严禁离岗。如需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由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将矿车固定好。 6.8.下放重物时,一定要使电机反转带电下放,速度控制适当,严禁放飞车。 6.9.绞车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待事故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5) 6.10.绞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八不开” : ⑴、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⑵、绞车道有障碍不开;⑶、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 ⑷、巷道内有人不开;⑸、超挂车不开;⑹、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⑺、信号不清为开; ⑻、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 6.11.操作 JD-25 绞车闸把,在提起锁块时应保证闸把能运转,并根据作业要求, 将手把推到相应位置,在落下锁块时应保证闸把不能搬运。 6.12.操作 JM-14 绞车闸把,要根据作业要求,把制动手把拉推到适当位置,保证 绞车正常运转,需制动时,转动手把制动位置。 6.13.坡度≥70 时需使用 25KW 及其以上绞车。 6.14.附:矿井常用绞车在不同坡度上牵引吨数表。 7.突发事故的处理 7.1.发生人员创伤后,应按创伤急救要求先止血。止血时,严禁用电线、铁丝、细 绳等代替止血带。人员骨折后,不得随意移动伤员,应根据创伤急救的要求和骨折类型 进行临时处理,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颈椎损伤者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 部位。 7.2.发生火灾后,尽快向调度汇报,迅速切断电源,尽快使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事故扩大应按《长平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7.3.发生人员触电后,应按触电急救的要求,迅速将电源切断,用相应电压等级绝 缘工具解脱触电者,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物体解脱。施 救前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方可进行施救。 7.4.立即向调度汇报,在医务人员到来以前应进行初步的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方法 包括:口对口呼吸、胸前拳击、胸外挤压。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以 后,交专业医务人员急救。 8.职业病防治措施 8.1.每年必须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一次拍片检查。 8.2.通风部每月必须对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进行 2 次测定, 每半年至少测一次粉尘分(6) 散度。 8.3.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 用。 二、把钩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把钩人员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 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的工作任务。 1.2.车辆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1.3.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4.超过 12°的斜巷提升,应加保险绳。 1.5.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准备工作: 2.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 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钢丝 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2.认真检查沿途轨道质量是否合格,道岔是否闭合严,五星轮、阻车器等是否完 好,如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合格,方可提升。 2.3.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 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 行工作,如有,则应及时处理消除,应通知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确认安全无误后, 方可提升。 2.4.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2.5.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3.摘挂钩操作: 3.1.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3.2.操作时站立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3.2.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7) 伤身体。 3.2.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 200mm 左右进行摘挂钩。 3.2.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 3.2.4.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 辆运行下方越过。 3.2.5.如在斜巷摘挂钩,应站在车的上方。 3.3.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 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3.4.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 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3.5.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 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3.6.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件、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仔细检查一遍,看 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t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 上部车场挡车器(或挡车栏) ,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 车指令。 3.7.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 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安全可靠 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8.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 销等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点, 上部车场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 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4.安全注意事项: 4.1.车辆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 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4.2.在设置有风门的巷道运输时,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8) 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4.3.挂保险绳时,要挂牢,多余的保险绳应在车上绑好或用物料压住,以防保险绳 脱落造成事故。 4.4.挂钩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斜巷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做到“八不挂” ,即: 4.4.1.装料设备不牢固不挂。 4.4.2.巷道有行人不挂。 4.4.3.巷道支架(棚腿)断裂损坏影响安全运行不挂。 4.4.4.轨道质量不合格不挂。 4.4.5.巷道浮煤杂物太多影响行车不挂。 4.4.6.运送物料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不挂(有专项措施除外) 。 4.4.7.信号不畅通不挂。 4.4.8.防跑车装置不灵活、不可靠不挂。 4.5.若必须在无极绳运行巷道行走,相关作业人员必须提前办理通行证。无极绳运 行期间行车区段人员要谨慎通过,与车相遇 20m 时靠帮等候,车辆过后再谨慎行走。 4.6.若无极绳运输需跟车时,跟车工必须始终位于坡巷上部距离第一辆车 2m 范围 外。 5.突发事故的处理: 5.1.发生人员创伤后,应按创伤急救要求先止血。止血时,严禁用电线、铁丝、细 绳等代替止血带。人员骨折后,不得随意移动伤员,应根据创伤急救的要求和骨折类型 进行临时处理,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颈椎损伤者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 部位。 5.2.发生火灾后,尽快向调度汇报,迅速切断电源,尽快使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事故扩大应按《长平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5.3.发生人员触电后,应按触电急救的要求,迅速将电源切断,用相应电压等级绝 缘工具解脱触电者,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物体解脱。施 救前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方可进行施救。(9) 5.4.立即向调度汇报,在医务人员到来以前应进行初步的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方法 包括:口对口呼吸、胸前拳击、胸外挤压。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以 后,交专业医务人员急救。 6.职业病防治措施: 6.1.每年必须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一次拍片检查。 6.2.通风部每月必须对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进行 2 次测定, 每半年至少测一次粉尘分 散度。 6.3.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 用。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信号操作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 1.2.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 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 1.3.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及绞车司 机联系明确后进行) ,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2.1.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 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2.2.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要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 号,重新发送。 2.3.发出信号后,发现车辆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 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2.4.工作时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 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 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2.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10) 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3.安全注意事项: 3.1.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按规定信号进行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 时规定信号。 3.2.运输大件、巷道检修、处理事故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 便按措施要求及 《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特殊情况 30m 以内可以喊话 (或 吹口哨联系,信号与运输信号一致)联系,听不清不得开车。 3.3.信号系统发生问题,必须迅速提供信息,反馈到机电大班,以便及时修理。 3.4.在车辆未停稳前,信号工不得将身体探出硐外,或者不得离开安全地点。 3.5.运输信号规定为: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四声慢开、五声慢松、六声为事 故信号。 3.6.每一绞车运输区段(挂物点到摘钩点之间)必须有独立的双向声光信号,不得 和相邻区段同用一组信号,不得出现串联信号。 3.7.巷道运输,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司机要打相应的回铃信号,核实无误后,方准 操作。 3.8.信号不通,听不清信号,绞车司机严禁开车。 3.9.对拉绞车信号以主牵引绞车运行方式作参考。 4.突发事故的处理: 4.1.发生人员创伤后,应按创伤急救要求先止血。止血时,严禁用电线、铁丝、细 绳等代替止血带。人员骨折后,不得随意移动伤员,应根据创伤急救的要求和骨折类型 进行临时处理,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颈椎损伤者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 部位。 4.2.发生火灾后,尽快向调度汇报,迅速切断电源,尽快使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事故扩大应按《长平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4.3.发生人员触电后,应按触电急救的要求,迅速将电源切断,用相应电压等级绝 缘工具解脱触电者,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物体解脱。施(11) 救前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方可进行施救。 4.4.立即向调度汇报,在医务人员到来以前应进行初步的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方法 包括:口对口呼吸、胸前拳击、胸外挤压。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以 后,交专业医务人员急救。 5.职业病防治措施: 5.1.每年必须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一次拍片检查。 5.2.通风部每月必须对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进行 2 次测定, 每半年至少测一次粉尘分 散度。 5.3.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 用。 四、运搬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 面。 1.2.下列地点禁止堆卸料: 1.2.1.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破材料库、风门、密闭、栅栏、绞车前 后、道岔附近 5m 以内; 1.2.2.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 1.2.3.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处。 1.2.4.绞车前后阻碍出绳处。 1.3.运搬人员的操作顺序: 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装车及捆绑→移交及接车→平巷及斜巷运输→卸车→出车 收工。 2.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 2.1.首先检查作业环境,检查存放材料处的支护、顶板及文明生产情况,检查所用 工具、材料、连接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12) 2.2.检查料车停放处的挡车器及上部车场挡车器是否闭合、牢固、可靠。 2.3.检查运料线路内有无停放车辆、及其它障碍物和工作人员。 2.4.检查所经线路的支护、顶板情况及轨道、道岔质量是否合格。 2.5.检查材料车是否完好,损坏失修的材料车禁止使用。 2.6.消除障碍,处理作业场所内的不安全隐患。 3.装车及捆绑: 3.1.装车前,应先检查车辆是否完好,不完好时严禁使用。 3.2.装车前,把道心及其两旁杂物清理干净,将车用阻车器或打飞机掩稳好。 3.3.搬取物料时,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不准先抽取中、底层,悬空顶层, 禁止放垛取料,以防垛倒伤人。 3.4.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 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3.5.装料时一般不得超过车沿高度,若巷道顶或棚梁距离车沿净高 0.6m 以上时, 可超过车沿高度装料,但高度最多不超出车沿 0.2m,两侧不得超过车宽,所有物料必须 用铁丝绑牢。 3.6.装料时,两人或多人,口号要统一,用力要一致,互相照应,协调配合好。 3.7.装车时,应稳抬稳放,严禁损坏物料。装料时,应站在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 中,以免材料滚下伤人。 3.8.长重件装运需肩扛时,应将人员按高低一致均匀排列于物件一侧,用同侧肩膀 扛运,放下时口令一致。 3.9.各类物料每车装车数量应执行《矿井运输设备材料车辆装运管理细则》中的规 定。 3.10.卡车装料时,要注意不能妨碍车与车之间的联接,要在碰头插孔上方留有足 够的空隙,以保证挂车。 3.11.车装好后,应合理选择绑扎方式和捆绑用具,并严格执行《矿井运输设备材 料车辆装运管理细则》中的规定。(13) 4.移交及接车: 4.1.井上所装车辆在确认装载捆绑合格后,通知井口调度站,组织运输。 4.2.井上料车运到副井底后,通知井下调度站组织运输。 4.3.移交车辆时,应清点车辆及物料数量,并办理交接手续。 4.4.下井车辆在各盘区运输斜井下部(或上部)车场接车。 4.5.上井车辆在地面车场及各卸料站接车。 5.平巷及斜巷运输: 5.1.运输前,应根据绞车牌板规定的各类物料的挂车数量,结合本车场长度分组进 行链车,分别运输。 5.2.运输前,应派专人到各巷口安全地点进行警戒,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 不行人、不作业”规定。 5.3.运输时应严格按照辅运各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5.4.摘挂钩时,必须等料车进入车场,放至阻车器跟前,闭合阻车器,等料车停稳 后方可摘挂料车。 5.5.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闭合状态,提放车时方准打开,车过后及时闭合。 5.6.在巷道运输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停放车辆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水平 地段(倒换钢丝绳时除外) ,且有阻车器的位置,现场无阻车器时,可采取临时阻车方 式,但临时阻车器必须安全、可靠。如果在 2°以下时可使用“飞机掩”进行阻车,打 “飞机掩”时应选用标准道木进行十字固定,交叉点应用 8#铁丝进行捆绑,垂直于轨道 的道木在与轨道用 8#铁丝进行固定。坡度 2°~5°范围内,必须采用临时阻车器(或 固定阻车器)进行阻车;也可采用锚链将车辆与轨道固定,但固定点不少于 2 个。坡度 大于 5°,禁止停车。特殊情况确须停车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 程师批准后实施。 6.卸车: 6.1.车辆到达卸车地点,按标准将车稳好,若发现重心偏移,必须将重心摆正,处 理好后,方可摘钩解开绑丝进行卸车。(14) 6.2.首先检查卸料地点的顶帮支护,在顶帮支护完好,两边较宽敞的地点卸料。 6.3.多人卸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口令一致,慢抬慢放,保证人员安全。 6.4.材料要卸在指定地点,不许放在有水地方,若必须在水沟上卸料时,水沟上应 横放牢固的木料或短铁道。不许将料扔在水沟里。 6.5.卸料时要小心,不许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 6.6.大件、重物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手拉吊链等工具卸车。 6.7.堆放材料场要保持整齐清洁。码放材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料垛要 下宽上窄,每码放一层要横放两块木板,以防滚动,料垛的边沿至轨道的边沿不得少于 0.7m,同一地点码放材料不准超过巷道断面的 1/3,要保证巷道通风和行人畅通。 7.设备装卸车其它规定: 7.1.起吊:①起吊物件前,班组长和起吊人员对起吊用具进行双重认证,并根据物 件重量,选择合适的吊链,不合格的严禁使用。②吊链要吊挂在顶板完好的起吊锚杆或 棚梁下。③起吊时所有人员都要站在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将身体的某一部位伸入起吊 物下,同时躲开重物意外落下可能涉及的范围。④起吊重物要由班长统一指挥,并派专 人观山,密切注意起吊锚杆及吊具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⑤起 吊前,先进行调吊,先缓慢吃紧,再对重心、起吊情况作进一步的确认,无问题后开始 起吊,设备起吊时不宜超过所需高度的 100mm。 7.2.装车:①设备装卸严格按《窄轨运输的设备装卸岗位作业标准》执行。②先把 车辆稳固好或在设备起吊后,把车迅速推到重物下并稳固好,再装车。斜巷装车时不得 摘绳。③将物件放在车上时,其重心应靠近中心,以防前倾后仰,左右偏倒。④起吊装 车时,重物未放稳前不准摘钩。⑤设备装好车后,按《矿车运输设备材料车辆装运管理 细则》规定绑扎。 7.3.卸车:①卸车前准备好卸车场地、保护场地周围无杂物及闲散人员、保证道路 畅通无阻。并详细检查场地附近顶板支护及煤帮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车。②对 卸车工具和起吊用具进行认证,由专人负责,认证合格后才可使用。③将车辆提到预定 位置稳固好后才可卸车。 卸车时采取定点卸车法, 不允许边走边卸。 ④使用吊链卸车时,(15) 只有确认固定好吊链后,才可解开绑扎物件。⑤起吊后要及时把车推开。⑥卸车后的物 件要按顺序分类码放好,巷道坡度大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物件滚动。 8.出车收工: 8.1.物料运到指定地点卸车后,要将空车及时运出,带到指定地点。 8.2.到接班室汇报当天工作量,并填写运料台帐后收工。 9.安全注意事项: 9.1.多人同时搬运大件或重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统一口令,要轻抬稳放。 9.2.起吊重物时,必须对现场吊具、人员进行安全确认,由专人进行指挥,确认无 问题后方可开始作业。 9.3.装卸车时,要确认车辆的稳固性,检查阻车器是否关闭,装卸的货物要绑扎结 实,码放整齐。 10.突发事故的处理 10.1.发生人员创伤后,应按创伤急救要求先止血。止血时,严禁用电线、铁丝、 细绳等代替止血带。人员骨折后,不得随意移动伤员,应根据创伤急救的要求和骨折类 型进行临时处理,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颈椎损伤者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 动部位。 10.2.发生火灾后,尽快向调度汇报,迅速切断电源,尽快使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事故扩大应按《长平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10.3.发生人员触电后,应按触电急救的要求,迅速将电源切断,用相应电压等级 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物体解脱。 施救前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方可进行施救。 10.4.立即向调度汇报,在医务人员到来以前应进行初步的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方 法包括:口对口呼吸、胸前拳击、胸外挤压。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 以后,交专业医务人员急救。 11.职业病防治措施 11.1.每年必须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一次拍片检查。(16) 11.2.通风部每月必须对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进行 2 次测定,每半年至少测一次粉尘 分散度。 11.3.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使用。 五、关于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1.材料车在通过风门时,只准打开一道风门,不允许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车辆通 过后应迅速将风门关闭,不准用车撞开风门。 1.2.人力推车时,每个推车人员必须熟悉推车线路的坡度大小及变化情况,弯道半 径等情况,熟悉信号规定。推车人数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安全负责人决定,在能人工推 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推车,否则不得进行人工推车。推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轨道线路 有无问题,车辆是否运转灵活,专用压杆、掩木、掩棒及所用工具是否准备齐全和安全 可靠,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人力推车规定: 2.1.一个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 不得小于 10 米;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 米;坡度大于 7‰时,禁止人力推车。 2.2.推车前,班长要提前对轨道线路进行检查,不合格时不准推车。推车时,推车 人员只准在矿车后的轨道两侧推车。 2.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 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 都必须发出警告。 2.3.推车时应站在人行道一侧,禁止站在道心推车和扒着车沿推车。 2.4.推车时要两臂伸直,注意各方来车。用肩扛车时,眼睛必须向前看,以防被棚 柱挤伤,搬道时,尖轨与基本轨必须密贴,搬过后要细心检查,然后推车过道岔,通过 道岔后,必须将道岔搬回原位。 2.5.在短距离和车场推车时,要站在道外,脚要离开轨道 200mm。(17) 2.6.严禁放飞车。 3.其它规定: 3.1.在能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停放车辆。必须采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禁止用木 楔、板皮或其它不合格品来稳车。 3.2.使用对拉绞车时,两台绞车必须同时有人操作,信号发送以牵引方向为准, 禁止一台有人而另一台无人。 3.3.绞车牵引力、钢丝绳强度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4.运输时,严禁蹬钩、扒车;行车时,严禁行人。 3.5.运输时,信号工必须站在躲避硐内或安全地点发送信号。 3.6.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上、下车场 必须装设双向声光打点器及保证行车不行人的与绞车联锁的声光、报警装置(上部车场 如在司机视线范围内可以只装设有光“行车不行人”装置,下部车场必须装设在风门外 或阻车器以外的安全地带并都与绞车联锁) 。 3.7.提放的车辆需通过弯道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放在五星轮外侧,弯道地段不得 站人,防止发生意外。 3.8.运输作业时要拉警戒线站岗警戒。 3.9.车辆运行中,发生掉道,撞棚等意外情况,要立即发送紧急停车信号,按有关 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值班室。 六、辅助运输掉道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减少或避免处理掉道车辆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安全管 理,现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将针对辅助运输车辆掉道处理作出有关规定如下: 1.轨道运输一般材料、设备车辆掉道或车辆在小于 5 度坡轨道掉道时,可由当班负 责人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处理掉到车辆上道。 2.轨道运输“四超件”车辆掉道或车辆在 5 度至 8 度坡轨道掉道时,必须在跟班副 队长、安检员到达现场后,弄清原因,根据巷道高低、宽度等确定上道方法(撬棍撬、 千斤顶顶、吊链吊) ,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方可处理掉道车辆(注: “四超件”车辆标准为(18) 超长指装车长度超过 6m 的车辆;超宽指装车宽度超过 2.2m 的车辆;超高指装车高度超 过 2m 的车辆;超重指装车总重量超过 10t 的车辆) 。 3.轨道运输大部件车辆掉道或车辆在大于 8 度坡轨道掉道时, 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 室,调度室通知安检部、机电部、运输部、调度室主任科员以上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 处理掉道车辆。 (注:大部件主要指支架、转载机机头部、马蹄儿机尾、掘进机) 4.处理掉道前,必须先检查掉道车辆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不稳定时必须先垫稳后方 可再处理矿车掉道。 5.处理掉道必须设有专人指挥,专人负责安全,直接操作上道,人员由跟班干部或 安检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确认。 6.处理前必须先检查车辆的捆绑和联接情况,并确认车辆前后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完好、可靠,且处于工作状态。 7.凡遇可能出现处理过程中插销松脱等现象的车辆,应提前用合适的锚链、绳扣与 车轴固定,防止联接装置失去作用跑车。 8.处理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撬杠、千斤顶、吊链等)和材料(道木、柱帽、木 楔) ,并清理干净影响和妨碍上道的障碍物。禁止使用沙钩。 9.处理前,必须事先在掉道地点两端安全地点设岗警戒,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和通过 事故点。 10.处理前要有防止车辆,尤其是防止设备等重型车车辆倾倒的措施。 11.升、降、移动掉道车前,必须派专人监护,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应选好安全地 点和退路,并且要有专人监护,其它人员必须躲离本车高度尺寸的 1.5 倍距离以处安全 地点。 12.属于摆动量大、重心高的物料、散件等车时,须先卸车将材料设备码放在不影 响处理掉道的地方,待车辆上道后重新装车并捆绑好。 13.上道时, 应先用千斤顶 (撬棍等、 吊链) 慢慢升起掉道车, 每次升起不超过 100mm, 用道木、柱帽等垫稳、垫实后,再等二次升起、移动,依次类推;下落时,先用千斤顶 升起后取出支垫物,再缓慢下落,依次类推。反复几次至车复位,严禁超载升、降移动。(19) 若使用吊链上道时,必须使用专用联接装置,并保证联接点可靠安全、防止脱落。 14.严禁人力与机械处理同时进行,严禁采用硬拉、硬放方式上道;严禁用手推、 背顶、肩扛等身体直接接触的方法处理。 15.上道时,严禁将手、脚及身体各部位伸入掉道车或物、料、件底部。在可能滑 动、移动的方向提前打掩定位,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6.处理后,及时清理现场,确认不影响安全行车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17.处理期间不得使工具、用具等碰触电缆线等带电体。 18.斜巷处理掉道车辆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必须执行以下几条: 18.1.车辆掉道后,绞车司机刹紧车闸,严禁离岗,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并保持钢丝 绳处于拉紧状态,严防车辆自滑伤人。 18.2、及时撤走掉道点下侧人员,在斜巷上部安全地点设岗警戒,下部安全地点设 专人警戒。 18.3、 “四超”车掉道后,必须有队干部在现场指挥上道。 18.4、严禁摘钩或将掉道车辆与其他车辆摘开处理,严禁人员在掉道车的下方处理 和停留。 18.5、若掉道后绞车绳松驰无力,处理前应先将绳崩紧。 七、运 输 保 命 条 款 1.小绞车司机保命条款: 1.1.严禁不带电放车或放飞车。 1.2.严禁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反向挂绳。 1.3.矿车掉道,严禁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1.4.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1.6.必须按照运输信号规定操作小绞车。 1.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八不开” 。 1.8.停车离岗时,必须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20) 2.把钩工保命条款: 2.1.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2.2.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2.3.严禁站在道心内操作。 2.4.把钩工必须做到“八不挂” 。 2.5.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6.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 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3.绞车信号工保命条款: 3.1.严禁私自改变或临时规定信号。 3.2.车辆运行期间,信号工严禁将身体探出硐外。 3.3.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4.必须熟练掌握运输信号规定。 3.5.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4.运搬工保命条款: 4.1.严禁对不完好的车辆进行装车。 4.2.起吊重物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链。 4.3.搬取物料时,必须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 4.4.装料时必须口号统一,用力一致,协调配合好。 4.5.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5.关于车辆运行保命条款: 5.1.车辆运行通过风门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5.2.推车人员严禁站在道心推车或扒着车沿推车。 5.3.推车人员必须熟悉推车线路的坡度大小及变化情况等。 5.4.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及周边环境。 5.5.推车人员必须位于车辆后方道外进行推车。(21) 5.6.提放车辆经过弯道时,必须将钢丝绳放在五星轮外侧,弯道地段严禁站人。 5.7.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6.掉道处理保命条款: 6.1.严禁人力与机械同时处理掉道车辆。 6.2.严禁用手推、背顶、肩扛等身体直接接触的方法处理掉道车辆。 6.3.严禁将手、脚等身体各部位伸入掉道车或物料底部。 6.4.处理掉道前,必须先检查掉道车辆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不稳定时必须先垫稳再 处理。 6.5.处理掉道前必须先检查车辆的捆绑及连接情况是否牢固。 6.6.处理掉道地点两端必须设岗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7.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7.轨道铺设保命条款: 7.1.严禁将轨道往地上扔放。 7.2.上扣件时严禁用手指探眼。 7.3.使用大锤时,操作人严禁戴手套。 7.4.铺道前必须先检查作业地段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5.抬放轨道必须相互配合好,统一口号,同肩抬放。 7.6.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22) 矿井常用小绞车技术特征型号 牵引力 (KN) 10 18.02 137.2 200 180 95 平均绳 速 (m/s) 0.73 1.086 0.13 0.1 0.2 0.65 滚筒尺寸 直 径 224 310 400 400 430 630 464 505 宽 度 307 400 300 钢丝 绳 直径 (mm) 15.5 18.5 22 24.5 24.5 24.5 容绳 量 (m) 250 250 150 250 280 530 电动机 减速比 型号 41 32.5 22.5 42.24 236.26 99.882 JBJ-11.4 JBQ-25 BJQ2-71-6 YB225M-8 YBK200L-4 YB250L-4 功率 (kw) 11.4 25 17 22 30 55 电压 (v) 380/660 380/660 380/660 660/0 660/1140 外形尺寸 长×宽×高 (mm) ×730 ×915 ×610 ××875×935 ×1270 质量 (kg) 578 60 JD-11.4 JD-25 JH-14 JHS-20 SDJ-20 SDJ-32注:因同类型的小绞车,生产厂家的不同,上述参数也不尽相同.仅供参考。(23) 矿井常用小绞车在不同坡度上的牵引吨位表最大提升重量(吨) 绞车型号 绳径 容绳量 0度 1度 2度 3度 4度 5度 6度 7度 8度 9度 10 度 11 度 12 度 13 度 14 度 15 度 16 度 JD-11.4 φ 15.5 250 65 30.1 19.2 14.3 11.2 9.5 7.9 6.7 6.2 5.5 4.9 4.4 4.2 24.9 19.3 17.4 14.4 12.3 11.5 10.1 9 8.1 7.7 6.7 6.5 39.4 34.9 31.3 28.5 26.1 24.1 22.3 20.8 19.5 18.4 38.6 33.3 30.7 27.8 25.5 23.5 21.8 20.4 19 17.9 38.4 34 30.5 27.7 25.4 23.4 21.7 20.2 18.9 17.8 51.3 27.6 18.5 14.1 11.2 9.2 8 7.1 6.2 5.5 5.2 4.7 4.3 4 45.7 30.4 26 20.1 15.1 13.9 12.8 11.2 9.9 9.4 8.5 7.7 7 6.8 52.4 45.1 39.5 35.2 31.7 29 26.5 24.5 22.8 21.3 52.9 45.5 39.9 35.4 31.9 29.2 26.7 24.6 22.9 21.4 53.1 45.6 39.9 35.5 32 29.2 26.7 24.7 23 21.4 JD-25 φ 18.5 250 JH-14 φ 24.5 150 JHS-20 φ 24.5 250 SDJ-20 φ 24.5 280 JD-11.4 φ 15.5 250 最大下放重量(吨) JD-25 φ 18.5 250 JH-14 φ 24.5 150 JHS-20 φ 24.5 250 SDJ-20 φ 24.5 280(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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