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世界是重生大唐双龙传之寇仲第二个世界是三国的网游重生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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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本小说 主角最开始是三国无双世界 然后是大唐双龙传 还有东方project啊 FATE ZERO什么的 主角是玩枪的 求书名
我有更好的答案
《大冒险》
采纳率:4%
这是无限流小说
主角名字想不起来了…
自己百度无限流,或者我推荐几部给你。
不是无限流 无限流我看过很多 这就是网游
网游类无限流
怎么这么乱。。
我没记错嗯…网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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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乱世,谁能龙盘九鼎中原? &&&& 「长生诀」,一本道家养生奇书,据闻记载着长生不老之术,但百年来无人能解,隋末暴君炀帝得知「长生诀」下落,遂命宇文化及前往扬州夺取...... &&&& 自号「扬州双龙」的寇仲、徐子陵,是三餐不得温饱的扬州小混混,天天做着功成名就、扬名立万的白日梦,却在长生诀抢夺的过程中,意外得到了「长生诀」,于是成为各方势力的追杀目标,而决定天下命运的「杨公宝库」的重要线索 - 「万岁宝玉」在同一时间也流入武林.......,跟着隋皇朝的崩坏,武林中的四阀八帮十会,天下各地枭雄、义军纷纷揭竿并起,外族势力更在一旁窥伺,到底谁能成为掌握天下的真龙?而中国的命运又会如何?&&&& 黄易式的武侠小说,除了奇妙的武学功夫外,最吸引人的莫过於与历史结合的剧情,丰富的角色特色与}杂的关S葛,在《大唐双龙传》中,隋末的各路英雄豪杰都将一一登场,除了以武功绝学衬托出人物特性外,主角们周游於各路人马之间,更增加了剧情的张力与丰富性,而隋末乱世也引领出中国史上最灿烂的大唐盛世,所以故事不论在格局上与气势上,壮阔的程度都是无出其右的,而在技术上与视觉表现上如何重现不输小说的水剩褪巧杓朴蜗返奶粽接肼舻闼冢&&&& 这一次为了重现《大唐双龙传》小说的隋末乱世场景,游戏裼昧巳3D的场景与影像设计,引擎运转的功能非常突出,场景的设计在华丽中带有着战乱的沉重与哀愁,表现出了隋末的壮丽与凝重的乱世气氛,而在游戏中玩家更可随意转换各种视点进行游戏,此外对於在3D场景中常常不小心遮掩主角使游戏进行受扰的大型物件〈例如建筑物〉,也以将遮蔽物半透明化处理方式,让玩家可以更畅意的游走在小说呈现的故事时空中与进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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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檄文--论盗版
  作者:幻日
  以前我曾经转载了一篇半只青蛙兄的文章《论太监的产生》,现在我自己也来写一个关于盗版问题的文章,名字就叫《论盗版》好了。
  当今中国网络文学网站,无论是起点还是天鹰,又或者是爬爬或者是清新,只要是网络中比较有名气的文学网站,肯定会出现作者所写之文被盗的情况,盗版在中国就如同禽流感在世界性范围一样,可以局部范围内消灭,却不会彻底根除,或许,只是时间问题,但我怕我们这一代写小说的人是看不到那天的到来了。
  这里说的只是网络文学被外界盗版的事情。
  情况在现在看来分为三种,其一是盗版书商,将网络文学作品大量下载并且排版,然后随便安上一个出版社的名字以实体书的形式卖向现实社会来赚取金钱;另一种是有些个别素质低下的VIP会员,利用自己的特权将未成为公众阅览版的书发到其他文学网站的论坛之中,美其名曰:你们不更新我替你们更新;第三种就没有什么说的必要了,无非是将小说的名字和小说中人物名字改头换面,再通过各大文学网站负责审批的斑竹工作量大无法一一详查的情况进行盗发。
  首先说说盗版书商,最开始的时候在网络资源不发达通讯不够便利的情况下,作者用的是笔,寄去编辑部出版社的是纸稿;现在网络资源超级发达,作者写小说用的是电脑键盘或者语音输入,然后直接利用网络的高速快捷的优点进行传输,但也就是因为网络,使得现在盗版书商多如牛毛,而各个被顶了名的正式出版社自然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损失,钱的损失是小,名被砸了就惨大了(现实实例可参考山西汾酒案----导致中国最有名气产销量最大的酒厂一夜之间名气扫地和金华火腿案----千年名品永难抬头)。
  不过盗版书商也是为了混口饭吃,就算是盗版也只是盗走了文学网站公众阅览版而已,公众阅览版本来就是叫大家免费看的,人家拿去赚点烟酒钱无可厚非吧!而且对网站或者对写手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因为盗版书商也是有眼光的,只有有销量的书他们才会去盗,或者可以说,他们盗你的书是因为你的书写的好,不赚钱的书他们盗去了又有何用?所以,盗版书商要是盗我的书的话,我反而要去感谢他们,因为这是人家对你的作品的肯定,本身就没有什么损失可言,再说你写的东西不一定每本都会出实体书,他们盗走了出版最起码你能买到一本实体书进行收藏----至少是自己写的,没钱拿但是有自己写的书看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心理安慰吧!
  所以,盗版书商,请随便盗我的书,我这里先说声谢谢。(反对意见当然也有,但是请先闭嘴往下看,别把自己所针对的矛头指错了方向)
  第二个我来谈谈那些将小说的名字和小说中人物名字改头换面,再通过各大文学网站负责审批的斑竹工作量大无法一一详查的情况进行盗发的人。
  这些人无疑是让人耻笑的,盗去好了,对于任何人都没有什么损失,不过我奉劝这种朋友,(之所以称呼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卑鄙无耻的,只是为了兴一时的快乐而已。)不要把读者当成傻瓜和白痴,你最终的结果是被文学网站删书删号,我想你们起一个笔名也不容易吧!还是自己好好想想思路写一部自己的作品吧!人活百年至少要为世人留点什么,写书不容易,发书评简单吧!你看书发点好的书评,一样可以得到作者的尊敬,朋友总比敌人强吧!
  对于这样的人,我只能摇头苦笑叹息一声了事,无伤大雅,不说也无妨。
  第三个当然就是那些花了钱看VIP的朋友其中的个别人了。
  先说说现在专职写手的经济来源吧!此所谓的专职写手,自然是指专门从事写作,以此为生,以此赚钱的朋友,上着班写着小说的朋友不算在内,因为你们具有固定的收入,写小说也许是爱好,赚钱多少并不会对你们的生活有多大的影响。
  只要写小说的人,赚钱的方法有:1加入文学网站的VIP;2出版实体书,分简体繁体两种;3少数人会被游戏公司或者是剧组看中,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
  先说说出版成为正规的实体书,我在这里透漏一个信息,你们现在看到的网络小说,基本上每二三十本中就会有一本出版成为实体书,而这二三十本中有三到五本会加入各大网站的VIP。中国大陆的出版社出版的审批则更加严格,不能涉及到色情,暴力,政治,社会,等等,而且还需要向中国文化局申请出版号才可以出版,所以现在出版的书以台湾香港地区居多,能够在大陆出版的书,百本里能有一本两本就已经不错了。台湾地区出版的书,千字在20元-50元不等,当然,百元以上的也有,只是少数中的少数了,我们写小说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书出版,但是要是签错了中介公司,你就等着被层层克扣吧!千字50元的书为例,中介公司抽取你25%-30%甚至更多的中介费,这样一本书千字就减少到了30-40元,绝对不会超过40元,然后有的台湾出版社会抽取一部分为做出版费用或者是其他费用,大约在20%左右,这样,一本原本签成50元每千字的书实际上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有不到30元。虽然不多,但是毕竟一本书都是在50万字以上的,拿个万把还是可以的。但是盗版书限制了正版书的销量,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能够千字15-20元就不错了。而能够被改编成游戏甚至编成剧本的人,万人中也无其一,少的可怜,就不用多说了,我没体会过,也不知道他们的收入情况。
  再来看看VIP作品,现在各大网站的VIP点击基本为3分钱/千字,而网站抽取1/3左右作为网站收入(人家也要赚钱,理解万岁吧!),所以加入VIP的写手,千字只是在2分钱而已。那些大叫着我们是看白书的朋友和那些大叫着我们没钱的朋友,一章1万字你点一下才3毛钱啊!3毛钱是什么概念?丢地上一元钱你可能会拣,而要是地上有三毛钱,我估计你是一定不会弯下腰去拣,甚至看到都会当作没有看到,可是你们想过没有,我们这些靠这个赚点生活费上网费电费烟水费的写手,就是靠着那些支持我们的VIP成员几毛钱几毛钱的积累起来的,看书容易写书难,或者可以说不养儿不知父母苦,没有写过小说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作为一个写手,用千字每小时的速度写小说的感受,而我们的每小时只要3分钱,呵呵!我们算是低廉的劳动者吧!
  我想问一下那些叫着看白书的朋友们,你们体谅过我们这些专业写手的辛苦吗?不过我不怪你们,有白书看总比花钱看爽,坐那里抽根烟喝瓶饮料,然后用五到十分钟的时间看完我们写十个小时以上才能出来的万字文章,确实惬意的很,你们有时间的话,发发书评顶我们一下我们就非常感谢你们了。
  我再问问那些叫着我们穷我们没有钱进VIP的朋友们,你们说这话累不?这话说了等于放屁一样,你看书总要上网吧!网费多少钱?电费多少钱?万字才三毛钱你支付不起?那我鄙视你,你连那些叫着看永远支持不进VIP永远看白书的朋友都不如,至少人家立场明确,而你们,仅仅是把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为以拾垃圾生活的人都不如,而实际上,你们可能每天的消费在二十元以上甚至更多,连几毛钱都舍不得拿出来给我们这些辛苦劳累的写手的人,你们与葛朗台,你们与周扒皮又有什么区别?不过你们只是说说而已,那我就在这里随便说几句好了,反正对我们这些专业写手或者是对你们这些随便说话的人都是没有什么伤害的,要是有所伤害,那我只能说句对不起了,此非吾之本意,实为无奈。
  加入VIP一直支持着我们的朋友,兄弟在这里代表广大的写手向你们说声谢谢了,没有你们的支持,或许就没有今天中国网络文学的鼎盛时期的出现,毕竟爱好是不能当饭吃当水喝的,有了经济效益的写手才能投入更大的精力到小说当中,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你们的支持,我们这些专业写手才能安心的坐在电脑前有目的有目标的忙碌,即使再辛苦点,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这是为了报答你们的滴水之恩,何足挂齿,十字军不是有句很有名气的话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真正能够理解这个意思的,就是一直支持我们这些写手的人,其中自然要包括在书评区顶我们的朋友和你们这些加进了VIP看我们写的小说的朋友。
  现在我要说的就是存在于VIP的朋友中的个别败类,虽然现在VIP区基本上都被禁止使用右键作为防止复制VIP文章的限制,不过鼠标右键不能用并不代表不能复制,键盘上的快捷复制键我想只要是稍微懂点电脑的人就应该熟记于心的吧!你不懂?那我教你,用鼠标左键划出范围,键盘快捷键是Ctrl+C!
  无论是盗版书商还是改头换面的偷书人,跟这种人相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这种人仗着自己拥有VIP会员可以看VIP章节的特权,复制了VIP的作品,然后粘贴到其他文学网站的论坛区,美其名曰:我可是分文不取的,这是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或者说是帮助你们这些见钱眼开的财迷更新。
  对这种人,我不代表其他人了,就代表我自己,我衷心的对你们这样的人说一句:我操你们的妈!
  不要以为写书的人都是文明人,文明是用在尊重其他人劳动成果的人的身上的,而不是用在你们这种没有道德没有教养的人身上的,对于你们,除了倒你们一身脏水,再打你们一顿以外,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就连小孩子都会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这首诗不就是要人学会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的吗?你们难道连几岁的小孩子都不如?
  在这里,没有加VIP的作者朋友是幸运的,最多更新慢了点被骂句太监,而跟我一样加进了VIP却被这种卑鄙无耻的人盗走VIP部分章节去发在其他网站论坛上的兄弟们,我们是不幸的,本来一章能够得到的金钱就少的可怜,而盗我们VIP章节的人却把我们这些辛苦数十小时才能得到几十大元甚至只有十几元的人打击的体无完肤,请问,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人得罪了谁吗?
  也许,青蛙兄要在他的《论太监的产生》一文中加进这条了。
  当一个写手看到自己赖以生存的唯一手段被别人盗窃走的时候,请问,盗走我们VIP作品的人,你想过我们的感受吗?你还算是个读书人吗?或者说,你还算是个人吗?再难听的话我不知道怎么骂,只能骂到这种程度了,不好意思。
  每个写小说的写手朋友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不过以半夜写小说的居多,因为夜深人静最能激发灵感,每次我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在作者群上问一句:谁还在。都会有很多人回答:我在,写小说呢!你写的怎么样了?
  请所有的朋友都看看这句话,我在写小说呢!凌晨两点的时候,也许你好梦正酣,也许你酒醉金迷,而我们呢?仍然在电脑的高强度辐射下辛苦的完成我们的作品,如果你体谅我们,那我代表所有写小说的朋友谢谢你们,如果你说,这不算什么,我也经常熬夜到凌晨几点几点,如果你是位写手,我拍拍你的肩膀说一声兄弟辛苦,要是你说这话是因为玩游戏或者看白书或者其他与工作无关,那我鄙视你。
  凌晨零点前消耗的是体力,凌晨零点以后消耗的是心血啊!
  最后,谢谢一直支持我们这些普通写手的朋友,盗版属于正常范畴,我们理解,但是鄙视那些把我们赖以生活的VIP章节发到论坛公众阅览的人。
  无论你是看书的还是写书的,如果你支持我们这些写书的人,请将此贴转发,谢谢。
VIP上架公告
  明天,六月一日正式上架,大家愿意的话可以赏脸订阅,反正到了该解禁的时候我绝不会死脱,因为这书是用来拉人气的,以后的书才是大部头。
  关于两个从现代来的人物的问题,我也不多说了,只请大家相信我,我一定会让这个故事更曲折,更动人些。
  谢谢你们,真的!
写了本《大唐双龙传》的同人
  书名是《大唐第三龙》,下面是连接。
  http://www.cmfu.com/showbook.asp?bl_id=107778
谢罪书、还是决定实行不定期更新
  昨天几位朋友的当头棒喝让我很是震动,“一时太监不要紧,一辈子太监就完了”,如果我不把这两个坑填满,即使以后我写了四五个全本,甚至成为所谓的大神,我始终对不起那些订阅了这两本书的朋友和收藏这两本书的近万书友。所以,我决定这两本书不定期的更新,总是要慢慢的写完的,《大唐2006》太监一年多都能复出,它就是我的榜样。至于新书,当然还是会做足准备的。
  新书大概明年二月出来,我准备了四个题材,供大家投票,一周后得票最高的就是新书的题材。这四个题材我都写了两万字以上的大纲,任何一个我都会做出完整的前期准备,没有三十万字以上的存稿绝不上传。这四个题材中有三个都写了点开头,另一个由于存在“和谐”问题,只能先说点大概的内容......
  1.先说这个可能“和谐”的题材。主角是浙江绍兴人,历史系毕业,是工作了两年的白领,也是枪械爱好者,有比较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枪械知识,另外经常锻炼,也有一副不错的好身体。某日就那么不明不白的穿越了,在大雾之中带着自己的一杆猎枪来到了1905年的浙江绍兴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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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盟会在全国各地闹得十分厉害,而浙江地区的同盟会却在主角的引导下没有起事,清廷对浙江的注意力也逐渐松懈。通过对浙江的主要官员的贿赂以及用阴谋手段控制了一些地方帮会,主角个人的能力也大大提高,已经不再是那个胸中万千沟壑却没有实际经验的菜鸟了。但是秋瑾在徐锡麟等激进派的怂恿下,决心早日就发动起义,与主角再起争执。不得以,主角通过小丫头王灿芝和学生会领导人徐双韵的帮助,使出拖字诀,使秋瑾暂时把心思放在了大通学堂的事业上,没有和徐锡麟等人同时活动。同时,主角通过叛徒蒋纪进行反间计,一举除掉浙江巡抚贵祺身边的得力鹰犬金求德,使浙江同盟会更加安全。7月,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牺牲,其弟徐伟的供词里牵连了秋瑾,主角一方面让回国看望自己的鲁迅将秋瑾带走,一方面暗中活动,除掉新军中的守旧分子,让自己和进步军官们慢慢的升职,掌握住更多的兵力。年底,主角已经被贵祺视为心腹,升任新军襄办。
  1908年,杭州巡抚贵祺被调任,途中被主角的地下党刺杀,全部家产也被劫走,一时间浙江人心不稳。历史终于发生偏差,原本该是江苏巡抚的程德全被调入浙江接任巡抚,并调查案件。此人贪得无厌,在杭州四处搜刮,搞得民怨极大,主角则在暗中推波助澜,使新军对清廷更为不满。终于,几名家人被害死的新军士兵欲刺程德全失败,被残酷杀害,程德全并借机想要控制新军,结果新军被主角和同盟会发展的军官们煽动哗变,杀死程德全和其手下。而后主角认为时机依然不够成熟,于是压下了进一步将哗变发展为起义的念头,通过两江总督的门路,将此事责任全部推给程德全。朝廷正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杭州新军“忠义”,便给予了赦令。主角借此次哗变将浙江的大员杀得精光,又通过贿赂两江总督,以“忠心王事,稳定局势”有功,被封为新任的浙江巡抚。而随后老妖婆慈禧就挂了,清廷中再无有远见之人,对于主角本该施行的一些平衡之术也被搁置,给了主角控制浙江军政的机会。
  好了,故事就先说到这里了,如果写出来,可能被和谐,所以这个故事我一直犹豫要不要放弃。不过假如它得票最高,我也只有硬着头皮写了。
  2.第二个题材是架空历史题材,以水浒故事为背景,贴第一章给大家看看:
  唐后为宋,传有三代,至仁宗皇帝。古代皇帝多喜托言为天神转生,这仁宗皇帝便被民间传言,乃是天庭赤脚大仙降世为帝。他在位四十二年,传位英宗,后有神宗、哲宗,直至端王即位,是为有名的“道君皇帝”宋徽宗。徽宗治国无力,宋朝百年积弊难消,朝堂上自王安石、司马光与苏轼等名臣离世后,奸邪小人把持朝政,贪官污吏任意鱼肉百姓,大宋虽是当世第一富国,其民生却依旧多艰。
  徽宗皇帝只把那一门心思放在做画、修道及那风月之事上,朝廷上清流被奸臣打压,呈那“万马齐喑”之势,惟独快活了那些小人。朝廷上有以踢球以悦徽宗而成太尉之高俅,有以太监之身拥军权而横行民间之童贯,有把持朝政十数年之奸相蔡京,自三人以下,贪官横行,民不聊生。若非周边辽国与西夏亦是逐渐没落,早就兵祸大生,但宋朝君臣却无半点忧患之心,只道是太平盛世,江山永固,却不知大宋已经走到了悬崖边上。
  河北沧州,离宋辽边境颇近,多年遭受兵灾,民风彪悍,大异于宋朝重文轻武之风,多出侠义之士,其中横海郡有一名柴进柴大官人,最是名满江湖。此人本是后周柴家嫡系子弟,当初宋太祖欺柴家孤儿寡母,夺了柴家天下,却也厚待柴氏后人。柴进身家豪富,又有太祖皇帝赐的丹书铁券,只要不谋反,几乎可犯任何罪行而不受追究。这柴进却深知不可恃此跋扈,只一门心思做生意,家产越发的雄厚,又兼其人好结交天下好汉,轻财仗义,颇有孟尝之风,江湖好汉送其一个“小旋风”的绰号,在这沧州,无人不给其三分薄面。
  柴进所住柴家庄,位于郡外一大石桥边,是沧州首屈一指的大庄院。柴进交纳天下好汉,家中也有千余庄丁,数十名好手,且还吩咐官道上的酒家,倘有押解过往的配军,皆嘱其到庄上领受资助。如此网罗人马,柴进却也不存什么复国之心,柴家人也就早就绝了此念,只为看家护院,保柴氏一族平安。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结交广阔,将来也有得用处。
  一日,柴进领十数名庄客,往沧州城内自家店铺查帐,顺道拜会城中友人,清晨出发,午牌时分便到得城外。守城的士卒看这队人为首的龙眉凤目,皓齿朱唇,留三牙掩口短须,穿紫绣花袍、系玲珑玉带且踏金线抹绿皂朝靴,当下笑迷迷上前迎接:“柴大官人来了,快请进城!”柴进满面笑意,打赏士卒后便率众人入得沧州城来。
  此地虽比不得大城,却也是麻雀小而五脏全,也有那六街三市,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柴进一行却不带干粮,路上不进午饭,入城后只朝城内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会宾楼”而来。众宾客素知自家大官人好美食,不喜粗糙干粮,回回来沧州必来此楼饮宴,却也乐得由柴进带挈享享口福,众人来到会宾楼前,一下马,便有小二牵去后院喂料。正要入内,却见数名伙计簇着一极高极壮的蓬头汉子而出,众伙计拳脚相加,打在那汉子身上,却好比是苍蝇盯了般不痛不痒,身子连一晃也不晃。伙计也不敢多打,将汉子赶出门,一尖嘴如猢狲者扯嗓子直嚷:“你这厮招子也不放亮些,敢来这里撒野!一文也无,却要吃酒肉,哪里有给你吃?还不去后边毛厕吃去!”
  那汉子却也不怒,满头乱发遮了面,柴进也看不清其容貌。那汉子耸一耸肩,八尺长的壮实身子略晃一晃,口中说道:“这种酒店也真是没有经济头脑,我这样壮的汉子,干活替他们省的工钱,总比我的饭钱要多吧?妈的,再找不到吃东西的地儿,老子只有要饭了!”
  这汉子腔调怪异,似有幽州口音,又杂带些许江南口音,柴进虽见多识广,却也未曾听过。而其所说之话,怪异之语颇多,柴进初听竟也没能听懂。见那汉子转身要走,柴进心道:“这汉子虽然说话怪异,看不清面容,但其声清朗悦耳,年岁并不大,我观他如此健壮,那数名伙计之拳竟动不得他分毫,必是个有本事的!此时不结交,岂不可惜!”
  见那汉子已一晃二晃的走出数丈外,柴进急忙上前拦住施礼,道:“这位好汉请了,观好汉绝非一般人物,那等泼才不识英雄,辱慢好汉,真是该打!”
  那汉子迟疑着拱手,颇为生涩的回礼道:“多谢官人,还未请教……”当下说话虽仍有怪音,却也是河北口音,纵有瑕疵,柴进却也听得懂了。
  柴进道:“在下柴进,家住横海郡柴家庄,见好汉落难,心里不忍,故而拦住好汉去路。若不嫌弃,我们先进楼吃酒,好好亲近亲近。”
  那汉子却是眼露讶色,似是某事得以证实般长嘘道:“果然是到了这个地方,没想到啊没想到。”见柴进一脸不解,忙拱手道:“原来是名闻天下的‘小旋风’柴大官人,久仰久仰,今天一日,在下张博甚是荣幸!”
  “原来是张博兄弟,你如此好汉,柴进不交,岂不要后悔!”柴进根本不嫌张博身上肮脏,扯住其胳膊就往会宾楼扯。张博露出古怪笑意,也不推辞,就随柴进重回了会宾楼。那伙计见他回来,正待要骂,却被柴进喝骂道:“尔等狗才有眼无珠,竟敢轻慢英雄!素寻一雅间,摆上等酒席,柴某人要请客!”
  柴进名声极大,又是熟客,伙计哪敢不从,便由人将柴进、张博等人迎入上等雅间,并去准备酒席。张博看着满脸笑容的柴进,心头暗笑:“这回生活有着落了!”
  这张博,实乃后世二十一世纪之一名中国青年,年二十二,本是一名顶级杀手,在杀掉某个大商人后被雇主追杀,欲灭其口,张博将雇主及近百名追杀者全部屠戮,自身却也身负致命之伤,遂驱车坠涯来个轰轰烈烈的自尽。不料,醒来后自己已经来到这陌生之地,且毫发无伤,便消了死志,进城厮混了数月,身上没有任何可出售获取钱财的现代物品,仅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防身。于是张博见自己身在北宋,没有门路重操旧业,虽然自己历史学问还凑合也熟读多本与北宋有关之小说,却找不到自己的前路,惟有寻一码头当苦力,每日扛货为生,勉强混个半饱。前几天帮派混战,码头又换了主人,旧苦力被清退,张博流落街头,几乎沦为乞丐。若无柴进刚才之举,他已经决定却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了。
  来到这陌生的古代,张博却是找不到发达的途径,初来的兴奋很快就被生存压力消除。想做杀手没有门路,想当苦力却吃不饱饭,想去考科举连个稳定的居住处都没有,想去参军又不想脸上被刺字,很快他就觉得这北宋根本就不适合自己这现代人。没料到,本已经决心去当强盗的张博,却遇到了这柴进,心里也完全肯定了这世界并非历史上的北宋,而极有可能是《水浒》世界,前途仿佛瞬间就光明起来。
  见张博乱发间露出灿烂笑容,雪白的牙齿让人羡慕,柴进更觉此人不凡,入座后特意将张博按到主座,然后笑道:“张兄弟何处人氏,缘何落魄至此?”
  张博心里虽然没有远大目标,却也从《水浒》中知道这柴进广交天下豪杰,虽未必是想招兵买马准备复辟后周,却也不是什么良善商人。他对自己的本事极有自信,既然柴进有心结交,自己何不暂时靠住他这位大财主,过一段好吃好喝的日子再谋出路?于是他答道:“柴大官人,在下祖辈本是江南人氏,当初五代十国期间迁居北方,被契丹鞑子‘打草谷’捉去幽州,历经数代。家父母为契丹恶霸害死,在下本师从一位世外高人,在贺兰山学艺十余年,归家后见父母遇害,一怒之下杀死那恶霸及数十契丹兵丁,为辽国官府追捕,逃回故国,身无余财,故而沦落至此。因了如此身世,在下的口音才会如此怪异。”靠着自己还算渊博的知识,张博很快就编了一套身世来。
  说着张博将乱发拢到脑后,露出一张虽有污垢却俊朗过人的脸来,柴进暗赞道:“好相貌,若梳洗一番,穿上新衣,必是个风liu人物。”
  “张兄弟端得好汉子,既然回归故国,当然不该落魄至此。若张兄弟愿意,从今日起就来我柴家庄小住如何?以张兄弟的本事,怎可为这些狗才们欺凌!”
  听得柴进已说出接纳之言,如今无处可去的张博自然就坡下驴,满脸感激之色说道:“久闻柴大官人疏财仗义,是个人见人敬的好汉。我张博回归故国,饱受白眼,却蒙柴大官人不弃相交。从今日起,张博便把这条命交给柴大官人了!”
  柴进也是大喜,庄客们也连连道贺,庆祝柴进又结交了一位好汉。不久酒席上齐,张博饱餐一顿,吃饱喝足后方才心满意足。
  3.第三个题材是异界题材。混乱而广阔的德伦大陆,气候恶劣的地底界,高高在上的神界,浩瀚的海洋共同构成了这个世界。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科技,只有剑与魔法;在这里没有唯一的真神,无论是什么神都有自己的信徒;在这里没有最强的种族,无数的种族为了生存而战斗或合作。主角原本是个杀手出身,中国S省的黑社会龙头,在越南进行毒品走私时被几股敌对黑道势力联手伏击,手下伤亡殆尽后,引爆了身上的炸弹,与叛徒同归于尽。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触发了空间黑洞,被传送到了德伦大陆西南部冰雪高原的流亡部落中,灵魂附着到一个死了的半精灵身上,成为了一名异界来宾。下面贴一章大家看看:
  当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降下来的时候,部落里又有四个成员死去了。帕可拉斥责了那些想要将四具尸体充作食物的狼人,将他们埋葬到林子的深处。看着狼人们有些恋恋不舍的眼神,帕可拉知道,这个冬天将会很难熬。
  饥饿一样让他快要崩溃了,野蛮人的食量和他为自己分配的食物不成比例,而一向处事公正的帕可拉从来没有为自己开过小灶。在埋掉那四具尸体的时候,帕可拉居然发觉自己脑海里也闪过一丝“可惜”的念头,让他深为自己的堕落和贪婪感到耻辱。
  部落里某些成员打过那些老者和妇女的念头,可是谁胆敢表露出一星半点,都会遭到帕可拉的责骂。老者丰富的生活经验是这个部落不能缺少的,而妇女更是部落延续下去的希望,在帕可拉看来,这种念头都是不可饶恕的。
  这样的一个部落,在大陆西南角的雪原里生存了三十几年,由三百来人变为如今的两千六百多名成员。成员们的种族成分异常复杂,有些家伙出身的种族甚至是世仇,比如说半兽人和人类,但是在这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的身份---流亡者,为了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团结在一起,从而产生了如今这个流亡者部落。
  帕可拉是第三任部落首领,前两任的结局都很不好,第一位是半兽人多克大叔,死在偷袭的卓尔黑暗精灵手里,用生命保护了部落成员,第二位是人类魔法师穆勒先生,他也是帕可拉最尊敬的人,拥有让人羡慕的智慧和公正无私的品德,可惜他却死在卑鄙无耻的泰尔牧师手中。或许,过不了多久,自己这第三任首领也会死吧。但是,只要能撑过这个冬天,一切相信都会好转的。
  “首领,存粮只够六天了,我们所处的地方,能够捕捉的猎物太少了。如果离开巴布尔森林去其他地方,必定会和当地的势力发生战争。还要请您拿个主意,那些没脑子的狼人和牛头人已经快弹压不住了,现在部落里的其他成员,对这帮家伙而言恐怕已经快和食物划上等号了。”部落的骑兵长,人类容德走进帕可拉的帐篷,眉宇间满是愁苦之色。他虽然是穆勒的弟子,却没有继承老师的魔法和智慧。作为指挥两百人的骑兵长他是非常称职的,但是他和帕可拉一样,对现状毫无办法。
  与大多数野蛮人不一样,帕可拉并不愚笨,所以这也是他成为穆勒临终前指定的继承者并为部落成员所接受的原因。他摇了摇头,立直后魁梧的身体如同高山一般:“我们部落的成员太复杂,大部分都是以肉为主食,所以才会经常面临饥饿的状况。该死的冰雪矮人和雪精灵们占据了这个地区绝大多数的资源,我们只能在这种物产贫瘠的林子里转悠。容德老弟,你觉得如果我们组织兵力去林子深处狩猎,能解决目前的问题吗?”
  容德知道帕可拉的确是没有办法了,冰雪高原在德伦大陆的西南,气候寒冷,出产不了什么粮食,而猎物丰茂的地区都已经被势力强大的冰雪矮人和雪精灵所占据。对于自己所处这个成员种族复杂的流亡部落,排外的冰雪矮人和雪精灵都只会用武器来说话。加上足智多谋的上任首领、自己的老师穆勒被泰尔牧师杀害后,原本在穆勒斡旋下还愿意与部落进行一些交易的小部落慑于泰尔神教的势力,终止了交易,使部落不得不进入这片还没有主人的巴布尔森林求生。
  “去林子深处狩猎是不行的,如果遇到冰雪巨熊或者冰蟒,我们有全军覆灭的威胁,投入和回报根本不成比例。失去了战士,我们部落只有灭亡一条路。首领,那些小部落可恶极了,就连走私给我们一些食物都不敢,我们怎么可以容忍他们享受温暖的房屋和美味的食物,自己却在这林子里挨饿?我们去抢他们吧!”容德有些愤怒的说道。
  帕可拉看着容德,直到容德被他的目光逼视得低下了头,才缓慢的说道:“我难道没想过吗?可是这样会给泰尔神教的那群混蛋以借口,到时候牧师们号召一下,周围的小部落联合起来攻打我们,那我们还有活路吗?穆勒老师用生命为我们换得的安全,难道我们不该珍惜吗?”
  此时外面忽然吹起一阵狂风,将帐篷的帘子吹开,帕可拉走过去将帘子拉紧,转身对容德说道:“你看,今年的天气格外的冷,我活了四十几年,在这个部落生活了二十年,都没有见过这么反常的天气。我把大多数食物留给了老弱和妇女,这已经让不少成员尤其是那些半兽人很不满了,如果让他们现在去打仗,赢了还好,如果输了,我们这个部落一定会瓦解,那些半兽人肯定第一个跳出来要将老人和妇女吃掉。”
  容德咬了咬牙说道:“请您原谅我的愚笨,容德以前虽然是西多帝国的军官,但即使是文明的西多帝国,在许多较为贫苦的村落,受灾时老人都会离开村庄去沼泽或森林里自生自灭,以减轻村子的食物压力。我们目前的情况更加凶险,为什么首领还要一力维护那些老人呢?妇女可以留下,可是老人只会消耗粮食……”
  “住嘴!”帕可拉瞬间满面怒容,瞪着容德,野蛮人所拥有的强大气势让容德都有些喘不过气来。虽然近来处于半饥饿的状态,可是做为部落第一勇士,也是流亡部落中步兵主力---两百三十名野蛮人的领袖,帕可拉依然和老虎一样可怕。容德忙后退两步,说道:“请您原谅,可是这的确是大多数成员的想法!”
  “短视!穆勒老师曾经说过,‘家里如果有一位老人,就像是拥有了一件珍宝’!老人的经验和智慧在关键时刻会有多大的作用,难道不知道?上一次我们部落里近一半的人误食了哈里由毒鱼,几乎丧命,是几位老医生调治出的解药救了大家,也包括你,容德!”帕可拉没有再发怒,但声音却依然很大:“这种想法是绝对不能去实施的,否则我们这个部落就会像无数个已经灭亡的强盗、土匪集团一样,一有损伤就濒于解体!我们流亡部落接纳的是所有被抛弃的人,我们就是一个大家庭,如果家庭成员也要自相残杀,那么它就一定会灭亡,你们也就是比老人们晚死几天而已!”
  容德露出愧疚之色,他也是个直率的男人,发现自己有错后立刻就会承认:“我向您道歉,首领。惭愧啊,我虽然是穆勒老师的学生,却没有学到老师那渊博知识的万分之一,唉,可是,我们究竟该如果度过难关呢?老师留下的那些笔记,大多数都是用古怪的文字写成,我们部落有如此多的种族,却没有人认识这种文字,我相信,老师一定在笔记里留给了我们流亡部落巨大的财富。”
  帕可拉正是这些笔记的收藏者,他点点头,语气放缓道:“将来只要有更多种族的成员加入,总会有人读懂这些笔记的,当然,我们永远不会再接纳那些禽兽不如的泰尔牧师!如今的情况虽然很坏,但是还没有到绝境,你先把手下分成许多小分队,悄悄的到森林和外面的交界处,猎杀一些比较容易到手的动物来暂时支撑一下,我已经派人去联系我弟弟波拉克,虽然他是个贪婪的混蛋,但我们手里还有一些珍宝,从他那里换来一些粮食应该不成问题。”
  “那个波拉克就是流放了首领的恶棍吗?野蛮人平原离我们这里很远,来得及吗?”
  “这就是我们流亡部落的优势了,我让塔克的翼人小组去的,还给了他们充足的干粮,相信他们很快就会联系到波拉克的。我这个弟弟虽然是个混蛋,但只要我们给钱,他会与我们做生意的。至于我和他的个人恩怨,只能先放到一边了。”帕可拉有些无奈的说道。和陷害自己,夺取了自己的族长位置并将自己流放的弟弟做生意,这对恩怨分明的帕可拉来说实在是种煎熬。
  容德对帕可拉做出的牺牲很是敬佩,不过他又想到一件事,问道:“首领,您就不怕塔克他们带着食物逃到别的地方去,再也不回来?”
  “这就是老人的用处了,你要知道,塔克他们的父母长辈都还在部落里呢!”帕可拉终于露出了微笑,对自己一直保全部落中的老人这一决定感到无比的正确。
  容德点点头,正要继续说话,外面忽然传来喊叫声:“快来人啊!出事了!”
  两人忙走出帐篷,几名狼人正朝这里边跑边喊,见到帕可拉出来,都上来叫道:“首领,快点过去救一救力达啊!那个半精灵在吸他的血!”
  赶到事发地点---部落驻扎处附近的一处小山坡后,帕可拉惊讶于眼前的情景:平日里颇为凶恶的狼人力达缩成一团,倒在地上生死不知,而旁边那个半精灵正懒洋洋的靠着大树而坐,嘴角处血迹斑斑,悠闲的哼着古怪的小调。
  那几名狼人忙上去扶起力达,帕可拉检查了一番,发现他只是失血过多加上受了惊吓,暂时失去了意识,便让他们将力达架回去送给老医生们救治。那半精灵早就看到了部落首领和部落骑兵长,可却视而不见,把眼睛闭了起来,白皙俊美的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意。
  帕可拉皱起眉头,盯住那名半精灵。半精灵寿命很长,他一副少年的模样,没准已经有百来岁,而淡蓝色的头发证明他并非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儿,在这个大陆上,半精灵的血统来源很少在人类和精灵两族之外,他们的头发都是淡黄色或白色,以帕可拉的阅历,也没听说过有淡蓝色头发的半精灵。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在半年前收留这个半精灵。
  部落里一个精灵也没有,仅有的几名半精灵都是从奴隶商人处逃出来的,对帕可拉而言,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家伙也许有比较深厚的背景。当初在一条河边救了伤重濒死的他后,帕可拉存了个心思:精灵和半精灵在大陆上势力雄厚,半精灵建立的月光帝国是大陆六大强国之一,而淡蓝色头发的半精灵如此稀罕,或许将来会为部落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当然,也可能带来灾难,但帕可拉并不惧怕风险。
  半年多,这个家伙沉默少言,连名字都不说,只是偶尔会使一些中级魔法为部落出点力,以补偿部落为他提供的食宿。而近一个月来他更是得了怪病,整日里神志不清,全靠几名女半精灵照顾。“看来他的病已经好了,可为什么会吸血呢?”
  帕可拉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蓝头发(部落里的人不知道他的名字,都这么称呼),看来你的病好了,不过请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吸力达的血呢?”
  半精灵睁开眼睛,深红色的瞳人像宝石般美丽,他撇了撇嘴说道:“这几个家伙本来想吃了我,没成功,作为报复,我不吃他们的肉,至少得吸点血。”他的大陆通用语说得很流利,这让几乎没听过他说话的帕可拉和容德又吃了一惊:精灵和半精灵都十分骄傲于自己的文化,不屑于学习以人类语言为基础的大陆通用语,他能说得这么流利,很是少见。
  “话说回来,狼人的血味道真的很不错,腥中带点甜,喝到肚子里,暖洋洋的。以前的我真是愚蠢啊,居然还把自己当半精灵,不去吃荤腥,差点把自己饿死。”半精灵伸出舌头把嘴角的血舔掉,用他那清澈好听的声音说着让帕可拉和容德惊讶的话:“蓝头发这个称呼真难听,我的名字叫做崔尼兹,首领先生。”
  崔尼兹站了起来,不高的个头,在帕可拉面前显得很“柔弱”,可谁想得到他刚才硬把个凶狠的狼人给强行吸血吸到几乎丧命呢?帕可拉觉得这家伙的来历实在让人犯疑,淡蓝色的头发,吸血喝还一副很爽快的表情,而容德却是在想,这个半精灵肯说话就好,部落里的魔法师太少,他能帮忙的话,总是件好事,至于那几个蠢货狼人,纯属活该。
  “崔尼兹吗?这种残害部落成员的事情,希望不要再发生了。不管力达他们是多么的混蛋,总归和你一样,都是我们部落的一员,内耗不应该出现,尤其是这个时期。”
  帕可拉的严肃表情却对崔尼兹完全不管用,他做了个古怪的耸肩动作,用手指对自己的喉咙笔画了一下:“首领先生,骑兵长先生,这几个家伙如果真把我给吃掉了,那你们该怎么处罚他们?相信您一定会以‘已经死了一个,不能再死几个’为理由饶他们的狼命吧?那么这样不是挺好的吗?我没死,还活得很好,力达也没死,就是失了点血而已。只要不出人命,首领大人就不必这么在意。”
  崔尼兹说着转身朝旁边的空地走去,边走边说:“部落的成员们太挑食了,怪不得会饿成这样,我到林子里去找能吃的东西,还请首领先生转告米诺阿姨,晚饭不用给我留,虽然只不过是两块面包而已。”
  望着崔尼兹的背影,帕可拉扭头对容德说道:“你觉得崔尼兹怎么样?”
  “我还记得他使用过九级魔法‘地动’,这已经是中级魔法里比较高阶的了,可见崔尼兹的本事不小。我们部落一向都以宽容和团结而著称,这才几经危险都平安度过,虽然崔尼兹的来历很可疑,但毕竟他不是泰尔牧师,只有那群禽兽,才会做出背叛部落的勾当。”
  听着容德的意见,帕可拉的神情缓和了些:“你说的不错,最近形势太紧张,我都开始多疑起来了。算了,以他的本事就算进了树林也能平安回来,我们就先回去看看力达的情况吧。受了这次教训,这群蠢货以后应该会老实些。”
  崔尼兹走进林子里,看着萧瑟的景色,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后眼神变得凌厉无比,自言自语道:“居然会到这种古怪的地方,幸好这具身体的记忆被我消化了。哼哼,张林这个名字以后没有了,崔尼兹,Chinese,就是我的名字了……”
  部落选择驻扎的地方是林中的一条小河源头附近的空地。冰雪高原幅员广阔,而且并非所有地方都覆盖冰雪,这片林子就是如此。此时正好是晚秋,到处是光秃秃的树干,地上也是遍步连马都不爱吃的枯黄杂草。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帐篷分布在空地周围,众多小帐篷将六个大帐篷围起来,战士们都住在外面,妇女、儿童和老人住在大帐篷里。在这种食物短缺的时期,帕可拉依然维持着老弱妇孺们的权益,让他们有稍微好些的生活环境,一来他们使部落更像家庭,二来大部分战士的亲人都在里面,保护亲人的男人才有战斗力。像力达等无亲无故的狼人和其他一些兽人,帕可拉总是禁止他们打部落成员的主意,今天他们的行为已经犯了大忌,可是在看到苏醒后的力达那副恐惧无比的样子,帕可拉也没了教训他的心思。
  “那个家伙,绝对不是半精灵,是恶魔!他抓着我的脖子,我根本动不了,就被他咬开了血管……首领,驱逐这个家伙吧,他是恶魔!”力达有点歇斯底里。
  帕可拉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人类老医生毛斯:“他没什么事吧?”
  毛斯的胡子白得跟雪一样,头发早就没了,光着脑袋眯起那对小眼睛说道:“就是被吸掉了点血,根本就没什么大事,伤口上了药,很快就好!那点血对狼人来说不算什么,只是我很好奇,居然会有半精灵吸血,这个叫什么来着,崔尼兹的家伙真是不简单啊。”
  帕可拉转身对力达和几名狼人道:“你们给我记住,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以后不要去招惹崔尼兹,如果你们再来这一手,就算被他吸干了血,我也不会管!”几个狼人都是连声表示下不为例。
  晚饭时候,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整个部落,在大帐篷里,到处都有人谈论崔尼兹这个吸血精灵。力达这家伙经这一吓,变成了缩头乌龟,去主管食物的玛莲奶奶那里拿了晚饭后就溜回了住处,于是剩下几个狼人成为众人追问的目标。
  帕可拉走进大帐篷时,众人立即停止了议论。与上一任首领穆勒的温和幽默不同,帕可拉虽然公正廉明,很得人心,性格却十分古板,众人对他还是七分敬三分怕。知道他不会喜欢这种讨论,众人都乖乖的住了口。
  玛莲奶奶是个山地矮人,佝偻的身躯却有强健的体力,她为帕可拉准备了比众人要丰盛一点的食物,帕可拉看到后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的拿了不属于自己配额的部分,把它们倒进了旁边一个矮人女孩的碗里。
  矮人女孩迟疑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问道:“首领叔叔,大家都说蓝头发哥哥是吸血魔,那是种已经灭绝了的怪物,这不会是真的吧?”
  “洛莉乖,不要听他们胡说,崔尼兹是蓝头发的名字,他不是什么怪物,就是个半精灵。叔叔记得部落里只有你和崔尼兹比较亲近,你别怕他,他不会伤害小洛莉的。”
  对着矮人女孩,帕可拉没有一贯的威严,语气和蔼极了。他自己的女儿和妻子十多年前都被袭击部落的盗贼杀害了,所以他对部落里的孩子特别疼爱,尤其是洛莉。
  这时帐篷被打开,崔尼兹晃着悠闲的步子走了进来,在众人或惊惧或好奇的眼神注视下,走到帕可拉面前说道:“首领,我找到一些可以吃的植物了。”
  4.最后一个题材,也是架空历史,是以清末为时代背景,以《黄飞鸿》系列电影加上“霍元甲”、“大刀王五”等为故事背景的书。故事内容是21世纪的超级杀手张群穿越到了清朝末年,成为了一代武术宗师黄飞鸿的大弟子、十三姨的侄子周云龙。在协助师傅开办宝芝林、以医道济国的过程中,周云龙对这个时代的疏离感逐渐散去,兴起了为中华再起而奋斗的雄心。从武林新生的至强高手,黑帮的幕后操纵者,到城府极深的革命党,发动起义促使满清提前灭亡,再到手握重兵的广东督军,面对军阀混战的乱局进行统一之战,周云龙经历了传奇般的二十年,中国也在这二十年间走上了一条新的辉煌之路。这个故事是我个人最喜欢的,贴一章给大家看看:
  “飘零去,莫问前因,只见半山残照,照住一个愁人。去路茫茫,不禁悲来阵阵,前尘惘惘,惹得我泪落纷纷。想学投笔从戎,图发奋,却被儒冠误了,使我有志难伸。想学一棹五湖,同遁隐,却被妖气笼遍,远无垠,还说什么石烂海枯,情不泯。你看沉沉暮霭,西风紧,南飞北雁,怕向客中闻。平安未报,自问心何忍,空余泪眼,望断寒昏。想我深情博爱,两无能,今日依楼人远,天涯近,从此飘萍和断梗。几许深盟密约,句句都无凭。”
  街角,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盲老汉拉着二胡,唱着这段南音词。悲凉的声音让周围的听众都是神情肃穆,其中几人竟是听得涕泪直下。
  一个俊朗的少年站起,待盲老汉唱完,上前放了几个铜板到老汉身前的盘子,转身时忽然说道:“有志难伸,欲寻一隐逸之地也不可得,老先生,前路究竟该怎么走?”
  盲老汉灰暗的眸子里毫无色彩,听得少年问话,长叹道:“无路可走,无路可走啊!想我当年学文习武,想要救国救民,却是无人用我,老了老了,家破人亡,欲求安享天伦亦不可得。这世道,难啊!”
  少年缓缓走远,忽然抬头望了望天空,自言自语道:“该死的年代。”
  周云龙一脚将练武场上最后一根木桩踢得粉碎,转身走到场边的桌子旁取过上面的汗巾,在**的上身擦了几下,又抓过褂子穿起。
  “大师兄,这…..我们又该去换木桩了。”一名三十岁左右的高大胖子苦笑着看了看一地的碎裂木块,对周云龙说道。周云龙淡淡一笑:“去换就是,又不是铁柱子,能值几个钱,这木桩钱是我出,阿荣你不用心疼。”
  “大师兄的功夫如此强悍,的确是我们宝芝林之福,师父回来以后若发现三月前还是病卧在床的你这么厉害,一定很高兴的。”阿荣一边挥手让师弟们去收拾场地一边说道。
  周云龙穿好衣服,把盘在脖子上的辫子往后一甩,说道:“我倒忘了跟你说,昨天我已经定了去佛山的船票,今天下午就上船去拜见师父。前些天回来的师弟们说咱们宝芝林在佛山出了点麻烦,我有些担心十三姨,因此要过去看看。”
  “那,我帮你收拾行李。”
  “没有多少物什,贵重物品都在十三姨那里,我带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阿荣,现在白莲教的人越闹越凶,我们的人要小心一些,不要跟他们混在一起,以免惹出大祸。我走之后这里你最大,有什么事情你全权做主,你比我年长稳重,师弟们更愿意听你的话。”周云龙说着,和阿荣一起走入后院。
  收拾了行李,周云龙和众师弟用了午饭,也不让人送,独自来到码头。看着热闹非凡的码头上各色人等川流不息,时不时看见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神情倨傲的经过,路人都是畏惧的闪开,周云龙心里暗道:“没料到比我当初在电视里看到的还严重,国人被满清荼毒数百年,愚昧落后得惊人,拖着大辫子满脸病容的猥琐形象大概就是这样形成的。”
  待他上了船,站于船板上,看着逐渐远去的码头,默然无语。
  想他张群本来在21世纪活得好好的,虽说从小经历异于常人,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手之路,但随着他反噬了一直控制自己的杀手组织头目,又积攒了一笔巨款后,倒也过上了舒适平静的生活。没成想一时兴起去广州旅游,居然在宝芝林故址被自己的仇家偷袭,被“人肉炸弹”炸个粉身碎骨。临死前他才意识到能动用如此死士,怕也只有那位被自己杀掉独子的当今政府巨头之一吧?
  本来人死万事空,他却发觉意识恢复后自己居然附身在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身上,而且这个时代,居然是1894年。
  穿越时空的事情本就离奇,但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性格坚韧的张群倒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即使是脑袋后面多了条令他颇为厌恶的猪尾辫。而当他花了点时间消化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在大脑中留下的残余信息后,张群不由得颇为惊诧。
  “他”现在的身份是南洋一位大商人的独子,名叫周云龙,今年十六岁,去年父母不幸遇海难身亡,本来随着他的阿姨沈少君在英国读书的周云龙便随阿姨回到雅加达处理丧事。对经商不感兴趣的周云龙委托父亲的好友将家产全部变卖,然后将所得的巨款存进银行。由于沈少君要回广州拜祭她已经故去多年的结拜姐姐,周云龙便跟着她回了广州。
  沈少君的干姐姐居然是广东著名武师、大夫的黄麒英的亡妻,而他目前已经在北京筹划开办医馆“宝芝林”,接待他们的是黄麒英的儿子,刚从少林学艺归来不久的黄飞鸿!
  原来的周云龙倒是个喜好新奇事物的性子,在见到黄飞鸿不凡的身手后,便执意要拜他为师,于是他竟成为了黄飞鸿的开山大弟子,三天后黄飞鸿又收了个卖猪肉为业的汉子林世荣为二弟子,加上一些普通未列门墙的弟子,年纪轻轻的他倒有了点宗师的模样。
  而当张群成为“周云龙”时,沈少君已经跟着黄飞鸿去了佛山拜祭亡姐,而原来的周云龙在他们走后就病倒了,烧得极为厉害,林世荣急得差点跑去佛山请师父回来,没想到晚上周云龙就退烧了,而且身体里有了位新的住客。
  消化了这些信息后,曾经的张群便不存在了,周云龙没想到自己居然是“十三姨”的侄子,还拜了一代宗师黄飞鸿为师,成了他的开山大弟子,不由惊喜不已。他发觉自己穿越后成了清朝人,本来很是不满,但随后知道这个周云龙还有海外背景,而且颇有家产,又搭上了宝芝林,这一切让他又高兴起来。
  但住了几天,看到如今的世道,周云龙原本的兴奋便消失了。他虽然是杀手出身,却也看过些书,同样热爱电影,对清末的乱世本就不喜,如今真真切切的处身这个时代,听了那曲南音词,倒产生了几许悲凉之感。
  “算了,就这么先过着吧,我要见一见黄飞鸿,看看这位在后世的电影里忧国忧民的一代宗师的风采。佛山无影脚,呵呵,若真有这门功夫,倒要请他传授给我这个大徒弟。”在原来那位周云龙的残余记忆中,他得知黄飞鸿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倒和他查阅资料所知的不符,但他也没有在意。
  这具身体比他前世的身体差了许多,但也并非弱不禁风。尽管肌肉的强韧度以及各方面的力度都不理想,前世的格斗本领暂时只能发挥出三四成,却也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不断磨练这具没有先天不足的身体,让他拥有足够保护自己的实力。作为杀手的周云龙,是绝对不能允许自己没有自保之力的。
  佛山虽然远不如广州繁荣,却也有通商之利,往来的商船很多。下了客船,来到拥挤的码头,周云龙不由皱了皱眉,因为他看到几个壮汉正在殴打一个瘦弱的男人。
  那男人本是扛包的苦力,不慎跌倒,结果那几个充做监工的壮汉过来就是拳打脚踢,满嘴的“扑街仔”、“冚家铲”辱骂之语。那瘦弱男人缩成一团,被殴打得生死不知。
  周云龙并非什么见义勇为之士,只是他看到那群壮汉殴打男人时,几个外国人正好经过,扫了一眼便摇着头满脸鄙夷之色的离开,而一群中国人却围起来观看殴斗,驻足不走。这副景象让周云龙觉得胸中一股怒气窜起。
  他自问不是个什么愤青,前世大半时间是在研究杀人,没接受过什么爱国教育,可是看到这副景象,实在是抑制不住怒火:“内斗,看客,呵呵,怪不得会被人骂为‘东亚病夫’。”
  本想上前阻止,但走了两步就停住了:“哼哼,等会我踢飞这几个垃圾,这群看客估计又要连连鼓掌了。”这时那几个壮汉也停了手,那瘦男人本来一动不动,见不再挨打后居然刷的一下扛起包就站了起来,仿佛一点事都没有,看客们也觉无聊,便散去了。周云龙摇了摇头,丢下一句:“麻木不仁。”
  来到佛山街头,看着络绎不绝的行人、一片片的摊贩,听着前世听不懂如今却能懂大半的粤语,周云龙忽然发现一件很重要的事,他不知道佛山宝芝林的地址。
  正要找人打听,忽然有人喊了声“洋和尚来了”,周云龙扭头望去,见是一群穿着黑色教服,戴着十字架的外国传教士招摇过市,他们身后还有些中国人,都是一脸虔诚。见围观的人多了起来,领头的大胡子说了句外语,那群教士忽然一起唱起歌来。
  周云龙精通多门外语,自然听出那大胡子说的是英语,意思是让他们都唱圣歌,好好感召感召这些不敬上帝的黄皮猴子。“哈里路亚”之声响起,那些传教士们得意洋洋的扯开嗓子大唱,而那些中国信徒也是跟着唱。
  “别让洋鬼子们这么威风,我们也来!”一旁茶楼的乐师们连忙吹拉弹唱起来,二胡声被拉得极为尖利刺耳,一副不把洋人的歌声压下去就不罢休的架势。不过在周云龙听来,这倒像是用中国的乐器在为圣歌伴奏,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这就是文化碰撞吧,或许在场所有人里只有我会冒出这样的念头。呵呵,这狗屁年代,管它做什么,先去找到宝芝林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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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一个混吃等死的网络职业奇幻写手,在他二十五岁零三个月的一天晚上,在享受完自己的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夜宵后,离开了这个该死的混帐世界,混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从三流大学的中文系毕业的张海,刚踏入社会的时候心里满是理想和希冀。自认为文笔了得的他很想做一个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文豪,在很多年后,自己的杰作将成为大学教材上的课题,成为众多评论家一生研究的对象,而张海这个名字也被永久的记入世界文学史,像一颗黑夜中的璀璨明星,指引着后世的文学青年们前进。
  梦想的确伟大,可是现实永远是残酷的。出版社的大编辑们可是看不起张海那一篇篇自认为文笔华美构思绝妙的作品,统统的奉还并且留下几句张海认为是狗屁不通的批评与建议。就这样,在送稿---退稿---再送---再退这样的一个循环中,张海度过了自己出校的第一个年头。在这一年,支出一万三千元,收入为一千两百六十块钱,都是他给住处附近一家网吧做临时网管赚来的。
  在经历过三十次送稿退稿后,张海总算有了点觉悟,知道自己这么点水准,想写《罪与罚》《复活》这样深刻的小说纯属痴人说梦。于是,他开始和一些搞文学的网友交流,得到一条建议:先写点奇幻,赚够了钱,再想着有进一步的突破。
  张海其实心知肚明,这什么“进一步突破”也是幻想而已,古往今来第一流的小说家还真没几个是写奇幻的,吴承恩算一个,托尔金算一个。但是,面对目前经济的窘迫和因为弟弟上大学而一样手头紧的父母,张海只能认命,成了一个奇幻写手。
  在起点、幻剑等著名中文网混迹了一段时间,看了数百部作品的张海经历了嗤之以鼻---暗暗吃惊---津津有味---如痴如醉这一过程。他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写东西,其实你蓄意想写深刻的东西时却写不出来,但是当你不想刻意时,好文章往往就出来了。
  在新的一年来到,父母给自己的五万块生活费已经用去过半的时候,张海终于动笔了。一部描写某普通大学学生在一网游中纵横天下、统领群雄、怀抱群美的书很快问世。这本叫做《网游之天王无敌》的书虽然题材够烂俗,不过在张海精致的文笔和巧妙的情节布置下,一经上传就好评不断,很快就在起点入了VIP,并且有书商来联系张海出版的事宜。年末,张海的这部处女作以近五百万点击位列起点年度新作第一位,也为他带来了近二十五万的收入。这钱足够张海花好几年,他在回家过年时给家里人送去了十万,以缓解父母的经济压力。看到欣慰的父母,张海觉得自己那所谓的文学理想已经不是很重要了,自己开心家人幸福才重要啊!
  解决了生计问题,张海的创作态度空前的认真起来。他筹划了一个月,第二部小说《蜀山少爷》面世。这书借这一年兴起的仙侠修真类热潮的东风,由张海构建了一个独特的修真世界。在这本书写的过程中,张海查阅了诸多资料,阅读了前辈以及网友的大作,最后综合百家之长,写出了这本备受欢迎的作品。
  《蜀山少爷》在各个方面都有长足进步,而书友的热烈反应也是出乎张海的意料之外。到年底这本书得到了惊人的千万点击,并且给张海带来了近八十万的收入。张海的网名“混吃等死”也是成为网络小说界的焦点,他成为了公认的一流写手,更加光明的未来也在等待着他。
  张海成了百万富翁,衣食无忧生活舒适,但是他的雄心却再次萌发。
  他想写本架空历史的小说,独特的架空历史。在这么多好作品里,他最喜欢《明》和《新宋》。不过,他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写一个军阀的故事。因为,历史家哪个开国皇帝不是军阀出身?军阀的故事,既能得到大多数网友的喜欢,也有自己发挥的空间。
  想到目前最多的就是以明末、宋代和三国为时代背景的小说,张海想过完决定不刻意的去避开热门题材。毕竟,写其他时代虽然可以吸引眼球,但是网友面对那些不熟悉的人物和历史,恐怕会有隔膜感,最后会影响阅读心情。
  张海打算在唐、宋间选取一个时段作为背景,于是他开始查找相关的史料和小说。因为他住在学校附近,而图书馆的阿姨和他很熟,所以有一段时间他天天泡在图书馆,查阅着唐、宋时期的史料。当然,除了当时的各类史料,张海还查了很多关于枪械、火yao、农具、军事训练等很多东西。没办法,既然是架空历史,那么回到过去的主角要是啥也不知道,那就没办法写了。这些东西倒也很对张海的胃口,他也很用心的把这些东西记了下来。
  在构思了一段时间后,张海渐渐有了头绪。动笔,也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这是个很平常的夜晚,张海在晚上九点多时随便的点开了自己刚刚下载的A片,看了一会忽然精虫上脑,于是去卫生间好好的打了一番手枪,爽了一把。他本来模样不差,但是这两年沉迷在写作上,所以没时间交女朋友,又没有出去到酒吧等地方鬼混的习惯,更不会去泡网友,所以依然是从没碰过女人,没办法的时候只能靠手解决问题。
  打完手枪后,张海洗了个澡,然后信步走到了外面的街上。不远处就是校门口,那里聚集了很多小摊点,是个吃夜宵的好地方。这里因为收入好,城管又很少来,所以很红火。
  张海要了一串烤羊肉,刚咬一口,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他拿出一看,是自己以前的好友,现在也是一名网络写手的小胡打来的。小胡也是一位一流写手,擅长写都市奇幻,目前他也有写架空历史的打算,所以两人经常一起讨论。
  “阿海啊,我刚刚想到两个好点子,是两个时代背景,你我各选一个,如何?”
  张海听小胡的声音很兴奋,于是咬着羊肉串含糊不清的说道:“你说说,我听着呢。”
  “第一个就是唐朝末期和五代十国,那个时段虽然很多人不熟悉,但是完全可以称得上群雄逐鹿,英雄倍出。比如说,那时候的第一猛将李存孝,后来的铁枪王彦章,都是中国历史上战功显赫的超一流战将。而且,那时候藩镇割据,北有契丹,西有西夏吐蕃,南则有大理。你说,这个时局乱不乱?有没有写头?”小胡说道。
  张海一边嚼着羊肉一边离开小摊,说道:“我觉得这段历史还是比较冷僻啊,恐怕不容易得到认同。你说说另外一个吧。”
  车灯闪,刹车声格外的刺耳,接着毫无防备的张海飞了起来,完成了这辈子最完美的动作:空中转体三周半加团身三百六十度。可惜的是落地太差,就那么重重的躺下了。如果旁边有评委,估计要打出最低分了。
  在吐出生平所吐的第一口血后,张海在几秒钟内就死了。没办法,肋骨全断并扎穿内脏,死得这么快,倒少了很多痛苦。
  张海死前最后的意识是:
  1.嘴里的羊肉串还没有吞下去,妈的,我本来还想吃碗馄饨呢!
  2.手机这么摔还没坏,诺基亚的质量就是牢靠!为啥?手机就掉在我耳朵旁边,小胡的声音还听得到呢:“第二个嘛,你觉得南宋后期怎么样?那样孱弱的一个王朝,如果出一个大军阀,并且统一全国,这是不是很有趣?喂,阿海,你怎么不回话?”我倒是想回啊,可是我已经死了啊!
  意识逐渐消失,张海就这样去了。孤零零的倒在街上,倒有点黑帮片里老大横死街头的感觉了。
  第二天,当地日报的一个小旮旯里有这么一条小消息,标题为“一青年张X夜行不慎被车撞毙,有关部门提醒路人注意交通安全”......
第一章 皇家新丁(上)
  1242年,南宋理宗淳佑二年,临安,皇城。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坐在布置精巧而不失华美的大厅里焦急的等待着,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样。他身穿龙袍,既不高大也不威严,脸上有因酒色过度导致的苍白之色。
  这个人,就是当今南宋皇帝,在位已经十八年的宋理宗赵昀。今年四十岁的理宗,本来是没机会登上这个皇位的。当初宁宗驾崩,奸相史弥远废掉当时的太子,把北宋燕王赵德昭的九世孙、当时为宁宗养子的赵昀推上了皇位。他这个人喜欢读书和享乐,如果做个富贵王爷,对国家无大害,自己也落个逍遥一世,可是命运却让他做个南宋这半壁江山的主人。
  奸相史弥远已经死了九年,理宗却不像历代那些脱离权臣控制的皇帝一样把大权抓到自己手里,而是继续做他的享乐皇帝。虽然他为人非常温和,不是暴君,但是这种皇帝根本就不适合现在的南宋。金国灭亡了好几年,北方的蒙古兵是蠢蠢欲动,若非孟珙等人镇守荆襄,早就大举南下了。整个南宋,都处在一种前途渺茫的气氛中。
  今天,理宗曾经宠幸过的一位宫女就要生孩子了,这对于一直没有子嗣的理宗来说,实在是件天大的喜事。因为他自己天生的体质,加上多年贪欢好色,宠幸的女人没几个为他生育,生的那几个也全是女儿,居然到了四十岁都没有一个儿子。这个宫女,本来是他在一次宴会后一时兴起而宠幸的,没想到居然怀孕了。聪明的宫女瞒过了把持后宫的贾贵妃,并且想办法让理宗知道了此事。
  理宗大为高兴,立刻封她为清妃,并且派了很多宫女太监来服侍她。杨太后知道这事也很是重视,派了几位前朝老宫女来帮忙,整个皇宫在清妃临盆前的几个月是忙成一片。贾贵妃虽然得宠,但是也不敢在这个问题上和理宗起冲突,更不敢得罪太后,只能摆出一副好姐妹的派头,送了人去照顾清妃。
  听着内室里传出清妃断断续续的**声和宫女们忙活的声音,理宗急得是团团转,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列祖列宗啊,请保佑清儿把这个孩子顺顺利利的生下来吧!”他心里充满了渴望和焦急。
  这个时候,张海突然恢复了自己的意识。之前的车祸,就好像发生在无数年前一样,但是又像是就在几秒钟前。
  身体传来一阵难受的挤压之痛,张海忽然觉得眼前一亮,接着就身不由己的张开嘴哭叫起来。
  这种感觉很恐怖:自己的意识非常的清醒,记得之前发生的一切,包括车祸前吃的羊肉串的味道、小胡说的那些话,还有被撞飞后的剧痛,但是,现在眼前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连自己的身体,都是那样的陌生。
  张海发现自己在哭叫的同时,被一个满脸皱纹并穿着貌似古代服装的老太婆放进盛满温水的盆里,接着一双粗糙的手轻盈的帮张海搓洗身体。
  “我变成婴儿了!借尸还魂?”张海终于明白了目前的状况,但是他看到周围那些一样穿着古代服装的老女人、小美女后,他发现好像自己回到古代了。
  看过那么多架空历史的小说,张海自己也不是没有幻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如果回到古代,一定要大展拳脚兼玩无数美女,但是,眼前的一切已经很明显的表示他已经不在自己之前所处的时代时,张海依然无法避免的感到有一点恐惧和茫然。
  脑子里胡乱的想着,闪电般掠过很多念头,张海最后忍不住哭得更大声了,因为他想到那些小说里的主角,要么是全身回到古代,要么是带着一批弟兄和武器回去,靠着自己的努力很快就闯出了一片天。可是张海现在是“**裸的来到这个世界”,啥也没有,连点凭仗的道具也没,这让他有点绝望:“我的运气,不会就这么差吧?”
  张海脑子慢慢的清醒了,而此刻他也发现自己被抱到了一个疲惫不堪的美丽青年女子身边。她躺在床上,虽然样子很是衰弱,但是还是勉强伸出右手摸了摸张海的脸,接着用很好听的浙江杭州地区的方言问旁边的老女人:“这孩子是男是女?”看她的样子,应该是累得没力气再把手伸到张海的两腿之间了。
  张海看着这个美丽的女人,心里的感觉非常古怪。他知道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妈妈,刚刚把自己生下来。可是现在张海前生的意识还在,而这个妈妈也实在是太年轻了,从模样上看也就十六七岁,这种年纪的美女,在张海前生时,那就是他YY的对象。
  一个老女人呵呵笑道:“是个皇子,其他人已经去通知万岁了。”
  张海心里顿时大喜:“听她这么说,我现在应该投生在皇家,而且还是个皇子!哇哈哈,我张海,居然也有和那些YY小说里的主角一样的运气!嗯,对,我记得《再造神州》和《三国寻娇》都是这样的套路,哈哈,看来老子要当个皇帝玩玩啦!”
  这时候张海也停止了哭叫,艰难的转动眼珠四处张望,这里的布置在他看来,应该起码是唐朝以后的,因为他看到有一架唐三彩马在角落的小桌子上,而现在这位妈妈和老女人的口音听来都是浙江口音,张海猜测这里应该是个南方国家。想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唐末的南唐或是吴越国吧?老天,小胡这家伙嘴毒,难道我真的如他所说到了唐末?那可是个乱世啊,那些南方国家地盘又小国力又弱,怎么和北宋抗衡啊?”
  心里正在发慌,这时候一个男子已经激动不已的来到床前,声音有些颤抖:“清儿,谢谢你,谢谢你给朕生下了这第一个皇子!你可给朕立下了大功了!”说着他忙按住想要起身的妈妈。
  张海看着这位貌不惊人、酷似以前看过的古装电视剧里的儒生但却穿着龙袍的中年男人,知道这人就是自己的父亲,哦,是父皇。他心里嘀咕道:“这是皇帝?看上去很和善嘛,倒像是个读书的中年士子。”
  张海的母亲,现在该称之为母妃,对他微笑着说道:“皇上,这是臣妾应该做的,他是我们的孩子,臣妾就是拼了命也要把他生下来。”
  张海的父皇---理宗高兴的安抚了她一阵,抱起张海端详道:“好个小家伙,眉清目秀,很像清儿!他现在不哭了,还瞪大眼睛瞧着朕呢!呵呵!”说着又是一阵畅笑,信步走到了门口。
  张海则是想道:“看来我的这位父皇是属于那种喜欢享乐的昏君了,脸色一点也不好,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
  “陛下,小皇子将来必是人中龙凤!”一个面目还算慈祥,但是一听那尖细的声音就知道是太监的老者在门外喊道。看这老太监的衣服和架势,应该就是什么大内总管之类的吧,总之就是个太监头。张海如是想。
  “哦,你有何凭据?”
  那老太监见皇帝发问,不慌不忙的微笑回答:“从古到今,有记载的人里,那些生来不喜哭者,大多都成了名士、名将,老奴观小皇子神清气爽,才一降世就如此与众不同,故做此说。”
  “好个老太监,还真会拍马屁。可老子可不敢玩过火了。现在要是我开口说话,没准我这皇帝老爹当场就吓得一松手,把我往地上一摔,我这次转生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张海想着想着笑了起来,这让理宗更是高兴和疼爱。
  “来人哪,马上将皇子出世的好消息传遍全宫,记住,要最先通知太后!”理宗马上下了命令,很快就有人应声出去了。
  他抱着张海回到内室,和清妃一起享受着共同的孩子出生的喜悦。而张海也从他们的言语中推断出自己回到了南宋,并且,因为皇帝老爹提到了几次“谢皇后”,张海搜索了一下之前在图书馆里记的史料,才想起这谢皇后应该是南宋的谢道清皇后,后来南宋灭国后还在元朝活了几年才去世,于是他心里叫苦:“那么,我这位老爹,就是在位四十年,彻底让南宋沦落下去的昏君---宋理宗咯?妈呀,我怎么会出生在这样的时代?蒙古兵没多少年就要灭南宋了,我TM就算当了皇帝,也差不多要做亡国之君了。”
  接着,张海感到有点奇怪:“史书上说宋理宗并没有儿子啊,后来即位的宋度宗是他侄子。那么我这个儿子是怎么冒出来的?”忽然,他明白了:自己已经打乱了原来的历史,或者说,自己的到来已经让历史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又或者说,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和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平行共存的世界。总之,现在一切都变了。
  “也许,我真的能改写历史呢!”张海暗暗想道。
  看了太多的这类小说,主角一回到古代,如果是王朝中期积弊已久,那么主角马上就立下了雄心壮志要中兴王朝;如果是乱世而异族入侵,那么主角一定起兵并一统天下;而甚至还有在宋、明就直接实行民主共和制度的......
  张海现在没那么大的志愿。也不能说是胸无大志,起码张海没第一时间想着去玩女人之类的破事,但是张海还真没那么大的豪情壮志,他是这么想的:“将来如果让蒙古灭掉南宋,那么我做为现在的皇家子弟,恐怕难有善终。所以,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为了自己不倒霉,只能想办法改变历史了。”
  不过现实实在够麻烦,看理宗老爹现在大概四十岁左右,那就是说离他驾崩还有二十多年,而如果张海继承了皇位,剩下的时间只有十来年了,这么点时间能把积弊已久的南宋变成能消灭蒙古的虎狼之国?这还真是YY,唉。
  张海在父母中间,进行着自己的思考。想了一会,只能决定走一步看一步,先快点长到一定的岁数,然后再去培养自己的势力。不管怎么样,有自己的班底是最重要的。
第三章 皇家新丁(下)
  赵让出生三天后,理宗为了庆祝自己这第一个儿子的降生,在宫里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典礼,同时大赦天下,并减免了部分赋税。赵让在听到理宗和太后商议这些事情的时候,心里暗暗觉得有趣:自己一出生,就算为南宋的百姓带来了点好处,看来自己这条命还算是很有价值的嘛!
  本来这事不怎么合乎规矩,所以几个不识趣的大臣还激烈反对,结果一向温和的理宗大发雷霆,把这几个家伙统统贬到外地去了。赵让因为最近常被抱到太后那里陪奶奶,而理宗也是每日必到,所以听理宗说到这些事时,赵让心里暗爽不已:看来自己在皇帝老爹的心里还是很有分量的。
  不过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将来皇帝老爹没别的儿子了,那么自己是肯定要继承太子之位了。如此一来,自己就被推到了面对贾似道的最前线。如果自己代替原史上那个垃圾宋度宗继承老爹的皇位,难道也要让贾似道把持朝政,最后亡国?
  最好的方法,是先有自己的地盘,然后在领地里秣马厉兵,训练一只超越时代并且可以抗衡蒙古骑兵的军队,再靠战功捞取政治资本,把政敌清除,大权在握以后,再倾一国之力去灭亡蒙古。但是想起来是容易,做起来可就是难如登天了。
  赵让只能希望老爹能再有个儿子,让自己不那么容易当上太子,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
  不过现在想那么多都没有用,赵让还只能干瞪着眼,天天看着自己的母亲和老爹以及奶奶,由着他们逗弄,听他们闲话家常或者谈论朝政。不过,理宗并不喜欢操劳国事,所以和太后谈得不过是一些琐事而已,彼此说得最多的还是各处物产、诗词歌赋还有他深感兴趣的“理学”。不过,赵让本人一向厌恶程朱理学,理宗一讲这个他就分外难受,几次过后不得不以哭叫来抗议。反复几次,理宗奇怪之余,也不再在赵让面前谈理学了。
  赵让看到理宗如此,不时想起一则典故:西晋的太傅何曾经常伺候司马炎进膳,一天他回家以后和家里人说:“先皇开创了经国大业,但是每次进膳之时我都没听到他说起治理国家的宏图大略,说得都是些平常的琐事。这不是给他的后代留下治国的奇计大谋啊,仅仅是只能保全他自己的统治而已。后世子孙,能不能免祸就很难说了。”说完指着自己的几个孙子说:“这些小东西实在是可怜,我怕他们将来必定会遭祸而亡的。”等到了后来,东海王司马越专权,杀了何曾的孙子尚书何绥。何绥的哥哥何嵩痛哭道:“我爷爷真是圣人啊!”最后永嘉大乱时何家全族皆灭一个不剩。
  现在的理宗,比当初的司马炎还远不如,但是作风倒是很相似,根本是无心政事,只知享乐。你要是盛世承平之君,那还算合格,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赵让想到自己现在是皇族,将来国灭以后不免落得和何家一样的下场,心里是相当的难受。而同时,将来要奋力改变原史的念头也是空前的坚定起来。
  这几天一直都是周氏这个乳母来喂赵让,而周氏在哺乳的过程中还会自言自语,像是在对赵让倾述自己的心情。显然,她把赵让看成一个可以说话但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心绪被宣扬出去的人。不过,赵让这个“婴儿”可不是那么简单!
  周氏一直在说自己的女儿---小月。原来她是宫里一位御厨的妻子,那厨师在她还怀胎的时候就病死了,而她也在生下孩子后就被征召进宫里做了乳母。她的女儿小月现在寄养在亡夫姐姐的家里,自己现在不能外出,很挂念小月,怕她饿着,怕小月的姑姑照顾得不好,怕......
  赵让很耐心的做她的听众,一回都没有哭闹。他觉得在听周氏说话的时候自己很安详,很舒服,来到这个时代后很多烦恼都可以暂时忘记。当然,他也开始想那个小月,不知道这个比自己早出生一段时间的女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赵让吃的奶,本来应该是属于她的。
  就这样,很快,赵让满月的日子到了,满月酒也是格外的隆重。看着理宗把那些臣子们上贡的贺礼送到清妃的宫里,而清妃毫不在意的把这些东西随意赏给别人,赵让很是肉痛。老妈啊,你也给你儿子多积攒点钱吧,将来你儿子要办大事,没钱可不行啊!
  当听到清妃和自己的贴身宫女商议把一颗蜀地大豪进贡的夜明珠送给贾贵妃时,赵让终于忍不住了,边张牙舞爪的哭叫边不停的用刚能活动开的手去抓清妃手里的夜明珠。结果唬得清妃不得不把夜明珠塞到赵让手里,赵让一拿到后立刻把手缩进襁褓里,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清妃苦笑道:“这孩子恐怕将来会是个贪财之人。”赵让听在耳里,心里回答道:“没错啊老妈,我前生就是个为钱所困,好不容易过了两年好日子就被车撞死了,这辈子是大事也要做,清福艳福也要享。”
  时间一天天过去,赵让没有去露锋芒,按照正常小孩的成长轨迹,慢慢的长大了。
  老太后是格外的宠爱这个孙儿,天天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而理宗老爹也是天天都要来清妃的寝宫,一家三口聚在一起享天伦之乐。赵让在相处中和他们的感情逐渐深厚,而危机意识也是越来越浓。
  四岁那年,贾贵妃也生下了一个皇子,得名赵恭。本来从赵让两岁开始,朝里很多大臣都提起过要册立赵让做太子,但是在贾贵妃、贾似道和那些和他们沆瀣一气的大臣的阻挠下未果。现在,眼看立赵让为太子的呼声越来越高,贾贵妃终于生下了二皇子,理宗也因为枕边风,打算等两年再立太子。
  对此,太后虽然不是很高兴,但那二皇子也是相当可爱,所以对政治不关心的太后也没多说什么,而清妃并非有大志的人,只愿意守着儿子好好过日子,所以反应也不很激烈。
  赵让倒是很高兴,在见到自己那粉雕玉琢般可爱的弟弟后是高兴得又叫又嚷。其实,赵让并不想当太子。因为现在贾贵妃一党势力越来越大,近来又排挤了不少贤良之士,对于理宗的决策也有着莫大的影响力。反观自己这边,母妃性子温和,虽然聪明但是没有外戚支持,太后则是和平常人家的老太太没啥两样,起不了作用。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现在这弟弟当太子,并且自己还要麻痹贾贵妃等人,让他们放松对自己的警戒,这样,赵让才能放心的去培养自己的势力。
  而当赵让四岁半时,乳母周氏终于得到了允许,把自己的女儿小月接到了宫里,做赵让的玩伴。这也是赵让在太后面前撒娇才促成的,所以周氏越发疼爱这个善解人意的皇子,加上清妃待下也非常宽厚,理宗为人也温和,所以周氏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在宫里住一辈子都没问题。”
  小月比赵让大半个月,但是赵让心理上已是成年人,所以并不会去和她玩耍,只是带她在身边而已。小月觉得这个比自己还小的皇子实在是奇怪,每天单独和自己在一起时,总是念叨着自己听不懂的话,还总是一付在思考的神情,而在别人面前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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