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隐隐排查的房地产销售任务制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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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党群事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人大工作、效能建设)
发布文号:晋西委〔2016〕20号
内容概述:
中共西滨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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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委〔2016〕20号
中共西滨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4号)、《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组综〔2016〕8号)及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组〔2016〕14号)精神,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2016 年1月至8月,在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全镇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农村(社区)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社区人户分离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村(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国有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三、主要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掌握全镇党员基本情况,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组建工作队伍
1.时间安排:2月29日前。
2.任务内容: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对象、任务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分管领导及纪检、组织、综治、公安、计生等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若干排查工作组、若干督查指导组,其中:排查工作组根据支部或党员数组建,人员一般抽调下点包村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等组成,主要负责深入各党支部入户核查党员情况,帮助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形成支部核查党员情况报告。督查指导组根据地域片区或支部类型组建,组长一般由科级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跟踪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依据程序、标准和时间开展党员排查工作,协调指导工作组解决有关困难问题。
3.责任单位:镇党委及下辖各党组织。
4.注意事项:①所有党组织均应纳入排查范围,对存在“空壳化”或“半空转”情况的党组织,应当由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负责进行直接排查。②镇机关及公安、税务等基层站所的排查工作组直接依托所在单位党支部自行建立,并接受镇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③镇级排查工作组根据实际,吸收公安、计生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参加,共同做好排查工作。
(二)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
1.时间安排:3月4日前。
2.任务内容:镇党委组织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工作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阶段安排,帮助熟悉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
3.责任单位:镇党委。
4.注意事项:要充分运用去年农村(社区)党员登记的工作成果,对排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前瞻思考、提前安排,认真总结借鉴去年查找“失联”党员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集中摸排,登记党员信息
1.时间安排:3月13日前。
2.任务内容:镇党委按照年度党员统计数据,向下属党支部提供党员名册。各党支部按照党员名册和全省统一的格式,组织本支部党员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附件2)、外出流动党员名册(附件3),同时,根据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列出“空挂”、“失联”党员初步名单,及时汇总上报镇党委,同时持续做好滚动更新工作。
3.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4.注意事项:①党员名册应以年度党员统计数据库为准,必须组织所有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不可将党员统计数据简单翻新了事。②党支部在排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当及时请示镇党委。③“空挂”党员是指因工作单位、居住地变动等原因,应转出组织关系未转,其组织关系长期空挂在原党组织的党员。
(四)多方联系,查找失联党员
1.时间安排:3月20日前。
2.任务内容:对在排查中联系不上尤其是超过6 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查找;对2007 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镇党委指导党支部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帮助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组织应结合集中摸排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联系查找,填写《“空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附件4)和《“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附件5),详细记录调查核实情况。
3.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镇排查工作组。
4.注意事项:①镇党委向下属党支部提供2007年来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名单。②联系查找党员,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原有的联系方式联系;二是询问其亲戚朋友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三是直接上门问询(主要指社区、农村,根据党员住址);四是公安部门网络查询;五是社保部门网络查询;六是其他职能部门网络查询(房产登记中心、计生、工商等);七是发动支部党员或单位同事多途径联系。③最终认定为“失联”的党员,必须通过上述至少3种以上方式联系,并详实填写《“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
(五)入户核查,做好登记造册
1.时间安排:4月5日前。
2.任务内容:镇排查工作组根据下属党支部上报汇总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及空挂、失联党员名单,按照“三查三核”要求,深入各党支部逐一入户核查党员情况,并形成支部核查党员情况报告。“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
经过工作组核查后,党支部要填写《组织关系“空挂”党员登记表》(附件6)、《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7)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8),报镇党委汇总;排查工作组要形成支部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9)及《“失联”党员拟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0),报市委组织部。
3.责任单位:镇排查工作组,各基层党支部。
4.注意事项:①对个别“失联”、“空挂”党员,可利用清明节小长假,进一步做好联系查找工作。②对镇机关党员干部登记信息,要注意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数据相核对印证。③对党员身份存在疑问或个人信息不清楚的,必须查阅党员档案进行核验。④对从村(社区)派入“两新组织”帮助组建党组织的党员,应注意避免双重登记。⑤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市社调队随机抽查形式,对党员登记身份信息、排查工作组入户核查等情况进行督查。
(六)分类整改,规范组织管理
1.时间安排:4月30日前。
2.任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一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针对组织关系应转未转,长期“空挂”在原党组织的党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为规范和完善全镇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本镇范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明确如下优先级顺序: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所在的区域性(园区、楼宇、行业协会)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第四位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第五位为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前位党组织必须接转该党员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不接转的,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妥善处理好“口袋党员”问题。针对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党员有正当理由的,应在党员补缴党费并写出书面说明后,由原开出介绍信的基层党委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无正当理由、应由其个人负主要责任的,超过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原开出介绍信的基层党委应对其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并督促党员补缴党费、写出书面说明后,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且党员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应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是完善出国(境)党员党籍管理。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非长期定居的,凡出国(境)未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的,应要求其按程序补办,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补办完成后,由党员所在支部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表》,报镇党委备案;本人现不在国(境)内的,可由其亲属代办,并附其在国(境)外的详细联系方式,便于党组织联系和教育管理。凡出国(境)定居未办理停止党籍手续的,应按程序补办,填写《共产党员出国(境)定居停止党籍审批表》,补办完成后,党员所在支部填写《共产党员出国(境)定居停止党籍情况汇总表》,报镇党委备案;党员停止党籍后,其个人的入党档案材料转移到市委组织部保存备查。四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是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均应为其办理《流动党员证》,并在党员外出期间与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在党员外出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证》;党员应持证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报到,按照规定接受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如实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五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镇党委以排查工作为契机,对党员档案管理进行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党员干部,在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均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其他党员的档案均应由镇党委进行保管,其中新发展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镇党委保存。镇党委组织对全体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尚未按规定权限进行管理的党员档案,及时做好档案的追缴或转递;对党员档案遗失的,应当予以登记,并组织对《入党志愿书》等主要材料进行补制。镇党委按照专人专柜的要求,建立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机制,专门设置党员档案室。
3.责任单位:镇党委牵头,下辖各党组织具体落实。
4.注意事项:①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在本次排查整改过程中,对在转接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②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国(境)党员办理保留或停止党籍手续,应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实务手册》里面的相关要求及表格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旧按照原本手续,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进行审批。
(七)严格程序,开展组织处置
1.时间安排:6月20日前。
2.任务内容:2016年6月20日前,根据《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不合格党员的六种主要表现,区分“失联”党员的客观、主观原因、具体情况,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 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要注重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实际操作中,一般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一是经排查取得联系、本人有悔改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党员义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补缴党费、提供有关证明、写出失联期间情况说明后,重新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二是经排查取得联系、本人有悔改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党员义务但有一般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补缴党费、写出失联期间思想汇报、所在党组织给予相应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开除党籍除外)后,重新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三是经排查取得联系、本人无悔改表示、不想继续履行党员义务的,党组织应劝其退党;不愿退党又态度蛮横无理的,党组织应作出除名处理。四是对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五是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由镇党委专门建库管理,至2016年10月31日仍然无法联系上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此外,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也应一并进行处置。
3.责任单位:镇党委牵头,下辖各党组织具体落实。
4.注意事项:①具体处置方式和程序应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实务手册》的相关规定及表格进行。②对排查中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或法律制裁,应将有关线索提供给纪检、公安等部门,由其依纪依法作出处理。③纪检部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应及早介入、及时处理。④党支部在处置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当及时请示镇党委。
(八)分析总结,健全常态管理
1.时间安排:7月15日前。
2.任务内容: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研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2016年7月15日前,镇党委形成总结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11)报送市委组织部。
3.责任单位:镇党委。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须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作为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指导、精心组织操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以及基层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镇党委书记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镇党委具体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镇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查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了事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处置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被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党员,基层党组织及督导指导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数据信息、证据材料、工作记录等资料要做好保存保密工作。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三)加强统筹协调。镇党委统筹利用公安、教育、人社、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镇党委将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四)定期报送进度。为及时掌握全镇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实行情况进度半月报送制度,从3月份起,各党组织于每月8日及每月23日前填报《全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度报表》(附件12),并报送至镇组织办邮箱&&&&& (联系电话:)。
附件:.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员名册
.外出流动党员名册
.“空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
.“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
.组织关系“空挂”党员登记表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失联”党员拟处理情况登记表(样式)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度报表
中共西滨镇委员会
抄送:市委组织部,镇党政联席会成员,存档(2)
西滨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户籍所在地
所在党支部
现任党内职务
月应交纳党费
身份证号码
流出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流入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最近一次民主
最近一次出国(境)情况
出国后与组织
家庭主要成员
及重要社会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支部书记签字:&&&&&&&&&&&&&
&&&&&&&&&&&&&&&&&&&&& 党支部(盖章)&&&&&&&&&&&&&
& &&&&&&&&&&&&&&&&&&&&&&&&&&&&&&&&&&&&&&&&&&&&&&&年&& 月&& 日
排查工作组
&&&&&&&&&&&&&&&&&&&& 工作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党(工)委
&&&&&&&&&&&&&&&&&&&&&&&& 党(工)委(盖章)&&&&&&&&&
&&&&&&&&&&& &&&&&&&&&&&&&&&&&&&&&&&&&&&&&&&&&&&&&&年&& 月&& 日
&&&&&&&&&&&&&&&&&&&&&&&&&&&&&&&&&&&&&&& 填表人签名:&&&&&&&&&&&&&&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并由党支部审核后,报基层党(工)委。
2.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3.照片为1寸免冠正面照片。
4.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5.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6.毕业院校指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7.工作单位指党员本人当前所从事工作的单位全称。
8.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指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单位全称,联合支部从多单位中选一个。
9.户籍所在地指该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不多于32个汉字。
10.现居住地指该党员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11.现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12.月应交纳党费指党员个人按规定每月实际应交纳党费数额。
13.党员流动信息栏,非流动党员不填写。栏目具体说明:流出日期,指该党员离开之前党支部的日期;外出流向,指外出流动党员目前从事的职业,具体为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农牧渔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律师、会计师、其他;外出类型,指流向外省、外市、外县、不掌握流向;外出原因,指外出务工、经商、长期居住等;活动证号码,指该党员持有的党员活动证的编号,不填的为未持证;与党组织联系情况,指党员外出期间是否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间断性联系或不联系;流出党支部联系人,指党员流出前所在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党支部联系人,指该党员流入当前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地(单位),指该党员流入地的单位名称;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组织生活日期。
14.民主评议情况填写党员最近一次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的时间以及评议的结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15.最近一次出国(境)情况:出国日期,指该党员出国(境)时离境时间;出国原因,指该党员出国(境)的目的或任务,因私、因公、留学、外派、探亲、定居等。出国后与组织联系情况,指该党员出国(境)后与所在党组织或相关党组织的联系情况,分定期、不定期、失去联系等;党籍处理方式,指出国(境)前党员申请保留党籍(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三年以上)、未办理、停止党籍;回国日期,指该党员回国时入境的时间;恢复组织生活情况,指该党员重新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分已恢复、已申请未恢复、未申请。
16.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电话:
身份证号码
党员档案所在地
本表由党支部填写,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
外出流动党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曾任党内职务
党组织类别
与党支部联系情况
是否持有流动党员证
流出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流入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号或微信号
以支部为单位填写,经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外出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党龄计算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党龄填写为。曾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外出类型指流向外省、市、县。外出流向指外出流动党员目前从事的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农牧渔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律师、会计师、其他。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村;党政机关;学校;其他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其他。与党支部联系情况,按以下代码填写:经常联系、间断性联系、从不联系。此名册不包括失联党员。
空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
是否为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空挂起始时间
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名称
现单位或住址
组织关系空挂原因:
党组织与其联系的情况
联系沟通结果
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拟转出到何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时限
该党员是否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组织关系办结情况:年月日
拟处理意见:
&&&&&&&&&&&&&&&&&&&&&&&&&&&&&&&&&&& &&&&&&&&&&&&&&&&&&&&&&&&&&&&&&&&&&&&&&&&&&&&&&&&&&&&年月日
处理结果情况
支部会议召开时间:年月日
支部决议情况:
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年月日
“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
是否为正式党员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
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名称
失去联系原因:
党组织通过何种途径与其取得联系
联系沟通结果
拟处理意见:因通过多方努力联系未果,党委支部委员会提出对按自行退党处理,拟于年月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处理结果情况
支部会议召开时间:年月日
支部决议情况:
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组织关系“空挂”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所在党组织
是否正式党员
曾任党内职务
组织关系空挂起始时间
组织关系空挂原因
拟处理建议
说明:党支部填写,经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电话:
所在党组织
曾任党内职务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
失去联系情形
党组织类别
补充资料:“口袋”党员人。
党支部填写,经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本表补充资料统计年月日至填表日期期间排查的“口袋”党员人数。“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电话:
所在党组织
曾任党内职务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
失去联系情形
党组织类别
党支部填写,经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电话:
排查前在册党员人数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
失去联系情况
失去联系时间
失去联系情形
初中及以下
高中、中专
大学专科及以上
副书记、委员
个月以上不满年
外出务工经商
单位改制或破产
毕业后去向不明
工作单位改变
出国(境)
居住地改变
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
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高校毕业生
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
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
补充资料:流动党员人。
本表根据党支部填报的《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支部填写,再由基层党(工)委、市委组织部逐级汇总,报泉州市委组织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排查前在册党员人数”指的是所有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组织的党员人数(不仅仅指失联党员)。本表补充资料统计年月日至填表日期期间的流动党员人数。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流出党员。
“失联”党员拟处理情况登记表(样式)
填报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
所在党支部
基本表现(包括受处置原因、本人态度和拟处置意见)
拟定为“不合格”,予以限期改正一年处理
区镇村党支部
私营企业主
刘长期在厦门做生意,偶尔回村缴纳党费,从不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多次提醒无改变。在排查初期,村党组织多次找刘谈心,刘及时人事到自己的错误,悔改态度较好,已恢复组织生活。拟给予民主评议程序定为”不合格“,限期改正一年的组织处置。
拟定为“不合格”,予以劝退处理
区镇村党支部
2009年毕业后,王因无固定工作将组织关系转回村里,以找工作为由,长期不愈党组织联系、拖欠党费时间达年之久。经多方努力,党组织与其取得联系,王对党员身份持无所谓态度,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无悔改态度,表示不愿再留在党员队伍中。拟定为“不合格”,予以劝其退党的组织处置。
拟定为“不合格”,予以除名处理
企业党支部
原公司职员
2010年月离职后,李未将组织关系转走,于党组织失去联系达年之久,党组织经多方努力联系上后对其进行多次教育,李悔改态度差,无悔改行动,党组织告知将对其进行劝退处理,李态度恶劣,不承认党组织的处置意见,又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拟通过定为“不合格”,针对“劝而不退”的情况,予以除名处置。
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企业党支部
原公司职员
&& 2010年月大学毕业,预备党员,应聘为公司职工,年月离职后,张未将组织关系转走,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拖欠党费达年个月。经多方努力,党组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拟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拟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企业党支部
原公司职员
2010年月离职后,沈未将组织关系转走,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拖欠党费达年个月。经多方努力,党组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拟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主动提出退党,无不合格思想行为的
区街道社区党委党支部
其准备到国外求职,考虑到党员身份对其求职的影响,在出国前提出退党,于年月日递交退党申请。经审查,在国内期间无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行为。党支部月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宣布除名。
说明:党支部填写,经基层党(工)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电话:
纳入组织管理
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保留组织关系
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
自行脱党除名
撤销党内职务
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
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高校毕业生
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
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
各基层党(工)委根据下级党组织填报情况,交市委组织部汇总后报泉州市委组织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包括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本表根据《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反映的党员人数填报。联系查找结束时至填表日期期间的动态变化数据另附说明。“纳入组织管理”指的是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党员中,转出组织关系和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的党员,不包括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数据截至日期:年月日
基层党(工)委
本期在册党员
上期在册党员
本期增加党员
本期减少党员
空挂党员情况
失联党员情况
上期底数量
本期理顺情况
本期新增空挂
本期底数量
排查前失联党员
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
本期新增失联党员
经排查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
组织关系转出
组织处理减少
组织关系转出
通过公安、人社等部门联系
通过电话、微信、亲属、朋友等联系
注:、本表为半月报表,各基层党(工)委于每月日及每月日前汇总报送当月情况。2、表内关系:;;;。黄色部分为公式自动计算,请勿填写。
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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