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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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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装备(SZYC2013-KS-G-060)& SZYC2013-KS-G-060[ 15:22:10至 14:00:00]&&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器材装备的招标公告昆山市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编号:SZYC2013-KS-G-060采购项目类别:其他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一批器材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徐友军& 联系电话:138*****001或后可见;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电话:(0512)********或后可见,传真:********或后可见 ;联系人: 陶元倩;邮编:215002 ;& 3.招标编号:SZYC2013-KS-G-060;4.招标内容:器材装备一批(第1标段:灭火类器材;第2标段:特种防护类器材;第3标段:照明通讯及其他类器材;第4标段:侦检堵漏及救生类器材;第5标段:破拆类器材。详见招标书)。5.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法定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身份证明、近三个月社保。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同时带原件核查(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红章,原件经核查后当场退还):(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3)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6.标书发售时间:自上网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 9月 26 日9:30-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须按第5条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付款帐号: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或后可见********或后可见238开户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7.投标时间:2013年 10月 9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8.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 9日14:00时(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10.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或后可见。&&&&&&&&&&&&&&&&&&&&&&&
标书编号:SZYC2013-KS-G-060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内容:器材装备一批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器材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条件的生产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ZYC2013-KS-G-060号
2.招标内容:器材装备一批(第1标段:灭火类器材;第2标段:特种防护类器材;第3标段:照明通讯及其他类器材;第4标段:侦检堵漏及救生类器材;第5标段:破拆类器材。详见招标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ISO9001
4.发标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 26 日止每天9:30-16:00(北京时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5.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于2013年9月 22 日16:00时前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
提交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电话:(0512)********或后可见& ********或后可见& 传真:(0512)********或后可见
6.答疑会召开时间:2013年9月 23 日9:30时
答疑会召开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3年10月 9 日13:30~14: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 9 日14:00时&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 9 日14:00时
投标、开标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8. 各投标单位须按规定在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评标以网上电子评标为主,如果出现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以书面评标为辅。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13:30时,处理。
9.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请按标段分装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第1标段:陆仟元整;第2标段:壹万陆仟元整;第3标段:壹万贰仟元整;第4标段:壹万贰仟元整; 第5标段: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指定帐号,转帐支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提交,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可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11.交付使用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前全部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 昆山市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12.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合同备案前交甲方)
13.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徐友军&&&&&&&&& 联系电话:138*****001或后可见
14.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或后可见&& 传真:(0512)********或后可见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人: 陶元倩
15. 标书300元(售后不退)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代理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 投标委托
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2如果投标人是联合投标,须持有《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投标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以更正公告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
8.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使招标代理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人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
9.2 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 投标答疑会
10.1 投标人应派代表于《投标邀请函》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
10.1.1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10.2 勘察现场
10.2.1 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2 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3 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将以更正公告形式由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方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说明
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2.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12.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12.1.2 投标函;
12.1.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2.1.4 投标报价表
12.2 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部分):
12.2.1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表(本表不得出现价格);
12.2.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2.2.3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样本、图表等;
12.2.4 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技术支持等。
12.2.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2.2.6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2.2.7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8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9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如有)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2招标代理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3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资格证明、代理商资格证明(经销商提供)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4最近1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5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6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7 投标人必须提交“12.2.5”、“12.2.6”、“12.2.7”、 “12.2.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18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2.3 投标文件由“12.1” 、“12.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12.1”的全部资料不可缺少,“12.2”按规定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部分)应分别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其中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投标书二单独装订成册及密封。请按标段分装投标文件。
13.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4.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4.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如有货物样本,应一并提供;
14.2.2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需用量、生产厂名);
14.2.3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
14.2.4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
14.2.5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14.2.6详细的交货清单;
14.2.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14.2.8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4.2.9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
15. 投标报价
15.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5.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 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5.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邀请函》中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帐号,并以收款人开户银行的银行进帐单为准。
16.3& 未按16.1和第16.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人凭投标人财务收款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回。
16.5.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5.2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1、32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16.5.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6.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自开标日起3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1、12、13、14、15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邀请函》中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1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投标人必须修改的错误,须在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盖章
1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9.1.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9.1.2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部分)的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公章,招标代理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招标代理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人者,招标代理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1.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1.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回。
六、开标和评标
22.1& 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人主持,买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2.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2.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未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2.4& 招标代理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2.6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2.6.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盖章、密封及按规定份数递交;
22.6.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人负责组织。
24. 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4.3& 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 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5.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5.2.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5.2.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5.2.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对付款方式的响应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4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
何外来证明。
25.5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5.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规定签署和盖章。
25.5.2& 未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5.5.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5.4&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5.5.5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5.6&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5.5.7&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26. 投标的澄清
26.1& 招标代理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和澄清。
26.2& 必要时招标代理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
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 废标后,招标代理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
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8.2.1 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
28.2.2 售后的三包(如系国家规定的三包货物)维修、维护、备件、配件供应及其他伴随服务;
28.2.3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28.2.4 其他优惠条件;
28.2.5 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
28.2.6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29. 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
29.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满经审核合格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确定中标人。
30. 中标人标准
30.1&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0.2& 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
31. 中标通知书
31.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 招标代理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 合同的签订
32.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前往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32.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32.3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增加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的10%及预算金额。
33. 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三日内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指定帐户。
33.3 中标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交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33.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天内退返乙方。
八、其他事项
34. 中标服务费
34.1中标单位须按苏价服[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总金额即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优惠30%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4.2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人将不予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5. 监督和公证
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招标代理人的投、开、评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36.&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36.1&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37.&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37.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37.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37.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7.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7.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37.1.5& 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37.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8.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8.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8.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39.& 完整物权
&&&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40.& 质量保证
40.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0.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40.3&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具体质保期按国家标准和乙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42. 伴随服务
42.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42.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42.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42.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2.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42.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43.& 标的物的交付
43.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43.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43.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44.& 检验和验收
44.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44.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应邀请招标代理人会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44.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有权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5.&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5.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5.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4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46.& 合同价款和支付
46.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46.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46.2.1 合格的销售发票;
46.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46.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6.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47.&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8.& 甲方违约责任
48.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48.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8.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9.& 乙方违约责任
49.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49.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50.& 不可抗力
50.1& 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0.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51.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51.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51.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51.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51.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5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51.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52.&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52.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52.2& 乙方如提供履约保函,则应按照第三章所给定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格式提供。
52.3&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2.4&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质保期满无质量异议五天内退回。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53.& 合同的解除
5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3.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54.& 合同的转让
&&&&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5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经当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加盖备案章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56.&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57.& 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58.&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2、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协议书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单位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代理方和采购单位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代理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3、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根据 &&&&&&&&&&&&&&&&&&&&&&&&&与&&&&&&&&&&&&&&&&&&&&&&&& 签定 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 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招标书中要求的&&&&&&&&&&& 全部物品及安装、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
&&&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中标通知书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书,并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按中标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10、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5、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分标段填报)
第 &&&&&标段: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6、投标报价标
投标报价表格式
&&&&&&&&&&&&&&&&&&& &项目投标报价表
第 &&&&&标段:
标的物名称
品牌、型号
金额大写&&&&&&&&&&&&&&&&&&& &&元&&&&& (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投标货物和服务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标的物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方)公章:
&&&&&&&& 年  月 &&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2012年&&&&&&&&& 万元
2012年& 万元
(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 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 ,账户号码为&&&&&&&&&&&&&&&& &&&&&&&&&&&&,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
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4)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
& 鉴于&&&&&&&&&&&&&&&&&&&&&&&&&&&&&&&&&&& (中标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招标代理人)组织实施的招标编号为&&&&&&&&&&&&&&&&&&&&& 号招标活动,&&&&&&&&&&&&&&& (下称“本银行”)在此愿意为&&&&&&&&&&&&&&&&&&&&&&&&&&& (中标单位)对第&&&&&&&&&& 号合同的履行承担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履约保证责任。
&&&&&&& 一、如果中标单位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本银行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天内,本银行将不争辩、无条件地立即向甲方支付上述数额的金额,并且不需要甲方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
&&&&&&& 二、上述承付的金额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款、费用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 三、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甲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非在合同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 四、本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交货验收期满后90天内一直有效,但如果在此期间内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则本保函的有效期将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为止,除非经甲方的同意提前截止。
&&& 银行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银行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
&&&&&&&&& 年& 月& 日
5)中标通知书回执
中标通知书回执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我们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 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
&&&&&& 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方在贵公司主持下签订合同。
&&& &&&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方须知第34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 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 支付中标总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
&&&&&& 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赔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 中标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受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一批消防器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 一、招标编号:SZYC2013-KS-G-060 号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
第1标段:灭火类器材;
第2标段:特种防护类器材;
第3标段:照明通讯及其他类器材;
第4标段:侦检堵漏及救生类器材;
第5标段:破拆类器材。
2.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2.1:第1标段:灭火器材设备清单:
执行标准:CNCA—09C—045:2011《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和GB 6246—2011《消防水带》,编织层经涤纶长丝纬涤纶长丝,内衬进口聚氨酯,重量轻,水流阻力小。主要参数:水带口径直径:65mm、标准工作压力:2.0Mpa,爆破压力大于6.0Mpa,轴向延伸率小于8%,直径膨胀率小于8%,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大于30N/25mm。长度为20米,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不发生渗漏爆破或滑脱。
提供检测报告及样品。
执行标准:CNCA—09C—045:2011《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和GB 6246—2011《消防水带》,编织层经涤纶长丝纬涤纶长丝,内衬进口聚氨酯,重量轻,水流阻力小。主要参数:水带口径直径:80mm、标准工作压力:2.0Mpa,爆破压力大于6.0Mpa,轴向延伸率小于8%,直径膨胀率小于8%,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大于30N/25mm。长度为20米,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不发生渗漏爆破或滑脱。
提供检测报告及样品。
50米中压水带
执行标准:CNCA—09C—045:2011《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和GB 6246—2011《消防水带》,编织层经涤纶长丝纬涤纶长丝,内衬进口聚氨酯,重量轻,水流阻力小。主要参数:水带口径直径:80mm、标准工作压力:2.0Mpa,爆破压力大于6.0Mpa,轴向延伸率小于8%,直径膨胀率小于8%,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大于30N/25mm。长度为50米,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不发生渗漏爆破或滑脱。
提供检测报告及供样品。
水幕水带(套)
也叫喷雾消防水带,是填补国内空白的特种消防水带,在一定水压作用下能均匀地喷出雾状水幕形成水墙,对火焰及热辐射起阻隔作用,主要用于阻挡或稀释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蒸汽。主要参数:标准工作压力:1.3MPa,水带口径直径65㎜,水带表面有规律排列喷射孔,喷射孔之间相距25㎝,喷雾高度:10米,内衬进口聚氨酯,含接口。42
手抬机动消防泵
类型:卧式,双缸,电动,水冷;功率:最大65hp;油箱容量:18L;真空泵:碳纤维活片无油式(最大吸程约9m);抽真空时间:7m吸程(8.5s);吸程3m喷水量:2050L/min/6kg/cm2,1800L/min/8kg/cm2;照明装置:射灯12V,35W;体积:742×682×760mm;重量:94kg。
手抬机动消防泵
配备清洁高效的新型18马力百力通先锋发动机,是目前各种紧凑型手抬泵中性能最佳,噪音最低一款。为达到额定流量即5bar时800升/分钟、3bar时大于1400升/分钟。双出水口,最大出水口压力为8.2bar,最大湿重约81KG,标准尺寸为555*500*584mm,达到3米引水时间&30妙(排气式引水),排气式引水-6米,手动式引水-7.5米,机油容量1.7L,燃油容量8.5L,可连续云装1.5小时。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空气泡沫枪
配有泡沫储存箱,容量不小于10L,可根据需求调节泡沫和水的比例,压力在0.7MPa时,低倍泡沫射程不小于12米,高倍泡沫不小于3米。
直流水枪喷射的水流为柱状,射程远、流量大、冲击力强,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以及灭火时的辅助冷却等。一般可分为普通直流水枪降开关直流水枪。开关直流水枪是增加球阀开关等部件组成可以通过开关控制水流。
多动能水枪
用于喷射灭火剂,19毫米口径,具有直流、开花、喷雾等多种功能,功况可调节;工作压力范围0.2--0.7Mpa,喷雾角30---50度,直流射程大于25米,喷雾射程大于10米。
消火栓扳手
用于拧开消防栓,设计新颖,省力 最大承受力120kg ,重量:2kg 。
该产品主要装置于水带干线上。每一个分水器有一个进水口和二个出水口,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出水口装有阀门装置,可以随时关闭,控制水流,便于增加和调换支线水带。
分水器主要装配于水带干线上,一个分水器有一个进水口和三个出水口,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出水口上均有阀门装置,可以随时开启和关闭,控制水流,便于调换支线配件。
快速转换接口
符合消防行业相关标准。
按照要求甲方要求制作
用于水带链接。
高层供水用,用于保护水带。
水带包布主要用于灭火现场对水带渗漏部位包扎以便不影响水源的运输。
主要参数:长49cm。
使用时,将包布展开,在水带破损处包扎,带头穿过卡口扎紧即可。
水带护桥主要应用城市公路水带过路时使用,保证车辆正常行驶,而不损坏水带。
材质要求:高强度橡胶材料。
优点:抗压.耐磨.耐用。使用方便。
主要参数:长80cm、宽58cm、高8cm,水带空隙可供Ф65-Ф100水带使用,使用时将护桥平放置于路中,根据车辆的两轮毂之间的距离放置两块护桥,使过往车辆行驶在护桥上。而不影响水带正常供水。
水带挂钩是消防员灭火或训练时将水带挂在身上的一种辅助工具。
使用时将挂钩穿过水带盘中心的孔,返回与挂钩带子连接,或者将使用中的水带利用挂钩悬空挂在需要的部位,以便消防员灭火时减轻负载,增加战斗力。
轻便快捷,符合消防行业相关标准。
选用生长期四年以上的毛竹主杆,经防腐,防蛀,干燥后粘合集成材。牢固轻便,弹性强,灵活可靠,使用寿命长。6.1米和9.1米
检验标准:GA137-2007《消防梯通用技术条件》。铝合金梯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制成,经时效氧化处理后,强度高、韧性好,结构上经精心设计使用灵活方便。主要用于中、小城市在无举高车、普通车又达不到高度的场所,是消防队员登高救人,扑灭火灾时的主要工具。外形尺寸:15000×365×340mm,质量90kg
用于登高作业,竹质,符合国家标准。
222特种防护类器材
233通讯及其他类器材设备清单:
244类器材设备清单:
255类器材设备清单:
三、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招标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为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拟采购消防设备,必须投报优质品牌产品。中标单位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安装或测试,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本项目要求为 “交钥匙”项目。
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性能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本次采购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全部或部分标段投报,中标按标段确定。
2.投标装备要求:
2.1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要求。
2.2装备性能可靠、易于使用、返修率低。
3.全部设备的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产品功能、计划培训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一一予以说明。
4.报价要求及内容:装备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包括:
4.1设备价格(包括设备、附件、材料、随设备应提交的资料等费用);
4.2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指设备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4.3技术培训服务(说明服务内容);
4.4安装、调试费;
4.5关税、商检等费用。
5.安装和测试要求:
5.1供方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或测试;
5.2供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装备及附配件;
6.验收、检测要求: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需方确认后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
投标装备由需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装备到达需方现场,应提前通知需方,由需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
供方需提供装备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标准要求检测验收。
7.甲方配合工作:
负责及时提供装备存放场地;负责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负责提供供方所需的图纸和相关资料;负责供方与其他工作单位人员的协调。
8.伴随服务:
投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
8.1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随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等清单。
8.2说明免费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
8.3质保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
8.4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
8.5技术培训的内容等。
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人在政府采购媒体上的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成套实验设备使用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 “设备”本合同所称设备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装备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设备使用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交货地点: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三、商品名称、数量及价格:
四、合同总价款:&&&&&&&&&&& 元整。
五、合同总价范围:
1.所有装备及其配套件、运输、安装、测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培训、技术资料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所有装备一年免费保养、保修。
3.进口关税款(包括:报关、商检等)及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六、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装备。
2.保证装备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清单;
出厂合格证;
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
使用中文说明书;
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4、所有货物均一次性按照甲方要求送达到交货地点,并现场验收签字,甲方不接收邮寄发货。
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交货日期:2013年 12 月 10 日前
2.交付使用:2013年 12 月 10 日
九、各类设备的产地: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其中合同价款的10%为定金。
2装备及相关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安装调试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90%,并返回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金。
3.质保期满,质量无异议付清余款。
4.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第二期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每次款项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帐户。
十一、颜色、储放和保护
颜色以甲方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
设备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装备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材料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十三、质量保证
所有装备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四、本合同应为完整装备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
十五、保修期:
自有关部门出具验收通过报告之日起算,所有设备免费维保期为一年。
十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十七、公认之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四周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八、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设备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2周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 2013 年12月10 日前(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将装备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10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十九、索赔:
如在装备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设备有关部件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二十、资料提供: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提供主要设备的样本及技术配置、参数。
二十一、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二十二、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2.“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经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电话:********或后可见)备案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案机构和招标代理人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备案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 &&&&&&&& 开户行:
&&&&&&&&&&&&&&&&&&&&&&&& & 帐户:
合同签定地: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审查标书后,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如某标段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投标报价30分,技术质量及其它70分。(如投标单位的设备配置及技术质量、综合评价的平均总得分低于本项总分的50%,即低于35分,该标书为无效投标)
(一)价格基准分:30分
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
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且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
3、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二)质量与技术(48分)
以所投产品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彩页等权威证明文件为主要依据评定,技术参数、功能、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得基准分12分,若出现负偏离,每项基准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但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若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每正偏离一项基准分基础上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16分;
2、投标产品的配置、品牌、型号情况: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品牌影响力、型号、产品配置齐全性对照招标要求,分内独立评定。
3、2分内独立评定
4、投标实样情况比较,最高为20分
本项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每标段提供的实样与招标要求的质量、性能等一致性、符合性情况评定。
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标段号。每标段要求提供的实样如有缺失,每缺一项扣3分,缺二项扣6分(其余由评委在0-14内评定),缺三项及以上本项实样打分不得分。
注:对于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样品”的,要求同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原件和样品,否则按缺样处理(扣分)。
(三)、售后服务情况(10分)&
60.51&&&&&&&&&&&&&&&&&&&&&&&&&&&&&&&&&&&&&&&&&&&&&&&&&&&&&&&
(四)、公司实力(10分)
1、投标企业综合评价:2分&
评委根据投标企业综合实力比较(包括公司规模、)酌情评分。&&&&&&&&&&&&&&&&&&&&&&&&&&&&&&&&&&&&&&&&&&&&&&&&&&&&&&&&&&&&&&&&&&&&&&&&&&&&&&&&&&&&&&&&&&
2、销售业绩:4分
投标单位提供2011年以来政府采购的类似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2分,100万元以下的每份得1分,最高4分(以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带原件备查)。
3、项目授权证明:4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样的产品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一级代理机构出具的正规项目授权证明(原件备查),每出具1份得1分,最高为4分。
(五)、其它(2分)
1、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 :2分
&&&&&&&&&&&&&&&&&&&&&&&&&&&&&&&&&&&&&&&&&&&&&&&&&&&&&&&&&&&&&&&&&&&&&&&&&&&&&&&&&&&&&&&&&&&&&&&
1、报价物品与采购要求严重偏离的、质保期、交付使用期、付款方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2、注明原件备查的项目须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事后不再另行收取。如专家提出需核实原件时,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上由专家酌情扣分。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查的各类检测报告、授权证明必须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允许投标单位在专家评标时做当面澄清。如果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是关系到评分部分,则由专家根据投标单位的澄清做酌情扣分。
4、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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