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红字信息表表

实务答疑:发生销货退回申请红字专票,谁填信息表?
我的图书馆
实务答疑:发生销货退回申请红字专票,谁填信息表?
xiaochenshuiwu
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是否有要求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中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因此,发生销货退回,如发票已交由购方的,由购方申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尚未交付购方或购方拒收的,由销方申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
馆藏&70534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红字发票信息表相关问答
发布时间:
  问:税控系统升级之后,纳税人可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如果纳税人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怎么处理?
  答: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Copyright 2011 BJSAT of China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版权所有
邮编:100013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小黄庄二区1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红字增值税信息表撤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