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1.50通关存档任务的通关技巧有何种见解

乖离性百万亚瑟王超妖利维坦通关攻略一览
  乖离性百万亚瑟王中,超妖利维坦是最新更新的超级妖精,那么超妖利维坦该怎么打,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boss各部位数据  二,boss技能  三,行动模式  四,各职业打法  佣兵:风刀,buff刀  富豪:风刀,buff刀,双防  盗贼:风刀,buff刀  歌姬:支援卡,风奶  附:要好好叠C  五,打法要点(6C炸):  1.物理打左边,魔法右边(不要打小尾巴),打了部位就不会攻击了。(然后6C炸)  2.如果物理打右边,魔法打左边。歌姬要好好奶,豪要好好防(取决哪个打法)  3.如果选择炸,推荐洗牌B叔来洗牌  附:人话版。不要妨,确保每回合左边能被物理攻击,右边被魔法攻击。速度洗牌6C炸,豪要补好牌,6C叠C炸   &
最新资讯离线随时看
聊天吐槽赢奖品
相关软件:
大小:43.25 MB
授权:免费
大小:54.05 MB
授权:免费《利维坦》读书笔记
《利维坦》是著名的启蒙思想家霍布斯的一本关于国家论的专著。
“大自然,是上帝用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艺术。”人类则是大自然里最精美的艺术品,因为他们可以通过模仿大自然这一上帝的艺术,创造出人造的动物。
霍布斯,自认为是近代政治科学的开端。这样的说法也许是因为他受到了笛卡尔的强烈影响,进而试图通过一种“几何”的严密的逻辑推理方法来说明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的真理。霍布斯在政治学家们中间受到如此的重视,关键在于霍布斯从难以辩驳的原初假设,推导出了最重要的要素即自然权利,从而奠定了现代政治学的基石。
读《利维坦》这本书,我觉得更多的是感触到了霍布斯深刻的思想,对于人、对于国家、对于宗教、对于社会的各种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从政治追溯到了人类的本质和特性,也从人这一自然生物发展到造就“利维坦”,无论是从纵向还是横向,都让我的思维得到了拓展和深化。《利维坦》的文字似乎有种魔力,霍布斯雄健的笔锋在思想之园中疾驰,他的语言和文字能吸引着你跟着他迈向思想深处,即便你一开始觉得他的观点和你的不同,甚至对立,但最终会让你觉得不得不服。
必须承认的是,霍布斯的一些观点是偏激的,即便是他本身也是一个颇有争议、不易理解的人物。他的有些政治主张是很反动的,但是他在哲学上、神学上却是一名勇敢的斗士,在政治理论上也有杰出的贡献。他一身矛盾丛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唯心主义的社会观扭结在一起,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要求又包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外壳之中。
一、&&&&&&&&&&
由于人是利维坦的材料和创造者,那么就必须先从人类说起。
《论人类》是全书的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处于运动状态中。接着他从“论人”入手,指出人的生命也不过是四肢的运动;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求自保、生存,从而使自私自利、贪婪、恐惧、残暴无情,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征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
霍布斯从关注人的认识问题开始,以十二章的篇幅来论述个人的品质,通过亚里士多德划分清晰的伦理学体系来描绘人性和促使人相信他描绘的人性。第六章(《论自觉运动的内在开端——(通称激情);以及表示这些开端的术语》)是重要的一章,假设我们还习惯于古典哲学对于人的理性的信任和对于人品质中“高尚”的推崇,并认为人的生活目的就是过崇高的生活,那么首先我们不能从自然权利和自然律开始,其次我们不能接受主权者至高无上论,而这在霍布斯看来,势必导致愚昧与可悲的混乱状态。因此,他的前十二章不动声色地把古典哲学关于人的预设扫除干净。
第十章《论权势、身价、地位、尊重及资格》里面,霍布斯提醒我们人们的权势包括他们的智慧、地位、身价、美德等等一切可以用来影响他人决定的力量,而在第十三章《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他马上又向我们证明,人确实生而平等,但这种平等的含义包涵两点,一是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品质水平感到满意,二是每个人都有理由对其他人产生恐惧。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任何社会的因素在起作用,人与人之间势必陷入无休止的争斗和恐惧之中。霍布斯仍然把引起人的争斗的原因归为竞争、猜疑和荣誉三种,但是就这些感情的起源而言,竞争是我们对于别人掌握的资源超出我们而有可能轻易地伤害或杀死我们的恐惧,猜疑是我们对于别人所掌握的资源和意图不了解所引起的恐惧,而荣誉是我们对于别人可能会认为我们的品质、能力与我们目前所处的地位和掌握的资源不相称而可能产生杀心的恐惧。
霍布斯在论述自然权利时提到了自由,然而霍布斯的自由概念在他的政治学中,除了一个概念之外什么都不是。霍布斯不能容许把主权者的意志作为“外界障碍”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是只允许臣民在生和死,受较多的伤害和较少的伤害之中作出选择,这就是权术。
与自然法不同,霍布斯提醒人们注意自然律,也就是,那些天生你就不可违背的准则,只要你还意图保全自己的生命。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第一自然律非常有说服力,也就是追求和平和保卫生命的自然律。在这之上又引申出了第二定律,为了和平和自卫甘愿放弃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从第二自然律开始,霍布斯开始以看似严谨的方式引导人们得出他所希望的结论。
之后,霍布斯用很长的篇幅来讨论契约法,重点是契约法仍然基于人们对死的恐惧。因此,契约一经签订,便不可违背。这是一条自然法,而非自然律。在自然律中,人们由于迫在眉睫的威胁不得不那么做,但对于自然法来说,人们面临的恐惧并不那么直接。由此,霍布斯说,不正义就是违背契约。不正义是毁坏社会上人们的预期,这既容易被理解,也容易被执行,因为契约为自愿签订,那么每个人根据契约交换或转让权利之后得到的显然是他们最可欲之物,也就是,每个人应当得到的东西。
第四自然法是知恩图报,而第五自然法是适应,第六自然法是恕宥,第七自然法则是对报复的限制。这些看似道德的论述,在和平中的人们看起来是多么遥远,但是霍布斯以他的逻辑雄辩地说明,这些今天看起来是高尚的行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理性人们为生存而不得不作出的选择,这些不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保命法则。
第八条禁止侮辱,第九条禁止自傲,这在自然状态下更为明显,也为生存竞争激烈的中国人所最容易接受;第十条非常有趣,“进入和平状态是,任何人都不应要求为自己保留任何他不赞成其余每一个任要为自己保留的权利”,它简直就是密尔自由概念的翻版。
第十一自然法,霍布斯为国家的形成的关键——权利的转让——作了个小小的铺垫,“一个人如果受人信托在人与人之间进行裁断时,那么自然法就有一条诫条要求他秉公处理”,因为没有这一点人们的争端就只有凭战争决定。
第十二自然法和十三自然法是分配,十四自然法是“不斩来使”,第十五自然法是第十一自然法的另一半,并又对主权的形成作了小小的补充。这些条目的道理与第四到第九的道理一以贯之。霍布斯几乎靠逻辑的力量重建了一个现实的社会,探索着人不得不遵守的道德准则的社会起源。
所有这些准则归纳为一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霍布斯的主权,或者说伟大的利维坦,正是建立在他对人性的基本判断,即恐惧是促使他们向善的最高动力的假设。人们为了生存建立契约,把它转交给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来实行——主权者。
所谓“人”分两种:言语和行为被认为发自其本身的个人称为自然人;被认为代表他人语言和行为的个人就是拟人。拟人的言行被代表者承认时便被称为代理人,承认者就是授权人,代理人根据授权订立的契约约束力及于授权人。一群人经本群中每个人个别地同意而由一个人或一个集体代表时,就成了单一的人格,承当这一人格的就是代表者,代表者以这一群人的名义所作的言行应理解为被这群人中所有的人授了权。
二、论国家
利维坦,这个号称是“国民的整体”或“国家”的庞然大物,就是人们用艺术创造的一个“人造的人”。利维坦远比自然人身高力大,但他存在的目的却是保护自然人,而且正是由于他的身高力大,才使他能够胜任这项工作。主权是他的灵魂,使整体得到生命与活力;臣民团体是他的肌肉;官员是他的关节;赏罚是他的神经,紧密连接主权与臣民并推动每一官员执行任务;每个成员的财产是他的实力;臣民的安全是他的事业;提供必要知识的人是他的记忆;公平、法律、和睦、内乱是他的理智、意志、健康与疾病;而战败就是他的死亡;最后,把上述一切最初建立、联合、组织起来的就是“契约”,是像上帝创世时所发布的一样的命令,那就是“我们要造人”。
《论国家》是全书的第二部分,也是主体部分,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下人们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信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据称,这样订立的契约就叫做社会契约(也称信约或盟约),这个人或者这个集体就是主权者,而象这样通过社会契约而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组成了国家。“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用更尊敬的方式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此外,霍布斯在这一部分还论述了主权者的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君主制;人民的义务——绝对服从。主权者或国家的职责有三:一是对外抵御敌人侵略,保障国家安全;二是对内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宁;三是保障人民通过合法的劳动生产致富。
某些动物,只受各自欲望和判断指挥,且没有语言来交流何为公共利益,但它们却能群处相安地生活,因而被亚里士多德称为政治动物。但人类却不能这样,霍布斯总结的原因如下:一、人类竟求权势;二、人类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有分歧;三、人类拥有理智,所以在处理同一事物上会有分歧;四、人类语辞技巧善变,会捣乱和平;五、人类能够区别无形的侵害和有行的损失;最后,动物的协同一致是自然的,人类的协同一致则是根据人为契约而来。
人类总是希望获得并保存脱离战争状态后的满意生活,但若没有有形的力量使人们畏服,并以刑罚之威约束人们履行契约和遵守自然律,这种战争状态就是人类激情的必然产物。群体纵使再大,如果每个人都是根据各人的判断与欲望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就不能期待这种群体对外能御敌,对内能制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因此,要建立一种拥有上述两能力以便使每个人都过上满意的生活的群体,就只有一条路:每个人把所有的权力授权给某一人或某一集体,全体真正地统一于唯一的人格之中。这一人格通过人人互订契约而形成,其方式是:一个人承认这个人格,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把它授予这个人格,但条件是其他每个人也授予他同样的权力,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他运用每一人授权而形成的强大权力组织大家的意志对外抗御敌人,对内谋求和平。生活在利维坦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国家的本质就是一大群人互订契约对其一切行为授权,以便他能按其认为有利于这群人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的一个人格。承当上述人格的人或集体就称为主权者,被说成是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臣民。
主权可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第一,通过自然之力(血缘、武力)称以力取得;第二,通过相互契约称按约建立(这种国家亦称政治国家)。
霍布斯认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有以下方面:
首先,由于前约可使后约无效,臣民就要受他们自己订立的旧契约的拘束,不得主权者的允许不得订立新契约而服从另一个人格,破坏契约即为不义。其次,主权者承当的人格是臣民彼此间的契约授予的,并非主权者与臣民整体或每一臣民订约而获得。所以主权者就不会违约。另外,假若全体臣民都不同意这样的观点,都声称主权者违约,就会因缺乏公断人而使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力量来保卫自己,即回到了战争状态,违背按约建国的宗旨。第三,多数人彼此同意,宣布一个主权者后,原先持异议的人就必须同意,理由是他加入这群人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他遵守契约
的意愿。违反契约就是不义,不义者会被抛弃在战争状态中。第四,主权者的一切行为都是臣民授权的行为,授权人不能控告自己授权的行为。人们不能控告自己的行为,因而主权者的任何行为都不能算是侵害臣民,虽然主权者可能有不公道的行为。第五,根据上述推出臣民处死或惩罚主权者就是不义,因为那是等于因自己做的事而惩罚别人。第六,审查学说与意见,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和平。学说问题上应尊重真理,与和平冲突的学说就不能成为真理,所以真理并不排斥主权者根据和平管理学说;人们的行为来自意见,为了和平起见,良好地管理意见就是良好地管理人们的行为。第七,立法权。为臣民规定哪些财产是他所能享有的,哪些行为是他能做的,其他臣民不得妨害。这是主权者为保持公共和平必须做的事情。第八,司法权,为使法律不形同虚设,必须由主权者来裁决争执,使臣民免于运用自己的权利而回到战争状态。第九,军权。包括对外宣战、媾和的权利;对内则是以和平为需要判断何时征兵、征兵多少以及武装、发饷、征款支付战争开支的权利。由于军队指挥权无需其他制度规定就可以使具有者成为主权者,所以最高统帅必须是主权者。第十,官员任免。主权者有权运用他认为最合适于完成其职责——公众的合平与保卫——的手段。第十一,赏惩权。有法律时按法律施行,无法律的地方按主权者认为最有助于鼓励臣民服务国家或防止臣民危害国家的方式去施行。最后,行政权。包括掌握以武力执行法律的人;颁赐荣衔来规定每个人的品级地位以及公私应酬之礼。
以上是构成主权的要素权利,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否则国家将无法保持和平与正义——这一切按约建立国家的目的。霍布斯认为:民主制下发生的内战都是由权力的分割造成的。虽然在君主国家里,臣民可能受无限权力下不正常激情的摆布,使人们认为这是君主制的流弊,但民主国家的流弊也被其臣民认为是由民主制产生的。一切国家形式中的主权只要完善到足以保障臣民,便全是一样的。人类的事情不可能没有一点毛病,任何国家形式对臣民产生的最大不利也不可和人民处在悲惨的战争状态下的不利同日而语。
根据主权者的不同,国家分为三种:主权者为一人时是君主国家;为全部臣民组成的议会时是民主国家;为一部分人组成的议会时是贵族国家。这三种国家在主权上并不存在差别,只在实现和平正义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君主政体比较其它两种政体的特点在于:第一,私人(主权者)利益和共同(国家)利益就是一回事,君主的财富、权力之来自于人民繁荣;第二,君主可以方便地听取臣民的意见而不受任何干扰;第三,君主的决定具有稳定性;第四,君主不会反对自己,就减少了内战的几率;第五,君主使其他个人涂毒百姓的几率更小,这是由于掌握主权的就只有他一人,所以会涂害百姓的侫人和主权者亲属就少于其他两种国家;第六,君主孱弱时,一切可指出的危险都是竞相攘夺主权的人所造成的,也就是臣民造成的。
再来看看以力取得的国家:它是每个人单独地或多人一起在多数人意见下由于畏惧而对握有其生命与自由的个人或集体的一切行为授权而形成的。按约建立的国家中,人们选择主权者是由于相互畏惧而不是由于畏惧他们按约建立的主权者。而在这种国家中,人们臣服的就是他们畏惧的人,主权者的管辖权(主权)的权利及其当然结果与按约建立国家是完全相同的,因为它们都是根据契约而来的。一个国家的主权者在征服了另一个国家后对被征服的国家提出多于前一国家的要求,便是不懂主权权利的做法。这时,每一个人便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保卫自己,那便是战争的状态了。
霍布斯通过解读理性与《圣经》指出:主权无论是掌握在一人之手还是集体之手,都是想有多大就有多大的无限的权力,它可能会有诸多不良后果,但却比人人相互为战的自然状态好得多。人类社会不可能没有弊端,国家中最大的弊端没有不是从不服从或破坏建国的契约而来的。想削弱一个过大的权力,就必须服从一个更大的权力。
臣民是团体的质料,所以要先研究臣民的自由(权利),也就是哪些事情纵使主权者命令,臣民也可以不服从而不为不义。换一个说法就是:当人们按约建国时,究竟出让了哪些权利。人人生而自由要从建立主权的目的中推论,当拒绝服从会使这一目的无法达到时人们就没有自由拒绝,否则就有自由拒绝。臣民对于一切不能根据契约转让的事物都具有自由;法律未规定处,臣民有自由根据自己判断为或不为;当国家无法保护臣民时,臣民就回到了战争状态而获得了无限的自由。
团体就是在一种利益或事业中联合起来的任何数目的人。有全体代表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的是正规团体,其他为非正规团体。除服从自己代表者外不服从任何人的是绝对团体(只有国家是这样的团体),其他为从属团体。从属团体中根据国家主权建立的是政治团体,臣民之间组织的或根据他国主权建立的是私人团体。私人团体中国家允许存在的是合法团体,其他为非法团体。
政治团体的代表者权力是有限的,其限度由主权者规定,不得僭越。这种有限决定了个人可以公开反对政治团体,不但不为不义,还可能是有利的。政治团体为国家从事着各种不同的事务,有些是为政务而派定的,有些是为良好的管理对外贸易而设,种类几乎是无穷尽的。
主权者用于公共事务并在该事务中有权代表国家人格的人就是政务大臣。他们中有些被委派的职责全国或某一地区的全部事务,如摄政王(全国)、总督(地方);有些则各有专门职权,如财政、军事、教育、司法、行政等等。
参议人员(或参议会)是一类特殊的人群,当他们不具有司法权或管辖权就不是政务大臣,而只是提供建议者。建议与命令有很大的区别,前者为别人的利益,后者为本人的利益,所以被建议者可以不接受建议,但出于公道就不能惩罚建议者。而作为建议者的参议人员也要具备以下条件:一、自身目的、利益不与对方相矛盾;二、明白地表示建议,避免轻率、含糊的推论;三、只对自己精通的事物提出建议;四、最好单独地建议,从而避免冲突,保持秘密并与被建议者更好地交流。
为了使利维坦的肌肉与关节良好地为和平正义运作,就需要赏罚。奖赏可以是赠与的,也可以根据契约而来。前者指主权者为了鼓励臣民或使臣民更好地为他服务而给予的恩惠;后者就是工薪,是对已完成或允诺完成的服务的回报。工薪有些是固定的;有些是不固定的,仅在执行了规定的职务后才发给。后者有时是有害的,比如司法方面,一是滋生诉讼,二是造成抢夺审理权。主权者因畏惧臣民的某种权势足以危害国家而给予的利益,则不是奖赏,而是牺牲。这不会使人服从,只能促成进一步的强行索取。而惩罚就是指公共当局认为某人为或不为,是违法行为,并使人们因此更好地服从而施加的痛苦。惩罚有以下几种:私人报复;未给予或未优先给予优惠;未定罪而施加的痛苦;非权力当局施加的痛苦;大于或小于犯罪利益的痛苦;对先于法律禁止的为或不为施加的痛苦;对主权者施加的痛苦和对公敌施加的损害都不属于惩罚。最后要指出的是:对无辜臣民的一切惩罚都是违法自然律,是为罪恶。
物资的数量被自然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人类可以无偿地获取,或通过一定的劳动来获取。一个国家很难生产维持整个身体运动的全部物资,所以就需要以交易、劳动或战争的方式从他国获取必要的物资。之后,国家就要在国内对所有的物资进行分配。这就是关于私有财产的制度,是主权者的权力。臣民的土地私有权是排斥其他臣民使用其土地的一种权利,他虽不能排斥主权者,但主权者分配土地的标准是共同的和平与安全。
主权者的职责毫无疑问是为人民求得安全。为做到这一点,除个别地保护每一臣民外,还要进行一种包含总的安排的公开教导。为不使臣民返回战争状态,主权基本权利就不能转让分割,并教导臣民了解这权力的根据与理由。由于这些根据和理由全部来源于自然律,所以在教导臣民时可以“十诫”这一上帝为其子民制定的法律为总的安排。第一诫,不可有其他的神,即不要爱其他国家形式胜于爱自己的国家形式;第二诫,不可造偶像,即不服从主权者以外的人;第三诫,不可妄称上帝之名,即不得非议抗拒主权者;第四诫,每个第七日为安息日,即时常向臣民进行教导;第五诫,孝敬父母,即服务国家,因为国家像父母保护其子女一样保护着他的臣民;第六、七、八、九诫规定的不夺他人所有的正义之德,以及第十诫,不可贪恋他人之物,即不单夺他人所有的行为是不义,这种意图也是不义,都是国家应对臣民进行的教导。
为保证人民安全,主权者还应做到:制定良法、正确赏罚、公平征税和甄选参议员。总之,当主权者孚众望时,国家就是安全的。关于一个主权者对另一个主权者的职责,只能说每个利维坦间是人人为战的自然状态。
人造的东西虽没有可以永生的,但国家至少可以运用理性免于内发疾病而死亡。由于灵魂是永生的,所以国家因内发疾病死亡就是主权者而不是臣民出了问题。首先,按约建国的过程不完善,即主权者的权力不足时也表示满足,就是一种疾病;其次,主权的分割和任何一项权利没有正确地行使是另一种疾病。他们都是立即致死的极严重的疾病。国家的实力受到侵害时也会产生疾病,但并没有严重到马上致死。最后,国家在对内对外的战争中落败,再也无法以其强制力保护订约时服从他的臣民时,国家就解体了。灵魂虽然是永生的,但这时他已经脱离了躯体,再也无法支配其活动了。
三、论宗教
《论基督教国家》和《论黑暗的王国》分别是《利维坦》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第三部分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列举《圣经》条文职责教义之荒谬,坚决主张教会必须诚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所谓“教皇无过错”之说。而第四部分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他甚至呼吁教会势力撤出大学,使大学教育摆脱教会的控制和影响,连结婚要履行宗教仪式,也是他所反对的。
霍布斯认为,宗教的根源是人类好奇的本性;上帝是永恒因,也就是一个其前再也没有其他原因的原因;他创造了自然律,是万王之王;《圣经》的目的是说明圣父、圣子、圣灵的权力,使人们皈依上帝,即服从祭司、耶稣基督、使徒及其继任者,因为他们都代表上帝的人格;耶稣基督降生为人发展选民(教徒)并与其订约,死去为选民赎罪(这时使徒们继续发展选民),于审判日复活,带领选民进入永恒的幸福之国,在其父的仁慈与荣耀下开始他用不衰退的统治。
根本否认神的存在,彻底揭示宗教的实质,摧毁以旧约和信约作为真理的信仰,从而摇撼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一大精神支柱,这是霍布斯在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建树。他论证说,一切物质都是由形体的,而神或上帝既无形体,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也不能成为研究的对象。如果有人争辩说“神是无形体的实体”,则纯属胡言,同所谓灵魂不灭,地狱炼火之类说法一样荒谬绝伦。神或上帝不过是为了愚弄人们而由神学家捏造和臆想出来的。因此,上帝既然根本不存在,怎么可能是什么“最终原因”呢?同样,他认为宗教也毫无现实的基础,宗教的根源就在于人们的恐惧和愚昧无知,宗教的创导者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些缺陷来进行欺骗和控制人们。
霍布斯在猛烈抨击教会的腐败堕落、假仁假义之后,斥责教皇和教士都无异于魔王和恶鬼。他指出,无论国家还是教会,其权力都不是来源于上帝,教会决没有理由掌握独立于国家之外,甚至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反之,教会只能依附于国家,它同道德一样,只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存在,只有国家容许和赞同的信仰此能成为宗教。在霍布斯看来,宗教是为了国家统治的利益,为向人们灌输对权力的畏惧和服从才有存在的价值。出于维护国家统治利益的考虑,他仍然主张保留宗教和教职人员,使其成为国家从精神上统治人民的辅助工具。他也宣扬宗教自由,但强调必须在国家所赞同的宗教中去自由选择。就是这样,霍布斯毫不留情地把神从天堂拉到地上,把至尊变成虚幻,把教会贬为国家的附庸,以人权反对神权,一举砸碎了禁锢人们思想千余年的精神枷锁。
《利维坦》的精深,霍布斯思想的深奥,并不是看一遍书就能完全领略和深刻理解的。有些语句我看了很多遍仍然感到不解,也许是翻译的问题,也许是西方语言本身独具的风格,但我试着用自己的感觉去理解,不管怎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偏差的吧。
我想说,《利维坦》这本书不仅仅值得一读,而且值得翻来覆去地读。《红楼梦》在不同的时间读有不同的感觉,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利维坦》更甚,通篇读完再回过头来看前面的篇章就会有不同的或者更深的感触。一些细节也许容易被忽略,但它有可能为后面的层层推理定下了一个基调,为后面的逻辑风暴埋下了伏笔,看过后面的结论,再回头看看霍布斯之前的部署,着实让人有恍然大悟的感觉。作为读者,我们就是这样跟着霍布斯思想,一步步被他的逻辑所说服,一点点地被他的理论所打败。
对霍布斯、对《利维坦》,专家们也许早有了一个定性的评价。就他的思想来说,我们不能全部信服,时代不同,国情不同。人人为战的自然状态真的存在么?利维坦的事业仅仅是其职责而不是其义务么?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是完善的社会契约么?……虽然霍布斯的自然观是进步的,但他的政治观是反动的,他反人民的面目尤其凌厉和裸露,这些极不协调地集中于他的身上。即便如此,他这本书里的很多东西依旧值得我们去深思、去研究、去慢慢回味。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利维坦 开门任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