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广东的企业生产的游戏游艺设备 英文内容由什么部门审核?

游戏机尘封15年即将解禁:未来需关注内容审核|游戏机|解禁|个人隐私_业界_新浪科技_新浪网
游戏机尘封15年即将解禁:未来需关注内容审核
游戏机解禁 准备好了吗
  原题:沉寂已久即将开放 须直面三大问题
  游戏机解禁 准备好了吗
  对青少年影响消极?
  游戏内容如何审核?
  个人数据如何保护?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含
  尘封15年之久的游戏机市场,终于将要迎来开放的曙光。
  1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胫而走,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莫过于被业界解读为打破游戏机禁令的相关规定:“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这一内容被列为服务业开放领域中可复制推广到全国的内容,时限为日前。
  事实上,早在一年前,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中,就已经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开展相应试点: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这一政策在全国的推广,是否意味着国内游戏行业的春天即将到来?而长存15年的游戏机禁令此番破除,会不会引发一些新的问题?
  一纸禁令尘封行业15年
  一切都得从2000年说起。
  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炎炎夏日,将我国的游戏机产业打进寒冬。
  该意见规定,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即行停止;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
  “国家在当时出台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上对于电子游戏的巨大舆论压力。由于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事例时有发生,社会舆论普遍将矛头指向了电子游戏产业,认为这是一个毒害青少年成长的‘毒瘤’。”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该规定出台的社会背景,“从该意见的第一段话中,就能够窥得端倪”。
  意见的第一段话是这样写的:“近年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过多过滥,一些地方监督管理不力,从而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到了非彻底治理不可的地步。为了切实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有效打击和遏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出现的有害现象,并逐步彻底解决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速途网游戏事业部总经理、游戏圈资深评论人王佩对此深表感慨:“实际上,由于青少年沉迷的问题,电子游戏被妖魔化了,一提到游戏,人们都觉得玩物丧志,加上社会舆论大量的负面报道,‘电子游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一个贬义词。”
  “电子海洛因”,当时很多人都这么称呼电子游戏。
  水货横行问题更多
  然而,这一纸禁令,并没有让国内的游戏机市场完全空白——即便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情况下,仍然有大量水货游戏机,通过走私等非正规渠道进入国内,在一般的电子产品市场上都可以买到。
  对于这种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意见的出台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造成了更多的问题。
  “由于正规渠道不开放,而国内市场上对于游戏机有着大量的需求,因而造成了游戏机市场上水货泛滥,客观上反而促进了相关灰色产业链的发展。”朱巍说,“而这些水货游戏机,一方面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由于走的是非正规渠道、无人监管,这些水货游戏机中存在大量含有色情、暴力内容的游戏,一旦被未成年人购买,危害更大。”
  谈到此次国务院出台通知解禁游戏机市场,王佩表示,近几年,随着80后成为市场消费的主流人群,大家对于游戏的看法也不再那么片面了,对于游戏市场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国家出台通知,意味着相关部门对于游戏行业也在重新审视。
  “从整个社会上来看,可以说,大家对于游戏持有更加包容的态度。比如电子竞技,已经正式成为一项受到国家认可的体育项目;而很多体感游戏,可以让人通过手持设备在游戏机上打球、跳舞,也能够锻炼身体,逐渐被很多家庭接受。”王佩说。
  刘春泉认为,此次游戏机市场的解禁,与近些年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也有关系:“智能终端设备的不断普及,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游戏机的替代品;多元化的电子产品,让一纸单纯限制游戏机的文件,能够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
  而且,刘春泉提到,游戏机本身并不天然违法,只是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才会有负面作用,仅凭“有负面作用”这一点就对其全面禁止,明显缺乏合理性,这样的规定迟早会废除。
  解禁释放利好消息
  在朱巍看来,从去年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开放游戏机禁令,到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整个社会以及游戏行业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从社会的角度上,朱巍表示,一方面,当游戏机的正规渠道开放后,消费者的权益就更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由于通知中要求需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才可以面向国内市场销售,意味着游戏中色情、暴力内容将被处理,家长也可以更加放心地让孩子去玩。
  “并且,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上升到了非常高的程度,在软件保护、反盗版等问题上,我国目前在技术上、制度上都已经做得比较成熟,对于迎接游戏机市场的开放,也已经做好了准备。”朱巍说。
  而从产业发展的角度上,朱巍认为,游戏行业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市场,但由于相关禁令的长期存在,导致我国在这个领域已经落后国外太多:“国外在游戏机领域已经有非常出名的主打产品,比如索尼的PlayStation 4、的Xbox,都发展得非常充分了,已经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
  利好传来,但是否时机已晚?
  对此,朱巍认为,并不是说我国在这个领域里没有发展的可能:“毕竟通知的出台,为游戏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虽然我国在相关产业起步太晚、落后很多,但考虑到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日新月异,如果能够利用新技术,找到合适的契机打入市场,迎头赶上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而王佩认为,游戏机禁令的解除,还会给整个市场带来更加充分的竞争:“原本我们只能从非正规渠道买到港版、美版的水货游戏机,没有更多的选择,而在正规渠道开放后,人们选择的余地就会更大,相应的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活跃,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大问题须重视
  虽然通知的出台,让游戏机市场的解禁尽在眼前,但对于解禁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未雨绸缪。
  15年前,为了防止游戏机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禁令出台;15年之后,游戏机市场的重新开放,是否又将带来同样的隐患?
  刘春泉表示,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他提出,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游戏机厂商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虽然我国在网络游戏上推行防沉迷系统,但对于游戏机的防沉迷而言,更需要游戏机厂商在产品设计时,就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给考虑进去。”刘春泉说。
  日,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8各部门牵头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在我国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通过身份认证,监督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游戏时间,在超过健康游戏时间后限制游戏收益,直至收益为零,从而迫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
  刘春泉认为,游戏机生产厂商在产品的最初设计时,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游戏时间限制,一个账号只能连续玩几个小时,之后必须中断休息;或者在一段时间内累计进行游戏多久后,就应当强制停机。
  “虽然从商业的角度上看,这样的做法让游戏机厂商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但从长远来看,合理限制和管控是必要的,这对整个行业是有利的。不然当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等问题再度出现后,社会舆论压力还是会迫使国家出面干预,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刘春泉说。
  而除了防沉迷外,游戏内容的审核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这一点上,朱巍表示,依照法律所规定的职权,文化部门应当对游戏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市。从目前游戏市场上存在大量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问题来看,这一点是必须坚持的。
  “但是,在游戏内容的审核上,也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首先,需要加快对上市游戏的审核。现在的整套审核过程,都是需要事先报批、事后备案,就会导致一款游戏的上市时间拖很久;而在这样一个产品快速更迭的时代,非常不利于游戏产业的发展。”朱巍说道,“其次,除了文化部门,工信部、工商局等很多部门对于游戏都有审批权,这种九龙治水的局面也需要得到改善。”
  在这个问题上,刘春泉也认为,国家对游戏中违法内容的审核是必要的,但他同时建议,在具体的游戏内容审核过程中,可以让更加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组织业界专家,以听证的方式开展工作、作出决定,再由政府部门对相关决定去执行,这样一方面能够让结果更加专业,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公权力的寻租空间。
  另外,朱巍还提到,游戏机市场开放后,尤其需要重视个人数据保护问题:“现在的游戏机已经无法做到完全单机运行,或多或少都会与网络挂钩,这样一来,玩家在游戏机中的游戏就无法独立保存,而存在着上传到公共网络的风险。特别是一些体感游戏,会通过影音记录玩家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这些都是非常隐私的内容,需要注意避免这方面的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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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内容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鲁文市〔2015〕19号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支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 》(文市函〔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内容审核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支持引导
  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内外资企业,是指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游戏游艺设备生产或者销售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支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上的益智类、教育类、体感类、健身类游戏游艺设备。严禁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面向国内生产和销售。
  二、明确审核流程
  省文化厅负责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各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初审和现场勘验工作。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及有关政务网站,公布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的法规依据、实施机关、审核条件、审核程序、审核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从事游戏游艺机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内容审核申请。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初审决定,初审通过的,上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应在材料齐全后20日内作出决定,审核通过的,出具《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批准单》,并报文化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审核流程依照《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管理办法》(见附件)。取得《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批准单》的游戏游艺设备可以面向全国销售。
  三、实行专家评审
  省文化厅建立由文化、公安等部门、行业专家、协会组成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审核意见;对内容难以界定的,可以报文化部复核,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文化部不再分批次发布《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原《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继续有效。
  四、建立内容自审制度
  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并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培训。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内外资企业,应当每年向省文化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内容除向工商行政部门报送的外,还应当包括销售数量。未建立内容自审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省文化厅将其列入文化市场经营异常名录。
  五、强化市场监管
  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属地内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内外资企业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未经内容审核,擅自面向国内销售游戏游艺设备的企业,应当责令改正,未改正的,上报省文化厅,由省文化厅将其列入文化市场经营异常名录;游戏游艺设备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由省文化厅将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安有序。
  山东省文化厅
  附件:1.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 - 文广局 - 权责清单
办事流程图
权力事项编号
1.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型
对游艺娱乐场所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
1.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规章】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令第55号)
第三十条 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违法违规行为
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行为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制定本系统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
职权运行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1.立案责任:通过举报、巡查(或者下级文化主管部门上报及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发现涉嫌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文化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8.监管责任: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1-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依法及时有效受理、办理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可给予一定奖励。对日常巡查或者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行为,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处理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第十五条& 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管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有关行政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八条& 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一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登记立案,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在调查或者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调查询问或者现场检查笔录,经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的,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三条& 在调查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紧急无法立案的,执法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纠正;(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物品、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三)收集、提取有关证据。第二十四条& 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后,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注明。对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开列清单,并依据情况分别制作抽样取证凭证或者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接收的,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凭证或者清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登记保存物品时,在原地保存可能灭失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的,可以异地保存。第二十五条&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一)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检验或者鉴定;(二)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三)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3-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前,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后,再做决定。
3-3.《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应当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和依据;案件审核人员应当对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第十八条& 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应当对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4-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第二十七条& 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4-3.《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执法部门应当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具体说明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和依据。
5-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应当自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所属综合执法机构报告并备案。
5-3.《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文化市场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的,执法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重大或者复杂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需要公告、鉴定、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6-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1.《行政许可法》(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8-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许可机关和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备案,必要时可将处罚决定抄告有关部门。第三十二条& 依法没收的财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经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第三十三条& 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目装订,立卷归档。第三十四条& 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行执法监督。综合执法机构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
一、责任分工
1.省级:负责对全省范围内&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行为&的案件查处工作。
2.市级: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行为&的案件查处工作。
3.县级:负责对本辖区内&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行为&的案件查处工作。
二、相关依据
1.《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令第55号)
第三十条 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
3.《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管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有关行政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宜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0、宜昌市解放路6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监督投诉方式
0、宜昌市解放路6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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