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什么什么,我就忘记你我做不到,比如,等到世界末日了,我就忘记你我做不到,意思就是不可能,

等到你出现,我就忘记你 - 简书
等到你出现,我就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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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晓晓说,你是不是还记得他?我笑了笑,晓晓问得太巧妙了。不是还没忘记他,而是还记得他。我说,你知道的,我记性很差。晚上充过了话费,第二天早上就没任何印象再充一遍。如果不是看到话费短信,我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充了两次。去帮朋友取快递,货到付款,结果签了字付了钱转身就走,折回到半道儿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才想起自己忘了取快递。是的,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我必须承认,我还记得他。因为,忘记对我而言,是一件太轻易的事。而记得,却很难。查了日历,差不多还有一个半月又要老一岁。原来,已经那么久了。还记得他,这……真是个奇迹。苏阳……我记得他,包括他那件驼色套头针织衫,那条浅蓝色牛仔裤,以及那双白色平板鞋。我记得他,他微笑的时候扬起的嘴角处会有两个浅窝,眉眼弯弯,真的灿若星辰。我记得他,他唱那首《狼爱上羊》的时候,眉心皱在一起,但每次都会被夹疼的却是我。我记得他,很多很多,而一直不敢想起却从未忘记的,是那句,“我可以一直都在,只要你想。但忘记这个事实的,总是你……”2直到现在,我都没能成长为那个讨喜的孩子。小的时候,性格本就内向,也不怎么喜欢跟小伙伴嬉嬉闹闹,总是装得一副小大人模样。现在想来,倒是觉得好笑,却也心酸。好像从记事开始,自己就安安静静的。不喜哭不喜闹,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倒不是觉得自己有多伟大无私,只是觉得很多东西自己都没有很强的占有欲。就像小时候,老师会说谁先背会一首诗就可以奖励一颗糖,小伙伴都会争先恐后的举手成为第一个。而自己,依旧安安静静的,即使那首诗自己早已经背的滚瓜烂熟。现在的自己依旧这样,喜欢慢跑喜欢运动,却不喜欢竞技。依旧不喜欢争或是强求一些东西。或许那时候就已经懂得,该是自己的怎么都跑不了,不属于自己的,抓得再用力都没用。每个人都有很多面,就像写下这些文字的我安静地快要忘记自己还可以开口说话,但在跳舞时也会是那个像是疯了一般的十爷。后来,苏阳也总是说,你果然是人格分裂。我总是笑,也不说话。因为觉得没什么可说的,辩解或是解释,不管多完美的理由都会在开口的那一刻变得苍白无力。但若是懂得,就什么都不需要了。自己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他们都说不要总是将自己封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其实仔细想想也并非那样,有时候只是觉得不管是迎合还是应付都会很累,时间久了,还是觉得一个人随性舒服。一个人,时间随意,日子随性,大把的时间去尝试新的东西,也能用心做自己喜欢的事。这种感觉,慢慢的就熬成了自己的生活信条。直到苏阳出现。3“小姑娘倒是有点儿意思。”这是苏阳给我发的第一条消息,我还依旧清晰地记得。我陪晓晓去商场买衣服,说是同学聚会要穿。晓晓眼光一向很挑,不像我,随便一件套头衫就能对付。不过这样说也不对,毕竟她要去的是我从来都不会参加的同学聚会。一圈逛下来,没遇到中意的衣服,倒是在出口处碰到了苏阳。苏阳是晓晓的老乡,也是大学校友,两人在老乡会认识的,后来几次聚会也就熟络了。驼色套头针织衫,浅蓝色牛仔裤,白色平板鞋。很舒服,这是我对苏阳的第一感觉,我不太会用文字去形容一个人的样貌。但,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至少我这样觉得。两人正商量着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晓晓却被她那个恶魔组长一个电话招呼了过去。晓晓的话,恶魔虽然也就一小组长,但她却是那个小鱼嘴边儿的小虾,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吞了。晓晓走后,我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帆布鞋,暗暗窃喜。还好商场离公寓也就六公里的距离,还好穿了帆布鞋。婉拒了苏阳要送我的提议,跑步回了公寓,然后就收到了苏阳的消息。他说,小姑娘倒是有点儿意思。后来,很少开口解释的我跟他解释说,那天我真不是矜持,六公里跑步回去正好抵了晚上要做的运动,不用再出来了。他看我在那儿憋红了脸一个劲儿的强调,自己却抱着肚子笑得死去活来。也是,遇到他后,我竟然开始开口解释了。或者说,有些事情觉得有解释的必要了。晓晓说,那是因为在乎。但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一切都只是顺其自然的发生着。而习惯了一个人的我,在心脏第一次因为他小心翼翼的靠近而抽痛时,才终于鼓起勇气,走到那个有他的世界。4其实,连争执都算不上。第一次不愉快发生在我因为贫血晕倒第四次进了医院,苏阳赶到医院时,我已经醒来。我知道,一定又是晓晓给他打的电话。我咧嘴朝他笑,把没挂水的右手伸到他面前,等到手臂酸麻也没等到他抬手握住。我知道,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他说,你是不是从未记得,你还有我……然后没有给我辩解的机会,转身离开。他走得很慢,一点点的扯下脖子上早已经松松垮垮的领带,无力从他的背影里浮出散到空气里,一直蔓延到我的鼻尖,然后不受控制的胀满,倾泻。其实,我想说自己早已经习惯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只是不想他担心,也怕耽误他工作。可是到了嘴边,才想起这番话自己好像说过很多遍了。在一起两年的时间,有些人天生就精通的,我还是没能学会。苏阳离开那天,说,我可以一直都在,只要你想。但忘记这个事实的,总是你……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想说的,我想说,我一直知道你在,只是自己习惯了一个人承担,而我,也不忍心一味的去依赖你的好。而在意识到自己要解释这些的时候,就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和勇气。因为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苏阳的无奈,也终于意识到那样的他有多辛苦。5我想,他是真的攒够了对我的失望,才离开了。因为,在听到他那句“但忘记这个事实的,总是你……”时,我已经被对自己的失望淹没。那么,就不要再捆绑彼此。苏阳申请调去了另一座城市,与我一南一北。他说,对不起,我很失败,没能给你足够的信心依赖我。我抱了抱他,说,你要好好的。我紧紧的盯着他的眼睛,那一刻全身的力气都在说,你一定不知道吧,只要你在我身边,就是我命运对我最大的善待了,即使什么都不做。但,那双眼睛并没有读懂,我最后那一丝自私的微弱又卑微的祈求。晓晓说,如果有一天,他回来了呢?我顿了几秒,等到他出现,看到他过得很好,那时,我就不会记得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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