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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战区一级设军事法院 南部战区院长曝光_网易新闻
解放军战区一级设军事法院 南部战区院长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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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密切沟通交流 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黄克院长强调,广西法院要与军事法院密切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黄克院长会见广西军区及南部战区、南宁军事法院有关负责人5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会见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敖水平、南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李实平、南宁军事法院院长苏学军一行。黄克强调,要进一步密切广西法院与军事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涉军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力度、提高涉军维权工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等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座谈会上,李实平介绍了战区调整后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的基本情况。据了解,我国重新划设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等五大战区后,各战区军事法院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分别设有三级军事法院。其中,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等6个军事法院,省会城市都成立基层法院。敖水平表示,随着军事法院的“重组”完成,各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有所调整,希望广西法院今后继续支持军事法院工作和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共同推进广西法院和军事法院的司法事业。
黄克指出,一直以来,军队的国防建设和法院的司法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巩固国防和涉军维权方面合作基础深厚,加上目前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同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广西法院应进一步密切与军事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涉军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力度、提高涉军维权工作水平等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黄克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使人们的学法用法意识逐步提高,广西法院将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是通过开展“送法进军营”,不断满足军人的法律需求,不断增强军人的维权观念。一方面是面向社会宣传拥军拥属工作,构建和谐军民关系。同时,希望军事法院也能多多宣传广西法院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特别是近期开展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畅通涉军维权执行案件的解决渠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玉棠参加了座谈。
本文来源:政府官网
作者:林昱钢
责任编辑:张洋洋_NN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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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中部战区军事法院调研组莅临负忧ㄔ赫倏吧婢ā弊富 - 信阳市负忧ㄔ和
当前位置:
中部战区军事法院调研组莅临负忧ㄔ赫倏吧婢ā弊富作者:负忧ㄔ
&&&&7月27日下午,新华社驻中部战区支社社长陈辉、郑州军事法院民庭庭长张伟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朱正宏调研组一行,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的陪同下前往负忧ㄔ赫倏吧婢ā惫ぷ髯富幔负忧ㄔ旱匙槭榧恰⒃撼ち螅匙槌稍薄⒏痹撼ず殍翰渭踊嵋椤  柳斌院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负忧幕厩榭龊头ㄔ涸谏婢üぷ髦械暮镁椤⒑米龇ā8迷旱匙槭贾战婢üぷ髯魑幌钪匾稳挝窭醋ィ闪⒘松婢üぷ髁斓夹∽椋∪斯ぷ骰疲魅妨嗽鹑巍=⒘俗派笈谢梗榭谏罄恚敌辛浮⑸罄怼⒅葱小⒕戎八挠畔取保繁I婢üぷ髀涞绞荡Α8迷喝险婕小八痉ㄓ稻窆俦钡恼我螅醋派婢ā靶叛裟J健钡墓ぷ饕螅浞址⒒由笈泄ぷ髦澳埽ü鼓谌菪掠薄⑿问蕉嘌纳婢üぷ鳎行Щ饬舜罅康拿芫婪祝〉昧讼灾某杉ā  随后,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该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涉军维权合议庭、观看涉军维权专题汇报片,并前往该院涉军维权服务点解放军第154医院进行考察。&&&&最后,柳斌院长对中部战区调研组一行来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了热烈欢迎,并表示中部战区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院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下一步将不断推动涉军维权“信阳模式”为依法保障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地军民融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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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所在位置:
> 法院代字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新编制发布军事法院代字的通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 15:20:0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重新编制发布军事法院代字的通知
法〔2016〕142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你院上报《军事法院建制及名称》收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法〔2015〕13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军事法院的代字予以重新编制发布,以前发布的军事法院代字不再使用。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6年4月28日
军事法院代字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宁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口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拉萨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呼和浩特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
责任编辑:程国维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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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队清房纠纷案追踪-中部战区军事法院有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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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清房纠纷案追踪-中部战区军事法院有新客
[编者按]细研军史,只有从严治军而无依法治军,为什么?是因为我军的宗旨,因为我军的钢铁纪律远远高于法律的要求。近些年来,由于徐郭的毒害与大面积的领导干部唯我独尊滥用权力,在全国范围引起了解放军究竟是不是法外之地的讨论,也因此,产生了依法治军的口号……自2015年起,军队在清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典型偏差,偏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清房对象扩大化,一些做为容身之所唯一住房的军转被清理,日,编者电话采访了驻哈尔滨空军某部的被错清对象,21个月来其依然是居无定所,到处借宿或临时租房中;二是暴力清理方式违法,以威胁军转或老干部生命等手段清理;三是违反了党的宗旨以及党的思想路线与群众路线,部队与政府由于没有及时落实住房政策留下的历史欠债由个人担当,置军委19号文件的存在于不顾,选择性确定清理对象;四是谷俊山主持营房部期间的房清5号的代表性文件在持续发酵;五是历史性唯我独尊思维,对已经不是军队的地方人员,在清理方式上采取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自我认定自我执行的武断行为,此行为必须停止。试想,若国务院公安系统,也采取自立案自审自判自执行方式的话,派出所抓住证据就可以抓捕军队的领导干部,岂不是大乱!而且,社会上的许多恶性案件均属于自审自判自执行模式。以上如此种种原因,产生了不问原因、不问方式、不管自购商品房还是统购商房、不管面积大小与贷款多少、不管租房原因、不管什么性质的住房补贴,有购房记录的要清,异地调动无房的要清,上访的要清等等闹剧。& & &解放军清房是人民拥护的,习主席的决定是及时的!然而一些部队不讲政治规矩,调集300名兵员、150名警察戒严清房的有之,使用消防高压水枪喷倒80岁老太太的有之,某医院洒下鲜血的有之,如此等等,与党中央和习主席的政治要求、与我党我军宗旨背道而驰;一些部队主官政治意识与大局意识几乎降至为零,故意制造偏差,该清的不清,不该清的乱清,阻挡清房工作深入;一些机关领导向军委汇报时,是否遵守了实事求是的政治生命线的要求,未知。从军方渠道得知,目前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的态度依然认为谷俊山时期出台的清房政策是正确的、是没有问题的。& & 就如何清房,本公众号会另文细说,仅就离开军队的人员的清理方式,以往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自我认定自我执行的武断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此行为必须停止。& & 一位智者告诉笔者,风雨欲来风满楼,也许中央正在等待大面积的偏差出现,以好彻底处理干部、解决矛盾。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 今天(日),当事人状告某部对体制外人员违法强清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柴青海律师代理),解放军中部战区北京军事法院工作人员接受了其诉讼材料,鉴于解放军法院试点军事行政诉讼,此案意义重大,值得关注……& &行政诉讼状原告:Z*,男,北京市崇文区***8号1单元11号,身份证号:******************电话:***********被告:中部战区空军*******,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电话:010-*******请求事项:1、 判令被告日对***8号1单元11号采取强清行政行为违法。2、 判令被告返还由于其违法强清搬走原告***8号1单元11号内所有财产及物品。3、 判令被告恢复***8号1单元11号的原来陈设及正常使用功用。4、 判令被告赔偿由于其违法强清行为导致原告的实际损失人民币伍万元。5、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案由: 军队行政(清房)及行政赔偿事实和理由:& & & ***8号1单元11号是原告之父亲Z**同志在服役期间分配的公寓住房(分配时间:1980年,面积约50平方米),2000年Z**同志按照军队住房改革精神购买本部房改房一套(约70平方米,位于双玉中街43号院1号楼3单元301室),两处房屋一直由原告之父占有使用,被告曾经于日做出Z**同志住房认定情况,鉴于其所购房改房面积未达标及原告确无其他住房的事实建议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必要的照顾。& & & & 日被告方对***8号1单元11号采取了强行清理并将房间内所有物品放置于其内部仓库。& & & Z**同志系我军第一批由前苏联培训的炮瞄雷达专家,从上个世纪50年代入伍至1988年移交干休所之间取得主要技术革新成果11项,重要理论研究10余篇(册),解决了当时炮瞄雷达多项技术难题,为兵种部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Z**同志曾任副处长职务,先后4次荣立三等功,1985年被军区空军评为优秀知识分子,移交干休所后担任党支部书记多年,先后4次被评为先进军休干部。因Z**同志所购房改房未能达标,原告一家一直住用该案涉房屋(户籍均在),该房屋系原告一家安身立命之所在。& & & & 原告认为就****8号1单元11号的权属及使用权争议纠纷属于军地涉法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被告在未经法律裁决情况下强行清房这一事实和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生存权利和财产权利,原告系地方人员,不属于军队内部行政法规调整范围,被告的军事行政行为适用对象发生错误,这对国家法律制度是一种严重的践踏和伤害,特别是在依法治国和依法从严治军的今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军队司法改革关于在中部战区试点军事行政诉讼的通知精神,依法诉请法院保护原告之合法权益。此致& &中部战区北京军事法院& & & & & & & & & & & & & & & &日&&全面践行依法治国,呼吁军队依法治军,回归到人民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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