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意外打碎30万手镯元的手镯,法院究竟应该怎么判

女游客在瑞丽试戴30万玉镯 不慎摔碎当场吓晕
来源:云南网
作者:项陆才
  昨日,一段“女游客在瑞丽玉石店试戴30万的玉镯,不慎摔碎,当场吓晕”视频在朋友圈广为流传,不少网友怀疑视频是假的。不过,经记者核实,这是真事,而且就发生在当天上午。
  摔碎玉镯后女游客嘴唇发白浑身冒汗晕过去
  视频显示,一名女子昏迷在玉石店的地上,有人搀扶起她,让她坐到椅子上,还有人给她掐人中,旁边很多人围观议论。而那只标价30万元的玉镯,已经摔成了两截,但看起来成色不错,起码挺水的。
  据昆明信息港记者报道,该玉石店为瑞丽姐告玉城林氏翡翠店,店主之子林伟介绍,昨日上午,当事女游客进入店中,试戴了一只手镯,戴好后她问多少钱,服务员说30万元,她听后就想把手镯取下来,没想到手一滑,手镯就摔在瓷砖地面上断成了两截。“她当时吓晕了,还好经过急救也没什么大碍。”
  据德宏广播电视台报道,这名女游客来自江西,她从手上取玉镯的时候,“左边夹着包,右边夹着雨伞,取下来的时候,手镯啪啦就掉到地上了。”
  摔碎玉镯后,店员一直在劝慰这名女游客不要紧张,有什么都可以好好商量,但她还是越来越紧张,后来嘴唇发白,浑身冒冷汗,晕了过去。旁边几人赶紧掐她的人中和虎口,才把她掐醒。120急救人员来了后,又对这名游客进行了检查,证实她并无大碍。
  调解至深夜未达成协议将走法律程序
  记者走访了解到,此事发生在姐告玉城一楼铺面,事发经过与此前媒体报道基本相符。
  意外发生后,店方一直安慰对方,希望友好协商解决。瑞丽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旅游部门告诉记者,此事属意外事件,并不涉及市场欺诈、消费和旅游投诉,当事双方也未要求这些部门处理。姐告公安分局表示,如果当事双方到警方报案要求处置,警方可以组织调解。
  当天下午,主持协商的瑞丽姐告玉城公司闫经理告诉记者,整个下午,玉城公司都在协调双方友好解决。协商中,第三方瑞丽珠宝玉石鉴定部门估价18万元,店方同意女游客赔偿17万元了结此事,但女游客身上仅能拿出1万元。由于差距太大,18时50分,双方同意到姐告公安分局接受警方调解。
  至20时30分,在警方调解下,双方仍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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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正确试戴翡翠手镯
  其实,手镯易碎已是常识,但悲剧事情却时有发生。例如2013年3月,江苏镇江一领取低保的市民在商场试戴翡翠手镯时,不小心摔坏,而这只手镯价值38.8万元。双方为赔偿事宜,官司打到2015年1月都未解决。
  不少业内人士说,这类事故大多是因为错误的拿手镯方式。如何正确地拿手镯?其实这里面是有奥秘的。
  不要这样拿手镯
  很多人在看翡翠的时候,往往会用以下几种很小心但却是错误的方法:
  1.握着手镯的外缘,手镯是圆的,用这种方法很容易弹出去,你越是小心越是用力握,就越容易弹出去。
  2.放到手掌里,这种方法看起来比较安全,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手掌不可避免地会有汗液,拿翡翠时间长了也很容易滑落。
  正确姿势是这样
  那正确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手比较汗的应该先把手擦干净,并先留意下四周,小心周围人会撞到你。拿起翡翠手镯时,用食指或中指牢牢扣住手镯,大拇指回按住手指,这样翡翠手镯就不易滑落。
  所以新手在试戴手镯时,千万要学会一些门道,才不至于闯祸哦!毕竟美玉不便宜,万一不小心,一套房子首付就没了,这样的事故不是谁都受得起的。
  网友评论
  ●想想当年我看过价值上亿的翡翠,安全无事,突然觉得自己捡回一条命。
  ●切记行规,玉不过手,戴脱小心……卖家已心痛到无法呼吸。
  ●敢试戴的人应该有钱买吧。
  ●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键盘侠,还有点赞的,还有说赔几千的,客观一点,看看图片这个手镯怎么的都在十万以上。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上,说话做事还是互相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
  ●玉石这种东西水很深,跟黄金不一样,你说30万就30万?真这么贵的东西这么随便摆着让人试?以为商场试衣服呢?我的看法,这镯子刨了水分,也就5万顶天了,再加上商家看管不力的责任,赔3万不能再多了,有业内人士看看我说的对不对吧。
  ●这个教训告诉我们:没钱就不要乱摸乱试,碎了魂都吓掉了……我从来不敢摸贵的易碎品,万一摔了赔不起。
  ●强烈建议珠宝店、古董店等高价值商品店内铺厚地毯。
  ●只能花点钱找专家鉴定估价了,这样难说还好点。
  ●不是我谦虚,真的把我卖了还不够,买一只手镯,如果有人要我,30万也就卖了。
  ●这是一个人的性格,有些人上街买是不买,每样东西都要伸出手摸一下,看看摸一摸30万,以后好摸的人就不要乱摸。
  ●别心动,别手痒。不然后悔莫及!
  ●不能单怪大姐,她只是见玉镯子喜欢就试戴了,一问价30万,吓慌了。商家对贵重物品没监管好,随便放柜台上,地面又不铺地毯,商场也有责任。
  ●卖房子赔,没钱看什么玉,像我一样躲远些,别充大款丢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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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nbsp顾客滑倒摔碎昂贵玉镯 饭店被判赔偿10.5万元
  原标题:重庆:顾客滑倒摔碎昂贵玉镯饭店被判赔偿10.5万元
  新华网重庆11月2日电(记者朱薇)因饭店地板湿滑,顾客在就餐过程中摔倒打碎了贵重首饰,对于顾客的损失,饭店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宗案件显示,饭店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顾客损失10.5万元。
  据了解,日晚,在一家银行工作的朱女士和几个朋友前往九龙坡区某知名饭店吃饭。当晚10点多,饭店清洁工张阿姨见大厅食客渐少,便拿着拖布将大厅地面拖得干干净净,随后在未干的地上放了一块警示牌:小心地滑。此时,朱女士从包间出来上厕所,走到大厅收银台转角处,不小心滑倒,左手重重地摔在地上,手上那只玉镯摔成4截。
  随后,双方因为无法协商赔偿问题,朱女士将该饭店告上法庭。同年4月,经权威部门鉴定,这只手镯为翡翠(A货)。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这只手镯在完好状态下市场价值为30万元-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的翡翠手镯在个人随身财物中价值较高且极易损坏,朱女士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在佩戴这类饰品时应当负有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或是采取为财产投保等方式分散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朱女士在就餐时未向饭店明示自己携带有价值较高的财物,如果要求该饭店对这类财产损失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显然超过了其为朱女士等人提供服务可能获取的收益,也即超出了其作为管理人正常能够预见的范围,增大了防控风险的成本。
  据此,法院判决,朱女士承担70%的责任,饭店承担30%的责任,饭店赔偿朱女士损失10.5万元、评估费8000元。
  该案承办法官称,对贵重物品的保护措施和手段,应当显著区别于通常物品。“是否事先申报贵重物品价值,对责任划分有重要意义。”法官称,若事先申报,则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管理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增加安全保障措施。虽然该饭店地板湿滑导致朱女士摔倒,但朱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在其应当预见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朱女士未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AP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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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是否应承担破碎手镯主要赔偿责任
作者:网络  时间:  浏览量 0  
女士就餐期间因地滑摔碎价值30万元手镯本网记者徐伟 本网通讯员陈铜
  日晚,朱女士在重庆市主城区一家饭店用餐时发生了意外,价值30多万元的翡翠手镯摔成了4截。随后,她将该饭店告上了法庭。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餐厅滑倒价值数十万手镯碎了
  家住重庆九龙坡区的朱女士,是一家银行的职员。2009年,她托朋友购买了一只翡翠手镯,购买价格为10万元。
  日晚,朱女士和几个朋友前往一家饭店吃晚饭。当晚10时许,清洁工张阿姨见大厅食客渐少,于是拿着拖把将大厅的地面拖得干干净净。随后在未干的地面上,放了一块警示牌:小心地滑。
  此时,朱女士从包间里走出来上厕所。而饭店大厅是去卫生间的必经之路。就在朱女士走到收银台转角处时,一不小心,踩滑摔倒在地,左手也重重地摔在地上。
  在法庭上,朱女士说:&我就听到了手上那只玉镯龟裂的声音。等缓过神来,左手上的那只玉镯已经摔成了4大截。&
  朱女士随后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到现场处理。民警到现场留下证据后,将几名目击者带离现场到派出所作笔录。
  据清洁工张阿姨与该餐厅的服务员小马在派出所的陈述,她们没看到朱某摔倒的全过程,但看到她蹲在地上,手里拿着碎了的手镯。
  对簿公堂责任划分成争议焦点
  事情发生后,朱女士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该饭店告上法庭,准备以司法途径解决赔偿纠纷。同年4月,当事双方前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珠宝玉石与贵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摔坏的翡翠手镯进行鉴定。
  鉴定的结果是,朱女士的翡翠手镯为:翡翠(A货)。朱女士同时要求对手镯完好状态进行价值鉴定,经一审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朱女士的翡翠手镯在完好状态下,市场价值为30万至40万元。
  法庭上,朱女士称,该饭店在就餐客人尚未完全离店时就将地面拖得湿滑,应当预见到可能导致客人摔倒的危险性,但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过错完全在饭店。理应赔偿全部损失,即鉴定手镯的价值为35万元。
  餐厅辩称,清洁工设置了&小心地滑&的警示牌,虽然存在过失,但履行了一定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朱女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她明知其身上有&价值不菲且易碎&的物品,应当比普通顾客更加小心谨慎,其对&翡翠&的保护义务也应远远大于将&翡翠&作为饰品的普通消费者。
  餐厅在这件事上应承担几成责任,成为法庭上双方激烈争辩的焦点。
  终审判决饭店需承担次要责任
  2012年3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饭店在客人尚未完全离店时,就用拖把拖地,应当预见地面湿滑可能产生致客人摔倒的危险性,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致使朱女士摔倒致翡翠手镯破损。虽放置了&小心地滑&的警示牌,但不能仅因进行了安全提示,就免除其应承担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保障义务。遂判决: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本案具体情况,饭店承担70%的责任,朱女士个人承担30%的责任。
  饭店不服,上诉至重庆市五中院。
  重庆市五中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翡翠手镯在个人随身财物中价值较高且极易损坏,朱女士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在佩戴这类饰物时本身应当负有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或是采取为财产投保等方式分散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朱女士在就餐时并未向饭店明示自己携带有价值较高的财物,如要求该饭店对这类财产损失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显然超过了其为朱女士等人提供服务可能获取的收益,也即超出了其作为管理人正常能够预见的范围,增大了其防控风险的成本。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委托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手镯价值进行鉴定,该公司作出评估咨询意见书时已考虑了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状况,酌情认定翡翠手镯的价值为35万元并无不当。因此,朱女士承担70%责任,饭店承担30%责任为宜。遂对一审判决作出了部分改判,最终判决:饭店赔偿朱女士损失10.5万元、评估费8000元。
  判决后,二审承办法官张雪芳说,朱女士佩戴的翡翠手镯价值巨大,稍不注意就可能破损,其在就餐前应主动向饭店申报,但其并未申报。虽然该饭店地板湿滑导致原告摔倒,但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在其应当预见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损失的发生。所以,朱女士因未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饭店承担次要责任。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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