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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天下【作者:纳兰秋】
序言 重回武侠的时代  武侠剧泛滥的年代,武侠的精神却离我们越来越远。现在的人们只顾痴迷于武侠电视剧的曲折迷离的情节、可歌可泣的爱恋、以血还血的复仇,却迷失了真正的武侠的内涵。其实,直接性和简单性从光怪陆离的表征下面剥离出来可作为武侠的特征描述。路见不平一声吼,就折射出武侠的气质。那些所谓的爱恨情仇,不过是后人穿凿附会,自娱自乐罢了。  不过,古时候武侠得以风行不是没有原因的,它有着历史和时代的要求和诠释。但归根结底,一个“义”字可把武侠精神的精髓淋漓尽致地演绎。大侠们为义所动,为义而甘受驱使,不惜身家性命。?古时候的侠客,他们的行为可能有悖于封建伦理,但他们言必信,行必果,坚守自己的承诺,不为金钱所动,甚至不惜自己的性命,以解救他人的困厄。既然侠客们已经将生死存亡置之度外了,并且他们从不夸耀自己的能耐,羞耻于道德的沦丧,那么,侠客的行径受人赞赏和推崇也就无可厚非了。  可惜的是,武侠的踪影到了今天已销声匿迹了,连一点儿遗痕也未留下。也许你会说,电视上、电影里不都在演播武侠剧、武侠片吗?其实,这只能是可笑的观点了。电影里、电视上的武侠作品只是为了愉悦观众,满足观众尚奇猎趣的口味,其实它们和古代的武侠精神相去甚远。古代的武侠远没有荧屏上侠客那样的轻松和快活,他们的生活总是充满了凝重和血腥的味道。舍生取义让他们的生命厚重,他们脸上总是有着浓郁的冷峻和漠然,但他们心底却蕴藏着烈火一般的激情。  我们在这里只能深深地凭吊。武侠作为消失了的历史,我们只能怀着深沉的感情,在浩如烟海的史料典故中,去缅怀每一位值得讴歌的侠士。因为,他们是民族精神的传神写照,我们可以在他们的事迹里寻求慰藉,寻求和先人崇侠尚武的共鸣。  韩非子曾说过,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在韩非子的著作中,儒士和侠士皆被列入讥讽的对象。但儒士和侠士的命运却不尽相同,儒士后来得到了统治者的认可,高居庙堂,成为统治者安邦定国的股肱之臣。而侠士则相形见绌多了,他们历来被统治者所诟病,常常被称为家国社稷的蠹虫,就是现代所谓的“恐怖分子”。?历史走到了战国时代,迎来了思想上空前绝后的繁荣。当时百家蜂起,纷纷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宇宙观和救世观。其中有墨子一家,主张兼爱非攻,为游侠的产生提供了思想的土壤。当时游侠宛若一朵奇葩,绚烂地绽放在战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一幕又一幕惊心动魄的真实戏剧。  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一些困厄之事。就连那些名垂青史的大人物也难逃此人生之规。姜尚年及八十,尚且困于荆棘,壮志难伸。大圣人孔子受困于匡地,在陈、蔡之地面如菜色,食不果腹。他们尚且如此,那些生于末世的小人物遭遇困厄凶险就更不用说了。  社会的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道义。游侠之义就是那些小人物为苟活于乱世所凭依的道义。他们手中没有握住权力之柄,卑贱的性命如草芥一般任人宰割。但他们对生命和人生也充满了渴望,不愿让恐惧担忧的阴霾时时笼罩在心底。为了生存,小人物开始挣脱命运的枷锁。他们的武器只能是血和剑,而不是虚无缥缈地去诉求王法和正义。  侠义诞生了。暴力和血腥铸就的青锋利刃朝着权力和不公正的命运狠狠地刺了下去。其实,行侠仗义是社会畸形的产物,当一个社会难以维护弱者的利益时,侠客就产生了。若是论实效,侠士当然比不上当世的一些大儒,或手中握有权柄的官吏,但若是论社会效益,侠客的道义却毫不逊色,有时更胜一筹。  战国的春申、孟尝、平原和信陵四君,都是礼贤下士的王公贵族,门下多豪杰侠士。这些侠客,因得益于帮助主人做过一些有影响的事情而留名青史,这是值得庆幸的。但大多数先秦时代的侠士被历史湮没了,难见于记载。儒生和墨子的信徒也因侠士的负面形象,把他们摈除在外,不予褒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了。  到了汉代的时候,司马迁的如椽巨笔才改写了侠士的历史。他以平等公正的眼光,审视侠士不平且桀骜的灵魂,为他们作传,使挥舞着锋利宝剑的游侠、刺客得以留名青史。  郭解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游侠,尽管他最终的下场是被灭族。司马迁评价他:“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郭解虽殁,为侠者却如雨后春笋般疯长起来。  侠以武犯禁,不错,但这掩盖不了侠义的可贵精神。几千年岁月如白驹过隙,侠义的精魂深深熔铸于民族精神里。侠士纵有不是的一面,但几千年的历史却包容了他们,原因在于,侠士用剑和血的洗礼,为自己和像自己一样遭遇不平和灾难的人们,发出了震天动地的一吼,那是反抗的呐喊,是不平则鸣的呼告。  侠以武犯禁的抗争,为历史留下了震撼人心的浓重的一笔!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侠义的行径拴系家国的旧梦,而放在历史的时空里看,家国的也就是民族的。如今,虽然武侠消失了,但武侠却镌刻了一个民族旧日的梦幻。耻辱与坚忍,光荣与梦想,全在武侠的刀光剑影中斑斓闪现。武侠浓缩了宏阔的历史,积淀在民族的脊梁上,化作昂扬挺拔的巍巍之峰。  在漫长的历史画卷中,游侠刺客的勾勒穿透了泛黄的书页和漫漶的墨迹,向后人展示着一个民族的不屈和反抗精神。他们的事迹点燃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激情。我们称这些流芳百世的游侠和刺客为民族的英雄。民族不能没有他们,要不然,民族就少了血性,缺了勇武,丧失了勇敢的精神。  荆轲就是一个把侠义和家国旧梦系在一处的爱国英雄。  荆轲好读书击剑,却不得重用。他闯荡江湖,任性游侠,心中壮志难酬。他游历在外,常与乡间豪徒比剑斗武,胜负不计较,倒也洒脱。荆轲到了燕国的时候,与性情相投的一个狗屠夫和一个善击筑的音乐家高渐离聚在一块喝酒,酒酣兴起,高渐离击筑,荆轲相和而歌,时而欢喜,时而涕泣,旁若无人。燕人知道荆轲乃性情中人,又深沉博学,争相结交。  荆轲刺秦,临行之时,燕太子丹和他的宾客皆穿上白色的衣冠送行。高渐离击筑,荆轲相和而歌,为变徵之声,送行之人无不悲极而泣。荆轲高歌又起,“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声音悲壮。送行之人都瞪圆了双目,怒发冲冠。歌毕,荆轲转身而去,终不回顾。  但倾注的心血都付诸东流了。最终,图穷匕见,秦王虚惊一场,荆轲喋血阶前。荆轲的死正好印证了临行前悲壮的诅咒般的歌词。?家国梦破碎了。燕太子丹被燕王斩首献于秦王,不久燕国便国破家亡,永久地化作历史的烟尘。历史的时空广袤无垠,几颗明星璀璨闪耀,但那不是燕国的君侯将相,而是为知己而死的荆轲、高渐离。他们的侠骨情怀,相和而歌的相知,士为知己而死的慷慨,为民族的侠义精神扩充了内涵,丰满了骨肉。  后来,时间走到了十九世纪,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坍了民族的自尊心,天朝上国的迷梦破灭了,我们这个古老而又多灾多难的民族开始谨慎审视自己的民族劣根性。曾经无比勇武辉煌的民族经不起西洋沉重炮火的打击,民族精神涣散,如一盘散沙。西方人饱含着蔑视和鄙夷,把“东亚病夫”这顶沉疴之帽狠狠地掷给中国人。  中国人从此开始了一百多年的屈辱。“东亚病夫”的帽子更是压得国人难以抬头,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这道伤疤禁锢了民族复兴的步伐,打击了国人的自尊。但物极必反,新的自尊正在建立。中华民族跌跌撞撞走了五千年,不会因为短暂的迷失而消亡。  有志气的中国人心系着家国旧梦,为失落的自尊和辉煌挺身而起,靠一股不灭的侠义精神在金瓯残破的江山里寻找旧时的梦幻。于是,出现了霍元甲、陈真和黄飞鸿,出现了精武门和“宝芝林”。近代中国的英雄多得难以计数,他们挽回了民族自信心,给国人打了一针强心剂,使民族的长城不至于坍塌。  当国人看见霍元甲抬着“东亚病夫”的牌子向日本武士挑战的时候,无不把拳头紧紧地攥在一起,手心汗津津的,心里凝聚着即将爆发的激情。霍元甲站在台上,感受到国人沸腾的热血,浑身也充满了力量。当他把日本武士打倒在地,把“东亚病夫”的牌子狠狠地砸向日本人的时候,国人激动的情绪再也遏制不住,如雷的掌声轰天动地。  还记得那首片尾曲:“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睁开眼吧……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江山支离破碎,民族昏睡不醒,多少有识之士痛心疾首。幸亏有侠义之士,捍卫国家尊严,为国人鼓劲,不至于放弃对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无论是霍大侠,还是黄大侠,他们已经幻化成民族振兴、富强的精神符号之一。  遗憾的是,国家积弱已久,统治者腐败无能。侠士们虽摇旗呐喊,但他们没能致使民族复兴。不可磨灭的,唯有他们拼却自家性命而不顾,家国一体,共荣共辱的精魂。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一个民族的旧梦萦回于侠客的拳脚和刀光剑影里。乱世是豪侠逞英雄的年代,但一旦乱世被涂抹了民族遭遇侵凌的色彩,豪侠也便真做起民族的英雄来。侠义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一个民族的颓废。民族不振,靠一两个大侠赚点面子,也真够可悲的。  幸好,侠义的宣扬,振奋了民族精神,人们开始关注和思考自己民族的未来,在审视的基础上振作起来!  ?武侠小说对成人的诱惑是无法抵挡的,就像安徒生的童话对小孩子的吸引是无法抵挡的。于是,武侠小说称为“成人的童话”的说法,贴切地解释了成人对武侠小说的痴迷。其实,对武侠小说痴迷的群体远远超出了成人的范围。只不过,成年人的心思和状态最能感悟武侠小说描述的情状,那是一种心灵的接近,而不是浅薄的顽童式的猎奇和盲目地追逐曲折迷离的情节。  每个人的心底都埋藏着一个武侠梦。这个梦根植在幼小的心灵里,慢慢地经历风霜的洗礼,韵味日久弥醇。小时候,电视还很少,收音机刚刚走进寻常百姓人家。但正是这样的小黑匣子给苍白的日常生活增添了斑斓的色彩。早、中、晚三个正点时候,准时打开收音机就能听到精彩的武侠小说播讲。那时候,刘兰芳讲《岳飞传》、《杨家将》,单田芳讲《三侠五义》、《铁伞怪侠》,田连元讲《水浒》,袁阔成讲《三国》,很多人整天听得昏天黑地的,一节追一节,一节都不舍得错过。年轻的人们不管什么仁义道德、天地君亲,只听半小时的精彩,感受刀剑的快意、拳脚的洒脱。  后来经济慢慢放开搞活了,十四寸方方正正的黑白电视也如春风般走进了千家万户。刚开始的时候,每个行政村只有一台电视机,夜晚来临时,男女老少们从家里走出来,摇着蒲扇,围坐在一起,把目光凝聚在挂在墙上如豆一样黑白闪烁的银屏上。电视上播放着从香港、新加坡引进的武侠剧,如《射雕英雄传》、《精武门》和《霍元甲》等。老少爷们儿凝神聚目,心中从没有过如此异样的感觉,小小的方寸之匣竟装得下如此的大千世界。青壮年沉醉其中,弥补着童年灰色的遗憾。他们心里产生了对武侠的向往,幻想着自己钻进那个局促的小匣子里,手中挥舞着刀剑,行侠仗义。  在电视普及之前,露天电影村村都有。当乡下人坐在宽宽的银幕下看电影的时候,城里人已经舍弃了电影院,自己躲在家里看电视。有钱的人家更是购买了录像机,随意播放自己喜欢的录影带。看露天电影的时候,老少爷们儿都说这比挂在墙上的电视强多了。夜晚,如果坐在飞机上鸟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乡村,你会感受到夜幕下一撮撮光亮的影音,激荡在暗潮涌动的乡野大地上,那是振奋的信号,也是崛起的先声。同时,声音里充满了刀剑的撞击,迸裂的火花点燃了乡野的激情,乡村的青年们在梦幻般的武侠电影中,梳理着自己的梦想。那时候放映的电影有《侠女十三妹》、《我来也》和《新龙门客栈》等,很多部,一部接一部,色彩斑斓。  后来电视逐渐普及了。露天影场里的欢聚和畅快逐渐消失,人们只躲在自己的家里,照样可以看到缤纷绚丽的武侠片。老百姓的生活一天天富足起来,除去日常生活必要的开销外,人们还能有所剩余地满足自己的独特需要。乡下的集贸市场人山人海,见证了农村经济的复兴。大大小小的书摊出现了,武侠小说占据了书摊绝大部分的空间。青年们把书买回家去,如痴如醉地读着。他们沉浸其中,乐此不疲地陷入亦真亦幻的境界中去。  中国人对武侠小说不仅热爱,而且绝对痴迷。武侠小说成了这个民族集体沉醉的对象。从刚识字的孩童到耄耋老人,从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到国家领导政要,无不对武侠小说痴迷眷恋。就像俄罗斯人嗜爱伏特加一样,中国人对武侠小说也堪称嗜好,用吸食鸦片来比喻可能不太贴切,但却最中肯。  从国人对武侠小说的痴迷程度来看,中华民族历来是尚武的。这不是武断的结论,浩如烟海的史料可以证明。且不说轩辕黄帝征服炎帝三苗,一统天下,也不说先秦战国征战频仍,单说汉唐两代的开疆拓土,征战杀伐,是何等光辉的壮举!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王朝更迭,尚武的精神逐渐变得衰弱了。尤其是自宋代以来,国民没有处理好崇文与尚武的关系,在提倡崇文的过程中,将尚武的精神挤对了出去。此后,国民的软弱之风便逐渐盛行起来。?但毕竟骨血相沿,民族骨髓里的尚武情结并未彻底泯灭。只是,新的时代给侠客精神赋予了新的含义:所谓尚武,已不再单纯指打打杀杀的勇气,而更多的是指明辨是非善恶、坚强勇敢、不平则鸣的气节与精神。这也是古代侠客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清人辜鸿铭在他的《中国人的精神》里说,中国人活在一种心灵的世界之中,表现出来就是中国人具有驯良、宁静和温和的性格。但他只看到了中国人精神的一个方面,而对埋藏在中国人心底的那丝尚武情结却闭口不提。也许,辜老头留洋多年,这样说只是为了迎合西方人愚弄中国人的口味。  中国人读武侠小说还会照旧读下去,但尚武的精神还会延续吗?这是不可知的话题了。真希望中国人尚武的精神能够继承发扬,因为一个民族需要开拓进取,如果少了这种精神,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在哪里呢?  路还要走,不该遗忘的切莫遗忘!?是为序。?
&&&&&&&&&&&&&&&&&&&&&&&&&&&&&&&&&&&&&&&&&&&&&&&&&&&&&&&&&&&&&&&&&&&&&&&&&&&&&&& 纳兰秋.?2008年4月于北京.
第一章& 曹沫,将军抑或刺客  曹沫,鲁国人氏,虎胆龙威,勇冠三军。鲁公对他很赏识,任命他为将军,同齐国交战。未料三战皆败,鲁公心怯,赶紧割地求和。但是并未责怪曹沫,仍用他为将。后来曹沫以其忠诚、勇气和不烂之舌,帮助鲁公要回了土地。  曹沫是唯一当过将军的刺客,也是历史上唯一刺杀成功并生存下来的刺客。当曹沫把匕首藏在衣袖里的时候,他并没有把握能够要回原本属于鲁国的土地,他只是为报答鲁公对他的知遇之恩,而背水一战。这就是曹沫,一个懂得报恩的刺客。曹沫也许不是一个好将军,但绝对是一个好刺客,因为他对鲁公的忠诚,忠诚胜于能力。  曹沫是幸运的,他成功了。他的幸运,还在于曹沫遇到了管仲,两个伟大人物第一次交锋成就了一段千秋佳话。当曹沫的匕首透衫而出的时候,无论成败,那一刻注定已经被历史记住。  太子参乘.  作为司马迁笔下的头号刺客,开篇就这样叙述曹沫:“曹沫,鲁人也!”  司马迁是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写曹沫的,司马迁对鲁国有一种特殊的偏见,理由很简单了,因为鲁国出了一个孔丘,孔丘是司马迁心目中的大师,这样国宝级的人物一千年也只有一个。司马迁写史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爱屋及乌,司马迁热爱孔丘,当然也热爱鲁国。  所以,司马迁对曹沫的开篇叙述绝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某人是哪一个地方的人,是带有强烈的赞誉色彩的,篇外之意,像曹沫这样的奇人、勇士只有鲁国才会有。  客观的说,春秋时期的鲁国只不过是一块弹丸之地,五霸在争夺天下的时候视鲁国为鸡肋,只有闲下来的时候才会突然想起什么的,喔,原来还有一个鲁国啊。不过人各有命,国家也一样,都有自己的命运,因为出了一个孔丘,鲁国上上下下鸡犬飞天了,一个原本经济、军事实力不堪一击、国际声望微不足道的弱小国家一下子摇身一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礼仪之邦了。  曹沫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礼仪之邦,可曹沫并不是一个礼仪人士,曹沫可不受条条框框的束缚,他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爽直可爱,完全由着性子行事。  曹沫的父亲、祖父是谁,史书上毫无记载,绝大部分史书一开篇就说曹沫是鲁国的将军,至于曹沫做将军之前做过什么只字不提,人人都知道,生下来就是将军不太可能,好在还有一本不那么官方的史书《吕氏春秋》,零星描写了曹沫做将军之前的事情,为后人的科学推测提供了一种可能。  少年时的曹沫并没有在家里读圣贤书,在他看来,行万里路比破万卷书更有意义,于是告别父母,告别家乡,游历四方。  他曾经住过北方蛮夷的帷帐,也曾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策马奔腾;他曾经横穿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也曾徒手与白狼搏斗;他曾经翻越雪山,也曾遭遇雪崩,九死一生。曾经与百越之民赤身而舞,也曾孤身一人深入巴蜀之地,后来他决定北上,去寻找传说中的不周山。  当曹沫再一次经过家乡曲阜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贵人,这个贵人终于挽留住了曹沫不停奔波的脚步。似乎曹沫游遍天下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这样一个贵人。  贵人就是鲁国的年轻太子,后来鲁国的国君鲁庄公,鲁恒公的儿子,鲁国的第十六位君主。  客观的说,鲁庄公不是一个好君王,事实上鲁庄公对权势并没有强烈的欲望,对争霸天下也没有多少兴趣,只是命运把他安排在帝王之家他也没有办法,他做君王不为别的,只为能守住江山,过安稳的日子。  但鲁庄公却是一个开明,善良的人,让鲁庄公被后人所知的是一个叫曹刿的能人,鲁庄公十年,齐桓公不顾主政大夫管仲的竭力劝阻,派鲍叔牙率大军伐鲁。此前,齐、鲁几次交战,鲁国都被打败。闻听齐大军压境,鲁庄公和群臣大惊失色,不知所措。这时,一直隐居的曹刿求见庄公,主动提出为抵抗齐军出谋划策。鲁庄公采纳了曹刿的建议,在曹刿的运筹帷幄之下,鲁国一鼓作气打败了齐国。  但有意思的是,鲁庄公虽然成就了曹刿,但在这件事中,他本人的名声却不好,后人还评价说鲁庄公有三“鄙”: 一鄙把战争的胜利希望寄托在神灵身上;二鄙,做战时太冲动,不查敌情;三鄙胜利后不知胜利原因。  孰是孰非且让后人评说,现在鲁庄公还是一个太子,年轻的太子与曹沫在年龄上相差不了多少,与曹沫一样对圣贤书不感兴趣,父亲让他尝试着处理政务,他也身在曹营心在汉。唯一能激发他兴趣的就是外出游猎,与蓝天白云共舞,与百鸟群兽追逐。  太子豢养了一大批力士,这些力士个个生龙活虎,彪悍非常,每次游猎结束的时候,太子就让这些力士充当角斗士,互相搏斗。  现在,年轻的太子就坐在高高的龙撵上,观赏着力士们激烈的肉搏。可是今天,也许是审美疲劳吧,老是那几个熟悉的面孔,太子突然有些厌倦了。他把目光移开,移向兴致高涨的观众。这时候,一张新的面孔进入了太子的视线,太子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感觉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吸引力。同样的孔武有力,同样的粗犷,同样的魁梧,但就是觉得他与那些力士与众不同。  太子把他叫了过来,此人正是曹沫,游历到此,恰好遇上太子的游猎。  太子微笑着问曹沫:“请问这位壮士尊姓大名。”  曹沫行礼,但并没有下跪,泰然道:“曹民曹沫,曲阜人士,游历到此,冒昧打搅太子殿下,请恕罪。”  曹沫声如洪钟,不卑不亢。而太子旁边的侍卫对曹沫的无礼有些恼怒,呵斥着,要曹沫向太子下跪。  太子却制止了侍卫,对曹沫越发有兴趣,继续问道:“看壮士神勇无比,可否与我的力士们较量一下?”  曹沫并不推辞,非常有力度的答道:“草民献丑了!”  曹沫步履稳健的走入搏斗场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都想看看这一位不速之客有什么惊人的本事。  曹沫脱下长袍,赤膊上身,古铜色的肌肉像涂了油脂一样,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耀眼。对面走来一个比曹沫高出一截的力士,也强壮无比,面露凶相,似乎对这个不速之客打搅了他的搏斗感到非常愤懑。力士拿出一截长棍,让曹沫亮武器。曹沫却说不要武器。力士自尊心大受打击,把长根丢在一边,突然向曹沫猛扑过来。  曹沫灵巧的一闪,力士扑了个空,重重的摔在地上,曹沫一个健步走过去,把力士提起来,摔出了场地。  众人一片哗然,掌声响了起来。  随后又来了几个力士,都不是曹沫的对手。  太子很高兴,很满意,这次游猎不虚此行,他觉得,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能给他帝王生涯带来无限乐趣和安全的壮士。  当天,太子就让曹沫与他同坐一辆马车,回宫了。  从那天起,曹沫就是太子的参乘。  鲁庄公的君王生涯.  鲁庄公很庆幸上天把曹沫这样一个壮士赐给他,如果说在他长达二十多年的君王生涯中,还有什么人值得他信任的话,那就是曹沫了。很大程度上,鲁庄公并没有把曹沫当作他的臣子,而是把他当作自己的兄弟,知己。  这得从鲁庄公的身世说起。鲁庄公的身世不太光彩,他的生母文姜姿色妖娆,可是却有一颗放荡的心,与同父异母的哥哥姜诸儿发生不伦之恋。后来,文姜嫁给了鲁庄公的父亲鲁恒公,姜诸儿做了齐国的国君。  文姜已经嫁作他人妇,还是王后,理当母仪天下,但她本性难改,也许是因为真的痴爱她的哥哥姜诸儿,隔三差五的找借口回娘家,与哥哥偷情。鲁恒公很宠爱文姜,知道文姜给他戴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后,妒火中烧,与文姜大吵了一顿。  姜诸儿知道妹妹与鲁恒公吵架之事后,为除掉妨碍他与妹妹乱伦的绊脚石,派武士彭生谋杀了鲁恒公,彭生用麻袋罩住鲁恒公的头,鲁恒公窒息而死。姜诸儿却放出消息,说鲁恒公暴病而亡。  鲁恒公出殡那天,整个三宫六院都充盈着一股悲糜的气息。宫女们个个恸哭,文姜却暗自高兴,这正是她所期望的,因为她以后可以更加放肆与哥哥姜诸儿来往。有这样一个母亲,鲁庄公感到悲哀。  连母亲都不可信,这世上还有谁值得鲁庄公信赖呢?只有曹沫了。  鲁庄公刚登基的那时候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还略显稚嫩的肩膀上突然要挑起一个国家的重担,感到异常吃力。坐在宝坐上面对大臣们提出的一个个棘手的问题,常常束手无策。更让他发愁的是,每天都有一大堆奏疏要批阅,每次都是硬着头皮、咬着牙去看这些繁文缛节的奏疏的。鲁庄公不明白,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要陈述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理由呢?尽管这样,每每只看到一半,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用锥刺股、头悬梁的残酷方法迫使自己把奏疏批完。  刚登基的那一段时间,在鲁庄公背后指点江山的正是他的母亲文姜。女人的潜力似乎是无限的,文姜充分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和治国之才,大大小小的国事、政事、朝中事被她处理得还算妥当。但女人对爱情的渴望远远大于权力,当她听说姜诸儿在祝邱为她修建了华丽的别墅时,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鲁国,最后终老死在那里。  鲁庄公登基后,曹沫就当上了将军。鲁庄公顶住巨大的压力硬是让曹沫当上了将军。曹沫推辞再三:“臣何德何能,怎能担任如此重任?臣只要留在大王身边就很知足了。”  但此时的鲁庄公却有些霸道:“寡人要你当你就当,寡人认为你能当你就能当!不要理会别人怎么说!”  恭敬不如从命,当上将军的曹沫依然是鲁庄公的贴身侍卫,每天都陪伴鲁庄公左右。鲁庄公喜欢和曹沫在一起,喜欢听曹沫为他讲述他游历的奇闻轶事,与曹沫在一起,鲁庄公不需要掩饰什么,只有放松与笑声。  鲁庄公没有看错人,曹沫武艺非凡,曹沫不仅能与力士搏斗,还精通刀法和剑术,尤其是曹沫的飞刀,堪称一绝。  曹沫曾站在一棵千年桧柏树下面,指着树梢顶端的一只白色鹭鸟让鲁庄公看。等鲁庄公抬起头向他指的方向望去的时候,一把薄薄的宛如柳叶的飞刀飞向了那只鹭鸟,那只鹭鸟还未来得及惨叫一声就直直的掉了下来,那把飞刀插在鹭鸟的咽喉处,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寒冷的光。  如此快的刀法,令所有的人瞠目结舌。  鲁庄公为奖赏他,在王宫偏僻处专门修建了一个练武场,赐名为“曹沫武场”,设为禁地,没有鲁庄公的命令谁也不能擅自进入。  武场四面围墙,四角各有一棵苍天古樟,一排排靶子沿墙而立,间隔如一。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曹沫都会如约而至来到武场。一枚、两枚、甚至几十枚柳叶飞刀同时从四面八方飞出,疾风劲雨一般,哗哗,千万道白光一闪而过,瞬间武场四面靶子靶心全部插上了雪白的飞刀,飞刀与靶子碰撞的声音诡异而奇特。  若碰上清风朗月,鲁庄公会去武场,观看曹沫的绝技表演。每次都看得胆颤心惊,唯恐那飞刀不长眼睛似的直直的向他飞来。其实曹沫的飞刀每一把都长了眼睛,射杀的目标分毫不差。  鲁庄公问曹沫:“为什么选在晚上练刀?”  曹沫说:“臣的飞刀不仅靠着我的眼睛杀人,更靠我的感觉杀人。在没有光线的地方,我准确而灵敏的感觉就可以告诉我,我的目标在哪里。”  最快乐的时候当属鲁庄公与曹沫一起外出游猎的时候。鲁庄公用箭猎杀猎物,曹沫用飞刀猎杀猎物。齐膝盖高的草木犀丛中突然撺出一只士灰色的野兔,在空中一直等待猎物的苍鹫凶猛的俯冲下来,曹沫的飞刀悄无声息的飞过去,苍鹫和野兔再快也快不过曹沫的飞刀。  每当日落时分,当结束游猎的时候,鲁庄公就命人生起一堆篝火,熊熊的篝火燃起袅袅的青烟,曹沫拿起已用树枝插进体内的野物,通常是兔子,在篝火上烘烤。不多时烤肉的香味弥漫了整个猎场。鲁庄公和曹沫一边饮着从宫里带来的虎骨酒,一边无所顾忌的咬着大块大块的兔肉,脸上的笑容比篝火还要灿烂。这对久居宫中的鲁庄公来说,蓝天白云,绿树丛林,草甸湖泊,美酒佳肴,人生如此,其乐何求?  也只有在这时候,鲁庄公才会暂时忘记君王的无奈与朝堂的烦琐。  三战齐国.  如果没有战争,多好,虽然谈不上什么励精图治,但守住自己的江山,过安稳的日子还是可以的。但处于乱世的鲁国,难免不被卷入战乱。春秋无义战。春秋时期,两个国家可以为一块地,一个女人大动干戈,可以为任何一件小事殊死搏斗。  曹沫曾经向鲁庄公许诺,一生一世效忠于他,可以为他做任何事,甚至可以为他去死。  很快,曹沫实现他承诺的机会来临。  明媚的阳光下,鲁国的首府曲阜小城显得那么安静与祥和,但是这种安静与祥和很快就要被打破。  威胁来自鲁国的邻国齐国。鲁庄公很是诧异,仿佛一夜之间,曾经与它平起平坐的齐国从矮子变成了巨人,国力倍增。  齐国之所以日益强盛,因为有了齐桓公姜小白这样的明君和管仲这样的良相。说起来,姜小白和管仲还有一段戏剧性的恩怨。  姜小白的哥哥齐襄公,也就是那个与妹妹文姜乱伦的姜诸儿被公孙无知杀死,公孙无知自立为王,一年后,公孙无知也被人刺杀。齐国大乱,群龙无首。当时,有两个人最有希望登基。一个是逃往鲁国的公子纠,一个是逃往莒国的姜小白。两个人听说齐国没了国君,立即展开了一场百米冲刺式的赛跑,谁先跑到齐国谁就是齐国的君王。  有意思的是,当时管仲在公子纠这一边,而护送姜小白回国的却是另外一位重量级人物鲍叔牙,也就是说当时的管仲还是姜小白的敌人。途中,管仲一箭射中了姜小白的衣带钩,姜小白随机应变,假装死亡。管仲一时兴奋,也没细看,就报告公子纠说姜小白已经死了。公子纠随即放慢了回国的速度,而姜小白快马加鞭,先回了国,抢了宝座,是为齐桓公。  姜小白当时要杀死管仲,以报一箭之仇,后来在鲍叔牙的极力劝谏下,姜小白才放过管仲,后来又在鲍叔牙的极力推荐下,冰释前嫌,重用了管仲,管仲也知恩图报,辅佐姜小白,成就了他的霸业。  齐国要称霸天下,势必要不断扩张,要吞并小国。兔子不吃窝边草,姜小白对鲁国这撮窝边草一直念念不忘。事实上,鲁庄公的父亲被姜诸儿杀了以后,齐国与鲁国的纠纷一直没有断,这恰好为齐国侵犯鲁国提供了借口。  其实,就算没有纠纷,姜小白也不会放过鲁国,道理很简单,卧榻之下岂容他人安睡?在春秋,井水不犯河水的道理讲不通,春秋无义战,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凸现出刺客的价值,在最不讲义气的时代,往往是这些刺客最讲义气,平时没有多大用,关键时刻可以为你抛头颅,洒热血,舍生取义。  曹沫就是这样的刺客。在齐国大军压境的危机时刻,鲁庄公慌了手脚,赶紧召开会议,商量对策。大臣们半数以上都主张投降,毫无斗志,理由很充分,齐国太强大,鲁国太弱小,更主要的原因是鲁国没有一个优秀的将帅。最后一条实则没有把曹沫放在眼里,在大臣们看来,曹沫从来没有打过仗就坐上了将军的位置,摆摆相还可以,真要指挥作战必败无疑。  这样的理由无异于变相指责鲁庄公用人不当。  鲁庄公牛脾气来了,他就不信这个邪,他偏要用曹沫做主帅,他就不信曹沫十八般武艺就派不上用场,再说了,还没有开战就投降,你把鲁庄公看成什么样的人了?怎么说也得打一仗。失败也好,成功也好,一定得迎战!  鲁庄公深夜会晤曹沫,两个人进行了一次庄重的谈话。  鲁庄公说:“要开战了。”  曹沫说:“没想到齐国这么快就打过来了。”  鲁庄公说:“大臣们都劝我不要迎战,你以为呢?”  曹沫说:“齐国虽强大,但我军是正义之师,岂能不战而降,正义必压过邪恶。”  鲁庄公稍微有些欣慰,接着问:“如果我任命你为主帅,你敢迎战齐军吗?”  曹沫坚定的回答:“敢!这正是我报答大王的时候。”  鲁庄公微微一笑:“你有信心取胜吗?”  鲁庄公希望听到曹沫更加坚定的回答,不料曹沫却说:“没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但事在人为,我一定拼死去战。”  鲁庄公有些失望,他要的不是曹沫去拼死,而是曹沫的凯旋。如果曹沫死了,鲁庄公更孤独了,人生更无趣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曹沫说的是实话,他虽然武艺高强,单打独斗不在话下,当领兵作战还是头一次,没有把握也在情理之中。这反倒使鲁庄公做好了失败的思想准备,而不至于真到失败的时候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  鲁庄公最后说:“你放心去站吧,无论结果怎样你都是我的好将军。”  这句话不但没有起到振奋曹沫的作用,反而让曹沫感到巨大的压力,因为他担心万一失败了该如去何面对鲁庄公对他的信任。  三日后,鲁庄公为曹沫举行出征仪式。  鲁庄公站在楼台上,面色惶然,目送曹沫远去,直到马蹄的声音已经消失,他才离去。  鲁庄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求上天赐给曹沫一些好运气,也不要让他自己太难堪。  公元前688年,鲁军与齐军会战于坷地。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曹沫第一次出征大败而归。那是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  曹沫带出去的三万大军在坷地与齐军展开殊死搏斗。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营帐一座连着一座,成千上万的战马奔腾嘶鸣,成千上万的头盔熠熠生辉。号角鸣响,烽火弥天,箭如蝗发,长刀闪动,铁马奔疾。战争持续了两天两夜,双方死伤无数,鲁军更是一败涂地。第二天鲁军幸存者将战死者的尸体抛入河流,那些死尸堵塞了河道,形成无数活动的浮桥,丢甲弃兵的战士就踩着死尸偷偷渡过河流,鲜血淋淋的逃往家乡。  目睹这一切,曹沫这个七尺男儿第一次流下难过的泪水,他心痛如绞。  而这边,鲁庄公更是度日如年。战事失利的消息一遍又一遍的传入耳中,鲁庄公的心情处于极度复杂极度混乱之中,独自一个人走上高耸的角楼。枯立于角楼凭栏北望,视野所到之处是一片苍蓝色的天空和灰黑屋顶,还有几缕赶路商贩的马蹄荡起的沙尘。他悲哀的想,他不是一个好君王,他有愧于祖先的亡灵。  而现在鲁庄公已经不关心战事了,因为失败已成定局,他现在最担忧的是,曹沫是否能够活着回来。  当他听到探子来报,说曹将军并无大碍,准备班师回朝时,鲁庄公心里豁然了一下,还好,只要人还在,仗还可以再打。  鲁庄公又做出了一件令大臣们觉得很荒谬的事,鲁庄公竟然要为一个失败的将军举行隆重的迎接仪式。  于是,曹沫回到曲阜的时候,曲阜城的万人空巷,老百姓都聚集在宫城门口,向曹沫发出呼声。一百余人的仪仗队伍站立在城门下,气势磅礴的城楼流光溢彩,那是投泻在城门上的晚霞。城门下的文武百官,紫袍玉带或者绯袍金带,毕恭毕敬的站在两旁,只是他们的表情却是那么的冷漠。  曹沫仿佛在梦中,以为自己回错了国家。  后来,曹沫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鲁庄公的刻意安排,为的是不失曹大将军的尊严。  面对鲁庄公的宽容与大度,面对鲁庄公的用心良苦,曹沫恨不能在鲁庄公面前自刎而死。  鲁庄公却安慰他:“没有常胜的将军,第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  可问题是,曹沫从没没有打过胜仗,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出征。  这也不能全怪曹沫,他遇到的对手实在太强大,姜小白与管仲的强强联合,放眼天下又有几人是他们的对手呢?  鲁庄公原谅了曹沫,但曹沫无法原谅自己,曹沫请求鲁庄公撤掉他将军的职位。但鲁庄公不但没有撤消曹沫的将军职位,反而又要他带兵第二次出征齐国。  曹沫辞不就,极力说自己无法胜任,但鲁庄公已经失去了理智,固执的认为鲁国没有人比曹沫更能胜任大将军的职位。  曹沫带着沉重的心理负担第二次出征,第一次失败的阴影还没有散去,鲁国的士兵虽然敬重曹沫的为人,但对他的指挥却有微词,军心涣散,萎靡不振。可想而知,第二次是怎样的结果了。  依然败北,曹沫的后背还被刺了一刀,鲁庄公几乎要疯掉,曹沫也无颜面对鲁庄公,把剑递给鲁庄公,让鲁庄公把他杀了,死在鲁庄公的剑下,他死也瞑目。  鲁庄公夺过剑,举到了半空中,还真想一剑刺死曹沫算了,曹沫太令他失望了。可是,鲁庄公下不了手,多年的往事浮现脑海,这是他唯一可以信赖的人,唯一交心的人,他的兄弟,他的知己,杀了他就再也没有人陪他说话了,再也没有人陪他去打猎了,再也没有人为他表演飞刀绝迹了。  鲁庄公如果想杀曹沫,早在第一次曹沫败北的时候就赐死他了。  鲁庄公舍不得,他狠狠的把剑仍在地上,愤怒的说:“死有什么可怕的!有种死在沙场上!”  说完,鲁庄公拂袖而去。  曹沫跪在地上迟迟不肯起来。  过了一会儿,太医却走过来说:“曹将军,大王让我给你医治伤口。”  曹沫泪如泉涌。  几天后,鲁庄公恢复平静,却又做出了一个让群臣震惊的决定,亲自出征。鲁庄公认为这样可以鼓舞士气,另外他也是想刺激一下曹沫的斗志。他知道,大臣们是不让他亲自出征的,他也比曹沫好不了多少,也许更糟糕,打仗仅仅靠士气是没有用的。比士气,齐军越战越勇,鲁庄公亲自上阵,最多可以让士兵振奋一时,很快他们觉得鲁国已经黔驴技穷了。  果然,文武百官集体阻止鲁庄公出征,曹沫更是把头磕破了,恳求鲁庄公不要出征,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鲁国就彻底完了。  鲁庄公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他只是在等待曹沫给他更满意的答复,那就是曹沫再一次领兵出征。  曹沫心一横,豁出去了,决定战死在沙场上。  就这样,曹沫第三次踏上征途。  凄厉的呐喊声响彻寰宇,齐鲁两军互相拼杀,鲁军破损的战车凌乱地倒在战场上,沾满鲜血的齐军踩在鲁军的旗帜上疯狂地劈砍,惨不忍睹。  曹沫的轻骑兵被鲁军团团包围,一个一个倒在万箭穿心之下,曹沫已经做好了以死报国的准备,跳下了战车,杀入敌群。  可是曹沫却没有死,手刃百余齐兵,正当他杀得起劲的时候,齐军突然鸣金收兵了。  曹沫一阵愕然,很快探子来报,说鲁庄公答应割地求和。  鲁庄公不想亡国,也不想曹沫真的战死沙场,他不想再与强大的齐国做无谓的抵抗了,宁愿做齐国的附属国,苟全于乱世。  十天后,曹沫回到曲阜,满脸的沧桑。  鲁国大臣集体进谏,让鲁庄公赐死三败之将曹沫,鲁庄公置若罔闻,依旧让曹沫做大将军,还派上好的大夫为曹沫疗伤。  鲁庄公的做法让很多人无法理解,也让后世的学者猜测纷纷,鲁庄公为什么不杀曹沫?  分析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原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鲁庄公首先与曹沫是兄弟关系,然后才是君臣关系,杀曹沫就等于自断手足,鲁庄公当然不愿意做。  其次,曹沫不是一般的人,据说他是神的后裔。鲁庄公迷信鬼神,不敢杀曹沫。  最后,曹沫尽了全力。曹沫奋力杀敌,失败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换个角度想一想,假如不是曹沫领兵,是其他的人领兵,就一定能胜利吗?是不是每一个打败仗的将军都要处死呢?历史上屡败屡战的将军多的是。  坷地会盟.  庆幸的是,鲁庄公没有看错人,在接下来的坷地会盟中,曹沫的壮举为鲁国赢得了尊严,并夺回了因战争而损失的国土。  齐国停止侵犯鲁国,条件就是鲁国割让遂邑之地给齐国,并与齐国结盟,做齐国的附属国,听齐国的指挥与调遣。  齐国与鲁国约定,在坷地举行会盟,签订协议。  曹沫与鲁国的十一个大夫,尾随鲁庄公,面色黯然的来到坷地一座祭台边。鲁国先到,齐国姗姗来迟。齐国的随从气势与鲁国的随从形成鲜明的对比,个个盛气凌人的样子。  这天的风很大,祭台上的火焰被风吹得呼呼作响。  鲁国的随员默不作声,齐国的随从交头接耳,并时不时用一种鄙夷的目光扫向曹沫。  曹沫对此毫不在意,他面色冷峻,目光如电。  齐国的国君姜小白像黑社会老大似的,拉着鲁庄公的手,显得很亲密的样子,又拍拍鲁庄公的肩膀,说如今齐鲁俩国在同一条船上了,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而鲁庄公心里很不好受,勉强挤出来的笑容比哭还难看。他希望快点结束这丧权辱国的结盟仪式。  曹沫锐利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鲁庄公和姜小白,谁也不知道曹沫的身上暗藏了一把短剑,即使最亲近的鲁庄公他也没有告诉。  站在姜小白旁边的是一位面容清癯,目光睿智的老者,此人正是齐国大名鼎鼎的功臣管仲。  曹沫注意到了管仲,看到管仲,曹沫感慨万千,往事如风。  想当年,姜小白还没有当上国君的时候,管仲护送齐国的公子纠来鲁国避难,鲁国的国君热情款待管仲。也就是在那时候,曹沫结识了管仲。曹沫不是一个很善于交际的人,除了鲁庄公以外,他也没有什么可以交心的朋友,但第一眼看到管仲就产生了一种结交的欲望。管仲也很欣赏曹沫的为人,说他有大侠的风范,两人遂一拍即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虽也想不到今天,曾经的老朋友现在却成了敌人。世事难料,沧海桑田,曹沫想,什么时候能够再与老朋友痛痛快快的饮上三杯呢。  管仲也注意到了曹沫,一种复杂的情愫油然而生,如果要他选择,他当然不会选择与曹沫为敌,可是他没得选择。管仲曾亲眼目睹曹沫在沙场上的勇猛,那气壮山河的气势深深的感动了他,这也是为什么曹沫三次败北却没有被齐军杀死也没有被齐军俘虏的原因,不排除管仲有意要放过他。  结盟仪式正在紧张的进行着,当所有的人把目光聚焦在鲁庄公和姜小白的身上时,曹沫突然一跃而起,瞬间跃上了高台,并在高台上的侍卫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曹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锋利的短剑抵在了姜小白的脖子上。  鲁庄公完全没有料到曹沫还有这么一手,他蒙了,不知道曹沫到底要干什么。  而姜小白更是脸色苍白,因为只要曹沫稍微一用力,他的喉管就会断裂。  他极力掩饰慌乱的病情,故作镇定的说:“你是何人?要对……寡人……怎样?”  姜小白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可他说这话的时候依然结结巴巴。  旁边的管仲也束手无策,他倒吸一口凉气,他低估了曹沫的勇猛。  曹沫冷冷的说:“请归还鲁国的土地。”  姜小白明白了曹沫的用意,同时斜着眼睛瞟向鲁庄公,以为这是鲁庄公的计谋。  曹沫接着说:“这是曹沫一人所为,与鲁国的国君无关。”  好汉不吃眼前亏,姜小白慌乱的说:“寡人答应归还鲁国的土地。”  姜小白说完,曹沫就放下了匕首,泰然自若,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似的。  全场的人都傻了眼,这样惊险刺激的情节似乎只有在说书人的口中才可以听到,侍卫们也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还是管仲老练,他高声宣布:“盟誓完毕,请鲁君下台。”  面如土灰的鲁庄公匆匆下台,曹沫跟在鲁庄公的后面,不紧不慢,不卑不亢。  这时,姜小白却突然拔出他的宝剑,对管仲愤怒的说:“你为什么放掉他,你以为寡人的剑杀不了他吗?”  幸好曹沫遇到的是管仲,关键时刻,管仲,这位昔日的好朋友又帮了他一个大忙,要是管仲也站在姜小白这一边的话,曹沫必死无疑。即使鲁庄公也保不了曹沫,为了保全自己。鲁庄公不得不把曹沫交给姜小白处置。但是,管仲却说:“不可,大王,您已经答应把土地还给鲁国,君主无戏言,请不要失信于天下。”  姜小白冷静的想了想,说道:“那就照你说的去办吧,齐国地大物博,也不缺那几块土地。”  至此,曹沫的目的已经达到,多年来报答鲁庄公的夙愿终于实现。  曹沫回国后,鲁庄公为曹沫举行庆功宴,宴会那天,所有的人都到齐了,却怎么也找不到宴会的主角曹沫。侍卫给鲁庄公送来一封信,那是曹沫的诀别书。里面有将军的金印和几行离别的感言。鲁庄公看着信,一滴泪落了下来。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曹沫的行踪。
第二章 豫让,士为知己者死  士为知己者死,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一句话了。它出自大侠豫让之口,他也确实做到了。豫让生活在春秋战国交替的时代。贵族阶层与贵族精神都濒临瓦解。豫让虽然不是贵族出身,但在他的身上却可以看到行将消失的贵族精神的影子。他看重懂得自己的人,愿意为他付出生命。他最鲜明的人生哲学就是,一般人看待我,我就一般人对他,国士一样看待我,我就国士一样报答他。而国士为了国家安危,往往是不顾个人生死的。豫让言必信,行必果。智伯死于三家分晋的历史洪流中,本是一个狂妄的野心家,但他待豫让如国士,豫让死也要为他报仇。赵襄子虽是豫让报仇的对象,但也堪称豫让的知己。豫让最后自杀,可谓一剑双酬,绝不单单为了智伯。  国士待遇.  豫让过着十分苦闷的日子。  他对妻埋怨道:“中行府上的日子越来越难熬了。原想着比范氏府上应该有些起色,谁知道都一个样子。中行氏与范氏一副嘴脸,不把人当人看。”妻疑虑地说道:“不会吧?中行氏、范氏与智伯、韩、赵、魏六家,是咱们晋国最有头脸的公卿,怎么也门缝里看人?他们门面上打着礼贤下士的幌子,你有一身的本领却不被重用,这不是挂羊头没狗肉么?”豫让气愤地说:“我豫让读的书虽少,可身上的本领却不输人,放眼晋国,也难找出敌手来。可惜了这一身的武艺,竟没有识货的!”  豫让口中叹气,伸手从墙上取下自己的宝剑。这柄剑名叫青锋剑,鲁地滨州铁锻造而成,又用极地的寒冰淬过,锋利无比,切金断玉。这剑还有一个好处,杀人之后,不见血痕,反而更加锃亮,满泛青色光芒,夺人心魄。豫让曾提着它深入太行山中追杀盗贼,一连七夜,杀人如麻。  自此,青锋剑饮足了血,笼罩着一团杀气,常常在壁间铮铮自鸣。  豫让手抚长剑,喟叹不已。妻安慰他说道:“人这一辈子,七拧八歪,哪有一帆风顺的?暂且忍耐时日,将来必有你的出头之日!”豫让苦笑了一声,说道:“你不用安慰我。我心里明白,如今世上逞口舌之利的人大行其道,我这种人一不会说,二不会昧良心,三不会油嘴滑舌,只有做苦力、挨白眼的命了。”妻也叹了叹,不知该说些什么。  这时豫让穿好了衣服,把青锋剑悬挂在腰间,往外便走。妻知道豫让心中不平,怕他做傻事,追着问道:“天这早,悬了剑做什么去?”豫让没好气地说道:“我能做什么!在范氏府给人看护庭院,到了中行府上,改为照管马匹。都是天大的差使!中行大人一早要到王宫里办事,昨晚吩咐我早早过去伺候,给马填草喂料,饮水刷毛。不敢耽搁呢!”妻又问道:“这些都是些小事,我问你悬剑做什么?”豫让边走边说:“你有什么放心不小的?我佩剑只为了打发无聊而已,你以为我去杀人,还是自杀?我的头脑还清醒呢!”妻子还想问个清楚,豫让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薄雾蒙蒙的晨色中。妻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只得听之任之。  到了中行府上,豫让先打水饮了马,又填了草料。看看天色尚早——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便找来马刷,趁马进食的机会,从头到脚仔细地把马刷了一遍,等一切都收拾停当了,一轮红日才跃出云海,发出万道光芒。  今天又是个好日子,豫让黎明时阴霾的心情也随着喷薄欲出的红日一扫而光。  这时候,中行大人在众多扈从的簇拥下走出中门。早有人过来叫马。豫让准备好了,牵了马从马厩里出来,踏着满地细碎的金波,将马送到了府门首。中行大人腆胸叠肚,神色傲慢。看也不看豫让一眼,鄙夷地接过马鞭,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豫让方才略微转阳的心情再次暗淡下来,似乎,这阳光普照的好日子与他无关。  豫让闷闷地回到马厩,呆呆地坐在石墩上,痴痴地幻想着自己未来的可能的出头之日。迷糊了好一阵子,已然日上三竿了,他才从浅浅的白日梦中醒来。梦里,他成了中行大人的心腹,深受倚重,什么大事都交给他来做,他也做的得心应手,丝毫也没辜负中行大人对他的知遇之恩。  然而,这只是个梦。梦终究是要醒的,醒来后现实的阳光强烈的灼伤了他充满了奇思妙想的心灵。  豫让长叹复长叹,坐下又起来,起来又坐下,百无聊赖。  忽然,豫让感觉到青锋剑又自鸣起来。“铮铮,铮铮……”仿佛青铜乐器低低的浅浅的绵绵不绝的和弦声。豫让哀叹欲绝,兀自说道:“英雄埋没于蒿草之间;长剑闲置与墙壁之上;我与这剑的遭遇没什么不同。悲哀呀!什么时候才是一展雄风的日子?”不行,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非把自己毁了不成。别人视我如空气,自己却不能妄自菲薄——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  豫让心底又升腾起一股希望之光。就在马厩的前面,豫让抛却了萎靡与落魄的神情,虎虎生风地舞起剑来。一边舞剑,一边唱道:日月流光啊,光阴飞驰;人生百年啊,何遇相知?  珠埋于尘啊,重光何日?  玉陷于泥啊,再美何时?  一朝奋威展翅啊,天地为之变色;得斯明主堪寄啊,生死相报未迟!  剑在风中舞动,万点寒光;歌声从密密匝匝的剑幕中冲透出来,慷慨悲凉。豫让反复地舞,反复地唱,不知疲倦。心中的不平之气渐渐得以发泄。时光也随之流转、消逝。眨眼间,已到了正午时分。可是,豫让犹没有倦意。或许是心里压抑得久了,只顾舞剑唱歌,任凭时光流逝。  不成想,中行大人从王宫归来,与之同归的还有一位大人物。此人是晋国最显赫的公卿,名叫智伯,现在把持着晋国的国政,甚至拥有操纵国君废立的实力。  中行与智伯刚进门首,便听到侧院马厩方向传来歌声,如金石击撞,铿锵悦耳。智伯便说道:“尊府上有这么一位能歌善舞之人,何不让老夫见识见识!”中行氏大为纳罕,心中自忖道,这是谁呢?闲着没事在马厩里唱歌,又是珠玉沉陷尘泥,又是不得明主堪寄,这不是拐着弯的骂我么?这人是不是有病?心中怿然不悦,碍于智伯的面子,只好一起到马厩探看。若是平常,中行氏绝不肯到这种地方来。  两人到了马厩,看见豫让正舞得精彩,唱得嘹亮激昂。智伯心中叹服,也不顾中行氏的反应,高声喝彩,说道:“好壮士!好剑术!好歌声!”豫让听了,才知道来人了,停下来一看是两位大人,慌忙过来施礼。智伯拉住豫让的手,怀着钦慕,说道:“壮士叫什么名字?现在中行府上任何职位?”豫让看了看中行氏,红着脸说道:“小人名叫豫让,是中行大人府上的一个马夫,负责照管马匹。”智伯惊诧,转身对中行大人叹说:“没想到尊府的一个马夫,竟有如此高超本领。尊府上下卧龙藏虎,让人肃然起敬。”中行氏羞赧不已,暗自衔恨豫让。豫让听了智伯的话,知道他是个识货的,但有些话不好说出口,只望着智伯,眼神中流露出无限倾慕之情。智伯会意,转身随中行大人进府去了。  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智伯告辞出来,中行氏相送,再次经过马厩。豫让正为马匹准备草料呢,一见两位大人过来,便放下了手中的活。中行氏过来轻蔑地说道:“豫让,你好造化!智伯大人见你剑舞得漂亮,歌唱得激昂,看你是条汉子,想让你到他府上去做事。我已经答应了,你赶快收拾收拾,这就跟智伯大人去吧!”智伯在旁也说:“是啊,壮士,快收拾了跟我走!”豫让求之不得,重新将宝剑悬于腰间,对智伯说:“大人,小人身无长物,只此一把宝剑随身,咱们走吧!”智伯听了这话,觉得十分相投,便与豫让携手揽腕,一同回府上去了。  到了智伯府上,刚进门首,智伯就吩咐下人摆治酒席,款待豫让。席间,智伯以诚相待,说道:“壮士剑术了得,歌声中却似乎有不平之意,想必是中行氏心胸狭隘,不能容人,致使英雄无用武之地。中行氏不识货,绝成不了大气候。如果壮士不嫌弃,便留在我的府上,做我的上宾,出则同乘,入则同席,不分贵贱上下,只以兄弟相待,你看怎么样?”  豫让听了这话,眼眶中滚下热泪来,徐徐才说道:“豫让并非贪恋上宾国士的待遇,只恨范氏、中行氏不把我当人看,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与猪狗无异。如今幸蒙大人知遇,瞧得起我,敢不伊斯相报!”  智伯拍了拍豫让的肩膀,笑着说道:“何谈生死二字?你只管安心留下,这就是你的家。你的本领我见识过,堪称英雄豪杰,我绝不会埋没了你!”豫让听了大受感动,自此专心为智伯做事。  智伯待豫让如国士,豫让总有以死相报的心思。  士为知己者死.  豫让的时代,晋国已经出现了分裂的苗头。君弱臣强,诸公卿各怀异志。其中实力最强的有六家,即范、中行、智伯、韩、赵、魏六家。这六家的肩膀头也不一般齐,先是智伯独大,后来随着各自力量的此消彼长,出现了新的分化组合。原有的旧的联盟关系随之瓦解,新的联盟产生,接着新的联盟渐次分化出来,晋国的政权最终落入韩、赵、魏三家手中,成立了新的诸侯国。历史上称这段历史为三家分晋。  起初,智伯的力量日益增强,遂有了独霸晋国的想法。他透过豫让在范、中行两家的遭遇,洞察得知,范、中行两家不过是在吃老本的,没什么雄心壮志。要不然为什么豫让这么一个优秀杰出的人才,只用来看家护院,照管马匹?如此慢待英雄,足以伐之。  智伯决定对范、中行两家先动手,便让豫让一起参谋。智伯说道:“范氏、中行氏原是晋国的公卿旧族,百年之内,地位难以撼动,占有的州郡也广,庙堂上的嗓门也硬,不过近些年来,败象已露,成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你在他们府上都呆过,却得不到重用,这难道不说明什么吗?他们耽于安乐,必致杀身之祸。我想举兵攻伐,吞并他们的领邑,你意下如何?”  豫让沉思片刻,说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范、中行两家虽然已露败象,但实力犹不可小觑。依我看来,仅凭我们一支孤立的力量去攻伐他们,胜算不大。如果联合韩、赵、魏三家一起行动,就可稳操胜券了。”智伯不无担忧地说道:“韩赵魏三家,向来野心勃勃,总想坐壁上观,坐收渔翁之利。尤其是赵襄子,对我成见甚深,恐怕难以结盟。”  豫让分析说:“赵襄子与你不和,是怕你独霸晋国;如果你许给他土地,人口,到嘴的肥肉,他不会不吃的。”智伯点点头:“为了把握起见,只好如此了。另外,我想任命你为讨伐范、中行两家的将军,你不会有异议吧?毕竟你在他们两家的遭际是你一生的耻辱。”豫让却推辞说:“多谢大人的美意,我却不敢应承。他们毕竟收留我,给我口饭吃。做人要记其善,不要记其恶。国家大事虽不能感情用事,但我个人却不想忘本。还望大人体谅。”智伯心生敬意:“如此说来我也不勉强你。我亲自领兵去,你替我照看好家务。”豫让拱手:“不敢推辞!”  商量妥了,智伯便拜访了韩、赵、魏三家。三家见有油水可捞,也想趁机扳倒范、中行氏,纷纷答应出兵。于是,四家联军浩浩荡荡杀奔范、中行两家。结果不言而喻,范、中行两家遭到血洗,府内外成为一片血海。事成之后,按照约定,智伯与韩赵魏三家瓜分了范、中行两家所领有的州邑和县郡。  这件事闹得轰轰烈烈,惊动了当时晋国的国君——出公。他既惊且怒,心中骂道,这还了得,拿我当个摆设,竟敢在我鼻子底下搞兼并,更可气的是,视我如空气,事先根本没知会我。盛怒之下,给齐、鲁两国的国君写了一封信,要求两国出兵,给他出气,替他挽回面子。齐鲁两国国君倒也爽快,当时便口头答应了。  这样一个仅有的口头安慰,也使智伯和韩赵魏三家感到惶恐,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在齐鲁联军尚未到达晋国的时候,把晋出公赶下台先。出公恐惧,连夜逃奔齐国寻求庇护,谁城乡命运实在不济,死在道中。  出公死后,晋国无主,齐鲁两国出兵的事情也不了了之。最后,在智伯的主持与操纵下,四家选择晋昭公的曾孙为新的国君,就是晋哀公。智伯以首倡之功,独擅国政,连哀公都要看他脸色行事。事情到这个程度,智伯就该收敛,免得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他却利欲熏心,不仅要独揽朝政,还要让韩赵魏三家把得自范、中行两家的利益吐出来。看来智伯也不一定智慧。  起初,韩赵魏三家说什么也不答应把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都埋怨智伯。有这么办事的么?事先定好的事情,事后怎能出尔反尔?况且,彼此都是恶狼,区别只在于大小,谁愿意把既得利益拱手让人?因此,智伯在这件事上与韩赵魏三家闹得十分不愉快。一方面硬要夺回来,另一方面铁了心地不往外吐,结果成了胶着状态。最后,智伯操纵哀公,下了一道命令,以国君的名义逼迫三家献上土地。韩魏两家顶不住了,上交了。惟有赵襄子说破大天也不交。智伯恼羞成怒,纠集韩魏两家合兵一处讨伐赵襄子。  豫让劝道:“大人,这事不能这么办!你跟赵襄子是有约在先的,如今你要毁约,依靠武力夺回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事情还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赶紧撤兵回来,消除紧张情势,这才对路。否则一错再错,必铸成大祸。你以知己待我,我也要把真心话告诉你,轻狂出兵,名不正言不顺,必遭失败。如果不听我劝,恐怕你此一去,再难见我的面了!”说罢,泪水滚滚而落。  智伯鬼迷心窍,良言逆耳,怎么也听不进去,冷冷说道:“你只照看好家务就好了,不要再劝我。原来只是为了些土地人口,如今却咽不下这口气。赵襄子与我不对付,不是一年两年了,今天是算清这笔帐的时候了!”豫让见劝不住,心里非常着急。  赵襄子盘踞晋阳,得知智伯出兵的消息,做好了战斗准备。智伯气鼓鼓地领兵而来,命令三家联军包围晋阳,连鸟儿都不能放过。前后长达一年之久。赵襄子负隅顽抗,硬是挺住了。智伯着急,嘴上起了一层泡。最后勘察地形,有了破城之策。原来,晋阳濒临汾河,地势低洼,如果掘开汾河河口,倒灌入晋阳,晋阳势必成为一片水乡泽国。智伯心中暗喜,这是天助我也,不愁赵襄子不献城投降。于是,派兵到上游开掘汾河堤岸,引水倒灌晋阳城。眨眼之间,晋阳城一片汪洋,老人小孩争相逃窜,互相践踏,喊叫声撕心裂肺。水退后,居民溺死大半,军心出现动摇。  赵襄子这下害怕了,万分火急中决定孤注一掷,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他派心腹大将张孟同偷偷出城,私下与韩、魏两家结盟,相约打败智伯以后,平分其土地,并以前其霸占范、中行两家的土地人口。韩、魏两家本来与赵襄子交善,又都是新崛起力量的代表,这次出兵不过是受了智伯的胁迫,因此很爽快的答应与赵襄子暗中结盟。张孟同便与韩魏两家一起策划,相约里应外合,打智伯一个措手不及。  智伯却被暂时的优势冲昏了头脑,不知道情势已经发生扭转。就在他不可一世的下令攻城的时候,韩魏两家的军队忽然掉转方向,与智伯的军队厮杀起来。智伯大惊失色,接着又听见晋阳城里赵军呐喊着杀出来。智伯如梦方醒,后悔不听豫让的话。  结果,韩、赵、魏三家合兵一处,齐攻智伯。智伯且战且退,最终力尽智输,惨死于乱军之中。三家联军见死了智伯,大快人心,不肯善罢甘休,也要血洗智氏府。  豫让得知智伯已死,悲痛欲绝,逃到深山里躲藏起来,思谋为智伯报仇。  智伯死后,赵襄子独大,但做事留有余地,能与韩、魏两家和平相处。赵襄子对智伯恨之入骨,派人找来智伯尸首,割下头颅,制成漆器,用来饮酒。可见仇之巨,恨之深。豫让得知后,泪飞如雨,嗟叹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如今天下,只有智伯知我用我,以国士待我,我一定要为他报仇!这样才能报答他对我的知遇之恩,否则,即使我苟活于世,我的魂魄也不得安宁。”  先是,豫让多次潜入赵府,查找智伯尸身所在。找到后,趁夜深人静之时偷运出府,连同那颗已成为漆器的头颅,一同葬在高山之巅,日夜祭拜。想到智伯的知遇之情,往往痛哭失声,草木为之含悲。而且,在墓前立下重誓,舍死也要替智伯报仇雪恨。  赵府丢失了尸身和头颅漆器,知道有人要为智伯报仇,便严加防备,对进出赵府的人严格排查。这样的话,豫让潜入赵府、伺机行刺的机会就变得渺茫了。  后来,豫让为了躲避盘查,化妆成囚犯,到赵府去干一些苦役活。开始时干老本行——喂马,后来发现赵襄子与中行大人一样,一年也不来马厩一次,行刺的机会微乎其微;于是转行泥瓦匠,专门负责涂刷厕所。这地方好,人可以一辈子不去马厩,却不可以一天不上厕所。豫让把宝剑藏在衣袖里,吃住都在赵府,和一个下等的杂役无二,只等机会来了——趁着赵襄子如厕的时候,抽冷子掣出宝剑,一剑结果了老儿的性命。  生活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了夏至,秋尽了冬来,如此循环往复。豫让剩下的岁月,似乎只为一个信念而活,只有一件事情可做,那就是为知己而死,在此之前,替智伯把仇报了。  击衣报仇.  自从智伯尸身被盗以后,赵襄子日夜小心,连上厕所都要带上卫队。豫让虽然可以天天见到赵襄子,却找不到行刺的机会。每次都是赵襄子在里面如厕,外面警卫森罗,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苍蝇也别想飞进去。豫让只好耐住性子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赵襄子发现没有意外发生,渐渐放松了警惕,警卫人员也较过去少了许多。这对豫让来说可是不可多得的机会。豫让准备趁赵襄子与寥寥几个警卫精神松懈的时候,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招击毙赵襄子。于是,假装不经意地到厕所外壁粉刷。双手上下挥动着刷子,眼睛盯着警卫看,一旦他们有一丝的懈怠,豫让也会一跃而起,掣出宝剑冲进厕所里,为智伯报仇。可惜的是,警卫个个圆睁虎目,不敢放松意识。豫让急在心中,百般下不了手。  厕所内的赵襄子却有一股不祥的预感。当时是初夏的天气,艳阳高照,而他却感到一阵阵的彻体的阴寒;凉意从四面八方渗透进来,让他无处躲藏;心也突突地跳个不停,额头上豆粒般大小的冷汗直冒;腿肚子颤抖,浑然无力;赵襄子强烈地感到,来自某个方向的突如其来的暗杀随时可能降临。  赵襄子无心方便了,提着裤子,向外面的警卫喊道:“来人!把外面那个粉刷厕所的囚犯抓起来!详加拷问!”赵襄子看来,只有这个涂厕的人离他最近,最有可能阴谋杀害他。因此他果断地下达了逮捕令。  豫让被拘禁起来以后,赵襄子顿时感到刚才那种持续的紧张感和莫名其妙的寒意才渐渐地消退。汗也不冒了,腿也不抖了。他肯定了自己的判断——豫让就是刺客,让人把豫让押到面前,决定亲自审问。  豫让被带上来,脸上布满了颓废的表情。他实在想不到自己的第一次行动竟这么容易被识破。心中叹道,我死不要紧,区区贱命而已,可智伯的大仇谁来报?因此思绪芜杂,虽被擒住了,脸上只是几许的颓丧和、迷茫与怅然,却没有恐惧。两眼直瞪着赵襄子,昂头挺胸,一言不发。  赵襄子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竟敢潜入赵府行刺?要不是我有预感,今天必死于你的剑下。快快将实情道来,免得皮肉受苦。”说着,示意警卫搜豫让的身。警卫领命,围拢过来从上到下搜查一遍,果然,从豫让上衣的袖子里搜出一把宝剑来。赵襄子大惊失色,一定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豫让觉得没有隐瞒的必要,凛然说道:“大丈夫做事,光明磊落。我也没必要瞒你。我原是智伯的上宾,名叫豫让。今智伯被你杀害,特来寻你报仇!”  赵襄子问道:“前番潜入我府盗取智伯尸身的也是你了?”  豫让把腰一挺:“不错,正是豫让!如今为智伯报仇不成,反落在你的手上,杀刮存留,悉听尊便!”  警卫们听了一咧嘴,嘿,这小子忒狂了点,死到临头,仍是铁嘴钢牙。彼此一递眼色——兄弟们,别傻站着了,赶紧把这小子宰了,替主人除去后患,也为咱们免掉麻烦。警卫们会意,往上一涌就要杀了豫让。  赵襄子却摆手制止:“豫让是个义人,不能杀他!我日后躲避着他也就是了。智伯被我杀死,又屠灭了他的全家。本以为没有后人为他报仇,没想到他的旧臣却愿为他舍死报仇,智伯也称得上贤人了!”然后,竟让警卫宽赦了豫让,只不允许他再在府中充役。  豫让却不领情,冷冷说道:“你放不放我,是你的事。智伯大仇未报,我日后还要寻你,你可要小心了!”  赵襄子听了这话,连连叹息,忽生惺惺相惜之意,望着豫让渐渐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我为什么没有这样忠烈的臣下呢?豫让真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  豫让回到深山,在智伯墓舍周围蛰伏了一段日子。但心中总是不平,总是蒸腾着为智伯报仇雪恨的烈焰。他绞尽脑汁思谋报仇的手段,可是怎么也想不到万全之策。而且,现在的情势也发生了变化。天下人尽知赵襄子义释豫让的事,如果再以豫让的身份面目伺机行刺的话,恐怕是行不通了,一是混入赵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二是天下人的舆论也会认为豫让多少有些无耻。可是,智伯的大仇不能不报。豫让翻来覆去的想办法,多少个夜晚都无心睡眠。最后终于想出来一个代价非常高昂和惨重的办法——毁容。不是不能以豫让的面目示人了么?好,换一副新面孔;豫让说话的声音,赵襄子也一定非常熟悉——毕竟赵襄子赏识豫让是个英雄人物,音容笑貌了然于心——好,换一副新嗓子。这样的话,赵襄子就认不出他了,也不用担心天下人的口水。  这两件事如果搁到现代,很简单。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很容易。如果中国不行,还可以寄希望于高丽国。高丽的整形技术可是世界一流的。可是在豫让的时代,整容业不是很发达,高丽国估计还吃野果呢,指望不上,因此有且只有一个残忍的办法——自残。  豫让决心这么做,便到市场上买来漆油和木炭。在墓舍中,架一口锅,下面烧炭举火,锅内将漆油烧沸。用刷子蘸着滚烫的漆油,一遍一遍地涂抹在自己的身体上。当热漆与脆弱的皮肤挨到一起的时候,立刻焦糊,起了一层大水泡。豫让疼入骨髓,几乎晕厥,但硬是挺住了。周身上下都涂遍了,皮肤上的旮旮旯旯都布满了焦灼的嫩皮和汁液淋漓的水泡。再加上因疼痛而渗出的汗水,豫让顷刻之间仿佛去了阿鼻地狱一趟,生死间走个来回。这还不算,漆身完了,又捡起顶着灰烬的炭块,一口口吞下,直只吞得嘴里生烟。豫让恨不能用手把嘴掰开,让里面烟熏火燎的气息疏散出来,但还是忍住了。两件事都做完了,再看豫让,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天气很热,烫伤的皮肤很快溃烂,恶疮遍体都是,嗓子被熏毁了,变得喑哑,不似人声。  尽管遭受了如此巨大的痛苦,豫让的心里仍是快意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士为知己者死。豫让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心中存大义。这种为人报仇漆身吞炭的行为,空前绝后,足以成为侠义二字最淋漓尽致的诠释。侠者,能忍人所不能忍,豫让当之无愧。  豫让成功自毁以后,稍事休息了几天,便到市上,找到曾经的左邻右舍,让他们辨认,结果都认不出来。又找到亲戚,也不敢相认。豫让觉得自己的痛苦没白受。最后找到好友,却很快被认了出来。好友惊诧地问:“你不是豫让么?怎么成了这副面孔?”豫让瞒不过,便把自残报仇的主意告知。好友叹道:“豫让,你真是个傻瓜。以你的才干,投奔到赵襄子府上效命,何愁得不到宠进?那时候再伺机报仇,不就容易多了么?何必自残身体?真想不开!”豫让却反驳说:“你说的不对。既然已投到他府上效命,又阴谋杀害他,这是心怀异志。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如此行事?报仇本来就是难事,就得从难上来。我这么做也是为后世为人臣怀有二心者立个榜样!”好友无语。  豫让别过好友,便在赵府附近潜伏,暗地里打探赵襄子行踪。当得知最近赵襄子要出门会友时,便事先埋伏到赵襄子出门必经的一座桥下。  这天,赵襄子出门,刚行至桥下,突然眼迷心跳;马匹也惊了,跳跃嘶鸣,不肯前行。赵襄子有前车之鉴,便对着桥下喊道:“豫让壮士,是你又来行刺老夫么?”豫让摒住呼吸,只待赵襄子过桥,便跃出来,进行行刺。可赵襄子老奸巨猾,知道有人要行刺他,再也不肯过桥。两下里坚持了一会,最后豫让不得不出来厮见。  赵襄子这次真的生气了,责备豫让道:“你以为你换了副面孔,换了副嗓音,我就认不出来你了?笑话!化成灰我认得你的骨头。你真是个顽固头。我有些事情不明白,要问问你。你以前在范、中行两家做事,智伯把他们全灭了,也没见你替他们两家报仇,反而投到了智伯的门下。如今我杀死了智伯,你却穷追猛打,执着地为智伯报仇。为什么一前一后的差别如此之巨?”  豫让却说:“你哪里知道!我在范、中行两家呆过不假,但他们看不起我,视我如空气,待我如猪狗。可毕竟收留了我,所以我就像一般人那样报答他们。前者,智伯要灭他们两家,让我领兵做将军,被我坚拒,也算仁至义了;至于智伯,让我做上宾,待我如国士,又有相知相遇的恩情,我自然要像国士那样报答他。士为知己者死,便是我做人的信条!”  赵襄子听了,为大义所感动,流泪叹息:“豫让啊,豫让,你为智伯尽忠,天下人皆知你的名声;而我已经赦免过你一次,也对得起你,这次却不能再赦免你了。”说罢,含泪招手。警卫们领命,层层包围了豫让豫让仰天大笑,直对着赵襄子,慨然说道:“上次你赦免我,天下人都称赞你。可以说你的收获也颇为丰巨。如今我难免一死,却仍希望能够得到你的衣服,击打它,聊表为智伯报仇的心意,这样我虽死无憾。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成不成全只看你的心怀!”  赵襄子深感豫让义烈,便答应了他的要求,让人把自己的衣服拿给豫让。豫让热泪盈眶,奋然而跃起,击衣三下,而后仰天凄怆地说:“我可以在九泉之家与智伯安然相对了!”言罢,拔剑自刎,鲜血迸射。天地为之愁容,草木为之含悲。  赵襄子一句“拦住他!……”正是留在口中要出未出之际,豫让的鲜血已然模糊了他的视野。  豫让死了。毋庸置疑,他是为知己而死的,忠实地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但要说明白的是,谁是他的知己。智伯算一个,没有任何异议。那么,赵襄子算不算呢?其实,确确实实也称得上是豫让的知己,只不过走到了对立面。赵襄子的看重豫让,赞赏豫让,并不差于智伯,只是不得机遇,不能君臣际会。  豫让临死的时候,对赵襄子的胸怀也是钦敬的,所以采取了自杀的方式,而不是奋力厮杀,以求突围。以豫让的本领,杀退赵襄子的警卫,拼一条血路逃走是非常有可能的,但他没有那么做。为什么?理由只有一个:一剑双酬——那临终的一剑,非只为了智伯报仇,也有报答赵襄子赏识、宽恕的意思。
第三章 要离,悲情刺客为哪般  吴王阖闾不算英雄,他阁下惯用的伎俩是暗算,先是利用春秋历史上头号刺客专诸刺杀了吴国另外一位有力的竞争对手王僚,从而登上了王位,给我们留下了“图穷匕见”这一典故。现在阖闾已经坐上了吴国的第一把交椅,可是他仍睡不踏实,因为王僚的儿子庆忌已经成功逃到卫国。斩草不除根不是阖闾的性格,于是他再一次使用他三流的伎俩——刺杀。这一回他采用的刺客叫要离,他的心腹大臣伍子胥千方百计为他觅得。春秋历史上最悲情的刺客,要离,从此登上鲜血与鲜花并存的舞台。  一个不像刺客的刺客.  今天我们很多人都记得荆轲,却很少有人知道要离,要离的悲情色彩并不逊色于荆轲,但要离的英雄色彩比之于荆轲却要暗淡许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荆轲有英俊之貌,魁梧之躯,而要离,第一眼见到他的人谁也不会把他与刺客联系到一起。  他有一张丑陋的面孔,狭而窄的脸上还有一道被剑划伤的痕迹,五官极不情愿的拼凑在一起,唯有他那双眼睛,因为经常练剑的缘故,锐利无比,那冷然之气甚于剑的锋芒,与他比剑的人都不敢与他正视。  他有一副瘦小的身躯,都说七尺男儿顶天立地,可他却只有五尺有余,放到今天,算是二等残废。他也不强壮,脱了衣服可以看见他的肋骨,可见他有多瘦。  这样的形容,谁会料到他会是一个刺客呢?可是,他却具备刺客不可或缺的两项素质,勇而谋。  有勇有谋,再加上娴熟的剑术,对于要离来说,做一个刺客绰绰有余。  要离的家乡在今天的无锡,那里靠近大海,要离一家人就以捕鱼为生。  要离一来到这个世上就遭遇到了厄运,作为职业刺客的父亲在执行一次任务的时候不幸喋血,柔弱的母亲望眼欲穿,日夜盼望着夫君的归影,最终等到的却是一个噩耗。要离的母亲爱夫君爱得深沉,夫君死后,她悲痛难已,得了实心疯。这种病一会好,一会坏。好的时候是一个正常人,坏的时候就像一个疯子。  奇怪的是,无论母亲是否发作,她都记得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她都知道时时刻刻要保护自己的儿子。  要离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成长,可想而知,他的童年一片惨淡。在他的记忆里,他曾经无数次被伙伴们绊倒在地,无数次被伙伴们唾弃。  十二岁,要离的心智已经成熟,他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剑鞘已经生锈了的剑,这是父亲唯一留给他的遗物,挂在那斑驳的墙上十年有余。他要练剑,他要走父亲的道路,更重要的是他要保护柔弱的母亲。  那把剑挂得很高,之所以挂那么高,是因为母亲故意不让要离碰着,母亲不想要离重蹈父亲的血光之灾,自从父亲当上刺客后,她恶梦不断,经常梦见被人追杀。她已经失去了夫君,再也不想失去儿子。  矮小的要离够不着那把剑,他把一张桌子推到墙边,又搬来一把椅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小心翼翼的、颤颤巍巍的爬了上去。剑取下来了,随后他也摔了下来,好在没有伤到要害。取得剑的兴奋让他忘记了疼痛,这是决定他今后人生道路走向的重要一刻。  然而,最具戏剧性的变化也在这一刻突如其来,邻居大婶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她的母亲被浪头卷进了海里,再也没有上来。  邻居大婶说:“你娘有发作了。我看见她一直往海边走,像丢了魂一样,我怎么叫她都不应。我跑过去,远远的,看见一个浪头打来,你娘就不见了。我使劲喊,喊破了嗓子也不见你娘上来。”  仿佛晴天霹雳,要离呆若木鸡,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动也不动。  邻居大婶吓着了,一把搂过要离瘦小的身子:“孩子,你怎么了?别吓你婶子。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好受些。”  十二岁,还是一个孩子,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号啕大哭,可是要离却没有哭,甚至他的眼里没有一滴泪水,可是他内心的悲伤却如浪汹涌。  接下来的日日夜夜,要离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练剑。  春去春来,潮起潮落,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也只有在这种自虐式的练剑中,要离才可以忘却他内心的伤痛。  十年磨一剑,十年后,要离成了一个真正的侠士,剑客。  吴王阖闾的心事.  吴王阖闾采用不光彩的手段登上了宝座,为了对得起他的子民,他想干出一番事业来,可是他心中的一块石头始终没有落地,这块石头就是王僚的儿子庆忌。他阁下悔不该当初没有设计把王僚的儿子庆忌一起除掉,如今放虎归山,成了阖闾心头之患。  阖闾提防庆忌不是杞人忧天,庆忌可不是省油的灯,在卫国号称第一猛士,虎背熊腰,力大无穷,能举起千斤巨石,又能以一敌百。庆忌嫉恶如仇,对阖闾的杀父之仇一直铭记于心,现在他流浪他乡,在卫国招兵买马,建立自己的势力,一有机会就会杀回来,为父亲报仇。  阖闾为此夜不能寐,总是梦见自己被庆忌的兵马四面包围,白天处理政务的时候还好些,一旦有暇,王僚的影子似乎总在他的面前晃动。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必须马上把这件事情解决掉,否则他会崩溃。阖闾在寝宫里踱来踱去,眉头紧锁,想来想去也只能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国防,训练兵力,防止庆忌联合其他诸侯国攻打吴国。二是再一次使用三流的伎俩,刺杀庆忌。  第一件事情好办,阖闾自己就可以办,又有伍子胥这一得力助手,于是整固城池,厉兵秣马。他自己也不闲着,找来铸剑高手莫邪夫妇为他铸得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闻鸡起舞,剑术日渐达到炉火纯青。如果有一天与庆忌短兵相接,他希望一剑封喉,让庆忌永远倒在他的面前。  但第二件事有点难办,刺杀庆忌?谁能刺杀得了庆忌?庆忌武艺超群,吴国有谁会是他的对手?何况现在的庆忌已经戒备森严,有谁能靠近他?  阖闾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除了专诸,再也找不到可以刺杀庆忌的人,可遗憾的是专诸已经不在人世。  寻找刺杀庆忌的人选成了阖闾的当务之急。  阖闾找来他的智囊伍子胥,问曰:“我现在遇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助我解决。”  伍子胥恭敬的说:“愿意效劳,不知道大王为何事烦忧?”其实伍子胥早已经猜到了阖闾想干什么。  阖闾面露忧愁之色:“我听说王僚的儿子庆忌正在招兵买马,联合其他的国家准备攻打吴国,你看这如何是好?”  伍子胥沉稳的说:“大王过虑了。庆忌只不过是一介匹夫,有勇无谋,他心中只有仇恨,没有谋略,是成不了大事的。即使他真要攻打吴国,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对付他是绰绰有余的。”  伍子胥明白,阖闾把庆忌的作用夸大只是出于一种心理障碍。  阖闾有些不耐烦了:“反正,只要庆忌还活着我就寝食难安。刺杀庆忌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伍子胥并不想置庆忌于死地,很大程度上是同情庆忌的遭遇,有种猩猩相惜的感觉,伍子胥的遭遇和庆忌的遭遇非常类似,庆忌背负着杀父之仇逃往国外,伍子胥当年也是背负着杀父之仇逃到吴国的。吴国强大起来后,伍子胥首先攻打的就是自己的祖国楚国,并把仇人的尸体挖出来一阵鞭打。  于是伍子胥劝阻阖闾说:“我们已经暗杀了王僚,现在又暗杀他的儿子,恐怕不妥吧?”  哪知阖闾却搬出了一番让伍子胥无话可说的道理:“周武王杀了商纣王建立了周朝,后来周武王去世了,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摄政,又杀了商纣王的儿子武庚,照你所说,岂不是周公旦错了?可是他为什么还受到后世的敬仰呢?”  伍子胥知道阖闾刺杀庆忌的心意已决,不再劝阻,承诺为阖闾物色合适的人选,确保刺杀成功。  答是答应了,可普天之下有没有这样的人,伍子胥心里还真没底。  侠名远播.  那边,伍子胥在费尽心思的寻找刺客,这边,要离的侠名慢慢的传开了。  要离没有侠士的形象,这个沉默寡言的男子,或许他本身也没有想当什么侠士的想法,他只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这些事情在老百姓看来就是狭义之举。  因为要离的存在,要离的村子再也没有抢劫偷盗的事情,哪家被盗了被抢了,受害者不去告官,而是告诉要离,要离就是他们心目中的青天。  在行侠仗义的过程中,要离收获了爱情,他的妻子,原本是要被强嫁到一财主家,途中,她伺机逃脱,遇到要离,跪在他面前,请求要离救救她。  要离二话不说,打跑了那伙人。而她却一直跟在他的后面,再也不想离开他。对于爱情,要离向来很自卑,他知道自己的相貌是没有姑娘看得上的,他曾经一度想过,一辈子单身,反正已经没有了父母,一个人,了无牵挂。  妻子叫卢氏,她说,要离虽丑,但剑胆琴心,比起那些风流倜傥,却人面兽心的伪君子来不知道好多少倍。  可是要离却忧虑的对卢氏说,跟着他,没有幸福,只会担惊受怕,因为他随时有可能像他父亲那样一去不复返。  对于此,卢氏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她只想珍惜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正是这件大事使得要离的侠名一夜之间传遍吴国。  齐国有一个自称剑术天下无双的的侠士——椒丘诉,游历到了吴国,这是一个伪侠士,他来吴国的目的就是沽名钓誉,他自称剑术天下无双,其实他只不过略懂剑术的皮毛,他吹嘘打遍天下无敌手,可实质上他没有与一个人交过手。  椒丘诉胆子还特别小,路过淮河的时候,他的马在河边喝水,被水怪拖下去吃了,他吓得屁滚尿流,包头就跑,不小心赚在一棵树上,把一只眼睛撞伤了。到了吴国他吹嘘说,他为了救他的马,与水怪英勇搏斗,不幸牺牲了一只眼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有多么勇猛。  椒丘诉来到了吴国,恰逢一个朋友家在办丧事,他去吊丧,朋友忙于招呼,怠慢了他,他很不高兴,趾高气扬,骂骂咧咧。  当时要离也在场,一向不爱惹事,沉默寡言的他当众羞辱了椒丘诉,要离一眼就看出椒丘诉是一个冒牌货。  椒丘诉气得脸红脖子粗,但他不想发作,因为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而要离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侠士,与他动起手来没有好果子吃。但他却暗生歹意,今晚趁要离熟睡之际暗杀他。  但椒丘诉的如意算盘被要离猜了个正着,他将计就计,嘱咐妻子卢氏晚上不要关门,还在床边放了一把剑,等着椒丘诉夜袭。  月黑风高,一个黑影悄悄的溜进了要离的院子,正是椒丘诉。椒丘诉看大门敞开着的,心里一阵嘲笑要离太不谨慎了,又见要离的房门也没有关,心中更是鄙视要离了。于是破门而入,抓起要离放在床边的剑,又揪住要离的头发,自己先吓出了一身汗,哆哆嗦嗦的对要离说:“你有三过当死。”  要离面无惧色,笑着说:“哪三过?”  椒丘诉一口气说道:“第一你不应该当众羞辱我。第二,你不应该睡觉不关门。第三,你不应该把宝剑放在床边。你这不是找死吗?”  要离哈哈大笑:“我有三过,你作为一个侠士却有三耻。我当众羞辱你,你却不敢反驳。第二,你不打招呼就闯入民宅。第三,你拿了我的剑,揪住了我的头发才敢跟我说话。试问,这三种行为,可是一个真正的侠士能做得出来的?”  椒丘诉听要离这么一说,手哆嗦的更厉害了,“哐当”一声,剑掉在了地上,他也随即跪在了地上,大呼“饶命”。  要离之所以这么自信,因为他知道椒丘诉根本不是一个侠士,根本没有胆量杀人。  饶命是可以,但要离给了椒丘诉两个选择,要么与他公开比试,要么当众向老百姓坦白他的真实身份。  公开与要离比试,打死他也不敢,椒丘诉只好选择了第二种。  这件事以后,要离的侠名迅速传播开来。  很快就传到了伍子胥的耳朵里。伍子胥正为寻找刺杀庆忌的合适人选愁白了头,听到要离的侠名,喜出望外,大呼:“这正是我要找的人!”  本来伍子胥完全可以派他的手下去把要离请到自己的跟前,但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伍子胥备上美酒佳肴,打算亲自前往,请要离出山。  不巧的是,要离不在家,与他的妻子卢氏外出打渔去了。  伍子胥等到日头落山也不见要离的身影,就卸下美酒佳肴,打道回府了。  第二日,伍子胥又来到了要离的家门前,大门依然紧锁。伍子胥纳闷,是真的不在家,还是故意不在家?  伍子胥料事如神,猜出要离不想惹上官场的心思,他捋了捋胡须,自信的笑了。他招呼车马返回。第三天,伍子胥再一次来到要离的家门口,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什么也没带,没有带人,没有带物,一个人,带着满腔的诚意徒步而来。  月上柳梢头,伍子胥终于把要离等到了。要离也被伍子胥的诚意感动,答应与伍子胥一叙。  伍子胥的舌头是出了名的厉害,他对要离说了很多,始终强调的一点是,作为一个侠士,要离这样做义不容辞。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伍子胥的舌头抓住了要离的致命要害,要离心动了。  都说侠士潇洒,看来侠士也有为名所累的时候。  我不为国,我不为名,可以吗?要离或许这样问过自己。可是回答却是否定的,不可以。  要离的妻子卢氏,似乎也预感到,要离与伍子胥这一番谈话对她而言将意味着什么,只是她并没有把忧虑表现在脸上,因为她知道,一个好妻子不应该束缚夫君的手脚。  苦肉计.  伍子胥把要离带到阖闾的面前,阖闾大失所望,如此一个丑陋矮小的人怎么可以承当起刺杀的重任?  看到阖闾满面的疑虑,伍子胥对他耳语道,此人不可貌相。  阖闾依然不信,用一种不太尊重的口吻对要离说:“你是哪里人?做什么的?”  要离倒是很幽默:“小人吴国东郊人士,一阵风就可以把我吹倒,大王或许以为我完成不了你的任务,但有些事情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阖闾冷笑道:“先生的心意我领了。可是庆忌的勇猛你可曾听说?庆忌可以追上野兽,可以抓住飞鸟,我坐上四匹马拉的车也追不上他,我用弓箭射他,他却把我的箭矢抓住,并横腰折断。但是我看你身材这么矮小,他都可以把你举起来,远远的抛出去。”  阖闾对庆忌的赞誉虽然夸张了一点,但也不过分,史书上对庆忌的勇猛有些记载。  俗话说“将门无犬子”。庆忌出身在武将世家,自幼跟随父亲习得一身好武艺,天生的壮胆,这世上没有什么可以吓倒他的。  庆忌高大强壮,但并不笨拙,他的骑射本领在吴国无人能及,骁勇善战的父亲也自愧不如,这得益于庆忌每天都去打猎。史书记载他打猎的情景:他策马奔腾,铿锵的钟鼓、嘈杂的萧管响彻云霄,伴着千乘华盖、万骑猎弓,蹈越山峦峡谷,穿行瀑布溪流,折熊扼虎,斗豹搏貆。每次打猎都是满载而归,最狡猾最迅捷的猎物也难逃他的利箭。  一身过硬的本领,再加上他显赫的地位和气薄云天的豪爽性格,吴国的老百姓都喜欢他,拥戴他,很多壮士都愿意归附他,供他差遣。而他的父亲,也已经打算把王位传给他。  可是,谁也无法想到,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一场流血的政变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阖闾派刺客专诸刺杀了王僚,身负家恨国仇的庆忌只得逃亡卫国。  听了阖闾对庆忌的讲述,要离保持沉默,脸上的表情略显惶然。阖闾以为要离怕了,劝他说:“先生还是知难而退吧!”  其实不是要离怕,而是要离突然产生了一种疑惑,他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对于庆忌,他也早已耳闻,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对庆忌仰慕非常,要不是那一场宫廷政变,他或许也已经像绝大部分壮士一样投靠在了庆忌的门下。  庆忌对待勇士像对待自己的手足一样,这一点要离很清楚。也正是这一点,要离有把握刺杀庆忌。每个人都有死穴,庆忌的死穴不是他有勇无谋,而是他太感情用事,太义气用事。  庆忌可以是一个好兄弟,好丈夫,甚至可以做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如果要离投靠庆忌,庆忌肯定会把要离当作生死之交。可是国家与英雄相比,哪个更重要?吴国是要离的祖国,庆忌是要离心目中的英雄,祖国与英雄哪个属于正义?  这是要离遇到的最艰难的抉择。伍子胥在一旁煽风点火,说先生别犹豫了,庆忌随时有可能派兵来攻打吴国,到时吴国将生灵涂炭。  要离最终做出了选择,放弃英雄,选择祖国。  英雄可以有很多,祖国只有一个。  要离坚定的对阖闾说:“大王,小人有一个计谋,肯定能置庆忌于死地!”  阖闾眼睛一亮,迫不及待的问:“什么计谋?快快说来!”  要离沉思了片刻,面色凄然道:“可以采用苦肉计,这是对付庆忌最好的办法。”  接着,要离说出了他详细的计谋,这个计谋使他付出很多代价。  要离说,他可以假装是庆忌的追随者,痛恨阖闾,在一次刺杀阖闾的行动中,阖闾砍断了他的一只手臂,并烧死了他的妻子,要离逃往卫国,投靠庆忌,得到庆忌的信任后,伺机刺杀庆忌。  之所以说要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是因为虽然这仅仅是一个计谋,但是砍要离的手臂是真砍,烧要离的妻子也真烧,只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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