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作为一个当兵的男生都很饥渴吗 居然还能三天两头跟人借钱玩游戏 玩手机玩到被收了

岁月感怀:境由心造_52RD研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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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00&&&&&&&&&&  本书以其亲身经历和对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的真实记录以及对人生的真诚睿智的思考,表达出对社会、生活、社会和生命的感悟。她的感悟源于对生活刻骨铭心的记忆,源于触动人心灵的人物。散文集叙事平实质朴,但立意深刻,字里行间无不透着人生哲理,催人奋进,是一部真实反j映知青一代励志的好经典作品。中国散文学会会长周明先生对这部散文集给予了很颇高的评价,并为本书撰写了序言。读程莉的散文,有一种美的享受,也留给人深沉的思索。&&&   别 酒(1)&&   滴酒不沾,已有好几年。每遇有酒的场合,便推说不会。四十不惑,在完成了一生最重要的一次战略转移之后,别了客居半生的美丽古城,别了相知多年的朋友,也别了聊以解忧的酒。   据说酒量是练不出来的。“老子英雄儿好汉”,凡善饮者,多半有玄秘的遗传基因。我反对酗酒,却喜欢酒的性格,觉得它像温柔细腻的清泉,甘甜醇美;又像奔放不羁的海水,苦涩辛辣。品酒实在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烈性酒。若是酒感好,就能从那晶莹剔透的液体中,辨出人生的五味、六欲和七情。   第一次沾酒,是十六七岁在陕北插队时。那年“五一”,村里不放假,扛老镢上山干一天活儿,晚上回到窑洞累得摇摇晃晃,饭都不想吃就倒在炕上。同村男知青不知从哪儿弄了一瓶劣质白酒,邀我们共享,说是“借酒浇愁”。其实,那时候虽苦,却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尝尝酒,不过是好奇。   一口酒咽下,燥得胸中热辣辣的。本事不大酒胆不小,几杯下肚,就对自己有了信心。记起小时候见过父亲豪饮,很有些英雄海量,我的酒量,大约得益于遗传。   从此有了喝酒的经历。   我喜欢随意。喝酒不用人劝,喝得自觉、尽兴、忘我;也从不劝人,凭朋友喝得实在或油滑,儒雅或狂放。“酒逢知己千杯少”,只要谈得来,无论新朋老友,宁愿舍命陪君子。   人们对杯中之物,常有误解。提起酒,便联想起醉汉。其实,酒与中国历史文化颇有渊源,自古以来,琼浆玉酿便是文人骚客的爱物。没有酒,就没有“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千古绝句;没有酒,就没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绝代佳人;没有酒,就没有“醉卧沙场”的英雄豪杰。将士出征以酒饯行,就显得格外壮烈。就连现代京剧《红灯记》中李奶奶那一声“铁梅,拿酒去”,都令人震撼。   然而,嗜酒毕竟有失体面,因此平常绝对不染,喝时必有缘故。一年半载地过把隐,恰到好处地喝到醒与醉的临界,受用一回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绝妙意境也就罢了,幸而从未有过失态。酒后微醺时,便体验出那份妙不可言的感觉。醉眼看人生,似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别样,更有一种扑朔迷离的觉醒。   刚参加工作时,有一年除夕,别人都回家过年,我和同宿舍的女友留守。佳节思亲,我们借一瓶老白干解闷。没有下酒菜,没有酒杯,只好一人一口默默对酌。酒很呛,据说是高墙里制造的“劳改大曲”,那是当时唯一可以买到的酒。女友抿了几口,忽然来了情绪,推开我一人独饮,非要试试酒量。转眼半瓶下肚,闹了个一醉方休。   喝了酒的人反应各异。我本浮躁,平时有话多之嫌,酒后却常常无言,喜欢独处一隅,静观他人醉态,聆听同伴宣泄。而我的一位异性朋友,平时寡言,一饮酒就口若悬河,说出许多清醒时绝不吐口的妙句。我们若起哄,说把他酒后的洋相告知嫂夫人,他满脸视死如归的无畏,但若提起泰山大人,他便戛然收住话头,一副败兵嘴脸。可见人醉的时候,心里还是明白的。   据说男人的心里话只肯对喝酒的女人说,只有懂得酒的女人才能窥视到男人的心灵深处。男人醉酒,往往醉得酣畅豪迈,不知不觉就把平时掖藏着的、真真实实的另一面翻出来给人看,赤子一般真诚;而女人醉酒,却醉得大度,醉得娇媚,圣母一样高贵。我见过一位朋友酒后恸哭,挺高大的一个汉子,平日里威严豪爽,醉时却哭得孩子一般嚎啕。后来才觉出,外表阳刚的男人,有时是很虚弱的,他们也会犹豫,胆怯,小肚鸡肠。原来,男人更需要酒来给他们壮胆,需要有女人在他们身后相扶。因此,每当朋友失意或心情不好,需要依靠的时候,不论男女,我都会尽心尽力地扶他们一把,尽管我自己并不坚强。于是,有了肯向我倾诉衷肠的女友,也有了愿为我两肋插刀的男友。   我对人的心理颇感兴趣。观看醉态,便观看了人生。我的酒后仪态各异的朋友们,有的无拘无束,滔滔不绝;有的郁郁寡欢,沉默无语;有的手舞足蹈,情绪亢奋;有的万念俱灭,痛不欲生。人们的酒后真言,是一部情感的经卷,是透视心灵的绝好素材,酒也因此而成了我的朋友。&&   别 酒(2)&&   多年不规律的生活,使我体质一直欠佳。终于听了医生的忠告,放出一句君子之言,从此滴酒不沾。   我没有酒瘾,恋恋不舍的是一丝温馨的酒情,是一缕委婉的酒韵。   不再饮酒,更记起酒的好处。   喝酒时最能放松,不必戴着面具,端起架子做人。   喝酒时人人平等,不论贫富贵贱,举杯相邀都是朋友。   喝酒时浪漫自由,品着五谷百果之精华,就能进入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   不再饮酒,就无法享受酒后微醺的美妙,永远失去了人生的一大乐趣。   不再饮酒,就疏远了许多异性朋友,无缘再结识肯为我两肋插刀的骑士。   不再饮酒,就不能冷眼静观人生,不再拥有反朴归真的超然。   奇妙的是,醉酒时,心中揣着糊里糊涂的明白,而清醒时,却永远面对明明白白的糊涂。   当我不再饮酒的时候,就从飘然欲仙的超脱中,重新堕入纷繁喧嚣的凡尘。于是突然顿悟,名贵的陈年佳酿中,必定藏着一种净化世俗的博大精深。   不再饮酒,却更真正地懂得了酒。&&   病 知(1)&&   我的三十九岁生日,是在病榻上度过的。一时间五脏六腑皆亮起红灯,每去医院检查,就像一个被弄到测谎器前的间谍,很是惶恐。   我自幼体弱多病,身体经常莫名其妙地出毛病。小时候,我们住的胡同口有一座庙,我曾被一位还俗的和尚算过一“命”,记得当时他摸着我的头叹道:“好一个灵秀的孩子!可惜太灵秀了怕是寿数不足,过不了四十岁的大限啊!”   很长时间,我不明白“大限”是什么意思。   长大成人,始终不曾强壮,到了中年,越发摇摇欲坠起来,体内正常运转的器官,剩下不到半壁江山。在三十九岁被认为病入膏肓的时候,想起和尚的预言,忽然就悟出了“大限”的含义,仿佛死神已经扼住了我的命脉。   我不信命,却无力与顽疾抗争。这一躺倒,就是整整半年。生病之初,尝尽苦口良药,身上千针穿孔,吃补品、练气功,试了无数时兴疗法,结果越是渴望健康,越是病态依旧,我的情绪坏到了极点。   那段时间经常聆听《病中吟》。在独奏二胡回肠欲断、幽咽微吟的旋律中辗转反侧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开始面对现实,试着想象生病的好处。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并非人人都有花大半年的时间去生病的福气。养病在家,至少不必日日骑车上班,省去多少劳顿,于是心中渐渐平和。   据说《病中吟》是作曲家刘天华在遭遇失业、丧父、贫困和疾病之苦时孕育而生的。虽然充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愁,但它不是一首悲歌,它承载着青年刘天华在逆境中挣扎和在困惑中觉醒的情绪;它燃烧着一个病弱之躯决心与痼疾与时弊决一死战的抱负;它升腾着作曲家渴望解脱苦闷的愿望和追求人生安适的理想。   《病中吟》也许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一个人遭遇疾病,并非全是坏事,生病的状态最贴近人类的灵魂,一场罹患就是一次觉悟,它能给予病者健康人无缘领略的、最独特的生命体验。   我的读书习惯,在生病的日子里得到发扬光大,因此,读书多在枕上。久病不愈,最大的益处就是时间充裕。每天躺在床上,把平时想看而没空看的书统统搬来,一目十行地吞读,一摞读完,再借一摞。在疾病使我兀立人群的时候,幸有哲人大师做伴。那些日子,身体虽然空虚,肚里却沉甸甸地念进去不少杂货。当我能从床上起来的时候,眼神虽然越来越不济,心里却豁亮了许多。   渐渐可以在户外活动,我便放下书本,到光天化日下去消化。百般聊赖的时候,就用整整半天时间坐在阳光下,胡思乱想,或者什么也不想,看蚂蚁搬家,听秋蝉鸣叫。   记得有一次外出散步,看到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懒散地照在院子里,空气燥热。我发现成千上万的蚂蚁密密麻麻地聚集在路边,正在进行一场鏖战。蚁军将士们似乎无视人类的太平盛世,它们两军对垒,奋勇厮杀,使我想起在和平的旗帜下,地球上各个角落此起彼伏的战争。   散步归来再看战况,却见两道深深的车辙横贯战场。那场殊死搏斗已经偃旗息鼓,销声匿迹。方才骁勇顽强的蚁兵勇士连尸体都毫无踪迹。我没有想到,一辆偶尔驶过的汽车,竟然没商量地灭绝了蚂蚁王国这场本来可以持久进行的战事。   对于人类来说,蚂蚁实在是太渺小了。然而,对于整个宇宙来说,人类不也同样渺小和微不足道吗?   竞争是生命的本能,和平共处也是生命的本能。   对于生命来说,死亡不是目的,却是终点。在竞争中求共处,在共处中求竞争,这大概就是生命动与静、战与和的辨证。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求之不得。疾病能缩短人的生命过程,也能使人变得冷静。在身体和心灵均已受过病伤以后,除了渴望健康,我已再无更多祈求。渐渐地,就学会了自嘲,学会了阿Q精神,习惯了放弃,变得谦和、宽容,越来越好说话。凡人、凡事,能不在乎就不在乎,能不计较就不计较。把一些功利、实惠也看淡起来,息事宁人,情愿把好事拱手相让。于是,日益被一些人看不起,也日益被另一些人敬重。&&   病 知(2)&&   当然,我自信这不是消极。享受生命,就不能有过多的奢望,“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羡慕一切健康的人。在知道自己终生都不会真正健康以后,我决定“破罐破摔”,不再刻意养病,不再寻找灵丹妙药。与其对已经和灵魂融为一体的疾病耿耿于怀,不如与病为善,以一个病弱之躯,像健康人那样去生活。   后来才知道,我的这种原则,其实很符合当下时髦的“森田疗法”,平心静气、顺其自然,就能营造一个宠辱不惊的好心态。   坎坎坷坷地走过了大半生,尽管早已被折磨得不再灵秀,却毅然越过了生命的大限,当年算命的和尚若是有知,会作何感想?   病中的阅读与思考,使我不断彻悟。有病更知生命的宝贵。久病之后,我比任何时候都热爱活着的日子。   我要好好受用我的消瘦的时光。   图片:以病弱之躯,像健康人一样生活。&&   此情绵绵(1)&&   我的“情人”是一支笔。我和它是那种没有姻缘的苦恋。   从小钟情于笔,多半是由作文课勾起的。大约是在小学三年级,就染上了贪写的毛病,每逢上作文,便无端兴奋,老师出一个题目,恨不得编出两、三段故事来写,若是被老师当作了范文,更是暗自欣喜,巴巴地盼着下一次课有更好的表现,以为自己将来要当作家了。   读到五年级,对作文之外的文体发生兴趣,不知天高地厚,编起“剧本”,被老师无意中看到,找了几个同学排演起来,在学校的联欢会上出过一回风头。后来又迷上诗词,囫囵吞枣地背了些诗句在肚里,便有些跃跃欲试,差点弄出一部“诗集”来。一次,父亲的一位擅丹青的朋友来访,见了我的作文本和图画簿已是赞叹,更为惊奇我竟会作“诗”,便怂恿父亲:“把孩子的作品寄去发表吧!”父亲却不以为然,说:“区区小儿游戏,何必当真?”那位老伯到底不肯,当下提笔添墨,非要“和它一首”。只记得头两句:“二六幼童,似旭日东升。   转眼到了文革,眼看正经满腹经纶的作家都折了笔,我也只好断了当文学家的念头。记得有一次,母亲说单位让写“批判稿”,当医生的母亲除专业文字外,从不舞文弄墨,见她铺一张白纸对着桌子呆坐,我便自荐代笔。久不写作,不觉做得投入。咬文嚼字、堆砌辞藻,几乎用了所有学过的修辞法,尽管内容空洞乏味,文字却写得酣畅激扬。哪知我的悉心创作差点给母亲闯下祸事,据说那些不通文墨的造反派认为“含沙射影”、“别有用心”。母亲有口难辩,我嫌他们“不读书不看报”,要去理论,被母亲再三劝住。后来才知道,父亲蒙难,也多是祸起笔下。此事使我耿耿于怀,又是许久不再动笔。   两年后到陕北插队,终于还是旧情难忘,死灰复燃,并且莫名其妙痴上了书信。可惜尚无一位白马王子可供两地书传情,于是频频给亲朋好友投书致函,鸿篇巨制、连篇累牍,四处出击、广种薄收。其实,我对有无回信并不介意,兴致只在写上。在那些信里,我兴致勃勃地描述陕北风情、方言民歌和我们居住的环境与劳动生活。那几年,我在煤油灯下勤奋写就的书信、日记不下十万言,可惜后来几乎全部失落。   本以为我这辈子会以笔为生。然而,文学家没有当成,却是阴差阳错,被分配到医院工作,枉穿了一件白衣。一想到无缘攀上文学姻缘,好不惆怅,只有把笔当作情人。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到医学院进修,恋笔正在瘾头上,少不得向同窗学友卖弄文才,乐此不疲地替人写各种文字,当然都带有当时的色彩,包括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入团入党申请书等等,一时间颇有人缘。一次,同寝室的藏族姑娘曲珍,悄悄央我代写情书,给家乡驻军的一位战士。我欣然应允,很下功夫大作文章,那情书写得洋洋洒洒,缠缠绵绵,除了抬头“亲爱的大军哥哥”和落款“想念你的小妹妹”发挥了曲珍的智慧外,通篇都是我的创造。以后鸿雁往来,盼望世界屋脊的回音,我竟比曲珍还急三分。不知那位文化不高的兵哥读了我的杰作有何感想,也不知美丽痴情的曲珍姑娘最终是否与她的大军哥哥喜结良缘,我的“情书”却写得轰轰烈烈,一发不可收拾。那时我还不曾谈过恋爱。   多年动荡流离的生活,使我常常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老有一种想要诉说点什么的感觉。最难忘的当然还是插队时的故事。一闭上眼睛,就想起黄土高原蓝天白云下的窑洞和羊群,心里湿漉漉的,好像老有什么东西要往外溢。于是,不甘心小打小闹地作浅薄文章,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   从此不再蹉跎。笔尖伴随了扑腾腾跳动的心,兢兢业业地吻着洁白的稿纸,一行一行地写下去,笔下的字便越积越多,汇成厚厚的一叠。不久,一位好事的朋友张扬出去,就不断有朋友前来索看。我借了钢板、铁笔挑灯夜战,硬是把十几万字工工整整用仿宋体刻印出来,装订成册,一一寄送朋友。听说朋友传给朋友,又传给朋友的朋友,以致收到陌生人来信,令我激动不已。后来那些装订整齐、飘着油墨清香的小册子便渐渐遗失。那年月,油印本、手抄本常常被认为是危险文字,我的文稿没有招惹官司,已是万幸。&&   此情绵绵(2)&&   苦苦写成的“小说”就这样化为乌有,写长篇著作的梦想终成泡影。   我知道我害的是单相思。虽说一腔恋情长盛不衰,却难以收获硕果。握着笔,却总写不出象样的文字,有时候心里想得特别棒,写出来就觉得不那么棒了,苦思冥想,绞尽脑汁,也难捉到几个新鲜活泼的字;柔肠百结,百感交集,却无法道出这种令人心动的情绪。写来写去不能满意,稿子便给涂得鬼脸一般。默默再读别人的书,就怀疑好故事早已被讲完,精彩文字也已被用尽。很佩服音乐家靠了七个音符,就能写出无穷尽优美动人的旋律,而字典上成千上万个字,竟不够我写一篇好文章么? 照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写下去,我究竟能有多少字修成正果呢?   后来就变得实际一些了,我安慰自己,反正写过了,也有人读过了,如今知青题材已经被人写滥;早就没有人对那种黑白年代的故事感兴趣,这段情愫,就让它回到黄土地上去吧。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没有姻缘的爱情,其实苦涩中也有甜蜜。探究尘世沧桑,解读人类灵魂,面对人与自然,心里就有一种沉甸甸的冲动。一生恋笔,也是缘分,拥有这位让我永远心动的情人,也就知足了。有时很替丈夫悲哀,娶一个想当作家而又当不成作家的女人为妻,实在是男人的不幸。丈夫却体谅我移情别恋,笑我是“铁杵磨针”。其实他也知道,我并不在乎成不成针,那份痴情只在不停地磨上。   握笔伏案时,心中便满满地充盈着,灵感就像一只可爱的小妖,活泼泼地撩人振作。每每擒住它,茶饭无味,梦中也会一跃而起,笔尖鬼神驱使般地旋个不停,缕缕思绪就徜徉其中了。那份忘我、那份痴情、那份快慰,放下笔还会久久地激动。   作文就像养女。养女本不为嫁人,而女大却一定要觅一个好人家。写作是为受用那妙不可言的过程,而每写就一篇,却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就想攀一门好亲,只好劳动编辑先生做月老。画在稿纸上乱七八糟的草书,渐渐变成平头正脸的铅字,静下心来再读自家笔墨,心情就又是别样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这份爱情早已变成亲情,不在乎结果如何,只要还渴望写。如今,写文章已经不需要用笔,每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便有了新的感觉。特别是开了博客,就像出版了自己的电子文集,多年的梦想终于在虚拟中实现。   我想,无论笔还是键盘,倘若生命的泉水依然源源地从心上流过,我的爱情就不会枯竭,就会蘸着那甘泉,绵绵不绝地写下去,永远忠于我的情人。&&   感谢自己&&   我们经常被告诫,要学会感恩。于是,当你受到一点赞扬、当你取得一点成绩,你一定要在人们向你祝福的时候,发表一番“感谢某某、感谢某某”的感言,否则你就会被看作是不明事理,不够谦虚。   “恩”是一定要“感”的。然而,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感谢上苍从远古至今延续了我们的家族;感谢我们的父母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并走到一起;感谢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一切帮助过我们的人们;我们还应该感谢谁?   那就是我们自己!   试想,无论你的祖先是谁,无论他们是不可一世的帝王,富甲一方的贵族,还是地位卑微的庶人,只要那延绵繁衍的枝蔓有一处折断,你就只能是冥冥中的一粒尘埃,永远不可能成为人类;无论你的父母是包办还是自由,他们的婚姻生活幸福、平淡、还是不幸,只要他们不曾互相拥有,我们就永远不可能被缔造、被孕育,哪怕稍有一点点偏差,我们就会错过横空出世的机会,永远不可能诞生。   而这个机会――形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对于我们来说,只有这一次。   为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在我们还是一个小小的细胞、带着不可改变的遗传基因、毫无感知地渐渐成熟的时候,就已经出类拔萃;我们必须健康、活泼、拥有最快的速度和顽强的生命力,才能在与亿万同类的竞争中获得成功;为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必须适应母体的环境、不断汲取营养,长成一个正常的胎儿。   从受孕到诞生,从婴孩到成人,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过程。这个过程意味着我们的父母有了一个不同于他们其他子女的宝贝;意味着大千世界会出现了一个对别人无足轻重、对我们自己和家人无比重要的草根;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将在特定时代、特定时刻和特定场合相识、相知其他同类,织造出我们自己的人际网络。   物以类聚,人与群居。在这一生中,学习什么样的知识,掌握什么样的技能,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结识什么样的朋友,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取决于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和对生活的态度;取决于我们的兴趣爱好和情感的内省。   人生百年,弹指一挥间。无论功成名就也好,碌碌无为也好,我们都要感谢自己,感谢我们在不能把握历史、不能把握社会的局限下,把握了我们的出生,把握了我们的成长,把握了我们的生存,把握了我们的命运。正如《国际歌》的作者欧仁?鲍迪埃所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感谢自己,也是一种感恩。&&   夯 歌&&   又想起那段曾经拂扰我心灵的旋律和与它相伴的日子,竟在舞厅里。那天,应友人之邀,难得地舍出整整一个晚上,只想领略一番读书以外的怡悦。   舞厅不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尽管我很迷恋那种用身体表达情感的韵律与展放。平时,我喜欢把时间揉碎,一小块一小块地消磨在书桌旁,品嚼别人的文字,也炮制自己的文字。只有实在禁不住诱惑的时候,才偶尔进一次舞厅。   小号和萨克斯像一对互诉衷肠的恋人,缠缠绵绵地吹奏着德沃夏克“自新大陆”中那段脍炙人口的乐曲,令人怦然心动。   我只会一种舞步,还不熟练。舞伴却十分出色,一个快而稳健的旋转,把我卷进舞池,便觉得如梦如痴了。跳舞的最大妙处是可以让思绪心猿意马,随着音乐而沉浮。下意识地和着节拍,脚下却迟迟疑疑,走得格外夹生。在一种莫名其妙的错觉中,好像赤足踩着柔软酥香的泥土,心中涌起一串飘忽不定的音符。   那是一段久远、空旷、质朴而又沉重的旋律,从天地间传来,朦朦胧胧的。   一曲终了。舞伴问:“怎么,你的情绪,漫游到哪儿去了?”“对不起。”我说,有点儿心不在焉地。音乐再次响起,耳边乐声绵绵,心中却掀起波澜。   我的注意力还是不能集中。仿佛又走在了千山万壑中,头顶是深邃悠远的蓝天,脚下是坚实浑厚的黄土。鞋跟轻轻滑过光洁的地面,蓝色的华尔兹在流光溢彩中旋转,与心中的浑厚和凝重交融,于是,我捕捉到了那段潜藏在心底的旋律,一首拙朴、亢奋的夯歌。   当年我插队的小山村,有一位远近闻名的“伞头”。所谓伞头,就是陕北大秧歌的领舞者。据说,传唱《东方红》的李有源就是一个出色的伞头。村里那位伞头好嗓子,好人才,好心地。他教我们学会了一首无词的歌,“嗨呦呦嗬嗬嗨呦,嗨-呦嗬呦嗬……”,那是在打夯,抬石头,干重体力活儿时唱的劳动号子。   第一次听到它时,我简直不能相信,世界上竟有这样壮美、放达而又凄婉的歌,曲调古老、简洁,歌词虚无,却意味深长。它在诉说什么?开天辟地的盘古?还是炼石补天的女娲?亦或是矢志填海的精卫?   人类的第一声引吭,讴歌的是创造了人类的劳动。   讴歌劳动的夯歌似乎容易使人伤感,却也容易使人在伤感中振作。粗糙的杠木压在纤弱的肩上,坚韧的麻蝇嵌进细润的肌肤。当我们蹲下去扶着同伴的肩,紧咬牙关,双腿颤抖着奋力站起来的时候,伞头便长吼一声“抬起来 苯幼牛簧抛诱鹛於亍D且豢蹋叶昧耸裁词浅林亍   歌声中,人们的精气聚敛在一起,步调一致,风雨同舟,生死与共。那种能移山填海的力量,像胎儿在母腹中的躁动,像车轮在铁轨上的轰鸣,像火箭在卫星基地的腾空,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像一切奇迹的源泉。   记得有一年发洪水,我们断粮了。一碗黄豆,一捧大米,我们十几个人竟坚持了整整三天。一次我孤身与狼邂遇在山里,周旋半日竟奇迹般地生还。老乡说我命硬,我说那是我命重啊。   沉重,是我们这一代人共同的命运。生活的磨难,使我们的血液中被浸入了一份苍凉的责任,又有一丝不堪重负的潸然,它承载着无以释去的生命之重,伴我们兢兢业业地感受生活。尽管在情绪浮躁的时侯也会到舞厅去寻找轻松的感觉,但是,即使逍遥在歌舞升平中,那种承重之感也无法离我而去。   我们这一代,注定要终生负重,就像那首虚无古朴的夯歌。&&   叩问人性(1)&&   想写这个题目,有赖于我当过知青、穿过警服,并从医多年的经历。回忆这段经历,需要把时光回溯到上个世纪下半叶。   和许多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青少年一样,我曾经狂热地向往国防绿。比大多数知青幸运,我只插队两年,因一次额外招工进了“公检法”,虽然没有马上穿上军装,也算圆了当兵的梦――那时的警服和空军服相似,仅以帽檐上是国徽而非红星为区别。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顶戴国徽似乎更为神圣。   于是,十八岁那年,我的头顶被国徽照耀着,走进了一面后来对我产生巨大影响的高墙。   那墙里其实是一所医院,但因有着高墙电网和森严岗楼而与众不同。   我的警服外面罩着白大衣的警医生涯,差不多延续了二十多年,其中虽有几年在外学习,但我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却始终没有脱离这一特定环境。   一   大墙里的医院也是医院,也有内科、外科、手术室等;唯一的不同是,它独一无二地设有一个叫做“管教科”的机构。   我对人性最初的叩问,就是从管教科一摞摞卷宗开始的。   管教科长是一个瘦小精干、沉默寡言的中年男子,姓吴,陕南人,复转兵,文化不高。他偶然发现我是一个精力过盛的无事忙,能写又快又整齐的钢笔字,便认定奇货可居,像对待任何可以无偿利用的警力资源一样,我被他开发成了管教科的编外秘书。吴科长非常精明,管人很有一套。“没有人天生甘心失败,‘号子’里也得争高低。”这是他能够有效管理服刑人员的全部理论基础。   在这里,住院的病人被称为“病犯”。一样的体温脉搏单,一样的病历首页,一样的病程记录,只是所有的病历夹里,都有一页案情记录。另有服刑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从事同样的专业,但身份和待遇与我们截然不同。   高墙里面是一个小社会。几乎社会上所有的行当,里面都具备。可以这么说,在外边干什么,进来大多还干什么,比如工人开机器,农民耕种或烧砖坯,医生看病,教师授课;还有理发的、钉鞋的、修表的以及裁缝、大厨,各就各位,各司其职。   当时他们穿的服装用两种不同颜色缝制,裤腿一红一蓝,上衣中分,泾渭分明,号称“阴阳服”。   他们称我们为“政府”。当我第一次被人在姓后边贯以“政府”,有了一个听起来陌生、古怪的称谓时,曾极其不知所措。   最初,我很戒备他们,内心有一种深深的鄙视、警惕和恐惧。   因为工作,渐渐和他们熟悉,知道了许多人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比后来某些媒体制造的心灵独白什么的,不知道怪诞和离奇多少倍,它们更真实、沉重和不可思议。二十多年里,每一个来做检查或者治疗的服刑病人,都有机会等待我对他们病史、家族史的询问,而这种询问,很自然就会转到诸如“你怎么进来的”这类话题中。粗算起来,与我谈过话的病犯,应该不少于上千人次。至于与那些在医院工作的服刑医生、护士和刑满释放留院就业人员,接触、交谈的机会就更多。   被长期监管的人,常常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喋喋不休,要么沉默不语;碰上前者,我多半洗耳恭听;碰上后者只好循循善诱,后来我便落下了热爱说话和好为人师的毛病。   接触多了,交往便随意起来,有时甚至像对待普通同事那样,偶尔也会开个玩笑。   但是,对他们,你不能轻易相信,当然也不必时刻怀疑。   二   由于管教科长的厚爱,以后的若干年里,我得天独厚地阅读了数以万计的案例。我对法律概念的一知半解,归功于管教科档案柜里不断吐故纳新的卷宗。那时,几乎所有病人的案情都由我摘抄,直到几年后管教科长调走。当然,我的劳动并不全是义务的,科长工资低,子女多,负担重,我“笑纳”了许多他家无力购买的肉票、蛋票和糖票,使我得以在食堂寡淡的大锅饭之外,偶有香肠、茶蛋或者奶糖调剂。&&   叩问人性(2)&&   每当面对厚厚的卷宗,我和管教科长总是各有期待。他希望我迅速将冗长的文字变得一目了然,而我却常常长时间地陷入对案件本身的思考。那些比任何小说、戏剧、影视作品都曲折、凶险和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例,经常使我的信仰遭受严重打击,认为我们这个时代,人性已经退化,人类正在堕落。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这种看法,并且相信人性是可以解读、人类是可以教化的。   有一个时期,我的岗位在心电图室,几乎所有新入院的病人都要在这里进行心电图检查。   连接病人四肢的是红黄蓝黑四种颜色的导线,电极被置放在他们心前区;隔着肌肤,他们胸膛里跳动着的是与常人无异的心脏;只需几分钟,就可以从一张从机器里缓缓吐出的窄纸条上,判断病人心脏的功能――纸条上的曲线,可以披露心跳的秘密。但是,那些电极却无法穿透他们的胸腔,读取他们心灵中的秘密。   一开始,我习惯先看病历,再看病人;后来改为先看病人,再看病历――我想检验自己通过目测对病犯案情的判断是否准确,就像我希望通过交谈,判断他们言论的真实性一样。   起初看不出什么差异,渐渐在与对方同时察言观色中――服刑人员观察“政府”的兴趣可能比我对他们更为热烈和透彻。我开始感到了他们面相上反映出来的或毫不遮掩,或刻意粉饰的不同特征。   我相信,性格会影响人的行为,也会影响人的面貌。表情是心理的反映,面貌是表情的沉淀。一个人的行为,是肢体对思想的图解,无论怎样掩饰,也不可能把内心世界完全藏匿起来;同样,无论怎样表露,也会遮蔽起一片心灵死角。   一次,我从一个八十六岁的老头目光中捕捉到一丝淫意,猜想他犯了“花案”,只是不解这把年纪如何卷入风月场?后得知他的罪名是猥亵幼女;还有一次,我感到一个身体健硕、五官周正的青年眼里的一丝寒光,并注意到他面部隐隐抽搐的肌肉,怀疑是“血案”,看了卷宗,果然是过失杀人。   当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比如那些外表斯文者,往往被认作是职业犯罪,其实绅士模样的,也做下了五花八门的案件,甚至手上沾血。   后来,我调任理疗科医生,还做过一段心理咨询。依然是在翻开病历前,阅读每位病人的体表――他们的身高、面貌、表情、姿态、口音,无不显示着遗传或后天的生命痕迹。   他们大部分都很年轻,聪明、健康、敏感,甚至英俊。   比之常态社会,高墙里的人际关系更为错综复杂,这些违法精英个个来者不善,病房三天两头出案子,管教科经常要进行侦破。和一般人际环境相比,他们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加炉火纯青和登峰造极。到后来,我们这些渐渐熬出年头的“政府”,可以说是曾经沧海,见什么也不怪了。如同面对一套你已熟知并能分解动作的拳术,无论操练者把那路数表演得多么眼花缭乱,你也知道那一招一式的说法和来路。   长期不懈的观察,训练了我的眼光。解读一个人的颜面,倾听一个人的表达,判断其可信程度、生命背景和人性特征,渐渐成了我的一种癖好,或者说是一种能力。   三   我相信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而且,相对于改造来说,预防可能更为有效和更为人性化。   和从事管教的专业警员相比,警医与病犯同在高墙里的那种没有对立情绪、若即若离的关系,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赖,也更容易保持与他们的对视和互审。   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丧失了作为警医最为重要的“阶级立场”,同情起这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同类来。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同情,并非指冤假错案――那是一个更为沉重和需要发掘的话题。我同情的是那些在任何国家都会被绳之以法的真正罪犯。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当他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和我们一样,并没有注定要成为罪犯。在他们成为自己故事的主人公之前,往往也是无邪、无辜的。&&   叩问人性(3)&&   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特别是在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人告诉他要彬彬有礼,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礼貌;没有人提醒他要讲卫生,他就永远不认为随地吐痰有什么错;没有人教会他要自食其力,他就永远不觉得嗟来之食怎么不好;没有人要求他与人为善,他就永远意识不到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没有人对他进行生命教育,他就永远不懂得珍惜自己,热爱父母、亲人,尊重自然界所有的生灵。   多次向大墙里的人诘问,你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吗?答案是多元的,或是知道,但一时冲动,没管住自己;或是不知道,从未听说过,这就是犯罪;只有很少一部分真正的亡命徒――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情绪。也就是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原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   第一位和我坦诚对话的罪犯,是医院的外役犯,因文革私设公堂致人死亡被治罪。谁也不相信一个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质彬彬的青年会出这种事。他说:我当时昏了头,他们审人我记录,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以为是革命行动。后来同案犯被正法,他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半辈子就这样完了。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罪犯皆恶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心中动摇。   一个文革前的大学生,据说因和单位领导闹僵了,逃出境外又潜回,从事间谍活动。由于服刑,他外貌显得很苍老,但无法掩饰一身的书卷气。他十分勤奋,只要有空,就坐在一个角落读书,有时是英文,有时是俄文,有时是中文。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说,要不是备受歧视,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我并不愿意为外国人服务,只是想要他们的钱。   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做“妻子”,服刑后,他始终想不通:我花钱买媳妇怎么就犯法了?我说,你想过没有,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一个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孩,被人拐卖,又被你强迫为“妻”,她爸爸妈妈什么心情?他想了半天说,我们那儿都这么娶媳妇,我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最可惜的是一个十六岁男孩,一次和同伴为谁掏钱请客而争执,好斗的同伴抡起了拳头,他怕自己吃亏,情急中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直插对方肋下,见同伴受伤倒下,他又背起对方往医院跑,一个没有任何杀人动机的孩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朋友,也毁了自己。我问:你怎么就敢拿刀捅人?他说当时哪想那么多,从小被宠惯了,不肯吃亏,谁知道水果刀也能捅死人,这一亏可吃大了。   对于这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正常人,触犯刑法,罪有应得。   但是,从社会和家庭的角度看,如果通过社会犯罪预防体系,使这些原本没有犯罪动机的人得到人性关爱,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自律,遵纪守法,犯罪现象是不是会有所减少呢?   四   人性是什么?教科书上的定义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性和理性。”   我不懂社会学,也不精通法律,我所以为的人性,完全是一种非专业眼光的认识。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高尚与卑鄙,善良与凶残,热情与冷漠,挚爱与仇恨,宽厚与狭隘,可以共同生存在同一尊血肉之中,哪一种品质游离出来,成为人的一生或者某一时期的主要属性,有时候很难说。   无数次听到或者看到国人诅咒自己的同胞:丑陋、肮脏、懒惰、愚昧、贪婪、狡诈、嫉妒、窝里斗等等,甚至五千年的文化――似乎也是阻碍国人进步的羁绊,国民的劣根性令我们万分尴尬。   对此我常常无言以对,不是反对这样的观点,但我怀疑诅咒的作用,除了发泄情绪,增加心中的郁闷,还有什么用呢?   我以为,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唤起人性中闪光的品质,它需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场”,如果所有渴望加快文明进程的人,都来为这个场“发功”,那么我们企盼的精神秩序:诚信、友善、明朗、健康、遵纪守法等等;有一天不就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成为社会主流风尚了吗?&&   叩问人性(4)&&   有一个故事虽非我亲眼所见,却是真事。   西北某省有一年发生地震,当时几千名服刑人员正由少数干警带领在山上劳动。当山摇地动、房屋坍塌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借机逃跑。但是,没有一个人跑!他们高喊着“救人”,迅速赶回场部抢救被压在废墟里的孩子、家属和干警,他们冒着余震的危险,硬是用双手在瓦砾中拼命刨,十指带血地救出了许多伤员。   在事后召开的立功受奖大会上,他们披红挂花,受到提前释放、减刑等奖励。没想到,回归社会不久,他们中有人就二进宫了。   见了干警毫不隐瞒,他们说:遇上危险哪能见死不救?话又说回来,也不知怎么着,见了钱包还是想拿。   面对生命危险,他们无所畏惧;面对钱财,他们却抵挡不住诱惑,你怎么评价他们?   人性中“一半天使一半魔鬼”,我相信它绝对与生存环境相关。“场”对人的影响,和南橘北枳的道理是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乐观进取的群体情绪中和在戒备猜忌的群体情绪中感觉会截然不同。   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场”,就无法激活人性内涵中的善良意识。   对于那些少年犯,有人曾对一些少年犯做过一项调查,结论是他们的犯罪几乎百分之百与成长环境不善有关。我访谈过的近百个孩子,也是没有一个人在正常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没有一个得到过父母的赏识和理性的爱;没有一个有过幸福快乐的童年。人格的缺憾,使他们的行为偏离法律的约束,人性的沉淀,使他们背离人文精神。   在家庭、社会和自身的因素中,自身因素――内因固然重要,但是,怎么估计家庭背景的重要性都不过分。虽然并非所有家庭不幸的孩子都会犯罪,但是,几乎所有犯罪的孩子都有或多或少的家庭缺陷。   周易里的“家人”卦,就包含着这个道理,“人”如果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肯定会出问题,只是不一定什么时候,或出什么样的事。   五   若干年前,当人类被他们自己人为制造的新旧“世纪”更迭激动万分的时候,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毫无例外地站在了二十一世纪明媚的阳光下。   和世纪末阴霾的沉寂相比,新世纪一开始就向人类示威:9.11事件、韩国地铁纵火案、美伊战争……   人类到底怎么了?   突发事件降临的时候,一些职业群体的人性表现往往会被放大。   1998年抗洪救灾中,数十名中国军人殉职;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时,三名中国记者牺牲;2003年春天,在中国遭遇SARS的危难时刻,数万名医生、护士因为职业的选择,义无返顾地奔赴一线,近千名医务人员病倒在自己的岗位上,有的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   根据近几年的社会调查,医疗服务业并不令人满意,很多地区的民意调查显示,人们对医务界的满意度往往排在倒数一、二名。就是这样一个不尽人意的行业,就是这样一群职业状态感觉不佳的人群,就是这样一个社会评价不高的群体,在2003年春天给世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上去,另一个人跟了上去,其他人也一定会冲上去。我听到我的同事最实在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一定得去一线,要不然过几年儿子长大了,问我那时候你干嘛来着?我怎么跟他说?”   我相信这就是“场”的作用。   危难过后回过头来反思,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人性?   我非常感谢那位十几年没见过面的管教科长,他调走以后,我的事渐渐多起来,再没有时间撂下自家的地,给人家拓荒了。后来,我也离开了那所被圈在高墙里的陈旧简陋、发展缓慢的二级医院,再没有机会阅读那些令我灵魂出壳的案卷。   有过长期和服刑人员打交道的经历,面对那些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贩毒、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的当事人,我已经变得很难对他们产生单纯的憎恨、厌恶或者不屑,而更多的是对这些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空间的同类人格特征和人性表现出的探询。&&   叩问人性(5)&&   经久地阅读、提炼、抄录对各类犯罪进行不同角度描述的文字,改变了我对人性善恶的态度;纠正了我在法律与道德认识上的误区;使我在人际交往中,遵循着对事物或人物的认识尽可能理性与客观的原则。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我的人际意识反而变得越来越纯粹和简单。   其实,每个人都可能产生一过性的潜在的犯罪念头,但绝大多数人会让它们悄悄熄灭在意识的萌芽中,只有人格存在某些缺陷的人才会在出现一些诱因的时候,把这种意识付诸行动。因此,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一成不变的好人或坏人;我不相信仇恨可以解决任何问题;我不相信人性中的善不会被唤醒;我不相信人类能完全丧失良知。   虽然没有充分的信心期待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来改善国民人性的品质,但我相信,就像医生治疗体无完肤的烧伤病人一样,只要将一小块、一小块健康皮肤种植在溃烂的肌肤上,就可能奇迹般地扩展成一片。   社会也是一样。每一个单元――个人或家庭――都可以自律,说直白点叫“从我做起”,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经过风雨、读过一点书、有了一些年纪、又不甘心堕落的匹夫们,更应该像那些植在病体上的小块健肤,冷静而又坚决地一点点吞噬和覆盖血腥的创伤,将战果连成一片,等待和催化社会人性的康复。   这可能是我们唯一能够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去做的事。&&   来自乡下(1)&&   城里人似乎多半都不喜欢乡下人。这些年,成千上万的乡下人涌进城里打工,把本来就拥挤不堪得城市搞得更加乱糟糟,让人看着心烦。于是城里人就抱怨:瞧这城市让乡下人给闹的,要是他们在老家呆着,城里还不干净、清静多了?   我差不多也是这样地嫌弃过乡下人。   但是,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这世上原本有城吗?哪一个城里人的祖先在城里呢?那些自以为优越的城里人来自何方?其实,很多城里人是忘了本,我们的根都在乡下啊!   我当然也来自乡下,而且差点就是一个乡下人。乡下离我之近,不仅仅因为从祖父以上,我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乡下,父亲不过偶然走进城门,并相遇母亲使我出生在城里,而母亲的城里人身份,是在外祖父那一代才确定的;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嫁了农民出身的丈夫,直接就成了乡下人的儿媳妇;有一个时期,我自己也住在乡下,而且是在那种远离城市的纯粹意义上的乡下,靠挣工分养活自己。   我是以“知识青年”的身份离开城市到乡下去的。当时我初中毕业,十六七岁,既无知识又非青年,实在是亵渎了“知青”这个时髦名词。那时候,我对“安家落户”的理解由一知半解到刻骨铭心,以为注定要扎根在插队的陕北农村了,以至于很认真把村里的小伙子挨个捋了一遍,煞费苦心地考虑哪一个是可以依靠过一辈子的。每想到这里,心中便生出悲凉。然而更悲凉的是,我发现庄稼人讲究实惠,娶媳妇是为过日子,以他们的标准,我非常有滞销的可能。在我为自己有可能下嫁而痛心疾首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我的这种牺牲精神竟是一相情愿,哪里会有一个小伙子愿意为社会排忧解难,养活良莠不分、毫无缚鸡之力的我呢?   幸亏后来的情况没有想象的那样糟。在我还没有呆到老得必须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就被招工离开乡下重新敲开了城门――我去的是一个城墙保存得十分完整的大城市。   告别乡下,这一走就是三十年!当我重新把自己投入到城市的滚滚人流中之后,有一个时期,似乎是忘记了乡下。和所有城里人一样,或成家或立业,日日为生计、为前程奔波,天天说自己“忙”,于是在忙碌中遗失了青春,在忙碌中变得越发世俗。如今我们的子女已长到了比我们下乡时还大的年龄,看着他们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年轻躁动的身影,渐渐地就又想起了乡下。   说起来乡下这地方也奇怪,住在那里时一天都不想多呆,多少人为了招工上学,不惜一切代价,才终于如愿以尝重新做了城里人;但离开多年之后,想起乡下,又多了牵挂。只要聚会,说的全是乡下的故事。有时候,乡下的日子像一个虚幻之境,闯进我梦里,令我反复回味;也有时候,像祥林嫂一样总说想念乡下,要回去看看,不管别人是不是觉得言不由衷。离开陕北的日子越久,就越是一天比一天地怀恋当初一刻也不愿意多呆的那片黄土地,我不知道我的这种心态是不是有点虚伪?   言不由衷也罢,虚伪也罢,我却是真的惦记乡下的那片土地,惦记着当年帮我打过柴、担过水的小伙子,惦记着给我剪过窗花、纳过鞋垫的姑娘们,惦记着教我唱过信天游、给我讲过西北风情的老人们。不知和我一样年愈中年的伙伴们,日子过得好起来没有?也不知待我像儿女一样的老人,如今是否还健在?   前些年,在我们插队三十周年的时候,当年的插友张罗着过了一个“三十年祭”,也呼朋唤友的,商量着促成一次陕北之行。2001年,当我终于回到陕北,披着初春的暮色,又一次站在延河畔的时候,我眼中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眼中的我都已是面目皆非。去年,几位老乡在他们向往了三十多年后,第一次来到北京,还千里迢迢地为我们捎来小米和红枣。对于知青上山下乡那段历史,学者们见智见仁,众说纷纭。亲身经历了那段生活,我不大同意一些史学家在书斋里的研究成果。中国是由一片一片的乡下和一座一座的城市连接而成的,只知道城市而没去过乡下,就永远不会了解中国。无论当年在乡下的体验怎样肤浅,也无论如今怎样远离乡下,我都在过去的日子里实实在在地触摸到了中国乡下的泥土――我们生命的根。&&   来自乡下(2)&&   回首几十年生命历程,我不知道是应该诅咒,还是应该庆幸有那样一段不算长,却真正品嚼了的乡下的日子?&&   行走的生命&&   有一则字谜,谜面是“天有,地无;夫有,妇无;你有,我无。”谜底是汉字的“人”字,一撇一捺,就像一个分开两腿的人,它使我想起罗丹的一尊无头无臂,迈着大步向前走的青铜雕塑――《行走的人》。   人类天生长腿,自然要迈开来四处行走。我在美术馆看到罗丹这件从巴黎万里迢迢运来的作品时,在它面前驻足良久,被它所传递的执着而朴素的思想感动不已。   走路是人之初必须学习的生存技能之一,一旦学会,就可以怀揣梦想迈开双腿大步流星走遍天下了。虽然天下之大,不能走遍,但走就是希望。   人类好像时刻保持着一种开步走的姿态,如雨果所说:“我前去,我前去,我并不知道要到哪里,但是我前去。”《行走的人》所要表达的,大约就是这样一种昂然前行、义无返顾的精神。   同样是人在旅途,有人走得轰轰烈烈,步步不同凡响;有人走得默默无闻,几乎不留什么踪迹。无论伟人的惊天动地还是凡人的平淡无奇,人生无不始于足下。   世界军事史上中国工农红军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可能是人类最为悲壮、最为惨烈的行走之一。其实长征远不似我们想象得那样波澜壮阔,它实际上是被围追堵截的红军的一次死里逃生。据说,这支被迫北上的队伍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正应了雨果那句“我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但是我前去。”而无论选择长征在当时是怎样的无奈,事实上,这一走,不但使红军免遭灭顶之灾,还确定了它的最后胜利,成为人类军事史上一个经典案例。因此,人们后来得出结论,无论遭到怎样的劫难,千万不要停步,只要一直走下去,就能绝路逢生。   不同凡响的行走,是一种境界;未留踪迹的行走,也是一种境界。   我少年时代有过一次壮举,是从北京走到白洋淀。那时学校停课,徒步“串联”之风正兴。我们少不更事,十几个人一串通,就背起行囊瞒着家长上路了。千辛万苦走到白洋淀,顶多四百多里,却留下许多可供三十年回味的故事。   在外地工作时,有一年参加赴陕北抗洪赈灾医疗队,队长是一位年近半百的内科医生。当载着队员和药品的汽车离灾区还有一百多华里时,公路被山洪摧毁。队长在坍塌的路基上一挥手,说了一句“走!”当地向导牵着马,马驮着药品,我们跟在马后。第一天沿着坑坑洼洼的路基走了六十多华里,人人脚上起泡,一沾地就钻心地痛。第二天水涨路尽,我们绕道上山,沿着羊肠小径攀越,一天只爬了三十里。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眼前出现一片沼泽,马累跨了,陷进淤泥,人也精疲力竭,幸亏队长跃身从泥潭里拉出疲马。没有了退路,我们就背上药箱,在没膝的泥水中一步一陷,艰难跋涉,每挪动一尺都会消耗极大的体力,甚至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在第三天,我们涉过十八里沼泽,如期到达灾区。这是在我没有什么色彩的一生中,最艰苦卓绝的一次行动,至今想起来,心中还会荡起涟漪。   后来就很少走长路了,连乘公交车都觉得辛苦,更不肯多行一站。但是感觉比过去活得更累,绝少再有探寻白洋淀的盎然兴致和挑战水灾的英雄气概。   其实,人类从学会走路那天起,就在不停地行走,生命是一行行脚步的连接。我们走路是面朝前的,似有目的,又似无目的,或者说走本身就是目的。如同那尊无头无臂大步行走的雕塑,并不知自己要去哪里。中国古代逐日的夸父,不就是这样一直地朝着太阳奔走、直至耗尽生命吗?   永远不要停下脚步,也许就是人类生存的意义!   图片:医疗队行进途中&&&&   梦里情怀&&   过大年&&   我最难忘的一次“大年”,是当年插队时,在陕北一个叫做石窑的小村子里过的。我们从北京出发的日子是岁末,冒着大雪赶在年根儿去延安,据说是让我们与贫下中农过一个“革命化春节”。我们村的十六个知青,大部分不满十七岁,许多人第一次离家,更没在外边过过年。   陕北乡下过年,一进腊月就忙活起来,扫房、蒸馍、杀猪、磨豆腐,连前带后差不多得折腾一个多月。大年三十,家家户户挂对联贴窗花,喜气洋洋、红红火火。队里照顾知青,过年不用开灶,从除夕夜到正月初五,我们分散在老乡家吃饭。陕北人好客,尤其是那些家境稍殷实,又有巧妇做炊的农户,都愿意请人到自己窑里做客。谁想请哪位知青,便打发碎娃(小孩)前去接人,我们候在窑洞里,像农贸市场上等着买主的大白菜,让人家挑了往家领。有时几家争一个,还得村干部调解。   陕北的冬天,天寒地冻,来了贵客要坐热炕头。村民待客,男人才上炕,女人是要站在下面伺候的,以示对客人的尊敬。有时候客人相邀,实在推不过,女人才侧着身儿,半个臀款款儿地跨在炕沿上,但与人相视,便红了粉面,羞怯怯的。那份柔媚,那份文静,令我们这些大地方来的女知青相形见绌。   我们远道而来,被看作贵客,自然要坐炕头。可惜大家多不会盘腿,无缘坐首席,我仗着腿脚灵便,占据了炕上最温暖的好地段,受用主人布菜添饭,心安理得。   村民过年喝的多是自家酿制的米酒,那酒稠稠的,呈淡琥珀色,一口抿在嘴里,酸唧唧、甜丝丝的,那醇香绵长的美味,喝一口就忘不了。老乡说这酒不能多喝,若是醉了,比老白干还厉害。我不听劝,过年那几天,一家家地串门子,一碗碗地喝下去,喝得半醒半醉,就品出了各家婆姨的巧与拙。米酒酿得好的,油馍必炸得好,扁食(饺子)也必捏得好。这样的婆姨,模样多半儿俊俏可人。   那时我们知青不分男女,一律蓝制服,黑棉鞋,往那儿一站,像个粮食桩子,上下一边儿粗,没有任何美妙而言。而陕北女子却亮丽得多,虽说生活贫困,但女孩总有一件见人的衣裳,她们穿红着绿,剪裁精巧的中式小袄,把个窈窕的小腰身勾勒得曲线玲珑,俏丽无比,走在崎岖的小路上,越发显得袅袅婷婷,美不胜收。   说到陕北女子,自古有口皆碑。米脂桃花水养育的女儿自不必说,单是延安,也是美女如云。常年劳作的辛苦掩盖不住青春的活力,村里的未婚女子和年轻婆姨,一样的黛眉粉面,一样的明眸顾盼,一样的娇憨妩媚,一样的婀娜多情。她们那来自天地之间的灵秀和来自山水田园的淳朴,是一种绝非城市水泥院墙里制造得出来的美丽。   那时候陕北还很穷,村里人一年里总要有几个月吃糠咽菜。然而,贫困似乎不能泯灭人们生活的希望,也没有压抑人们过年的情致,当地人讲究过“富”年,过一个年穷半年也情愿。   三十晚上,全村人聚集在场院上,敲起锣鼓,响起鞭炮。村里那位远近闻名的“伞头”,带着一群青年男女踩着越敲越紧的锣鼓点,走起了“场子”。复杂的队形和流畅的行进令我们叹为观止,老乡拉我们加入,队伍立刻被搅得乱了阵脚,不知谁踩了谁的脚,谁撞了谁的腰。就这样和老乡一起整整闹腾了一宿。那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一夜,使我们忘记了寒冷,忘记了烦恼,忘记了对亲人的思念,心中只有一个想头,欢欢喜喜过个年!   其实那个年并没有过出什么“革命”味儿,却是我经历的最难忘的大年。以至于在几十年后想起来,觉得喧腾的锣鼓依然余音萦绕,醇厚的米酒依然余香诱人!   那是一个我今生今世再也无缘亲历的真正意义上的过大年!&&   回延安(1)&&   “几回回梦里回延安,双手搂定宝塔山”――贺敬之诗中的意境,徘徊心中已久,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对延安的向往与思念,一天比一天深切。   十八岁离开延安被招工到西安,一别就是三十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我搭上落实政策的末班车,回到北京时,已经年届不惑。   临行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回延安看看。结果转户口、订集装箱、打包行李,恨不能多生出两只手,哪有故地重游的闲暇?   动身那天细雨霏霏,离别之情油然而生。送行的都是异乡结交的挚友,隔着朦胧的车窗,看不出他们脸上流的是雨还是泪。   客居西北二十四年,回北京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个城市已经抛弃了我。   首先是没有工作,偌大的京城,竟找不到一只可端的饭碗;换句话说,没有哪个单位愿意把职位提供给我这个既无像样文凭,又无技术专长的“大龄青年”――据说联合国卫生组织把青年的界限划定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其次,观念和习惯已和当代北京人相去甚远:不会过马路,不会逛超市,甚至连公交车都不会乘,如在某站下车,不明白为什么找不到返程站――毫无单行线的概念。最要命的是口音也发生了变化,打个车师傅也要问:“您是北京人吗?”   终于被某单位当时的老板招至麾下。在听完我表白自己能够成为优秀员工的种种理由之后,他以入木三分的眼光看着我说:“你这样从小在外闯荡的人,肯定特能吃苦。”于是,我幸运地有了一个吃苦的地方。其实老板不知道,工作对我们来说,像游戏一样毫无负担并且快乐。感谢知青身份,使我们永远年轻有朝气,哪怕六十岁、八十岁、一百岁!   人过中年容易怀旧。转眼就到了想不怀旧都不能的年纪。所有的旧情旧事,最让我魂牵梦萦的就是延安。回北京后,没少联络当年同窑洞住的“炕友”,商量着回村看看,却各自忙碌,凑在一起着实不易,事情一拖再拖,就到了2000年春末夏初。   那是天上掉下来的一趟差事。我因参加中央电视台一个节目的撰稿和宣传策划,陪几家媒体的记者访问延安。其实那种匆匆地来去,根本不是我所渴望的回首寻根。架不住导演和制片人撺掇,只好受命,顺道回访阔别三十年的故园。   出发在5月的一个艳阳天。大巴载着我们在首都机场停机坪绕来绕去,才找到将要搭乘的国产“运7”。和体形硕大、神气活现的波音767、空中客车相比,“运7”就像老母鸡翅膀下一只底气不足的雏鸡。狭长的机舱只有四十八个座位,我们一干人马占了近半,央视两个摄制组,加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的记者,足有二十多人。   “运7”飞起来动静极大,两个发动机高一声低一声此起彼伏,在强烈的气流中颠簸的飞机就像被疾风抛上抛下的风筝,搞得乘客格外紧张,不时有女士发出惊恐的尖叫,连我这样久经考验的老出门客也不安起来,心想这飞机要是出点麻烦,中国新闻战线可就损失惨重了。   经过三小时飞行,终于抵达黄土高原上空。透过密封不严的机窗,不但看见满目的浓黄,还嗅到了干燥的泥土味。就在心跳加快的当口儿,空姐娇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女士们、先生们,延安机场因沙尘暴关闭,飞机将改降咸阳机场。”猛跳的心,就像紧急刹车的发动机,一下子被卡在了喉头,一路上酝酿成熟的感情也没有了用武之地。   当掉头南飞的“运7”小心翼翼地降落在咸阳机场时,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有惊无险,心有余悸,大家争执起来,有的要改乘火车,有的坚持仍乘飞机。巧的是,报社记者个个惜命,电视台的多为亡命徒,央视勇士云集,惟有一位资深美工反对“天上动”,最后扛摄像机的大胜耍笔杆子的。我本来是主张“地上动”的,也只得将身家性命交与“运七”。特意看了一眼那位美工,表情视死如归。&&   回延安(2)&&   咸阳一宿无话。   第二天早上阳光灿烂。在疾劲的西北晨风中,我们鱼贯登上“运7”。昨天的紧张心情随着沙尘暴的平息而消散,心情变得和阳光一样灿烂起来。经过几十分钟平稳的飞行,再次俯瞰脚下的一片黄土,只见峰峦叠嶂、沟壑纵横、梯田层层,绿云掩映,机上别人尚可,美工已两眼发直,口中念道:“悲壮,悲壮!”我的心也再一次开始狂跳。   延安机场位于市郊一片平川上。走下旋梯,情不自禁地感情再次迸发,两行清泪水到渠成。有位好事的同行透露了我的知青身份,引起主人的热情与好奇。茫然地随大家上车,凝望窗外,两眼已不够用。农田、市场、教堂、街道疾速掠过眼前,宝塔山也终于落入视线。   咸阳耽搁半天,日程变得很紧。午饭后先到凤凰山勘察直播现场,接着参观枣园、杨家岭和四八烈士陵园。记者们大部分没来过延安,大家印象最深的是枣园。春光下的园子草地翠绿、土窑苍黄,一对父子正为游人表演歌舞,父亲四十多岁,儿子二十出头,都是典型的陕北汉子:一样的高鼻梁,深眼窝;一样的宽肩膀,高身材。父亲看起来更酷,要是在张艺谋的片子里饰个角色,肯定能一炮走红。他们唱一曲信天游,舞一段安塞腰鼓,尽情投入,旁若无人。一行人看呆了,鼓掌叫好喊“再来一个”。看我们真心喜欢,父子俩来了精神,一直到我们上车,还追在后面载歌载舞,送出好远。我问陪同:“点一次歌舞多少钱?”陪同回答:“给也演,不给也演。老子是下岗工人,儿子是无业青年,天天来这里,挣多少算多少,说是给个工作都不换,他们爱的就是这号!”我听了心中一动,又有泪水想往出涌。   晚上当地政府为我们接风。席间宾主相互敬酒,我却早已心不在焉,对昨天耽误的时间耿耿于怀――本来打算请记者们跟我回村吃婆姨们做的陕北饭,因还要去富县和志丹县,这个节目只得被忍痛删除。善解人意的市卫生局司机小马问我:“你是不是真想回村?”我说“当然!”他推开碗碟,一腔丈义:“那咱走,我送你!”   我插队的石窑村距延安二十五华里。山路似乎还是原来的山路,川道却已变得认不出来了,汽车沿着延河蜿蜒北上,途经当年公社所在地河庄坪,昔日千倾田川已经变成长庆油田的一个福利区,一条整齐的街道,一栋栋漂亮的住宅楼,猛一看竟以为是都市。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山乡巨变,河流改道,好容易才找到看上去面目皆非的村口。   正是晚饭后,一群吃饱喝足的后生蹲在村头的树下抽烟闲聊(陕北少年多早沾烟草),见了生人,脸上堆着好奇。我走上去挨个问:“你大(爸)是谁?你妈是谁?”听见熟悉的名字,赶紧说:“快叫他们,就说北京来人了!”后生们即刻跑得没了踪影,我在一个系红领巾的女孩引导下,攀上半山腰,寻到当年的大队书记杜修明家。   远远看见杜修明的婆姨颤巍巍地在窑洞门口簸粮食,她居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苍老了许多。我上前叫了声大嫂,那婆姨愣了一下,盯着我像看外星人。我忙自报家门,说:“不认识了?”她辨认半晌,才一把拉住我,眼里流下泪来,头一句话就说:“你咋老成这号了!”杜修明寻声出来,脸上表情惊愕,慌得把我往窑里让,一家子儿子、闺女、媳妇、孙子,围了半屋子。大嫂二话不说,从衣柜里捧出一个衣衫褴褛、胳膊用铁丝栓着,鞋只剩一只,脸脏兮兮的塑料娃娃,说:“你看,这还是你给我们女子买的!”那一瞬间我吃惊之极,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杜家女儿小时候极漂亮,很招人喜欢。我工作不久,一次杜修明来西安,一个月只有十八块津贴的我买了一个廉价的塑料娃娃托他回去带给他女儿,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将一个玩具娃娃保存到现在,那得要怎样的上心啊!现在杜家女儿也有了一个漂亮女儿,我想,应该再买一个娃娃带来,要最时尚的那种,送给她的女儿!&&   回延安(3)&&   忙着春种的男人们陆续收工,当年的玩伴来娃、喜明、大莲和娃儿等闻讯赶来。彼此相认,大家十分激动。陕北有早婚的习俗,三十年前的小兄弟小姐妹,如今都当了爷爷奶奶,个个孙男弟女绕膝,关心地问我“有孙子了没有”。我说:“惭愧,哪有你们人丁兴旺!”当年响应晚婚号召,仅生小女一人,还在念书。平时以为自己还不老,谁知已到了该抱孙子的年龄。一一问起惦记着的老乡,闻知有的过得还好,有的年龄不大竟然已经故去!来娃说老村已经没有几户人家了,大部分人搬到了几里外的新村,因为不知道我来的消息,所以就通知了老村的几个人。没能见到更多的乡亲,是我这次回村最大的遗憾。   第二天从富县回延安,来娃竟在宾馆门口等我,要请我吃饭。他说庄稼已经种上了,他比别人动手早,否则大家就都来了。“节气不等人,你咋不多住些日子?”来娃真心地挽留。我说公务在身,以后一定再来。来娃告诉我,现在粮食吃不完,手上也有了活钱,家用电器基本置办齐了,还安了电话,“请你在延安最好的饭店吃饭都吃得起!”他得意地说。“算了,吃什么也不如请我吃‘肉夹馍’!”我回答。来娃还说,他和喜明、娃儿商量了,“等什么时候闲了,相跟上逛趟北京,看你们去!”那口气,再不是当年那个填不饱肚子、因营养不良不肯长个儿的大嘴后生。分手时他给我留了家里的电话,居然是国内直播。   短短几天,去了延安、富县和志丹县,汽车在绕着山峦沟壑的盘山公路上奔驰,那山,那水,那人,无不令人心动,也感慨多多。虽然日子比从前好过了,但当地百姓依然贫困。   说句题外话,今年5月同事带团访问延安,接待单位恰好去年接待过我们,还讲起“某老知青” 寻访延安的故事在当地留下一段佳话,也是我与延安不解的缘分。   回北京后给来娃打过一次电话,是他儿子接的。我说:“告诉你大,照片洗出来就给他寄去。”用傻瓜机拍的照片谈不上艺术,只证明了到此一游。把它拿给同事和朋友看,说起回延安的感想,不管人家爱不爱听。特别是跟前两年回过村的炕友聊起来,更是没完没了,絮絮叨叨的像祥林嫂,觉得留下了无数遗憾:遗憾没有来得及去新村见更多的老乡;遗憾没有重游远近闻名雕有佛像的“石窑”――我们村就是以它而得名的;遗憾没有再爬我们当年劳动必经的“大高坡”……   三十年难以割舍的知青情结,就这样又被重重地勾起来,我比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这种情结对于我心灵的震撼。有遗憾就会有向往,有向往就会有行动。   还想再回延安――也许明年,也许后年,也许再过几年!   后记:这是一篇旧作。自2000年回过一次延安,又是好几年了。前年,当年村里的几位后生――现在已经做了爷爷,真的相跟着逛了一趟北京,还千里迢迢地给我们带了小米和红枣。我们请老乡在便宜坊吃了一顿北京烤鸭,着着实实地热闹了一晚。这篇文字,聊表春节前我对乡亲们的怀念之情。&&   我的鹰击长空(1)&&   如果回忆往事像咀嚼一个放得发硬的果味面包,那么怀念“鹰击长空”的日子就像品味其中的果仁。前些年,我刚刚学会上网的时候,曾在网易社区寻亲访友布告栏里发了个启示:寻找“鹰击长空”队友白洁凌。   我所怀念的,是一支叫做“鹰击长空”的文艺宣传队。宣传队是中国某一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它对于我的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十四五岁时,我在那里度过了一段“痛并快乐”的时光,留下终生难忘的记忆。   我要寻找的白洁凌,奔儿头,圆脸,有一个和她长相贴切的外号:白猫。她是我在“鹰击长空”最早熟识的朋友,一个相当活跃的人物,因此我坚信,只要找到她,就能找到所有的人,好比长白山上的桔梗,只要找到一两颗,就能挖出一大箩。   那年我刚从外地调回北京不久,每当走到当年宣传队活动地点少年科技站附近时,就会想:不知白洁凌和那些队友们在哪儿?   发布网上信息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拿起话筒,对方让我猜猜他是谁,我猜不出来,但知道肯定是老朋友。   “我是林东啊!还记得吗?”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很遥远。   “林东?记得,当然记得!”我大喜过望,在办公室里旁若无人地喊道。原来,这位当年宣传队的重要人物之一,现在是一所外国语学校的教师。很巧,我的一位中学同学是他的学生家长,一次闲谈中,无意夹带出我,于是接上了关系。   我想,因特网还不如人网,网上寻人,我只收到一封来路不明的邮件,莫名其妙地说“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天知道是谁,又在哪里等我!而茫茫人海中,不知怎么就能碰上熟人或熟人的熟人。销声匿迹多年、我以为再也无处寻觅的林东就这样忽然从天而降,应了那句“踏破铁鞋无觅处,来得全不费工夫”的老话。   为什么我们当年有幸相识?如今又再度邂逅?大千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能编织出怎样的人际关系网,全凭一个缘字啊!   “文革”期间,我是因为背了家庭出身的包袱,没有资格参加“红卫兵”,又不甘心寂寞才参加宣传队的。在我印象中,“鹰击长空”就像一个铁打的营盘,队员们像流水的兵,在它存在的两年中,始终保持着一支三十至四十人的队伍,成员大的二十上下,小的十四五岁,全是在校中学生,后来被称做老三届的那一茬人。   当年,我们这些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不同家庭的不同性别、不同秉性的少年,在队里朝夕相处,尽管许多人家被抄、父母被关押,但我们咽下痛苦和烦恼,每日排练、演出,闲时打闹嬉戏,总算有了一个安身之处。   那时候我们最喜欢互赐外号,拉手风琴的郑国安被称为“兔子”,这本与我无干,却一直代她受过。附近的小孩不知为何认我为“兔”,每当宣传队外出,一群小人儿便冲我大喊:“小白兔,咧咧咧,前边打鼓是你爹……”。我蒙冤受屈倒也罢了,带累老爹不明不白遭株连,真兔子倒逍遥法外,令我耿耿于怀。这件“冤”案后来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我插队多年后,一次回北京,偶尔路过宣传队驻地西城少年科技站,被两个小伙子认出,交头接耳议论:“这不是小白兔吗?“鹰击长空”的!”难为他们已经长得人高马大,竟还记得我。   林东外号“猪头”,虽说不雅,但他宰相肚里能撑船,既然大伙儿盛情赠予,也就笑纳了。而我则小肚鸡肠,对蔑称坚决抵制。这里又有一桩“冤案”。老大哥刘百操由于练过击剑,腿脚敏捷号称“鸡腿儿”,兼名“土鳖”。一次开玩笑,被他设了一个套装进去,不留神得名“小土”,此乃刘兄智慧,也该着我搬起石头砸自家脚。   宣传队几十名队员,从初一到高三都有,皆是各校文艺精英,几乎人人都有绝活儿,课余时间大多在少年宫或者少年体校操练过,总体趋势阳胜阴衰。最有趣的是队干部们每人一段号谱,叫谁就吹谁的谱,招之即来,绝对高效的通讯手段。鼎盛时期,另有一支游击军加盟,两路人马会师,实力大增,不久又被“首都中学红代会”招安,那段时间新节目层出不穷,演出频繁;使得“鹰击长空”声名鹊起,很是辉煌了些日子。&&   我的鹰击长空(2)&&   我进队大约在1967年春天,一次我跟同学高建华、赵淑琴到科技站去玩,对宣传队一见钟情,经二人引荐加盟。不久她俩不知何故淡出,我因喜欢那种张弛无序,半军事化半散漫的生活,便独自留下。其实我并不会,也不喜欢表演,只是练过体操,能翻高而飘的跟头,很能唬人,虽然我在队里大有滥竽之嫌,人缘却混得不错。   “鹰击长空”是我的学校。在我以初中一年级文化程度失学后,无时无刻不从王明、王仪宁和刘百操等令我景仰和羡慕的高中生身上,学习、模仿和汲取文华营养。那段不长的岁月,胜读书十年,使我获益终生。   热爱音乐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我们拥有一支出色的乐队,节目大多自己编写,曲子自己作,器乐自己配。最引人注目的是赵蓓、张建生和范汝幸三把小提琴,看他们犹如金童玉女,听那乐声悠扬,令我如痴如醉,由此迷上西方古典音乐,经常为了寻找一张喜爱的唱片煞费苦心,还蛮练过多日小提琴但终不得窍。想不到的是,多年后女儿为我圆梦,考入音乐学院附中学习小提琴,使音乐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种永恒。   热爱文学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虽然我小学时就喜欢吞读各种文字,热衷于涂抹,但比起高中队友便小巫见大巫了。受他们影响,到处搜寻“禁书”和名著,常常在枕上读到深夜。有空就听他们高谈阔论,私下里练习写作,还不知天高地厚地填词谱曲,最终怕被笑话,没敢拿出来。最初的创作尝试,无疑为我后来获得生存技能奠定了基础。   胡思乱想的习惯也是那时候养成的。我就读的学校男女生分班,交际范围有限,而宣传队人才济济,经常与比我年长的高中生、特别是与异性交往,满足了青春期身心躁动的需要,锻炼了理性思维能力,也增长了知识,丰富了人生经历。那段时间,我还写了大量颇具少年激情的笔记,可惜没能保存到今天。   宣传队最后的结局是无疾而终。   1968年春天,老三届开始毕业分配。由于六六届离队,“鹰击长空”痛失主力,小字辈则渐成气候,乘机领衔担纲,上台呼风唤雨,唯独我不思进取,甘当龙套,因而从未显山露水,直至军训开始,改换门庭为学校宣传队效力,才渐次显示出激情澎湃的编创才能。最辉煌的时候曾经率领两支宣传队,此为后话。   分配高潮到来后,形势骤变,大家人心惶惶。在宣传队最后的日子里,队里的空气忽然暧昧起来,但见师哥师姐行踪鬼鬼祟祟,纷纷投石探路或苦心设计,把一支支丘比特箭射得眼花缭乱,“鹰击长空”俨然进入恋爱季节。我和王爱莲人小鬼大,窃笑别人溺水爱河,直到日后谈婚论嫁,才笃然生出沮丧:怎么我的花季就毫无魅力,竟未使一位男孩眼亮?幸亏后来遇上成人之美的我家先生,解除了老母的后顾之忧,否则岂不老朽闺中?这是后话。   令人费解的是,一对对众人看好的爱情纷纷落果,万箭齐发,却只有一箭中的――管家魏兆麟生擒了老转儿解文琦,成就了“鹰击长空”唯一一对美满姻缘。   那年岁末,我们终于飞鸟各投林。当兵的有原国华、国红、周津丽;留北京有幼师的三位大姐和林东、孙威;蜂拥兵团的最多,白洁凌、王仪宁、刘百操、魏兆麟、解文琦、张建生等;我则跟本校一帮散兵游勇去陕北插队,此后各奔东西、相距遥远,仅与林东、王爱莲、高建华和周浩通过信,后来联系渐少,直至缈无音讯。   我至今还保存着当年那些冲洗技术不佳的黑白照片,回首往事,更生出无尽的怀恋。   那天,我和林东在电话里聊了很久,最后叮嘱他:“以后再聚会,一定要通知我啊!”放下电话,想起几年前校庆,相会分别多年的老师同学,临出门,女儿看着我忽然说:“老妈,你该穿得鲜亮点儿,化化淡妆!”女儿用心之良苦,让我顿生“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的感叹。尽管红颜尽褪,面目皆非,但毕竟是曾经沧海,不怕愧对当年兄弟姐妹,我准备无所畏惧地赴一回约。&&   我的鹰击长空(3)&&   然而,青春不再,情义绵长。当年周营耕作田间,宣化有惊无险,南口军营体验的往事历历在目,更有薛伯雄天津取经困卧桥头、范汝幸含辛茹苦擦车奉贼等令人捧腹的典故韵味还浓。有一段时间,我曾打算把这些故事写成小说,无数次雄心勃勃地开篇,又无数次地偃旗息鼓,终于没有将小说进行到底,只好随便对付一篇,聊慰思恋之情。   文章在电脑上敲出来,先生看后评论说:“题材不错!不过你把能做西服套装的材料,裁成了一件背心,可惜了!”&&   我和三明(1)&&   三明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六岁认识,十岁分别,这一别就是遥遥千里,漫漫数十年。   十岁那年,外祖父调动工作,去另一所大学任职,我尊父母之命,从合肥转学到北京,以便“接受更好的教育”。此前,我一直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外祖父是安徽大学重建时的元老之一,老人早已百年,而他主持建造的教学大楼至今依然屹立。   我和三明同学4年,由于在班上年龄小,个子矮,同坐前排,我俩最能玩在一起。虽然偶尔也吵架,却不妨碍我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当时我家住104楼6号,三明家住105楼8号,我家的后门对着她家的阳台。想约她玩,只要冲着阳台喊一声,就见三明伸出头上扎着蝴蝶结的小脑袋答应一声,旋即飞奔下楼。那时候小学生作业很少,我们经常玩得昏天黑地,实在累了,三明就睡在我家,也不把自己当外人。   三明的爸爸妈妈是安大著名的“花匠”,育有7个子女,除了唯一的男丁四明,余者从大明到三明,从五明到七明,六朵金花争奇斗艳,一个比一个漂亮。   转学前,小小的我们就已经懂得友谊,并且意识到别时容易见时难,特意和另一位同学到城里的照相馆拍了张合影。可笑的是,想送班主任老师一张,居然让他自己拿了底片去洗。当年只有二十岁、刚从师范毕业的宋道韧老师将放大的照片给我们看时,大家都很高兴。   依依惜别,我和三明约定互相写信。小学五年级,自认为已有相当的文字表达能力,这信一通就是十几年,直到三明从部队转业。   1966年11月初,正值文革时期,三明到北京串联,住在通县的一所学校。人生地不熟,三明辗转找到我家,分别四年惊喜相见。我留三明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接着一同去学校看大字报,然后匆匆分手。那是革命年代,不能沉湎于小布尔乔雅的缠绵友情。   两年后,上山下乡浪潮席卷,三明去了安徽滁县,我去了陕西延安,都成了插队知青。1969年冬,我专程到滁县看望三明,一起去南京游览新建的长江大桥,相聚一天一夜,再叙友情。   又过两年,三明当兵入伍,我进入司法部门,在当时,这几乎是最好的归宿,我们由衷地为自己、也为对方庆幸。   转眼到了七十年代末,三明从部队转业,花样年华、美丽善良,被一位插队时认识的男生追了个死去活来。为了忠贞的爱情,三明放弃了回合肥的机会,来到小城滁州。   几乎同年,我和三明相继成家,过起了为人妻、为人母的琐碎日子。后来地址几经变更,从此更互无音讯。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除了工作,还要相夫教子。忙碌之间,也常想起儿时的伙伴。合肥那座城市我一直没有再回去过,也不知道三明和其他同学生活得怎样。   我保存的那张照片,虽被严加看管,但它从北京到延安,又从延安到西安,终于在一次搬家后不翼而飞,在我心中留下一份失落。   今年3月,突然接到一个会议通知,会址居然是合肥!立即给主办单位回执,那还有什么说的,去啊!就这样,在阔别45年之后,我又回到日夜思念的古城合肥,回到我的梦中乐园安徽大学。   寻旧心情迫切。会议间隙,我从驻地皖能大厦赶到安大老校区,短短一段路,乘出租车只需9元,却让我盼得心焦。进入南门,一眼望见我们小时候常去玩的教学大楼,虽然落满沧桑,却是依旧巍然,“安徽大学”四个毛体大字潇洒遒劲。   三明的父亲也是安大建校初期的干部。我向一位老人打听(只有老人才知道老人),他遥指一片楼群,当年的老屋,已翻盖成新居。问了第二位老人,得知大概方位,第三位告诉我具体楼层,问到第四位时,只见她用手一指:那不是?你找的人来了。抬眼望去,一巍巍老者买菜归来,果真是老伯,当年形象依稀可辨。我忙自报家门,上前问好。老伯闻之,十分激动,拉我上楼,大呼阿姨倒茶。翻出三明的电话,终于听到久违的声音。得知是我,三明大喜过望。依旧是快人快语:“你住在哪里?等我安排一下,马上来看你。”&&   我和三明(2)&&   坐两个小时的汽车赶到合肥,当三明站在我面前时,好像时光倒流。觉得三明一点儿也没变,就像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眼前的三明,不施脂粉,职业套装;谈吐温和,举止优雅。目光还像小时候一样清澈,声音还像小时候一样亲切。岁月在我们脸上留下重重的痕迹,却没有在我们心中划开一丝裂纹。   轻轻拥抱一下,心中好暖。三明说:“我调了5天休假,加上周末,天天陪你!”“好啊,正好让我多看看这里。”   朋友就是朋友,不管分别多久!谈谈工作,叙叙家常,女人和女人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三明拿出当年那张合影,看到旧时模样,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如今的三明沉稳干练,在市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卓有成效。我们从照片说到现实,从过去说到现在,会也不想去开了,考察也不参加了,我们要拥有自己的时间。   会议结束,代表们奔了黄山。我和三明整装出发,就像当年去看南京长江大桥,我们一段一段地乘火车,换汽车。先到蚌埠,我在安徽生活过的另一个城市。   外祖父工作过的安徽商学院,现已更名安徽财经大学,据说在当地招生十分火爆。学校建了新校区,旧址变为成人教育学院和宿舍区。当年住过的小楼已被拆成废墟,问及一位老人,居然记得当年任院长的外祖父,说那是一位很好的老人。   离学校不及1公里,便是我国南北之界淮河,我小时候最喜欢玩的地方。2006年建成的淮河大堤延展宽阔,堤内是花红柳绿的滨河公园,堤外是种了小麦的河滩。当年只有两条大马路的小城如今热闹繁华。   为了让我多看几个地方,三明把自助游安排得像80天环游地球一样紧凑。观赏了巢湖风光,领略了银屏山美景,逛龙川,游婺源,从江淮之间到长江以南;从山清水秀的皖南到郁郁葱葱的赣北,江南春色尽收眼底。一路上,三明车票、门票全包,对我更是照顾有加。   最让我高兴的是,三明还联系到七、八位小学同学和一位班主任老师。还有从深圳赶回来的“同桌的你”,当年的小淘气俨然变为成功的企业家。虽然四十多年未见,但同学都是安大子弟,父母多为同事,诸多人、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家很快热聊起来,相约待到老师七十大寿时再聚会!   一周匆匆,分手时,三明把那张合影送给了我。她说:“我已经把它保存了四十五年,现在送给你,由你来继续保存。”   友谊是人类文明的需要。一个朋友代表着一段经历的见证。一生中能结交三明这样的朋友,我真的好幸运。&&   我为什么下乡(1)&&   前些日子,为了响应某个知青网站的征文,我开始反思当年主动报名下乡的动机。   然而,三十八年前经历的事情,已经和逝去的时光黏连在了一起,如果一定要回忆,就得像外科医生一样,用一把锋利的柳叶刀,将它一点一点、小心地从无痕的岁月中剥离出来。   以当代人的眼光审视发生在上个世纪后半叶的上山下乡事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它看作是一种痛苦,一场灾难,一次浩劫;它使成千上万个家庭的生活屋顶突然坍塌,使一代人的一部分神圣权利永远被剥夺,生命轨迹被无情改变。   但是,细想起来,当年我竟是自愿下乡的。那年冬天,西去列车启动的瞬间,我甚至感到一种如愿以偿的心悸。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回忆,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使我毫不犹豫地一次次地报名,急于把自己从北京发送出去呢?   答案有点犯傻――我想离开家。   在我年满十四岁以后,度过了独立意识渐渐凸显的青春断乳期,虽然没有学到什么文化,却有了某些“想法”,具体地说,就是滋生出一种对自由意志的最简单的追求。这种追求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膨胀,它的终极目标被我锁定为离家出走。   我渴望离开的那个家,其实是个很好的家。这个普通的、多子女的知识家庭,对一个当时正在成长的少年来说,该有的似乎都有:可以吃饱的一日三餐,补丁不太多的四季衣衫,不必发愁的学杂费,甚至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它温暖得像夏日午后令人昏昏欲睡的沉闷气息,没有任何的新鲜与刺激。也许是出于爱护,父母为我们制定了许多不成文的纪律,诸如放学按时回家、天冷要穿棉袄、不能躺着看书、吃饭不说话、别睡懒觉等好孩子天经地义应遵守的规矩。而我却与我亲爱的父母的意志背道而驰。这些纪律,在一个不安分的少年看来,无疑是一种束缚,它使我精心孕育的某些美妙计划――周六通宵达旦地读一本小说,周日昏天黑地地睡一天觉,偶尔到好朋友那里“刷”一天夜等等,不断地遭遇流产。   也曾经尝试过逃走,通常是在我和父母发生冲突之后。但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窘况,使我不得不以无比沮丧的心情重归暖巢,继续实践那些亲切而坚固的家庭纪律。   我一直梦想着能有一个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契机。这个契机终于在公元1968年12月以政治面目出现在我面前。上山下乡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与一个城市少年的想入非非相吻合,这恐怕是它的企划者们决不曾料到的。而在当年,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以我短浅的目光看来,它几乎是一个完美的机会!在我最想脱离家庭约束的时候,这个机会汹涌而至,令我眼前一亮。   由于性格所致,我从小具有多动倾向,运动状态――行走或者晃动,可以使我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我对以行走为载体的故事,如唐三藏西天取经、八十天环游地球和二万五千里长征等充满热情,并由此而热爱旅行,乃至热爱从自行车、汽车、火车、轮船到飞机等一切交通工具,渴望经常处于一种运动状态中。这种渴望深至骨髓,以至于在我几十年的梦境里,反复出现飞来飞去的景象。   下乡使我获得了一个合法的长途旅行的机会,并实现独立生活的梦想,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求之不得。在等待出发的日子里,我怀着带有悬念的、新奇的、甚至有点迫不及待的兴奋,在母亲忧郁的目光中心安理得地为自己打点行装,一种长大成人、即将远走天涯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尽管我后来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艰险且代价惨重。虽然和那些对家庭充满依恋、死活不想下乡的同学相比,我的适应能力在农村迅速得到开发,但我还是遭到了报应――这种与亲人长期的“生离”,一直延续到我终于无法忍受的地步。   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和我相类似的情况。“离家出走”在当时还是一个生僻的词,几十年以后我才感悟到,尽管生活背景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不同时代的人类在相同年龄阶段有着惊人相似的个体觉醒,现在的孩子更加渴望独立和自由,更善于制造一个又一个不同凡响的出走事件。&&   我为什么下乡(2)&&   当然,下乡的动机其实是多元的,在我那个年龄,不可能不被打上时代的印痕。但我相信它的核心是对挣脱父母羽翼、争取独立自由的渴望,因此,我对“出门”的方式不加选择――本来我就是那种顾前不顾后、只看眼前不计后果的人。还有一个在当时不便示人的原因:由于父亲“出了问题”,本已被部队接兵干部看中的我惨遭淘汰,出于少年人的虚荣,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不得不把对绿色军营的向往,转向了更加广阔的绿色原野。   我从小胸无大志,成年以后,给自己定的最高标准是做一个有品味的散淡闲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则既无品位,也不得闲,只剩下一个“散”字。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经历过泥土尘染的散漫。   三十八年前的上山下乡,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剧烈的一次突变,少年时代追求的那种自由意志,其实是不存在的。尽管乡下的生活远非我所想象,我也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真正的自由。它带给我们这一代人的影响绝不是一篇文章所能说清的,但乡下的日子打磨了我的筋骨,乡下的生活激活了我的思维,乡下的事开阔了我的眼界,乡下的人教会了我如何面对逆境。乡下使我了解到都市以外人群的生存状态,也敦促我多少改掉了一些娇气与矫情,虚伪与做作,怨气与浮躁,使自己更接近于一个纯粹的人。   这就是我所能够想得起来的我到底为什么下乡的主要原由。&&   西行的冬天(1)&&   我是在一个冬天踏上西去旅途的,从此开创了我独立的人生道路。   那一年的冬天非常冷。   当我提着简单的随身用品走出家门时,心情有些异样,因为这是一次和往常离家不一样的出门――尽管未满十七岁的我,由于从小喜欢旅行,从家里出发的事情已经经历过多次,包括和大人不打招呼大义凛然的离家出走。   这一次却不一样。大宗行李早已托运到车站,一只杂木箱子和一个行李卷――我下乡落户的全部家当。同行的是几千名年纪相仿的少年,启程仪式极为隆重地在天安门广场举行。   广场冷峻而空旷。集合在可容纳上百万人的广场上,越发显得我们渺小。那天究竟在那里进行了什么仪式早就忘记了,记忆里只剩下刻骨铭心的寒冷。   仪式结束后出发,北京站人山人海,无数送行者已经在站台上等候。按规定,每名知青只能有一位亲属进站送行,送我的是母亲。当我在人流中看见医生出身、从不当人落泪的母亲竟然红肿了眼睛,就没敢再看她一眼。   车轮被蒸汽车头拉动的瞬间,车厢里、站台上原先还是沉闷的呜咽突然如同山洪爆发般响成一片,那惊天动地的哭喊声,盖过了火车的轰鸣。   那一刻我离开了窗口,怕看见站台上哭泣的人群,特别是怕看见母亲忧郁伤心的目光。   我居然没有落一滴眼泪。这是一个我记忆深刻的细节。一位送行的老师露出无比惊讶的表情,他觉得简直不可思议,我这样一个看上去娇小柔弱的女孩,在被发配远乡的时候,怎会如此坚强?其实,沉默也是一种表达。在当兵不成、留北京无望的情况下,毅然选择下乡,是我唯一的出路,因为我知道,父亲正在难中,如果我不走,母亲将会被造反派搅得无一宁日。   就这样带着对未来的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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