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扑救 课件和草原火宅的扑救,以下哪些方法可取

格尔木消防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  来源: 青海消防总队  |  作者: 魏 巍  |  责任编辑: 彭瑶
图为领导现场指挥火灾救援  
图为现场火势情况  
图为现场相消防官兵灭火  
图为现场火势情况
4月1日中午13时许,格尔木消防“119”指挥中心接市森林防火草原指挥部报警称,位于大格勒镇新庄村(距离格尔木市87公里)一森林草原发生火灾,火线长度约2公里,请求市格尔木消防到场增援处置。接警后,第一时间调派东城消防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16名指战员,携带草原灭火装备赶赴现场;同时,格尔木消防迅速调集西城、开发区、特勤三个中队部分官兵组成的第二增援力量,携带草原灭火装备准备赶赴现场进行增援。
14时27分,全勤指挥部及东城、西城、开发区、特勤中队人员6车84人集结完毕,并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实施灭火。14时50分首批救援力量到达大格勒镇,由于草原没有通行道路,消防车辆无法继续前行,根据现场情况,消防官兵携带扫把、铁锹、手投式干粉弹等灭火工具步行3公里到达事故现场。
由于着火部位的杂草和红柳树等草原灌木丛十分密集,加之风势强劲且不稳定,火灾蔓延速度较快,现场火势较大、浓烟滚滚。根据现场情况,首批到达现场的救援官兵分成2路,每8人一组,冒着烟熏和大火人灼伤的危险,深入灌木丛从东侧、南侧两面利用扫把、铁锹、手投式干粉弹、割罐机、吹风机等灭火工具堵截火势,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15时55分第二批增援力量在副支队长程东平的带领下到达现场,根据现场火情迅速分组作业投入到灭火战斗中,但由于当时风向不断变化,随时可能危及官兵安全,现场指挥员命令官兵从外围分片扑灭火点,划分作业片区,逐步向中心部位推进。
于此同时,格尔木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副市长周晓伟同志为指挥长,林业局局长赵文才等市领导为成员的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调集相关部门,参与到灭火救援工作中。期间,市政法委书记王贵军、综治办主任王万里亲临消防支队指挥中心,通过观看图传视频了解火场情况,随后在王彦军支队长的陪同下,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王彦军支队长向灭火指挥部建议,调集地方装载机等大型车辆设备,对火灾现场进行挖掘隔离带、分片阻隔等手段,防止在风势不稳的情况下,火借风势四处蔓延,同时给现场官兵补充干粉弹等灭火器材,在确保官兵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有效控制住火势。
下午18时许,一条围绕火灾重点部位,宽10余米长10余公里的隔离带全部挖掘完成,同时在支队官兵的奋力扑救下,现场各个火点的火势已基本被扑灭,只有少数部位仍有余火,此时武警二支队增援官兵到达现场,在消防官兵的带领下,再次深入火灾现场中心部位,对残存余火进行进一步处置,并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护,严防火灾复发。20时在确定火灾已完全扑灭后,支队官兵移交现场后安全返回。
灭火战斗期间,格尔木消防再次调派由装备抢修车及后勤保障车等组成的后勤保障小组,携带移动照明、手抬机动泵和食品、药品、口罩等装备物资赶赴现场,为参战官兵和灭火指挥部人员提供装备、餐饮、卫生等保障,及时解决了参战人员的各项后勤需求,为取的战斗胜利打牢了保障基础。
此次火灾扑救持续6个余小时,支队出动参战官兵108人,出动各类车辆11辆,携带装备器材3
00余件套,无人民群众伤亡。(魏 巍 )
版权与免责声明201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等三个预案、二个方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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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等三个预案、二个方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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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等三个预案、二个方案的通告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68 更新时间: 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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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河农场201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我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有效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维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及《北安管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加快生态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做到早预防、早处置,力求“打早、打小、打了”;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 火险区的划分
根据历年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及我场森林植被、地形、人员密度等因素划分三个等级区。
一、一级火险区:主要是四区、五区及一区一组辖区,含有大面积国有天然林、人工林和草原,同时林内有大量耕地,春播期间人员进山作业活动频繁,生产、生活用火分散,一旦发生火情,极易酿成大的火灾。
二、二级火险区:植被丰富,可燃物堆积多,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该区域含一区区部、二区一组、二区二组、三区、六区。
三、三级火险区:该区域含场区、二区区部。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全场森林草原防火的组织、宣传、设施建设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器械、物资等调度、指挥工作。并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置善后工作。
二、各管理区设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建立装备齐全的扑火队伍。
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包片成员,按照“分工包片负责制”的要求,对该辖区或跨越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协调、指挥起火单位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五、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清明、五?一、十?一及其他高火险时期,管理区加强一线巡查,严密监控一切野外用火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第四章 预案的启动和程序
一、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胁人民生命财产,有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时,经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的常务副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农场施业区内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未能扑灭明火,并可能引发重、特大山火或人员伤亡的。
(二)火场靠近居民区,直接威胁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的。
(三)同一时间段内,农场责任区内发生2起以上火灾并依靠本战区力量不能及时扑灭的山火。
(四)威胁国家重要设施或自然保护区的山火。
(五)发生的火灾跨场界的,或易烧入农场内的外来山火。
(六)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提供支援帮助扑救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由各战区提出请示,或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直接参与协调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
二、启动程序
(一)农场防火办根据火场态势,符合启动预案标准,经请示、批准,由农场主管场长或农场防火办主任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农场防火办按照扑火指挥体系规定的事项组建相关应急工作组,开展基地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二)预案启动后,农场各战区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协调和监督扑火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相应的扑救工作。
(三)预案启动后,防火办当班人员负责向管局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准确的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时填写《火情报告单》。
第五章& 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一、指挥方式:启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预案后,由农场主管林业副场长担任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二、现场总指挥职责:1、审查、批准前线拟定的扑火预案,指挥前线临时指挥部;2、动员和组织后备扑救力量赶赴火灾现场;3、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并报告火势情况;4、组织后勤、防火物质、运输、医护队伍。制定清除灭火障碍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三、参谋人员职责
(一)积极参与前线临时指挥部。参谋由农场林业技术人员担任,向导由所在管理区熟悉火场地形的领导和党员干部担任。
(二)职责:1、迅速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火势发展趋势及火场扑火力量等,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最佳扑火方案,并及时报告“后指”;2、确定各扑火队伍进入火场的路线。一线指挥员与“后指”的通讯联络方法;3、密切关注火场情况,并根据火场情况变化作出应对决策,时刻注意掌握各扑火队伍扑打情况,保证各扑火队伍的机具、燃料、食品等物资的供给;4、定时向“后指”报告火场情况,明确请求支援的事项。
(三)要求:1、“前指”所有指令必须由“前指”指挥长发布,包括与“后指”通讯联络、报告;2、火灾扑灭后,布置并落实检查余火,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第六章& 扑火队伍调集和扑火指挥原则
一、扑火队伍及其梯次设置、调集原则
(一)扑火队伍。主要包括农场快速扑火队,管理区快速扑火队15人、管理区基干扑火队50人及其他扑火力量。
(二)调集原则。先近后远,先专业、再半专业,后群众力量的梯次调集原则。坚持农场自身力量扑救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原则。
二、扑火指挥原则
(一)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原则;
(二)集中优势兵力原则;
(三)捕捉有利战机原则;
(四)讲求经济效益原则。
第七章& 纪律要求
一、扑火队伍应遵守纪律,服从一线指挥员的指挥;
二、“前指”、“后指”所有的成员必须服从“前指”指挥长、“后指”指挥长的命令;
三、扑火队伍、一线指挥员、“前指”、“后指”所有成员应明确分工,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四、坚持“四个”不准:不准自以为是,拒绝执行命令;不准扯皮推诿,贻误战机;不准说三道四,评头论足;不准各自为战,牺牲大局利益。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给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将从严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多个火场情况处置
一、如在同一时段有多个火场,“后指”根据本预案规定,从各场直单位、管理区、驻场单位预备力量或从可以抽调人员的火场快速调集人员,确定一线指挥员、前线指挥部及其火情观测等组织,组建第二火场扑救指挥系统,实施扑救。
二、如执行本章第一项有困难的,应及时请求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联防单位支援,共同实施扑救。
第九章& 安全、交通、医护、通讯物质保障
一、防火期内防火办、管理区等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执行场级(管理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火戒严期、三级以上高火险或大风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农场、管理区快速扑火队伍应处于待命状态,保证人员、车辆待命和扑火工具及物质随时投入使用。
二、发生较大火灾,接到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的农场快速扑火队伍,按照指令立即出动,赶赴火灾发生地,接受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扑火任务。前线指挥部凡接到来增援的扑火队伍都应指派一名熟悉情况的同志作向导,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火场治安由农场公安分局负责出警,必要时争取管局公安局出警,维护好秩序和安全。
四、场职工医院在接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命令后,应立即配备医护人员,携带有关医疗器具、药品,随救护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负责救护工作。
五、高度重视,保障道路畅通、安全,运输扑火人员及时安全到达指定地点。
六、农场应储备不少于2万元以上的扑火物资,物资的储备包括风力灭火机、油锯、割冠机、二、三号工具、手电筒、饮食等,并根据实际消耗及时补充。发生火灾,由各地自行调配扑火物质组织扑救,必要时向管局森防指求援。
第十章& 善后处理及统计上报
一、善后处理
(一)因扑救火灾伤亡、致残的国家或非国家职工的医疗抚恤和扑火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理。
(二)认真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做好对缺乏自救能力的灾民安置和救济。
(三)加强对火烧林木的保护,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采伐更新。采伐计划纳入年采伐限额,火烧迹地原则上要在1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统计上报
(一)森林火灾日常统计上报工作由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上报管局森防指,具体统计工作由场林业科承担。
(二)发生森林火灾后,积极配合管局森防指,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质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工作。
(三)对较大的森林火灾,要撰写森林火灾报告,报告管局党委、管局森防指。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襄河农场2013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和《北安管局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场行政区域内,除场部园林绿化区及街道绿化树木外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警信号及等级划分
(一)本预案所称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是指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或北安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险天气条件预测和林区可燃物状况,以及野外用火实际做出的专项预警结论,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二)按照《暂行规定》的统一要求,把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等级划分为:黄色预警(三级火险)、橙色预警(四级火险)、红色预警(五级火险)三个等级状态。
1、黄色预警
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2、橙色预警
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很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3、红色预警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度干燥易燃,且林内湿度、风力指标很高,极易迅速蔓延,具有极度危险。
在高森林火险预警期,各管理区应组织人员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识悬挂放置在明显位置,以及林区人员活动频繁密集场所的显要位置,以便公众及时识别警示标识。
三、响应状态及等级划分
(一)本预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按照省、总局、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采取的应对性预防措施。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状态。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启动程序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1、预警信息的发布
农场森防指在接到管局森防指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立即通过电话等传媒向各管理区及相关单位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管理区应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各居民点、野外作业点等单位,并告知应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解除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应以天气发生有效降雨、高温旱情减低或发生爆发性森林火灾模式天气消除决定后,方能转换响应状态或解除防范,在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转换、解除响应状态。各管理区在决定转换或解除响应状态时,应向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具体应对措施
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层落实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作状态
(1)场区、各管理区迅速下达黄色预警信息,并在居民区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黄色预警信号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要注意防火。
(2)应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批准后,严格按照“六烧六不烧”的规定,在落实防火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而且必须做到当日熄灭明火并有人看守。同时要组织护林员加强对野外违章用火的查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场森防指应有一名副指挥在位,组织森防办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随时掌握辖区内防火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火情。
(4)机关包片领导要到责任区蹲点督察,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管理区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各村口检查站要严格检查进入辖区的人员和车辆,t望员、护林员要认真t望和巡逻。
(5)快速扑火队要进入扑火待命状态,接到命令后确保在20分钟内出发,基干扑火队进行生产待命,接到命令后确保在一个小时内出发。
2、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作状态。
(1)场区、各管理区迅速下达橙色预警信息,并在居民区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旗,示意容易发生火情,要提高警惕。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常务副总指挥在指挥部办公,场森防指总指挥及成员分别实行工作待命,接到通知后十五分钟内赶往指定地点。包片领导要全部深入到责任区。
(3)森防指办公室应全员进入戒备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短波电台、超短波对讲机全天开机。要加强对管理区防火值班领导的督查,及时掌握本辖区森林防火动态,并会同气象站预测通报火险天气情况。
(4)快速扑火队集中待命,扑火工具摆放在待命地点,接到命令后十分钟内出发;基干扑火队实行生产待命,接到命令后三十分钟内出发。
(5)各管理区的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t望塔人员要密切注意观察火情,各路口检查站和巡护人员要加大检查和巡护力度。
(6)要对重点区域加大武装巡护次数。
3、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作状态。
(1)场区、各管理区迅速下达红色预警信息,并在居民区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旗,示意极易发生火情和有着大火的危险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居民区禁止生火做饭。
(2)场森防指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到指挥部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其他森防指成员随时准备接受命令,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包片领导要全部深入到责任区。
(3)场森防办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短波电台和超短波对讲机不中断开机;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火情动态,并会同气象站预测通报火险天气情况。应实行每日零火情报告和高火险天气发布制度。
(4)快速扑火队要全部集中,工具上车,接到命令后,五分钟内出发;基干扑火队人员停产待命,接到命令后二十分钟内出发。
(5)各管理区主要领导要在办公室值班,t望塔人员24小时不间断观察火情;检查站和岗哨全员全天上岗;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护密度。
(6)要加派武装巡护组和巡护密度,对发生的火情要及时进行扑灭。
(7)各单位森防人员要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本预案所做出的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响应工作状态的规定,为场森防指落实本地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工作要求的基本依据。各管理区、场直单位、驻场单位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实际,切实按照危险程度越高,措施力度越大和确保重点区域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
(二)场森防指和气象台应当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的技术合作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测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场森防指应当将执行本预案规定的情况列入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凡是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工作存在疏漏,经指出仍无明显改进,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考评细则进行处理。
(四)对拒不执行本预案规定的,由场森防办督促整改。对在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时,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伤亡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襄河农场2013年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通信应急保障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省防火办重大火情应急处理方案》和《农垦总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北安管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通信的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四、工作原则
在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机制
通信站和森防办要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预警监测
农场通信站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森防办要加强日常防火通讯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工作。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襄河农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农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农场林业主管副场长任指挥长,农场森防办主任和农场通信站站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农场森防办负责日常联络和具体事务处理工作。
(二)具体工作机构
农场通信站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抢修应急工作,农场森防办配合通信站做好日常工作,确保通信畅通,确保满足应急抢险需要。
七、预警分级和发布
(一)预警分级
Ⅰ级:对应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单一通迅工具无法满足扑火指挥和扑救的需要,有可能使用卫星电话、网络、手机、电台、对讲机等通迅手段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
Ⅱ级:对应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单一通迅工具无法满足扑火指挥和扑救的需要,有可能使用网络、手机、对讲机等通迅手段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较大情况。
Ⅲ级:对应森林火险黄色预警,普通通迅工具即可满足扑火指挥和扑救的需要,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一般情况。
(二)预警发布
根据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启动同级别的通信应急保障级别,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八、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Ⅰ级、Ⅱ级预警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信息上报和处理
火灾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无法与森防指挥部及火场取得联系时,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农场森防办。指挥部办公室获得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由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上级部门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
(二)信息通报
在处置Ⅰ级、Ⅱ级突发事件过程中,森防办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申请单位的信息沟通,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三)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森防办按照指挥部的指示,与通信站负责人联系,下达任务。及时提供充足的通讯设施(卫星电话、无线电台等)和联络方式(无线、有线、网络等)。
(四)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森防指挥部下达解除任务命令,任务正式结束。
(五)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森防办负责对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襄河农场201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总局、管局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针对农场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防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场森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农场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无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
把握一个方针,即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三个结合,即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火相结合,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
三、具体任务
(一)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
场长与管理区主任、管理区主任与居民组长签定森防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森防责任体系。管理区主任、居民组长不但要与居民签定防火公约,与野外放牧、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签定责任状,还要重点管住重点人群的野外用火动态。责任状报林业科备案。
各管理区要从大局出发,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防火期内,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的重要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是增强全场人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的重要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行动,因此做好此项工作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工作见《襄河农场2013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三)落实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工作,配齐人员,配全扑火器材和车辆。
(四)成立队伍,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各管理区要成立15人的快速扑火队,能够做到一有火情立即出动;同时成立一支基干扑火队50人,做为扑火的预备力量,配备二号工具50把;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迅畅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办公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火情处置记录,并及时上报火情。
(五)划分责任区,落实专人负责
各管理区要划分责任区由管理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同时,必须按照管理区大小每1万亩林地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负责巡山护林工作,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段”进行死看死守,并按照规定悬挂“森林防火预警信号旗”。
(六)严格火源管理
1、各单位设立的临时防火哨卡,要严格坚持“三不放过”,对来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2、野外用火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坚持“六烧六不烧”的规定,做到三级风以下烧,三级风以上不烧;通知毗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的烧,未通知毗邻单位的不烧;有县政府同意的烧,未经县政府同意的不烧;有领导在场负责的烧,没有领导在场负责的不烧;已组织好扑火队的烧,没有组织好扑火队的不烧;打好防火隔离带的烧,没有打好防火隔离带的不烧。杜绝因擅自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3、成立“三清”工作小组,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期,组织“三清”检查,同时负责开展森林火灾隐患自查工作,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七)成立火案调查组
由纪委、防火办、公安等部门成立火案调查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公安厅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联合通告》(黑森防〔2008〕28号)和“四不放过”( 即:火因查不清不放过,火犯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损失查不清不放过,人员责任不查清不放过)的火案查处规定,迅速查处火案,依法严惩肇事者。
附件:襄河农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襄河农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葛如强(场长)&
张本伟(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李& 永(副场长)
副& 指& 挥:王伟东(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吕忠坤(副场长)
吴永军(副场长、武装部部长)
任洪文(副场长)
成&&&&& 员:陈经国(林业科科长、防火办主任)
孟庆荣(组织部部长)
王精双(纪委副书记)
曲洪忠(计财科科长)
尹长青(生产办主任)
刘茂福(畜牧科科长)
陈柏峰(宣传部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凤林(司法分局局长)
李志刚(公安分局局长)
黄爱国(办公室主任)
孙晋安(安全办主任)
王福良(农机科科长)
王直军(武装部副部长)
于桂阳(粮食科科长)
王庆海(建设科科长)
付& 林(水务局局长)
申成军(医院院长)
郭东升(****办主任)
武树峰(公路管理站站长)
郭树权(人社科科长)
吴& 颖(工会副主席)
赵& 辉(民政局局长)
耿向军(社区居委会主任)
彭伟利(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农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科,主任:陈经国(兼)。
襄河农场2013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3年全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普法教育制度化,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坚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防火关键时期和重点案例的教育,达到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发生次数,将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的目地。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在农场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做到人人皆知,懂防火;
(二)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使农场各部门更加团结,做到紧密配合,抓防火;
(三)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使农场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做到齐心协力,灭林火;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襄河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永&& 襄河农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副组长:陈经国&& 襄河农场林业科科长、防火办主任
陈柏峰&& 襄河农场宣传部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
孙晋安&& 襄河农场安全办主任
成员由各管理区正副职领导和场直单位正职领导组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日常业务由农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农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按工作职责积极协作,做好相应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各单位确定防火宣传员,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与其他单位的联络工作。
(三)强化责任,提高宣传质量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扑捉信息,积极报道和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消防知识。宣传部门要严把宣传质量关,努力提高宣传质量,同时要积极踊跃的向管局相关部门投稿。
四、具体实施方法
(一)在场区及各管理区重要路口、林区入口、火险路段设置永久性防火固定宣传牌,规格2m*1.5m,每个管理区一处,纳入考核;防火宣传彩旗不少于20面、横幅不少于2条。
(二)各管理区居民点配备路口检查车辆,对过往人员进行防火登记、宣传。
(三)场区中央街设为森林防火宣传街,悬挂大量的彩旗、横幅和防火宣传标语牌。
(四)在场区及各管理区居民点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旗,五级风以上停止一切用火,同时悬挂森林防火预警旗1套。
(五)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四个一律”、“五个懂得”、“十个明白”等防火知识。
(六)各管理区居民点对吸烟人员、野外放牧人员和“五种人”登记造册。
(七)各单位领导与辖区每户居民签定一份森林防火公约。
(八)教育科要在防火期内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老师要有教案,每周至少一次。
(九)在森林防火期内,电视台要每天播出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
(十)给防火相关人员制作防火宣传彩铃,并不定期向野外放牧人员发宣传短信。
(十一)在工作中,要在传统的宣传形式上积极创新,加大宣传效果,不留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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