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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择佣兵作为本书的主要职业:
  1、佣兵必须面对死亡,而且是面对更大的死亡--佣兵与正式兵团的最大的区别:
  面对强敌,你可以让士兵出生入死,但是你不能让士兵去送死。
  佣兵则不然,只要你出得起价钱,立刻就会有佣兵为你去死亡。
  如果佣兵开始讲起情义呢?
  2、佣兵必须相信兄弟
  没有兄弟的佣兵不会存在,佣兵中,怯懦是无法生存的。
  3、佣兵必须对名誉负责
  即使是正规军也没有必要这么作,但是佣兵不行。
  佣兵天下中佣兵团的种类:
  微型佣兵组织:
  1~10人不等
  主要从事探险等职业,不会加入无益的城市战争,不会长久的在一个地方停留。
  小型佣兵组织:
  10~100人
  主要从事探险、村庄守卫、护送等职业,尽量避免接入大规模的人与人的战争,根据主要从事的职业的不同,有一定的活动范围。
  中型佣兵组织:
  100~500人
  主要从事城镇守卫、护送、协同正规军作战,地域性观念强烈。
  大型佣兵组织:
  500~2000人
  主要从事城镇守卫、护送、协同正规军作战,一般拥有自己的城市,拥有其他盈利行业。
  巨型佣兵组织
  2000以上
  主要从事大型城市的守卫、协同正规军作战,有自己的城市,拥有其他盈利行业,在某些小的城市中,雇佣军等同与正规军,而正规军的职业反而转化成类似与警察的功能;-)
  进阶骑士(龙骑士、灵兽骑士、死灵骑士)剑士(大剑士狂鹫剑士阻击剑士)弓箭手(魔法箭手狼骑箭手)盗贼(战士免费转职杀手)
  进阶贤者(大贤者诅咒牧师)僧侣(僧兵诅咒僧侣)
  魔法师
  进阶红袍(光明系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天空魔导师、圣魔导师)黑袍(黑暗系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黑山魔导师、暗魔导师)蓝袍(中立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海洋魔导师、自然魔导师)
  狂战士
  特殊的人种,特殊的职业
  魔法属性介绍及部分初级魔法的简单描述:
  风系中立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隐身(这是精灵特有的密法,可以把自己变成透明,以方便秘密的行动,不过这个法术有一个缺点,在移动的时候,隐身的力场会波动,所以会暂时失去效果。)
  冰系中立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冰之刃(召唤冰雪精灵的力量,制造出一场小型的冰雪风暴,让敌人饱受刺骨寒冰的侵袭。)
  水系中立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闪电(制造一个电场,电击所有在电场中的敌人,除了电击的伤害以外,被电的敌人还会麻痹一段时间。)
  火系神圣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火球(唤出火焰精灵的力量,以炽热的火球攻击敌人。)
  土系神圣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重力加倍(这是目前发现唯一一个完全无法闪避或减少伤害的法术。施法者在敌人四周建立结界,使得身陷其中的敌人感受到重力增加好几倍,不仅使得敌人体力不断消耗,同时也使敌人更容易被击中。对于体积庞大的敌人,这个法术有超乎想象的效果。)
  暗系黑暗魔法属性
  初级魔法-毒击(奸诈的魔法师最喜欢的法术。把邪恶精灵的力量送入敌人体内,让他中毒后,再躲在一旁欣赏敌人毒发挣扎的样子。)有名字的法师系魔法在70种吧
  牧师系魔法--不作介绍了,总之都有。
  种族:
  人类 大地上数量最多的种族,几乎分布在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
  精灵 寿命最长的种族,最擅长魔法的种族,最擅长弓箭的种族,能够与创世精灵签订契约的种族
  矮人 力大无比的种族,除了战斧外不擅长任何武器,最无言的种族,最正直的种族,即使死后,也不会与任何邪恶签订契约的种族
  侏儒 创世神的本命种族,从不介入任何战争,以矿物开采和武器制造谋生,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寻找生命之石--希望用生命之石来唤醒创世神自己
  兽人 种类繁多,有简单的语言,基本无善恶的分辨
  神族 创世神最先创造的种族,存在与神话中
  魔族 异神族,上代创世神的产物
  空间概念
  神空间
  人空间
  魔空间
  整个故事就是发生在这三个空间内,当然以人空间为主。
  大陆(国家)
  艾米诺儿大陆 艾米帝国,修斯帝国,神圣教庭,神圣沙漠王国(沙蜥骑兵),海哈佣兵帝国
  冰封大陆 艾米帝国北部连邦,神圣教庭冰封教庭,哈米人王国(特有雪狼骑兵),北哈米人联盟(特有雪狼骑兵)
  兰法西斯大陆 克克族联盟,半兽人联盟
  镜之大洋湛蓝岛(中立系魔法大本营)
  咆哮大洋恶魔岛未知
  故事主人公总计七人:
  艾米。哈伯男昵称:艾米
  出生于冰封大陆,艾米帝国北部连邦,确切的讲,是帝国与哈米人王国的交接处,两不管地带,一个被森围林小村落里。
  擅长,双手剑,蓝龙骑士,海洋魔导师
  哈尔克。大青山昵称:哈克
  出生于冰封大陆,艾米帝国北部连邦北部龙牙山,一个以采矿和狩猎为主的小的村落里。
  擅长,长龙枪,长战斧,绿龙骑士,是最早拥有龙的骑士~~不过是一只未成年的小龙@_@
  呵呵,保密,说多了就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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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38
  设定 资料一 佣兵天下编年史
  (起7D点7D中7D文7D网更新时间: 21:02:00  本章字数:992)
  时间大事件
  寒霜历21年 黄金龙骑士团接下寻找神剑流萤的任务
  寒霜历108年 血斧霹雳洛克诞生
  寒霜历233年 易海兰被挟持到湛蓝胜境成为神之守护
  神皇历元年 艾米帝国开国皇帝出生――500多年后,还出现一个同名年轻人
  神皇历113年 火山爆发形成雪月湖
  神皇历387年 天上皎月变红,改纪元为红月历
  红月历3年 帝国发动第一次以暖水河为目标的攻防战
  红月历4年 霍恩斯出生
  红月历9年 莹出生于精灵森林
  红月历105年 雷葛进入冰系乞愿塔
  红月历177年 艾米帝国再次发动暖水河攻击战,猎人莱克.哈伯以向导身份加入军队
  红月历184年 大青山出生;同年稍晚两个月,池傲天出生
  红月历185年 传奇佣兵王艾米.哈伯出生;稍晚,碧出生
  红月历186年 林雨裳出生于帝都;稍晚三月,沙若出生于神圣教庭
  红月历187年 寒枫.池调任北部连邦边防骑兵大队任队长
  红月历191年 莱克.哈伯误入乞愿塔
  红月历192年 池寒枫成为哈伯家的一员
  红月历197年 大青山与神圣绿龙使泰穆格尔赛达成人龙契约
  红月历199年 雷葛走出乞愿塔,收艾米为徒,同年艾米巧救大青山
  魔法历元年 红月历200年,各大陆魔法精灵异常涌动,改纪元为魔法历
  魔法历2年 小佣兵团成立,仅一个月后,完成双SS任务,一跃成为A级佣兵团;同年,神圣龙骑士横空出世同年,艾米、大青山先后结识霍恩斯、池傲天,黑暗龙骑士横空出世
  魔法历3年 小佣兵团正式接收西林岛驻防任务
  魔法历4年 艾米结识尚未成年的精灵少女莹同年,湛蓝陨石巨剑出世。同年,众神大战序幕拉起
  魔法历5年 史坎布雷被陷落,红石被迫退入北部连邦
  魔法历6年 池傲天死神王冠加身
  魔法历7年 艾米诺儿大陆完全陷入战乱,同年,池傲天血洗神圣教庭圣地乌鲁
  魔法历10年 红石再次回到史坎布雷
  魔法历13年 远征法西斯大陆
  魔法历15年 远征恶魔岛
  魔法历17年 人神大战
  …… ……
我的首饰我的版
发表于:10-07-08 13:38
 设定 资料二 全书简介
  (起4M点4M中4M文4M网更新时间: 21:02:00  本章字数:303)
  在我们所不熟知的魔法与骑士的大陆上,一群平凡的年轻佣兵被历史滚滚洪流卷入了三大势力中,史诗般的故事在红月历292年拉开了最为波澜壮阔的序幕。
  在这个充满魔幻的世界中,小佣兵们想奋斗,想与命运所抗衡,还曾经想远远的逃离尘世过平凡人的生活。但是,无论何时何地,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责任以及佣兵的天职。
  就是这样一群小佣兵,在巨大的压力下引发了魔幻世界中众神之战;在他们恒星般的王者光彩下,无数名帅、勇士、名将、智者象是银翰中的星辰般应运而生,诞生了多少在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歌谣。
  在创始神被杀死原因即将被揭开的一瞬,所有人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中没有真正的胜者……
  好书尽在
  设定 资料三 主人公简介
  (起6K点6K中6K文6K网更新时间: 21:02:00  本章字数:640)
  主人公介绍:
  艾米,史料记载中第一个被龙、人、神、魔四界共同承认的“佣兵王”,一个每每把 “我是小佣兵”挂在嘴边的年轻人,一个在微笑中放弃数个王位的淡泊者。
  大青山,史料记载中第一个神圣龙骑士,在所有的文明中,他都是传统骑士准则的典范,正直、善良、忠诚、守信、怜悯等一切人类美德的拥有者。人龙神三人组合中的一人。
  池傲天,史料记载中唯一个死神龙骑士,俊美的面庞却无法压抑死亡的气息,黑面龙王的称号等于死亡的代名词。人龙神三人组合中的一人。
  霍恩斯,由于矮人种族的原因,他无法成为龙骑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小佣兵团以及整个人神大战中快速成为超级巨星,擅长谋略尤擅兵法让他成为矮人的异类。
  易海兰,不战而屈人之兵交响乐演奏中最强的指挥家,在三方大战中,他的指挥棒不仅在指挥自己的部队、友军的部队,大多数敌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部队也在被他指挥。
  雷诺尔,唯一的S级佣兵团团长,黄金龙佣兵团龙骑士,迷一样的家世,迷一样的能力。
  池寒枫,整个世界离了他很多事情就说不清楚,有了他就真的什么也说不清楚了。没有他,就没有人神大战;失去了他,世界将不复精彩;这两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
  绿儿,冰系神圣巨龙使,大青山的伙伴,极尽雍容华贵,可幻化为万物,可惜,与某位中年男子走的太近,因此沾染了很多人类的恶习。
  莹,妖精族的美丽女孩,来自精灵森林,善良纯洁,佣兵王艾米的恋人。
  好书尽在
  设定 冰封大陆地图
  (起7C点7C中7C文7C网更新时间: 13:49:00  本章字数:53)
  已知世界中,最北的大陆,一年四季白雪皑皑,无霜期非常短,在这个大陆上,90%的人都靠打猎来生存。
  好书尽在
  设定 佣兵天下中的地图
  (起9N点9N中9N文9N网更新时间: 13:52:00  本章字数:176)
  1、冰封大陆
  2、艾米诺尔大陆
  3、龙、精灵好书尽在
  设定 池傲天远征军线路(地图)
  (起6B点6B中6B文6B网更新时间: 2:10:00  本章字数:230)
  池傲天远征军在花语平原上一路纵横驰骋,
  整个战争中存在相当多的突发事件,
  因此,远征军就像一只毫无目的的爬行动物在花语平原上七扭八转地绕来绕去。
  为了让读者朋友可以更好的把握战争,特上传行军路线图一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不知道这里是否可以真的上传图片,我再提供一个连接,请大家自己去看了。
  地图连接:
  说不得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 href=/inc/chat1.JPG target=_blank&池傲天&/a&
  设定 魔法历6年艾米诺尔大陆势力图
  (起8O点8O中8O文8O网更新时间: 12:51:00  本章字数:5)
  三方势力图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 href=/inc/shilitu.JPG target=_blank&势力图&/a&
  设定 《佣兵天下》都一、二册邮购不成功读者名单!截止3月8日!非常重要
  (起4G点4G中4G文4G网更新时间: 15:44:00  本章字数:669)
  果然不出俺所料,第一次邮购发出30天后,退单开始大量的出现了!
  出现退单的主要原因,都是查无此人!而这里面有一个共性--大部分退单的读者都没有留自己的电话。我是用挂号信邮寄的,邮局一般会打电话闻讯一下的。而不留电话导致了邮局无法查询。
  看着退单……俺眼泪唰唰唰的。重发一本邮费就6.5元呀,还有一本邮费11块……大口吐血中……
  现在把已经接到的退单在这里发一下,请读者朋友们确认一下。并把正确的地址尤其是电话发到俺的信箱里: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陶育路88号410室吴璐怡
  26936吉林伊通县乡镇审计分局李斯光汇款
  36湖南长沙市湖南大学德智园公寓11栋唐量辉
  36北京宣武区马连道南街2号院2号楼+21吕达(已经再次发送并成功)
  36.1成都水碾河路南三街45号3栋2-4号姜奎
  13672广东深圳市香梅路口香逸名园华逸阁4D钟怀霞
  36湖北武汉市雄楚大街634号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03级工概六班宋俊毅
  36上海市国定路505弄10-+21袁野
  请以上读者尽快给俺发电子邮件,俺尽量在2月28日前给大家寄出--无需再次给俺补邮费了,以后记住别这样蹂躏俺就行了。
  另外,祝大家新年快乐。
  好书尽在
  设定 关于邮购《佣兵天下》的具体消息
  (起9U点9U中9U文9U网更新时间: 20:36:00  本章字数:1050)
  各位读者朋友:
  为了办身份证的事情,两天里往返数千里,今天刚刚回到北京。昨天没有能够发布具体邮购的消息,非常抱歉。
  关于邮购的原因,请大家参看《佣兵天下》起点第五卷第28章章末内容。
  由于我的身份证还没有办下来,所以,只能写我弟弟的名字。考虑到电汇以及银行之间汇款可能出现无法与汇款人一一对应的问题,因此,暂时只考虑邮政汇款。
  具体邮购地址如下: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美树假日小区2号楼3单元102
  邮政编码:102209
  邢海龙(收)
  我再次重申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注意,不要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佣兵的邮购价格约为零售价格的85%,邮购价格中已经包含了:书+邮费+挂号费+包装费+签名照片费。
  2、如果收到佣兵后,发现在邮寄途中出现了图书破损,请把原书给我邮寄回来,我将免费再次给您邮寄一本新的。
  3、国内邮费的价格非常高,仅挂号费就3元,邮局的纸盒子费用也几元一个。因此,为了降低邮寄成本,保证大家能够得到真正的实惠,也降低我因为邮寄赔钱的可能性,每一次邮寄,以两本作为邮寄单位。统一邮购价格为36元(两本)。
  4、大家可以同时邮寄两本第一册,也可以邮寄第一册+第二册。请大家在汇款单上写明白您是邮寄两本第一册还是邮寄第一+第二册。如果只邮寄两本第一册,那么,第一册出版后,我会在一周内发出。如果邮寄第一+第二册,那么只能在第二本出版后一周内才能发出。
  5、收到汇款后,我会在起点佣兵目录中专门开一个汇款人明细单,其中,会写上大家的邮寄地址+邮编,但是,我不会写具体收件人。如果,查看后发现邮寄地址有问题,那么,请邮件与我联系:
  6、邮寄中,我会赠送大家签名照片1~3张。这个保证每一位都有。也会赠送一部分佣兵人物卡片,这个由于是出版社给我的,所以,不能保证所有人都有,先到先得。
  7、港澳台的朋友以及国外的朋友,比较抱歉,我去邮局看了一下,邮寄费用非常高,甚至会比书的价格还要高出数倍,因此,我无法为大家邮寄了。
  8、请大家在汇款单中写明自己的电话(+区号),如果出现问题,以便于电话联系。
  9、第一次做邮寄,一定会出现失误,如果有问题,请大家尽快和我联系,不要担心麻烦。读者才是上帝。
  此消息与《佣兵天下》起点第五卷第28章章末内容应该不矛盾,如果有矛盾,请大家向对大家有利的一方面理解。
  起9U点9U中9U文9U网9U授权发布好书尽在
  设定 佣兵第5、6册发出情况
  (起8S点8S中8S文8S网更新时间: 23:27:00  本章字数:2839)
  各位读者朋友:
  第5/6册邮寄是分开邮寄的,最早一批从5.1节开始寄出,最晚一批是上周六寄出的。根据邮件反应,大概已经有一般左右的读者收到了。
  请没有收到的朋友在下列地址中查询是否有您的地址,如果没有,请尽快和我联系(,凡是关于邮购的事情,均可通过此邮件与我联系)。
  部分收到书的读者反应,第5/6册错字比较多。这一点实在很抱歉,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按道理,我在去年10月第一次给出版社交稿时,就已经交付了第1~6全部,理论上出版社应该是一次性全部校对完毕。我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出版社,请他们注意此事。
  关于此前出版社承诺的佣兵画册一事,目前的消息是还需要拖一下。目前佣兵大陆实体书销售很好,因此,出版社想再等等,看是否可以出一本比较厚的册子。我也看了出版社的部分画稿。也请他们尽快。
  第7册已经出版,不少读者问画面人物,我了解后是战神凌云。
  因为最近没有新照片,因此,多次邮购的读者最近一次就没有放签名照进去,后期我会补上。
  有三个读者的第一、二两册被退回来后,一直没有和我联系,请尽快联系,我好给您发出。
  广东深圳市香梅路口香逸名园华逸阁4H钟怀霞
  湖北武汉市雄楚大街634号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03级工概六班宋俊毅
  上海市国定路505弄10-502袁野
  ……………………………………………………………………………………
  河北承德市二中高一(11)班的读者,您写的是邮购上下册,请您给我发邮件,高知1~7中,您具体邮购的是哪两本。
  ……………………………………………………………………………………
  江苏如皋市蒲行苑401幢404室
  湖南长沙市候家塘马家冲16-5
  黑龙江大庆铁人中学高二四班
  内蒙古通辽市第一中学高二24班
  江苏南京市秦淮区琵琶小区糟坊巷9号402室
  上海嘉定区安亭墨玉路182号玉兰饭店B305室
  哈尔滨市道里区达康路18号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泰安市大河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泰安地质勘察院
  浙江长兴县浙江三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
  云南凤庆县小湾电站水电七局
  绵阳市718信箱16号
  浙江永嘉县上塘镇桥翔路162号
  广东东莞市凤岗雁田富明工业区宝达厂
  广东新兴县南街36号
  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北小街1-2-602
  北京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 北京中科全家英半导体有限公司
  山东省寿光供电公司调度所
  广东开平市开侨中学高一(4)班
  安徽芜湖市北京东路联航大厦四楼太一装饰公司
  湖南常德市统计局(徐明华转)
  上海金山区石化街道东礁一村1号1304室
  武汉市汉口台北一路28号3F座(小南湖芬香园)
  河南省郑州市军区通信站
  广东云浮市外事侨务局
  杭州中山北路308号土畜产公司信息中心
  成都通锦路3号铁二院工程测试中心
  广东揭东县龙尾镇卫生院205室
  山西昔阳县乐平二中九年级72班
  广东汕头市龙眼路20号泰联商厦十楼1001层
  湖南耒阳市一中高一288班
  广东肇庆市铁路口岸联检大楼二楼肇庆邦健医药有限公司
  吉林松原市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油藏所
  河南省鹤壁市第四中学初二(11)班
  南京洪武北路188号长发数码大厦21楼C座
  东莞厚街桥头第三工业区广泽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南三街45号3-2-4号(中药材公司宿舍)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温泉花园B区公建1楼3门342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88号内2号楼2单元601
  青海省南宁市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4号楼3单元102室
  广东清新县太平新兴汽修厂旁
  河北秦皇岛港城大街163号平安大厦2楼财务部
  广东东莞市东城余屋八达厂
  江苏睢宁中学高一(16)班
  浙江宁波大学北区学生二村1号楼525室
  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高中
  福建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3层科技部
  吉林伊通县乡镇审计分局
  陕西西安市土门西安航专计算机工程系商务707
  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170号一期二单元701(丁艳转)
  上海市国和路605弄11号202室
  上海市淮海中路93号1402室
  重庆北碚区东阳镇磨心坡发电厂生计部
  山西省大同市兰池邮电小区1号楼5单元5号
  天津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六段光明楼3-303
  江苏建湖县纪委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商学院203信箱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天等路465号珠宝T052班
  湖南大学德智园公寓11栋213
  上海嘉定区安亭园国路398号运城制版
  湖南长沙市太平街太付里3号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438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公寓3栋629
  牡丹江市大庆街92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福州市崎上路52号 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外一科一区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19号
  上海市重庆北路270号(上海市第六十二中学)
  上海市铜川路01
  上海市铜川路01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101号501室
  惠州博罗县石湾镇江滨路115号(展伟电子厂电脑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800号 3W058
  宁波市马园路9号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南省衡阳市先锋路154号(衡阳广电局总编室)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北6层601室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10C
  江苏常州市常锡路111号  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  商用衡器事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2503室
  山东省泗水县大宇水泥公司
  福建省建阳市西街59号(建阳供电局)
  广州市白云区罗冲围环河路72号富力桃园A8-2301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卫六路上海科宁油脂化学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136号唐山锦江国际饭店 市场营销部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治炼厂财务科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511室
  福州市崎上路52号 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外一科一区
  四川省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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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 关于“狼烟”的考证,说不得有话说
  (起0L点0L中0L文0L网更新时间: 10:14:00  本章字数:2074)
  最近很多读者举证“狼烟”并非是狼粪烧出来的烟。
  大家举出来的例证主要是以下几个:
  1、《狼图腾》一书中如何如何提到,狼粪烧不出烟;
  2、狼粪非常难以得到,靠拣狼粪烧狼烟,是不可能的;
  3、在烽火台内,多发现有柴薪,却很少发现有狼粪;
  4、狼烟可以与狼子、狼兵、狼主一同看做是对北方游牧民族的称呼,而并非是狼的粪便。
  我大概看了一下,就是这四种例证。
  逐一反驳如下:
  1、《狼图腾》是一本小说,而并非是纪实文学,事实上,作者也不过在“196*~197*”年的内蒙古呆了11年。现代人对于古代的很多东西,都并不完全了解,甚至,现代科技无法再现古代很多文明成果。
  另外,请大家尽量不要举例《狼图腾》,这本书我很不喜欢,这本书无视我国目前人口结构事实,充斥着大量挑起民族矛盾的文字。很多国内朋友甚至无耻地以成吉思汗为荣,以为成吉思汗是中华民族一员--包括《狼图腾》一书中也有这样的味道。
  事实上,人家成吉思汗创建的蒙古帝国一共由四大汗国组成,当时的元朝,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四大汗国各自为政,甚至互相之间屡屡发生大规模战争。
  另外,成吉思汗和他无耻的子孙们堪比希特勒,他们推行的政策,比法西斯更法西斯100倍,据考究,成吉思汗和子孙征战的数十年,杀戮人口过亿,“数千里间,人民杀戮几尽,
其存者以户口计,千百不一余。”大家知道当时全世界才多少人么?
  《倚天屠龙》中提到,蒙古人毫无理由就屠杀天下张王李赵等大姓百姓,是事实。蒙古人在中国推行初夜权也是事实。蒙古人为了防止中国人造反,把所有铁器全部收集也是事实。
  在蒙古还没有回归之前,把成吉思汗作为中国的英雄,是本世纪最大也是最无耻的yy。
  扯远了,再扯回来。
  2、狼粪非常难得到,靠拣狼粪烧狼烟,是不可能的。
  这句话又是现在人坐在空调房间里说瞎话。
  狼,曾经遍布我国北方地区,动辄数十头聚集。
  如果没有爆发战争,往往一年都不会点燃一次狼烟。收集一年的狼粪,够不够点一次两次的?收集一个月的狼粪,够不够点一次的?
  而且,狼粪在大规模应用中,是作为战争资源进行收集、运输、配给的--所以,不要想像着烽火台士兵没事干了,天天背个粪筐拎个粪叉漫山遍野去拣狼粪。
  按照这个逻辑,那士兵是不是也要先去挖矿然后炼铁自己给自己打造武器呢--在网上在看到这种例证,先过过脑子然后再过嘴,不要一知半解。
  3、在烽火台内,多发现有柴薪,却很少发现有狼粪。
  烽火台里的士兵也是人,也要一日三餐,也要吃口热呼饭吧,在当时太阳能没有普遍之前,你总不能不让人家用柴薪生火做饭吧--其实,这种发现恰恰例证了,普通柴薪不能作为狼烟使用,否则,这好几百个烽火台中午一做饭,后方将领还不得紧张得尿裤子呀?
  4、狼兵、狼子、狼主
  这种称呼都是明朝各类演义中的称呼,大家可以翻阅一下明朝之前的各类演义,基本没有这种说法。而狼烟则是从唐朝以前就有。
  因此,这个例证,也没有实际意义。
  --------------------------------------
  在辞典中,狼烟的解释如下:狼烟即烽火,古代烽火台上烧狼粪以报警,故名。
  在古代人的文献中,狼烟的说法如下:
  唐朝-段成式《酉阳杂俎》:“狼粪烟直上,烽火用之。”
  北宋-陆佃《埤雅》中:“古之烽火用狼粪,取其烟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
  北宋-钱易云:凡边疆放火号,常用狼粪烧之以为烟,烟气直上,虽烈风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谓‘堠’曰‘狼烟’也。
  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狼肠直,故边塞以狼矢为烟。
  明朝-戚继光《纪效新书》卷十七《守哨篇•草架法》云:“伏G祖宗墩法举狼烟,南方狼粪伲袒鹗е疲还鞍阎荩鹑疾痪茫镏猓衲苣渴樱 
  唐朝-李筌《太白阴经》载,烽火台上须置“炮石垒,水停,水瓮,生粮,干粮,麻蕴,火钻,火箭,蒿艾,狼粪,牛粪”
  《武经总要》载宋代制度亦于烽台上“安火筒,置水罂,干粮,麻,火钻,蒿艾,狼粪,牛羊粪”
  连戚继光这样的实战派武将都明白:南方狼粪伲袒鹗е疲还鞍阎荩鹑疾痪茫镏猓衲苣渴樱
  这是不是又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靠柴薪是不能点燃又黑又浓足以报警的烟雾呢?
  说不得大师的结篇话:
  狼烟到底是怎么组成的,是不是狼粪烧的,这一点一直存在争议。我是个写书的,您是个看书的,大家都不是考古的,争来争去,就象两个盲人在摸象,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当然,如果您有一台时空穿梭机,那倒是可以约上我一起回去考察一番。除此之外,不要再拿任何人的话来说事情了。
  真累,这种无聊的解释,说不得真的不想一而再再而三了。
  好书尽在
  设定 关于第5卷108章重复更新道歉以及补偿
  (起7R点7R中7R文7R网更新时间: 12:10:00  本章字数:486)
  1、108章重复更新,没有想到给读者朋友带来诸多不便,这里表示万分道歉--相信这些重复订阅的读者,也是是最支持说不得的朋友。
  2、重复更新的原因,主要是把“霍元甲”修改了个名字……写完后俺怕霍大侠后人有疑意。
  3、为了弥补大家的损失,109章将免费更新--109章字数不一定会有108章多,这里先请大家海涵。
  p.s.部分读者提出为什么这个时期大规模战争被一笔带过,主要是这一年并没有发生大规模战役,确实乏善可陈。
  而同期,艾米等冒险经历则更重要,里面有一些必须提到的东西,包括法诺斯大陆的由来等等,包括谁是众神大战幕后最大的黑手,也都会露出倪端,再后来,这次冒险又和双女王之战连接到一起。
  佣兵更新速度确实很慢,实在没有办法,说不得功力有限,一天写字已经是极限。里面互相引用数字多,给部分读者朋友阅读造成了诸多不便,也请原谅。
  另外推荐两本很优秀的书。
  民国1911和三国云飞扬。
  三国云飞扬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赤虎大大的商业三国,是一本不得不看的超级好书。
  好书尽在
我的首饰我的版
发表于:10-07-08 13:43
短篇 时空以外的故事 封神:夕阳无限好
  (起5W点5W中5W文5W网更新时间: 22:28:00  本章字数:4740)
  艾米诺尔大陆腹地花语草原,红太阳逐渐向西偏斜,黑太阳从遥远的东天快速赶超了过来,远处雪山在地下拉出了长长的影子。
  远远的,草原上小商旅们踩出来的弯弯小径出现了几个旅者,他们行进明显速度比一般的商旅要快很多。
  哦,原来是佣兵。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剑士,背后背着一把几乎和他等高的双手大剑;身边是一个女性,和其他几个旅者风尘仆仆样子不同的是,女孩全身上下都异常洁净,绿色的头发后面露出短弓的弓梢,箭壶里插着不同颜色的箭羽,估计是加持了不同的魔法,看得出女孩和大剑士的关系相当特殊,不时会把手搭在大剑士的手臂上;在他们的后边是一个非常高大的战士,远远地从头型上看去象是一个半兽人,众神大战后,这个来自蛮荒大陆的种族在艾米诺尔大陆上也扎下了根,他一只手拉住背后的巨大行囊,手上的经脉象蚯蚓一样蜿蜒着,他的行囊在整个队伍中显然是最大的;在他的后面是一个另外一个剑士,身材高瘦,很奇怪的是他没有穿盔甲,看到他腰里细长的剑大部分人都会释然,明显这是一个最近一百多年来刚刚串红的职业──魔剑士,据说是同时会魔法和剑士;最后面是一个最近十几年来很少见到的魔法师,乱蓬蓬的头发,应该散发着很多年前的味道,汗水和灰尘把脸涂的色彩斑斓,法杖被当成手杖在使用,年纪相当大了……
  “当年这里根本没有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完全一马平川,纵马走一天一夜也不会也不会遇到这样的小山坡。咳……咳……”队伍最后传来老法师苍老疲惫的声音。
  “那后来怎么有了?”小女孩好奇的问。
  “还不是众神大战时留下来的?据说这是冰系上位精灵和土系上位精灵最后决斗的地方,上位神的力量足以移山填海了……咳……咳……这个该死的小山坡。”老法师抱怨着山坡。
  旅者队伍翻过小山坡,看到山坡另外一边,一块岩石后面坐着一个老人,老人前面的草地上,放养着几十只山羊,和风徐徐吹过,老人苍发轻轻颤动,山羊们不耐烦的把屁股尾巴尖晃动了两下接着吃草了。
  再远一些的地方有一条弯弯的小河,风从河的那边吹来带着迷人的湿气。早晨起大早赶路的旅者看到这难得的阴凉地还有水源可以补充,旅者们不约而同的放下了行囊决定休息一会,躲躲头上的傲阳。
  “老先生,打搅了……”大剑士把双手剑解下来,一边打招呼一边走了过来。
  走到跟前,大剑士才发现老人相当的老,眼窝深深地凹了进去,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全是皱纹,古铜色的皱纹里说不定藏了多少尘土,佝偻着肩膀,数不清的补丁却无法缝补衣服上所有的口子。
  察觉到身后来了人,老人回头大声说:“小伙子,你说什么?老了,听不到了。”女孩眼尖,清楚地看到老人回头间苍发上抖落了黄白色的寄生虫,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大剑士也发现了,下意识地闪了一下头,躲开了飞来的活物,老人眼中流过一丝异样:“老了,讨人闲了……”老人真的耳朵背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象打雷一样传出很远。大剑士的脸上露出些许尴尬的表情。
  “老人家,我们想在这里休息一会,躲躲太阳。”大剑士大声的喊了起来。
  “老头,你那羊卖给我一只,想吃肉了。”一个更大的声音鲁莽地从后面传来,话音没有落,一个闪亮的银币象石头一样砸在了老人的肩膀上,弹落在地下。半兽人象猛虎一样扑向了山坡上的山羊。
  老人急了,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踉跄了跑了过去:“不要呀,不要杀我的羊──”他一把拉住半兽人的袖子,想拉住半兽人。
  “不要伤害老先生。”远近几个佣兵同时喊了起来。
  强壮的半兽人一只手把老人按在地上,另外一只手抓过一只满意的山羊,冲山羊的脖子大口咬了下去,血立刻顺着半兽人的嘴角流了下来。山羊白色的眼球中快速充满了血丝,哀怨的咩咩了两声就不在发出任何声响。
  老人无助地蹲在了地下,喃喃的说着:“为什么要杀我的羊?为什么?难道死的还不够多么?为什么要牺牲可怜的羊?为什么要牺牲可怜的花……”
  大剑士脸上露出了深深的歉意:“老先生,我们的伙伴习惯吃活的动物,过去的10天他都吃干粮,实在是……这是一个金币,应该可以买几只羊了……”
  老人冷冷地用手推开了金币,佝偻着身体手脚并用地爬到另外一块石头的后面,默默的看着眼前的草原和惊恐的小羊群。
  大剑士把金币放在了一个明显的石头上,回到了伙伴中。
  半兽人喝完了羊血,用血淋淋的手把羊皮扒了下来,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在羊身上划出一个个细长的口子,往里面撒了些盐,用羊皮把羊躯体包好,浅浅埋在了地下,就地支起了篝火──看的出,这是相当有经验的冒险者,否则不会知道佣兵们快速烤肉的办法。
  刚才异样的情景,让几个佣兵都失去了交谈的兴趣,简单地就着水吃了几口干粮,无语地看着半兽人着急的把羊肉从地下挖了起来,半生不熟的吃了起来,血水滴答到地上。同样的事情太多了,更不知道替他擦了多少屁股,几个伙伴也不知道该对这个野蛮的伙伴说些什么了,如果不是看在这个家伙实在,战争中总冲在最前面,互相之间都还有救命的经历,早就该把这个家伙踢出队伍了。
  突然,起风了,从遥远的天际一卷一卷的白云象是野马一样伴随着风奔踏而来。奇怪的是,当白云吹到小山坡的上方时,象是撞到了墙上不再前行,而是四散飞舞。
  正在收拾临时营地的佣兵们也发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所有人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众目睽睽之下,天上的白云继续着自己的惊世之举,一部分白云迅速变成红,象火焰一样在天空中跳跃起舞;另外一部分白云缥缈着发出金色的光彩,旋转在风中袅袅而起;中间的白云象是突然化成了千年的雪山,凝固了起来,接着云彩色四周散射出七彩的光芒。三种不同的云团迅速扩大着,象是山峦一样层层叠障。
  眼前的景象已经超越了人类已知的范畴,连最为博闻广记的老法师都没有听说过眼前云彩的异状,探险者们都惊呆了。
  几声清脆的鸣叫从远天传来,嘶鸣再次响起,已经是象雷鸣一样在冒险者头上隆隆而起。
  老法师的脸色瞬息数变,在最后一声嘶鸣响起时,老法师颤抖的吐出了一个字节:“龙……”
  龙?只有龙吟才会这样响彻于九天之上,如同落雷一样直入九地之下,也只有龙会有这样追风赶月的速度。
  冒险者脑海里刚刚描绘出传说中龙的模样,三个巨大的龙头已经从云中出现,遮天蔽日的龙翼在云霭中忽隐忽现。
  并不是所有的冒险者都会成为屠龙勇者,更不是所有的冒险者都想成为屠龙勇者,起码这个佣兵小团队就不想,可是,当三个庞然大物突然出现在面前,总不能客气打个招呼或者说一句:“巨龙先生,你吃了吗?”就简单的把它们打发走吧。战士们立刻拔出各自的武器,把魔法师和弓箭手围在中间。
  即使是大脑简单如半兽人也清楚的获知,这是一场没有任何胜算的战争,三只巨龙足以毁灭一个小的国家,冒险者们的步子已经显得沉重起来。
  三只巨龙突然从空中缓缓落下,此时冒险者才发现,在每只巨龙的身上都有一个骑士?
  龙骑士?据说在泛大陆领域内一共只有20个左右的龙骑士,想不到今天能够一下子遇到三个。
  看到是龙骑士,几个冒险者的心都落在了肚子里,龙骑士无疑是实力和美德的象征词,无论如何龙骑士不会“欺凌”他们吧……
  巨兽鹏大的巨翼舒展在空中,象小山一样的身躯慢慢悬浮在离地面几米高的空中,三个龙骑士翻身从龙背上跃了下来,他们身上散发着红色、金色、七彩的光芒,他们缓缓的走了几步……他们缓缓的在空中走了几步,他们是悬空的走了几步!
  七彩云霭
  龙骑士
  悬空而行的人
  短短的几分钟内,接连而来的怪事已经让冒险者以为自己堕入了奇异的梦境,这一定不是真的,否则人怎么会在空中走步?
  三个骑士缓步走到刚才那个衣衫褴缕的老人身边,好像生怕惊动了什么。
  老人显然也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漠然看着眼前三个奇怪的遍身散发出光芒的龙骑士。
  中间的骑士恭敬的向老者抱肩施礼:“尊敬的王者,毕哈莫丝哈、诺耶尼、凌非烟奉我们的主向您请安了。”
  不远处,老魔法师听到三个古怪的名字几乎要跳了起来,语气颤抖着说出了三个名字:“日神、火神、凌云战神……”
  传说中,天上有神,否则也不会有众神大战,传说中,凌云战神是在众神大战后期被创世神从人类战士中破格封神的。难道他们就是真的神明?
  破落老人无声无语,就象眼前没有任何东西一样。
  日神的语气极为缓和谦逊,在话语中用了多个敬词:“王,多年不见,主十分想念,因此委托我们来给您作封神仪式,他希望您能够成为和他齐名的上位智慧神……”
  旁边的凌云战神显得更是恭顺:“我的王,这个位置已经为您留了90年了。”
  “你们是想来告诉我,我离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不长了吧。”老人突然冒了一句。
  凌云战神身躯微微一颤:“世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遮掩王的慧眼。”
  老人缓缓站了起来,风中,苍发飘飘而起,破烂的衣衫亦随风起荡:“90年前,我说过,我不要封神,我只要我的兄弟可以复活,我只要可以拥有自己的爱人,”苍老的声音在天地间越来越响,“我只要众神不再把人类当成棋子;今天,我还要说这些话,我不要封神,如果他还想做些什么好事的话,就让时光倒流,让我回到战争之前,让我回到雪原……”
  三个神祉深深地垂下了头,凌云战神突然对这个破烂老人行了人类骑士向国王行的跪膝礼,语音激动:“我的王,过去的一切让我们无法忘怀,过去的……”
  老人显然不想再听下去,扔出来一个黑色的小石子准确打在最大的一只山羊的左角上,山羊抬头看了看他,咩咩的叫了几声提醒自己的伙伴跟着自己走。
  老人踉跄的走过了三个神氏的身边,从跪倒的凌云战神身边走过的时候,随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战神面前的土壤顿时被打湿:“王,难道您真的要消失在风中……”
  “呵……”老人的背更加佝偻了:“只有消失在风中,或许才可以找到雪原中的兄弟。”
  三只巨龙畏缩的给老人让开了路。
  老人艰难的抬起手笔,在空中画了几个古咒语符号,前面的头羊带着羊群踏着小河的波纹越过了小河,更加孤独寥落的话语从河那边传来:“人,虽然是被神所创造,但是从那一天起,就有了想要把握自己命运的念头;或许人类没有神那样寿命无限,但是人类向往自由的思想却和神一样高贵。”
  冒险者中反映最迟钝的半兽人突然重重跪倒在地,额头、四肢着地,给远去的老人施以半兽人最崇高的五心着地大礼。
  看着如此激动的半兽人,老法师似乎想起了什么:“难道他……就是靠武力征服了兽人心灵的王?”
  “什么王?”小女孩显然对历史不熟悉。
  “王,当然是我们的王,除了他,谁还有资格获得神界、龙界、魔界、泛大陆生灵中王者的称号。”老魔法师语气中充满了骄傲。
  “原来是他?我倒忘了,他还是一个魔法师。”女孩显然也知道了老人是谁,象所有的人、神一样加上了无比尊贵的敬词。
  女孩嘴角飘过一丝笑意,一只小巧的柔夷握住了大剑士宽大的手掌:“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你,你会象王一样等候心爱的人一生么?”
  满是老茧的大手把小手的葱葱玉指一个个的弯了回来,另外一只手紧紧握住大剑剑柄:“当然,我向我们的王者发誓,我的一生,只爱一个女孩,天荒地老。”接着,大剑士和魔剑士同时低低的说了一段话:“我的王,我的佣兵生涯会象您留下的长剑一样,刚强正直,宁折不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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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44
短篇时空以外的故事 关于骑士精神的解释
  (起6O点6O中6O文6O网更新时间: 16:37:00  本章字数:697)
  小佣兵一书,基本的道德标准来自于西方中世纪理想的骑士精神。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是每一个英雄所必须拥有的道德底线。
  部分读者对于第四卷中,艾米、大青山等不愿意看到碧战死甚至释手给于帮助,这是今天社会和中世纪道德标准不同的原因。
  仅举一个小例子。
  看过大仲马《三个火枪手》、《三个火枪手(20年后)》、《基督山伯爵》等小说的朋友,不知道是否还有这样的印象。
  在三个火枪手中,有一个最为恶毒的妇人--米拉迪。在小说的最后,参加审判的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妇人有罪、该死!
  但是,在处决这个妇人的时候。
  译文如下:
  她的这些尖叫如此撕心裂胆,就连当初最积极追踪米拉迪的达达尼昂,此时也不由自主地垂下头,双手堵着耳朵,坐在一棵断树上,但即使如此,他仍听见她的威胁声和叫喊声。
  在所有这些人中,达达尼昂最年轻,他的心也最软。
  “噢!我不能见这种可怕的场面!我不同意让这个女人这样死去”
  年轻人站起来,向她走近一步。
  这时,阿托斯霍地抽出剑,挡住了达达尼昂的去路。
  “如果您再向前跨出一步,达达尼昂,”他说,“我们就一起格斗一场。”
  达达尼昂跪下来祈祷着。
  要知道,在小说中,达达尼昂最初的恋人就是被这个妇人毒死的。
  而在《20年后》一书中,这个妇人更加恶毒的儿子的死亡,也还是在大大尼央等人心中留下了阴影。
  同样,在基督山伯爵中,复仇者在快意恩仇后,表现如何?也有着强烈的不安和悔恨……
  所谓的骑士“怜悯”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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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44
第一卷 冰雪友情 第一章 冰雪故人来
  (起6C点6C中6C文6C网更新时间: 13:55:00  本章字数:3842)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一直是很难辨析关系,但是,就从红月历203年开始,以一个小佣兵身份进入艾米大陆史的艾米.哈伯来看,前10年,是历史在造就英雄,而后10年,则是英雄与历史的共舞。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迹
   ※ ※ ※
  “呜~~~”“呜~~~”
  一阵紧似一阵的牛角号在海克村北边响了起来,伴随着号角声,一个嘶哑的声音从远到近的传来:“雪狼来了~~雪狼来了,大约有20只,大家快躲呀,还有10分钟就进来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猎人骑着雪鹿出现在村子北口。
  村子里外所有干活的人的手全都停了下来,无论是男女老幼,都以最快的速度把地里的干活的雪鹿解下干活用的工具,把屋檐下的雪鸡赶到笼子里,把正在吃食的雪豚用筐子装起来……每一户人家都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家畜赶到屋子里或者抱到屋子,不约而同的掀开床上的铺盖,把床上一个铁板掀开,把一个个家畜从一个大洞里扔了进去,然后所有的人都从洞里下去,把铁板门反锁上。
  “艾米,快进来呀”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村子南边的一个小茅草屋里响起,“雪狼马上来了”,老爷子的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严厉。
  “等等,爷爷,我马上就来,昨天刚刚孵出来的两只小雪鸡跑到草丛里了”,稚嫩的声音在茅屋篱笆外传来。
  “嗷呜~~”狼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从屋子里冲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冲到院子门口,一把从矮草从里抓住一个小男孩的后脖领子,不顾他的又踢又打又叫,“爷爷,放开我,马上就找到了,否则他们都要被吃了,呜呜~~放开我,爷爷。”两个人身影也藏匿在了自家床上的洞里。铁门刚刚扣上,雪狼已经冲到屋子里,一只最雄壮的雪狼的爪子已经开始试图掀开铁板,其他几只狼围着铁板嗅来嗅去,白色的呵气从铁板上吹了下来。
  “呜呜,爷爷,小鸡肯定死了”,洞里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在意头顶上的响动,哭着说。
  “艾米,听话,小鸡还可以再孵出来的,下次会出来更多”,老人无奈的劝着孙子。
  “爷爷,为什么村子里那么多猎人,没有人去打死哪些雪狼?上次我们一起去杀雪熊,雪熊比雪狼厉害很多,我们都可以杀死,为什么大家不杀雪狼”。艾米一抽一喘的哭着问。
  “唉~~”老者长叹一口气说“雪狼是不能杀的,谁如果杀了,那么要以命顶命的。”
  “那上次哪些外面来的叔叔怎么就杀了雪狼,而且杀了30多只?”艾米不服气的问。
  “他们是佣兵呀,佣兵可以杀死的。”老者也不想和小孙子解释过多。
  “长大了,我也要当佣兵~~”艾米握住拳头。
  海克村位于冰封大陆的暖水河的东侧,按照艾米帝国和哈米人王国的边境划分来看,这里应该属于哈米人王国的领地。但是哈米人自古以来就习惯生活在寒冷的冰雪中,而暖水河的发源地是一个火山爆发后形成的温泉湖(雪月湖),雪月湖的附近以及暖水河的沿岸就形成了冰封大陆上绝无仅有的没有冰雪的地区。
  在艾米帝国500年的历史中,屡次希望通过外交、战争、讹诈等手段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却均未成功。
  红月历3年、红月历12年、红月历35年,红月历47年、红月历52年,在短短的50年中,艾米帝国两代国君以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为目标发动了五次大规模的战争,动用了包括龙骑兵在内的所有兵种。每次的战争却以千篇一律的结局告败。
  在大陆南端,艾米帝国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占了所有的土地――或者不能用攻克这个词,因为在这个领域哈米人王国从来没有放过一兵一卒。战争开始后,在艾米帝国北部连邦的最北侧――冰雪森林,大批的哈米人狼骑战士总是沿着冰封大陆唯一的龙牙山大陆公路向艾米帝国北部连邦发动进攻。
  在冰封大陆上,无论是任何兵种,面对须发洁白的哈米人,面对用白色熊绒编制的冰雪战衣,面对雪白的雪狼战骑,面对雪白一片的大陆,都只有一个结局:逃跑。
  任何兵种在冰雪大陆能够发挥的战斗力只有10%不到,即使是天下无敌的龙骑兵,能够发挥的战斗力也不过50%,艾米帝国的龙骑兵数量是多少呢?还不如哈米人的狼骑兵的一个小队多。
  也有几位艾米帝国国君希望通过外交手段或者是讹诈来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但是哈米人王国简单的脑子,只要看到任何和国土有关的字样,都拒签任何协议。
  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艾米帝国的开国君主艾米一世已经成功的欺骗了一次哈米人帝国的国君,并且在那次欺骗中,获取了大约相当与原有帝国领土25%大小的哈米人帝国的领土,并建立了艾米帝国北部连邦。艾米一世承诺哈米人帝国,愿意用自己国家最好的领土――艾米诺儿大陆腹地花语平原,换取冰封大陆南端的领土,并向哈米人帝国国君展示了盛产与此各类水果、动物。哈米人帝国谬亚七世其心大动,不顾王弟和皇太后的极力反对,签下了当时两个大陆震惊的领土交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艾米一世疯了,用最富有的领土换取了最贫瘠的领土──除了哈米人帝国当时的皇太后和王弟,而后者愤然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冒着被处死的危险宣布独立,成立北哈米人帝国。
  当时,谬亚七世急于迁都花语平原,并做出了逐步放弃冰封大陆领土的重大决定,所以没有和王弟斤斤计较,而王弟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把自己的属地从哈米人帝国陪都迅速扩张,直到占领了整个龙牙山以东以北的大陆。
  欢天喜地的谬亚七世以及群臣来到了花语平原,最先的感觉是来到了世外桃源,花语平原北部,一年四季如春,空气湿润,各色的鲜花绽放不断。在平原上策马扬鞭跑三天三夜,眼前不会没有鲜花,鼻间不会没有芳香。花语平原南部,是潮湿的多雨地带,大面积的阔叶雨林中有无数甜美的瓜果。
  但是,定都五年间,谬亚七世所建立的新的都城三次被周边诸国攻破,最后一次,谬亚七世冲入帝国军队中,以血洗刷了自己错误决断后的耻辱。
  为什么冰封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到了艾米诺儿大陆后虎落平阳被犬欺呢?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雪狼骑兵到哪里了?
  据后世兵法学家称,兵种相克学说和兵种加持学说,是用皇帝的血和十万雪狼骑兵的血写成的。
  世代居住在冰封大陆的哈米人,须发都非常长,尤其是眉毛和眼睫毛,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在雪地上致人盲目,哈米人的眉毛和眼睫毛不但长,而且生长迅速。但是到了潮湿的花语平原后,这种生理现象,简直无法忍受,眉间常常挂满水滴。王公大臣尚且有时间请人帮自己修理。士兵呢?这种情况如何打仗?雪狼毛发更长,而且均为白色,到了闷热的平原地带,不适应气候的雪狼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在战争中,原来天然的保护色,现在变成了每次打仗后裹尸布的颜色。
  最后,十万大军进入花语草原的大军,只有一万多人踏上了故乡的土地。从那之后,哈米人学会了一点,不再与任何人谈任何有关于领土的事情。
  雪月湖是在哈米人退回冰封大陆100年以后火山喷发的产物,哈米人不会在这上面犯任何错误。
  基于花语平原的原因,哈米人对雪月湖和暖水河敬而远之,不派任何部队,但也绝对不允许这边领土丢失。战争一旦爆发,立刻从冰雪森林出兵威胁艾米帝国外部连邦的都城冰之堡垒。最后,胁迫艾米帝国退兵。
  暖水河和雪月湖对哈米人王国还是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放养雪狼的觅食地。为了保证雪狼的战斗力,哈米人王国所有的雪狼都不会圈养,全部都是放养在野外,或者换一个说法会更准确一些,在战争爆发后,哈米人凭借自己天生的感觉,寻找到野狼群然后招募野狼入伍,野狼们也异常配合,战狼们会以群落划分到各个狼骑兵团队,狼头就成为队长的坐骑,其他的狼会根据在狼群中的地位,分派给不同级别的战士。
  事实上,哈米人王国也没有实力饲养这么多战狼,对于建立在贫瘠的冰雪大陆的哈米人帝国来讲,任何一次全员动员的战争都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国家经济将自动崩溃,其经济崩溃的核心原因就是被战狼吃穷的。
  雪狼的数量一直在十五万头左右,原来是遍布在冰封大陆的各个角落,自从艾米帝国在冰封大陆拥有领土后,雪狼很奇怪的自动退缩到哈米人王国和北哈米人王国领地,各有七万头左右。大陆上动植物非常稀少,雪狼的觅食难度也非常大,往往几天几夜的奔波才可以捕捉到一只猎物。于是,袭击非哈米人人类村落也成为雪狼觅食的主要手段。哈米人并不反对其他种族在冰封大陆上居住――只要缴税就行,但是哈米人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雪狼。凡是人类的村落中,均有躲避狼群的各种办法。而且越来越多的常住居民已经习惯了这种“狼来我藏,狼走我出”的生活,并认为这也是应该交付给哈米人王国的一种税赋。本来哈米人王国清廉的生活就不会向国民收太多的税,所以即使加上“狼头税”相对于其他国家还是要轻很多的。
  海克村就是这样一个需要缴纳“狼头税”的村子,人们已经习惯在每次狼群来到时候,只带走主要的大型家畜,而留下适当的家禽供狼爷爷们享受。狼群一般不会呆很长时间,第一,他们很不适应这种闷热潮湿的空气;第二,下个村子离这里只有半天的路程,那里也需要收税。它们一般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天。
  “怦……怦……怦……”
  在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中声音中,艾米头上的铁板有节奏响了起来,一个悦耳的男声响起:“请问这里哈伯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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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45
  第一卷 冰雪友情 第二章 铁马冰戈入话来
  (起3W点3W中3W文3W网更新时间: 13:55:00  本章字数:5019)
  据艾米帝国史学家分析,艾米一世并没有想欺骗谬亚七世,正如后来的历史,在哈米人王国不得不撤离花语平原的时候。尽管唾手可再次得到花语平原,但是国力正强艾米帝国没有派一兵一卒进入花语平原,也正是在这个原因下,大陆上第二强国神圣教庭才得以发展。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号称是大陆王艾米一世做出这样一个看似错误的决定呢?
  或许,我们从500年后,同样一个叫艾米的小佣兵身上可以发现大陆王的根本目的。──大陆王研究专家艾米帝国皇家学士非勒研究手记
   ※ ※ ※
  “谁?”艾米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后,突然意识到狼与人的共存,吓的紧紧抱着爷爷,几乎尖叫了起来。
  海克村,从来没有哈米人的到来,即使需要收税,也是哈米人派其他种族的人类来。所以在这一带,有狼无人,有人无狼,狼与人是不会同时并存的。
  “唔,这是哈伯家吗?我是莱克.哈伯的朋友。”男子的声音悠悠然从上来传来。
  “爸爸,爸爸,他是爸爸的朋友”艾米听到爸爸的名字,几乎忘记了一切,伸手就要打开铁板门的扣锁。老人的手拽了艾米一下。
  “听你的语言,你不是哈米人,应该是从艾米帝国来的吧?”老人沉声问。
  “嗯,是的,你是哈伯叔叔吧,我和莱克都任职与艾米帝国边境守卫军。”男子的声音依旧缓缓的说。
  “你怎么和雪狼在一起,它们除了哈米人其他的都会吃掉的,你……”老人的迟疑的问。
  “哦,没事,我让它们走,呵呵,哈伯叔叔,有一些特殊的机缘,所以我是艾米帝国少数不会被雪狼吃掉的人。”男子说完以后,似乎冲屋子里的雪狼在说话:“嗨,兄弟们,走吧,我有事情,小白,让你的兄弟们离开这个村子。”
  “呜~~”
  一阵低沉的狼嗥后,屋里屋外的雪狼的声音很快消失。
  老人打开迟疑的把铁板门打开一条小缝,从缝隙里确认确实没有任何雪狼后,老人才完全打开门。
  一个身穿艾米帝国传统服装的中年人坐在床边,看到老人出来,立刻站起身来,礼貌的向老人点头致敬。
  “哈伯叔叔,你好。我是莱克.哈伯在军队中认识的朋友,我叫寒枫.池,或者您叫我池寒枫也行,这样可能更顺口一些。”
  “叔叔,我爸爸呢?”艾米跳出地洞立刻着急的问这个青年男子,哈伯老人眉目间也表露出同样的问题。
  “嗯,准确的讲,我也不知道,所以我才来到这里。”这个年轻人一本正经的讲。
  “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在哈伯老人的示意下,年轻人坐在床边讲起了他来海克村的缘由。
  海克村的村民和大多数暖水河的居民一样,多是从艾米帝国和神圣教庭迁移而来的,这一带,北部是长1000公里宽200公里的冰雪森林环抱,东部是冰封大陆上唯一的非针叶森林──暖水河森林,面积也非常大,纵宽各有300公里左右。南部和西部是大海。
  艾米帝国没有权力在这里建设港口,而由于气候的原因,哈米帝国不会在这里建设港口。所以大多数居民一但移居到这里,基本很少再会离开,尤其是象哈伯爷爷这样的第一代移民。
  年轻人不同,莱克.哈伯的童年是在帝国北部连邦渡过的,在海克村长大后,年轻人心性高,不愿意在一个地方久居,执意要去外面闯世界。哈伯老人的意见非常明确:年轻人需要出去闯荡,人生数十年,应该在年轻的时候去做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
  这样,在10年前,最近的一次艾米帝国入侵战中,20岁的莱克.哈伯以向导的身份加入了帝国军队──如果不是大部队行动,很少有人可以活着走出冰雪森林或者是暖水河森林。
  红月历187年,即5五年前,已经在军队累积军功成为艾米帝国边境军大队长的莱克。哈伯利用休假带着自己年仅2岁的儿子艾米回到了海克村。
  莱克.哈伯的太太在生育艾米后,身体虚弱,无法抗御冰封大陆的寒气,一年后去世。而莱克。哈伯军旅生活又实在无法照顾儿子,所以把包袱甩给自己的父亲。
  前面的这些事情,是哈米早已知道的,而且知道的详细程度比寒枫.池还要多。后面的,则是池寒枫来到这里的最主要的原因。
  同样在红月历187年,寒枫.池奉命从帝国首都调职到帝国北部连邦边防军供职,时任边防军骑兵大队长。在莱克.哈伯探亲回到军队中,发现原来的骑兵大队长已经调职回帝国边境花语平原,在非常正式的拜访中,认识了寒枫.池。
  据这个叫池寒枫的男人说,在之后的一系列配合中,时任边防军冰川步兵大队长的莱克.哈伯数次与他有救命之恩:红月历188年,新上任未久的池寒枫帅队追击冰雪森林里出来骚扰边境的雪兽人,对地形不熟的池寒枫被雪兽人带进了冰雪森林深50公里的寒冰谷,本想一举歼灭这些雪兽人的骑兵大队一鼓作气冲下来后才发现,雪兽人利用寒冰谷两侧的冰梯逃走,而顺坡冲下来骑兵回头望着30°的斜坡有一种被上天抛弃的感觉──20公里长大斜坡,冲下来只用了半天,但是回去呢??还有人可以回去么??马匹根本没有力气一边爬坡一边克服光滑的冰层。
  莱克.哈伯获知池寒枫的部队去向后,很快判断出最坏的结局,带领冰川步兵大队连夜乘雪橇赶路,追到寒冰谷。然后利用雪橇上带着的棉被愣是铺出了一条不滑的路面,让边防骑兵大队免去全军覆灭的灾难。
  当然,这样的情况还有几次,但是其他多是个人对个人的帮助或者救命之恩,池寒枫叙述的就很简单。
  红月历191年年底,时任边防军骑兵大队长和边防军冰川步兵大队长的莱克.哈伯同时接到帝国北部连邦的总督命令,回帝国北部连邦的总督府所在地,护送帝国大法师参拜位于北哈米人王国内的冰之乞愿塔接受试练。
  其中一个大队只需要护送出艾米帝国边境的冰雪森林,而另外一个大队的任务则需要把大法师护送进入乞愿塔。
  在帝国已有的历史上,前后一共有342位大法师,其中134位主动提出愿意进入乞愿塔试练,据记载,选择冰之乞愿塔的大法师一共35人,但是成功通过试练后的法师仅三人。这三人中一个人进入乞愿塔后5年后结束试练,另外两位都是在十年之后结束的试练。据这三位帝国魔导师(通过试练的魔法师将回获得魔法工会的魔导师称号)的魔法日记中描述,进入试练塔后,实际上是被扔进了冰雪结界,在结界的幻境中锻炼并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
  护送的任务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哈米王国和北哈米王国递交国书,这一路行程,最高级别危险的地带有三处。
  冰封大陆三大险地依次是:试练洞穴、龙牙山、冰雪森林。
  而本次行程将全部经过这三大险地,在这三大险地中,冰雪森林相对还是最安全的。
  冰雪森林的危险在于雪狼、雪兽出没,渺无人烟无法获得补给;传说龙牙山附近有冰雪系的绿龙出没,偶尔会袭击大陆公路上的商旅行人;至于试练洞穴的文字记载,距离最近的一次是56年前,护送上一个大法师去试练的队伍描述──必须通过长达150公里试练洞穴,然后才可以到达冰之乞愿塔,这150公里的洞穴内,至少需要走10天,里面怪兽非常多,而且多数会冰系魔法。750人的护送大队,从试练洞穴一进一出失去了70%的战士。
  大概的行程安排如下:从冰之堡垒到帝国北部边境,走大陆公路,500公里,约耗时15天。
  冰雪森林,走大陆公路,250公里,约耗时10天。
  到哈米王国国都递交国书,走大陆公路,300公里,约耗时10天。
  从哈米王国王都到龙牙山,走大陆公路,450公里,约耗时15天。
  横穿龙牙山,走大陆公路,150公里,约耗时7天。
  到北哈米王国国都递交国书,走大陆公路,300公里,约耗时10天,而事实上,虽然冰之乞愿塔位于北哈米王国,但是进入乞愿塔唯一的道路却在龙牙山西面的哈米王国境内,所以必须再次返回到哈米王国。
  从北哈米国都到龙牙山西侧,走大陆公路,450公里,约耗时17天。
  沿龙牙山山脉向东南行进到试练洞穴,300公里,无大陆公路,无人烟区,约耗时20天。
  试练洞穴,150公里,无大陆公路,约耗时12天。
  整个行程往返耗时约200天,加上在两个国都盘亘的时间,整个耗时大约230天。
  最近四年来,莱克。哈伯和池寒枫配合完成的任务非常多,但是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任务中吵架。
  池寒枫的语音越来越沉重,艾米和爷爷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只有生活在冰封大陆上的人,才知道冰封大陆的危险。
  百里无人烟对这个大陆太平常了,一次狂虐的暴风雪,可以让方圆数百里的人全部丢失性命──其他大陆的没有人可以想像,一场暴风雪可以连续下十天,雪厚三米以上,所有的人都会被活埋窒息而死。
  能够在这个世界里存活下来的野兽都具有极其巨大的能力和破坏力,当然,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来的人类与其他大陆的人类相比,也彪悍勇猛很多。
  “按照预计的行程,我们走出了冰雪森林……”这个叫池寒枫的男人已经走进了回忆的历史中。
  常年在冰雪森林附近活动,冰雪森林对边防军来讲,已经不够成太大的危险,就象这一次,在击退了3次雪兽的进攻后,两个大队的帝国军队平安来到了哈米王国的领地。
  但是就在哪支队伍返回帝国,哪支队伍继续护送下去这个问题上,莱克。哈伯和池寒枫之间争吵了起来。
  大家都承认此行风险非常大,所以都要抢着要去。
  莱克.哈伯试图用两个理由来说服池寒枫:
  1、没有子嗣
  2、雪地行军,骑兵反而成累赘
  但是在池寒枫的认识中,这恰恰是莱克.哈伯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
  1、莱克如果出了事情,儿子就成了孤儿
  2、雪地行军,马匹多少可以快一点,而且如果出了事情,马匹还可以杀了吃肉──下了马的骑士自然就是步兵,哪里比冰川步兵差?
  最后,两个好伙伴动了手──既然如此,强者去吧,强者生存的可能性还大一些。
  池寒枫自信十足,从8岁开始进入帝国骑士学校,在武技方面一直是学校中的佼佼者,而且在20岁的时候,就通过××试练,成为了××骑士。
  讲到这里的时候,池寒枫的语音突然含糊了起来,关注于莱克.哈伯生死的爷孙两人没有太注意他话语中的枝节。
  比斗是私下进行的。
  战斗的结果是池寒枫绝对无法想像的,一击告负。
  在以前两个人合作的任务中,骑兵大队往往执行的是突击任务,而冰川步兵大队执行的往往是压阵或者撤动的任务。池在印象中从来没有看到莱克.哈伯出手,而且他怕打击这个山野猎人出身的好朋友,也从来没有了解他的武技如何。
  但是这次较量中,池寒枫骑着自己的坐骑的挺着长枪冲向莱克.哈伯,没有任何花巧,风雪中莱克.哈伯迎了上去上,双手大剑直接硬碰硬的砸在了长枪上,池寒枫觉得手一热,长枪被震得离开盾牌防御区域。莱克.哈伯立刻后退──使用长枪的骑士,如果枪和盾中间一旦出现空隙,就意味着死亡。
  池寒枫后悔自己没有用双手矛,否则一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算了,兄弟,不要再争了,这就是你我的命运。”莱克.哈伯拍了拍池寒枫的肩膀。
  “我的儿子今年7岁,本来我想再过一些时候把他接到冰之堡垒,让他好好锻炼,现在这个任务交给你了。帮我照顾好他。如果我回不来的话……”
  “这是11个月之前发生的事情了。”池寒枫眼睛已经湿润了。
  “我爸爸死了吗?”7岁的小艾米着急的语无伦次的问。
  “不知道,1个月前,从乞愿塔回来的士兵说,在大法师进入乞愿塔的时候,发生了结界风暴,不但大法师被卷入了结界中,在结界附近的10个随同法师有3个被卷入了乞愿塔,你爸爸为了大家的安全,冲到乞愿塔门口,用力想把门推上,不让结界风暴冲出乞愿塔,在他用自己的双手大剑作为门闩把门扣上的时候,自己被吸了进去。”池寒枫似乎恢复了状态。
  “他能回来么??什么是结界风暴?”小艾米担心的问。
  “应该可以,但是不知道需要几年。你还小,等你再大一些,你自然会知道。”这个后来被艾米称作叔叔的人简单的回答。
  红月历192年,一个叫池寒枫陌生人以艾米的远房叔叔的名义成为了海克村的一员。从他来到海克村的那一天起,雪狼再没有光顾海克村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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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45
第一卷 冰雪友情 第三章 火雪洗练
  (起6G点6G中6G文6G网更新时间: 13:55:00  本章字数:3187)
  在后人眼中,传奇佣兵王艾米实在是拥有太多太好的机遇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成就。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艾米的诸多传世名言中,有一句话他一提再提,但是几乎所有的后人都在刻意遗忘这句话:希望百倍的获取,必须千倍的付出。
  更少有人知道,艾米年少的时候,是多么的痛恨这句话。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记录
   ※ ※ ※
  “儿子,起床了。”悦耳的男声再次响起。
  “嗯,叔叔,我再睡一会,就一会,太困了。”刚刚8岁的艾米苦苦哀求。
  “啊,冷死了────”凄惨的叫声从漆黑的夜色中传了出来。不过哈伯家茅屋附近的邻居已经习惯了这种特殊的定时闹钟。
  小艾米飞快的从满是冰雪的被窝里跳了出来,而恶作剧的完成者把盛雪用的大木盆放在地下后,悠悠然说了一句名言:“希望百倍的获取,必须千倍的付出。我必须把你培养成比你爸爸更加优秀的战士。”
  东方的天空刚刚出现发白,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从海克村出发,沿着暖水河向雪月湖的方向跑了过去。
  凡是一次见到池寒枫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贵族。在艾米帝国,所有世家贵族都具有特征:气质优雅、礼貌。池寒枫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样,但是处的长久一些就发现这个池寒枫另外的一面:促狭、喜欢捉弄人。在入住海克村两个月后,所以和池寒枫熟悉的人都被这个外来户捉弄过。大家也就相信了他对自己的描述──一个军人,只具有最低的贵族头衔:贵族骑士,而这样的头衔是无法世袭也不能拥有封地的。
  深受其害之最就是可怜的小艾米。
  这个不规矩的叔叔喜欢叫小艾米为儿子;从这个这个不规矩的叔叔到来的这一天,小艾米就从来没有睡过一次懒觉;这个家伙不给小艾米任何一点自由活动的时间;虽然从来不会打骂小艾米,但是这个家伙的一些手段往往比打骂更可怕,比如早上在被子里放些雪。
  不知道身在冰之乞愿塔里莱克.哈伯如果知道自己把儿子托付给这样有人,会是一种如何心情?
  哈伯老人开始也不太习惯这个年轻人这么对待自己的孙子,更不习惯他称呼小艾米为“儿子”。但是在和这个年轻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家庭成员。真正感动老人的是在小艾米入睡后池寒枫的一些举动~~比如在夜里起来帮助小艾米把被子掖好,在油灯下准备第二天的文化课,一大早起来跑到外面去挖雪……
  小艾米每天的功课大概如下:体能训练:早上天没有亮起床跑步,沿暖水河一直跑到雪月湖,大概20公里的样子。虽然河水是温水的,但是在河的两岸还是冰雪满地。为了跑动起来方便,池寒枫的要求是轻装上阵──只能穿一身薄皮衣。
  意志训练:跑到雪月湖后,脱光了衣服跳到雪月湖游泳。雪月湖虽然带一个雪字,但是从地下喷发上来的湖水温度极其高,虽然游泳只是在湖边,并不会进入湖心地带,水的温度也足够煮熟雪鸡蛋了。
  骤然从寒冰中跳入滚烫的湖水中,也确实可以锻炼人的意志了。
  事实上,象大多数温泉一样,雪月湖的湖水也具有非常好的医疗和恢复作用,所以无论在前一天的经受何种折磨,艾米总是可以在雪月湖的帮助下恢复良好的状态。
  在雪月湖接受一个小时的意志锻炼后。接着依旧是体能锻炼──沿暖水河游回海克村。从时间上来看,这项体能训练只维持了一年之后,就被取消了。
  艾米有一次实在太累了,在游泳的过程中竟然睡着了,富含矿物质的暖水河比重非常大,即使不用游泳,也可以轻易的浮在水面。而河水奔入海的方向恰恰就是海克村的方向,发现这个奥秘后,艾米每每利用这段时间补两个小时觉。
  直到有一次睡过头一直漂到海里,池寒枫回村子等了半小时依旧没有看到艾米回来,很着急的找了条木船,在离海岸线5公里的地方发现了熟睡中的艾米。
  回到村子后,接受的是战技训练,其实就是砍木头。砍木头和战技有什么关系?百思不得其解的艾米问自己可爱的池叔叔。
  答案一如既往的黑色幽默,“唔”,池摸了摸鼻子:“确切的说,我也不知道。其他所有的训练都是我安排的,只有这个训练是你老爸告诉我的。”似乎这也确实是莱克.哈伯的注意,当艾米奉池寒枫的指令逐家拜访海克村的居民,表示愿意免费为他们提供劈好的木材时,大多数的老居民竟然露出:“果然不愧为哈伯家的孩子的表情。”每到中午的时候,海克村的居民会把从森林里伐下来的长大的针叶硬木用雪橇送到哈伯家的小茅屋来。
  凡是砍过木头的人都知道,砍木头,最重要的是斧子,木头越大,斧头需要越大,尤其是斧背和斧刃的构造,斧背越宽越好,斧刃不一定要很锐利,但是和斧背的连接一定要很平滑。这样才可以在砍入木头后,充分利用斧子V字型结构,顺畅的把木头分开。
  虽然是池寒枫把砍木头设为艾米必须的课程,但从表现来看,这个帝国下级贵族对砍木头实在是一窍不通。即使是用最大号的双手斧也无法顺利的砍开哪怕是非针叶林的木头。
  倒是哈伯爷爷很了解自己儿子的意图,在孙子砍柴的技能训练中,仔细教给他如何使用手劲,如何使用腰力,两脚如何站立才可以发挥全部的力量,如何看木头的纹理,沿着什么样的纹理砍下去最容易,如果遇到有木瘤的树木怎么对付,如果遇到有分叉的木头怎么办。
  听哈伯老人讲的津津有味的不是小艾米,恰恰是那个叫池寒枫的叔叔。“哦,原来是这个道理,我说那个家伙怎么第一击就能砍在我枪上最不容易吃力的地方,而且在雪地里还可以站的那么稳,能够经得起我的冲击。”他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
  从那一天开始,再在哈伯家破落的院子里砍木头的就是两个人的身影,一大一小。刚开始,艾米的砍柴的速度确实非常慢,最主要的原因是力气和挥动斧子的技巧,明明看好的木头纹理,砍下去斧子刃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了。如果没有池叔叔的帮忙,估计海克村200多户人家都要过“寒食节”了。
  在第一年的技能锻炼里,前半年艾米是用最大号的斧头来砍柴,后半年,斧头变成了中型斧头,而树木的直径却越来越粗。
  晚饭后,劳累一天的艾米还是无法睡觉,在雪豚油灯下,池寒枫开始教授艾米知识。在艾米眼中,这方面应该是池寒枫叔叔最为擅长的,作为帝国贵族,不论高低,对帝国历史都具有绝对的了解能力;同样,作为一个曾经是边防军大队长的帝国军人,池叔叔对军队兵种协调作战了解的程度也远非海克村一般的村民可以比拟。所以在晚上,隔一天上兵法课,另外一天学习帝国历史。
  更让艾米感兴趣的知识课后的闲聊,池寒枫一般会讲讲在帝国首都的风土人情,也会讲民间流传的一些佣兵的故事。
  看艾米听的如此入神,池寒枫有一次好奇的问他为什么对佣兵这么感兴趣?
  艾米照实回答了──因为佣兵可以杀雪狼。
  听到这句话后,池寒枫差一点从凳子上摔在地上,实在无法想像帝国步兵大队长的儿子、帝国骑兵大队长的弟子,平生之愿是成为一个佣兵。
  无论是帝国军人还是哈米人王国的军人,都不能随便杀害雪狼,就象哈米人王国的军人不能杀死帝国军人的战马一样。
  只有佣兵例外,以佣兵的习惯,很少会在一个地方做太久的停留。哈米人王国的财力还不允许他们为了惩治一两个因为某种原因杀死雪狼的佣兵而在佣兵协会发布通缉令。
  虽然百般劝阻,但是从池寒枫口中确知帝国军人不能杀雪狼的艾米以其一贯的方式固守自己的理念──沉默。
  两天以后,倒是池寒枫想开了:作佣兵也好,可以四处走走,实力强了,说不定可以到冰之乞愿塔去看看。而且就收入来看,同等级的佣兵的收入要远高于军人的收入,当然,危险程度也远高于军人的危险程度。
  立长志,不要长立志──从这一点上来看,艾米到是在最小的时候已经具有了先知先觉的本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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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08 13:50
第一卷 冰雪友情 第四章 灵兽战士
  (起8H点8H中8H文8H网更新时间: 13:55:00  本章字数:3897)
  在传奇佣兵王诞生前,双手剑士这个兵种在军队中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兵种,偶尔出现,也不会运用在兵种直接抗衡的战场上。往往是作为指挥官的护从出现。
  但是在传奇佣兵王闪烁的光芒下,不但越来越多的战场指挥官、职业佣兵开始使用双手剑,双手剑士兵种也正式的成系统的发展了起来,并且在正规的部队中,出现了四个全新的兵种。
  平原突破能力与战斧战士不相上下的大剑士部队。
  任何战斗环境中,埋伏、突袭效果最佳兵种阻击双手剑士部队。
  最可怕的也是最让敌方指挥官顾忌的的双手剑士的进阶兵种――号称“战场幽灵”的狂鹫大剑士。
  当然,由传奇佣兵王本身嫡传下来的特殊剑士兵种则成为了各个国家军队攻守兼备的远程攻击部队的核心。
  ――记载于现代兵种学家池一子名著《剑士普及教程》扉页
   ※ ※ ※
  红月历195年春天,在冰封大陆暖水河入海口附近的一个叫海克的天然小村子南端,有一个破落的小院子。虽然院子很破,但是以原木搭建的而成的木屋却显的非常新。院子里四壁堆着象小山一样的原始树木。
  “嗨……嗑嗒……嗨……嗑嗒……”
  在原木的中间,有节奏的传来一个稚嫩男孩的声音,如果走进院子,会就看到一个正在砍柴的男孩。
  人类真的是一种很贱的种族。身处温暖乡,吃着最好的营养品,却不一定身体很好,而且肯定无法培养出象山一样茁壮的少年。眼前的这个男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被一个自称是帝国贵族但是却有来历不明的池叔叔白天黑夜苦苦折磨3年,也绝对吃不到任何营养品,但是在他每一次上下起伏的挥舞的胳膊上,随着动作的不同,象征力量的肌肉象水银一样从腰间消失接着出现在臂膀上,接着再次消失。
  暖水河的初春非常冷,在这一带,只有盛夏才可以看到象艾米诺儿大陆上的绿色,一般的人在春天从上到下都是穿着厚厚的雪兽皮衣,但是这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只是穿着一条皮短裤,大汗从他额头和身上不断的掉到地下,很快变成了冰粒,白色的雾气从他身上腾起。
  他往满是茧子的手心里吐了一口吐沫,然后操起一边的中号斧头,抡园了从上往下砍了下去,面前高30厘米直径半米的大圆木被一下子从中间砍成了两半。接着他又拿起了一边的砍刀,顿在地下,飞快的把木头削成合适的木柴。
  他……用……的……是……砍……刀……?
  即使是最强壮的伐木工人面对冰封大陆的针叶硬木,如果想毫不费力的砍木柴,也必须借助斧头。如果用砍刀,薄薄的刀身刚刚砍进木头就会被木头夹住的,没有办法再继续砍下去的,往往需要连续砍五、六次才可以砍到底,而且砍刀刃损坏的非常快。
  需要有多大的力气,才可以把砍刀当斧头用?
  “儿子,过来一下。”屋子里的人厚着脸皮继续占着便宜。
  “好的,池叔叔,我马上到。”艾米把木柴整齐的拜访好,然后走进了去年夏天刚刚盖好的小木屋里。
  “从今天开始,你需要学习武器的使用,以后下午你不用砍那么多柴了,反正村子里的人也用不了,每天下午拿出一半的时间学习武器。”池寒枫很少有这么郑重其事的时候。
  “你喜欢什么武器呢?吖,我推荐你使用骑士枪和长剑的组合怎么样?你一定适合的。这会成为你的最爱的。”没有管艾米的态度,池寒枫开始强行向艾米推荐起不知道是谁的最爱。“你看,在同龄人里你身材虽然比较高,但是又没有高山人那么高的身材,所以双手巨斧一定不适合你;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肯定不喜欢弓箭手这种靠偷袭人吃饭的职业;单刀加盾牌的组合杀伤力太少,适合没有力气的人。锤类武器已经越来越少有人用了,注定要淘汰的。哇~~你不是告诉我你要学习长矛吧,长矛只有在军队里才会有人用,只有对骑兵有相克的作用,其他没有任何作用。”池寒枫一边说一边观察艾米的表情,想出最有可能打动他的话。
  “我想象我爸爸一样,我要学习双手大剑。”面对如此喋喋不休的叔叔,才10岁的艾米性格越发沉闷,不到最后一般不说话,但是只要表态,往往没有办法转移他的意志。
  “果然不愧是你老爸的儿子,有个性,我喜欢。”池叔叔笑嘻嘻的用手拍着艾米的脸蛋说。突然狠狠的拧住了艾米的脸,面带恶相的说:“不行,这次我说了算,你必须和我学骑士枪,我要把你培养成象我一样的帝国骑士。双手大剑有什么好?这在军队中是最低级的兵种,你看正统的骑士,在一般的场合用单手刺剑,可以配合盾牌;战场上一律是骑士枪加盾牌,这才是战争的主力。”
  原来,在所有帝国和连邦的军队兵种中,刚刚加入军队的士兵只能选择长枪兵、双手剑、弓箭手三个兵种营,在新兵训练一年以后,会从其中挑选出有潜力的人进入更高等级的兵营。比如长枪兵可以成为侍从骑士,或者可以成为战斧战士。弓箭手兵营中往往会挑选出具有魔法潜力的战士,通过一年的魔法训练成为魔法弓箭手,或者成为狼骑弓箭手。只有剑士兵营,在招募战士的时候,体格不好,没有培养前途的才会被送到双手剑兵营,虽然表现优异的双手剑兵也有机会成为侍从骑士,当然必须改修其他的兵器,而且这种机会相当少。不仅如此,双手剑士兵真正进入战场的也非常少,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兵种所需装备等费用最少,而且可以作为维持治安的力量,早就消失在各个国家的军队兵种中了。如果一个国家在战争中动用了剑士兵营,那么离胜负分明的时候也不远了。
  无论池寒枫怎么威逼利诱,艾米一句话也说――这当然不是默许的表态。
  “天那,我到底做了什么孽呀,想我堂堂的帝国骑士怎么会有如此的弟子,大哥,我对不起你呀,我还没有见过面的大嫂,我太无能了,我没有能力教好你们的孩子,他想成为一个低等级的双手剑手呀。”池寒枫悲痛欲绝的捂着脸夸张的哭泣着。
  “哭什么哭,一个大男人,而且没有眼泪,不用透过指缝看我,我习惯了。”据说黑色幽默是一脉单传的――常和恶魔在一起,即使是沉默的天使有时也会开说一些黑色的幽默话语。
  “看来,我不透露出我的真实身份,你是不会心动的。”双手捂住脸的男人听到黑色幽默后,象石头雕像一样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摆足了酷酷的风度。
  “艾米,其实我不是普通的骑士,我就是帝国骑士最高级别的――幻兽骑士,我也希望你可以成为我这样骄傲的幻兽骑士!我以我名召唤你,出来吧,幻兽灵狼~~~”池寒枫双手十指紧紧的互相抵在一起。
  一个巨大五角形结界出现在屋子的中间,一阵耀眼的白光后,一只足有普通雪狼两倍大小的雪狼出现屋子中间。象雪一样洁白的毛发,顺畅的从头批在尾部,巨大的尾巴一摇一摆,头趴在两只巨大的狼爪上,z~z~z~,舒服的打着呼噜。
  本来想让艾米大吃一惊的人,看到这只巨大的白狼后,自己的下巴快要掉到了地下。
  “小白~~”贵族先生一边蹲下身去抚摸狼的耳朵,一边凄惨的说:“我们三年没有见面,我本来希望你可以在幻兽圣园里养精蓄锐,但是,你给我了我一个最大的惊喜,就是你让我发现你长胖了――-”,池寒枫歇斯底里的叫着,并用手狠狠的撕着狼的耳朵。
  “哇-唔-”被吵醒了的白狼猛的挣脱了耳朵上的束缚,一回头,露出了巨大的獠牙和血红的舌头。
  当白狼看到是池寒枫后,凶恶的脸上竟而露出了笑意,尾巴不断左右摇动,一下子把池寒枫扑倒在地。
  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丑恶的一面在池寒枫先生身上表露的畅快淋漓。
  面对更凶猛的面孔,池寒枫立刻改变了口气,讨好的给狼摸着长毛:“不,不,我的意思是说三年不见,你长大了,更帅了。”当狼被欺骗的露出笑脸之后,池寒枫立刻翻身把狼骑到身下,一只手抓住狼头上的长毛,一只手狠狠的给狼头上来了几下:“奶奶的,从今天开始,不许再回圣园了,每天晚上到院子里给为我守夜。”
  从始至终,艾米确实被吓住了,雪狼在这一带给人们带来的压力太大了,当看到这么大的一只雪狼,而且是凭空出现,即使是一个成年的猎人也会被吓的没有反应。
  池寒枫很满意白狼出现后艾米脸上露出来的惊恐,很威风在骑在狼的身上,然后把狼身侧的长枪和盾牌分别拿在左右手,很得意的冲艾米说:“怎么样,很威风吧,如果我穿上铠甲,那就酷死了,而且告诉你更好的消息,这样的坐骑不用你提供食物,他会自己回结界里寻找吃的。”
  艾米小心翼翼的摸了摸白狼的毛发,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叫你儿子吗??”池寒枫抛出了一个大大的包袱。
  在现有已知的三个大陆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是龙骑,但是由于飞龙非常稀少,尤其是愿意和人合作的飞龙就更加稀少了,飞龙骑士的产生不是可以刻意培养的。在各个国家已知的飞龙骑士的总数不超过20位。所以飞龙骑士虽然强大,但是很难作为正规的兵种使用。
  仅次于飞龙骑士的幻兽骑士,幻兽骑士唯一不如飞龙骑士的地方就是:虽然幻兽也可以借助结界的力量,悬浮在空中,但是幻兽不会魔法,所以在单挑方面无法与龙骑士抗衡。
  但最让各国心动的是,幻兽骑士是可以培养的。
  说不得大师:这里所谓的幻兽,绝对不是去拾人牙慧,请大家不要和手枪大大的《天谭神魔》里面的幻兽做任何联想。
  它只是骑士的坐骑,随着幻兽种类的不同,在不同的环境下会影响骑士的战斗力,并会有不同的加成。
  比如池寒枫如果在冰封大陆和其他幻兽的骑士较量,那么他会增加50%的获胜机会。如果他和一般的雪狼骑士绝对,那么不用打了。普通骑士是没有任何机会战胜幻兽骑士的。
  特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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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7-10 13:29
 幻兽圣园位于艾米帝国、神圣教庭、修斯帝国三个国家的交界处,被平均海拔4000千米方圆500公里的圣雪山包围。不论从哪个方位翻越圣雪山进入圣雪山腹地后,山势直转急下,迅速由海拔4000米降到海拔800米左右,而这里就是传闻已久的幻兽圣园。
  如果没有亲眼所见,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在雪山上,会有这样一小片梦幻般的土地。远远看去,各种各样的幻兽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其中。
  但是,当你想走进去的时候,确发现被巨大的结界力量所阻挡。据称,只有在黑太阳和白太阳重合的一瞬间,在具有幻兽潜质的灵兽的带领下,才有可能进入结界。
  当然,这些传闻只记载于民间的传说中,具体实施的办法,据说只有艾米帝国、神圣教庭、修斯帝国上层建筑中。
  有一些吟游诗人在侏儒的舞会上听到这样一首诗谣:创世神所遗留后世的四个本命种族呀;聪慧的获得了天界,邪恶的获得了地界;无知的流落凡尘。
  可怜的侏儒在寻找创世神的遗迹。
  当生命的灵光再现时,神圣幻兽将成为无知者生命的灵舟。
  更为幻兽圣园披上了神秘的色彩。记载于――《山海经.奇谈怪论》
   ※ ※ ※
  “艾米,我一直把你当做我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而且也只有帝国贵族称号的人才有机会去竞争幻兽骑士。”池寒枫坐在雪狼身上,一边说,一边替雪狼挠着下巴上的毛,雪狼幸福的闭着眼睛,打着呼噜。
  “艾米,告诉你一个秘诀,如果想和雪狼等幻兽很快搞好关系,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替它挠下巴,呵呵,这些大笨蛋的爪子可以挠到全身所有的地方――只是无法替自己挠下巴上的痒,有人愿意替他们效劳,他们会非常高兴的。”池寒枫面授计议。
  “但是这和我学习什么武器有什么关系?”恢复常态后的艾米还是没有直接掉到池寒枫的圈套里,很冷静的问。
  “笨蛋”池寒枫重重的用手打了一下艾米的脑袋:“双手剑的六字诀在于狠、猛、准、灵、快、巧。所以要求剑手的身法都足够矫捷。而目前已知的所有的灵兽只能提供冲力,是绝对无法配合双手剑需要的速度。你想学剑,那么一辈子都不会成为骑士了。”
  池寒枫的脸上突然面露奸笑:“我的计划是你和我学枪,再过5年,你就15了,那时刚好黑太阳和白太阳要重合,按照惯例,艾米帝国会派特使向北哈米人帝国求雪狼王生下来的雪狼灵兽五只,我想向他们借一只,然后我带你去幻兽圣园山下,教给你去把灵兽转化为幻兽的办法,这样你就可以成为幻兽骑士了。”
  “一共就五只,鬼才会借给我们的,怕不是偷就是抢吧。”早就熟悉了可爱的池叔叔的作风,艾米一语道破天机。
  “嘿嘿,那又怎么样,凭我堂堂的帝国贵族,我自己的儿子成为幻兽骑士是理所当然的。”一个老男人厚着脸皮拍着胸脯。“如果不是为了让你成为一个高贵的骑士,我才不在乎你到底用枪还是用剑呢。”
  “寒枫,你知道在哈米帝国海岸线上有一种叫狂鹫的鹰吗?”一个苍老的声音问。
  “嘿,哈伯叔叔,您时候回来的。”池寒枫和艾米都发现了在院子里的哈伯爷爷。
  “回来一会了,看你们谈的很开心,所以没有打搅你们。”哈伯老人沉声说:“这种狂鹫以迅猛矫捷著称,飞行速度极其快。在我们哈伯祖上有人曾经驯服过大型的狂鹫,发现它完全可以配合大剑士所需要的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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