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地方立法的必要性,有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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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法促进“全民阅读”确有必要
在强调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走向和谐文明的今天,全民阅读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却是,拥有悠久的文明史,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早已经陷入全民阅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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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伊始,备受瞩目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从1月1日起,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始在江苏省正式实施。(1月5日 新华网)
  国际阅读学会在总结阅读对于人类的最大的益处时,曾经在一份报告中指出,阅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正如前苏联作家布罗茨基所言,&一个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民族的思想基础和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离不开阅读,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建设更离不开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凝聚国家民心、振奋民族精神,可以提高公民素质、淳化社会风气、建构核心价值。
  在强调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走向和谐文明的今天,全民阅读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却是,拥有悠久的文明史,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早已经陷入全民阅读的危机。
  阅读时间危机。据早前《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结果表明:教师一天学习2小时以上的仅占8.7%,1小时以下的却高达70.4%,而根本不读书、不看报刊的也大有人。2012年国内曾掀起了一股&莫言热&,而此时中国国民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也仅为4.39本,除去教科书,人均一年读不到1本书,中国成为了世界人均读书最少的国家之一。
  阅读习惯危机。随着科技的进步,阅读的载体也变得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纸质书,互联网阅读、电子阅读器、移动阅读等阅读终端迅猛发展,只要愿意,人们随时随地可以阅读。然而,当人们越来越习惯于将网络当成是获取信息的途径,以快餐式、跳跃性、碎片化为特征的&浅阅读&正成为阅读新趋势。这种阅读方式虽然有较为快速、及时等优点,但也许每本书都只是匆匆浏览一遍,甚至只是看看大致片段、网上或完整或只言碎语的评价,易令人产生思维惰性、缺乏系统思考和判断能力等弊端。
  阅读氛围危机。当浅层化、碎片化、功利性阅读占据主导,虽然阅读量在增加,整个社会却缺乏良好的阅读氛围: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让人心变得浮躁;升学和就业下的国民教育追求,造成功利化的阅读导向;生活压力大,人们很难静下心来再去思考书中的要义,也很难有兴致去探索哲学的命题。
  &&真正的阅读似乎离中国人越来越远。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档案等事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倡导全民阅读。&当然,全民阅读光提倡还不行,政府应该不断推动,并通过立法保障公民阅读权利,使之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目前,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地方上,除江苏外,湖北、深圳等省市全民阅读立法的工作进程也不断加快。
  当然,全民阅读应该是一种公民自觉形成的社会风气,阅读也确实是公民个人的自由范畴,但阅读立法的必要性在于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以及对自由的促进式调整。通俗一点讲,就是政府要做的不是要强制谁要读多少书读什么书,而是要加强履行全民阅读公共服务的职能,比如为公众创造良好的公共阅读环境、提供充足的阅读资源、满足公众的阅读需求等等,并且在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的同时,更要有意识地进行引导,培养全民的阅读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我要读书&的良好阅读氛围,让阅读成为公民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优先于其他选择的选择。(文/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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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针对全民阅读立法,你怎么看?
  甲方为立法推动全民阅读叫好
  在国外,阅读被当作“总统工程”,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由元首、王室出面倡导阅读。据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18~70周岁国民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4.39本,超五成的18~70周岁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较少。而法兰克福书展提供的数据表明,德国人每年阅读18本书以上。相形见绌,如此阅读现状使立法具有其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来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不是取决于它的物质力量,而是取决于它的精神力量;而精神力量与阅读息息相关。阅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为,阅读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凝聚国家民心、振奋民族精神,可以提高公民素质、淳化社会风气、建构核心价值。国家要崛起,民族要振兴,首先要提高人的素质。一个不读书,或读书很少的民族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要建设文化大国,文化强国的目标,也离不开全国阅读。用立法的方式,把全民阅读上升到“国家战略”来布置,可谓是高瞻远瞩。
  笔者认为,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它的阅读水平。在强调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走向和谐文明的今天,全民阅读显得尤为重要。把全民阅读作为国家战略来立法,非常及时,应该叫好。(仕华)
  乙方强制读书会造成逆反效果
  阅读量少自然不是好事,阅读的重要性无需过多赘述,倡导全民阅读,用心良苦。但是,有必要立法推动吗?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便强制得逞,能入脑入心吗?卢梭说过,“公民不自由,全体公民迫使他自由,公民不道德,公权力迫使你道德,最后将铸造的是人间地狱”。套用这个逻辑,公民不想读书,你强制他读书,也许造成逆反效果。再说,法律不是万能的,凡事不能动辄想着立法。
  立法冲动的背后,往往是权力不加节制。试问,针对阅读内容良莠不齐,如何“积极引导和扶持”?现行的法律不是对出版和贩卖淫秽书籍如何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吗;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又如何“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其实,真要提高国民的阅读水平,无需大费周章,只需要放开空间,让更多的好书涌现出来;提高版税的起征点,激励更多的人有动力写出好作品。此外,多向少年儿童推荐真正有质量的书籍,而不必过多地灌输他们不喜欢的东西……据报道,英国对实体书店是免税的,在个税方面也有照顾,这种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读书,就是一次相遇,与美好的人相遇;读书,也是一次发现,发现另一个自己。读书确实是好事,但立法介入就可能使之变得复杂,权力该放手的还是放手吧。(秦淮川)
责任编辑:卢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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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立法能否推动全民阅读?-光明日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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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大视野
&& 往期回顾 & && &
江苏省率先开始实施地方全民阅读法规,社会各界对全民阅读立法呼声日渐高涨——
立法能否推动全民阅读?
作者:本报记者 吴娜
《光明日报》( 日&05版)
&&&&2015年伊始,备受瞩目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从1月1日起,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始在江苏省正式实施。
&&&&此外,湖北、深圳等省市全民阅读立法的工作进程也不断加快。《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已于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布,并将自日起施行;深圳在系统总结连续14年开展“深圳读书月”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潮流逐渐兴起之时,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目前,《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经连续两年(2013年、2014)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按照立法程序征求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意见。相关负责人表示,总局将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待征求宣传、文化、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尽快将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
地方立法填补空白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赵军多年参与该省全民阅读工作的开展,对此前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深有感触,“一是缺乏国家法律保障,相关工作未能纳入到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中,没有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就没有长期、持续深入开展的动力;二是缺乏组织领导机构,无法形成合力;三是缺乏财税政策支持,全民阅读具有典型的公益性特征,必须由政府主导,通过公共财政扶持和税收政策优惠等,才能够保障运转和发展。”
&&&&“全民阅读发展已进入到更高水平阶段,需要更全面系统规划,从法律层面进行设计。”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阅读研究与促进中心主任徐升国认为。
&&&&此次江苏省率先推出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填补了我国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空白,积极探索出了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将有力推动其他省市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也为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决定》主要提出:
&&&&——以三“纳入”有力保障全民阅读工作开展。规定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阅读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作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考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
&&&&——明确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阅读以及特殊群体阅读。提出要制定儿童早期阅读推广计划,鼓励创作生产有利于未成人健康成长的阅读内容;要求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
&&&&——推动多项创新举措。包括规定要制定“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全民阅读调查评估制度、确立每年4月23日为“江苏全民阅读日”、建立全民阅读兼职推广员队伍、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等。
&&&&这些举措,对全民阅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逐步改善乃至解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长期关注全民阅读的立法问题。他表示:“全民阅读立法,地方走在前面,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愿望很强烈。江苏省《决定》的出台,对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是一个十分好的响应,其中有不少创新性内容,值得借鉴。”
全民阅读工作非一时一事之功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历史性地写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标志着全民阅读已经成为党中央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201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对进一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也多次对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社会各界近年来对全民阅读立法呼声也日渐高涨,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更是多次就全民阅读立法问题,建议将全民阅读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并立法推动,促使全民阅读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升国民文明素质、提高国家文化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江苏、湖北、深圳等省市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之所以能在全国居于前列,在徐升国看来,是由于这些省市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有较好基础,全民阅读整体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发达国家都将推动全民阅读视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要素之一,并以政府立法推动全民阅读,取得显著成效。如美国的《卓越阅读法》(1998)、《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2002),日本的《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2001),韩国的《读书振兴法》(1994),俄罗斯的《民族阅读大纲》(2007)等,都着眼于民族和国家的文化未来,以立法的形式促进国民阅读能力的提高与积累。
&&&&在各种积极力量的共同推动下,2013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全民阅读立法起草组,正式启动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历经资料搜集整理研究、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等工作阶段,征求意见稿目前已修改了十稿,并仍在不断完善之中。
&&&&2013年8月,总局向本报和中国新闻出版报两家媒体通报了立法进展情况,引发国内外媒体重点关注和积极评论。
&&&&最新修订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设计了四大制度:一是强化责任,包括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强化政府财税保障责任、强化政府宣传倡导责任和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二是整合资源,涉及出版发行、阅读设施、阅读活动、阅读推广、教育系统、社会力量等几方面;三是保障重点,主要指广大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四是监督评价,包括政府问责、社会监督和群众评价。
&&&&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然表示,全民阅读立法,是建立全民阅读工作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全民阅读工作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工作,不是一时一事之功,必然要经过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显著效果。阅读立法将有力促进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服务大众、改善民生。”
&&&&(本报记者&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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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立法引误解 实是一种促进型立法
www. 平安临沂网&发布时间: 23:05:45 大 中 小 论坛
  日前,有消息传出,全民阅读与回家看父母一样,要立法监督了。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有人拍手称好,有人口诛笔伐。     拍手称好者认为我国国民的阅读现状堪忧,有必要关切;而政府为老百姓提供阅读条件是好事,国外也已有先例。    口诛笔伐者认为阅读是私人行为,不该用立法来培养;并且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这个不靠谱。    那么,到底全民阅读的立法会是什么样?立法将如何促进国民的阅读量?又如何才能真正在提倡阅读的同时,实现深度阅读,有效阅读呢?   有关条例正在草拟    8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出消息: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   记者了解到,这项新规定自今年3月全国人大年度会议以来一直在酝酿之中,并受到新的调查结果的推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民阅读工作中,需要立法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我国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需要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未成年人阅读状况不容乐观,亟待改善;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目前,参与起草《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一位课题组成员透露,该法案还在内部进行初稿起草、修改阶段,尚未开始征求意见。下一步,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通过征求部委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动议源自委员提案    全民阅读立法的动议,源自今年全国“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并提交的《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提案明确提出了“由全国人大制定《全民阅读法》、国务院制定《全民阅读条例》”的建议。   提案由时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委员作为第一提案人,当时得到了新闻出版、文艺、教育、社科、经济等多个界别政协委员的支持,葛剑雄、王明明、白岩松、王安忆、陈建功、何建明等114位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委员均在提案上联合签名。   阅读立法的背后,是国民阅读量不高甚至有所下降这个严峻现实。    提案称,自2006年原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大力倡导和推动全民阅读活动以来,虽然已经有18个省(区、市)成立了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北京、上海、广州等400多个城市常设了读书节、读书月活动,每年吸引7亿多读者参与读书活动,但多数地区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属于自发倡导,缺乏长期、持续深入开展的动力,无法建立起长效机制。  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全民阅读,将其纳入到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中;同时,在国家层面常设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和专项经费支持。    更充分的理由是:目前国民阅读能力总体不高。    与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国内无论在人均阅读数量、阅读习惯,还是在阅读设施及服务等方面都普遍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是部分地区阅读资源严重匮乏,社会上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依靠政府扶持和公益性阅读基金资助。  立法消息引发争议     尽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过动议,115名政协委员的提案也曾一度引起关注,但是在得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草拟有关条例时,还是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轮争议。   支持者说,我国约有一半国人很少读书,而目前网络上流行的许多读物大多低俗化,这样的阅读现状甚是令人担忧。国家从立法层面来关切这一现实,很有必要。    此外,许多网友表示,政府为老百姓提供阅读条件是好事。如果全民阅读能像全民健身一样,在公园设免费的阅读亭、在公交站牌设免费的书刊亭,方便每位读者阅读,造福的就是全社会。    反对者则举起“不该用立法干预私人行为”的大旗,认为,阅读是私人行为,不该用立法来培养。有网友表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便强制得逞,能入脑入心吗?另外,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公众认为也不靠谱。     促进不力责任在政府   尽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对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一定解释,还是有网友认为,如果没有相关的刑罚,这样的立法就像强制回家看望父母一样,没有大大的实质意义。   有网友开玩笑说:如果不阅读,是否将我关起来读书?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以上想法存在误解。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促进型立法。我国类似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与传统的管理型法律不同,促进型法律的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     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   高原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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