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逆转裁判5最终boss里哪个证物最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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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类型:文字冒险
游戏版本: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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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评分:45
k73 评分:39
逆转裁判Future 攻略
更新时间:日&&&&
总之这次的大逆转裁判作为系列第一作(?)除了系统的大量进化以外,剧情上用了不少篇幅在描述成步堂的成长和主要角色的结成,不过铺陈也会让人期待之后的发展,简而言之就是二代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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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纹章if》是任天堂最富知名度的《FE-火焰之纹章》系列登陆3ds平台的系列最新作,游戏采用了3ds前作《火焰纹章觉醒》的画师进行担当,制作仍然是Intelligent Systems负责开发,樹林伸担当游戏剧本。带给玩家最强的制作阵容。由于采用前作引擎开发,本作的画面表现进行了优化,同时在细节表现上更加优秀,前作新引入的如支援系统等要素全部得以保留,让玩家体验更加完美的《火焰纹章》。
《任天堂明星大乱斗For 3ds/WiiU》是任天堂旗下最富知名度的大乱斗系列游戏《任天堂明星大乱斗》的最新作,游戏选择了登陆公司旗下的最新主机WiiU和3ds双平台,在画面上WiiU版首次实现了高清化,3ds版画面虽不如主机版,但是追加了许多独有的玩法。双版本除了在画面和登场关卡不同以外,登场的角色全部一样,招式自然也一致。游戏分为本地联机和网络联机两部分,你可以与你的家人、朋友一起领略这款游戏的欢乐。
《塞尔达传说众神的三角力量2》任天堂SFC经典名作《塞尔达传说众神的三角力量》的正统续作,游戏的画面此次保留了前作的俯视3d,同时在大地图以及双世界设定上仍然保留了原作的大部分设定。此次的游戏改革巨大,解谜道具追加了升级系统,自由度更高,玩家可以从任意一个迷宫开始。特别令人称道的是,游戏的迷宫设计非常别出心裁,让整个游戏的流程极为有趣。总之,3ds上必玩的准神作。
《零濡鸦之巫女》是任天堂旗下《零》系列登陆WiiU平台的首款作品,同时也是系列首次的高清化作品!游戏画面精美,画质上的提升带来的是游戏恐怖感的大幅提升,同时游戏的女主角也更加凄美动人。故事剧情也走的是系列一贯的虐心,相信许多玩家在体验完本作后又会纠结许久!
《塞尔达传说天空之剑》是任天堂推出在Wii平台上的系列最新作,本作的画面集合了“黄昏公主”和“风之杖”的双重优点,水墨风+角色等比的设定让玩家大呼有爱。另外,游戏对操作也进行了优化,新追加的体感操作让玩家感觉是在真正的战斗,迷宫和解谜也更加精练,毫无拖沓感觉。另外,游戏也不再是系列的线性路线,玩家可以驾驶飞鸟在广阔的世界里进行冒险,游戏流程也达到了50小时以上!绝对耐玩。
《妖怪手表3》是Level 5推出在日本地区的新生代国民级子供向游戏《妖怪手表》系列的第三款正统续作,游戏在《妖怪手表2真打》推出后不到三个月就宣布制作,并且游戏在系统方面相比以往作品进行了全面强化,不过画面表现并没有太多变化。游戏如同PM系列一样强调捕捉妖怪、对战等的乐趣,不过在系统方面甚至有超越《口袋妖怪》系列的趋势,喜欢这类养成对战题材游戏的玩家一定会喜欢本作的。
3ds版《口袋妖怪蓝宝石》是以gba版为原型推出的强化版本,游戏的画面相比前作进行了全面强化,新追加了更多的神兽以及pm妖怪,前作《口袋妖怪xy》中登场的mega进化也在本作中追加,更加魄力的3d战斗引入到本作中。
《最终幻想探索者》是SE为3ds量身打造的一款系列外传作品中首次尝试的共斗类游戏,游戏主打多人联机要素,玩家可以与最大三名朋友一起,选择不同的职业,与FF系列的知名召唤兽们进行战斗。最终幻想系列经典的职业、武器、技能均会在本作中登场,带给玩家前所未有的游戏体验。
《自由战争》是SCE为psv主机准备的一款原创动作角色扮演游戏,游戏中通过不同的与其它的玩家组成冒险队伍,一起狩猎巨型boss。游戏中还有丰富的武器系统和任务系统,玩家一起身为“罪人”,为重获自由而战斗。游戏中需要完成每次的任务才能算完成,而这些任务还分为营救任务和挑战任务等。
《勇气默示录2》是SE原创本格RPG游戏《勇气默示录》在时隔一年多后推出在3ds平台的正统续作,此次的游戏剧情紧接前作,讲述前作女主角之一的阿尼艾斯·奥布莉被劫持之后的故事。新作在系统和剧情上完全继承前作,不过追加了大量全新的职业和新人物,制作组也表示剧情方面也是本作的重头戏,甚至会超越探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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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介绍』华丽的逆转!GBA上的经典之作!《逆转裁判》全介绍~
顶楼:人物介绍
一楼:人物关系网
二楼:1代剧情
三楼:2代剧情
四楼:3代剧情
五楼:由游戏所联想到的
逆转裁判人物简介
成步堂&&龙一
游戏的主人公。1992年4月出生。小学时与御剑、矢张就是同学。曾因被怀疑偷钱被老师审判,但在御剑和矢张的反对帮助下澄清了。从此3人就成了好友,成步堂也对辩护在内心产生共鸣。2010年在私立勇盟大学艺术系读书,由于某些原因被指控有罪,在绫里 千寻的辩护下,无罪获释。自此和律师结下情缘,终于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
日出生。拥有灵媒能力。因为不想参与绫里本家掌门一位的争夺,而选择了当律师,是成步堂的师傅。在星影宇宙之介的教导下,很快成为一个出色的律师。可不幸的是,在一次事件中命丧黄泉。
完美检察官。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不择手段的捏造伪证,因而40年无失败记录。拥有完美传奇的他生平却有过一次不光彩的经历:被御剑的父亲御剑信揭发使用不正当手段捏造证据而受到惩罚。一个偶然机会他把御剑父亲枪杀了。但在和成步堂的较量中却失败而揭漏其罪行,锒铛入狱。
狩魔 豪女儿。日出生于美国,13岁就取得检察官的职位,是个天才检察官。5年没有败绩,继承了狩魔家的完美主义原则。冥爱用鞭子,言语犀利,是个强硬派。一开始就为父报仇打败成步堂来到日本,但经历了一些挫折后,态度上已有改变,脱离了对父亲的依赖,找回了自我。
1992年8月出生。子承父业,御剑一直立志做一位象父亲一样出色的辩护律师。然而由于“DL6号事件”却使他走上了相反的道路——成为了检察官。并且拜师狩魔 豪。和狩魔同样有着捏造伪证的手段,但在成步堂的感化下,放弃了他一直的做法,而追寻事实的真相,是成步堂最大的对手以及最好的朋友。有“恐地震”症。
神乃木 庄龙
1984年出生。绫里 千寻的恋人。曾是星影法律事物所的No.1。在和美柳 千奈美会面时被美柳下毒而自此昏迷不醒。当他再一次苏醒过来时,面对的却是恋人与仇人的双双去世,充满悲恨的他,把一切责任都指向了成步堂,因而成为了检察官。神乃木是个很有性格的男人,喜欢咖啡,拥有敏锐的直觉和判断力。
神乃木苏醒后所使用的名字。对成步堂深怀恨意,但在最后水落石出之时得以化解。头戴面具是因为双目失明,用来“看东西”的装置,看不见血色。他的两句话堪称是游戏中的经典。“男人只在事情的最后才流泪”,“在我的世界里,是没有红色存在的,你看到的,一定是我的泪”。
1964年出生,外号“新人粉碎机”的老牌检察官,专门对付刚出道的律师,打击他们的自信心。一次在与绫里 千寻决斗中落败而使斗志与头发一起殆尽,所以以后一直以半秃顶姿态出现~~
在法庭内拥有最高权力的人。在审判过程中容易被人左右,但最后总是能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有着“不可思议的神奇裁判长”之称。另外,裁判长对一些机械和高科技物品等不熟悉;对美丽的少女和爱情词汇没有抵抗力……
裁判长的弟弟,同样也是名法官。喜欢在审理一开始就宣布判决,有着胡乱审判的倾向。但其性格相比裁判长来说要坦直的多。实际该人物是为逆转裁判3最终话御剑做辩护律师而不被揭穿其检查官的身份而设定的。
星影 宇宙之介
星影法律事物所的所长,是一位很有名气的律师。认识绫里 千寻的母亲绫里 舞子。由于受金钱诱惑而把“DL6号事件”的秘密泄露给小中,之后由于良心过意不去而在法庭上帮助了绫里 舞子。他是绫里 千寻的老师,在千寻立志成为律师的时候给予了她很多帮助。
逆转裁判1第一话的真凶。山野脸上总是挂着皮笑肉不笑的诡异笑容,脸上还有颗佛痣。自称是报纸推销员,实际却是利用推销为理由潜入别人家中进行行窃。于是有了最初话的案件……
逆转裁判1第一话的被害者。是矢张的女友。职业是模特。很喜欢矢张,在她去国外的时候还带着矢张亲手制作的思想者座钟。可是最后却死在座钟下……
逆转裁判1第二话的真凶。小中文化社的社长。穿着高档西服,戴着满身珠宝,极其自负。由于曾去过美国,所以平时喜欢说一口不太标准的英文。他的小中文化社从事的是情报搜集的业务,然而小中却利用搜集到的情报去要挟政务官员。他本人正是“DL6”号事件的泄密者,也是杀害绫里 千寻的真凶!
小中 大的女秘书,一身粉红色衣装打扮,摆着猫一样的姿势,给人以性感的感觉。作为小中的秘书,经常协助小中干一些不法的勾当。在逆转裁判1第二话中自称看到了真宵的罪行,实际却是小中的帮凶。当梅世受到一定刺激后,会变成截然不同的样子,不仅神态恐怖,语言也异常粗鲁骇人,和其外表形象形成强烈反差。
成步堂律师事物所隔壁的板东饭店的服务生长。虽然看上去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实际却是非常狂热并略带神经质的家伙。由于给松竹 梅世送过客房服务而成了其不在场证明的证人……
在逆转裁判中每代都有出场。最初登场是在逆转裁判1第三话。非常爱慕御剑,经常会使御剑陷入窘境。总是自称有着辉煌的过去,却每回出场总是扮演警卫员的角色。有吃茶点的习惯。被真宵称为“典型的日本大婶”。
逆转裁判1第三话的被告。是“大江户战士·大将军”的扮演者。长相凶恶然而内心善良。深受孩子们的喜欢,但却怕公开自己的真面目。总喜欢说“不,不敢当”。常被人叫做“荷三”。
逆转裁判1最终话受害者。“DL6号事件”中被告灰根 高太郎的辩护律师。生仓 雪夫在裁判界也是个颇有名气的律师。与成步堂等律师不同的地方是,他进行辩护并不是从被告的角度出发、无条件相信被告的清白,而是完全出于自身的目的——证明自己能够赢得辩护的实力。
灰根 高太郎
逆转裁判1最终话元凶。原地方裁判所的工作人员,“DL6号事件”的被告,虽然最后由于生仓 雪夫的辩护被无罪释放,但他自此身败名裂,不但失去了原来的工作,未婚妻松下 小百合在得知他被逮捕的消息后也自己了断了生命。15年来,灰根一直都生活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之中,最后成为了葫芦湖租船屋的主人。尽管他为了抹杀自己的身份甚至不惜利用化学药品销毁自己的指纹,但这些年来的痛苦他却丝毫没有忘记,为他的鹦鹉取名“小百合”、把保险箱的密码设置为“DL6号事件”发生日12.28都是最好的证据。终于,复仇的机会来了,在狩魔 豪的指使下,他完成了复仇的夙愿,但是失去的一去不复返……
御剑 怜侍的父亲。“DL6号事件”的牺牲者。15年前,由于地震带来的突然停电,把御剑父子和工作人员灰根困在了裁判所的电梯中。由于严重缺氧,电梯中的人都逐渐失去意识。御剑 信死时甚至不知道杀害他的人正是狩魔 豪。当时案子的审判陷入僵局,警方在审判毫无头绪时被迫求助于灵媒师绫里 舞子。但在灵媒过程中,御剑 信以为是自己的儿子错手杀死自己而做了伪证。也许他没想到,自己的谎言最后会导致日后无数悲剧诞生……
大泽木 夏实
夏实平时为人大大咧咧,头发是前卫的爆炸式,说话更是拉大嗓门,操着浓厚的关西腔,是个自由摄影师。每次拍到的照片总能为成步堂辩护时带来逆转。
须须木 真子
有着“不幸的女神”之称的女警的真子,似乎真与不幸的事干上了。作为一名女警,真子却对法庭有着浓厚的兴趣,并自称是成步堂的FAN,常去旁听成步堂办案。由于一次事故中,与其有暧昧关系的町尾遇难,被“嫌疑人”的身份被警察逮捕后,由成步堂作其辩护律师,终于澄清一切。后辞职做了法国餐厅的服务员。最终成为了系锯的伴侣……
逆转裁判2第一话的受害者,须须木的恋人。对于工作是一个尽职尽则的好警员,为警局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立下汗马功劳。喜欢黄色,是个左撇子。
诸平野 贵雅
逆转裁判2第一话的元凶。是一个什么东西都要求一流、然而却是一个连大学都考上的复读生。其真实身份是诈骗集团的一员。
逆转裁判2第二话被害者。雾崎医院院长。喜欢穿名贵西装,戴名牌眼镜,为人却很刻薄。讨厌下雨,所以对天气预报特别在意,对播报员预报错误犹为恼怒。一次雾崎医院由于护士叶中 未实的疏忽导致的医疗事故造成14人死亡,从那时起,医院的名声就开始逐渐下降。而护士在事故发生后又因车祸死亡,外界纷纷认为是雾崎杀人灭口。因此,雾崎委托真宵灵媒能够让外界知道医疗事故的真相,却意外走上了不归路……
堀田诊所的院长。长相比较委琐,对于漂亮的女性患者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绫里 纪美子
逆转裁判2第二话元凶。绫里 真宵的母亲绫里 舞子的亲身姐姐,喜欢喝茶。对绫里家族的后代都相当尊敬。不过这一切都只是表面现象,背地里却处心积虑于绫里家族宗家之位之争。由于自己的灵里输给妹妹舞子丢掉了宗家继承人的位置,从此她就对舞子怀恨在心,一心想报复。春美的诞生就是其复仇计划的开始……
日出生。绫里 纪美子的第三个女儿,绫里 真宵的堂妹。春美正值无忧无虑的孩提时光,但由于纪美子的野心却伦为宗家之争的棋子,被亲情所利用。
逆转裁判2第二话帮凶。雾崎医院的护士。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之后,精神状态一直欠佳,雾崎 哲郎由于这一事件一直对其施压,导致未实彻底崩溃。医疗事故不久,未实和其妹妹长闲在一次驾车过程中由于精力不集中发生车祸,妹妹在车祸中失去生命,而自己也因重伤毁容,通过整形扮演起了妹妹的角色,为的就是要向雾崎报仇。
叶中 未实的妹妹。由于姐姐的精神恍惚,在开车过程中发生车祸而丧命。是个研究超心理学的大学生。
立见 七百人
逆转裁判2第三话被害者。立见马戏团团长,经营马戏团20余年。深受其马戏团成员的尊敬。为挽救女儿却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立见 里香(米莉卡)
立见 七百人的女儿,立见马戏团的训兽师。性格天真无邪。由于自己的淘气造成了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故,结果致使巴特的惨死和阿克罗的残疾。
山田 耕平(马克西米利安·加拉库蒂加)
世界著名的魔术师,曾多次获得国际奖项。是立见马戏团的顶梁柱。喜欢米莉卡。平时有些看不惯马戏团的其他成员,因此人员不好。丝帽、披风和白玫瑰是他的象征,与他作风不相称的是,在每次登台前都要喝牛奶,否则会紧张。口头禅是:“酷毙了”。
木下 大作(阿克罗)
逆转裁判2第三话元凶。阿克罗和弟弟巴特是立见 七百人一手抚养长大。阿克罗在马戏团中担任曲艺师一角,平时表演相当出色。但是在一次米莉卡造成的以外中失去了双腿,只能终日坐在轮椅之上。原本是想向米莉卡报仇,却阴差阳错的结束了立见 七百人的生命……
木下 一平(巴特)
阿克罗的弟弟。很喜欢米莉卡。在一次和米莉卡的玩笑中惨死在狮子的口中……
木助 勉&利罗
木助 勉是马戏团的腹语师,平时沉默寡言。但一旦拿到利罗就开始扮演利罗的角色喋喋不休起来。
富田 松夫(托米)
托米是马戏团的老团员了。平时喜欢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冷笑话,单真正懂得他搞笑艺术的人却少之又少,对马克西米利安意见比较大。
王都楼 真悟
逆转裁判2第四话元凶。特摄英雄片《大江户战士·丙》的主演,穿着比较具有运动气息的服装。王都楼凭借其出色的演技和较好的容貌掳掠了大量女性观众的芳心,再圈中被称为“象春风一般清爽的家伙”。但这一切只是他给人的假象,生活中的王都楼却是一个喜欢玩弄女性感情的无耻之徒。此次案件中,为了不让藤见野 勋将自己的丑闻公布于众,便雇杀手将其杀害,同时又吩咐杀手绑架真宵,胁迫成步堂为其辩护。结果却……
逆转裁判2第四话被害者。特摄英雄片《忍者南迦》的主演,也是每年全日本“HERO OF HERO”大赏的角逐者之一,但却连续三年与大赏失之交臂。手中深红色的吉他是其象征,脖子上的围巾比较具有古旧英雄片的色彩。
王都楼的经纪人,鼻梁上架着副金丝边框眼镜给人以一种非常能干的女强人的感觉。华宫 雾绪为了寻找机会帮前辈天野 由利惠报仇,故意接近王都楼,并暗中与藤见野沟通准备给予王都楼以致命的打击。但不巧的是,她自己却成了杀害藤见野的 嫌疑犯……
虎狼死家 左左右卫门
被警察局通缉的杀手。藤见野 勋正是王都楼派他杀的。左左右卫门是虎狼死家的三代传人,他们家族作案的特点是每次完成任务后都会留下一张卡片。左左右卫门虽是黑道中人,但却十分注重与委托人间的信赖关系,杀死藤见野后一直隐瞒委托人的情况。不过,王都楼却明显表现出了对其不信任,以致最后两人的关系的崩溃。
天野 由利惠
华宫 雾绪的前辈,曾经是王都楼的恋人,但是花心的王都楼只拿她当自己的玩物。在被王都楼抛弃后,由利惠成为了藤见野的经纪人,并与他坠入爱河。但就在他们准备结婚之际,无耻的王都楼却把自己曾和由利惠交往过的消息告诉给了藤见野。感到自己受到侮辱的藤见野狠心抛弃了深爱过的由利惠,在感情上屡屡受到伤害的由利惠无奈之下选择了自杀……
逆转裁判3第一话被害者。勇盟大学药学部的学生,美柳 千奈美的前任男友,非常向往英国。吞田是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并且为人也比较厚道。
美柳 千奈美
逆转裁判3第一话的真凶。就读于勇盟大学文学部,成步堂的恋人。千奈美长相十分甜美,手中的阳伞更是让她看上去像极了一位千金小姐。但与可爱的外表不相符的是,千奈美非常阴险毒辣。验证了最毒妇人心这句话……是贯穿逆转裁判3的关键人物!
天杉真实身份正是大名鼎鼎的怪人假面MASK,曾经是保安公司的员工。为人十分懦弱。之所以能成为神偷假面MASK,都是在星威岳 蔼牙的策划下完成偷盗的过程。
天杉 优作的妻子与性格懦弱的优作不同,希华为人非常爽快,十分喜欢挑战刺激的东西,讨厌拐弯抹角的事情。喜欢飚车的希华穿着一身非常时尚上午赛车服。有着爱花钱的恶习。所以导致优作当上怪人假面MASK的角色……
毒岛 黑卫兵
逆转裁判3第二话被害者。KB保安公司的社长,为了获取金钱经常不择手段。于仓院之罐被盗当天夜里遇害,尸体在保险箱中发现。
星威岳 蔼牙
逆转裁判3第二话的真凶。自称名侦探的家伙,说话比较做作。经营着蔼牙侦探事物所,并以追捕怪人假面MASK为自己目标。实际却是自编的剧本迷惑旁人而已,最终事情还是败漏了……
芝九藏 虎之助
逆转裁判3第三话的真凶。无良金融会社卡流泽的社长,关西人氏。人称“关西钱老虎”。发型与成步堂有些类似,曾伪装成成步堂的样子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竟然还瞒过了法官的眼睛……人高马大的虎之助说话时非常有威慑力,常常令对手魂飞魄散。然而在法庭上的表现却……
逆转裁判3第三话的被害人。由于在一家名为“吐美丽庵”的法国餐厅喝下了投毒的咖啡,当场暴弊。年仅28岁的高夫是一位优秀的程序员。可惜年轻有为的他却嗜赌成性,因此而负债累累……
法式餐厅“吐美丽庵”的店长兼厨师。外表壮实内心却很女性化。做菜水平很一般,但店里的各种食物价格却高的离谱,所以“吐美丽庵”的生意极差。本土坊还爱好收集香水,并喜欢写些常人无法理解的诗词。
浦美是鹿羽组组长鹿羽 权太的孙女。在卡流泽负责勤务,头上裹着绷带,说话时候给人很阴暗的感觉。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发出恐怖的冷笑声,让人不寒而栗。鉴于权太在黑道上的影响力,浦美也受到来自各方的关爱。
逆转裁判3第四话的被害者。是个女警。美柳 千奈美同父异母的姐姐。在五年前的诱拐杀人事件中,她以决定性的证词将尾并田送上了死刑犯的位子,并因此成为了巡查部长。五年后在同一个案发地点却丧失了性命……
无久井 里子
逆转裁判3第四话的真凶。无久井 里子实际就是美柳 千奈美,在此话中用了“无久井 里子”的假名。五年前的诱拐事件,正是由她向其宝石商父亲复仇而一手策划的。在此次事件中将姐姐勇希送上了不归路……
尾并田 美散
逆转裁判3第四话的被告。绫里 千寻法庭生涯的第一个委托人。在千奈美14岁时担任过她的家庭教师,并且后来成为了其恋人。在五年前的诱拐事件中,他被捕并判以了死刑。尾并田可以说是一位充满悲剧色彩的角色。他被千奈美欺骗并利用,直到最后一刻还依然袒护千奈美并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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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第一话:
1代第二话:
1代第三话:
1代第四话:
2代第一话:
2代第二话:
2代第三话:
2代第四话:
第3代完全找不到人物关系图~于是找了个人物关系全图来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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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最初的逆转&&
&& &鲜血从一只沾满了鲜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只可怕的手正握着这雕像……
&&&“……混蛋,为什么我会碰到这种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个人嫁祸,可是找谁呢!”
&&&“……对了,就找那家伙……”
&&&男子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影“如果嫁祸给他的话……”
&&&「8月3日上午9点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龙一(ナルホド)和所长(チヒロ)寒喧几句。主角因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紧张。并表示这次的辩护,也是因为十分想帮助委托人。
&&&这时传来一阵喧哗……
&&&一个叫矢张(ヤハリ)的人哭闹着来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为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友。主角看到满脸是泪的他,难以想象这样软弱的人就是杀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报纸上写着的确实是他的名字……
&&&这次的事件非常简单:高级公寓的一个房间中,一名年轻女性被杀。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运的男子——矢张政志,他是主角从小学时代开始的亲密朋友。主角比谁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会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张正义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笔钱。
&&&「8月3日上午10点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审理开始,检察官アウチ(所谓检察官,就是想方设法也要让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备完毕。主角(成步堂龙一,三个月前刚成为辩护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虽然也表示作为辩护人已经准备完毕,但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进展很担心,所以先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来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备好了。
&&&法官:首先,请说出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选择回答:矢张政志
&&&法官:下一个问题,现在审理的是杀人事件,请说出被害人的名字。
&&&这时所长会在旁边提示主角,关于不清楚的事,可以按R键随时查看《法庭记录》来得到信息,然后可以按R键来切换查看证物和人物介绍两个大项。
&&&主角选择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问:被害者的死因是什么?
&&&主角选择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杀。完成回答后,法官宣布审理可以开始。
&&&法官开始问话:检察官,我有问题想问你,正如成步堂所说,被害者是被钝物所杀,那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检察官:是一个“思想者”的摆设,就横放在死者的旁边。
&&&证物的资料被记载到《法庭记录》中,所长提醒主角,这证物将是辩护的有利武器。接下来,法官宣布带证人上庭,但是检察官想先盘问被告人。这时所长会提醒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这是辩护的关键。只能祈祷被告人不要说些多余的话,从中可以找到反击的机会,检察官开始发问。
&&&检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检察官: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被告: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检察官: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
&&&检察官: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援助交际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会出现选项,但无论主角选哪个,矢张都会说: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国问那臭女人吧!
&&&检察官继续盘问:被告,事件发生当日,你去过死者房间吗?
&&&但无论主角怎么提示矢张回答,检察官都会表示有证人目击被告从现场逃离。那证人正是发现死者的人,他也是事发当日劝主角买他报纸的人——山野星雄。
&&&证人被带上法庭要开始说证词了,这时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证人的证词……
&&&法官:那么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不能用呢?
&&&检察官:事发当日,公寓正好停电。
&&&法官:但即使停电,电话还是可以使用的啊?
&&&检察官:是的,但是因为那种电话是子母机,所以子机需要电而无法使用,现场的证人使用的就是那种电话的子机。法官大人,我们已经准备了停电记录。
&&&接下来,就是作为主角的辩护人开始“寻问”了。所长告诉主角,所谓“寻问”就是找出证词中的疑点。如果作为被告的委托人是无辜的,那么证词中就一定有谎话存在。关键就是在证物上或证物和证词之间,一定会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记录和证词矛盾的地方,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证物的话,就把证物摆在证人面前。(按R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
&&&辩护规则:证词可以用左键或右键进行一句句回放。如发现证词本身有问题,就按L键来提出质问。如果找出证物无法说明问题的话(按R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就算失败。失败5次的话,就会失去法官的信任。
&&&寻问开始,证词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击。
&&&列出案件的证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绽了,那就是发现死者的时间和死亡报告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符。在证词的第8句,按R键列出解剖记录再按A键提出质问。
&&&在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上,需要证人进一步的证词来说明,主角也可以从中找到更进一步的矛盾。
&&&关于发现死者的时间,证人又做了6句证词。
&&&证词完毕,主角可以再次开始寻问。
&&&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确的证词。
&&&证人接着又做了关于听到报时的4句证词。
&&&一系列的寻问后,法官会问主角,对于证人的证词是否还有问题想问。
&&&主角选择回答:还有问题。然后质问道:这钟只有拿起那摆设仔细看,才能发现。但你没有进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个钟的?而且还看了时间?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
&&&接着主角选择强制性断言:一定是因为你事发当日,进入了那房间。
&&&主角开始追击: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摆设是钟呢?那一定是因为你当天进入了那间屋子。所以说,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证人山野: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主角: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
&&&接着主角选择回答:试着让时钟报时。
&&&主角试着让钟报时,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就在主角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所长开始鼓励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辩护人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主角: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轰烂炸,终于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犯人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张认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却以美佳带着矢张制作的摆设一起去了纽约为证据,说明美佳还是想着矢张的。
&&&所长:成步堂君,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第二话: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帯電話。
&&&此时与刑警交谈会得知证人叫松竹梅世,还在那家旅馆里面。现在可以到板东ホテル调查,那个女证人离开后,当调查了房间里半开着的抽屉时,她突然前来阻止,难道那里面放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吗……盘问了半天,也没套出什么来。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L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L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L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L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经被释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来参加审理,真正的犯人要作为目击证人出现,主角和他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第三话:逆转大将军
某天,从新闻中得知,《大江戸トノサマン》的主角荷星三郎涉嫌杀害演员而被逮捕,被害者是扮演怪人的衣袋武志。这时真宵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那位扮演诸侯的荷星找事务所。
&&&来到拘留室见荷星,询问后得知:原来那天他们在英都摄影所集合,从早上10点开始动作排练,一直到傍晚5点。但在集合时,发现扮演怪人的衣袋在舞台附近倒下,胸口被诸侯的长矛刺穿。接着又了解到那天荷星是9点到拍摄场地,一直排练到下午5点,吃过午饭后,他在休息室睡午觉。但醒来时,已经超过了集合时间的5点,赶到混乱的现场时,看到衣袋已经倒下了……
&&&在摄影所正门前碰到老太太门卫,她要主角拿出委托的证据才让进去调查。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得到三郎的委托书,再回到摄影所把委托书交给老太太,得到摄影棚的俯视图。在第1スタジオ(第一舞台)碰到上次事件的刑警,得到武志的解剖记录:死亡时间是15日的下午2点30分,用枪状的凶器刺穿胸部。
&&&到乐屋(休息室)调查地上的包得到磁卡,再去第一舞台调查画面右侧的门和摄像机,和女工作人员聊聊天。回到正门前调查电脑选ST1-307,得到荷星(?)照片,背面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第二人”。
&&&「10月18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首先刑警作为证人上庭,摆出摄影棚的俯视图表示地理位置是关键。事发当天,那里只有被害者、被告,还有主角碰到的女工作人员三人。下午1点门房老太太开始值班,一直到五点才发现死者。推定死亡时间是2点30分。然后法官会拿来凶器,作为法庭记录被登录。然后宣布老太太上庭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反驳老太太。
&&&主角:你口口声声说你看到的是荷星,难道就是这张照片上的诸侯吗?
&&&老太太:当然就是这照片啊。
&&&主角:这照片只是诸侯,而荷星本人只是扮演而已,他不是诸侯。
&&&果然法官需要老太太再次进行关于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荷星的证言,老太太就再次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当主角寻问损坏的道具时老太太说连那枪状的凶器都损坏了,后来她用胶带弄好了。主角认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就把这存为法庭记录。这时法官提及了死亡现场的衣服包裹,但是检察官说还没有找到,并且想蒙混过关。这时主角不能不管,立刻提出申辩。
&&&所以法官只能让证人继续作出证言。
&&&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开始发问。
&&&主角:这照片是在那里门口架设的监视相机拍摄的吧?
&&&老太太:是啊。
&&&主角:只要有人通过,这相机都会拍摄下来的吧?
&&&老太太:你好象很了解啊。
&&&主角:拍摄后的照片,都存储在门房的电脑中吧?
&&&老太太:你是否我们内部人员啊?太了解了。
&&&主角:这照片就是那电脑打印出来的,在背面分明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 第二人》。
&&&老太太:那就是下午2点拍摄的照片。
&&&主角:我知道。问题是“第二人”的部分。
&&&老太太:“第二人”……
&&&主角:电脑中的照片,只有这一张。所以……这照片上没有写着《第一人》不是很奇怪吗?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主角:这就可以证明当时有两个人通过那里去舞台。但是照片只剩下一张,消除了那张照片的数据的人……不正是你老太太吗!
&&&老太太:我不管,反正那天我只看到了荷星一人。
&&&法官和法庭上下都要老太太对此做一个说明,所以她只能再次进行证言。
&&&主角就抓住最后一句证言发问,老太太承认有个小学二、三年级的影迷,从排水口的网那里钻了进来。所以法官宣布休庭讨论此事。
&&&再次开庭时,主角表示还有其他人有犯罪的可能,选择回答老太太。
&&&主角:就是那个老太太,他作为值班人员,有可能离开岗位去舞台。
&&&法官:那为什么要偷那件戏服呢?
&&&主角:很简单!因为那样才能装扮成诸侯的样子在摄影机前蒙混过关。
&&&然后主角继续选择:追い打ちをかける(追击不放),向老太太发问。
&&&此时老太太竟然把嫌疑对象都推在了那个小学生身上。但主角拿出照片,说明那凶器因为被照片上的人拿着,那小学生是不可能得到凶器的。因此法官宣布改日审理,但老太太突然说还有难以启齿的事没有说。又再次让老太太作出证言。原来那天上午监督在看大家排练,下午和制作人在第二舞台开会。老太太收了他们小费,他们让她别说出去。还有个关键人物在场,是电视台的エラ。所以改日再审理,需要进一步调查。
&&&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再到工作区打开被堵上的排水口,去乐屋调查桌子上的饮料,发现都过期了。在正门前向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在第二舞台前听见房间里有特殊声音。再返回乐屋碰到了监督,了解制作人姬神的事。到正门前的スタッフエリア(职员区域),碰到小孩大泷九太并得到了安眠药。乘老太太在抓孩子之机,调查电脑得到钥匙。到第二舞台前调查房子的门,进入房间内碰到制作人姬神。她不肯回答任何事,却说要看剧本。她还要主角转交东西给监督,得到“姫神のメモ”。到乐屋把“姫神のメモ”给监督看。到第一舞台内调查椅子,发现“台本”。把台本交给姬神,并得知当天在道口有个报时的雕像在2点15分倒下堵住了路,畅通时已经是4点了。在事务所得到提示,去摄影棚找那小孩。在正门前把カードキー(钥匙)给老太太看,得到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到乐屋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九太看,他说想要レアカード。在コテージ里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女孩,换得レアカード。再去乐屋把レアカード给九太,交谈后得到“荣光の足迹”。
&&&第二天再次开庭,监督先作出证言。经过盘问后,发现他休息过而且吃了东西。监督只得再次作出证言。寻问开始,当问到主角是否认为在那开会房间里的人去过第一舞台时,主角选择:もちろん主张する。但检察官提出雕像堵住路的事,所以主角很不利。
&&&休息后,小孩九太出庭,得到他的照相机作为法庭记录。九太作出证言后,主角就拿出照相机来指出他第9句的错误。九太只好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他第4句不放,然后选もっとゆさぶる来追击。
&&&主角:九太,你最开始说的是“我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打斗现场”。那为什么最为关键的杀人场面会没看到呢?
&&&然后法官会问为什么九太没有看见高潮部分,主角选择“证据品を提示”并拿出相机。
&&&主角:这相机是最近才买的吧,你对它的操作并没有熟练掌握。所以高潮的时候你在看相机,因为你想把那个拍摄下来!
&&&九太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第5句,然后选“キツくゆさぶる”来追问他是否真的没有拍下来。所以他改口说虽然拍了,但是数据消失了。主角就对这一句话,以“荣光の足迹”来驳回他。因为他说过把所有的诸侯胜利场面都拍摄下来了。当主角被问到为什么少年把那数据消除了,选择回答:トノサマンは胜たなかった(因为诸侯根本就没有胜利)。
&&&主角:九太,真相是诸侯被打倒了吧?你说他不会输,那些只是故事的台词而已。你先是骗人说没有拍下,然后又说把好不容易拍到的照片给删除了。因为对你来说,诸侯是绝对不会输的。但是,九太,你却目击到了你最不想看到的一幕,那就是诸侯战败了的场面。九太,你不得不承认,你说的“看到了诸侯胜利了”那都是谎言!
&&&主角:我们都犯了一个大错误,那就是——选择回答:被害者はトノサマンだった(被害者是诸侯),而且诸侯就是衣袋武志!
&&&然后九太交出一张唯一没有消除的照片。主角指出了照片上的门柱上面的“2”,这说明不是第一舞台。然后选择地图上的第二舞台,关键问题选择:“道がふさがっていた”。被害人在道路堵住以前去过第二舞台。而监督的证词说因为堵住而无法通行,但恰恰相反。
&&&罪犯就在当时开会的人中间,不管怎么说行凶是在第二舞台,而吃牛排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老太太看到的是衣袋,之所以衣袋要偷荷星戏服的原因就是想去第二舞台。为了证明这点,选择回答:证处はある,并且拿出安眠药的小瓶子作为证据,那天荷星一直睡觉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个。然后又以ビンの指纹を调べる(调查瓶上的指纹)来说明这是衣袋做的。然后就休庭,等第二天再开庭。
&&&现在又要开始侦察工作了。
&&&在第二舞台前碰到了姬神,又在スタッフエリア的刑警那里得到ステーキの皿和睡眠药の小ビン作为法庭记录。到乐屋听到了衣袋有把柄在姬神手里的说法。在“摄影所の方針”的对话中,把“荣光の足迹”给女孩看。女孩就会告诉主角,详细情况老太太清楚。在正门前“5年前の事故”的对话中选择:“证据はある”,把睡眠药の小ビン和ステーキの皿给她看。原来5年前衣袋因为事故害死了人,这事被记者拍了照,结果是姬神利用暴力集团来平息了这事。然后得到了“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返回第二舞台把这照片给姬神看,姬神竟然要暴力集团抢主角的那张照片。这时刑警赶到解围……
&&&法庭审理最终日,姬神上庭作出证言。
&&&主角抓住第6句,把ステーキの皿拿出来指出:里面什么都没有,而吃过的牛排应该剩下骨头,所以她并没有吃(ステーキは食べなかった),因为她和诸候在一起(トノサマンに会っていた)。主角还认为凶器很重,她不可能使用凶器(わからない),指出凶器并不是枪,然后拿出トノサマン。スピアー进行说明。在主角进行杀害过程的说明(もちろんできる),拿出“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参照。从照片上被铁栅栏刺穿胸部的人来看,5年前同样的情况现在再次发生了。
&&&主角:当时姬神正好要出来吃牛排,但是碰到了衣袋,边说着5年前事故的事,然后把他推倒在那铁栅栏上。5年前,衣袋自己也是那样做的。所以现在他自己也那样被结束生命。
&&&然后主角说明她有其他办法(他の方法があった)在15分钟内移动尸体。然后就拿出法庭记录的ライトバン来解释。
&&&主角:你刚才说过,你很累,让监督开车送你去,所以你是用面包车把尸体运送过去的。而且……你们偷了荷星的戏服,并把他包在了尸体的身上!
&&&然后主角指出监督确实是协同犯罪(もちろん共犯)。但是姬神要主角拿出证据,主角也没办法,只能让她再次证言(もう一度証言を)。但她不同意。就在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要她对于发现尸体后的举动进行证言。
&&&开始寻问后,主角仔细寻问每一句话。都选择: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
&&&当问到为什么没有带着剧本和记录,本来就是为了排练的。她解释说,因为知道有杀人事件,所以就没想要彩排了。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提出:难道你出门前就已经知道有杀人事件了吗?所以她只能修改证言:因为受了伤的衣袋无法进行动作场面,所以我才没有带去剧本和记录。主角就抓住这一条,拿出照片。
&&&主角:明明受伤的是荷星,你为什么说是衣袋?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是装成荷星的样子,为了蒙蔽摄影机。
&&&姬神:我不知道,我是听监督说的。
&&&主角:但是监督并没有参加上午的排练,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荷星受伤的事。而是看到了受伤样子的衣袋(足引きずった衣袋を見た),所以你误认为衣袋受了伤!
&&&但她还不承认,所以主角选择:可以证明动机(もちろんできる),然后拿出“5年前の事故の写真”。然后主角表示她没有杀人动机(动机などない)。
&&&主角:她并没有要杀衣袋,只是把要来袭击她的衣袋推了下去!衣袋用安眠药让荷星睡觉,偷了戏服,蒙混过老太太,走向一直在不断利用自己的姬神。
&&&最终姬神不得不承认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所以荷星无罪释放。
&&&主角又打赢了艰难的一仗。
第四话:逆转、然后再见
一个圣诞夜平静的湖面上,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两声枪响,一起凶杀案发生了。
&&&事务所中大家正在谈话,这时电视报道葫芦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击到迷之怪兽。又报道那里有杀人事件发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检察官御剑。
&&&主角赶往留置所,在那里见到御剑。虽然御剑拿出弁护士バッジ,但不肯委托主角辩护。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园和刑警交谈,在公园。广场上调查长凳,选择“もらっておく”得到圣诞节用的烟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调查相机后点燃烟火,会出现一女子大泽木ナツミ。把弁护士バッジ给她看,交谈后得知她是研究员,来这里已经三天,是来拍摄流星的。得到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后,再把相机给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课可得到解剖记录。回到事务所后,真宵想起了刚才照片那个人就是以前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务所,但那里空无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见到研究员,得到湖の写真。去公园。广场碰到矢张(他和主角都是御剑的小学同学),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先到警察署内。刑事课,再去星影法律事务所。把死者の解剖记录给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仓雪夫,曾辩护过“DL6号事件”。原来“DL6号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剑的父亲。得到绫里舞子の写真。去留置所把绫里舞子の写真给御剑看,得知被害人为“DL6号事件”的嫌疑犯辩护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发生的,在法律时效上,还有三天时间罪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写真给他看,御剑终于答应请主角为他辩护。主角选择: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委托辩护书)。去警察署内。刑事课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交给刑警。
&&&「12月26日上午9点44分,地方法院」
&&&检察官是40年来从没失败过的狩魔豪。他是御剑的师傅,是一个比御剑险恶十倍而且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开庭后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说明:圣诞夜的深夜零点刚过,湖中小船上有两个男子。在零点10分,一个去野餐的女性目击到这些。在两声枪响后,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视图)。
&&&豪在法庭上极其嚣张,但法官也拿他没办法。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それは违う)。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の写真,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追求する)。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品を见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并表示有证据(证据はある)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扩大写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写真。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扩大写真に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ピストル,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ナツミの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知机。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货しボート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ボンベ,拴已经没了,但瓶上面有彩旗。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さらにくわしく闻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气瓶的气来充的。但充气当天拴一下子飞了,很响的“啪”的一声,氧气瓶象火箭一样飞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发生的事,然后氧气瓶飞到湖里去了。最后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发当天。回去见大泽木,主角选择:根本没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后表示可以证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给她看。主角解释道:破裂音就是氧气瓶飞上天的声音,而怪物就是那个充气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为交换,主角得知明天的证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并得到了另一张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前往管理小屋内,把弁护士バッジ给管理人看,答应他条件(约束する)。拿出湖の写真,调查房间中的八哥鸟(オウム)。没想到八哥说了惊人的话:别忘记“DL6号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给刑警看,得到将八哥鸟作为证人的许可。
&&&在警察署资料室得到关于“DL6号事件”的信息:日,发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点,发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内停电。这时候,电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时左右。电梯内严重缺氧,生存者意识模糊。三人中,有一个心脏中弹,那就是御剑的父亲。当时35岁,下午法庭败诉后,和儿子一起回家,在电梯中被杀。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不可能是自杀。手枪在电梯中被发现。一共开了两枪。那个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现在事件的被害人生仓为他辩护成功。嫌疑犯在无罪释放后,就踪迹不见了。
&&&得到了DL6号事件资料作为法庭记录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证,他因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记忆而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证词后,主角对第2句和第6句证词表示疑问。主角指出那晚有雾,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脸。老头进行证词补充:听到那个男人说“竟然开了枪”。主角想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但是豪百般阻挡。虽然主角一再提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御剑有罪。这时矢张冲上法庭,作为证人出现。法官决定撤消判决,并且在休息5分钟后继续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说当时因为吓坏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对方掉进湖中后捡起了枪。
&&&开庭后矢张作出证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寻问。因为他只听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应该是两下响声。但他竟然说当时他在听收音机。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继续作出与这有关的证言。
&&&主角认为当时DJ在说话,而非音乐,枪声是有可能听到的。抓住证词的最后一句话,主角认为有必要说出DJ说了些什么(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张补充证言:听到枪声的时候,听到广播里面说圣诞节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矢张听到枪声的时候,圣诞节并没有到。这和研究员的证词有出入。但主角说矢张并没有错(矢张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上面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因为有破裂声,所以有这张照片。
&&&主角继续向大家解释:原来那晚在25分钟的间隔里,有两下枪声。证据就是手枪(ピストル),因为那枪打了三发子弹。并说明被害者是在11点50分的时候被杀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剑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剑出来见面,但他提前被杀,然后犯人装成被害人和御剑见面。犯人的名字还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头!
&&&主角指着地图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杀人现场。主角:矢张当天在找东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还船,当他听音乐时听到枪声就逃跑了。但因为在听音乐,所以枪声一定不远,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头穿着被害人的大衣去见御剑,所以开枪的是老头(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为没打中,所以就连开两枪,为了制造目击证人(目击者を作るため)。然后犯人跳进湖中,上岸后,给死者尸体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体进湖里。
&&&这时有人报告,管理人老头逃跑,也没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关于我的恶梦……我杀人的那段记忆。
&&&回事务所,主角回忆起一段往事:小学时代,主角三人是同学,有一件永生难忘的事,让他决定做一个辩护律师。当时主角班级有一个人的伙食费被偷了,虽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应该是在体育课上。矢张休息,主角因为感冒而不能上体育课,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学校法庭。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喊着主角有罪,连老师都要让主角当场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个被偷的学生——御剑面前要道歉的时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证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你们连这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外行”这是御剑的声音,矢张也帮主角说话。老师权衡了后,就此结束了这次审判。
&&&事后得知御剑要做一个象他父亲一样的辩护律师。但他完全变了,他不肯见主角。主角因此做一个辩护律师,以求在法庭上见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员小屋,调查电视机上的金库,会发现了一封信:向御剑复仇,这是最后的机会。让你人生破灭的两个男人,只有现在才能报仇。而且信上写着今天法庭上让主角为难的方法。看来管理员是被人指示的,将此信作为法庭记录。回到留置所把金库中信给御剑看,他怀疑那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DL6号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无罪。接着御剑也说出了自己的恶梦——“DL6号事件”:电梯里空气越来越少,为空气而争斗。这时我捡到了身边的手枪……
&&&回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得知御剑父亲很反对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当时真宵的母亲得到的信息是错误的。把金库中的信给星影看,主角认为这信是狩魔豪写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剑父亲的较量,虽然豪赢了,但是御剑父亲揭发豪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证据,而使豪受到了处罚,将豪的完美形象破坏。在警察署资料室调查拉开着的抽屉,“DL6号事件”的资料已经被豪拿走。将金库中的信给他看,他竟然抢走了信并要放火烧掉。
&&&豪走后,主角发现留下的“DL6号事件”的弹壳,这是打中御剑父亲的子弹弹壳。
&&&最终日的开庭,管理人老头上庭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证言的第3、第4、第5句进行寻问,指出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头碰到过化学品而无法以指纹鉴定身份。主角决定寻问八哥鸟(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证言只有两句。主角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进行寻问:名字叫什么(お名前は)?
&&&这名字和事件当然有关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号事件。资料”拿出来并指出,在资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杀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鸟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是这被认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寻问:金库の番号は(金库的密码是多少)?
&&&主角再选择:カンケイある(这密码和管理人的身份当然有关系)。拿出“DL6号事件。资料”,和密码有关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码就是事发日期。
&&&因为有两个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头上庭。
&&&老头一改颓废的风格,承认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认是他杀了被害人。
&&&老头:15年前,虽然我没有罪,但是辩护人把我说成是神经错乱,才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无罪的。工作、未婚妻、社会地位……什么都没有了。15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枪。里面写着详细的计划。谁写给我的并不重要,15年后的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有些话我不能说,你们问御剑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杀的。
&&&御剑上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审理结束,但御剑提出异议,希望审理“DL6号事件”。
&&&主角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无法阻止御剑。
&&&御剑:……这15年里……我被一个“梦”一直困扰着。……那只是梦……我对自己这样说着。但是,那并不是梦。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从射击的距离来看,父亲也不是自杀。是的,我什么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这里认罪。而且“DL6号事件”的时效还没有超过。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法官决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梦,并且要证明他的梦只是一个梦,而不是事实。
&&&休息后,御剑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第6句展开寻问,御剑说只有一下枪声,和可怕的惨叫。寻问第7句后,针对第6句话拿出“DL6号事件。写真”,然后指着电梯玻璃上的另一个弹痕进行说明并表示这和事件有关(ある)。接着拿出“DL6号事件。资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说明当时记载着开了两枪。但因为当时找不到另一个弹壳,而怀疑是否只开了一枪,进而要判决御剑有罪。主角自然提出异议,这时所长的声音出现,告诉主角另一颗弹壳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弹壳,不过也没有必要寻找了(必要は別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弹去了哪里时,所长的声音再次响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弹壳的理由,用一种“逆转”的思维方式……原来另一颗子弹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体内,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设想:在御剑扔枪的时候,枪走火,并打中了电梯窗户外的犯人,然后犯人进电梯,杀害了御剑父亲。但是这设想没有立足点,这时想起了星影说过,豪在那事件后休假了几个月,那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说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这时候主角想传唤医生,但御剑认为像豪那样的人是不会去做手术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弹取出来的,所以主角说有证据(证据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属探知机,要用这个来探测他的身上的弹壳!此时豪浑身是汗,但法官允许主角使用。虽然探测出来了,但是豪否认这个伤和事件有关。主角就拿出“DL6号事件の弹丸”,指出子弹的线条痕和豪体内的如果相同,那就说明是同一把枪射出的子弹。这时豪发怒了,御剑突然觉得这叫声和当时听到的惨叫声一模一样……
&&&15年前……豪因为被御剑父亲抓住了尾巴而被处罚。当天豪从资料室出来,正好停电,他摸黑来到了电梯前。按了电梯却没有反应,这时候一声枪响,打中了豪的右肩。这时电力恢复,他走进电梯,看到已经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枪,他知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从迷宫中刚走出来的感觉。15年的时间里,御剑你一直是清白的,那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恶梦而已。我宣布你无罪释放!
&&&闭庭后,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张给了御剑一个信封作为礼物,里面装着3800日元……研究员让大家站好,拍了一张集体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师事务所,看见一封信,是真宵写给主角的:再见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现得很出色。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灵媒师,还不能独当一面。我也想过要帮助御剑,但你做到了,我却什么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后什么都说不出来,所以我留给你这封信。再见了……
&&&主角连忙赶向车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号事件の弹丸”告诉她,辩护成功是她的功劳。
&&&真宵带着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辩护律师的自己告别。现在我会翻开新的一页,创造一个崭新的故事。当御剑说我是外行的时候,也许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还是会……异议あ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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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失去的逆转
“呼哧……呼哧……该死!我怎么这么倒霉……”
&&&“就到这里吧!你已经逃不掉了,成步堂龙一!”
&&&(从远方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为什么?我究竟干了什么?
&&&法官:不能再让你活下去!
&&&成步堂:但我只不过是个律师啊。
&&&法官:问答无用!(高举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认你是律师!(木槌砸落)
&&&(成步堂从恶梦中惊醒,呆呆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发上)
&&&成步堂:吓死我了,我怎么会做这么可怕的恶梦?难道是这个手机铃音闹的?开庭前还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电话挂断,一个黑影手持灭火器渐渐接近)
&&&不明男子:总算找到你了。(灭火器砸落)这可怨不得我啊,成步堂先生。
&&&(数分钟后,醒来的成步堂捂着头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头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么这么没精神?打起精神来!!
&&&成步堂:请问……
&&&女警:什么?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么事?
&&&女警:你说什么啊?!不是说好了嘛!一定能为我洗脱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请问你是谁?
&&&女警:成步堂!太过分了!开这种玩笑?这就是辩护律师吗!简直无法相信!!
&&&成步堂:你认错人了吧!什么辩护律师? 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谁来着?(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系官:请被告和辩护律师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托你了。
&&&成步堂:(这就是所谓的“失忆”吧……我好像是个辩护律师…并且跟她说了为她洗脱罪名之类的不负责任的话……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谁开的玩笑啊!)
&&&9月8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2法庭(随着居坐正中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击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须须木真子一案开庭!
&&&(法庭右侧检方席上站着一个瘦弱的中年人——检察官亚内武文)
&&&亚内:检方准备完毕!
&&&成步堂:……
&&&(全场一片寂静)
&&&法官:怎么了?辩护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说我吗?
&&&法官:难道还有别的辩护人?辩方准备好了吗?
&&&成步堂:嗯……好了。
&&&亚内:好久不见了,成步堂!让我见识一下……你究竟成长到何种程度吧!
&&&成步堂:……(这人又是谁啊?)
&&&亚内:请证人系锯圭介入庭!
&&&(一个体格魁梧、不修边幅的中年男子立于证人席)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圭介:我是地方警署负责凶杀案件的刑事系锯圭介。案发地点在警署附近的公园,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町尾守在公园约会时被人从高处推落堕地死亡。被告与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两人是恋人关系。
&&&法官:辩护人,在被害人尸体下发现了什么证据?
&&&成步堂:(选择第二项眼镜)
&&&法官:请证人陈述证言!
&&&证言一~决定性的证据~(证人:系锯圭介)
&&&1.警方发现了有比尸体下的眼镜更有力的证据。
&&&2.被害人于约会中在公园长椅附近被人推落…
&&&3.被害人将犯人的名字写在地面上。
&&&4.死者清楚地写下被告人的姓氏「铃木」 . 5.根据此证据和眼镜,警方将该疑犯逮捕 .
&&&法官:请辩护人提问!
&&&质问4.圭介:死者清楚地写下被告人的姓氏「铃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对!证人! 请重复被告人的姓名!
&&&亚内:我抗议!这毫无意义!
&&&成步堂:完全不是!这非常重要!
&&&亚内: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 マコ」吗?
&&&成步堂:请用汉字。
&&&亚内:当然是「须须木真子」…… 啊?!
&&&成步堂:死者写在地面上的字是「铃木」 ,而被告却姓「须须木」!
&&&亚内:我反对!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确写法……
&&&(注:在日本姓「铃木」的人相当常见,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须ヶ木」)
&&&成步堂:我反对!检方控告“被告杀害其恋人”, 既然是恋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对方姓名的汉字写法!
&&&法官:确实如此。圭介刑事,请就被告和被害人町尾守的关系作证言。
&&&证言询问:第4句>>人物「须ヶ木マコ」
&&&证言二~被害人和被告的关系~(证人:系锯圭介)
&&&1.町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经交往半年。
&&&2.两人快要结婚的传言也开始流传。
&&&3.案发当天刚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真子巡查特意准备了生日礼物。
&&&5.那件礼物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6.因为真子找我商量过,所以我是知道的。
&&&询问5.圭介:那件礼物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成步堂:两个月前就准备了?是什么生日礼物?
&&&圭介:是特别订作的棒球手套,因为被害人町尾爱好棒球,而且特别喜欢黄色。(出示证物:黄金色的棒球手套)
&&&证言询问:第5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一项有关系→获得证物「グロープ」
&&&证言三~关于被害人留下的文字~ (证人:系锯圭介)
&&&1.警方首先调查了残留文字的笔迹。
&&&2.遗憾的是无法检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笔迹。
&&&3.然后调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在指甲缝中发现有沙粒。
&&&5.食指上也有写字时留下的擦伤。
&&&6.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
&&&询问1.圭介:警方首先调查了笔迹。
&&&成步堂:在沙子上写字也能检定笔迹吗?
&&&圭介:所以我才讨厌外行人!本国警方的科技水平是国际一流的!
&&&亚内:那么检定的结果呢?
&&&询问2.圭介:遗憾的是无法检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笔迹。
&&&成步堂:结果还不是不行嘛!
&&&圭介:你说什么!做不到的事情自然无能为力,这就是科学!
&&&法官:这种说法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成步堂:我也是。
&&&质问6.圭介: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
&&&成步堂:我反对!(出示证物棒球手套)这只手套……是特意订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左撇子?
&&&成步堂:证人!你说过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写的字?
&&&圭介:还用问吗! 看照片的话,当然是……哎?
&&&成步堂:刚说过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写字的!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写下「铃木」这两个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亚内检察官,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仅不能立证被告有罪,反而证明了她是无辜的。嗯,结果出来了。现在本庭宣判 ,被告须须木真子…
&&&亚内:我有异议!请等一下,法官大人!检方请求传唤下一证人!
&&&法官:那个证人目击到什么了?
&&&亚内:目击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间!并且证人在推落瞬间清楚地看见了犯人的脸!
&&&成步堂:你、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现在暂时休庭,再开庭后请证人作证。
&&&证言询问:第6句>>出示「グロープ」
&&&(辩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忆?! 都失忆了还为我辩护?
&&&成步堂:没办法。
&&&真子:听说受到很大打击就能治好失忆,请把脑袋伸过来,吃我一记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吗?好奇怪的名字!
&&&(注:与日语中“原来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时,成步堂摸不着头脑)
&&&真子:病得真重啊……
&&&(两人开始寻找案发时的线索)
&&&真子:事发当天下午6点之前,我和町尾散步时捡到一个手机。手机忽然响起来,是手机失主打来的。我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并和他约好6点见面。下午6点我和町尾在公园等失主,但那人没来。
&&&(一个身穿灵媒服装,嘟着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过份啊!给你打手机也不回!
&&&成步堂:?(这个怪人是谁啊?)
&&&真宵:真宵我已经带来了证据!给你吧!
&&&成步堂:谢谢。(接过一看是一张写着20个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名单)
&&&真宵:这些人被怀疑是警察正在追捕的一个诈骗集团的成员。
&&&成步堂:你从哪里得到这份名单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给我的吗?这是真子拾到的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啊!
&&&系官:辩护人!请与被告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开庭,请证人入庭!
&&&亚内:法官大人,下面要传唤的证人有点神经过敏,恳请法庭提问时注意口气。请案发时在公园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个穿着高级时装的年轻人走上证人席)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年轻人:刚才你是这么介绍我的吧?说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
&&&亚内:是啊。
&&&年轻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我可能确实不能称为大学生 ,但到底哪所大学才能配得上我呢?我当时正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这就是你说的“散步” .
&&&亚内:很抱歉,我以后会注意!
&&&法官:请就你所看到的事实陈述证言!
&&&证言四~案发当天的目击经过~(证人:诸平野贵雅)
&&&1.下午我在公园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2.记不清楚确切时间了,大概是在晚上6点左右。
&&&3.突然眼前有个警察摔了下来。
&&&4.我不假思索地抬头往上看,看到一个脸色发青的女人。
&&&5.她的长相我当然记得,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
&&&6.要说现场还有什么奇怪之处,就是我还看到有香蕉掉下来了。
&&&询问3.诸平野:突然眼前有个警察摔了下来?
&&&成步堂:你怎么知道他是警察?
&&&诸平野:你还不知道我的推理能力吧?职业什么的只看一眼我就知道!他的发型和动作都是典型的警察特征,穿的鞋也是便宜货。 顺便再提一下,此外他还穿着警察制服。
&&&成步堂:这你怎么不早说!
&&&质问6.诸平野:要说现场还有什么奇怪之处,就是我还看到有香蕉掉下来了 .成步堂:诸平野,其实……现场的那串香蕉现在就在这里。(出示「グロープ」)
&&&亚内:那不是棒球手套吗?!
&&&诸平野:什么?手套?
&&&成步堂:你想咬一口尝尝吗?诸平野,你的视力是多少!?
&&&诸平野:(怒)你就和那些不承认日心说的家伙们一样,被那些无聊的常识所束缚而不去发掘新的可能性。或许从结果上看确实是手套,但从最开始就要抱着怀疑态度……(越说越快)
&&&成步堂:我在问你视力是多少!
&&&诸平野:两眼0.1!那又怎样?
&&&法官:为什么没戴眼镜?
&&&诸平野:最近刚好丢了。
&&&成步堂:案发目击之时……你戴眼镜了吗?
&&&诸平野:……!
&&&成步堂:请证人回答!
&&&诸平野:(怒)你、你和那些实施处刑的家伙们一样,将正直勇敢的人抓住绑到火刑架上……
&&&成步堂:也就是说,证人当时并没有戴眼镜!证人目击被告的证词……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亚内:我反对!现场的高度差只有3米……证人看到被告的脸并不奇怪!
&&&法官:证人,人命关天,请如实作证!
&&&证言询问:第6句>>出示「グロープ」→选择第二项视力不好
&&&证言五~目击案件发生后的事~ (证人:诸平野贵雅)
&&&1.那个女的看见我以后立即逃跑了。
&&&2.其后,我马上向警察报了案。
&&&3.给警察打电话的时间是6点45分。
&&&4.大概警察很闲吧,不到10分钟就赶到了。
&&&询问2.诸平野:我马上向警察报了案。
&&&成步堂:请看被害者的解剖记录,记录上写着死亡时间为6点28分。
&&&诸平野:那又怎样?
&&&成步堂:既然你目击了案发过程并马上报了案,为什么警察接到电话的时间是6点45分?从案发到报案的空白的15分钟里你干了什么?!
&&&圭介:我反对!证人看到尸体后一时不知所措,所以耽搁了一点儿时间……
&&&成步堂:我反对!15分钟并不是“一点儿时间”!
&&&法官:证人!向警察报案前,你究竟做了什么?
&&&诸平野:我把手机弄丢了!当时我在找公用电话!
&&&法官:刚丢了眼镜又弄丢手机……你这个人还真爱丢东西啊。
&&&诸平野:难道一流人士就不能丢东西吗?正因为与众不同才能成为天才,当然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不能理解…
&&&成步堂:诸平野!你弄丢的手机现在在哪里?(难道说真子捡到的手机是他的?)
&&&诸平野:已经找到了。(掏出手机)
&&&法官:案发时,证人把手机弄丢了,因为找公共电话耽误了报案时间。怎么样?辩护人?还有问题吗?
&&&成步堂:我反对!法官大人!诸平野当时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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