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快的f1车手身体素质,为什么被人说没有体育精神

作为一个女孩子,把有限的课余时间贡献给了看体育比赛,是一件很不酷的事情,尤其看的还是 F1。记得高二的时候为了去上海看刚刚来中国的 F1 比赛,甚至不惜二模缺考,一个人坐了两个多小时的火车,就为了坐在上字形赛道边听轰隆隆的引擎声。啊,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的尾气味儿……和后来爹妈的那顿毒打。说起来从 02 年开始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对于 F1,印象最深的依旧是意大利和德国国歌的旋律。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个叫
迈克尔舒马赫
的男人,太 tm 能上领奖台了。经典的舒马赫跳那个时代是属于法拉利的,是属于舒马赫的,伴随着我的青春和崇拜。一般来说,体育场上会用大 xxx 和小 xxx 这样的说法来区分同名或是父子。但是不管什么时候,但凡提到「 舒马赫 」这个名字,我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那个穿红色战袍的男人(是的,他还有个几乎同龄并且还在同场比拼的弟弟拉尔夫舒马赫)。在我刚开始看 F1 的时候,它虽然是世界三大体育盛事之一,但在国内却还是不及 NBA 一半受人关注。那可真是一个名字可以代表一整个体育项目的时候啊,多少身边的小伙伴不懂赛车都知道有个开车很厉害的舒马赫。那时候除了每周两次在 cctv5 上伴随着大脑袋沙桐解说的 F1 比赛之外,不知道还花了多少时间偷偷摸摸上网看舒马赫往年的经典战役。印象最深的还是 94 年的西班牙站。舒马赫的变速箱出了问题,无法换挡,但他居然用这台车跑完了比赛并拿下了亚军。你能相信吗?用一台卡在五档的车跑完了 30 圈的比赛!当时的我还不懂什么是变速箱,什么样的概念是不能换挡,后来开始开车上学才发现这是多么惊人的能力——不能用六挡加速,也不能用二挡和三挡过弯,甚至只用五挡进出维修站。我用我当时的小破车试了试四挡开回家,还没出校门就熄火死在了路上。而舒马赫只用了
就适应了这样的开法,开始寻找着最佳的路线
疯狂的超车,并夺回了第二的位置,后来威廉姆斯车队的技术总监海德得知这个状况后叹息说「 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可以收拾行李回家去了。」这只是一件小事(其实事儿不小了),却足以证明作为车手的舒马赫在赛场上到底有多么的想要
追求胜利。其他车手必定会选择退赛的情况下,他依靠个人的天分拼到了最后一刻,这样的
专业精神 令人汗颜。同样的事情还有更著名的那几场用干胎拿下的雨战,和很多次利用停站策略拿下的冠军。知乎上有人做过一个数据表,里面持续记录了各个车手的杆位(排在第一位发车)和夺冠状况:前任车神塞纳的职业生涯中拿过 65 个杆位,41 场胜利;汉密尔顿拿过 61 个杆位和 53 场胜利;而舒马赫职业生涯中拿过
68 个杆位,和惊人的 91 场胜利。你可以说法拉利大势的时候车好钱多,也可以说只用杆位和获胜数来评价车手水平并不全面,但数据不会骗人更不会全无意义,能够被称为天才并封上王座当然有他的过人之处。不过,熟悉舒马赫的人,看到我这一顿狂奶之后,一定会立刻跳起来拍着桌子对我说
「 他丫的一点儿体育精神都没有啊!」嗯,成也车王败也车王啊。如果一定要说的话,舒马赫确实是一个
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的人。同样是 94 年,闭幕战澳洲站,原本只领先一分的舒马赫(当年的规定是必须赢两分才能拿下总冠军)在第 35 圈不小心擦上了护墙,在就要被第二名希尔超越的时候,舒马赫的的车直直的冲了过去想要守住位置。结果最后两辆车相撞
同时退赛,而舒马赫保住了世界冠军。很多人说舒马赫当时是恶意撞车偷下了冠军,当然,结合舒马赫拼命的个性,这也不是没有来由的指责。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事,舒马赫的亲弟弟,也是一名 F1 车手的拉尔夫舒马赫曾经这么说过他的哥哥 「 他为了赢得比赛真的会不惜危险驾驶。 」 跟排水沟都用上来切内线漂移的藤原拓海一模一样,舒马赫也是一个会拿命去拼极限和一个可能的人。对于胜利的渴望让他几乎不讲人情,连他自己都说「 我从不具备与其他车手和睦相处的本领,我也不晓得这是为什么。」然而,对对手毫不留情的他,却对自己的车队和技师
关爱有加。赛车爆缸的时候他第一时间会
技师,而当进站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身着火时,他也非常镇定的坐在驾驶舱,表现出了一个车手对技师最大程度的
信任。他还是一个会在试车时提供很多有用的建议、帮助
调教赛车的人,所有跟他合作的团队都对他表现出敬佩和热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两个字——「 专业」。有人说赛车总动员(最后时刻去把失误出局的对手推过终点线)才是真正的竞技体育精神。然而当过运动员的我却不想认同这一点,因为这忽略了一点:体育最迷人的曲线不正是那股子拼了命也要
先到终点,不顾一切要去
追求人类极限
的精神吗?在我看来舒马赫正是把真正不屈不挠,拼搏奋进的体育精神贯彻的最彻底的人。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怎么样,为了得第一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又怎么样,这是赛场而不是战场,真正尊重对手的是你
尽全力和他比拼,拼个你高我低。纵观体坛,有很多很多像舒马赫一样的运动员,他们的成名和成功都与对于竞技体育的专业态度分不开——刘翔
在役时不接受签名合照的要求,几乎不参加商务活动;Faker
一天至少训练八小时,直播都在打小游戏练手速;更别说科比、张怡宁这种人尽皆知训练狂魔了。作为运动员,他们懂得更重要的是锲而不舍的练习和为了赢而拼搏奋进的心。反观一些运动场走出去的小鲜肉,是不是有一丝愧对这个职业呢?这么多感慨,不过是因为
今天是舒马赫的生日,真的,衷心的希望这位躺在病床上挣扎的车王能早日醒来。Keep fighting Micheal!
最后一个问题,你觉得舒马赫之后,下一任车王会是谁呢?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聊聊呐~我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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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奥林匹克运动会?2012年伦敦奥林匹克运动会知乎用户,求职我是搬运工:原文作者刘冬舒原文链接/blog/3996994原文出处人人网为什么我觉得国际羽联的处罚是合理的?羽毛球让球的问题,大概是今晚最热门的奥运新闻了。各种观点纷纷出炉,好不热闹。和不
体育奥林匹克运动会?2012年伦敦奥林匹克运动会知乎用户,求职我是搬运工:原文作者 刘冬舒原文链接 http:///blog/24996994原文出处
人人网 为什么我觉得国际羽联的处罚是合理的?羽毛球让球的问题,大概是今晚最热门的奥运新闻了。各种观点纷纷出炉,好不热闹。和不少人讨论了这个问题之后,我决定写篇日志分析一下为什么支持国际羽联的处罚,与大家探讨。1、这是利用规则允许的手段来才策略性的追求最大利益。这是网上最流行的说法,但也是其中最不准确的看法。国际羽联网站版 Laws of Badminton and Regulations在在1B部分的附录4关于运动员的code of conduct的第4.5条明确的指出了Not using one’s best efforts to win a match是一种违规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对于很多职业,code of conduct是非常严肃的文件,违反了其规定,是会承担极为严重的后果的,比如直接吊销执照(医生、律师、会计等等)。很显然,这次的上场选手绝对没有尽全力赢得比赛,的确是违反了这一条。那么,说他们是利用规则允许的手段,是完全不合理的。反之,既然违反了规则(哪怕这个规则再过去并没有那么严格的执行),接受处罚也是合理的。2、这是田忌赛马类策略或者足球赛中派替补出场类策略的应用,是智力的体现。我不否认体育比赛是斗智斗勇的比拼,但是用智力策略和使用小聪明,虽然同样都是用“智力”来赢得比赛,却必须截然分开。今天的行为,和田忌赛马或替补出场的根本不同,在于上场运动员的表现。简单的说,即便我们接受派替补出场的策略,我们也一定不会接受替补队员们完全不去拼抢,完全不跑动,甚至主动乌龙,对吧?田忌派出去的马也是全力奔跑的(虽然实力不济的确跑不过),替补出场比赛也应该是认真踢球的。既然今天球员上场了,你就应该认真的对待比赛,用你的水平去完成比赛,因为这不仅是被明文规定的(如上文的规则4.5),也是对这个项目,对你的对手,对现场观众,对所有关注这个项目的人的基本尊重。我觉得,策略绝对不包括上场了故意输球,否则,田忌当初根本不用赛三场,直接弃权掉第一场,派后两匹马上场就好了。3.一个输了反而得利的赛制自己应该反思,而不是怪罪运动员。这又是一个广为流传的观点,认为中国选手是被赛制逼迫,为了避免本国队员提前相遇(也就是决赛前相遇),而被迫输掉比赛,因为输了才能得到更大利益(确保决赛会师)。但是其中仍然不乏可商榷之处。首先最明显的逻辑错误就是制度的问题不能绝对使自己的错误行为合理化。有兴趣的可以关注二战后的战犯审判,提出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制度迫使自己犯罪的战争犯并没有因此减免处罚。虽然这次的羽毛球问题远远没有战争罪犯那么严重,但是两者背后蕴含了一样的道理。再其次,其实这个制度有哪里不合理呢?是让中国运动员在决赛前提前相遇吗?可是,为什么一个合理的制度,一定要保证来自同一个国家的运动员在决赛前不能相遇呢?凭什么说,这个制度让中国运动员在决赛前相遇了,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呢?如果说这个制度让一国运动员自相残杀因而不合理,那么决赛来自同一个国家的运动员自相残杀合不合理呢?说到底,所谓的“不合理”,只不过是我们默认了这样一个前提"让中国运动员在这么早(其实已经是半决赛)自相残杀,导致一名运动员可能无缘奖牌,这是不合理的”。可是,这种唯成绩论,不是被我们唾弃了么?这种前提本身,是不是正确呢?更关键的是,这个制度根本不像某些人认为的是故意让中国队员提前相遇。因为运动员分到哪个小组首先就是抽签决定的,如果抽中了不同的小组,相遇与否是不同的。更何况,本来如果两队中国运动员都小组赛全胜,他们根本仍然会是在决赛才相遇的。正是因为另一组的另一对中国双打输了一场,才导致这次的这对选手必须通过输球来避免提前相遇。说到底,抽签因素,自己队友比赛好坏,都会影响是否提前相遇。在这种情况下,还坚持一个赛制只有做到了“无论如何都保证中国选手不需要主动输球来避免提前相遇”才算是合理的赛制,那简直是太过分的要求了。4.运动员也很可怜。我承认运动员很值得同情,但并不等于我们不应该对这个时间加以评价,如果这个事件的确违背了体育精神或者规章制度,那我们就应该明确的指出他。也许大家会觉得运动员很辛苦,这也不是运动员的错,取消资格对运动员四年的准备太不公平。可是,假如这种做法被姑息了,也许保护了这次的运动员,但一定会在将来造成更多运动员的杯具。不需要多找,在这种所谓“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国家队成绩更好”的价值观指导下,给多少运动员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当年悉尼奥运会叶钊颖对龚智超让球,丧失了自己坚持追逐了十多年的奥运冠军梦,周蜜2004年对张宁让球,也终结了自己奥运冠军的梦想。在早年的乒乓球何智丽拒绝让球,正值运动生涯顶峰却被开除出国家队……当我们不断强调这种行为也是为了国家利益,运动员被处罚很可怜的时候,又有谁想到,如果我们从来不出手处罚,还会有多少如叶钊颖周蜜何智丽般的运动员,在背后默默承受同样甚至更惨烈的痛苦呢?避开所有价值性争议不谈。关注体育的人可能记得,2003年中国女排的让球事件,当初中国女排也是为了选择对手而故意打输比赛。对手是选择了,可是按照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的话说,“精气神全没了”。选择了对手也没有帮助他们取得世界杯前三名,后面的比赛和弱队也打得一塌糊涂。反而,回国后被各界批评并道歉之后,04年顽强的女排赢得了冠军。我看过不止一个女排人的采访,都直言那次让球后反省错误是她们最重要的一课。也许我们会觉得这种操纵比赛结果追求所谓利益的行为对运动员取得成绩最有利,但是这种行为对运动员本身,又或是对其他中国队员的伤害,有人认真的去想过吗?控制比赛结果以选择对手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是毫无争议的行为。即便是在这种现象广为出现的足球篮球领域,这也是一个极富争议性的话题,根本不是所谓正常行为。抛开这个争议不谈,这会我们根本不是为了选择对手,而只是为了让一金一铜变成一金一银,而是用的手段又公然违反了运动员行为规范,被处罚其实并不冤枉。反而是之后,包括白岩松在内的众多人,还把这个行为归咎为一个本来没有问题的赛制“不合理”上,才更令人无奈。我承认,运动员是这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四年辛苦灰飞烟灭的确令人痛心。我不支持也不愿意指责运动员,但是我坚定的觉得,如果我们永远不处罚这样的行为,受伤害的运动员,只可能更多。至于制定这个战术的人,也许是李永波,我只觉得,也许他亲手带出了好多世界冠军,可被他各种“策略”伤害的运动员,会有人去关注么?--------------------------------------------------------------------------------------------------------------写完文章3小时之后看到网上有消息,说李永波已经承认没有充分认识问题,有违体育精神表示道歉。国际羽联也表示他们同样要承担责任,要积极研究改进。虽然我觉得这件事情如果只是各方道歉表态就没了下文很可惜(毕竟只有这样的大时间才有可能引起体制的震动),但是这种态度,还是让人欣慰啊个人补充:运动员是可怜的,国家体育总局是可恶的,国际羽联是无辜的。判罚是有利于体育事业和运动员个人境遇的进步的。又看到一位师兄的文章,添在此处。看完后觉得此二人或许也并不值得同情。原文作者:李玖多原文链接:http:///blog/22245601#nogo1,算是足球迷,也算是个体育迷了,体育规则大体相通,要说也算有资格表态了。2,被刷屏刷得心痒,忍不住表个态。当然主要还是被一些奇特的三观给雷住了。3,出现丑陋比赛的首恶,毫无疑问是神奇的赛会组织方。规则上的错误,不是所谓“不能确保最好选手不提前碰面”,而是另有原因:毫无疑问,这是我看球大约14年来,包括南开中学06级足球锦标赛在内,第一次听说对抗性质分输赢的积分赛,最后一轮可以不同时开赛的。赛会在英国,英国有全世界最好的足球联赛,也有很优秀的赛会组织官员,为何同样是在英国的羽球赛,竟然会犯这么低能的错误?须知,一旦确定最后一轮分时开赛,假赌黑以及各种其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则绝无避免的可能,即便祖国的于王勇于公平竞赛,也难保他人不丑陋。4,而除了首恶之外,其他的板子这难免都要拍打在祖国的球队身上。首先即是“作为优胜者的尊严感”道理很简单,这里不是谈“要饿死的人谈不谈荣辱”的事,而是谈“体面人要不要面子”的事,古人还知道衣食足而知荣辱,李永波老师竟然不觉得体面人要讲面子,这真是太啧啧了。于王既是这个领域的天下第一,就要有天下第一的尊严,就要有打败包括裁判和组委会在内的所有强手拿冠军的觉悟。如果说祖国20年没拿过羽球冠军,这“合理利用规则”做还能理解成“要饿死的人可以不顾吃相”,李老师的羽球队既然自命梦之队,吃相太难看当然是错。别的不说,一个月前的西班牙不是就刚刚教过天下第一们“如何保持宗师的尊严感”么——保持尊严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止拿第一,还要堂堂正正击败所有强大敌人。5,即便当真按照另一种说法,这是多拿一银或者一铜是为了国家荣誉。羽球队的作法也只能是伤害国家荣誉。祖国花这么多钱送这么多人去拿金牌,不就是要宣传祖国的力量和意志么,不就是要大国气派么。你羽球队倒好,为了银牌铜牌的区区私利,就给党国体育界套牢了卑鄙无耻手段下作的头衔,这尼尔马只能算是不顾大局不识大体,算个毛线的争取国家荣誉。6,都说不忍苛责于王二人,进而得出结论“不应将二人驱逐出比赛”,岂不知对于二人最大的羞辱最大的痛苦,在这之前都发生了。那不是输掉比赛,不是被剥夺比赛资格,而是作为堂堂世界第一,竟然要站在场上忍受整场比赛的羞辱并坚持到完赛。对于稍有尊严感的人来说,这感觉怕是无异于凌迟吧。所以,如果是李永波老师在于王二人全不情愿的情况下,逼迫二人打这样一场比赛,那我一定谴责李老师利欲熏心全无人性,谴责体制之罪恶,官僚之颟顸。而如果是李老师暗示,二人心领神会,做出这一两厢便宜的决定,那就只好呵呵了——一句话,你们丫的有脸做,还不许人说了?巴巴罗莎,刀锋两者的界限可以从两方面来讨论,一种是规则,一种是事实。规则上的消极比赛。如果对于体育有所了解,就知道虽然这种程度的消极比赛虽不常见,但放水让球实在是各种运动中司空见惯的事情。小组循环的赛制本就更有利于强者出线,如果参赛者中有绝对强势的队伍,那么使用点小手段可以说再“顺利成章”不过了。当然,惨无人道的消极比赛在任何运动中都是极力禁止的。那么在其他比赛中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避免消极比赛的发生呢?举几个常见的例子,足球比赛里禁止守门员用手接回传球,不允许守门员故意拖延比赛,篮球比赛里每个进攻回合不能超过24秒,以上都是为了防止消极比赛而做出的明确规则。至于当年F1闹得沸沸扬扬的巴里切罗让车事件,组委会对法拉利的处罚原因也是一条业已颁布的“禁止利用车队指令操控比赛结果”的规定,并且他们也得到了相关证据。而国际羽联的规定是什么呢,“未尽力赢得比赛”——这是规则,还是十诫?赛制不合理,处罚规则不明确都不是中国运动员消极比赛的理由。但是,国际羽联既没有明确的处罚规程,又没有相关的警告和判决先例,就给出了这样一份史无前例的大单,是否有些草率——或者我是否可以认为,国际羽联是否推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责任?事实上的消极比赛。在我看来,其界限在于是否承认体育比赛“争胜”的大原则。如果破坏了这条规则,就是消极比赛——这就是运动员守则里的内容,可惜那是守则,不是规定。如果在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确定这条线,我觉得还是要靠主观判断,即“可以理解的消极比赛”和“无法接受的消极比赛”。比如足球比赛里你可以不尽力去追一个将要出界的球,但是你不能故意在非正常的情况下将球踢出界。比如短道速滑里你可以死死卡住对手,但是你不能为了和对手同归于尽在开赛就将人家一把抱住不让他起跑。你可以沉默,但你不能说谎。另外,我并不能认同以“奥运精神”作为评价这件事的依据。“奥运精神”是通过运动和竞赛所提炼出的“人类精神”,但这并不等同于“体育道德”,事实上“体育道德”和“奥运精神”在一些时候是有偏差的。比如说一场比赛里如果胜负早早决定,那么领先方应该换下主力,以示对对手的尊重,但是在“奥运”的概念中,这似乎就会产生某种概念上的矛盾。何明瀚,海南篇停更;求填坑的同学我没脸见你们我的意见和丙等星一致,“没有尽全力比赛”跟“违背体育精神”并不能划等号。但我要强调一点。羽毛球双打跟篮球故意犯规、足球故意让赛、NBA强队赛季末保存实力之间的区别是:羽毛球双打的两人自己就是一支队伍,这支队伍所考虑的只能是自己队伍是否能够争得冠军。1.如果说我让赛是因为我觉得自身实力不够,怕在小组第一反而遇上克制我的对手导致输球,处于这种考虑进行了战略性输球以争取更多的夺冠机会,这个理由是有体育精神的。因为这个理由并没有违反“在规则允许并且公平竞争的范围内争取更好成绩”的体育原则。2.如果我让赛是为了“增加中国人的夺冠几率”,这个理由就是违反体育精神的。如果你只是希望中国羽毛球团队获得更多荣誉,那请你去参加羽毛球团体赛。既然你参加的是个人赛和双打比赛,那你不为自己个人或是队伍的胜利而比赛,就违反了体育精神。paradisor,殚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就好像问如何判定“防守动作过大”和“恶意伤人”一样,这事不可能有明文规定出来,只能靠裁判的判断。但是我觉得,“不努力得分”和“故意失分”应该算个分界。拿足球来说,拼抢不激烈跑动不积极算是不努力得分,后卫把球往对方前锋脚底下送或者直接乌龙就算是故意失分了。拿羽毛球来说,不好接的球不接可以算是不努力得分,发球下网、明明能接的球不接,对方出界的还努力勾回来,这就算故意失分了。世人眼睛都不瞎,事做得到底多恶心,别人是能看出来的。知乎用户,一个训练有素的流氓。我觉得只要分清楚“不全力争胜”和“全力求败”就能很好的解释这个问题。不全力争胜以为着某些目的如“保存体力” “避其锋芒” “最好躲开临组的小组第二”等等,这并不道德,也并不符合体育的精神,但是!你谈不上侮辱。但是全力求败就意味着你不择手段的去输掉比赛“足球射自己球门” “篮球投自己的篮筐” “拳击自己打自己”——以及那场丑陋的羽毛球赛。这是对体育精神吃果果的侮辱。韩冬,不公正,哪怕有利于我的,长远来看必有害…我觉得现在对奥运精神的定义没有明晰导致这件事的争论:每个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必须先给出自己对奥运精神的定义。如果你已经有对奥运精神的定义,请用下面的练习题试验,看你的定义是否明晰。练习题: 例一
2008年中国男篮在战胜德国进入前八后,有两个选择,全力战胜希腊,保证能得到第六或第七,不惜降低淘汰赛阶段的几率(降低进入四强的几率),提高了拿到第六的几率。或者是,战希腊时留力,全力备战淘汰赛(对立陶宛)。当时篮协认为,保第六更重要,实现成绩的突破;尤纳斯认为,争进四强更重要,既然参加比赛,目标就要进四强。请回答:哪种选择更符合你定义的奥运精神?例二:篮球比赛,当美国队领先30分以上时,中国队就把主力球员全撤下来,放弃了比赛,把下面的时间变成垃圾时间。然后让主力休息,备战下场比赛。另一种选择:不放弃,继续派主力,即使把分差缩小到20分也好。请回答:哪种选择更符合你定义的奥运精神?例三:举重比赛,作为一号种子选手,某种做法能增大夺冠概率,但降低你打破奥运记录的概率。请回答:怎么做更符合你定义的奥运精神?例四:NBA2006年以前的规则,赛区冠军最低排联盟第三,导致掘金队比达拉斯小牛差很多,但是仍然排在第三,小牛队第四。灰熊和快船队争夺第五和第六的位置。如果赢球,将获得第五,季后赛对阵强队小牛(小牛排位第四,实际上的第二,最终的西部冠军),如果输球,将获得第六,季后赛对阵弱队掘金(掘金第三,实际上是第八,实力很弱)。你是灰熊队教练,你会输球选掘金吗?注:最终快船对阵掘金,淘汰掘金进四强。灰熊被小牛4:0横扫,实力差距明显。请回答:哪种选择更符合你定义的奥运精神?如果规则傻逼,你赢了某场比赛就会被淘汰,输了却能晋级,怎么做最符合奥运精神?丙等星,瞎说啥大实话从科学的角度讲,要比较,先定义;要定义主概念,先定义子概念那么这个问题就是,请先定义什么叫“体育精神?”介于这个问题映射对象实在太明显,请容许我就羽毛球事件直接展开论述有没有尽全力比赛?当然没有有没有违背体育精神?一万遍!!!!没有!!!!!!!为了最终胜利而牺牲阶段性胜利,这叫忍辱负重,这不叫违背体育精神如果体育精神只是单纯的”全程认真比赛,全程追求胜利“,那么请回答以下问题:F1车手为了己方队友夺冠,故意输掉比赛,拖延对手,这是不是违背体育精神?打篮球故意把对手送上罚球线,是不是违背体育精神?积分制的足球比赛,某几场战略性放弃,是不是违背体育精神?故意犯规用来洗黄牌,是不是违背体育精神?如果以上都不是,那为什么羽毛球输球就是?单纯因为他打的不好看?因为观众不满意?那我只能说了,最基本的“体育精神”,和“观众”这个群体没有半毛钱关系我这么说吧,当年砍鲨最疯狂的时候,一场比赛30-40个罚球,湖人根本没法进攻,观众也是嘘声四起的。怎么不把小牛队禁赛?再说一万次,为了最终胜利而牺牲阶段性胜利,这丝毫不违背体育精神什么叫违背体育精神?我的体育精神,只有两条”公平公正,尊重对手“我买通裁判,这违背了第一条我上来就把对方明星打伤,让他永远不能上场,这违背第二条故意输球,尤其是战略性的故意输球,这真不算————————————————————————————结合何明翰朋友的论点,补充几句:1.战略性输球不违背,但为了让中国多拿奖牌而输球,则违背,这一点我十分同意2.但问题是,你无法鉴别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啊。我知道另一对中国选手实力强劲,我不想和他们相遇,你怎么知道我是为了选对手还是为了成全中国?3.我认为拿F1做参照系是一个很好办法。原则上讲,F1各位车手也是个人参赛,但终究会有那么1个为了车队荣誉而专职干脏活。你有本事不允许一个国家派一队以上,否则就只能让强队享受强者的优待马镭,简单者规则、力度、比赛精神等,观众的评判是最好的界限!赵良亮,以前学电气搞电气 现在推倒重来学金融ing所有的体育竞赛都有规则,所有的国家都有税制。凭什么合理避税就是合理合法,合理避开对手就不算合理合法?这种双重标准也太滑稽了一点。奥运会的口号就是更高更快更强,怎么评价?就是用金银牌这个唯一的标准来评价的,不是用什么别的来评价的,要么有本事取消金银牌制度。体育竞赛只有公平竞赛一个底线,哪怕你不尊重对手(结果就是对手也有权不尊重你)。如果买通裁判,嗑药,对对手下毒林林种种这种妨碍对手的东西都应该开除,其他的只管让运动员自己去搞就行了。当年奥尼尔被砍鲨弄到抓狂的时候米国没有给小牛禁赛,没有给国王禁赛,只是最后选择修改了比赛规则,这才是靠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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