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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总督察姜大明1月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行为。姜部长的这一似要推行“新政”的强硬表态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反对“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提法。至今尚有相当多的官员不知道他们的所言所行必须于法有据,更不知道表述政策应该使用明确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这里,身为国土部的官员,至少要厘清“城里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所涉及的“农村”包括不包括“城中村”与“城乡接合部”,城市辖区内“市民”居住的区域又该怎么说,从乡下转了户口又想回乡的大学毕业生算是什么人,城里的房地产商和审批土地的官员,是不是“城里人”。其实“城里人”这样的说法并无法律意义,官员欲行新政,需先通过立法对“城里人”概念做出司法解释,缺乏这一点,就让国土部出台的“新政”呈现出于法无据的特点。这样的“新政”要强硬推出,只好找一个政治正确且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理由作为依据,于是就拿“逆城镇化”当帽子吓唬人。我们且将农民进城生活、买房算“顺城镇化”,市民下乡经营、建房算“逆城镇化”,但此一顺一逆,都包含正面和负面两种动因与效果。“顺城镇化”不见得都是进步,“逆城镇化”未必全然落后。农民背井离乡进城谋生,只因他们的希望不在田野上;城区市民下乡经营、居住,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希望的田野。官员,尤其是较高级别的官员,应该洞察这一点。城市里房价高得离谱,市民付出多方面的代价去乡下居住,事实上可以起到减少无房户和房奴,减轻城市负担的作用。假如市民放弃政府保障房福利自谋出路,以保障民生、增加国民福祉为己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要加以阻挠呢?农村人可进城买房,城里人不准进村买房,这显然没有道理。上世纪50年代,一些文件和法令剥夺了国人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死死卡住了农村居民迁往城市的路径,使中国城乡之间的差别越拉越大,造成迄今仍难根除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如今,当国家松动对农民迁居城市的管制多年后,国土部试图对城市居民迁往农村施以管制,这种关乎社会前途的重要表态或可能的决策,经何种程序加以合法化,将如何运作,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其实,倘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的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势必出现利于民而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结果。因为这会打破一些地方官员垄断土地交易的局面,进而,地方政府会少收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建的房子销路会受阻,城市里的高房价将难以为继,城里尚未拍卖的土地再也卖不出好价钱,政府土地财政红利会蒸发,政府和银行、房地产商等强势群体会同时遭遇利益链断裂的危险……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给房地产商,建房后再加高价卖给城市居民,这一联营模式,因最能实现强势群体利益最大化,而使得某些官员不顾一切地拼命捍卫它。有些地方官员和商人为利润而毁败、强征良田,却打着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招摇。不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土地吗?其实不攫取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自主交易权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农民才是最热心保护土地的人,怎样处置、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合算、最节约,农民最明白。他们的自主权即他们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一项权利,自然能够实现保护土地与富裕民众的双重目标。
官员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剥夺国民一项重要权利,这是“逆法治化”;强行制止市民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这是“逆市场化”;得不到超高的垄断利润则誓不罢休,这是权力的“逆国民化”。一言以蔽之,国土资源部部长的上述言论,是值得商榷的。眼下,“新型城镇化”正在大力推行,其内容之一就是放宽农村居民前往中小城市落户的限制,这无疑是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向往城市美好生活愿望、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农民迁徙自由权的重要改革举措。但如果仍然禁止城市居民选择以适当的方式前往农村地区定居,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举措,在传达错误的信息。(作者系专栏作家)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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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总督察姜大明1月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行为。姜部长的这一似要推行“新政”的强硬表态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反对“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提法。至今尚有相当多的官员不知道他们的所言所行必须于法有据,更不知道表述政策应该使用明确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这里,身为国土部的官员,至少要厘清“城里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所涉及的“农村”包括不包括“城中村”与“城乡接合部”,城市辖区内“市民”居住的区域又该怎么说,从乡下转了户口又想回乡的大学毕业生算是什么人,城里的房地产商和审批土地的官员,是不是“城里人”。其实“城里人”这样的说法并无法律意义,官员欲行新政,需先通过立法对“城里人”概念做出司法解释,缺乏这一点,就让国土部出台的“新政”呈现出于法无据的特点。这样的“新政”要强硬推出,只好找一个政治正确且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理由作为依据,于是就拿“逆城镇化”当帽子吓唬人。我们且将农民进城生活、买房算“顺城镇化”,市民下乡经营、建房算“逆城镇化”,但此一顺一逆,都包含正面和负面两种动因与效果。“顺城镇化”不见得都是进步,“逆城镇化”未必全然落后。农民背井离乡进城谋生,只因他们的希望不在田野上;城区市民下乡经营、居住,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希望的田野。官员,尤其是较高级别的官员,应该洞察这一点。城市里房价高得离谱,市民付出多方面的代价去乡下居住,事实上可以起到减少无房户和房奴,减轻城市负担的作用。假如市民放弃政府保障房福利自谋出路,以保障民生、增加国民福祉为己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要加以阻挠呢?农村人可进城买房,城里人不准进村买房,这显然没有道理。上世纪50年代,一些文件和法令剥夺了国人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死死卡住了农村居民迁往城市的路径,使中国城乡之间的差别越拉越大,造成迄今仍难根除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如今,当国家松动对农民迁居城市的管制多年后,国土部试图对城市居民迁往农村施以管制,这种关乎社会前途的重要表态或可能的决策,经何种程序加以合法化,将如何运作,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其实,倘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的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势必出现利于民而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结果。因为这会打破一些地方官员垄断土地交易的局面,进而,地方政府会少收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建的房子销路会受阻,城市里的高房价将难以为继,城里尚未拍卖的土地再也卖不出好价钱,政府土地财政红利会蒸发,政府和银行、房地产商等强势群体会同时遭遇利益链断裂的危险……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给房地产商,建房后再加高价卖给城市居民,这一联营模式,因最能实现强势群体利益最大化,而使得某些官员不顾一切地拼命捍卫它。有些地方官员和商人为利润而毁败、强征良田,却打着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招摇。不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土地吗?其实不攫取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自主交易权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农民才是最热心保护土地的人,怎样处置、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合算、最节约,农民最明白。他们的自主权即他们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一项权利,自然能够实现保护土地与富裕民众的双重目标。
官员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剥夺国民一项重要权利,这是“逆法治化”;强行制止市民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这是“逆市场化”;得不到超高的垄断利润则誓不罢休,这是权力的“逆国民化”。一言以蔽之,国土资源部部长的上述言论,是值得商榷的。眼下,“新型城镇化”正在大力推行,其内容之一就是放宽农村居民前往中小城市落户的限制,这无疑是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向往城市美好生活愿望、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农民迁徙自由权的重要改革举措。但如果仍然禁止城市居民选择以适当的方式前往农村地区定居,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举措,在传达错误的信息。(作者系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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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警惕豪宅成交暴涨4倍加剧“逆城镇化”
原标题:警惕豪宅成交暴涨4倍加剧“逆城镇化”  “2015年第二季度,一线城市豪宅公寓(单价超过6万元M平方米的项目)成交2685套,同比增长444%,环比增长167%。”《证券日报》记者从上海易居研究院获得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上海惊现以单价19.4万元M平方米成交的天价豪宅。(7月28日《证券日报》)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豪宅热销,能够迅速盘活资金,无疑是天大的利好。但是,我认为,豪宅热销对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形势而言,特别是对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却未必是好事一件,而且还可能在无形中加剧“逆城镇化”。这种现象值得引起有关政府部门重视了。   近一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再次出现了朝一线城市集中的态势,几乎一线城市的房价都在上涨。不仅普遍商品房价格扶摇直上,连豪宅也跟着猛增,而且还是量价齐升。这意味着房地产高中端消费群体,正不断地流向一线城市。与之相随的是,三四线城市房价普遍不涨甚至下滑明显,而且销售特别乏力,遭到越来越多人的看空。如果这种现象没有得到及时扭转的话,那么,三四线城市离国家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将会越来越远。   那么,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如何更好地通过引导楼市走向,防止出现“逆城镇化”现象加剧呢?我认为,至少要继续完善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才能有效遏制三四线城市的资源大量回流一二线城市。   首先,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地的经济现状,制定更合理的投资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往投资创业。实际上,新型城镇化政策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农民在就近的城镇创业,逐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最终实现农民的城镇化。但是,如果缺少一二线城市优势资源的加盟,三四线城市的市场将很难盘活。试想,个体农民的投资毕竟极其有限,城镇既有的市场空间也较为狭窄,而且,农民普遍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很难最大限度地实现产品技术改良,或者获取更大的利润。   众所周知,三四线城市吸引一二线城市资源的最佳模式,莫过于模仿中国首批经济特区的模式,在推行城镇化政策初期,为投资人提供富有吸引力的地方政策优惠。实际上,目前很多地方都已经在运用这种方式了,但是,很多地方之所以效果并不明显,关键就在于其投资的预期回报率,仍不如一线城市,因此,投资者们索性把资金投在一线城市购买豪宅,虽然收益不一定较大,但进可实现安居乐业,退则可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其次,三四线城市要尽量让房地产行业回归到正常的市场状态,最好严格按照市场需求推出适量的产品,有多大的市场,才盖多少楼房,并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定位,而不应该像以往大跃进式地盖房卖房。三四线城市要发展,除了必须借用一二线城市较多的资源,还得充分依靠较高素质的人才前来援助,就像深圳特区成立初期的“孔雀东南飞”,才可能获得较快的发展。而吸引人才最关键的因素,首先莫过于为他们提供合理的人才引进住宿条件。   因此,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普遍不景气的当今,有关部门不妨努力和开发商联起手来,通过一定的条件,以较合理的价格,将存量房产提供给中高级人才,最终实现长远共赢的格局。   文/林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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