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隆科多扮演者》里有个镜头是隆科多用石头麻将打牌。为何古代的麻将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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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雍正王朝》中的史实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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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打虎与治国理想  (文/新浪专栏 新史记 押沙龙)  雍正只做了十三年皇帝,夹在康熙和乾隆的漫长统治中间,按理说不该很起眼。但是现在他非常出名,这主要应归功于《雍正王朝》《甄嬛传》之类的电视剧。《雍正王朝》把他说成一个焦裕禄似的劳模,一边吐血一边坚持工作,最后活活累死在工作岗位上。《甄嬛传》里的雍正则是天天跟宫里女人纠缠不休的绿帽子王。这些形象和历史上的雍正相距甚远。  当然,雍正本身也确实值得关注。首先此人性格甚奇,在古代帝王中几乎找不出第二个来。而在他执政期间又发生了很多奇事,读起来给人匪夷所思之感。至于雍正推行的许多政策,比如创建军机处、打击腐败、耗羡归公,如果作为切入点的话,也极能凸显帝国的政治困境,告诉我们古老的中国何以如此,又何以非彼;又告诉我们中国的过去与现在,相距何其遥远,又何其贴近。  那天一定发生了诡异的事情  关于雍正,第一件要谈的事情就是他的继位问题。这个问题是绕不开的,因为它纠缠了雍正一辈子,几乎整个雍正王朝都处在它的阴影之下。专家对此争论激烈,尚无定论,所以我在这里只梳理一下事件基本脉络,不做最后评判。  太子胤礽被废之后,本来最有希望继承大位的是八皇子胤禩。他势力最大,口碑最好,大臣几乎一面倒地拥护他。但是胤禩这个人太聪明了,聪明到了有点蠢的地步。胤禩好像唯恐康熙不知道他这个儿子有好人缘,还曾犯贱似的给康熙上书说:“我现在该何以自处呢?我不如装病吧,不然大臣们会推选我当太子哩。”结果折腾来折腾去,触怒了康熙敏感的神经,痛骂他“柔奸成性,妄蓄大志”,彻底剥夺了他继位的可能性。  胤禩倒掉后,比较有希望接班的有三位:三皇子胤祉、十四皇子胤禵,还有四皇子胤禛,也就是雍正。而在当时人眼里看来,胤禛似乎可能性最小。但是等1722年旧历十一月十三日康熙皇帝驾崩之时,大位还是传给了胤禛。这在当时就引起很多猜疑,后来更是聚讼不休,大家都在争论一件事:十一月十三日这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时康熙皇帝病在畅春园,胤禵远在西北,胤禛三天前就去了天坛,准备代替病父祭天。三皇子胤祉、八皇子胤禩,还有其他数位皇子在康熙身边。整理一下此时官方的说法,大致情形如下:  当日丑刻(凌晨1-3点),康熙下令招胤禛回畅春园。  寅时(凌晨3-5点),康熙招胤祉、胤佑、胤禩、胤禟、胤礻我 、胤祹、胤祥等皇子,以及理藩院尚书九门提督隆科多。值得注意的是,除隆科多外,其他满汉大臣都不在场。康熙对着他们宣布死后将皇位传给胤禛。  巳时(上午 9-11点),胤禛回到畅春园后,先后三次探望康熙,还和父亲谈了一阵病情,但是康熙始终没有提他将继承皇位的事。而且别人也没跟他说。  戌时(晚上7-9点),康熙驾崩。隆科多向胤禛宣布了康熙遗命,胤禛这才知道自己成了新皇帝,当即悲痛得昏倒在地。  几乎所有的史家都觉得这个过程不太合理。谁都知道胤禛要当皇帝了,就他一个人不知道。没这么办事的。主张合法继承的人对此做了解释。比如杨启樵就认为,雍正肯定撒谎了。但他撒谎不是要掩盖篡位,而是这个人太虚伪。多年后,雍正为了表白自己对皇位毫无兴趣,所以编出这么戏剧性的故事,非说自己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继位的消息。谁知画蛇添足,没毛病也显得有毛病了。  即便我们接受杨的说法,其他疑点还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三天后只宣读了满文遗诏?为什么临死前服侍康熙的首领太监很快被处死?为什么胤禟后来抱怨说时机已失?当然,这些疑点没有一条是决定性的,而且都可以做出另一种解释。但我们可以确信:那天一定发生了一些诡异的事情,一些让其他皇子们铭刻在心的事情,因为诸皇子的反应极不正常。胤禩当时“于院外依柱独立凝思”,交代给他的事情他不但不办,而且连回答都不屑回答。胤禟闯到雍正面前,“箕踞对坐,傲慢无礼,其意大不可测。”最古怪的要数胤礼,他在大街上碰到隆科多,听说雍正继承了大位,忽然“神色乖张,有类疯狂”。这个皇子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路狂奔钻回了自己府邸,不敢出来。按照常情,一旦确定继承权,就算以前争夺皇位的兄弟们,表面上也都会接受这个事实,何至于如此明目张胆地敌视?至于胤礼,在皇位争夺战中更是一个打酱油的,他为什么如此惊慌?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里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康熙没把皇位传给雍正,雍正串通隆科多篡位。一种可能是康熙确实把位置传给了雍正,可当时形势依旧非常危险,雍正用了一些手段才压住了局面。单靠目前的材料,我们还不足以下最后的结论。可不管那天发生了什么,它都纠缠了雍正一生。多年后,雍正还在解释,还在辩白。而如果没有那天的阴影,他也许不会整死胤禩。  搞臭“八贤王”  允禩(雍正即位后,诸兄弟名字中的胤字一律避讳改为允)身上似乎有种魔力,让接触到他的人都喜欢自己。当时朝野上下都称他为“八贤王”,大学士李光地就表示过“目下诸王,八王最贤”。他还有个称呼叫“八佛”,等他被雍正关起来的时候,民间就流传说“八佛受难”。允禩在兄弟里的人缘最好,依附他的皇子也最多,这里头自有势利的成分,但肯定也有感情的因素。当年允禩被责罚的时候,十四皇子允禵为他出头,公然和康熙吵架,气得康熙要拔刀杀人。这已经不能用简单的拉帮结派来解释了。此外,允禩处理事务的能力也很强。就连雍正也承认:“允禩若肯实心办事,部务皆所优为。论其才具、操守,诸大臣无出其右者”。  
  人缘太好的人,往往做人有点假。允禩也不例外,康熙说他“柔奸成性”,倒不算完全冤枉他。而且允禩性格确实偏柔。他喜欢瞎琢磨,琢磨太多了就容易优柔寡断。雍正上台后,就决定了要收拾他。可允禩做了什么呢?在电视剧《雍正王朝》里,允禩在雍正上台后没少折腾,天天起早贪黑地琢磨怎么拆雍正的台,怎么造雍正的反,其实没有这回事。从一开始,允禩就像翻了身的乌龟一样,失去了能力,天天郁闷地等着雍正来收拾他。发牢骚、磨洋工是有的,有可能他还派太监到外头造过雍正的谣,也就如此而已。要说真正的反抗活动,实在没看到有什么。当然,允禩也有自己的苦衷。他在官僚系统中有广泛影响力,却缺乏军事力量,而只靠官僚系统难以和皇权正面对抗。  虽然如此,雍正对他还是很不放心。尤其是刚登基那阵,雍正非常紧张,总觉得允禩要反攻倒算。不过雍正并没有马上动手,登基伊始反而封他为廉亲王、总理事务大臣,相当于现在的总理或副总理。等稳住他之后,雍正就开始瓦解他的力量,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甩石头、掺沙子、挖墙脚”:拆散他的死党允禟、允礻我 ;整肃他的心腹官员;发布《朋党论》吓唬他的党羽;四处放风让官员们站队。等到形势差不多了,就开始收缩包围圈,逐步搞臭允禩。雍正没事了想起他来就敲打两句,一会说他奸恶,一会说他狡诈,一会说他有历史问题,当皇子的时候就不是好东西。等到雍正四年,终于图穷匕见,将他拘禁高墙。在官僚系统中有广泛影响力的允禩,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竟是不堪一击。  和允禩一起倒下的还有死党允禟。雍正刻薄阴戾的性格此时暴露无遗。他给允禩、允禟分别起名阿其那、塞思黑。以前大家都认为这两词意思是“狗”和“猪”,现在学界对此有了一些新的解释,但不管哪种解释都跟小动物有关。两人被拘禁后很快就死掉了。死前的情形是怎么样呢?关于允禟的情况,留下了一些书面记录。当时负责关押他的人是直隶总督李绂。这个人是著名的理学家,道德文章为天下楷模,天天就是正经。现在理学家要干替人害弟弟的脏活了。允禟的下场很惨,根据李绂的秘奏说是“铁索在身,手足拘挛”,痛苦呻吟。至于允禩的情形,自可推想而知。后来有流言说雍正“屠弟”,雍正愤怒地召集王公大臣说:“有人说我授意李绂害死塞思黑,现在李绂就在这儿,你们问问他,我有没有授意?” 李绂说:确实没有。  允禩死后,雍正还没解恨。允禩的福晋郭络罗氏是他的政治帮手,也不能饶了。雍正令她自杀,死后又分骨扬灰。这就太过分了。虽说政治是残酷的,但是易地而处,如果允禩成了皇帝,几乎可以肯定他不会这么对待雍正一家。唯一能为雍正辩解的就是:这种残酷是一种传统,并非始自雍正。清朝早期的高层斗争往往极其惨烈,努尔哈赤处死亲儿子褚英,皇太极处死弟弟莽古尔泰,多尔衮整死侄子豪格??可说是血迹斑斑。好在随着时间推移,斗争慢慢没那么残酷了,其后的乾隆嘉庆等王朝,没有再出现如此血腥的皇族残杀。  被制服的军事系统打仗不灵光  雍正期间有两件大案:年羹尧案、隆科多案。以往有种说法,年羹尧、隆科多都为雍正篡位出了力,所以最后被杀人灭口。这个说法不对。隆科多确实卷入了继位事变,可年羹尧没有。康熙驾崩时,年羹尧正担任川陕总督,并不在北京。当然,他配合皇上接管了允禵的兵权,但这并没牵涉到见不得人的密谋,不存在杀人灭口的动机。  年羹尧确有军事才干。接管西北军权后,他打了一次漂亮的战争,一举平息青海叛乱。雍正给他写的朱批极其肉麻,称他为“恩人”,什么“朕实不知如何疼你,方有颜对天地神明也”,让人觉得很失态。清史学家孟森说雍正这么“满嘴胡柴”,必是心里有鬼。其实这倒冤枉雍正了。雍正就是这种古怪性格, 倒不一定是故意灌米汤想害谁。比如雍正夸起鄂尔泰来一样肉麻:我关心你,比关心我的儿子还厉害;你跟我分手的时候,我都哭了。这又如何解释?  雍正重用年羹尧,无非是想通过他掌控军权。雍正刚执政时,官僚系统对他抱有一定敌意,雍正需要突出军队方面的力量。年羹尧平定青海后,雍正更以此武功压制文官系统。年羹尧凯旋回朝时,雍正下令公卿大臣郊迎跪接。这种礼仪太出格了,史家大多认为这是雍正要宠待年羹尧,其实他无非是想借此挫辱官僚系统,以军方压制他们而已。雍正这么做的后遗症很大。他原本以为年羹尧是藩邸旧人,自己可以完全控制。谁料年羹尧在政治上是个粗材,一被捧就忘乎所以,很快就有点尾大不掉的兆头。一开始,雍正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他亲自接待了年羹尧。年羹尧凯旋回朝,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月。在此之前,几乎可以肯定雍正没有动杀年羹尧的心思,但此后两人却完全决裂。这一个多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史书记载含糊不清,但推测起来,大致是雍正发现了年羹尧难以控制,已经构成了危险。  年羹尧骄横嗜杀,说起来也不算死得太冤枉。但雍正翻脸之快、羞辱对手之毒,也让人有点恐惧。年羹尧临死前写的折子像京巴一样恭顺可怜:“臣今日一万分知道自己的罪了!若是主子天恩,怜臣悔罪,求主子饶了臣,臣年纪不老,留下这一个犬马,慢慢地给主子效力”,雍正的回信是让他自裁,还说:你要是有丝毫怨恨之心,就会永堕地狱,万劫不得超生。  隆科多的情形和年羹尧不同。雍正登基后,一嘴一个舅舅,用起好词来叠床架屋买一赠五,“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但没过多久,这个“稀有大臣”就挨了整,被永久拘禁在畅春园附近,最后死于禁所。从史料中隐隐约约能看出,隆科多之死似乎和那天的事变有关。隆科多说自己像诸葛亮,白帝城托孤之日就是死期已至之时;雍正则翻旧账,说他在先帝驾崩之日身上带刀。而且隆科多犯了一个大忌,他拼命劝皇上整死允禩,但同时包庇允禩的党羽,似乎想要借机接管允禩的势力。总体来看,隆科多的倒台还是登基事件的余波。  年、隆两案处理起来很顺利,但是对雍正的精神终究是一次打击。尤其是年羹尧,当年捧得太高,忽然又变得十恶不赦要谋逆,这让皇上的英明神武往哪里搁?雍正自己也说“殊令朕愧见天下臣工”。但是好处也很明显。雍正抬高军事系统以压制官僚系统后,又转而用软弱易控的岳钟琪取代了年羹尧,制服了军事系统。只可惜这个军事系统虽对皇上俯首帖耳,但打仗却变得不太灵光。雍正后期,清朝和准格尔汗国再次爆发战争。一路打下来很不顺利,总体来说胜少败多,最后战争只能不了了之。  
  生乎此等盛世,文人难于有耻  半通不通的土秀才是最可怕的。他们脑子里的古怪想法能让人目瞪口呆。曾静就是一例。他本是僻处湖南乡间的老塾师,读了几本书后,忽然异想天开,写信劝川陕总督岳钟琪造反。他凭什么认为岳钟琪会听他的?理由无非是曾静听了民间小道消息,说岳钟琪是岳飞的后代,甚是爱民如子,如今被皇上猜疑,要削夺他的兵权云云。按曾静的想法,既是岳飞的后代,怎能替满清做事?难道他不晓得满清是金兀术哈迷蚩的后人么?  他的徒弟把这封造反信送给了岳钟琪,还说他的老师德高望重,登高一呼则六省皆应,身边更有四个“广有韬略,大不可量”的人辅佐。后来经调查才知道,他说的四个人里有的是秀才,有的是乡间风水先生,估计平时都是些喷子,但他们对曾静师徒私下委以的重任确实一无所知。  这就是著名的曾静案。曾静案对雍正有强大的心理冲击。曾静列举了雍正的十大罪状: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好谀,简直是无恶不作。雍正读后极度震惊,“不觉坠泪”,他实在没想到自己在大家眼里是这么个人。  雍正这个人非常敏感,甚至有点神经质,用康熙的话说是“喜怒不定”。他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也正因此他更加重视别人对他的看法。而且雍正有个严重的缺点:生性好辩。根据史料记载,他说话语速很快,总想要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才好。正因为他太好辩论,曾静案就弄出一个奇特的结局。按理说曾静这么恶毒攻击最高领导,肯定要杀头。但正因为曾静对他的攻击太恶毒,雍正才没舍得杀他。这其中的道理仔细想想也不难明白。  雍正让曾静待在自己身边,看着自己工作。你不是造谣说我天天酗酒吗?你看我多勤奋!他还让人把许多奏章文件拿给曾静细读,你不是造谣我天天淫乐吗?你看我工作量多大!隔三岔五雍正还派人质问曾静:这件政务我是这么处理的,我处理得对不对,你说!一个皇帝,天天跟个土秀才怄气。唯一还有分寸的是,雍正到底没有领曾静到后宫床边看自己如何不好色。曾静已经唬破了胆,满口自称“弥天重犯”,对皇上完全心悦诚服。雍正还不过瘾,又把骂他的反动言论汇集在一起,再加以细细批驳,篡成一本《大义觉迷录》,发行天下。这绝对是个昏招。你想想,通篇大骂皇上如何弑父逼母,如何荒淫无道,然后说:这些骂皇上的话都是不对的!稍有常识的人就知道这极不妥当。但雍正已经陷入辩论的狂热,顾不得这些。曾静不但不杀,还发给一笔津贴,让他现身说法宣讲《大义觉迷录》。曾静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筹划着拿津贴买房子置地,直到最后乾隆登基,把他拉出来处死。  除了曾静案、吕留良案外,雍正期间还有多起文字狱。比如查嗣庭案。查嗣庭出的试题中有“维止”二字,这就是要砍雍正皇帝的头。抄他家又抄出许多反动诗文,比如热河偶然发大水,查嗣庭就说光官员就淹死八百多人,用现在的话说这属于造谣。最后死在狱中又被戮尸枭首。庶吉士徐骏写诗“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也被杀头。  雍正还有个嗜好,那就是有时候并不杀掉对方,而是要彻底批臭他,让他生不如死。比如钱名世以阿附年羹尧获罪,本来做个处理也就完了,雍正偏要出奇制胜,做一个匾,上书“名教罪人”四字,挂在钱府门口,定期派人检查,不许他摘下来。雍正还发动大家都来骂钱名世,在京文官人人都要写诗过关。骂得花样越多越受嘉奖。翰林侍读吴孝登骂得不够精彩,雍正说他“谬妄”,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处理得比钱名世本人还重。生乎此等盛世,文人难于有耻。最后雍正让钱名世自己掏钱,把骂他的诗汇编出书。  耗羡归公:逃不出“黄宗羲定律”  康熙末年吏治大坏,腐败成风,亏空巨大。雍正上台后,着手整顿财政,打击腐败。首先是清查各地亏空,雍正要求很简单,查出多少补多少,补不上就抄家。老虎苍蝇一起打。官场陷入恐慌之中。河道总督被抄家,江苏织造被抄家,江苏山西巡抚被抄家,多个布政使被抄家,低级官员那就更数不胜数。抄家成风,当时连打牌都打出了“抄家胡”。雍正在追补亏空的过程中毫不手软,对自杀的官员他也不放过,“料必以官职家财既不能保,不若以一死抵赖,留赀财为子孙之计”,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把他家属抓起来接着审,不交钱可不行。  这种铁腕手段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随着执行的深入,问题越来越多,慢慢就有点进行不下去了。要明白其中问题所在,首先需要解释一下亏空的问题。当时贪污确实很普遍很严重,但亏空并不完全是贪污造成的。清朝的财政主要来自地丁钱粮收入,也就是农业税。当时地丁钱粮一年大约3000万两,其中绝大部分都被用于中央开支,留给地方的极少。以江西为例,地方开支只占地丁钱粮的不到百分之五。这点钱怎么够呢?而且就连这点钱,要动用的话,也必须经过户部事先核准,否则不予报销。比如说桥塌了,县官动用公款抢修,户部不予承认,就成了亏空。雍正就会让县官自己掏钱补。抄私人的家,来补这种公费亏空,根本就不合理,长此以往,地方官谁还敢干活?而且在这种制度下,亏空是一种普遍现象,所有省份都有亏空。天长日久,官员流动,很多亏空根本就查不出责任人,成了“无著亏空”,难以追赔。  中央只顾自己,不顾地方上的死活,地方政府只能另辟财源。比如收粮食的时候,每石多收一两斗,说是怕仓库里老鼠会偷吃;收银子的时候,每两多收一两钱,说是怕银子融成元宝时会损耗。这些多收的部分被称为耗羡。这些收入不合法,严格来说是犯罪行为。可要是没有它们,地方政府就无法运转。中央只能默认这种状况。康熙就说过:只收一成火耗的,就是好官。但是这种耗羡征收有极大弊端,由于不合法,所以无账可查,弄得上下贪污侵渔成风。  现在官员就提出来,征收耗羡来弥补亏空。雍正拒绝了,认为这是拿老百姓的钱,替贪官还债。但是等到追查亏空进行不下去的时候,雍正清醒了过来,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财政制度。很明显原有的制度不合理。你怎么能让地方政府吃不饱,然后又纵容它们自己觅食呢?它们是最接近百姓的基层机构,让它们自行觅食无疑是纵虎狼入羊群。这么简单的问题难道康熙就不懂?康熙当然懂。他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把耗羡合法化,那很可能会触发“黄宗羲定律”,也就是说附加税被吸收进正税以后,天长日久,官府就会认为附加税本就是正税的一部分,然后再增加新的附加税。康熙没有听说过这个定律,但他明白这个道理。当时反对税制改革的人,也大多谈到了这个问题。古人并不傻。  但是康熙的鸵鸟政策终究积弊太大。雍正还是决心推行“耗羡归公”,将耗羡合法化。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充满了争辩、调整、讨价还价,一个省一个省地推进,最终变成了全国性的政策。这个制度给耗羡规定了一个比例,除了这种耗羡外不许再征收其他陋规。耗羡收入被一分为二。一部分做养廉银,分配给各个官员。这笔钱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全进了私人腰包。它主要还是维持一个衙门的运转费用。如果真有剩余,官员才可以拿回家,中央不管。另一部分则是公共开支,比如赈灾、修路之类,由地方灵活掌握,不必经户部事先批准,但要查账以确保没有贪污。雍正规定:耗羡不是正税,完全归地方所有,中央不许调拨。  中央财政比例过大,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王夫之就注意到过:汉唐时期留下来的各地公共建筑,往往宏大牢固,而宋明时期留下的则鄙陋局促。这就是中央财政越来越贪婪,地方政府越来越困窘的结果。王夫之认为这会戕折国家的元气。现在,雍正做了一次有利于地方财政的改革,让地方政府有了灵活使用的合法经费。它的短期结果是很好的,亏空和贪污减少了,财政盈余增加了。  但放到长期来看,耗羡归公就显得没那么成功了。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改革最终还是夭折了。首先,中央财政又开始蚕食地方财政,公然调拨地方的耗羡,把它们当成中央的财产。其次,原有的耗羡收入渐渐不够花了,不合法的陋规又开始理直气壮地征收。到了最后,“黄宗羲定律”再次发挥作用,耗羡收入成了正税的一部分,现在又加上了新的耗羡、新的陋规。官场上还是流动着大量半合法半不合法的灰色收入。康熙担心的情况发生了。  转了一个轮回后,一切似乎又恢复了老样。古老的帝国似乎能吞没一切变革。  
  离理想越近,离合格的考卷越远  雍正有明显的性格缺陷:多疑,偏执,神经质。这些缺陷的背后可能是一种孤独感和不安全感。我不太清楚他的不安全感是怎么来的。也许是天生的倾向,而继位那件疑案多半又强化了这种倾向。  雍正非常自负,喜欢长篇大论的教训人,有时候还喜欢把拍马屁的闪在一旁,自己轻装上阵,亲口向臣下解释自己如何英明神武,见解高人一等。而对臣下他显得既刻薄又挑剔。翻看他的朱批,里面到处都是“混账”“尔可谓无耻之极”“尔身果有疯症耶”“仔细头”“防尔之首领”这样羞辱性的文字。有时候上一封信还温言细语,下一封就忽然没来由一通辱骂,说翻脸就翻脸。没有多少官员会喜欢这样的皇上。而且老百姓也不喜欢他。当时民间到处流传着关于他的谣言。越是把他说的不堪,大家越喜欢听。就像雍正晚年得了病,老百姓就传说他纵欲过度,所以腰以下都不能活动了。这个谣言流传甚广,一直传到了朝鲜。  这些谣言当然不可信。但是关于雍正如何勤政俭朴的说法,也不全真。雍正太喜欢作伪,越是知道自己在挨骂,越是渴望留个好名声。他当然不懒,在曾静面前表现得更勤快。但从起居注里看,他也会经常给自己放假,享受一下私生活。至于节俭,他经常装得特别省,连大臣奏章用个绢封,他都要唠叨半天说浪费。但私下里雍正很重视生活享受。圆明园就是在他手里真正建起来的。日常生活用品他也精益求精,桌子椅子怎么做,他都要连篇累牍下指示,务求华美。穿的丝绸衣服有点掉色,他也要追查责任人。当然,身为皇帝,他这些生活享受并不算出格,但确实和他装出来的样子差距甚大。  至于雍正的治功,他在短短十三年里,做了很多事情,多少让清帝国换了一副新貌。他抨击朋党,打击腐败;他剥夺士绅特权,解放贱民;他推行耗羡归公,取缔灰色财政;他建立军机处,绕过内阁号令天下;他大兴文字狱,又禁民间开矿;他逐传教士于澳门,又对海归者严加防范??历史学家可以一一拿出来分析哪些是“进步的”,哪些是“倒退的”,但真正重要的问题是:它们追求的总目标是什么?雍正想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如果把这些措施综合起来看,雍正的目标是:大臣不敢拉帮结派,官吏不敢腐败贪污,读书人不敢乱说乱动,异端邪说不敢散布流传,臣民一律平等地服从皇上,财政上没有死角,政令上没有迟滞,整个帝国由皇帝一人如臂使指地操控。也就是说,他的理想是一个安定的、高效的、僵化的、心怀恐惧的农业国家。这种追求不能算错。在古老的中国,这甚至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许多英明帝王追求的也不过如此。放到传统王朝政治的视野里看,雍正的做法让王朝更稳定更坚固,为乾隆盛世打下基础。  但问题是,时代不同了。如果事情发生在几百年前,我们可以接受这种评价。可是雍正驾崩的时候是1735年。在那一年,牛顿早已经去世了,瓦特也就要出生了,鸦片战争再过一百来年就要爆发了。整个世界都要面临一个前古未有的变局,每个国家都面临着考验,中国也得交上一份自己的考卷。传统标准下得分越高,新标准下得分也许反而更低。换句话说,雍正离自己的理想越近,中国可能就离一份合格的考卷越远。我们不能苛责雍正,他不可能像后人一样明白当时的大变局,而且他只统治了13年,远远没有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所以他的影响终究有限。但是,我们要明白一点,无论《雍正王朝》里怎么歌颂这位君王,他都不是希望之所在。他的某些作为可能是好的、是有益的,但他的理念如果全部实现,也许只会让中国的未来更加黯淡。  来源:原刊于《国家人文历史》。  
  下面是某人的一个点评  #######  看似在说雍正,实际是在说习。文章指出的关键点是习的执政目的。一个执政党一定要有自己的目的,还要能讲清楚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如何去做。用这个目的和具体实施方法来获取民众支持。否则执政地位会受到质疑。到了现代了你总不能耍蛮横说我是君权天授,或者老子打的江山儿子坐,不服气的提几千万人头来换吧。  而且这个主张要具有现实性,不能模糊的说我要维护宇宙和平或者让全人类幸福,也不能乱开空头支票。如果这么说就太虚无缥缈,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国民失去凝聚力。得不到民众支持看似概念模糊实际危害很严重,首先就是价值观的丧失,中国这个情况还比较特殊,现在没有一个宗教体系来维护社会道德观念,儒家思想在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做着这一部分的工作,以血缘定亲疏,按亲疏定礼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见皇帝下跪,对朋友作揖。但是被毛打倒了,毛试图建立起一个革命价值观,比如小学课本里的爬雪山,过草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刘胡兰,董存瑞,雷锋等等。宽泛的来说就是一种无产阶级革命的价值观吧。这些价值观具有很朴素,高尚的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革命者的行为也不输于任何宗教中最圣洁,虔诚的信徒。但是为什么这个价值体系倒塌了?很简单,这些价值观违反人性。什么是人性?欲望么,要吃饱,要繁殖,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然很多人也有高尚情操和献身精神但毕竟出家当和尚或者自愿当人体炸弹为主献身的人还是少数。毛本人也喜欢漂亮女人,红烧肉么。大多数人都需要平庸的,满足眼前一个个小小的幸福,安定的活着。  大多数国家的政党其实已经很少空喊口号了,为了老百姓能幸福活着就是他们最大的目标,发展经济,给老百姓一个更舒适的环境和让他们精神更愉悦自由就是最实在的目标。一个人如果总想着外表光鲜让别人羡慕,或者随时亮出肌肉,挥舞老拳让众人害怕,都不是真正的强大。国家也是如此。  这篇文章写的很隐晦但是表达的思想很清晰。  
  其实我们不能以中国古代来映射现代,因为根本不同。  虽然我们在认知优秀中华文化时候一脉相承的秉持,例如,纲常伦礼、  古与今最大区别,在于士农工商的演变,现在为士商农工。  但由于是无产阶级专政,恰好平衡重塑中庸之道、  商业面貌的提升是区分古今划分的重要标尺。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  就不能以古代来映射今天、  家天下就变味国天下。  家国就变成国家、
  例如中国和美国的区别  不在于制度,不在于选举,不在于文化。  而在于贸易与军事。  这也是古代和现代的区别。  虽然都是金字塔模式,但从下到上擢拔的标准完全不同。  从而形成现代制度、  不能盲人摸象,得出学我生,似我死的结论来、  骨子里都不同了。
  现在的体制和那时候已经大不相同,别说雍正这样的不能成为最高的领导人,就算出啦这样的人,任期只有10年,而且还有6人抗衡,下面还有一大帮的人盯着,还有来自已经退居的前领导人的能量。没有一个人能够对付这么多群体。现在难以出独裁者,反而可能出和稀泥的领导人。  皇帝时代彻底离中国远去啦。但集权还是很需要的,这么大的国家,士治文明,需要一个强力的领导层,否则不乱才怪。  其实看看台湾可以想象扩大几十倍的中国会是怎么样,很有参考意义。
  原文不错,点评扯淡。
  很简单的几个例子。  明治维新 日本  百日维新 中国  明清海禁
锁国  德川幕府
西学东渐  鸦片战争
开放港口  韩国朝鲜
贸易区别  古巴美国
贸易封锁  美苏争霸
中美建交  贸易特区
招商引资  贸易第一
  反腐 强军  一带一路  打虎拍蝇还有人映射  这哪跟哪啊、  牛头不对马嘴、
  ,  
  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一位著名思想家,而‘黄宗羲定律’则是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在一篇论文中概括出来的。  黄宗羲指出,封建赋税制度有“三害”:“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重难返之害。”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如何从制度上防止“黄宗羲定律”重现?叶青教授认为,  一、要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  二、要从政体上改变,把“城乡分治”改为“城乡同治”。政府应该给城乡提供统一的公共产品,比如道路、农村义务教育等。三是要发展农村经济,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小康建设。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税负率才会下降。  
  什么是“黄宗羲定律”  到底什么是“黄宗羲定律”?它有哪些基本内容?温总理为什么会提起“黄宗羲定律”?  徐教授介绍说,黄宗羲是宁波余姚人,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是鼎鼎大名的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黄宗羲虽然没有对当时(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状况作过全面系统的阐述,但是,作为一位十分关注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家,对一些重要经济现象,比如赋税问题进行过深刻的批判。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对唐至明时期的历次田赋税制改革作了深入的分析和总结。结果黄宗羲发现,历代封建王朝鉴于农民赋税的不堪重负,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有时也采取诸如改费为税之类的政策。这种改革虽在短期内产生作用,减轻了农民的眼前负担,甚至出现“向来丛弊为之一清”的局面,然而从长远的效果看,往往与改革者的初衷相反,最终引发新一轮农民负担的加重。道理很简单:因为时间一长,封建政权淡忘了变“杂费”为“正税”的改革,又会巧立名目,将各种摊派之“杂费”推出,而不顾“正税”中已包含“杂费”的事实,结果旧“税”不去,新“费”又来,农民赋税加重;以后又再度出现将“杂费”转入“正税”的改革。如此循环往复,每改一次,农民又要面临“正税”外的“杂费”的压力,农民的赋税只会愈来愈重。如此“积重莫返”之重税,逼得老百姓几乎没有生路,“民之得其生者无几矣”,从而使历代的税制改革陷入一种带规律性的愈改愈重的恶性循环的怪圈。  徐教授说,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用一句话概括这种现象:“积重莫返之害”,意思是说:历代赋税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因为这种现象是由黄宗羲剖析和概括的,所以农民问题专家、清华大学秦晖教授在2001年发表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首次把这种现象命名为“黄宗羲定律”。据报道,当时的温家宝副总理在这篇论文上做过很长一段批示,把它看作一面历史的镜子,要求财政、农业等部门的领导在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时作为借鉴。  防止“黄宗羲定律”重现  徐教授说,我们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为民,所以,不存在“黄宗羲定律”怪圈普遍产生的土壤,但是,也要防止“黄宗羲定律”的重现,因为在不少地方,在中央政府明令减轻农民负担后,短时间内农民负担下降,但过不了多久又会出现反弹,农民负担呈上升趋势。这种现象并非个别,主要是因为农村基层政府冗员庞大,这笔沉重的支出只有向农民征收;农村税外收费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农村基层政府行为不规范,部门得益膨胀,多方伸手,损害农民利益,等等。  当问及如何从制度上防止“黄宗羲定律”重现?徐教授表示,自己对这方面没有深入研究,但作为一名秉承浙东学派经世致用治学宗旨的学者,平时颇关心现实问题,就综合理论界的有关观点,和自己的一些思考,对此提出三点看法:  一、“三农”问题到了非认真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三农”问题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对农村实施的税费改革,各级政府要从稳定大局和全面奔小康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  二、我们国家农村的税费改革决不能陷入“黄宗羲定律”怪圈。为防止“费”改“税”后再出现征收“杂费”的现象,就必须像温家宝总理提出的那样,把农村中一大批由国家财政和向农民征收的各种杂费供养起来的人员裁下来,只有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基层政府的运转费用,减轻支出压力,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有可能再度出台的各类杂费的征收现象。  三、为使“改费为税”的政策取得长期的实效,必须逐步建立有利于扶持“三农”的各类配套政策。比如政府应向城乡提供统一的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道路等,以减轻农民负担;再如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小康建设。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负担才会根本上下降。  《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第六版)  
  附: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  清华大学 秦晖 教授  近年来“农民负担”问题日益成为决策层、理论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对象。而“减负”年年讲,“负担”逐年增,已成为我国经济繁荣中抢眼的暗点之一。为此人们从纯财政角度提出并实践了许多对策,如绝对量控制、负担率控制、发放负担卡、压缩财政开支等等,而“并税除费”的征收方式改革则似乎是人们讲得最多的,一些论者还称之为治本之策。  我是赞成在一定条件下“并税除费”的,因为当前“税轻费重”之弊的确十分突出。但应当强调的是:“并税除费”决不是治本之策,而且如无其他改革配合,它的“治标”效果也不能期望太高,甚至在某种制度环境下它的中长期效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的。在这方面,我国历史上的教训不少,财政史上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就很发人深省。  被称为中国“启蒙思想家”的明清之际大儒黄宗羲,在那个锦衣卫、东西厂的特务政治和“清歌漏舟之中,痛饮焚屋之内”的痞子世风葬送了明王朝、儒生们的抗清也已完全失败后,痛定思痛,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进行了深刻反思。他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专制君主制,而且对秦以来两千年间的“法制”、政治上的内外朝之制、科举选官及胥吏之制、军事上的兵志与方镇之制、经济上的土地制度与赋役制度、以及后宫宦官制度、学校制度等,都进行了系统的评论。其中,他批判一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役分征,似乎显得颇为“保守”。但只要我们不抱有越晚近的东西越“进步”的先入之见,就应当承认他的批判是极有洞见的,而且他的评论实际上远远超出一条鞭法本身,对传统帝国千年以来“农民负担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也堪称认识深刻。他的这些话对我们今天面临的同类问题,也不无启示意义。  包括一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式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由于我国传统赋役历来就有“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的弊病,而在专制王朝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而不能“量入为出”。为克服胡征乱派之弊、减少税收中途流失和官吏层层贪污中饱,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为主流的改革思路。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一法”、“一串铃”、“一条鞭”、“地丁合一”等等。  其宗旨都是要求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赋、役)“悉并为一条”,“一切总征之”。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往往还给农民发放“易知由单”(法定税目表),允许农民照单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  一般说来,上述改革大都可以在短期内使“向来丛弊为之一清”。[1]然而它的中长期效果却无例外地与初衷相反。原因很简单:原来税种繁多时虽有官吏易于上下其手之弊,但这些税种包括了能够“巧立”的一切“名目”,也使后来者难以再出新花样。如今并而为一,诸名目尽失,恰好为后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时间稍移,人们“忘了”今天的“正税”已包含了以前的杂派,一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把它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他说:  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杨炎变为两税,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虽租庸调之名浑然不见,其实并庸调而入于租也。相沿至宋,未尝减庸调于租内,而复敛丁身钱米。后世安之,谓两税,租也,丁身,庸调也,岂知其为重出之赋乎?使庸调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杨炎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盖十年而一值。嘉靖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雇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征之。使一年而出者分为十年,及至所值之年一如余年,是银力二差又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杂役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重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万历间,旧饷五百万,其末年加新饷九百万,崇祯间又增练饷七百三十万,倪元璐为户部,合三饷为一,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于两税也。至今日以为两税固然,岂知其所以亡天下者之在斯乎!使练饷、新饷之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未可知也。……嗟乎!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者亦无几矣。[2]  这意思是说:唐初的租庸调制度本来分为土地税(即“租”,征收谷物)、人头税(“庸”,征收绢)和户税(“调”,征收麻布)。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一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后人,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一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一次的。嘉靖末年改革为一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一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一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着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所以一条鞭法也是一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一,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如今(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一次,负担就加重一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  就这样,历史上每搞一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一次杂派高潮。  
  现代有史学家把这“黄宗羲定律”用公式表示,[3]即:  两税法=租庸调+杂派  王安石免役钱法=两税法+杂派  =租庸调+杂派+杂派  一条鞭法=王安石税法+杂派  =两税法+杂派+杂派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  倪元璐税法=一条鞭法+杂派  =王安石税法+杂派+杂派  =两税法+杂派+杂派+杂派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地丁合一=……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通式:bn=a+nx。式中bn为经过n次改制之后的新税额,a为原始税额,x为杂派,n为改制次数。显然,这是个累进的算术级数。  正是出于对这一“定律”的恐惧,明清时的一些县志作者便在《赋役志》之类章节里把过去已经归并的各种杂派名目不厌其烦地列出,并告戒“后之好事者切勿轻言归并税则,以贻后患”。  黄宗羲对这类改革的看法也许比我们今天的一些评论更为深刻。正如今天人们常说军机处之类措施“根本解决了相权问题”一样,人们往往也说地丁合一之类措施“根本解决了”力役或人丁负担等问题。但研究者很快发现早在宋代“摊丁入亩趋势已普遍出现”[4],钱物代役更是汉朝的“算赋”、晋代的户调、唐朝的丁庸和宋代的免役钱等多次实行过的。而清代的摊丁入亩也不过是明代一条鞭法的又一次重复,因而有“清代一条鞭法”之说。[5]实际上,力役或人丁负担不久又在合并后的“地丁银”之外重复出现,到晚清、民国时,“地丁属地,差徭属人”[6]又成了各地的常规。因此,“黄宗羲定律”实际上是专制王朝时代的又一个怪圈。  从并税改制到又一次杂派高潮的“周期”,与所处王朝盛衰阶段有明显关系。王朝治世吏治相对清明时,这一周期较长,改制的积极效果也持续较久。王朝衰世吏治腐败,周期就会大为缩短。唐初租庸调并徭役为丁庸,维持了较长时间,但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7],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一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上引黄宗羲的话也表明,从一条鞭到倪元璐税改,并税引发新杂派潮的周期越来越快了。  当然,以“黄宗羲定律”来完全否定并税式改革是不对的。在历史的局限下没有别的办法,这种改革至少可以起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一时之效,连这样的改革都不搞就真是因循守旧了。两税法、一条鞭历史上都算是成功的。史家往往把陆贽这样的人视为保守派(黄宗羲有“启蒙思想家”的大名,人们就不太说他),这也不能算错。关键的问题在于:并税式改革可以搞,但光有这样的改革是不够的。公民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如果长期受到忽视,如果他们总被视为“耕田奉上之草民”,那么任何单纯的“税改”都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年间笔者在一些农村税改试点县已经看到那种“积累莫返之害的苗头。[8]而当时一位乡镇官员的话给我印象很深,他说:“并税改革的确好,过去那些统筹、摊派什么的,农民要就是不交,你还真没办法。如今一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那就是抗税了,我就好派出警察去抓人啦!”如果这样的想法成为实行“并税”的出发点,其危害可以想见。  因此我认为,在其他改革(尤其是乡村民主、村民自治改革)不能配套的情况下,并税式改革是有一定风险的。即使从治标的角度讲,绝对量控制(定死征收的绝对额而多年不变,不搞什么“农民收入的百分之几”之类软性的相对指标,财政上厉行“量入为出”而杜绝“量出制入”)也比并税式改革更重要。能控制住绝对量,再用并税式改革来防止征收额流失才有意义。而如今有时并税式改革却是作为绝对量控制难以指望条件下的对策,这就难以避免“黄宗羲定律”的陷阱了。  
  很多人简单的去比较雍正与习,看看黄宗羲  
  ####  政治献金与耗羡归公,贪污象不象  ####  这么简单的问题难道康熙就不懂?康熙当然懂。他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把耗羡合法化,那很可能会触发“黄宗羲定律”,也就是说附加税被吸收进正税以后,天长日久,官府就会认为附加税本就是正税的一部分,然后再增加新的附加税。康熙没有听说过这个定律,但他明白这个道理。当时反对税制改革的人,也大多谈到了这个问题。古人并不傻。  
  政治献金与耗羡归公,贪污象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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