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gp模式都需要登记吗

中基协释疑私募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要点最全解读)_行业新闻_新闻_
站内搜索:&&
中基协释疑私募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要点最全解读)
距离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已经将近一个半月飘过,可是从协会网站上登记备案的情况来看,竟然没有一家新私募通过了此轮大考。不过,据基金君了解,深圳已经有一家私募成功过关,而且是仅有的一家,有木有羡慕嫉妒恨?更多的私募是收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反馈,上面隐含着一个大大的叉&&
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法律意见书是下面的人先筛一遍,然后协会的大领导亲自审,听起来有木有怕怕的。法律意见书需要把私募的情况和问题展示得一目了然,显示出调查的过程,避免结论式的呆板填鸭。
由于《公告》及相关附件指引仅要求律师事务所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十四项内容发表法律意见,并未明确给出《法律意见书》的具体格式,这使得大家一时摸不着头脑。各种讨论交流热热闹闹,但似乎成效甚微。
看着大家瞎折腾,协会也坐不住了。前两天,上海市律协主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规下有关法律问题解析与实务&专题交流邀请到基金业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寰乐答疑解惑,今日协会又正式在北京举办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宣讲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并就相关上百个问题进行了补充及释疑。
其中,就大家最关心的法律意见书问题,协会相关人员做出很多详细的解答:
1、哪些私募必须出具:
新登记的机构,法律意见书是必备的申请文件 ;
日前,已申请尚未办结的也要提交法律意见书;
已登记尚未备案私募产品,在备案私募产品前需要补提法律意见书;
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提交法律意见书(防止倒壳的出现);
存量的将近8000家的管理人(以备案产品),在之后的事中、事后的监控中,视需要,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
2、内容要求:必须包含完整的尽职调查过程描述
协会表示,没有统一的官方的法律意见书的模板。现在机构是百花齐放,无法进行标准化处理。需要律师从专业角度,充分论证调查后出具。就目前上传的意见书看,基本上高度雷同,看出基本没做尽职调查。
法律意见书里是要有论证的过程,应当保证内容与申报内容是一致的,如果确实就是不一致的,需要做特别说明。出具虚假意见,基金也协会会披露、此外律师法会有相应处罚。(注:ppt上内容是参考内容,不见得是最后发布的内容 )
3、律所如何对私募进行尽职调查:
应当核查几大项内容,包括是否制定完整的涉及机构运营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规;评估上述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不单单是制订制度就完了,风控、合规、运营、外包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除意见书外,需要上传律师事务所的确认函。
640.webp (2)
此外,有参会律师还总结出,协会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还有&对事实及法律问题作出认定的证据和理由&、&对每个具体事项逐项发表明确意见&、&要对管理人登记是否符合协会相关要求发表整体性意见&等;同时要求保存尽职调查工作记录和工作底稿。如果没有完整的尽职调查过程和论证理由,该法律意见书将不被接受。
关于法律意见书,协会目前关注的要点还包括:
(a)&系统填报数据和法律意见书要一致(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不一致的,应当特别说明,一旦因信息不一致被驳回,则需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进行专门说明);
(b)&意见书需要证据支撑;
(c) 法律意见书指代要正确。
四.律所及律师的资质问题:
现在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在申请称为协会会员,现在在制作相应的办法,但不是强制性要求。目前有18家律师事务所是协会的联系会员 。
附上协会对近日搜集到的问题的集中回应(目前只是交流,最后以协会正式发布的问答为准,目前只是参考)
1.&公司名称,范围要求: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投股权投资相关字样。涉及到股权有更个性的。股权,创投,企业管理咨询字样。与PTP,民间贷借有利益冲突,要专营化。
2.&不能同时做卖方业务,我们是买方业务。
3.&管理人不能兼职其他相关业务。
4.&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是鼓励性要求,非强制。体现专业化要求。
5.&名称中有产业投资,如果是股权是可以的。关于投资,是有争议,是卖方下的咨询性业务。
6.&备案私募基金经营范围和名称,是否要整改。名称。经营范围要先符合要求。
7.&最低资本金,行业差异化大,没有强制资本金要求。目前系统中,实缴为0,会有一特别提示。律师所要有一个合理理由,做尽调,做为一个事项,应当有基本的人员,资本金,场地,设施。
8.&实缴比例少于25%,低于1000万的,会做公示。
9.&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
10.&管理人没有经营年限要求。
11.&注册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律师要如实陈述并说明理由。
12.&年审是财务报告。
13.&满一年必须要提供审计报告,如果没有满一年,有的话可以上传。如果登记了,每年必须上传。
14.&哪些重大事项变更要提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协会审慎认定的,也会有要求。
15.&如果已经有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12月31前。如果是新增的高管,必须是。如果是股权,高管不需要从业资格。已登记管理人,现在存高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不影响产品备案。
16.&各类型基金管理,我们不做条件性要求。
17.&目前管理人的年度更新一直在开放。可以利用年度更新的窗口。特别提示是一次更新。否则会导致法律意见书与材料不一致的。季度更新会在4月份放开。
18.&公司与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兼职没有做强制要求。但不能是,E租宝,象丁宁在下设的1000多家兼职。
19.&风控,不得从事对这个机构的投资业务。自己进行相关的投资,是由公司个人交易申报制度规定的。所谓不得参与是公司的决策事项,合规与投资是制衡的。
20.&GP不一定是管理人。双GP是要登记的。也存在GP与管理人不一致的。双管理人目前系统考虑到统计问题,要求备在一个管理人名下。在基金备案项下,要特别说明,还存在另外一个管理人。三期的系统,我们会对双GP做相应的考虑。目前其中一个做备案。
21.&外商独资企业,能否做备案?之前,私募股权,创投已经可以全资做这个业务。私募证券这块现在是2002年的一个开放水平,外资的比例不低于49%。中国政府在对外和对话机制中有一个承诺,目前证监会正在落地办法。我们到时会配合证监会,变更登记手续。
22.&创投,天使,要不要登记?还有早于天使的。如果是组织化的天使的,要求备案。
23.&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实际上是律师所的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如实填报,律师所如实调查并说明情况。如果发现象E租宝千家的分支机构,协会会主动进行询问,与专业化经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有违法违规。
24.&10年的产品已经到期,产品没备案。大家要认真学习暂行办法。要备案和登记。已经清盘的就不用了。
25.&切勿仓促盲目保壳。
26.&不存在产品的好和坏,只要符合要求就备案。
27.&确实现在大家有一个比较大的压力。5月1&号备案是完成还是提交。从执行来看,还有大量的机构没有完成法律意见书。我们会做一些务实的安排。在正式的问答里,考虑以提交为准。
28.&全部转让,是一个新的登记。完全按照新的机构进行核对。不希望以换壳的方式来与协会博弈。
29.&已经登记的信息与现实不符,如何更改?年度更新。重大事项。在完成以后,再完成法律意见书。
30.&子公司分支机构没有做利益冲突要求。子公司是天然的防火墙。分支机构没有专业化经营的,我们会认为不符合专业化。
31.&内控指引,至少2名高管。
32.&个税、社保的材料,如果存在兼职,允许合理的兼职。要提供委派合同,协会。
33.&披露一定要追溯到自然人?系统要求,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国资企业,集体企业,受监管的境外机构。
34.&我们没有推荐律师所。我们不能推荐律师所。
35.&逻辑严密,证据充分,出具法律意见。
36.&无保留的法律意见,不能通过。当然我们要看保留意见是不是真实的。也有些律师的意见是不真实的。我们非常重视保留意见。
37.&对法律意见书会做进一步询问。
38.&公募取消法律意见书,是因为基金法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强监管强门槛的行政许可,审批权是在证监会,是简政放权。私募不是行政放可,是诚实信用的自律备案,靠的是诚信。在目前诚信不理想的情况下,相信相对具有职业操守的法律中介机构是符合现状的。
39.&增加了私募成本,确实是合规成本。律师帮助梳理业务,合规,是一个增值业务。
40.&法律意见书共性问题:没有论证过程,尽职调查描述,多份雷同,部分说明,未发表整体性结论意见。
41.&法律意见书有效期是在登记提交前一个月内。
42.&我们会对法律意见书的相关事项做一步说明和澄清。是律师对私募管理人专业的法律背书。
43.&2月5号前登记未发产品,确实对2月5号前募集过产品的机构会做一些灵活的处理,在承诺的情况下。也是个案。不普遍适用。
44.&股东变更,私募备案办法,只有控股股东,才做重大变更。小股东,只是季度更新事项。
45.&更改营业范围,不需要法律意见书。工商变更以后,在协会更新就可以。
46.&必须要先完成名称的整改。
47.&法定代表人从业资格的整改要求在12.31.律师所的意见书如实陈述即可
48.&年度、季度更新调整填报事项,与法律意见书一致。
49.&同时进行两次变更,能否出一个法律意见书?理论上,出一份。实际上是独立的提交的过程。
50.&因为名称问题,部分工商有一些临时性措施。中国现实如实,管理人与工商自己协商。我们针对一些主要地区的
51.&此前被认定为高管从业资格的,只需要参加15学时的持续培训。
52.&证券基金必须要加入会员,股权和创投没有做强制性要求。包括证监会暂行办法,条例,可能会有一个统筹的顶层设计。协会两年以来整个会员的组成由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参与,协会原来的会员管理办法,需要修改,6到7月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收费办法做审议表决。目前在一个调整期。会员代表大会之前,对于已经入会的机构,我们会做相关的资格确认与审查。个案上,我们会有灵活的处理。协会会员内部的治理,普通会员有选择权,被选择权,观察会员有投票权。这是一个宪法性的安排。跟大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修订会员办法。
53.&普通会员的权利义务在网站上有。
54.&观察会员,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包括遵守协会规则,近期信息报告,披露,记录,升级为普通会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降级。原来私募类的特别会员如何转成观察会员,会在会后跟大家做衔接。我的个人公众号(私想家老非)发布半个月以来,受到很多朋友们的支持与鼓励,并且有许多创业者加我微信与我交流,近期发现很多创业者朋友对合伙企业、公司的形式不理解,看各类法律文件又头大,所以我就写出了这篇关于企业组织类型的文章,有6000多字比较长,请耐心阅读。
另外,敬请关注我的公众号,敬请关注我的公众号,敬请关注我的公众号,重要的事说三遍。按我目前的知识储备,每周写一篇,至少可以写100篇,也就是至少两年,全都是干货!
黄非,就是&扫黄打非&的黄非,互联网界外号&老非&,连续创业者,200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在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年作为创始人创办尚科网络,2014-现在作为联合创始人创办。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当然中国的企业99%以上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中包括1000多万家公司,3000多万家个体户。那么什么是企业?什么是公司?什么是个体?且听我本篇用大白话的形式慢慢道来!
一、几个概念
首先我们先解释解释几个大家经常会混淆的概念,这些概念没有理清楚,创业路上会贻笑大方的。
1、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很多人会把这两个词混为一谈,简单的说,企业的范围比较大,企业包含了公司,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组织,企业除包括了公司以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等(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当然,这两个词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形式。此外,企业和事业是一个相对名词,说企业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说事业单位,那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比如医院、学校都是事业单位。
2、法人和自然人(公民)的区别
法人通俗的说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法人的类型比较多,像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比如红十字会、协学、寺庙等)、公司都是法人,通常法人是一个组织。自然人就是我们生物学上的人,公民我就不说了,上过初中的人都知道。
要注意一点,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他们属于自然人(公民)的范畴,除非他们要银行开户,是可以不刻章的。个体工商户和业主本人自然人是一体的(后面会进一步解释)。
军队比较特殊,他们也是法人,只不过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设立的法人,军队法人可分为军队机关法人、军队事业法人和军队企业法人。
好了,了解了法人的概念我们就可以明白了,你的公司除了和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以外,还可以和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等发生经济业务往来。
3、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这两个词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混为一谈的,经常有人问&你们公司的法人是谁&,这句话本身就是有语病的,法人的概念上面已经说完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都会有个&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甚至股份没有都可以(经理也可以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解释我就不说了,简单的说,你要和别人签订合同,即使没有公章,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来签字。
所以,以后创业者千万别说&我就是公司的法人&,省得贻笑大方!
好了,下面进入正题,请大家认真听讲!
二、个体户
首先要说明下,个体户不是正式的法定名称,只是民间的一个俗称。
个体户的历史非常长,比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镖局、客栈、酒家都是个体户的概念。现代社会中,街头的小卖部、食杂店、餐饮店、服装店基本都是以个体户的形式存在的。
个体户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务院2011年分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另一种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注册)。这两种形式也搞得我很头大,问了我的朋友郑明龙律师,他说个体工商户是历史的产物(1994年在没有《公司法》之前),早期注册公司不容易,基本只能是国企,国家对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就给了个&个体工商户&的名号。对于开公司的创业者来说,不要去管那么细。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你雇佣了8人以下(数量不是绝对的哦)登记个体工商户,其他的建议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户通常是一个人,或者一家人一起来经营,然后再雇一些伙计。不管哪种类型,他们的最大特点是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啥意思呢?就是说万一你开的店着火死人了,如果是你的责任,你要把自己所有财产来赔偿,赔到你倾家荡产为止!
注意,两种个体户都不是法人哦。
三、合伙企业
如果一个人或者一家子的力量有限,要经营某个较大的事业却搞定不了,这个时候就找人搭伙呗,合伙企业和个体户一样,不是法人,也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出了事要全部身家来赔。
不过合伙企业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1、普通合伙企业
你拉上几个朋友,不光投钱,还要出力一起经营,可以成立家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特点是要连带无限责任,比如又出事了,追偿方可以要求合伙企业的任意一方追偿全部责任(当然也可以分别追偿),就是说合伙人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像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这些合伙企业,主要是靠专业知识提供服务。如果某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居心不轨,联合被审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被抓要赔,这样对于其他合伙人要连带责任是不公平的,所以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就此诞生了。
该类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如果一个合伙人在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他就要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如果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全部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企业名称上一定会增加&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比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到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这家所老牛逼了,中国10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由好多大所合并而成,为什么牛逼呢?因为我就是从这家(其中合并的一家)出来的。
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在全世界中国是独有的,国外没有这种叫法,大家看看名称就很奇葩了,又是特殊的,又是普通的。
3、有限合伙企业
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公司的期权池平台都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成立的。
这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GP)和有限合伙(LP)两种,总人数一般在50人以内,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GP),可以多个GP,所以有时会听投资人说到双GP、多GP的词。普通合伙人要管事,同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管事,因此仅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合伙企业非常适合投资和的业务,所以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和你谈的是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但签合同时却是他们下属的某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上这是他们作为GP发行的某一期的风险投资基金。
另外,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期权池平台,基本上也是以这种企业形式存在,公司要做员工股份期权时,通常会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让享受期权的员工成为这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公司的负责人充当普通合伙人(GP),然后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样所有的LP投票权都由GP代理了。
我来装个逼,说个比较高深的,显摆下博学(真像是十几年前考了几年注册会计师过不了,所以才转行创业的,考注会一定要学很多经济法)。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那么,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来做有限合伙企业的GP,就是个矛盾体了,因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无限责任制的企业,但是承担无限责任的GP又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却只能承担有限责任了。
然而事实上,VC或者期权池平台为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实也基本上没啥风险,因为这类公司都是以投资为形式的,其他业务不涉及,只要钱到位了,就没有其他的风险了。
四、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企业组织了,现在大众创业环境下,创业者成立的基本都是有限公司。早在大航海时代,从16世纪开始,荷兰、英国就开始有了公司(当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他们才开始称霸全球,可见公司的力量!现代公司无处不在,NBA是一家公司,也是一家公司。
公司发展史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比如什么东印度公司、威尼斯商人、郁金香事件等等,有兴趣的可以问问度娘。
公司的出现是由于个体户、合伙形式的企业满足不了所有权(股东)和经营权(职业经理人)的分离后的产物。其实我国古代就有公司的雏形,比如《乔家大院》里东家每年底都要召集各地的掌柜回来合龙门账(中国古代的会计记账方法,此处再装个逼,我也是学过会计史的人),东家就是股东,掌柜就是职业经理人了。
有限公司有以下一些特点:
1、有限公司是公司中比较初级层次的公司,股东规定是50人以内,并且股东要转让股权的话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正因为有限公司的股权买卖有一定的限制,很难在公开市场上交易,所以股东的股权比例是按百分比来区别的,比如创始人A占60%,联合创始人B占20%,风险投资人C占20%。
3、所谓的有限公司,就是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打个比方,我参与投资了某个企业,注册资本100万,我投了20万占20%,公司出事了,要承担200万的债务,如果是合伙企业,大家就要连带承担200万的债务,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要你20万认缴资金(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到位了,你就不用承担更多的责任了,所以才叫&有限责任&。
此外,还有种叫一人有限公司的,就是说股东只有一个人,这个和个体户的区别在于,虽然股东只有一个,但是依据《公司法》注册了公司,这个股东只要按注册资本的金额认缴了资金,他就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不用把个人、家庭财产拿出来赔了。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数量就不限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叫国有独资公司,这个大家知道这点就好了,不用深究。
还有一个注意点,公司取名时,公司类型用&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可以的,代表同样一个意思,都是有限公司。
五、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公司的高级阶段,通常又可以分为普通股份公司和挂牌股份公司。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是依据同一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设立的。
1、普通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不影响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都不会变化)和内部管理(以总经理为首的职业经理),区别在于《企业家》等高端杂志经常说的&公司治理&,所谓的&公司治理&就是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什么什么的,不要担心,等你公司要改制或者挂牌时,自然会有人教你的。
有限公司做到一定程度,由于资本金的扩大,股东数量也会更多,这个时候就可以改制成股份公司了(当然公司一开始设立时也可以直接成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从发起到转让后通常不会超过50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是2-200人,但是成立1年后,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份,这个时候股东人数很可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超过200人如果没有挂牌的问题现实中很复杂,这里不多说。
额外说说美国的情况,美国的公司如果公司股东超过5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公众公司一定要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前几年Facebook为什么急着上市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由于股权激励,公司的股东要超过500人了。
股份公司的股份通常说我有多少股,然后是每股多少钱,但是一定是同股同价同权的(普通股、优先股不展开讨论了)。这个和有限公司说的多少百分比例的股权是不一样的。
2、挂牌股份公司
如果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经营一段时间后需要超过200人,证监会通常要求挂牌,所谓的挂牌就是要求你在某个交易所进行登记,然后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交易。
挂牌公司随着交易所的不同,股权的交易方式和活跃度是不一样的。目前国内的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外,还有北京的新三板,另外还有各地方政府主导的四板、五板,比如什么Q板、E板、海西股权交易所等等,此外上交所的战略新兴板听说也很快要出来了。
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可以叫IPO,IPO的意思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这叫上市,是可以向广大股民在挂牌的那个时间点增发股票融资的。新三板不叫上市,因为挂牌的那个时间点是不能增发股票,只能在挂牌后向特定的对象再融资,所以新三板只能叫挂牌。
此外,我想说一下我自己的观念,公司如果到股份公司这一层级,本质上已经成为一种特别的商品了,因为公司的股份可以随意的交易,即然可以随意交易,那不就是商品吗?只不过是切成块一块一块的交易就是了。
六、外资公司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还存在外资公司,我记得以前外资公司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单的说就是合作、合资、独资三种类型。合资和独资好理解,所谓的合作就是为了某一个项目的确立和完成而特别设立的一个企业。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我也不想去深究了。
外资公司与我们土鳖创业者基本没有毛线关系,了解一下三种形式就行。
七、其他公司形式
除了上述几种企业形式之外,我再补充几种常见的形式:
1、 集团公司和公司集团
集团公司不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形式(就是说《公司法》里是没有对其规定的),它通常是一些自认比较牛逼的国企或者民企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所以它是一个法人。集团公司的名称里带有集团两字,然并卵,说白了,我认为主要是用来装逼的,除了名称比较屌以外,经营业务、公司治理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集团企业的注册是依据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来管理的,注意它只是规定,而不是法律哦。我们这边很多事务制定了法律,然后涉及更细的事情之后相关执法部门又会搞一些&规定&、&条例&、&办法&出来。
当然要设立集团企业也是有一定的门槛的,通常是注册资本不能少于5000万(有些地方低到1000万),然后下属参股或者控股公司要有5家(有些地方低到2家)。
所以大家不要被人拿出集团公司的名号给忽悠了!更何况,有些人其实没有成立一个实际的集团公司,而是由于他名下有很多公司,然后在名称上印上XX集团(这是公司集团的概念),这事工商网站查一下就知道真假了。
公司集团和集团公司又是啥区别?老非不是在玩文字游戏。集团公司很明显,它就是一家公司,是一个法人,只不过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公司集团呢,是一个经济名词,不是一个法人,比如未来老非可能会非常牛B,控制了N家企业,这些企业在我眼里就是一个集团军,然后我就可以号称我们老非集团,就是指我的所有企业了。
财经媒体上,大家在谈的什么唐万新大哥的&德隆系&、卫东大哥的&涌金系&就是指一个公司(企业)集团,说白了就是有一位大哥,手头控制了好多公司,然后发号施令、呼风唤雨的,很拉风,然而下场好像都不是那么的好。所以创业者不要成天称大哥,大哥不好当啊!
2、子公司和分公司
很多人搞不清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一家独立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就是说某家公司以控股(50%加1股就能话事了)或者参股(股权比例不大,只能跟着大股东打酱油)形式投资了一家公司,那这家公司就是我的子公司了。
分公司呢,它不算是一家独立的公司,当然不算法人,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公司的部门,不过我这个部门可能在外地,在外地也要招人交社医保、经营业务开发票,这个时候我就要在外地(其实本地也可以)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所有法律负责都由母公司承担,比如分公司向别人借了一笔钱,就要由母公司还,而子公司向别人借了钱,母公司是不管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或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都可以在不同地方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也相当于公司的一个外地的部门,和分公司的区别在于,这个办事处无法为员工交社医保,也没办法经营业务开发票。
好了,关于我天朝不同企业的组织形式基本就说这些了,我没有讲很深层次的内容,但是我是非常非常非常的用心的在撰写,希望创业者们能用最少的时间了解企业的不同形式,涨个姿势,认真阅读后,和别人交流时会对你有士别三日的感觉。
八、One More Thing
又是乔大爷环节了,乔大爷在每次演讲的最后都会来个&One more thing......&。
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这么屌的公司前面不用加地名呢?为什么他们这么屌却还是&有限公司&呢?为什么有人取公司名时会有&厦门老非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市老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呢?
1.公司名称不带地名的情况
如果你想像小米、华为那样在公司名前面不冠地方名称,是需要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批的,审批的条件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当然你的公司一定要非常牛逼才行,工商总局才会给你批的。
另外如果你的公司名称想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公司名称开头,那一定得经过国务院审批才行,民企基本上是无望的,创业者不要有这个幻想。
2.为什么小米、华为不是股份公司?
小米还不是股份公司有两个原因,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们是VIE架构,所以国内公司还是有限公司的形式(以后有机会再讲VIE)。即使他们不是VIE架构,也通常情况下还会是有限公司,等他们要启动上市之前,才会&股改&,改制成股份公司。
华为是中国民营企业的翘楚、奇葩和楷模,他们坚持不上市,90%以上的股权都给了员工(好像任老爷子只有1.4%的股权),如果改成了股份公司,员工的股权就可以随意买卖交易了,这样股权就有可能被外人控制。当然你可能会问几万人都有股份耶,不是说有限公司只能和50个股东吗?这个可以通过代持、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来操作嘛。
3.公司名称带不带&市&&责任&的问题
比如,相同的创业者以&老非&为字号取名时,可能会有&厦门市老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老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而这个区别一点都没有影响公司经营范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呢?
哈哈,告诉你个秘密,那是因为国内有很多做企业的有迷信的观念,也不知哪些所谓的风水先生的说法,公司的名称字数,按一定的算法(具体我不教你,因为我不宣传迷信),算到某一位最后是兴、旺、衰、败,就代表你公司的命运,所以就会刻意加减&市&&责任&等字眼上去。
4.地方名称在前面和中间的问题
再比如,&厦门老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老非(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登记条例里有明确规定这两种取名方式都行,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私想家老非本人联系邮箱:,老非微信laofei98。
特别鸣谢:全国政协委员 首位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中国委员 陈箭深博士 对本文内容的修订建议;米律 创始人郑明龙律师对本文内容的修订建议;行动派创始人琦琦女士对本公众号的模板支持!
24小时报不停
硅谷数据反欺诈公司DataVisor获元生资本新一轮融资,宣布正式进军中国
又一个谷歌项目废了:诺华推迟测试谷歌智能隐形眼镜
自客宣布获BOSS直聘战略投资,共同布局互联网人才生态
二手车线上拍卖平台“天天拍车”完成1亿美金C1轮融资
传HTC将转让手机业务 谷歌或出手收购 但官方否认消息
拖欠供应商费用5000万 易到苦等融资救急
苹果:iPhone自动关机系因劣质电源适配器
百度宝马停止无人驾驶汽车研究合作
马云:未来30年,计划经济会越来越大
扎克伯格:Facebook正采取多方面措施打击假新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双gp的股权投资基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