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人自首会判死刑吗怎么办

那个人绝对的该死,我不想在此多废唇舌解释我为什么要杀他以此为自己辩护.可是看着血淋淋的螺丝刀,我后悔了,我还有家人要照顾,他们都在期盼我能够出人头地.可是我现在却是个杀人犯,我对不起他们.我该去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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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生和福尔摩斯来到报案现场,现场是一片狼籍。凶案现场是躺着的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子。双眼圆睁,仿佛有巨大的冤屈和恐惧。华生看了看死者的头部问到:你认为这是什么凶器造成的?福尔摩斯看到死者头部有尖锐的刀口,但是旁边好象有点被刀子刮掉的碎肉:应该是一把剪刀,普通的刀子是不会有这种刮痕的,凶手很残忍,用剪刀刺进死者头部以后还用力旋转,让死者更痛苦。            华生走到房门边,发现几跟头发,粗而且硬:福尔摩斯,这会不会是凶手留下的毛发?            福尔摩斯拿过来一看:很有可能,凶手应该是一名40岁左右的成年男性,然后他闻了闻,经常酗酒,而且这种酒只能在莫斯科的匹克酒吧才能买到,是那个店自产的伏特加。看得出死者和凶手是经过激烈搏斗的。你来看看。福尔摩斯叫华生过来看死者的头部有一处凹下去的淤痕:凶手很可能先把死者打晕,然后在死者意识模糊的时候下的手,死者倒地,条件反射的抓住了凶手的头发,凶手按住死者用剪刀刺死。            华生说:可是这个房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沙发,甚至连凳子都没有,看淤痕应该是用钝物拍击至晕的,你认为会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大惊到:难道——难道是沙发???   
  你就等着被枪毙吧!!!
  自首死路一条,  逃命才是王道。
  打包然后跑路…………………
  作者:齐大大 回复日期: 3:30:54 
    自首死路一条,    逃命才是王道。        ---------------------------------------  你说得对....
  还有时间在这里发贴啊?
  作者:coffeedogII 回复日期: 03:54:08 
    还有时间在这里发贴啊?    
  ------------------------------------  马上就走....
  投案去,躲起来,那日子更不是人过的。。。
  其实很多命案,依照中国警察的能力是破不了的,只要你确定你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完了,你的IP被记录了,天涯一定会和警方合作,缉拿你归案!!
  后悔有个P用,你觉得你跑得了就跑,跑不了就趁着还没进去再杀几个,JJYY的还来发什么贴,看见你这德性就有气!!!也还是个男人
  完了?
  作者:jjjassson 回复日期: 3:18:32 
    你就等着被枪毙吧!!!  
  我觉得警察破案率很低
  多看点旋疑小说 知道警察的查案方法  然后跑路
  要是跑的话能跑到哪里呢?  不过那些警察也高明不到那里去的!
  反正多杀一个也是杀,干脆再杀几个贪官或许能名垂青史!
  『影视评论』 [明星]有谁知道入江纱绫         作者:feesher 提交日期: 2:40:00
    ??日本的,11岁,好象又叫久江纱绫,她是不是只有写真,而没有H的?  ----------------------------------  杀了人还有功夫发这帖??
  跑可以,但是你的家人怎么办,你不是说还有家人要照顾的么,你走了难道就再也不回来了?你回来了警察还是会来抓你,那样还罪加一等了。值得么。还不如想想办法怎么自首后能减轻罪行,先坐几年后想办法花些钱在出来重新做人。
  玩笑?    3
  自首,狂命根本没用,想想你的家人,你忍心吗?
  我说哥们,跑到新疆西藏去谁找的到你啊?相当于重生了.  跑路吧...............
  强烈建议!!闪人 !!中国的破案率你绝对放心
  自首吧
现在这个年代 你跑也不是办法 要不然就跑远点!~
  楼主~~~我代表党和国家枪毙了你
  要看你所在的地方了  比如你在广州 深圳这边,杀了个人跟杀了条狗一样,谁管你。躲几天就没事了
我相信中国警察抓的都是那些没跑的
  再杀几个当地贪官,再把进来看贴回贴的全部灭口,然后跑路  我闪先~
  呵呵~~樓主是不是在做民意調查呀?
  强啊,楼主,杀了人还跑来发贴子,让全世界人都知道哦。  
呵呵,楼主真逗!
  楼主是个网迷。哈哈,杀人了还不忘上网
  LZ来我“和平饭店”吧。
  跑,需要技术支持多上网问,没准跟帖的里面都有正在跑路的兄弟,JCSS,一群白吃,欺压老百姓是好手,破案就不行了
  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庙  
  作者:觉悟之路 回复日期: 06:17:00 
    完了,你的IP被记录了,天涯一定会和警方合作,缉拿你归案!!  -----------------------------------------------------  那怎么办,我当时只是想来论坛上找人倾诉一下...
  打110跟他们沟通下,如果真杀了该杀的人,劝你别自首,法律可不会宽恕你,像我村里有个人的老爸老妈被村霸毒打,他一火就杀了那村霸,最后竟然被判个死缓,现在该杀的人太多,特别是这种贪官,强奸犯,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危害社会不务正业的废人最好全部死光,那以中国人的智慧两年赶超小日本不是梦想,
  作者:小本小利 回复日期: 18:49:18 
    打110跟他们沟通下,如果真杀了该杀的人,劝你别自首,法律可不会宽恕你,像我村里有个人的老爸老妈被村霸毒打,他一火就杀了那村霸,最后竟然被判个死缓,现在该杀的人太多,特别是这种贪官,强奸犯,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危害社会不务正业的废人最好全部死光,那以中国人的智慧两年赶超小日本不是梦想,    ------------------------------------------------  我杀的就是个恶人....
  杀的不是名人就跑路吧
jcss不会认真抓你的!
  去国外是唯一出路~
    那怎么办,我当时只是想来论坛上找人倾诉一下...  ------------------------------------------------  你不会真的杀人了吧?  恐怖!  如果你有足够的钱还是逃吧  就怕没钱还出去没被抓倒先饿死了。。。。
    多逃一天
赚 Y一天    善待自己,亡命天涯    珍惜生命,决不自首    杀人偿命,九十以后    吃好喝好,手淫打泡    
  很多东西你都可以不在乎了 紧张了就做爱 放松了就跑路
       作者:feesher 回复日期: 04:02:09 
    作者:coffeedogII 回复日期: 03:54:08        还有时间在这里发贴啊?             ------------------------------------    马上就走....  ------------------------------------------  还有时间在这回复呀?
  一句话,三十六计走为上.不过你杀的真的是坏人吗?
  上香还魂,好不死者会每个晚上缠着你
  凭直觉,水货!
  ?????????????/?????????????????
  偶去举报咯~
  偶去举报咯~
  杀了就杀了,多杀几个贪官才好
  作者:觉悟之路 回复日期: 06:17:00 
    完了,你的IP被记录了,天涯一定会和警方合作,缉拿你归案!!        ========  发贴记录IP?
  楼上的 有那么多杀人案件!
警察知道都上天涯么!  bs
    作者:七夕夜羽 回复日期: 2:10:32   
    杀了就杀了,多杀几个贪官才好
  没事的,第一次做可能还不太习惯,以后多做几次就习惯了.慢慢来,不要太急
  不必要为自己做的事后悔,但要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  我的建议,  换一个环境,做自己想做的
  LZ你如果在人权自由的国家,那就去自首,在中国,那就开始跑路吧
  记住啊,中国有死刑
  请个大律师,最好能帮你辩个误杀,以后再花点钱就能搞出来,误杀不行搞个无期,以后花钱也能搞出来,无期不行搞死缓,过后也能用钱搞出来,总之,你要有钱,就大摇大摆的去自首。别怕,你要有钱,公安局长都帮你出主意!
  继续杀.......
  不就在遊戲裡殺個人麼    
  听起来怪吓人的  好在地方是网上...
  躲到俺村来吧,俺村农家乐包吃600/月,吃住1000/月.还带闭路,电话,宽带上网,保证找不到你。想住多久住多久.
  自首or自殺
  如果没有结婚,快点到美容院解决一下.如果结了婚,也到美容院去解决一下.
  楼主真的跑路了~~~~?
  作者:eclipse88 回复日期: 19:07:32 
    楼主真的跑路了~~~~?    没有,暂时还没决定
  根据本人多年研究结果表明:警察一般情况下是破不了案的,除非你他妈的自首。还有你必须清楚自首不被啪啪的条件,你家里有当官的吗,老爹有钱吗,如果两个之中没有一条,你他妈的逃命去吧。如果实在没处可逃了,找几个贪官杀了再进去,为民除害。算死之前做了对祖国对人民有益的事,至少比“三 个 代 表”实际多了。    操他妈的验证码!!!!!!!!!
  杀多久了
没人发现么?  还是刚杀的 新鲜的/? 收拾收拾 再作打算
  作者:emma1002 回复日期: 01:47:20 
    偶去举报咯~  ---------------------------------------------  求你了,不要啊!
  别走!  最危险的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面对追查的JCSS  镇定自若,从容应对即可!
  楼主杀的是甚么人?  领导干部?大款?还是平头百姓?
  继续杀您认为的大奸大恶之人~~~~
  自首=自找麻烦.....跑路吧你..........自己救自己...    另个一个地方换个名子...一生一世平谈过了
  跑吧 唯一的出路 自首是傻子!
  看你自己心态吧.如果你觉得内疚的话就去自首.如果没有的话就当没事发生过吧
  可以把尸体煮了,(自己吃也行,喂狗也可以)把案发现场搞干净,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就好了!开始可能不习惯,久了就好了。
  咳,要自首的。
  换个地方,从新做人.  记住:这次不要在冲动了.  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别人砍你你要伸出脖子
  呵呵   
    作者:emma1002 回复日期: 01:47:20        偶去举报咯~    ---------------------------------------------    求你了,不要啊!       我晕~
你也知道不要啊,还不快跑!! 如果确实杀得是贪官恶霸,可以找乡亲联名给你求情的
  这个楼主太可爱了 杀了人還有心情出幵貼討論     哎哟喂 你干嘛是重庆的
  老天,楼主不要来忽悠天涯的水友咯。    1,楼主说那人该死,可是到底死了没,没有死滴话罪名是不成立滴  2,楼主真的杀死了“人”这种高级动物么,不是什么猫儿狗儿,给了个人性化的称呼吧  3,如果上述两点都是肯定的话那楼主应该自首的,因为无论那个人该不该死,都不应该由另外一个人来判决!
  楼主不要听楼上那些人说什么死路一条之类的话。  我最近也有朋友的老公一时冲动打死了人。经过跟法律方面人士交流得知不会判死刑,除了赔钱以外,最差最差也是十年牢狱,最好的情况是五年。自首能够减刑,如果在里面表现得好也可以减刑,除了减刑还可以假释,假释是人可以出来,不用在牢里呆着,不过定期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报道而已。比坐牢要好多了。。。  相比自首来说,逃跑很不划算的。  第一、只要你不是谋杀,情节不严重,就不会判死刑;你现在跑了将来抓到你判得更重。不值得  第二,在外面打过工的人都知道,在外面的生活很苦的,如果你没有钱出国,那你必定将在国内过着听到警车声音就心惊胆战的日子。又想家,又害怕。你的人生,你父母的人生,你兄弟姐妹的人生,你的子女的人生将永远都是一片黑暗。不值得。  坐完牢以后虽然会有人有歧视,但是总归是堂堂正正的做人,不必像有些人只能到煤山挖煤为生,哪天煤矿倒了,就不明不白的做了冤死鬼。。太不值得了。
  另外弄个身份证。给家人留一封信,就是说你感觉对不起家人,只好自杀了。以后不要再和家人联络。彻底失踪吧。哥们儿。  前提是,你杀的人是坏人。
  楼主现在怎么样了?    不是忽悠吧?
  自杀吧,畏罪的那种。  
  呵呵,我想知道被你杀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还要验证?????
  抓到起你娃斗恼火了
  清理现场,毁灭证据
  你有绝对不被发现的可能吗~~~没的话就去自首 
  有多久了~?  
楼主还在不在啊`?怎么没 一点回应啊~?`  是不是已经被咔了?~~~  
那我们还在这里建议不就是浪费口水了吗`?`
  楼主潜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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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我贵州的,离婚后,朋友帮介绍一个女孩,女孩是陕西商洛的,小时候就被孩子抱养给另外一家人,她读初一时候,出去打工,好像是第2年认识一个贵州我县男孩.就跟来了,办了民俗婚礼,没有打结婚证.  估计认识后就怀上孩子,在婆妈家好像对待她不好,然后她就在婆妈的养母家去养胎,后来快生才到婆妈家来,这期间,大约是去年正月期间,她结婚后,原丈夫外出去打工,然后一直没有消息,到生了都没有,孩子2个月大,由于孩子是女孩,被婆妈抱走了,说是死了,她估计是卖了,她马上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查了下,备了案.这样情况,这婆妈和原丈夫父亲就赶她走,她到一个宾馆打工,婆妈也去闹..不准她到本地呆,朋友看她身无分文,后来知道我要找女朋友的消息,就介绍给了我,她第二天就到我家来了..来了1个月后,听说她男原丈夫有消息了,昨天晚上12点左右,来我家刚一个月,就去拿刀杀了她原来的男丈夫母亲,然后到公安局自首。  这里说明下,她原丈夫母亲,不是原丈夫的亲生母亲,是后妈,也是从小给抱养给婆妈的养母家...她身份证没有拿到,在公安局记录上,报的时候,是90年出生,实际她为了早出去打工,虚报了一岁,她是91年7月23日,请问,怎么减缓她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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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气冲天
  把法官干掉
  故意杀人罪,死刑
  占个位置,找法学专家
  怎么办?凉拌!杀人了啊。你以为是干什么了?这个是小事吗?家有钱有势的当我没说。
  虽然看懂了大概是怎么回事,可是很多关系没弄明白,什么原来的男丈夫母亲?  她原丈夫母亲,不是原丈夫的亲生母亲,是后妈,也是从小给抱养给婆妈的养母家,这句也不是看得很懂,婆妈是什么意思?  这么严肃的贴子我是不是不该这样回复?我走好了,反正我是法盲,回答不了楼主的问题。
  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其它看不到什么可以减刑的希望~~~    虚报年龄?这个无从作证,你能搞到出生证明么?      一切以身份证为准的话,已经是成年人了,不能妄图走未成年人的减免之路的      ps,什么乱七八糟的婚来婚去?国家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哦~~~~    pps,典型的故意杀人,没有什么其它好辩驳的,要不你们从精神鉴定考虑下?
  前面有被虐待,后面有自首,最多也就能死缓了,没什么可考虑的情节
  她原丈夫的后妈的出身,也抱养给别人的,抱养的人就是她去那里坐月子的那家老婆婆.  而婆妈是本地儿媳称呼丈夫母亲的称呼,一般说XX的婆妈、或者婆婆妈,是别人转诉其关系的称呼.  就是说我女朋友是抱养给别人的,她杀死那个原丈夫的后妈,出身也是为了养儿子,抱养给别人的..
  她养母确实报身份时候,多报了一岁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也包括死缓。但是任何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怎么判还得看法官,还有他律师的辩护了。
  虚报年龄,如果找到当地医院出生证明就好了,不过91年出生的,农村恐怕乡镇医院里没有,除非她读书时候,学历学籍上有这个,可以推断,如果实际年龄6岁读的书,按虚报年龄就是7岁时候就读1年级,...学籍能够证明她出生年龄..不过好像没有法律效力..
  国家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哦~  ..............................  那她的孩子不是事实婚姻吗?按法律,她杀死的那原丈夫后妈,有买卖儿童,遗弃儿童罪,她原丈夫一家涉及了什么,请懂法的说说?
  求法律专家出个咨询...孩子被卖掉,丢弃还是转送她人,公安局其实早有责任查出的,当事人都在本地..不过由于是本地人,或者看见为了传宗接代,转送她人,这样事情多了,麻木了,我女朋友报了案,公安局也不抓人解决,造成现在这样局面..
  90后?
  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她到我家时候,从我的角度,媒人角度,朋友角度,所有人的角度都是让她认命,劝她忘却这个事情..走好自己下面的路...可惜.心结没有打开.....
  讲清楚好吗  
  虽然我与她没有感情,不过看到她沉沦,把我们家庭,曾经的努力都放弃了,觉得可惜和悲叹...毕竟曾经同床共枕2个月..救人一命,胜造7级浮屠,唉,为她做一点可能的努力吧..她同胞姐姐在三门峡,她养父母和亲父母在陕西..都是农民哎,
   赶紧下她几次,争取让她怀孕.再配合自首情节可免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    节选了几段。。普一下法。。    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则,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新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解释》按照立法原意,对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主体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提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的近亲属提出。        就是说在此法颁布之前属于事实婚姻的,如果被认为无效,必须是:  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的近亲属提出*。  只要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就是说如果离婚双方就要选择补办结婚证,就是说法律要求取得婚姻登记关系才能认定合法的婚姻从而解除婚姻,既然如此那么之前婚姻的存续在法律上是认可的确立的,又因为“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则”“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所以既然有“事实婚姻”这一因子,那么不违反其他法律(如解释中的重婚和*无效婚姻制度*,是指“制度”打个比方说比如旧社会的一夫多妻,童养媳等)的事实婚姻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作者:tzh789     讲清楚好吗  ...................................  由于她丈夫的继妈,把她才2-3个月大的孩子丢弃,或者转送,转卖了,她报复,杀死了她丈夫的后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    婚姻法司法解释公布 同居、重婚有明确规定    节选了几段。。。    坚持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则,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新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解释》按照立法原意,对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主体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提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的近亲属提出。    就是说在此法颁布之前属于事实婚姻的,如果被认为无效,必须是:  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的近亲属提出*。  只要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就是说如果离婚双方就要选择补办结婚证,就是说法律要求取得婚姻登记关系才能认定合法的婚姻从而解除婚姻,既然如此那么之前婚姻的存续在法律上是认可的确立的,又因为“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则”“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所以既然有“事实婚姻”这一因子,那么不违反其他法律(如解释中的重婚和*无效婚姻制度*,是指“制度”打个比方说比如旧社会的一夫多妻,童养媳等)的事实婚姻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她身份证是90年7月23日出生,她实际是农历91年7月23日,也就是91年9月1日出生.按实际年龄,她昨天日杀人,还没有满18岁..但她养父母报身份证时候,是90年7月23日出生,估计实际在当地农村的学校、乡镇记录是按农历91年7月23日登记的
  作者:3232183 回复日期: 19:53:32 
     赶紧下她几次,争取让她怀孕.再配合自首情节可免死.     ................................  已经在看守所重监室关起了...她杀人后,自己跑到公安局自首的,命案发生地与公安局只有3-5分钟路程..
  法律上没有事实婚姻的明确说法,但是针对这一情况还是有规定的。。    确立无证明但事实存在的婚姻关系原则是谁例举谁举证,没有取得结婚证法律上不予认定形式但可以通过举证认定为共同生活,其间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    从立法原意上来说,只要其婚姻状态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如重婚、旧社会童养媳等),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既然没有满18岁。。。那么楼主放心。。。无论如何都不会死刑的。。。
  她实际年龄18岁不到,她原男朋友也好像才20岁左右..孩子比较存在..很多邻居看到的,她养胎和坐月子也可以证明,她到公安局报孩子丢失的案的记录也可以证明..
  现在死刑已经越来越严了。。能不杀就不杀。。。再加上你文中提到的虐待等情节。。。加上自首。。。不会死刑的。。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换个女朋友吧。
  她实际年龄18岁不到,她原男朋友也好像才20岁左右..孩子实际存在..很多邻居看到的,她养胎和坐月子也可以证明,她到公安局报孩子丢失的案的记录也可以证明..  可她在陕西的身份证是90年7月23日出生,也就说还差3天满19岁啊..
  很多方案啊  1、说她是开车撞死的,3年就够了  2、说死者是喝牛奶死的  3、让她入党  等等等等  多在杂谈看看  方法多得很
  怎么拿到她有法律效力的真实年月出生证明?要经过什么程序?是直接发给本地公安局还是法庭辩护时候,再请律师出示?
  1、各部门砸钱,具体不详,7位数以上  2、砸钱成功以后,搞个精神病证明
  作者:保护好自己kfc 回复日期: 20:12:48 
    很多方案啊    1、说她是开车撞死的,3年就够了    2、说死者是喝牛奶死的    3、让她入党    等等等等    多在杂谈看看    方法多得很  ......................................................  我家没有后台,也没有金钱,1个月工资才1000,她养父母也一样...
  我家没有后台,也没有金钱,我1个月工资才1000,我父普通职工,退休,母亲农民,她亲父母、养父母农民,由于她的事情,早她出去打工时候,就搞得很僵,已经破了脸..
  楼主你菊花如何?    没钱没关系的话,找个体制内的喜欢菊花的,上吧!
  判不了死刑,应该是死缓。    她是求仁得仁,lz也不必太看不开了。
  给警察局一百万RMB,她就可以减刑或者出来了。
   13:21:01 WW  在吗?     13:34:24 WW  你好     13:39:54 WW  在吗,我是WW..     13:40:24 WW  你妹妹出事,你们需要去找派出所,找证明     13:42:37 WW  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3:45:35 WW  她身份证上是90年出生,就说今年19岁,如果按实际出生,是91年1月,那么日是     14:24:14 WW  在吗     14:25:02 WW  查     14:25:13 WW  在     14:25:16 CC  你说     14:26:26 WW  查老黄历,杨是91年农历7月23日,那么公历是91年9月1日     14:27:01 WW红  这些是看她身份证还是什么     14:27:22 WW  按公历是91年9月1日出生计算,她昨天日出事       14:28:17 WW  法律是看她身份证,但如果您们找到真实户口出生年月和医院出生证明     14:29:31 WW  她养母给她报的户口是90年农历7月23日     14:29:44 WW  给她多报1年了     14:30:05 CC  她的身份证在她的家里,我不是很清楚,大一年这个我听她说了     14:31:26 WW  需要看她身份证上,户口上,找当地派出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才行,     14:32:26 WW  这些都要她家里人配和,但是她家里人的态度我想你也听说了     14:33:17 WW  在本地法院,和公安局,是根据电脑联网的身份证上,91年9月1日出生计算     14:34:25 WW  那是以前,现在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年龄找到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来,需要你去与她养母和亲母沟通     14:34:32 WW  现在主要是她能打通她家里的电话     14:34:52 WW  她家里的人几年前我都见识了     14:35:16 CC  那真是无法沟通     14:36:18 WW  救她的命是靠您们自己一家人协调...最好的情况是判10几年刑或者更少,不协调,不去努力,就是死缓或者死刑..     14:36:58 CC  她家里电话能通吗     14:37:04 WW  减缓刑期,     14:37:36 CC  如果她能和她家里人说好那我们肯定想是有个好的处理办法     14:37:40 WW  刚才我打电话,能够通啊0914XXXXX     14:38:07 CC  她家里人啥意见     14:38:14 WW  听不懂我们说的话,我们基本能够听懂的     14:38:23 WW  听不懂话     14:38:22 CC  态度如何     14:38:31 CC  我也听不懂你们说的     14:38:35 WW  那个电话是谁的?     14:38:46 WW  什么是谁的     14:38:52 CC  你发的那个吗     14:38:59 WW  0914XXX       14:39:10 CC  应该是她家里的吧     14:39:41 WW  她妈妈,不知道是你妈还是她养母     14:40:18 CC  我是她同胞的姐姐     14:40:48 WW  现在需要你去家乡,当地派出所、公安局,开具真实出生年月     14:40:47 CC  那是她现在家里的号     14:42:02 WW  减少她刑期..     14:42:08 WW  1、年龄    2、自首     14:42:38 CC  她现在不就在公安局吗     14:42:56 CC  你必须让她和家里人说好     14:43:10 CC  看人家愿意和我们谈不     14:43:20 CC  如果不行那不白费     14:44:03 WW  3、她婆妈和原丈夫一家出卖孩子的情节非法买卖儿童,遗弃罪     14:44:19 CC  这个我知道     14:44:26 WW  她当然在公安局啊     14:44:48 CC  那她是自首还是     14:45:04 WW  是自首     14:45:18 CC  那你先别说听我说     14:46:33 CC  我肯定是想要好的结果,但是必须要她家里人配合,虽然我这边是生她,但主要是她养父母那里,     14:46:40 CC  这些你应该清楚     14:46:45 WW  是     14:48:32 CC  过去我们俩家还是沾点亲戚的,但是几年前因为这个事情闹的两家人无话可说。       14:49:03 CC  现在最主要的是她家里父母的态度     14:51:22 WW  其实你父母责任更大..生她就必须养她..现在出事,你父母也需要承担责任,她养母当然也应该承担责任,当初不卡身份证,户口,大约她不会感到被亲人抛弃     14:51:39 CC  你这人话说的     14:51:58 CC  有些事情不是你所想的     14:52:08 CC  如果你在这样说我和你无话可说     14:52:15 WW  那是我认为哦,不了解具体情况     14:52:42 CC  说事情别扯到我父母身上     14:53:05 WW川  现在需要补救,靠您们自己协调,找公安局和派出所沟通     14:53:06 CC  你以为谁爱把自已孩子给出是吗     14:53:26 CC  别别凭空想像     14:53:46 CC  一码归一码     14:54:04 CC  你还没资格来说我父母     14:54:09 WW  行吧,现在不是找什么责任的时候     14:54:31 CC  那你扯那些旧帐干什么     14:54:35 WW  而是救你妹妹命的时候     14:54:45 WW  其实你父母责任更大..生她就必须养她..     14:54:56 CC  把你这句话收回去     14:55:26 WW  好像你觉得你父母没有责任...     14:55:43 WW  说下杨在我家的情况     14:56:09 WW  杨在我家时候,我本人不爱说话..所以平时沟通少..     14:56:18 CC  这些都是苦衷,我也没必要给你理由,少在这批评我家长     14:56:31 CC  我都没说过我父母不好     14:57:04 CC  现在说她的事,其它的没必要你来告诉我     14:57:31 WW  她有病,我自己取工资1500元给我母亲,然后父亲给我母亲取了2000多元给她治疗7天     14:57:50 WW  母亲陪她去的,我平时要上班     14:59:01 WW  后来发现尖锐湿疣没有治疗好,我自己查资料,跑了几个医院才买到了药,给她治疗好了..如果在医院治疗,又要花几千元     14:59:27 WW  后来她有腰痛,母亲陪她去查B超     15:00:25 WW  查出结果是肾结石,0.7公分大     15:01:59 WW  父亲又给她买了500左右的药,药都还没有吃完,那几天又发现她有妇科病白带,我和父亲都去帮她买了药。     15:02:22 CC  说主要的     15:02:31 WW  白带发臭发黄..     15:02:39 CC  目的是什么     15:03:08 WW  她每天吃饭很少..     15:04:16 WW  她一星期前,还去过她原丈夫外婆家..     15:04:43 WW  上星期在一家鱼馆打工,     15:05:51 CC  你现在说这么多重点是什么     15:05:54 WW  早上,8点30分出去,晚上9点回家,做了5天     15:08:11 WW  然后认识一个女孩,那女孩也在鱼馆里,看到广告,拉她去另外一家洗脚店去试工,那里一个月1000来元..我反对去,父母让她自己决定     15:08:37 CC  我真的很急,我今天出外开美容顾问会,明天我还要按排这边的事,后天得回老家处理她的事。所以你说重点     15:08:44 WW  她去第一天,第2天晚上就去杀人     15:09:15 WW  我说这些,是她以前的病是在她原丈夫家得的     15:09:38 CC  天呀,现在还能顾到这吗     15:09:42 WW  怀孩子没有很好照顾得病     15:10:12 WW  包括坐月子得的     15:10:35 CC  3.30我还要面试督导,所以你说重点     15:11:01 WW  身边无亲人照顾     15:11:01 CC  我就是要管她的事那我也不能不管我的事     15:12:21 WW  现在你一家去协调,找到真实出生证明,来这里即可,谁来是您们的事情啊,救她的命,靠您们的努力..我说下,在我家情况     15:13:23 CC  我总要把我身边的事交待一下吧,我最快后天回去,路上要半天时间。你让她先想办法和她家里人说说,我现在主要是要她家里人对这件事的态度     15:13:56 WW  我一家的话,她都听不懂哦,怎么沟通?     15:14:25 CC  你根本不知道她家里人那怪脾气,怪想法。     15:14:47WW  你需要跟你父母去,千方百计求她一家,开恩..     15:15:02 CC  我就是在努力她加里人不配合那又能怎样     15:15:06 WW  现在不是追究过去的时候     15:15:50 CC  现在在要个出生证明吗     15:17:18 WW  现在是怎样努力救你同胞妹妹时候..你一家怎么协调,是您们自己的事情...你首先沟通,不行再找公安局和派出所和她养母联系沟通,劝识大体     15:18:10 WW  主要拿到证明...真实出生年龄,未满18岁的证明..     15:20:18 WW  你一家要找好辩护律师,现在你一家看看能不能咨询下懂法律的     15:20:31 WW  看怎么处理..     15:20:47 CC  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但是有些事情,前因后果你都不清楚,所以以后说话别按你心里来,也别乱评论别人。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也很谢谢你。     15:21:32 WW  没什么..     15:23:30 CC  好了我是利用休息间,我得走了,这些只有回去才能解决。刚才说话有点重,但你的个人观念太强。别把事情想你那么简单。     15:23:40 WW  我也要上班呢,公安局电话通知我才知道的,去看她,拷在椅子上满身是血     15:24:21 WW  父母早上给她送了衣服,现在估计她还没有吃饭...     15:26:13 CC  我就在有心,也要看她家里人,因为她必定是人家的&女儿&(希望你明白),这也并不是在推卸责任。     15:26:16 WW  我家的话,您们那里听不懂,有什么事情给我发短信,或者QQ留言     15:27:39 WW  唉,现在还是人家我家..要是别人不管自己的“女儿”,你们是不是也放弃努力...     15:27:52 CC  那是什么话     15:28:00 WW  也许我说话不好听     15:28:13 WW  我觉得所有人都要努力啊     15:28:25 C  她家里人不管也要有个话我们管是我们的事,     15:28:40 WW  也许她养母不管了     15:29:06 WW  现在只是尽量努力沟通啊     15:29:14 CC  好了你不会明白的,说了也是让你看不起,     15:29:40 WW  我明白了..“她家里人不管也要有个话我们管是我们的事”       15:30:18 CC  如果我们不想管我就不会坐这和你说这么多了     15:30:33 CC  因为你说话太、、、、、、     15:30:58 WW  不过一开始不要这样明白说出来..所有人能够努力即可,别人不帮,我觉得也不可太责怪别人..     15:31:43 WW  我觉得不需要别人的话:别人不管,我才来管..     15:31:58 WW  只是说     15:32:19 CC  能够各人努力即可     15:32:29 CC  好了说那些干什么,我都说了,多说话只是让你看不起我而已,     15:33:11 WW  唉,不是...也许情况不一样,也许您们需要对方明白放话     15:33:45 WW  现在您们有时间找个懂法律的,咨询下看看     15:34:02 WW  88.我也要上班了     15:34:15 WW  迟到了,2点就上班的    
  估计她养父母不会再管她.唉...
  她养父母的哥哥也许会来..
  这里面有JC,你不能在这里发这种帖子的~  让他们知道了,就顺藤摸瓜了~  法律就是让咱能忍则忍,等待法律公正公平的裁决~  但是,在天涯看多了执法者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我也很是怀疑如果干等法律,那什么时候才能解恨?~
  这里面有JC,你不能在这里发这种帖子的~    让他们知道了,就顺藤摸瓜了~    法律就是让咱能忍则忍,等待法律公正公平的裁决~  ................................................  哈,女朋友已经自首,关在看守所了,下午给她送了衣服和被条.  为啥看守所要我提供被条啊?我提出给她凉席,看守所说规矩不准.父母亲给她带了卫生纸和卫生垫,说规矩不准带,我说你检查啊,你不准带进去,我就塞进她的包里,拿出来是您们看守所的事情..  我说您们看守所为啥不人性点啊?公安局的说,规矩是这样的...叫我拿几百块钱给她,那些东西,只能看守所里面买...  
  日用消费品在看守所里买,有的理解,有的不理解..为了安全吧  唉,如果与普通市场一样价格,无可厚非,如果高了些,我就觉得不理解了.
  是普遍高
  看守所里的东西价格不菲///
  如果是普遍高,我就觉得不理解了..  是造孽啊,她一生下来,就抱给别人,读到初一,感觉养父母对她“不好”于是出走打工,打工认识一个男孩子,以为找到安全感了,可结婚后,男朋友就打工走了,再也没有消息,怀孩子时候,男朋友家平时吃得都没有..被迫到男朋友的外婆家生养孩子,孩子生下来,回到男朋友家,男朋友没有消息,婆妈爱理不理,唯一可以寄托的希望,自己的孩子2-3个月后,被婆妈带走了...  自己打工的钱都花在这里了,身无分文,出去打工,婆妈和男朋友父亲,还去打工的酒馆威胁,不准我呆在本地..我身无分文,不找点钱去哪里啊?  还好,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新的家庭,虽然对方有孩子,将就了....为什么他不关心我啊...唉..苦闷啊,我的孩子啊....
  郁闷,哪里看出苗条,她要杀人啊?  估计精神忧郁症太严重了 ,现在解脱了,给她姐姐打电话,流泪了....母亲看到她满身的血,头上绑着医用胶带..眼泪来了,傻啊..
  还未成年么?就有救了
  看不懂!希望你写好点,看得累?
底层老百姓活的不容易啊!    
世道为么总是逼迫最没钱没势的百姓呢!        
  未成年也没用,未满十六还是十四岁,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没有豁免。  至于真实年龄,可以直接跟当事警察说,警察会到该女子原籍调查取证。
    那些看守所东西贵之类的话就别说了。    看了一大段她同胞姐姐说的话。姐妹间根本没什么感情。这事求她姐是没用的。要找到她亲生父母。    出生证明的事,要找到。这个有从轻的可能。自首也可以从轻。    但究竟什么叫从轻了呢?完全是凭办案人员一张嘴。    女孩家的条件差,你们到派出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多说点软话,土特产什么的,也送一点。现在流行这个,她家既然穷,人家不会在乎得到多少好处,但会在乎得到尊重。    
  趁机再杀几个
  你很善良…给她找个好律师
  楼主你的描述远没有你的网名来的生动`
  共产党是不杀孕妇的。
  这事求她姐是没用的,要找到她亲生父母.  ...........................................  我就在本地啊,哪个本地派出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会喜欢本地土特产啊?我说了,我才1月1千元工资..父亲也才将近1800左右退休工资..而且,我家由于拆迁,房地产道道您们是知道的哈,光还超面积款,就是7万左右,而且,这里,普通的最廉价装修,铺个地板砖,刮仿瓷,水管电线就是4万、5万的,加起来要10多万了。我家也很需要花金钱的,明年就要交钱交房.  
我与她才认识2个月,上床睡觉呢,第一个月不过20来天,第2个月,由于为我自己被她传染的,阴道炎导致的尿道炎,现在我都还没有好,所以也就第2个月也就体外几次....给她检查身体病因,治疗宫颈糜烂、阴道炎、尖锐湿疣、肾结石,我取了自己工资1500元+几百元,其余都是父母出的..几千元了哈,才认识2个月..郁闷,我跑上跑下,她也不会再回到我身边来了,我也等不了那么久,我还差几年满40啦,惭愧...生活了几十年,碰见这个事情,我...    看她姐姐的话,不能说一点关于她父母的事情,她的监护权已经给了她养父母。要怎么做,都要别人放话才行,以前就为了这个孩子,2家闹翻了,看来,她早得罪了她养父母了。   她养父母角度,养这么大,不听话,飞走到贵州嫁人,一辈子,想个外孙子拜年也难指望了.恐怕要死了才会看见她,所以为了强迫她回家,叫她汇2万元去,才给她邮寄身份证,养她这么大,白养了!  她呢?我欠谁啊,生下来就给抱走,养父母也不“爱”我,我现在找归宿,身无分文,还叫我汇款2万元,啊..不让我活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爱我,关心我.....
  作者:其实不狼 回复日期: 22:48:48 
    楼主你的描述远没有你的网名来的生动`     .............................  个人能力有限,也不需要煽情,这个事情,本人认为不需要生动,只需要尽量让各位了解实情,能够帮助我们找出办法即可.
  作者:大脸貓 回复日期: 22:52:43 
    共产党是不杀孕妇的。  .........................  她孩子,大约在今年5-6月给她原男朋友继母带走转送或者卖掉了,哪个是孕妇啊/  她孩子,现在大概才5个月大,不知道在哪个家庭,她原来男朋友和原“丈夫”的父亲肯定知道去向的.
  关健是其能找到能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证明,犯案时未满18周岁就可免死型;另可放大其杀人的动机是由于..所迫害之类,另就是造些社会同情之舆论...;不过其有自首情节,大都会判15年有期到无期,严重点会死缓.  另法院会免费指定一辩护律师给你们滴.
  她的宫颈糜烂、阴道炎、尖锐湿疣、肾结石,都是在原“丈夫”家里得的..生养孩子,没有很好的照顾,诱发了一些病..而有种病,就不好说了..
  关健是其能找到能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证明,犯案时未满18周岁就可免死刑;另可放大其杀人的动机是由于..所迫害之类,另就是造些社会同情之舆论...;  ..............................................  对啊,不过出生证明需要她一家协调,我在贵州,她出生地在陕西.有钱还好说..看她姐姐意思,亲父母与养父母连沟通都困难,很难办的..而且身份证大致是90年7月23日,她来我家就说她实际是91年的,当时陕西话听不懂,她写在笔记上给我看的..
  91年生的话犯罪时未满18岁,根据我国刑法,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所以不用担心会判死的。  另外,根据你的描述因该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分为两档,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以未你女朋友争取第二档的量刑,即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的邮箱 希望可以帮助你
  这个剽悍的社会呀。。。
  造些社会同情之舆论  ......................................................  本人没有那个心,造来干什么?公安局这样就同情你啊?同情有多大用,你给他麻烦了,还不白眼看你啊?法院证据说话..即使她15年出来,我50多岁了,我现在还有自己前妻的6岁半的孩子和我自己60多岁的父母,这10多年就等她,不不生活啊?我找个女孩来带我年幼的孩子,照顾父母,与我生活,这样情况,造舆论出去,哪个女孩子还上我家的门,给人指指点点好吗?
  看上去关系很乱...
  不想公平她的照片,可为了救她的命,还是公布好了,这是才来我家的照片,可以看出当时她和忧郁的.那时候孩子已经不知道下落,在宾馆打工,那个原丈夫家去赶她走,她还身无分文..
  这是拍照片日期..
  你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建议找个律师吧.如果愿意也可以加我qq,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哎,不好说呀。
  如果你他家113万死亡赔偿金,最多判3年。
  好多人看不懂我说的,人物关系复杂,我个人能力有限,那么画图,画个她现在的人生轨迹图..应该清楚了吧,数据是大致的..不是很清楚..
  可以从精神有问题角度考虑,她遇到那么多情况,说不定有焦虑症,抑郁症啥的,相信对判案有所帮助吧。
  根据情节定
  焦虑症,抑郁症一定有的,可从哪里着手哦。她杀了人,心里就放开了,现在神情不是那么坏了,“大仇得报”啊,现在心情不好说..
  给法官钱 给死者家里钱 不就可以了 反正社会腐败
  1.自首  2.被虐  3.装疯    这样应该就不死了  身份证么要看法院认不认,认哪个。  杀人偿命,杀了人就被后悔,18年后又一条好汉。一辈子呆牢里不如去了干净
  除了同情%………… 帮不上忙…………哎
  按法律呗,还能怎样,又不是富家子弟,哎,现在的社会真TM黑暗啊
  杀人偿命,  法不容情。。  没什么好说的。
  啥叫婆妈?
  原来是真的啊,悲剧,我等平头百姓,只能帮顶了
  = =...一点都不同情那继母!姑娘干得好!
  别的已经被楼上各位数完了。本人觉得楼主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顶。
  也可以去鉴定下你女朋友是否得了产后抑郁症。
  狗日的该杀!
  减刑情节    未成年  自首  被受害人虐待  受害人绑架拐卖自己的女儿  精神崩溃    还有,案发时的具体情节怎么样的?与被害人当面对质是否起冲突?受害人有动手?这个也很关键    要争取有利的证人证言,争取公检法办案人员的同情    你女朋友的经济状况也许够法律援助的条件了,打听一下有没有好的法援律师。运气好,说不定能碰上愿意帮她的律师
  楼主再去找找妇联,把你女朋友的事前因后果、她的身世都跟她们说说    妇联应该跟一些援助机构、专打妇女权益案件的律师认识    有一个好律师是非常关键的    现在这个情况,靠你一个人不行,需要最大限度地为她争取社会机构的同情和帮助
  案发时的具体情节怎么样的?与被害人当面对质是否起冲突?受害人有动手?这个也很关键  ..........................................................  娃娃被带走,她要回来,肯定多次冲突,没有结果,就到公安局报案,也肯定发生当面对质,也没有结果,在酒馆打工,那一家人不知道谁找老板打招呼...所以她周围的人可怜她,才帮她找出路,给介绍到我家,后来她多次到那个邻居里去,再没有听到发生过冲突过。  我估计应该碰过面,死者仍然骂她,或者在洗脚城发生什么事情,被刺激,情绪爆发。这里我说下,我当初反对去那里的,我明说,那里是搞异性按摩的,10个有9个摸奶子,我自己按摩过3次,被按摩的,都可以摸(猥亵)按摩员.她说现在是学习按摩,试一星期,与我父母都没有见过到底怎样,才认识的一个女孩,这次招10多人,熟悉了有1500元左右工资,认为那么多人去,不要紧,普通骚扰,只要自己正规即可.执意要去..第二天晚上就去杀人,我估计应该有事情被刺激到了..杀人时候,为了骗我不在等她,说晚上加班到明天8点,我奇怪呢,这么晚加什么班哦,我大声说:回来,做什么?  后来想想现在天气热,也许有客人要洗脚按摩,到晚上也不一定.  也就没有再强烈要求她回来.  那里是一个3楼一底的房子,离我女朋友洗脚城打工地方,有10分钟路程,而且是爬坡的路段,晚上11.30分钟,不可能碰面的。所以是我女朋友特意买的水果刀去敲门杀的.估计只有死者一个人在家,其它人都出去打工了,所以得逞.
  你有钱吗,你有关系吗,你有权力吗?有以上任意两者就可以没事了,没有的话就等死吧
  最多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缓属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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