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逆战切枪不能用cf滚轮切枪???怎么设置才能滚动,按别的网页上下滚

为什么软件以及网页界面的滚动条多数是上下拉,而不是左右拉?这样设计的好处是什么?
如题,我思考了一会,觉得好像要是设计成左右拉的我也可以接受啊!
按时间排序
因为鼠标滚轮是上下滚得吧。。。
所有楼上吹的人,包括题主,用过 Windows 8 的 Bing 资讯嘛?其实横向滚动条的页面也能很好看的嘛!
试想左右换行的极端情况。下一行的内容与上一行相去很远。于是屏幕上虽然有很多行,但要回顾刚才的内容必须滑动滚动条。如果是竖长条型的页面,要回顾刚才的内容眼睛向上扫一下即可。横长条网页排版麻烦。比如一篇文章,需要计算每行的字数才知道在哪换行。而且遇到自然段怎么表示?不能用换行表示了(否则可能会超出页面允许的行数。好吧,你说那可以既让网页左右移动又可以上下移动,但能上下移动就解决为何还要多出左右移动呢。)如果文字是古代那样自上而下形状可能网页就会是竖长条形。
要看排版。比如横版UI的典范(个人认为)滚动条方向垂直于文本方向主要起到一个切割文字的作用,比如横着滚的排版可以是这样---
平时翻书的时候其实也是个横向滚动条,只是文字切割的工作已经被书页做了。
现代汉语和英语的排版都是横向排列,向下换行。如果纵向书写呢?请看最古老的“滚动条”:
就目前的阅读习惯来看,左右阅读破坏了阅读的连续性
说的有道理。因为横版, 上下滚动具有连续性,用户不用频繁改变视线焦点
因为看书看报纸杂志基本都是一行一行往下看的。软件这个方面是模仿现实世界按照人们已经习惯的方式来做。
没人说屏幕比例?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是从左自右,从上往下。显示器刚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大都是4:3的,这样的话无疑是单列一直往下最适合。但是现在的显示器基本都是16:10、16:9甚至21:9,这样就导致没有为宽屏适配的页面两侧有大量空白。所以MS就这么搞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排版的问题。绝大部分人的阅读习惯是从左往右,从上往下。如果,按照古代那种阅读习惯,应该是水平方向出现滚动条。而且,css都支持这两种排版。
因为横着拉动看得好辛苦。在文本为主且分段较少的内容中,横着拉动是这样的:《第一次》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跟她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没有拔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看她的称,却又不像,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不过网络上的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她总是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比一只凶恶,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络无美女”的定律。因此,理论上而言,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恐龙,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在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三十六计,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塞到的女孩子。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七二下。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络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爱情?安打?是这样的,我们常以棒球比赛来形容跟女孩间的进展。一垒表示牵手搭肩;二垒表示亲吻拥抱;三垒则是爱抚触摸;本垒就是已经……阿泰当然是那种常常击出全垒打的人,而我则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现在还不知道一垒垒包是方还是扁。如果是被时速一百四十公里以上的快速球三振那也就罢了,我竟然连一百二十公里的慢速直球也会挥棒落空,真是死不瞑目。按照惯例,先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求他赐给我一个寂寞难耐的绝色美女。然后用左手按了下键盘,出现的是:痞子,这么晚了还没睡?哇,不会吧!?竟然是“轻舞飞扬”!这个不知是头发飞扬还是裙子飞扬的女孩。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怎么办?凭我三脚猫的幽默感和略显痴呆的谈吐,怎么能吸引她呢?痞子,我心情不好睡不着,你也是吗?都怪阿泰不好,干嘛没事叫我取什么“痞子蔡”的称,还说什么这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会达到吸引纯情少女的反效果。我以前的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你敢jump我就jump”,不也性格地一蹋糊涂?如今竟让她叫我痞子,真是情何以堪啊!“我心情也不好,让我们负负得正吧!”好不容易挤出了这么一句,却也已冒出了一身冷汗。其实我心情也不见得不好,只是顺着她的话头讲,不要刚开始聊天就做出忤逆的事。而且如果她待会问我为何心情也不好时,我就可以回答:“你心情不好,我的心情又怎么好得起来?”。虽然有点狗腿,不过阿泰常说:“狗腿为谈恋爱之本”。而且女孩子是种非常奇怪的动物,她相信她的耳朵远超过相信她的眼睛,所以与其做十件体贴的事让她欣慰,倒不如说一句好听的话让她感动。“好啊!,可是你还没向我问好,”该死!竟然紧张到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忘了,亏我还号称为系上的品行教科书以及道德状元郎。如果让学妹们知道这件事,岂不让她们少了一个暗恋的对象?我真是无颜见江东姐妹了。“长发飘扬的女孩,你也好,”我心里一直希望她飞扬的是头发,而不是裙子。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她该有一头长发。上帝保佑,千万别让我猜错。“咦?,你怎么知道我留长发?”bingo!竟然被我乂到,太好了,可以证明她不是花痴了。这情景,怎一个爽字了得!“我不仅知道你留长发,我还知道你不常穿裙子,”要赌,当然就赌大一点,要是再让我乂到,天下就准备太平了。“咦again?,连本姑娘不喜欢穿裙子你也知道?”老天啊!何苦如此厚待我?我只不过比别人多一份老实,比别人多一份诚恳,犯不着如此奖励我吧!?“我只是觉得你一定有双美腿,所以不应让裙子遮住你的曲线。”阿泰的特训果然有用,他说男人一定要学会甜言蜜语,而当男人讲甜言蜜语时,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的耳朵,而是男人的胃。如果当我讲出任何阿谀奉承谄媚巴结的恶心言语而不让我的胃觉得抽筋时,我就可以出师了。如今,我终于学成归国了。“呵”这是网络上女孩的特权,当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时,就会用“呵”或笑脸符号来打混过去。这真的是高招,不仅不露痕迹地接受了你的赞美,还一副不关她的事的样子。“心情好点了吗?,美丽的轻舞飞扬小姐。”虽然我很好奇她到底为何心情不好?但绝不能直接问她。因为当女孩心情不好时,情绪是很不稳定的,单刀直入的问法会让她觉得烦躁火大。所以,换个方式问,比较合乎孙子兵法的“迂回进击”和“诱敌深入”。而且看在我说她美丽的份上,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她也不至于当场翻脸吧!?“嗯,好多了,可爱的痞子先生,”可爱?这种形容词虽不满意,但还可以接受,不过痞子再怎么可爱也还是痞子。明天得再想个优雅一点的称了。“知道你心情变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转,你说奇怪不奇怪?”刚才埋设的伏笔,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而且明明是拍女孩的马屁,却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正所谓“拍而示之以不拍”,也是独孤九剑中“无招胜有招”的真谛。“呵,痞子,我该睡了,明早十点上站,陪我吗?”由她的反应看来,刚才拍的那个马屁,无论是力道与施力点,都是恰到好处。跟阿泰在一起这么久,日子倒也没有白过。“赴汤蹈火,尚且不辞,何况陪你聊天乎?”天啊!我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深度的话呢?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网络年度十大佳句了。我想唐伯虎复生,也不过如此吧!?虽说我是受到阿泰的薰陶,但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更难得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敲键盘的手竟然一点也不会发抖,看来我的确有在情场中打滚的天份。我深深地被自己的天赋异禀所感动,“呵,那么明早见了,晚安,痞子”。离了线,忍不住想学电视里的广告大叫:“我出运了我出运了”。看来这次打击,有希望能敲出一只安打。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哇,你这样彷佛是在诅咒我“我干嘛还彷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略地”。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阿泰,明早叫我起床。”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痞子,这么巧。”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是啊,怎么这么巧?”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得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痞子,你在吹牛”。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痞子,你再吹啊”。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痞子,你在乱辩。”我在辩?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痞子,你吃错药了。”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啊。”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痞子,抗议驳回。”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络上跟她讨论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痞子,肚子饿了吗?”“是啊,那你呢?”“嗯,的确该吃午餐了,痞子。”“那我们是否该,?”“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你真是白痴,你干嘛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我,我,”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使得那块鸡翅好像要展翅飞翔。“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不甜,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触者无效,没听过吗?”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触者无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怎会没听过!?“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嘛非得去喜欢坏男人?,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所以她宁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懂吗?,痞子。”这样我就懂了。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可以忍受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接纳你不够细心呵护,可以宽恕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太扯了吧!那有这么夸张。“对女人而言,一年有五大节庆,即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她的生日、三八妇女节、耶诞节。,我阿泰纵横情场近十载,我敢放女人鸽子,我敢说女人脸蛋不够好看,我敢嫌女人身材不够纤细,但我绝不敢在这五大节庆里不上贡一些礼品与花朵以表示忠贞不渝、绝无贰心。”阿泰点起了烟,语重心长地说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对她很好,反而不及在这五天里让她觉得浪漫,通常女孩们会因为你在这五天里表现良好,而忘了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里对她并不够在乎的事实,相反地,她们会因为你在这五天里无特殊表现而拒绝相信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里细心呵护她的事实。”哇,阿泰的屁还没放完。“就像一个棒球名人所说的‘不要吹嘘你的打击率很高,不要强调你的安打数很多,你只要告诉我,你的打点有多少?’痞子,懂了吗?,适时而带有打点的安打,才能给对手迎头痛击。”我懂了,但我大错已经铸成,又该如何挽回呢?“痞子,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我会再陪你喝酒的,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你常失恋,所以你的酒量锻练得非常好。从这个角度想,你就不会太难过了,正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这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真谛。”话虽如此,但我这个塞翁,还有多少匹马可以丢掉呢?,晚上在研究室,继续为着论文打拼。说也奇怪,今晚看到那些熟悉的偏微分方程式,却一直觉得不顺眼,用几条简单的偏微分方程式来解释自然界的物理现象,就叫科学,那为什么用天上星宿的排列组合来解释人生,就会叫迷信呢?科学应该只是解释真理的一种方法,不能用科学解释的,未必不是真理。为什么学科学的人,却往往掉入自己所擅长的逻辑的陷阱之中呢?上线吧!反正脑筋已经打结了,程式一定写不下去,“痞子,终于看到你了,晚安啊。”终于?这个形容词好奇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在线上?该不会又是心情不好吧!?“是啊,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网络上,真是有缘。”学学徐志摩,也许她会觉得我还是很浪漫的。“痞子,跟缘份无关,因为我是刻意从两点多等到现在的。”“真的假的?,没事干嘛等我?”“我想跟你聊天啊!,不然我睡不着。”“你得了被害妄想症吗?,非得在睡前受到一点惊吓才睡得着吗?”这次的笑脸符号是用全形字打的,看来笑得比较大声。“痞子,继续中午的话题,那你觉得网络上的邂逅如何呢?,”拜托,那壶不开提那壶,中午刚被阿泰训了一顿,现在怎敢再讲“网络上的邂逅,很,很,很浪漫啊。”我果然不擅于说谎,昧着良心时,连打出来的字也会抖。“痞子,你骗人,你又不是浪漫的人。”完了,快要跟阿泰去喝酒了。“痞子,说说看嘛!,我喜欢听你扯。”“既然知道我是扯,何苦还要听我扯。”“痞子,这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家伙,别的不学,竟学我喜欢乱用成语。看看马厩,我只剩下这匹马了。该据实以告?还是含混带过?我不禁犹豫着。“痞子,你当机了?,还是在发呆?”“嗯,我在思考今天的太阳为何如此之圆?”“痞子,别转移话题,我可是等了你一个钟头。”好厉害,连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国民党高级官员才会的技巧也会被识破。“现在很晚了,我怎忍心为了一己之私,让你听我大放厥词呢?”“痞子,拖延战术也没有用。”最后一张王牌也失效,看来只得屈打成招了。其实网络上的邂逅,的确是很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络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络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痞子,网络为何不真实?,虚幻的应是人性而非网络,不是吗?”话虽如此,但网络由于有很安全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第一种人会在网络上突显其次要性格。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但在网络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第二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而网络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络上可能会风趣健谈。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第三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而网络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于是你很可能在网络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络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或者你已三十岁,很可能会在网络上装成十七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络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而由于在网络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痞子,你很臭屁,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第一种人最真实。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于是从网络上得到成长。第二种人最愚蠢。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痞子,别又假装浪漫!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痞子,所以也请你goon。”第三种人最可怜。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络性精神分裂”。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系与喜怒哀乐,建在网络上。一旦离开了网络,便会无所适从。“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虽然已习惯于平凡,但有时却不甘于平凡。因此网络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痞子,可是你刚说你有点特别的,不是吗?”平凡加上有点特别,所以是特别平凡。所以我更希望成为另一种人。“痞子,那你希望变成谁呢?”我当然希望像阿泰一样,浪漫而多情,风趣而健谈。因为这是我所缺乏的。“痞子,那我呢?”你?我不知道。你想轻舞飞扬,希望尽情挥年轻,舞动青春。但如果这只是你无法做到的希望,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即将老去;二是你时日无多。我想我讲错话了,因为她一直没再传送任何message过来。我不禁自责自己的变态,干嘛扯这些东西?虽说这是我朋友的硕士论文,但他的口试并未通过。所以一切都还只是停留在唬烂的阶段。再等等吧!也许她当机了。所以我继续等着。虽然只等了几分钟,但我觉得好像等了数小时之久。我很想道歉,却不知从何说起。直到她传来这句:“痞子,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我毫不犹豫,轻轻地在键盘上敲下o、k两键。下了线,天也已蒙蒙亮了。上次跟她聊天,忘了吃中饭,可谓忘食。这次跟她聊天,牺牲了睡眠,可谓废寝。废寝与忘食兼而有之,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算是有相当程度的熟识了吧!?虽然已经决定要见面,但我们很有默契地不讨论细节。更有默契的是,我们都会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然后聊到天亮。都聊些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到时都会有话说。但一定不是风花雪月。也不会是曾文惠是否抽过眼袋脂肪,或连战是否又了连方几脚。当然更不会是林志颖是否混过帮派,或陈进兴的入珠到底有几颗的八卦。至于姓名,阿泰倒是交待我千万别问。“因为问了姓名后,你就得记住,以后女友多了,很容易搞混。”“那你怎么区分这些女孩子呢?”“情圣守则第一条,必须以相同的名称呼不同的女人,因为你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兴趣的原因,不会是名字,而且愈是漂亮的女孩子,愈容易被人问姓名,问久了她就会烦,所以当你一直不问她名字时,她反而会主动告诉你。”“她如果主动告诉你名字后,又该如何?”阿泰赞许似地拍拍我的肩膀,一副孺子可教也的模样。“首先你得赞美她的名字,形容词可有四种:气质、特别、好听、亲切。如果她的名字只可能在小说中出现,你要说她的名字很有气质,如果她的名字像男生,或是很奇怪,你要说她的名字很特别,如果她的名字实在是普普通通,乏善可陈,你要说她的名字很好听,如果她的名字很通俗,到处可见,你要说她的名字很亲切。”“然后你不用刻意去记,因为如果你很喜欢这女孩,你自然会记得,你若不怎么喜欢,那么记了也没用。”有点玄,听不太懂。“痞子,因为女孩子若打电话给你,很喜欢让你猜猜她是谁?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也想测试你是否还有别的女人,万一你猜错,或根本忘了她是谁,那怎么办?所以你一律称呼她们为‘宝宝’或‘贝贝’就对了这就叫做‘以不变应万变’。”“痞子,千万要记得,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一下你一定要挨。然后要说:‘对我实在是很坏’,最好再加上一句:‘我是说真的’女孩子很奇怪你明明已经承认你很坏了她反而会觉得你很善良有趣。过了这关后你就不会有良心上的谴责了。”是吗?为什么呢?“你已经告诉她实话又说明了你的危险性,她若要飞蛾扑火也只好由她,姜太公都已经不怎么想钓鱼了鱼儿还是硬要上钩,你能有什么办法。”阿泰说完,双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痞子,你不要以为我很随便,所谓盗亦有道,我其实是很有原则的,我的原则是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易欺骗女孩子。”我听你在放x,你若有原则,那宫雪花就会是纯情少女了。“痞子,我再举例来说明我的原则,女孩子常喜欢问我一些问题,其中最棘手与最麻烦的问题就是:‘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女朋友?以及你以前到底交往过多少女朋友?’”没错,这两个问题对阿泰而言,都是致命伤。我不相信他能安全下庄而不撒谎。
竖着拉是这样的:《第一次》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跟她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没有拔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看她的称,却又不像,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不过网络上的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她总是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比一只凶恶,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络无美女”的定律。因此,理论上而言,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恐龙,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在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三十六计,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塞到的女孩子。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七二下。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络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爱情?安打?是这样的,我们常以棒球比赛来形容跟女孩间的进展。一垒表示牵手搭肩;二垒表示亲吻拥抱;三垒则是爱抚触摸;本垒就是已经……阿泰当然是那种常常击出全垒打的人,而我则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现在还不知道一垒垒包是方还是扁。如果是被时速一百四十公里以上的快速球三振那也就罢了,我竟然连一百二十公里的慢速直球也会挥棒落空,真是死不瞑目。按照惯例,先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求他赐给我一个寂寞难耐的绝色美女。然后用左手按了下键盘,出现的是:痞子,这么晚了还没睡?哇,不会吧!?竟然是“轻舞飞扬”!这个不知是头发飞扬还是裙子飞扬的女孩。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怎么办?凭我三脚猫的幽默感和略显痴呆的谈吐,怎么能吸引她呢?痞子,我心情不好睡不着,你也是吗?都怪阿泰不好,干嘛没事叫我取什么“痞子蔡”的称,还说什么这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会达到吸引纯情少女的反效果。我以前的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你敢jump我就jump”,不也性格地一蹋糊涂?如今竟让她叫我痞子,真是情何以堪啊!“我心情也不好,让我们负负得正吧!”好不容易挤出了这么一句,却也已冒出了一身冷汗。其实我心情也不见得不好,只是顺着她的话头讲,不要刚开始聊天就做出忤逆的事。而且如果她待会问我为何心情也不好时,我就可以回答:“你心情不好,我的心情又怎么好得起来?”。虽然有点狗腿,不过阿泰常说:“狗腿为谈恋爱之本”。而且女孩子是种非常奇怪的动物,她相信她的耳朵远超过相信她的眼睛,所以与其做十件体贴的事让她欣慰,倒不如说一句好听的话让她感动。“好啊!,可是你还没向我问好,”该死!竟然紧张到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忘了,亏我还号称为系上的品行教科书以及道德状元郎。如果让学妹们知道这件事,岂不让她们少了一个暗恋的对象?我真是无颜见江东姐妹了。“长发飘扬的女孩,你也好,”我心里一直希望她飞扬的是头发,而不是裙子。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她该有一头长发。上帝保佑,千万别让我猜错。“咦?,你怎么知道我留长发?”bingo!竟然被我乂到,太好了,可以证明她不是花痴了。这情景,怎一个爽字了得!“我不仅知道你留长发,我还知道你不常穿裙子,”要赌,当然就赌大一点,要是再让我乂到,天下就准备太平了。“咦again?,连本姑娘不喜欢穿裙子你也知道?”老天啊!何苦如此厚待我?我只不过比别人多一份老实,比别人多一份诚恳,犯不着如此奖励我吧!?“我只是觉得你一定有双美腿,所以不应让裙子遮住你的曲线。”阿泰的特训果然有用,他说男人一定要学会甜言蜜语,而当男人讲甜言蜜语时,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的耳朵,而是男人的胃。如果当我讲出任何阿谀奉承谄媚巴结的恶心言语而不让我的胃觉得抽筋时,我就可以出师了。如今,我终于学成归国了。“呵”这是网络上女孩的特权,当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时,就会用“呵”或笑脸符号来打混过去。这真的是高招,不仅不露痕迹地接受了你的赞美,还一副不关她的事的样子。“心情好点了吗?,美丽的轻舞飞扬小姐。”虽然我很好奇她到底为何心情不好?但绝不能直接问她。因为当女孩心情不好时,情绪是很不稳定的,单刀直入的问法会让她觉得烦躁火大。所以,换个方式问,比较合乎孙子兵法的“迂回进击”和“诱敌深入”。而且看在我说她美丽的份上,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她也不至于当场翻脸吧!?“嗯,好多了,可爱的痞子先生,”可爱?这种形容词虽不满意,但还可以接受,不过痞子再怎么可爱也还是痞子。明天得再想个优雅一点的称了。“知道你心情变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转,你说奇怪不奇怪?”刚才埋设的伏笔,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而且明明是拍女孩的马屁,却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正所谓“拍而示之以不拍”,也是独孤九剑中“无招胜有招”的真谛。“呵,痞子,我该睡了,明早十点上站,陪我吗?”由她的反应看来,刚才拍的那个马屁,无论是力道与施力点,都是恰到好处。跟阿泰在一起这么久,日子倒也没有白过。“赴汤蹈火,尚且不辞,何况陪你聊天乎?”天啊!我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深度的话呢?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网络年度十大佳句了。我想唐伯虎复生,也不过如此吧!?虽说我是受到阿泰的薰陶,但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更难得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敲键盘的手竟然一点也不会发抖,看来我的确有在情场中打滚的天份。我深深地被自己的天赋异禀所感动,“呵,那么明早见了,晚安,痞子”。离了线,忍不住想学电视里的广告大叫:“我出运了我出运了”。看来这次打击,有希望能敲出一只安打。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哇,你这样彷佛是在诅咒我“我干嘛还彷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略地”。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阿泰,明早叫我起床。”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痞子,这么巧。”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是啊,怎么这么巧?”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得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痞子,你在吹牛”。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痞子,你再吹啊”。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痞子,你在乱辩。”我在辩?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痞子,你吃错药了。”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啊。”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痞子,抗议驳回。”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络上跟她讨论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痞子,肚子饿了吗?”“是啊,那你呢?”“嗯,的确该吃午餐了,痞子。”“那我们是否该,?”“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你真是白痴,你干嘛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我,我,”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使得那块鸡翅好像要展翅飞翔。“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不甜,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触者无效,没听过吗?”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触者无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怎会没听过!?“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嘛非得去喜欢坏男人?,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所以她宁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懂吗?,痞子。”这样我就懂了。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可以忍受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接纳你不够细心呵护,可以宽恕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太扯了吧!那有这么夸张。“对女人而言,一年有五大节庆,即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她的生日、三八妇女节、耶诞节。,我阿泰纵横情场近十载,我敢放女人鸽子,我敢说女人脸蛋不够好看,我敢嫌女人身材不够纤细,但我绝不敢在这五大节庆里不上贡一些礼品与花朵以表示忠贞不渝、绝无贰心。”阿泰点起了烟,语重心长地说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对她很好,反而不及在这五天里让她觉得浪漫,通常女孩们会因为你在这五天里表现良好,而忘了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里对她并不够在乎的事实,相反地,她们会因为你在这五天里无特殊表现而拒绝相信你在其它三百六十天里细心呵护她的事实。”哇,阿泰的屁还没放完。“就像一个棒球名人所说的‘不要吹嘘你的打击率很高,不要强调你的安打数很多,你只要告诉我,你的打点有多少?’痞子,懂了吗?,适时而带有打点的安打,才能给对手迎头痛击。”我懂了,但我大错已经铸成,又该如何挽回呢?“痞子,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我会再陪你喝酒的,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你常失恋,所以你的酒量锻练得非常好。从这个角度想,你就不会太难过了,正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这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真谛。”话虽如此,但我这个塞翁,还有多少匹马可以丢掉呢?,晚上在研究室,继续为着论文打拼。说也奇怪,今晚看到那些熟悉的偏微分方程式,却一直觉得不顺眼,用几条简单的偏微分方程式来解释自然界的物理现象,就叫科学,那为什么用天上星宿的排列组合来解释人生,就会叫迷信呢?科学应该只是解释真理的一种方法,不能用科学解释的,未必不是真理。为什么学科学的人,却往往掉入自己所擅长的逻辑的陷阱之中呢?上线吧!反正脑筋已经打结了,程式一定写不下去,“痞子,终于看到你了,晚安啊。”终于?这个形容词好奇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在线上?该不会又是心情不好吧!?“是啊,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网络上,真是有缘。”学学徐志摩,也许她会觉得我还是很浪漫的。“痞子,跟缘份无关,因为我是刻意从两点多等到现在的。”“真的假的?,没事干嘛等我?”“我想跟你聊天啊!,不然我睡不着。”“你得了被害妄想症吗?,非得在睡前受到一点惊吓才睡得着吗?”这次的笑脸符号是用全形字打的,看来笑得比较大声。“痞子,继续中午的话题,那你觉得网络上的邂逅如何呢?,”拜托,那壶不开提那壶,中午刚被阿泰训了一顿,现在怎敢再讲“网络上的邂逅,很,很,很浪漫啊。”我果然不擅于说谎,昧着良心时,连打出来的字也会抖。“痞子,你骗人,你又不是浪漫的人。”完了,快要跟阿泰去喝酒了。“痞子,说说看嘛!,我喜欢听你扯。”“既然知道我是扯,何苦还要听我扯。”“痞子,这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家伙,别的不学,竟学我喜欢乱用成语。看看马厩,我只剩下这匹马了。该据实以告?还是含混带过?我不禁犹豫着。“痞子,你当机了?,还是在发呆?”“嗯,我在思考今天的太阳为何如此之圆?”“痞子,别转移话题,我可是等了你一个钟头。”好厉害,连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国民党高级官员才会的技巧也会被识破。“现在很晚了,我怎忍心为了一己之私,让你听我大放厥词呢?”“痞子,拖延战术也没有用。”最后一张王牌也失效,看来只得屈打成招了。其实网络上的邂逅,的确是很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络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络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痞子,网络为何不真实?,虚幻的应是人性而非网络,不是吗?”话虽如此,但网络由于有很安全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第一种人会在网络上突显其次要性格。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但在网络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第二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而网络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络上可能会风趣健谈。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第三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而网络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于是你很可能在网络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络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或者你已三十岁,很可能会在网络上装成十七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络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而由于在网络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痞子,你很臭屁,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第一种人最真实。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于是从网络上得到成长。第二种人最愚蠢。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痞子,别又假装浪漫!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痞子,所以也请你goon。”第三种人最可怜。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络性精神分裂”。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系与喜怒哀乐,建在网络上。一旦离开了网络,便会无所适从。“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虽然已习惯于平凡,但有时却不甘于平凡。因此网络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痞子,可是你刚说你有点特别的,不是吗?”平凡加上有点特别,所以是特别平凡。所以我更希望成为另一种人。“痞子,那你希望变成谁呢?”我当然希望像阿泰一样,浪漫而多情,风趣而健谈。因为这是我所缺乏的。“痞子,那我呢?”你?我不知道。你想轻舞飞扬,希望尽情挥年轻,舞动青春。但如果这只是你无法做到的希望,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即将老去;二是你时日无多。我想我讲错话了,因为她一直没再传送任何message过来。我不禁自责自己的变态,干嘛扯这些东西?虽说这是我朋友的硕士论文,但他的口试并未通过。所以一切都还只是停留在唬烂的阶段。再等等吧!也许她当机了。所以我继续等着。虽然只等了几分钟,但我觉得好像等了数小时之久。我很想道歉,却不知从何说起。直到她传来这句:“痞子,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我毫不犹豫,轻轻地在键盘上敲下o、k两键。下了线,天也已蒙蒙亮了。上次跟她聊天,忘了吃中饭,可谓忘食。这次跟她聊天,牺牲了睡眠,可谓废寝。废寝与忘食兼而有之,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算是有相当程度的熟识了吧!?虽然已经决定要见面,但我们很有默契地不讨论细节。更有默契的是,我们都会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然后聊到天亮。都聊些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到时都会有话说。但一定不是风花雪月。也不会是曾文惠是否抽过眼袋脂肪,或连战是否又了连方几脚。当然更不会是林志颖是否混过帮派,或陈进兴的入珠到底有几颗的八卦。至于姓名,阿泰倒是交待我千万别问。“因为问了姓名后,你就得记住,以后女友多了,很容易搞混。”“那你怎么区分这些女孩子呢?”“情圣守则第一条,必须以相同的名称呼不同的女人,因为你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兴趣的原因,不会是名字,而且愈是漂亮的女孩子,愈容易被人问姓名,问久了她就会烦,所以当你一直不问她名字时,她反而会主动告诉你。”“她如果主动告诉你名字后,又该如何?”阿泰赞许似地拍拍我的肩膀,一副孺子可教也的模样。“首先你得赞美她的名字,形容词可有四种:气质、特别、好听、亲切。如果她的名字只可能在小说中出现,你要说她的名字很有气质,如果她的名字像男生,或是很奇怪,你要说她的名字很特别,如果她的名字实在是普普通通,乏善可陈,你要说她的名字很好听,如果她的名字很通俗,到处可见,你要说她的名字很亲切。”“然后你不用刻意去记,因为如果你很喜欢这女孩,你自然会记得,你若不怎么喜欢,那么记了也没用。”有点玄,听不太懂。“痞子,因为女孩子若打电话给你,很喜欢让你猜猜她是谁?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也想测试你是否还有别的女人,万一你猜错,或根本忘了她是谁,那怎么办?所以你一律称呼她们为‘宝宝’或‘贝贝’就对了这就叫做‘以不变应万变’。”“痞子,千万要记得,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一下你一定要挨。然后要说:‘对我实在是很坏’,最好再加上一句:‘我是说真的’女孩子很奇怪你明明已经承认你很坏了她反而会觉得你很善良有趣。过了这关后你就不会有良心上的谴责了。”是吗?为什么呢?“你已经告诉她实话又说明了你的危险性,她若要飞蛾扑火也只好由她,姜太公都已经不怎么想钓鱼了鱼儿还是硬要上钩,你能有什么办法。”阿泰说完,双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痞子,你不要以为我很随便,所谓盗亦有道,我其实是很有原则的,我的原则是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易欺骗女孩子。”我听你在放x,你若有原则,那宫雪花就会是纯情少女了。“痞子,我再举例来说明我的原则,女孩子常喜欢问我一些问题,其中最棘手与最麻烦的问题就是:‘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女朋友?以及你以前到底交往过多少女朋友?’”没错,这两个问题对阿泰而言,都是致命伤。我不相信他能安全下庄而不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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