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风传奇格斯的盔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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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  百年战争,血海横流。经过无数次的战场杀戮,曾经认为单凭自己的力量便能在乱世生存的格斯(岩永洋昭 配音)逐渐和[]影片评价
0.0猜你喜欢下载地址1 此处支持迅雷、QQ旋风、小米路由下载,同时支持迅雷影音播放 剧情介绍  百年战争,血海横流。经过无数次的战场杀戮,曾经认为单凭自己的力量便能在乱世生存的格斯(岩永洋昭 配音)逐渐和卡斯嘉等战友们建立起深厚的信任感和友谊。他所依附的佣兵部队&鹰之团&更是扶摇直上,凭借朝强大的战斗力成为了米特兰王国的正规军。与此同时,米特兰准备向尤达王国铜墙铁壁一般的致命要塞多尔多雷发动总攻。格里菲斯主动请缨出征,走出了决定百年战争战局至关重要的一步。然而一度令格斯甘愿弄脏双手的&鹰之团&队长格里菲斯(樱井孝宏 配音),却似乎在荣耀的光环下慢慢变质。宫闱之争,心与心渐次遥远&&
  背负着不幸命运,坚信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生存的雇佣兵格斯(岩永洋昭 配音),在遇到强大的雇佣兵军团&鹰之团&的首领格里菲斯(樱井孝宏 配音)后,其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格里菲斯那高超绝伦的实力和超凡的领袖魅力折服狂傲的格斯,使后者心甘情愿与其共同实现&建立属于自己国家&的野心。在他们的身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站在这充满血腥和残酷的荣耀顶点之时,格里菲斯正是唯一能令格斯灵魂得到短暂安宁的人。然而,残酷的现实却将格斯的梦想击得粉碎,格里菲斯不再是他心中那个为了理想而不断向前的勇者,如今俨然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任何人的魔鬼。曾经惺惺相惜的两个英雄,最终变成彼此对立的敌人。腐朽的泥潭中,梦与希望系数破灭&&& 突然发现《雏蜂》NTR的分镜模仿《剑风传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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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被NTR的分镜和剑风那段很像,主角被压制的样子也很像。
学啥不好,学喂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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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旧闻了。
没必要再拉出来鞭尸,反正是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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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贴吧看见过相关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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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个时候感觉还是纯爱温馨,后宫的好。那些深刻的情节本子大把都有,保准要多鬼畜有多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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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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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是怎么样了?听说是被干了?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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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是怎么样了?听说是被干了?是的吗
被摸到高潮而已,没插,剑风那是真插了还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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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发现啊
上次看剑风那是02年刚上大学的时候,上周听说剑风后来还是更新了几话,重温一遍突然发觉画面即视感有点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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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名字来自作者同学,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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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啥不好学喂屎+1
不过动画本身就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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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当年看漫画,这一幕让我心塞了一星期........
狗日的格里菲斯!
借团长吉言如下:
我对普通人没有兴趣。
如果有外星人,超能力者,时空旅行者,位面穿越者......
就来找我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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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摸到高潮而已,没插,剑风那是真插了还中出……
中出了还怀孕,怀孕了还产子,儿子还特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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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出了还怀孕,怀孕了还产子,儿子还特么死了
官方后来放设定,貌似是格斯和嘉斯卡先怀的孩子,才刚开始,但是被格里菲斯中出以后胎儿染魔性变异称为魔婴。
在审判所高塔那里,潜伏在地下的那个蛋形使徒把濒死魔婴吞掉,然后重新孵化。
后来主角队伍捡了一个英俊的小正太,怀疑就是蛋形使徒孵化复活的魔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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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斯估计是最悲催的猪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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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让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也能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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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漫画很多抄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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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桥段,但是剑风为献祭之前草灰伏线铺垫了多久?所以剑风是屎样巧克力,雏蜂从里到位都是屎,还深怕别人不知道多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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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蜂当初看很惊艳 现在看就渣的不行,原作漫画不好好更新 主题立意也是屁股各种歪 我现在连点进去看看的欲望都没有
现在的书咋都那么白啊,我要受不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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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冲着科幻,改造人,画风好,人造人妹子去的。可惜不断喂屎……剧情还死蠢。妹子喂屎,剧情喂屎。让人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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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蜂的番外篇,倒是很搞笑,最新的那个,“他只想摸我的屁股!!!”&&那一车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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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斯(津)和格里菲斯不是好兄弟好朋友吗?为什么格斯(津)要离开格里菲斯,离开鹰之团?然后格里菲斯在蚀之刻强奸卡思嘉是为了报复格斯(津)吗?& 附图一张,可惜没有更好的了:&&
因为格斯在被逼到绝境眼看就要死掉的时候内心彻底被腐蚀了,转身一变成为最大的反派,而且所做的行为之恶劣,永远无法洗白
就好比登哥想自己带队试试,看自己能达到什么高度,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和大哥平起平坐
结果,登哥走后,大哥被削成了人棍,还投敌了
今天在湿乎乎我真是增长见闻。
牛逼牛逼。发自手机虎扑
王旭,你爸让我带话给你:“在大城市打工,那边比较乱,你小子千万别乱搞啊,不然回来了传染给你媳妇,害了你哥不要紧,但如果你嫂子传染给你爹,让你妈有事了,那全村就完了!
哥这部漫画我准备看好吗。。。。
引用5楼 @ 发表的:
哥这部漫画我准备看好吗。。。。
这个画了快30年了吧,也才花了一半左右,你入坑要慎重啊。。。。
引用2楼 @ 发表的:
就好比登哥想自己带队试试,看自己能达到什么高度,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和大哥平起平坐
结果,登哥走后,大哥被削成了人棍,还投敌了
其实说心疼威少我更心疼哈登啊!打死都不想不到雷霆会交易他还想着在好好打第六人一定能拿冠军呢!
我要开始看这个漫画
引用7楼 @ 发表的:
其实说心疼威少我更心疼哈登啊!打死都不想不到雷霆会交易他还想着在好好打第六人一定能拿冠军呢!
时也命也,我屯筹码让雷霆懵逼了
引用9楼 @ 发表的:
时也命也,我屯筹码让雷霆懵逼了
哈哈咱们屯是命好啊!说实话那年谁也想不到雷霆能这么把哈登卖了!
格里菲斯就是变态基佬,对格斯的态度不是兄弟,而是属于自己的物品,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有强烈的占有欲,格斯走了他打不过拦不住,后来还把自己占有另外一件物品卡思嘉的心夺走了,心理扭曲了, 所以蚀子刻的 时候要当着格斯的面强奸卡思嘉,还把鹰之团其他成员都杀光,让他们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我准备补这个来着。。。
引用12楼 @ 发表的:
我准备补这个来着。。。
NTR传奇,慎入
木狼选谁呢。。
引用11楼 @ 发表的:格里菲斯就是变态基佬,对格斯的态度不是兄弟,而是属于自己的物品,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有强烈的占有欲,格斯走了他打不过拦不住,后来还把自己占有另外一件物品卡思嘉的心夺走了,心理扭曲了, 所以蚀子刻的 时候要当着格斯的面强奸卡思嘉,还把鹰之团其他成员都杀光,让他们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你这解说表面上看很扣题,其实没有领会楼主的潜台词2楼肯定比你分高
引用6楼 @ 发表的:
这个画了快30年了吧,也才花了一半左右,你入坑要慎重啊。。。。 动画做的很不错,可惜只有二十多集发自手机虎扑
引用15楼 @ 发表的: 动画做的很不错,可惜只有二十多集 这几年出了三部剧场版,也挺好的!格斯离开格里菲斯是因为他和卡斯嘉在宴会上听到了格里菲斯和公主的对话。格里菲斯把鹰之团当做自己成功的棋子,格斯一直把格里菲斯当同(基)伴(友),知道真相后心理落差太大了,想自己闯出一番天地能和格里菲斯平起平坐三浦健太郎这是神坑,八几年的漫画现在都没完结,要入坑的慎重啊!话说楼主不会想借这个黑谁吧?虽然我没看出来[笑哭]
引用14楼 @ 发表的:
你这解说表面上看很扣题,其实没有领会楼主的潜台词2楼肯定比你分高
我知道楼主想套现实,但是楼主在生搬硬套,二楼也在瞎说,我怕有人误解了这部作品
两人有间隙是从暗杀白龙将军之后,将军儿子的死让格斯难以释怀。随后格斯又听见了公主和格里菲斯的对话,格里菲斯说真正的朋友就是和他对等的人。我个人认为格里菲斯的意思是鹰之团没人是他的朋友都是他的部下,这让格斯意识到他和格里菲斯的差距,想自己自己发展。后来强奸卡思嘉可以从残疾的格里菲斯压在卡思嘉身上推测出来。格里菲斯真正厉害在于他的头脑和感知能力,从铲除皇后就可以看出他的头脑不简单。如果没看过漫画最好还是看一下,剧场有极个别细节没交代清楚
加油,乔治!
引用11楼 @ 发表的:格里菲斯就是变态基佬,对格斯的态度不是兄弟,而是属于自己的物品,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有强烈的占有欲,格斯走了他打不过拦不住,后来还把自己占有另外一件物品卡思嘉的心夺走了,心理扭曲了, 所以蚀子刻的 时候要当着格斯的面强奸卡思嘉,还把鹰之团其他成员都杀光,让他们永远不会背叛自己格里菲斯之所以扭曲,是体会到人不能胜天,神能无情地玩弄凡人,被区区一个凡人狱卒削成人棍的剧情都被你忽略了,还说我瞎说,你全然没GET到POINT
格里菲斯的想法直白地说,居然我玩不过神,那我就成为神吧
格里菲斯。。。。就是那个噬菌体实验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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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多选[剑风传奇][黑白/格斯X格里菲斯]A faithful friend is hard to 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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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剑风传奇][黑白/格斯X格里菲斯]A faithful friend is hard to find.[44]
1.A GIRL IN DANGER
他第三次从睡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头脑有些昏昏沉沉的,面前摆放的狼藉一摊的碟子和酒杯铺在木质的破烂桌子上,空气里弥漫着雨后酒吧里沉闷又肮脏的气味。
不过他感觉那很不错,至少是在离开特里斯法拉城堡之后,第一次感觉到了熟悉的生活环境。
虽然这个地方和他从前呆着的那个破烂巷子完全不同。
但是吵闹的声音一直在耳边打扰他,酒吧都是这样的,他知道,不过这次稍微有些不同,因为那些吵闹的声音里,他听见了不应该属于这里的,幼小的女孩子的声音。
“我和她没有关系,你们找错人了!”女孩儿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是说话很有条理。
“你那个漂亮的□□老娘,前天还爬在老板的床上,昨天就死了,欠下的债务就该你还了!”粗鲁的男人的声音,有着那些地痞恶霸特有的张狂。
他扭过头去,酒吧的吧台一角,那个可怜的美丽的小女孩儿就缩在那个角落,一双蓝色眼睛清澈见底,银色的卷发披在肩膀上,她看上去那么瘦小柔弱,惹人怜爱,只有七八岁。
不过命运似乎对她太过严酷,围绕着她的三个高大粗鲁的男人是这个镇子最臭名昭著的放债人的走狗,他们赶走一切竞争者,全盘操控这个镇子的借贷生意,雇佣地痞流氓作为打手,夺走一切向他们借钱的穷苦人民的家财。
甚至逼他们将儿女也卖掉还债。
老板就坐在吧台前面的桌子边上,手上戴着一圈金戒指,粗胖的手指一下一下点着桌面。
“孩子,你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笑得像个和蔼可亲的老牧师,干的却是肮脏得令人作呕的勾当,对金钱的欲望从他那已经上了年纪的声线里浸透了灵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也不想把你这么可爱的孩子放进狗笼子里然后推进加里克斯场的狮子的食盆里,那样太浪费神给你的财富了,对不对?”
那孩子盯着他,咬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说。
“我的新会所里缺了一个可爱的司仪少女,嗯,必要的时候她可以给那些贵客做点小小的服务,这样我们能和那些贵客做成更大的生意。”老板提议道,像个正儿八经的商人,“当然你会有漂亮的裙子,可口的糖果点心,美丽的首饰,像公主一样华丽的房间。”
“……抱歉,先生,”那孩子开口了,出奇的平静,“我想你还是找错人了。我是个男孩子。不是什么□□的女儿。”
酒吧里突然变得很安静。
老板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然后他停下来,“你这该死的小杂种!那个□□有个银卷发的崽子这我是知道的!那□□说过她叫她孩子今天到这儿来的,你来了!男孩子?!没关系!那些贵族老爷们喜欢男孩儿的也不少!”
“但我想你得先过问一下我的雇主,他的儿子跑出来好久了,正好有消息告诉他,少爷在这里,所以他派我来了。”那孩子慢慢站了起来。
一直看着这个事情发展的他才发现那孩子穿着一身白色便服,确实是男孩子打扮,不过看到他的脸的人,第一反应都是认为这是个女孩子。
当他看到那孩子望向他的时候,他心中突然明白过来了。
“少爷,请您快些回家好吗?”那孩子果然朝他叫了起来,趁着在场人的目光投向他的时候,那孩子从吧台角落跑了出来,直直奔向他。
他先感到茫然,又感觉到惊奇。
那孩子跑到他面前,压低了声音,眼里晶莹的泪水在打转,“求您救救我,尊贵的大人。”然后这孩子低垂了眼睛,站在那里。
他抬起眼睛,看到前方站起来朝他走过来的放贷老板,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
他轻笑一声,抬手把靠墙放着的黑色长剑抽了出来,指向了靠过来的几个彪形大汉。
“离我远点。”
“小子你毛都没长齐就想学人英雄救美?!”老板怒气冲冲地走过来,却在下一刻停住了脚步,不住地结巴了起来,“原来、原来是尊贵的特里斯法拉的……”
“闭嘴!”他不耐烦地斥责道。
面前的孩子一瞬间瞪大了眼睛,又快速隐藏起惊讶的表情,然后侧过身站到了他的背后。
“立刻从我眼前消失,再让我看到你出现在我面前的话……”他还没说完。
老板点头哈腰地一副谄媚模样,连忙道:“是是是……鄙人立刻消失!立刻消失!”
几乎是转眼间,老板和他的手下就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他收回剑,扔到了桌角上,咣当的金属声音在安静的酒吧中显得有些刺耳。
许久之后才有窃窃私语声响起。
“那个少年什么来头,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啊……”
“废话,特里斯法拉带着黑色长剑的尊贵的黑发少年不是只有那一位吗?!”
他漠不关心地把桌子上的酒杯拿起来,却发现半点液体都不剩了。
酒保犹犹豫豫地拿着酒瓶走过来,却在半途中被那个银发的孩子接了过去。
那孩子手脚麻利地起了瓶盖,将他手中的酒杯蓄满。
“你,什么名字?”他一饮而尽,才正眼看着这孩子。
“格里菲斯。”银发的孩子对他微笑道,湛蓝眼睛弯起来,“你呢,尊贵的大人?”
“……”他没有回答,只是望向了桌子上的那把黑剑。然后他再次看那孩子,“我给你钱,你去特里斯法拉,你会生活得很好,不过,你不许再出现在我面前。”
格里菲斯眨了眨眼睛,然后摇头,“不,大人,请带上我,如果你要向北走的话。”
他挑起眉毛,感觉到了有趣。
“你怎么知道?”
№1&☆☆☆TABRIS于 11:50:22留言☆☆☆ 
//wbphotos/large/mid/0615/pid/6d9e314djw1e9bbc0ao6yj20hs5gctsr
№2&☆☆☆TABRIS于 11:56:19留言☆☆☆ 
求留言嗯……
№3&☆☆☆TABRIS于 16:37:05留言☆☆☆ 
架空+年龄差是不是可以等于不虐啊……被原著虐怕了。蛤蜊还是如此有智商,嘎子英雄救美点赞!
№4&☆☆☆==于 16:55:47留言☆☆☆ 
好棒为什么搜索会搜不到这篇啊混蛋!
要写下去噢!萝莉蛤蜊炒鸡美味的感觉~快点让他女装啊啊啊啊啊!
№5&☆☆☆大白于 17:20:17留言☆☆☆ 
顶一下对家加油
№6&☆☆☆蠢白努力治疗中于 08:40:15留言☆☆☆ 
  2.AFTER
  “这个镇子在特里斯法拉的北方,少爷您虽然孤身一人,穿着却是非常尊贵的人家才能有的呢。从这里再向北方的话,是皇帝陛下几年前一路战争碾压过来的‘神o陨落的第三战场线’的最后终点的达尼菲斯城的遗址,自此以上的北方都是普通人难以跨入的战场坟葬领域。”格里菲斯笑了起来,自信满满,“这些年前去瞻仰战场的人一直不少,您也想去对不对?”
  他默默饮酒,然后放下杯子,“算是吧。不,该说我是回去吧。”
  格里菲斯瞪大了眼睛。
  “恕我不能带你去,你太小了。”他拿起桌面上的剑,剑鞘上的荆棘玫瑰纹章从缠着的黑色绷带中露出来,他伸手将那绷带解开来。
  “荆棘玫瑰?!你是……”格里菲斯的手搭上了桌子的边缘。
  “荆棘玫瑰?那是什么?”已经走出酒馆并且急急忙忙向自家跑的老板的身后,一个随从忍不住问了出来。
  老板停下来,转过头去,没好气地想骂人,却看见其他两人也同样迷惑地看着他。
  老板重重的喘了口气。“一帮蠢货!除了我们的皇帝陛下还有谁敢用荆棘玫瑰纹章做剑饰的?!只有一个人!!而且还很年轻!黑发黑眼的少年!!那是陛下唯一的弟子!说不定还是私生子!帝国唯一的亲王!荆棘骑士团和玫瑰骑士团共同承认的‘黑色剑圣’!”
  “那个四年前就在皇帝陛下身边经历了‘定国之战’并且亲自引动了暴风眼摧毁了达尼菲斯城的少年死神阁下?!”
  “给我闭嘴你个蠢货!不想活了吗!就算这位剑圣阁下再如何不祥,也不是你能置喙的!”老板气的跳起来踢了那个说出来的随从一脚。
  然后他惶恐不安地向酒馆的方向看了一眼,好像生怕那位阁下听到一样。
  “现在你们该知道为什么我转身就走了吧,他完全有能力轻松杀掉我们!经历过定国之战的人哪个是好想与的!别看他是个少年,他手上的人命加起来比我们这个镇子上的活人还多!那还是四年前!四年前他几岁?!九岁!你们这些蠢货九岁在干什么!还在你们老娘怀里找吃的!”
  “他他他……听说他不是一直在特里斯法拉的铸剑场吗?”
  “鬼才知道他为什么跑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但这不是我们该知道的事情,快走吧!!在这位大人离开镇子之前我们都不要出来了!!”
  老板一行人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
  “多余的话就不要说了。”他伸出手按住了格里菲斯的嘴唇,“我要走了,你去特里斯法拉,凭这个会有人照顾你的。”
  他将剑从剑鞘中抽出来,这把剑即使对于他来说也太过长了,几乎有他的四分之三的身高,但是他却轻易抽出来了。然后他将剑鞘递给了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握着冰凉的黑色剑鞘,剑鞘上的荆棘玫瑰纹章闪着深绿和深红的光辉。
  但是他却看向了正在将长剑缚在背后的黑发少年。
  “你不能丢下我。”
№7&☆☆☆TABRIS于 10:28:45留言☆☆☆ 
架空+年龄差是不是可以等于不虐啊……被原著虐怕了。
蛤蜊还是如此有智商,嘎子英雄救美点赞!
№4 ☆☆☆==于 16:55:47留言☆☆☆ 
好棒为什么搜索会搜不到这篇啊混蛋!
要写下去噢!萝莉蛤蜊炒鸡美味的感觉~快点让他女装啊啊啊啊啊!
№5 ☆☆☆大白于 17:20:17留言☆☆☆ 
女装???????
好吧……
顶一下对家加油
№6 ☆☆☆蠢白努力治疗中于 08:40:15留言☆☆☆ 
记得吃药啊啊啊啊啊
№8&☆☆☆TABRIS于 10:30:19留言☆☆☆ 
//AcSXrrzBH
№9&☆☆☆TABRIS于 10:32:17留言☆☆☆ 
好棒啊~~~~~剑风同人TvT
正太格里菲斯好美味 !请一定不要坑啊……之前剑风同人被坑惨了
№10&☆☆☆( ⊙o⊙ )于 13:17:43留言☆☆☆ 
哪里有年龄差都是小屁孩诶!
№11&☆☆☆蠢白努力治疗中于 16:33:02留言☆☆☆ 
格斯的身份好高端,皇帝难道是骷髅大叔么?
№12&☆☆☆= =于 16:58:08留言☆☆☆ 
  3.FOLLOW
  他停下绑剑的动作,低头看格里菲斯。
  “你不怕死吗?我要进城去。”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像是要笑,又像是没有笑。
  格里菲斯摇摇头,“我不想死。”
  “那就去特里斯法拉,不要跟着我。”他说道。
  格里菲斯抬着头,盯着眼前的黑发少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看上去只有十三岁,眼睛里却是看透死亡的无所顾忌。
  “我想和你学剑。”他绽放笑颜,以最天真烂漫的表情。
  黑发少年似乎有些惊讶,但还是摇头,“特里斯法拉有很多剑师。”
  “但我知道你是最强的。”格里菲斯笃定地说。
  这似乎取悦了对方,黑发少年的表情变得略显柔和起来,“为什么这么说?”
  “我就是知道,你带上我吧!”格里菲斯的眼睛里有着前所未有的坚决。
  良久的沉默。
  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静悄悄地看着这边角落的事情发展。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不过我不是最强的,最强的是我的师傅。”黑发少年的表情又变得冷漠了,“但是你要学剑的话,首先要拿得起剑。”
  咣当一声,他把身后的剑又扔到了桌子上。
  “你要是拿得动剑,我就带你走。”他扬起下巴,环抱双手,示意格里菲斯拿起那把剑。
  这把剑并不华丽花哨,比起剑鞘,更加古朴,覆盖着漆黑的色泽,光照射到上面几乎引不起反射。剑柄到剑尖有四英尺长,剑身宽度有三英寸,几乎和格里菲斯一样高。
  格里菲斯试着握住剑柄想将剑拖下来,出乎意料的是,这把剑纹丝不动。
  以剑的体积来看,不应该有超过十公斤的情况发生,这种重量,格里菲斯自信他拿得起来,也许会有点费力,但是他绝对可以拿得起十公斤的东西。
  但是剑却纹丝不动。
  格里菲斯看向站在那里冷漠地看着他做无用功的黑发少年。
  他喘了口气,理了理自己有些乱的银色卷发,然后看了看周围,突然向其中一个桌子跑了过去。
  周围的食客里不乏日渐式微的佣兵、走到哪里都会有的流氓、还有一些行脚商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人员。
  其中佣兵大多随身带着兵器,当然不是他们想捣乱什么的,只是作为佣兵已经形成了到哪里都武器不离手的习惯,不过在放松的时候,他们只会带小一些的兵器。
  格里菲斯奔向的那张桌子边,几个佣兵中,一个小个子的佣兵的凳子上,靠挂着一把在他们这些人中不太常见的军刀。
  那是轻型的,装饰性的,贵族才会使用的东西。只不过这个小个子佣兵最近服务的雇主家的小少爷随手赏给他了。拿过来的时候只不过想用来跟同伴吹嘘一番。
  格里菲斯一把拔出那把军刀,轻型的兵器不长不短,寒光闪烁,他握住它一路跑回黑发少年身前,没有人敢阻止他,谁知道那个尊贵的客人会不会帮助这个孩子。
  “我拿得起剑,所以你要带我走!”格里菲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双手持着军刀,举到了黑发少年的面前。
  闪着寒光的弯型剑刃横在两人之间,黑发少年蓦然吐气,最终点点头。
  “我带你走。”
№13&☆☆☆TABRIS于 09:14: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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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TABRIS于 09:23:45留言☆☆☆ 
好棒啊~~~~~剑风同人TvT
正太格里菲斯好美味 !请一定不要坑啊……之前剑风同人被坑惨了
№10 ☆☆☆( ⊙o⊙ )于 13:17: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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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年龄差都是小屁孩诶!
№11 ☆☆☆蠢白努力治疗中于 16:33:02留言☆☆☆
对我来说,五岁就是很大的年龄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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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斯的身份好高端,皇帝难道是骷髅大叔么?
№12 ☆☆☆= =于 16:58:08留言☆☆☆ 
你GET到了真相……
№15&☆☆☆TABRIS于 09:26:10留言☆☆☆ 
  4.FORMER
  炎热的日光在沙漠里铺满了光华,那是沙粒的锋利反射。
  格里菲斯抱着剑鞘,坐在黑发少年的身前,奇异的是他不感觉到炎热,黑色的斗篷包裹着他,从剑鞘上传来的冰凉风之气息,将一切炎热驱散了。
  三天之前,这个黑发少年在军刀主人的桌子上放了十几枚金币,帮他把军刀给买了下来――事实上那把军刀只值一两个金币。
  然后他们骑着这匹马一直向北。
  这个时候,那把军刀带着剑鞘就挂在马匹的武器链上。格里菲斯伸手就能碰到了。
  背后的人拉着缰绳,目视前方,表情缺乏。从他身上传来的风之气息同样冰凉,连带座下的黑色高头骏马也毫无疲倦之意。
  而且,黑马看上去走得速度不快,但是他们身边的陆地却在飞一般地后退着。
  “剑圣大人,这是什么?”格里菲斯忍不住问出来。
  “我叫格斯,不用再叫我剑圣大人这样的称呼了。这是风之元素灵,你过一段时间就会学到了。”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再次补充道,“如果你有风之心天赋的话。”
  “格斯。”格里菲斯重复了那个名字,“格斯,这是魔法吗?”
  “算是吧。”格斯看了怀里的孩子一眼,又重新望向了远方。
  沙漠里浮现的海市蜃楼亦真亦幻,而他已经看到了那座达尼菲斯城,城中不断有人陆陆续续地经过,平民躲在摇摇欲坠的避难房中,火焰的十字架在半空中炸裂,黑色的羽翼展开的女人在风中狂笑,蓝色的冰霜之箭从天空坠下。
  他觉得心脏都在火中燃烧,痛苦的冲击让他下意识捏紧了缰绳。
  “格斯?”孩子弱气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
  格里菲斯看着格斯突然变得激动的表情,不安地呼唤他。
  格斯深吸一口气,收回了目光,那样的魔气残留所展现的海市蜃楼,没有进行过魔道修炼的人是看不到的。
  但是能看到这个,说明他们已经快到了。
  “我没事。”他只是扯着嘴角苦笑了一下。
  “我们是不是到了呢?”格里菲斯伸出手,指向前方。
  在他的眼里,那里是有着残垣断壁的巨大遗址,黑色的岩石铸就的城墙已经倒塌,只剩日光在断裂的台阶上舞蹈。
  他们在城门的遗骸前面下了马,格斯将黑马牵到了阴影下,连缰绳也没有系住,就让它自己留在那里。
  黑马恋恋不舍地跟上几步,格斯身边环绕着的风之元素灵所带来的凉爽之感,在炎热的沙漠中更加效果显著。
  但是它也知趣地停了下来。
  格里菲斯抱着剑鞘,身上裹着格斯的斗篷,倒也不觉得热,虽然他觉得在格斯的身边的时候更加舒服,但是看着格斯沉默不语地走上破碎的城墙,他没有上前打扰。
  格斯在高处看着这座城池的残骸。
  格里菲斯仰头看着他。
  “我的养父母,都在这座城中。”格斯突然开口了。
  他的声音沉静如水,冰冷如刀。
  “格斯?”格里菲斯怯怯地低声唤他。
  “我连同整座城的平民和敌人,以及他们,”格斯的声音里好像浸透了无尽的鲜血和痛苦的泪水,他的脸上却一丝表情都没有,“全都杀死了。”
  格里菲斯张了张口,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你杀了你的养父母?”
  格斯回头看他,眼睛里的神色有些茫然和空白,良久才回过神来一样,“你说的没错,我杀了我的养父母。”
  格里菲斯像是被蝎子蜇了一下。
  格斯回过头,又重新看着这座城,然后他伸手将背上的黑色长剑持在手中。
  “我就在那个时候,让这把剑,凝聚了杀戮之心。”
№16&☆☆☆TABRIS于 09:51:26留言☆☆☆ 
我觉得我在玩单机……
№17&☆☆☆TABRIS于 13:33:33留言☆☆☆ 
蛤蜊变美味跟班的赶脚好棒~(RQ)/~下章有剧情重大突破么?
№18&☆☆☆大大加油!于 00:03:31留言☆☆☆ 
  5.CROSS THE DESERT
  黑色的长剑指向这座城市的残骸时,天空似乎突然被一层透明的冰给包裹起来,突然变得极冷。
  黑色的岩石上开始凝结黑暗的影子,血色从城池地基里逸散出来,不知何处传来的哀嚎声响彻沙漠。
  格里菲斯的大脑一片空白,如果有任何想做的事情,那就是将利刃、火焰、任何东西,贯穿血液,直到把那痛苦全都凝结成死亡。
  他难受地弯下腰来,披在身上的黑色斗篷浮动着,驱散了那些阴冷的声音。
  他又重新抬头,眼睛里倒映出城墙残垣之上的格斯,那个举着剑指向城中的少年身边,无数血色气流咆哮着冲向那把剑。
  “格斯!”格里菲斯苍白着脸低声叫他,他的声音太小,连他自己也听不清楚。
  但是格斯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收回了剑,所有幻象突然消失。
  “这就是,杀戮之心。”格斯从城墙上直接跳下来,落在格里菲斯的面前。“你没有感觉到更多是因为剑鞘在保护你。”
  格里菲斯眨眨眼,将视线移到剑鞘上。
  黑色的剑鞘沉默不语。
  “这就是我,所谓剑圣不过是杀人的人而已。”格斯抬起头,笑得很恶意的样子,“你要学剑的话,首先要能够杀人。”
  格里菲斯睁大眼睛,即使眼前这个人在这三天里对他并不特意关照,却也比其他任何人好得多,但是现在这个人,却如同一把沾满血的剑一样令人脊背发凉。
  “你能吗?”格斯的声音冷淡异常。
  格里菲斯犹豫不定,看看格斯,又看看他身后的城池,最后他的视线落到了墙角黑马身上的武器链上。
  轻型军刀挂在上面。
  他握了握双手,那把军刀被他握在手中的沉重感似乎依然残留着。
  “我、我可以。”
  太阳已经下山了。
  格斯坐在火堆前的一块大石上发呆,黑色长剑插在地上,他的眼睛盯着跳跃的火焰,聚精会神的样子像是要研究透彻火焰的舞蹈规律一样。
  这里距离达尼菲斯城遗址有一段距离,避风岩在他们身后矗立着。
  按照格斯的说法,天黑之后还是少去那个遗址周围,城池的残骸之下充溢着死者的遗灵。
  格里菲斯坐在火堆的另一面,披着斗篷,身上穿着一件缝纫精美的白色的长袍,不,该说是适合七八岁小女孩穿的白色裙子。
  他咬着下唇,也呆呆地盯着火焰,精致的脸蛋被火光照耀着,怀里抱着剑鞘,银色的卷发搭在肩上,看上去真的像是一个小女孩。
  这是他们从那堆带来的、格斯临出城前带他去买的衣服里面最朴素的一件了。
  三天之前,因为要带一个孩子来这个地方,除了食物和水,还有衣服,这样的东西都必须补充。格斯带着他去了一趟镇子上最高级的寄卖行,将需要的东西都交代给侍应之后,格斯指了指身边的孩子,告诉侍应他需要几件这孩子能穿的衣物。
  一切打点完毕之后他们就出了城。
  “大概是因为你长得太像个小女孩了。”格斯盯着火焰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来,他还是没有看格里菲斯。
  “你也会说笑话啊,格斯。”格里菲斯语气平淡地说,也没有抬头看格斯。
  那包为他准备的衣物都是小女孩的裙子。
  前三天忙着赶路,没有换过衣服,但是今天在达尼菲斯遗址的时候,格斯在问过他之后带他进去转了一圈,虽然整个城市像是被揉碎了洒落一地似的,格斯却清楚地指出那是什么样的建筑和什么样的人会居住。
  途中摔在了地上的格里菲斯,在跟着格斯出城之后被勒令换掉衣服,因为沾染了那个城中的东西之后,不太干净的东西可能会附着上来。
  虽然有格斯的斗篷笼罩着他,但是摔跤的时候却没能让他躲开那些东西。
  烧掉衣服之后,格斯转过身来,就看见格里菲斯绷着小脸一件一件地从包裹里抽出裙子来。
  之后,格里菲斯只能选择了穿其中一条裙子。
  他不可能选择不穿。
  静默的气氛中,只有火苗在跳动。
  突然间,格斯回头望向达尼菲斯,格里菲斯抬起头,充满疑惑地望向他。
  格斯丢下一句,“你在这里呆着,不要放开剑鞘,我离开一会儿。”
  然后拔起长剑向达尼菲斯奔去。
  黑马在火堆旁打了个响鼻,格里菲斯看着他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那座城市的影子,若隐若现。
  “真像一头野狼。”格里菲斯盯着那个方向,喃喃自语。
  城池的残骸中,无数幽幽的红色眼睛睁了开来。
  格斯站在城墙上,皱紧眉头。
  “白天的封印加固,为什么失效了?”
  他来这里的目的并不只有凭吊,还有着每年一次的封印加固,虽然白天给格里菲斯看了一些幻象,但那并不是主要的任务。
  黑暗中,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小男孩,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娇媚的女人吐气如兰,灼热的气体从他的耳垂边擦过。
  格斯狠狠地向身后劈出一剑。
  青发绿眼的女人,雪白的胴体在黑暗中也像是发着微光,黑色的羽翼在身后展开。
  她出现在格斯的面前不远处,正好是格斯的剑所不能及之处。
  “斯兰……”格斯呼出一口气,握剑的手过于用力,关节泛白。“你怎么可能脱出封印的?”
  “啊……呀……四年了呢,你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啊,小男孩,真让我开心呢……”斯兰笑得开心,“为什么脱出封印,自然是你带来的机会。”
№19&☆☆☆TABRIS于 13:32:48留言☆☆☆ 
丝兰姐姐超美丽!!!
№20&☆☆☆大白于 15:32:41留言☆☆☆ 
№21&☆☆☆补刀于 16:14:57留言☆☆☆ 
噢噢噢噢新的剑风黑白文!!!露珠加油!!!抹着眼泪等HE!!
№22&☆☆☆= =于 17:30:20留言☆☆☆ 
楼主加油!这个设定萌,啊,但是就算是小白,也是危险人物呢……
№23&☆☆☆阿微于 02:18:56留言☆☆☆ 
嗷嗷嗷!女装蛤蜊啊!美味得快哭了!
好萌!
№24&☆☆☆大白于 00:10:50留言☆☆☆ 
其实已经写到第8章了不过因为后面的发展太破下限会雷到很多人的了所以不再发36……【拜拜
№25&☆☆☆TABRIS于 08:39:45留言☆☆☆ 
LZ别走啊!好歹留个地址!
№26&☆☆☆= =于 08:53:02留言☆☆☆ 
= =尔康手 楼主别走啊 嘤嘤,求放新地址啊……
我自己写文都觉得下限刷太狠,被人吐槽说从不写正常人了……如果乃真的有什么能新击破我那深不见底的下限,那也是一个很好的拓展啊……
№27&☆☆☆阿微于 09:44:49留言☆☆☆ 
№28&☆☆☆= =于 21:44:50留言☆☆☆ 
TvT 楼主如果不发36 能指路一个地址么 真的好想看后续啊
№29&☆☆☆= =于 22:39:22留言☆☆☆ 
想想还是继续发好了……
№30&☆☆☆TABRIS于 13:26:01留言☆☆☆ 
  7.WHIRLWIND
  荒凉的道路上,远远走来两个影子。
  格斯牵著缰绳,走在前面,格里菲斯依然抱著剑鞘,坐在马鞍上。
  他忧心忡忡地盯著前方的格斯。
  距离那天晚上已经三天了,格斯虽然不再排斥他的接近,但是似乎也不愿意被人触碰,经常在他要碰到他的时候恰到好处的移开了身体,虽然格斯做的非常自然,但是格里菲斯没有那麽容易被骗过去。
  他隐约感觉到格斯身上发生了什麽事情,虽然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他们并没有向来时的方向走,而是向西南方向的布赖尔斯郡去,那是一片有著常年苍翠的森林所环绕的山谷和丰饶的土地的领地。
  第一天的时候格斯看起来脸色十分差劲,他甚至连风的元素灵都无法操纵,如果不是那些亲近他已久的风之元素灵一直环绕在他的身边,恐怕炎热也无法抵挡。
  此後两天里,格斯渐渐能重新驱动风的力量,加快了行路速度。
  这三天来,格斯已经将基本的剑术和元素的基本定义教授给格里菲斯,格里菲斯也渐渐开始接触这些东西。
  他学的很快,好像与生俱来就有操纵元素的能力,但是也只是操纵,并没有体会到格斯口中所说的元素之心。
  但是格斯依然称赞他的天才。
  当他越对元素深入感知,就越发能体会到格斯体内的深不可测的力量。
  他们没有去布赖尔斯郡的主城,格斯带著他进了布赖尔斯森林。
  在穿过层层叠叠的树丛之後,他们进入了一片宽阔而美丽的园地。
  灵树之馆,格斯这样称呼这个地方。
  而树馆的主人,是格斯熟识已久的魔女,科罗拉,看上去近中年,有著典雅沈静的气质的魔术士,在格里菲斯看来,这是他目前所见过的最优雅的女性。
  “好久不见,格斯。”科罗拉从藤椅上站起来,走近格斯的时候却脸色突然惊诧而担忧,“你的幽体受创这麽严重?!”
  她伸手摸上格斯的额头,原本下意识就想躲开的格斯,突然醒悟过来停下了动作。
  科罗拉眼中显露出深深的忧色。“你在我这里修养一阵子好了。”
  格斯点点头,然後示意格里菲斯上前,“这个孩子,请您帮忙看看他的元素天赋。”
  科罗拉仔细打量了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仰起头,天真无邪的笑容,在他精致的脸上绽放,“您好,尊贵的女士。”
  科罗拉温柔地微笑著,像个母亲一样,“是个聪明的孩子,要是能避开黑暗就太好了。”
  “避开黑暗?”格斯敏感地对这个词产生了疑问。
  “但是命运的事情,谁知道呢?”科罗拉摇摇头,并不解答他的问题,“取决於人们怎麽选择,才是未来的发展的根本。”
  格斯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格里菲斯一眼,然後点点头。
  他的幽体受伤严重,虽然外表看不出来。科罗拉让魔法守卫为他准备了专门的治疗药剂,经过几天的修养,终於恢复了大半。
  “我要带那孩子回特里斯法拉了,斯兰已经脱出封印,我不确定其他地方是否也是这样,必须先去报告给陛下。”格斯站在桌子前面,对科罗拉说道。
  “替我陪陪小史尔基,告诉她我很快会去她身边。”
  “好的,我一定会的。”
  “你师傅他……虽然走了冥府魔道,为人冷漠,但是他的心,依然是非常关心你的。”科罗拉看著他,像个无奈的母亲,“你还在为他那句话痛苦吗?相信我,他不是恶意的。”
  格斯移开视线,盯著桌面上的瓶瓶罐罐和大部头书籍,“我知道,我的确太弱了,他说的没有错。”
  科罗拉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麽。
  格斯带著格里菲斯离开灵树之馆的时候,科罗拉将手中的羊皮纸卷成一卷,送上了银色烛台上的火苗,点燃的香味飘出窗外。
  信上的内容,大概只有收信人才知道,那是对黑暗阵营的异动的推测,预示著下一次清洗的可能性。
№32&☆☆☆TABRIS于 13:31:31留言☆☆☆ 
  8.FILE
  格里菲斯并不被皇座上的那位陛下看好。
  “你带回来一个麻烦。”他的声音像是从深深的水底传出来的。
  有著支配一切的气势和最高位者的威势。
  格斯带著格里菲斯穿过森林,经由布赖尔斯郡的官道,绕过了环首都的辅城贝内茨,经过七天七夜的赶路,终於到达了特里斯法拉。
  这是一座被白色冰雪覆盖著的大型要塞,在七月的大陆中央,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强势地伫立在大陆的中心。
  魔法的气息环绕著它。
  按照格斯的说法,整个特里斯法拉的地下铺著一个巨冰之灵魔法阵,就算整个大陆裂开,特里斯法拉也只会沈入地下,不会被摧毁。
  最初的震惊被时间冲淡之後,格里菲斯才渐渐开始认识这座巨大的城市。
  元素神殿和角斗场、法师塔和冰封监狱,各种大型建筑在格斯的介绍下,被格里菲斯所认识。
  格斯所过之处,无人阻拦,相反,在碰上玫瑰骑士团和荆棘骑士团的成员的时候,他们会非常尊敬地向格斯行礼。
  “剑圣大人”这样的称呼不时地响起。
  格里菲斯已经换上一身白色的男孩子的礼服,金色的纹绣在袖口和领口铺满,不注意间就会闪现一丝魔法的光泽,这是科罗拉从收藏室里为他挑选出的。
  格斯的装束也已经换过,依然是黑色的衣服,朴素得令人惊讶,没有任何雕饰,没有辅助魔纹。
  因为格斯不需要,他的力量全部来自自己,就算不刻意操纵元素灵,风之元素灵也会自发地环绕在他的身边。
  格斯将他带到了皇帝陛下的面前。
  特里斯法拉的皇宫在城池中心,经过前殿,转过白色长廊,高大的廊柱之上,白色大理石雕刻的女神像冷冷的看著这个世界。
  宫殿的中央,荆棘玫瑰的纹饰环绕的王座上,铠甲包裹著的那个高大身影像是一万年都没有移动过一样,安静地没有一点声音。
  宫殿中没有侍卫,他们站在宫殿之外,遍布整个皇宫和整个特里斯法拉。
  格斯单膝跪下盯著地面,向这位皇帝报告他在达尼菲斯所经历的一切,虽然没有明说斯兰对他做过什麽,但是却也没有避开不谈。
  但是皇帝没有对这件事情过多评价,他掩藏在狰狞的骷髅面具下的眼睛突然亮起来,红色的双眼,浸透了地狱的冰冷。
  “你带回来一个麻烦。”
  格斯突然抬头,“这孩子没有问题,是真正的人类,虽然他是黑暗元素天赋。我想陛下能够指点他,我不被您允许接触黑暗元素,是因为我没有这个天赋吧,但是这孩子天赋绝佳,我想您会不吝惜时间。”
  科罗拉已经告诉他,格里菲斯拥有绝佳的黑暗天赋。
  “我很讨厌这个黑暗眷属,你要麽把他送走,要麽特里斯法拉会让他消失。”皇帝的声音依旧寒冷如冰。
  格斯瞪大了眼睛,“加尔!!!”他站了起来。
  格里菲斯瑟缩了一下,也跟著站了起来。事情的不同寻常让他有种危机感。
  那双浸染血液的眼睛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却让他有种如坠冰窟的感觉。
  “你没有听错,我就是这个意思。”被格斯呼唤为加尔的皇帝沈默了一会儿,依然没有改变主意。
  “我要是留下他呢?”格斯咬著牙,质问的语气里有著犹豫。
  “那你也消失在我面前吧。”
  那声音平淡到无情。
  从大殿出来之後,踏在白色的台阶上的格斯失魂落魄地坐在了最末的台阶上。
  格里菲斯在他身後看著他。
  他四年来第一次呼唤这个名字,自从最後战役中,皇帝完全抛弃了人类的身份,走上了冥府魔道开始。
  在此之前的四年,加尔才是他对师傅的称呼。然而现在只换来了一小会儿的沈默。
  走上冥府魔道的他当真已经没有感情了吗?
  “我终於被驱逐了吗?”格斯喃喃自语。
  “你要把我送走吗?”格里菲斯蹲了下来。
  格斯回头看他,然後摇摇头,“不,我们去镇守域。”
  镇守域在帝国的最西方,濒临海洋。
  “格斯,什麽是黑暗眷属?”格里菲斯又问。
  “……你是人类,不会成为那种怪物的。”格斯沈默一下,伸手摸了摸银发孩子的头,“只要不深入黑暗。不要去尝试,既然已经深入黑暗的陛下并不赞同这样,那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让你学会安全的借用黑暗的力量了。”
  在格斯带著格里菲斯走了之後,大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清脆的少年声音。
  “加尔塞利克大叔,格斯这四年来第一次这麽叫你哎!”一个巴掌大的青岚色头发青绿色眼睛的妖精拍打著翅膀出现在大殿中央,荧光从他的翅膀上落下。
  “……”加尔塞利克皇帝陛下一句话也不说。
  “你干嘛不告诉他你是因为一半幽体困在冥府中才没办法有更多反应啦?明明就很关心他。”
  沈默了半晌的皇帝陛下突然睁开眼睛,“你去!”
  “什麽什麽?”妖精在半空中飞了个圈,疑惑地看著他。
  “跟著他。”盔甲下传出这样的声音。
  “啊哈哈我懂了,是要我巴克大人去照顾这小子吗?小事一桩啦!”
  这样说著的妖精,转身就追向了格斯离开的方向。
№33&☆☆☆TABRIS于 13:32:41留言☆☆☆ 
9.TIME
发文时间: 10/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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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色的妖精飞出了大殿,追上了白色长廊上的格斯,格斯背著黑色长剑,他的剑鞘已经回归手中,将剑收入剑鞘中。
  “格斯!!!”青色妖精的声音元气满满。
  格斯停下脚步,转过头去看他。“巴克。”他的声音里有一丝笑意。
  “好久不见啊,明明就是我的契约人,居然一点消息都不告诉我。”巴克一屁股坐到格斯的肩膀上。
  “并不是非常好玩的事情呀,你还是不要去比较好。”格斯咧了咧嘴,露出像是要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
  巴克仔细盯著他,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格斯皱眉,“不要对我心灵感应。”
  巴克泄气的爬了下来,回头看到格里菲斯在格斯的身後好奇地盯著他,他向格里菲斯招了招手,“嗨你好,未来的皇後殿下。”
  格里菲斯歪了头,无辜又疑惑,“皇後殿下?”然後他指了指自己的脸,“我?”
  格斯像被电打了一样扭头看他和巴克,差点闪了脖子。
  巴克眼疾手快跳起来,“是呀是呀!将来格斯继承了皇位,你不就是皇後吗!”
  格斯的脸黑了。
  巴克扇扇翅膀,飞速逃离了格斯的身体范围,嗖地一下飞到了格里菲斯的头上,吧嗒一下趴上去。
  格斯收回刚刚伸出的手,木著脸对格里菲斯摇摇头,“这家夥经常发疯,你不用理他。”
  “别这麽说吗!我说实话,你要不是喜欢这孩子,怎麽会带回来做新娘嘛!”巴克哈哈大笑。
  “我是男的。”格里菲斯微微一笑,伸手抓住了头顶的妖精。
  “我知道啊这有什麽关系!”巴克推了推他的手,没推动。
  格里菲斯抬头看格斯,格斯一脸烦不胜烦的表情,他低下头对手中的小妖精笑了一下,然後伸手将巴克递给了格斯。
  格斯愣了一下伸手接过来,然後他捏住巴克的翅膀,甩了几下,晃得巴克头晕眼花,“再乱说话你就别靠近我了。”他的声音听上去极具威胁性,脸也板的平平的,但是眼里却是笑意盈盈。
  格里菲斯看著他,脸上也露出笑容,这些天他没看到格斯笑过,但是这个妖精却让格斯的心情变好了。
  格斯带著巴克和格里菲斯走出这座白色宫殿,绕过了长长的中心街道,拐到了法师塔下。
  “史尔基很想念你。”巴克坐在格斯肩膀上悄悄说道。
  见到史尔基的时候,她正在和一个女孩子坐在藤木椅子上说笑,见到格斯的时候她就跳下来跑到他面前了。
  她扑进了格斯的怀中。“格斯先生!”
  格斯拍拍她的头,露出安抚性的微笑。
  “史尔基是特里斯法拉法师团第二席的弟子,格斯是皇帝陛下的弟子,所以才会这样称呼。”巴克坐在格里菲斯头上看到格里菲斯盯著那个五岁的小女孩,以为他对他们的称呼产生了误会,就对他解释道。
  格里菲斯轻轻点头,表示他知道了,但是他依然看著格斯两人,直到史尔基松开了抱住格斯的双手。
  “这是索尼娅,这个月刚刚来到特里斯法拉。”史尔基红著脸对格斯介绍她的玩伴,比史尔基略高的小女孩有著金色的直发和浅蓝的眼睛,她的笑容里透露著一种我什麽都直到的感觉。
  格里菲斯打量她的时候,索尼娅冲他别有深意地笑了一下,格里菲斯一愣,然後礼貌性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段时间,格斯才带著格里菲斯走出了法师塔。
  “要走了,格里菲斯,真是抱歉,没有让你在这里好好呆上一阵子。”格斯看著通向皇宫的大道,眼睛里落满了白色雪花的影子。
  “你喜欢这个地方吗?”格里菲斯望著白雪覆盖的城堡。
  “大概是已经习惯了。”
  “我会帮你得到它。”
  “什麽?”格斯没有听清楚。
  “没什麽。”格里菲斯笑著摇摇头。
  法师塔上面,两个女孩子靠在窗边,看著渐行渐远的两个身影。
  索尼娅拉拉史尔基的袍子,将她的注意力从城墙外的那两个背影身上拉回来,“他们会再回来的。”
№34&☆☆☆TABRIS于 13:35:58留言☆☆☆ 
10.Problem
发文时间: 10/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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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後。
  格里菲斯从一堆公文里抬头,按著额头望向了窗外。
  天已经很亮了。
  他推开面前的一大堆需要签字的公文,站了起来,美丽的银色长卷发披在背後,蓝色的眼睛清澈如水。
  接著他走出了公务厅。
  格斯在剑术场停下所有动作的时候,他终於把注意力分散给了周围,格里菲斯正在场外的栏杆上靠著等他。
  他向格里菲斯微笑了一下,然後收剑入鞘,向他走过去。
  杀戮之剑经过这些年的淬炼,越发的漆黑,剑鞘却一如既往的沈稳。
  “今天是库夏公主来这个地方的日子。”格里菲斯抬起头,十八岁的年轻人,美得不像个男人。
  格斯对这种情况似乎毫无察觉,对他来说,格里菲斯就是格里菲斯,就像他当初带他回来那样。
  “知道了。”这种事情,就不能像那些烦人的公文一样交给格里菲斯来处理了,就算格里菲斯再怎麽聪明能干,他也不能代替格斯去见库夏公主。
  这不合礼法。
  眼前的帝国唯一的亲王、他唯一在意的人,在他十二岁时册封他为伯爵,通告了整个帝国。
  但库夏并不在意一个伯爵,虽然他如此受亲王的信赖,十年以来从未分开过。
  若是能和帝国未来的继承人结为婚姻,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不用想也知道是怎样的打算。
  所幸格斯并未对任何女人动心,那些夹杂著利益和交易的逢迎简直令他作呕。
  但是他会听话地去见那个公主吗?
  当然不会。
  “这是库夏的小公主,卡思嘉殿下。”侍令在大殿里两位尊贵的人身边介绍道。
  “这位是有著白鹰之称的格里菲斯伯爵大人,黑色剑圣殿下的务令司。”卡思嘉公主身边的侍应也悄声为她提醒。
  黑肤却性感的黑发美人挑了挑眉,强行按下了怒气,她又不是自己乐意来的,但是因为是个女孩子所以没办法拒绝养父的命令,何况养父是个王,但这也不代表她就该被轻视慢待,“你好,伯爵阁下。”
  “万分抱歉让您在这里空等,但请相信我们,黑色剑圣殿下并不是轻视公主殿下,而是他本性不擅长面对女士,所以……”
  她想不到那个剑圣的伯爵会有这麽温柔美丽的容貌,之前听到流言她还不相信,但是现在她相信了,而且她能推测得出来,这个伯爵极大可能就是剑圣的情人了呢。
  面前公主的了然表情并未令格里菲斯情绪有所变化,那些流言早就传入当事人的他的耳中,但是他并不介意。
  今天对格斯说了要见公主的时候,他就预见到格斯会溜走,虽然如此,他还是让格斯轻易溜走了。
  既然格斯不喜欢,那就可以不做。
  他会把这些事情处理好的。
  安排了公主的下榻之处之後,他走进格斯的房间,扑进了床里。
  一夜都在批改政务,也是很累的。
№35&☆☆☆TABRIS于 13:36:52留言☆☆☆ 
11.Rendezvous
发文时间: 10/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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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斯坐在长长的栏杆上,黑色长剑放在一边。
  天空中的太阳的热度在笼罩他之前全部被风吹走,中城的城墙上面,碉楼的屋檐下,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很快他就不是一个人了。
  “你是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他身後传来,他一惊,刚刚走神这麽严重吗?
  “你又是谁啊?”他回头,一个黑肤的女人带著长剑靠在另一头的栏杆上。
  “我……我是艾伦。”
  “……我是布莱克。”
  “黑色?肯定不是你真名吧。”
  “你也一样不是真名吧。”
  “彼此彼此。”
  “你为什麽在这里。”
  “逃婚。”
  “这麽巧?我也是。”艾伦惊讶的表情让他忍不住笑了。
  “是啊这麽巧,不如一起?”他提议。
  “你要干嘛?”艾伦皱起眉,狐疑地看他。
  “这次来的对象背景挺大的,我大概没法拒绝。”他叹气。
  “我也是呢……”艾伦想到了自己的情况,“不过情况不同,对方看上去看不上我,不过我父……父亲,要我一定成功。”
  他扭过头打量她,她的脸很可爱,黑色的长发,黑色的眼睛,身材很不错,站姿有一种刚强的感觉。
  他觉得她是他见过的最顺眼的女人。
  “走,我带你出城去!”他跳下栏杆,向艾伦伸出双手,黑色长剑背负身後。
  艾伦张了张口,思考了一下,接著点头,然後跳了下去。
  这个男人,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而且不如他表面那种冷漠拒人,他很温柔。
  格斯顺手从护城兵营里牵走了两匹马。
  艾伦问他的时候,他只说“这里的队长我认识,老交情,不必在意。”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他们在城外比了一场剑,结果越打越惊心,不得不拿出了真实实力。
  格斯唤出暴风的时候,艾伦也唤出了红莲的业火。
  艾伦是库夏的那位公主,卡思嘉。
  最後他们躺在地上,看著天空,发著呆。
  谁也没想到对方是这次的联姻目标。
  “我会成为女王,你会成为皇帝。”卡思嘉闷闷地说道。
  格斯转过头,看著她,脸上露出坚定的笑容,他很少笑,但是笑起来极为纯粹真挚,“我想保护你很久很久,就算你也很强,强过大多数人,我也想保护你,让你作为我的女人那样,被我保护著,而不是因为你是未来的女王,政治的筹码这样的原因。我不会和利益共度一生。”
  他是真的喜欢她,他想著,不然他不会在这麽久不愿触碰女人的情况下,主动接住从栏杆上跳下的她。
  斯兰之後,她是第一个他能触碰的女人。
№36&☆☆☆TABRIS于 13:37:36留言☆☆☆ 
12.Lash
发文时间: 11/22 2013 更新时间: 11/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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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斯似乎有了他所不知道的变化。
  美丽的伯爵大人站在议事厅的桌子边上,宝石蓝的眼睛里闪烁著微妙的光芒。
  今天凌晨才回来的亲王大人并没有惊动任何人,但这并不代表伯爵不知道,他知道的远远超出任何人。
  巴德科克镇守域,处於帝国的西方,濒临海洋,和人鱼的领地交界,温暖潮湿的夏季季风带来丰沛的雨水,让巴德科克的大地倍受滋润,物产丰美,与人鱼的交往以及商业往来使得巴德科克以海中珍品出产地闻名,由巴德科克流通向环特里斯法拉的八卫八城等中心大城的货物交易,造就了许多大商人世家。
  官方自然不会放过这麽高额的暴利,由帝国统治阶级参加的商业活动更是繁多。
  夏季风的影响下,新一轮贵族商人的聚会又将在巴德科克举行。
  负责这一切调停和安排的自然少不了巴德科克的官方。各种入境人员的调查,巴德科克各个地区的安全事宜,全都必须安排妥当。换而言之,整个巴德科克都将加强警戒,直到各方人员都满意地打道回府。
  格里菲斯的工作繁重,需要细心谨慎,作为唯一由黑色剑圣册封的伯爵,整个巴德科克都会听从他的命令──在亲王的授意之下。
  但他依然需要向剑圣报备工作和各项调令,虽然只是走个形式,但是在礼仪上一分也不能缺少,否则就是权力的逾越。虽然格斯并不关心这些东西,格里菲斯主动揽过了所有的麻烦事,让他非常愉快,每日的报备也被他随意忽略,最初的半年里,格里菲斯还会坚持,但在格斯执意的忽略下,格里菲斯终於放弃了这种无用功,最後这项工作就变成了每天早上去一趟剑圣的寝殿,或者去剑术场去见一次格斯。
  常年见不到亲王,所有的工作由伯爵调令,获得了巨大声望的同时,甚至有人会猜测剑圣是否被伯爵那漂亮的脸所迷惑,导致大权旁落了。
  甚至有“伯爵是亲王殿下的男宠”这样的流言,加上格里菲斯的美貌,似乎被广泛认可了。
  流言中心的伯爵并未作出任何举措来制止流言,像是没听到一样,而剑圣则是真的什麽都没注意到,这些小事对他来说是不会接触到的。
  虽然风之妖精巴克也经常对他们开玩笑,但是玩笑开著开著也就当一阵风吹过了,反而没有什麽敏感性。
  不过流言始终是流言,对於贵族们来说,联姻和政治结合才是利益保障和扩大的根本手段。
  亲王也许条件太高,但是伯爵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特别是和深受帝国未来继承者的信赖的格里菲斯伯爵阁下。
  八城之首的米德兰城的大公,和他体弱多病但是温柔优雅的妻子,正好有一个等待嫁出去的小公主。
  按照帝国的贵族法律,无论是什麽伯爵,总是低於大公一级的,因此大公之女也必须以礼相待,所幸大公不可轻易离开封城,否则还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格里菲斯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如何打发掉米德兰大公提出的“拜托格里菲斯伯爵照顾米德兰的小公主一段时间,这是她成人礼前的一个小小的离家远游的冒险”这样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委托。
  但是让他更加在意的是今天早晨去见一夜未归的格斯的时候,格斯的变化。
  格斯只字未提他的去向,也不打算告诉他,到底是什麽,不能告诉他,这些年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令格里菲斯有些焦躁。
  直到收回思绪,格里菲斯也没有推出任何结论,但是时间不够了,他需要立刻去见那个正在等他的小公主。
  长廊上的光影很亮堂,所以他不会错过刚刚和卫兵闲聊的时候看到他来了而停下了谈话转而面向他的格斯。
  格斯的表情有些促狭,他刚刚从卫兵的口中得到消息,“难得哎,居然是冲你来的,而且是大公之女。你去见她,觉得好就试试,不用担心政治上的问题,八城的格局不会因为一场婚姻改变,如果其他人对你施压,尽管告诉我来解决。我不希望你因为这些外因而不能有自己的喜好。”
  “格斯……”格里菲斯唤了他一声,见到格斯主动来找他的惊喜有些被吹散了。
  他并不是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不愿接受任何联姻。不,他并不在意那些贵族的压力……
  事实上他推掉的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只不过他从未告诉格斯,因为他觉得这并不重要,但是他并没有想到格斯会这麽说。
  好像非常希望他能和哪个女人有交往的,踏入婚姻殿堂,然後早早让他离开吗?
  “米德兰大公之女,莎尔露特公主。如果你觉得她挺好的,我为你们举行订婚礼。或者我们同时可以举行订婚礼……”格斯仰著头,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丝窘迫感,“我已经有想要订婚的对象了,想想也很神奇吧,我本来不相信一见锺情的。”
  见面的地点是会客的大屋,紫色的流苏垂落在柱子间,光滑亮丽的地板擦得干干簦鍪忠渭溆胁璧阕溃阕褐∷榛ǖ淖啦忌习谥阈牡雍秃觳琛
  公主在他对面坐著,红著脸。
  她很安静,很可爱。
  格里菲斯的微笑非常完美,毫无瑕疵的完美。
  但是他心里一片冰寒。
№37&☆☆☆TABRIS于 13:42:56留言☆☆☆ 
鲜网上不去
№38&☆☆☆= =于 17:34:57留言☆☆☆ 
№39&☆☆☆= =于 17:47:23留言☆☆☆ 
单相思的小蛤蜊?
好苦…
№40&☆☆☆静于 22:38:31留言☆☆☆ 
楼主你真的没有放弃?!喜极而泣。顺便这里连卡妞也成为公主了,感觉有些微妙啊,果然是大家的条件都变好了么 233
№41&☆☆☆= =于 04:33:45留言☆☆☆ 
看完之后留言。
其实没贴的那部分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嘛(拍肩,当然我承认我下限低)。
忽然跳到十年后还是有点惊讶的,另外这里皇帝和嘎子的关系有点让人唏嘘啊。话说在这里还是蛤蜊喜欢直男的节奏啊,叹气……不过,顶锅盖憋别掐,我忽然从最近的这些章读出了一点白黑感(擦汗)
№42&☆☆☆= =于 04:44:38留言☆☆☆ 
双格这对总给我一种世间最虐弯爱直的感觉……
№43&☆☆☆DT于 13:23:10留言☆☆☆ 
突然想起这个,剧情忘得差不多了,等等我想想后面怎么回事……【扶额
№44&☆☆☆Китай于 20:18: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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