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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镇
学历要求:高中|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1.有从事商标织唛、印刷吊牌排版,熟练CDR软件之类的工作经验2.男女不限3.请直接电话联系:,
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2. 负责公司日常整套账务管理,与核算,正确核算和管理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编制公司月度、年度财务报表;3. 掌握部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每月进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评价和控制,提供及时有效的经营决策财务数据及财务报告;4. 负责公司各项业务合同的审核,跟踪,参与重大合同的财务建议;5. 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6. 牵头财务部项目性事宜,确保按时推进落实;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任职要求:1.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或审计相关专业;2.熟悉国家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熟悉各类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方法;3.具5年以上全盘账务处理工作经验,熟悉工商、税务;4. 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规划能力,能迅速分析与理解各种财务问题的实质.
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1. 岗位职责:(1) 负责阿里巴巴国际站等B2B, B2C平台操作,跟进询盘报价开拓客户;(2) 保持与客户良好的沟通,维护客户关系,负责产品的国外市场的推广与销售;(3) 协助团队同事完成其他业务相关的工作。(4) 积极学习和参与业务培训,业务和管理能力突出者1年内升为团队主管。(5)需出国参展2.福利(1)八小时工作制;(2) 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和住宿环境;(3) 社会保险;(4) 专业产品和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和良好的职业规划;(5) 稳固的发展平台、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内部晋升机会;包住宿:有空调,热水器等,卫生安全。4人间宿舍,有能力可以申请单人宿舍。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职位要求:1. 半年或以上阿里巴巴国际站或相关平台操作经验。2. 有一定的开拓市场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应变和业务谈判能力;能独立开发客户,不断提升销售业绩。 工作职责:1. 利用公司现有平台渠道获取,处理订单2. 参加展会(中国香港电子展德国电子展等),利用展会发展意向成交客户3. 处理客户询盘,建立客户档案,产品档案,善于管理电脑档案资料4. 跟进产品的生产、验货和出货等情况,跟踪客户产品使用情况5.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薪资福利:1、薪资:底薪+2%提成+年终奖,带薪年假,包吃,可提供住宿。2. 员工福利:a.公司常组织丰富的娱乐活动:例如到沙滩烧烤,游泳,真人CS,KTV唱歌,出海等。b.公司每个宿舍配有家用电器等。3、工作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半到六点。周一到周六。业绩出色者可以在家办公。4、公司产品:智能硬件类: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轮车,滑板车,无人机等。
学历要求:高中|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1.负责接受客户订单信息的记录跟踪和回复,确定所下订单数量、颜色、型号系列、规格、尺寸等;2.负责对每天客户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汇总和记录,及时传达上级处理;3.做好接单工作,熟练掌握产品的系列、型号、尺寸、颜色、卖点等专业知识;4.负责协调好各业务员,做好各个客户的沟通及回复工作;5.跟客户沟通下达订单业务必须用传真及邮件及书面形式;6.收到客户传真后,应先与所属业务人员沟通相关事宜,然后必须跟客户打电话确认传事内容无误;7.需每日下午统一好次日需送货明细交由仓库备货,确保不耽误次日送货时间;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学历要求:中专|工作经验:2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任职资格1、财务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男女不限;2、有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帐务者优先考虑;3、熟悉税法和会计法规,会计报表的处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熟练网上申报国税、地税、政府统计报表等;发票领用,开具,认证;4、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及年检,工商年检;5、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6、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带领顾问团队与家长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开展课程推荐、体验课程预约和报名签约;2.了解市场动态,依据市场变化适时策划制定整体促销方案,策划定期的促销活动;3.发展客户关系并且对其进行维护;4.收集潜在客户名单与幼儿园等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开发并维护合作关系;5.带领销售团队完成业绩任务;6.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专科及以上学历;2、二年以上销售或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喜欢销售工作;具有活动组织策划经验、客户关系维护或营销策划类工作经验;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主动工作的态度,较强的沟通谈判公关能力,协调管理能力,筹划实施能力;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较强的沟通与表达能力,以及高效的执行能力。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1.5休。能接受周末和平日晚班,欢迎***妈妈加入。 3 151 公司提供多方位发展平台和培训学习机会
学历要求:本科|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职位描述:开发客户;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咨询、策划等相关专业服务。职位要求:1.正规院校理工科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法学专业者优先,有志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发展。2.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硕士研究生毕业优先。3. 学习能力、语言能力、服务意识强,并善于与他人沟通;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意识,以及强烈的事业心。5. 形象好,气质佳(简历上需附上个人近照)。注:上班时长7.5小时/天;本职位面试地点:东莞市南城区海德广场B座701室。
学历要求:中专|工作经验:2年|公司性质:外资(欧美)|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负责受理客户电话或现场咨询问题的记录与答疑;2、负责处理客户反馈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升客户满意度;3、负责产品知识的创建和优化;4、负责产品需求的审核、提交、跟踪与反馈;5、负责现场模具安装,调试5、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任职资格1、中专以上学历,电子商务、计算机或相关专业;2、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3、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4、有技术支持经验者优先考虑。5、熟悉超声波焊接设备、及模具调试者优先考虑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无工作|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应届毕业生 能力突出优先)一、岗位薪酬:1、薪酬:底薪为,岗位月度平均收入在,元左右,表现优秀者月度收入在15000元以上,每年至少两次涨薪机会。2、福利:带薪年假、团队活动、五险、公积金、节日福利、生日活动。二、完善的培训机制:1.公司设有完善的培训机制,为每位员工提供岗位及个人综合能力提升等培训。2.培训项目:①免费的入职培训②定期业务能力及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礼仪形象、管理能力等),由总部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及外聘讲师主讲。三、岗位职责:1.配合市场宣传部门完成市场宣传计划,扩大品牌知名度;2.策划、组织并实施市场宣传活动,总结报告的撰写;3.通过多种渠道搜集潜在客户信息,并针对企业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4.与销售部门调研,调剂广告投放;5.根据校区需求,合理使用***津贴,监控***市场人员工作完成情况;6.负责与社区、商超或异业的联系公关工作。四、任职要求:1.高中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相关专业,热爱教育行业,对市场专员职位感兴趣者优先;2.有一定同行业或其他相关职位工作经验,有一定策划能力;3.对教育产品有一定了解,善于沟通,具备渠道开发及组织实施能力;3.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够开拓多种途径扩大品牌知名度;4.喜欢户外工作,性格热情,亲和力强。五、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公司设有专业和管理两大晋升方向,不同能力和职业倾向的员工可以选择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有些员工入职 3-5个月晋升为市场组长或中级市场专员,有些员工入职5-8个月晋升为市场主管或高级市场专员,还有一些员工入职6-12个月晋升为市场经理或资深市场专员。1.管理方向:市场专员――市场组长――市场主管――市场经理2.专业方向:市场专员――中级市场专员――高级市场专员――资深市场专员如果您想更多了解优胜教育,请关注天津卫视《非你莫属》节目。上班地址:东莞市虎门镇中心路文化站2楼 优胜教育(爱儿幼儿园2楼)
学历要求:中专|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1、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一年以上婴幼儿奶粉销售经验。2、根据市场营销计划,完成部门销售指标;3、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4、负责店面产品的谈判跟踪、陈列维护、活动执行等。任职资格:1、有婴童渠道销售经验、有驾照优先2、高中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专业优先;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4、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5、性格坚韧,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6、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挑战。无婴童行业经验勿投!
学历要求:本科|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工作职责:1、教授英语课程;制定授课计划和课前准备,在课堂上配合外籍教师授课;2、协助校方管理,对学生进行课前辅导与课后预习,督促学习进度和效果;3、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并及时做出回复,协助处理学生投诉;4、配合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和市场活动。任职要求:1、男女不限,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2、1年以上教育行业工作经验,优秀的汉语和英语语言能力,发音清晰准确,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3、具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良好的沟通、组织和管理能力;4、有爱心,积极,热情 ;5、热爱教学,热衷于投身教育事业。加入我们,您将获得:* 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轻松、愉快的工作气氛* 广阔的职业提升空间,公平的晋升机制;* 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 人性化的福利: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等福利* 完善的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机制*
每周工作5.5天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职位类别:会计/会计助理岗位要求:会计专业毕业,可接受应届毕业生。认真负责,能吃苦!接受公司工作安排。工作地点:东莞虎门。非诚勿扰!!!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负责为服装画册.电商网站的平面设计,制定视觉设计表现手法,跟踪其效果,提出设计改善方案负责对视觉设计成果进行评估和研究,进行视觉元素的优化创新任职要求:1.本科以上,设计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网站设计,平面设计2.从事平面设计相关工作,熟悉印刷工艺3.能合理的分析客户的商业需求,自如表达创意思路,结合创意能力设计创新,一流的设计,给人美的享受4.精通熟练使用设计软件平面设计或视觉设计5.对业内新技术及趋势有较强的敏感度,抗压能力强,可应对较大的工作压力6,底薪+提成=左右面试地址:广东东莞东莞市虎门镇太沙路太新二街君晖大厦二楼面试须知: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学历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3-4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职位描述:1、责任心强,上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合理安排客户订单与生产对接,有很强的计划性和跟进能力;3、基本的电脑操作与对账能力。职能类别:生产计划/物料管理(PMC)&关键字:生产跟单/PMC
学历要求:本科|工作经验:|公司性质:合资|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建立维护分公司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合作关系;2.制定银行业合作战略和计划,协调资源并持续推进;3.带领团队拓展银行业合作计划,拓展POS业务与客户,完成团队业务指标;4.负责协助分公司完成业绩指标,降低银行成本。岗位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2.3年以上银行或面向银行工作经验,熟悉当地商业银行,有支付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3.熟悉银行内部结构,有一定银行卡部、信用卡中心、公司务部、电子银行部、个金、零售银行部关系;4.具备优秀的商务谈判能力、写作能力和商业PPT制作能力;5.具有项目成功案例,具备项目独立操作能力,有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强。福利待遇1.薪酬:底薪+高额提成+各类补贴(多劳多得,上不封顶);2.福利:六险一金+带薪年假+各项法定假日+定期员工活动 +节日福利等;3.晋升:公平公正公开的内部竞聘机制 ;4.完善的培训体系。机会前景1.支付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国内首批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全支付牌照企业,综合支付实力强大;2.精英汇聚,是累积人脉与行业经验的不二平台;3.福利待遇优厚,你用心我加薪,清晰公正的晋升平台;4.完善的培训体系,体验汗水背后成长的滋味;5.目前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空间机遇只留给那个有准备的你!工作地点厚街、虎门、长安&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1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软件专业;2熟悉SQL Server数据库设计与开发,包括存储过程、触发器、视图的编写;3了解ERP基本运作流程;4熟悉Delphi开发优先;5良好的编程习惯,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主要工作职责:负责ERP二次开发及维护工作薪资:底薪+项目提成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东莞市利阳纸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包装行业的外贸进出口公司,本公司有着丰富的客户资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文关怀,现因业务部扩展,现在需要有志之士共同谋划未来。我们需要你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积极进取,勤奋好学,有信心,有激情,有拼劲,有团队的合作精神;大专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六级,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及协调能力;熟悉贸易进出口业务的环节,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年以上的外贸经验或会操作阿里巴巴平台者更佳;我们永远相信: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重任扛在肩,梦想无极限 !我们是对自己的时间负责,如果你和我们一样,请不要犹豫,请加入我们。岗位职责:1、通过网络等独立洽谈国外客户,处理、跟踪国外买家询盘,促成订单;2、提供客户支持服务;负责订单跟进、发货并制作外贸所需单据;3、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准确反馈客户要求及市场与行业信息;4、定期汇报总结工作. 并能出色完成业绩目标福利待遇:1、本公司(包吃住)住宿环境宽敞洁净优美,待遇良好,管理制度人性化,注重人才;2、待遇众厚:底薪+提成+40%分红+额外奖励,综合薪资5000左右,优秀外贸平均月薪1万多,最高月薪 过3万;3、5天工作制度,周末双休。如果你有意愿,欢迎随时致电本公司。2;余小姐
学历要求:高中|工作经验:|公司性质:外资(非欧美)|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负责所辖区域的产品销售任务;2、负责销售区域内销售活动的策划和执行;3、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4、参与和配合本部门针对产品推广的各项活动;5、维护及增进已有客户关系;6、账款收回及跟进;7、执行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经验:1年|公司性质:民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岗位职责1、负责日常英语业务的翻译,收、发邮件;2、接受领导的分配的任务;3、保证翻译质量;4、翻译资料的整理收集、知识管理。5,工作责任心较强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外语类相关专业,大学英语6级证书或英语专业4级证书;2、外语听说能力良好,笔译功底深厚,精通中外互译,中文文笔优秀;3、1年以上翻译经验,工作认真细致、思维敏捷,责任心强;4、有编辑、笔译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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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端开发,前端开发,移动端开发,测试,产品/设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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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40-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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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20-40万
招聘职位:
汽车新能源,软件与汽车电子,生产制造,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
最热行业招聘
未经51job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无忧工作网版权所有&昊志机电(300503)-公司公告-昊志机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300503)
昊志机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2301 室
邮编:100004
2301 CITIC BUILDING, NO.19JIANGUOMENWAI STREET,BEIJING, 100004,PRC
电话/TEL:(66 传真/FAX:(99
网址/WEBSITE: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8 号
二○一四年十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海口 HAIKOU 西安 XI’AN
杭州 HANGZHOU 南京 NANJING 沈阳 SHENYANG 天津 TIANJIN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 3
........................................................................................................................ 8
一、 对发行人本次首发的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8
二、 对发行人本次首发实质性条件的补充核查.................................................... 8
三、 对发行人独立性的补充核查.......................................................................... 11
四、 对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相关情况的补充核查 .............. 14
五、 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补充核查.................................................................. 22
六、 发行人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27
七、 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32
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的补充核查.............................. 34
九、 发行人税收、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39
十、 发行人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40
十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外协方、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补
...................................................................................................................... 41
十二、 关于发行人的产品、技术、核心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核查 ...................... 47
十三、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73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73
十五、 结论 .............................................................................................................. 7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昊志机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广州市昊志机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人股东,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周原九鼎、永乐九鼎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连续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公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证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修订通过,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施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
《首发管理办法》
年 2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6 次主席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5 月 14 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审计机构/申报会计师/立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律师工作报告》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
报告》(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
书》(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1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3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4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五)》(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5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六)》(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6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七)》(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7 号)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招股说明书》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379 号)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4]第 410383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380 号)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首发/首发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康达股发字[2012]第 001-8 号
致: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发行人本
次首发工作,并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 120108 号)及相关审核要求,本所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并
于 2012 年 5 月、6 月、7 月、10 月、2013 年 3 月、2013 年 7 月和 2014 年 6 月
分别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
充法律意见书(六)》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审核要求,发行人将补充上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报告,据此,本所律师对与发行人首发相关事宜进行补充核查,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基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的认
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
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
构直接取得的文书,以及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
认后的材料为依据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
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
本所律师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仅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对其他业务事项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
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
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
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相关方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
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
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七)》的补充,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首发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首发
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本所律师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
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一、 对发行人本次首发的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4 日,现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235),住所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法定代表人为汤丽君,注册资本
为 7,500 万元,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机床附件制造;轴承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其他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发行人应予终止的情形,即未出现以下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因发行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
院解散公司。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已持续经营 3 年以上,具备申请首发的主体资格。
二、 对发行人本次首发实质性条件的补充核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首发的各项实质条件补充核查如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下列
1、发行人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4 日,系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依法以经审计
净资产值折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
2、根据《审计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1 年度、2012
年 度 、 2013 年 度和 2014 年 1-6 月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的 净利 润 分 别 为
45,195,837.94 元、102,049,047.28 元、71,844,284.30 元和 20,021,241.17 元。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 2 年连续盈利,最近 2 年净
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
3、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406,975,032.12
元,不少于 2,000 万元;
4、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7,500 万元,
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二)根据相关验资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
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处于电主轴行业,并主要从事一种业务。其主营业务为专业从
事高速精密电主轴及其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与配套维修服务。根
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的规定。
(五)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清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及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六)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
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
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
条的规定。
(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
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八)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
1、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货币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
审计意见: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1-6 月、2013 年度、2012 年度、201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九条的规定。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九)根据相关人员出具的承诺、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十)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或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
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 年前,但
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 对发行人独立性的补充核查
(一)对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的补充核查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研发、生产、销售员
工,发行人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分离。发行人已建立劳动、人事与工
资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无因违反有关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
规的情况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对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补充核查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在相关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了
登记手续,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在
职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如下表:
2014 年 6 月 30 日
在职员工总人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为 665 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在职员工人数为 651 人,已离职人员人数为
14 人。发行人为在职员工缴纳“五险”的应缴人数和实缴人数差异原因如下表:
未缴纳社会保险原因
员工系新入职员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员工系退休职工,由发行人返聘
2014 年 6 月 30 日
员工在其他单位购买同类社保
2014 年 6 月 30 日
员工自愿放弃参保
2014 年 6 月 30 日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自 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未发现发行人欠缴社保费,也未接到发行人员工有关社保事项的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4 年 6 月,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其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主管部
门的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发行人为员工缴纳住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房公积金情况如下表:
2014 年 6 月 30 日
在职员工总人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为 673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在职员工人数为 669 人,已离职人员人数
为 4 人。发行人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缴人数和实缴人数差异原因如下
未缴纳原因
员工系新入职员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员工系香港居民
2014 年 6 月 30 日
员工系退休职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发行人自开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
务以来未受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4 年 6 月,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其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人员独立。
(二)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发行人拥有自主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取得了相关经营许可,
并建立了自主经营所必须的管理机构和经营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的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分别为 45,195,837.94 元、
102,049,047.28 元、71,844,284.30 元和 20,021,241.17 元,发行人连续 3 年实现盈
利,经营状况良好。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四、 对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相关情况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股东提供的资料,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
东情况如下:
1、汤秀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
地东,身份证号码:01****。汤秀清现直接持有发行人 36,336,546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8.4487%。
2、汤丽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怡园
西街,身份证号码:15****,汤丽君现持有发行人 10,862,640 股
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4.4835%。
3、昊聚公司
昊聚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现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895),住所为
广州市萝岗区贤江路东华街二巷 2 号 103 房,法定代表人为汤秀清,注册资本为
573.5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商务服务
业”,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2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昊聚公司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在发行人任职
4,437,320.33
副董事长、总经理
155,353.00
董事、副总经理
150,135.28
145,072.92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营销二课经理、监事
人力资源部经理
装配课经理
资材部副经理
营销办副经理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营销部副总监
流程优化项目副经理
营销三课经理
财务部副经理
营销四课副经理
营销五课副经理
生产运营部副总监
技研部副经理
技研部副经理
制造课副经理
制造课副主管
工艺课(现场)主管
物控计划课主管
网络信息部主管
制造课计划主管
技研部高级工程师
品管部 FQC 班长
制造课班长
5,735,000.00
昊聚公司现持有发行人 8,491,5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1.3220%。
4、国联卓成
国联卓成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现持有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84),
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100 号,法定代表人为高建明,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
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管
理服务业务”,营业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联卓成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中山聚成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弘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卓成现持有发行人 6,345,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46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联卓成的控股股东中山聚成投
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24 日,现持有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6 月 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41),住所为中山市火
炬开发区会展东路 12 号投资大厦 7 层 701A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细,注册资本
为 10,0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利用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
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山聚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
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5、周原九鼎
周原九鼎现持有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颁
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882),主要经营场所为苏
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81 号商旅大厦 6 栋 1105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昆
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康青山),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周原九鼎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及承担
责任方式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瑞牛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富洲金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汇盈恒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杭东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英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周原九鼎现持有发行人 4,275,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7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周原九鼎的普通合伙人昆吾九鼎
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现持有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年 8 月 15 日颁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131),昆吾
九鼎的主要经营场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81 号商旅大厦 6 幢 1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周原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合伙
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
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昆吾九鼎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及承担
责任方式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昆吾九鼎的普通合伙人苏州周原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现持有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22),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81 号商旅大厦 6 幢 1105
室,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康青山,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
资)私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其惟一的股东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07 年 7 月 27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214),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
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67 室,法定代表人为黄晓捷,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现持
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39),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618,
法定代表人为吴刚,注册资本为 407,383.3339 万元,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cn)公告信息,截至
2014 年 8 月 10 日,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
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股份(股)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69,690,000.00
172,350,000.00
118,860,000.00
95,700,000.00
82,950,000.00
杭州昆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520,000.00
66,410,000.00
60,390,000.00
苏州隆威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180,000.00
52,130,0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创九
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现持有达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86),
住所为达孜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吴刚,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类型
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6、永乐九鼎
永乐九鼎现持有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8 月 8 日核
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523),永乐九鼎的主要经
营场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81 号商旅大厦 6 幢 1105 室,执行事务合伙
人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创业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永乐九鼎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及承担
责任方式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永乐九鼎现持有发行人 3,225,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3000%。
永乐九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4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39),核准其住所为北
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611 室,法定代表人为覃正宇,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
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上述“5、周原九鼎”部分。
(二)根据各股东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股东的资格,并对投入发行人的权益拥有完整的所有
五、 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补充核查
本所律师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情况的补充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发行人外的企业如
投资/任职情况
投资/任职单位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百洋海味食
鱼糜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品有限公司
福建广生堂药业
生产和销售抗乙肝病毒药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科电源
生产和销售镍电池和锂电
股份有限公司
服装、服饰、针纺织品、鞋
帽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
北京吉芬时装设
询;销售上述开发经鉴定合
计股份有限公司
格的产品。销售百货、针纺
武汉长联来福制
生产和销售炎虎宁和奥硝
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研网络科
网络设备及解决方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眼镜连锁股
眼镜产品连锁销售
份有限公司
江西旭阳雷迪高
太阳能电池片、多晶硅切
科技股份有限公
片、单晶硅切片等
上海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股权投资管理
广东卓成投资有
无锡国联卓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名仕优翔国
际旅行股份有限
出境旅游业务
上海诺玛液压系
液压阀的生产销售
统有限公司
北京优翔国际医
疗投资管理有限
医疗投资管理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面向信息网络建设提供综
广州杰赛科技股
合解决方案服务及相关信
份有限公司
息网络产品
中国电器科学研
电器设备研发生产服务
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机械科学研
机床辅件研发生产服务
究院有限公司
INTERNATINAL
上海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股权投资管理
无锡国联卓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中化联合制
化学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
药工业股份有限
北京名仕优翔国
际旅行股份有限
出入境旅游业务
洛阳新强联回转
支承股份有限公
大型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
浙江仙通橡塑股
汽车密封条的研发生产
份有限公司
江苏先特能源装
电池电源生产设备的生产
备有限公司
上海诺玛液压系
液压阀的生产销售
统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表:
关系密切的
投资/任职情况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投资/任职单位
卢锐之胞兄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
江西精锐广告传播
内外各类广告,室内外
研究、开发、销售 GPS
史卫平之胞
广州市康硕电子科
定位系统、通信器材、
技有限公司
电子材料、包装材料及
提供售后服务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
广州市展洲贸易有
商品除外);商品批发
肖泳林的妻
企业投资咨询、管理信
广州市信仁投资咨
息咨询、财务咨询、税
询有限公司
务咨询服务
(二)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2014 年 1-6 月
2、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占年度同类
金额(万元)
广州市永大可塑
胶五金有限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没有发生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
务的交易。
3、向关联方购买固定资产
占年度同类
占年度同类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广州市永大可塑
胶五金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没有发生向关联方购买固定资产的交易。
4、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发行人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支付给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251.65 万元、709.64 万元、217.58 万元、
146.02 万元。
5、接受关联方担保
(1)2011 年 1 月 30 日,昊志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
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 GDK017),昊志有限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借款 1,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广州凯得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汤秀清为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并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
(编号为 GBZ017-1 和 GBZ017-2)。汤秀清及其配偶
钟惠桃、大可精密向广州凯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已履行完毕。
(2)2012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订了授信额度合同(编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
元,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17 日。同日,汤丽君和汤秀清与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花 都 支 行 签 订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1),为编号为 《授信额度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
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已履行完毕。
(3)2012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
署《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发行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花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 19,500 万元,其中普通授信额度为 6,500 万
元,非普通业务额度为 13,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3 年 8 月 12 日。同日,汤丽君和汤秀清为上述授信额度进行保证担保,
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6,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已履行完毕。
(七)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卢锐、罗继伟及骆建彬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出具《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
及 2014 年 1-6 月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交易发生之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交易系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所律师认为,销
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公允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显失公平或者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发行人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新增的专利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专利如下表:
一种高速气浮电主
一种电主轴换刀过
程的行程检测装置
一种电主轴的密封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芯防护垫片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承保护结构
径向气浮轴承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轴的轴芯组件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轴的防护盖
一种气浮高速电主
轴轴芯组件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一种高速电主轴的
上轴承座组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高速电主轴的铝水
滚珠高速电主轴的
防尘盖组件
一种主轴用抱夹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轴机体组件
一种滚珠高速电主
轴的轴芯组件
一种气浮高速电主
轴的盖板组件
一种带支撑板的循
环水道结构的机体
永磁无槽高速电机
线圈定位架
一种带套密封循环
水道结构的机体
一种反扣式油缸组
气浮电主轴
电主轴的定子冷却
电主轴的高速旋转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承的气幕密封结构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承的预紧结构
电主轴的冷却系统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电主轴的轴承润滑
一种细小高速电主
轴的风冷气封结构
一种带圆弧槽密封
循环水道结构的机
一种新型电主轴的
一种电主轴的轴芯
机床直联主轴的动
平衡调节机构
新型的直联主轴拉
直联主轴的测温结
搅拌机主轴的旋转
油密封结构
易于拆卸的电主轴
直联主轴的打刀机
滚珠高速直联主轴
的拉刀机构
车床主轴与主轴箱
的连接结构
直联主轴的换刀吹
一种滚珠花键套
一种滚珠花键套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圆栅尺安装座结构
气浮转台的气浮套
一种直线电机的磁
一种直线电机的次
转子刹车装置
气动刹车装置
一种共用冷水套的
一种内外双转子电
一种新型气浮导轨
一种高速电主轴预
紧弹簧座的紧固结
一种高速电主轴轴
芯打刀位移的控制
一种高速电主轴电
源线保护结构
一种细小电主轴的
简易安装结构
一种止推气浮轴承
一种高速电主轴的
上轴承座组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上述专利权
的财产产权是真实、合法的,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其拥有所有权
或使用权的主要财产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
亦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物业租赁
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承租物
业情况如下表:
永和区贤江路江东正街十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签订主体合格,内容真
实、合法、有效,在缔约方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不存在潜在纠纷和风
七、 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全部合同资料,查阅了合同原件,并就有关
事实询问了发行人相关管理人员,从中确定了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金额或
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或毛利额相应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的 10%以上的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发行人新增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框架合同
舍弗勒贸易
ME-CG-2014-W
陶瓷球轴承
(上海)有限
HCS7003-C-T-P4S-UL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二)发行人新增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框架合同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深圳市金钰
SL-XS-2014-0
刀柄组件 GZX19-113、
和科技发展
深圳市金钰
SL-XS-2014-0
刀柄组件 GZX19-113、
和科技发展
东莞台一盈
高速铣削电主轴
拓科技股份
GZX51-000(2)
东莞台一盈
高速铣削电主轴
拓科技股份
GZX51-000(2)
东莞台一盈
高速铣削电主轴
拓科技股份
GZX51-000(2)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前
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金额(元)
款项性质/内容
广州市科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850,000.00
项目合作款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317,774.14
广州保税区海关
149,619.55
147,000.00
员工借支款
138,750.00
员工借支款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其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前五大其他应付款
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类别
金额(元)
款项性质/内容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0,000.0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广州企动装饰有限公司
443,910.23
工程质保金尾款
广州萝岗供电局
421,000.00
深圳市远洋恒达机械有限公司
400,000.00
销售保证金
广州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3,290.02
工程质保金尾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其他应付款、其它
应收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真实有效。
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对发行人现任董事简历的补充核查
高建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复
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历。1988 年 1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
讲师职务;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湖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总经
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闽发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监;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茂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9 年至今兼任上海弘信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任期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卢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山
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曾任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美国麻
省理工大学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副教授、硕
士生导师、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金融系副书记。现兼任广州杰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现任发行人
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2、对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的补充核查
肖泳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广州
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昊志机电财务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总监。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的补充核查
1、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2014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选举汤丽君、汤秀清、汤秀松、任国强、高建明、江志斌、罗继伟、骆建彬、
卢锐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罗继伟、骆建彬、卢锐为独立董事。
同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汤丽君为董事长,汤秀清为副
2、监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2014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危进才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4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选举史卫平、张国庆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与职工监事危进才组成第二届监事
同日,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史卫平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4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
聘任汤秀清为公司总经理,任国强、马炜、肖泳林、林伟杰为公司副总经理,
林伟杰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肖泳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和对外投资情况的补充核查
投资/任职情况
投资/任职单位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广州市昊聚企业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百洋海味食
鱼糜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品有限公司
福建广生堂药业
生产和销售抗乙肝病毒药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科电源
生产和销售镍电池和锂电
股份有限公司
服装、服饰、针纺织品、鞋
帽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
北京吉芬时装设
询;销售上述开发经鉴定合
计股份有限公司
格的产品。销售百货、针纺
武汉长联来福制
生产和销售炎虎宁和奥硝
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研网络科
网络设备及解决方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眼镜连锁股
眼镜产品连锁销售
份有限公司
江西旭阳雷迪高
太阳能电池片、多晶硅切
科技股份有限公
片、单晶硅切片等
昆吾九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股权投资管理
广东卓成投资有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无锡国联卓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名仕优翔国
际旅行股份有限
出境旅游业务
上海诺玛液压系
液压阀的生产销售
统有限公司
北京优翔国际医
疗投资管理有限
医疗投资管理
无锡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
广州市国盈投资
奈瑞儿塑身美颜
连锁股份有限公
面向信息网络建设提供综
广州杰赛科技股
合解决方案服务及相关信
份有限公司
息网络产品
中国上市公司协
清华大学摩擦学
摩擦学研究
国家重点实验室
河南科技大学
中国电器科学研
电器设备研发生产服务
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机械科学研
机床辅件研发生产服务
究院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INTERNATINAL
上海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弘信卓成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
股权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弘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
无锡国联卓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中化联合制
化学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
药工业股份有限
北京名仕优翔国
际旅行股份有限
出入境旅游业务
洛阳新强联回转
支承股份有限公
大型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
浙江仙通橡塑股
汽车密封条的研发生产
份有限公司
江苏先特能源装
电池电源生产设备的生产
备有限公司
上海诺玛液压系
液压阀的生产销售
统有限公司
广州市昊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九、 发行人税收、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
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出口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堤围防护费
0.1%、0.05%
应缴流转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执行的上述税种、税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1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F),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相关规定,发行人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需在 2014 年申请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再认定,发行人 2014 年 1-6 月期间暂按 25%的税率确认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的通知》(财税[2009]88 号)规定,发行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 15%。2013 年起
发行人少量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5%。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法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律文件的要求。
(三)根据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1、广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穗开国税征信
[ 号),证明发行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期间,未
发现其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
2、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其存在税收违法记录。
(四)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享受的各项财政补
1、根据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与 2014 年 4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对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的批复》(穗开科资
[ 号),发行人 2013 年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广州市电主
轴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获得配套资助资金 125,000 元,分二次拨付,首次拨
付 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30%。
2、根据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与 2014 年 4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对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的批复》(穗开科资
[ 号),发行人 2013 年市学研合作专项——《高性能电主轴批产工艺与
质量保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得配套资助资金 180,000 元,分二次拨付,首次
拨付 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30%。
3、根据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联合下
发的《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市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计划的通
知》(穗经贸函[ 号),发行人获得三等奖励资金 59.62 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 发行人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一)环境保护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证明,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现发行人有违反国
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亦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二)产品质量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有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
(三)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外协方、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的补充核查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外协供应商及其主要加工内容情况的补充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前十大外协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供应商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金章电镀有限公司
轴芯、转轴组件等
广州市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机体、轴芯等
深圳金迈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拉爪、蝶型弹簧
气缸连接座组件、气缸铝
广州市惠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水套组件、主轴夹座等
广州市增城康欣五金加工店
转子冲片、线切割等
深圳市先力得热处理有限公司平
夹头、拉爪等
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及零
广州科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森泉五金发展有限公司
定子转子冲片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东莞市清溪昕彤冉五金加工店
拉钉、螺钉、轴芯等
东莞市鑫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金章电镀有限公司
轴芯、转轴组件等
广州锐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轴承座、活塞、机体等
深圳金迈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拉爪、蝶型弹簧
广州市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机体、轴芯等
气缸连接座组件、气缸铝
广州市惠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水套组件、主轴夹座等
广州市增城康欣五金加工店
转子冲片、线切割等
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及零
广州科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富精密(惠州)机械加工有限公
轴承座、轴套、机体等零
佛山市顺德区雨川卫浴产品有限
气缸连接座组件、气缸铝
水套组件、主轴夹座等
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金誉实业有
铸铝转子、冲压等
佛山市顺德区金章电镀有限公司
轴芯、转轴组件等
广州市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机体等零配件
广州锐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轴承座、铝水套等
佛山市顺德区雨川卫浴产品有限
气缸连接座组件、气缸铝
水套组件、主轴夹座等
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及零
广州科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思亿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活塞、隔板、缸体等
广州市增城康欣五金加工店
转子冲片、线切割等
富精密(惠州)机械加工有限公
主轴夹座、抱夹等零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广州市海珠区通行工具厂
马达座、螺杆螺帽座、支
中山鑫辉汽车模具实业有限公司
配端轴承座等零件
广州市黄埔区鑫堡五金加工部
轴芯、转轴段
不锈钢等金属材料、机
广州锋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体、轴承座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行通非标工
轴芯、拉杆等
具厂/广州市海珠区通行工具厂
广州市萝岗区正章五金加工部
转子冲片、拉杆、定子冲
广州市增城康欣五金加工店
佛山市南海区黄岐昆伦工具厂
轴芯、拉杆等
气缸连接座组件、气缸铝
广州市番禺区同进五金厂
水套组件、主轴夹座等
广州市黄埔区剑兰机械维修部
机体的粗车、夹具等
广州市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机体、轴芯等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永梅机械加工
碟形弹簧、转子冲片等
根据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况调查问卷》及该等人员和
发行人出具的承诺、以及本所律师取得的上述外协方向发行人出具的关联关系确
认函和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上述外协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江油市长合特殊钢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上海辉远电机有限公司
广州铜材厂服务公司
无锡市第二轴承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金章电镀有限公司
广州金耘特殊金属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毅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广州市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青岛泰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
上海辉远电机有限公司
江油市长合特殊钢有限公司
广州铜材厂服务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金章电镀有限公司
无锡市第二轴承有限公司
富精密(惠州)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配件、外协加工
重庆贵丰铝材有限公司
广州市睦禾自动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
加锐企业有限公司
珊华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无锡市第二轴承有限公司
北京世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油市长合特殊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毅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上海辉远电机有限公司
广州金耘特殊金属有限公司
广州锦洪物资有限公司
铜合金、铝合金等
上海辉远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鑫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轴承、O 型圈等
洛阳轴研科工有限公司
广州铜材厂服务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无锡市第二轴承有限公司
江油市长合特殊钢有限公司
山特维克工具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鑫堡五金加工部
佛山市南海毅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前十大供应商的核查,以及该等供应商
出具的声明,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况调查问卷》和上述人
员出具的承诺,以及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上述前十大
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客户情况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十大客户(同一实际控制人
口径)情况如下表:
客户名称(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大量”)
深圳市远洋恒达机械有限公司
苏州一合光学有限公司
东莞市宝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精盛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深圳市久久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建滔化工集团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洋恒达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昆山泰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谷为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深圳市久久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苏州一合光学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昆山泰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泰和县智远通用设备厂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洋恒达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合大宇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滔化工集团
苏州一合光学有限公司和苏州顺龙非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泰和县智远自动化机械厂和泰和县恒远数控设备厂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
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韶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合大宇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建滔化工集团
昆颖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洋恒达机械有限公司
注 1:深圳市金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昆山泰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富士康的代
理采购商,上表将其销售合并计算。
注 2:深圳市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合大宇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洋
恒达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一合光学有限公司和苏州顺龙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非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泰和县恒远数控设备厂、泰和县智远自动化机械厂和泰和县智远通
用设备厂分别系同一实际控制下企业,上表系当年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
注 3:对台湾大量的销售包含对台湾大量母公司及其南京大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家
大陆子公司的销售合计数,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系对其子公司大族数
控和深圳市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合计数,对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建滔化工集团
的销售均为对其多家子公司的销售合计数。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前十大客户的核查,以及该等客户出具
的声明,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况调查问卷》和上述人员出
具的承诺,以及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上述发行人客户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关于发行人的产品、技术、核心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核查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对比情况及发行人产
品先进性的依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产品主要分为气浮电主
轴和滚珠电主轴,两类主轴的结构和用途均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其各自的主要技
术指标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的应用领域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为转速,决定该指标的零部件主要为电机、
气浮轴承、轴芯(转子)等,其均为公司自主研发设计。
主要用于 PCB 钻孔
转速决定了主轴的加工效率,相同转速下其性能主要取
机,少量用于数控雕
气浮电主轴
决于电机功率、刀具偏摆精度和运动振动值、轴承承载
铣机领域中的高光/
力和刚性等,其中功率主要决定主轴的切削能力,精度
超精加工机床等
和振动值决定主轴的加工精度,而承载力和刚性主要决
定相同切削能力下主轴钻大孔的能力。
主要应用于 PCB 成
主要技术指标为功率和转速,决定该指标的零部件主要
滚珠电主轴
型机、数控雕铣机(除
为电机(小功率高速变频电机)、滚珠轴承、轴芯(转子)
高光/超精加工机床
等。功率决定主轴的切削能力,而转速决定主轴的加工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外)、加工中心、高速
效率,相同功率、转速下其性能主要取决于精度、可靠
内圆磨床等领域
性等指标。
1、PCB 钻孔机电主轴
发行人 PCB 钻孔机电主轴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 Westwind Air Bearings.,
Ltd.(以下简称“英国西风”)、Air Bearing Co., Ltd.(以下简称“英国 ABL”),
国内的深圳市速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速锋”)、东莞市科隆电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科隆”)也具备该类产品的生产能力。
(1)电机、轴承的总体对比
发行人产品与主要国内外竞争对手在主轴电机类型、主轴轴承等方面的总体
对比情况如下:
采用交流感应或直流
主要采用交流感应
主要采用交
直流无刷电机输
流感应电机
出转矩更大,加工
空气静压轴承和浮动
空气静压轴承和浮
空气静压轴
采用浮动轴承技
轴承技术(每个产品系
动轴承技术(仅英国
术可降低主轴振
列都有应用,技术成
西风 20 万转/分的产
动,提高加工精度
品系列有所应用)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 PCB 钻孔机电主轴产品的主轴电机和主轴轴承技术较
(2)产品转速系列
根据英国西风、英国 ABL 的官方网站披露的资料,英国西风产品的转速、
型号及发行人相应转速产品的情况如下:
昊志机电产品
37 万转/分
35 万转/分
30 万转/分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5 万转/分
20 万转/分
Storm(D1787)
18 万转/分
16 万转/分
Tornado(D1769)
16 万转/分
15 万转/分
12.5 万转/分
注 1:资料来源为英国西风的中文网站
http://www./pcb/index.html 和英文网站
http://www./pcb/index.html,以及英国 ABL 的网站
http://www.airbearings.co.uk/en/products/pcb-drilling。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 PCB 钻孔机电主轴最高转速为 30 万转/分,低于英
国西风和英国 ABL,目前,发行人正在研发转速达 45 万转/分的产品,并已处于
设计验证阶段。
(3)具体产品技术指标的对比
报告期,公司销量最大的 PCB 钻孔机电主轴为 20 万转/分的产品,英国西
风和英国 ABL 在其网站均披露了其 20 万转/分产品的简单技术参数,以下分析
中将其网站披露的所有技术参数均进行了引用,具体情况如下:
①与英国西风型号为 Storm(D1787)产品的对比
下表列出了英国西风的网站公开披露的其 20 万转/分的 Storm(D1787)系
列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公司产品与其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
Storm(D1787)
速度范围(万转/分)
钻孔范围(mm)
可加工钻孔尺寸范围
供给气压越小,加工消耗越
供给气压(kg/cm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耗气量大,主轴的运行成本
耗气量(动态)(l/min)
轴向载荷(推)(kgf)
载荷越大,加工能力越强
夹头扭力(新)(Nm)
夹头扭力大,加工更加稳定
冷却水流量小,对机床要求
冷却水流量(l/min)
最大轴向加速度(理论)(g)
加速度越小,加工质量越高
夹头径向载荷(20 万转/分时)
载荷越大,加工能力越强
注:上表所列对比项目及英国西风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来自英国西风的网站,部分对比项
目的表述可能与其他厂家的表述有所差异。
从上表可见,英国西风披露的技术参数较为简单,发行人产品在耗气量、轴
向载荷等方面相对英国西风的产品处于劣势,但夹头径向载荷、冷却水流量等方
面公司产品略好。
②与英国 ABL 的型号为 AW200B 产品的对比
下表列出了英国 ABL 的网站公开披露的其 20 万转/分的 AW200B 系列产品
的所有技术参数,公司产品与其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
(AW200B) (TL-200D3)
转速(Speed range,万转/分)
在一定转速下,电机功率
功率(Motor power)W@200krpm
越高,主轴的加工效率越
轴 承 工 作 气 压 ( Air Pressure
工作气压越小,消耗越少
冷却介质(Coolant)
冷却水流量小,对机床要
冷却水流量(Coolant flow ,l/min)
冷 却 水 温 度 ( Coolant input
冷却水温度高,对机床要
temperature)
动态跳动越小,加工精度
动态跳动(Dynamic runout,μm)
钻孔尺寸(Drillsize,mm)
可加工钻孔尺寸范围
重量小,主轴往返运动惯
重量(Mass,kg)
量小,加工效率高
夹头内孔尺寸(Collet,size)
轴向推力(Max axialload,N)
推力越大,加工能力越强
径向推力(Maxstaticradialload,N)
推力越大,加工能力越强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注:上表所列对比项目及英国西风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来自英国西风的网站,部分对比项
目的表述可能与其他厂家的表述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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