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的防御针针事件过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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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没有按时打预防针有没有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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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没有按时打预防针没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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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主治医师
擅长: 新生儿黄疸,小儿哮喘,小儿厌食症,营养不良,抽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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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按时打预防针没有问题,只要不超过半个月就可以了。
不至半个月了应该有两个月了,因为小孩子经常生病,不敢抱去打,
20:09医生回答:
如果超过了两个月,可能就不需要打某些预防针了。至于是否需要补打,最好咨询当地免疫接种部门。孩子经常生病,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免疫功能低下,最好查一查免疫功能,如果真的存在免疫功能低下,需要打丙种球蛋白、氨基酸等加强支持治疗,以提高抵抗力。
不需要打是什么意思呢,我去打的时候里面的人也没有说不能打,也照常补上
20:19医生回答:
某些预防针过了一定的月龄,就不需要打了,因为有可能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孩子接触了这些病原体而具有了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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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育儿突发事件 专家称:打好预防针(图)
中国网 .cn  时间:
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安全、平时的感冒发烧、跌打损伤……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任何一点不顺利,都会引起家长们的不安,有时这种不安甚至会成为伤害亲子双方的心理问题。如何应对育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呢?深圳市早期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儿童文学作家黄绎霖认为,应对突发事件,家长应该做到“打好预防针”并且“遇事乐观不慌乱”,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什么是“育儿突发事件”呢?“在生育、养育和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们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出乎意料发生的事情,如:生育中的母婴突发疾病、医疗事故;养育中孩子的疾病、药物过敏、意外伤害;教育中由于教养不当导致的多动症、自闭症等和引导不当造成孩子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完善等等。”专家表示:“这些突发事件是家长们所不能预料的,但有时也难以避免,因此家长应该了解如何去更好地应对。”
恐慌心理会传染孩子
专家认为,面对育儿突发事件时,家长千万不能恐慌。“有时候恐惧比事件本身带来的伤害更大。”
据了解,“恐惧心理”状态严重时会干扰正常生活,内心的紧张情绪不断累积,继而会出现无所适从甚至思维和行为的紊乱。黄绎霖说:“当家长的紧张情绪相互传递和影响时,因为婴幼儿具有超强的感知力和感受力,他们会以‘印刻’的方式把对这种情绪的印象留在潜意识里。”
正确应对有章可循
如果家长正在遭遇此类育儿突发事件,应该如何应对呢?专家认为家长需把关注的焦点放在“我该做些什么让自己和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让孩子尽快好起来”上,而不是一味地关注问题本身。黄绎霖向家长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把心疼放在心里。孩子出现病痛,家长心疼可以,但不要怜悯。该传递的信息是:宝宝很勇敢,能战胜“病痛”,而不是在一旁暗自神伤、无所适从。“在医院时,我就遇到过,一个妈妈看见孩子打针,自己先哭了,结果孩子受其影响也哭得天昏地暗,这对治疗可是没有一点好处。”
二、耐心,乐观应对。乐观的家长,孩子生病好得也快;悲观敏感的家长,孩子一生病就得拖上半个月。孩子不舒服了,有时候会变得烦躁,自然需要家长更有耐心地陪伴。这时给孩子讲故事、做游戏都是家长安慰孩子的良方。
三、做个“博学”的家长。专家认为家长应该用心地掌握一些一般病理的常识,学习科学的方法。比如:小感冒不用吃药,多喝温水,七天就自然会好了,这样,孩子自身防御和抵抗系统也会增强。又如,造成皮肤过敏的因素,不能完全说是用品的问题,皮肤抵抗力下降是造成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宝宝的头发即使什么也不用,出生时的黑发也会慢慢变黄等等,这些都是家长需要掌握和懂得的基本育儿常识。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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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需要知道的预防接种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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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知道的预防接种基本知识
日期: 11:35    来源:广佛都市网
  1.正在接种其它疫苗,是否可以注射狂犬病疫苗?
  正在接种其它疫苗,仍可注射狂犬病疫苗,但接种部位应远离前一种疫苗的接种部位。
  2.使用疫苗的同时使用抗生素,会影响疫苗的效果?
  二者同时应用不会影响疫苗的效果。
  3.为什么人用纯化狂犬病疫苗禁止臂部肌肉注射?
  因为臂部脂肪较多,疫苗注射后不易扩散,可能会影响免疫效果。因此,要求成人在上臂三角肌注射,儿童最好选择大腿前外侧区肌肉注射。
  4.国家儿童免疫接种程序
  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1.1 疫苗种类: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以下称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称乙肝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白破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称麻疹疫苗,MV)。
  1.2 免疫程序: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详见表1。
表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注:*& 加强免疫;&& **& 复种
  1.3 使用规定
  1.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
  1.3.2 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1.3.3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1.3.4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1.3.5 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1.3.6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
  1.3.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第四章5.2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1.3.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2 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
  2.1 疫苗种类: 目前部分省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乙型脑炎疫苗(分为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和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乙脑灭活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称A群流脑疫苗)。
  2.2 免疫程序: 目前部分省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分为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具体接种年(月)龄、剂次详见表2。
  表2 目前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 为加强免疫
  2.3 使用 规定
  2.3.1 乙脑灭活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7~10天;第3、4剂为加强免疫。
  2.3.2 乙脑减毒活疫苗注射3剂,第1剂为基础免疫;第2、3剂为加强免疫。
  2.3.3 A群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3岁时接种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岁时接种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2.3.4 如使用A+C群流脑疫苗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的人群;
  (2)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3)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4)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5、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打预防针?
  因为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的,如百白破、小儿麻痹糖丸等,必须注射三次完成基础免疫、乙肝疫苗完成三次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随着孩子的长大,身体内原有的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因此,还要进行加强免疫。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要凭有效免疫接种证&
  由于托儿所、幼儿园、小学都是儿童集中的场所,儿童对疾病的抵抗力较差,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健康,必须有群体免疫力。因此,儿童要凭有效的免疫接种证才能入托、入园和入学。
  儿童的免疫接种证,是证明儿童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了预防接种,对一些传染病已有了免疫力,即使这类传染病出现了,也不易被传染,因为形成了群体免疫屏障,不会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因此,孩子的免疫接种证应妥善保存。计划免疫保偿&
  开展计划免疫保偿,是为了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严重威胁儿童健康的多种传染病。&
  参加保偿,一是儿童可得到优质免疫服务,保证按时接种有效的疫苗,杜绝漏种或重种现象。二是通过疫苗的接种,提高儿童对传染病的抵抗力,使其不发病或少发病。三是强化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促使卫生人员与家长共同担负儿童健康的职责。四是在保偿期内,如果确实发生保偿的传染病之一者,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6、哪些儿童不宜打预防针
  1.在接种的部位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的儿童应治愈这些病后再接种。
  2.正在发烧、体温超过37.5C的儿童,应查明发烧原因,治愈后接种。
  3.正在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足2周、正在恢复期的儿童应缓期接种。
  4.有严重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结核病的儿童也不宜接种。因为患有这些疾病的儿童体质往往较差,对接种疫苗引 起的轻度反应承受不住。
  5.神经系统疾病,如瘦病、脚病、大脑发育不全等及血脑屏障作用差,也不宜接种疫苗。
  6.重度营养不良、严重彻俘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这些儿童由于制造免疫力的原料缺乏或形成免疫力的铭官功能不好,不能产生免疫力或反应严重,故不宜接种。
  7.有过敏体质及哮喘、薄麻疹、接种疫苗曾发生过敏的儿童不宜接种。因为疫苗中含有极其微量的过敏原,对一般儿童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对体质过敏的儿童来讲,由于其敏感性极高,也会发生过敏反应,给儿童带来危害。
  8.腹泻的几童,大便每天超过4次者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活疫苗。因为腹泻可以把糖九疫苗很快排泄掉。另外,腹泻如为病毒感染所致,会干扰疫苗产生免疫力。
  9.在传染病流行时,密切接触了传染病人的儿童,不宜,马上接种疫苗,必须经过该外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后未有发病再接种。
  10.不宜接种疫苗的儿童而必须接种时,如被狂犬咬伤者必须接种狂犬疫苗,这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和密切观察下方可接种。
  7.预防接种禁忌症
  定义:由于某些机体的反应性不正常或处于某种病理生理状态,接种疫苗后,可能对机体带来某些损害,甚至引起严重的异常反应,为避免这类副反应的发生,规定了有某种疾患或处在某种特殊生理状态的人不能接种,这就是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一般禁忌症
  一般禁忌症是指对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包括某些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两种。
  生理状态是指最近曾进行被动免疫者:最近6周内曾注射过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它被动免疫制剂者、接受输血,为防止被动抗体干扰,应推迟活疫苗免疫接种。
  病理状态包括:
  发热: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发热很可能是某些疾病的先兆。接种疫苗后可使发热,加剧,且有可能错把发热性疾病的症状当作接种反应,并延误了对原有疾病的治疗。因此,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病人应暂停接种疫苗。
  急性传染病: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除可以进行应急接种的疫苗外,其它传染病在潜伏期,前驱期及发病期接种疫苗,可能诱发、加重原有病情。
  过敏性体质:有过敏性体质的人接种疫苗,常可引起过敏反应。在接种疫苗前医生应详细了解其过敏原,如疫苗含有该过敏原就不能接种,不含该过敏原的疫苗可以接种。
  重症慢性疾患: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急慢性肾脏病变、慢性心脏病、肝病、血液系统疾患等病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应加重,应暂缓接种。如果目前病情已长期稳定或已痊愈,可以接种反应较小的疫苗,如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不能打预防针,但如病情不重或手术后一般情况良好可以按要求进行预防接种。
  神经系统疾患和精神病:对患有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惊厥史等疾患或已痊愈者,接种疫苗时应持慎重态度,尤其是接种乙型脑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流脑疫苗。
  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指在1周岁以下的婴儿,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及消化功能紊乱者、佝偻病儿不宜接种。
  特殊禁忌症
  特殊禁忌症是根据各种疫苗的性质,对该疫苗所规定上的专门禁忌症。常用疫苗的特殊禁忌症有:
  活疫苗: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和恶性肿瘤以及因放射治疗、脾切除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否则可造成严重后果。活疫苗也不能用于孕妇,因为在妊娠早期可能引起胎儿畸形。一般情况下,接种活疫苗后需间隔2周方可使用免疫球蛋白;使用免疫球蛋白后间隔1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乙肝疫苗: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卡介苗:患有湿疹、化脓性中耳炎或其它严重皮肤病者禁用。下列情况暂不接种卡介苗:早产及难产儿,具有明显症状的分娩创伤;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免疫缺陷者。
  脊髓灰质炎疫苗: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严重的腹泻病人可在疾病康复后服用。
  百白破三联疫苗:既往有神经系统疾患或脑病史者。接种该疫苗如出现严重的异常反应:发热虚脱、休克、抽搐、体温超过40.5℃、持续尖叫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应停止以后针次的接种(改用白破二联)。儿童剂型,成人禁用。
  麻疹疫苗:对鸡蛋过敏者禁用。
  麻腮风三联疫苗:对新霉素及鸡蛋过敏者禁用。
  甲肝灭活疫苗:血小板减少者或出血性疾病患者,肌内注射后可能发生出血,因此应慎用。
  肺炎球菌疫苗:何杰金氏病患者在治疗开始前少于10日及治疗过程中禁忌免疫接种。
  1.早产儿的接种
  除BCG外,早产儿不管其出生体重如何,其疫苗接种的月(年)龄、程序和注意事项与足月婴儿相同。使用每种疫苗的剂量要足够,不提倡分开或减少接种剂量。但是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的早产儿不宜在出生时接种BCG,应推迟至体重大于2500克时再接种。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早产儿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不久,应及时进行HBV的接种。
  2.免疫缺陷者的接种
  凡患白血病、淋巴瘤、全身恶性肿瘤或使用免疫抑制制剂治疗的婴幼儿,可按免疫程序接种灭活疫苗,但对活疫苗属于“绝对禁忌症”。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及临床AIDS患者的接种
  除了AIDS临床患者不应接种BCG外,均可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BCG、DPT、OPV(IPV)、MV及TT(妇女)。
  我国对禁忌症的看法:
  1)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
  2)免疫缺陷的儿童,应视为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症”;
  3)患有严重疾病的儿童,可暂缓接种,待痊愈后补种;
  4)以参考生产厂家的疫苗说明书为准。
  WHO对禁忌症的看法:
  1)发热、腹泻和营养不良的儿童可进行免疫接种。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OPV,但不计入常规免疫次数,应在下次补服。
  2)家长或临床医生对正在患病的儿童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进行接种;若经劝告仍不愿接受,可暂缓接种。待痊愈后及时进行补种。
  3)对接种第1针DPT发性强烈反应(抽搐、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可再接种第2针DPT。
  另外特别注意:脊髓灰质炎疫苗有肛周脓肿的儿童也不能接种,比较容易发生VAPP(疫苗相关病例)病例,这也是目前比较认同的一个观点。
  8.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辨析
  随着预防接种工作的深入开展,新型疫苗的不断出现,接种疫苗的人数逐年增加,与疫苗相对应的传染病发病逐年减少,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预防保健人员、公众的注意力转向接种疫苗后的反应与危险性,在中国预防接种工作网络中建立预防接种安全监测系统已经提上日程。
  长期的预防接种实践经验证明,目前所用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但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因素造成预防接种后出现一些与接种疫苗有关或无关的反应不可避免。对预防接种后安全的关注,综合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物制品研制人员与计划免疫专业人员对接种疫苗后副反应的研究;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包括生物制品在内的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的监测;三是国内外正在引起重视的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的监测系统。这三个方面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专业对预防接种后出现的反应或事件的不同理解。理清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三者的关系与异同,有助于明确、清晰中国预防接种安全监测工作的逻辑框架。本文分别就谢广中、迮文远等关于预防接种反应的论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日),世界卫生组织(WHO)《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中有关内容进行辨析。
  比较上述三类文献,对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三者定义有明显的不同。谢广中等在《免疫接种的反应和处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中,将免疫接种反应定义为,生物制品作为一种抗原进入机体后机体除产生正常的免疫反应外,还可能在接种的局部组织以及全身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功能紊乱与病理变化,这些反应过程中所表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称为免疫接种副反应。迮文远在《预防接种手册》(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中,将预防接种副反应定义为,接种对象接种免疫预防制剂后,一些接种对象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会发生一些除正常免疫反应以外的其它不利于机体的反应,在这些反应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临床症状与体征,称为疫苗接种副反应。谢广中等与迮文远的定义基本一致,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的个体,着重强调在“正常反应”之外,“不利于机体”的“临床症状”,以及治疗方法。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将药品不良反应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药品”包括预防用生物制品,其重点是强调“合格”、“正常用量”下的“有害反应”,并指出药品不良反应是受医药学研究技术和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而导致的必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这就明确将各种人为因素所致的反应排除在其定义之外。
  WHO《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中对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事件定义为,发生于预防接种后,可能与接种有关的病症。该定义着重强调时间关联,其要件之一是事件发生在接种后,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要件之二是涵盖在时间上存在关联,但可能与接种无关、需要经过进一步评估才能确认的病症。也就是说不良事件可能是疫苗本身引起的不良反应,也可能是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还可能是并非由疫苗或操作过程引起、只是在时间上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偶合症。
  显然,上述三者定义外延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内涵之间又有相互重叠交叉。不良事件的定义外延最为宽泛,其它两种定义相对局限。不良事件除了包预防接种后副反应和不良反应包含的情况,还包括了可能与疫苗无关的一些情况。
  进一步比较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三者的分类,也可发现许多不同之处。谢广中等按反应发生的性质将预防接种后副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加重反应、异常反应、偶合症四种类型。疫苗相关病例被列入异常反应,并认为预防接种事故与副反应关系密切,但不属于预防接种副反应范畴。迮文远对预防接种后副反应分类是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合并症三类,疫苗相关病例做为副反应的一种归入疫苗合并一类,并指出与疫苗无关的偶合病症不属于接种疫苗副反应,但未明确说明预防接种事故的归属。药品不良反应虽未明确分类,但指出药品质量事故、医疗差错、事故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范畴,需在另一领域讨论与解决。预防接种后良事件的分类是从发生某种结果的原因出发,涵盖所有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在时间上存在关联的事件,收集这些事件并时一步调查、评估与分析,根据发生原因分为疫苗反应、程序错误(相当于接种差错或事故)、偶合、注射反应、原因不详五类,其中真正与疫苗本身特性有关的只有“疫苗反应”一类。
  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三者之所以定义和分类有明显的区别,主要在于各自的出发点与目的不同。预种接种后副反应,主要围绕发生副反应的个体,在临床医疗的技术层面上,对各种反应的发生原因、机理、临床表现、转归情况等详细解析,使实施预防接种的保健人员正确认识各种疫苗与相关因素所引起反应的原理,从而正确处理与治疗各种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国宵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主要是加强上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安全用药,是从药品监督管理角度,对上市后药品在用于大范围、大人群、不同人群下可能出现的在临床研究与试验阶段中无法获知的、不同的不良反应,通过上市后的严密监测与报告对其进行科学评估,从而对药品的安全性做出评定,并指导医生与患者合理用药,指导制药企业及时改进。不良事件则包括“所有”“发生于预防接种后”“可能与接种疫苗有关”的病症,包括一些与疫苗本身特性无关只在时间上符合的事件,以及因差错或事故引起的事件。其目的不只是单纯提供疫苗安全性的数据,保证安全用疫苗,更主要的是,通过建立不良事件的监测系统,提高数据报告的敏感度,以尽可能多地收集疫苗在人群应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不良事件的信息,从而发现操作错误,发现新的少见的不良反应,评价新上市疫苗的安全性等,最终减少不良事件对预防接种系统与工作的负面影响,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信心,保证系统的工作质量。
  综上所述,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三者由于出发点的不同,在概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交叉。针对不同工作目的应该采用不同的概念。中国预防接种领域正在着手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安全监测系统,其目的是更好地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因此,该系统不宜采用以临床和个体为出发点的预防接种后副反应定义,而应采用角度较为宏观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的概念,监测的范围相对较小,监测内容比较单纯,信息量相对较少。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着手修订,是否将不良反应调整为不良事件,以扩大监测范围是修订的一项焦点问题。如果采用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的概念,则监测的范围显著扩大,监测内容系统全面,监测的敏感度可以显著提高,但是也必然会因信息量的大幅上升而带来信息处理的压力。
  总之,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安全监测系统,无论采用何种概念,在结合中国预防接种工作实际的前提下,一定要做到逻辑清晰,概念明确,外延准确性,内涵无空白点。对于预防接种后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概念上的差异、内涵的重叠必须理清,三者之间不应随意替代、内容交错或有概念上混淆,否则容易形成逻辑混乱。
  9.儿童预防接种知识
  什么叫预防接种?
  小儿时期,由于身体发育很不完善,防御机能也较脆弱,易受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侵袭,引起各种传染病。为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用人工方法将细菌、病毒减低毒性,制成菌苗、疫苗及类毒素等生物制品,通过注射、口服等方法接种到人体,使之产生抵抗某种传染病的能力,以控制和消灭某种传染病,达到免疫的目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有几种方式?
  预防接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没有染病之前,给孩子接种和内服灭活菌苗和疫苗,使体内产生相应的抗体。如同战士平时“实战演习练兵”一样,若再受到同种的细菌或病毒侵袭时,机体就有能力歼灭这些入侵之“敌”。接种卡介苗、麻疹疫苗、百日咳菌苗等就属于这一类。这种预防接种,医学上叫做“人工自动免疫”。通常,免疫在接种后1~4周左右的时间出现,免疫抗体保持数日至数年,故须反复接种;另一种是在已接触传染病的孩子尚未发病时,给其注射丙种球蛋白、胎盘球蛋白、抗毒素以及成人血清等,即直接将抗体--“援兵”输入体内,增加消灭入侵的致病微生物的有生力量,从而防止发病或减轻症状。这种方法叫“人工被动免疫”,特点是注射后立即生效,但维持时间短,通常2~3周即消退。只适用于紧急预防或治疗。
  什么是“自动免疫”和“被动免疫”?
  自动免疫和被动免疫又分“天然”和“人工”两种。
  天然自动免疫。经感染某种传染病后得到的免疫力,叫天然自动免疫。由于感染传染病后表现轻重不一,重者可危及生命,所以不能依靠它来提高人的免疫力。
  天然被动免疫。即通过胎盘及奶汁,把母亲的抗体输给胎儿及婴儿,使婴儿不易得某些传染病,这就是天然被动免疫。但这种抗体在半岁后就逐渐消失,以后感染传染病的机会就增多了。
  人工自动免疫。把死的或对人无毒的或减弱了毒力的活的细菌、病毒及其毒素,接种到人体内,经过一定时间,人体就被刺激产生相应的抗体,具有抵抗某种疾病的能力,这就叫人工自动免疫。如各种预防接种就是人工自动免疫,其目的是用人工的方法使机体产生自动免疫。
  人工被动免疫。把患过某种传染病后得到免疫的人或动物的血清或制品,注射到没有免疫力的人体内,以增加人体免疫力,预防疾病,称为人工被动免疫。例如,注射白喉抗毒素防治白喉、注射胎盘球蛋白或丙种球蛋白来预防某些传染病等,均属于人工被动免疫。
  为什么预防接种能防病?
  当细菌侵入人体时,身体就产生一种抵抗这种细菌的物质,叫做抗体。病好后,这种特异性抗体仍然存留在体内,如再发生有这种细菌侵入人体,人就有抵抗力而不再得此病。如麻疹、水痘、腮腺炎、百日咳等传染病,患过一次后,就不会再患二次,就是这些特异性抗体在起作用。预防接种就是根据这个道理进行人工预防,具体方法是将被特殊处理过的细菌、毒素或病毒做成各种特异的预防针,然后接种到人身上,刺激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如再有这种病原体侵入人体,人就有足够的抵抗力去消灭他们,因而不发病或发病很轻。
  预防接种后的儿童都能终身免疫吗?
  预防接种后免疫效果持续长久与否,要看每种制剂不同而定,与被接种者的年龄亦有一定关系。例如,流行性乙型脑炎死疫苗(简称乙脑疫苗)产生的免疫期只有1年,而且年龄越小消失越快,所以流行地区需要每年接种。麻疹疫苗接种一次成功后,免疫效果可维持几年甚至十几年,但在出生6个月以内的儿童接种效果就不明显。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的效果也可以维持几年,但百日咳菌苗的效果就不够理想,即使间隔6~8周连续注射3次,效果也不能持久。所以有的疫苗每隔一定时间就需要再加强接种。卡介苗的效果虽比较持久,但有接触结核病人可能的儿童,到7岁或12岁时就需要再接种,这样才能保持较持久的免疫能力。
  预防接种毕竟与天然免疫的情况不同,因为预防接种主要是靠人工的方法把死的或对人体无毒的或减弱了毒力的活细菌、病毒或毒素接种到人体,使人体产生相应的抵抗能力(抗体)。对人体的这种刺激虽然比自然感染的毒性远远为低而且较为安全,但免疫力的持续时间也就没有天然免疫时间长久,所以目前还不可能做到预防接种后终身免疫。
  打预防针的方法和原则是什么?
  预防接种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皮下注射法。
  是最常用的接种方法,如百白破、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部位一般选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2.皮上划痕法。
  如卡介苗,采用此法接种部位在上臂外侧中上部,也可用皮内注射法。
  3.皮内注射法。
  如结核菌素等,接种部位多选在前臂内腕侧。&&& 4.肌肉注射法。
  如球蛋白、破伤风抗毒素等,部位多在上臂三角肌中部及臀大肌上外侧。
  5.口服法。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便于推广,如小儿麻痹糖丸。
  6.其他方法:
  如喷雾法、气雾免疫法等。
  预防接种要掌握以下原则:
  按照免疫程序,即接种的年龄要求接种。
  必须达到全程接种,即每种疫苗必须接种够量和次数。
  基础接种,应在1岁内完成,7岁内完成整个接种。
  为什么预防接种要有始有终?
  我们知道,预防接种可以增加孩子对传染病的自然抵抗力。但在预防接种后,不是马上能产生抗病能力(俗称抗体),需经一至二周或更长时间,才能起预防疾病的作用。一般来说抗体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如,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期四至六年,注射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免疫期一年。过了这个时期抵抗力就会逐渐降低,又有感染这种传染病的可能。因此,为了获得较长时间的有效作用,保持人体自然抵抗力,就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复种或加强接种。此外,由于各种疫苗的性能不一样,有的只需一次接种,有的需经2~3次接种后才能产生抗体,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所以,不论是注射或口服疫苗,都必须按规定的次数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总之,预防接种要有始有终,坚持把需断续几次的接种按时按次做完,并且还要坚持完成间隔数年一次的加强接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几种预防接种可否同时进行?
  过去认为,几种预防疫苗同时接种可能互相影响,甚至使接种后反应增强,因此有些地方规定,两种死菌苗或死疫苗的接种之间必须间隔2周,两种活菌苗或活疫苗的接种之间必须间隔4周。但是,新的研究表明,并不是所有疫苗都不能同时接种。例如,在服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的同时接种卡介苗或“百白破”类毒素混合制剂,非但不会影响免疫力的增加,而且还可使反应不加重。但为了保证安全,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剂不能同时应用在同一部位。
  小儿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预防接种?
  有下列情况时不能进行预防接种:
  (1)空腹即饥饿时,血糖过低,可引起严重反应。
  (2)有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期风湿症、过敏性疾病,或者患有高血压、肝炎、肾炎等症的病儿,也不宜预防接种。
  (3)患有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时。
  (4)患有皮肤病时。
  (5)正在感冒发烧的病儿不宜接种,以免加重病情。
  (6)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孩子,不宜注射乙脑和百日咳预防针,以免引起抽风。
  (7)有免疫缺陷的孩子,也不能接种任何预防疫苗。
  (8)腹泻孩子不要吃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等病好后两周才能吃。
  儿童预防接种后有哪些正常反应?
  接种任何一种疫苗,对人体来说都是一种外来刺激。活疫苗、活菌苗的接种,实际上是一次轻度感染;死菌苗、死疫苗对人体是一种异物刺激。而人体生来就有“排斥异己”的本能,因此,接种后就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反应。这种反应的轻重,与疫苗种类、质量、使用方法以及接种对象的身体素质有关。应正确认识,并注意与疾病相区别。
  以局部红肿为主的反应:一般在接种疫苗后24小时左右局部发生红、肿、热、痛等现象,又称为局部反应。局部红肿直径在2.5厘米以下者为弱反应,2.6~5厘米为中等反应,5厘米以上者为强反应。强反应有时可引起局部淋巴结肿痛、淋巴管发炎等。局部红肿及疼痛多数在1~2天、少数在3~5天自行消退。卡介苗接种的方法不同,其反应也有所不同。采用皮内注射后,2~3周后出现反应,局部可有硬块、脓疱、溃疡、结痂的过程,一般要持续2~3月。采用划痕法接种,1~2周出现反应,局部出现红、肿、疱疹,3~4周逐渐结痂并脱落。这种局部反应一般不必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孩子搔抓后形成局部感染。
  以发热为主的反应:又称为全身反应。主要表现为体温升高,一般在接种死疫苗一天内出现,体温在37.5℃左右为弱反应,37。5~38。5℃为中等反应,38。6℃以上为强反应。除体温升高外,还可有头痛、恶心、腹泻等症状。一般在1~2天内消失,很少有持续3天以上的。接种活菌苗或活疫苗时全身反应比较晚,一般在5~7天才出现。如麻疹疫苗,一般在接种后一周左右出现。目前所用的预防接种制剂,大多数反应都是轻微、短暂的,不需做治疗处理,1~2天即可恢复正常,中度以上的反应极少。全身反应严重的需去医院就诊,对症处理。局部红肿可用热毛巾热敷。由此可见,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以及出现发热等是人体正常疫苗反应的结果,都是正常的,不必担心。当然,也有极少数人出现如晕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及神经方面异常和局部化脓、淋巴结化脓等情况,则属异常反应,必须尽快请医生处理。
  儿童预防接种后出现的异常反应有哪些?
  1.晕针:在疫苗注射后即刻或几分钟内发生。患儿可以突然丧失知觉,呼吸减慢。多见体弱儿童。常与空腹、疲劳、室内空气不好、精神紧张或恐惧有关。应立即使患者平卧,头放低,保持安静和空气新鲜,并喂些开水或热茶,一般过会儿就可恢复。
  2.过敏反应:过敏反应的表现复杂多样,主要有:
  (1)速发型过敏反应可有下列不同表现: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神经系统过敏症。
  (2)血清病:可发生在一次大量注射动物血清制品后2~12天,局部出现红肿、淋巴结肿大,低烧,皮疹,眼睑水肿及关节痛等。需注射肾上腺素等,并要精心护理,不过,这种血清病目前已极少发生。
  (3)变态反应性脑脊髓炎:在接种含脑组织的疫苗(如狂犬病疫苗),过7~30天后,病人出现手足麻木,四肢酸痛、无力及上升性麻痹等,或有发热和脑部症状。发生此症者常留有后遗症,致残甚至死亡,需立即送医院治疗。
  3、接种后全身性感染:原有免疫缺陷或医源性(如长期使用激素)免疫功能不全的儿童,在接种后可发生全身性感染。必须立即注射特异免疫球蛋白或输血,并迅速送医院治疗。对于这类儿童应严禁接种活疫苗。
  4、诱发潜伏的感染:如夏季接种百、白二联疫苗,可能诱发小儿麻痹症;伤寒菌苗可诱发单纯疱疹,种痘可诱发脑炎等。
  除了上述的一些原因及表现外,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如没有严格掌握禁忌征,接种途径、部位的错误,接种剂量过大、消毒不严及误种等,均可引起不良反应。但这与接种制品无关。实践证明,预防接种引起的不良反应是极少的。只要医务人员认真负责,家长密切配合,在各个环节上把好关,是完全可以减少副反应发生的。
  预防接种后发生反应怎么办?
  免疫制剂在人体接种以后,除了少数没有反应外,大多数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应,一般均属正常现象。如卡介苗接种1个月左右局部出现红疹、脓疱、结痂等,这是正常的。注意不要用手抓挤、脓水多时可涂点紫药水,待脱痂后即愈。预防接种后常出现的反应有:
  ①局部反应。局部的红肿、疼痛或接种的附近淋巴结有肿大现象,一般不需要处理。
  ②全身反应。发冷、发烧、全身不适、头痛等,出现这种情况时要适当休息,多饮水,反应会逐渐消失。如果体温过高,可进行对症处理,但最好用物理降温法。
  ③过敏反应。预防接种引起过敏反应者极少,如果发生面色苍白、心跳加快、脉搏可能摸不到或很细弱,手足发凉、口唇发紫、抽风、昏迷等症状。哪怕是其中一部分症状,都要立即让病人平卧,如有条件可注射肾上腺素,并尽快请医生救治。
  为了安全起见,患有结核病及心、肝、肾疾病者,一般不要进行预防接种;有过敏性疾病也都不宜接种。在患急性传染病及其恢复期、感冒、发烧、急性扁桃体炎等过程中暂不要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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