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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could be bri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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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这座城市的中心的一栋高级公寓里,葛葛站在一道门前犹豫了许久,仿佛下了什么重大决定,才掏出钥匙开门。  钥匙转动锁芯的声音在这无人的走廊里分外清明。缓缓地,门开了。  葛葛没有开灯,也没有换鞋,甚至连公寓的门都没有关就径直走了进去。  屋里很乱,没有光,地上全是垃圾和各种外卖口袋,茶杯和桌子上都有一层薄薄的灰。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走着,葛葛小心翼翼的在屋里摸索前进。  突然,嘎嘣一声,葛葛都吓了一跳。她借着手机的光才看清原来自己刚才踩住了一块不知是什么时候掉在地板上的薯片。她安慰自己,还好只是虚惊一场。  葛葛凭着记忆摸索到了卧室,这里还是一片漆黑。可这里又与传统意义上的卧室有着天壤之别,因为这卧室里没有床。  这里不仅没有床,甚至连衣柜、梳妆台这些东西都没有。有的只有镜子。  圆的、方的、半身镜、全身镜,嘻哈镜、凹凸镜……几乎世界上所有镜子的种类都包括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  忽然,从房间里传来浅浅的呼吸声。  这一回,葛葛倒是镇静得很,仿佛这呼吸声出现得理所当然。  她快步走到窗边,唰地一声用力拉开了窗帘。  一下子,久违的阳光携卷着灰尘涌进来。  一时间,这猛烈的光晃了葛葛的眼,让她的眼睛有了泪意。  卧室里的光景一览无余,其中还包括蜷曲在墙角的一个小小的、纤弱的身影。在身影的脚边还躺着几个空药瓶。  不知为什么,葛葛看到这儿觉得心里堵得慌,突然眼里有了流泪的冲动。  葛葛慢慢的走过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葛葛走到身影面前蹲下来,将身影整个环抱住,她把脸贴在身影的背上,轻轻地说,“CC,你病了,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CC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深埋在膝盖下的睫毛颤了颤,但仍旧不为所动。  葛葛心里清楚,CC是能听见她说话的,只是单纯的不想理她而已,可是,这一切又关她葛葛什么事?从头到尾,葛葛都一直陪在CC身边,可以说,这世界上没有再比葛葛称职的朋友了。  想到这儿,葛葛的脸色一下子冷了下来,她只听到耳边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说:“葛葛,她不配当你的朋友”。  一挥手,就把手中的钥匙砸向了一块圆形的镜子上。镜子晃了晃,哐当倒地,瞬间,分裂成了无数块。  葛葛似乎还不解气,又把手里的手机、钱包等东西纷纷扔出去,一时间,房间里镜子破碎的声音络绎不绝。  葛葛看着破碎的房间跌坐在地上,看着碎片中狼狈的自己,忽然笑起来,“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说啊!这么多年来,因为你那个破病,朋友走的走,散的散,只有我带着你到处寻医问药,小心翼翼的伺候你,生怕你有一个不开心。可是呢,你回报给我的是什么?伤痛!无尽的伤痛!”说着说着,葛葛就哭了出来,“我知道你心里的苦,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还知道在你心里只是缺少那一束光而已。可是,CC,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时间静静的消磨下去,葛葛哭累了就抱着身旁的CC睡着了,CC仍旧不为所动,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2  很多人都称呼CC作家,可CC却从来不承认,她只是个写故事的,以字赚钱,以笔谋生。  CC想象力的丰富超出普通人的几倍,她曾说只要给她一个人物设定,她可以编造出一个家族。  葛葛还就真实验过。  她给了CC一个女孩的照片,告诉CC她可以随便说,只要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就行。CC一直讲,讲了很久很久,直到葛葛都听睡着了。  多年以后,葛葛还长拿这件事调侃,说CC天生就是为写作而生的。  可只有CC知道她不是,她的想象力是后天来的。  CC也记不得到底是四岁还是五岁的时候了,只知道那个时候的她还很小。她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那个时候他们还住在乡下,一间小小的土坯房子里。  由于房子本就背光,土坯房本就不透光,所以,即使在大白天房子里也需要开灯。四五十瓦的白炽灯,昏黄的灯光是这间小房子里唯一的光亮。  那时的爷爷奶奶还种地,每天早出晚归,爷爷不想CC跟着他们在外面受累,而四周邻居家又没有小孩子,照顾CC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锁在家里。  每次出去奶奶都会留一点吃的给CC,有时是几块饼干,有时是几颗水果,没有零食的时候就会留一点白糖。  在那个没有电视,没有玩具的年代,那最初的日子CC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家里电灯的开关很高,CC根本够不着,在那无尽的黑暗里CC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来打发时间。  后来,CC想起了偶然一次在邻居家看过的电视,那个黑匣子里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小人儿。到底看的什么她不记得了,既然不记得那就编好了。  于是,CC开始了她的编故事生涯。  CC有注意到电视里的人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她想,她应该也要有的。于是,CC在柜子里翻出了床单和蚊帐,CC把那些“衣服”穿在了身上,好了。她可以编故事了。  那时的CC逻辑思维还不是很清晰,她编的故事没情节,没顺序,有时上句不接下句,更多的时候她是在自言自语。  可CC为这乐此不疲,总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让她不被孤独吞噬,也只有这样她才能让时间过得快一些。  直到现在,CC还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她早已习惯把那些想说而说不出或不能说,再或者是难过的,不满的说给自己听,也只有自己能明白。  在CC的记忆里,除了那些在黑暗里等待的日子外她还有一个玩伴。  那是爷爷养的一条看家的大白狗。大白狗已经很老了,可它仍愿意陪CC玩儿,那时的CC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骑在大白狗身上,搂着它的脖子,骑马似的嘴里吆喝着“驾、驾”,咯咯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后来的一年冬天,大白狗病了,快死了,爷爷找来了会杀狗的三爷爷。三爷爷把大白狗用绳子吊在猪圈后边的李子树上,活生生的剥了它的皮。  那一天,大白狗的哀嚎一直回旋在院子里。  奶奶把CC关在了屋子里不让她看,CC趴在窗口望着那若隐若现的红色,心里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难过。  3  在CC的印象中,母亲是一个很模糊的词。  在CC六岁的时候,妈妈就离开了她和爸爸,原因很简单,因为爸爸没有钱。  全家人对妈妈的离开深恶痛绝,总是在CC面前说“你一定要怎样怎样,到时候你长大了找到你妈又怎样怎样”。CC一直是无所谓的,后来说得多了,她也听烦了,却也只是沉默不反驳,因为她知道,他们只是在怪妈妈的狠心罢了。  其实CC在心里是没有怪妈妈的,随着年纪渐长,在心里也对妈妈有了理解,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她为什么要去怪她呢。  只是后来每当CC想起母亲这个词时,脑海里有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小小的个子,很瘦,但她怎样都记不起妈妈的脸了,突然CC很后悔为什么当初不趁妈妈还在的时候好好看看她。  相对于母亲的模糊,而父亲对CC来说则就是陌生。  是的,陌生。  试问有谁会对一个长年在外打工,只有隔三差五过年才回来一次,而且每次回来在家不超过十天的人说熟悉呢?  CC觉得,除了她跟爸爸的脾气是一样火爆以外,她和爸爸一点儿都不像。  其实CC心里一直都明白爸爸这些年不容易。爸爸文化程度不高,年少时在兰州当兵,生活条件艰苦,后来退了伍,身无一技之长,只能学人家外出打工,这一出去就是二十多年。  CC是个不会轻易落泪的人,可每每谈起父亲她都会不由自主的哭,就一直觉得是自己欠了父亲的。  CC其实很简单,特别容易被感动,她也特别倔强,是属于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他们都说,这是遗传她爸的。CC倒无所谓,正好,可以证明她是她爸亲生的。  也由于CC从小就是一个人性格也孤僻,不喜欢多说话,所以她一直信奉一句话——说多了就会错。CC讨厌犯错,尤其讨厌那种一犯错就会有一堆人围着声讨你的感觉。  其实CC心里也明白性格孤僻用另一个词解释就是骨子里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的家庭,来源于她认为的一切不如意,来源于她无力改变的现状。  于是,她只能像一个战士一样穿上厚厚的铠甲,走上只属于她的战场,变得刀枪不入,甚至不近人情。  4  接着,就是漫长又短暂的青春期。这就像一场无声的战争,硝烟蔓延在CC与父亲之间。  三句话说不到的争吵仿佛成了CC和父亲的家常便饭,有时候,CC甚至都说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吵。CC觉得幸好的是他们也是距离远,只能在电话上吵吵,如果面对面争吵的话不一定会成什么样子。  后来CC也想通了,要怪只能怪她和父亲都不不肯认输的人。  初中的时候CC去了县城读书,其实她本不想去的,无奈叔父一直想的是让家里的几个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硬要让她进城。  进了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住的地方。那时候,叔父一家和姑姑一家都在城里,两家都不太方便,但CC还是住进了叔父家里。  叔父家有两个女儿,也就是CC的堂妹。  说心里话,CC对她们是既没有讨厌也没有喜欢的,她对她们更多的是包容。  但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CC只能说感谢经历。  这在时间里有太多CC猝不及防、无可奈何的事,莫名其妙的初恋、让人心酸的离家出走、抽烟、打架、逃课、自残……CC甚至觉得她把这一辈子的坏事都做完了。  关于离家出走,那是一段谁也不知道的故事,就连面对最亲的奶奶CC也只是轻描淡写而过。四月份的天气总是多雨的,淅淅沥沥的,一直下个不停,那是一个星期六,CC身上还只穿着一件校服外套。  生活中有的永远只有意外,那是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样子,CC全身湿透的坐在北街一家超市门口的长椅上发呆,她的初恋就在这时候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男生什么都没说,默默地离开后又折回来,手里还拿着一把伞。  对于他,CC心里有的只是愧疚,年少的爱情总觉得要轰轰烈烈才好,与其说那时的CC青涩还不如说她的矫情,矫情到她现在每次回想都觉得厌恶。  那个时候,他们刚分手。从小自尊心就强的CC容不得这样的施舍,不由分说,一把推开他的伞,消失在人流里。  那一晚,大概是CC走过的最多的路。从东门走到西门,从南门走到北门,CC实在是太累太饿太冷了,CC只好在邮局旁边的ATM机旁边休息。CC甚至在想,她会不会就这么死在这儿。  CC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清明节。  那一年冬天,CC不知道是第几次被老师请进办公室了,因为CC的状态不好,非常不好。  有一所大学到他们学校做关于心理问题的问卷调查,CC也第一次被带到了心理咨询室。CC不记得那个老师说什么了,但有一句话CC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老师说“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爱你了你也要自己爱自己,只有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那一天,班主任才对CC说了实话,“心理老师说你的心理有问题得很。”  CC张张嘴,却发现自己无力辩驳。  末了,班主任老师说了一句CC这辈子都记得的话——“你真是太自私了”。  后来,每次想起老师的那句话CC都想说,对,她不仅自私,而且刻薄。  5  现在,我们再来聊聊CC转学后的事情。  鉴于CC的状态,爷爷实在不忍心再将她一个人扔在县城,只能忍痛将她转学回了镇上。  也是在这里CC才实实在在的有了喜欢的人。  他是CC的英语老师,尽管CC的英语实在惨不忍睹,我们暂且将老师称呼为J。  J不高不帅,还经常闹小孩子脾气,动不动就和他的学生赌气,CC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甚至在那之前她都还一起和同学们吐槽J。  CC在确定喜欢J的时候是教师节的晚上,因为那天J收了很多礼物,J对那些女生都笑了,CC看在眼里觉得非常不舒服。  J笑起来是很好看的,特别温暖,只可惜J不常笑。  身边的同学都不理解CC为什么会喜欢J,甚至CC自己都说不清楚,但CC知道每次见到J的时候她就会特别开心,不知道缘由的开心。  虽然CC喜欢,却也只敢暗恋,因为CC理智的知道她和J是师生关系。  光棍节的时候,CC送出了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大白兔奶糖。那可是CC找了好久才买到的,更是她心里专属的童年味道。  也是在那个冬天,CC第一次对一个人如此上心,特地在同学那里学了织围脖,给J织了一条黑色的丑得要死的围脖。  来年,便是初三的最后时期,也是CC最后机会。CC明明想好一毕业就表白的,也不知怎么了,在一个周六晚上CC傻兮兮的向J发了表白短信。  有好多话CC都记不起了,但是J的有一句话CC记得特别清楚,大概意思是“像我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身份,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总有一些事是注定无法且不能的”。  也就是这一句话给了CC莫大的希望,最后也给了CC莫大的绝望。  也是因为J,CC初中毕业后没有选择继续求学,而是去了邻市读师范。  在军训后的教师节,CC又一次打电话向J告白,因为这一天是CC喜欢他一周年的日子。  一通电话结束,CC完全不知道J说了什么,因为他从始至终都表达着一个意思——“我和你不可能”。  CC哭了,第一次哭的那么狼狈,在室友怀里她边哭还边喊着“凭什么”,凭什么当初给她希望现在却又让她绝望。  相当一段长的时间,CC都没能从J里走出来,哪怕看到话很多又时常将荤段子的英语老师都能想到他。  从初中时期,CC就有写日记的习惯,CC有一本橙色日记,里面内容基本上都是J,甚至日记的最后一页还放着她的初中毕业照。  说起毕业照,CC都觉得那是她和J的一段缘分。那时的J已经知道CC喜欢他。  照毕业照的时候CC刚模考结束,整个人都是凌乱的,她本身个子就矮,被那些人东推西攘的就放在了第一排,跟其他几个姑娘一起坐在地上,她就在左边的第二个。  J本来是坐在右边的,但由于来的老师多了,他就跟另外一个老师一起坐到了左边,而他的前面正好就是CC。  这让CC颇为得意了一阵,觉得这就是天注定让他们谁也离不开谁。  CC再后来听到J的消息就是他结婚的时候,好友婕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J结婚现场的照片,发了两张给CC,一张是J和新娘一起向众人鞠躬,一张是新娘在旁边擦着眼泪,J向众人表达感谢。  一时间,CC不知道该表达些什么,只觉得胸腔缺氧,特别难受。许久,她才给婕回了一条语音说,“俗,特别特别俗”。  那场面俗了俗了点儿,可CC仍不知悔改,还把那两张照片下载到手机上,时不时缅怀一下。  6  师范CC只读了一学期就辍学了,因为她病了。  CC一直以为到了一个新环境可以改变一下状态,哪知道,她的情绪的越来越坏。  在决定要退学的那一个晚上,CC一个人在寝室里狠狠的哭了,有太多的不甘心、不情愿和无能为力。  那一天,她听了太多的“你想多了”和“你自己好好想想”。  她不明白,当初要她“好好想想”的是他们,现在又劝她“别想太多”的也是他们,她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躲开这些言语。  那一刻,CC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感觉全世界都在与她为敌。  临睡前,她给爷爷发了条短信,“我想回家”。  CC知道从她在心里做决定的那一瞬间起,她就没了退路,她也知道她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她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没有背景,剩下的只是对未知的迷茫和恐惧。  她听见有一个声音在对她说,算了吧,就这样算了吧。  也只是一瞬,CC就否决了这个念头,她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现在的她必须活得像一支队伍,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走向陌生的战场。  因为退学还要办一些手续,所以CC又在学校里呆了两天。再次回到熟悉的教室,看见那些灿烂的面孔,CC的心情很复杂。  突然之间,她有些贪恋眼前的场景,开始喜欢眼前的喧闹。但她的理智告诉她不可以留恋,哪怕一点点也不行。  离开学校是姑姑来接她的,之前来学校也是姑姑送的。CC看着这个场景觉得好笑,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有始有终”?  离开的时候CC给助理班主任,一位学姐,也是跟她关系很好的姐姐写了一封信,信里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每个人要走的路都是不一样的,而我不过选择了更坎坷的一条路而已,就像是对于未知,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是向往且好奇的,我不过多了那一份勇敢而已。  7  现在,再让我们回到那个房间。  阳光渐渐退去,黑暗不声不响爬满了整个房间,葛葛还保持着睡着时的姿势,靠在CC的身边。  一只萤火虫从窗外飞进来,停在了CC的脚上,一闪一闪的发着亮光。  许久不动的CC忽然抬起头,愣愣的盯着那只萤火虫,朝它伸出了手。萤火虫这一刻也像有感应似的,飞到了CC的手心。  CC笑了,像孩子吃到甜蜜糖果般的笑。  身旁的葛葛被惊醒了,揉了揉仍旧迷糊的眼睛,自然地转头去看旁边的CC。然后,她也笑了,如释重负的笑。  “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着。”  葛葛知道,这是CC在对她说话。  萤火虫扑闪着翅膀,飞到了窗台上,CC起身追了上去,手指围着萤火虫绕圈,城市的霓虹灯映照着她的脸,苍白的嘴角弯起了一丝弧度。  终  我知道,你想要的只是那一抹能照进你心里的光,不要怕,我一直在。?
  1  阿哲,你送我的满天星开了,我也已逐渐接受你已不在这个世上的事实了。  只是每晚星亮入梦时还会偶尔梦见你牵着温文乖巧的安琪走到我跟前,对我说:“嘿!冬瓜,我要结婚了,来做我的伴娘吧。”  “好。”我说,“我做伴娘也可以,但我绝不祝福你们。”  “为什么?”你问我。  我不语。  哪个傻子会祝福自己喜欢的男生和另一个女生执她之手,与她谐老呢?  看着你送来的礼服,我第一次狠狠地哭了。从今以后,在你喝多的时候,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在你孤独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人都不会是我了。  或许是一语成谶。婚礼当天,一辆失控的保时捷撞上了你们的婚车。你将安琪护在身下,她被及时送去了医院,她只是轻微脑震荡。可你,身受重伤,当场死亡。  我的眼里只有刺眼的红,你的血染红了我脚下的土和我的白礼服。我抱着你,像个小孩般无助。  “冬瓜。”虚弱的你勉强地扯出一抹笑,“对不起,我不能亲手为你披上婚纱,把你交给他了。”  你的笑就定格在那一瞬间。  我抱着你的尸体,无助的干号。好难过,可为什么我哭不出来?  于万人,世上少了一个好歌手,好演员;于我,丢失了一个爱人,一个一个挚友。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  在你离开三个月后的一天,安琪找到了我,向我说出了一切。  她说,你爱的人一直都是我。你娶她,不过是因为多年前,她父亲为救你而丢了性命。  好老套的情节。  我张张嘴,但什么都没有说。  我再一次哭了,直到没有眼泪可以流。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有人告诉我,你送我的那套礼服其实是一套婚纱,你亲手设计的婚纱。  “如果有一天,你遇见了你此生最爱的女孩你会为她做什么?”  “我会为她亲手设计一套婚纱,只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  那些话,都飘荡在风里,随风远去。  2  唐麦哲,你知不知道,我跟你认识已经有十五年了。十五年,我人生四分之一的时间都用在了跟你的相遇上。  第一次见你,是在小学四年级。  在那所市重点里没人会欢迎一个转学生。  那时的你,是全校闻名的小霸王,是令所有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  初来乍到,我一没背景,二没才华,老师对我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于是就安排我坐到了所有人都退避三舍的地方——你的旁边。  这就是我噩梦的开始。你在我的文具盒里放蟑螂,带着一帮小男生把我吓哭;上美术课时故意拿走我的画笔,害我被老师骂。而我辛苦熬夜做的作业不翼而飞更是常有的事。  我也曾向老师反映多次,但都介于你爸是藤源是著名的企业家而不了了之。  慢慢的,我也懂得反击。那一次,你弄坏了我妈新给我买的自动铅笔。看着手中折成两段的笔,我哭了,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无用,连支笔都守不住。  可你偏偏又来刺激我,说我是爱哭鬼。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扑上去对着你的胳膊就咬。你的脸上满是恐惧,疼得哇哇叫,周围的小朋友也吓坏了,而我就是不松口。  闻声而来的老师才把我们俩分开,看着你血流如柱的胳膊,老师立马就停了我的学,要我回家请家长。  “明明是他做错事在先,凭什么要我请家长!”我不服,冲老师大声嚷嚷。  啪的一记耳光打在我脸上,火辣辣的疼,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我是个犟性子,一副随便你怎么办的样子,反正就是不肯请家长。  老师被我气得半死,她带着你去医务室包扎,最后后还是她通知的双方家长。  多年后的你每当提起这一幕依旧感慨,说那时的佟冬真是剽悍。  我笑而不语,只是一脚将你踹过去。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的后果是什么。从学校回来,我爸罚我跪在院子里,用竹条抽我。我妈碍于我爸我的权威不好阻拦,只能在一旁干着急。我爸一边打还一边骂,问我为什么要去招惹你这个富家孩子,为什么顶撞老师,为什么不听话。  我不说话,只是哭。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你。  那年的期末考试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我这个转学生考了全级第一。老师看我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二是你靠抄我的卷子也有个不错的名次。要知道,你之前一直都是在倒数行列。  3  今天去了趟你城北的公寓。你的最后一点东西安琪决定还是让我保管。  她是真心喜欢你的,我看得出。  你走后,我一直没有再来,这里还保留着你最后的痕迹。桌上都有一层薄薄的灰了。  拉开窗帘,让久违的阳光照射进来。打了一桶水,又将房子打扫了一遍。你有洁癖的,我知道。  做完这一切,就坐在沙发上发呆。仿佛往昔的点点滴滴就在眼前。我在厨房做饭,你就在客厅打电玩,偶尔兴致来了还会给我打下手。天气好的时候,你陪我晒太阳;遇上阴雨天的时候,就听你练歌,或者陪你对戏。我知道,因为你的身份,经常要在各地飞来飞去,在家的时间很少。我能做的只有在家做好饭,等你。  在外人眼里,我们俨然已是一对情侣,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不是。  突然发现,这房子里好多东西都是我们共同拥有的。你喜欢皮卡丘,所以皮卡丘的抱枕有一对;我是盗墓笔记的狂热分子,所以,不论是图书还是漫画都有;餐具是我们一起挑的,窗帘是你选的,沙发是我喜欢的……  你从未对我许下任何承诺,却早已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  客厅的照片墙上全是我们的合照。那一张,是初一的运动会,这一张,初中毕业照,还有高二的圣诞晚会,高三的毕业照,七年前的、五年前的、两年前的、六个月前的,还有最后一次聚会的。我们差的只是那一组婚纱照。  阳台上,你种的满天星开了。我也终于明白模你为什么只钟情于它了。因为因为满天星的花语是:沉默的爱。  都怪我们太沉默了,所以才不被上天眷恋。  你不喜欢吃辣,但我爱,所以冰箱里的豆瓣酱从不曾断过;你一个男孩子却喜欢吃甜点和雪糕,所以一到夏天,我就换着花样给你做。我挑食,不吃香菜和姜蒜,所以你从不买这些;你胃不好,又懒,早饭经常都不吃,所以只要我在家,坚持每天都给你做各种滋补的汤。  我们婉然开始了情人角色的练习。  你买的这套房子是三室两厅户型,当初买的时候我还问你,一个人住为什么要买这么大的房子。你却说,这房子以后是要留给我作嫁妆的。我骂你不懂情调,别人结婚都是送金银珠宝,你傻兮兮的送房子。你却说,只想给我一个安稳的家。  4  能和你有友好的朋友关系是在初中。  我依旧稳坐全级第一,而你,平时插科打诨,偶尔临时抱佛脚也能有个不错的成绩。值得庆幸的是,初中的老师不像小学的老师那样势利,这一次,我们虽然同班,但不同坐。  虽然我不漂亮,但因为我的好成绩,加之又听话,所以老师对我还是挺喜欢的,有那么一两个女生看不惯我也正常,可我没想到你会为我去打架。  起因是她们在背后说我坏话时被路过的你听到了,你警告她们,以后不许在背后嚼舌根,可自小娇生惯养的她们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就去找了初三的男朋友,放学的时候把你堵在了天台。本来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事,却因为你的烈性子硬生生变成了一场群殴。  这件事惊动了校方,打架的人和那两个女生被记大过,而你,碍于你爸的情面,加之你又是受害者,所以只让你反省检讨。  看着鼻青脸肿的你,我只觉得你全是在多管闲事。  中午放学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我也准备去食堂打饭。你一瘸一拐地到我跟前,咚的一声把饭盒放我桌上,又跟个大爷似的坐下。我沉着脸,看看你又看看饭盒。  “瞅啥呀,打饭去!”你的声音虚虚的,明显底气不足。  “凭什么?”我冷冷地吐出三个字。  你一下子急了:“我是看在你给我抄了那么多次卷子的份上才去打架的!”  “我又没让你去。”  “我……”你的语气一下子软下来,“大姐,你就行行好,帮我打下饭吧,你看我这个样子怎么去嘛。”  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望着我。  我思量了一下,还是拿着你的饭盒去了食堂。  从你以后,你经常找各种理由找我吃饭。那时候的你很难伺候,把你不爱吃的全部塞给我:什么食堂的肉太油了,你最讨厌吃鸡蛋,鱼为什额有那么多刺……而我居然一直都傻傻的认为是你太挑食。  夜路走多了会遇到鬼,跟你在一起久了也会生出事端。  她们说,我跟你在交往。  风声很快就传到了老师耳朵里。我们俩在办公室被一群老师训了一节课。我站在一群老师中间百口莫辩,而你却无聊的玩着手指,一副局外人的模样。  “我们什么时候在交往了?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你终于听不下去了,起身争辩。  “那你们俩天天在一起吃饭是什么意思?”说话的是老师A。  “佟冬同学替我补习功课,我帮她打饭。这有什么问题吗?”你撒谎撒得一本正经,脸都不红一下。  “那你把你的饭菜分她一半又是怎么回事?”老师B半信半疑。  你嫌弃的斜了我一眼,说:“谁叫她那么能吃。”  “佟冬,是这样的吗?”老师A突然问我。  “啊?对,是的。”我的心思还留在刚才你那个白眼里。  “那你们俩怎么不早说,还真以为你们……”  “你又没给我机会。”你小声嘟囔着。  从老师那儿出来以后,你当真要我给你补习。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对你也没那么讨厌了。  5  我们唯一一次吵架实在四年前,我们冷战了三天。  在大学里,我学的是考古,毕业后,留校做了助教。那时的你还没有如今那么出名,通告也不多,常去学校找我玩。  我经常泡在研究室里倒腾那些文物。你也常傻不拉唧的问我关于考古的知识。你甚至把考古跟盗墓混为一谈,气得我一次又一次暴走。  还记得你问我最白痴的一次是:古墓里真的有粽子吗?你们下斗要不要带黑驴蹄子或者摸金符之类的东西?考古是北派还是南派?  你盗墓小说看多了吧!  我实在忍不住了,给了你一顿暴打,世界终于清净了。  那一次,我跟老师去了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实地考察。而你,去了外地拍戏。  我们去的第一天还是艳阳高照,第二天就大雨倾盆。又遇到泥石流,墓顶塌了,我们被困在墓中,跟两具白骨呆了两天一夜。  听他们说,你知道我被困的消息后,连戏也顾不上拍,连夜从横店飞回来。  你再见到我时已是在医院,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低血糖晕了而已,而你却坚持要我住了几天院。  一出院,你就要求我辞了工作,去做你的贴身助理。我不答应,我觉得你帮我的太多了,我实在不想再欠你的,况且,那次是事本就是一个意外,考古本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我又不会真遇到什么尸蟞、粽子。  我们俩就一直争,到最后吵起来,谁也不肯服软。我气极了,一怒之下就搬回了学校,你也在拍戏,没时间理我。  那三天里,我们不曾发过一条短信或打过一个电话。  最后,还是你向我服了软。你说,我们各退一步,你可以要求我不辞工作,但不准我去实地,还有我搬回你的公寓。  我答应了,其实我也没想过跟你怄气,只是想让你认输而已。  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们最快乐的日子,虽然不曾互相拥有,但实实在在的在乎过。  6  高中三年,我们又是同桌。  彼时的你已长成偏偏少年,惹很多女孩喜欢。你也断断续续交过几个女朋友,但都不长久。而情书,那自然也是常有的。  她们知道我跟你关系好,就常拿一些小玩意儿贿赂我给你送信。我也乐此不疲,常以这些为乐趣来调侃你。你不但不恼,反而还向我炫耀,我却每次都不屑。  在这三年里,你只对一个女孩真正上心过。她就是林薇,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女生。  他们说,林薇每天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经常出没于夜店酒吧,交过的男友不计其数。可你,偏偏对她着了迷。我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可你,依旧选择了跟她在一起。  那一天的晚自习你拉着我逃了课。我们迎风站在天台上,风把你的刘海吹起,露出你那一双盛满悲伤的眸子。我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怎么了?”我笑着问道,“该不会和她分手了吧?”  “猜得还真准。”你的嘴角勾起一丝戏谑的笑,“她说她配不上我,她不想连累我。可是冬瓜,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些。”  这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见你如此难过。  “没关系,我会让她知道选择我是对的。”你说完,转身离开。留下我一人在天台站了好久。  我望着你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在她的朋友的指引下我找到了那家酒吧,情形让人有些尴尬。她坐在一个黄发男生怀中,手上夹着烟,同周围一群男女嬉笑着,见到我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宛若常态。  “你骗他!”在酒吧卫生间里我直视她的眼眸,肯定地说。  “呵呵。”她笑了,“你喜欢他,你该和他说的。”  “可他喜欢的是你!”我说这话时执拗得像个孩子,“我和他在一起十年了,我了解他,我也清除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林薇,我求求你,不要伤害他。”  “我勉强自己和他在一起才是对他最大的伤害。佟冬,你是个好姑娘,他终有一天会看到你的。”林薇熄灭手中的烟,对我致以抱歉一笑,然后离开。  我呆呆地现在原地,不明所以。  你和林薇还是分开了,不知道她对你说了什么,你看上去没那么难过。  又一节晚自习,那晚你心情很好。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你此生最爱的女孩,你会为她做什么?”我问你。  “我会亲手为她设计一套婚纱,只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婚纱。”你的眼睛很亮,笑着看我。  7  爱真的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不是我们不够爱,只是我们不够勇敢。因为太了解彼此,所以才认为不会在一起。  阿哲,你还记得高三吗?所有人都抓紧了时间,准备最后的冲刺,恨不得把一天掰成两天来过。而我,日日消沉,模拟考试一次不如一次。  原因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却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同宿舍的一个女生过生日喝多了,发生过什么全都不记得,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衣衫不整睡在酒店的时候,我被吓哭了。我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  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脸皮薄,又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谁都不告诉就不会有事,直到我发现自己生理期不对时,我开始慌了。  我找到了你,像抓住救命稻草,我看见你就一直哭。你很担心,一直问我怎么了。  我顶不住压力一五一十告诉了你。从你握紧的拳头我看出你是真的生气了。你没有责骂,也没有抱怨,只是安慰我说没事,暗地里却叫人查清的事情的全部。  去医院做手术和术后护理都是你一直陪着我。看着你顶着医生护士的白眼替我挂号取药,我好恨自己。刚做完手术的我还虚弱得很,你帮我请了假,又在学校附近订了间宾馆,最开始的一周我都是在那儿度过的。  现在回想,如果当时没有你,我恐怕会疯掉。  欺负我的那个人我知道,你和他一直有过节。你把他弄得很惨,可以说是家破人亡。  前两天,我在公司的楼下遇见了他。他衣衫褴褛,还断了一条腿,若不是他先叫住我,我根本认不出来。  他说,你的死的报应,你当年害得他差点连命都没了,现在老天报应。  听他说完,我平静地离开,对于一个疯子的话我没必要理会。  这也许就是天注定吧,我们注定情深缘浅成陌路。  8  冬天,  西门町,  9:30 pm,  漫无目的,想你。  阿哲,到今天你已经离开我四年了,你永远不会知道一千四百六十个日夜我是怎样熬过来的。  今天,也是时候跟你说再见了。  以前,你总说你要活在当下。可我恋旧,你知道的。要我把你从记忆里删除我做不到,所以我决定了,我要把你藏起来,藏到一个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方。  心里有座城,埋着未亡人。这大概说的就是我吧。  现在,我只想写一封信给你,写完这封信我就将你悉熟遗忘。就像有些爱,曾悄无声息地来过,虽然美好,却不能强求。  永久的拥有,其实就是一件奢侈品,有时候在现实中的不可得,唯有在在丧失中反而能以某种独特的方式得以成全。是记忆,是疼痛,是时过境迁的念念不忘。在我们的今天,在我们的明天,在明天的明天……  你说,你最喜欢苏打绿的小情歌,因为里面有一句歌词是这样: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是的,我知道。  也许有一天,也会有另外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也许他会如你般对我呵护备至但我依然会悲伤,为那个人不是你而悲伤。  生命很多时候都是无知地前行,有好多东西都不是自己能预料和掌控的。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永远值得纪念,可是,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再见,唐麦哲。  再见,佟冬。
  像我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身份,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总有一些事是注定无法且不能的。  ——贺知返  1*  民国三十一年秋,上海。  迟未晚穿着松绿色旗袍坐在梳妆台前描着眉,项间是一条同色的翡翠串子,听着隔壁苏梅说着今日的趣事,她天生是个活泼性子,喜欢热闹,话匣子一旦打开了就不轻易关住。  “阿晚姐,听说了么,今儿来的是一位大官,五爷怕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摸进来,都清场了呢。”  迟未晚放下手中的眉笔,她画的是远山眉,眉眼间透着江南女子温婉的同时也带着少有大气,她拿起锦盒中的翡翠耳坠戴上,轻笑一声说:“就算是大官又如何,反正不关咱们的事儿,我呀,只管把歌儿唱好就行。”  “也是啊。”苏梅噘起嘴,露出小女儿家的姿态,与她一身洋装礼服格格不入,又叹了口气说,“就算是再大的官儿,也不可能瞧上咱们这样的人,再说了,现在当官儿的能有几个好东西,还不是官商勾结,狼狈为奸。”  迟未晚不答话,她知道苏梅气的是前段时间商行老板为讨好市长儿子强抢民女的事儿。  “对了,阿晚姐,我一直忘了问你,你读过书,还会洋文,怎么会到百乐门来讨生活呢?”苏梅站起身理了理衣服,一会儿就该她上场了。  迟未晚收回准备去拿口红的手,顿了一下,才淡淡的说了句:“这年头,讨生活都不容易。”  苏梅嗯了声表示赞同,刚还想说什么就见经理远远的朝她招手,示意她上场了,苏梅跟迟未晚招呼了声,说晚上一起回家就匆匆走了。  愣了好半天,迟未晚才又拿起口红涂上,她垂下眼,看着镜子里那个满是风尘味的人,不知道该是笑是哭,在这个世道上,没有什么是容易的。  没有。  许久后,她站起身,拿起搁在匣子里的琵琶抱在怀里,一步一步朝外走去。  2*  秦五爷略带讨好的看着身旁穿灰色军装的男人,带着白手套的手有节奏的在桌面敲击着,一双眼睛隐藏在帽檐之下,看不清神情。  舞台上,是一支充满浓烈异国气息的舞蹈。  不知怎的,秦五爷感觉今晚自己的安排是不是错了?  “这就是你所谓安排的接风?”  果然,不出所料。  说话的是站在贺知返身后的副官,秦五爷懊恼,虽然正主没说话,但副官的话却代表了他。  “贺司令初到上海,鄙人也不知道司令喜欢些什么,所以就自作主张安排了这些,如果司令不喜欢,我马上叫她们撤。”秦五爷起身拱手作揖,低眉顺眼的打了个哈哈。  “无碍。”这是他今晚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贺某是客,秦先生是主,自然是客随主便,秦先生不必拘礼。”  一语双关,谦卑了自己的同时还暗中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就是个来做客的,有事求他没用。  只一句话,秦五爷就知道论起心眼来自己绝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也让他无法把嘴边“有一事相求”的话说出去。  “贺司令是第一次来上海吧,不知道这次会驻兵多久呢?”秦五爷不死心,又是一番不着痕迹的试探。  “至多不过四个月,开春就走。”他端起桌上的青瓷茶杯轻抿了一口。  秦五爷面上又是一片死灰,刹那便又恢复了过来,笑道:“时间是急了些,不然秦某一定好好尽尽地主之谊招待贺司令。”  忽然间,秦五爷像是想起了什么,抬头笑着看向贺知返,问道:“听闻贺司令是吴地人?”  沉默了许久,对面男人才回答了个“嗯”字:“也很多年没回去了。”  听到他这么一说,秦五爷瞬间笑逐颜开,说:“正好,我们这儿啊有一个贺司令家乡来的丫头,唱曲儿那可是一绝,今日正好解了贺司令的思乡情。”  说罢,他一挥手,身后的经理会意的退下去,去寻那个同乡人。  贺知返没有拒绝,今日之所以来这儿本就是为了躲另一些酒宴,这年头,军阀混战,硝烟四起,谁都想和当兵的攀上点儿关系,尤其是他这种地位的军官。所以,他理解。  3*  迟未晚刚出了后台转角就碰到了前来寻她的经理。  “阿晚呀。”年过五十的经理叫住她,冲她招手,示意她过来。  迟未晚心道他现在不应该在前面伺候么怎么会来后台?心头虽然疑惑却还是去了,在看到经理额头密密的汗珠后就释然了,不出所料应该是那个大官儿找茬儿了。  “五爷请的那个大人物不好伺候,也看不惯那些洋歌舞,他是吴地人,所以五爷就让你去试试,你自己多长个心眼儿,小心着点儿。”  迟未晚对这位伯伯辈的经理很是有好感,自从她到了百乐门以来没少提点她,当下听完俯身行了个礼,浅声道:“是,阿晚晓得了。”  经理在百乐门也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如果连他都说难伺候的人必定也不是什么好茬儿,如今,如果故意看她不顺眼她再小心注意都是徒劳的,顿时,迟未晚只觉得脑仁儿发疼。  迟未晚走到台口的时候正巧上一个歌舞结束,演员排着队走下来,她转身朝不远处的经理做了个手势,示意自己准备好了,经理又朝管灯光的人做了个手势,刹时,大厅里陷入了一片黑暗。  迟未晚深呼吸一口,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片刻后,她提步走上台。  高跟鞋的声音一下一下回荡在大厅里,不知怎的,迟未晚没来由的一阵窒息,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一只手堵住了胸口,让她喘不过气来。  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过了。  她抱着琵琶的手用力的掐了一下胳膊,一阵疼痛从脚底袭来,让她瞬间清醒了许多。  她在台中央的位置停住,在那里,早已有人放好了一张凳子,她坐下,调了下抱琵琶的姿势,纤细的手指划过琴弦,同时,一束光从她的头顶打下来。  姑苏城外第几春  便夜来湖上从相问  长洲菀绿到何门  那家云楼皆王孙  六朝碧台散作尘  剩九重门里万古冷  ……  4*  吴侬软语,是他最喜欢听的。  在秦五爷说有个吴地来的丫头时后贺知返的眼睫颤了颤,心头自然而然的浮现出一张脸,笑颜如花。  那年春天梨花树下,她穿着鹅黄色的对襟罗裙,笑着问他:“你当真是教书先生?”  满树的雪白梨花,明媚的  彩色阳光,还有她身上好闻的自然的体香。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梦中的模样。  在黑暗中,脚步声回荡在他耳边,贺知返想象她是否也会喜欢吴地的三月梨花,四月烟雨,不知不觉中,他的呼吸居然和脚步声和上了一个频率。  蓦地,脚步声停了。他也从记忆中回过身来。  他垂下眼,嘴角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那样的情形,大概此生都不会有了吧。  琴声缓缓淌出,调子是他熟悉的,姑苏城。不知怎的,一股烦躁从他心底涌出,在他身体里横冲直撞,却找不到缺口发泄,令他不自在得很。  姑苏城外第几春  便夜来湖上从相问  长洲菀绿到何门  那家云楼皆王孙  六朝碧台散作尘  剩九重门里万古冷  ……  听到歌声,贺知返突然就对刚才那股烦躁释然了,原来,原来只有她才能让他乱了心绪。  阿晚,迟未晚。  原来,原来是你。  贺知返抬头,目光瞥向舞台上的那抹身影,昏黄的灯光倾泄下来,在她身上渡了一层淡淡的光辉。松绿色的旗袍勾勒出她的身形,琵琶怀抱在身侧,再往上,是他熟悉的眉眼。  但这一切却又是那么陌生。  他记得她以前是从不爱涂脂抹粉的,总说受不了那股子味道,而现在,她就像一支玫红色的蔷薇,遗世而独立。  这一眼,恍若隔世。  5*  民国二十八年春,姑苏城。  迟未晚躲在后巷口在确定不会有人出现经过后,她悄悄的把身后的木门打开了一条缝随后钻进去,吱地一声,后巷恢复了它的平静。  后花园里,迟未晚拍着胸脯说好险,幸好没人发现,如果让爹爹知道自己不读书又跑出去玩的话非得扒了自己的皮。  她俯身看了看自己的装束,在确定自己没有哪儿露出马脚之后,迟未晚哼着曲儿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路过前院时,忽然一片藏青色的衣角翻飞过她的视线,瞬间消失在门柱后。  迟未晚心中大喜,肯定是大哥回来了,如此想着,她飞步跟上前去,试图找寻那个身影。  在看到那个人进了大哥的院子后,迟未晚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想,她飞扑着上去拽住他的袖子,脆生生的叫了句:“大哥!”  男人身子一僵,被这“飞来横祸”的一扑脚下踉跄了一下,随后迅速的从迟未晚手中抽出自己的衣袖,转过身对她俯首一拜:“迟小姐好。”  这下轮到迟未晚脸红了,她触电般的收回手,脸上一片窘迫,不是大哥?那这,这男人是谁?他又怎会出现在大哥的院子里?  一时间,迟未晚只觉得千万个问题朝她涌来,一时间让她尴尬得很。但她不得不说这个男人长得确实要比大哥好看得多,眉眼清朗,紧抿着薄唇,明明年纪不大却故作老成,教人想起了说书先生话本子里的芊芊公子、温润如玉。  “你是谁?又怎么会在我家?”她看向眼前穿藏青色长衫的男人,眉眼间多了几分警惕。  贺知返不答话,抿着唇任由眼前的女孩子打量自己,鹅黄色的对襟罗裙,梳着当下女孩子流行的垂挂髻,只到他胸前的个子,耳垂边有一颗小小的红痣。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好友迟景年的妹妹迟未晚了,那刚才?  他略一思索便释然了,他和迟景年的身形本就相似,尤其是背影,那么迟小姐把自己看成她哥哥便也不足为奇了。  “阿晚,别闹,这可是我新给你请的先生。”一道爽朗的笑声插进来,迟未晚回身一看,不禁噘嘴,能这般打趣她的也只有自家大哥了。  等等,刚才大哥说这呆子是他新请的先生?迟未晚忙回头,再一次蹙眉打量眼前的长衫男子,歪着头看了好半天才说:“你当真是教书先生?”  她的声音脆脆的,带着几分不确信,脸上透着淡粉色,问他话的时候不自觉的咬着嘴唇。  她笑的时候很好看,有两个小小的酒窝,鼻翼间是专属这个女孩子的好闻的体香,淡淡的。他身旁是一棵碗口粗的梨树,三月本就是梨花开的季节,阳光从雪白花朵中透下来,那一眼,竟晃乱了贺知返的心绪。  “好啦,骗你的!”不待贺知返回答,迟景年先一步招认了,他笑着搂过贺知返的肩看向自家妹子,一口白牙熠熠闪光,“他是我兄弟,贺知返,你得叫哥。”  迟未晚不悦的撇嘴,他大哥带回来的兄弟都有几打了,每次都这么说,迟未晚恍神间瞥了眼被大哥搂住的兄弟。是她眼花了么?嗯?她怎么好像看到他笑了一下?  真是个怪人。  不过,眼前两个人一个是藏青长衫,一个是西装革履,这搭配,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迟未晚长叹一声,不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么,还是说古人千百年来的经验都是骗人的?  6*  玩笑话归玩笑话,不过后来贺知返倒真成了迟未晚的先生,而这,还是迟未晚主动要求的。  当迟父笑眯眯的看着眼前这个不知道比自家儿子稳重成熟多少倍的贺知返,再看看一旁低头绞着袖子的女儿,和善的拍拍年轻人的肩膀:“知返哪,我可就把这个宝贝女儿交给你了。”  这话说得,好像把这丫头嫁出去似的,迟景年听出父亲话里的漏洞,好容易才忍住了笑。  贺知返眼角闪过一丝笑意,俯首行了个礼道:“是,知返一定不负伯父所托,定会好好教导阿晚。”  他的声音很低,说话的时候也是抿着嘴,仿佛那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迟未晚拿余光偷瞄了他几眼,忽地就笑出了声,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时,干脆躲了出去。  看到自家妹子娇羞的反应,迟景年一把搂过贺知的肩,凑到他耳边带着几分轻佻的语气说:“其实,我很乐意收下你这个妹夫。”  贺知返没说话,只是看着自己的衣角愣神。  时间不长,贺知返就开始头疼了,这姑娘怎么就没点尊师重道的认知呢?不论何时何地老是知返知返的叫他,他偶尔烦了,她还变本加厉的连名带姓的叫他。  “阿晚,在上课的时候还有在人多的时候不许叫我的名字,要称我为先生,懂么?”他放下手中的书,一脸正色的看向正笑盈盈望着自己的女孩儿。  “那私底下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呢?我又该叫你什么?”女孩儿机敏的抓住他话里的漏洞。  贺知返难得被问得没话反驳,他怎么觉得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跳下去了呢。  “这……”他纠结了一下,才缓缓的吐出两个字,“随你。”  但他知道,他心底是欢喜的。  7*  迟未晚惹贺知返生气了,至于原因么,她也不知道。  事情还有从前两天说起,清明踏青是姑苏的习俗,这一天会有很多公子小姐出门游玩,而迟未晚也在其列。她本想邀大哥一块儿去的,哪知人家根本不领情,只把贺知返推给她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好吧,有个伴儿也好。  迟未晚和贺知返去的是城外的东吴山,山上有座古刹,她每年都还来这儿上香。  上香结束的时候他们遇到了城东王家的小儿子,那个只比迟未晚大两岁的男孩,跟迟未晚也算熟识,他没有带家仆,手也不知道在哪儿割伤了,滴滴答答的淌着血。迟未晚出于人道,就用自己的手帕替他包扎了一下,呃,好像贺知返就是从哪儿开始不对的。  迟未晚托着腮看向抿着唇只留给她一个侧脸的男人,两天了,除了上课连句多余的话都不与她说,一直绷着个脸。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可她怎么觉得眼前男人的心思更难猜呢。  算了,她还是一会儿去找大哥问问吧。  当迟景年听完整个事情的始末之后笑得前俯后仰,直拍大腿,这不摆明了贺知返吃醋了嘛。  阿晚啊,来,告诉哥哥,你喜欢你贺大哥吗?”迟景年乐呵呵的把妹妹拉到身旁坐下。  “啊?”迟未晚没想到大哥会这么直白的问她,瞬间脸红到了耳后根,好半天才支支吾吾的说,“应该……有吧。”  得到妹妹肯定的回答后,迟景年就放心了,偷偷的把妹妹拉到一旁给她出起了主意。  第二日,迟景年动用私权强行把贺知返和妹子带上街,半路上又谎称自己有事跑路了。  迟未晚看着已经消失在人群中的大哥,表示自己已无力吐槽。她特意穿了一件桃红色的衫子,略带心机的梳了个双平髻,余光扫到身旁目不斜视大步向前走的人,又想起大哥出的馊主意,纠结的咬着唇,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  那日是两天一次的集日,所以街上的人也就比平常多了些,人一多,难免不了摩肩接踵撞到人,迟未晚身子一歪,眼看着就要向后倒去,一双手却更快一步扶住了她的肩。  他今日穿的是月牙色的长衫,不染尘埃,宛若天外谪仙。  “谢谢。”迟未晚站直了身子,低声说了句,又瞥见他仍没有任何表情的侧脸,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大胆的伸手勾住了他的手。  她明显的感觉到身旁人的身子僵硬了一下,他的手很暖,指腹上有厚厚的茧,这让她有些疑惑——他一个读书人,按理说指腹上不应该有茧才对。  但很快,她就没有精力想这些,因为他的手慢慢回握住了她的手,紧紧的,带着点力道。  “迷途知返,为时未晚。”他说。  迷途知返,为时未晚。他的声音穿过嘈杂的人声飘到她的耳边,真好。  她抿嘴笑了。  很久以后,贺知返都能记起她的那一笑,干净、纯白,像久违的阳光照进灵魂的深处。  8*  当所有的误会冰释前嫌以后,谁又敢说从此以后一切都是好的?  时至今日,每当迟未晚想起后来的日子都不知道她该用怎样的情绪来回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曾是她梦想的模样,每日或看书写诗或煮酒饮茶,风轻云淡,云卷云舒。  最开心的莫过于迟景年,自己的好兄弟和妹妹成了一对,怎么看都觉得天作之合。  这样的日子到六月底就结束了。  军阀混战,硝烟四起,流离失所,烽火连天。  迟景年和贺知返应朋友之邀去北平。  “最多三月,我便归来。”他如此承诺,初晨的阳光映在他脸上,眉眼间是眷恋与不舍。  她低着头盯着脚尖不答话,忽然踮起脚在他脸上轻轻一啄,羞红了脸,很快跑开了。像承诺又似默许。  他们离开的时候正值黄昏,迟未晚像突然意识到什么,抱着琵琶飞奔上了绣楼。  姑苏城外第几春  便夜来湖上从相问  长洲菀绿到何门  那家云楼皆王孙  六朝碧台散作尘  剩九重门里万古冷  ……  贺知返回头,看着那楼上不染纤华的女子,无声的做了个口型:“等我。”  9*  迟未晚这一等就到了十一月底。  书信、电报全断了。  再传来消息的时候是迟景年的死耗。  是当初跟迟景年的一个家仆拼死把他的骨灰带回来的。一时间,迟家上下乱了套,而迟父更是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多岁,迟未晚抓着那个家仆寻问贺知返的下落,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迟未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蹲在墙角不吃不喝,谁也不理,她知道,心底有块地方塌了。  她告诉自己,我允许你难过一天,但今天过后你必须振作起来,你还有爹爹,你还有整个迟家等着你。  一天后,迟未晚的房门打开了,她踏出门,抬头望着自从入冬后第一次露脸的太阳,惨白着脸,第一次觉得不知道明天该怎么办。  迟景年下葬那天姑苏城被破,守城将领弃城而逃,往日何其风光的城变成了一片萧瑟,有点钱的都拖家带口的跑了,迟未晚想过逃,但她知道有些事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迟父一病不起,她又将家里的仆人都遣散了,只留下管家和一个贴身婢女。  她穿着一身素衣,头发散着,发间簪着一朵白花,怀里抱的是迟景年的骨灰盒,一旁,只有一个管家打着白幡。  她想,这大概是世上最落魄的葬礼了吧。  她低着头,不发一言的朝城外走去。  天空稀稀落落的飘着雪,风刮在脸上生疼,没有一点人气,像一座鬼城。  嗒——嗒——远处有什么声响,是马蹄声,忽然,它停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也看到了这支奇怪的送葬队伍。  马上的男人伸手示意自己身后的队伍停下来,然后他翻身下马,灰色的军装严静素穆,帽檐上的星星在光线下反光。  迟未晚至死也没有想过他们再见面会是这个场景。  “阿晚。”他叫住她,声音甚是嘶哑,带着点恳求又带着点试探。  迟未晚抬头看他,突然笑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对面前这个男人除了名字外一无所知,更可笑的是自己居然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好。”他还想说什么,但喉咙滚动了一下终究什么都没有说。他望着离去的那个纤弱背影,在心底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第二天,当迟未晚望着已是一潭死水的荷花池想着自己要不要在去补个回笼觉时贺知返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眼前,穿着她最喜欢的长衫,又变成了那个温润如玉的教书先生。  迟未晚抬头眯着眼细细的打量着他,眼神中带着迷茫:“告诉我,哥哥的死与你无关。”  “对不起。”一阵沉默后,他回答了她最不想听到的三个字。  “为什么?”  “像我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身份,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总有一些事是注定无法且不能的。”一句话,宣判了他的死刑,贺知返觉得心口被一柄大锤压着,连呼吸都不通畅。  迟未晚蜷着腿看着池塘里早已枯萎的荷叶:“小的时候娘亲去世得早,爹爹又忙生意,只有大哥陪着我,他会给我梳头,穿衣服,还会带我去玩,有的时候他比爹爹更像一位父亲,我的童年都是他给我的。而现在,你毁了他也毁了我,所以,知返啊——”她起身看他,心里清楚的知道这大概是此生最后一次叫他的名字了,“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死生都不复相见吧。”  她转身,僵硬着身子离开,眼睛酸疼得很,一滴泪落到地上然后迅速消失不见,奇怪,她怎么好像听见有什么东西死掉的声音呢?  贺知返站在原处目送她离开,手伸了好几次都没有抬起来,他早该知道的,从他出现在她生活中的那一刻起他就该知道这个结局。  10*  贺知返睁开眼,从记忆里回神,舞台上,迟未晚的一曲《姑苏城》也正好结束,只见她站起身俯身行了个礼后就要转身离开,那一瞬间贺知返的脑子里闪过太多东西,但最终都汇成一句话——再不抓住,这大概就是他此生最后的机会了。  “阿晚!”身体先一步作出反应,他起身叫住了她,眼里是毫不掩饰的热烈与渴望。  迟未晚一怔,呆了两秒后才回头,有些茫然的望着贵宾台的方向,灯光下,贺知返的脸一览无余,她不自觉的咬着唇,一只手紧紧掐住手心,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当中最高兴的莫过于秦五爷,想不到这先妮子居然和大名鼎鼎的贺司令有关系,而且看着还关系匪浅。  “阿晚。”贺知返轻声叫住她,如果仔细听的话不难听出他声音里的颤音,他顿了一下,带着点不真实的感觉慢慢走上前去,最后,在距离迟未晚半尺的地方停住,“这些年,你好吗?”  千言万语,最后都只是化成了这一句。  迟未晚抬眼看他,慢慢找回了眼里的清明,握拳的手也慢慢松开,又感觉到他身后传来秦五爷试探的视线,最后斟酌了一下说:“我马上就结束了,等我十分钟。”  “好。”他坚定的语气一如当年那一句“迷途知返,为时未晚”。  那一下,竟让她慌了神。  回到后台,迟未晚在梳妆台前静坐了几分钟才真正接受了再见到贺知返的这个事实,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想大哭一场,说不出缘由。  十分钟后,她准时出现在百乐门的门口,贺知返大概是怕她不喜欢人多,把卫队都遣走了,只有他一个人站在那儿,踌躇不安,来回跺步。不知怎的,迟未晚突然想起了久久等不到心上人的年轻小伙。  随即,她就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到,她摇摇头,确实,这种想法太不应该有了。  贺知返一见到她就立刻迎了上去,借着月色才再一次好好的打量她。此时迟未晚已经换上了自己的棉布旗袍,齐肩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脸上也再没有半点妆容。  他想,她果然还是这样最好看。  “我送你回家?”自重逢以来,他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一直遵从她的意思。  迟未晚看了眼已经远远开走的晚班车,犹豫了一下,最后才淡淡的嗯了声。  她的这一回答足以让贺知返欣喜若狂,但他没有立马表现出来,他知道,要想得到她的原谅还早得很。  一时之间,气氛沉默了下来,但却不觉得尴尬,仿佛这才是他们相处的最佳模式。贺知返始终走在迟未晚身后半米的地方,这是她心底里的安全距离。  “上个星期在英国的小姨来信说希望我过去帮她打理生意。”迟未晚停下来,望着不远处还没收摊的混沌摊,她知道这很残忍,但有些事必须做个了结,“我同意了。”  贺知返只觉得呼吸一滞,胸腔里闷闷的,好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那,什么时候走?”  贺知返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挽留她。  “下月初三。”  下月初三,还有五天。  “我曾经给过你理会,是你自己不要的。”她突然没来由的说了一句,见贺知返皱眉一脸不解的看她,顿了一下又说,“其实那日只有你多解释一句我便会相信的,但你终究没有。”  话已至此,贺知返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去挽留她。  “知返啊,”她叫住他,“既然当初说好了那就不该再见的。所以现在……”  不待她说完,贺知返就先一步抱住了她,她想挣开,贺知返把头埋在她颈边,轻轻叹息:“让我抱抱你,十分钟就好,就当……最后的告别。”  她当真没有再动,甚至最后还伸出手抱住他。  抱歉,我亲爱的女孩,在你最好的年华里我辜负了你,只是我们相遇太迟,我的灵魂,我的信仰,早已追随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重逾生命的东西,我没办法放弃。  十分钟后,他放开了她,还贴心的替她整理了一下微微凌乱的发,她抬头看他,笑着说:“再见。”  “再见。”  那平常的语气就好像他们真的会再见。  这是贺知返第三次目送她纤弱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眼前,他站在原处静静的点燃一支烟,吸完后转身离开。  都说岁月温柔可共白头,但岁月却终究没有善待他们。
  1*  世人都说大漠凄凉,而明月却觉得飞扬的风沙正是她梦想了一生的东西。  “阿月。”耶律骁高大的身躯从身后拥住她,在明月覆着红纱的面上留下轻轻一吻,“不出三日,我契丹大军的铁蹄便可踏破大梁的长安,届时,伤害过你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他低沉的嗓音一下一下扣击在明月的心上,没有人看到他眉眼中对身前女子的深深眷恋。  明月闻言眯着眼眺望夕阳落下的方向,而脑子里却想的是记忆中的那场盛世婚礼,慕容怀柔,宋延君,你们欠我的,欠明家的,我都会一点一点讨要回来。  半晌后,她睁开眼,顺从的转过身去依偎在耶律骁的怀中,如瘾君子一般贪恋的听着他的心跳,随后,她踮起脚尖贴在他的耳边说:“待所有结束后,你陪我去大漠开客栈可好?”  让人觉得不舒服的是,她的嗓子没有一般女子的温婉动听,反而还要比男子的声音还要粗哑,就好像被烧红了的铁烫过一般。  她笑脸盈盈的望着他。  耶律骁顺势把她的腰紧紧一搂,让明月几乎贴在他身上,两人的额头抵着额头,他看着她的眼睛,缓缓道:“只要阿月喜欢,哪里都好。”  明月撅着嘴,露出小女儿家的姿态,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那骁郎可莫要闲阿月手笨。”  “我的阿月,什么都是好的。”耶律骁长笑一声,轻轻把她往怀里一带,感受着她的美好。  夕阳的余晖散落在大漠里,忽然起了风,磨平了两人离去的脚印,女子一身红衣肆意翻飞,一袭及腰的长发未做修饰,随意的散着。  身旁的男子拥着她慢慢走着,那仔细的神情就好像他手捧着稀世珍宝,令人感到惋惜的是,那女子竟是个跛子。  远处,一串串驼铃声乘风而来,其中还伴随着不知名的悠扬调子,风起了,风又落了……  2*  大梁崇德历二十三年九月十八,辽军攻入长安,长安破,崇德帝被俘,皇室众人被押挟至上京,大梁灭,太子荀逃至南京称帝,史称后梁。  宋延君坐在囚车里望着天外掠过的一只飞燕愣神,与他同车的是三皇子还有六皇子,一个低着头假寐,一个嘴里低声念叨着什么,几人都是衣衫破烂,脸上掩饰不去的狼狈与疲倦。后面的车里传来一阵阵女子啜泣的声音,那里关着几位皇妃还有他的妻子怀柔公主。  八天了,这是他们离开长安的第八天,也是大梁被灭的第八天,听这些辽兵说太子在南京称帝了,他想幸好,幸好慕容一族还有血脉在,不至于被灭族。  从出了雁门关沿路的植被逐渐减少,被取代的是延绵不尽的黄沙,按着他们现在这个速度走明天晚饭前就能到达乌苏城,也只有在那儿他才能找机会帮皇帝逃出来。  皇帝虽然是无能了些,但却不是大恶之人,一国之君也不容他们这些外邦人肆意践踏欺侮。还有他的妻子,慕容怀柔,他打过仗,也知道女人一旦落入了敌军之手对她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好一点的被哪个将领瞧上收作小妾,坏一点的就是沦落为军***奴。但无论哪一种结局对她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金枝玉叶来说都是生不如死,如果最后失败了,那么他能为她们做的只有一件事……  宋延君的眼神变得尖锐起来,死,是她们最好的解脱。  很快,太阳西下,那种被阳光直射炙烤的感觉也逐渐淡去,他们在靠近一片胡杨林的地方扎营,当然,除了皇帝,宋延君他们这些人是没有资格住帐篷的。  那些辽兵升起了篝火,大漠里昼夜温差很大,他们现在身上的衣物刚够御寒。大概那些曾经的皇妃公主们也突然意识到她们的眼泪丝毫打动不了敌人,此刻,宋延君除了偶尔能听到辽兵的说话声和胡杨林里的蝉鸣外竟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让他感到有些许的安心,忽然,皇帝住的帐篷里传来一阵瓷器破碎的声音,其间还伴随着皇帝的怒骂。宋延君从篝火上收回眼神,轻叹了一口气,大概又在抱怨膳食的粗鄙,只怕皇帝到现在还是没有认清自己已是俘虏的事实。  其实所有人死了也都好,这是宋延君被俘之后想得最多的,有尊严的死去总比猪狗不如的活着的好。他又想起了明月,那个他曾经承诺要携手一生的女子,如果她还活着,一定会反驳他这些念头。  活着,就有希望,这是她说得最多的话,宋延君并不反对她的想法,只是有些东西,终究无法思考到一处。就好像男人与女人,男人天生就觉得自己可以同时爱很多女人,面对三妻四妾女人就该毫无怨言;而女人的想法却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们都没错,但终究找不到办法来中和。  一个辽兵递给他一个馒头,示意这是他的晚饭,宋延君接过比石头软不了多少的馒头,苦笑一声,低声用契丹语说了句谢谢。  还是要活着,说不定活着就真的有希望呢。  宋延君靠在囚车边上,拿着馒头轻轻的咬了一口,然后含在嘴里,等口水慢慢将它打湿化软,最后才咽下去。他抬头望着天,在心里问自己有多久没有看过这么美的星星了,答案却是他不愿意触碰的,他怕自己会想她,发了疯的想。  如果要问世上最好看星星的地方在那里,首当其冲的应该就是大漠了,没有人烟,没有高大的建筑遮挡,这里的星星就像在咫尺之间,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到。  深蓝色的天幕上,缀满了星星点点的发光体,耳边是带着沙粒气息的风,胡杨林的影子在月光下交错在沙漠里,宛若摔碎的玉簪。  这种美,是只有大漠才有的。  宋延君突然看向离他几丈远的几个士兵,他们用契丹语低声交谈着,他听到了耶律骁的名字。  契丹北院大王,耶律骁,那个十五岁便一战成名的辽国王爷,大辽人心中的战神,耶律骁。  他们说耶律骁和他身边唯一的女人陇月夫人在乌苏城。  这个意外惊喜的消息让宋延君勾起了嘴角,手上也越发用力的握紧那个馒头。传闻说耶律骁生命中的前二十五年除了他的母亲再未出现过一个女子,直到三年前,他从大漠里捡到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甚至为了她可以连契丹人最为尊贵的血统放弃不要,自愿贬为平民。也有传闻说自从有了陇月夫人,耶律骁去哪儿都带着,两人恩爱有加,琴瑟和鸣……  哪怕这传闻只有三分真,但只要他抓住了那个女人,他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  果然,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3*  在第二天晚饭前,押挟大梁皇室的一众人马抵达了乌苏城,乌苏城虽被称为城,但事实上也只是个有两千人口的小县,这里大多都是契丹人,但也有少数的汉人和鲜卑人,而到了这儿,也算是真正到了大辽。  宋延君站在黄泥砌成的小屋里从窗户向外看去,一入眼的便是手持长矛的大辽士兵,果不其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他起身坐回这房间里唯一的一件家具——一张看不清本来颜色的木桌前,立马就有人为他递上一杯水温合适的茶。  他抬手接过,然后对那只手的主人,也就是他的妻子,慕容怀柔笑了笑,随后将茶一饮而尽。  “怎么样?”她问,因为担心,一只手紧紧的抓着茶杯,一只手死死的抠着桌子。  “有人看着。”宋延君的手覆上她的,他看向此时卸下了华服已是一身布裙襟钗的妻子,安慰她说:“相信我,一定有办法的。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等一个时机。”  慕容怀柔一听到他说等就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一把挥开他的手,情绪激动的说:“等?又是等!从一开始你就让我等,现在到了大辽了你还让我等!那好啊,你告诉我,你究竟要等个什么时机!”宋延君也没想到妻子竟会如此不识时务,当下脸色也难看起来,不等他说什么,慕容怀柔像是意识到了自己说了不该说的,立马放低了姿态,抓住他的手轻声道:“延君你是知道的,我从小就没受过什么苦,所以性子也直,这几天一路上我是真的害怕了,尤其是那几个辽兵看我的眼神,我……”  说到最后,慕容怀柔竟靠在宋延君怀里呜呜哭了起来。  宋延君叹了口气,手轻轻的搁在她肩上安抚她,从心底来说他是不怪慕容怀柔的,当初长安被破的时候,他们两人本是有机会逃脱的,是他一意孤行不走,觉得国将不国,去哪儿都没有意义。  而现在,他只有一个心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活下去。  另一边,在一个种满青竹的清幽小院里,一个一身黑色劲装的男人正在其间练武,屋檐下,一个红衫女子面带笑容的候在那儿,她的身后,一个婢子正在低声禀告着什么。  “夫人,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将宋延君和慕容怀柔单独关在一起,院子也已经派重兵把守”  明月听完古丽娅的话,信手摘了一支竹叶在手里把玩,幽静的眸子像一潭深水,半晌后,她又才道:“吃食方面不许苛待他们,有什么要求也尽量满足,但就是不准人与他们交谈,要断了他们的所有消息来源。”  沉默了一阵,明月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嘴角微微勾起,眼神却是越发凛厉:“给宋延君一把匕首,告诉他,只要他愿意杀了慕容怀柔我可以给他一条生路。记住,要瞒着慕容怀柔。”  “是,奴婢明白。”  明月望着那个院中飞舞的身影,心底没来由的觉得满足,眉眼间也不知不觉的温柔下来。  古丽娅微微抬头瞥向自家主子的娴静侧脸,想象着那红纱下曾是怎样的一番绝色容颜,又是怎样的恨才使得她变成了今天这般……在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为奴婢却妄议主子的时候,古丽娅的眼神闪了闪,悄悄地撤了下去。  画出一个漂亮的剑花收尾,耶律骁握着剑站在原地微微喘着粗气,鼻翼上是一滴晶莹的汗珠,面带浅笑的望着朝自己走来的人儿。  明月从袖中取出一方白汗巾,踮起脚为他轻轻拭去额间的汗水,见耶律骁还是一脸笑意的望着她,嗔道:“快去洗洗,臭死了。”  话虽是这么说着,可手上的动作却不自觉的越发温柔起来。  “敢嫌弃我,嗯?”耶律骁一把搂过明月,直把自己往前凑,唇瓣不经意的划过她的耳朵,不知不觉的就营造了一股暧昧的氛围。耶律骁看着她羞红的双耳,低笑一声,似乎在说自己很满意她的表现。  “哎呀!”明月又羞又恼,但奈何人被他紧紧抱住动弹不得,只能脸上作作样子。  耶律骁大笑一声,随手把剑一扔,双手把明月打横抱起大步离去。  4*  宋延君躺在床上无声的瞪着淡青色的床幔,耳边是慕容怀柔平缓的呼吸声,皎洁的月光从窗外斜射进来,斑斑点点的,像被人用剑斩断了的。  他们已经在乌苏城待了三天了,每天一日三餐都是由人送进来的,虽然是粗茶淡饭却比之前好了不知多少倍。他和慕容怀柔被关在这个小院子里,出不去,对外界发生的事也就一无所知,他也曾旁敲侧击的试探过看守的人,但那些人都训练有素,不该说的绝不多说一句。  这让他有些慌张,比无能为力更可怕的是一无所知。  宋延君闭着眼在脑海里回想近些日子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就像一团棉线,他越是想理清却越找不到线头,这让他有些苦恼。  辗转间,他的手碰到了枕头下一个冰凉坚硬的东西,宋延君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是睡不着的了,他干脆坐起身,从枕头下拿出那把匕首,在月光下细细打量。  匕首上的装饰有非常浓烈的异族风格,手柄是纯金的,上面镶嵌有各色宝石。他的耳边响起了白日里那个婢子的话——  “夫人让奴婢转告公子,只要公子杀了慕容怀柔,夫人便可予公子一条生路,还望公子仔细斟酌。”  夫人?在这乌苏城能被称为夫人的估计也只有耶律骁的陇月夫人,宋延君确定自己与陇月夫人从未有过交集,但为何她会这般来诱逼自己?还是说其他人也收到了匕首?用活命的机会来离间他们么?  一时之间,宋延君只觉得有无数个问题朝他扑来,不觉间,他又想到了陇月夫人的出身,传闻她是耶律骁捡回来的孤女,没人见过其容貌,更不知道她是汉人、契丹还是鲜卑人。难道说,他们之前认识?  这个念头一出瞬间就被宋延君自己否定,陇月夫人是在大漠出现的,而他,已有四年没有离开过长安。  如果不是这样,那她又是出于何种意图?  宋延君突然有些害怕,担心事情真的像自己之前猜测的那样,其他人也收到了匕首,虽然他可以拍着良心发誓自己自从拿到匕首的那一刻起就从没动过拔出它的念头,但是其他人,他实在不敢妄加猜测。  如果事情真的像他猜的这样,那么宋延君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用再做了,如果一定要他们踩着别人的命活下去,那么他情愿所有人一起去死。  又一日,明月仍旧是一身红衫,趁着天气好难得有兴致的在院子里做着女红,一旁古丽娅在汇报着这几日慕容氏各处的情况。  “……皇帝还是老样子,一点也不担心,甚至还叫嚣着要美人……其余各处都风平浪静,最后就是宋延君,似乎是铁了心不愿动手。”  好,很好,宋延君你果然和慕容怀柔夫妻情深。明月冷笑一声,用针的手陡然握紧,指尖都泛着白,既然你这么爱她,我偏要毁了她!  “传消息进去,就说可汗觉得皇帝不能留,等不到去上京就要处死他,暗杀的人这几日便会到。”明月的眼神变得尖锐,声音是古丽娅从未听过的切齿,“把看守的人撤了些,要做到不知不觉,也让他有机会逃出去。另外,依照之前的方法,给慕容怀柔一把匕首,我倒想看看,她是否也能这么爱他!”  最后一句话明月几乎是咬着牙才吐出来的,心底泛起阵阵冷笑,宋延君,既然你这么宝贝她,那就等着她在背后给你一刀吧。  5*  “怎么,是不是不舒服?”一整天,宋延君都感觉慕容怀柔怪怪的,终于在晚饭前问了出来。  “没,没事。”慕容怀柔心底一颤,握住筷子的手也不觉紧了几分,她垂着眼,避开宋延君探究的目光。心里,却是万分悲凉,她爱他,却也不想死,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东西,现在却不得不碰撞在一起。  二选一。她想起了那个婢女的话,独活,或者爱他。  恍惚间,她好像看到了十六岁的自己。她是大梁最尊贵的公主,受万人宠爱,从来只有她不要的,没有她得不到的。直到那一日,她躲在勤政殿的屏风后看到了他,那个只大她两岁的少年,那一眼,便让她红了脸。  后来,她从三哥嘴里听到了他的名字,武威侯之子,宋延君,威震三军的少年将军。心里暗自欢喜的同时她忽略了一点,在宋延君名字的后面永远都还有另一个名字,明月。  明月,三朝元勋明朗之孙,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奇女子,亦是大梁最年轻的女将军。  人们都说宋延君和明月是天生一对,他们是郎才女貌。她不服气了,想着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女子怎能比她公主身份尊贵呢?宋延君这样的男子理当是属于她的。  身边人给她出主意,要她用公主的身份求父皇下旨赐婚,也怪她当时不懂事,完全不明白其中的恶意。  当她拿着圣旨满心欢喜的去找他的时候,高出她两个头的男孩子就那么跪在她面前,求她收回圣旨。  她哑着嗓子问:“你当真有那么喜欢她?”  “延君曾立誓,此生不负阿月。”  此生不负,多美的词。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还是被她逼了回去,她冷声道:“宋延君,你当真不顾你的母族了么?”  这是她第一次用自己公主的身份去威胁人,却是如此尴尬的场景。  “下月初三是个好日子,婚期就订在那天吧。”她把手里的圣旨扔给他,心里却早已泪如雨下。  再后来,是她此生都忘不了的,她永远都记得自己是如何设计陷害明家,又是如何伤害明月。  从她决定要嫁给宋延君开始,她的双手就沾满了血腥。  “怎么哭了?”一只温暖的手抚上她的面庞,慕容怀柔猛一回神,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慕容怀柔抓住宋延君的手,靠在他肩上,轻声问:“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做了很不好的事,你会不会不要我?”  宋延君只当她又是在担心了,叹了口气,把慕容怀柔单手抱在怀里,安慰说:“你是我的妻,无论你做了多不好的事,我都会陪你一起承担。”  从他开始说“你是我的妻”时,慕容怀柔就已经哭的泣不成声,宋延君,这一次我信你,无论未来如何我都与你一起承担。  第二日,宋延君惊奇的发现院子里的守卫少了一半,而他们也被允许可以在院子里走走。慕容怀柔倒是兴奋,这让他心绪有些不宁,他们本就是重要人质,却无缘无故的松懈守卫,任谁都会怀疑。如果真要找个合适的理由那就是要么他们觉得自己逃不出去,要么就是设了个圈套给他们钻。  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的话,他倒真担心有人会做出傻事……宋延君立在窗前,看着自己年轻的小妻子在阳光下起舞。  现在这样也好,起码有了些许自由,就算真的到最后是圈套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深夜,月色轻柔,宋延君坐在屋子里擦拭着上次古丽娅给他的匕首,面色沉如水,一双眸子更是与窗外的夜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白日里,那两个花匠的话让他不得不信。  “听说了么,可汗下令了,不等把梁朝皇帝带到上京便要杀了他,听说下旨的人昨日就已经到了乌苏城,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就要结果了皇帝。”  “小声点儿,要是让别人听见你我只有死路一条。再说了,那梁朝皇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做事。”  ……  他们当真以为说契丹语自己就听不懂了么,笑话!  那两人的话虽然有待分辨真假,但是他没有那个时间去验证了,他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听见,可一旦消息是真的,那他宋延君将会后悔一生。  他也曾猜测那只是个请君入瓮的圈套,可他只能跟自己赌一把,他没得选!  把匕首收回怀中,宋延君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仍在熟睡中的慕容怀柔,转身消失在窗外。  这是他等了许久才发现的规律,每晚子时都是看守换值的时间,中间有小半盏茶的时间是没有人的,他现在只能借助这个时间逃出去。  翻出小院,接连躲过了几队巡逻的士兵和一队看守,宋延君又翻进了一个屋子,他不知道的是等待他的是万丈深渊。  明月闭着眼立在原本关着皇帝的屋子里,她依旧是一身红衣,手中把玩这一块貔貅玉佩。  胸口是浅浅的疼痛,似乎叫人捏紧了呼吸,喘不过气来。半晌后,她睁开眼,将玉佩放回怀里,余下的尽是陌生。  宋延君,我赌的就是你那卑微可怜的忠君之心。  6*  哒的一声,房间后窗被人打开,一个黑影悄无声息的翻了进来,宋延君手握匕首小心翼翼的行进在屋里。因为怕叫人发现,他不敢用火折子,只能一点一点的在房间里摸索前进。  蓦地,他停住了脚步,犹豫不定得看着那个站在桌前的身影,因为没有光,那人又是背对着他的,所以看不清那人的全貌,不知为何,宋延君却莫名的觉得熟悉。  此时,宋延君已经知晓所谓的“皇帝被杀”不过是引他上钩的幌子,不过是为了给耶律骁一个杀自己的借口。  不用想,他也知道那人从他翻窗进屋的那一刻起就知道是他来了,唯今之计,他只能殊死一搏。  他握紧手中的匕首,一个剑步,就刺了上去。  那一下,险些刺中那人的左肩,一个侧身就叫她躲了过去,宋延君手腕一曲,接连又刺了几刀过去,而那人不但没还手,还都只是危险躲过。  宋延君心里疑惑,对于他的出手,那人只是借着巧劲躲过,怎么可能,她居然不会武功?而且似乎还是个跛子?  很快,他就没心思想这些了,他们的打斗声很快吸引了看守的士兵,宋延君心里暗道不好,他看着红衣女子心里虽然疑惑,却也只能骂自己没脑子。  一个转身,他将那女子擒获在身前,匕首的刀锋低着她的脖子,低声道:“想活命就别动!”  就在同一时间,房门被人踹开,迎面进来的正是耶律骁。  一队契丹士兵将他们两人团团围住,手中的火把映红了整个小屋。  一切时间都拿捏得正好。  “不知道宋公子深夜来访,绑架我的夫人这是要做什么?”耶律骁似笑非笑的盯着他,眼中不但没有半分担忧,反而还闪烁着一种猎人狩猎的兴奋。  这个跛子竟是传说中的拢月夫人?宋延君皱着眉,手中的匕首也不知不觉间加大了力道,哈,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正好,现在也是来验证那个传言的真假的时候了。  “耶律骁,明人不说暗话,放了我皇族,不然,你最宠爱的拢月夫人就会变成我刀下的一缕阴魂。”  “宋延君,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放了她,不然你现在就会变成我的刀下亡魂。”耶律骁阴鹜着脸,死死的盯着宋延君手中的刀。  “辞修,你当真要杀我么,辞修?”一道沙哑的声音蓦然响起,自从被宋延君捉住后的明月一直沉默着,她忽然抬头,伸手拂过脖子上的匕首,转身望向宋延君,一双眸子就像月光,千言万语都包含在其中。  宋延君身子一震,踉跄着后退两步撞倒了凳子,手中的匕首也丢在地,不敢置信的看向眼前人。  辞修,是他的字,而这世上除了父母亲人外,知道的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却在四年前被人告知已经死去。  明月,他的明月,宋延君发誓此生不负的明月。  只一眼,他便确定了,这世间,也只有明月才会如此看着他,不用说话,便都明白。  明月站在原地定定的看着宋延君,将他的狼狈、惊讶尽收眼底,她想回忆,却怎么也和记忆中的那个宋延君与眼前人对不上,这让她有些懊恼,缓了好一会儿才用契丹语道:“你们都下去吧,阿骁,你也先回去。”  耶律骁有些不放心的看了一眼明月,沉声道:“你要小心。”  说罢,他就率先走了出去。  小屋的门又重新阖上,宋延君和明月对立站着,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他们还是他们。但宋延君心里清楚,他似乎隐约明白慕容怀柔的那一句“做了很不好的事”是什么意思了。  两个人谁都没有先动,僵持了半晌,明月才几乎轻不可闻的叹了口气,拿出一个火折子把桌上的蜡烛点燃。  烛光晃了一下,明月取下头上的簪子拨了一下灯芯这才又燃烧起来,随后,她又将灯罩罩上,霎时间,房间里一片大亮。  做完这些,明月见宋延君仍旧愣在原地盯着自己,在心里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伸手倒了杯已经凉了的茶放到桌上,说道:“坐吧,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夜还很长,足够讲完这个故事的。”  说完,明月抬眼望向窗外犹如泼墨般的夜,却发现自己好像对眼前这个男人再也恨不起来了。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
  7*  “宋延君,在你心里到底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明月站在窗前,用近乎叹息的声音说道,她修长的身形完全暴露在烛光之下,宋延君不自觉的抓紧了衣角,面色深沉的看向红衣女子。  许久后,明月转过身,伸手摘下覆面的红纱,那一眼,竟刺痛了宋延君的眼。他记得以前的明月虽不说有沉鱼落雁的美貌,但却也是在人群中能够一眼就记住的,尤其是一对远山眉,娇媚中带着英气。而现在,他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形容自己看到的那张脸,左脸以下自锁骨以上全是大片大片的疤痕,连他一个久经沙场的男子也觉得可怖。  “我知道你想问这些伤都是怎么来的。”明月无视他的目光,伸手拂上自己的左脸,那平静的眼神就好像在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要急,故事马上开始。”  “崇德十九年五月初八我相信你还记得吧,那一天,你被软禁在家等着迎娶公主,我在陇西道跟着左林卫平流寇,大哥在白帝城迎战敌军。我还记得那一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五月初的日子就有些烈日灼人,只是不知道上清池的荷花开得怎么样……你看我,尽说这些废话。”明月懊恼的苦笑了一下,一口饮尽杯中的凉茶,闭着眼缓了许久才又说道,“大哥带着明家军在白帝城迎敌,不料军中出了奸细,被偷了防御图,反被敌军围困在白帝城,七天七夜,大哥不知道向朝廷发了多少求救信,然而却迟迟等不来援军和粮草。最后,白帝城破,他们剖开了我大哥的肚子,腹中全是草根树皮,我五万明家军无一生还。”明月忽然睁开眼直直的看着宋延君,“想知道那个奸细是谁吗?莫涵,这个人你应该还有印象吧,慕容怀柔曾经的贴身侍卫,后来死在了慕容怀柔的剑下。”  宋延君垂下眼,一动不动的瞪着手中的茶杯,心里却已经翻江倒海,明旭,他最好的兄弟,居然以这样悲壮的方式死在了自己半个时辰前还心心念念牵挂人的手里,而他,居然还像个傻子一般什么都不知道。该死!他真是该死……  明月瞥了眼他青筋突显的手臂,继续说道:“就在同一时间的长安,宫里的人捧着圣旨闯进了明府,理由是‘明旭投敌叛国,诛其九族’,多可笑的理由啊,哼!阿眉嫂子不堪受辱,一头撞死在明府前的石狮子上,还有鸿儿……”明月的声音不觉提高了几分,情绪也愈发激动起来,“鸿儿他又做错了什么!他才只有七岁,就被人乱刀砍死!我明家上下一百五十三口,全都死在乱刀之下。后来听铜雀大街上的人说,明家的那场大火足足烧了三天三夜,他们的惨叫声也在明家上空盘旋了三日!”  她突然站起身,愤恨的瞪着宋延君:“我不怪你的无能为力,我恨的是这种狗屁理由你居然也相信!投敌卖国?哈!我明家世代为将,毫不夸张的说他梁朝皇帝三分之一的江山都是我明家打下来的,谁能料到,最后竟落了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明月仰天大笑,一滴眼泪滑落脸庞,喘了几口粗气,忽然放轻声音说,“好了,现在该说说我的故事了。”  宋延君身子一僵,没来由的一阵心悸,看着已近癫狂的明月,心头能有的只是重重悲凉和后悔。  “接到明家被屠的消息后,我快马加鞭从陇西赶回来,跑了三天三夜,然而却还是迟了,明家连一把灰都不剩了。你可知,我进城的时候看见了什么?”明月忽然笑脸盈盈的望着他,“你的大婚,多好看啊!你穿着红红的礼服骑在马上走在最前面,我从未见过那样的你,气宇轩昂,英武不凡……可是,可是我还没有看够呢,我就被人带走了,关进了天牢,他们说我是乱臣贼子,要处死我。再后来,你猜我在天牢里见到了谁?你肯定猜不到,因为我见到了慕容怀柔,那是你们大婚的第二天,她还带着你们的喜酒和喜糖,她看我就跟看一条丧家之犬一样,说你是她的,我永远也抢不走你,她还告诉我她是怎样联合外敌杀了我哥,杀了明家。我气急了,就顶撞了她两句,然后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她派人毁了我的容貌,毒哑了我的嗓子,我的右腿重复断过三次,落下终身残疾,我的手筋被挑断,此生都不能再练武,甚至连碗都无法端起。他们见我还死不了就把我扔进了暗牢,暗无天日的暗牢,全是蛇虫鼠蚁的暗牢。他们每日只给我一点剩饭剩菜,我怕他们下毒,不敢吃,硬是撑了三天,就在我以为我快要死的时候,一只老鼠来到了我身边,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抓住它,徒手剥了它的皮,掏干净内脏,咬掉头和尾巴,就那么和着血生吃了它。三个月,我在地牢待了三个月,靠吃老鼠和蛇活了三个月,直到误打误撞进来的耶律骁把我救走。你知道他见我第一眼的是什么想法吗?他说我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鬼,嗜血,阴狠,吃人不吐骨头。可这一切都是你们逼我的!我那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只有活着,哪怕猪狗不如的活着,才会有希望,也只有活着,我才有把你们踩在脚下的可能!你看,我如今不是已经把你们踩在脚下了么……”  明月说得风轻云淡,可宋延君的心已经绞痛,他实在想象不出曾经那个只爱策马奔腾的女子是怎样在阴冷、黑暗的地牢里吃着老鼠的场景。  “别说了!我求你别说了,都是我的错,都怪我!”宋延君抱住她,死死的抱着,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此时的声音也已经呜咽起来。  明月蹙着眉,沉默的看着这个不停对自己说对不起的男人,想了好几次却终还是没有推开他,只是声音愈渐冷漠:“等着吧宋延君,你们欠明家的,欠我的,我都会不少一分的讨回来。”  手上一个用力,宋延君摔倒在地,明月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看了一阵后摔门而去。  窗外,夜色渐褪。  8*  宋延君坐在墙角,一条腿微微蜷曲着,一双眼睛失神的盯着早已熄灭的蜡烛,乌青色的黑眼圈证明他已经一夜没睡,下巴上冒出一片隔夜生出来的青色胡渣,脑子里是一片空白。  他不知道如果出了这道门他要该怎么去面对明月,怎么面对慕容怀柔,更多的是怎么去面对已经死去的明旭还有明家人。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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