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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大郭乡胡桥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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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
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临颍县人民政府
&&&&&&&&&&&&&&&&&&&&&& 二○一二年七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和河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接工作的总体部署,临颍县人民政府对现行《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了调整与完善,形成了《临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临颍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802.67平方公里。
《规划》全面分析了临颍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落实了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临颍县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县域概况
临颍县地处中原腹地,滨临淮河的主要支流颍河,位于东经113°43′09″~114°09′31″、北纬33°42′59″~33°59′13″之间,隶属于漯河市。临颍县东接西华县、西连襄城县、南靠郾城区、北依许昌县,全县南北长30公里,东西宽39公里,土地总面积802.67平方公里,下辖城关镇、繁城镇、杜曲镇、王岗镇、台陈镇、巨陵镇、瓦店镇、三家店镇、窝城镇、大郭乡、皇帝庙乡、固厢乡、石桥乡、陈庄乡和王孟乡15个乡镇。
临颍县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倾,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土层深厚,土壤分隐域性潮土和砂姜黑土土类,适宜耕种。境内河流属淮河流域颍河水系,有大小河道18条,总长318公里,由西北流向东南。
临颍县区位优势突出。位于河南省中部,是郑州、许昌、漯河中原城市群的节点城市,距省会郑州100公里,距新郑国际机场60公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三条交通大动脉纵贯南北,省道329横贯东西,连同县乡公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区位条件。
临颍县工业基础雄厚。现已形成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机械电器三大主导产业。食品产业具备了年加工小麦130万吨、玉米100万吨、蔬菜100万吨的产业规模,被誉为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化工产业拥有郑煤颍青、河南天冠漯河生化等重点龙头企业,形成了煤炭化工、生物化工两大产业体系;机械制造产业涉及农业机械、食品机械、建筑机械、童车加工等,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
临颍县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拥有龙云集团和北徐集团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7家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漯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它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产业化企业57家,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229家。各具特色的经济强村相继涌现出,有驰名中外的南街村,全省闻名的龙堂村、北徐庄村、胡桥村,以及商桥、坡高、驼铺、小师、娄庄、潘庄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临颍县旅游资源丰富。现已形成以“红色旅游、绿色旅游、古文化旅游”为特色的平原旅游景观。境内有三国时期汉魏政权交替的历史见证“受禅台”,早于赵州桥的天下第一桥“小商桥”、抗金名将杨再兴陵园、台北知府陈星聚纪念馆等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街村的热带花卉植物园以及“外圆内方”的治村方略,每年吸引海内外游客达50多万人次。龙堂村、北徐庄创造的“乡村都市”景观和胡桥村近万亩珍稀植物生态林区,也吸引着大量游人前来参观游览。
2009年末,临颍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万人,城镇化率为27%,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1.47亿元,三产比重为14.6:74.7:10.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2645元,高于同期河南省平均水平(20477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9年末,临颍县土地总面积80267.02公顷。其中:
农用地6516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18%。其中,耕地58739.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18%;园地5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林地376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9%;其他农用地2600.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4%。
建设用地135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6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7%;交通水利用地165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其他建设用地202.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其他土地156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全部为水域。
2009年临颍县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表1-1。
(二)土地利用特点
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临颍县地处平原农区,地上无山,地下无矿,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适宜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极少。2009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98.0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农用地结构相对单一。临颍县耕地比重大,园地、林地比重明显偏小,农用地结构相对单一。2009年耕地面积58739.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18&%,园地、林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07%和4.69%。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为58739.65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8.06%,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将维持刚性增长,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也需要占用一定量的用地空间。“三化”协调发展在用地空间上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偏低。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偏低,部分建制镇镇区承载人口与经济规模的能力不强。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土地利用
表1-1&&临颍县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农田水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总面积合计
粗放,2009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66.1平方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
水土污染威胁依然存在。主要是来自工农业生产方面。一是以化工、食品加工为主的工业污染源及城镇污废水未得到充分处理而排入地表水,造成地表水水质下降和土壤污染;二是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和农村畜禽养殖业的发展造成了农村面源污染的加重。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临颍县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土地利用供需矛盾与其他各种问题的凸现期,同时也是改进土地管理、推动土地利用转型的战略机遇期。
(一)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为临颍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规划期间,临颍县要充分利用自身区位、市场、资源、劳动力、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接东南沿海地区产业向本县转移,依靠项目带动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三化”协调发展要求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举
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要求走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这就要求临颍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实现保红线与保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结合点,是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规划期间,临颍县将建设80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形成协调共进的新型城乡体系。
(四)土地利用的资源环境约束日以强化
随着大规模、高强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耕地保护形势将更加严峻,环境容量约束和节能减排压力将逐步增加,这就要求临颍县必须实现有限资源在不同部门和行业间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水平。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土地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之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
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各类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整治,加大对土地退化、土地污染的防范与治理,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一)战略定位
临颍县是全国重要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高效畜禽养殖基地和高效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县,是河南省京广城镇发展带与中原城市群紧密层上的重要节点城市之一,是漯河市域的副中心城市,许漯地区以食品、医药、机械等为主导行业的新兴工贸城镇,中原地区的食品加工业基地、特色农村旅游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规划期间,临颍县重点实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战略:依托京广城镇发展带,通过建设产业基地、发展工业园区重点培育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机械电器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部门的结构优化,巩固以玉米、小麦为主导的粮食生产基础,推动以烟叶、辣椒、蔬菜等为主导的特色经济作物和果品种植业发展,推进以生猪和牛为主的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强化与农副产品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和布局。
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目标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0000元以上。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到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非农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到6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90%以上。
(3)城镇化目标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5%,城镇人口达到36.6万人。
(4)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
(5)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1.2万人以内;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9年降低5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结合临颍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始
终保持在上级规划下达的57168.21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稳定在上级规划下达的50356公顷以上。
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规划期间,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1113公顷。另外,一般镇发展用地,新型农村社区用地基本得到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提高。不断优化城镇和工业布局,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挖掘工业企业内部低效用地潜力,进一步提高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庄、工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区域平衡,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人以内。
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临颍县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21%提高到2020年的29%。
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面积由2009年的65160.87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64424.26公顷,净减少736.6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09年的11692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2350公顷,净增加65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由2009年的1853.5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933.5公顷,净增加80公顷。
土地整治目标得到落实。规划到202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到1007公顷以上。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552公顷以上,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455公顷以上。
规划期间,临颍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详见附表1。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根据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充分实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一、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2009年临颍县农用地面积为6516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18%,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6442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26%,比2009年减少了736.61公顷;2009年临颍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35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8%,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42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9%,比2009年增加了738公顷;2009年临颍县其他土地面积为156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559.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比2009年减少了1.36公顷。
(一)农用地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为58739.65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58740.17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57168.21公顷)多出1571.96公顷。
2009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201.1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358.52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0356公顷)多出2.52公顷。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06.86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到202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到1007公顷以上。
2、基本稳定园地面积
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为5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5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1.54公顷。
3、适当调整林地面积
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为376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9%,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319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572.59公顷。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600.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4%,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437.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4%,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163公顷。
(二)建设用地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期间,临颍县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合理安排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09年临颍县城镇工矿用地为2473.22公顷,规划到2020年增加到3586.22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111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人以内。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间,临颍县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218.78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到8763.75公顷,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455.03公顷。
3、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临颍县交通水利项目主要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和县域内的乡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省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有安信快速通道临颍段、107国道改道项目和329省道改扩建项目等,这些项目的用地指标由省辖市或省里统筹调剂解决。另外,对位置和用地需求量均不确定的乡级公路改扩建项目通过在附表中列出清单表示。
4、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临颍县其他建设用地项目主要有风景名胜设施项目和特殊用地项目。风景名胜设施项目主要有小商桥风景区、繁城三国文化景区、陈星聚纪念馆二期工程和胡桥园林等,特殊用地项目主要是县公墓和城关公墓。2009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02.8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282.89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80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9年末,临颍县其他土地面积为156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1559.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1.36公顷。
规划期间,临颍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2。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先布设生态屏障
临颍县地处平原,规划期内重点实施淮河流域生态防护林工程和平原综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15个乡镇的淮河主要支流两侧、排涝沟渠两侧防护林体系建设,维系河流自然生态功能,保护饮用水源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实施交通廊道和河堤绿化、城镇和村庄绿化及荒沙、荒滩、荒地绿化,形成城乡一体,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1、优化耕地布局
规划期间,落实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任务,重点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以优质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促进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以王岗、三家店、巨陵、大郭等乡镇为主的棉花、蔬菜种植区,以皇帝庙、台陈、石桥为主的大蒜种植区,以固厢、巨陵为主的无公害蔬菜种植区。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58740.17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57168.21公顷)多1571.96公顷。
2、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基本农田调出情况:规划期间,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3133.53公顷,调出比例为6.24%。其中:城关镇调出479.53公顷,繁城镇调出205.38公顷,杜曲镇调出208.27公顷,王岗镇调出483.39公顷,台陈镇调出180.3公顷,巨陵镇305.91调出公顷,瓦店镇调出211.83公顷,三家店镇调出198.62公顷,窝城镇调出101.5公顷,大郭乡调出140.9公顷,皇帝庙乡调出114.95公顷,固厢乡调出193.06公顷,石桥乡调出111.22公顷,陈庄乡调出47.1公顷,王孟乡调出151.57公顷。
基本农田调入情况:规划期间,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3290.95公顷,调入比例为6.56%,其中:城关镇调入1.95公顷,繁城镇调入306.86公顷,杜曲镇调入198.16公顷,王岗镇调入285.02公顷,台陈镇调入229.13公顷,巨陵镇235.32调入公顷,瓦店镇调入41.16公顷,三家店镇调入167.88公顷,窝城镇调入212.57公顷,大郭乡调入429.16公顷,皇帝庙乡调入355.31公顷,固厢乡调入163.56公顷,石桥乡调入167.73公顷,陈庄乡调入135.5公顷,王孟乡调入361.64公顷。
调整前后的基本农田质量情况:依据临颍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全县农用地以8等地为主。调出的基本农田以8等地为主,多为县城附近、乡镇周围质量较好的耕地,还有部分质量较低的7等地;调入的基本农田以8等地为主。基本农田调整后7等地比重降低,8等地比重提高,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略高于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间,临颍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详见表3-1。
3、园地布局
规划期间,通过调整和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同时,适当调整园地面积与布局,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特色果园基地。
4、林地布局
规划期间,以绿色通道建设为框架,以围城生态防护林工程和村镇周围绿化为重点,以大郭胡桥园林、固厢七里头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为龙头,合理布局林地。
表3-1&&临颍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5、其他农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扩大肉类和蛋奶类生产,重点建设14个双汇畜禽养殖基地,涉及皇帝庙乡冉庄村、石佛陈村,窝城镇的大李庄、张堂村,大郭乡的大郭村、陶庄村、葛岗村、前营村,王孟乡的西陈留村、东陈留村,陈庄乡的四家李村,王岗镇的墩台李村。加强名优蔬菜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直接供应居民生活所需的鲜、活、特、嫩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专供加工型龙头企业所需的专业原料生产基地。
(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1、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规划期间,着力促进“一核、两轴”城镇空间结构的形成,重点发展
中心城区,提升杜曲镇、繁城镇、王岗镇和窝城镇四个重点镇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构建南北向、东西向两条城镇发展轴和产业发展带,引导人口与产业向城关镇及杜曲镇集聚,为各个产业的发展寻找最优区位。
(1)一核:临颍县中心城区。规划期内形成“两轴、三心、五组团”的总体城市格局。“两轴”&即中心轴线、生态文化休闲轴线&,“三心”指颍北新区的行政办公中心、依现状商业中心改造而成商业中心、东部生态片区内的文化娱乐中心,“五组团”即颍北生活组团、老城生活组团、生态文化休闲组团、铁西工业组团、颍北工业组团。
(2)两轴:①由京广铁路线、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形成的南北向京广城镇发展带临颍段,是临颍的一级重点发展轴。②由杜曲—城关—瓦店形成的东西向贯穿县域的发展轴,是临颍县的二级发展轴,也是临颍县的商贸发展轴。
2、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规划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建制镇镇区、乡集镇区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实现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县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节点。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及移民安置点建新规模为2924.67公顷,这部分用地通过农村居民点内部自求平衡解决,相应安排的拆旧区规模为2978.94公顷。
3、统筹安排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期间,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用地结构配置,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促进临颍县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一是新建安信高速公路,G4、G107&、京广铁路形成县域中部纵向交通走廊,与中部横向轴线(S329)一起形成以城关镇为中心的十字型道路结构;二是在县域外围规划外部环线,其中县域东部交通纵向轴线为窝城-王岗-瓦店-陈庄,为原有道路升级,西部纵向轴线为繁城-大郭,即现状S220,主要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县域北侧横向联络线为繁城-石桥-王孟-窝城,南侧横向联络线为大郭-台陈-皇帝庙-陈庄。交通走廊以及周边交通轴线和联络线最终形成县域内“田”字形道路系统;三是兼顾城关镇城区发展与107国道通行畅通,进行107国道城区段线路改造。将原有穿越城区段线路改为沿城区东侧绕行,与周边县乡道衔接,将新线路融入区域交通网络中;四是完善村道乡道建设,着重提升城关镇、杜曲镇一带的乡道等级。加强乡镇之间道路联系。
4、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完善现状防洪堤的建设,重点安排外沟河流域治理和老颍河流域治理,保证各乡镇不受涝灾影响。加强全县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突出节水型灌溉和完善田间除涝设施,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良性运行体系。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对国家级文物“三绝碑”、“受禅台”、“汉献帝庙”等三国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以陈星聚纪念馆建设为重点,打造名人文化游;抓好商桥旅游区、南街村东方红观光园区、长城休闲园林景区等重大旅游观光项目和胡桥园林、龙云无公害蔬菜示范园区项目建设等,打响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品牌,形成具有临颖特色的旅游产业。
第四章&&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农用地
以贯彻落实河南省粮食核心区战略部署为契机,以建设优质粮食基地、高效安全的畜禽养殖基地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农用地高效利用,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食品原料供应能力。
一、贯彻落实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任务
粮食核心区范围与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临颍县位于漯河市粮食核心区主体范围之内,涉及耕地面积46600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9%,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4690.4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89%。
按照目前的粮食产量水平,临颍县粮食主产区分为高产田巩固区和中产田开发区,同时,县域内兼有高产、中产、低产三种类型的耕地,在区域的划分上存在着不通程度的交叉。高产田巩固区面积24734公顷,涉及全县15个乡镇,对此区域范围内的高产田,要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使其粮食亩产稳定提高到2000斤;中产田开发区面积21866公顷,涉及全县15个乡镇,对此区域范围内的中产田,要实施高标准开发,成为高产稳产田,亩产力争提高到1800斤。
粮食核心区建设途径。粮食核心区建设以强力推进中产田改造为重点,以巩固提升高产田为支撑,以打造吨粮田为方向,加快除害兴利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的支撑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增强以工补农能力,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供可靠保障,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推进新型现代农业建设
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按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着力优化品种结构。以提高单产、品质为主攻方向,切实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扩大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优质专用小麦面积稳定在3.3万公顷左右,玉米面积稳定在1.67万公顷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8万吨以上。
建设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扩大温棚蔬菜种植面积,温棚面积由目前的1333公顷发展到2333公顷。推进高效经济林和生态林建设,以胡桥工贸公司、天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巨陵基地为龙头,带动全县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基地建设。
建设优质高产的现代农业基地。围绕发展反季节蔬菜和外向型无公害蔬菜,调整品种结构,优化种植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引进高效园艺生产技术,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稳步发展烟叶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培育发展中药材等特色种植。
建设高效安全的畜禽养殖基地。以扩大养殖业规模为重点,积极发展畜禽养殖业,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健全县、乡、村畜禽防疫体系,重点扶持规模养殖。
三、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各乡(镇)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耕保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责任和义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06.86公顷以内。
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监管,敦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期内补充耕地的途径以土地整理为主。规划期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到1007公顷以上。
四、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内临颍县必须保持50356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把此目标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落实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及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五、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稳步开展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重点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合理规划农村道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态环境。农用地整理资金要向土地整理重点区域倾斜,组织实施基本农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552.35公顷。
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临颍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通过迁村并点、村庄治理、退宅还田等措施,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455.03公顷。
表4-1&&规划期间临颍县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情况表
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表4-2&&规划期间临颍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的调控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283.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350公顷以内。
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廉租房等民生用地。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
二、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坚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防止超越人口城镇化和就业结构转移的进程而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壮大城镇产业,强化产业支撑,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586.22公顷以内,新增规模控制在1113公顷以内。
强化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加强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引导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促进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
引导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紧密结合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引导资源、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一核、两轴”集中。促进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及时引导和培育专业化程度较高、竞争力较强的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区,提高经济集聚与辐射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于产业集聚区用地的安排,起步区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用地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以调整好各类用地布局为主,将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三、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用地
(一)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临颍县中心城区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集聚人口、经济的重要载体,也是带动全县经济发展、辐射周边的增长极,其发展用地应优先保障。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009年末,临颍县中心城区现状规模1657.39公顷,城镇人口15万人,人均建设用地110㎡。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模2430.47公顷,人口达到25.7万人,人均建设用地95㎡,净增用地773.08公顷,其中,城区建设用地增加255.64公顷,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增加517.44公顷,均规划为城镇用地。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中心城区规划发展方向概括为“北进,南限,西整,东保”,即以向北发展为主,向南限制发展,向西整合产业,向东发展生态保护休闲旅游用地。规划期内集中力量建设颍北新区,以发展食品、医药、现代物流为重点,推动产业集聚,建设成为带动漯河北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新城路、文化路北延及粮大路、经三路、纬一路建设,建设燃气管网、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南街村绿地广场等一批基础设施。以黄龙渠改造工程为载体,实施饮水补源工程,使颍北新区成为现代化宜居新区。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规划期内以现状中心城区规模为基础,落实规划新增用地指标,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确定为允许建设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北起辛庄、七里北、新赵一线,南至高庄、董畦一带;西起杜曲镇王凤楼、东徐庄,东至辛庄村、三里头村。
中心城区扩展边界:为应对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判断、空间拓展模式、主要发展方向、基本农田调整潜力、农村居民点减少潜力等因素,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即扩展区),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临颍县中心城区扩展区规模为230.77公顷,占中心城区存量加增量的9.5%,该区域可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的建新区。
(二)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涉及城关镇、杜曲镇、巨陵镇、固厢乡和瓦店镇5个乡镇的土地,西至杜曲镇王风楼,北至固厢乡大屈,东至巨陵镇英王、瓦店镇臧庄,南至城关镇北场,区内重点布局和发展食品加工、现代农业和仓储物流,已纳入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2336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340公顷,发展区规模987.65公顷,控制区规模1008.35公顷。起步区位于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内,这部分用地纳入中心城区,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133.64公顷;发展区由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一分为二,圈内的发展区用地纳入中心城区,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383.8公顷,圈外的发展区用地不纳入中心城区,作为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329.84公顷;控制区则以调整好各类用地布局为主,将基本农田全部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941公顷,该区域可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的建新区。
四、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建设。规划期内,以城关、杜曲、巨陵、固厢等乡镇重点,作为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整合该区域行政村,重点建设完成临颍产业集聚区社区(北场、七里)、大南街社区、杜曲镇龙堂北徐社区、皇帝庙乡商桥坡高社区、巨陵镇娄庄社区等五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把原来农村人口逐步搬迁到社区内集中居住,由从事农业经营为主转变为从事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的新型社区居民。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期间,强化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新居集中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等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条件,逐步形成以中心村为核心的村庄集群。规划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建设形成中心村80个左右,平均每个村人口达到3500人以上。另外,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淅川县移民安置规划,在王岗镇纸坊、吕庄设置3个移民安置点、巨陵镇伍级桥村和潘庄设置2个移民安置点,统一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考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中心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自求平衡解决。
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在认真调查分析区位条件、人口流向、现有开发密度和规模、改造难易、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对距离县城和重点镇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庄的特点,对村庄实施建设性(允许扩建)、控制性(维持原有规模)或萎缩性管理,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置换,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
规划期间,临颍县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落实情况及建新拆旧情况详见表5-1,5-2。
五、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一)能源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间,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完善城乡电网结构为重点,加大能源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城乡供电安全性、可靠性。规划期间全县新建、扩建6个变电站,新建2个成品油管道工程阀室站,所需用地共计7.41公顷,通过安排城镇工矿增量指标予以保障,规划为独立建设用地。
(二)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间,根据临颍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战略,优化交通路网,促进用地集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确保用地节约。规划期间全县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和县域内的乡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省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有安信快速通道临颍段、107国道改道项目、329省道改扩建项目等,这些项目的用地指标由省辖市或省里统筹调剂解决。另外,对位置和用地需求量均不确定的乡级公路改扩建项目通过在附表中列出清单表示。
(三)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以完善水利灌溉基础设施和农田低洼区域排涝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生产地抗灾减灾能力。规划期内,全县发展节水工程,新打机井1180眼,改造机井900眼;完成5条乡村河道的治理,新建排涝闸门14座,新建及维修桥涵995座。
(四)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项目主要有小商桥风景区、繁城三国文化景区、陈星聚纪念馆二期工程、胡桥园林旅游项目以及城关公墓和县公墓,需新增用地80公顷,这部分用地通过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予以保障。
规划期间,临颍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情况详见附表5。
六、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从而在临颍县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面积12326.66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期末面积1172.06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期末面积为66768.29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表5-1&&规划期间临颍县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落实情况表&&&&单位:公顷
基期年面积
目标年面积
规划期间净减少量
表5-2&&规划期间临颍县农村居民点建新拆旧情况表&&&&&&单位:公顷
拆旧村庄个数
第六章&&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一、严格落实规划控制指标
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规划期间,临颍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情况详见附表6。
二、有序发展重点镇和一般镇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用地发展用地,保障一部分独立建设用地,建制镇镇区不再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由于指标有限,各建制镇、乡政府驻地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自求平衡解决。为了给各建制镇镇区、各乡乡政府驻地发展留出更大空间,将各乡镇周边一定范围内基本农田进行调出。
(一)重点镇
杜曲镇:河南省重点镇、漯河市重点镇,以木业、粮食系列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城镇,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中心镇。规划期间,以现状镇区规模为基础向北、向西发展,北至北徐庄,西至岗张。重点发展木材加工和粮食加工。依托北徐、龙云两个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企业,大力发展肉制品、挂面、绿色蔬菜、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大造全国知名品牌。依托广大木业、森发木业等企业,推动木业整合,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规划期末,杜曲镇耕地保有量3675.2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00.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641.8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1023.52公顷,补充耕地142.06公顷。
繁城回族镇:河南省重点镇、漯河市重点镇、临颍县域西北部中心镇。规划期间,重点发展商业、旅游业和清真食品加工业,依托许昌市的“三国旅游文化”,打造商贸旅游镇;依托镇区伊斯兰特色,发展清真餐饮一条街,商贸一条街及清真食品批发市场;依托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三绝碑和受禅台,发展三国文化游;依托各类养殖专业村,发展清真肉食品加工业。规划期末,繁城镇耕地保有量4911.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451.6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120.35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880.08公顷,补充耕地104.58公顷。
王岗镇:漯河市重点镇、临颍县域东部中心镇,以商贸为主的综合性城镇。规划期间,重点培养产业优势,打造工业集聚区。同时依托小辣椒种植优势,做大做强小辣椒产业,引进小辣椒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了以小辣椒生产、销售、冷藏、加工一条龙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小辣椒交易市场,打造全省知名的辣椒集散地。规划期末,王岗镇耕地保有量7112.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485.3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184.73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828.89公顷,补充耕地104.08公顷。
窝城镇:漯河市重点镇,县域一般镇,工业加工型镇。规划期间,强力实施“黑金计划”,发展毛发产业块状经济,打造毛发加工生产基地,引导板材加工、建筑建材、机械制造、电子生产等企业入驻,壮大工业实力。同时,根据区位优势,强有力推进窝许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与许昌产业的对接。规划期末,窝城镇耕地保有量3721.2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98.7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62.9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443.6公顷,补充耕地90.87公顷。
(二)一般镇
台陈镇:县域一般镇,工贸型城镇,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中心镇。规划期间,以台陈镇特有经济总作物有大蒜和烟叶为重点,规划期内将重点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规划期末,台陈镇耕地保有量4748.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31.7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956.35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768.7公顷,补充耕地82.44公顷。
巨陵镇:县域一般镇,工贸型城镇,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中心镇。规划期间,以发展粮食加工和建材加工为重点,兼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规划期末,巨陵镇耕地保有量3693.1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50.0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910.33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531.97公顷,补充耕地25.79公顷。
瓦店镇:县域一般镇,工贸型城镇。规划期间,加强城镇东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规划期末,瓦店镇耕地保有量3822.0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14.3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816.3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587.25公顷,补充耕地4.16公顷。
三家店镇:县域一般镇,工贸型城镇。规划期间,向西发展至大罗庄。规划期末,三家店镇耕地保有量38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07.9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556.7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404.2公顷,补充耕地65.56公顷。
三、加强乡土地利用调控
大郭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西发展。规划期末,大郭乡耕地保有量528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99.8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971.44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819.59公顷,补充耕地110.3公顷。
皇帝庙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东发展。规划期末,皇帝庙乡耕地保有量3427.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5.4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563.13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513.36公顷,补充耕地面积76.44公顷。
固厢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北发展。规划期末,固厢乡耕地保有量2272.0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30.4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735.45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445公顷,补充耕地面积56.4公顷。
石桥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东、向西发展。规划期末,石桥乡耕地保有量2834.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37.8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535.86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412.89公顷,补充耕地面积59.78公顷。
陈庄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北、向西发展。规划期末,陈庄乡耕地保有量2436.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18.2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438.01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341.66公顷,补充耕地面积36.36公顷。
王孟乡:县域一般乡,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集贸型乡。规划向西、向北发展。规划期末,王孟乡耕地保有量4242.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14.1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739.25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598.5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35.09公顷。
第七章&&加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县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六个土地利用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保护区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188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64%,其中,包括基本农田面积50358.52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97.06%,其余为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及其它零星土地。该区是满足全县人民物质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农副产品的基本。除一般农地区、城镇、村镇、独立工矿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用地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内的耕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非占不可的,要收开垦费,并开发相应数量的耕地纳入本区,达到占补平衡,保证其面积的稳定性。
(二)管制规则
1、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2、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也可转为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和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改变用途。如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按相应程序依法进行报批;
4、严禁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等建设;
5、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和倾倒污染有害物质;
6、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弃耕撂荒,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一般农地区
(一)用地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为发展果树和其它多年生作物需要的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他农用地而划分的用地区,本区划定面积9712.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1%。
(二)管制规则
1、一般农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和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鼓励一般农地区内的其它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一般耕地区内一些零星园地、小片未利用地,允许调整为一般耕地;园地内的一些零星耕地、小片未利用地,允许调整为园地;
3、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业用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林业用地区
(一)用地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生产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划分的用地区域。本用地区划定面积为302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7%。
(二)管制规则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
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自然条件较好的林地调整为园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鼓励林业用地区内的小片未利用地,废弃、闲置建设用地调整为林地;
3、严格控制林业用地区零散耕地改变用途,但为改善生态环境,确需退耕还林的除外;
4、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用地。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一)用地范围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本用地区划定面积为12187.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8%。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但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独立工矿区
(一)用地范围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划定面积为139.25公顷,全部为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17%。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用地范围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划定面积为5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规划期间,临颍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情况详见附表3。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目标:贯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任务:任务加强对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维护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保证景观资源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强化建成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从生态环境特点出发,确定城镇建设的区域和发展方向,从空间、时间上构筑良好的城镇生态系统;增强生态环境控制力,建立完善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现区域生态功能的动态平衡,促进临颍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临颍县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生态区划与空间管制措施
(一)生态敏感与控制开发区
1、用地范围
清潩河的巨陵镇和王孟乡段以及新颍河西岸的杜曲镇段的易洪易涝区;大郭乡的胡桥,巨陵的娄庄,石桥乡的驼铺的成片林区;沿107国道、京珠高速、京广铁路等主要干道的道路林带;清潩河、新颍河等主要河流沟渠的河滩缓冲区;沿主要河流分布的耕地、园地、林地;皇帝庙乡小商桥地区的历史文物保护区域。
2、空间管制措施
生态敏感与控制开发地区是平衡区域生态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控制要则主要包括:
(1)生态敏感与控制开发地区的开发和占用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超越时限与范围随意占地,禁止进行有损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
(2)生态敏感与控制开发地区内不进行高密度城建开发,不规划较大城镇功能组团,以园林绿化和景观开发为主,强化生态敏感与控制开发地区对城镇生态的稳定功能和对城镇居民的休憩服务功能。
(二)生态功能维护与适度开发地区
1、用地范围
该类用地主要分布在县域周围距城镇中心较远的地区,但不具有生态敏感区特点,生态功能相对较好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陈庄乡,皇帝庙乡,大郭乡,繁城镇,三家店镇,王岗镇以及石桥乡,窝城镇部分地区。
2、空间管制措施
(1)生态功能维护与适度开发地区的开发和占用要在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进行,严禁城镇无序发展和随意占地,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2)重点发展镇区,促进人口、产业向其集聚,避免大面积的、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和乡村工业化;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强化集聚,消除分散,扩大农业有效利用空间,为农业现代化铺路。
(三)城镇建设与引导开发地区
1、用地范围
城镇建设与引导开发地区是在保护自然生态基础上,根据城镇社会、经济、生活需要而划定的,作为城镇各功能组团生存与生长的区域。该类用地主要是沿“四十五里黄土岗”东西向,沿老颍河南北向的丁字形的建设用地格局以及窝城镇,繁城镇,王岗镇镇区距离较近的区域。
2、空间管制措施
城镇建设与引导开发地区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载体,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极其密切。因此,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应立足于满足和提高人们生产、生活活动的舒适度,主要控制要则包括:
(1)依据发展需要,强化城市的主体功能,优化城镇间的配置组合。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比例,保持合理、舒适的建筑密度,提高绿地、道路和广场的面积比重,营造优良舒适的城镇生态环境。
(2)建筑、人口疏密有间、比例得当,体现整体空间协调。
(3)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强调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间的融合与空间协调。
(4)城镇建设与引导开发地区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将来环境保护的要求,依靠若干环境骨干基础工程,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稳定与改善。
三、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改建并重、生态宜居城市型土地利用模式。要遏制城镇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加快旧城有机更新,合理推进城市发展,改变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布局散乱的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
集约高效、优质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要充分利用土地自然禀赋条件,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培育名优农产品种植基地。采用合理的培肥改良土壤措施,做好农田污染防治工作,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巩固、扶持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并以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为依托,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四、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可能造成环境重大影响的高耗水、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不予供地;逐步关停生产工艺落后、高排放的企业,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空间;中心城区必须控制二类工业,杜绝三类工业,同时,以地下水为主要生产用水水源的企业尽可能避开地下漏斗区。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依据《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开展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防止开发整理不当引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部门合作与管理,切实落实环保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等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统筹监督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第九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修编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1、依据本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把本规划各项用地指标具体落实到地块,并划定土地利用区。
2、依据本规划和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主要指标应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等。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今后凡不执行本规划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用地规模,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用地规模。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建立建设用地预审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不符合规划用途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且造成耕种条件难以恢复的,参照建设用地管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1、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足额收交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3、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集体和个人整理、复垦、开发农用地,应给予经济扶持。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
4、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
四、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县、乡(镇)政府要根据规划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强化村镇建设规划、中低产田改造规划、高产优质农田开发规划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配套规划,并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附表1&&临颍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园地总规模
林地总规模
附表2&&临颍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其他农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土地总面积合计
附表3&&临颍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附表4&&临颍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耕地保有量
附表5&&临颍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
管道工程石桥阀室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
管道工程陈庄阀室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35千伏石桥变电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35千伏固厢变电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35千伏三家店变电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220千伏杜曲变电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110千伏台陈变电站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王孟110千伏变电站
升压改造工程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县污水处理厂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陈星聚纪念馆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小商桥风景区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繁城三国文化景区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附表6&&临颍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占
土地整治补
用耕地规模
充耕地规模
附表7&&临颍县公路建设项目一览表
省级及以上
安信快速通道临颍段
107国道改道
329省道改扩建
Y015、Y018
窝城沟张-王岗谢庄
王孟-辛庄南
S220-葛花陈北
S329-宋小庄
张庄-陈留东-X008
G107-三里头
台城-S220(后陶线西段)
X003-司毛涂
Y023、Y054
袁庄-赤里岗
固厢北(G107)-后杨北(Y025)
坡胡南-四村北(G107)
北郭东-石佛陈
窝城东(市界)
东邢庄南(乡界)-李拐
沙坑王北(乡界)-南村东
拐子张南-固厢(G107)
杓李北-Y301
宋老桥(东)-墩台李西(X001)
邓庄(北)-商桥南(县界)
木锹王(东)-谷庄(北)
樊堂北-潘牛庄西(G107)
东八甲李(东)-二甲王西
台陈(X003)-小商桥(G107)
台陈(X003)-安刘
大郭(S220)-路西东(Y)
水车梁东(Y)-邓庙(X003)
岗张北(Y)-大周南(X008)
纸坊东-胡桥(Y062)
谢杨(Y)_郝路口(S329)
贺坡北(X003)_大贾西(Y)
拐子张南(S329)-葛岗南(S220)
G107小师南-刘庄(S329)
X001-刘庄(S329)
三家店镇-前杨西(南)
越庄东(乡界)-张翟(西)
安郑东(Y)-胡庄(X003)
蕅河(南)—坡王西(X008)
水牛宋北(X001)-沟王(S329)
王庄北—官庄北
赵庄北(Y)-小李庄(X008)
管庄北(X003)-夏城(Y)
田庄(西)-娄庄(南)
七里(北)-大庙张(东)
龚庄北(S329)-裴庄北(S29)
七里北(东)-小杨河(Y)
北宋庄北(市界)-王孟乡(X008)
龙堂(X008)-郭庄西(Y)
梁李(北)-娄庄(Y)
李门-西坊东(Y)
前卜庄南-崔庄西(Y)
坟台北(市界)-宋庄西
邰庄北(乡界)-后娄(Y)
坡杨(南)-大牛北(Y)
封庄北-蕅河南
凹孙东-河董北
孔庄(北)-王五坡南(S329)
臧庄东(G107)-宋村北(X003)
西坡李(南)-小郭庄西(S220)
吕集(Y)-湾张西(X008)
樊村东(G107)-宋村北(x003)
张寨北)-靳庄
朱庄-窦庄南
华严寺(Y)-冢程西
附表8&&临颍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表
文物单位名称
受禅台、受禅碑
繁城镇南街村
皇帝庙乡商桥村南古颍河上
皇帝庙乡商桥村东南
县二高院内
台陈镇台陈村南
华严寺遗址
三家店镇高宗寨
固厢乡城顶村
楚王陵遗址
巨陵镇娄庄
县一高院内
城关镇东街
皇帝庙乡商桥村
台陈镇大沟桥村东
石桥乡石桥北村
城关镇南街村花园
一步二石三眼井
城关镇南街村东方红广场
城关镇南街村朝阳门西侧
虚粮冢遗址
皇帝庙乡影台寺村西
繁城镇尼庄村南
怀王冢遗址
繁城镇马井村南
繁城镇韦寺村宋庄自然村西
台陈镇王曲学校院内
清义冢遗址
三家店镇安庄村
五岳庙大殿
三家店镇崔庄学校
兴国寺遗址
石桥乡石桥南村
湖里曹遗址
窝城乡湖里曹村
张辽城遗址
窝城乡窝城村北一里
固厢乡大田村东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中国气象局
国家人口与计生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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