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女主叫海萝她的弟弟叫海岛,是发生在海底的故事,极品辣妈貌似杨立青男主是蛟人

来自大藏剑山庄的恶意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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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首歌是怎么唱的?  在山的那边西湖旁边有一只小黄鸡~~  他温柔又聪明~~  他邪魅又暴力~~  他人品爆满乐于助人横行百无禁忌~~  他勇敢善良努力卖兵器~~  啊~~土豪的小黄鸡~~  啊~~美丽的小黄鸡~~  他技能全满内功赛高庄花门下排第一~~  他人妻排行也第一~~~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一首儿歌,歌里面说的那只小黄鸡,其实是大藏剑山庄庄主叶英的亲传大弟子林琅。  说也奇怪,藏剑山庄毕竟是叶家人的根基,五位庄主的嫡传弟子,除林琅之外,其余的都姓叶,都是叶家子弟。惟有这个林琅,不但是大庄主叶英的亲传弟子,而且还是大弟子。藏剑山庄五位庄主之下就是林琅,无论是叶姓弟子、原住民弟子,抑或是非常活跃、非常土豪的异人弟子,见了这位,都要尊称一声大师兄,更有甚者,还得叫师伯呢。  所以,异人弟子在背地里偷偷地下注,赌这位林琅林大师兄是大庄主的私生子。  这个赌注也不算是空穴来风。  你看啊,叶家虽然只有五位庄主,可是叶家在江南也是传承了好几百年的世家了,虽然之前一直都是读书人家,直到老庄主的时候才建立的藏剑山庄。但是,叶家的人口不不少,这一房二房的,光少爷们就不下二三十人。可是一个外姓人居然能够后来居上,成为大庄主的大弟子,还没有人有异议,本来就是一件稀奇事儿。  其二就是容貌。  大庄主叶英,能够被誉为庄花,每年就冲着他的那张脸,削尖了脑袋、拼了性命,赶着来藏剑山庄拜师的男男女女就不知道多少。可见大庄主的魅力。  大庄主是美貌的,每天坐在大庄主面前打坐,就为了瞻仰大庄主的姿容的弟子就不知凡几,可是大师兄林琅的追随者也不少。  一样的剑眉入鬓,一样的英气勃发。  不同的是,庄花白了头发瞎了双眼,让人惋惜的同时,更沉醉于他的姿容风度。  至于大师兄,看看庄子里的那些浑身冒着粉色泡泡的鸡萝、二小姐、二少爷们就知道他在诸位师弟师妹以及师侄们中的人气了。不少人,尤其是鸡萝们,在跟他说过话之后,会幸福地昏倒。  由此可见,大师兄的美丽指数是爆表的。  而在小黄鸡之中,大师兄的魅力指数也是无与伦比的。  大多数时候,在绝大多数小黄鸡心中,大师兄是嫡仙一般的人物。当然,被贬斥下了凡尘的谪仙二字可不够形容大师兄的风姿,在小黄鸡们的心中,他们的大师兄天生就是嫡仙,真真正正的仙人。  每次有求于大师兄的时候,大师兄都会温柔又体贴地给他们指点方向,不论是告诉他们线索,还是指点你武功,那温油啊,为此沉醉的小黄鸡不要太多。每年拜倒在大师兄的长袍下的小黄鸡也不要太多。  所以,大师兄粉丝团、后援团的成员与日俱增也是可以理解的。  更不要说大师兄本来就是一个大Bug了。  关于这一点,所有的异人弟子们可是深有体会。异人弟子们比原住民弟子们更喜欢炫耀,从战力、武功到服装、发式再到房舍宅的门槛乃至时花盆里面的一根草,无一不比。这天底下只有他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拿出来比的。  当然作为一个江湖人,影响战斗力的最大的外力因素武器总是第一个被这些异人们用来比较的。低等级的武器还好,如果是高等级的武器,绝对会引起疯狂的,尤其是那些品质好,属性也非常给力的。  得到武器的途径分成两大类,一类便是闯秘境寻宝(即下副本开箱子),另外一类就是铸造。而小黄鸡们的生活技能是什么?正好是铸造了。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铸造技能的熟练度直接影响品质,而铸造者的人品会决定武器的属性。  开箱子得到的武器品质是固定的,满品质为440,而开箱子得到的武器在330~395之间。但是铸造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铸造高等级的武器,需要的铸造熟练度真的太多了。目前来说,铸造技能最高的异人弟子也只能铸造出品质在300左右的千叶长生剑或者泰阿剑。这还要看运气。运气不好的话,这品质还上不了300呢。  可是饶是如此,小黄鸡们还是能够大量的装备高品质的千叶长生剑和泰阿剑。  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他们有亲爱的大师兄啊。  作为藏剑山庄的大师兄,林琅的铸造技能等级自然是极高的,熟练度也是让人高山仰止的。而出自他手里的千叶长生剑或者泰阿剑,这品质基本上都在400以上,有好事者算过其中的几率,那就是每二十把就能够出一把满品质的。  想想吧。  江湖上那么多的帮派老大,靠着带固定的团队,天天闯秘境,闯到吐血(这个数值大概在一百次以上),才有可能每人弄到一把趁手的兵器(橙武),而且品质也不过是330~395之间的。可是小黄鸡们的大师兄只要一出手,这品质就在400以上,甚至可能出满品质的,叫这些老大们怎么不吐血?  更加逆天的是,人家大师兄的人品也是爆表的。  这人品爆表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大师兄有可能出爆属性的高品质武器。据说,战力榜第一位的那位大神曾经与自己的死党累死累活花了大把的时间、大量的资源,终于在秘境里面弄了一把品质为390的兵器,而且还不是他们能够用的,是治疗系用的。主要属性加1065的治疗。  可是等他们出了秘境,就听说财富榜第一的那位主儿居然在大师兄那里硬生生地砸出了一把品质为425,主要属性加1901的同类型治疗武器。  战力榜大神当即就吐血了。  至于为什么说砸,那是因为,要请大师兄出手,就必须刷满好感度。  大师兄的好感度还非常坑爹。他的好感度满值为一万,也只有满好感度了,他才会出手。每出手一次就要消耗掉五千的好感度。如果好感度满了你没有用,那么第二天就自动减掉一千,如果你今天没有用掉机会,明天他对你的好感度就会自动变成九千。  而且,大师兄每旬只会为同一个人服务一次。如果今天为你做的武器你并不满意,那么对不起,请你十天后再来。  注意,一旦出现好感度为零的情况,你只有连着三十天刷满好感度,才能够让他回心转意。  换而言之,某日,你不小心让他对你的好感度掉到零了,你又没有连着刷满三十天的好感度,那么不好意思,即便是你对大师兄出品的武器垂涎三尺,你也是没有机会的。  好在大师兄也不会尽折腾人。他不会叫你去打架,因为那太费时间了。他只会叫你替他搜集各种物品。只要有心搜集,或者愿意花钱的收购,自然能够非常轻松地刷够熟练度。  当然,除了极少数的十来种物品,大多数都是常见之物,很多都是异人们觉得放在包裹里占地方,需要丢掉的。  让原住民和大多数异人望而却步的是,每帮助大师兄一次,只能提高一点好感度。  大多数原住民和近一半的异人们都是自己默默地组队闯秘境,或者自己铸造。就好比那位异人铸造师,他就是一个人默默地铸剑、修炼铸造熟练度,为自己的高级武器而努力的。有的时候,他还不得不放下身段自己去找铸造材料。  当然,找大师兄帮忙的人还真是不少。  毕竟异人们不是正经来学艺的,他们是来寻开心的,他们愿意花钱,喜欢打架,却不一定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做枯燥的事情。除了少数人会在某一方面花大量的心血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用钱解决事情。  用钱购买物品刷好感度,用钱买铸造材料,再付一笔酬金就能够得到一把趁手的兵器,何乐而不为呢?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师兄在藏剑山庄,乃是江湖上的地位就举足轻重了。  据说,战力榜第一、财富榜第一、第一帮会老大,各个排行榜上的大神们都曾经放话出来,如果他们要结婚的话,他们的另一半参照藏剑山庄的大师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师兄才被认为是人妻榜第一。  
    这天,小黄鸡山庄,不,藏剑山庄里轰动了。  庄花委派了大师兄一个极为重要又繁琐的任务。似乎非常为难,连大师兄自己都坐在树荫下发愁呢。  看着坐在树荫下皱着遗传自庄花的漂亮剑眉(小黄鸡们坚持这一点)的大师兄,无数的鸡萝、二小姐、二少爷们都选择了围观。  这个时候谁还在意任务?欣赏美人最重要,要知道,这种西子捧心造型可是非常难得的哦。  大师兄的粉丝团和后援会成员们更是将所有的可能打扰到大师兄的可疑人士都远远地拦开了。  大师兄是每一个人的,这种理论深入人心,因此大家都选择了躲在角落里,或者在围栏后面,或者在转角处,或者在门窗后面偷偷地观望。  大家都相信,这是新的任务链的开始。  任务以后可以慢慢做,但是现在的大师兄是每一个鸡萝、二小姐和二少爷们的。  林琅则拿着师父给他的信件在皱眉。  他已经十五马上就要十六了。按照当初叶英与他父母的约定,等他满十六岁的时候,就送他回家。  林琅当初刚来到藏剑山庄的时候,曾经大病一场,醒来以后,就把过去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所以,连他自己都对私底下的那些流言信以为真,也相信自己会在藏剑山庄呆一辈子。  可是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  终于到了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手里的这封信,似乎是他的生父写给他的。原来他还是他生父的原配留下来的嫡子。他生父跟他生母可是典型的官宦夫妻。做丈夫的少年显达,早早地考中了进士,而且还是三鼎甲中的探花,然后在外地做官,而他的母亲则留在家里伺候公公婆婆。夫妻两个两地分居,一分就是近十年。然后他的祖父母前后去世,父亲丁忧守孝,守孝完了,才有了他。  只是他母亲生他的时候,高龄产妇不说,还因为多年的操劳坏了身子,所以生下他之后一直卧病在床,在他周岁以后就没有了。  他父亲一个鳏夫,一个大男人带着他,过了两年,然**里偏偏给他赐了婚,据说是当时的皇帝将身边得用的女官赐给他做妻子。他父亲没了办法,又要操持婚事,又要忙着公务,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照顾他了,加上他体弱多病,也不好带,只好将他托给自己的一位好友。  林琅作为叶英的亲传大弟子,这武功自然是杠杠的,自然不怕别人偷袭他。只是,他也是自家知道自家事。  没错,这位大师兄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他是个路痴。  就是拿着地图,他也会走错。所以,他等闲不会踏出藏剑山庄一步,就是在山庄里面走动,身边也会有个小厮给他带路。饶是如此,他的包包里面还有无数的响箭,就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他真的不小心迷路了,也会有门下看到藏剑山庄独有的响箭找到他、将他带回去。  如果是别的什么事情,那还好说,可是偏偏让一个路痴一个人回家,那就有些麻烦了。  林琅也不是想过找一个人给他带路。  可是根据自己师父的形容,他的家在要先通过一个秘境。那个秘境倒是没有什么岔路,只要笔直走就可以了。但是秘境里面非常危险,而且秘境还三年开一次。如果让别人为他带路,去没有危险,自己可以搞定,可是回来呢?  而且师弟师妹师侄们都是有家人的。如果一下子整整三年没有消息的话,只怕会出事儿。  可是自己又不能不回去。如果自己不回去的话,那师父的名声……  林琅叹了口气,将自己的包裹好好地整理的一番,放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进去。不仅仅是他自己的目前已有的东西,只要他能想到的,他都带了,包括洗脸做饭用的清水,他都带了N桶。  还好包包里面还可以放包包,还不计重量和体积。不然,他绝对带不了那么多的东西。可饶是如此,他还是觉得不够。  对于一个经常迷路的路痴来说,带多少东西都是不够的。  这一点,大师兄绝对不会高估自己。  看着大师兄这么为难,终于有一只鸡萝上前了。让我们为她的勇气鼓掌。  “那个,大师兄,请问有什么事我能够帮忙的吗?”  林琅笑了,笑得春暖花开,笑得春满人间:“是的,师妹,请问你能带我去剑冢么?”  已经被大师兄的笑容迷昏了的鸡萝连连点头,她本能地道:“那个,去剑冢有点远,我们骑马好么?”  见大师兄点头以后,这孩子真的召唤出自己的坐骑,上马然后向大师兄发出了邀请。  双人骑乘。  在无数的小黄鸡们的眼中,那个熊孩子居然向大师兄发出了双人骑乘的邀请,而他们的大师兄居然同意了。  看着那匹马,带着他们的大师兄走远,小黄鸡们拿出了帕子使劲咬。  太羡慕了。早知道我就上去了,哪里轮得到那个小鬼?我比她帅、武功也比她高,一定比她更配大师兄。  大部分的小黄鸡决定,回头一定要好好地指点这位师妹一下什么是长幼有序、什么是自知之明。  那头,那位不知道已经有无数地鸡萝、二小姐、二少爷等着她回去给她好好地上一课的鸡萝在马背上已经幸福地快要死掉了。  大师兄就在我背后,大师兄跟我双人骑乘。  这样的声音已经在她的脑海里面回响了无数次。如果不是剑冢她已经来了无数次,她一定会迷路的。  可惜,无论她多么地希望这段路能够不要有尽头,也无论她多么地希望这段旅程不要结束,剑冢就在那里,不远不近。  让她高兴的是,当她语无伦次地提出让她陪伴大师兄一起进剑冢的时候,大师兄居然笑着应了。  真是太幸福了。  可怜的鸡萝已经冒烟了。  小媳妇一般走在大师兄地身侧,一直到剑冢的尽头,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大师兄消失在一道光幕之后。  直到光幕完全消失,这只可怜的鸡萝才反应过来。  大师兄不见了!!!!!  惨叫声响彻天际。  让我们为这只鸡萝祈祷吧。  愿她能够抵挡得住整个大藏剑山庄的愤怒。相信无数的小黄鸡们会前赴后继地追杀,不,是教训她的。  要知道,庄花是武林中无数新生代心目中的男神,而大师兄则仅次于庄花,地位一样超然。  
    光幕背后是一片红色的小点点。  那是无数怪物的眼睛。  这个地方,不但阴暗、没有光明,同时也是相当闭塞的。这些怪物们的食物,除了岩壁上少少的那么一点苔藓,就是他们自己的族人。杀掉弱小的、老迈的,让强大的那一部分活下去,这就是他们的生存状态。  而这道光幕,每四年打开一次,或者会掉出来一位强者,杀掉他们一部分的族人,或者掉出来一份食物。  每当光幕亮起的时候,便是他们的节日。  这意味他们将迎来只有强者才能够享用的美味,当然,他们也要花费不小的代价。  而偶们的大师兄则在进入光幕之前,就已经将重剑拿在了手里,在踏入光幕之前,就已经冲着里面发了两道剑气,而一踏入光幕,一个大风车(风来吴山)就砸了过去,紧跟着就是一个鹤归。  大风车的凶残不是几个怪物能够抵抗的,鹤归的威力也让站得密密麻麻的怪物们晕了一圈。  林琅牢牢得记得师父说过的那句话。  在这个秘境里面没有迷宫,只有一个长长的通道,通道的另一头就是就是自己出生的地方。所以,只要一个劲地搏杀,在最短的时间里通过这条黑漆漆的地道,来到另一边就好。  没有岔道、没有转弯,也没有上一层和下一层,只要一路往下走就好。  对于一个路痴来说,这真是一个大喜讯。不然,这种要命的地方,怪级别高,又前赴后继、悍不畏死的地方,还真是吾辈埋骨之所。  凭借着高超的剑术,大师兄闯过了这个秘境。  不过,这里是什么地方?  林琅可是听师父说过的,这条秘境出去,直走,就是一个小小的村庄,花一点小钱,就能够让人带自己去大城市,然后直接找驿站或者是车马行,花钱让对方带自己回家就可以了。  为了到达这个地方,林琅连大轻功都不敢用,只用了踏云,以保证自己笔直向前。  可是现在,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片废墟,一个小小的村落的废墟。  那烧焦的痕迹,那倒塌的房舍,那游走子啊草丛中的蛇虫,无一不彰显着这个村落已经没有了人烟的事实。  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对于寻常的百姓而言,威胁他们活下去的因素多了海了去了,灾荒、苛政、瘟疫、兵匪,有无数的原因可以让一个村庄永远地消失。  眼前的这个村庄也是。  先是闹了兵匪,一个贪官,造就了周围百姓们生活的困苦,然后强梁就多了。强梁一多,烧杀掳掠就在所难免,而露天的尸体,容易招来飞禽走兽,也会带来瘟疫。  所以,这个村庄已经被放弃了。  林琅傻眼了。  现在让谁给他带路?这个村庄很闭塞,就是村子里吃水靠的是水井,而溪流最后的归宿不是江河,而是一个大水潭,从大水潭下的暗河流走了。  难道让他下水?且不说这需要长时间的避水,就是这暗河里面会不会有别的困难也难说。  林琅迟疑了一会儿,拿出干粮和水吃了,填饱了肚子,这才拿出一个小小的日晷计算时间和方向。  他现在必须做出选择,选择一个方向,然后找到城市或者村庄。  只有看见了人烟、见到了人,他才有机会打探到消息,才有机会知道自己的位置,才有机会回家。  回家。  对于林琅来说,他的家只有藏剑山庄,至于来到这边,固然是因为这里有他的父亲,更多的是因为他的师父。  他绝对不允许有任何人、任何事玷污了师父的名誉,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他一定会回到父亲的身边,完成师父当年跟父亲之间的约定。  在确定了东西南北之后,林琅决定,先往东南。按照师父之前给自己的地图,东南方向应该有一片大海。  只要到了海边,然后沿着海岸走,一定能看到城市;即便海边没有多少城市,入海口总是有的。找到入海口,再沿着河流往上走,一定能够找到城市的。  研究了大半天的地图之后,林琅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毕竟唯一能够找到的比较明显的参照物大概就只有大海和河流了。  真是瀑布泪。  路痴真的伤不起。  而甩着大轻功的路痴更加伤不起。  因为展现在面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海洋,林琅以为自己身在山区,加上要翻山越岭,他忍不住用了大轻功。因为那样可以轻轻松松的越过一个又一个的山峰。  也正是因为他飞得有点高,所以,地面上的人比蚂蚁都不起眼,那一个又一个的村庄也无法留住林琅的目光,就连那些县城,都因为太小而被忽略了。  此时的华夏民族主要的活动范围还在黄河流域,这长江以南地区,大多都是蛮荒之地,城池自然小得可怜,人口也少,自然也不可能拥有规模较大的城池了。  直到到达了海边,林琅才发觉不对劲。  认路的方法有无数种,而痴往往都是相似的。  直到到达了海边,林琅才发觉了不对劲。  没错,这里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而迎面而来的海风,带着大海特有的咸湿味儿。即便只有在书上看过有关大海的形容,林琅还是认出了大海。  可是,这片大海似乎有点不对劲。  至少太阳的高度是不对的。  拿着手持的日晷,林琅仔仔细细地确认了一番,还是觉得他的判断没有错。  似乎太阳的角度真的有点不对劲。还有这温度。  林琅相信,这样高的气温,如果不是自己经常站在铸剑炉边上,自己一定受不了的。  好在自己已经习惯了,除了汗水多一点,还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只是书上是说了海水如何海风如何,却没有说明海边的天气如何。这里到底是哪里?距离自己的目的地有多远?  林琅迷糊了。  林琅只能在海边走来走去。现在,他不敢使用大轻功,他只能用踏云这样的、几乎可以看不出来到底没有没效果的轻功在沙地上跳跃着。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出海口,一个不大的出海口。  因为沿着这条不算很大的河流往上,便是绿荫遮顶、不见天日的森林,林琅终于决定,不再使用轻功,而是手持重剑一步一步地往里面走。  荒无人烟。  荒无人烟。  林琅很确定,这条河流的两岸几乎没有人居住,或者说没有大一点的聚居点。  这里只有一条河流,河水里面金光闪闪,还有五颜六色的光芒躺在河床里静静地诉说着寂寞。  林琅的第一反应不是财宝,而是怪兽。  他立刻就轮起了重剑。  好吧,河水里面除了浮起一片鱼虾,什么都没有。  低头沉思了片刻,林琅从自己的包袱里面翻出了一只大大的箩。铸剑也是需要挑选矿石的,而这个箩筛便是水选矿石必要的道具之一。林琅的包裹里面还有大大小小好几个这样的箩呢。  林琅的臂力也是非常惊人的。只见他举起了手里的箩,往水里一插,抬起,这只箩里面就多了一堆的河沙。林琅一面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一面快速地晃动着箩。很快,河沙顺着水流回到了河流的怀抱,而留在这只箩里面的,只有大粒大粒的金沙和五颜六色的宝石。  林琅一手拿着重剑,一手翻动着那些宝石,皱起了眉头。  作为藏剑山庄的大师兄,作为一个手艺高超的铸剑师,林琅不会不认得这些都是上等的宝石。只要经过烧制,就可以变得熠熠生辉,成为广受追捧的财富的象征。  但是,看着这么多的宝石,居然就这么静静地躺在河里,显然,附近也不可能有太多的人。或者说,这里应该没有太多的人类活动。  林琅焦躁了。  
    大胡子是这片大海上实力最强大的海商之一,不过,如果你要坚持他是海盗,那也可以。  他原来是一个大家族的庶子,而且还是姬生子。  在这个年代,庶子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即便是你会读书,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被打压。  大胡子就是这种情况。  他爹还有一个嫡子,一个不怎么样的嫡子,还有一个手段非常厉害的嫡母。作为一个姬生子,他甚至还不能上族谱,还要跟奴仆一样伺候他那个嫡出的哥哥。  所以,大胡子长大以后,知道自己娶不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以后,他就拿着自己的私房走了。也是他运气好,居然一次又一次在暴风雨里面逃生,然后手里的钱财也越来越多。  可饶是如此,他不能拥有正式的户籍——因为他这样的姬生子如果要户籍的话,必须宗族作保,而他的嫡母也是个极厉害的人物——也不可能把母亲赎出来——因为那是控制他的重要手段,他的嫡母不会放手的。  所以,他只能在海上混着,偶尔偷偷摸摸地扮成落魄不堪的样子回去看看他娘,也就这样了。  其实,他也跟海盗差不多了。  他就是海盗。  哪怕他有好几条船,还有许多财产,在海外被无数的人崇拜,可是在他的故乡,他依旧是那个被别人踩在脚下的姬生子,一个卑微的、不被家族承认的庶子。  这座海岛是一个理想的补给点。  干净的水、可以食用的植物,还有,暗中隐藏的财宝。  作为一个追逐财富的人,这位海盗船长其实相当有魄力的。虽然他舍不得自己的手下的损耗,可是他有的是奴隶。那些不听话的奴隶就被放逐到这个海岛上,替他挖金子和宝石。当然,这个时间并不能太久。这座海岛上不知道隐藏着多少风险,就是采集宝石的那些奴隶们,也有被拖进河流的危险。  大胡子可是亲眼看见过那些快要化龙的水怪的。  不过,今天有些不同。似乎,这条河流两岸的树木往后退了一点,然后就是这水里干净了很多,以前的金光闪闪和五颜六色的宝石也比预期中的少。  发生什么事情了?  站在船头,眯着眼睛张望,大胡子的脑子却飞快地转动着。  大胡子知道,这座海盗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这座海岛无疑是危险的。他第一次出海的时候,就曾听见过因为想捞水里的金子而被拖下水的同伴们的惨叫,也曾看见过挣扎着、已经伸出水面的、只剩下白骨的手。  这一次,大胡子照例打算用奴隶们换取水里的财宝。  可是他发现自己失算了。水里的财宝大大的减少了。  谁偷了我的财宝?  大胡子很想大吼,可是当他看到河面上的那道金色是身影,就说不出话来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个勇气靠近这条河流的。  大胡子很清楚,这条河流吞吃了多少人。像这人这样,直接略过水面的人更是破天荒的第一回。以致于大胡子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遇见了天上的神仙。  林琅在这个鬼地方已经呆了很久了。他知道自己迷路了,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很清楚自己的路痴属性,如果没有人指点的话,他可以一个人迷路迷到地老天荒,然后死在不知道哪个角落里面。  他也找不到返回的路。  所以,他决定在这座海岛上停留一下,让自己冷静一下,顺便看看能不能等到能够带他一程的人。  做出这样的决定,固然是他在强迫自己冷静,更重要的是,他在这个丛林里面发现了一具骷髅,而骷髅附近散落着的物品,包括一个包袱,包袱的布料证明了这里的确有人来过,而留在这里的一些工具和武器都证明了,来过这里的人都不是同一个时期的,而且时间也不算很久。  作为一个铸剑师,从工具和武器上的锈迹判断时间那是基本功。  不过,一个人漫长地等待也足够折磨人的。  至少原来道骨仙风、飘渺出尘的大师兄每天都会花上不少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捞金子、捞宝石上。  也只有这样,才让他不至于发疯。  显然,发现自己的财产被别人叼了去的也不止大胡子一个。  在大海上,海盗和海盗相遇,还会打一架,赢的人会将输的人洗劫一番,连人带船都强过来呢。这些海盗们已经习惯了在刀口讨生活的日子了。所以,他们抽出了自己的刀。  林琅的反应是什么?  见对方根本就不听自己开口,而是拿着刀刃迎接自己的时候,林琅的反应就是,举起了手里的泰阿剑。  大风车。  饶是那么多被赶下来的奴隶和做监工的海盗们,可是他们能算得了什么?一个大风车下去,这些人就都趴下了。  岸上的海盗们想攻击林琅,自然都倒了霉,而船上的海盗们都已经傻了。就是大胡子也傻了。  神仙!  看着林琅手持重剑一点一点地接近他们的船,又看见他一身华贵地踏上他们的船,这些人都发抖了。  拜托,虽然林琅的轻功卓越,可是林琅手上的泰阿剑的重量可是明摆着的。加上林琅本身的体重,那至少两百斤了好不好。林琅还有一把千叶长生剑没有算重量呢。  可怜的甲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提醒着人们他所承受的痛苦,也惊醒了大胡子。  大胡子到底是个经历过大风浪的,他飞快地打量了一下林琅。  好吧,这位主儿的确生得好,如果说他是仙人也不会没有人信。但是眼下看起来,这杀气太重了一点,倒不像是一位仙人,反而更像从炼狱里面爬出来的魔神。  煞气忒重。  还有这身打扮,太招摇了,根本就不像是餐风露宿、喝风就能饱的仙人,反而更像那些世家公子。  同样出身大家的大胡子可是很清楚,这样的衣裳,这样的衣料,的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穿的。  收拾了一下心情,大胡子总算是找到了被他丢在角落里落了厚厚的一层灰的礼仪,恭恭敬敬地拿出来抖了抖,装备在了身上。  只见他整了整衣裳,对林琅行礼:“小可杭州张德惠,不知道这位公子如何称呼?”  林琅道:“姑苏林琅。”  张德惠道:“姑苏林家?可是巡盐御史林大人的林家?说起来,林大人还真是人中龙凤啊。明明是四代列侯之后,明明即便不参加科举也能够富贵一生的,可林大人偏偏在少年时期就参加了科举,还中了探花。说起来还真是嫉妒不起来。举国上下每三年一次的大比,赶考的举子那么多,可是能中的也就三百个而已,能够在这三百中得到第三名,那可是实打实的本事。开国这么多年,能够在三十岁之前高中探花的也不过两个人而已。而林大人那个时候还没有二十岁吧,可比另外一个年轻多了。”  林琅道:“正是家父。”  张德惠道:“可是公子为何会来到这里。这可是南蛮……”  林琅横了对方一眼,脸上带着一丝薄怒,道:“那么请问你能够送我回家呢?”  张德惠赶紧点头,道:“那当然,那当然。”  他不敢再问,只好转身冲着自己的那些手下大叫:“起来起来,扬帆了,我们出发,目标最靠近扬州的口岸。******,你没吃饱饭啊?”又狠狠地踹了几个手下的屁股,把他们赶去干活。  一个小个子、黑黑瘦瘦的水手靠上前来,道:“可是老大,我们还没有补给呢。别的还好说,可这喝的水要是没有了,谁都受不了啊。还有,这位公子大概也需要吃上一顿热热的饭吧?”  张德惠偷偷地瞄了林琅几眼,希望林琅能够说几句话。别的不说,好歹也给个指示啊。  这两个海盗,一问一答,其实还不是为了说给自己听?林琅明白着呢。  他道:“罢了,我要休息了。你们随意。”  张德惠一踢手下,让这人下去安排了,自己赶着上来,一面招呼人将自己的船舱收拾出来,一面道:“公子,您可别跟我们这些粗人见识。我们是什么铭牌上的人?就是我们全都加起来,又哪里够您一指甲弹的?您放心。我一定将您平平安安地送回家。”  林琅道:“粗人?那可未必?听你说话的口音、用词,似乎不像是个粗人呢。”  张德惠看了看林琅,道:“公子好眼光。没错,张家十个大姓,可惜我是个姬生子,虽然得了一个姓,可是却上不得族谱,也算不得正经的大家公子,也只比奴仆好一点罢了。却是一辈子都出不了头的。我不想跟一个奴才那样伺候我嫡母的孩子,就自个儿出来闯荡了。”  林琅道:“你倒是有志气。罢了,看起来你是这里的头儿,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我先去休息。吃饭的时候叫我。”
    张德惠将林琅引到房门口,就去干活了。他既然答应了要送林琅回家,就不会食言。  这是他的承诺,跟身份无关。只要他是条汉子,他就会做到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原因,让他选择了快速逃跑。  这个原因,林琅马上就要有切身的体会了。  林琅是贵公子,自幼是锦衣玉食地被养大的。即便练武苦了一点,可是还是要说,大藏剑山庄可是把他当成正经的少爷养的。该接受的教育从来没有拉下,他喜欢学的东西也从不吝啬,身边的小厮书童更是从来没有少过。  所以,林琅还真的没有见识过如此污浊的空气。  在铸剑炉前,空气也很沉闷,但是不至于像这船舱一样,不但沉闷,还充斥着一种怪味。让林琅几乎没有呕吐出来。  汗馊味、脚臭,各种奇奇怪怪的味道直往林琅的鼻子里面钻。  林琅屏着气,看了看角落里盖着盖子的恭桶,看了看床榻上叠得整整齐齐的铺盖,再看了看关得严严实实的窗户,他选择了将窗户打开,然后再床榻上打坐。  睡觉什么的,还是不要想了,会做噩梦的。这段旅途,还是打坐比较妥当。  大海永远是冒险者的天堂,尤其是大唐亡国之后,中原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即便如今新朝初立,可是大家都已经习惯了频繁地改朝换代,也没有几个人会相信,这个王朝能够延续百年以上。  一个短命的王朝,是绝对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和财力打造水师的,所以,现在的海洋,是海盗们的天下。  就跟张大胡子一样,他们上了岸,就是老老实实的、带来大量的香料、黄金、象牙、珠宝的海商,而下了海,他们就是最残忍、最猖狂、最没有良知的海盗。  与天争、与海争、与人争,这就是他们的生活状态。  他们不但要在风尖浪口上讨生活,还要过着舔血的日子。  陆地上的两伙贼寇,打赢的那一方还会留几个活口,因为至少他们还需要苦力。可是在海上,海盗们很少会留下活口。  因为口粮和淡水都是有数的。多一个人就少一份淡水。  所以,除非对方的船上也有大量的淡水、食物,否则,没有人会怜悯那些俘虏。将对方放逐到最近的海岛上已经是仁慈之举了,更多的,则是将对方推下大海喂鱼。  在大海上,没有人喜欢看见船只,因为那将是另外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  林琅并不懂这个。  他也没有兴趣了解这些。  对于张大胡子来说,遇见林琅也不算是一件坏事儿。至少,没有自己的船,对方就没有办法回到中原去。而且对方也是一个大家公子。如果对方真的是巡盐御史家的少爷,那么,自己说不定就会多一个保护伞。  张大胡子可不是傻蛋。  他早就将自己能够得到多少好处算得清清楚楚的。  不过,人太顺了,老天都会嫉妒。  而人被老天嫉妒了,那么喝水都会塞牙。  在这个海岛上补足了淡水和果蔬,刚刚驶离这个海岛,就遇见了另外的一艘船。从船上的风帆和船员的衣着打扮上来看,显然,这是一只来自大食的海船。  大食人显然比张大胡子更了解大海上的规矩。他们已经拔出了弯刀,架起了火箭。  张大胡子船上的水手们也都枕戈以待。  大战一触即发。  这个时候,偶们的大师兄还在船舱里面打坐呢。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心中突现警兆。一道剑向窗外飞去,将一支火箭击落,掉进了海里。  大食人虽然会玩火,可是玩火的花样就那么几种。而且他们的目的是上船劫掠一番,将张大胡子的船抢光、杀光、烧光。  他们哪里会想到,张大胡子的水手们都在甲板上,或者是在最下面的桨室里,而唯一开着窗户的那个船舱,里面呆着的,正是一个杀神。  林琅过来的那个时代,可是大唐天宝年间,而这个时候的大唐是最强大最傲慢的。别看长安的色目人那么多,可是在大唐人的心中,色目人的命,未必会比大唐的一个乞丐值钱。  遇见了色目人对黑发黑眼的唐人动刀子,唐人的反应是什么?当然是杀了对方。  反正对方不是大唐人,官府也不会追究,更不会追着要你赔钱,更不要说什么杀人偿命了。  现在,又有色目人对着自己所在的这条船扬刀子。  林琅的反应是什么?  那就是一个字,杀。  其实,当对方对准了自己的船舱的位置发动攻击的时候,张大胡子最开始的时候是奇怪,经手下提醒,这才反应过来。  妈的,八成是那位公子哥儿将窗户打开了。  还没等张大胡子叫人去船舱里面呢,只见一道金光裹着一道人影冲天而起,接着,就是无数的金光落下。金光落下的地方,就是对方的船只。  无论是人,还是甲板,还是钢刀,统统折为两段。  张大胡子傻了。  张大胡子的手下也傻了。  大食人?  死了。  只要在甲板上的,都死光了。  人、刀,统统一刀两断。  直到林琅落在了甲板上,张大胡子还没有反应过来。  “怎么,都吓傻了?”  直到林琅出声提醒,张大胡子才反应过来。他亲自陪着林琅,却让自己的副手,那个黑黑瘦瘦的猴子去清点自己的战利品。  这艘大食人的船上,果然装满了漂亮的玻璃器皿,还有大量珍珠宝石、象牙和香料。  张大胡子和他们的手下都不敢乱动,都抬到了林琅面前请林琅挑选。  林琅也不客气,将那些珍珠宝石和象牙都拿了,这才道:“这是怎么回事?这里不是我们的海域么?还有色目人胆敢扬刀子?”  张大胡子道:“当初大唐盛世的时候,万国来朝,的确没有人胆敢对我们动手。可是那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大唐亡国之后,不,更久远一点,安史之乱以后,大唐皇室威望大失,原来不敢动我们的色目人就露出了自己的爪牙。听说,以前大唐人下海,从来没有人敢动手。可是现在,哪个不是在刀口子上讨生活的?”  张大胡子巴拉巴拉地说一大通,可是林琅却听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词,那就是安史之乱。  从对方的话里面,大唐还没有亡国的时候,就发生了安史之乱。  可是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此事啊。  林琅可不是一个笨蛋,更不要说之前他已经得了叶英的指点。所以即便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还是保持了他的那副道骨仙风的样子。  不,或许是他武力值爆表,所以没有人敢抬头仔细看他的神色,故而没有察觉。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男人的关系有四铁,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脏。  张大胡子认为,自己跟面前这位,虽然不至于四个都轮上了,可是这第一条和第四条好歹也算是够得上了。这位主儿杀气这么重,如果不打好关系,只怕他们还真的要交代在这里。  张大胡子到底是这条船上的头儿,有的事情,还他还真的不能不出面。  张大胡子给自己打了半天的气,这才站到了林琅的侧前方。  林琅一抬眼:“有事?”  张大胡子道:“公子,您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绕过了前面的海峡,就是南海,也是海盗最为猖獗的地方。”  林琅道:“最为猖獗?”  张大胡子道:“没错儿。前面的海峡,乃是所有的船只的必经之地,从我们大宋出来的茶叶、瓷器和丝绸,如果要运到大食,就必须经过那里,大食的香料、珠宝想要运到我们大宋,也要从这里经过。所以,这一带的海盗都特别多。”  林琅道:“当真?”  张大胡子笑道:“我们在海上讨生活的,哪个不是每天都在挣命?活下来了,自然是吃香的喝辣的,没有活下来,就是我们自己倒霉。”  林琅沉默了一会儿,道:“海盗都有哪些人?”  张大胡子道:“还有哪些人?不就是那些阿三,还有大食人呗!我们汉人可都是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可是老天没有给我们活路,下面还有这些胡人跟着欺负我们。凭什么只有他们能够抢我们的,不许我们抢他们的?他妈的,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老子一气之下,就弄了一条船,跟那些贼子们对着干。你还别说,老子在海上干一票,就足够养活一大家子的人了。猴子,就是刚才的那个黑瘦高个儿,您看见没?他那村子里又是灾荒又是兵匪的,青壮都被拉了兵丁,就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如今,都靠他一人养着。他不来干这个,那些女人和孩子就只能等死了。”  张大胡子越说越快,就恨不得他面前有个胡子,好让他打一顿,让他出出气了。  就在这个时候,爬上桅杆的猴子在上面大叫:“不好了!头儿!那些天杀的爬到山崖上面去了!”  林琅一抬头,以他的眼力,果然轻松地就看见了山崖上那隐隐约约的头巾。  林琅道:“那些也是大食人?”  张大胡子道:“不一定是。也许是这里的阿三。这些阿三,打架不一定成,落水下石的本事倒是不小。伙计们,抄家伙了!贼偷儿来了!”  只听见锵锵锵的声音,那些水手们又一次拔出了武器。每一个人都紧张地抬起了头,除了舵手依旧全神贯注地注意着船只的方向。  现在是满帆,船只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穿过这道海峡。两边的悬崖上,不时有身影晃过。  显然,这些人打的就是这样的主意。  利用海峡这道天险,趁火打劫。  林琅道:“确定不是我们自己人?”  张大胡子道:“我们汉人才不会打劫我们自己呢。看见那里的那个人没有?那就是阿三。应该是个婆罗门。也不知道上位种姓为什么会来这里,还做这样的事儿。”  林琅道:“会不会是他们的宗教仪式?算了他们亮刀子了。”  随着林琅的这一句话,就看见那些宛如猴子一般,在山崖上灵活跳跃的身影,居然张开了身上的斗篷,借着风力,滑翔着往这船上飞来。  林琅皱起了眉头。  藏剑的武功有一点不好,它没有内功,又是近战门派,如果想要远攻的话,就只能依靠剑气。但是非战斗状态下,剑气只能是零。  不过,小黄鸡们显然已经有了对策了。  只见林琅洒出一把树叶子,然后飞快了挥出轻剑,九溪弥烟。等剑气一满,立马换上重剑。金色的剑气冲天而起,将已经靠近船只的飞天蝙蝠们搅成了血沫。  杀鸡儆猴。  林琅以为,这样的手段,足够震慑住对方。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是他失算了。那些阿三还是不停地从海峡两岸下来,紧追不舍。  林琅也觉得很烦。  只是为了不连累自己脚下的这条船,他不得不按捺住自己心中的烦躁而已。  如果没有了船,他如何回到中原?如果没有了引路人,他又何年何月才能够回到父亲身边?又如何完成师父和父亲的约定?  所以,现在他只能忍耐。  看到下面船只上的金色光芒,悬崖上的婆罗门们都非常兴奋。他们得到神谕,所以才会带着死士来到这里的。  神谕这种玩意儿,从来都是含含糊糊的跟猜谜一样。所以,婆罗门们悲剧了。  林琅一个人闷在那座海岛上,将自己闷得很苦,非常需要一个发泄的途经。可是张大胡子却跟他同样是汉族,又答应了要送他回家,他也只有按捺住自己的满心杀意。  可以说,越是压抑越是努力控制自己,林琅就忍不住想挥剑。  现在,这些阿三们,居然撞了上来,又胆敢对着他挥刀,他又何必客气?  轻剑聚气,重剑杀敌。站在查船头的林琅就宛如一位魔神。  至于张大胡子和他的手下?  他们早就看傻了眼了。  悬崖上面的婆罗门们也看傻了眼了。  一望无际的蔚蓝色的大海,狭长的海峡,还有那一叶轻舟,的确是一副美景。  可是这海峡上跳跃着一个又一个的身影,带着杀气扑向下面的船只,而那船上,不时地爆出一道又一道的金光。  然后?然后就是血雾弥漫,无数的生命被金光吞噬,然后落进大海。  水花翻滚,只有一两只残肢断臂,在水花中沉浮,很快就消失不见。  因为林琅清理的大部分的敌人,张大胡子和他的手下方有余力保证船只全速前进。很快,船就接近出口了。。  被人欺负了,还要忍气吞声?  那不是大唐人。林琅接受的教育就是,只要我们欺负别人的,没有别人欺负我们的。让别人欺负了不十倍百倍地还回去?  那就是无能!  只是,现在距离悬崖上的那些人所在的位置有点远,就是林琅的剑气再厉害,到了那边也是强弩之末了。  不过,这可难不倒林琅。  林琅拿出一把重剑。虽然品质让林琅不太满意,又是制式装备,但是好歹也是藏剑山庄出品,削铁如泥也是轻而易举的。  站在船尾,林琅眯起眼睛,瞄准悬崖突起的那块石头的正下方,手中的泰阿剑重重地击在那把竖立的重剑的剑柄上。那把剑立刻飞了起来,化为一道金光,插入了那块石头的正下方。  那些婆罗门们见目标就要离开了,都慌了神了,纷纷靠近岸边张望。看见一道金光飞来,都非常惊讶,见那金光没有飞到这块石头上,还以为对方没有瞄准。或者冲着林琅这边指指点点的有之,往石头下面张望的有之。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觉不对劲了。  他们站立的大石头在晃动。然后看似缓慢,其实非常迅速地,这块大石头居然歪斜了,然后,滑下了万丈深渊。  他们眼里最后的景象,就是那艘已经远去的船,还有船上那个一身黄色的身影。  
    这里是扬州巡盐御史府,现任巡盐御史林如海刚刚失去了妻子,更叫他伤心难过的是,在他失去了自己的小儿子、失去了自己的妻子以后,自己的女儿也不好了。  为母亲守灵守了两天之后,女儿居然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有些怪怪的。  林如海能够爬上巡盐御史的位置,还能够在这个位置上活到今天,本来就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物,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亲自教养女儿的父亲,林如海又如何看不出自己女儿的不对劲?  只是自己不好开口罢了。  拿捏着手里的信件,林如海终于下定了决心,将女儿送走,换个环境,也许女儿就会好一点了。  却不知道这个消息对于他的女儿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没错,死在大观园里面的林黛玉眼睛一黑,居然重生在六岁的自己的身上。让她高兴的是,她又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父亲;让她伤心的是,自己跟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母亲还真是无缘;而让她绝望的是,自己的父亲居然想将自己送走,而无论自己如何哀求,父亲都不肯改变主意,甚至不惜告诉自己盐政上的凶险,也告诉自己,他一个大男人真的是照顾不好自己,也不可能将自己送回宗族。  听到这些事情,林黛玉真的想去死一死。  难道还要来一次那个噩梦?  坐在后花园里的阅微亭里面,林黛玉只能静静地坐着发呆。  也就在这个时候,天上居然落下一道金光,然后是一个英俊的、非常脸熟的少年站在自己面前,笑嘻嘻地问自己:“小妹妹,请问扬州巡盐御史府怎么走?”  这是林琅第一次降落在城市里面,他的心情当然很好,甚至不惜打开他的大师兄光环,为自己加一点分。  要知道,在藏剑山庄的时候,只要打开了大师兄光环,任何一只小黄鸡都不可能拒绝他的要求,无论是异人还是原住民。  不过,这次,林琅失算了。他没有想到,亭子里的那个小姑娘居然踉踉跄跄地跑过来,一下子扑到自己的膝盖上,仰着头叫自己哥哥。  而周围的丫头仆妇们都吃惊地捂住了嘴,一脸的惊喜。  问题是惊喜!  这些人居然不是惊慌地大叫“登徒子”,而是一脸惊喜地看着自己,就连那个小丫头直接抱着自己的腿叫哥哥。  这个,胡乱闯进别人家的内宅,不是会被当作坏蛋的么?  可是现在是什么节奏?  林琅完全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都只是因为他跟他老爹长着一张八九分相似的脸。如果不是因为年龄的关系,林如海的外眼角有些下垂;如果不是因为常年操劳的关系,林如海的脸色有些暗黄;如果不是因为操持丧事,林如海有些形销骨立;如果不是因为接连的不幸,林如海脸上的皱纹已经极为明显。林琅应该跟林如海一模一样的。  可就是因为这张脸,林黛玉直接就扑上去叫哥哥了。  前世,六岁时候的她不懂哥哥意味着什么,可是现在,她迫切地希望自己有一个哥哥,哪怕跟那个薛蟠一样,是个混世魔王,也比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娃子来的好。  她想要一个哥哥都快想疯了,所以,看到林琅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美梦成真了。  为了自己的家族、为了自己的父亲,也为了自己的将来,一定要让对方留下!  林琅是怎样一个人?其实藏剑山庄的每一只小黄鸡们都知道,这家伙有点妹控。所以,每一只找他刷好感度的鸡萝,除了必要的几样东西,其余的大多都非常容易弄到手,最后的花销也比成男和成女们要省许多。  所以,看见这么一个可爱的小萝莉,林琅已经心花朵朵开了。  他弯下腰,双手虎口撑在林黛玉的腋下,将林黛玉举了起来,转了一圈,然后抱在怀里,道:“没错,小妹妹,是哥哥哦。来,告诉哥哥,这里是哪里,距离扬州巡盐御史府还有多远好不好。”  林黛玉一字一句地道:“这里就是扬州巡盐御史府。我就是现任巡盐御史林大人的女儿。”  林琅傻了。又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小萝莉,想从对方的脸上找出跟自己相像的部分。  不过,有点徒劳。  现在的林黛玉实在是太小了,虽然因为侍疾的关系,瘦了一大圈,脸上的婴儿肥有点消下去了,可是幼年的女孩子跟快成年的男孩子又如何会一样呢?  林黛玉的眼睛还是圆溜溜的,林琅的眼睛已经拉成了狭长的凤眼,或者说是媚狐之眼。波光流转间,足够让那些八岁以上八十岁一下的女子春心萌动。  林黛玉很瘦,守孝加上最近心事重重,她的体重很轻,轻得不可思议。可是林琅却长得很结实,常年练武、铸剑生涯让他的身体非常地结实,更不要说,在另外一个世界,他本来就是一个高手。  至于林黛玉的手,那是圆鼓鼓的,带着一个一个的小窝窝,典型的小孩子的手。而林琅的手,则是长满了老茧。那是他身为武者的证明,也是他身上唯一的、让人觉得不和谐的地方。  所以,林琅迷茫了。  林琅在发呆,林如海却着急了。  他如今跟前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了,他很怕这个女儿也出了意外。所以,一听到后花园里出现了男人,立刻就往后花园里面冲,根本来不及听下面的话。  所以,站在游廊上的林如海看见林琅的那张脸,林如海也愣了。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原配留下来的嫡子。可惜这个孩子身子并不好,最后只好交给了自己的一位友人。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片言只语传过来,林如海自己都以为这个儿子已经没有了,背地里可是抹了不少眼泪。  当林琅转过头来的时候,当他看见林琅的脸的时候,林如海已经晕了。  一阵兵荒马乱。  贾敏的奶嬷嬷王氏想给林琅冠上一个登徒子的罪名,将之投入大牢。虽然她已经老迈,虽然她已经被边缘化很多年了,可是她身上还是带着很浓的贾家的痕迹,尤其是这个控制小主子为自己牟利的毛病,她一点都不比荣国府里的那个王嬷嬷小。  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边缘化了。如果她不是贾敏的奶嬷嬷,贾敏又是个念旧情的,她早就被放出去了,哪怕她无儿也无女。  不过,王嬷嬷还没有付诸行动,就被林黛玉和林家大管家给联合镇压了下去。  林黛玉想要一个哥哥,林大管家更是非常清楚,家里有一位正经少爷意味着什么。更不要说这位少爷长得跟自家老爷一模一样了。  林大管家可是很清楚,自家老爷还有一个原配留下的大少爷。算算年纪,正是一般的年纪。  拉着林琅的衣裳,林黛玉跪在了父亲的床前,侍疾。  她不希望父亲出事。  林琅也从林如海的相貌上大概地估算出,这个瘦骨嶙峋、头发半百了的老头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所以,他拿出了一副散剂,给林如海灌了下去。  那副散剂是他从另外一个世界带回来的,里面是一副来自万花的、可以驱除一切负面状态的药物。  好吧,就算是林如海如今已经形销骨立,就算林如海已经中了慢性毒药。只要服下了这副药剂,一般来说,就不会有问题。  最多拉几天肚子,排排余毒罢了。  强行给自己的老爹(目测八九不离十)灌下了药,林琅就等着老爹醒来了。至于边上的便宜妹妹和后面的管家的担心,他完全不在乎。  万花出品,品质保证。  
    林如海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  倒是林黛玉,因为状态非常不对,所以被哥哥拿药迷晕了。她再这样下去,会毁掉自己的身子的。  所以,林如海醒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己的儿子坐寝台面前,怀里抱着自己的女儿,见他醒来了,目光就转了过来,轻轻地示意自己怀中的沉睡着的小女孩。  林如海一面在丫头的伺候下,坐了起来,一面观察自己的儿子。  这个儿子,两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身边。整整十二年,一点音讯都没有。自己盼了十二年,还以为这辈子永远都不可能见到这个儿子了。  明黄色的衣衫,雪白的裤子雪白的靴子,还有梳得高高的马尾,还有这身气度,无一不昭示着他的日子过得不错。  见林如海盯着自己发呆,林琅还以为对方在怀疑自己的身份。他很干脆地拿出了书信,还有玉珏。  虽然林琅的脑子里面还回响着师弟师妹师侄们的吐槽,可是他的脸上还是没有一点反应。  林如海见儿子拿出了自己当初写给儿子的书信和林家家传的玉珏,着实愣了一下,却让大管家将自己顶老的箱子里面的一个匣子拿了出来。  这是林家这一支的长房嫡长子的信物。是由同一块碧玉雕琢而成,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完整的圆,分开就是两个半圆。罕见的是,上面镂空雕刻的花纹并不是一模一样的,也不是对称的,而是相对独立的,可是合在一起,又是一丝儿不错,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这两块玉珏是成双成对的。  更加稀奇的是,当这两块玉间隔半尺悬挂下来的时候,风吹过花纹间的缝隙,会发出悦耳又动听的声音。  这才是林家嫡支的象征,也是林家的秘宝——凤鸣佩。上面没有雕刻过一只凤凰,却以凤命名。  林黛玉显然被凤鸣佩的声音给惊醒了。她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的哥哥抱着自己,而第二眼,就注意到了父亲手里的凤鸣佩。  林黛玉记得,上辈子,这块凤鸣佩是自己留话,要求随葬的,也不知道这块玉佩最后有没有跟自己一起长眠地下。但是,完整的凤鸣佩自己却是第一次见到。  林如海见女儿迷糊,便道:“孩子,你还不知道吧,这是你先头母亲留下来的哥哥。”  林如海还以为,林黛玉会问自己为什么会有哥哥,又为什么会到现在才听说这个哥哥的,却没有想到自己女儿张口便道:“哥哥不会再走了么?哥哥是不是会一直留下来?”  林如海咳嗽了两声,道:“是你娘亲跟你说的么?”  林黛玉道:“不是,女儿猜出来的。”林黛玉能说是上辈子自己从京城赶回来之后,陪了父亲大半年,父亲才在最后告诉自己的么?  林黛玉顿了顿,道:“父亲,既然哥哥回来了,那女儿是不是不用离开父亲身边了?”  林如海长叹一声,道:“可是为父已经答应了你外祖家,让你进京的。君子不能无信,所以,你还是要在百日之内赶到京师才可以。”  林黛玉一听,就红了眼睛。  林琅见此,便将妹妹往自己怀里紧了紧,道:“父亲,妹妹是非去不可了?”  林如海道:“是的。”  林琅道:“可是妹妹年纪这么小,又是孤身一个人外出作客,被别人欺负了怎么办?”  林如海道:“我可以选两个得力的人帮衬着你妹妹。然后写信给你二娘的兄弟们,让他们多照应一下。”  林琅发现妹妹在自己怀里发抖,就觉得有些不好,便道:“父亲,儿子还不知道二娘是何许人物呢?不如请父亲跟儿子说一说如何?”  林如海脸上红了一红,尴尬地咳嗽了两声。  林如海能够年纪轻轻就考中探花,又历经宦海沉浮二十几年,林如海可不是笨蛋。只是有些事情又叫他如何开口呢?自己这个继室的娘家,实在是太出格了,就是秉承着隐恶扬善的君子之风的林如海,都不知道该跟自己的儿子细说。  林琅道:“既然父亲身体乏力,那就请父亲先养养神好了,管家,你来说说看,妹妹的外祖家可是什么样的人物?”  能在林家做到大管家,自然是林家的家生子,而且还是跟了林如海一辈子、忠心耿耿的老人。  大管家张德凯马上就细细地说了,就连贾家袭爵的老大分门别居、老二窃据国公府正堂之事都一一交代了,最后才道:“郎君,二夫人是宫里出来的,规矩什么的自然是不差的,可是就是娘家不争气。二夫人在世的时候,提起娘家,背地里可没少抹眼泪。饶是如此,二夫人还是尽力周全,有关什么求着我们大人办事儿的、求提拔的,二夫人都拦了下去,不许让大人烦心。”  林琅道:“父亲,既然连二娘这个做女儿的都看不下去娘家的做法,可见这家子并不是什么可靠的人。”  林如海道:“这个我自然是知道的。可是这家里,连个正经的女人都没有,我一个大男人在前头,难道留着你妹妹一个人在内宅了不成?你妹妹还小呢。就是我恩师家——也就是你外祖家——听说恩师的身子不大好,已经卧病在床了。你妹妹又是孝中,怎么好登门呢?至于我们苏州老家,已经多少年没有回去了?只怕如今,这苏州还当我们是姑苏人的,也没有几个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即便是祖籍,你又叫我将你妹妹交给谁去?”  林琅道:“可是,将妹妹交给一个连基本的尊卑都不懂的人家,父亲,您就这么忍心?”  林如海道:“横竖只有一年。”  林琅道:“要不,这样,父亲,我带着妹妹进京。如果这家人对妹妹还好,那我就让妹妹到哪贾家客居一年。如果那家人对妹妹不好,或者说没有把我们林家放在眼里,那么,我就带着妹妹到驿站寄居一年,或者,在寺庙里面租个独立的小院子,顺便也给娘亲和二娘做几场法事。”  林如海道:“不用这么麻烦,我们家在京师里还有一座祖宅呢。就是我出来也有两年了,需要打理一番才好住人。”  林琅道:“这样更好。作为林家的嫡长子,儿子断没有不在自己家里住着,反而去继母的娘家长住的理。如果那家子是知礼的人家,儿子允了那家子接妹妹过去做客的事儿,如果那家子是那种没有礼数的人家,那儿子正好堂而皇之地将妹妹留在家里。就是我们家里没有人,好歹也有”  林如海道:“也好。既然这样,德凯,你幸苦一趟,明天就启程,将老宅子都收拾起来。至于你们兄妹,等过了五七再走。对了,德凯,大郎君的衣裳可得了?虽然说二娘,可是好歹也是长辈,可不能让外人有了诟病的把柄。”  
    哥哥回来了,作为妹妹的林黛玉是开心的,作为父亲的林如海是高兴的,可是作为当事人的林琅就没有那么顺心了。  没错,林如海是个读书人,而且是从科举出来的探花,又走到了今天,故而林如海是很注重学问的。  但是林琅却不是。  或者说出身大唐的藏剑山庄的小黄鸡们都不是文人。  藏剑山庄前身是读书人家没有错,可是如果考读书能够出头的话,叶家也不会转为武林门派了。  所以,藏剑山庄是二流的读书人家,却是最顶尖的武林门派,这是事实。  尔而自幼在藏剑山庄长大的林琅,自然也是二流的读书人,却只是武林数得上号的高手,这也是事实。  在林家没几天,林琅就觉得烦了。  因为林如海天天****他的功课。当然,要他背书,他当然没有问题。  大概是林家的天赋属性,上至林如海,下至林黛玉,都是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人物。所以,让他们背书,那绝对没有问题。  可是要往这里面深入研究,那林琅就不行了。  他到底不是正经的读书人。而且,科举考试的标准和做学问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林琅接受的教育跟林家的标准似乎也有一点不同。  所以,眼下林琅要做的,就是读书。尤其是读林如海少年时做的笔记。  不过,这笔记也就那样了。对于林琅来说,重要的不是笔记,而是他已经又两天没有练剑,有好几个月没有铸剑了。  这才是大问题。  这日,林黛玉偷偷地从内宅溜出来,跑到了前面的书房。现在他还小,自然不用太讲究那些规矩礼仪。  自打哥哥回来以后,他每天都会偷偷地跑过来,然后在哥哥面前呆上大半天,直到父亲回来以后,跟他们兄妹一起吃饭、一起用茶,然后听见父亲问哥哥读了什么书、有了什么感悟,之后又会布置下功课。  其实,这些东西,林黛玉上一辈子已经都会了。他在大观园里面没有事情可以做,自然就只能看书了。林家的藏书、父亲的笔记,他都记得牢牢的。  他只是喜欢跟哥哥呆在一起罢了。  哥哥会抱着他,给他读书,给他讲故事,还会偷偷地塞各种东西给他玩。这样的体验,对他来说,可是非常新奇的。  两辈子下来,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  你说贾宝玉?那是一个博爱份子,虽然心里面是有自己的,可是他同样记挂着这个丫头那个丫头,甚至不止一次拿自己给他的那些丫头们顶缸,却从来不曾为自己真正做过一件事情。  不要说林黛玉小心眼儿。如果一个男人,嘴上说着我们俩是一对,转脸又是跟这个女人那个女人勾勾搭搭,还不把你的父母、你的家族和你自己当一回事情,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人都受不了。  但是,哥哥是不一样的。  虽然跟哥哥呆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几天,可是林黛玉就是知道,哥哥心里是真的疼自己的。  不要问为什么,反正林黛玉就是知道。  这不,林黛玉又一次甩开了嬷嬷和丫头们,来到了哥哥的书房外面。还好,通往内宅的门没有关,伺候的丫头小斯长随已经被哥哥给支开了。  林黛玉趴在门槛上,偷偷地往里面张望。  没有声音,哥哥睡着了!  林黛玉偷偷地翻过门槛,进了屋子,再爬过第二个门槛,终于看见哥哥歪在榻上。金色的阳光,洒在哥哥的脸上,给哥哥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芒。  林黛玉再一次看着哥哥发呆了。  没错,林家人都有一张好皮相,林如海是如此,林黛玉是如此,林琅也是如此。长在自己脸上,自己又是看惯了的,自然是不觉得,可是长在哥哥的脸上,那就比较稀奇了。  这个时候的林黛玉心里什么都没有想。一来,他也没有见过几个男人,二来,他也不想用贾家的男人来侮辱自己的哥哥。  自己哥哥当然是最好的。  林黛玉可不会跟薛宝钗那样,居然在外人面前说哥哥不是,还说自己的哥哥有了等于没有。没错,即便自己的哥哥在学问上不符合林家对子女的要求又怎样?他还是自己的哥哥,是自己盼了两辈子才盼来的哥哥。  其实,方在林黛玉踏进这个院子的时候,林琅就已经知道了,结果,这个妹妹居然什么都没有动,也没有发出声音,而是对着自己发呆。  这下林琅也不好继续装睡、逗弄自己的妹妹了。  他原来还以为自己的妹妹会爬上来恶作剧呢。就跟他那些师弟师妹们一样,上来摸自己的脸,或者是用狗尾巴草撩拨自己的鼻子。不要怀疑,小黄鸡们可没少做过这样的事情。被拿住了,他们则会解释说他们以为自己不是真人或者已经羽化而去云云。  林琅就等着妹妹,好乘机抓住妹妹的恶作剧呢。结果,妹妹居然只是对着自己发呆、傻笑。  不要怀疑林妹妹会傻笑,这可是真的。  他已经高兴坏了。  林黛玉不是笨蛋,他当然知道,有的时候,适度地坦白一点会让哥哥对自己的心情更清晰一点。  林黛玉笑着被哥哥抱在怀里。  “怎么又甩下嬷嬷丫头们出来了?”  林黛玉道:“我想哥哥了。”  “傻丫头,有什么不放心的。哥哥又不会不见了。”  “可是人家家里有哥哥,我就没有。每次看到人家说家里的哥哥如何淘气如何惫懒,我就想要个哥哥。”  林琅大笑,道:“妹妹可是担心进京的事情?妹妹放心,到时候已经一定让你外祖家所有的表姐表妹们都羡慕妹妹有个好哥哥。”  林黛玉红了脸,道:“哥哥~~~”  林琅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只钗,道:“这个是我抽空做的。虽然说我们是孝中,可是既然要去人家家里作客,人家家里又有个积古的老人,就不好太过素净。这支砗磲梅花钗妹妹收好。到时候,这支钗子,再加上父亲给的那支龙眼珍珠簪就差不多了。”  林黛玉慌忙抓住了哥哥:“哥哥自己做的?哥哥可是我们家的嫡长子,何须自己做这个!如果让外头知道了,轻视了哥哥去可如何是好?”  林琅道:“你呀,薛涛笺的典故你都忘了不成?就跟文人喜欢自制笔墨纸砚一样,我也不过是喜欢自己动手而已。我那把重剑如何?那可是我自己打的。”  林黛玉吃了一惊,着实愣了一愣,道:“可是,可是……”  林琅抚着妹妹的头发,道:“我知道妹妹是担心外人知道了去,故而轻视了我。可是妹妹,自打安史之乱一来,中原的国力就在走下坡路,而周围又有饿狼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好的军械,只怕这五胡之乱又要重演啊。”  林黛玉闷闷地道:“我知道。我也读过书。每每合上书之后,扪心自问,也不过是将有将门相有相门罢了。因为相门,所以才有了科举,唐初才会使劲地算计五姓之家。而将门,说句不好听的,本朝太祖就是由武将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最后登上那把椅子的。照这个势头下去,朝廷重文轻武的势头会越发高涨。”  林琅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  林黛玉抓着哥哥的衣裳不说话。  他生来聪明,心又细,又是两世为人,即便年龄都不长,可是又哪里不明白的呢?也难怪上辈子,自己的亲外祖母要那么设计自己了。因为贾家实在是没有别的选择了。即便是打肿了脸冲胖子,却依旧被人瞧不起。可以说,那个时候,除了无依无靠的自己和被拿捏住了把柄的薛宝钗,根本就没有人看得上那个贾宝玉更不会有人愿意要这门糟心的亲戚。
    就是林如海在不舍,就是林黛玉心里有再多的不情愿,这父女俩还是要分别了。林黛玉看着瘦弱的父亲,想到上辈子跟父亲一别就是好几年,直到父亲重病,自己才赶回来侍疾,更是满心的凄惶。  他一把抱住了父亲,放声大哭,边上人怎么劝都无用。  小孩子么,都这样。  第一次离开父亲,第一次要出远门,不嚎嚎大哭才怪。更不要说,林黛玉这不是出去读书,而是要千里迢迢地去京师作客。  几乎每一个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林如海一个劲地抹眼泪,边上伺候的人也都在擦眼角。  最后,林如海开口道:“走吧,走吧。千里送行终有一别。你们还是早点出门,也省得路上磋磨。琅儿,带着你妹妹出发吧,不要回头,不要让你妹妹太记挂着家里。”  林琅呢?他一心想讨妹妹欢心,所以,将妹妹背了起来以后,他就拿出了自己的泰阿剑,甩起了大轻功。  藏剑山庄的大轻功是怎么样的?  呵呵,那真是不好说。小黄鸡们总是拿出重剑,然后高速旋转,借着强大的离心力拔地而起、扶摇直上。尤其是泰阿剑,上面镶满了一片又一片的金色的银杏叶,一旦小黄鸡们甩起了大轻功,边上的人就只能看见一道金光拔地而起。  更不要说,藏剑山庄的武功,连剑气也是金光闪闪的。  原来林家的人,还有巡盐御史府的人,这满心的伤感,且不论这伤感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他们是被这道拔地而起的金光给晃花了眼。  林如海已经傻了,更有无数的人在心里狂吼:“婆娘,出来看神仙。”  至于在林琅背上的林黛玉,他已经晕了。  不要苛责人家小姑娘,一个没有任何武功在身的小女孩,在这么强大的离心力的作用下,没有吐而是直接晕过去已经很好了。  一个路痴,甩着大轻功扶摇直上,飞上高空,而唯一可能给他指路的人又晕过去了,这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林琅又迷路了。  原来他应该北上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他直接往东南去了。  宋代的时候,其实福建和台湾,那个时候台湾叫琉球,也就是闽南和琉球之间还有一个城市,叫做东京。南宋的时候,宋王朝的皇室曾经在这里停留过一段时日。后来,这个城市沉到海底去了。  当然,这个叫东京的城市跟本文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也变相地说明了,这个时候的台湾海峡,不,这个时候应该叫琉球海峡,要比一千年后的台湾海峡要狭窄许多。  所以,林琅再度杯具了。  他直接越过了琉球海峡,到了琉球。去了琉球不要紧,问题是,他没有停下来,又往南去了,直到到了吕宋,也就是一千年以后的菲律宾才停下来。  当然,林琅停下来也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错了地方了,而是他担心妹妹出事儿。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适应高空的。  没错儿,林妹妹出现了高原反应。也亏得林琅及时停下来,不然林妹妹还真是要挂了。  小孩子跟大人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大人,比方说,林如海这样的,或许此时此刻已经挂了。但是小孩子不一样。小孩子的身体比较柔软,水分也比较多,适应性也比大人好,所以,林妹妹坚持到现在,也不过是出现了一点点的高原反应而已。  也就是说,林妹妹现在只要在地面上休息一段时日就会好的。  这样的情况,在新进门的小黄鸡们中间,作为大师兄的林琅已经见多了。他自然知道如何处理。  问题是马上就要日落了,却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  自己一个武人到是不要紧,可是自己妹妹该怎么办?  林琅发愁了。自己是不怕冻的,可是自己妹妹年幼又娇弱,如果着了凉了可怎么好?偏偏妹妹晕过去了。是现在造一个木头屋子出来?还是直接点个火堆就算了?  林琅扰了扰头。  不过,很快,林琅就发现不用自己选了。  这个时候的吕宋还有大量的土王,而这些土王大多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文字,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文明,更不要说农耕和放牧了。这些土王都是天生地养、靠着采集和打猎为生的,再来就是互相打劫。  也亏得这里物产丰饶,不然,还养不起这么多不事生产的家伙。  这不,林琅才把火堆生起来,打算给妹妹弄点热热的吃食,就有人举着石刀石斧、嗬嗬叫唤着冲上来了。  他们见林琅只有一个人,又带着一个小孩子,还以为是可以由着他们拿捏的软柿子了。  结果,自然是不用多说了。  林黛玉是被一股子的冲鼻的血腥味儿给刺激醒的。醒来以后,就看见一地的死尸。  林黛玉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自然是吐了。  吐得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月亮还没有升上来,还真是日月无光。)  问题是,吕宋这个地方的土王还真是不少。显然,又有一个部落发现了肥羊,嗬嗬叫唤着冲上来了。  可不是肥羊么?谁会在砍人用的重剑上镶嵌上一片又一片,整整一溜儿的纯金的银杏叶子?每一片都有林黛玉的手掌大。  这不是土豪是什么?  这不是肥羊是什么?  这不是等着别人来打劫是什么?  林黛玉吓得瞪大了眼睛。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林琅就一个大风车甩了过去。  剑气纵横。  林黛玉心里不知怎么的,就浮现出了这么一个词来。  地上又趴了一地的死尸。  林黛玉突然就不吐了。  不要问为什么。  反正,他是不吐了,开始担心哥哥了:“哥哥,出了什么事情了?有没有受伤?”  林琅给妹妹擦了擦脸,道:“没事。倒是妹妹,可好些了?”  林黛玉摇摇头,道:“倒是我,污了哥哥的衣裳。要不,哥哥先脱下来,妹妹负责洗干净如何?”  林琅道:“没关系,回头换一件就成。”  林黛玉奇道:“可是我们也没带换洗的衣裳啊。”  林琅皱了皱眉头,打开自己的包袱一看,果然。  林琅的包袱里面的确包罗万象,可是偏偏没有守孝的衣服。各大门派的校服、各种套装都有,就是没有守孝的衣服。  尤其是小黄鸡们的衣裳,从门派校服开始,一套比一套金光闪闪,一套比一套土豪,用来显摆绝对赚足了眼球,偏偏就是不能当成孝服。  别的门派的衣裳……  林琅在包袱里面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堆万花的校服。黑色的料子,镶着或青或紫或粉的边。虽然不是正经的孝服,却也足够庄重。  参考过了妹妹的意见之后,林琅换上了镶着青边的万花孝服。不过,这金光闪闪的两把剑,还是被林琅带在了身上。
    好吧,这就是贵族,或者说是世家子弟。  无论是任何时候,都必须衣着整洁,哪怕是去死也会打理得整整齐齐,然后还要跟周围的人打个招呼:“抱歉,接下来在下失陪了。”的龟毛种。  林琅和他妹子显然都属于这一类的。即便是在这显然没有人烟的地方,林琅都忍不下衣服上的一点污垢,而林黛玉也绝对不能容忍这酸馊味。  换了衣裳,自然就是换个地方。  在这样的树林子里面,这满地的死尸,味道还是其次,这要是引来了野兽呢?  林琅拿出了地图,林黛玉趴在哥哥的肩膀上往下看,兄妹两个不时地讨论一二。  “哥哥,这里不像是北方啊。”  林琅道:“的确。按照师弟师妹们的说法,扬州和西湖的气候差不多,一起进入夏天,又一起转凉,就是下雪也是一起下的,最多也就相差一天半天的。看样子,这里不像扬州也不像西湖边上。若是在西湖边上,我们早就换了夹衣了。若是深究起来,倒有些像岭南、百越这些地方,到了九月里,长安都开始下雪了,这些地方才开始流火(指天气转凉)。”  “就像香山居士在诗文里面写的那样,‘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没错。这里树木高大,地上草木茂盛,……”  林黛玉突然大叫起来:“哥哥,哥哥,你看那个,不是稻谷么?”  不知不觉间,这兄妹两个居然走出了这小片树林子,来到了大一块空地上,林琅马上扫视四周,却是荒无人烟,倒是林黛玉,她的注意力已经被面前金灿灿的稻谷给吸引住了目光。  不要说人家林黛玉不识五谷杂粮,人家好歹是亲自用稻谷喂养过鸟雀的,自然知道稻谷长得什么样子。更不要说稻香村那里也有稻田。  林黛玉在哥哥的背上叹息道:“好多的粮食。可惜我们没办法带回去。听说经常有流民往京师方向去。如果我们能够将这些粮食都带走,好歹也能够多救几个人。”  林琅已经确定了这里没有危险,口中却道:“妹妹既然喜欢,就都带走又何妨。”  林黛玉不觉笑了,她觉得哥哥也是个呆的。不过这种呆跟贾宝玉的呆又不一样,贾宝玉的呆只会给她带来麻烦,只会让她难受,可是自家哥哥的呆却让她觉得好玩。  哥哥道骨仙风的模样,让林黛玉老是觉得哥哥随时都可能羽化而去,尤其是换上了孝服之后,这种缥缈的气度越发明显。林琅越是气度出众,林黛玉就越发不能安心,就怕这是一场梦。  现在,林琅的呆,却让林黛玉觉得安心。  哥哥到底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不会消失不见的。  可就在林黛玉略略放心的同时,林琅居然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荷包。林黛玉估摸着,那个荷包也就比自己的手掌略略大一点。  然后林琅就挥起了自己手里的轻剑,千叶长生剑。  在林黛玉的口呆目瞪中,金光飞舞。金光一掠而过,那沉甸甸的稻穗就接二连三地飞到了空中,然后在金光中,排着队,飞进了那只小小的荷包。  那只荷包,看着就那么一点点大,装下了那么多的稻穗之后,居然都没有看见它鼓起来,还是那副扁扁的样子。  林黛玉已经完全混乱掉了。  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或者说,自己眼花了。  而那边的林琅呢?他顺着这片土地一直往前面走,将所到之处,所有能够看到的稻穗都收了起来。  当这一带已经没有了能够看到的稻穗,林琅这才罢手。  他以为自己的妹妹会很高兴,可是一转头,才发现自己的妹妹两眼发直。  林黛玉被哥哥晃了好几下,这才反应过来,道:“哥哥,这个荷包才这么一点点大,怎么可能装得下这么多的粮食?是不是我的眼花了?”  林琅晃了晃自己手里的百纳包,道:“妹妹说的是这个?”  “嗯。”  林琅笑道:“这是哥哥自己做的。如果妹妹喜欢,哥哥回头就给妹妹多做几个。反正这种包包里面还可以放包包,就是将一座山那么大的物资,只要包包足够,完全能够带走。”  “可是,这不是很重么?”  林琅道:“不会,这上面附着着阵法。你看着这只百纳包才这么一点点大,其实它里面可以放十八种物品呢。而且每一种可以放上九千九百九十九份。妹妹看中了什么,我们都带上。”  “哥哥有很多这样的包包?”  林琅道:“是啊。其实,这种包包也算不得什么非常了不得的东西,只要缝纫技能够的话,就可以做。难就难在这里面的图纸难得。那些喜咩咩们也太狠心了,图纸卖得贵不说,还卡着数目。”  “哥哥,什么是喜咩咩?”  “啊,就是纯阳宫里的那些道士。有男有女,有老又少。他们纯阳宫里的武功分成两派,学剑的就是剑咩,学气的就是气咩。做包裹的图纸就是那些气咩们的拿手好戏。靠着画这些图纸,这些喜咩咩们每年都不知道要捞多少钱粮。我们藏剑天天在剑炉面前熬着,打出的剑也就卖上十万之数罢了。可是他们一晚上就能够画好一张图。你说气人不气人。”  林黛玉道:“哥哥是在藏剑学艺么?也学了铸剑?”  林琅道:“那当然。我们藏剑的铸剑术乃是当世第一,每次的品剑大会,慕名而来的侠士们不知道有多少。不过,我们真正挣钱的买卖却不是铸剑。”  林黛玉道:“为什么?”  林琅到:“穷文富武,虽然老话是这么说的,可是这天底下的侠士们终究是有数的,又有几个拿的出十万两的?武力最多也只能起到震慑作用,而品剑大会也只是一个噱头,真正让我们藏剑山庄上上下下能够过得舒舒服服的,一个是茶叶,另外一个就是粮食。”  “茶叶?粮食?”  林琅道:“妹妹,你不要小看我们藏剑山庄,光茶山我们就有好几座呢。如果不是为了隐藏茶叶和粮食买卖,我们也不会把铸剑这门吃力的活计弄得那么大。”  林黛玉想了想,道:“那纯阳宫也是那样么?”  林琅摇了摇头,道:“纯阳宫的图纸也是个噱头,这群喜咩咩们给那些秃驴一样,守着无量天尊就有冤大头送钱过去。可以说,这两个门派是捞钱最快最轻松的。”  “纯阳是道士,秃驴应该是和尚了吧?哥哥是藏剑,难道还有别的门派么?”  林琅道:“当然啊。一共八大门派呢。东都哈士奇、纯阳喜咩咩、青岩妙蛙花、扬州金龙鱼、少室光头驴、南疆雅蠛蝶、西湖小黄鸡、蜀中唐老鸭。”  林黛玉道:“这么多的门派?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听过?扬州金龙鱼应该就在扬州吧,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听说过?”  林琅道:“这很简单啊。我们藏剑山庄就在西湖边上,可是又有谁知道了?父亲不是派人往西湖边上找了许多次么?何曾得到过蛛丝马迹?每个门派都有一个秘境,秘境这边就是常世,秘境的那一边,就是各大门派的真正所在。不要小看这些秘境,要想平平安安地通过,可要费不少劲呢。功力差一点的,就是再小心也是一个死字。”  林黛玉道:“所以哥哥跟着师父去了以后,就一直没有消息?”  林琅道:“跟父亲交好的,在我们藏剑山庄就只有我师父一个人。那年,我师父回到藏剑山庄没多久,就遇上了一个死对头,又中了陷阱,眼睛也坏了。又有人盯着我们藏剑山庄,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加上那个时候,我的状况也不大好,所以就拖下来了。”  “可是一连十二年……”  “丫头,不要小看那个秘境。连接两边的秘境四年才开一次。而且,不在一定的时间里面通过这个秘境,就挥被困在里面,成为那些怪物的饵食。所以,常世这边对我们一点都不清楚那是自然的。”  
    林黛玉想了想,道:“可是不对啊。哥哥不是说,秘境的一边是各大门派,另外一边是常世,又说藏剑山庄就在西湖边上。哥哥连南北都能够走错,敢问哥哥,你从西湖出来,到扬州,走了多少时间?”  林琅一愣,摸摸头,想了想,道:“我从秘境出来,到海边,也就一个白天左右。听后来在那个海岛上找到我的人说,那个海岛在南疆还要出去一点。如果不是那艘船上的人是我们汉人,如果不是那些人将我送到扬州巡盐御史府的大门口,只怕我还在海岛上晃荡。”  “海、海岛么?”  林黛玉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到底需要多少奇葩,才能够从西湖边上一路迷路迷到南疆外面的海岛上?  林黛玉不是那种无知的女孩子,相反,她可是很清楚南疆的海岛跟西湖的距离的。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那就是他们又迷路,很可能再次到了某个海岛上面。  林黛玉试探着道:“那哥哥,妹妹想到那边看看可不可以?”  林琅倒是很干脆地转了方向,还道:“当然可以。不过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妹妹是想慢慢看,还是走马观花?”  林黛玉道:“哥哥快一点也好。只是不要跟我们出来的时候那样,转着圈儿就飞上了天。那样很容易迷路。”  林琅道:“那成,我就用踏云好了。我们从树顶上过么?”  “嗯。看见水或者湖泊我们就停下来。”  低应一声,林琅一下子腾空而起。  林黛玉惊呼一声。很快,她就发现了,自己哥哥也不过是在草木的叶子之上借力,如风驰电逝一般,四周的景物飞快地往后面倒退。看远处还好,如果将视线集中在比较近的地方,很快就会头晕。  林黛玉感觉自己就晃了晃脑袋,面前就出现了一大片的水。  咸湿的海风带着腥气冲鼻而来。  林黛玉很确定,自己选择的方向是西方。但是现在,这里居然是一片海水。  也就是说,他们又迷路了。  这里还真是一个海岛。  林黛玉道:“哥哥,你是从这里过来的么?”  林琅想了想,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记得好像跨过了好几个大湖。但是具体的都有几个,我自己都没有数。”  林黛玉叹了口气。她知道,这一早一晚,海水有两个涨潮。如果这里真的是琉球,那么隔着琉球海峡,这里还能够看到闽南。如果不是,她也没有办法。  林琅想了想,道:“妹妹,要不,我们回方才的林子里面吧。既然我们在那里遇见了两拨土人,可见那附近应该是有人住着的。前朝兵乱,坐船外逃的汉人也不是没有。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我们还能够找到带路的人。”  林黛玉想了想,也只有这个法子了。  林琅将妹妹颠了颠,再度转身。  这一次,林黛玉终于知道哥哥的路痴属性有多厉害了。  如果是单纯的左右,林琅当然能够分辨得出来。可是一到了树林子里面,林琅很快就分辨不出方向了。让过那棵树,林琅明明应该往直走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往边上拐了。不是往左偏了,就是往右偏了。害得林黛玉不得不几次扳着哥哥的脑袋给哥哥指明方向。  对于树木是如此,对于山石也是如此。  走到一半的时候,林黛玉发现,有一边的草似乎被什么东西压过的样子,连忙跟哥哥说了。  林琅看了看四周,结果,居然在一棵草的叶子下面找到了一块品质上乘的艳丽的孔雀石。这块孔雀石上还被钻过了一个孔。显然,这个孔不是天然的,而是有人对其进行加工,弄出了这么一个孔,方便佩戴。  兄妹两个有了默契,就顺着这条隐隐约约的小道继续往前面走,不时地还停下来辨别一下周围的草木是否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突然,林黛玉听见林琅欢呼一声:“妹妹,你看,是孔雀石耶!”  林黛玉一看,果然是老大一块孔雀石。那漂亮的颜色,即便是夕阳的余晖也不曾减了它的艳丽。侧脸一看,边上还有许多这样的石块。  林黛玉道:“哥哥很开心?”  林琅道:“那当然。这里居然有这么多的孔雀石,那就说明,这附近应该有埋藏极浅的铜矿才对。这孔雀石的颜色越绿越艳丽,这铜矿的纯度就越高。妹妹等一等,我先挖些出来,看看这里的铜储量有多少。”  林琅将轻剑回鞘,反而取下了重剑。  林黛玉也乖巧,知道哥哥是不会放她下地的。在哥哥的背上,哥哥放心。如果下地了,谁知道这地上有没有蛇虫。  林黛玉替哥哥拿着轻容沙金石包,看见哥哥将一块又一块的孔雀石装进了这个大大的包裹里面。  不过是短短的百十步的路,那重达百斤以上的孔雀石就不知凡几。有的只冒出了泥土一点点,大半都被埋在了土里,从表面上看,根本就看不出来这块矿石到底有多大。  可是自己的哥哥似乎只要用剑轻轻地敲两下,就能够知道这块矿石到底有多大。  走了百余步,林琅挖了不知道多少矿石,在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坑。可是这一带了孔雀石似乎无穷无尽一般。  林琅最后总结道:“这里一定有一座巨大的铜矿,储量应该在百万斤以上。只是今天实在是太晚了,不然,我一定要将这里的孔雀石都搬走不可。”  林黛玉道:“哥哥,哥哥可带了硫磺雄黄还有干粮毛皮布料之类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妹妹就是在这里过夜也是可以的。横竖这天也晚了,我们干脆就在这里过夜如何?”  林琅道:“可是妹妹的身体……”  林黛玉道:“我不碍事。哥哥一定能照顾得好妹妹的不是么?”  林琅想了想,还是找一块结实的地方,又搬来三块巨大的孔雀石,按照品字放置,却又留下了一个出口。然后里里外外都撒上雄黄、硫磺和驱虫粉,这才在上面撑了一把大伞,下面又铺了处理过的皮子。最后,林琅拿出了一个铜盆当成火炉,上面是一个三角的百炼钢架子,架子上是一个铁壶,方便烧水。  林琅用包裹里面已经处理好的米、肉和葱熬了一锅肉粥,兄妹两个就着包裹里面的几样美食,美美地吃了一顿,这才互相依靠着,胡乱睡了过去。  
    林黛玉这天晚上睡得不太安稳,直到月落星稀这才迷迷糊糊地合眼睡去,等她睁眼,已经是金光万丈了。  林琅见妹妹醒来了,便笑道:“妹妹可是迟了,没有看到日出的壮丽呢。”  林黛玉笑道:“这倒是妹妹的不是了。”却非常自然地拿出自己手里的帕子,从水壶里面倒出一点热水,打湿了,给哥哥擦脸。自己又拿出另外一块,也给自己擦了脸。  这火盆里面的炭烧了一夜,此时已经熄灭了,倒是水壶里面的水还有些温度,却不烫人,反而有些温温凉凉的感觉。  洗了脸,净了手,兄妹二人又吃了点东西,将周围收拾干净了,这才出发。  林黛玉又上了哥哥的背。这兄妹两个打算去别的地方看看。毕竟,这里有一座巨大的孔雀石山已经是事实了。他们兄妹两个目前最大的目标就是找到回去的法子,而不是留在这里挖孔雀石。  指路的活计是林黛玉的,赶路的活计是林琅的。这叫分工合作。  其实,对于林琅来说,这样反而轻松。因为他不需要停下来分辨方向了。他妹妹回你搞定这一切的。  至于林黛玉,她限制了哥哥的轻功,只允许哥哥用踏云,却不许哥哥用大轻功。  用了大轻功,兄妹两个还不知道会迷路到哪里去呢。  当然,指路的标记是少不了的。  林妹妹的指路方法就是,将附近的稻穗都收割了,然后将附近的树木砍一株下来,树冠在东,树根往西,横放在地上。这样,即便用了轻功,只要不是飞得太高,自然就能够注意到地上的标记。  当然,这也让兄妹两个发现了大量的名贵的树木。小叶紫檀、鸡翅木、黑酸枝,还有大量的沉香木和迦南木。有些树木大概已经有数百年的年龄了,这树木中间都已经空了。  林琅干脆将这些树木都砍伐了下来,只留下一两根作为指路的标记,其余的,都成了兄妹两个的私藏。  林黛玉腰间的轻容百花包里面,整整一包裹的百纳包,这些百纳包里面,不是稻谷就是砍伐下来的树木。  这样一路北上一路做标记,走了许久,终于又见到了人。  还是土人,还是拿着石刀石斧嗷嗷大叫着就往这边冲。如果对方客气一点,林琅也许会以礼相待,可是对方居然拿起了武器,林琅当然不会客气。  林黛玉显然也不是那种迂腐的人,也不至于同情那些想要自己的性命的人。所以,她只是闭着眼睛,等厮杀过了,哥哥又离开了那一地死尸,她才会睁眼。  偶尔,这兄妹两个也会聊聊天,分散一下注意力,好让自己快一点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显然,林琅非常注意地没有让自己兄妹二人沾染上鲜血也帮了不少忙。  期间,林黛玉就跟哥哥继续说起了之前的话题。  “哥哥,既然你们是八大门派,那么其余几个门派又是以何为生的呢?那个扬州金龙鱼又是什么?”  “那是七秀坊,里面都是女人。我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事情也不大了解。不过七秀坊也是数得上的有钱人,不然也不会被叫做金龙鱼了。她们明面上都能歌善舞,是一些风流人物,可实际上,她们背地里还有许多买***方说盐和盐肥。”  “盐肥?”  “是的。这也是七秀坊独有的方子。我们藏剑每年都会给她们购买大量的盐肥。撒了盐肥的土地,就能够高产。一般来说,一亩水田一季能够出四石稻谷,也就是六百斤,这已经是上等的水田了。如果一年种两季,那这第二季的稻谷也就出个两三石稻谷罢了。可是如果用了这盐肥,再加上伺候得好,那么,稻田里面每季的粮食都能够达到四石,尤其是这第一季,也有达到五石六石的。”  林黛玉的脸发白了:“四石、五石、六石?如果是六石,那可是九百斤之数呢。”  林琅道:“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藏剑山庄的田地,尤其是西湖边上的那些,大多第一季都能够收上一千斤的。可是我们还是比不得那些金龙鱼,她们不需要在地里面伺候,就能够白得这里头的一成的收入。可惜,我们一年忙到头,却还要被她们剥削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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