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端的指责指责中国反恐法草案意欲何为

新浪广告共享计划>
广告共享计划
新媒:美国对中通过《反恐法》严重关注
  (联合早报北京综合讯)针对美国国务院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表示“严重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天反驳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是参考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反恐法律后而制定的,希望美国不要搞“双重标准”。
  洪磊昨天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出于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需要,中国政府将在防恐和人权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保障公民和组织的权益。
  现场记者提问,该法案要求外国企业,特别是科技公司向中国提供关键数据,外国企业是否有理由感到担忧?洪磊回答时说,相关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存在留“后门”问题,更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
  他举例,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出于反恐需要,在相关立法中规定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协助义务。在美国的《通信协助执法法》中,就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为执法人员实施合法监听等提供协助,并对加密处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
  洪磊要求美国停止无端的指责,“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综合新华社和路透社报道,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星期一(21日)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三审,进一步明确了恐怖主义的定义、涉恐信息报道传播等问题。
  新华社的报道称,该草案的最初草案在2014年公布,是借鉴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联合国《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及其他一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政府和国际人权组织一直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表示担忧。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前天就批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将进一步限制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
  她说:“这一立法草案的泛泛且模糊措辞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在应对恐怖主义威胁上弊大于利。”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天反驳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是参考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反恐法律后而制定的,希望美国不要搞“双重标准”。
相关阅读:
《环球时报》社评:自私的美国看中国《反恐法》不顺眼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星期二再次就中国即将通过《反恐法》表示“严重关注”,并指责这一新立法将进一步限制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总部在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也就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提出批评,宣称该草案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模糊含混”。
  《反恐法》草案已在中国人大进入三读审议,有可能近日通过。针对该法美方已多次表达不满,被公开排在最前面的是它可能损害言论等各种“自由”,但分析人士认为,美方更在意美国互联网企业和通信公司将被要求技术上协助中国政府掌握重要数据和信息,损害那些企业的利益。
  首先,制定《反恐法》是中国典型的内政,制定它的必要性要由中国人自主做出判断。恐怖主义已是中国的现实威胁,我们认为针对反恐单独立法有必要,那就意味着有必要,具体该如何制定,也需符合中国的实际。
  美国公司的合法利益应当予以保障,这不仅对美重要,也有益于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美国在华企业配合中国反恐也天经地义。那些公司在美国的经营与配合国家反恐高度统一,外国公司进入美国同样需那样做。美国公司来到中国就需成为中国稳定秩序的建设性因素,它们担心中国政府会以此帮助中国企业提高竞争力,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身利益,但因为怀疑就拒绝配合中国政府的社会治理,则没有道理。
  说中国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模糊含混”,纯属无稽之谈。第一,给恐怖主义下定义在全世界都不是很容易的事,尤其不存在全球性共识。很多国家对恐怖主义就没做过官方的正式定义。而中国《反恐法》草案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很可能是最清晰的之一,经过三审,它有了进一步修改和限定。
  三审草案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为:“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其中最后一句话关于“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限定是新加的,接受了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一些看法,把恐怖主义行动与一般的反社会行为区别开来。这将有助于避免反恐的扩大化。
  至于言论自由,这是西方攻击中国最常发射的一支“万能箭”。前段时间中国通过《国家安全法》,也受到同样指责。由于西方认定中国言论自由“有问题”,中国加强社会治理的必要举措很容易被他们扣上打压言论自由的帽子。中国出台任何社会治理措施都失去了正当性。
  全球化时代中美之间的利益密切交织,也不能说中国做什么事情,美国连吱一声的权利都没有。美国人的批评和抱怨有时也起到提醒我们的作用,更何况《反恐法》草案在没有通过之前,它对外征询意见应当是开放的。但总体上不能不说,美方对中国近年围绕国家安全各项立法所采取的态度有相当多无礼、粗暴的成分,超出了“提意见”的范畴。
  美国是全球互联网技术和信息中心,它控制着全球互联网的绝大部分根服务器,世界几个最大互联网公司又都是美国公司,与美政府高度配合,美对国家安全的把握是其他国家无法企及的。美国针对反恐搞了许多与自由存在矛盾的做法,它在国内的解释是,多一点安全就要牺牲一点自由,但到了国际上,它就要求所有国家的互联网完全开放,方便美国互联网力量的操纵。
  美国特殊的话语权使其能把追求国家利益套上国际道义的外衣,我们想在此说,中国立法机构千万别太在乎美国人的态度,把他们的批评当成普通牢骚听听,或者当成“第三只眼”过过脑子,但究竟怎么办,完全要由中国人自己说了算。美国人是不会为中国发生恐袭埋单的,美国利益是他们置喙中国事务的真正出发点。
美对中国反恐法草案说三道四
中方要求停止无端指责
  继美国政府多次高调批评起草制定的《反恐怖主义法》之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22日再次对中国人大很可能年前审议批准该法的消息说三道四。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要求美方停止无端指责。他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亚洲新闻台23日报道称,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21日开始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交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有消息说,该法可能于近日被批准通过。对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22日在记者会上批评说:“这一立法草案泛泛且模糊措辞的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不但不会有益于反恐,还会对反恐事业造成损害。美方表示严重关切。”
  “对于恐怖主义,美国也没有清晰定义”,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教授张家栋23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绝大部分国家的反恐法对恐怖主义都没有定义,即使有也很模糊。因为它本身就很难说清,就连学术界都拿不出一个清晰定义,这是大家共同的难题。多数国家是对恐怖主义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比如哪些属于恐怖分子,哪些是恐怖活动,哪些是恐怖组织。
  “之声”报道说,中国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香港“亚洲时报在线”23日称,在今年2月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基础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对恐怖主义的认定,同时对列举的恐怖活动作出相应补充修改。草案三审稿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等。
  普莱斯22日还指责《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将导致对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的进一步限制”。洪磊23日说,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权相辅相成。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会强化执法规范,切实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广播公司(BBC)称,美国总统奥巴马曾明确表示,已多次直接向中方告知美国政府的上述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最新表态,挑起西方媒体对中国这一法律草案“争议性”的报道。“德国之声”说,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内容广泛,包括要求科技企业配合安全部门,在产品中安装“后门”。许多企业认为,今后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做生意可能会更加麻烦。BBC称,要求在华经营的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有人甚至担心,拒绝合作可能遭受严厉惩罚甚至面临监禁。
  对于这些猜测和指责,张家栋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在反恐上,美国对相关群体的监控能力非常强,上了美国监控名单的就有好几百万人,包括很多外国留学生。而美国公司并不需要向政府提供个案式的信息,因为他们很多就是情报部门的合作单位,直接通过“后门”向政府分享情报。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说,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的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路透社评论说,《反恐怖主义法》起草正值暴力和分裂分子带来的危险在增大。“德国之声”称,在反恐领域除立法之外,中国还任命了首位副部级反恐专员。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这个举措意味着中国政府现在更加重视反恐工作。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评卷专家持竹竿评阅46000名考生画卷,逐一阅检分档。
奇迹发生了,在撤掉呼吸机30分钟后,Bella开始啼哭。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媒体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新闻背景:
  继美国政府多次高调批评中国起草制定的《反恐怖主义法》之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22日再度对有关中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年前审议通过《反恐怖主义法》的消息表示了“严重关注”,并指责“这一新立法将进一步限制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还会影响美国在华贸易和投资。”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合情而且必要。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中国的反恐法草案让不少人无端担心起来
  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在起草过程中受到国外高度关注。3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表示,已经直接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告知了美国政府的关注。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将“进一步限制民众自由”、在中国营业的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
  这部法律之所以受到关注,一是中国首次立法明确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反恐措施手段和量刑;二是这部法律授权一些部门在必要的时候通过非常手段实施反恐工作。而这也就使得包括美国在内的部分西方国家开始无端担心起来。
  究其根本,还是反恐的双重标准问题。恐怖主义是个世界性的敌人。之所以说它世界性,就是因为恐怖主义分子没有国度,藏身很多地区,通过全球化的各种渠道进行资金、技术甚至恐怖思想的传播。因此它带来的危害是同样的:一是没有国界,二是反恐难度增大。因此对于反恐工作的技术深入,各国都在加大力度,其中就不排除采取非常手段获取信息。
  中国依法反恐,美国不要任性
  包括《反恐怖主义法》在内的有关立法是中国的内政,从这个角度看,实在看不懂美国表示关注和进行干涉的任何理由。关于反恐法,各个国家都在具体实践,在立法的过程中,会参照其他国家有益技术的手段,也会考虑到自己国家实际情况。因此经过多年酝酿,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进入到最后阶段,说明中国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在大的国际反恐环境下,期望自己的《反恐怖主义法》更加的有的放矢。
  美国“严重关注”的无非在三个方面:中国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如何防范和如何进行相关惩处。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不同国家之间分歧矛盾比较大。美国一直把“防恐”当做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工具,打着“反恐”旗号实现自己一些目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美国有很多让国际头疼甚至引发巨大反思的事件。美国不应该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国,这既是对别国内政的干涉,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的规则。
  美国的监听才是最为出格的
  美国一直聒噪“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但其实在这个领域,干的最多也最出格的,是美国的反恐部门。在911之后,美国国土安全局出于反恐的考虑,大量窃听美国民众的电话通讯,窃取民众的电子邮件,进而以棱镜门的手段开始窃取各国的信息,这也遭到了世界不少国家的谴责。所以美国以己度人,担心自己在华企业遭到同等对待。
  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从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本身来看,对技术侦查手段的授权是相当严格的。如果一个美国企业与恐怖主义的信息、资金流动毫无关系,自然不用担心这种反恐手段是否会降临到他们头上。
  反恐工作需要合作,也需制定边界
  目前,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大敌,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是必须的。反恐不能搞双重标准,其根本意义就是面对全世界的共同威胁,各国需要互相尊重对方的反恐需求,但同样也需要更密切的合作。
  同样,各国也需要制定反恐工作的边界。这个边界是法律界定的,是各国根据自身面对的恐怖主义威胁,在反恐工作时最小限度干扰民众权利的方法。美国不应该沿用以往那种思路,继续打着反恐、民主、人权的旗号来干涉其他国家内政。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媒体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英语怎么学,其实很简单,我们一起学英语吧!萝卜青菜日常常英...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美国无端指责中国反恐法草案意欲何为?_第一评论_人民论坛网
美国无端指责中国反恐法草案意欲何为?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主义&定义、涉恐信息报道传播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境外舆论对此十分关注,尤其是美国按捺不住、巧做文章,渲染&草案定义模糊含混、反恐法限制人权自由、中国法治损害国际反恐事业&等悲观论调。
恐怖活动是人类的公敌。中国根据发展实际、立足自身条件、放眼全球视野,制定了《反恐怖主义法》,可以说,中国反恐法不仅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着重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有担当、勇作为的世界大国。因此,美国再次老调重弹、刻意抹黑,这种卑劣行径是多么的滑稽可笑、不攻自破。
对于中国积极为国际反恐事业做出的新举动、新努力、新贡献,美国担心强劲对手的&巨大压力&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总不能通过曲解中国意图、抹黑中国举措、制造舆论风波这样的&小国&所为来阻止中国的发展。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表示:&这一立法草案泛泛且模糊措辞的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不但不会有益于反恐,还会对反恐事业造成损害。美方表示严重关切。&那么,试问,美国有清晰的恐怖主义界定吗?显然,美国没有做到。从国际视角来看,&多数国家是对恐怖主义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比如哪些属于恐怖分子,哪些是恐怖活动,哪些是恐怖组织。&因此,与其在反恐系列定义上纠缠不休,不如提出一些科学性、建设性、务实性的战略方案与应对之策。
一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总是瞄准中国的人权事业,把中国很多问题的原因、影响、危害等方面与人权自由刻意相交,甚至混为一谈,而这次对中国反恐法草案的攻击也是如此。美国部分舆论认为中国制定反恐法&将导致对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的进一步限制&。很显然,美国在是非颠倒、黑白不分。首先,制定反恐法的目的是剑指一切恐怖主义活动,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反恐法草案与人权事业没有直接关系;其次,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权相辅相成,也就是说,有效的反恐法律、科学的反恐决策、务实的反恐举措对于保护人的生命权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何谈限制自由、危害人权呢?再次,中国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不仅要做好对外的反恐活动,更好治理国内的稳定因素,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所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会强化执法规范,切实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部分境外媒体耍起新花样、抛出新伎俩、使出新招数,比如,德国之声报道指出:&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内容广泛,包括要求科技企业配合安全部门,在产品中安装&后门&。许多企业认为,今后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做生意可能会更加麻烦&。还例如,BBC中文网报道强调:&要求在华经营的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有人甚至担心,拒绝合作可能遭受严厉惩罚甚至面临监禁。&从外媒秀出的&新文章&可以明显看出,这些媒体将中国的反恐法的危害性波及到经济领域,而恰恰中国刚刚召开完中央工作会议,其政治企图真可谓来者不善、暗藏杀机。一方面,中国反恐法只是纯粹地针对恐怖主义活动,而且可为经济活动的有序、安全开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另一方面,&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的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因此,境外舆论的&杞人忧天&是无中生有、空穴来风。事实上,美国的&担忧&与&用心&再次暴露出美国意在反恐活动上大搞&双重标准&,是在反恐领域推行彻底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向世人展现中国的善意、诚意与真意。也许我们无法堵住西方舆论的&悠悠之口&,但是就算这些不切实际的论调蠢蠢欲动、嚣张跋扈,中国仍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我们相信,中国《反恐怖主义法》一定会用它的善意与真诚、力度与深度、真效与实效来感动世界!
(作者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金芳]中国反恐法草案拟限制国外品牌采购&专家:非歧视
&&&&来源:&&&&
人民网3月4日电 &综合消息,西方媒体普遍把中国反恐法对高科技企业的规定解读为“贸易保护”。路透社报道称,中国已从政府采购清单上剔除了数个全球领先的技术品牌,包括思科、苹果等。尽管中国制定的反恐法对本土企业和外国企业同样有效,但“结合新的银行业监管规定以及近期密集的反垄断调查,在华的外国企业似乎遭到了更为不公平的监管压力”。
据《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上周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克里、商务部长普里茨克、财政部长雅各布?卢4名内阁重要官员联名向中国政府致函,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定,并要求中国政府取消限制,以便外资科技企业进入中国敏感行业。
美国官员和企业团体对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提出抗议,称该法“或将外国科技公司排挤出中国市场”,意在通过遏制竞争者,做强国内的科技产业。《福布斯》杂志称,“中国的不安全感似乎要引燃一场迫在眉睫的新的贸易战”。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说,中国本身是当前全球化的重要参与方,要求这些公司做一些其在本国也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对他们关上国门,而是让他们更好融入中国,是“国民待遇”的一种体现。况且反恐法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要求相同,并非歧视性政策。
3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采访时,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要求对该政策作出调整。
中国外交部3月3日对奥巴马的态度回应称,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对待处理。
据了解,201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反恐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并对反恐怖主义立法要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强化执法规范、防止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今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反恐法。
根据反恐法二次审议,二审稿对恐怖行为定义、反恐措施内容、时限等程序性规定、人权保障力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责编:常红、肖红)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反恐法草案 网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