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乡镇集市总汇

原标题:于都县各乡镇农历逢圩ㄖ期你知道吗?

于都资讯祝大家新年万事如意

双日圩:银坑、岭背、禾丰、罗坳

单日圩:仙下、禾溪埠、葛坳。

一四七圩:靖石、利村、畚嶺、太坪、寨面、黄麟、潭头、曲洋

二五八圩:丰田、新坡、赤珠嵊、马岭、罗江、于阳、梓山

二五八十圩 :桥头、车溪、宽田、大屋

三六⑨圩:盘古山、里仁、小溪、步前、三门、沙心,岩前、汾坑、高兴、段屋、小头、澄江、马安、高龙、禾丰下堡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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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于都的老板们这封告知书请速速查收!

关于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为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笁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监食经〔2020〕2号)及《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市监办字〔2020〕5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严禁采购、销售、加工和食用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产品批發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加工、销售、利用“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渔获物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水产品

二、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三、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江西段、鄱阳湖及其他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

四、严禁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对違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六、请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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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审核:李慈秀

◆备注:本文配图与文章内容无关,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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