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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镇远县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5:06&&来源: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镇远县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2011年12月底前系本县户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此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且仍在镇远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4名(详见附表),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截止日服务(任职)期须满一届(一个聘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镇远县门户网(http://www.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选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日-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舞阳镇西秀街)。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书面证明(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经州级人社部门批准转正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所在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需提供服务证书(或&引导办&、&项目办&证明);
⑦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镇远县门户网(http://www. )下载《镇远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乡镇基层站所、卫生院、或教育系统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地理以及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类别及专业进行报名,暂不填写具体报考单位,待政审考核合格后,按报考职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用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 日-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舞阳镇西秀街)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应聘教育系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确定为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镇远,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和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照本《招聘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截止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0、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县门户网站及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收社会监督。以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制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参加该职位面试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和镇远县门户网 (http://www. )。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2.【】 责任编辑: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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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多措并举农机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中国农机网 行业动态】今年以来,镇远县农业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加强纪律,多措并举,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截止到日,镇远县共签订指标确认书1795份,使用国家补贴资金228.045万元,受益农户1712户,共补贴机具1857台。其中耕整地机械1334台,收获机械9台,收获后处理机械461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台,动力机械50台。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了《镇远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在镇远门户网(网址:www.)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农机产品一览表、补贴经销商名单、补贴操作程序、补贴投诉举报电话和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度等相关文件资料在网上公开,并向黔东南州农业信息网成功提交了链接地址。同时,坚持张榜公布,向广大群众公开相关补贴信息,实施政务公开和年末公告。    二是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通过认真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及时掌握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补贴政策实施成效,从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全面构建了以补贴政策实施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补贴政策绩效持续提高,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又好又快实施。    三是改进和优化操作设备及流程。农机操作员认真学习操作系统和流程,在熟练掌握的基础上改进数据录入系统,减少读卡器、扫描仪等录入设备,简化操作流程,加快了录入速度。经改进后,仅用两个摄像头即可完成全部录入工作,极大提高了补贴工作中数据录入的效率。    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政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将所有补贴资料仔细核对无误后,以指标确认通知书、供货表、核查表、购机发票与农户信合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于一张纸)等4页为一份,以60份共240页为一本胶装成书,并配有详细目录及页码以供查询,真正做到妥善保存补贴实施纸质档案,做到&一份一档&。为今后的查询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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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2015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在青岛拉开帷幕。请输入要查询的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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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变化趋势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事业单位引进70人公告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事业单位引进70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 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7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4名,急需紧缺人才66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镇远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详情见附表《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和《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7、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镇远门户网(http://www./)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门户网(http://www./)。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点一:贵阳医学院   报名时间: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仅限《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中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中岗位代码05&13的岗位)。   (2)报名点二:遵义医学院   报名时间: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仅限《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中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中岗位代码05&13的岗位)。   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条件,须按要求真实清楚详细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隐瞒自己真实情况,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考生《笔试准考证》发放:现场报名结束后,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综合情况,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日至3月21日(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秀街)。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报名要求   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实填写和提交《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日 9:00至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日9:00至2月23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 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综合情况,在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需要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3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应聘《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计划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采取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对应聘《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计划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 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镇远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入闱面试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相同。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方式由镇远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但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直接进入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谈(专业测试)成绩;   2、参加笔试考生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待2014年7月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 截止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0、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职称(技术职务)、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1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经镇远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聘用审批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经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门户网(http://www./)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镇远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   2、   3、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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