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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故事背景贴墙纸
暴雪游戏卡拉赞的背景故事是什么?问题详情:在B站看视频有一个“炉石传说卡拉赞之夜彩蛋”中麦迪文说了一句话“这场派对一定很宏大很完美对不对”弹幕中有很多人发了“心酸”所以想问一下是因为什么,这里的背景故事是什么。推荐回答:卡拉赞的起源
太古时代,赤脊山脉的南段发生了一场原因不明的大爆炸,形成了一座环形山,也就是如今的逆风小径,环形山中部的时空虚化、折叠,成为了宇宙间的一处时空节点,连接了其他诸多世界和扭曲虚空。
无数年后,星界法师麦迪文被这里的时空特性所吸引,为了长期研究这里,他在节点中心建了一座塔并定居,这就是今天的卡拉赞之塔。艾泽拉斯王国国王、麦迪文的好友莱恩将此地封给了他,授予他“卡拉赞的主宰大师 ”(Master Mage of Karazhan)这一称号。
在融入了麦迪文散发出来的力量以后,卡拉赞之塔逐渐和时空节点融合为一体,塔本身就成了这特殊时空的一部分。这折叠扭曲的时空也是卡拉赞幻象的成因,卡拉赞的幻象并非错觉或鬼魂,而是真实的、过去和未来的残片,卷入了错乱的时空中,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点。
麦迪文用一个比喻来描述这种不确定性,常人概念里的时间,就像是钟表,每一时刻,表针走到哪里都是确定的,他这座塔就像是一个沙漏,人们无法得知沙漏中每一刻每一粒沙子的运动,那些错乱的幻象就像是这些沙子,而沙漏最终的效果却和钟表一样,时间往一个特性的方向推进,因为最终每一粒沙子都会降底部。麦迪文甚至说,就正常的因果律而言,他被这里的时空特性所吸引,在这里建了一座塔,但是就因为在卡拉赞连因果律也是靠不住的,因此我们可以反过来说麦迪文会在这里建塔,所以宇宙安排了个时空特异的位置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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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赞的辉煌与衰落
卡拉赞曾有一段黄金岁月。作为卡拉赞的领主,麦迪文统治着塔下的一个小镇,还在小镇下挖了一个超大的酒窖来藏酒(麦迪文是个酒鬼),小镇中一度人口众多,就连麦迪文雇来看窖的人也有好几打。
洛萨爵士和莱恩国王从童年时代起就是麦迪文的挚友。麦迪文整天窝在塔里,很少主动出门。因此三个好朋友聚会的地方通常就在麦迪文家。国王出行自然少不了王公贵族们的陪同。因此那个时候卡拉赞里天天人声鼎沸,歌剧院和舞厅时常满场。
随着三人年事渐高,莱恩的来访也越来越少了。另一方面,虽然有麦迪文力量的压制,卡拉赞的幻象偶尔还是会出现,并被来访者撞见,于是卡拉赞闹鬼的流言渐渐传开。小镇里的居民们联想到他们绝少露面、脾气古怪的领主,还有塔中古怪的光源,认定这些都是闹鬼的佐证,于是陆续迁离,最终,整个小镇都被废弃了。
一度辉煌的卡拉赞人气急速凋零,到了后期,塔中只剩下麦迪文自己和他一男一女两个最忠诚的仆人。之后卡德加和迦罗娜也陆续居住于此,可是算上他们也只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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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赞和紫罗兰之眼
一个独立的法师孤身一人住在传闻的鬼塔中,非但狗仔队喜欢这种情节,达拉然也喜欢。达拉然,号称魔法王国,拥有世界上最正宗的魔法学校。肯瑞托,是这个伟大啊伟大的达拉然的统治集团。可是,世界上最强那个法师竟不在这个集团中。于是觊觎麦迪文知识和他那个大图书馆的他们成立了一个秘密组织紫罗兰之眼,专门针对麦迪文,偷取他的知识、宝物和藏书。
卡德加就是他们的一个棋子。因为卡德加作为达拉然的学徒,却是个总爱揭高层人员内幕和隐私的“捣乱分子”,所以他们把卡德加派去当麦迪文的助手,一来让他去麦迪文那里当间谍,二来也除掉了一个麻烦分子。
当然,卡德加的间谍行为刚一到卡拉赞就被识破了,但是麦迪文还是将他留下收作了弟子。
麦迪文死后,卡德加把塔里的财产当成自己的了,卡拉赞废弃以后,卡德加和紫罗兰之眼就开始不断从卡拉赞里面一车一车地搬好东西了,装箱后都运往了达拉然。包括大家都知道的埃提耶什o守护者的传说之杖。可是麦迪文的好东东实在太多,直到卡德加被困外域还没搬完。
英雄联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问题详情:英雄联盟的背景到底是在呢么样的?看他们单独的英雄介绍完全联系不起来。希望有人可以系统的讲一下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国家、关键人物~听说还有一些情节性的皮肤,求科普~推荐回答:首先我先明确我的观点,问这个问题是不是傻?当然是英雄联盟背后的腾讯公司为了坑更多玩家的钱,然后带动国家的GDP的故事了。圈钱的活动没停过吧,现实的一套衣服也就200左右,看看腾讯一个数据轻轻松松。当你爷爷奶奶辛辛苦苦挣了50块高兴半天的时候还没有你几分钟花的快。关键是你还觉得很值富二代就别说话了,不是自己动手挣得钱,没资格说话儿童听故事好还是阅读好?问题详情:很多小朋友有睡前听故事的习惯,平时也爱听故事,上小学后,老师开始让阅读,有些一二年级小朋友不乐意读,还是喜欢听。现在问题是,阅读好,还是听好呢?推荐回答:我觉得这个没有二选一非此即彼的答案,而是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跟着孩子的节奏走就好。因为阅读的根本目的是让孩子从阅读中感受到快乐,不管是听还是自己读,只要耳朵和眼睛有一个在路上,就是阅读的一种方式。孩子一二年级如果还不能自主阅读,那么父母大可继续给孩子读书,亲子阅读密切了和孩子的关系,这样的亲子时光更值得珍惜。即使孩子已能自己阅读,父母仍可陪伴孩子读书到12岁,那种亲子共读的温馨会植入孩子的内心,温暖了童年,也留下了最美的记忆,是孩子终生的财富。当孩子还不具备自主阅读能力时,父母逼迫孩子阅读,只会让孩子厌烦读书,得不偿失!花开有期,父母做好榜样引导及陪伴,孩子终会拿起书本快乐的读下去!GTA5背景故事是什么?问题详情:来讲讲,推荐回答:《GTA5》三大主角人物性格解析及背景故事详解麦克-汤力一个一流的抢劫规划专家、高级抢劫犯兼神枪手,深深知道这一点,但是身为一个家庭观念极强的男人,让家人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却又是他每一次行动的原因。虽然他脾气暴躁,抽烟喝酒爱嫖妓,但是骨子里却总是把自己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可是自己的团队里,队友却都不像他一样都已经成家,还有一个喜怒无常大疯子——自己的哥们崔佛,他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他觉得早晚有一天,就算自己的规划再完美,也有可能因为崔佛的失控而导致自己的完蛋。一旦自己完蛋,自己的家庭必然就会完蛋,虽然作为一个罪犯,老婆也不过是个没文化的舞女,还没事儿要么自己作,要么跟外人抖骚,但是她跟了自己,还给自己生了可爱的一儿一女,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要是没了爹的经济支持,孩子的生活也就没了。想到了这里,老麦扔掉手里的烟屁,叹了口气。”这一切总会有个结束,趁一切还没有失控,“他想,”收手吧,我还想看着孩子长大。“ 他拨通了FIB探员的电话:”戴夫诺顿探员?我想你知道我是谁,听着,我需要和你谈谈......“十年后的今天,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之前那个被击毙在北杨克顿郊外的臭名昭著的抢劫犯麦克-汤力。在阳光明媚的洛圣都富人区的豪宅后院的躺椅上,颓废的中年大叔麦克-迪圣塔刚和太太亚曼达吵完架,穿着沙滩裤衩大口喝着威士忌。周围的邻居只知道老麦从不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却从不缺钱花。”女儿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搂着自己的脖子喊着爸爸,却被这个光怪陆离的破城市熏陶得只想着一夜成名,要么被哪个电视制作人一炮而红。儿子是个只会飙脏话玩游戏的宅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开始抽大麻。一个都不听我的话,你们只看见我这十年没有工作,像个寄生虫,哪里知道我为了你们牺牲了什么!你们才是寄生虫,要不是我,你们早就饿死街头了!跟FIB合作就是个无底洞,让我麦克大爷每个月像孙子一样地交保护费,要不是我,就凭你戴夫这个我猪,到现在也就是个碎催,枪毙麦克汤力的事迹给了你多少升迁资本,到头来还是拿我当个屁。“这些话每天不知道在老麦的脑子里重复多少遍。老麦逐渐在家里变成了讨厌鬼,他终日也只好借酒浇愁,喝多了就跑出去找个红灯区睡一晚,他想修复自己和老婆孩子的关系,但是不善言辞的他每次表达出来的只有简单粗暴,让家人更讨厌他。但他依然努力着,他希望全家其乐融融,他想得到家长应有的尊敬,他想找回一家之主的感觉,可是事情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鬼样子的?他也说不清了,再喝一口酒吧。有时候他会想,十年前自己那么做到底值得不值得的,自己选择了家庭,却没有得到家人的理解。“算了,如果当时不这么做,兴许我早就死在某一次行动里了,至少我摆脱了崔佛,崔佛这个疯子,估计早就自己把自己搞死了,去我妈的吧”。麦克从躺椅上站起来,想起刚才和亚曼达的争吵,“这个臭娘们非让我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懂个屁,我在你眼里就是个神经病么?呸,唉,去就去,我倒要看看心理医生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我真想念当年那个天真疯狂的让我一看就目不转睛的小骚丫头,怎么现在变成了这么个疯婆子,那时候真是幸福的很呢。”奥本轿车停在了一幢海滨小别墅门前,几根烟过去,耸耸肩,敲敲门:“我是麦克.......""欢迎您来本诊所,迪圣塔先生.......”至此,GTA5正式开始了。富兰克林-克林顿在GTA5的三大主角中是性格最不鲜明的一个,没有老麦的中年危机大叔和老崔的神经质这样鲜明的标签,也没有这俩人那样多的配角互动冲突,从头到尾只有猪一般的队友拉玛和只露过一次面的前女友,还有个整天看他不顺眼的神经质姨妈,注定孤独一生的节奏。这也是他不好评价(没得写)的原因。于是只好说个人感想了。之前在崔佛那篇的末尾里写了些,这里也把这部分写过来。小富这个人物虽然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的故事,但他是整部游戏的线索,穿起了整个故事,游戏的正篇从小富开始,也由小富结束,小富卷入了老麦的生活,通过老麦认识了老崔,经历了各种狗血和起落,从混混变成大罪犯,从穷屌丝变成大富豪,更重要的是,他也通过这一系列事件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成长。小富生长在藏污纳垢的黑人社区,由姨妈带大,遵循但不满街头的生存法则,主要谋生手段是偷汽车。从他和好哥们拉玛一开始就不停地互相吐槽可以看出,拉玛除了偷汽车,还喜欢涉足各种街头犯罪活动,可惜智商有限屡糟暗算,但是拉玛是个乐天派,更享受和兄弟肝胆相照的生活哲学,相比而言小富显得有些悲观和愤世嫉俗,他对这样的生活有些厌倦,希望做一番大事却没有出路,在他眼里,拉玛这等二货燕雀不会理解他的鸿鹄之志,他对于拉玛的各种把自己置于险境犯二行为非常不满,但出于兄弟情义又总是救他于水火。小富明显比拉玛更善于思考,遇事也更冷静,思考的多了,必然认为他周围的人都是累赘,不管是拉玛,姨妈,还是没事总拉他去帮忙拖车的发小。他不得不遵循街头的生存法则,出于义务去满腹牢骚地帮忙,想摆脱却又没有办法。对于自己的哥们这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有了甜的大伙分着吃,有了苦的谁也跑不了”的思维方式,他感到疲惫不已。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麦克不打不成交,得益于自己优秀的驾车技术和冷静的头脑,让犯罪老炮麦克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老麦虽然不像崔佛那样神经质,但是罪犯大咖的火药桶脾气还是一如既往,从他不分青红皂白就误拆了马德拉索的别墅这一点来看,小富远比麦克要冷静得多(小富:那次我是被裹挟进去的!),类似的惹事儿情况,小富是从来没有过的,小富做任何一个案子,都会小心谨慎,除非是拉玛拉他一起干的事儿才会因为拉玛的粗枝大叶而失去控制。麦克为了给自己闯的祸擦屁股,把小富带入道,从此小富见识了真正的“大场面”,拿到了“大钱”,自己也不再满足于偷车买毒品之类,开始了与大黑客莱斯特合作的一系列“暗杀—操控股市—赚钱”的生意。有了钱的小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和过去的自己、过去的亲戚朋友划清界线,所以当莱斯特为了洗钱,送给小富那套豪宅的时候,可谓正中小富下怀,他高高兴兴地,一声不吭地,从原来的街区消失了,搬进了别墅。住进了别墅的小富是开心的,也是孤独的,但是他并没有过多地想自己缺少了什么,他养着拉玛送给他的狗,骑着拉玛送给他的摩托车,继续干着自己的大事业,连偷车都开始和“大人物”徳凡合作,档次真是上去了,这时候的小富,如果可能,他将永远不再联系自己的旧友。面对小富的突然失踪,拉玛着急了,拉玛是“兄弟至上”的人,他寻找小富,跟踪小富,生气小富有事情瞒着他,生气小富不拉他“有钱大家赚”。当拉玛终于在徳凡的秘密车库逮住小富的时候,小富恶心坏了,在他的眼里,拉玛的出现,意味着之前的一切麻烦又都回来了。但是小富还是在慢慢成长的,他慢慢了解了老麦和老崔的恩怨,从新朋友的故事里慢慢领悟了人情世故,世态炎凉,从老崔和老麦这对有着深仇大恨却又基情满满的复杂关系里体味着“伙伴”的含义。对于“师父”老麦,他尊敬又仗义,老麦蒙难,他二话不说,孤身一人去搭救;对于神经质的哥们老崔,又仗义地主动帮他跟踪仇人欧尼尔兄弟,当他知道欧尼尔兄弟追杀老崔的原因后,也只是无奈地叹口气,老崔不小心摔了个狗吃屎,他笑话老崔而差点被自卑的老崔弄死,他也不记恨,这两个新朋友,就算他们俩有多少恩怨,就算他们俩多傻逼,都和自己无关,因为他们是自己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小富是有头脑的,会思考,直到最后他们三人合力解决梅利韦瑟,开战之前老麦老崔还在互相对骂,也是小富过去劝架,告诉他们分清轻重缓急,共同的敌人才是首要问题,这也足见小富的冷静。只是,当局者迷,他自己并没有换位思考,拉玛的眼里,自己何尝不是自己眼里的老麦和老崔! 而拉玛在他眼里,和他老麦,老崔,莱斯特,难道不一样吗?为什么要如此看待曾经的伙伴?直到拉玛又被帮派捉去,自己的前女友找上门来求小富去搭救,小富都没有想明白这一点。这一点,也是小富不明白的,女友当初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原因,离开冷静的,聪明的,优秀的自己。小富拉起了他新的兄弟——老麦和老崔,去搭救自己的旧兄弟,只会惹麻烦的累赘拉玛。一番苦战之后,他一路上对拉玛不停说教,像家长一样训斥,他想不通,为什么拉玛到如今,都不对他的救命之恩感恩戴德。情和理,该对谁讲情,该对谁讲理,拉玛和小富讲的是情分,小富和拉玛讲的是道理,俩人当然说不到一起。最后临下车,伤心离去前的拉玛的一番话才点醒了他,在拉玛眼里,兄弟永远是兄弟,你流落街头,你是兄弟,你富可敌国,你也是兄弟,你的身外之物对我拉玛来说就是坨屎,你现在富贵了,要是送我金山银山,那我就心安理得地沾你这个兄弟的光,绝对不跟你客气,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分享你的财富,那也是情理之中,你不欠我拉玛什么,只要你见到我的时候还是和往常一样跟我打打哈哈,跟我喊一声兄弟,我一样高高兴兴。我要的不是一个冷漠傲气的怪人,要的是一个“虽然你是个傻逼,但是你是我兄弟”的亲情。自己永远不能忘记自己从哪里来,牵绊永远都扯不掉,家人,兄弟,讲的是情,讲的是宽容,小富明白了这一点,才算是成熟起来。所以,面临最后的抉择,是杀掉恩师老麦(选择有钱任性的混蛋徳凡),还是疯子崔佛(选择有权的FIB),还是选择都不杀(选择江湖道义),都是小富对自己的救赎,因为他需要明白,无论自己再冷静,把自己的事情规划得再周密,都决不可能在人生的战场上全身而退,因为任何事,成功,绝不可能是凭一己之力成的,败北,也绝不可能是自己一个人搞砸的,自己只不过是一朵浪花,被各种人和事牵绊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路线,有路线就必须选边站,选边站就必须牺牲掉另一边。没有中间道路,只有来路、出身、拉玛,选择不了。所以,自己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然后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小富可以杀掉老崔,这样也许可以获得FIB的保护,但是必然也是被他们控制,也许最好的结果就是成为另一个老麦;小富也可以杀掉老麦,然后继续和徳凡合作,帮他偷一辆一辆豪车,然后盼着总也无法到账的报酬,或许直到有一天徳凡远走高飞留下自己当替罪羊。这些都不重要,只不过是一种选择,凭小富的能力和脑子,他也许可以化险为夷,也许不能,谁知道呢,这都是以后的事。小富当然也可以选择第三条路,叫上自己的老兄弟和新兄弟,不管我们是不是朋友,但是我们是兄弟,联合起来,法克拉玛的对头史崔琦!法克FIB!法克三合会!法克徳凡!就算是你是我的累赘,就算你是个中年老骗子,就算你是个疯子,但是在我小富的眼里,你们都是傻逼,你们也都是我的兄弟,我们可以联合起来,去干翻那群混蛋。往后呢?谁知道,这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自有以后的办法,以后的事,自有以后的担当。至此,由小富拉开的这部伟大游戏的序幕,再由小富的选择来完成自己的救赎和落幕,不论怎么做,都不过是一条路,你可以选择任何一条路,但是选择之后,都不能回头。我清楚,就算我现在留住我的兄弟,他以后也不一定能永远平安,老麦还会在一团混乱的家庭生活和自己的臭脾气里混乱地活下去,老崔也不过是早晚轰轰烈烈地死在街上,都有天数,都不是自己能掌控的,能掌控的只有自己瞬间做出的一个选择。崔佛-菲利普不知是天生还是儿时被父亲虐待过多的原因,老崔从小就显露出了暴力型人格,随着年龄的增长,还伴随着精神状态不稳定,喜怒无常,怒点和笑点都和一般人有偏差等问题(我感觉源头是自卑)。不过老天还不算太瞎,赋予了崔佛优秀的飞行能力,并且恰好他在广袤的荒野开小飞机时发现了这一点,为了不浪费这点天赋,崔佛参加了空军,心想可以靠这个技能谋生,而且他是个天生的战士,对于暴力的向往使他可以无所畏惧,也许,遇上战争,他真的可以满足地冲锋,杀人,然后满足地死去。可惜童年阴影造成的精神状态问题毁掉了崔佛的前途,在预备役即将结束之前,他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惹出了一些事情,导致被开除。崔佛对这段经历总是一笔带过,从不细说。猜想可能是军中的霸凌现象所致,新兵总是要受到各种刁难,对于崔佛,甚至可能是遇上了上级某基对他的凌辱,于是崔佛崩溃了,以他的性格,这种奇耻大辱必将血债血偿。不过自己被人爆过菊这种事,不再提起也符合崔佛的个性。离开了军队的崔佛失去了人生的目标,那个如魔鬼一样的父亲也许早就死去,母亲也不知所踪。崔佛骨子里一直是孩子气的,并有强烈的恋母情结,不过母亲留给他的印象也并不温暖,不过是谩骂、羞辱和忽视。这个时候,崔佛的另一个性格特点给了他新的追求:当机立断和敢想敢为。于是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挣钱门道:各种犯罪。崔佛天生就是个活在混乱中的人,越是骚乱,越是血肉横飞,他就越兴奋,也许他自己早就知道自己的归宿就是绝不死在床上。在一般人看来,崔佛是绝对不要惹上的人,喜怒无常,性格乖张,前一分钟还谈笑风生,后一分钟可能就一枪把你崩了。这一点,LOST机车族的老大约翰尼就深有体会,明明是自己的女人被崔佛搞了(当然是为了换毒品,这个女人真心是把约翰尼毁了,GTA4的DLC里,约翰尼就没少为她擦屁股),前来兴师问罪也不忘了崔佛的疯子属性,本想求个道歉,找个台阶也就罢了,却还是被崔佛前一秒钟还真诚地拥抱后,冷不丁推倒,被踩碎了脑壳。崔佛明显是个做了再想的人,控制不住怒火把人家大哥杀了,索性趁人家帮派来寻仇之前把整个帮派灭了吧!说干就干,带了俩只有看热闹属性的小弟就单枪匹马冲到人家总部杀了个片甲不留,人杀了还不够,临走还把人家的地盘全给炸了。后来想做毒品生意,发现有另外一个家族——欧尼尔兄弟(这帮兄弟还真是人多啊。。)把客户抢走了,还是如法炮制,一个人过去,一整个个家族帮派,杀个干净,顺便还烧人家房子,永除后患。这就是疯子崔佛,一个彻底的疯子,只活在杀戮世界的疯子。可是这样一个混蛋,为什么那两个小弟还跟随他呢?虽然剧情里崔佛的小弟们确实正好都是性格比较软的类型,依然不得不说崔佛的另一个特点:仗义。凡是被崔佛认为是朋友的人,他绝对是有求必应,两肋插刀,说是“敢动我的朋友,我就杀你全家”放在他身上,就完全是事实。崔佛感觉不到自己的暴虐秉性会对自己朋友有什么影响,他也从来不考虑这些,这方面,他像个小屁孩一样天真,在他的脑子里,只要是他认为的朋友,那么朋友对他就也一定是一样的仗义。这个等式应该是永远成立的。“我的小弟,我可以打,我可以骂(不小心打死了我真心后悔到哭 = =),但是他们是我罩的,别人过来碰一下试试?”相比而言,对待他在洛圣都借住的那对儿男女(佛洛依德和那个女的叫啥来着),他都没有在最后女主人的崩溃失态中控制住自己,杀了她们俩。这件事,崔佛是懊悔的,也许就和他在军队中的遭遇一样,作为崔佛-菲利普的一项耻辱不会再提,但是在崔佛眼里,这对男女对自己有恩(虽说是他强行住下来的),但是,在他心里还远达不到“我的朋友”这个级别。同时,富兰克林是达到这个级别的,从一开始,崔佛就对富兰克林印象不错,但是小富有一次笑话他摔了狗吃屎,他立马就翻了脸,让小富自讨没趣了一把可以看出,”朋友必须和我想的一样对我也是无比仗义“的思维基础,是自卑。所以,基于崔疯子的“我不负人,人也决不负我”的信条可以看出,他是有底线的,那就是背叛,而触碰到了这条底线的人,就是老麦。北杨克顿事件之后的十年里,崔佛无时无刻不再为自己的逃跑而懊悔,他真心感激为了他而被击毙的好兄弟麦克-汤力,还有为了他蹲了监狱的另一个兄弟,十年里他每年都会去为麦克扫墓,像麦克忏悔。他懊悔那个时候只有他逃出了包围圈,却害了自己的兄弟。整整十年,这十年里,也许他一直想的是“好兄弟你在****等着我,等老子在这边折腾够了就去那边找你接着折腾”之类的。这十年里,再也没有人和他一起抢劫,年轻时候喊出的“要搞一票大的”的豪言壮语只是昨日黄花。这十年里,只有我老崔,在北边的乡下疯疯狂狂地活着。直到后来,他发现麦克汤力变成了麦克迪圣塔,发现自己被骗了十年,发现自己的懊恼、眼泪都不过是一场骗局的结果,他才是那个被耍了的人,老麦终于触碰到了他的底线。在墓地,两个人枪对着枪,这个时候真是僵局,双方都有足够的理由杀了对方,“好在”三合会搅了局,绑票了老麦,崔佛也趁乱逃走。此时,正在气头上的崔佛,对麦克只有恨,巴不得三合会替他杀了麦克。后来麦克被小富救了下来。整个过程里,我认为崔佛选择的是绥靖,放任。他想的是麦克死了活该,被救出来算他走运;后来麦克和诺顿卷入被FIB,IAA和梅利韦瑟三方大混战的时候崔佛赶过来救场,我的理解是,其实大家小看了崔佛,他其实心里的确还是对老麦有割舍不下的一份情义,他恨老麦吗?当然,他为什么后来又去帮助老麦?他说是因为老麦不能死,因为老麦还欠他”那一票大的“,而等到他们真的完成了”那一票大的“,老麦过来要和老崔拥抱,老崔却拒绝了,说”我和你不过这个“(选择钻地机方式,化装成押钞员方式有没有这一幕我不记得了)。我认为这是老崔的倔强,或者说是怨妇模式:反正我恨你,反正你背叛过我,什么时候我都可以跟你翻这个帐。这个阴影一直留在老崔心里,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难受。不过,有事儿该办事一样办。另外,就是恋母情结,他痴痴地爱上了自己绑架的黑帮大佬马丁马德拉索的老(太)婆,这种迷恋就像是臣服,而且荒诞的是这个缺爱的女人也爱上了崔佛。还有一个证据是,如果结尾不杀崔佛,崔佛的老妈就会现身。。。。这个情节还是你们自己看吧。老崔疯狂,老崔也不疯,老崔简单,老崔也复杂,他的性格有规律可循,他的行为举止却完全像是不定时炸弹,这个人物的塑造,真高明。干完了崔佛十几年来都梦想的“大案”,几千万金钱进账,每个人都开始为自己落幕了,这个时候,我们的选择就来了,我们该如何替小富做选择?这个游戏从小富正式开始,也将由小富来收尾,是杀掉带自己从小混混变成职业罪犯的老麦,还是杀掉帮了自己很多忙的崔疯子?我想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杀掉崔佛,是因为,这一场场剧情,很多都是由老崔引起的,是他好死不死地招惹了梅利韦瑟,是他挑起了整个三合会对他和麦克的追杀,是他强烈要求要最后“干一票大的”。是他本想在麦克了结他和马德拉索的债务时绑架了人家老婆,如果一开始没有他,麦克和小富都会好过一点。可是问题是,玩家站在上帝视角这样想,小富会怎么想呢?我觉得,这最后的选择,其实是小富对于自己的救赎,小富一开始愤世嫉俗,自以为与众不同,谁也看不上,觉得拉玛这只燕雀不懂自己的鸿鹄之志,一路偷车抢劫,却还对别人指指点点,觉得拉玛整天只会给自己添麻烦,他认识了麦克,认识了崔佛,见识了他们的恩恩怨怨,不知不觉自己也变成了“人物”,虽然脱离了自己街区的帮派,却成了入侵过IAA大楼,杀过FIB探员,抢过最大的银行的"大咖“,连跑去武器店买枪,都会被店老板吐槽半天,钱多到花不完却孤单地坐拥一座别墅,众叛亲离,直到最后去锯木厂救了拉玛,拉玛的一番话才点醒了他,在拉玛眼里,兄弟永远是兄弟,你流落街头,你是兄弟,你富可敌国,你也是兄弟,你的身外之物对我拉玛来说就是坨屎,我要的不是一个冷漠傲气的怪人,要的是一个“虽然你是个傻逼,但是你是我兄弟”的亲情。小富最后应该学到了这些,他可以叫上拉玛,去联合曾经和自己并肩战斗的朋友,就算你是个中年老骗子,就算你是个疯子,就算你们俩互相老想弄死对方,但是在我小富的眼里,你们不过是一对儿二逼,你们都是我的兄弟,我们可以联合起来,去干翻那群混蛋。我想,这就是小富应该留给自己的交代。就是这样。所以末尾,我的选择是不杀崔佛,也不杀麦克,因为崔佛不会再和麦克有交集,除了想要留着崔佛继续操作这个人之外,我想,崔佛这个人,以这个性格和这个设定,他一定会死在街上,或早或晚,或许这也是他自己希望,疯疯狂狂地活着,疯疯狂狂地死去。希望能帮到你,如果可以的请到我的看看,谢谢!饥荒中的背景故事是什么?问题详情:最好自己脑补推荐回答:以下为转载脑洞一,饥荒世界的结构饥荒的世界有3层,也就是地上,洞一,洞二三层,玩家所生存的大陆则是由部分地面抬升所产生,由于大气层的降水大部分被地上世界所接受,所以只有地上世界形成海洋。由于大陆被抬升的高度不同,所以有了经典世界(高大陆) 和海难世界(低大陆)之分。 简言之饥荒星球是三个空心球加一个地核的结构,而游戏中的大陆就是这三个空心球上的凸起。 地下的两层由于受到的引力较大所以并不稳定,常常发生地质变动引发地震产生更多的凸起(形成更多大陆),因此地下大陆多于地上大陆(每个地上世界中都能找到三个地底世界,也许还有更多藏在海洋之下) 每层自转角速度相同,因此每次下洞都会来到同一个洞穴。这是因为楼主觉得石柱支撑上层的理论并不可靠,洞一的石柱有明显的钟乳石特征,洞二的柱子则是文明产生以后所建造的图腾。 此脑洞存在的bug:落水洞可能会很长,很长,很长。。。。。脑洞 二,饥荒世界的物质构成-灵子假说1.灵子与暗影燃料饥荒世界不仅是由现实世界存在的氧碳铁硅等元素构成的,还有可能存在一种特殊的元素,其原子被称作“灵子”(灵子分解器)。已知饥荒世界存在魔法,而且总是与一种名为暗影燃料的物质有关,我们不妨大胆假设:饥荒世界的魔法表现为一种实体物质,即“灵子”,而暗影燃料则是灵子富集而成的单质。2.灵子在自然界的存在-关于各种宝石灵子不一定只存在于暗影燃料中,游离态的灵子可能存在于饥荒世界的每一处环境中,包括空气,水,土壤和每一个生物体中。而宝石无疑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它可以从外界吸收并储存有限的灵子,与现实世界中贮氢金属类似。然而每种宝石又有其独特的性质,这种性质会随其储存的灵子量的增加而表现出来。宝石贮满灵子时,表现出的性质也最明显。例如,蓝宝石的“容量”较小,以至于其在自然条件下吸收的灵子足以使其寒气逼人;而红宝石的容量较蓝宝石大一些,因此虽然在自然条件下它吸收的灵子可以使其摸起来温暖,但是要想使它发射出火球,还需要使其吸收更多的灵子,因此火焰法杖的材料中便多了暗影燃料一项。那些洞穴二层才能找到的稀有宝石储灵能力则更强,用它们合成法杖或护符需要的暗影燃料也就更多,甚至对其“容器”也产生了要求,比如合成法杖需要使用活木,合成护符需要使用铥矿。铥矿也是这样一种物质,不过它更可能是一种纯金属,而非宝石那样的化合物。话说红宝石与蓝宝石融合而成的紫宝石储灵能力与洞二各种稀有宝石貌似相同。也就是说各种稀有宝石很可能也是由各种“基础宝石”融合而成,但是它们在哪里呢?(费米悖论)脑洞三,魔法做了什么?-饥荒世界生物身上的谜团(这里楼主着重讨论灵子对饥荒世界生物的影响,如果要了解饥荒动物的特性或原形请点击5楼蓝链看精品)灵子很可能是一种生命体。它是具有生命特征的原子。也正因为如此,暗影燃料上才会长着一只鬼脸。所以我认为,一个灵子与一个原子没有什么不同,少量灵子聚合成的暗影燃料也只能够在原地不停扭动,但是当灵子不停聚合时,不止会使其形成的暗影物质的生命特征越来越明显,整个聚合体也会向,智慧最高,最强大的方向不断进化。这样,暗影燃料为什么会有一张脸,以及影怪从何而来,都得到了解释。由于恶魔之花的花瓣可以合成暗影燃料,而活木上长着一张悲伤的脸,所以我猜测,灵子并不是游离在生物圈之外的物质,它可以被生物吸收。最初吸收并利用灵子的生物是恶魔之花和活木树,恶魔之花借助灵子的魔力使自身发生变异,产生更复杂的结构,活木树则将吸收的灵子储存在自己的木质中,使自己获得有限的智慧。当游戏中主角的精神值较低时,兔子会长出黑毛,而精神值极低时,影怪会对主角发起攻击。对此比较普遍的解释是主角产生错觉,而我有了一个新想法:饥荒世界的灵子对智慧生物并不友好。虽然单个灵子几乎没有智慧,但是把整个星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看,这个星球拥有一个由整个星球的全部灵子构成的最强大脑。这个大脑主宰着这个世界,并且十分害怕智慧生命会不断进化最终超过它。于是,饥荒世界在智慧达到一定高度的生物出现后会启动自动防御机制:不断削弱敌人的精神,在敌人精神最脆弱的时候,派出影怪发起进攻。四种影怪对应了现实世界中的4种免疫细胞:b细胞,t细胞,浆细胞和吞噬细胞,前两者相当于饥荒世界中无攻击能力的两种信使影怪,而后两者则相当于巨喙梦魇和爬行梦魇。灵子会在主角精神值低时出现聚合的趋势,这种活动会对一些生物产生影响,比如兔子会由于体内的暗影物质活动长出黑色的毛,这与洞穴暗影暴动时猴子身上出现的相同现象同因。在从这里出发继续推论,饥荒中的生物体内的暗影物质含量可能并不相同,灵子含量较低的生物体内无法产生足够强的活动使其长出黑毛,灵子含量较高的生物则会由于体内灵子无时无刻不在活动而始终长满黑毛。兔子和猴子体内的暗影物质含量恰好位于这两种情况之间,只有在暗影物质听到召唤或出现暗影暴动而开始活动才会长出黑毛。老麦可能早就发现了这个情况,并发现猎犬身上含有的暗影物质最多以至于可以为红宝石和蓝宝石充能,于是做了一些无聊的实验。关于树精,我有一个有些异想天开的假设:饥荒世界中所有树的根须都是相互连接的,每片森林都会形成一张复杂的神经网,用灵子通过根须在每棵树之间传递信息。普通的树与活木树不同,它们体内灵子的含量并不是很高,因此砍掉后只能成为普通的木材,但也正是由于普通的树无法储存灵子,导致死后灵子在一瞬间全部释放,形成信号向其他的树传递,其他的树纷纷受到刺激发出另一些信号,与生物电不同,由于灵子可以活化树木,当一棵树偶然接受了太多灵子,就会突然活化为树精,这就是树精为什么会产生,而且几率还较低。月圆之夜灵子在土壤中活动的确可以解释花与蘑菇变异的原因,但是解释不了疯猪是怎么回事。。。。想了半天,可能是因为猪没穿鞋。。。上面开的脑洞:饥荒世界是由整个星球上的全部灵子的集合体掌控,如此庞大的灵子数量使饥荒星球有一个凌驾于一切智慧之上的“魔法大脑”但是它又害怕智慧生命的有机大脑有一天会超过自己,所以才用影怪攻击智力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的生物,如玩家。老麦应该是在远古文明被团灭之后才来的。脑洞四,远古文明与暗影宝典关于古人究竟长啥样?由于远古科技台可以制造出各种魔法物品,那么远古文明肯定已经拥有了这方面的技术。洞二中的远古雕像中有一个法师的形象,而既然古人已经掌握了魔法使用方法,那么这个雕像很可能是在描述当时社会的一个阶层而非幻想中的神灵,因为他们没有理由把神塑造成为如此猥琐的形象还给配上凡人的武器。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个地底文明是由一群长有昆虫身躯和类人头部的“虫身人面兽”组成的。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不排除那个雕像真的是神像的可能。与主流观念不同,我认为远古文明并非逃亡至地下,而是诞生于地下。以下开始编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饥荒世界的地下二层存在着一个繁荣的文明:圣金文明(取名自圣金甲虫)。他们是一群有着甲虫的身躯和人类面庞的奇特生物。在漫长的进化道路上,他们不仅适应了地下充斥着灵子的环境,而且进化出了防御地震落石的坚硬甲壳。在地震发生是,他们可以迅速缩到甲壳中防止受伤。然而,当他们的智慧发展到一定高度时,他们发现,黑暗遏止了他们继续变聪明的步伐。为了获得更高的智慧,他们开始对光产生依赖并通过收集发光浆果来获得光源。然而,发光浆果在洞穴二层是稀有且无法移植的,这导致随着人口的增长,光源供应严重不足,黑暗带来的疯狂开始在人群中传播,整个文明陷入了一片黑暗中。这时,一个位于社会高层的,享受有充足光照并从家族代代进化中获得更高智慧的一位智者,偶然发现了紫宝石可以催化灵子聚合为暗影燃料,而暗影燃料不仅分解时则会产生大量能量,还可以给不同的宝石充能使宝石具有不同的魔力。于是,这位智者成为了圣金文明历史上的第一位法师,他发现了源源不断的能源:暗影燃料,并制造出了可以长时间发光的影灯。从此以后,在影灯的光芒下,圣金文明发展迅速,当然随之而来的是严重的阶级分化,为影灯添加燃料这种对智力影响极大的工作就全部交给了原本就低智慧的下层奴隶,而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法师则站在了社会金字塔的顶端被人所膜拜。随着法师对宝石和铥矿的研究以及在地下1层对树精和活木的发现,更多魔法产品出现了,法师魔杖在握掌控大权并将圣金文明的种子传送向更多的地下大陆,士兵用铥矿三件套武装自己来对抗蠕虫等怪物,农民种植香蕉,养殖鳗鱼,采摘蘑菇和发光浆果,奴隶开采矿物,收集暗影燃料,保持影灯长明,并雕刻出高高在上的法师与在一旁仰望的平民。然而法师最终还是玩脱了。当时饥荒世界由灵子构成的那个最强大脑(以下简称“魔脑”)还只是安安静静地当一个植物人,它又自己的思想,但是没有太高的聚合灵子的能力,尽管它可以制造出有攻击力的影怪,但是巨喙梦魇已经是它所能做到的极限,而且它也并不想抹杀这个文明。但是有一天,一位研究法术书籍的法师拿着一本书走出了实验室,他在众人面前打开书并吟唱了咒语。这本书迅速从周围环境中吸收了大量灵子,并释放出了一个影怪!这不仅得到了众人的惊叹与赞赏,也使魔脑大吃一惊!而法师接下来做的,则是相当于为圣金文明下了死刑判决:他召唤出了更多影怪,这些影怪不仅拥有他想要的外形,还听从他的指挥,为他服务!根据物质守恒定律,不论灵子是什么形态,饥荒世界的灵子总量是不变的。魔脑突然意识到,如果再不出手,自己就会被不断削弱,最终彻底沦为圣金文明的奴隶!它作为一个真正的神,还从来没有感到如此的恐惧。但是,它很快抓住了圣金文明的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给他们带来繁荣的光明源泉-影灯。在影灯的灯座中,储存了大量的暗影燃料作为灯油,以减少影灯添加燃料的次数。尽管灯座发明最初发生过暗影燃料添加过多形成影怪伤人的事故,但是很快有人设计出了九宫格式的灯座,将暗影燃料分开放置,且每格不得放置超过40块燃料的系统解决了该问题。(饥荒世界箱子的设计也是由原因的)于是,在一个安静祥和的日子里,圣金文明的一个奴隶在添加完燃料时,发现里面的暗影燃料开始自动向中间一格聚集,然后,一只巨大的影怪出现在面前,随着更多声恐惧的尖叫,所有的影灯上,都矗立着一个可怕的黑影。人群开始四散奔逃,尽管士兵消灭了所有的影怪,但还是已经造成了巨大的伤亡。正当人们认为灾难已经过去时,第二天大家却突然发现,本来早该耗尽能源的影灯竟然发着光,燃料是满的!紧接着,又一轮影怪攻势开始了。渐渐的,圣金文明的人口越来越少,兵力的不足使影怪开始在战斗中占上风。法师开始明白是自己酿成的大祸。无奈的法师做出了最后的抵抗:开启所有可用的传送魔法,将那本书向着一个能达到的最远的距离传送,以期待有另一个世界的智慧生物能带着这本书回来,消灭或奴役魔脑,为它们毁灭的文明复仇。由于铥矿可以吸收暗影物质,铥矿含量较高的雕像也成为了魔脑的兵营,每次暴动时,雕像中的灵子便从雕像中溢出,开始产生影怪。具有活跃的灵子的铥矿与活木一样获得了有限的生命,借助雕刻出的五官,发出了痛苦的呐喊。这种现象加速了圣金人心理防线的崩溃。而当人们发现砸碎影灯后,地面上会出现等量的裂缝并以同样周期产生影怪时,绝望弥漫到了每一个角落。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猜测:由灵子构成的影怪被杀死后会恢复精神值,也就是说灵子有着恢复精神的作用。另外,在与大多数怪物作战的时候,都会迅速地减少精神值,那样就又有一个猜测:灵子在玩家分心的时候会使精神掉落。还有,如果灵子也处于各种各样的生物中的话,那么有些食品能恢复精神值的原因也说得通了。这种感觉就类似于紧张的工作被完成时一样,影怪(紧张的工作)干扰主角的精神,而影怪被消灭(工作完成)会给主角一种成就感,而精神干扰的突然缓解(工作压力消失)会使主角如释重负。 比如我高考完了并不是想去睡觉而是想要到处high(手动滑稽)在处理老麦造了什么没造什么的问题上脑细胞不够用了。。。发一个特别篇缓冲一下。。。关于为什么创世的是老麦脑洞4.5,麦斯威尔特别篇“欢迎,麦斯威尔先生”“谁在说话?。。等等。。。这个声音好像是从我自己的脑子里发出的?”“不止是你的脑子里,麦斯威尔先生,我无处不在”“哦,我亲爱的空。。。。氧气先生,请告诉我这事怎么回事”麦斯威尔看着空空荡荡的四周和旁边诡异的座位,没好气地问道。“我也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麦斯威尔先生,你本不应该碰那本书的”“继续说下去,告诉我把我抓到这里的原因和目的”“好的,好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你得到了那本书,有了那本书,你可以自如地操纵暗影物质,来为你赚取金钱与掌声。但是,你所存在的世界,是不存在暗影物质的。”“所以你要拿回这本书,和书里的影怪。。。呃。。。暗影物质?”“那只是一本魔法书,里面并不存有任何的暗影物质,它只是能抽取距离它最近的暗影物质来利用。”“它是你的矿镐。”“暗影物质就是我本身。”“。。。。。。也就是说,我抓住了你的命脉?”“可以这么说。”“哈哈哈。。。。可是现在这本书仍然在我手里,”麦斯威尔狂妄地举着暗影之书,“我随时都可以用它把你榨干,难道你不怕吗?”“如果我不把你抓来让你得知真相,我就是这样的下场。然而现在不一样了。”几只黑色的暗影手突然从麦斯威尔脚下钻出来,紧紧地抓住了他,然后把他重重的按倒在那个座位上。紧接着,又有一直手出现,扼住了他的咽喉。然后他才听见暗影之书落地的声音。“好的好的,我认输,可以了吧。”“我之所以把你带到这里,不仅是为了防止我自己毁灭,还是因为我需要你的帮助。”“或是需要我的【服务】?”“随你怎么说,麦斯威尔先生,你先看看这个世界吧。”饥荒世界的样子开始在麦斯威尔眼前出现,这无疑是一个可怕的地方,漫天飞扬的尘土与雾气,蜿蜒扭曲的树木,形态可怖的花草以及各种丑陋的生物,让老麦想起了传说中的****。“我想让你做这个世界的王。”“哦,我做了王,你呢?以及做这么个冥王有什么用?”“首先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让你来做这个王。你还记得你在来到这个地方之前最后一次做的研究吗。”“我没有使用太多能量,只是搞出了一只长角的兔子。”“这就是原因。”“我承认兔子是不应该长角的,它只是我想象中觉得比较有趣又看起来合理的东西。”“我并不在乎它是不是长角,而是因为它是一个实物。而且还是一个活的生物。你对暗影物质的了解已经远远我,在拿到那本书后,你不仅创造了超乎我想象的70余种影怪,还掌握了我恐怕永远都做不到的,创造实体物质甚至生命的能力!”“我并没有掌握这种能力,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本书,我只是开发了一下它的功能。说实在的,我也没想到它的能量可以控制物质原子的组合,仅仅靠我的一个想法而凭空造出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东西。不过我在想,这本书应该不是你的杰作,是吗?”“他们都已经不存在了。”“于是煤炭便烧死了矿工?”“矿工们则拼死扔出了矿镐。”“。。。。。。”“我需要你帮我建设我的世界,用他们的书。”“看来我必须这样做。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不夺走这本书,自己来当造物主?”“我几乎没有想象的能力,比起你来,我差的太多。通过读取你的记忆,我看到过你们的世界一角。不得不承认,你们的创造力与想象力,比我和他们,都要强大的多。我欣赏你们的世界的美,并希望你能把它带到这里。”“我并没有能力做出这种书,他们远比我强大。”“如果当年存在这里的是你们,你们会比他们做的更好。暗影燃料在他们手里只用来照明和施法,如果是你们,可以开展一次。。。工业革命。”“你要我做你的奴隶,为你建设你的国度?”“你将成为神的仆从,同时成为一个世界的造物主。”麦斯威尔喉咙上的弯曲着匍匐下去,将暗影之书拿到了他的面前。“你将失去自由而获得永生。”“。。。。 。。。。。。。。。。。。。。。。。。。。。。。。。。成交。”先让我们抛开猪人与兔人不是一种生物的观念,让我们看一下洞二,洞一,地面人型生物的差异性洞二-影怪(主动攻击)洞一-兔人(攻击肉食)地面-猪人(不主动攻击)因此可发现三种生物是越来越平合的因此,可得出:三种生物灵子浓度递减影怪是一种纯能量体,同时也是离“地心”最近的产物同时,只有在洞二黑暗暴动时才可无视精神那么,又有另一种想法,灵子与人物的脑残都是某种力量的分支而这两种分支是互相竞争的在地面,人物的“脑残”这种能量占主导地位地下则相反目前定义神秘能量一一1、灵子:强大的攻击能量,疯狂2、脑残:理智,创造性以上两种都可在一些情况下形成物质脑洞4.75,查理去哪儿?OK,上面那个特别篇就当我在胡扯好了,重点1,使用暗影之书会与魔脑之间产生通路,所以魔脑借此机会抓走老麦和查理。2,我认为麦斯威尔是被迫为魔脑服务,替魔脑改造最初荒凉萧条的饥荒世界。然后我来说一下我对查理去向的猜测。由于麦斯威尔与查理是一同被暗影抓获,而最终麦斯威尔当了傀儡皇帝而查理则成了在夜晚会出现并攻击玩家的怪物。根据官方动画,查理最终夺取了王座,并且在建设宫殿时表现出明显的双重人格症状,对此我这样推测:在被暗影手抓走时,暗影之书是在查理手中而不是老麦手中,而查理对暗影之书的研究比老麦更深入(在官方漫画中有查理窃书一段),因此她选择将自己的身体暗影化,用自己的暗影之力对抗魔脑的影手。但是她犯了一个错误:她将自己暗影化,也就等于使灵子在自己身上高度富集,而高度富集的灵子会产生智慧。当她发现一个新的思想正在取代她自己的思想时为时已晚,她暗影化的右手已经伸向了一只书中钻出来的影手,而她就被紧握的两只影手拉向了饥荒世界。我继续扯一下查理是个什么东西她在这个事故中变成了一个游离于三界之外的妖怪她的暗影化身体是她的召唤物,不听魔脑的话,并且随时想篡位当这个身体的主人,所以查理也无法时刻都让它听话,老麦就更别提了,查理的召唤物与他无关(神-魔脑,人-自己,魔-老麦。三界)。查理唯一的弱点就是光,她失去了灵子的稳定来源,每一个灵子都要倍加珍惜,而光导致的不可避免的灵子失活会把她不断地削弱,因此她选择隐蔽于黑暗中。她攻击玩家并没有什么特殊目的,只是因为她把身体暗影化是为了对抗魔手,因此这个身体形成的智慧也是具有侵略性的,与爬行梦魇和巨喙梦魇相似。当魔脑发现她时为时已晚,她轻易解开了威尔逊身上的暗影束缚并坐上了王位。她的暗影力量远比魔脑强大,因此魔脑根本无法控制她(绳子一碰就碎怎么捆人是不是),值得庆幸的是暗影之书不在她手上。我觉得有人要问这个魔脑怎么这么弱鸡,我想说的是密度决定一切,灵子的密度查理>普通影手>普通影怪,而魔脑本人则大部分是气体物质,它只是能主动使自己部分凝结来抓住脆弱的人类身体,对查理这种奇怪的东西无能为力(我觉得它应该连猪也打不过但是抓人绰绰有余不信你试试跟猪人单挑双方都不许用武器)。查理表示要不是右手叛变我才不会被抓官方背景:伍迪:官方给的设定是受到诅咒,月圆或砍多木头时诅咒就会生效,使他变成海狸男(貌似撞名了)此外,诅咒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使他拥有亲切血缘关系的男孩变成了蜘蛛人(Webber)(韦伯)Webber  官方的背景是一个小男孩,因为伍迪的诅咒收到了牵连,以致与一只蜘蛛结合,并丧失了原来的记忆。(但仍然保留有一些。)  大家发现了吧,韦伯的权力小于女王。如果你用韦伯率领蜘蛛打女王的话,那些蜘蛛都会统统反叛,帮着女王打你。  请允许我开一个很扯淡的脑洞。我们从名字(webber)来看。  拆开,we是我们。  bb,我理解为是蜘蛛语言。  那么连起来,就是“蛛语者”。we,更加体现出与蜘蛛的一体性。脑洞五,创世篇-麦斯威尔屌炸天饥荒世界原住民:动物:1,鱼人2,蜘蛛3,触手4,石虾5,咕噜咪6,蠕虫7,未知动物植物:1,恶魔之花2,活木树3,洞穴香蕉4,洞穴苔藓5,蕨类植物6,荧光果7,未知树木通性:1,长得丑2,不惧怕黑暗,适应其所处环境,有经过进化的痕迹3,与地球生物差距过大,处于可编造范围之外(可能有人推测触手有可能与克苏鲁神话有关但是老麦去美国那年那个作家才11岁)备注:原饥荒世界的一些动植物可能(由于第一条通性过于明显而)被老麦重新改造了,因此是未知的创世初期:动物:1,兔子植物:1,两种常青树2,高草3,树苗4,草原地皮,平原地皮和常青树林地皮(其实就是改变了草皮的颜色 )分类原因:创世初期老麦不太可能突然搞个大新闻,我觉得老麦做的第一件是应该是测试自己的力量,因此,他先变出了曾经玩出过的一只鹿角兔在确认了自己的造物能力之后,他开始先改善世界的环境,于是先清除了原本世界上的恶劣环境(迷雾,沙尘等)并更新了草本植物(地皮和高草),然后开始引入适应能力较强的稀疏灌木(树苗),生存能力较强的裸子乔木(长青树)。植被更新完成后,先向生态系统中投放了兔子,以及创造了适合兔子生活的草原地形。我们的老麦在试探中开始慢慢地领悟了创世的诀窍。创世前期-生态系统的完善:动物:1,蜜蜂和蝴蝶2,鱼,青蛙和蚊子(蚊子血囊借鉴蜘蛛腺体)3,星鼻鼹鼠4,皮弗洛牛5,猎犬6,秃鹫7,蝙蝠(借鉴蜘蛛)8,猴子(洞穴香蕉产生的联想)9,各种鸟类植物:1,花(与蜜蜂蝴蝶同时)2,浆果从3,桦树4,仙人球,荆棘从和荆棘树(与猎犬,秃鹫同时)5,芦苇其他:沙漠地形(与猎犬,秃鹫,仙人球同时),桦树林地形,两种池塘(与青蛙蚊子同时),蜂巢(与蜜蜂蝴蝶同时),蝙蝠洞(与蝙蝠同时)分类原因:这些应该是老麦在最初的尝试成功后,开始进行的更大胆的一个工程,他从饥荒世界原有生物身上找灵感,把更多的物种放到这个生态系统中,并创造了更多的类地环境,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生态系统。虽然老麦在创造这些物种的时候对它们做了一些艺术上的调整(比如青蛙的角,蚊子的血囊),但是起码还是遵循基本法的。当然,老麦创造这些东西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灵子活动会产生的影响,但是当灵子对这些生物产生了非常有趣的作用时,老麦的表情是滑稽的并决定不加干涉。创世中期-这个世界应该更合理一些:动物:1,猪人2,兔人植物:1,胡萝卜2,三种蘑菇其他:1,猪人房鱼人房兔人房猴子房犬冢2,猪王分类原因:经过以鱼人和石虾为原形的魔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人形生物,同时在魔脑允许的范围内给了猪人和兔人一定的智慧。老麦还让大部分的生物都拥有了专属的巢穴,并给了猪人最接近人类的待遇:最高的智商,最广泛的分布以及较为原始的文明程度。但这些创造只是遵循基本法的,对于饥荒原住民:鱼人所做的一些魔改和一些对应细节的修缮(比如不能让兔人和兔子一样吃草以及对各种生物都应有归宿的认识)。一个转折点-麦斯威尔屌炸天:动物:闪电羊植物:食人花和曼德拉草其他:无分类原因:之所以说这是一个转折点,是因为这几种生物开始不太正常了,曼德拉草和食人花都是传说中的生物,而闪电羊的超能力简直。。。老麦从这时开始慢慢地走向疯狂,他不再遵循科学的造物准则,而是开始玩弄自己创世的能力,此时的他觉得自己已经屌炸天了。在这之后,更多奇葩的生物开始诞生。本贴完《熊出没》的故事背景是什么年代?问题详情:《熊出没》的故事背景,又像现在又像以前推荐回答:搞笑的我又来了这次搞不搞笑我也不知道??但这次我吐槽一点,问问题这个人对熊出没是真爱呀,不回答我又已经按进来了???要说到熊出没是什么年代 ,这个很好回答嘛你想想,熊出没里,不说熊大熊二,反正从他们身上也看不出来。就说老光(今天开始我就这么叫光头强了),佛曰:你看光头强家有锯子,有空调,有马桶,有风扇,有电视,有电脑,有尿布(以前是用布),有一系列高科技,这些呢,以前肯定是没有的,所以,这样可以推算出,熊出没是二十一世纪了,具体什么年代,问导演,但我担保,一定是现代。(除非他和房子一起穿越到了以前)看了的点个赞哇!???你可以用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写篇小说吗?问题详情:一定要用背景故事哦推荐回答:男枪卡牌。这个很多人都知道,卡牌大师崔斯特和法外狂徒格雷福斯早年是过命的兄弟,相遇在诺克萨斯还是祖安的地下赌场,两个千王之王因为彼此千术高明而一见如(zhong)故(qing),后来因为卡牌渴望得到控制魔法的力量而将格雷福斯的行踪出卖,换到了进行魔法实验的机会,格雷福斯啷当入狱,对崔斯特记恨在心。值得一提的是,卡牌大师的R技能似乎同时也是格雷福斯枪支的名字:命运。在格雷福斯的经典皮肤原画中,男枪身旁飞舞的纸片上全是崔斯特的头像,他发誓要追杀崔斯特(直到天涯海角)?  2.寡妇和卡牌。这个要从一次上流社会的鸡尾酒会说起,诺克萨斯上流贵族举办了一次盛况空前的聚会,而聚会的主题则是杜.克卡奥将军的女儿卡特琳娜宣布订婚的日子。冒充贵宾进入会场小偷小摸一直是卡牌大师崔斯特的乐趣,尤其在他获得魔法力量之后。等待将军贵宾入席前,在会场的舞池里崔斯特与一位美丽的女性共舞了一曲探戈,这场舞蹈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这是崔斯特万万没有想到的,他不得不在被人认出自己并非客人之前逃离会场,然而事实上他并非唯一一个被认出并非宾客的人,与他共舞的妖艳女性也非这次聚会的客人,她来自暗影岛,她叫伊芙琳。?  3.关于诺克萨斯的聚会。这次聚会的主角卡特琳娜宣布即将订婚,然而没有人知道订婚的对象。有人说订婚的对象是杜.克卡奥将军手下第一刺客泰隆,也有人说是德玛西亚的先锋将军盖伦,不过没有人知道真正的人选——因为聚会到一半就被一个不速之客打乱了——在崔斯特和伊芙琳逃离场地后的一小时,一个手持断剑穿着兔女郎服侍的招待生突然向着贵宾席刺杀,她就是瑞文。有人说订婚的对象是杜.克卡奥将军手下第一刺客泰隆,也有人说是德玛西亚的先锋将军盖伦,不过没有人知道真正的人选——因为聚会到一半就被一个不速之客打乱了——在崔斯特和伊芙琳逃离场地后的一小时,一个手持断剑穿着兔女郎服侍的招待生突然向着贵宾席刺杀,她就是瑞文。?  4.关于瑞文。瑞文为什么要刺杀诺克萨斯的贵宾呢?从原画中很明显可以看到诺克萨斯军部高官,比如策士统领斯维因,厄加特,还有在场的泰隆和弗拉米基尔等人,她的目的就要从之前她还为诺克萨斯服务的时候说起了。简单来说就是,瑞文作为先锋军(事实上是诱饵)与德玛西亚大部队混战,在她期待诺克萨斯军部进行支援的时候却等来了时任诺克萨斯军事指挥部指挥官之一的约里克(狼人)的命令:无差别化学阵地轰炸。等于,葬送瑞文部队这一小批人,带走德玛西亚大部队的生命。从化学烟雾里逃出来的瑞文折断了自己的符文剑,发誓与诺克萨斯决裂,未来必将报仇,自称放逐之刃。这是原因。?  5.关于化学。有人要问了,为什么沃里克会是诺克萨斯的指挥官?他不是一个狼人吗?事实上,沃里克是在成为指挥官之后才变成狼人的。沃里克有一个徒弟,辛吉德。两个人每天热衷于军事化学,并且热爱实验,尤其是在对诺克萨斯艾欧尼亚的战争中实验,有一次沃里克的化学炸弹让三万艾欧尼亚人变得生不如死,他非常得意自己的创作。然而身为艾欧尼亚守护神的索拉卡愤怒了,她使用自己的神力让沃里克失去了人的形态和理智(也让辛吉德永久脱发)这是不符合神格的,索拉卡也失去了神格,成了一个普通人。所以说,如果索拉卡还是以前的实力,一个q秒全团,r直接连塔一起回满血。你们这些渣渣还打什么??  6.我们来说说约里克。约里克是和寡妇来自一个地方的,暗影岛。目前已知的来自暗影岛的英雄大概有,掘墓,寡妇,金属大师莫德凯撒,半人马,梦魇,其他暂时想不起来。那么这样看起来好像所有说不清来路的英雄都来自暗影岛,真是偷懒。顺便,死歌所统领的沼泽在暗影岛旁边,不过我大死歌实力强横完全不怕暗影岛众。约里克是掘墓的。掘墓和盗墓不一样!等于说,掘墓是挖坟,挖好了埋进去。盗墓是埋好的挖出来,不一样的?  7.回到诺克萨斯的聚会来。我们知道诺克萨斯聚会是为了卡特琳娜的订婚,那么订婚对象就很重要。有人说是泰隆。有人说是盖伦。那么就先讲讲泰隆。泰隆是个苦13的孤儿,从小在诺克萨斯下水道长大,小时候小偷小摸会耍耍刀片,长大了就开始玩飞镖匕首。于是很多人就和他比划两下,然后被割喉了。泰隆就战无不胜。后来很多军阀来,找到了泰隆要求他加入,然后尸体就从下水道里面漂出来,泰隆觉得自己老牛比了,无敌了。然后他见到了杜.克卡奥将军,俩人说比划比划,然后泰隆就输了。然后泰隆就跟了杜.克卡奥,也就是卡特的老爸。  所以卡特说过,诺克萨斯三个最能取人性命的刀客都在克卡奥家。一个是她爹,一个泰隆,一个她自己。你想,同在一个屋檐下,日久生情什么的,都是有可能的。更何况两个人强强联手,生个小孩儿那该多NB啊。所以我感觉和泰隆订婚几率比较大。?  8.血色精锐。  泰隆很好,可惜的是他和卡特琳娜有一个距离始终拉不开。身份。泰隆再怎么厉害,说到底也只是个小流浪汉,就算你出饮血冰锤轻语复活甲你依然是一个穷比。卡特琳娜是什么人?将军的女儿,懂不?白富美,你懂得起?所以泰隆更多情况下不是和卡特琳娜一起行动的。他和谁?瑞文。当初瑞文还没有离开诺克萨斯的时候这俩人曾经一起行动过,行动目标很明确,索拉卡。准备要索拉卡的命这是什么时候呢?是索拉卡还没有成为普通人,沃里克还没有变成狼人,瑞文的部队还完整的时候。这时候索拉卡在冥想,也只有这会才能要她的命,不然她清醒的时候,那可是一个神,谁能杀神?为什么要杀索拉卡呢?因为那时候索拉卡出关,插手战斗,大败诺克萨斯,如果你在游戏里看明朗之鞋也就是CD鞋,你会看见物品说明里记载了这一次胜利。诺克萨斯这边就很气愤啊,索拉卡不除不行啊。这次行动命名为血色行动。为了纪念,瑞文和泰隆都有皮肤,名字叫血色精锐。?  9.均衡教派。那么泰隆和瑞文得手了吗?显然没有,那么是谁捣乱呢?均衡教派。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吧,这是一个逗比组织,事实上并不属于艾欧尼亚,他们只是觉得,如果索拉卡死了,诺克萨斯和艾欧尼亚的战斗就不均衡了,所以他们救下了冥想中的索拉卡,逗吧?逗,怎么不逗,这个逗比组织的行动组由眼睛拳头和心组成,暮光之眼,暗影之拳,狂暴之心。这三个称呼持续了上百年,隔几十年换人,称呼不变。其实楼主感觉,这三个人也不均衡啊,应该四个人才对啊!所以这是一盘大棋,说不定以后会有什么XX之脚出来,这样才均衡。?  10.【再次回到订婚上面来】。说完了泰隆。说说盖伦。如果说泰隆和卡特最大的区别在于身份,那盖伦就根本没有这个顾虑了。盖伦是谁?德玛西亚将军!是的,将军,你没看错,虽然可能由于体制区别德玛西亚的将军远远没有诺克萨斯的将军权力大,可那也是将军啊。要知道卡特的老爸也就是个将军。那么盖伦是什么时候成为将军的呢?从他救了嘉文4世之后,他成了将军。话说那天,厄加特伏击了嘉文4世的军队,这下可抓到块肥的了,厄加特正高兴,在附近行军的盖伦就赶紧过来救援了。至于盖伦怎么知道嘉文4世被抓,可以用(好基友心有灵犀)来解释。话说那盖伦,从草丛里跳出来,一个Q,一个R,直接带走了厄加特。然后护主有功,升将军了。厄加特后来经过我大祖安科技,复活成半死不活的螃蟹,成了下路一霸,中路一霸和上路一霸,但是直到现在就算草丛里有真眼也不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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