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战胜正义建国大业会战胜邪恶吗?

正义能战胜邪恶吗?_同方股份(600100)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福建莆田网友
正义能战胜邪恶吗?
看来北大没有地震,发生大地震的地方是清华。这就是腐败的报应——增发前任凭基金亲手割同方自己身上的肉,股价大跌至7.65元,然后居然还允许伤害我们的他们参与增发吃肉,可我们中小散户连口水都没得喝上!真希望那些不法分子被严办!真希望增发价能上调到那些基金杀跌的成本价以上!
据说同方股份原有7.28元的增发价已经被证监会枪毙! 新的的方案正在重新调整:考虑到目前证券市场大好环境和若干股民举报清华控股、工银瑞信等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高抛低增的问题,同方股份正拟将原先确定的7.28元的增发价提高到10·28元,据说这是在证监会的建议下推进的。 此方案还在进一步议定中,预计近期会有新的消息! 值得期待!
河北邢台网友
共同抵制同方低价增发得逞!
福建福州网友
要正能量,同方增发最可能两种情况:1.同方要么提高增发价,工银瑞信百忙了。。。2.要么重新增发,工银瑞不是大股东了,没资格参加了。。。
现在我盼着他接着打压吧。越打压我越高兴。我十年内只买不卖,留着养老,大家觉得怎样??
嗯,正义已经战胜邪恶了。那些。尤其是。工银瑞信这个王八蛋。亏十惨了吧,增发价肯定十元以上了。感谢有增发,让我拣了便宜筹码
福建莆田网友
看来依法治国的路还漫长着!漏网之鱼太多了!
广东广州网友
涨时贪心不肯走,跌时恼羞成怒开骂,似乎从未记住愿赌服输的行规。要说增发价偏低,我赞同。但是,低买高卖,此乃股场上的基本赚钱之道也,你知我知,大股东以及其他增发对象们会不知?何况该股价格四年中何止一次、何止一日到过比增发价还低的位置,自己不买,现在怨谁?股票价格,允许不合理,但不允许不合法。此次偏低的增发价是按照市场20日均价的定价规则敲定,这总是无可否认的吧。至于“操纵”一说,综观这股市,何处没有“操纵”?无所谓的操纵,这股场还不得乱翻了天,无所谓的操纵,这股价如何上下翻炒起来?记得曾有高人说过,自股票施行全流通起,这最大的“庄家”便是大股东自己。既然如此,股票的持有者如果不注意大股东的动向,不和大股东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岂非注定是自讨亏损。现在看,此话也不无道理。就以老陆最近抛出的500亿估值论而言,何尝就没有“操纵”之嫌?为什么就可以接受了?所以,对待是非,不能仅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为标准。愿赌服输,汲取教训,从新再来便是,骂人实不可取。
典型的有奶就是娘论。
福建莆田网友
看来我的标题用的真对:正义与邪恶之争啊,就连同方股民(有待验证?)中就有如此之多不义之徒!
广东汕尾网友
楼上的说得有道理!自己不好好把握,怨谁都没用!
福建莆田网友
陆总的工资是谁发的?同方的资产又是谁的?难道你口袋里的钱被别人掏走了你也愿意?要是按你的逻辑,股市中的散户就只能受利益输送之害,而且还要忍气吞声?那还要依法治国干嘛?还要那么多监察机关干嘛?像你这么没血性的当走狗比较适合,最好把家里最好的东西送到陆家,然后再鞠个躬说声“谢谢庄家操纵”!
广东汕尾网友
江苏南京网友
涨时贪心不肯走,跌时恼羞成怒开骂,似乎从未记住愿赌服输的行规。要说增发价偏低,我赞同。但是,低买高卖,此乃股场上的基本赚钱之道也,你知我知,大股东以及其他增发对象们会不知?何况该股价格四年中何止一次、何止一日到过比增发价还低的位置,自己不买,现在怨谁?股票价格,允许不合理,但不允许不合法。此次偏低的增发价是按照市场20日均价的定价规则敲定,这总是无可否认的吧。至于“操纵”一说,综观这股市,何处没有“操纵”?无所谓的操纵,这股场还不得乱翻了天,无所谓的操纵,这股价如何上下翻炒起来?记得曾有高人说过,自股票施行全流通起,这最大的“庄家”便是大股东自己。既然如此,股票的持有者如果不注意大股东的动向,不和大股东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岂非注定是自讨亏损。现在看,此话也不无道理。就以老陆最近抛出的500亿估值论而言,何尝就没有“操纵”之嫌?为什么就可以接受了?所以,对待是非,不能仅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为标准。愿赌服输,汲取教训,从新再来便是,骂人实不可取。
山东潍坊网友
陆总喜欢跑路。。。
福建莆田网友
公开财产和房产税千呼万唤不出来,主要也是给那些人腾出时间转移、变卖不法财产等!唉!
嘿嘿,中国的领导好像大多出自该校,关键是这些领导没一个敢公开财产,子女全移民了,你懂的
福建莆田网友
那我们十八届四中全会难道会白开?依法治国绝不是一句空话!要求介入严惩相关责任人!大大提高增发价!还国人一个说法!
这是让你见识清华校训:厚德载物
浙江杭州网友
同方公司有问题,一方面说市值500亿,另一方面低价增发,什么意思?不是自相矛盾吗?实际上很清楚,就是利益输送。损害小股东利益。这种情况,在国外是要判刑的,是典型的内部交易。
福建莆田网友
前后明显自相矛盾,国有资产流失!
福建莆田网友
陆总说过同方估值偏低,定位400-500亿合理,可增发价定在7.18元,这前后不是明星自相矛盾吗?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水?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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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良的人们都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有这个信仰固然是好,然而事实并不等于美好的理想。正义的人、正义的力量、正义的事情有时能够战胜邪恶的人、邪恶的力量、邪恶的事情,但有的时候你得承认正义的一方也会失败。
&&&& 首先,我们要定义下战胜的概念。我这里所说的战胜,是指斗争的正义方和邪恶方,在指定的斗争阶段(时期)内,一方实质的获利而另一方实质的损失或消灭。从哲学的角度讲,天地万物互生互灭,阴阳转换;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概念,才有了正义的概念,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是天道循环,纠缠不休的。因此我们只能在一个阶段内来衡量其结果。另外,我们的战胜是指实质的胜利,而不是虚拟的胜利。何谓虚拟?所谓的平反是典型的一种虚拟胜利。舆论对一方的同情而实际没有改变结果,也是一种虚拟的胜利。另外判定的斗争阶段,如果说是以代表正反两方的人物来看,那比较自然的是终两方一生来比较,双方后续势力的较量不在考虑范畴;如果是以代表正反两方的事件来说,就是终此事而言;如果是比较代表正反两方的势力成败来说,就是终参加斗争的两派一派的消亡为止。
&&&& 岳飞和秦桧两个人的斗争,毫无疑问,在当今中国人的眼中,岳飞代表正义的一方,秦桧代表邪恶的一方。两方的斗争焦点,在于是否北伐金朝,收复失地,解民于倒悬。正方要求北伐收复失地,反方希望求和停止北伐。从两方势力的斗争结果看,支持北伐的势力遭到清洗,求和势力掌控了大权;从人物看,岳飞父子被杀,秦桧荣华富贵;这次斗争,正义的势力并未获胜,而是大败亏输。近代沙皇俄国对中国的侵略,在国人眼中俄国是反方。但是最终俄国在实质上获得了一百多万的领土,并在100年后将侵略的领土从法律上得到了确认,包括获得了中国的承认。可见这次正反交锋,还是正方吃了大亏。西方近代对亚,非,拉的殖民侵略,从道义上说是邪恶的,不人道的。但仅从历史大势来说,西方通过殖民侵略,建立了西方的秩序,促进了经济、科技、军事的大发展,而落后民族虽然是正义一方,但却丧失了发展权和繁荣权,有些甚至被亡国灭种。目前舆论对这段历史自有公道,但代表正义的一方在这个历史时期毫无疑问是失败了。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证明了在正反两方的对决中,不是想当然地正义方就会战胜邪恶方。
&& &&&&在实际斗争中,斗争的双方都在想方法打败对方,但是决定成败的不是在于己方本身正义与否(不否认正义方可能有些道义优势),而是主要取决于斗争的策略和手段(争取道义优势也是一种手段)。侵略者发动侵略战争,如果被侵略者军事强大,科技发达,策略得当,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如日美太平洋战争,苏德战争等;如果被侵略者落后,策略失误,正义也赢不了邪恶,如朝鲜被日本占领,墨西哥被美国侵略等。
&&&&&& 中国人在斗争中,过于相信道义的力量而忽略了策略,手段等硬实力的运用。邪恶的一方见利起意,往往是斗争的发起者,它们掌握了主动权,在得失衡量上都已经经过精心的策划,而且由于其没有在道义上的优势而更加不择手段,工于心计。而正义方却是被动方,常常被算计;如果耽于一些所谓的道义舆论,甚至没办法放开手脚来应对攻击,就更加大了劣势,失败也为期不远了。在这里&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是古往今来正不压邪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思索,岳飞要获得胜利,他需要创造什么条件呢?直接条件,他需要打消皇帝的顾虑,消灭秦桧。相应的手段和策略是私下里团结可以利用的力量,加大对主和派的攻击,对皇帝的心思好好研究。然而岳飞过于清高了,只是一味正面打起北伐大旗,没有去创造条件。失败是必然的。倘若历史是这样的:岳飞和其他主战派将领结成联盟,给主和派扣上&投降&帽子(让他们自保不暇),扣上&贪污&帽子(主和派或多或少都有经济问题),让皇帝明白他们北伐不是要迎回旧皇帝复辟(策略上),暗示不北伐消灭金国过几年金军可能卷土重来宋室不保,甚至向主和派暗示若不支持北伐可能要&清君侧&,不北伐北方义军被金国收编后可能又出现一个伪齐;如果这些措施都用了,也许中国历史就要重写了。同样是主战和主和,诸葛亮劝说孙权的策略就很得当,有的要拉,有的要打,有的要吓,有的要晓以大义。
&&&&& 笔者想要说的是:正义的力量要战胜邪恶的力量,甚至还需要比反方花费更多的努力。需要什么努力呢?其一就是让大家都明白,战略上可以轻视对手,战术上却要重视对手。胜利需要不遗余力的去争取,否则有道义上的优势也可能会失败,所谓&正义战胜邪恶&没有前提的话是个假命题;其二就是对邪恶的势力要保持警惕,未雨绸缪,做好斗争准备,所谓&敌人亡我之心不死&,斗争是无处不在的;各国建立警察系统,而维护这套系统运行的成本比这套系统直接打击犯罪的花费和犯罪分子的成本都要昂贵得多,可见要正义方要维护正义,运用的社会成本是更高的。其三是对邪恶势力不可姑息,选择各种手段打击分化他们,有时甚至在它们没有发作前先发制人,诱而歼之。只要能这样做,正义的一方必定能在斗争中大大增加胜利的可能性。
&&最后修改于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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