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族就像蝴蝶的小叮当 羽翼之谜,把你捧在手上有没有更好的说法?

揭密皇室手包内幕:凯特王妃教你把平民手包配出皇家风范揭密皇室手包内幕:凯特王妃教你把平民手包配出皇家风范冷眼奢华观察站百家号虽然贵为皇族,但有着“平民皇族”之称的公爵夫人,手包却可能是你我都买得起的,即使买不起,时尚姐也准备了替代品哟~说到凯特王妃,时尚姐最印象深刻的时刻是这个↓↓↓王子亲吻公主的瞬间,是童话故事的标配结局,总洋溢着一股粉粉的温馨气息。虽然光良曾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但英国皇室的童话feel还是让时尚姐愿意相信再一次,就像相信圣诞老人是真实存在的那样~咳咳,时尚姐要在开篇前更正一下对威廉王子妻子凯特的称谓。话说外交无小事,尽管大家都习惯叫她“凯特王妃”,但“王妃”的称号是给亲王的,也就是威廉王子他老爸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的妻子,因此我们都叫威廉王子的亲生妈妈“戴安娜王妃”。而威廉王子是“剑桥公爵”,所以凯特王妃也就被称作“剑桥公爵夫人”。以下,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中英友好关系,时尚姐就遵(zhuang)循(bi)皇室礼仪,称凯特为“公爵夫人”~2011年那会儿,英国皇室的婚礼全球瞩目。大概在世人眼中,英国皇室是当今还尚存的皇室集团里绝对的明星。自从当年那位名叫凯瑟琳·米德尔顿(Catherine Middleton)的女孩儿与英国威廉王子结为连理后,民众便亲切地称呼这位出身中上产家庭的女孩的小名,唤她“凯特”。作为英国的公爵夫人,凯特在婚后经常与老公应邀参加各种各样的展览、典礼。姐妹们肯定也很好奇这位代表皇室又出身平凡的女人的时尚品味吧,她会选择什么样的单品?俗话说“包”治百病,有个新包包我就不犯公主病了~&今天时尚姐就从公爵夫人的时尚单品——手包中挑出6款介绍给你们!经常出席活动但停留的时间短,而贵重物品又多让助理代为保管,所以为了避免两手空空的尴尬,或者为了整体的搭配,公爵夫人会手拿一个小手包。小包好搭配,凯特拿手包的频率因此大大超过拿tote或者单肩中包的次数,可以说,手包是为公爵夫人品味加分的独特单品。别看小手包似乎没有天天背的出勤包来得能装实用,但偶尔出门走走、和男友\闺蜜逛街、参观画展、见男友父母。。。一个精致而得体的手包可以让你的气质瞬间up up~&公爵夫人似乎更偏爱英国自家的品牌。这次选的6款手包中,除了MiuMiu(缪缪)来自意大利以外(有人说其母公司PRADA在香港上市,而香港是昔日英国的殖民地,所以总和英国有丝丝缕缕的关系...),其他品牌无一不是出自英国设计师之手,可见公爵夫人深谙服装政治学之道。虽然公爵夫人是皇族,有着“平民皇族”之称的凯特,她的手包却可能是你我都买得起的,就算买不起也可以找到类似的替代品!公爵夫人还拥有另一个绰号——“回收环保凯特”,一款手包会因为搭配不同时装而出现多次。是不是开始对这么一款既可以买得起又实用的手包心动了呀~那么,凯特都钟爱什么样的手包呢?什么手包如此百搭?公爵夫人配“常胜手包”参加皇家首映礼手包品牌:迈宝瑞(Mulberry)时间:日价格:polyvore售价¥2675公爵夫人参加《流浪猫鲍勃》皇家首映礼选择了英国本土品牌迈宝瑞(Mulberry),暗红色小包搭配上印花乳白色连衣裙,高端而不失优雅。凯特本人特别偏爱这款包包,因为她一口气就拥有了三个颜色!来感受一下…左-2014年4月走访基督城(Christchurch)右-2016年4月到访印度新德里参加Tech Awards Launch & Engagements黑色款式的上镜率十分之高。据不完全统计,年这4年期间,她带着这个包出席大小活动39次!最近一次还是12月19日的事情。日出席'The Mix'圣诞派对迈宝瑞是创始人RogerSaul于1970年在英国的萨默塞特郡(Somerset)田园中建立的,如今已经是世界级皮革王国。充满英伦的高冷与偶尔俏皮的设计,迅速在上流社会中吸粉无数。真材实料的优质皮革也是品牌保证,让名媛们为之保守优雅而不乏新意的设计投以数以亿计的菠菜叶。Bayswater Clutch Wallet Conker Suede by Mulberry隶属Bayswater系列的优雅的单肩包,前端有一个十字钥匙扣。而在背后,设计师则巧妙地装上了一个可以放置ID或银行卡的卡夹。肩带则是用金色金属链条和编制皮革制作而成,方便且实用。官网是这么介绍自己家这款得意之作的:Bayswater手提钱包是一款融合了超薄体感且保留多功能设计的钱包。包的内胆打造成简洁而施以细致的归纳的空间。它拥有拉链密封的安全夹层,为钞票、票据和卡预留的卡槽。肩带也可收入包内令它瞬间成为手包。替代品:-ZARA 多功能真皮斜背包多功能 ¥259-STEVE MADDEN BMUSTHAV $58(约合¥410)携青春手包赴枫叶国 &凯特“面露羞色”手包品牌:缪缪(Miu Miu)时间:日-日价格:官方售价640英磅(约合¥5530)公爵夫妇今年9月底拜访了加拿大。报道一出楼下这张照片就被疯传了,记者形容公爵夫人看着年轻帅气的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时露出青春期思春少女才有的一副羞涩表情。而更有媒体干脆直言,“凯特的眼神完美道出我们对特鲁多的感觉”。但重点别画错了呀,时尚姐要介绍的是公爵夫人的红色小手包,给各位姐妹介绍这款来自缪缪的暗红色蝴蝶结单肩小包!Red Bow-embellished Suede Shoulder Bag by Miu Miu作为普拉达(Prada)二线品牌主打年轻人市场的缪缪是由缪西娅·普拉达(Miuccia Prada Bianchi)带头,成立仅20多年的年轻品牌,却快速成为各大明星名流追捧的高端精品,拥有无数设计巧妙的产品。意大利定制、以小牛皮底料制作的小包一只手就能轻松托起,而且包身的重量不到一斤!柔软的外绒布增加了手握的质感,开口处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更添上些许年轻俏皮,蝴蝶结上还镶着MiuMiu可爱字样的金色logo。小包将内胆分为三个隔层,中间一层有拉链可放置一些私人重要物品,而靠近包包后背的隔层分出了几个小卡夹,灰熊人性化。然后就是它的大招——包内附赠一个小镜子,贴心地为你在补妆时提供便利。替代品:--ALDO VARINA $45(约合¥320)-ZARA 钱包式斜背包 ¥129手持藤包逛教堂 &公爵夫人气质颜值UP手包品牌:L.K. Bennett时间:日价格:官方售价185英镑(约合¥1600)公爵夫人拜访英国康沃尔郡城市特鲁罗的英格兰教会教堂特鲁罗座堂(Truro Cathedral)所携带的这款手包颇有田园风情,表面粗看是用藤条编制而成,其实它是一款来自英国设计师品牌L.K. Bennett的手包。这位素有“回收环保凯特”称号的公爵夫人也在多个场合中携带过这款包包。她带着它出席了25次不同的活动!都说黑色百搭,看得出这款L.K. Bennett也能hold住凯特万变不离其宗的穿衣风格~左-2011年7月到访加拿大魁北克市中-2012年5月参加白金汉宫的花园茶会右-2012年5月参加嘉德日(Garter Day)庆典可能对于不了解英国时尚的姐妹们来说,L.K.Bennett的品牌有点陌生,但在大不列颠,它是个高街品牌,拥有一众粉丝。L.K.Bennett在1990年诞生于伦敦温布尔登地区(Wimbledon),以鞋履起家。作为一个走高端路线,但却十分接地气的英国传统品牌,L.K.Bennett不仅是王室贵族的保守选择,也是英国时尚女性的首选,正如(有人说)英国时尚圈流传的一席话:“英国的时尚女性都知道她们喜欢的下一款鞋子必将出自L.K.Bennett”。Natalie Raffia Box Clutch by L.K. Bennett对于凯特这次选择的Natalie系列的藤面手包,L.K.Bennett官网是这么介绍的:虽然我们Natalie可能有点小,但是她却个性十足。盒子的形状包裹着金边以加固,它的表面是由天然的酒椰叶纤维制作而成。内部空间足够放下所有你的派对必需品们。Natalie将完美地点缀你的所有装扮,并且它还附带一个可拆卸的金属肩带,可以放在包里或者挂在包上背着走。替代品:-KOHL'S Lenore by La Regale Chevron Raffia Woven Minaudier Convertible Clutch $40.3 (约合¥290)-David Jones GREGORY LADNER $79.95(约合¥560)一袭红装入庆典 &夫人也懂“红=喜庆”手包品牌:亚历山大·麦昆(Alexander McQueen)时间:日公爵夫人在温莎城堡举办的嘉德日庆典中手握的小包比较让时尚姐摸不着头脑。经过反复阅览各大凯特穿着的博客之后,时尚姐猜测它来自亚历山大·麦昆。争议点主要在于包口的锁扣,亚历山大·麦昆所显示的锁扣是赋有其浓烈风格的骷髅头,在头骨和眼睛处都镶上了多个红宝石。而凯特所携带的款式却是由三个blingbling透明宝石取代,与鲜红色的绸缎、金色的边框互衬出一股浓浓的土豪感。但经由各方取证,这个锁扣是可以拆卸更换的。想想作为英国皇室的形象带盐,保守稳重的公爵夫人就算隔夜喝酒喝到断片也不敢公然在媒体记者入毛的典礼上,带着一个骷髅头手包~(奸笑的小恶魔)亚历山大·麦昆是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就算你不知道他,你肯定知道美国歌后Lady Gaga吧!她之前那颇具破坏性的大胆造型,是不是深入你心呀?LadyGaga是亚历山大·麦昆生前最后一个缪斯。在2010年当LadyGaga还是个以夸张形象登上各家媒体头条的明星时,这位来自英国的天才设计师却因走不出母亲去世的阴影,而选择了自缢身亡。LadyGaga那些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魔性形象,多数是出自这位设计鬼。还有被吐槽为“T台杀手”的“奇丑”驴蹄鞋系列,也是他的代表作。驴蹄鞋Red Velvet Bow Skull Clutch by Alexander McQueen凯特也爱麦昆家的单品,就连时尚姐文章开头那张亲吻图中的婚纱,也是亚历山大·麦昆指导设计的。这次典礼,她给自己的红裙配上了这款大蝴蝶结大红绒布手包。它被认为是最富有亚历山大·麦昆骷髅系列特色的经典之作。它的内胆设计更是大胆——相比于外绒布的艳红,更深一个色调的血红内皮革如一个血盆大口,配合骷髅的头部俨然成了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替代品:-ASOS Chi Chi London 3D Floral Embellished Clutch BaAAg 约¥185-STEVE MADDEN BSOSOFT $48(约合¥340)高定装备踏红毯 &公爵夫人优雅而闪亮手包品牌:珍妮·帕克汉(Jenny Packham)时间:日价格:官方售价325英镑(约合¥2810)公爵夫人一袭冰蓝色雪纺长裙出席《007:幽灵党》皇家首映礼!你看得出这是生了俩娃的样子么?!↑这一身装扮被评为凯特的十佳装扮之一。英国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每日邮报》(Daily Mail)甚至调侃道,“凯特似乎将她的小内内落在家里了,你看看她那迷人的腰在这条晚礼服下摆处若隐若现~”与这身飘逸若仙的晚礼服想搭衬的是同一品牌的手包。选择恰到好处,手包与各个水钻饰品相映得彰,优雅得体。Mini Casa Crystal Clutch Bag by Jenny Packham珍妮·帕克汉创立于1987年的英国,是由同名设计使珍妮·帕克汉所创造。它的设计只是简单、纯粹地表现女性美,并不像目前很多知名设计师那样通过奇异惊人的戏剧效果来传递自己的艺术灵感或者生活哲学。然而,在创作手法上,珍妮·帕克汉却将很多民族元素和缤纷的材质加以融合提炼。它的受欢迎程度惊人,以好莱坞为例,珍妮·帕克汉常被称为“红毯女王战衣”,EvaLongoria、Hilary Swank、Nelly Furtado、Elizabeth Hurley、莎朗·斯通、老牌歌手ShirlyBassey、英国模特 Nell McAndrew 等都曾将珍妮·帕克汉 (Jenny Packham)的礼服穿上红毯,《欲望都市》和《007皇家赌场》里也出现过珍妮·帕克汉的作品。这不,公爵夫人也选用同品牌的礼服和手包出席了《007》的首映礼。水晶按扣晚会包,高级定制产品。水钻纽扣搭配上blingbling的盒身,颜色上正好与水蓝色的礼服呼应,钻石点缀其间,高贵却也简单。替代品:-ASOS Dune Bronze Clutch Bag 约¥369-STEVE MADDEN BPRCLESS $58(约合¥410)走访苏格兰 &裸色手包衬她的亲和低调手包品牌:L.K. Bennett时间:日价格:官方售价195英镑(约合¥1690)这款L.K. Bennett手包是公爵夫人年出席活动时较常携带的一款包。裸色作为温和色系中的一员,将赋予佩戴者以亲切、温和的感觉。凯特怀孕期间出席活动时,经常使用这款手包,完美地修饰了她作为母亲的光芒。左-2014年7月出席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决赛中-2013年4月出席National Scouts Parade右-2013年4月出席Naomi House Children's HospiceL.K. Bennett 'Avona' Taupe Patent Leather Clutch包包设计:时尚感十足的Avona长条款手包是深受欢迎的Avon系列的加长版。这个椭圆形构造的条状手提包是由舒适的亮色漆皮包裹而来,金色边框套上可内置的蛇皮带,也是十分便捷。替代品:-ALDO Guriamo $22.5(约合¥160)-H&M 手抓包 ¥149-ZARA 绒球吊饰迷你都市手提包 ¥199英国《卫报》的专栏作家HadleyFreeman这么评价公爵夫人的品味,“我真想说说这么个想法——凯特·米德尔顿是一个时尚icon因为她的前丈母娘就是一个——她不是。我们不能因为名人有能力聘请一个造型师,然后乖乖地听从造型师让她穿这件穿那件,就说她是一个时尚名人。”也有人说公爵夫人选择的时尚单品“大同小异无新意”。这些话听起来真有点刻薄。在时尚姐看来,公爵夫人(或者她的造型师)的穿搭虽然保守,却对时尚姐启发不小。至少,时尚姐现在知道了裸色搭配稍微春意的颜色(如橙红、粉绿、天蓝色)更显活力、买黑色手包绝对不出错、酒红色绒布面的手包有高级感又有质感。而且,她成功地在颜色搭配和饰品重复利用上,为这些单品做到了“百搭”实用感;也利用自己这副衣架子,为不少熟女们试衣;每次公爵夫人出访的穿搭,都被英国《每日邮报》记录下来,并在文中为感兴趣的女孩儿们提供购买指南。最后告诉各位姐妹们一个好消息,以上凯特的6件单品网上均已售完咯。文:DJ冷眼奢华观察站| Luxureport唯物质主义的精神家园,中国第一个用谷歌眼镜采访的自媒体在微信上搜索&iLuxureport,与主页君一起冷眼奢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冷眼奢华观察站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冷眼奢华观察站|Luxureport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经典名言专题相关内容
经典名言专题隋乱1:塞下曲_第五章 猎鹿 - 悠读文学网
第五章 猎鹿
当晚,李旭就将自己随铜匠习武的事情拿来与徐大眼分享。铜匠没有要求他保守秘密,所以他也乐得邀请好朋友跟自己一起去学艺。徐大眼却微笑着拒绝,直到李旭再三相邀,才低声解释道:“这一人敌之术,我已经练了十年。战场上自保绰绰有余,再想有什么大的进境,恐怕不是找师父指点就能获得的。而万人敌之策,除了眼下,咱们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机会去!”(注:一人敌,指武术。万人敌,指兵法。见于《史记?项羽本纪》)
的确,除了这塞外部落外,在中原怎会有一个将军在相见之初就肯放心的把兵马交给陌生人折腾?李旭刹那间明白了上苍赠给自己和徐大眼的机会实在难得,便不再强邀对方去学武。徐大眼见李旭如此大方,自己也不藏私,拉着李旭将自己最近通过实际练兵与古之兵法对照所感悟出来的道理一一述说。李旭听得晕晕乎乎,头大如斗,但看在好朋友一番苦心的情面上,把这些心得一一硬背下来,留待日后参详。
第二日,李旭睡到辰时才爬起来。当他策马赶到铜匠家的作坊门前时,铜匠也是刚刚爬出毡包。师徒二人相视大笑,喝了口暖身体的小酒,找了两把弯刀继续开练。照例是从大劈开始,一个出招一个拆招,在李旭被击中后便重新来过。照例是不到一招李旭就趴到了地上,然后爬起来挥刀再战。
铜匠为人随和,对练武的要求却甚为严格,身体的协调,出招的角度,步伐的配合,无不要求李旭做到一丝不苟。高、低、中、平,每个可能出手的角度都要李旭做上数十遍才肯甘休。练了整整一个早晨,勉强把大劈的十几个常用变化一一练全了。眼看着周围人声渐起,铜匠又一脚把李旭踢出了家门。
李旭从雪地上爬起来,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了毡包。带着甘罗应付完每天的日常巡视,又接茬儿继续找没人的空地射箭舞刀。陶阔脱丝带着甘罗,一天来看他好几次。见李旭脸色不像原来那般阴郁了,少女也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比又穿了什么别致的漂亮衣裳还开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去铜匠家习武就成了李旭每天早的第一要务。陶阔脱丝跟着去了几回,受不了铜匠的踢打,一招过后便不再肯练。铜匠却也受不了她站在旁边让李旭分心,另教了一套姿势优美,却没有任何实战价值的剑舞让她回家去揣摩。陶阔脱丝有了事做,便不再早起。隔三差五拿了把镶嵌了宝石的长剑在雪地中卖弄,漫天飞雪、如霜宝剑,配上她一头流瀑般的长发,倒也令旁观者看得惊心动魄。
如是过了两个多月,李旭手中的弯刀渐渐生出风来。八个基本招式以及诸般变化都练全了,差得就是火候而已。跟师父拆招虽然还逃不掉被用刀面拍翻的命运,却也能对付上一两个照面。铜匠经验丰富,知道李旭如果想有更大进境尚需时日,所以也不逼他太紧。把基本招式和变化演练娴熟后,便让李旭从步下转到了马上。
马上用刀又是另一番光景。步下练习时讲究的是全身协调,步伐配合招术,大腿、腰杆和手臂同时发力。而马上杀敌,却将身体的主动权交托给了战马。战马的速度和灵活性最为重要,人的动作反而要掉过头来配合座骑。先前的横扫、直刺等气势磅礴的动作很少有机会能用得上,顺抽、挑撩、斜斩等几个靠速度杀敌的招术一跃成为了主流。再度拆招,铜匠手中的弯刀就裹上了毡子,沾上了冷水,以免掐拿不准要了李旭小命。
李旭纵马急冲,弯刀劈到空处,二马错蹬,被铜匠用沾了水的毡子在背上拍出了一条污渍。他猛然记得此招是徐大眼当日狙杀斥候时所用,心有所悟,掉转马头冲回来试图给铜匠一个惊喜。二马刚一靠近,铜匠手中的弯刀却斜挥出一道冷风,“噗”地一声砸在了他前胸上。
“啊!”李旭被毡子上渗出的冰水冻得打了个冷颤,惨叫着跑了出去。待他讪讪地拨转马头,铜匠挥舞着裹了毡子的弯刀又杀了上来,边用刀向李旭乱砍,边呵斥道:“招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清楚么?冲杀时容不得分神,一眨眼睛就决定生死。只要能砍中敌手,你又何必管他正抽还是反抽!”
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奔出好远才敢兜回马来再度迎战。一早晨功夫不知道被劈中了多少刀,连胯下战马都被砍得不好意思了,每次见了铜匠举起手就向两旁窜。铜匠见这样对练下去未必能收到成效,便替李旭想了个主意。命令他找个空旷之地树起两排战马高的木桩,每个木桩上绑一个装了沙土的草袋子,自己去练攻击准确性和控马能力。李旭怏怏地去了,一个人练了两天,第三天早晨再来找铜匠拆招,果然挨打的频率大减。
铜匠再度与他捉对厮杀,熟悉马上的基本动作要求。练了十余日后,又命令李旭将木桩拔起来重新摆放,不准再排成直直的两排,而是交错埋成各种步兵伫列形状。
李旭领命照做,慢慢能做到纵马在木桩群中穿梭,可以于瞬间挥刀砍开草袋子却保证不被木桩蹭到的地步。铜匠见状,便令他撤了木桩,改为在空地上支起十几个高低不一的木架。每个子上吊一个装满的泥土的草袋子。李旭纵马从草袋旁跑过,用木刀抽砍草袋,却要避免被荡回来的草袋砸中。
这一下比应付固定目标难得多,李旭又对付了足足一个月,才勉强把此关过掉。在他练武的这三个多月内,徐大眼如何与索头奚部就赎买俘虏的事情讨价还价,如何指导诸霫联军演练骑兵列队冲击,如何暗中给其他部族的长老设圈套替苏啜西尔巩固兵马的控制权,等等重大问题他都心思去想。徐大眼偶而向他提起来,以李旭目前的心机,也领悟不出其中奥妙之处,更甭说提什么好的有效的建议了。
他这般专注于习武,在刀马骑射方面的进境自然比一般人迅速。铜匠开始还骂他笨,到后来,“笨蛋”两个字骂出来已经有了嘉奖意味。师徒二人马上对刀,也不再是一个刀上裹毡,好整以暇,另一个拿着开了刃的弯刀就可上场乱抡了。两个人的刀上都裹了毡子,浸了冷水,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之余,偶尔也能拼着被砍中要害的风险,给师父制造一个惊喜。每当此时,铜匠总骂他出手不知道轻重,打得老骨头一整天无法干活。
李旭抱着满脸歉意去替师父抡大锤,占了便宜的铜匠又眉开眼笑,夸他膂力惊人,身体本钱雄厚。建议他给自己打一把更重些的弯刀来与过人的臂力相配。
“若是太平年月,凭你的身材、相貌,足可以为皇帝老儿去擎礼刀。”铜匠一边替女人们磨着镜子,一边向给火炉中鼓风的李旭夸道。
礼刀是帝王出巡的仪仗专用,长而华丽。持刀者要求高大魁梧,如此才能举着刀保持同一个姿势数个时辰一动不动。李旭不知道师父是夸自己臂力大还是骂自己笨,正琢磨着辞汇反唇相讥,又听铜匠说道:“只可惜你小子的胡子长破了相,才十五岁,居然有黑毛从腮上鼓了出来。今后少吃些牛肉,否则胡子长得更快!”
这是李旭最烦恼的事情之一,读书人讲究“鬑鬑颇有须(注:出自汉诗?陌上桑。须,古字,今同须。”,胡子要长也得长得漂亮稀疏。可他这几个月来却因为日日吃肉喝酒,身高明显窜起了一大截,脸上的寒毛也渐多,一根根又粗又硬,足以和甘罗身上的硬毫相较。
“长就长吧,反正你也当不成什么读书人了。虬髯贩马,往来塞上,不也逍遥快活!”铜匠见少年捂着脸发愁,笑着安慰。他已经知道李旭为何而来塞外,对少年的遭遇甚为同情,却不觉得失去考科考的资格有什么值得惋惜。
“当官这件事情比练武打仗都麻烦。练武么,你只要肯下功夫就有进境。打仗么,胜败一眼可知,想搪塞也搪塞不掉。唯有当官,凭的不是谁有真本事,而是谁会讨好上司。你本领再强,不会拍上司马屁,也得不到好结果。拍了上司马屁,弯腰做人做习惯了,难免就弯成了驼背。捱到有直腰的机会,自己也直不起来了。”师徒二人喝酒时,铜匠曾经如是向李旭灌输。
刚刚踏足红尘的少年哪里听得懂这些精辟之言,支支吾吾地听着,心里却想起了步校尉当日的威风。
“槊不是这么用的!”当李旭拿着铁锤瞎比划时,铜匠忍不住出言指点。这个怪人的武艺很杂,从常见的刀、槊、棍、矛到不常见的铁蒺藜骨朵、大锤、狼牙棒,几乎每样都懂一点。一次趁着酒性舞剑,动作的潇洒俐落,比陶阔脱丝的舞姿还飘逸绝尘,如不是对方身上那一袭油渍渍的皮裘,李旭简直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传说中的山中隐仙。
“前辈若是在闹市持剑而舞,恐怕全城的女子都会轻招彩袖!”追随铜匠这么长时间,李旭多少也学得有些狂放不羁,笑着说道。
“此舞并非为别人而设!”铜匠举囊狂饮,满脸年少轻狂。每每与少年喝到眼花耳熟的地步,他就想起当日的诺言来,传给李旭一些用槊的招式、口诀。第二天待李旭拿了第一天所学的东西请教,他却又忘记了。下一次喝醉时,李旭趁着酒性发问,他又改槊为锤,教导李旭一个大力士领军冲阵,最强横的杀法。教完了锤,又指导李旭如何破解锤招,占力士便宜。如此醉醉醒醒,破槊、破锤、破矛、破铁蒺藜骨朵的招术传了一大堆,至于这些招术将来在战场上是否有效,铜匠却一摊手,坦诚地说道:“这是我打铁时自己琢磨出来的,好使不好使我也不清楚!”
碰到这么一个“暗师”,李旭也毫无办法。只好把心思集中起来,力求在刀术上有所突破。越练下去,手中的弯刀越不顺手,有些招术明明可以把威力发挥得更大,却因为弯刀得长度和重量影响了挥击时的效果。此时他已经初窥了刀术门径,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臂力、臂长和弯刀重量不相配的缘故。想请铜匠帮忙量身定制一把弯刀出来,师徒两人忙活了好半天,却因为成品的品质太差,不得不半途而废。
“刀之所以打成弯的,是为了保证同样刀身长度下,让刀刃的长度达到最大。这样才能发挥出骑兵在马上劈、抽两个动作的威力。被弯刀砍中的人大多数不是被砍死的,而是伤口太长,流血流死的!”对着一大堆不成功的刀坯,铜匠如是总结。
“这个长度和宽度是草原上弯刀的极限,如果想突破,重心、重量、平衡性和结实程度就得重新考虑。以我的手艺,用普通的精铁估计做不到。找星星铁应该可以,但没个三年五载你也凑不出那么多星星铁来!”在又一次尝试失败后,铜匠有些丧气地说道。
在打刀的材料收集方面,李旭倒不像铜匠那么悲观。他想打一把弯刀的消息被几个朋友知道后,神箭手阿思蓝,只剩下一只胳膊的杜尔,还有野丫头陶阔脱丝、娥茹等人都答应帮忙。草原上长达五个月的冬季马上就要结束了,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有了融化的趋势。待冰消雪尽后,大伙即使走遍整个草原,也要给李旭凑出一把弯刀来。
“雪马上化了!”一天傍晚在毡帐里,徐大眼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闲暇时刻,像霫人般品着奶茶,跟李旭说道。
“嗯!”李旭心思还沉浸在白天新领悟的几招刀术上,一时没有反映过来,含混地回应。
“明天你别去帮铜匠打铁,缓缓体力。后天一早咱们领军出发!”徐大眼又喝了一口茶,闭着眼睛,如陶醉于其中滋味般闭目低语。
“出发?”李旭愣了一下,“上哪?”
“奚部?”没等徐大眼回答,李旭惊问。
“嗯!”徐大眼闭着双目,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 ※ ※
雪已经开始化了,半夜的时候,毡帐外冰凌落地时发出的声音错落有致。泥地上,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家犬大小的甘罗对着天空中的圆月,发出一声声嘹亮的长嚎。“嗷──”
“嗷──”附近的野狼以声相和,刹那间,整个草原都被狼嚎声从睡梦中唤醒。
望着外边一天天开始融化的积雪,索头奚部的大埃斤俟力弗就不住地叹气。春天又要来了,但这个春天却是个死亡的春天,去年冬天的时候自己的部落去偷袭苏啜部,结果却被对方杀了个大败亏输。五千名部落身体最结实的牧人只回来两千余,并且个个都吓破了胆。
“苏啜部有银狼庇佑!”每个被赎回来的长老都这么说。仿佛不提到那头皮毛银灰色的怪兽,就不足以遮掩他们被敌人俘虏的羞耻。可越是这样,牧人们越提不起抵抗敌人的勇气。一个冬天过去了,还有八百多名牧人在对方手中做牛做马。部落里的百姓对长老们只赎自家子侄,不肯赎回普通百姓家儿子、丈夫的不公平行为非常不满,时常聚集在中央大帐门口抗议。可俟力弗没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去年秋天部落被突厥人驱逐时已经大伤了元气。冬天那场惨败又让他们失去了仅有的牛羊储备。苏啜部狮子大开口,一名牧民要十头羊或两匹骏马来赎,索头奚哪里去弄那么多牛羊和骏马去?
“俟力弗,苏啜部不是准许咱们分批支付么?公库里好像还有几百匹战马。”最早被放回来的长老乌一勒没头脑地提醒。老家伙被敌人吓破了胆子,明知道付出了赎金后,索头奚部的大部分人都无法熬过下个冬天,他还是坚持要与苏啜部停战。
“把战马给了他们,万一他们打来,咱们拿什么给自己的战士?”俟力弗大声反问,模样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没有人理解他的难处,牧民们笑他胆小,不敢和弟兄们同生共死。长老们嫌他固执,舍不得公库里最后那几百匹骏马。但谁肯替他想想,如果他当日战死了,索头奚就没了埃斤,貌合神离的长老们一定会趁着内乱把索头奚部瓜分掉。如果他今日用战马赎回了百姓,敌人杀过来时,勇士们就得徒步迎战。在宽阔的草原上以同样数量的步兵对抗别人的骑兵,这有获胜的可能么?
万般无奈,俟力弗只好一次次派乌一勒这个胆小鬼去向仇敌告饶。这老家伙被霫人羞辱的次数多了,已经练就了一副铁脸皮。俟力弗不指望恶毒的霫人能松口,只希望乌一勒老家伙能把敌人进攻的时间拖上一拖,只需要一个春天。远在额根河畔的突厥人阿史那家族已经得到了消息,看在索头奚部多年恭顺有礼的分上,他们答应雪化后派人出面调停此事。以各部落共主的身分命令诸霫联军放下他们的屠刀,给索头奚部留一条活路。
乌一勒去了五天,第六天清晨面色灰白地返了回来。他只带回了一句话,“苏啜西尔说他要自己来取赔偿!”然后就昏了过去。
俟力弗大惊,赶紧命人吹响号角,点燃狼烟,命令所有在外放牧的族人回营地备战。可除了几个长老的家族外,大多数族人都没有听从他的号令。河边的青草已经发了芽,如果春天时给牲口抓上膘,夏天时它们就会繁衍下一代。到了下一个秋末,家境稍富裕些的牧人们就可以自己赎回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埃斤大人只顾自己逃命,长老们只顾赎回自己的子侄,大伙也只好自家为自家想办法。这很公平,谁也别抱怨谁心狠。
俟力弗一遍遍吹号角,一遍遍点狼烟。甚至亲自擎着代表埃斤尊严的大纛跑遍了方圆百里之内的草场。他一次次对着长生天发誓,一次次跪地祈求,答应牧人们只要部落挺过这次危机,他一定掏空公库把被俘的牧人赎回来。
第三天中午,俟力弗终于纠集起了四千名可以上马作战的牧人。其中有一千多人是老人和孩子,力量不足以拉满角弓。营地内部,还集中了五千多名妇女,关键时刻,她们也可以冲上前为自己的族人挡刀递箭。
派出去的斥候也陆续送回了情报,诸霫联军行军速度缓慢,几乎是带着羊群和牧奴,边放牧边行军。每天的前进速度不超过五十里,走半天歇半天。
俟力弗长出了一口气。如果照这种速度行军,敌军还需要三天时间才可能接近自己的营地。自己还有机会通过亲情把更多的牧人召回来,筹集更多的弓箭和战马。
傍晚的时候,斥候却送来截然相反的报告。诸霫联军三千多人突然加快速度,当天行军一百余里,照目前的走法,他们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突入索头奚的营寨。
俟力弗登时又慌了神,赶紧命令所有参战者严加防备。上次敌军就是趁自己夜里疏忽,把毡子绑在马蹄下劫了大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同样的悲剧重演。
众人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却又收到情报。诸霫联军昨日停在了距离部落五十里左右的搭拉甸子,一夜没有前进。俟力弗形神俱疲,他实在弄不懂以苏啜西尔为首的霫人到底要干什么?如果想与索头奚决一死战,快速掩进,快速接触才是最有效的战术。这种走走停停的行军法,不是由着对手做准备么?
百思不解的俟力弗无奈,只好命令牧人们先入帐休息。命令刚刚传下,报警的号角又在草原上响起。一拨疲惫不堪的斥候匆匆来报,霫部联军再次拔营,以最快速度冲了过来。
“吹角,吹角!”俟力弗大声命令,他听见自己的嗓音里充满恐慌。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即使当年独行在草原上遭遇到狼群,他也没吓到这种程度。当然,那件事情发生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而现在他的年龄已经接近五十。
刚刚躺倒的牧人们又叫骂着爬了起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每个人都希望战争早点发生。这么打下去太折腾人了,是死是活,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
万恶的霫人在距离索头奚部营地三里远的地方再次停住了脚步。近千名脚上套着牛皮索,瘦骨嶙峋的奴隶被从马队后押了出来。扛着木桩,在凶神恶煞般的霫人监工的皮鞭下,开始为宿敌搭建营垒。
霫人武士纷纷下马,不顾远处的哭喊声和仇恨的目光,好整以暇地喝酒、休息。然后,他们让俘虏传来的口信,要求索头奚人要么一次性支付全部战争赔偿,要么离开月牙湖畔,否则,霫族武士的战马将踏平这个营地。
哭喊声和咒骂声响彻了整个索头奚部落,大部分长老的子侄都赎了回来。而那些陷落在敌人之手的,全都是普通牧人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兄弟此刻正拿着兵器,替大埃斤看守营垒。眼看着他们在敌人的皮鞭下受苦却无法去救,如果两军交战,万恶的霫人肯定拿俘虏当挡箭牌。
“他们说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得到准确答覆!”被遣送回来的族人喘息着说道。于敌方做牧奴的四个多月,他吃尽了苦头,在寒冷、饥饿和恐惧的多重折磨下,整个人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召集族人,我们马上凑赔偿!”俟力弗无奈地说道。对方正在扎营的阵容他看见了,那不是目前伤痕累累的索头奚人能抵挡得了的。近三千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六千多匹战马,还有无数跟在队伍后护送给养的普通牧人。草原已经在这股力量下震颤,索头奚部不得不在恶魔面前屈膝。
徐大眼和苏啜西尔并辔站立在联军的正前方。大营周边的木栅栏已经接近完工,在皮鞭和弯刀监视下的奚族俘虏手忙脚乱地替自己的族人挖掘着坟墓。而经过一个多时辰休息的武士们已经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重新整理过鞍、镫、缰绳的战马也焦躁地打着响鼻,等待着最后一刻的来临。
匆匆搭起的栅栏只有两尺高,虽然整齐,却挡不住骏马一跃。而残酷的监工和伤痕累累的牧奴吸引了对方全部视线,几乎所有奚人都忙着筹集物资赎买自己的家人,没人想到苏啜部的木栅栏只是为了迷惑他们的判断力。
跟在徐大眼身后的李旭有些不忍看向远处的营帐,身边的半截香燃尽后,那里将成为骑兵冲击的目标。徐大眼是个天生的阴谋家,他故意把交割的最后期限放在了明天正午。而对面营地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注定看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他们杀了拔细弥和萼跌泰!”李旭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攻击别人,除了一点点兴奋之外,从头发到脚底的肉皮都感到紧绷得厉害。可面前的徐大眼却镇定自若,仿佛正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跟在我身后!”徐大眼听见了李旭的呼吸声,回过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他举起左手,在苏啜西尔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
苏啜西尔手中的羊毛大纛突然举起,斜指向正前。
“轰!”仿佛天河在刹那间决了口子。养足了精神的霫族武士跳上马背,在各自旅帅(隋制,百夫长)的带领下纵马越过营寨围栏和目瞪口呆的牧奴头顶,风一般向奚族的营地卷去。(注:校尉,辖三百人。旅帅,辖一百人。队正辖五十人,火长辖五人。)
徐大眼四个月的心血终于见到的成果,二十几个百人队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组成了三把利剑,一把砍向奚部营垒正中,一把砍向左,另一把砍向右。
没有呐喊,没有角声,只有扑面而来的罡风,夹杂着隆隆的马蹄声和浓烈的杀气,卷进了奚族的营地。
“敌袭!”一个正在清点自家凑出的牛羊的奚人抬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随后,他的尖叫就被撕心裂肺的号角声所淹没。
俟力弗留了个心眼,没有让所有牧人都去收集牛羊。他将最精锐的一千名士卒安顿在寨墙后,并且在每隔二百步的距离上都放了一名带著号角的斥候。
只可惜,他没有计算过三里的距离战马需要多长时间能穿越。那点时间够不够他在得到敌方进攻的消息后做出正确决策。
事实给出了最正确答案。当第三遍报警的号角声还没响完的时候,前冲的霫族武士已经松开了手中的弓。两千七百多支羽箭破空而来,冰雹般砸在寨墙后。无论是正在慌乱中拉扯战马的奚族士兵,还是在恐惧中祈求上苍垂怜的老弱牧人,都被这一波羽箭覆盖在内。
羽箭射入躯体的“噗”“噗”声,鲜血喷出的丝丝声,还有人的哭喊,马的哀鸣,交织不绝。策马前冲的李旭看到阿思蓝抬手,将第二支羽箭搭在的弓弦上。
“吱!”带着哨音的响箭落在寨墙后。紧跟着,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马队中升起来,追随响箭的轨迹射向了同一个地点。那是奚族武士最密集处,被第一波羽箭打懵了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应对,持着刀,拉着马,乱作一团。
李旭看见了对方身体上冒出的血花,就像铜匠师父炉子里的火,红得炙烈。然后,他看见了一双双不甘心的眼神。接着,他的战马随着大队,从阿思蓝等人硬冲开的寨门闯了进去,踏着奚人的尸体冲向营地中央。
“分头前进!”李旭看见苏啜西尔挥舞起用蜀锦裁成的信号旗。那是他带来苏啜部买卖的,色泽艳丽,是去年霫族女人最钟爱的衣裳材料。如今,被额托长老收购的那几块蜀锦露了面。李旭清晰的记得,看在额托长老对自己和气的分上,自己还给老人打了一成折扣。
蜀锦裁就的信号旗不垂不卷,色泽鲜明。各支队伍中一直盯着中央大纛的传令兵们看得清楚,掏出号角,把经历四个多月训练所熟悉的命令以长歌的曲调发布了出去。听到号令,冲进奚部营寨的队伍骤然分开,一支追随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直奔对方的中央大帐,另一支调整方向,沿着营地围栏扫荡惊惶失措的奚人。无论对方手里有没有兵器,弯刀过处,留下的都是一片血光。
还有一支队伍没进营垒,而是顺着栅栏外侧绕向了奚族营地的侧后,他们的任务是侧翼突破,尽量分散奚人的抵抗力量。不断有惊惶失措的牧人跳过营地的栅栏试图逃走,在营地外旋风般前进的霫族武士用弯刀和羽箭追过去,心中没有任何怜悯。
俟力弗在敌军接近自己的中央大帐前一瞬,终于组织起了一支人数不足二百的抵抗队伍。大部分的奚族士兵都没来得及上马,高举着弯刀,用血肉之躯来迟滞敌军的战马。少数武士挽起了弓,试图在对方冲到近前时制造一点混乱,却被苏啜西尔身边的护卫用弓箭纷纷射翻在大帐旁,根本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羽箭。
俟力弗知道索头奚完了,在对方战马冲破营寨的木栅栏的瞬间,他知道从此大地上再不会有索头奚这个部落存在。族人的哀嚎声让他鼓起了最后的勇气,这次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骑着战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勇士,飞蛾扑火般向苏啜西尔等人杀来。
双方的距离很近,羽箭来不及第二射。苏啜西尔将令旗交给身边的族人,拔出弯刀迎向了俟力弗。二人同是部落的埃斤。对方请求战死,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应该赐给他这个荣誉。
二马交错的瞬间,俟力弗突然改变了方向,绕开苏啜西尔,长啸着扑向苏啜西尔身后的大队。他看见了那头传说中的苍狼,也看见了苍狼身边那个魂不守舍的少年。
就是那个少年给索头奚部带来了厄运。没有他,斥候们不会纷纷谣传圣狼将力量赐给了一个异族少年。没有他,索头奚人也不会在强敌面前生不起抵抗之心。这个少年是毁灭索头奚人的罪魁祸首,俟力弗可以死,但一定要这个少年为自己殉葬。
瞬间的变化让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徐大眼持矛拦截,却被跟在俟力弗身后的另一个奚族武士用身体挡住了战马。分配给李旭的护卫持刀向前,亦被最后几个红了眼的奚族武士纷纷冲开。
俟力弗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李旭的战马前,少年脸上的惊惶和举刀时的紧张他都看在了眼里。以他的作战经验,只需要一刀,肯定能将少年砍在马下。弯刀在斜阳下泼出一道闪电,直奔少年眉心。突然,胯下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地跳了起来。
势在必得的刀光迷失了方向,俟力弗在慌乱中看见一头银白色小狼晃动着尚显单薄的身体用牙齿吊在战马的脖颈上。他收刀去砍小狼甘罗,在手臂回弯的瞬间,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冷。
二马错镫,李旭本能地使出了一记横挥,这是刀术的第二个基本招式,共有六个出手方位。当初学刀,在他第一次胸前空门大露时,铜匠师父就用此招拍中了他的身体。
“记得用刀刃!”铜匠当时的叮嘱李旭一个字也没忘。
“杀了贼酋了!”四下里欢声雷动,被吓得差点掉了魂魄的徐大眼刺死对手,纵马向李旭跑来,一边跑,一边向好兄弟伸出的祝贺的手掌。
李旭提起左手,与徐大眼的右掌对拍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一丝复了仇后的喜悦。他忘记了跳下马去割俟力弗的头,也忘记了像上次一样勇敢地冲过去砍翻羊毛大纛。只是纵马向前,向前,向前冲去。
哭喊声在他的周围响成一片,惊惶失措的奚人老弱跪在血泊里,不住地向武士们叩头乞命。李旭不想听哭声,不想看血光,他只想把当时带队袭击并欺骗自己的那个斥候头目揪出来。
不是为了给同伴报仇,他心里已经没有了仇恨。他只想问一问对方为什么袭击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发起进攻。虽然李旭心中清醒地知道,即使斥候们不发动袭击,这场战争也势必发生。可是,他希望自己能听到一个不同的答案,希望自己能得到一点解脱。
哪怕是虚假的一点点。
“附离,附离!”分配给李旭的一百名苏啜部武士欢呼着,跟在李旭身后往来冲杀。凡是有敌军抵抗的地方,李旭都要冲过去。一旦甘罗身影在敌人面前出现,敌军的抵抗之火立刻被消弱,转眼就被苏啜部武士们扑灭在当场。
“附离是最勇敢的战士!”苏啜西尔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少年,目光里充满了赞赏。
“附离,附离!”战士们欢呼着李旭的突厥名字,充满自豪。
欢呼声外,失去亲人和家园的奚族妇孺们发出的哀嚎格外刺耳。
还是徐大眼明白好兄弟的心思,见李旭疯子一般哪里人多向哪里冲,知道他是第一次经历这么大规模的战斗,被部族仇杀时出窍的冤魂迷惑了心神,赶紧提矛冲了过去,附在其耳边用汉语大叫了一声:“春秋无义战,如果今天是我们输了,下场不会比这好过!”
一语惊醒梦中人,听完此言,李旭果然不再乱冲乱撞。揪出当日斥候头目为自己的行为找个借口的幻想瞬间破灭,脸上的神情也不再那么迷茫。
草原就这么大,一个部族的崛起必然踏着另一个部族的尸骨。对于苏啜附离、阿思蓝等霫族武士,他们心里可没有李旭那么多负担。徐大眼用连环计击溃索头奚部,实际上等于在死亡边缘上将月牙湖附近的各个霫族部落拉了回来,否则,一旦让索头奚人在附近的草场上缓过元气,凭借该部的人口数量和对战争的理解能力,等待人口匮乏的霫族诸部的下场或者是被征服为奴隶,或者被驱逐到西边的戈壁上自生自灭。届时,索头奚部做的事情将与诸霫联军今天一样,不会心存半分怜悯。
武士们挥着刀,在索头奚人的营地内外尽情扫荡。这个被突厥人从索头水边赶出来的奚族部落非常富足,虽然已经在迁徙和战争中丧尽元气,但长老们家中储存的铜器、玉器、石雕等奢侈品亦远远超过任何一个霫族部落。特别是那些从长老们家中抄出来的玉石雕刻和混杂着金丝的皮革编织品,几乎件件巧夺天工。奚人在北周时期就已经因手工精湛而闻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技艺更是已臻化境。很多物品当时长老们若是肯捐献出来向苏啜部交换战俘,随便一件都可以晃花诸霫联军中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们的眼睛。甭说被扣留在苏啜部的八百多战俘了,就是人数再多上一倍,也可以平安无损地换了回来。
只可惜诸霫联军事先不知道奚人的收藏这么富足,没提出以金银玉器交换战俘的要求。而索头奚的长老们也从来没打过自家财宝的主意,不会主动为了治下的牧人损耗自己的家产。到了如今,长老们只能趴在地上苦求,期待苏啜西尔等人在搬空了自己的财产后能发发慈悲,留下自己一家大小的性命。
无节制的屠杀和掠夺足足进行两夜一天,直到第三天早晨,苏啜西尔才在徐大眼和李旭的劝说下,命令武士们停止了报复。到了此时,索头奚营地周边一百五十里范围内已经被武士们梳理了一遍。眼下这个总人口曾经超过一万的大部落几乎全族被俘,只有在更远的地方放牧,听闻战争消息即举家搬迁的四十几户牧人逃进了戈壁滩内。从此,自北魏以来的闻名草原的奚族五部就变成了四部和一个零头,直到二十余年后,才在契丹人的帮助下慢慢恢复了五部争雄的局面。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心软,但这是草原,事情必须用草原上的规矩来解决!”苏啜西尔望着属下供奉上来的如山珍宝,意犹未尽地向两个异族年青人解释。“如果我不准他们抢掠,下次就没人愿意为部落而战。他们为部族流了血,就要用敌人的血和眼泪还回来!”
说完,伸手胡乱一拔拉,将眼前的珍宝分成高低大小相等的三分。手指着其中一份说道:“一份归公,一份归我这个族长,另一份你们兄弟拿去分。咱草原上的规矩,谁的功劳大,谁拿最大的一份。”
“晚辈不敢贪功!”徐大眼笑了笑,婉言拒绝了西尔族长的好意。他帮助苏啜部练兵的目的只是找个机会将多年所学和领兵实践相印证,以便将来回到中原后可以建立更大的功业。至于苏啜西尔手指的财富珍宝,对店铺开遍河南河北的徐家而言,的确还看不上眼。
李旭的目光却在刹那间呆滞。他没有拒绝,也不敢笑纳。对于他这样一个出身破落商户的子弟而言,苏啜西尔赠送的珍宝已经超过了他梦中曾经梦到的最大数目。但那珍宝上的血腥味道,却熏得他浑身发冷。
“我是来草原避兵祸的!”李旭心中默默地想,“但我却给这里带来了兵祸!”
春秋无义战,草原上从来没统一过,所以任何一场战争的正义性都是相对的。或者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属于正义。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这种事情司空平常。要想不被别人杀,自己就得提起刀来杀人,任何部族没有第三条道路可选。李旭不是死板之人,他理解诸霫联军的无奈。也明白苏啜西尔对自己是一番好意,换了别人,西尔首领未必会肯拿三分之一战利品与之分享。但他的耳朵里却充满了霫族人绝望的哀嚎声,每一声都如鞭子,抽打在他骨髓之上,让他忍不住想打哆嗦。
“怎么了,附离,你病了吗?”苏啜西尔正惊诧于徐大眼的客气,猛然见李旭在一边瑟缩,关心地问道。
“可能是血战后受了风!”徐大眼伸出手来,摸了摸李旭的额头。
初次上战场的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血战后因为忙着脱下皮甲擦洗身体而着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病可轻可重,身体强健的人几天就能恢复过来,身体孱弱的人却有可能就此一命呜呼。
苏啜西尔听徐大眼如此说,再看看李旭那憔悴的脸色,大吃一惊。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边用力挤压腕部的血管,边大声向外边喊道:“来几个人,赶快准备热水给附离洗澡。让额托长老准备几只活羊,今晚替附离驱邪!”
“呃,呃!”李旭如从恶梦中惊醒般低叫了一声,抬起了头。额托长老的治病手段他可是见识过的,什么草药、石头、泥灰煮上一大锅就向病人嘴里灌。把病人灌昏了后,一边向其身上淋羊血,一边摇着穿了铜铃的牛扇骨跳舞。苏啜部的人对这种治病方式信若神明,可在李旭和徐大眼看来,此方和刑罚差不多,好人被他这么治几次,十有八九也给治死了。
吃了这一吓,李旭不敢再继续发傻。看看满脸关切之色的苏啜西尔,再看看目光中带有责备意味的徐大眼,讪讪笑了笑,答道:“晚,晚辈没事,不用,不用麻烦额托长老。刚才只是觉得这些珍宝受之实在有愧!所以才一时呆住了。”
“真的?”苏啜西尔不敢相信地问。以往苏啜部对外打了胜仗,长老们因为战利品分配互相揭短辱骂的情况有,互相动手打架的情况也很常见,每次都让他这个族长头痛得要死。像徐大眼这种淡然拒绝和李旭这种发呆发傻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因此,西尔族长也猜不出李旭刚才发呆的样子是厌恶珍宝上的血腥。摆了摆手,假装生气地说道:“第一战夺得了敌人的大纛,第二战砍翻了俟力弗大埃斤,还有每天带着圣狼给大伙鼓舞士气,这三项,哪一项不是实实在在的功劳?此时咱们站到帐外去问一声,又有谁敢跟你们二人抢这个头功?如果你们二人什么都不收,我这个族长岂不是更不该收这些财宝么?”
“不,不敢!”李旭急得连连摆手。把这些珍宝带回故乡去,恐怕老李家立刻能一跃成为村中首富。族里那些平素对父亲和母亲冷眼相对的人也会天天陪着笑脸来认亲戚,唯恐落在了别人身后面。但自己如何跟父母解释珍宝的来源呢?告诉他们是好心的西尔族长送的?还是撒谎说做生意赚了个盆满钵圆?恐怕任何一套说辞被老实的父母听了,他们也不会相信。一辈子没害过人的二老反而会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儿子走入了邪途,辱没了李家的列祖列宗。
但这些话,他无法向苏啜西尔解释。霫族人瞧不起懦夫,对方不会理解他为什么逃避兵役。霫族人也不会认为掠夺被征服者有什么错误,你告诉他们自己不喜欢珍宝上的血腥味,他们会认为你在变相侮辱他们的尊严。
苏啜西尔见李旭面色窘迫,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个直心肠,不会因为战利品多寡跟众人计较。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你们拿吧,不要客气。按咱草原上的规矩,勇士们缴获了战利品,其中一半要归族长和长老所有。而大箭、小箭们,也就是你们说的队正、伙长们,还要从底下的收获中再分一份走。几番分割后,能真正留在勇士们手里的东西并不多。你们二人如果不需要这么多宝贝,可以分给各自的朋友和护卫。这样,他们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今天的慷慨,将来为你们做事时也更尽心!”
李旭和徐大眼听西尔族长如此热心替自己考虑,实在无法拒绝对方的好意,只得走上前去,用勇士们抢来的麻布将分给自己的那份珍宝裹了,放到马背上留待回到霫部后再慢慢想办法处理。
苏啜西尔见二人把战利品收下,登时了却了一桩心事。手握着刀柄,志得意满地出去巡视的几个圈子,见各位旅帅们都将部属聚集齐了,高兴地用突厥语说了几句嘉勉的话,然后带着大队人马,押着俘虏,赶着牛羊,浩浩荡荡地返回自己的营地。
至于索头奚人被砸烂的营盘,苏啜西尔也不舍得将其一举烧毁。跟其他各部前来助战的几个长老商量了一下,留下了一个百人队和五十几名俘虏负责清理战场并掩埋敌方战死者的尸体。这个营地的位置选得非常理想,距离水源和草场都比较近。作为此次战斗的最大出力者苏啜部,他们理当分得这个营地和营地周围五十里内的草地。等盛夏来临的时候,即可赶着牛羊来这里放牧。
届时,被尸体和血水催肥的青草能长到一人多高,谁也不会记得今年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此地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霫族和奚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而记载英雄的牧歌只会为胜利者吟唱。
※ ※ ※
回程的路上,李旭一直神情恍惚。徐大眼本来心里还有一些牛刀小试后的兴奋,见好朋友兴趣缺缺,也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倒是阿思蓝、苏啜附离等人快乐无比,一路上毫不顾忌地讨论著谁第一个冲进的营寨,谁杀死了第一个敌方勇士,仿佛唯恐长老们所编制的记录战争的长调里遗漏了自己那份功劳一般。
临近部落还有一整天的行程,联军中的勇士们已经开始整理衣甲。一个个不顾春天河水的冰冷,在扎营时轮流跳进去将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洗得干干净净。连同溅过女人鲜血的铠甲,刚刚杀过老人的弯刀,曾经从小孩尸骨上踏过的马蹄都清理得一尘不染。不少家境富裕的勇士还把悬挂在铠甲边角与发辫子之间的铜、银两色铃铛解下来,用河沙打磨得光可鉴人后,才又一丝不苟地挂回原处。
李旭和徐大眼看得有趣,多少忘记了些心中的烦恼。待队伍渐渐走近苏啜部的营地,眼前的景物立刻鲜亮起来。早已得到自家儿郎胜利喜讯的苏啜部老人、妇女们把营寨布置得如花园般漂亮,比起李旭记忆中那个冒着黑烟的奚族营地,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刚刚冒出头来的青草被女人们小心整理过,用手拔掉了其中的蒿子、刺狗等高茎植物。远远看去,营地附近的草地就像一大块翠绿的地毯,从左边的云端向右侧的天际遥遥铺开。
无论是部族中的长老,还是刚刚因立下功劳获得自由的牧奴,所有人都迎出了营寨。马奶酒的清醇和奶茶的浓香勾得人直抽鼻子,各部族的少女的笑声却比酒和茶更吸引人。在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人的带领下,数以百计算的如花少女捧着酒碗迎在了回家的战马前。
盛装的少女是全场男人关注的焦点,李旭明显听见了自己身边的几个侍卫喉咙发出了抽动声。男人们刚刚经历一场杀戮,迫切需要找一个温柔的港湾休整。而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少女,则大方地对英雄仰起了自己的红唇。
娥茹走在队伍最前方,她穿了件用去年秋末从李旭和徐大眼手里买的那块黄色蜀锦所裁制的仿汉曲裾。改了型的曲裾综合了胡服的优点,故意收紧的腰身和以一道弧线从上到下滑落的裙口很好地衬托了她柔媚的身材。人间四月的阳光下,黄衫少女如春花般在绿野间绽放。
少女袅袅婷婷地走来,捧起一碗美酒,高举到自己父亲的马前。轻启朱唇,低声欢歌:“苏啜部的埃斤西尔,带领狼群驱逐了野犬,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
“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众少女齐展歌喉,用突厥语反覆吟唱。对她们而言,是苏啜西尔及时地采取了进攻行动,挽救了部族命运。这首长调,苏啜西尔完全可以当得起。
李旭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如果纯粹站在霫人角度,这的确是一场值得纪念的大胜。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为杀戮而感到难过。但内心深处,他早已把苏啜部当作了自己的半个家。当家中其他人开心的时候,自己不能一人向隅扫了所有人的兴。
“草原上的鲜花为勇士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勇士的热血而明亮!”苏啜西尔在马上接过酒碗,回头向身后所有凯旋的将士们喊道。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大声喊道。这是他们的传统,开心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让所有族人高兴。
苏啜西尔举起酒碗,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天空三次,然后再沾了几滴三次洒向大地。最后,把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两个不知名的美丽少女捧了一根长长的白色哈达,高高地举过头顶。苏啜西尔在马背上尽力将身体弓下,头垂低,让少女翘起脚来把哈达挂在自己的粗壮的脖颈上。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再次欢呼,苏啜西尔拔出弯刀,四下致敬。然后跳下战马,拉起缰绳走进欢迎的人群中。晴姨和苏啜西尔其他几个妻子立刻围拢过来,争先恐后地用胳膊将丈夫环住。一家人簇拥着,缓缓踏上从营寨门口一直铺向中央大帐附近的红毡。
“睿智的长老额托,他的目光比大海还深远……”娥茹捧起第二碗酒,轻轻吟唱着举给了苏啜部的长老额托。额托大笑着捧起酒碗,向天空、大地和勇士们致谢。然后饮酒,接受少女们献上的哈达,跳下马,蹒跚着走向自己的家人。
第三碗酒捧给了随军出战的舍脱部长老沙哥。少女的朱唇刚刚开启,舍脱沙哥却将战马轻轻带开,谦虚地说道:“舍脱部这次完全是借了苏啜部的威风,这碗酒老沙哥不敢喝。真正的英雄不是我们这些老人……”
“英雄是从中原来的少年!”参加了最后一战,跟着大队人马没少捞好处的必识部长老那弥叶最为机灵,见舍脱沙哥不肯居功,自然也不希望别的部落长老排在了自己前面,手一指徐大眼和李旭,向身边的霫族勇士们高声问道:“谁为我们定做了猎兽的陷阱,谁为我们带来了必胜的信心。谁砍倒了索头奚人的大纛,谁杀死了敌人的首领?”
“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胆量比豹子还大的附离!”勇士们轰然以应。徐、李二人的功劳大伙都亲眼所见,没有人不心悦诚服。
娥茹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比春天的阳光还明亮,双手捧起酒碗,颤抖着来到徐世绩面前,仰起头来,凝望着对方英俊的面孔,低声唱道:“智慧的风从南方吹来,擦亮勇士们的眼睛。勇敢的徐贤者从中原而来,帮助霫人保卫家园……”
听着这婉转的歌声,看着面前那明亮的双眸,徐世绩的大眼中迸出夺目的光彩,他大笑着端过酒碗,按照霫人的礼节向天、地和伙伴致敬。黑甲、红马、银色披风,刹那间,在少女眼里,所有的光华都被他一个人所遮盖。
徐大眼没有家人在草原,娥茹与他并肩走进了部落。望着好朋友意气风发的样子,李旭会心而笑。突然,一湾明澈的春水从草地上滑过,飘荡到他的面前。
陶阔脱丝穿的还是李旭和她初次相逢时那身天蓝色绸衫。乍暖还寒的春风吹得她双颊生火,少女却宁愿忍受些冷风,也要展示自己最动人的一瞬。她的身影如同碧野幽兰,她的嗓音如同师旷鼓琴,李旭再次迷醉了,昏昏沉沉忘记了身外所有烦恼。
完成一整套礼节后,陶阔脱丝挽着李旭的手向营寨内走去。今天是附近各个霫族部落的共同节日,已经将近二十年时间,月牙湖周围的草原上没有举办过类似的庆典。自己的心上人能坐在第一排观礼,少女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为此感到骄傲。
“我要嫁一个少年英雄!”去年夏天的成人礼上,年满十三岁的少女曾经对着天空的圆月祈祷。月光听见了少女的祷告,把一个英雄少年从千里之外送到了她的身边。
面临危险毫不退缩,万马军中砍断对方王旗,两军阵前斩宿敌于马下,这样的少年英雄,苏啜部一百年来也没出现过第二个。更令少女心醉的是,他曾在危难时刻舍身相救。虽然那天他骂人的样子很凶,但少女每每想起那个“滚”字,却觉得比任何一个同龄少年的情歌还动听百倍。
苏啜部的神奇猎手阿思蓝、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那、第一个冲进敌军营寨的侯曲利、堵住敌人逃走道路的阿失毕,一个个满面红光的勇士和陶然而醉的长老们被少女搀扶着走上观礼用的白毡。草原民族敬重勇士,今天的座位次序不依照他们在族中的地位,而是参照他们的战功而定。坐位越靠前意味着功劳越大,自然也就成了少女们目光的焦点。
身着盛装的少女们蝴蝶般在座位间穿梭,为心目中的英雄捧上大碗的美酒。越坐在前排,送来的酒碗越多。不像中原女子那般羞涩,霫族少女看人的目光向来是肆无忌惮。她们笑颜如花,频繁地向前排的少年投送秋波。相比之下,营地正中央位置,部族长老们带着面具,用尽全身力气而跳的祭祀天地和战死者英魂之舞反而没几个少女去看了。
霫人精心准备的庆典场面非常宏大。远古传说中的英雄、白天鹅化身少年挽救霫人苦难并让霫族少女受孕的故事被长歌完整地叙述。乐曲声里,带着各色面具,衣服和头发上挂满铃铛的长老们卖力地跳着,舞着,仿佛用自己的生命来迎接霫族复兴的神圣时刻。
九十九名赤裸着上身的未成年男子持刀剑而上,他们是部族未来的战士。也是前来接受祖先祝福和牺牲英雄眷顾的重要对象。吟唱声中,一个八、九岁模样,皮肤细嫩的小男孩勇敢地举起刀,率先割破了自己的大拇指。
九十八把弯刀高高地,被比弯刀长不了多少的胳膊挥舞着指向蓝天,指向草原,然后,少年们同时割破拇指,把指尖的血轮番滴在一个木盆中。鲜红的血液在阳光下冒着热气,被带着面具的长老们举起,放下,放下,举起,再三之后,供奉在祖先的画像前。
少年们跑下去,牵来九匹骏马、十九头健壮的公牛、九十九只毛色雪白的羔羊。号角声连绵不绝,冲天杀气中,少年们互相协助着,将骏马、公牛和羔羊分批宰杀,将血献给苍天,将肉块献给祖先,将内脏掏出来摆在木盆内,双手捧着去敬献给冥冥中护卫部落的圣狼之魂。
李旭被宏大而血腥的场面震撼得有些头晕,悄悄地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在穿梭敬酒的少女们身上。突然,他看见娥茹红着脸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而其中几个少女指指点点,热辣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身边的徐大眼。
“这下徐兄有麻烦了!”李旭赶紧把自己的目光从娥茹身上移开。按照他对霫族传统的理解,有了未婚夫的娥茹已经失去了选择帐篷的权力,今日狂欢后,一定有无数各部少女期待着能钻进徐大眼的毡帐。而娥茹之所以被她们围在中间,肯定是为了打听徐大眼的住处。
正当他准备提醒徐大眼一声,以报当然被此人嘲笑的一箭之仇时。耳垂处突然被人咬了一口,同时,鼻孔处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
“舍脱部的女人在问你的毡包在哪里?”陶阔脱丝像头小狼般龇着好看的虎牙说道,话语里带着三分忌妒,七分自豪。
李旭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他看见远处有少女在朝着自己笑。知道自己和陶阔脱丝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误解,想要将她轻轻推开,少女的身体却贴得更紧。鼻子轻轻扭起,很甜,很温柔地说道:“我今晚会让甘罗守着你的毡包,她们想来就尽管来吧,看甘罗先扑倒她们还是你先欢迎她们!”
“我的天!”李旭无辜地摊了摊双手。少女的酸酸的模样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他突然想起苏啜西尔分给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一双淡红色的半透明的玳瑁发簪,倒是配得上少女那白中带金的长发。
此时他完全忘记了这批财宝的血腥味气,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发,准备约她跟自己去取发簪。却见少女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得了什么战利品,给我准备了礼物么?”
如此心有灵犀,倒羞得李旭不敢把礼物说出来了。犹豫了一下,低声回答:“一大堆,我留着没用。待会儿你自己挑吧,随便拿,别客气!”
“傻附离,你就不会自己给我送来么?”少女嘟了嘟娇艳欲滴的双唇,气哼哼地问道。
“有区别么?”李旭茫然地问,想要拉住陶阔脱丝说个明白,少女却狠狠踩了他一脚,小鹿一般跳走了。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李旭在肚子里自己给自己找平衡。脚趾上传来的痛楚带着些温馨,让人心里暖暖的,仿佛又把甘罗抱在了怀中。
正午时分,庆典达到了最高潮。由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一百多名手持利刃的武士用牛皮索将幸存的十余位奚族长老拉到了部落中央。
“跪下!”武士们粗暴地踢打着,将一个个衣衫曾经华丽,但现在已经满身泥浆马粪的长老们按倒在地上。
“他们要干什么?”李旭不由自主瞪大的眼睛,低声问。
肩膀上传来一股充满关怀的压力,醉态可掬的徐大眼将右胳膊有意无意中搭在了他的肩头。
凄凉号角声中,武士们围着垂头丧气的奚族长老跳跃,放歌。几段战歌过后,苏啜附离提起一把弯刀,缓缓地走到诸长老面前。那些长老们立刻瑟缩了起来,每个人的身体都尽力向远处偏,唯恐被苏啜附离第一个拉出伫列。
苏啜附离四下看了看,一把揪住了乌一勒的衣领。人群中立刻欢声雷动,诸霫联军的勇士对乌一勒都很熟悉。四个多月来,苏啜西尔和徐大眼联手捉弄了这个倒楣的老人无数次,每次都给大伙留下了足够的笑柄。
“乌一勒长老,你愿意用自己的血洗刷族人的罪孽么?”欢呼声中,苏啜附离将弯刀架在乌一勒的脖子上,大声质问。
“我,我,饶……”乌一勒想祈求饶命,但长老的尊严又不准许他这么做。反覆嘟囔着,犹豫着,老人的精神终于崩溃,哭喊着祈求:“饶命啊,看在长生天的分上饶命啊,苏啜部的主人们。我,世代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族长老乌一勒愿意终生做牛做马,报答您的不杀之恩!”
“哄!”周围的诸霫部众再度哄笑起来。乌一勒狼狈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开心。自从去年秋天开始,远道而来且人数众多的奚部就像阴云般压在了附近几个霫部的头顶上。今天,乌云终于散尽了。
“我不会饶恕你,只问你愿意不愿意用自家的血给你的族人赎罪!”苏啜附离摇头,冷笑。
远处传来隐隐的哭声,被俘虏的奚人们听见了这边的欢歌与哄笑,推断出了残忍的苏啜部准备做什么事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每个获胜的部落都会这样对待被征服者。
李旭突然有了一种站起来的冲动,杀俘,并且是虐杀。这种行为超出了他所读过的典籍中记录的一切暴行,也超出了一个中原少年的承受能力。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那一个个如花少女们也在拍着手,仿佛别人的死亡可以给她们带来最大的快乐。
肩膀上的压力却越来越重,徐大眼用力揽压着李旭,避免他真的跳起来。如果此时他突然发飙,恐怕所有功绩都平息不了霫人的怒火。
“这是草原,一切按照草原的规矩!”徐大眼在李旭耳边,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俘虏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苏啜部的总人口数,若不杀掉有威望的长老,将来会流更多的血!”
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里。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么?”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么?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痛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 ※ ※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来。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承诺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簪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个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哭,也不敢挣扎躲闪。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唯一的左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乳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了起来,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朋友的身分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分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分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来。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了起来。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著。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托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跳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主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的都会这么说,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脏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李旭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按照杜尔设计的方案执行。杜尔又建议这种事情他和徐大眼最好别亲自出面去做,找个苏啜部的勇士效果更佳。二人又拎了财宝来找阿思蓝,把代为赠送礼物的事情托付给了对方。阿思蓝也是个爽快人,见李旭说的真诚,从包裹中挑了两件成色还过得去鸡血石,一条翡翠手链,高兴地去帮着换羊。
李旭和杜尔又挑了些成色好的玉雕送到了额跌泰和拔细弥家,两家老人正因儿子的阵亡暗中垂泪,见附离如此真心相待,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以部属家长的身分,千恩万谢地将礼物收下了。
与杜尔约好了晚上喝酒的时间,并把杀羊和煮肉的事情都交托给了他们夫妻去安排后,李旭又提着包裹去拜访铜匠师父、晴姨和几个曾经照顾过自己的牧人朋友。一个大圈子兜下来,天色已经渐渐发了黑。
几个年青人在李旭毡包前的空地上架起了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欢歌。最近一战苏啜部损失甚微而缴获丰厚,所以每个人心情都很愉快。李旭心中昨日所受的冲击虽然还没消散,对着一大群年龄相仿、性格开朗乐观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不再那么勉强。
“这次驱逐索头奚人,纯淤部的巴可若族长没有守约出兵,而是找了很多借口推搪。我听说,西尔族长对此非常生气!”酒正酣时,阿思蓝故作神秘地向大伙透露道。
“巴可若那小子本来就是个表面光的牛屎,娥茹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那偷偷看了看徐大眼,低声嘟囔。
娥茹看向徐大眼时炙烈的目光,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其中意味。苏啜西尔联合附近部落攻打仇敌,纯淤部的巴可若没有守约出兵襄助,等于摆明了将来如果苏啜西尔与执失拔争夺汗位,他不会站在自己的未来岳父一边。
所以,无论从娥茹自己和其家族方面来讲,这份婚约都值得重新考虑了。侯曲利、阿失毕等少年英杰都举起酒碗相碰,目光却都偷偷地扫向了徐大眼。阿思蓝今天的话恐怕另有玄机,整个事情的关键现在不取决于娥茹,而是取决于眼前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
“眼下和纯淤部闹翻不是个好主意!”徐大眼仿佛没看见大伙目光里的期盼,喝了口酒,冷静地分析道。“距离咱们远的部族不明真相,会认为西尔族长得了势头就翻脸无情。将来苏啜部与执失拔部起了冲突,人心会倒向执失部一方!”
众人都沉默了,徐大眼说得的确是实情。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色彩,况且娥茹还是西尔族长的掌上明珠,方圆几百里内数得着的美女之一。悔婚的事情很简单,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恐怕苏啜部需要仔细考虑清楚。
“哎!”杜尔端起酒碗,幽幽地叹气。
“哎!”阿思蓝跟着摇头。
烤在火堆上的羊肉油脂一滴滴落下,烈焰升起来,照亮所有人的眼睛。
年青人心里尘杂少,几口闷酒下肚后,话题就又转到了别处。从各家牛羊的春膘,到徐大眼梦一般的用兵布阵,每提起一件来,都能引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
草原上喝酒向来是不醉不休。因为心情愉快,一向喝酒甚为节制的徐大眼今天也破了例。边跟大伙讲着笑话,边一碗接一碗地与众人对饮。很快,他就第一个倒了下去。阿思蓝等人哈哈大笑,继续举碗互敬,直到所有人的身体都开始晃悠,才大笑着散席。
李旭凭酒量再次技压群雄,收了摊子,熄了火堆,仍觉得头脑清醒。看看醉成一堆烂泥的徐大眼,他摇摇头,把好朋友扛上了肩膀。徐大眼并非是因为开心而找人拼酒,性子粗犷的霫人看不出来,李旭却知道朋友心中难过。
“其实,你娶了娥茹,别人还能说什么。大不了咱们跟纯淤部也打上一架!”把徐大眼放在毡塌上,李旭边替朋友准备火盆,边低声劝道。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方圆数百里内的确没有任何部落敢招惹。西尔族长提出退婚,本来就理亏的纯淤部未必真敢提什么异议。
“仲坚,你不懂!”徐世绩睁开惺忪的醉眼,喃喃地说道。
“难道你不喜欢娥茹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不懂的!”李旭吹着了火种,一边向火盆中加炭,一边问道。
“徐家娶媳妇,嘻,徐氏家族!”徐大眼冷笑着翻了个身,再无声息。
※ ※ ※
距离自己的毡包还很远,李旭就看见了从门缝里面透出来的昏黄灯光。有人等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温暖,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一个家,连草原上料峭的夜风也不那么令人难捱了。
有灯,有炭火,有人烧好了茶在炭火旁边等,自己还奢求什么?李旭微笑着推开了裹着毡子的小门,应该是野蛮丫头又来了,今天头脑清醒,正好可以跟她把彼此之间需要说的话说清楚。李旭知道自己有些喜欢毡帐内的这个野丫头,但无论是出于做人的本分还是对父母的尊重,都应该在与她成亲之前跟双方的父母打个招呼。自己家不是徐家,母亲一定为自己能娶一个如此漂亮的媳妇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家人也不会像徐氏家族一样,认为迎娶一个异族女子是家族之羞。
期待中的少女却没有出现,炭盆边滚起一个身影,受惊了羊羔般匍匐在了地上,一边以头呛地,一边哆哆嗦嗦地喊道:“奴婢阿芸参见主人,主人安康!”
“这是哪里跟哪里啊?”李旭的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主人?我……”他拼命地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眼花。炭盆前的确趴着一个少女,不是陶阔脱丝,而是一个奚族人,从脖颈上的铁项圈和露出半截小腿的羊皮裤上,李旭立刻辨认出了来人的身分。
少女的身子很单薄,因为惊吓过度,脊背还在微微的颤抖着。李旭没有命她起身,她亦不敢抬头,只是把脑门顶在毡子上,哆嗦得像风中枯草。
“你是什么人,谁叫你来的!”再次确定了自己不是做梦后,李旭蹲了下来,低声问道。
头顶上传来的压迫感立刻让少女的身体抖得更加厉害,半裸着的小腿不住向后蹭,每蹭一下的动作又不敢太大,回答李旭的声音里分明已经带上了哭腔:“是晚晴夫人,是晚晴夫人命奴婢来伺候附离主人的。奴婢伺候不周,请主人责罚!”
“你回去吧,我这里不需要奴婢!”李旭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下午的时候他去给晴姨送礼物,不过是想答谢对方当初高价收购蜀锦的情谊。却没想到收了礼物的晴姨又回赠了一个大活人回来。出身江南望族的晴姨自然习惯了使唤奴婢,可对于自己一个从小习惯生活琐事自己动手的人,毡包里多一个人出来反而分外别扭。
“奴婢不该睡着,请主人责罚。求主人千万别送奴婢回去,奴婢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少女磕着头,语无伦次地说道。刹那之间,白色的地毡上就见了血。
李旭没想到自己一句话把少女吓成这种样子,赶紧伸手去搀。大手刚刚碰到少女的肩膀,对方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瞬间僵硬成了一个木棍状。
“你,你起来说话,别磕头,我看着头晕!”李旭从少女煞白的脸色看出了她的恐惧,尴尬地缩回手,远远躲了开去。
少女吃了他一吓,反而不敢哭了。哆嗦着,挣扎着站起来,身体靠着毡包,仿佛对面李旭是一头猛兽,随时会把自己吃掉般恐慌。
“晴姨派你来的?”李旭尽量找了一个能沟通的话题向对方问。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看起来凶恶,能把一个女孩子吓成这般模样。眼前的少女比陶阔脱丝略矮些,但从长相上看年龄应该在陶阔脱丝之上。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脸孔,如果不是她的手臂看上去略粗些,李旭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带来的中原女子。
“是,是晚晴夫人吩咐奴婢来伺候附离大人!”少女用一种腔调比较怪异的突厥语回答道。看看李旭没有随时扑过来的欲望,将颤抖的膝盖微微直起了一些。
“我不是怪你睡着,我真的不需要伺候!”李旭和气地朝对方笑了笑,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牙齿。
少女一哆嗦,噗通一声跪倒,哭喊着叫道:“奴婢可以为主人洗衣服,奴婢可以为主人烧茶,奴婢可以为主人做任何事情,求求你,不要吃我,不要吃阿芸!”
“吃你?”李旭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吃人魔鬼,露一下牙齿也能把女人吓成这个样子。
“阿芸,阿芸不好吃。身体脏,没洗!”少女的神经终于坚持不住了,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身体一翻,晕倒在地毡上。
“我吃人?”李旭把双手放到自己眼前,反覆观看。确定了上面没有长出倒刺后,慢慢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这样害怕自己。
当初自己为活命误打误撞咬死了一个斥候,又为了救杜尔宣称是圣狼赐与了力量。苏啜部为了壮大本族一方的声势,把圣狼赐福的无稽之谈大肆宣扬。而战败后急于找借口的奚部长老们又把这个谣言放大了十倍,反覆宣扬。于是,自己就成了一个吃人的人。尽管从去年两族开战到现在,自己只杀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倒楣斥候,另一个是对方的族长。
想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李旭颓然坐到了火盆旁。他不敢去掐那个女子的人中,以免真的把对方活活吓死。也不敢靠那个女子太近,省得对方从昏迷中醒来后,再引发更多的误会。一边喝奶茶醒酒,一边想着出塞后发生的一切,李旭突然觉得半年来的遭遇真如一场大梦,每一个瞬间都足够荒诞离奇。
在他饮尽第四碗奶茶的时候,火盆另一侧的少女终于苏醒了。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的她哆嗦了好半天,大约终于感觉到自己没缺胳膊少腿儿,才慢慢地向门口滚了滚,一点一点艰难地爬了起来。
“我不吃女人,他们没告诉过你么?”李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问道。向眼前这个少女解释自己不吃人,对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与其让她活活吓死,不如把自己的食物范围缩小一些。
“没,没人告诉奴婢。”少女贴着毡包壁,哆嗦着回答。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儿,让她多少有些相信李旭说的是实话。
“我不吃女人,也很少吃男人。只有作战的时候,圣狼才会把它的力量赐给我!”李旭和颜悦色地解释。
少女听李旭的话不像是刻意欺骗,大著胆子向对方望了望,这时她才看清楚了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其实是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少年。对方和气的笑容让她心里稍觉安稳,四肢的动作也慢慢开始自然起来。
李旭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把少女连夜送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此刻西尔家的人肯定早已入睡,另外,自己提出退回二字,少女肯定又磕头没完。但如何安顿这个少女也让她头痛,自己虽然没有吃人的习惯,陶阔脱丝如果发现毡包里多了一个女人后,会不会命令甘罗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没有把握的事情。甘罗现在跟陶阔脱丝的感情比所有人的亲密,有时候连自己这个圣狼侍卫的话都没陶阔脱丝的一个眼神好用。
少女见李旭不说话,自己也靠着毡包壁开始发呆。可能是因为还不适应目前这个身分的缘故,她总也想不出能做些什么事情讨好自己的主人。
“这个主人好像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恶!”少女偷眼看了看李旭,暗自想道。
“明天早上一定把她亲手送回晴姨那里。如果我给她一个普通牧人身分,不知道西尔会不会答应!”李旭看了一眼少女,打着哈欠想。
二人目光在半途中相遇,立刻彼此闪避了开去。少女的苍白的脸色慢慢开始发红,身子又开始哆嗦起来。哆嗦了好一阵子后,见李旭已经开始整理被褥,慢慢地蹭上前,低声问道:“主人要安歇了么?奴婢伺候主人就寝!”
“嗯!”李旭背对着少女答道。顺手抄起两条杜尔夫妻送的毛毯递了过去,“我睡这边,炭盆那边给你。夜里冷,炭盆边上热乎一点儿!”
少女手捧着毛毯愣在了原地。做主人的把最温暖的地方让给奴才住,在她自己的家中,少女可从来没这样对待过自己的女奴。
“去啊,愣着干什么?”李旭回过头,见少女抱着毯子又在发傻,奇怪地问道。
“晚晴,晚晴夫人命令奴婢给大人侍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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