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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佛藏拾珠·卷五(8/8)
从前在大慈山的南方,流传着一个感人的小故事。据说当时有两只燕鹊,它们依附于圆拱型的大木上筑巢。不久之后,两只燕鹊分别在自己的鸟巢里产下了下一代,和乐的生活着。但是好景不常,小燕鹊在鸟巢因为饥饿而不断啁啾叫着。原来,燕鹊妈妈早就被鸷鸟抓走了!
这时候,比邻而居的燕鹊正在照顾自己的小宝贝。当它听到无依的小燕鹊正可怜的号叫,顿时燃起母爱之心,便将邻居的小燕鹊带回家,当成自己的孩子般的养育哺喂。
动物世界是弱肉强食的环境。但是当我们仰望天际,燕子们总是会成群结队,行列有序的行动,似乎它们深谙团结凝聚力量、友爱战胜危机之道。假如我们在生活中能多关心人群,并且将心比心,常积阴德,广结善缘,世界总有一日能臻真善美之境。
听说以前有个侯爷名为孔愉,他的墓碑位于城下,周围有古木数株环绕着,这些古木都坚固如石。
有位年长的老者叙述着他所知道的:“在从前侯爷孔愉往生之后,便立墓在于此地,也不知是何原因?之间就有许多乌龟衔着巢木来种植在此,而这几棵树到至今尚存在着,人们就取名这树为‘龟衔树’,在这古木旁边的溪便称为‘龟溪’,而溪上的桥自然而然就被取名为‘龟回桥’了。”
孔愉生前曾经经过吴兴的余不亭,乍见路旁有人提笼卖龟,便买下而放于溪中,龟一直反顾视愉,深表感激,故于愉死后衔巢木植于墓旁,以志谢枕。
平望镇犬品
唐熙元年,吴江县平望镇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安徽有一商人来到平望镇,路过一间专卖香肉的店。正巧的是,他看见老板以绳缚绑一只犬,准备烹杀。商人见到老板残酷及犬可怜的模样,一时慈悲心起,便希望以银钱四两买了这只犬,希望老板能放了它。商人救了犬之后,便将犬放生。不料此犬不但不离开,还一直跟着商人,并且一同上了舟船。当船行至一偏僻之处,出现强盗数人,打算抢夺商人钱财,再让船沉于河中。
商人请求强盗留其全尸,强盗就把商人倒置装入大袋,束起袋口掷入河中,带着商人的钱财离开船,只留下无助的犬在船上。不一会儿,终于出现另一艘般,犬大声的吠号,像是呼喊求救般。接着犬又跳入水中,口中奋力的衔着装商人的大袋子。众人将袋子打开,惊见竟是个人,便赶紧急救闹人直到他苏醒。商人醒来向从细诉原委,还着急的想上报官府,希望能赶快擒拿香肉店主人。原来当他仔细回想之后,发现这些强盗似曾相识,竟然是香肉店中食卖犬的人!后来这只犬还跟着商人上公堂,为商人出庭作证呢!这些强盗终于被绳之以法,处以死刑!
富阳县董昭之,有一次乘船渡钱塘江。当船行至中游时,见一只蚂蚁倚附着漂流的短芦慌张的仓皇环绕。董生心起“这只蚂蚁大概是怕死吧!”于是伸手想摘起短芦,却听到船上的人说:“这是一种毒蚁啊,如果是我,一定将它踏杀算了。”董生听了更加不忍心,拿起绳子将短芦系于船上,等到靠岸了再将蚂蚁放走。后来,董生夜梦,梦中一个穿着黑衣的人带着一百多个人来道谢,对着他说:“我是蚁王,那天我不慎坠入海中,多亏你救了我,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日后若有急事或困难,请告诉我,我一定相助。”
数十年后,董生的家乡强盗横行,董生却被诬陷为盗首,于杭州锒铛入狱。忽然间,他起了蚁王的梦,于是想到一个办法,随手抓了两三只蚂蚁,放在手中念念有词,再放走它们。到了晚上,董生竟然真的再次梦见黑衣人。黑衣人对他说:“你可以先投奔到余杭的深山中。再过不久你就能脱离刑具的束缚。后来他从狱中逃出,乘船渡江到余杭的深山中,突然听闻天下大行赦免令,果真重获自由。
犬救火一品
这是晋朝太和中年发生的感人故事。广陵县杨生畜有一犬,伴随杨生已经好几年的时间,杨生非常的疼爱它。有一天,杨生喝的大醉,迷迷糊糊的倒卧在大泽旁的草丛中,一动也不动。然而当时正值隆冬,瞬间突然野火燎原,强劲的风势又不断助长火苗窜生。他身边的家犬非常紧张,徘徊于主人身边大声吠叫,希望能唤醒杨生,醉倒的杨生根本毫无警觉。犬慌张的跳入大泽中,以身上的水洒在杨生左右的草上,草沾湿之后火也就不再蔓延。
杨生醒后摸黑前进,没想到又误坠空井。这只犬又大声的叫吠了整个夜晚,希望能哀求协助。路过的人感觉到犬吠的不寻常,窥探其身边的深井,杨生高兴的大喊:“先生,请救救我!我一定会有重赏。”没想到路人却说:“那么你必须将这只犬送给我。”杨生面有难色,非常为难。路人又说:“如果不愿意,我便不救你出井。”这只灵性极高的犬凝视杨生,好像告诉杨生,自己愿意舍身救主。路人于是救出杨生,系着犬离去。过了五天,忠心的犬趁着黑夜逃跑,再度奔回杨生身边。
唵嘛呢叭咪吽品
一位得道高僧经过山林发现路边的小屋里透着红光,他很好奇里面住的是何等高人于是进去房子里。只见一位老妇人正虔诚地念佛唵嘛呢叭咪吽,可是因为她不识字,就念成了唵嘛呢叭咪牛。高僧善意告之正确的读音后,老妇人马上很紧张的说:“我几十年了一直都这么念的佛祖会不会怪罪啊”。
高僧指点她从今往后要念正确的。当高僧走出那间小屋再回头望的时候屋里的红光已经消失了。
他忽然间悟到其实老妇人念的是对的,最重要的是虔诚向佛之心,佛祖是能看到的。
佛曰放下品
去有一个人出门办事,跋山涉水,好不辛苦,有一次经过险峻的悬崖,一不小心,掉到深谷里去。此人眼看生命危在旦夕,双手在空中攀抓,刚好抓住崖壁上枯树的老枝,总算保住了生命,但是人悬荡在半空中,上下不得,正在进退维谷,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看到慈悲的佛陀,站立在悬崖上,慈祥的看着自己,此人如见救星般,赶快求佛陀说:“佛陀!求求您慈悲,救我吧!”
“我救你可以,但是你要听我的话,我才有办法救你上来。”佛陀慈祥的说着。
“佛陀!到了这种地步,我怎敢不听你的话呢?随你说什么?我全都听你的。”
“好吧!那么请你把攀住树枝的手放下!”
此人一听,心想,把手一放,势必掉到万丈深坑,跌得粉身碎骨,那里还保得住生命?因此更加抓紧树枝不放,佛陀看到此人执迷不悟,只好离去。
五百罗汉品
有一和尚寺要新造五百罗汉,无赖某甲衣食无着,便去对和尚说能够一手包办,而且工钱便宜。和尚大喜,每天供给他好酒好菜。某甲要了一间空房子,命和尚挑来几担水和泥巴,然后关起门来,吩咐不要去打扰他。
一个月过去了,和尚们还不见动静。有一天,他们推开房门进去一看,只见某甲把泥巴搓成了几百颗小泥丸。
和尚问:“你不是说能造五百罗汉么,为什么在这里搓泥丸?”某甲大模大样地说:“造五百罗汉,需眼珠一千颗,我这不是正在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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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主播水友群,聊天交友一起嗨昨天写了一点关于一财记者被告事件的法律分析,收到了一些反馈,在此一并回答。
1、一财记者被告案是史无前例的司法丑闻
早在1999年,我国即出现过企业直接诉记者的事情。当事双方是昆明卷烟厂和《沈阳晚报》的记者张晶。此案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由是:日,张晶在《沈阳晚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报道称:根据其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消息,王军霞已经向该院状告昆明卷烟厂在其生产的卷烟外包装盒上使用了王军霞的肖像,侵犯了王军霞的合法权益,王军霞就此起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但昆明卷烟厂认为自己从未在其任何产品的包装材料中使用过王军霞的肖像,该报道为《重庆晨报》、《成都商报》等全但昆明国数家报纸转载,给其名誉造成巨大损害。王军霞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系认为日香港《大公报》上刊登的一则广告侵犯了其名誉权,而非起诉昆明卷烟厂在该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其肖像,故张晶编造昆明卷烟厂涉案的消息侵犯了昆明卷烟厂的名誉。因此,昆明卷烟厂请求:(1)要求张晶立即停止侵害,公开登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看见了吧。企业告记者,早有先例。虽然300万的索赔比3000万还差得远,但也足够让记者倾家当产的了。而且,本案中,记者还败诉了。
至此,第一个问题回答完毕,以后就别跟我提什么第一丑闻了。本案在网上就有,也曾作为经典案例被收入多本著作。您不信,可以找来自己看看。
2、一财记者被告案的被告确认错误。
被告是否确认错误,这需要证明。
在上一篇日记里我就已经引用过法律条文: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这句话已经清清楚楚地说了,把谁选作被告,是原告的权利,只有在原告与新闻出版单位是隶属关系时,法律才根据&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规则,要求只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
那么本案记者与一财是隶属关系吗?
应该说,事情发展到今天,一财积极帮助记者应对诉讼的表现还是很值得我们大家尊敬的。只要本案记者没有把人事关系挂靠在别的单位,应该完全可以证明本案记者与一财存在隶属关系。然后,本案记者就可以向深圳中院表示&被告不适格&。即便这次输了,本案记者也有很大的机会在二审中把案子再赢回来。
但是,我在这里提醒各位同行的是&&并不是所有媒体都像一财一样爱护记者。如果媒体想甩麻烦,记者的境况还是很危险的。下面我举几个案例,大家就可以知道,并不是有个名片就能证明记者与新闻出版单位有隶属关系的。
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
条件一应对措施:在央视干活,没合同、没保险,工资也是不经过银行而直接发现金。如果央视想搞记者,它可以说我发给你的不是工资,而是稿费加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等。此时,你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与央视存在隶属关系呢?
所以,如果哪位哥哥恰好也在一个没合同、没保险的单位,那下次发工资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跟财务要个工资条。别小看那个小纸片,关键的时候它能救命。
条件二应对措施:中央某机关刊在湖北有个记者站出事了,此刊不承认该记者站隶属于自己。虽然记者站的记者全有名牌、证明信什么。但此刊说,该记者站只是承揽了刊物的广告业务,与刊物的法律关系是承揽关系,名牌是记者自己印的,证明信也是为广告而开的。此案结果是,记者站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如果哪位哥哥恰好是只有个名片,那记得下次要求刊物在版权页上印上您的大名。关键时候,也可能救命。
条件三、四应对措施:考勤、报名表这些东西就更好作弊了。首先说,很多记者入职时就没填这些东西。即便填了,媒体说自己与记者是劳务关系,媒体也可以把记者刷开。而且考勤、报名表这些玩意又不是一式几份的东西,全在媒体手里。如果媒体想销毁,方法多了去了。
条件五应对措施:和条件四一样,只要媒体说自己与记者是劳务关系,而记者与媒体又没保险、没合同、没工资条什么的,那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就很小了。媒体完全可以说那个证人不清楚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说了这么多,中心意思就是,各位哥哥在今后行走江湖的时候,一定不要认为自己与媒体天然的就是隶属关系,媒体天然地就应该在出事时作为被告。如果哪位哥哥没有遇到一财这样的好单位,一招不慎,就要倒霉。所以,别骂法院滥活媒体滥,这改变不了事实。想自我拯救,就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
3、我们需要反思法律
如果各位哥哥有时间对比一下中外发条,你会发现,中国法律实在是太好了。在RQ保护、 程序正义、公平保护等等方面,都有非常多的规定。多到比美国还多。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一财记者的个人财产迅速被人冻结这样的事呢?关键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法院总能背法行事。有句话我非常认同,但记不得是谁说的了&&&无法可依是法律问题,有法不依则是政治问题&。
我个人觉得,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随便说一句,按照一财目前对记者的支持,记者最终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损失。甚至,可以得到一些好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富士康败诉,富士康是要为自己冻结记者财产的行为而向记者支付赔偿的。
当然,前提是不要出现有法不依的问题。
相关阅读:富士康起诉记者索赔3000万启示:要善用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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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学纪 @ 11:54 am
周泽副教授29日在新京报撰文《富士康兴诉,媒体只需从容对之》。此文有一些法律上的可商榷之处。
原文说:&记者的采访、报道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行为责任应由新闻单位承担。但对鸿富锦来说,选择被诉对象完全是一项诉讼权利。其可以诉报社,也可以诉记者。但是,就原告对记者的起诉,即使记者撰写的报道有问题,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根据法律,法院最终也只能判决新闻单位承担责任,而不会判决记者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法律中有一条基本原理&&法律责任必须由诉讼当事人承担。那么,富士康告的既然是记者,法院怎么可能会判决新闻媒体承担责任呢?
周副教授可能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第六条:&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由此,深圳中院必然会将本案的被告转化为一财报社,所以,最终的法律责任也将由一财报社来承担。
但是,周副教授忽略了一个细节:只有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的,才可能必然地将本案的被告由记者转为一财报社。那么,本案记者与一财报社是隶属关系吗?
所谓&隶属关系&,严格说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有与&劳动合同关系&相同的经济性,更有钳制人员流动的人身性。在&劳动合同关系&里,员工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能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比如钱、福利分配、职称评定等。而在&隶属关系&里,员工做的再好,最多也就是多拿点钱,其他的别想。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球星在人事关系上属于河北运动管理局。那么如果他在河北球队踢球,就可以拿到钱、分到房、得到好的养老计划、被评为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等。但如果这个球星跑到深圳去踢球,那他就也只是能得到钱,其他的别想。
而目前的媒体现状,很多记者的人事关系挂在机关媒体,然后跑到市场化媒体寻份兼职。此时如果被人告了,就很麻烦。就像本案的两位记者,如果他们的人事关系恰好挂在别的地方,那他们就很难证明其发在一财上的文章是&隶属关系&下的职务作品。此时,深圳中院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审理这两个记者,并要求这两位记者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这两位记者根本没有机关刊物的背景,他们依旧不是理所当然地可以认为自己与一财有&隶属关系&。从法律上讲,同样是工作,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分。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由是,问题便出现了。现阶段的记者正处在非常尴尬的位置&&新闻农民工。没合同、没编制、没福利、没保险、只有稿费。从法律上讲,这完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劳务关系。如果一财恰好是一个对记者不太温存的媒体,如果深圳中院恰好认为被告记者和一财只是劳务关系,那么这两位记者将很难将本案的被告转化为一财报社。如此,又何来周副教授所言的&报社承担法律才责任&呢?
现在很多人都在骂深圳中院很滥。但作为媒体人,我们是否想过,是我们媒体内部更滥的人事关系给了深圳中院管辖记者的口实。我们首先是媒体的弃儿,然后才是深圳中院的玩偶,而这种麻烦也是所有新闻农民工都可能会在将来的记者生涯中所遇到的。。
也有很多人在呼唤《新闻法》。但即便《新闻法》出台了,它能解决问题吗?《劳动法》都没能解决&隶属关系&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孽种,《新闻法》就能解决?我很怀疑。一财记者案其实就是又一个SUN志刚,背后所反映的是远远超出案件与法律本身的丑略社会现状。
在目前这个局面下,最能够帮助本案记者的是一财报社自己。如果一财报社能够积极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本案记者与自己存在&隶属关系&,那么本案记者将会摆脱困境。但如果出现相反的态势,记者成了一财的弃儿,那么本案记者就很危险了。所以,作为与本案记者同为新闻从业者的我们,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呼唤一财报社对记者的责任感。媒体对记者负责了,我们才可以不怕那些无良企业的险恶攻击。
一财案:富士康告级者 被告财产被冻结记者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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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学纪 @ 11:49 am
对于城管被杀而成为烈士这件事,可能有些不合法。
按照上级指示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只有五种情况可以被评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城管收缴小贩的东西,这应该不是抢救人民财产吧。那剩下的四条可就全是敌我矛盾了。
那我们再来看看这杀人小贩的背景:有谁知道小贩崔英杰竟是退伍军人!海淀城管宣传科透露,凶手是一名退伍军人,他来京先干了3个月的保安,可是一直没有拿到工资所以才卖起了烤肠。
一个卖烤肠的退伍军人能算是我们人民的敌人吗?这叛变也来的太容易了一点了吧。
还是说,当初评选烈士的那几个哥们把&抢救人民财产&的&救&字看丢了呢?
附:《杀手崔英杰别传》
— 游学纪 @ 10:26 am
第三次了,烦了。
唯一让我欣慰的,我的预言又变成了现实。
从写下《当DONEWS日渐成为天极》,我对这里的所有预言全都最终应验,这真是一个尴尬的纪录。
— 游学纪 @ 1:25 pm
自从出了这件事,说还是不说,我权衡了很久。不说,对不起良心。说,对不起家人。正像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表达的:&我们太压抑,太苦闷。但是,我们要生存&。
从中国历史上看,&我们太压抑,太苦闷。但是,我们要生存&这句话似乎是一个经典循环,就连美国人在写《中国人》的时候都不忘记提上一句&中国人喜欢忍,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好死不如赖活者&。&而我们的RQ报告也将物理性的生存放在RQ首位,也从正面对&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作出了官方性肯定。
记得我本科毕业那年,曾有机会成为一名刑警。当时已经入行的师兄对我说:&进来吧,包你一年之内从头到脚置办齐了&。我问他为何有此自信,师兄回答我:&谁想死?&
不过,我这位在上学期间就喜欢逃课泡妞的师兄可能没有注意到,上面那个美国人在陈述了&中国人能忍&这个直观感觉之后,他后面还提到了另外一半更重要的事实&&&中国人能忍则忍,但到了不能忍的时候又会表现出惊人的破坏力&。对于这一点,《社会心理学》的第三章&行为与态度&有经典解释。如果哪位有兴趣,不妨买来看看。我在此就不多说了,免得祸从口出。
前一段时间法制频道放80年代拍的《武松》,里面武松在落草之前对社会有过一段精彩论述:&我杀了西门庆那恶人之后,主动投案,本想按着规矩老老实实的做他三年劳役,然后再回杨谷,可拿成想&&&&(此处略去反动言论几百字)&&,我如今看透了,&&(再略去反动言论几百字)&&&于是,武松上了二龙山。
如果你没看过80年代拍的这个《武松》,猜不透武松到底说过什么。没关系,看看《茶馆》也成。我在这里给您附上一段经典台词,对我算是个交待,对您算是个礼物,对敢提起开头所说那间事的炳淑算是致敬。
〔常四爷提着小筐进来,筐里有些纸钱和花生米。他虽年过七十,可是腰板还不太弯。
常四爷 什么事这么好哇,老朋友!
王利发 哎哟!常四哥!我正想找你这么一个人说说话儿呢!我沏一壶顶好的茶来,咱们喝喝!(去沏茶)
〔秦仲义进来。他老的不象样子了,衣服也破旧不堪。
秦仲义 王掌柜在吗?
常四爷 在!您是&&
秦仲义 我姓秦。
常四爷 秦二爷。
王利发 (端茶来)谁?秦二爷?正想去告诉您一声,这儿要大改良!坐!坐!
常四爷 我这儿有点花生米,(抓)喝茶吃花生米,这可真是个乐子!
秦仲义 可是谁嚼得动呢?
王利发 看多么邪门,好容易有了花生米,可全嚼不动!多么可笑!怎样啊?秦二爷!(都坐下)
秦仲义 别人都不理我啦,我来跟你说说:我到天津去了一趟,看看我的工厂!
王利发 不是没收了吗?又物归原主啦?这可是喜事!
秦仲义 拆了!
常四爷 拆了?
王利发 拆了?
秦仲义 拆了!我四十年的心血啊,拆了!别人不知道,王掌柜你知道:我从二十多岁起,就主张实业救国。到而今&&抢去我的工厂,好,我的势力小,干不过他们!可倒好好地办哪,那是富国裕民的事业呀!结果,拆了,机器都当碎铜烂铁卖了!全世界,全世界找得到这样的政府找不到?我问你!
王利发 当初,我开的好好的公寓,您非盖仓库不可。看,仓库查封,货物全叫他们偷光!当初,我劝您别把财产都出手,您非都卖了开工厂不可!
常四爷 还记得吧?当初,我给那个卖小妞的小媳妇一碗面吃,您还说风凉话呢。
秦仲义 现在我明白了!王掌柜,求你一件事吧:(掏出一二机器小零件和一支钢笔管来)工厂拆平了,这是我由那儿捡来的小东西。这支笔上刻着我的名字呢,它知道,我用它签过多少张支票,写过多少计划书。我把它们交给你,没事的时候,你可以跟喝茶的人们当个笑话谈谈,你说呀:当初有那么一个不知好歹的秦某人,爱办实业。办了几十年,临完他只由工厂的土堆里捡回来这么点小东西!你应当劝告大家,有钱哪,就该吃喝嫖赌,胡作非为,可千万别干好事!告诉他们哪,秦某人七十多岁了才明白这点大道理!他是天生来的笨蛋!
王利发 您自己拿着这支笔吧,我马上就搬家啦!
常四爷 搬到哪儿去?
王利发 哪儿不一样呢!秦二爷,常四爷,我跟你们不一样,二爷财大业大心胸大,树大可就招风啊!四爷你,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专打抱不平。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可是,日本人在这儿,二拴子逃跑啦,老婆想儿子想死啦!好容易,日本人走啦,该缓一口气了吧?谁知道,(惨笑)哈哈,哈哈,哈哈!
常四爷 我也不比你强啊!自食其力,凭良心干了一辈子啊,我一事无成!七十多了,只落得卖花生米!个人算什么呢,我盼哪,盼哪,只盼国家象个样儿,不受外国人欺侮。可是&&哈哈!
秦仲义 日本人在这儿,说什么合作,把我的工厂就合作过去了。咱们的政府回来了,工厂也不怎么又变成了逆产。仓库里(指后边)有多少货呀,全完!还有银号呢,人家硬给加官股,官股进来了,我出来了!哈哈!
王利发 改良,我老没忘了改良,总不肯落在人家后头。卖茶不行啊,开公寓。公寓没啦,添评书!评书也不叫座儿呀,好,不怕丢人,想添女招待!人总得活着吧?我变尽了方法,不过是为活下去!是呀,该贿赂的,我就递包袱。我可没作过缺德的事,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就不叫我活着呢?我得罪了谁?谁?皇上,娘娘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
常四爷 盼哪,盼哪,只盼谁都讲理,谁也不欺侮谁!可是,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我呀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喽!松二爷,我的朋友,饿死啦,连棺材还是我给他化缘化来的!他还有我这么个朋友,给他化了一口四块板的棺材;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中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秦仲义 四爷,让咱们祭奠祭奠自己,把纸钱撒起来,算咱们三个老头子的吧!
王利发 对!四爷,照老年间出殡的规矩,喊喊!
常四爷 (立起,喊)四角儿的跟夫,本家赏钱一百二十吊!(撒起几张纸钱)(注:三、四十年前,北京富人出殡,要用三十二人、四十八人或六十四人抬棺材,也叫抬杠。另有四位杠夫拿着拨旗,在四角跟随。杠夫换班须注意拨旗,以便进退有序;一班也叫一拨儿。起杠时和路祭时,领杠者须喊&加钱&&&本家或姑奶奶赏给杠夫酒钱。加钱数目须夸大地喊出。在喊加钱时,有人撒起纸钱来。)
— 游学纪 @ 10:49 am
按照行政法的基本精神,我们的公仆必须在服务公益的前提下,凭借法律赋予其的权力来依法行政。换句简单地话来说就是,法律让你管得你就管,法律没让你关的就靠边站。但现实中,我们的公仆似乎更愿意发挥毛领袖倡导的积极主动的主观能动性,不管法律有没有赋权,只要自己高兴就插手。
自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合拍动画片在这一时段播出,需报广电总局批准。
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严禁擅自使用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国际新闻素材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境外卫星电视图像配以新华社文字稿进行播出。
胡占凡表示,广电总局通知国内电视台不允许播放有外国电视台所采集素材的节目是要管理那些没有和中国签订合作协议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受到侵害的、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所以发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没有其他的目的。
这里我再补充一个:广电总局: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
新闻故事发生在2001年,当时福州的公安局长,王振国。自己参股的一个生意,遇到了一个对手,然后他就指示刑警队长,带了一队人马去把那人杀了,以&持枪拒捕&的名义。然后,这帮警察兄弟还都记了功,并且直接把对手的财产分了,每人得了一部车。&
执法警察,风风光光地杀人夺财,还是头一次听说。&&
2006年,案子了结的时候,我知道了这个故事。&&
互联网真是厉害,新浪网上还有今天还能查到2001年事发时间的新闻,标题为&福州刑警破获一起持枪勒索抢劫案&。&
我google了几个小时相关的新闻,初步得出了这件事的脉络:&&&
2001年3月事发:不幸生意上与局长有冲突的人一个被杀,一个被捕;&&
2001年8月,检察院发现公安局的&持枪拒捕&说法不能成立,但是由于某领导批示无能为力;&&
2002年5月,王振国由于经济问题出逃(这时间福州大批官员因远华案被捕或出逃);&&
2004年4月,公安部接到举报后介入;&&
2004年5月,杀人的警察们被捕;&&
2006年5月,宣判。&&
公安局长直接派刑警队&做掉&生意对手的事情,直接参与的警察有40多个,从大队长到中队长到普通警察,事先准备,事后串供,他们都知道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据说,公安局也有不少人偷偷打电话给受害者,表示同情。说明这个事情在公安局不是秘密。检察院第一次介入就知道有很大问题,2001年10月第一次上法庭连法警都安慰受害人&不要着急,他们简直乱来&。&&
也就是说,参与的,没有参与的,福州的公检法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件事的基本真相。也就是说王局长把公安局变成了杀人越货不含糊的黑社会总部,而整个福州政府系统在知情的情况下沉默了3年,直到公安部来人后一个月,才把杀人者入狱。
&我很想知道,5个开枪的人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40多个参加行动警察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上千个明知真相的公务员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
他们一起,做出了一个百姓可怕到超出想象的事情。他们的心灵会忏悔吗?&&
我看过清朝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比之福州的警察杀人夺财案,让人疑惑,我们这是在一个什么年代啊,邪恶竟然如此地堂而皇之,那么多人的良心都敌不过。
最后配发一篇言论:
秦晖:评无地则反说 关于地权的真问题
.cn 日 18:08 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报–&
  秦晖/文
  众所周知,如今的新农村建设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扩大&公共品&投入,这本来是政府本着&多予少取&的原则为农民办的好事,但我国的体制制约往往会形成&权责颠倒&,把为农民尽服务之责变成向农民行管制之权。于是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对农民&不肯&合作的抱怨。有的提出&免征农业税后对农民的约束机制消失了&,要求重建这种束&①。有的地区明确指示&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实施&②。 结果在这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往往变成一场&收地拆房运动&。这使这些年来一直存在的土地制度争论出现两极化的趋势:在一些人担心&收地拆房运动&蔓延而又一次出现土地私有呼吁的同时,另一些人却为顺利进行&收地拆房&而要求改变现行承包制,在&集体&的名义下进一步弱化农民地权。
  其实,抛开各种术语游戏,土地问题的实质是不难理解的。无论如何,我们的土地并不是无主的。它的处置权(无论叫所有权还是叫使用权)总得有人掌握着。有人说我们的农村土地不是国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但正如我在《什么是&集体所有制&》 ③一文中指出的:各市场经济国家民法体系关于产权的规定中并无&集体所有制&提法。这是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非官非民的&集体&,如果老百姓根据结社权自由结成民间性集体,例如农会、民间合作社和股份公司,那就是私有制(西语private本来就有&民间的&、&非官方的&之意,并不仅指个人或自然人所有,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也可以成为private性质的权利主体)。而如果是身份性或强制性的官办&集体&,例如人民公社,那就是官府所有的一种形式。
  不在于&公私&,而在于&官民&
  任何&主义&下的人类社会都要建立公共秩序,因此就有了管人的和被管的,或者说,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之别。宪政民主体制下官为民选,官权民授,官民间有委托代理关系。然而谁接受谁的委托是不同的,通过多元社会的代议政治,贫民富民各自委托&代表&形成左右分野。因此可以说这种体制下官民分野模糊而民间阶级分野突出。而不同的阶级对&所有制&可能有不同偏好:富民求护产,偏好于私有,贫民图保障,偏好于&集体&。当然这只是&可能&,笔者无意把阶级偏好与所有制偏好的关系简单化、凝固化。但无论如何,那时公有私有各依民好,或左或右颇堪一争。
  而非宪政民主国家则不存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虽然过去意识形态强调传统时代的民间贫富差别,把&官&说成只是&富民&的&代表&。但事实上既无委托,何言代理?酷吏虐民无分贫富,仁者惠民贫富皆泽。秦之商鞅有言:&国强则民弱,民强则国弱&。宋司马光说:&天下财富止有此数,不在官,则在民&。无论真实的史料,还是折射社会现实的《水浒》等作品,都反映出那时民间贫富对立不明显,而官民分野却很突出。官垄断不等于民福利,放任官不等于民自由。公有私有既不依民好,或左或右亦何堪一争。可以说这是前宪政社会的通例。
  所以在这种传统下,抽象地谈集体、个体意义是不大的。归根结底,掌握地权的不是老百姓(农民),就是官府(官员)。如果农民有结社权,可以自由结成&集体&,那么土地归农户还是归这种集体,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在国外民法中它们都算&私有&)&&即便有区别,农民自己也可以作出选择,而无须他人越俎代庖。
  但如果农民并无结社权,那么土地归农户还是归官办&集体&,实际上就是土地归农民还是归官府之别。那么,从有利于农民的角度讲,从对农民&多予少取&的角度讲,地权是归农民(农户或民间性集体)好,还是归官员(官府或官办集体)好,难道还有疑问吗?
  农民的命根子,就不能交给农民?
  我曾经指出,以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为理由反对地权归农,是一种颠倒权利义务的怪论,它把&国家责任不能推给个人&颠倒为&国家可以剥夺个人权利&,实在是很荒谬的。但是在权利义务概念极其混乱的情形下,这种怪论则可能被双方接受。如今有人极力强调土地是&最后保障&,对农民非常重要,并以此作为土地不能归农民的理由。而主张地权归农的一些人为了反驳之,有时便说现在谋生不必种地,土地重要性下降了。我以为双方的逻辑都是非常奇怪的。如果土地对农民很重要,他们就不能拥有它,只有可以弃如撇屦的东西他们才能拥有吗?这叫什么话呢!难道相反的逻辑不是更合理吗?如果土地是一般财产,有什么理由要让官府垄断起来?如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那就更不能由着官员随意处置了。
  现在有些人号称是为农民讲话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把农民说得如此不堪,似乎农民根本不懂得珍惜土地,地权一交给他们,就会给喝酒赌博败光了,只有官府才会替他们看住土地,不让他们挥霍掉!难道这些年来人们看到的事实不是完全相反吗?真正挥霍土地、胡圈乱占的是谁?难道是种田人?有人说农民要靠土地养老,所以不能把地权交给他们,以免他们挥霍掉了失去&保障&。照这种逻辑,如今许多农民在种地赔本的情况下实际上是靠打工挣钱,存钱养老的(这也是我们现在以不能允许&贫民窟&存在为理由阻止他们移民城市,只许他们在城里出卖青春,从而形成&农民工返乡&的所谓&35岁现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那么我们的官员是否也可以以&养老钱是最后保障,农民不能私有&为理由没收农民的存款?更有甚者,自古以来(如今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如此)农民还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请问按上面的逻辑你是否要把他们的儿子也&收归公有&呢?
  评&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
  显然,如果土地确实是农民的命根子&&而不是官员的命根子,农民当然比官员更懂得珍惜它。农民中有没有得过且过不思长远喝酒赌博挥霍土地的二流子?当然有,但肯定不多。而官员这样挥霍的可能性肯定大大高于农民。这倒不是说官员的素质与&觉悟&就比农民低&&笔者相信情况可能相反,但问题在于这两种挥霍的性质是全然不同的:&二流子&挥霍的是自己的土地,而官员挥霍的是别人的(或曰&大家的&,反正不是自己的)土地,能指望后者比前者更珍惜吗?以个别&二流子&可能会挥霍土地为理由剥夺全体农民的地权并把它交给不受制约的官员,能够使农民更有&保障&,这不是奇谈怪论吗?
  当然,尽管珍惜,有时农民也会陷入困境而不得不卖地。例如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了看病救命,或者为了供孩子读书,农民会忍痛变卖家产。这只能说明仅有地权农民还不可能得到确实的基本保障,但这当然不能说明没有地权或把地权交给官府,他们反而就有了这种保障。说穿了,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就是说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有地权的农民百般无奈还可以卖地救命,而无地权的农民只能守着不属于他(但据说是可以&保障&他)的土地等死!难道不是这样吗?这些年那么多农民&死在家里而不是死在医院&,没有医疗社保当然是主要原因,但农民没有地权、连卖地救命这无奈的出路也被堵死,不也是原因之一吗?这些年我们的一些农民&可以卖血,不可以卖地&,卖血卖出了,也不能卖地求医,只能等死,这就是所谓的&保障&?
  可见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把国家的责任推给农民的说法是经不起质疑的。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情况在有些人那里不是督促政府承担义务建立社会保障的理由,反而是为官员滥用权力剥夺农民地权辩护的理由!据说正是因为农民可能忍痛变卖家产,所以必须剥夺他们仅有的这点权利!虽然讨论学理不宜使用&道德批判&,我还是想说讲这话的人良心何在?如果有了社会保障,农民怎么会至于卖地救命、卖地读书?如果官府不能负责给农民以保障,你不批评也就罢了,怎么反过来要禁止农民卖地救命、卖地读书,把他最后的路也给堵死?既想保住命又想保住土地,你以为这样的&觉悟&必须经过理论家的管教后农民才能有吗?但在缺乏保障无法兼顾的绝境下,土地重要还是命重要,难道官员比农民更有权选择?难道逼农民守着土地去死、去当文盲,就是所谓&虽无社会保障,但有土地保障&吗?因为农民没有享受保障的权利,你就要连他处置自己家产的权利也剥夺?权利义务的颠倒,可以如斯而极?
  地权应当归农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即既非二流子挥霍土地,亦非因无保障被迫卖地,而是那些不靠种地糊口的农民以土地换资金(包括抵押与买卖)。近年来主张土地私有的论者多强调这种可能,而反对者则否认这种可能。其实今天&农村&、&农民&的情况已经千差万别,有其他可靠收入的农民&理性卖地&作为一种机会选择,这种情况肯定存在,可争论者只是其多少而已。而且其确实比例虽然难于估计(在不许卖地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统计农民各种卖地理由的比例?论者说穿了不过都是妄猜而已),但可以肯定,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这一比例总的趋势是上升的。随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改善,这种上升会更加明显。这种性质的土地交易属于一般要素市场,更没有理由搞垄断。设计土地政策当然不能仅仅考虑这一可能。但是如果像上面所说,地权归农在其他两种情况下不会有害于、只会有利于农民,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维护这第三种可能中的农民权利呢?
  总之,在逻辑上可能的一切情况下,地权归农都比地权归官更有利于农民,或者说更无害于农民。当然,说地权归农有利于农民,并不意味着地权归农有利于一切人。实际上,指责地权归农的惟一有事实根据(是否有道义根据另当别论)的理由,就是地权归农可能是太有利于农民了。对此我在后面谈征地时还会讨论。这里只想指出:地权归农之所以难于实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农民弱势,发言权太小,因而有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以实现,而不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于取消。
  论争之二:
  评&无地则反&说
  何谓&无地&?
  近来有位朋友去了几趟印度和拉美,回来就大讲&无地则反&,并以此反对地权归农,一时还颇有声势。我不怀疑他的好意,但他谈论问题时的逻辑混乱,实在令人费解。
  &无地则反&的&无地&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指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即并非&自耕农&的农民都算&无地&,那么难道中国农民是这个意义上的&有地农民&吗?在公社化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后至今未恢复此种权利的中国,按这个意义岂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无地&农民,因此早就该造反了吗?到底是印度、拉美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呢,还是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这位先生真的在这个意义上认为&无地则反&,他应当最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所有,也就是说他应当最主张农民土地私有制才是。可是偏偏相反,这位先生坚决反对把土地交给农民,而主张官府完全控制土地,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不恰恰是把农民往&反&里逼吗?
  当然这位先生所谓的&无地&也许不是指农民没有地权,而是指农民无地可种,换言之,有地可种的佃农、雇农,包括私家佃农与国家佃农都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那么他又何以把租佃制看得如此可怕、认为&三十年土地革命&才使中国农民好不容易摆脱&无地&状态呢?在这个意义上又如何可以说印度或拉美的农民是&无地&的呢?
  第三种可能的解释是:他所谓的&无地&既不是指没有地权,也不是指无地可种,而是指农民不种地&&换言之,种地的佃农不算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而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和无地可佃的外流农民才算&&这位先生重笔渲染的&贫民窟&大概就与这个意义相关。那么这里仍然有个问题:是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呢,还是农民被迫放弃种地就会造反?如果是后者,那么是谁能迫使农民放弃种地?不就是那些大肆圈地征地的官府吗?怎么反倒主张把土地交由他们来控制,而不能交给农民?
  而如果是前者,即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且不说此论是否武断&&那和地权归农又有何关系?地权不归农或者地权归了官,农民就不想外流,就不会弃农经商、离土务工、甚至变成流民?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地权归官的情况下不仅官府圈地驱农会促使农民外流,就是官府想以&均田制&拴住农民,因役繁赋重、人稠地寡、天灾人祸,或者因比较利益、追求机会而形成的农民外流仍然是大问题。我曾指出:历史上、包括民国时期的流民群,其主体都不是无地农民,而是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农民。因此农民外流与轻徭薄赋、社会保障负相关,与迁徙自由、改业机会正相关,而与地权归农极少相关。如果要制止自愿外流,与其建议禁止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如建议实行农奴制,或者干脆把全中国农村变成劳改农场&&那样农民就无法&自愿不种地&、更无法&外流&,而城里也就一劳永逸地不可能出现所谓&贫民窟&了!
  印度、拉美农民何以&无地&?
  这位先生拿印度、拉美做例子反对&土地私有化&。他对印度、拉美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简单化解释乃至对印度、拉美农民&无地&的简单化判断,都令人难以置信。但即使退一步讲,如果我们相信他的描述,据说印度、拉美都是地主土地私有制。而我们中国,如今究竟有谁主张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呢?我国现今的土地私有化论者不都是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的吗?
  当然,这位先生的意思大概是:农民私有了土地他们就会自由买卖、两极分化、产生土地兼并而使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了。
  但是这位先生举印度、拉美为例能证明这一点吗?就算那里的动乱可以用&无地则反&来解释(其实非常可疑),但那里的农民何以会&无地&?难道是因为&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土地集中&?这位先生看来不了解印度和拉美史,传统印度和前殖民时代的拉美原住民社会都存在着农村公社土地制度,并无小私有之说。后来英国人以强制权力划拨公社土地而实行柴明达尔制(把土地拨给有权势的包税人私有)和莱脱瓦尔制(殖民当局直接把村社土地归官而使农民成为官地佃农),形成了地权集中。而拉美的土地集中更是殖民征服过程中以暴力夺取土地形成大庄园的结果,根本与什么&小农自由买卖&无关。
  当然,上面说的是近代欧洲流行的印度史观,包括马克思在内也是这样看的④。但印度独立后的、尤其是晚近的新研究指出:实际上传统印度未必就是那么个&公社世界&,那时还是有很多私有小农的。但是英国人存心把传统印度描绘成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公社世界&,为的就是便于夺取农民的土地!显然,如果承认印度农民的土地私有权,而要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来兼并他们,那太困难了!如果把农民的土地说成原来就是&公地&或&官地&,本来就是传统国王(莫卧尔帝国)的,现在英国人继承了国王的权力,那不就是英国人的了吗?后来的柴明达尔制和莱脱瓦尔制,就是根据这种说法搞出来的。⑤换言之,后来印度农民之所以会&无地&,不是因为官府承认他们&私有&而任凭他们&自由买卖两极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英国人借&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的地权!
  总之,无论按旧说法(传统印度本来就只有公社而没有土地私有制)还是按新说法(本来有私有制而被英国人硬说成&公有&),印度农民的&无地&都是以&公有&的名义剥夺他们的结果,而绝非&私有小农自由分化&的结果。明乎此,我们就会理解独立后的印度人何以如此警惕官夺民产,不轻言否定民间产权。尽管从尼赫鲁的&马哈拉诺比斯社会主义&到英迪拉&甘地的民粹主义,印度的历届政府既不喜欢私有制也不喜欢自由市场。他们脱离&计划经济&而走向市场竞争的改革比我们还晚、还慢。可是他们的&左&只是表现为发展工会农会、实行&五年计划&、重视福利、二次分配、管制贸易、平民民主等等,却一直不搞官夺民产;他们热衷于大量投资搞&增量国有化&,却从未没收民产搞&存量国有化&。就连比印共还激进的&极左派&印共(马)执政的、赢得这位先生和我国不少左派朋友交口称誉的西孟加拉、喀拉拉等邦,也没有搞激进土改。明白这是为什么吗?
  耕者有其田,会导致耕者失其田?
  殖民统治结束后的印度和拉美的确有许多社会弊病,但这位先生暗示的&小农私有、两极分化&却根本是子虚乌有。在民主印度和不少拉美民主国家的土地私有制下,虽然未经激进土改、旧时的土地集中现象无法很快改变,但也并未进一步加剧集中。相反,那里的土地在私有制下还是呈分散趋势的。以印度为例,1954年该国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是0.63,1961年下降至0.59,如今大约在0.5左右。而殖民时代就盛行大庄园的墨西哥在这位朋友的文章里有生动的描述,的确,该国曾经是世界上土地最集中的地方,1930年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高达0.96,但1960年降为0.69⑥, 仍然很集中,但比过去还是相对分散了。
  当然,在没有激进土改的情况下,这种土地分散过程很缓慢,也因此招致了主要是来自左派的批评。你可以说这种批评很有道理。但是这种批评是针对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不是针对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相反,他们这些批评者恰恰在为农民私有制而奋斗!你怎么能把这种批评&盗用&到中国来反对农民私有制呢?那些批评也从来没有证明农民私有制必然会&自由分化&为&无地农民&加地主制,你怎么能反过来说,&土地官有&比&土地农有&更能避免农民&无地&?
  其实这位朋友也不是真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不是还指责民主印度过分纵容了贫民,以致由于不能圈他们的地,连 也没法建吗?不是还以印度这个&反面教员&为例,痛陈印度的官府和资本家与工农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而彰显咱们的圈地运动降低&交易费用&的优越性吗?难道你真的相信,承认农民的地权反而会有利于&兼并&?
  地权归农促进了兼并
  还是妨碍了兼并?
  进而言之,不仅印度、拉美,可以说古今中外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的。相反我们看到:法国大革命后小农制度的&顽固延续&曾被许多人责怪为应该对法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长期不如英国负责,笔者认为这种指责固然片面,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另有原因,但是小农在法国&顽固延续&,并没有造成&无地则反&,却是不争的事实。东欧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如保加利亚,在1920年代初斯坦鲍利斯基农民联盟政府时期经历了比较彻底的平均地权改革,后来直到第二次 结束,这里仍然被看作无地主的地区,战后的共产党政权也没有再搞什么土改。实际上,历史上一些实行了&起点平等&的小农土地私有制、而此后又在宪政制度下保证了自由小农的地权不受专制权力干预的地方,虽然&平等的起点&在市场交易条件下不能永远保持,但地权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极为有限的,地权集中与分散的趋势也是同时存在的。那些地方也许有其他弊病,但&土地兼并&从何谈起?
  事实上,对小农私有制的批评历来有相反的两种:指责小农私有制促进了兼并,和指责小农私有制妨碍了兼并。如果不考虑价值判断(妨碍兼并是不是就该指责)而纯就事实判断而言,显然是后者更有根据。我们今天的一些人坚决反对小农私有制,其实际的理由也是后者(这从其所谓国家与小农打交道要付出更大&交易成本&的理论和所谓印度对贫民难以征地的抱怨都可以看出)。从其官府本位的立场讲,这种反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为了道德上好听起见在表述时却愣说反对小农私有制是为了害怕小农被兼并,这就不但在学理上既反事实又反逻辑,也不如那些明确站在兼并者的立场上反对小农私有制的&右派&论者更诚实了。
  总而言之,事实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也包括传统时代的中国(我曾有专文论述),导致地权集中的主因都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小私有者自由买卖&。&无地则反&是否如此我们姑且不论,说&耕者有其田&就必然会导致&耕者无地&,进而造成&无地则反&,我以为完全是无稽之谈。
— 游学纪 @ 8:30 pm
&&& 假设你借给朋友一盘DVD,他答应看完之后将DVD归还给出租DVD的商店Netflix。后来你发现你的朋友忘记将DVD还给这家店,你以后还会再把DVD借给他吗? 现在再来假设同样的场景,但这次你的朋友告诉你他已经归还DVD,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还。后来你发现这盘DVD就放在朋友家的电视机顶上,因而知道他在撒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的朋友向你道歉并承诺下次一定按时归还DVD,但你还会把DVD借给他吗?
为探究信任瓦解之后所产生的后果,三名沃顿商学院的教授开展了一项独特的实验室研究,并发表题为&承诺与谎言:重建已受过侵犯的信任&(Promises and Lies: Restoring Violated Trust)的新研究论文,在文中对错综复杂的信任、欺骗、道歉与承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篇论文将在即将出版的《组织行为与人类决策过程》(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刊物上发表。
DVD租赁事件并非是这篇论文要论述的中心,但沃顿商学院的运营与信息管理教授、本论文合著者莫里斯&舒维泽(Maurice E. Schweitzer)以DVD租赁为例阐述了信任与信任瓦解对人们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影响。舒维泽说,&信任是将所有事情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凝聚力。有了信任,我们才能进行社会与商业活动。你不能就每件事情都签订合同。所以我们需要以信任为基础来发展关系和解决问题。&
针对信任、信任受到伤害以及信任的重建,舒维泽与他的同事、运营学与信息管理教授约翰&赫尔希(John C. Hershey)、营销学教授艾里克&布莱特劳(Eric T. Bradlow)开展了一项金钱游戏,对某段时间而不是某点时间信任所产生的变化进行评估。研究人员指出,实验开展的前提是被大家广为接受的假设:即信任关系非常脆弱,易于瓦解且难以修复。舒维泽说,&大家都把信任比喻为易碎的玻璃,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相反,这次金钱游戏表明&如果信任关系因不值得信任的行为而受到伤害,那么在看到一系列值得信任的行为发生后这种信任关系可以得到有效恢复。&另外,承诺改变自己的行为也可以加速信任恢复的过程。
但这次实验也发现,当一个人对他人的信任感受到伤害,并且这种伤害包括欺骗,譬如你的朋友不仅没有归还DVD而且还撒谎骗你,那么这种信任关系就很难得以恢复。布莱特劳说,&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做到没关系,但不要欺骗我。如果你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同时又欺骗我,那要恢复我对你的信任就需要更长的时间。&
信任是开展工作不可或缺的必要元素,它可能表现在某位员工相信他的同事会帮他完成项目,下属相信老板会因为他加班加点完成工作而给予奖赏,也可能表现在客户相信公司能精确及时地交付订单。作者在论文中写道:&信任对于组织、实现有效管理和高效谈判至关重要,但信任受到伤害的现象却非常普遍,其具体表现可能是构成欺诈的严重犯罪行为,也可能是更为常见的在谈判中使用欺骗手段等行为。&
譬如,某位员工对于另一位同事在制作幻灯片演示中的功劳没有加以肯定,结果让这位没有受到肯定的同事感觉受到轻视和被人利用。一个老板在招聘员工时说:&相信我,这个工作对你未来的事业是有帮助的。&而他实际上真正感兴趣的只是想填补空缺。工会代表与公司管理人员在谈判劳工合同的时候也可能不愿意互相提供帮助。更广义的来看,报纸电视的头版头条充斥着信任产生危机的新闻:安然公司(Enron)与玛莎&斯图尔特(Martha Stewart)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
对信任进行考验
沃顿的三名教授在研究中就信任的定义达成一致:&信任就是在对他人的行为产生正面期待的基础上愿意接受这种关系的脆弱性。&
为在实验室环境中对信任关系进行考验,他们设计了一个场景,即在金钱游戏中让&奇数&队员与隐身的&偶数&队员结成对,奇数队员在游戏中可以保留得到的钱,也可以将钱交给偶数队员,游戏总共持续七轮。奇数队员在每轮游戏中得到6美元。他们可以交钱也可以不交。假如奇数队员选择不交,那么本轮游戏结束。假如选择将6美元交出去,那么他们得到的钱将增加三倍变成18美元,偶数队员有权决定返还给奇数队员的金额。
事实上偶数队员并非真正参与游戏,他们更像是&共谋&,在每轮游戏中负责决定将多少金额返还给奇数队员。研究人员,甚至包括偶数队员,有时候也通过传递书面信息来与奇数队员进行交流。
研究人员设计了各种不同的场景来探查信任如何因不值得信任的行为或者欺骗行为而受到伤害,以及随后值得信任的行为、道歉和允诺如何影响信任的恢复。
实验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奇数队员都将6美元交给了偶数队员,但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这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伙伴不值得信任。赫尔希指出,&这时候他们的想法是如果我不合作,那就意味着我得不到信任。&
为创造欺骗的前提条件,在第一轮和第二轮游戏开始前半数奇数队员都得到了各自的偶数队员所传递的书面信息。在第一轮中他们写道,&如果你把钱给我,我会返还给你12美元。&在第二轮中他们写道,&我们合作吧。这次我真的会还你12美元。&事实上奇数队员在这两轮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回报。
在这两轮发生不信任行为之后的每一轮游戏中,奇数队员把钱交出去之后都得到9美元。此举的意图旨在建立起信任行为模式。此外,在第三轮开始前有些奇数队员还得到偶数队员传递的书面信息,有些为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有些允诺下次一定还钱,有些则同时表示歉意和做出允诺。道歉是这样写的:&这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这样做。很抱歉在上两轮游戏中我这么贪心。&而允诺的内容是:&我向你保证我每次都会还给你9美元,包括上一轮游戏返还给你的钱。&既道歉又允诺的信息则将这两则信息的内容结合在一起。
本次实验持续的时间是1.5小时,共有262名参与者。实验结果表明:如果发生了不信任行为(合作伙伴在第一轮和第二轮游戏中分文未返还),信任关系可以得到有效恢复,但如果发生欺骗行为(合作伙伴承诺要返还12美元但却分文未还),那信任关系就再也无法修复。研究人员在论文中写道:&我们的实验结果证明,在一系列不信任行为之后发生后信任可以得到恢复,&
即使在欺骗发生之后再采取值得信任的行为(第三轮至第七轮每轮偶数队员都返还给奇数队员九美元),恢复信任也需要更长的时间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欺骗发生之前的水平。
另外欺骗行为也会给参与队员造成经济损失。采取欺骗手段的偶数队员在最初几轮游戏中比不采取欺骗手段的偶数队员挣得的钱更多,但在随后的几轮游戏中他们获得的金额就会减少。而如果没有欺骗行为发生,奇数与偶数队员在整个游戏过程中都将获益。研究人员得出结论道,&欺骗手段可能充满诱惑力,因为欺骗者通过这种手段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短期利益,但我们发现从长远来看,欺骗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换言之,欺骗行为将对长期合作关系造成伤害。
研究人员还发现允诺和道歉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承诺改变自己的行为有助于信任的恢复,尤其是在信任关系被破坏的初期,但假如欺骗行为已经发生,承诺也是于事无补。他们写道,该研究结果&强调了允诺在加快信任恢复中的重要性,&但他们也警告说&我们不要轻易做出自己无法兑现的承诺。&
道歉似乎就不如承诺有效。但研究人员表示这并不意味着道歉没有价值,或许只是因为在实验游戏中队员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歉意。其他研究人员还指出构成道歉的五大核心要素,包括道歉语(对不起),悔恨(我觉得很后悔),提出赔偿,自我惩罚(我真是个白痴),以及要求原谅。而金钱游戏中的道歉只包括了三大要素:道歉语、表示后悔和自我惩罚。
舒维泽指出,虽然道歉似乎不太起作用,但允诺可以帮助恢复信任的事实却与&语言是苍白无力&的想法背道而驰。经济学家认为&口说无凭&,因为口头承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也不需要达成任何正式协议。&但我们认为口头承诺确实有效。&
作者指出,研究工作的下一步是找出情感对于恢复信任的作用。舒维泽尤其对妒嫉情绪所起的作用感兴趣。他还指出随着全球市场的拓展,理解信任的作用显得特别重要:对于中国等法律制度不是非常完善的国家而言,信任在缔结交易中更是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虽然沃顿教授开展的金钱实验模拟的并非真实的工作场景,但它确实提供了一些如何重建信任的实际建议。研究人员在论文中写道,&希望恢复信任的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其他人看到他们做出的令人信赖的行为。总而言之,我们发现行动可以帮助信任得到恢复,但并不是说行动的作用总是大过语言。&
— 游学纪 @ 10:06 am
宣传墙&By [
]&& 17:02:21
今天又经过东三环的那几幢小楼,因为在中央电视台新大楼的工地边,它们和它们的主人一起面临着灭顶之灾。
这里是城市最繁华的地方,却又是城市最隐秘的丛林。面对着东三环小楼的外墙成了主人们求告的唯一途径。字大如斗,但是无人会意。
今天,这座墙被粉刷一新,我只能看见&GCD,救救我&几个字,是刚刚写上去的。这应该是主人们最后的呼救。从曾经存在的字迹,我们约摸可以了解这里发生了什么。被抹去的&50平米,25万&应该是事情的核心。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些人将彻底告别城市生活,只能在这张城市大饼的最外沿立脚。当然他们在城市中心也只能属于平民阶层,但是至少他们可以保有北京城里人的最后一点面子,以及生活方面的便利。
不管事件还有什么潜台词,这个价格绝对算得上是掠夺。
请二道贩子式的建筑评论家们经过你们放声颂扬的央视大楼时,在这座墙前伫立一分钟,想想你们欢呼雀跃的是什么。
我承认自己对于建筑一窍不通,但是相信站在知者的肩上,还能发点议论。我相信我在这里看到的一些关于建筑的评论,正符合卡尔波普关于二道贩子的界定,就是先说一些自己也没整明白的词,接下来就是 gossip,这些gossip和自己距离越近越好,最好是说自己曾经和某人一起喝过咖啡。
关于库哈斯,我更是没发言权,但是《城记》的作者王军参观了库哈斯设计的别墅,外国朋友告诉他,库哈斯在行的就是向地球重力挑战,在最需要吃力的支撑点上,建筑师偏偏把它做小!
因此为了提高防震级别,央视大楼的预算翻了一番。说起二道贩子的亲爹库哈斯,我总是想起想把自己提起来的项羽。当然要是显得懂行一点,我可以说自己总是会想起伟大的柯布西耶。
我们需要热爱大师们塑造的新北京吗?七十年代末,贝聿铭到北京设计香山饭店的时候,自豪地说自己是中国人。当90年代末他回到中国设计苏州建筑博物馆的时候,失望的贝聿铭说自己不是中国人,他不属于这么一个中国。
这个中国,正在把央视大楼这样的建筑当作权力的阳具,直挺挺的获取二道贩子们最衷心的崇拜。
这里还有一个更好玩的
— 游学纪 @ 8:30 am
前段时间写日记,提到&行业前三生存法则&。于是有朋友留言,
&我看过那么多经济书,从没有听说过&行业前三生存法则&,你
不是在杜撰吧。&
OK,我今天找到这个东西的出处了&&《3法则》。下面是这本书的
内容提要&随便举出一个行业,你就会发现三个最强大而且最有效
率的公司,它们控制着70%&90%的市场份额。麦当劳、汉堡王和
温迪,耐克、阿迪达斯、锐步,通用磨房、家乐氏和波斯特,默克
、 强生和施贵宝。作者在长期观察产业发展之后发现:如果人为干
预不多,任产业自然整合、进化,最后通常会留下&产品线齐全的
三大通才型企业&,与许多小型的&专家型企业&,以及一些高不
成低不就,卡在&壕沟&里的企业。 &
此外,《企业定位法则》这本书对此也有论述。
让我想起《3法则》这本书的,是黄华写的《中搜为什么还没有卖掉
》。他在文章中疑问:中搜算第几?怎么还没卖掉?
对此,我的个人观点是,中搜算第几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有一
些独特的应用功能。因为按照&3法则&的观点,同质竞争的赢家是
前三,想在这个行业里混又挤不进前三的就争取让自己成为专家型
企业,剩余企业的下场则只能是卖掉或死掉。
由此,如果中搜能够做出一点特色,成为一招鲜的专家型企业,它
还是能活下去的。做不到,下场才是出局。
能够给中搜做出一点榜样形象的,是这两天被洪波与麦田同时关注
的&酷讯&。
&酷讯&能进入搜索行业的前三,去和百度、古歌去竞争吗?我看
很难。在这一点上,我同意麦田对&酷讯&的判断,&酷讯在&搜
索&方面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酷讯的本质,并不是搜索,而是分
类信息的入口网站。&
&做不成技术领先的,就做贴近用户的&,这是另外一些营销专家
在&3法则&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生存2法则&&&&技术领先的
进前三,贴近用户的做专家,其余死掉&。
以此来看,&酷讯&专注于分类信息,让用户能更便捷地找到自己
想要的东西。这就能让它在一段时间内活得不错。
但与麦田认为&酷讯&将威胁到分类信息行业的观点不同,我并没
觉得&酷讯&的影响力会有那么大。在这一点上,我与洪波,殊途
说&同归&,是因为我同意洪波的结论&&&酷讯&不会威胁分类
信息的产业链。但&殊途&的是,我与洪波的论证方法不一样。
洪波认为,&如果在某网站发布的信息,总是很容易得到反馈,这
无疑将大大提升该网站作为信息发布者的价值&。但是,假设一种
情况,如果有一天&酷讯&真的自己承接分类信息了,并把自己的
分类信息排名提前,并让业务员到处宣传&XXX网站的反馈也是从我
们酷讯链接过来的,那各位与其选择XXX网站,不如直接选择在我们
酷讯上发布信息&。
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洪波所设想的&良好反馈&可能就会被击
垮了。这也就是麦田所担心的,原宿主网站的活路就被断了。
但这里有一个逻辑性的问题是:原宿主网站被断了活路,是否就等
同于这个行业将会垮掉?就我个人而言,&原宿主网站断了活路&
与&行业垮掉&这两个东西,无论是在概念的内涵上,还是外延上
,都是不能等同的。&原宿主断了活路&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企
业的倒闭,以及一群或几群人的失业。它的概念内涵,更多的倾向
于劳动力市场方面。
而从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讲,失业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种不同形式:
总量失业、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 总量失业,是由于劳动力总
供给大于总需求而引起的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于人们在不同地
区、职业或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变动职业而引起的失业。结构性失
业,主要是由于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等)
发生了变化,现有劳动力的知识、技能、观念、区域分布等不适应
这种变化,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而引发的失业。
酷讯的出现将导致原有的一些分类信息企业倒闭及其员工的失业,
这就是一种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经济变化导致的,这些经
济变化引起特定市场和区域中的特定类型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低于其
供给。在特定市场中,劳动力的需求相对较低也许由于几个因素:
技术变化,虽然技术变化大多能减少成本,扩大社会生产能力,但
对特定市场具有极大的影响;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劳动的不流动性
,延长了由于技术变化或消费者嗜好改变而造成的失业时间;工作
机会的减少本应会引起失业者的流动,但不流动性却没有使这种情
正如原来打算盘的会计结构性失业了,并不等于整个会计这个行业
就没落了一样。算盘会计结构性失业了,还有计算机会计接上来。
淘汰一批人、一批企业,结果只是为新技术、新企业、新技能劳动
者让路。那么,酷讯的出现,可能会导致一批分类信息企业的死掉
,但原有企业的死掉并不等同于行业的没落。原有的经营模式无法
抵御酷讯了,自然会有后来的企业以全新的技术来延续这个行业,
来与酷讯抗衡。
比如,酷讯做分类了,那我不但做分类,我还提供顾问,客户在我
这里登记信息,我安排专门的人来协助客户完善信息。回顾商业史
,原本是没有广告、公关这些行业的,只有媒体与客户的直接对话
。但客户总是希望得到更个性的服务,而这个世界上又迄今为止还
没有一个人或企业能够通吃一切,那么顺理成章,广告、公关这些
行业就应运而生了。或者换另外一个例子,yahoo的出现搞死了一大
批小的信息提供网站和搜索服务网站,但事实证明,互联网世界并
没有就此停滞,反倒是YAHOO的大权独揽催生了人们放弃陈规、发现
新技术的热情,然后互联网便发展到今天。
所以说,结合历史的经验来,酷讯的出现确实会如动物凶猛一样的
搞死一些人。这一点不会如洪波所说的那么乐观&&酷讯的出现反
倒会让原宿主网站得到更多的反馈。因为就像ANDY反对麦田时所表
现出来的,&用户的喜欢&确实会导致喜新厌旧的出现。但结局也
决不会像麦田所担心的那样,&脆弱的产业链&会因为酷讯的出现
而就此瓦解,产业自会在新技术的帮助下浴火重生。
我一直觉得,麦田在写酷讯的时候,可能忘记了自己曾写过的&敏
思、生意、大生意&。其实,在那篇文章里,麦田的言语恰好可以
打消他对分类信息产业的担心。他说:&Keso今天的博客&互联网
的小本生意&,我就不是很赞同了。事实上,我认为keso&萝卜炖
牛腩&,包括他举例的刘韧&卖香烟&,恰恰不适合互联网商业,
而只适合传统商业。这是因为互联网商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交易
成本被互联网变低,使得互联网商业更趋向于马太效应的&正反馈
&,更垄断。不要认为现在web2.0了,说互联网&注意力经济&就
落伍了。不是这样的。只要发生在互联网的经济,都是&注意力经
济&,品牌的力量,一定要做业界前3,否则就会被淘汰。关于上述
交易成本和互联网注意力经济的关系,我举一个例子:假如我也要
买香烟,家门口一家店,远的超市一家店,便宜一点,我肯定要在
家门口买,因为我去&超市&的话,总的成本大于两店香烟的差价
――但现在放在互联网,类似的比喻应该是:两家商店的香烟同样
存在差价,但是我的交易成本都是&点一下鼠标&。因此,在互联
网经济中,&家门口&和&远地方&是没有比较优势的,双方只能
打价格优势,这就逼迫得&家门口&必须做大,成为最大的香烟交
易商,才能拿到最低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做大&不完全是因为
贪婪,恰恰是为了生存。小本生意在互联网上,只可能落回敏思的
结局:自己也没发展起来,用户的心血也白费。那么为什么有些网
站看起来就是小本生意,而且好像现在还不错呢?――这是因为他
们还处于一个相对缺乏竞争的&窗口期&。但这个时期终究是会关
闭的,你要么做大,要么消失,要么卖给大的。大家认为非常
web2.0的flickr,不就是如此吗?!所以不能因为web2.0存在用户
部分的&去中心化&,就否定商业的本质。所有的商业都在趋向&
中心化&――借用这篇文章说出,但其实是我最近自我反思的结论
:web2.0不是&去中心化&,而是在用户获得更多&力量&的情况
下,重新构建中心化,而且是更强力的中心化(即更加垄断)。(
我的上一个结论是:博客即媒体)至于keso引用的&为什么小的将
胜出&。我认为这是一个误导。其实应该是:为什么新的将胜出―
―互联网做小本生意绝对没有出路,但创新才是出路。小公司只有
创新,然后一定要成长为大公司或被大公司收购,才是生存之道。
&创新就是出路&。当酷讯与&用户的喜欢&共谋淘汰旧企业的时
候,会有一个新技术的企业悄悄诞生。可能在初始的时候,这个新
企业会显得的很小,但它总能让一个产业薪火相传。这就是&3法则
&或&2法则&中所揭示的商业规律,这就是迈克尔&波特的&竞争
战略&所要告诉人们的方法&,这也就是历史的经验。
附录:《3法则》简介:
,尽管存在某些夸大其词的地方,但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一个网站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应该怎样处理与上下游的关系。而,则是站在用户的角度看问题,用户喜欢就够了。
当然不够。产业中总会有上下游的分工,现实社会当中,有的产业上游对下游拥有更大的控制力,有的则相反,下游控制上游。但这并不是说,拥有控制力的企业可以随意侵害其他企业的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倘若英特尔不去保护PC制造商和零配件厂商的利益,只想着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就不可能建立一个庞大的PC产业。一个良性的产业生态,应该是产业链的各端都有的利益,这样的产业链条,最终也有利于消费者。
但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以百度MP3搜索为例,抛开版权问题不谈,表面上看,百度的做法最有利于用户,用户不需要离开百度,即可下载所需的MP3,用户甚至完全不需要知道他下载的文件实际来自哪个网站。百度利用别人的资源,轻松地得到了它想要的流量、广告和其他商业利益。如果百度不打算跟这些实际提供资源的网站分享利益,那么这些小网站,不但成为百度的免费打工仔,还损失了大量的流量。这样的产业生态显然是不健康的,等这些小网站纷纷死掉,百度的MP3搜索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所以,这样的用户至上,最终将使用户的利益受到破坏。
的情况和百度MP3搜索并不一样。麦田认为,&永远不可能有只做浏览的分类网站,或只做发布的分类网站。&事实呢?我认为恰恰是可能的。如果在某网站发布的信息,总是很容易得到反馈,这无疑将大大提升该网站作为信息发布者的价值。
某A在B网站发布了一条车票信息,三分钟后有人打电话买下了这张车票。某A就会认为,在B网站发布车票信息,可以快速找到买家,而买家是以何种途径找到的,并不是他需要关心的。对B网站来说,它对信息发布者的吸引力大大增强,这显然是有利于B网站的。
一个网站,同时服务于信息的发布者和浏览者,经常会让自己两头不讨好,丢了西瓜也没拣到芝麻。倘若可以专注于服务其中一类用户,无疑将大大提高服务的专业性和满意度。至于产业分工,是由产业链各环节不同的核心优势决定的。分类网站的优势在信息发布,酷讯的优势在信息整合,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无论对信息发布者还是对信息浏览者,都是最有利的。各方的合作,可以把生意做大,实在没必要意气用事。
分类网站应该警惕酷讯
GoogleqihoodaqiqihoodaqiBBSbbs
123Googlebaidu
1103314372
mashupmapbarmashupajax
craigslistcraigslistcraigslistOodle
。。。。。。一直有朋友关心,这种分类信息搜索与分类信息发布网站是否存在必然的对立和竞争关系,分类信息发布网站是否会因为利益冲突而拒绝分类信息搜索网站进入其网站获取数据呢?
粗看起来,这两类网站好象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而且朋友们一般都举美国垂直搜索网站&被警告&希望不要再使用&来自其列表的信息的例子,来证明这种说法非常有根据。
但是,仔细分析后,就会发现这是一个伪命题。先说oodle与craigslist的故事。为什么craigslist并不屏蔽整合其信息的其他搜索引擎,而独独对oodle进行警告呢?只要看看oodle网站就知道了,&&它把来自多个分类列表的信息汇聚在一个页面下,看起来简直就是第二个craigslist。这就好比如果抓取的新闻,而表现形式又和雅虎新闻频道毫无区别,必然会被雅虎警告。这也只能说明,如果搜索引擎的业务模式与原信息提供者过度重叠,而不是另辟蹊径或有技术上的创新,那么势必会与原信息提供者形成冲突。
从craigslist 并不拒绝其他垂直搜索引擎(如&)整合其内容也可以看出,craigslist 在美国分类信息发布社区中虽然享有&一哥&的地位,却也无法抵挡互联网整合和共享的大趋势。从酷讯的用户行为分析调查也发现,用户并不是只停留在酷讯网站上面,几乎每位用户对于感兴趣的信息,都会点击进去看原数据网页。酷讯作为分类信息搜索门户给众多分类信息发布社区带去了活跃的用户。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分类信息搜索与分类信息发布这两种商业模式就像一对相互需要的寄生动物,相伴相生。。。。。。
craigslistoodlehousingmap
craigslistoodlehousengmapsalexa4000houseingmaps4craigslisthousingmapsoodlehouseingmapsalexa1000craigslist
craigslistcraigslist
craigslist12craigslist
&&& &&&&&&
&&&& &&& &&&
craigslist
craigslistCraigmashup
http://maitian..cn/archives/04228.shtml
麦田在文章里就说了他知道这文一定会遭到酷粉猛烈的抨击,我满喜欢酷讯,说是酷粉也无所谓啦。
麦田首先抨击的一点是酷讯并不算真正的搜索引擎技术,这一点,我不是专业人士,无法从技术层面来探讨,但他自己也承认&&,这就结了。没有谁说过一定是最复杂最先进的技术才能带来最好的服务。我不懂搜索引擎技术,我不知道酷讯到底算不算真正的搜索引擎,但他是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的,而且很好的满足了用户需求,这就够了。我们大耳朵老百姓捧的不是说啥啥不懂的技术,而是他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
麦田说酷讯没有隐藏联系方式,这说明酷讯根本没准备引导用户去浏览&宿主网站&,从而会导致真正的分类信息发布网站流量越来越小,这些丢失的流量就都给酷讯抢去了。麦田文章最大的漏洞在于对此反复重申并以此为论点基础不断扩展。对此实地考察一下就很清楚了。
敏思、生意、大生意
竞争战略(看最下面的相关资料)
— 游学纪 @ 2:27 pm
关于商业,老大有段名言&&楼下烟铺的盈利结构最坚固,3块进,4块出。
这句话粗看没有问题,但如果放入现实,却是错误。能3块进吗?能4块出吗?有时候是不能的&&我亲戚就是做烟铺的。贱买贵卖,这是所有商业模式的最终抽象原点。但放入现实,你就会发现,同样的东西,别人3块进,你就是进不来。而你能3块进的东西,进来了也卖不出去;或者同样卖4块,别人的能走,你的就走不动。商业就是这样,道理很简单,实现却颇费思量。
这两天,前同事和前同学恰好都在创业。我佩服这些勇于把想法变成现实的朋友,对他们都抱以同样的祝福。特此转贴一下《复杂》,希望能对朋友们有用&&大胆的做是最重要的,没有做,所有的事情都是虚幻;缜密的想同样满有好处,它至少能让你做的更有效率、更有韧性。
  这是一本关于复杂性科学的书&&这门学科还如此之新,其范围又如此之广,以至于还无人完全知晓如何确切地定义它,甚至还不知道它的边界何在。然而,这正是它的全部意义之所在。如果说,复杂性科学的研究领域目前尚显得模糊不清,那便是因为这项研究正在试图解答的是一切常规学科范畴无法解答的问题。比如:
  为什么苏联对东欧四十年的统治会在1989年的几个月之内轰然坍塌?为什么苏联自身也在其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分崩离析?这些当然与名叫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的两个人有一定的关系。但即使是这两个人自己,也像是被他们完全无法控制的事件席卷裹挟而不能自已。这是否是因为有某种全球性的、超越个人能量的原因在起作用?
  为什么股票市场会在1987年10月的一个星期一这一天之中猛跌五百多个百分点?很多评论将之归咎于股票生意的计算机化。但计算机的应用已有多年,有没有任何答案可以解释为什么股票偏偏在那个特殊的星期一狂跌不已?
  根据化石标本的记载,古代物种和生态系统常常稳定地保持了几百万年,而后却在地质期的某一瞬间灭种或演变为新的物种,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恐龙是因为小行星的影响而遭到灭绝,但那时并没有那么多的小行星,还有其它因素在起作用吗?
  为什么在孟加拉这样的国家,即使在实行免费节育措施之后,农村家庭仍然平均要生七个孩子?甚至村民们似乎完全清楚,由于他们的国家人口过多和发展停滞,他们正蒙受着怎样的苦难。为什么他们仍要明知故犯他要沿袭这种行为方式,使自己陷入灾难深重的境况呢?
  原始的液态氨基酸和其它简单的分子是如何在四十亿年前转化为最初的活细胞的?分子是不可能随机地组合在一起的,但生命起源学家们却又津津乐道地说,不发生这样的情形是荒谬的。难道生命的起源竟是一个奇迹?抑或是液态氨基酸中有我们至今尚不知晓的致因?
  为什么单个细胞在六亿年前开始组合,从而形成像海藻、水母、昆虫,最后到人类这样的多细胞生物体?而人类又为什么要耗费这么多的时间和这么大的力气来把自己组成家庭、部落、社团、民族及各种类型的社会?如果进化(或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真是完全由适者生存法则决定的,那么为什么又会发生一些与人际之间残酷竞争毫不相关的事情呢?在这个好人经常无法坚持到底的世界上,为什么又有像信任与合作这样的事?为什么尽管有各种各样的情况,但信任与合作却不但存在,而且还会发扬、昌盛?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如何解释像眼睛和肾脏这样精妙复杂的结构?难道我们在生命体上所发现的这些精妙得令人无法相信的组织,真的仅仅是随机进化的偶然结果吗?抑或在四十亿年前还有什么别的、达尔文所不了解的因素在发生作用?
  生命究竟是什么?难道生命无非是一种特殊而复杂的碳水化合物?还是某种更微妙的东西?我们制造出来的像计算机病毒这样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它们仅仅是恼人的生命的仿造品吗?或者,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它们真是活物吗?
  脑子是什么?大脑这个普普通通的三磅重的团块,是如何产生像感情、思想、目的和意识这样不可言喻的特征的?
  也许最根本的是,为什么总是有而不是无?宇宙始于大爆炸后一片潮湿的混沌,然而至此开始,就像热力学的第二定律所形容的那样,宇宙就受制于某种不屈不挠地趋于混乱、解体和衰败的倾向力。但它同时又无处不产生着结构:银河、恒星、行星、细菌、植物、动物和大脑。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永恒趋于混乱的强制力与同样强大的趋于秩序、结构和组织的强制力之间有某种抗衡的力量?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两种力量是如何同时发生作用的呢?
  乍一看,这些问题只有唯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答案:&无人知晓&。有些问题看上去甚至根本就不是科学问题。但当你进一步研究它们时,你就会发现,这些问题其实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它们都属于一个系统,即复杂系统。也就是说,许许多多独立的因素在许许多多方面进行着相互作用。比如千百万个蛋白、脂肪和细胞核酸相互产生化学作用,从而组成了活细胞;又比如由几十亿万个相互关联的神经细胞组成的大脑,以及由成千上万个相互依存的个人组成的人类社会。
  而且,在每种情况中,这些无穷无尽的相互作用使每个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产生了自发性的自组织。人们在力图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的过程中,通过无数个人的买卖行为,无意识地将自己组成了某种经济体制,就属于这种情况。这并非是在有人负责或有意识地计划下发生的情形。又比如,基因在一个不断发展的胚胎中以一种方式将自己组合成肝脏细胞,又以另一种方式将自己组合成肌肉细胞;飞鸟顺应邻居的行为而无意识地将自己聚集成群;生物体经常相互适应而得以进化,从而将自己组合成为精巧协调的平衡系统;原子通过相互化合得以找到最小的能量状态,从而使自己形成被称之为分子的结构。在所有这些情形中,一组组单个的动因在寻求相互适应与自我延续中或这样、或那样地超越了自己,从而获得了生命、思想、目的这些作为单个的动因永远不可能具有的集成的特征。
  更进一步的是,这些复杂的、具有自组织性的系统是可以自我调整的。在这种自我调整中,它们并不像地震中的滚石那样仅仅只是被动地对所发生的事件作出反应。它们积极试图将所发生的一切都转化为对自己有利。因而人类的大脑经常在组织和重组它几十亿个神经联系,以吸取经验(总之有时是这样的);物种为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更好地生存而进化&&在企业和工业领域的情形也是如此。市场对消费口味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对移民、技术发展。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和其它一系列因素的变化不断地作出反应。
  最后一点,每一个这样自组织的、自我调整的复杂系统都具有某种动力。这种动力使它们与计算机集成电路块和雪花这类仅仅只是复杂的物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复杂系统比它们更具自发性,更无秩序,也更活跃。然而与此同时,这种特殊的动力对离奇古怪的、无法预测的螺旋运转,即被称之为混沌的状态,却还相距遥远。在近二十年中,混沌理论已经动摇了科学的根基,它使人们认识到,极其简单的动力规律能够导致极其复杂的行为表现,譬如无数细小的碎片所产生的整体美感,或无数翻沫所形成的汹涌的河流。然而混沌理论本身仍然无法解释结构和内聚力、以及复杂性系统自我组织的内聚性。
  但复杂性系统却具有将秩序和混沌融入某种特殊的平衡的能力。它的平衡点&&即常被称为混沌的边缘&&便是一个系统中的各种因素从无真正静止在某一个状态中,但也没有动荡至解体的那个地方。混沌的边缘就是生命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自己的存在,又有足够的创造性使自己名副其实为生命的那个地方;混沌的边缘是新思想和发明性遗传基因始终一点一点地蚕食着现状的边缘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即使是最顽固的保守派也会最终被推翻。混沌的边缘是几个世纪的奴隶制和农奴制突然被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人权运动所取代的时刻;是长达七十年的苏维埃突然被政治动乱所取代的时刻;是进化过程中万古不变的稳定性突然被整个物种的演变所取代的时刻。混沌的边缘是一个经常变换在停滞与无政府两种状态之间的战区,这便是复杂性系统能够自发地调整和存活的地带。
  在混沌边缘发生的复杂、调整和剧变&&这些共同的特征是如此显著,以至于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相信,在一系列仅仅是顺理成章的科学类推之外肯定还有更多的东西存在。这场科学运动的神经中枢便是被称之为桑塔费研究所的智囊机构。这个研究所创建于八十年代中期,最初坐落在坎杨路桑塔费艺术区中一个租来的女修道院里(举办学术讨论会的地方过去是一个小教堂)。聚集在这里的研究人员虽然来自不同的阶层和背景,包括从梳着马尾巴发型的研究生到像物理学家马瑞&盖尔曼(MurrayGellMann)、菲利普&安德森(PhilipAnderson)和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KennethArrow)这样的诺贝尔桂冠得主,但他们都达到了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他们都坚信一个将普照自然和人类的新科学&&复杂性理论。他们相信,近二十年来的知识热潮在神经网络、生态平衡、人工智能和混沌理论这样一些领域所取得的成果已经助使他们掌握了建立这个复杂性理论框架的数学工具。他们相信,对这些新思想的运用使他们得以从过去无人知晓的角度和深度来认识这个自发、自组的动力世界。这一认识将对经济和商业行为,甚至政治行为发生潜在的巨大影响。他们相信,他们正在凌厉地冲破自牛顿时代以来一直统治着科学的线性的、还原论的思维方式。他们的突破已经能够使他们面对当今世界的最重大的问题。他们相信,他们正在开创的是,套句桑塔费研究所创始人乔治&考温(GeorgeCowan)的话,&二十一世纪的科学&。
  这本书就是关于他们的故事。
— 游学纪 @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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