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为什么不能上帝 决定 别人 生死谏议大夫的生死

甄嬛传:比甄嬛更有心机的人是她,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
甄嬛传:比甄嬛更有心机的人是她,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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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甄嬛传的人,都知道,甄嬛从入宫前一个单纯的女子,入宫后经历了一系列事情,期间忍辱负重,后来逆袭,开始腹黑,最终更成为一代霸主的女人。都说甄嬛心机深沉,做事情思虑周全,杀人于无形之中,可是,大家却没有发现,有一个人,比甄嬛更有高明,虽然在甄嬛传中,她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都至关重要。这个人就是甄嬛的教养姑姑——芳若。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芳若第一次出现,是以甄嬛的教养姑姑身份出现的。甄嬛知书达理,很是懂得人情世故,而芳若姑姑呢,又是宫中的老姑姑,自然是知道甄嬛和纯元长相相似的事情,但是并不点破,所以在教甄嬛后宫规矩的时候呢,也是比较用心的,而甄嬛呢,知恩图报,所以,后来当了小主以后,依然和芳若姑姑保持很不错的关系。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后来,沈眉庄因为被华妃娘娘陷害,陷入了假孕争宠的事件里,导致皇上对沈眉庄极为不信任,甚至,对于甄嬛,都疑心是否知情。而当时的甄嬛,还比较嫩,只是一心想解救出沈眉庄来,虽然知道皇上对自己疑心,但依然仗着皇上的恩宠,不断的到皇上面前去求情,导致皇上见到她就烦。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甄嬛也算聪明,很快的就发现了皇上对自己的避而不见。脑子一转,就招来了自己的教养姑姑芳若,不由分说的送了芳若一盒子螺子黛,求芳若姑姑来帮忙,芳若呢,自然是肯的,一来给甄嬛买个人情,二来呢,教了甄嬛那么久的规矩,多少还是有点情分在里边的。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芳若姑姑很聪明,不像甄嬛一般,只知道在皇上面前求情说情,而是在给皇上端茶递水之间,画了个远山黛的眉毛,皇上一台头,看到远山黛,就像起来了纯元。而芳若姑姑更是趁热打铁,主动提起纯元皇后。剧中是这么描写的:皇上:你画的眉毛是远山黛。芳若:奴婢伺候纯元皇后画过远山黛,所以会画。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在这里,芳若姑姑为什么要提纯元皇后呢?因为她知道,纯元皇后是皇上的软肋,以往,不管皇后犯了什么样的错,只要一提及纯元皇后,皇上都瞬间心软,最后都饶了皇后。而她呢,知道甄嬛的处境,也故意提及了纯元,皇上由纯元想起了甄嬛,于是当晚,就宣布去碎玉轩,去见了甄嬛。甄嬛的这一招曲线救国果然是用的妙啊~可惜,最妙的还是芳若姑姑,一个远山黛的眉毛,外加一句话,就改变了皇上的心意,让皇上去见了甄嬛,最终为甄嬛营救沈眉庄提供了机会。一句话就决定沈眉庄生死如果不是这样,没有甄嬛后来在皇上面前为沈眉庄得力的申辩,后来的皇上,也不会原谅沈眉庄了,可能事发后,直接就将沈眉庄打入冷宫了,甄嬛都发愁的问题,就这么轻松的被芳若姑姑解决了。看来,宫中的老嬷嬷们,都深不可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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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没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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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梁变法)一些人革命(如:中山先生),影响就越来越大,底层受剥削的阶级看到利益所在;但是所有人都这么想,我想,每个人都想当皇帝,推翻旧的制度。 至于为什么没有皇帝,就连和团结起来因为人民在压迫下意识到封建制度的罪恶(即使有所谓明君?? 然后一些哲学家思想家就想到了民主与法制还有什么三权分立等等甚至是社会主义制度等等,然后思想家们著书立传的宣传这些进步思想,一些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人民逐渐了解这些思想表示认同,他们就团结起来或改良(如,也只是为自己阶级服务!)例如;皇帝掌握人的生杀大权,但是他如果做错事了,他随随便便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拥有像皇帝一样大的权利,那就只好永远民主下去咯,却没人能约束他,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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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中国没有强力的宗教制约,所以不像现在的传统欧洲国家或日本泰国那样形成君主立宪制,其实历史上中国的统治家族(王朝)更替就很频繁,不像其他传统国家,一个统治家族能够长久统治下去(例如日本天皇从没换过),所以说现在中国没有皇帝是民族个性和社会进步的共同结果
在我国是没有皇帝,但外国的一些国家有。 我国皇帝是由秦朝创立的封建制度中的统治者,但到了明清时期,君主集权化高度强化,并且不适合当时社会的发展(现在也是),使得清朝末年被推翻。就如《红楼梦》里就描写到封建制度必然会崩溃的结果。 并且封建制度是“独裁”,国家上上下下都是皇帝的,一个人的死活皇帝都可以定。皇帝犯了罪,也不用受罚,“天子犯罪与遮民同罪”是很少有的。 一个社会的发展,要有民主,但不能过度,过度会变得混乱,但又不能没有民主,所以封建社会的皇帝“独裁”就不符合这个道理,必然会被推翻,就没有皇帝。
皇帝只不过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现代实施权力需要投票等措施与古代不同(古代只需皇帝等下令就行,下面官员大多只需招办无发言权)。要是有也大概是总统之类的吧
现在有皇帝啊,只是我们中国没有而已,下面的这些是有皇帝制度的国家: 歐洲:英國、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士登 亞洲:日本、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尼泊爾 非洲:毛里裘斯 美洲:加拿大、巴哈馬、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伯利茲、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格林納達、牙買加 大洋洲:澳大利亞、新西蘭、巴布亞新畿內亞、圖瓦盧、所羅門群島
因为皇帝被伟大的孙中山先生给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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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珏淡淡笑着:“当今天下只有他和霍光能给你一个光明正大活下去的身份。霍光应该早知你在长安城,却一直不动声色,恐怕不能指望他帮你。如果你能放下过去的一切,也许可以去见见他。”孟珏的手指落在棋盘中央的黑子上。
  刘病已的笑容几分惨淡:“我有什么资格放不下?不是我能不能放下,而是他能不能相信我已经放下。”
  ―――――――――――――――
  接到帖子,霍光想要见他,孟珏虽明知此行定会大有文章,但他若想在长安立足,如今的霍光却是万万不能得罪,只能坦然去拜见霍光。
  他和燕王的私密谈话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孟珏一直很确信即使有人知道他和燕王交往,也不可能知道具体情形,可看过霍光的行事手段,孟珏的确信已经变得不确信。
  他无法知道霍光究竟知道多少关于他的事情,又会如何看他在各个权臣之间若有若无的煽风点火,所以只能暗中做好准备,相机而动。
  霍光以前待客,彼此距离不过一丈,这个距离可以保证隐藏的护卫,令突然而来的刺杀失效。自从上官桀死后,霍光将距离增加到了一丈半。虽然只是半丈的距离,却已经让刺杀变得近乎完全不可能。
  “孟贤侄,这茶的味道可喜欢?”
  穿着家居便袍的霍光气质儒雅,丝毫看不出他翻手覆手间,掌握着长安城所有人的生死。
  孟珏笑回道:“‘气飘然若浮云也。’这是先帝所赞过的武夷山茶,世间多以此茶赞君子。大丈夫身在紫闼而意在云表,处江湖,居庙堂,掌权势,却不改清白之志。”
  霍光本是另外有话说,不料听到孟珏这番回答,一下喜上眉头,连声而赞:“说得好!好一个‘大丈夫身在紫闼而意在云表’!若世间人都明白君子之志,也就不会有那些完全无根据的流言猜忌了。”
  孟珏笑着欠了欠身子,一派淡然。
  霍光看着孟珏,眼内情绪复杂,一会后缓缓说:“这茶是极品的茶,可若不是用上好木炭烹煮,湛露泉水来煎,蓝田美玉杯相盛,再好的茶也先损了一半。”
  霍光轻声咳嗽了一下,立即有人不知道从哪里走出,静静地将几卷羊皮卷轴放在孟珏面前。孟珏拿起看了一眼,又搁到桌上,心中警戒,面上却依旧淡然笑着。
  霍光笑着说:“你肯定还没有想到,这茶是成君缠了我好几日,特意亲自煮的。成君是我最疼的女儿,只要你好好对她,我也一定会提供最好的木炭,最好的水,最好的玉杯,让你能成就一杯好茶。”
  孟珏唇边仍抿着笑意,静静端起了桌上的茶。与其说好好对霍成君不如说忠心于霍氏家族。
  霍光等着孟珏的回答,孟珏却是半晌都没有说话。
  霍光眼中的不悦渐重,孟珏的确是非同一般的人才,他悉心栽培的儿子和孟珏相比,都实在不成器。自见到孟珏,霍光一直留意地观察着他,对他的欣赏日重。
  可霍光越欣赏孟珏,孟珏此时的处境反而越危险,霍光不会留一个潜在的危险敌人。
  霍光笑着搁下手中茶盅,正想命人送客,忽听到外面帘子响动,蹙眉叹气:“所有儿女之中,就这个女儿最是顽劣,偏偏最让人心疼。”
  霍成君索性不再偷听,挑了帘子进来:“爹又说女儿的坏话。”
  自甘泉山后,孟珏只在公主府中遥遥见过一次霍成君,那一次霍成君还对他仍有怒气,没想到这次霍成君看到他,不但没有丝毫怨气,反倒眉目蕴情,娇羞一笑。
  霍光看看孟珏,再看看成君,心中暗叹,的确是一对璧人,难怪成君一意想嫁孟珏。
  霍成君今日恰用了茉莉花油梳头,霍光闻到隐隐的茉莉香,再看到霍成君默默站着的样子,心头突然一痛。
  似乎前生的事情了,一个女子也这样远远地站着,低着头似乎在看他,又似乎没有看他。不知是她身上的脂粉,还是她身后的茉莉花丛,晚风中一阵阵淡雅的香。
  又想起垂泪的怜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心终于软了下来,决定再给孟珏一个机会。
  霍光站起,笑对霍成君说:“爹有事先行一步,就不送客了,你帮爹送孟珏出府。”
  霍成君欣喜地抬头,皎洁的颜若刚开的茉莉花,霍光慈祥地看了眼霍成君,出了屋子。
  霍成君和孟珏两人沿着长廊,并肩而行。
  孟珏说:“多谢小姐代为周全。”
  霍成君笑着,美丽下藏了几分苦涩:“我和爹爹说你和我,你和我……再加上爹爹很欣赏你,所以……其实你和燕王、上官桀他们往来的事情本就可大可小,认真地说来,上官安还是我姐夫呢!我自然和他们有往来,我是不是也有谋反嫌疑?不过爹爹一贯谨慎,又明白你在朝堂上的志向不低,所以若不是他的朋友,他自然不能给自己留一个凶险的敌人。”
  孟珏沉默着没有说话。
  霍成君的笑容几分怯怯,脸颊绯红,像一朵夕阳下的茉莉花,透着楚楚可怜:“虽然爹爹常说有舍才有得,想要得到,先要学会舍去。可我……我……没有那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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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云歌她很好。爹爹有很多女人,好几个姐夫也都有侍妾,你若想……我愿意和云歌同……同侍……一……”霍成君羞得满面通红,说话声音越来越低,到后来已是完全听不到她说了什么。
  孟珏仍是没有说话,霍成君也未再开口。
  两人沉默地走着,到了府邸侧门,霍成君低着头,绞着衣带,静静站着。
  孟珏向她行礼作别,她侧着身子回了一礼,一直目送着孟珏消失在路尽头,人仍然立着发呆。
  丫头扶着霍夫人经过,霍夫人叹气摇头,挥手让丫鬟都退下。
  “成君,如愿了吗?”
  霍成君好似如梦初醒,亲昵地挽住了娘亲的胳膊,“嗯。大概事情太突然,孟珏一时反应不过来,所以没有立即和爹说我和他的事情。爹本来已经对孟珏动怒,可看到我就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娘,为什么特意让我抹茉莉花油,为什么特意让我穿鹅黄的衫子?”
  霍夫人瞪了霍成君一眼:“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我看我是把你娇纵得实在不象话了。”
  霍成君抱住了母亲,宛如小女孩般将头藏在了母亲怀中,撒着娇,“娘,娘……”声音却慢慢透出了哽咽。
  霍夫人轻拍着霍成君的背:“娘明白。只希望你挑对了人,女人这一生,什么都可以错,唯独不可以嫁错人。”
  霍成君说:“女儿明白,所以女儿不想嫁那些所谓‘门当户对’的人,一个上官安已经足够,女儿宁愿如别的姐姐一样,嫁一个能完全依附爹爹的人。”
  霍夫人虽没有说话,表情却是完全认可了霍成君的说辞。当年还因为霍光没有选自己的女儿嫁给上官安而生气,现在却无比庆幸嫁给上官安的人不是她的亲生女儿,“成君,以后不可再在你爹面前如此打扮。这一次你爹是心软,下一次却说不定会因为你的装扮而心硬似铁。”
  霍成君俯在母亲胸口点了点头。
  ――――――――――
  小青给霍成君卸妆,望着镜子中霍成君娴静的面容,小青说:“小姐,你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如果亲眼目睹了姐姐、姐夫的惨死还能和以前一样,那才奇怪。霍成君淡淡问:“哪里不一样了?”
  小青困惑地摇摇头:“不知道,比以前更好看了。”
  霍成君笑斥:“嘴抹了蜜油吗?”
  小青替霍成君梳着头发,看霍成君似乎心情还好,遂问:“小姐,你既然愿意让孟公子纳了云歌,为什么那天还特意去对云歌说那些话?”
  霍成君笑了笑,起身向榻边走去:“这些事情,你不需要知道,你需要做的就是忠心。我好,你自然也好。我不好,大姐的丫头、上官兰的丫头是什么下场,你也知道。睡吧!这几日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
  云歌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和个无头苍蝇一样,看着很忙,却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
  孟珏静坐在灯前看书,眼光却一直无意识地随着云歌在转。
  云歌纳闷地到镜子前转了一圈,好像头发还算整齐,脸也很干净,“喂,玉之王,我有什么问题吗?”
  孟珏笑摇头:“你没有问题。”
  云歌指着自己鼻尖:“那你干吗老是盯着我?”
  孟珏忽地把云歌拽进自己怀里,抱了个结结实实。
  云歌扭着身子说:“我活儿还没有干完呢!”
  孟珏低低叫了声“云歌”,柔得像水,却又沉得像铅,一下就坠到了云歌心底,云歌只觉心中莫名地一涩,安静了下来,反手也抱住孟珏,头在他脖子间温柔地蹭着:“我在这里呢!”
  孟珏说:“别干活了,陪我到外面去走一走。”
  云歌和孟珏两人手挽着手,慢慢走着。
  越走越偏,渐渐走到了农家的田地间。
  夜风中,谷物的清香徐徐而来。
  脚步声惊动了正在休息的青蛙,扑通一声跃进池塘,引起蛙鸣一片,不一会又安静下来,更显得夜色宁静。
  云歌很是淘气,青蛙安静下来,她却学着青蛙的叫声,对着池塘叫起来,引得青蛙又跟着她叫。她得意地冲着孟珏笑:“我学得像吗?我会学好多种动物的叫声呢!”
  孟珏笑在她额头弹了一记,“青蛙以为从外地来了一只好看的母青蛙,它们正呱呱叫着追求母青蛙。”
  骂她是母青蛙?越是好看的母青蛙,那不就是越难看的人?云歌朝孟珏做了个鬼脸,笑对着池塘又叫了一通,侧头对孟珏说:“我和它们说了,母青蛙和一只更好看的公青蛙在一起,它们就不要再叫了。”
  走了很久,孟珏仍未说回去,云歌虽已经困了,但看孟珏不说,她也不提,只陪着孟珏。
  到田埂上,道路很窄,两人并肩同行有些困难,孟珏蹲下了身子:“我来背你。”
  云歌嘻嘻笑着跳到孟珏背上:“正好累了呢!”
  过人高的高粱,时有过于繁密的几杆高粱从地里探到路中间,云歌伸着手,替孟珏把面前的高粱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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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在青纱帐里流转,在云歌的手指间舞动,映得云歌的皓腕晶莹如玉。
  “云歌,给我唱支歌。”
  云歌俯在孟珏的肩上,随口哼哼:
  “三月里来三清明,桃红不开杏花红,蜜蜂采花花心上动。
  五月里来五端阳,杨柳梢儿抽门窗,雄黄药酒闹端阳。
  七月里来七月七,天上牛郎配织女,织女本是牛郎的妻。
  ……”
  青纱帐里,月色温柔,云歌的声音时高时低,仿佛在梦上流动。
  孟珏感觉到云歌偷偷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下,他不禁唇角勾了起来,可笑意还未全展开,就凝结在了嘴角。
  孟珏背着云歌回家时,已经半夜,云歌好梦正酣。
  孟珏把云歌安置好,人坐在院子中沉思衡量。
  云歌睡觉的姿势总是不老实,一床大被子,硬是被她蹬得一大半盖在了地上。孟珏时而进屋替她把被子掖好,又静静坐回黑暗中。
  刘病已清晨推开云歌院门时,看到孟珏坐在青石凳上,几分倦容,衣袍的下摆湿漉漉的,像是在外面坐了一夜,被露水所浸。
  刘病已看云歌的门窗仍然紧闭,估计云歌还未起,压着声音问:“怎么了?”
  孟珏侧头看着刘病已:“原来不是皇帝也会有江山美人的困扰。若有一日,你要在江山、美人中抉择,你选哪个?”
  刘病已几次嘴唇翕动,想要回答,却一直不能回答,最后摊摊手,“我不会有这种烦恼。”
  孟珏笑着站起:“云歌昨日睡得有些晚,不要叫她了。我晚上也许会晚一点回来,让云歌不要等我吃饭。”
  颀长的身影,从轻薄的日影中穿过。往日翩翩风采不再,多了几分憔悴。
  屋内,赤脚站在窗边的云歌,慢慢地一步步退回了榻上,放下纱帐,拿被子把自己从头裹了起来。
  厚实的被子仍然不能温暖她,寒意从心内一点点透出来,冷得她开始打着哆嗦。
  身子瑟瑟,若寒风中的秋叶,随时会凋零。
  ――――――――――――――
  晚上,孟珏回来时,云歌除了面色略显苍白,别的都很正常。
  她依旧如往日一般,端着一些色彩奇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菜肴给孟珏,孟珏也是接过就吃。
  云歌静坐在一旁,看孟珏一口口把她所做的东西吃完。
  “好吃吗?”
  孟珏咽下最后一口汤,抬头看向云歌:“不知道,我不知道吃下去的东西是苦是酸还是甜,我吃任何东西都一样。”
  云歌没有任何惊疑,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
  孟珏问:“你知道多久了?从开始做这些稀奇古怪的菜就知道了吗?”
  云歌笑了笑:“可惜我太没用,给你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治好你。”
  孟珏握住了云歌的手,“义父的医术赞一声‘扁鹊再世’都一点不为过,他试了无数法子都没有治好我这个怪病,最后和我说‘非药力能为,心病还需心来医’。虽不太懂义父的意思,可义父都说了‘非药力能为’,你何必为此自责?”
  云歌凝视着他们交握的手,眼中一下有了泪意,猛地撇过了头。
  孟珏以为云歌是为了他的病,轻揽住了云歌的肩,“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别再往心里去,只要你不嫌弃我就好。你是名动天下的厨师,我却完全不能品尝你做的菜,像瞎子娶了美女,只听到他人一声声赞好,究竟怎么好,他却完全不知道。”
  云歌回头,眼中的泪意已去,笑呸了一声孟珏,“明明是你在安慰我,怎么说着说着,声声都是我该安慰你呢?”
  孟珏看着云歌的笑颜,忽然有一种不敢面对的感觉。把她的头按在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了云歌。
  云歌在他怀中,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大大地睁着双眼,瞪着前方,实际看到了什么却一点都不知道。
  这段日子,孟珏出门时,云歌从不过问他的去向,孟珏回来时,她却很黏他。
  孟珏以为是因为他的病,加上本来就希望云歌能如此,所以既未深思,也没有起疑。
  两人相处时,都对对方异样的好,那样的甜蜜让许平君看得大呼“受不了”,刘病已却是神情复杂。
  刘病已站在院子门口已经半日,而院中的云歌却是坐在大太阳底下一动未动,也未曾留意到已经看了她很久的刘病已。
  刘病已推了下门,吱呀声惊动了云歌,云歌立即满面笑容地跳起,待看清是刘病已,面上的笑意透出了疲惫。
  刘病已将云歌拖到树荫下,“你已经知道了?”
  云歌勉强维持的笑意全部消失,面容凄苦,缓缓点了点头,“大哥,不要告诉他。”
  刘病已心中苦涩,不知道说什么能安慰云歌。这一瞬,他深感自己无能,也再次深刻体会到权势的力量,如果他有权势,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云歌沉默了会儿,又笑着说:“大哥,我没有事情的。他不是还没有做出选择吗?也许他会选择我,不选择江山呢!”
  刘病已很想问“如果没有选择你呢?”可是看到云歌勉强维持的笑容,无法问出口,只能亦笑着点了点头:“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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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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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老头瞪着眼睛,吹着胡子,很生气的样子,可又想起来别人怕他生气,云歌却不怕,历来都是他有求于云歌,云歌可从来没有求过他办事,满肚子的气不禁都泄了,满脸巴结地看着云歌,“乖云歌儿,老头子很久没见过你二哥了。我刚去了趟燕北,想回西域,顺路经过长安。你怎么也在这里?”
  侯老头根本未等云歌回答,就又猴急地说:“唉!唉!云歌儿,多少人求着我想拜师,有人长跪三日三夜,我都没有答应,你这丫头却……你们家尽出怪人,当年求着你二哥学,你二哥只是笑,虽然笑得很君子,却笑得毫不回应,后来找你三哥,你三哥倒弄得好像是老头子欠了他钱,寒着脸来句‘没兴趣’, 太让老头子伤心了,学会我的本事好处可多了去了……”
  云歌一脸不屑,“快别吹牛了!你当年求着我跟你学什么‘妙手空空儿’时,我说‘我才不会去偷东西’,你说‘学会了,天下除了我,没有任何人再能偷你的东西’,我觉得不被偷还挺不错的,就跟着你学了。结果呢?我刚到长安就被人偷了。”
  侯老头一生游戏风尘,不系外物,唯独对自己的‘妙手空空’自傲,听到云歌如此说,立即严肃起来,像换了个人,“云歌,你说的是真话?你虽然只学了三四成去,偷东西也许还不成,可人家若想偷你,却绝不容易。”
  云歌点头:“全是真话。我身上一共带了七八个荷包,全部丢掉了,害得我住店没钱,被小二羞辱了一通,幸亏……”那个人的名字跳入脑海里,云歌声音一下哽咽,她立即闭上了嘴巴。面上维持着一个随时可能破碎的笑。
  侯老头没有留意到云歌的异样,只满心疑惑,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即使长安城有高妙的同行,想要不惊动你,最多也只能偷到四个荷包,七八个荷包,除非是我才可以,啊!?”
  侯老头笑起来,又变得神采飞扬,“哎呀!我知道是谁偷了你东西。唉!笑话,笑话!我就教了两个徒弟,你们还对面不相识,不过也没有办法,我们这行的规矩就是‘偷偷摸摸’,收徒弟也是如此,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收了徒弟,那人家不就都知道你是‘空空儿’了吗?那还偷什么?老头子纵横天下几十年,见过我真貌的都没几个……”
  眼看着侯老头即将拐题拐到他一生的光辉偷史,云歌打断了他,“侯伯伯,说重点!究竟是谁偷了我的东西?难道是你的徒弟?”
  侯老头赔着小心的笑:“乖云歌儿,你大概是被你师兄,不对,他虽然年龄比你大,不过比你晚跟我学艺。入门为后,应该叫师弟,你大概是被你师弟偷了。当时师傅和你说我是天下第一时,还没有教小珏呢!如今,如今……”侯老头似乎还十分不甘愿,“如今我也许是天下第二了,小珏悟性非同一般,又肯下功夫,哪里象你?不过也奇怪,小珏怎么会偷你的东西?他虽跟我学了‘妙手空空’,可能让他看上眼,主动出手的东西恐怕还没有。光顾着玩了,好几年都没有见他,他也来长安了吗?云歌儿,你莫要生气,他也不知道你是他师姐,因为你一直不肯叫我师傅,也没有真正学到我的本事,所以老头子就和他说只有他一个徒弟,好鼓励他刻苦学艺,继承衣钵。”
  云歌身子晃了下,面色苍白,“侯伯伯,小珏的全名叫什么?”
  侯老头想起自己的徒弟,满心得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孟珏,是老头子这一生唯一敬重的人的义子。”
  云歌站立不稳,踉跄地后退了几步,曾在心中掠过的一些疑问刹那间似乎全部明白。
  侯老头此时才留意到云歌面色异样的苍白,“云歌儿,你怎么了?病了吗?”
  云歌强笑了笑:“没有,只是有些累了。我今天在外面忙了一天,侯伯伯,我想先回去休息了。您住哪里,我得空时再去看你,或者我们西域见,到时一定给您做菜吃。”
  侯老头指了指前面的客栈,“就在那里落脚。今夜的风肯定还要大,乖云歌儿,你快回去好好休息,回头打起精神,好好给师傅做几道菜。”
  ―――――――――――――
  漆黑的夜,风越吹越大。
  无数的树叶在风中呼旋,从云歌头上、脸旁飞过,将本就看不清前方的黑夜搅得更是支离破碎,一片迷朦。
  云歌茫然地走在混乱的天地间。
  很多东西,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东西,原来坍塌只是一瞬间。
  曾以为他和她是长安城内一场最诗意的相逢,像无数传奇故事,落难女子,巧遇翩翩公子搭救,救下的却是一生一世的缘分。
  可原来真相是这样,他拿了她的钱袋,然后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施恩,让没有生活经验、没有钱的她只能依靠他,但他没有想到她会凭借菜肴赚钱,根本就没有依靠他。他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可他毕竟用这个法子强行闯入了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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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他会在深夜弹奏《采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他既然是侯伯伯的徒弟,那大概听侯伯伯提过二哥,也许本就知道《采薇》是二哥最喜欢的曲子。
  当时还以为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却原来又是有意为之。
  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对她?她哪里就值得他花费这么多心思?
  她拔下了头上绾发的金银花簪,又掏出怀中风叔给的钜子令仔细看着。当日的一幕幕,一点一滴都从脑中仔细回放过。
  父母禁止她进入汉朝疆域,自己家中却一切都是汉人习俗。
  风叔叔对她异样关爱,还有对她家人的打探,当时以为是因为侄子的终身大事,所以需要了解她的出身背景,现在想来,当日风叔叔的问题其实句句都只是想知道她的父母过得好不好。
  如果没有她,风叔叔那天对孟珏的惩罚会是什么?禁止他使用任何钱财和人脉?
  他向她表白心意,告诉她不会再和霍成君往来时,正是风叔叔重病时,想必那个时候,风叔叔正在思考把家业交给谁。
  他特意带着她去见风叔叔。
  …………
  云歌蓦然大笑起来。笑得身子发软,人一寸寸地往地上滑。
  她的身子缩成了一团,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间,一个人蹲在漆黑的街道中央。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她的身子,失去了绾束的一头发丝被风吹得张扬飞舞。
  云歌迟迟未回家,刘病已打着灯笼寻到这里。
  看到一条长长的街道,空旷凄凉。
  一个缩得很小很小的人,缩得像是一个蜗牛,蜷缩在街道中央。
  在漫天落叶飞舞中,青丝也在飞舞,张扬出的全是伤心。
  刘病已心悸,一步步小心地靠近云歌,只觉一不小心那个人儿也会随着落叶消失在风中。
  “云歌,云歌……”
  地上的云歌却听而不闻。
  因为风太大,手中的灯笼被风吹得直打旋,一个翻转,里面的火烛点燃了灯笼,在他手中忽地窜起一团火焰。
  原本昏黄的光芒骤然变得灿亮,云歌被光亮惊动,抬头看向刘病已。
  长长的睫毛上仍有泪珠,脸上却是一个渺茫的笑。娇颜若花,在跳跃的火光下,恍惚如月下荷花上的第一颗露珠。
  火光淡去,云歌的面容又隐在了黑暗中。
  刘病已呆站了好一会,才扔掉了手中已无灯笼的竹竿,弯身扶云歌站起。
  握住了云歌零乱的发,看到云歌手里拿着一只簪子,他想拿过来,先替她把头发绾好,云歌却握着不肯松手。
  刘病已无奈,只能随手解下腰间挂着的同心结,用做发绳,把云歌的头发绾起、束好。
  刘病已护着云歌避开风口,找了小巷子绕道回家。
  两人走了很久后,云歌似乎才清醒,一下停住了脚步:“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见他。”
  刘病已很温和地说:“我们就要到家了。他晚饭前来过一次,看你不在,就又走了。他让我们转告你,他要去见一个人,办些事情,这一两天恐怕没有空,等忙完后再来看你。”
  云歌听了,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停住的脚步又动起来。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等他做选择了吗?”
  云歌摇了摇头,“没什么。”
  云歌的脾气看着随和,执拗起来却非同一般。
  刘病已知她不愿意说,也就不再问,只说:“回家后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哥和你保证,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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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平君听到拍门声,立即迎了出来。
  “云歌,刮着那么大的风,干什么去了?真正担心死人,怎么这么狼狈的样子……”
  当她看到云歌束发的头绳是她给刘病已打的同心结时,语声咽在了口中。
  刘病已把云歌交给许平君,“我去给云歌烧些热水,做些吃的。”转身去了厨房。
  在路上,云歌主意已定,她想回家。
  知道和刘病已、许平君相聚的时光已是有限,伤痛中又添了几分留恋。
  许平君帮云歌舀了热水,给云歌洗脸净手。
  云歌看许平君眼光时不时扫一眼她的头发,虽然笑着,神情却有些奇怪,她一面去摸自己的头发,一面笑问:“我的头发怎么了?”摸到绾着头发的发绳,她拿了下来,发现是一个同心结。
  当日红衣教过她做。她后来才知道为什么红衣不肯打给她,要她自己动手。
  同心结,结同心。
  女子把自己的心意结在穗子中,系在心上人的腰上,希冀着永结同心。
  云歌大窘,忙把同心结捋平,还给许平君,“我,我……”她想不出来如何解释明明挂在刘病已腰间的同心结怎么跑到了她的头上,因为她也很恍惚,只记得她和大哥在巷子里面走路。
  许平君笑着把同心结收起,“没什么了!男人都对这些小事不上心, 你大哥只怕根本分不清同心结和其它穗子的区别。”一面找了自己的发簪帮云歌把头发梳好、绾起,一面似乎十分不在意地问:“你和孟大哥怎么了?我最近在你大哥面前提起你和孟珏,你大哥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孟大哥欺负你了吗?”
  云歌听出了许平君语气下几分别的东西,心中又多了一重悲伤,感情已去,却不料友情也是这么脆弱,直到现在许平君仍旧不能相信她。
  云歌忽然觉得长安城再无可留恋之人,侧身把许平君拽到自己身旁坐下,“姐姐,我要走了。”
  “走?走哪里?”
  “我要回家了。”
  许平君愣住:“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什么?你是说西域?为什么?你大哥知道吗?”
  云歌摇了摇头:“大哥不知道。我是突然决定的,而且我害怕告别,也不想告别了。”
  “孟大哥呢?他不和你一块走?”
  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我不想再见他了,自然是越早越好。”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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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骥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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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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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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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孟珏身边的名师虽多,可学艺时年龄已大,和一般人过招,他的功夫还算好,碰上于安这样的绝顶高手却是处处危险。 
  六月和八月已经多处受伤,本来命在旦夕,可和他们过招的两个太监竟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并不要六月和八月的命,只是用剑一下下在他们身上划着,不深不浅,只要见血。  
  孟珏一再说“有误会”,但于安只想活捉了他,根本懒得听。  
  孟珏的傲气被激出,索性再不解释,沉下心来,招招直取于安的要害,因为招式来自西域杀手代代累积的经验,虽然简单,却是即使自己死,也一定要对方陪上半条命的打法。
  于安因为想要活口,又不想自己受伤,招式开始有了顾忌。
  虽然一时间还拿孟珏无可奈何,但打败孟珏只是迟早的事情。
  其余太监都护在马车周围,笑看着那边胜利已定的打斗。  
  突然风中传来阵阵辛辣刺鼻的味道,树林中腾起浓烈的烟雾。  
  于安一惊,以为又有刺客攻到,不敢因小失大,立即回身去保护刘弗陵。  
  历代宫廷斗争下来,宫中最不缺的就是毒药和解毒药,每个太监身上这些东西都没有少带,既是用来杀人、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灭自己的口。  
  于安并不怕对方用毒,什么天山雪莲、百年何首乌、千年人参,他都吃过,可现在竟然没有任何解毒效果。众人都是咳嗽不停,眼睛也觉得火辣辣地疼,直流泪。但若说中毒又不像,因为众人的劲力没有受丝毫影响。
  浓烟中,打斗的人出剑都有些歪斜,孟珏虽是满心诧异,却一面咳嗽着,一面不禁笑起来。   
  这拿调料做武器的人,估计世间除了他的云歌再无第二个了。
  既不是毒药,自然也无药可解。若说解药,唯一的解药就是用清水漱口和冲洗眼睛。
  于安因为怕还有人袭击,所以和其他太监都一面流着眼泪咳嗽,一面紧张地护着马车,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旁观几个太监和孟珏他们打斗。
  云歌拿湿帕子遮住了口鼻,在浓烟中爬到孟珏身旁,向正和孟珏他们打斗的太监们丢了一大捧东西,一声粗叫:“五毒蚀心粉!”
  几个太监纷纷下意识地跳开,回避药粉。云歌拽着孟珏就跑,六月和八月忙跟在他们身后。
  太监们随即就发现丢在身上的东西居然是茴香子、胡椒子、八角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别的是什么,但想来“五毒蚀心粉”怎么也不会包括茴香,深感上当受骗,大怒着追了上去。  
  经过云歌点燃的火堆旁,孟珏随手往里面丢了一团东西,一阵白烟腾起,扑鼻的香气替代了辛辣刺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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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珏回头说:“奉劝各位不要再追了,这次可绝对是‘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的毒药,而且我的毒药绝非一般的毒药,即使你们有解毒圣药,武功也要大打折扣。”
  追来的太监虽然都竭力屏住呼吸,可还是脚步虚浮,速度大慢。果如孟珏所言,即使有解药,也有些劲力不继。
  云歌指了指树林里那帮刺客留下的马,孟珏三人立即去牵马,云歌却停在了原地,孟珏翻身上马后,看云歌竟然还呆呆站在那,立即策马回身,伸手想拉云歌和他同骑一匹马。  
  云歌呆呆地看着孟珏,却没有伸手去握他的手。
  云歌眉如远山,眼若秋水,原本写意飞扬,此时却眉间蕴着凄楚,目中透着泪意。  
  孟珏惊讶不解:“云歌?”
  六月和八月看到那些武功高强到变态的人快要追到,着急地催促:“公子!”  
  “云歌?”孟珏又叫了一遍,一面策着马向云歌靠近,俯身想直接把她强拎上马。
  云歌却跳了开去,在孟珏不能相信的质问眼光中,她决绝地扭过了头,在马后臀上狠打了一下,孟珏的马冲了出去,六月和八月立即打马跟上。
  云歌起先点燃的火堆被风吹得不断有火星飞出,遇到枯叶,借着风势,林子内各处都有火燃起,马儿被火惊吓,开始疯跑,孟珏根本无法勒住马,只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回身盯着云歌,眼中全是疑问和不能相信,云歌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天,墨般漆黑,地上红焰狂舞。
  风在天地间盘旋怒鸣,受惊的马在火光中奔跑闪避,发出长长的嘶鸣。
  一抹单薄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孟珏的视线中。
  云歌拉住已经被火焰吓得乱跳的马,想要翻身上马。  
  一个太监眼看着人就要全跑光,气急交加,一时忘了于安说过的“留活口”,随手将手中的剑朝云歌飞掷出。
  云歌的身子在刚触到马背的刹那,一阵透心的巨疼从后背传来,她低头困惑地看着自己胸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一截剑刃从胸前冒出,手上鲜红的濡湿又是从哪里来?  
  她的眼前渐渐发黑,手从马鬃上无力地滑下,身子软软摔落在了地上。
  马儿前蹄高高提起,仰头对着天空发出悲鸣,却唤不起主人。只有火光将它定格成了漆黑天空下一道悲凉的剪影。
  林间的风呼呼吹着。  
  火焰随着风势越腾越高,越烧越旺,烧得整个树林都变成了火的海洋,天地间一片血红的透亮。
  刘弗陵掀起帘子,走下了马车,静静看着前方熊熊燃烧的大火。  
  大风吹得他的袍子猎猎作响,在火光的映照下,他的面寒如水,眸沉似星。
(第一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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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传第二册啊,今天家里跑水,收拾了俩小时,脚泡在冷水里俩小时,
凉着了,上床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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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 劫后相逢
  云歌被太监拖放到一旁。
  拖动的人动作粗鲁,触动了伤口,她痛极反清醒了几分。
  隐约听到一个人吩咐准备马匹用具,设法不露痕迹地把她押送到地牢,拿什么口供。
  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大火,她眼前的整个世界都是红灿灿的,在纷乱模糊的人影中,她看到一抹影子,疏离地站在一片火红的世界中。
  四周滚烫纷扰,他却冷淡安静。
  风吹动着他的衣袍,他的腰间……那枚玉珮……若隐若现……随着火光跳跃……飞舞而动的龙……
  因为失血,云歌的脑子早就不清楚。
  她只是下意识地挣扎着向那抹影子爬去。
  努力地伸手,想去握住那块玉珮,血迹在地上蜿蜒开去……距离那么遥远,她的力量又那么渺小。
  努力再努力,挣扎再挣扎……
  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在老天眼中不过是几寸的距离。
  太监们正在仔细检查尸身,希望可以搜查到证明刺客身份的物品,然后按照于安的命令把检查过的尸体扔到火中焚化。
  于安劝了刘弗陵几次上车先行,这里留几个太监善后就行,可刘弗陵只是望着大火出神。在通天的火焰下,于安只觉皇上看似平淡的神情下透着一股沧楚。
  他无法了解皇上此时的心思,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皇上之前要急匆匆地执意赶去长安,如今却又在这里驻足不前。以皇上的心性,如果说是被几个刺客吓唬住了,根本不可能。
  再三琢磨不透,于安也不敢再吭声,只一声不发地站在刘弗陵身后。
  大风吹起了他的袍角,云歌嘴里喃喃低叫:“陵……陵……”
  她用了所有能用的力气,以为叫得很大声,可在呼呼的风声中,只是细碎的呜咽。
  听到悉悉挲挲声,于安一低头,看到一个满是鲜血和泥土的黑影正伸着手,向他们爬来,似乎想握住皇上的袍角。他大吃一惊,立即赶了几步上前,脚上用了一点巧力,将云歌踢出去,“一群混帐东西,办事如此拖拉,还不赶紧……”
  云歌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在身子翻滚间,她终于看清了那抹影子的面容。那双眼睛……那双眼睛……
  只觉心如被利箭所穿,竟比胸口的伤口更痛。还未及明白自己的心为何这么痛,人就昏死了过去。
  刘弗陵望着大火静站了好半晌,缓缓转身。
  于安看皇上上了马车,刚想吩咐继续行路,却听到刘弗陵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掉头回温泉宫。”
  于安怔了一下,立即吩咐:“起驾回骊山。”可刚行了一段,刘弗陵又说:“掉头去长安。”于安立即吩咐掉头。
  结果才走了盏茶的工夫,刘弗陵敲了敲窗口,命停车。
  于安静静等了好久,刘弗陵仍然没有出声,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以决断。
  于安第一次见皇上如此,猜不出原因,只能试探地问:“皇上,要掉转马车回骊山吗?”
  刘弗陵猛地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随手点了一个身形和自己几分象的太监:“你扮作朕的样子回骊山,于安,你陪朕进长安,其余人护着马车回骊山。”
  于安大惊,想开口劝诫,被刘弗陵的眼锋一扫,身子一个哆嗦,嘴巴赶忙闭上。犹豫了下,却仍然跪下,哀求刘弗陵即使要去长安,也多带几个人。
  刘弗陵一面翻身上马,一面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没有人会想到,朕会如此轻率。刚才的刺客应该不是冲着杀朕而来,现今的局势,你根本不必担心朕的安危,倒是朕该担心你的安危,走吧!”
  于安对皇上的话似懂非懂,骑马行了好一会,才猛然惊觉,皇上的反反复复竟然都是因为那个还没有见面的竹公子。皇上担心自己的反常行动会让竹公子陷入险境,所以想回去,可又不能割舍,所以才有了刚才的失常之举。
  外面风吹得凶,可七里香的老板常叔睡得十分香甜。
  梦到自己怀中抱着一块金砖,四周都是黄灿灿的金子,一品居的老板在给他当伙计,他正疯狂地仰天长笑,却突然被人摇醒。以为是自己的小妾,一边不高兴地嘟囔着,一边伸手去摸,摸到的手,骨节粗大,又冷如冰块,立即一个哆嗦惊醒。
  虽然榻前立着的人很可怕,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叔的注意力全放在了窗前站着的另一人身上。
  只是一抹清淡的影子,可即使在暗夜中,也如明珠般让人不能忽视。
  常叔本来惊怕得要叫,声音却一下就消在口中。
  天下间有一种人,不言不动,已经可以让人敬畏,更可以让人心安。
  来者深夜不请自到,情理上讲“非盗即匪”。可因为那个影子,常叔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
  榻前的人似乎十分不满常叔对自己的忽视,手轻轻一抖,剑刃搁在了常叔的脖子上。
  常叔只觉一股凉意冲头,终于将视线移到了榻前的人身上。
  来人斗篷遮着面目,冷冷地盯着他,“既非要钱,也非要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常叔眨巴了下眼睛。
  来人将剑移开几分,“竹公子是男是女?”
  “女子,虽然外面都以为是男子,其实是个小姑娘。”
  “真名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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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她如此告诉我的,是不是真名,小的也不清楚。”常叔似看到那个窗前的颀长影子摇晃了一下。
  拿剑逼着他的人没有再问话,屋子内一片死寂。
  好久后。
  一把清冷的声音响起:“她……她……可好?”声音中压抑了太多东西,简单的两个字“可好”,沉重得一如人生,如度过了千百个岁月:漫长、艰辛、痛苦、渴盼、欣喜……
  早就习惯看人眼色行事的常叔这次却分辨不出这个人的感情,该往好里答还是往坏里答才能更取悦来人?
  正踌躇间,榻前的人阴恻恻地说:“实话实说。”
  “云歌她很好。两位大爷若要找云歌,出门后往左拐,一直走,有两家紧挨着的院子,大一点的是刘病已家,小的就是云歌家了。”
  刘弗陵默默转身出了门。
  于安拿剑敲了敲常叔的头,“好好睡觉,只是做了一场梦。”常叔拼命点头。
  于安撤剑的刹那,人已经飘到门外,身法迅疾如鬼魅。
  常叔不能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哆嗦着缩回被子,闭着眼睛喃喃说:“噩梦,噩梦,都是噩梦。”
  来时一路都是疾驰,此时人如愿寻到,刘弗陵反倒一步步慢走着。
  在皇上貌似的淡然下,透着似悲似喜。
  于安本来想提醒皇上,天已快亮,他们应该抓紧时间,可感觉到皇上的异样,他选择了沉默地陪着皇上,也一步步慢走着。
  “于安,老天究竟在想什么?我竟然已经吃过她做的菜,你当时还建议我召她进宫,可我……”可我就是因为心生了知音之感,因为敬重做菜的人,所以反倒只想让她自由自在。还有甘泉宫,居然是我下令将她赶出了甘泉宫,难怪于安后来怎么查探,都查不出是谁在唱歌。
  刘弗陵的语声断在口中。
  于安没有想到多年后,会冷不丁再次听到皇上的“我”字,心中只觉得酸涩,对皇上的问题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当皇上还不是皇上时,私下里都是“我、我”的,一旦想搞什么鬼把戏,就一脸哀求地叫他“于哥哥”,耍着无赖地逼他一块去捣蛋。吓得他拼命磕头求“殿下,不要叫了,被人听到了,十个奴才也不够杀。”为了让殿下不叫“哥哥”,就只能一切都答应他。后来就……就变成“朕”了。
  一个字就让母子死别,天地顿换。
  一切的温暖都消失,只余下了一把冰冷的龙椅。
  虽然华贵,却一点不舒服,而且摇摇欲坠,随时会摔死人。
  “她在长安已经一年多了。在公主府中,我们只是一墙之隔,甘泉宫中,我们也不过几步之遥。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长安城里,我们究竟错过了多少次?” 刘弗陵暗哑的语声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深深的无奈。
  于安不能回答。
  此时已经明白云歌就是皇上从十二岁起就在等的人。已经知道云歌在皇上心中占据的位置。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皇上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
  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可以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了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皇上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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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于安挤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老天这不是让皇上找到了吗?好事多磨,只要找到就好,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刘弗陵的唇边慢慢露出一丝笑,虽还透着苦涩,却是真正的欣喜,“你说得对,我找到她了。”说到后一句,刘弗陵的脚步顿然加快。
  于安也不禁觉得步子轻快起来。到了常叔指点的房子前,于安刚想上前拍门。
  刘弗陵拦住了他,“我自己去敲门。”却在门前站了好一会,都没有动。
  于安轻声笑说:“皇上若情怯了,奴才来。”
  刘弗陵自嘲一笑,这才开始敲门。
  因为心中有事,许平君一个晚上只打了几个盹。
  身旁的刘病已似乎也有很多心事,一直不停地翻身。
  虽然很轻,可因为许平君只是装睡,他每一次的辗转,许平君都知道。直到后半夜,刘病已才入睡。
  许平君却再躺不下去,索性悄悄披衣起来,开始干活。
  正在给鸡剁吃的,忽听到隔壁的敲门声。
  她忙放下刀,走到院子门口细听。
  敲门声并不大,似怕惊吓了屋内的人,只是让人刚能听见的声音,却一直固执地响着,时间久到即使傻子也知道屋内不可能有人,可敲门声还一直响着,似乎没有人应门,这个声音会永远响下去。
  许平君瞅了眼屋内,只能拉开了门,轻轻地把院门掩好后,压着声音问:“你们找谁?”
  刘弗陵的拳顿在门板前,于安上前作了个揖,“夫人,我们找云歌姑娘。”
  云歌在长安城内认识的人,许平君也都认识,此时却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们认识云歌?”
  于安陪着笑说:“我家公子认识云歌,请问云歌姑娘去哪里了?”
  许平君只看到刘弗陵的一个侧影,可只一个侧影也是气宇不凡,让许平君凛然生敬,遂决定实话实说:“云歌已经离开长安了。”
  刘弗陵猛然转身,盯向许平君:“你说什么?”
  许平君只觉对方目光如电,不怒自威,心中一惊,趄趄趔趔倒退几步,人靠在了门板上,“云歌昨日夜里离开的长安,她说想家了,所以就……”
  许平君张着嘴,说不出来话。
  刚才被此人的气宇震慑,没敢细看。此时才发觉他的眼神虽和病已截然不同,可那双眼睛却……有六七分象。
  于安等着许平君的“所以”,可许平君只是瞪着皇上看,他忙走了几步,挡住许平君的视线,“云姑娘说过什么时候回来吗?”
  许平君回过神来,摇摇头。
  于安不甘心地又问:“夫人可知道云姑娘的家在何处?”
  许平君又摇摇头,“她家的人似乎都爱游历,各处都有屋产,我只知道这次她去的是西域。”
  刘弗陵一个转身就跳上马,如同飞箭一般射了出去。
  于安也立即上马,紧追而去。许平君愣愣看着刘弗陵消失的方向。
  回屋时,刘病已正准备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这么早就有人来?”
  平君低着头,忙着手中的活,“王家嫂子来借火绒。”
  从天色朦胧,一直追到天色透亮,只闻马蹄迅疾的声音。
  风渐渐停了,阳光分外的好,可于安却觉得比昨日夜里还冷。
  如果是昨日就走的,现在哪里追得上?
  皇上又如何不明白?
  两边的树影飞一般地掠过。一路疾驰,已经过了骊山。
  日头开始西移,可刘弗陵依旧一个劲地打马。
  一个老头背着柴,晃晃悠悠地从山上下来。
  因为耳朵不灵光,没有听见马蹄声,自顾埋着头就走到了路中间。
  等刘弗陵一个转弯间,猛然发现他,已经凶险万分。老头吓得呆愣在当地。
  幸亏刘弗陵座下是汗血宝马,最后一刹那,硬是在刘弗陵的勒令下,生生提起前蹄,于安旋身将老头拽了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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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毫发未损,只背上的柴散了一地。老头子腿软了一阵子,忙着去收拾地上的柴火。
  刘弗陵跳下马帮老头整理柴火,但从没有干过,根本不能明白如何用一根麻绳,就能让大小不一、弯曲不同的柴紧紧地收拢在一起。
  老头子气鼓鼓地瞪了眼刘弗陵:“看你这样子就是不会干活的人,别再给我添乱了。”
  刘弗陵尴尬地停下了手脚,看向于安,于安立即半躬着身子小声地说:“自小师傅没教过这个,我也不会。”
  两个人只能站在一旁,看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干活,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掉得远的柴火拣过来,递给老头。为了少点尴尬,于安没话找话地问老头:“老人家,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要一个人出来拣柴?儿女不孝顺吗?”
  老头哼了一声:“饱汉子不知饿汉饥!你养着我吗?朝廷的赋税不用交吗?儿子一天到晚也没闲着,做父母的当然能帮一把是一把。真到了做不动的那一天,就盼着阎王爷早收人,别拖累了他们。”
  于安在宫中一人之下,千人之上,就是霍光见了他,也十分客气,今日却被一个村夫老头一通抢白,讪讪得再不敢说话。
  老头子收拾好干柴要走,于安掏了些钱出来奉上,算作惊吓一场的赔罪。老头子却没有全要,只拣了几枚零钱,还十分不好意思, “给孙子买点零嘴。”佝偻着腰离去,“看你们不是坏人,下次骑马看着点路。”
  于安见惯了贪得无厌的人,而且多是腰缠万贯、依然变着法子敛财的人,或者身居高位,却还想要更多权势的人,今日一个贫穷的老头却只取点滴就缩手而回,于安不禁呆呆地看着老头的背影。
  一会后,于安才回过神来,“皇上,还要继续追吗?”
  刘弗陵望着老头消失的方向,沉默地摇了下头,翻身上马,向骊山方向行去。
  云歌,不管我有多想,我终是不能任性地随你而去。我有我的子民,我有我的责任。
  于安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不禁长吁了口气,“皇上放心,奴才会命人去追查。云歌姑娘再快,也快不过朝廷的关卡。”
  孟珏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虽然不知道云歌如何知道了他和霍成君的事情,可看她的样子,肯定是知道了,因为只有此事才能让她如此决绝。
  从清早等到中午,从中午等到下午。
  左等不见,右等不见,孟珏心中不禁十分不悦。
  可对方是大汉朝的皇帝,而他现在要借助对方,不能不等。
  直到晚膳时分,刘弗陵才出现。面容透着疲惫,眉间锁着落寞,整个人难言的憔悴。
  一进来,未等孟珏跪拜,就对孟珏说:“朕有些重要的事情耽搁了。”
  话虽然说得清淡,可语气间是勿庸置疑的真诚。孟珏心中的不悦散去几分。
  一面行礼,一面微笑着说:“草民刚到时,已经有人告知草民,早则上午,晚则晚上,皇上才能接见草民,所以不算多等。”
  刘弗陵淡淡点了点头,命孟珏坐,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珏微怔了下,笑道:“草民想要皇上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珏说:“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刘弗陵盯了会孟珏,淡淡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孟珏一笑,“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皇上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珏起身恭送刘弗陵:“谢皇上信任。”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皇上,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珏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循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珏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欲望的人会想要的,皇上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珏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二,如今长安城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珏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很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珏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珏确是人才!昔越王勾践得了范蠡,就收复了越国,皇上如今……贺喜皇上!”
  刘弗陵知道于安极力想让他开心几分,可他却……
  打了几分精神,唇角微抿了抿,算做了个笑,看了眼于安,淡淡说:“书没有读好,就不要乱作比,‘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烹;敌国灭,谋臣忘;功盖天下者不赏,声名震主者身败。’越王勾践可不是什么好君王。”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皇上当然……”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你不累,朕还累,传膳去吧!”
  于安笑着行了个半跪礼,转身吩咐小太监备膳。
  虽然没有胃口,但因为一天没吃东西,晚上又有许多奏章要看,刘弗陵本想强迫自己吃一些。可是看到一道道端上来的菜肴,想起公主府中那个入诗为菜的人。回忆着自己解谜品肴时与做菜人心意相通而笑的感觉。便觉心沉如铅,勉强动了几筷子,再吃不下,匆匆起身去了书房。
  边境军费开支,北旱南涝,减赋税的贯彻执行,刑罚更改的探讨,官员之间的互相弹劾,藩王动静,各个州府的地方官政绩,贤良们议论朝事的文章……
  一份份奏章批阅完,已过了二更。
  于安打着灯笼服侍刘弗陵回寝宫。
  一出殿门,抬头间,才发觉是个繁星满天的夜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刘弗陵不禁停住了脚步,半仰头看着瑰丽的星空。于安暗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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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往日,静静退后几步,隐入黑暗,给刘弗陵留下一片真正只属于他的时间和空间。
  很久后,于安再次回来,想要劝刘弗陵休息时,听到刘弗陵声音细碎,似在说话。
  听仔细了,才辨出是在吟诗,反反复复只是那几个句子,“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于安故意放重了脚步,声音立即消失。刘弗陵转身,提步向寝宫行去。
  小太监在前面打着灯笼,于安跟在后面。
  “皇上,奴才已经命人仔细查访长安到西域的所有关卡。”
  刘弗陵轻轻“嗯”了一声,“务必小心。”
  “奴才明白。还有……奴才无能,那个抓获的刺客因为伤得很重,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所以还没有拿到口供,从她身上搜出的东西只有几个空荷包,没有线索去查身份,奴才担心刺客挨不过这几日,线索只怕就断了……”
  刘弗陵淡淡说:“实在拿不到就算了。昨夜的情形下,能掌握到朕的行踪,又有能力短时间调集人手行刺朕的,只有一个人,但他却不是真的想要朕的命。不到绝路,现在的形势,他不敢轻举妄动。昨日的行刺更有可能是一种试探。于安,你固然要保护朕,可现在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一个人若想控制一只飞鸟,他最需要做的是剪去飞鸟的每一根飞羽,让飞鸟失去飞翔的能力。而你对朕而言,比飞羽对飞鸟更重要。”
  于安脚步乱了一下,声音有些暗哑,“皇上放心,奴才会一直服侍皇上,将来还要服侍皇子皇孙,帮他们训练称意的奴才……”
  刘弗陵的目光黯淡下来。于安明白说错了话,立即闭上了嘴巴。
  经过偏殿一角,几个值夜的太监缩在屋檐下小声聊天。
  刘弗陵隐隐听到几句“……好笑……眼睛疼……都当是毒药……只是一些古怪的调料……”话语声、低低的笑声阵阵传来。
  刘弗陵脑中如闪过一道电光,全身骤僵。幼时,云歌拿调料撒军官眼睛。
  昨日晚上那个辛辣刺激却一点毒都没有的烟雾。那个女子说云歌昨日夜里离开长安……昨日夜里?
  过去、现在的事情交杂在脑中,纷纷纭纭。
  于安以为皇上对太监笑闹不悦,立即跪下:“皇上,奴才调教手下不力,一定会……”
  刘弗陵一字一顿地问:“于安,昨日夜里的烟雾是调料?”
  于安愣了下,命小太监将聊天的太监七喜叫过来问话。
  来的太监正是昨日夜里追孟珏和云歌的人,“回禀皇上,因为后来起了大火,没有灰烬可查,奴才们也不能确定那些刺激的烟雾是什么。后来香气扑鼻的烟雾倒的确是毒药,而且是用药高手配出的毒药。”
  刘弗陵问:“你们刚才说的调料是怎么回事?”
  “回皇上,一个刺客拿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调料撒我们,嚷嚷着是毒药,所以奴才们私下里开玩笑说只怕先头的烟雾也是调料所制。”
  刘弗陵身子踉跄,扶住了身侧的玉石栏杆,声音暗哑到透出绝望:“那个拿调料撒你们的刺客有……有没有……被……杀死?”
  从皇上的异常反应,于安明白了几分,脸色煞白,一脚踢到七喜身上,“这些事情为什么没有禀告我?”
  七喜忍着疼,急急说:“奴才没当这是什么重要事情,那些刺客都用斗篷遮得严严实实,黑夜里,又有浓烟,当时还一直流泪,奴才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有看清是谁丢我们调料。”
  于安喝道:“滚下去!”
  他从怀里掏出几个荷包递给刘弗陵,声音抖着:“皇,皇上,听负责审口供的下属回报,那个关在地牢里的刺客是……是个女子。奴才真是蠢材,看到荷包上的刺绣都压根没有往那方面想,虽的确很难把云歌姑娘和刺客联系起来,可……奴才真是蠢材!”于安“啪啪”甩了自己两个耳光,“皇上,云歌姑娘只怕在地牢里。”
  刘弗陵拿过荷包,瞟到一个荷包上精工绣着朵朵逍遥的白云,心骤然一缩。
  把荷包凑到鼻端闻了下,各种调料的味道。
  有几个女子贴身携带的荷包不装香料,反倒装着调料?他紧紧拽着荷包。哑着声音说:“你还在等什么?”
  于安再不敢迟疑,立即在前面跑着领路。
  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通向地牢的楼梯修得十分狭窄蜿蜒。因在地下,终年不见阳光,通风又不好,潮湿阴冷的地牢内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
  刘弗陵每走一步都只觉心一缩。
  云歌,云歌,我竟然把你关在了这样的地方?竟然是我让你重伤?
  从昨夜到现在,整整一天,任由你躺在这里等待死亡?
  刘弗陵……你究竟在做什么?
  于安近乎蚊鸣地说:“因为想拿口供,命大夫来看过,处理过伤口,关在最好的牢房里,还专门拿了毡垫……”于安越解释,越没有力气。当看到“最好”的牢房里,受着“特殊”照顾的人时,立即闭上了嘴巴。
  一条粗甸毡里裹着一个毫无生气的女子。乌发散乱地拖在泥中,面容惨白,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
  刘弗陵跪在了她身旁,冰冷的手拂上她的面颊。
  滚烫的面容……不是……不是冰冷……
  幸亏不是冰冷……可竟然是滚烫……
  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恸,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笑靥如花。
  雪白的纤足,半趿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力,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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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咫尺天涯
  院中的槐树依然浓荫可蔽日。
  厨房中,一个个整齐摆放着的陶罐里,还有她没有用完的调料。
  案头的书籍半开。
  榻旁的蜡烛还剩一半。
  只是那个笑说着喜欢槐荫茂密的人,喜欢做菜的人,为了他遍寻书籍寻找良方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蜡烛的前一半陪伴着他们灯下的嬉笑,它的明亮温暖中荡漾着他们的温暖。
  而后一半,此时,正映照出墙壁上一个孤单的影子,它的明亮温暖,似乎只是为了讽刺现在一屋的安静冷清。
  “孟大哥,仍没有云歌的消息吗?”许平君怯生生地立在门口。
  孟珏凝视着跳动的烛火,没有说话。
  许平君手扶着门,静静站了好久,“孟大哥,对不起,我应该留住云歌。”
  孟珏轻叹了一声,终于侧头看向许平君:“平君,你有身孕,回去休息吧!”
  许平君没有离去,反倒走进了屋中,嘴唇翕合,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中慢慢有了泪意。
  孟珏看着她,原本目中的清冷渐渐杂了几分怜惜,指了指坐榻,示意她坐。
  “平君,虽然没有一点云歌的消息,但我并不担心找不到她。她也许是因为难过,还在外面散心,又肯定不想再见我,所以藏匿了行踪,但她迟早会回家。只要她回家,我就一定能找到她。”
  许平君释然了几分,“原来孟大哥知道云歌的家和亲人?那可太好了。”
  孟珏看着许平君,“平君,你和云歌认识已非一日两日,可你怎么还那么糊涂?”
  “我当时……当时只是觉得云歌回了家,也许可以少伤心一些。”许平君咬住了唇。
  孟珏唇角微扬,似乎在笑,实际上没有任何笑意,“我知道你心里紧张刘病已,而云歌自从认识病已,就对他与众不同,很多事情上对病已近乎言听计从。可云歌既然当年未和你争,现在即使我伤了她的心,她又怎么会再去和你分享刘病已?你小看了云歌,更小看了自己,枉云歌将你视作姐姐。”
  许平君藏在暗处的心思和恐惧被孟珏一语道破,眼泪一下全涌了出来。
  这几日,孟珏和病已都忙着寻找云歌。病已对她和以往一样体贴,孟珏却对她十分冷淡。可她并不怕孟珏的冷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凭直觉,感觉出孟珏也许怪她,但绝对没有气她,甚至他还能理解她。她反倒对病已的体贴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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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男子有优雅高贵的举止,有可敌国的财富,温和下深藏的是疏狂傲慢,不管是王爷还是霍光都不能令他折腰。
  可本该是高高在上的人,却奇怪地拥有和她一样的灵魂,一种来自社会底层的阴暗和自私,以及为了卑微心愿而不惜付出所有的挣扎。
  她知道她的感觉十分荒谬,孟珏怎么可能和她一样?可她就是如此觉得,甚至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有这种想法。
  她藏在暗中的那些私心,那些不光明的想法,在他面前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对,都是十分正常的心愿和做法。
  “孟大哥,我……我就是怕。云歌聪明美丽,人又好,可她越是好,我越是怕。病已写的字,我不认识,可云歌认识;病已吟出的诗赋,我听不懂,可云歌听得懂;病已笑摆的围棋,我根本不解,可云歌知道如何回应病已的嘲笑,她只随手下了一子,病已就抚掌大笑。而病已……我从来都猜不透他的心思,成婚前是,现在也是。有时候,我甚至连他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看不出来。就拿这几日来说,我宁可他对我发脾气,怪我为什么知道云歌要走,既不告诉他,也没有尽力挽留云歌。可他什么都不说,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我依然如往常一样好。怕我累着,每日做饭洗衣都是他干,怕我在家里气闷,带我出去散步,甚至说我最近笑得太少,讲笑话逗我笑,好像我们的生活中,云歌根本没有存在过,她的走对我们没有丝毫影响。孟大哥,我真的不明白病已的心思。我越不懂,越没底,就越害怕。我是个什么都没有的人,父亲有和没有差不了多少,母亲根本不喜欢我,在这个世上,我全部的所有只是病已……我知道我不应该,可是我……我必须要守着我唯一所有的东西。孟大哥……对不起……我必须要守着……”
  许平君边说边哭,说到后来,又是委屈又是抱歉,还有心事倾诉出来的释然,索性不管不顾地哭了起来,眼泪落得又急又密。
  孟珏从榻上拿了条绢帕递给许平君,语声温和,“我明白。你做得没有什么不对。每个人都有权力,也都应该尽力守护自己的幸福。”
  许平君没有想到最应该因为云歌怪她的人,竟然对她没有丝毫怨怪,“孟大哥,我……”
  心里越发难受,手中握着帕子,眼泪落得更急。
  “平君,你虽然聪明,可你差了一点识人之明,眼界又局限于市井中,心胸不够开阔,所以你的聪明终落了下乘,只是小聪明。若是个一般男子,你的能力足够应付,可病已不是一般的男人,你的自以为是也许有一天会害了你。”
  许平君慢慢停止了哭泣,怔怔地望着孟珏。忽想起云歌临走前和她说过的那句话,“孟大哥,云歌在走前,和我说过一句话,她说感情就像用手去握水,如果我太用力,拽得越紧,最后握紧的拳头中一滴水都不会剩下。我以为她是在说自己,原来……原来她是说我?!”
  孟珏的神情一黯。
  许平君慢慢体会出云歌话中的意思和对她的担心。
  刹那间,满心的后悔和难过,眼泪又涌了出来,“孟大哥,云歌,云歌她和你一样,已经看透我的心思。她那么急着走,固然是因为生了大哥的气,可也是因为……因为我。”
  孟珏淡淡笑着,没有说话,显然没有否认许平君的话。
  对云歌而言,世间万物,再宝贵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情义才是她心中的珍宝,也才能留住她。
  短短一日间,她发现自己失去了爱情,又紧接着发现拥有的友情也在猜忌中摇摇欲碎。那长安城还有什么可留念?
  决然地转身离去,既是逃避开失望的爱情,也是尽可能保存剩下的两份友情。
  那一夜间,云歌的心会如何痛?
  那个曾经不染尘埃的世外精灵,已经不可能再轻盈地翩翩起舞……
  也许她选择飞入长安,本就是个错误。
  院中槐树的阴影下,静站了很久的刘病已,轻轻转身,隐入了院外的夜色中。
  屋内的对话虽只听到一小半,但他们所谈的内容,他早已大致猜到。
  出乎意料的是平君竟然和孟珏如此亲近?
  他们两人从什么时候就有了这份投契?
  许平君依旧低着头哭泣。
  孟珏对她的气早已全部消散,此时只剩怜惜,“平君,你想守护你的幸福,可你的守护方法对吗?现在碰到的是云歌,她会让你,可如果有一日,病已碰到一个女子,也聪明美丽,懂得一切云歌懂得的东西,她却不让你,你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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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君嘴唇翕动:“我……我……她……不会……”却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她想说,那么好的女子不属于她和病已的世界,可是云歌怎么进入了他们的世界?孟珏又怎么认识了他们?她想说,病已不会抛弃她,可病已难道会因为云歌就抛弃她吗?她又为何,每次看到云歌和病已说着她不能理解的话时就那么难受?
  半晌后,许平君擦去了眼泪,抬头凝视着孟珏,轻声问:“孟大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孟珏赞赏地笑了:“你总想用手去抓住离你很远的东西,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自己走得更近一些再伸手呢?”
  许平君皱眉思索:“走得更近一些?”
  “你说云歌能看懂病已写的字,你看不懂。难道你不能学着去看懂吗?可以问病已,可以问云歌,一天只学十个字,一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十个字了。你说你听不懂病已说的话,云歌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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