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游戏运营分成属于技术服务月收入数列属于吗

社会化媒体
了解更多>>
桂ICP备 号
桂公网安备 36号
阅读下一篇
自媒体运营攻略
行业经验交流
Hi,在你登录以后,就可以永久免费的收藏任何您感兴趣的内容,关注感兴趣的作者!
已有帐号请点击
我们刚刚给你发送了一封验证邮件
请在48小时内查收邮件,并按照提示验证邮箱
感谢你对微口网的信任与支持
如果你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垃圾箱 或 重新发送
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又想起来了?
我们刚刚给你发送了一封邮件
请在5分钟内查收邮件,并按照提示重置密码
感谢你对微口网的信任与支持
如果你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垃圾箱 或 重新发送
如果你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垃圾箱 或
意见与建议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留下您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尽快与你取得联系
转藏至我的藏点游戏公司的收入怎么核查,或做到何种程度的核查? - 知乎271被浏览11742分享邀请回答291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0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手机游戏授权金和保底分成款的收入确认账务处理-風野鸢飛
手机游戏授权金和保底分成款的收入确认账务处理作者:風野鸢飛 / 公众号:s发表时间 :问题:如下文背景所述,A公司能否将手机游戏授权金和保底分成款在收到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背景:A公司是网络游戏(手游)开发商,2014年与B公司签署关于某网络游戏授权合作协议,授权B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全平台独家上市该游戏。协议约定B公司向A公司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授权费用,以及人民币300万元的预付分成费用,根据协议约定预付分成费用A公司无需退还B公司。此外还约定了后续运营收益的分成比例(A公司享有25%~30%)。A公司开发的某网络游戏设置单独的项目组,单独立项,有专门的研发人员,保证项目组成员从事专一项目研发,项目组成本费用可以可靠计量。该网络游戏于2015年10月正式上线。上线后,此款游戏没有出现任何漏洞和错误造成游戏无法正常运行、游戏系统不稳定、玩家数据紊乱等现象。B公司没有新渠道的推广需求,不需要对游戏进行大的变动和修改。A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先后开出500万元授权费用和300万元预付分成费用的结算发票,B公司确认并支付了此款项。上述款项均于游戏上线运营前付清。A公司拟将收取的500万元的授权费用与300万元预付分成费用于收取结算款时一次性确认收入,理由如下:(一)关于500万元授权费用一次性确认收入的理由1)合同已经签订,款项的可回收性有合理的保障。2)主要成本已经发生,且能够可靠计量,后续服务的维护成本不高,3)手机游戏已经制作完成,公测版本完成并已经交付。4)后续的版本升级及Bug修复等完善工作是后续运营工作匹配的服务,不是提供公测版本前后收取一次性代理金附有的义务,不存在与授权相关的尚未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关于300万元预付费用一次性确认收入的理由1)收取的预付分成费用属于保底分成收入,在性质上与授权费用类似,保底分成的收入是因为对方运用了公司的版权,而不是因为后期的提供的相关服务,后期提供的服务等等并不构成合同的主要义务,其主要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即使公司没有了相关服务,保底分成也不会退还,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确认收入的方式视同授权费用。2)B公司为了保证B公司自身已上线游戏的地位,对于其代理的其他公司的游戏的运营有其战略上的考虑(重推或放弃),对于该款游戏的后续的市场,A公司并不能把握甚至实施影响,后续运营收入很不确定。解答:在游戏运营平台由对方提供,游戏开发商在游戏上线运营后仅有少量不重大义务(保证游戏安全平稳运营的责任在被授权人),且无义务将已收到的授权金退回的情况下,游戏开发商可以将一次性收取的500万元授权费一次性确认收入。对于300万元保底分成款,以下两种做法都是可接受的:1、认为该保底分成款与500万元授权金属于一揽子交易安排,在游戏运营服务的责任完全由被授权方承担,该部分保底分成款已经实际收到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在收到时一次性确认为收入。2、认为该款项的实质还是分成款,应首先确认为一项预收款项,该游戏上线运营后的分成收入仍应依据被授权方的运营收入和合同约定的分成方法计算确认,相应将该预收款项结转为收入。到授权期结束时,如果按照被授权方的运营收入和合同约定的分成方法计算的累计分成款小于预收分成款的,则将无需退还的预收分成款余额一次性结转为营业收入。结论基础:1、授权金收入的确认原则本案例中,A公司作为软件开发商,获取的游戏授权金和分成款收入在性质上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范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附录中对“许可证费和特许使用费”收入确认原则的指引: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软件、音乐版权、唱片和动画片)所支付的许可证费和特许使用费,通常根据协议的实质予以确认。实务中,这可能在协议生效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例如,当许可证持有人有权在指定时期内使用某种技术时。对于一项固定收费的权利转让,或是根据一项不可取消的合同规定不能退回的保证金的权利转让,并且允许许可证受让人自由利用那些权利,而许可证让予人则不再具有应履行的余留义务,这样的权利转让实质上是销售。许可证让予人在交货后无需履行后续义务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就是一例。另一个例子是,许可证让予人对所允许的在市场上展览动画片的权利,并对其发行商不再实施控制,也不期望从票房收入中获取更多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应在销售时确认收入。在某些情况下,许可证费或特许使用费是否能收到,依某一未来事项是否发生而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许可证费或特许使用费很有可能收到时(通常是在该事项发生时),才确认收入。根据上述指引,我们理解本案例中A公司授权B公司运营其开发的网络游戏,并收取授权金和保底分成款,游戏的运营责任和相关风险已经转移给被授权方,该业务实质上是销售。作为一项固定金额收费的权利转让,A公司应当在其应履行的所有实质性合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该游戏的运营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给被授权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或发生退款的可能性很低)的情况下,一次性确认游戏的授权金收入。2、保底分成款的收入确认原则对于预付的保底分成款,可以理解为后续运营期间分成款的预付,因而有观点认为需在后续运营期间根据被授权方B公司实际获取运营收入的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确认分成收入,即分成款项的结算方式不影响分成款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另一种可能的理解是:在本案例中,一方面该部分预付款项不论后续实际运营效益如何都是不会再退回的,即A公司已不再享有或承担与这部分预付分成款相关的游戏运营收入波动风险,即A公司就该部分保底分成款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特征显著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成款;另一方面,游戏运营的主体责任已经完全转移给被授权方B公司,因此这部分预付分成款不能理解为针对A公司提供后续游戏运营维护服务的报酬,而是在实质上构成合同约定的的初始授权金的一部分,因而可以与合同约定的500万元初始授权金一并作为一个整体,在游戏已经上线运营且该款项实际收到时,一次性确认为收入。相关文章猜你喜欢 筱茧湛江广之旅订阅号春婳南半球之声手机摄影联盟#统计代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月收入数列属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