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复旦大学卿云宾馆勋章获得者名单

中国各时期国家级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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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时期国家级勋章
&中国各时期国家级勋章
双龙宝星(分为五等,前三等各分为三品级)
【北洋政府】
总统大勋章(正章)(原件黎元洪墓出土,博物馆把零件拼错了,自己按历史照片ps的==)
文虎勋章(分九等,凡民国陆海军人于平时战时著有勋劳,或非陆海军人及外国人于陆海军特别任务中著有勋劳者,皆得分别给与)
白鹰勋章(同上)
嘉禾勋章(分九等,授予于国家之学问、事业有功绩者)
宝光嘉禾勋章(分五等,授予对革命有贡献的军政要员)
【伪满洲国】
大勋位兰花大绶章(颈饰乃元首所有,大勋位兰花大绶章可赠特殊功绩及皇族)
龙光大绶章
【国民政府】
国光勋章(民国最高荣誉的军职勋章,主要颁授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的军人)
青天白日勋章(授予保家卫国,抵御外侮的有功军职人员。 等级仅次于国光勋章)
宝鼎勋章(用以表彰捍御外侮或为国家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
云麾勋章(用以表彰在保卫国家作出贡献、平定内乱、拥有显著战功的军人)
忠勤勋章(用以表彰连续服务军职专勤十年以上,文武兼备,孜孜不倦地为国家,为国民作出贡献的军人)
忠勇勋章(用以表彰在保卫国家作出贡献,作战中英勇杀敌、负伤不退或临危指挥战斗的军人)
采玉大勋章(总统佩带,得特赠外国元首)
景星勋章(授予对国家政务有勋劳的公务员,或对国家有重要贡献的本国及外国人士)
卿云勋章(授予对国家著有勋劳之公务员与贡献卓著之非公务员或外籍人士)
中山勋章(授予统筹大计安定国家、对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
中正勋章(主要颁授推动宪政有特殊勋劳、对复兴中华文化有特殊表现者)
【新中国】
八一勋章(分三级,授予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军有功人员)
独立自由勋章(分三级,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军功勋人员)
解放勋章(分三级,授予解放战争中的立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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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的勋章和徽章
虽为前朝东西,但是拿来看看也算文物欣赏啦 原文为繁体,都被我翻译成简体奉献给大家,希望版主大人看到多给点分啊勋刀勋刀的刀柄、刀鞘,饰以金色浮雕的醒狮,刀身一面镌刻「夷难定功」四字,一面镌刻「我武维扬」四字。醒狮勋刀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时纳入。分为三等,有穗无表。一等九狮,穗为金线黄丝线织成。二等七狮,穗为金线蓝丝线织成。三等五狮,穗为金线红丝线织成。颁授陆海空军将等官,所授勋章晋至最高等,而复建有战功或勋绩者。国民党军的勋章和徽章中山勋章(文职)中山勋章中山勋章正章中心为国父孙中山先生遗像,副章中心为「三民主义」一书,表示国父创建中华民国,所著「三民主义」博大精深,为中华民国立国的依据。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颁授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以及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略表 中正勋章(文职)中正勋章中正勋章正章中心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为「中华民国宪法」。象征先总统蒋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继承国父遗志,领导全国军民,内除军阀,外抗强邻,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民主宪政,建设复兴基地,其德业与民主宪政光耀于世,永垂不朽。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六十九年一月十一日颁行。颁授对实践三民主义有特殊成就者、对反*建国大业有特殊贡献者、对复兴中华文化有特殊贡献者及对实施民主宪政有特殊勋劳者。略表 卿云勋章!(文职)卿云勋章卿云勋章中心为卿云,「卿」与「庆」古字通用,庆云象征祥瑞之云,取自古史虞舜卿云之歌:「卿云烂兮,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的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的非公务员及外籍人士。一等略表 2等略表 3等略表 4等略表 5等略表 6等略表 7等略表 8等略表 9等略表 景星勳章(文职)景星勋章景星勋章中心为五角星形图案,景星犹言德星也。取自史记天官书「天精而见景星,其状无常,常出现于有道之国。」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的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的非公务员及外籍人士。一等略表 2 3 4 5 6 7 8 9 國光勳章国光勋章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的功勋。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制定,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特殊战功的军人。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此章于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所制定,并规定于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下列特殊战功之一者颁给之:一、歼灭敌军全部或大部,并夺获敌军重要地点,及军旅火炮或重要军备等。二、坚守要隘使敌不得逞,致我军克奏肤功者。三、歼殪或捕获敌军重要人员者。四、断绝敌军交通,或夺获敌军粮军械,战局因以奏功者。五、冒险伏置水雷,得以轰沉敌之军舰或加危害,使敌失战斗力者。六、冒险冲破敌之包围或封锁,以苦战斗运输之途,终得达其目的者。七、首先占领有守备之炮台港湾或城市者。八、夺获或击沉敌力军舰及军用船只者。九、冒险入敌之港湾破坏其船舰者。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五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八架以上者。十一、冒险封锁敌之港湾得尽其任务者。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要塞、重要军港、航空母舰主力舰及其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没,影响敌力战力或轰炸交通要点使敌军运输补给陷于瘫痪因而获得重大胜利,有充分证明者。十三、冒险侦察精密准确,赖以洞悉敌情因获胜利,予敌重大损失或使我军避免重大损失者。十四、捕获或击落敌之飞机五架以上或捕获敌军战车八辆以上者。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陆海空军勋章并佩时,居于最高之位置,其他勋章则依照规定顺序佩列。略表 青天白日勋章青天白日勋章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的功勋。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战功卓著的军人。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之功。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保卫国家,卓著下列战功之一者颁给之:一、运筹适宜致获全功者。二、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或一部得重要之胜利者。三、冒险前进侦得重要敌情致获全胜者。四、最困苦时毅然奋起战斗挽回颓势者。五、冒险办理战场后方勤务成绩最著者。六、冒险破坏敌人伏置水雷或障碍物以开导战舰之进路者。七、我军舰护送多数船舶骤遇敌优势舰队剧战之后,俾护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八、于一次任务中击落敌机四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六架以上者。九、空中轰炸命中敌军之重要根据地、高级司令部、兵工厂、巡洋舰驱逐舰等,使之全毁或沉没,有确实证明者。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国光勋章之后,宝鼎勋章之前。略表 宝鼎勋章宝鼎勋章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着有战功的军人。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也。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具有下列战功之一者颁给之:一、身先士卒迭歼巨寇者。二、忠勇奋发达成任务有事实证明者。三、歼灭顽寇获致胜利者。四、平定内乱功绩卓著者。五、镇压内乱擒获叛党首魁及潜逃者。六、镇压内乱夺取被据城池者。七、长官因公陷于危急极力救护以立功者。八、捕获或轰沉叛逆之军用舰船或击落飞机及捕获战车者。九、冒险救护被难船只或飞机得获安全者。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三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五架以上者。十一、本舰或他舰航海停泊中遇有危险冒险从事得以免其危险者。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次要根据地、前进阵地、飞机场、港湾、桥梁、各级司令部、械弹库、各种轻型舰船、大型商船,或其他各项相当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没,而有充分证明者。十三、捕获海贼或国际海贼证据确凿者。十四、空中侦察所得敌情直接致我军予敌有重大损失或达成其他相等重要任务者。将官颁给一至四等,校官颁给三至六等,尉官颁给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兵颁给六至九等。非陆海空军军人,或在乡军人,或外籍人员,对于战事建有功勋者,得依条例规定颁给宝鼎或云麾勋章。此章于看军礼服时佩带之,看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一、二、三等勋章佩于左襟中部,凡佩大绶,均由右肩斜至左胁下。四、五等勋章以领绶佩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绶佩于左襟,与他种勋章并佩时,一至三等位于青天白日勋章之后,四、五等位于同等云麾勋章之前,六等以下佩于忠勇勋章之右。一等略表 2 3 4 5 6 7 8 9 云麾勋章云麾勋章云麾勋章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指挥作战,功勋卓著,荣誉之光四射。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捍卫国家,或镇慑内乱,建有勋绩的军人。云麾勋章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指挥作战,参赞戎机,功高云表,荣誉之光四射也。此章于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对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慑内乱,立有下列功绩之一者颁给之:一、治军有方成绩显著者。二、发明新兵器用以杀敌而获成效者。三、筹划作战允洽机宜因而致胜者。四、剿办股匪收复匪区被占地方者。五、镇守地方肃清潜伏盗匪而能使四境安宁者。六、临阵勇敢率先夺取军械及捕获叛党与匪首者。七、冒险达到命令中之任务者。八、破获国际阴谋扰乱机关证据确凿者。九、办理困难或危急事件什切机宜者。十、服务成绩特别优良者。将官颁给一至四等,校官颁给三至六等,尉官颁给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兵颁给六至九等。但授予外籍人员时,除三等称宝鼎或云麾勋章外,所有名称,均以绶之种类区别之,其一、四、六、八、各等,冠以特种字样。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带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一、二、三等勋章佩于左襟中部,凡佩大绶,均由右肩斜至左胁下,四、五等勋章以领绶佩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绶佩于左襟。与他种勋章并佩时,一至五等位于同等宝鼎勋章之后,六等以下佩于忠勇勋章之左,忠勤勋章之右。一等略表 二等略表 3 4 5 6 7 8 9 忠勇勋章忠勇勋章忠勇勋章中心为古战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元首,如古时战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捍御外侮、英勇作战、负伤不退或临危指挥战斗,因而致胜的军人。忠勇勋章中心为古战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元首,如古战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也。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英勇作战,其有下列事迹之一者颁给之:一、作战忠勇奋不顾身能适时达成任务者。二、坚守阵地达成预定任务者。三、负伤不退继续战斗者。四、冒险挺进突破敌阵者。五、临危镇静负伤从容指挥战斗,因而致胜或使我军得安全脱险者。六、其他忠勇事迹足资矜式者。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看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宝鼎勋章之左,云麾勋章之右。略表 忠勤勋章忠勤勋章忠勤勋章中心为书和剑,代表允文允武,四周红色者为火,表示热情。象征荣获此章者,文武兼备,热情如火,为国家为民族勤劳不懈。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连续服役十年以上,其服务成绩优异,行为足资楷模的军人。忠勤勋章中心为书和剑,代表允文允武,四周红色者为火,表示热情。象征荣获此章者,文武兼备,热情如火,为国家为民族勤劳不懈也。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服军职十年以上未兼外职,其服务成绩在近十年内曾考优甲上一次、甲等八次、乙上一次以上,而行为足资矜式者,或曾获颁与现职相称之陆海空军、光华、与干城奖章,而当年考绩最优者颁给之。并依需要以星加缀。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带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云麾勋章之左,大同勋章之右。略表 抗战胜利勋章略表 采玉大勋章!(文职)采玉大勋章采玉大勋章中心为玉质国徽。所以采用玉质,系因礼记「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及诗经「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以玉比喻君子之德,象征至高无上的尊荣。中心国徽,表示国家至上的意义,对内代表崇敬元首,对外用以敦睦邦交,为我国最高荣誉勋章。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二日颁行。为国家元首佩带,得特赠友邦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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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论做什么,始终在想着,只要我的精力允许我的话,我就要首先为我的祖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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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15470 头衔:炽天使 工分:1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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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中国正统文化理念设计,值得收藏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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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194122 工分: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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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新中国也为军人、公务员、群众设计颁授各类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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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992212 工分: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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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得不错。就是太多,授予太滥,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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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594168 工分: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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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这个东西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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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409268 工分: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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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不错。国军的勋章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我也来贴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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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713562 工分: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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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还真挺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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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809626 工分: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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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中国风的意思 建议PLA以后也往这个方向发展 军装式样跟国际接轨 勋章还是可以搞点民族特色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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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595215 工分:2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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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384407 工分:3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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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很漂亮,设计的很有中华传统味道,比现代07式的一些东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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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革命军军职勋章
国民革命军军职勋章&&&&&&& 题记:军人的第二生命是什么?荣誉!
初看到这些勋章时无比震撼,很难将它同那支败退的军队相联系......名字中蕴含着汉风古韵,设计得华丽而又典雅,颇有盛唐威势,教人回味无穷!真正军人对荣誉的向往总有共通之处——比如《三国》中华雄、魏延挑盔骂阵,还有《兄弟连》中布莱恩击毙德军空降兵后,将对手的标志&#8220;阿尔卑斯雪绒花&#8221;别在自己的衣领上,或激将,或励兵,都与荣誉有关......新装换发之后,内网曾有人慨叹&#8220;真怀念北洋新军领口的黄龙&#8221;,诸如此类,我亦有同感。本想多花些时间,将军服、饰品、勋章之类好好品味一番,只是最近实在太忙,而且以下并不完全,比如华胄嘉禾卿云勋章均尚未收入,权当是挖个坑吧,也希望有朋友能帮我补足
国光勋章:
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徵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勋。&&& 此章於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制定,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六十九年改为大綬。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著有特殊战功之军人。
青天白日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徵荣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之功勋。&&&&此章於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六十九年改为大綬,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战功卓著之军人。&&&&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保卫国家,著下列战功之一者颁给之:
1. 运筹适宜致获全功者。&&&&2. 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或一部得重要之胜利者。&&&&3. 冒险前进侦得重要敌情致获全胜者。&&&&4. 最困苦时毅然奋起战斗挽回颓势者。&&&&5. 冒险办理战场后方勤务成绩最著者。&&&&6. 冒险破坏敌人伏置水雷或障碍物以开导战舰之进路者。&&&&7. 我军舰护送多数船舶骤遇敌优势舰队剧战之后,俾护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8. 於一次任务中击落敌机四架以上,地面击燬敌机六架以上者。&&&&9. 空中轰炸命中敌军之重要根据地、高级司令部、兵工厂、巡洋舰、驱逐舰等,使之全毁或沉没,有确实证明者。
此章於著军礼服时,佩於左襟中部,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胁下;著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於国光勋章之后,宝鼎勋章之前。
宝鼎勋章&&&&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徵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此章於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綬,四、五等领綬,六、七等襟綬附勋表,八、九等襟綬。颁授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著有战功之军人,及对战事建有勋功之非军人或外籍人士。
一等宝鼎勋章:
二等宝鼎勋章:
三等宝鼎勋章:
四等及五等宝鼎勋章:
六等至九等宝鼎勋章:
忠勇勋章中心为古战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徵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元首,如古时战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此章於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捍御外侮、英勇作战、负伤不退或临危指挥战斗,因而致胜之军人。
云麾勋章&&
云麾勋章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四周为光芒,象徵荣获此章者,指挥作战,参赞戎机,功高云表,荣誉之光四射。&&&&此章於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綬,四、五等领綬,六、七等襟綬附勋表,八、九等襟綬。颁授对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慑内乱,著有功绩之军人,及对战事有勋功之非军人或外籍人士。&&&& 一等云麾勋章:
二等云麾勋章:
三等云麾勋章:
四等及五等云麾勋章:
六等至九等等云麾勋章:
忠勤勋章中心为书和剑,代表允文允武,四周红色者为火,表示热情。象徵荣获此章者,文武兼备,热情如火,为国家为民族勤劳不懈。&&&&& 此章於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连续服役十年以上,其服务成绩优异,行为足资楷模之军人。
勋刀之刀柄、刀鞘,饰以金色浮雕之醒狮,刀身一面鐫刻「夷难定功」四字,一面镌刻「我武维扬」四字。&&醒狮勋刀於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时纳入。分为三等,有穗无表。一等九狮,穗为金线黄丝线织成。二等七狮,穗为金线蓝丝线织成。三等五狮,穗为金线红丝线织成。此刀颁授陆海空军将等官,所授勋章晋至最高等,而復建有战功或勋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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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是一个国家授给有功者的证章或者标志。是功绩与荣誉的象征。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授予有功之臣“勋位”的传统,例如唐朝勋位自最高级的上柱国至最低级的武骑尉共十二等。到了明代,勋位分为文勋十等,武勋十二等。中华民国承袭以往传统,并借鉴西方的勋章制度,创立了完整的勋章体系,使为国家民族做出卓越贡献的有功人士得到褒奖。民国勋章分为文职勋章和武职勋章两大部分。
文职勋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采玉大勋章 2.中山勋章 3.中正勋章 4.卿云勋章
5.景星勋章
武职勋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国光勋章 2.青天白日勋章
3.宝鼎勋章 4.云麾勋章 5.忠勇勋章 6.忠勤勋章
空军特有勋章:
1.大同勋章 2.河图勋章
3.洛书勋章 4.乾元勋章 5.复兴荣誉勋章
首先介绍文职勋章:
一、采玉大勋章
&&采玉大勋章为最高荣誉勋章,由总统(行宪前为国民政府主席)佩戴,并颁给友邦元首。采玉大勋章为大绶,有表,不分等级。五角大芒星形状,章体由图案相同的大绶章及星章构成,圆形中心为和田玉质制成的中华民国国徽,四周镶嵌15枚小珍珠,五角大星芒处各镶嵌1枚大珍珠,中心与五角大芒星之间为蓝白相间多角小芒星,银质珐琅镀金多层结构,徽章由大绶章及星章构成,大绶带为全红色。国徽采用玉质,系《礼记》中,“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及《诗经》中“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以玉比喻君子之德,象征至高无上之尊荣。
中心国徽,以示国家至上之意,对内代表崇敬元首,对外用以敦睦邦交,为最高荣誉勋章。&
&&&&此章于民国二十二年(西元1923年)十二月二日颁行,为国家元首佩带,得特赠友邦元首。&
采玉大勋章
西元2013年7月,马英九总统出访巴拿马,巴拿马总统桑切斯致赠马英九“荷西&#8231;马蒂亚斯&#8231;德尔嘉多金质大十字勋章”,马英九回赠象征最高荣耀的采玉大勋章予桑切斯。
二、中山勋章
&&中山勋章正章中心为国父孙中山先生遗像,副章中心为《三民主义》一书,表示国父驱除满清鞑虏,创建中华民国,所著《三民主义》博大精深,为中华民国立国之依据。&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西元1941年)二月十二日颁行。颁授条件有三种:一是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二是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三是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
三、中正勋章
&&中正勋章正章中心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为《中华民国宪法》。象征先总统蒋中正先生秉大中至正精神,继承国父遗志,领导全国军民,内除军阀,外抗强邻,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民主宪政,建设复兴基地,其德业与宪政光耀于世,永垂不朽。&&
&&此章于民国六十九年(西元1980年)一月十一日颁行。颁授(一)对实践三民主义有特殊成就者。(二)对反共建国大业有特殊贡献者。(三)对复兴中华文化有特殊表现者。(四)对实施民主宪政有特殊勋劳者。&
四、卿云勋章
&&卿云勋章为白色八角芒星,圆形中心为蓝底白色金边祥云图案,中心外圈是八角金色芒星,与八角芒星之间是浅蓝色八角星,白色芒星上的红色五角星数量和外圈光芒颜色组合来区分各等级。“卿”与“庆”古字通用,庆云象征祥瑞之云,取自上古时期虞舜所作《卿云之歌》:“卿云烂兮,糺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西元1941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之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之非公务员或外籍人士。&
公务人员:
1.于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制度之设施,著有勋劳者。
2.于国民经济、教育、文化之建设,著有勋劳者。
3.折冲樽俎,敦睦邦交,在外交上贡献卓著者。
4.宣扬德化,怀远安边,克固疆圉者。
5.办理侨务,悉协机宜,功绩卓著者。
6.救助灾难,扶绥流亡,裨益民生者。
7.维持地方秩序,消弭祸患,成绩优异者。
8.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职十年以上,成绩昭著者。
9.襄助治理,贤劳卓著,迭膺功赏者。
非公务人员:
1.有专门发明或伟大贡献,有利国计民生者。
2.创办救济事业,规模宏大,福利社会者。
3.在国内外兴办教育、文化事业历史深长,足资模范者。
4.保卫地方,防御灾害,屡著功效,足资矜式者。
5.经营企业,辅助政府,功在民生者。
6.学识渊深,著述精宏,有功文化、教育者。
7.致力国民外交,贡献卓著者。&
外籍人士:
1.抑制强暴,伸张正义,有利我国者。
2.宣扬我国文化,成绩卓著者。
3.周旋坛坫,有助我国外交者。
4.促成其政府或人民,与我国以物质上或精神上之援助者。
5.对于我国建设事业贡献卓著者。
6.创办教育或救济事业,有功于我国社会者。
各等级的卿云勋章
卿云勋章图案细观
前行政院长江宜桦获颁“一等卿云勋章”
五、景星勋章
&&景星勋章为金色八角芒星,金边圆形中心为蓝底白色五角星图案,中心外圈是八条红色光芒,与八角芒星之间是长短不一的光芒,红色光芒上的金五角星数量和外圈光芒颜色组合来区分各等级。银质珐琅多层结构,背面制作局戳印和编号。景星,犹言德星,指其德性崇高,出自《史记&#8231;天官书》,所谓:“天精而见景星,其状无常,常出现于有道之国”之意。大星、德星、瑞星,古谓现于有道之国。汉代王充《论衡·是应》:“古质不能推步五星,不知岁星、太白何如状,见大星则谓景星矣”。&&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西元1941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之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之非公务员或外籍人士。
公务人员:
1.于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制度之设施,著有勋劳者。
2.于国民经济、教育、文化之建设,著有勋劳者。
3.折冲樽俎,敦睦邦交,在外交上贡献卓著者。
4.宣扬德化,怀远安边,克固疆圉者。
5.办理侨务,悉协机宜,功绩卓著者。
6.救助灾难,扶绥流亡,裨益民生者。
7.维持地方秩序,消弭祸患,成绩优异者。
8.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职十年以上,成绩昭著者。
9.襄助治理,贤劳卓著,迭膺功赏者。
非公务人员:
1.有专门发明或伟大贡献,有利国计民生者。
2.创办救济事业,规模宏大,福利社会者。
3.在国内外兴办教育、文化事业历史深长,足资模范者。
4.保卫地方,防御灾害,屡著功效,足资矜式者。
5.经营企业,辅助政府,功在民生者。
6.学识渊深,著述精宏,有功文化、教育者。
7.致力国民外交,贡献卓著者。
外籍人士:
1.抑制强暴,伸张正义,有利我国者。
2.宣扬我国文化,成绩卓著者。
3.周旋坛坫,有助我国外交者。
4.促成其政府或人民,与我国以物质上或精神上之援助者。
5.对于我国建设事业贡献卓著者。
6.创办教育或救济事业,有功于我国社会者。
凡有勋劳于国家社会,为前三条所未列举,而确应授予勋章者。亦得比照前三条之规定行之。
景星勋章图案细观
马英九总统授予中国信托创投董事长、外贸协会最高顾问王志刚三等景星勋章。
下面介绍武职勋章
一、国光勋章
&国光勋章中华民国最高荣誉的军职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
&&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西元1937年)十一月八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所制定,并规定于民国二十七年(西元1938年)二月二十日施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西元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下列特殊战功之一者颁给之︰&
& & 一、歼灭敌军全部或大部,并夺获敌军重要地点,及军旗火炮或重要军备等。&
& & 二、坚守要隘使敌不得逞,致我军克奏膺功者&
& & 三、歼殪或捕获敌军重要人员者。&
& & 四、断绝敌军交通,或夺获敌军粮饷军械,战局因以奏功者。&
& & 五、冒险伏置水雷,得以轰沉敌之军舰或加危害,使敌失战斗力者。&
& & 六、冒险冲破敌之包围或封锁,以苦战斗运输之途,终得达其目的者。&
& & 七、首先占领有守备之炮台港湾或城市者。&
& & 八、夺获或击沉敌方军舰及军用船只者。&
& & 九、冒险入敌之港湾破坏其船舰者。&
& & 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五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八架以上者。 &
& & 十一、冒险封锁敌之港湾得尽其任务者。&
& & 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要塞、重要军港、航空母舰主力舰及其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没,影响敌方战力或轰炸交通要点使敌军运输补给陷于瘫痪因而获得重大胜利,有充分证明者。&
& & 十三、冒险侦察精密准确,赖以洞悉敌情因获胜利,予敌重大损失或使我军避免重大损失者。&
& & 十四、捕获或击落敌之飞机五架以上或捕获敌军战车八辆以上者。&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陆海空军勋章并佩时,居于最高之位置,其它勋章则依照规定顺次佩列。&&
&&至今分别有5人获得此勋章,他们分别是蒋中正、傅作义、周至柔、俞大维及何应钦,均为统帅级将领。由于获得者罕见,对军人来说实在高不可攀,更有被认为是一种摆设的说法。
国光勋章图案细观
抗战时期的襟绶国光勋章
二、青天白日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是民国勋章中最著名的,材质为银质镀金,表面含珐琅质。其勋章的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之功。  &
&此章于民国十八年(西元1929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西元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下列
战功之一者颁给之︰
一、运筹适宜致获全功者。&
二、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或一部得重要之胜利者。&
三、冒险前进侦得重要敌情致获全胜者。&
四、最困苦时毅然奋起战斗挽回颓势者。&
五、冒险办理战场后方勤务成绩最著者。&
六、冒险破坏敌人伏置水雷或障碍物以开导战舰之进路者。&
七、我军舰护送多数船舶骤遇敌优势舰队剧战之后,俾护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
八、于一次任务中击落敌机四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六架以上者。&
九、空中轰炸命中敌军之重要根据地、高级司令部、兵工厂、巡洋舰、驱逐舰等,使之全毁或沉没,有确实证明者。&
青天白日勋章在等级上仅次于国光勋章,由于国光勋章授予条件极为苛刻,目前只有5人获得,因此青天白日勋章成为每一名国军军人的毕生奋斗目标,至今共有210人荣获该勋章。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国光勋章之后,宝鼎勋章之前。&
青天白日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图案细观
先总统蒋公佩戴青天白日勋章(早年的襟绶版)
马英九授予参谋总长林镇夷青天白日勋章(民国六十九年以后的大绶版)
三、宝鼎勋章
&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也。&
&&&此章于民国十八年(西元1929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等为大绶,三等无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民国六十九年(西元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时三等改为大绶。&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具有下列战功之一者颁给之︰&
一、身先士卒迭歼巨寇者。&
二、忠勇奋发达成任务有事实证明者。&
三、歼灭顽寇获致胜利者。&
四、平定内乱功绩卓著者。&
五、镇压内乱擒获叛党首魁及逃潜者。&
六、镇压内乱夺取被据城池者。&
七、长官因公陷于危急极力救护以立功者。&
八、捕获或轰沉叛逆之军用舰船或击落飞机及捕获战车者。&
九、冒险救护被难船只或飞机得获安全者。&
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三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五架以上者。&
十一、本舰或他舰航海停泊中遇有危险冒险从事得以免其它危险者。 &&
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次要根据地、前进阵地、飞机场、港湾、桥梁、各级司令部、械弹库、各种轻型舰船、大型商船,或其它各项相当重要军事设施,使之全毁或沉没,而有充分证明者。&
十三、捕获海贼或国际海贼证据确凿者。&
十四、空中侦察所得敌情直接致我军予敌有重大损失或达成其它相等重要任务者。&
将官颁给一至四等,校官颁给三至六等,尉官颁给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兵颁给六至九等。非陆海空军军人,或在乡军人,或外籍人员,对于战事建有功勋者,得依条例规定颁给宝鼎勋章。但授予外籍人员时,一等称特种大绶宝鼎勋章、二等称大绶宝鼎勋章、三等称红色大绶宝鼎勋章、四等称特种领绶宝鼎勋章、五等称领绶宝鼎勋章、六等称特种襟绶附勋表宝鼎勋章、七等称襟绶附勋表宝鼎勋章、八等称特种襟绶宝鼎勋章、九等称襟绶宝鼎勋章。&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带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一、二、三等勋章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四、五等勋章以领绶佩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绶佩于左襟,与他种勋章并佩时,一至三等位于青天白日勋章之后,四、五等位于同等云麾勋章之前,六等以下佩于忠勇勋章之右。&
四、云麾勋章
& &云麾勋章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指挥作战,参赞戎机,功高云表,荣誉之光四射也。
&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六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时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等为大绶,三等无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民国六十九年(西元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时三等改为大绶。&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对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慑内乱,立有下列功绩之一者颁给之︰&
一、治军有方成绩显著者。&
二、发明新兵器用以杀敌而获成效者。&
三、筹划作战允洽机宜因而致胜者。&
四、剿办股匪收复匪区被占地方者。&
五、镇守地方肃清潜伏盗匪而能使四境安宁者&
六、临阵勇敢率先夺取军械及捕获叛党与匪首者。&
七、冒险达到命令中之任务者。&
八、破获国际阴谋扰乱机关证据确凿者。&
九、办理困难或危急事件甚切机宜者。&
十、服务成绩特别优良者。&
  将官颁给一至四等,校官颁给三至六等,尉官颁给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官颁给六至九等。但授予外籍人员时,一等称特种大绶云麾勋章、二等称大绶云麾勋章、三等称黄色大绶云麾勋章、四等称特种领绶云麾勋章、五等称领绶云麾勋章、六等称特种襟绶附勋表云麾勋章、七等称襟绶附勋表云麾勋章、八等称特种襟绶云麾勋章、九等称襟绶云麾勋章。&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带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一、二、三等勋章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四、五等勋章以领绶佩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绶佩于左襟。与他种勋章并佩时,一至五等位于同等宝鼎勋章之后,六等以下佩于忠勇勋章之左,忠勤勋章之右。&
五、忠勇勋章&
&&忠勇勋章中心为古战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元首,如古战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也。&
  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西元1944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英勇作战,其有下列事迹之一者颁给之︰&
&一、作战忠勇奋不顾身能适时达成任务者。&
&二、坚守阵地达成预定任务者。&
&&三、负伤不退继续战斗者。&
&&四、冒险挺进突破敌阵者。&
&&五、临危镇静负伤从容指挥战斗,因而致胜或使我军得安全脱险者。&
&&六、其它忠勇事迹足资矜式者。&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宝鼎勋章之左,云麾勋章之右。&
六、忠勤勋章
&忠勤勋章中心为书和剑,代表允文允武,四周红色者为火,表示热情。象征荣获此章者,文武兼备,热情如火,为国家为民族勤劳不懈也。&
& 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西元1944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连续服役十年以上未兼外职,其服务成绩优异,在近十年内曾考优甲上一次、甲等八次、乙上一次以上,而行为足资楷模者,或曾获颁与现职相称之陆海空军、光华与干城奖章,而当年考绩最优者颁给之。并依需要以星加缀。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带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云麾勋章之左,大同勋章之右。
忠勤勋章正反面
空军特有勋章:
一、大同勋章
& &大同勋章由梅花、十字组成。梅花为中华民国国花,代表国家,十字架代表经纬四方,以达世界大同。&
&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
& &此章颁给空军高级指挥官于空中或地面指挥得力,运筹适宜,致获全功;或作战获得战果,为整个战争胜利之关键者;对空军建军工作,有伟大贡献及特殊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空军作战或建军,有特殊贡献,使空军获致极大进展者,均可颁给之。&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忠勤勋章之左,河图勋章之右。&
二、河图勋章
& &河图勋章中心为河图,四周为光芒,相传伏羲氏,见龙马负图出于河,故称为河图,其图文为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伏羲氏据以画八卦,象征荣获此章者,牺牲奋斗,维护国家悠久之历史,荣光四照也。&
&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凡于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获得重大胜利,或服行作战任务,飞行满一千八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六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全力策助空军作战或建军工作,有优越成就者,颁给之。&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大同勋章之左,洛书勋章之右。&
河图勋章图案细观
三、洛书勋章
& &洛书勋章中心为洛书图,相传夏禹治水,洛水出神龟,背负文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畴,其文为载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而五居中,是谓之洛书。九畴为夏禹治理国家之大法,本章显示我国数千年以前,已有优良之制度,象征荣获此章者,为发扬优良传统,宵旰匪懈,功在国家民族也。&
&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协助陆、海军作战,适合机宜,有利于全盘战局;或服行作战任务,飞行满一千五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五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协助空军作战或建军工作,有良好成就与贡献者,颁给之。&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河图勋章之左,乾元勋章之右。&
洛书勋章正反面
四、乾元勋章
& &乾元勋章中心为太极与乾卦符号图,乾代表天也,《易经》曰:“大哉乾元”所以赞天体行健不息之意,象征荣获此章者,其功使国运昌隆,绵绵无止也。&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协同陆、海军作战,适合机宜,获得重大胜利;或服行作战飞行一千两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四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协助空军作战或建军成绩昭著者,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居于洛书勋章之左,复兴荣誉勋章之右。&
乾元勋章图案细观
五、复兴荣誉勋章
&复兴荣誉勋章中心为国花,周围环绕五架飞机图,国花代表国家,五架飞机代表空军,象征我空军为国家民族之复兴及荣誉而英勇作战也。&
& &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西元1937年)十二月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分三等。&
& &此章凡空军将士对作战建军着有功绩,在空战时连续击落敌机九架以上,或参与作战任务三百次以上,或作战飞行满九百小时,颁给一等;击落敌机六架以上,或作战飞行满七百五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二百五十次以上,颁给二等;击落敌机三架以上,或作战飞行满六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二百次以上,颁给三等;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于空军作战与建军工作,着有功绩者,得比照规定颁给之。&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居于乾元勋章之左,抗战胜利勋章之右。
复兴荣誉勋章
依据颁给胜利勋奖章条例规定之勋章:
抗战胜利勋章
& &抗战胜利勋章中心为先总统蒋中正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时肖像,其外绕以八颗金星,四周为光芒,红色代表胜利,象征荣获此章者,在蒋委员长的领导下,八年抗战,功勋卓著,使胜利之光辉四射,章环用嘉禾环绕国徽,表示抗战胜利、国运昌隆、兆民勤于农事也。&
&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十月十日颁行,奉核定颁授期间,以一年为限。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 &此章颁给凡对于抗战期间,着有勋劳之中华民国官民,暨对我抗战有贡献之外籍人士。&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复兴荣誉勋章之左,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之右。
抗战胜利勋章&
依据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颁发纪念勋章办法规定之勋章
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
& &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中心为先总统蒋中正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时肖像,章为十字型,背面为九层宝塔之图案。为纪念在蒋总司令领导下北伐战役中着有功勋者。&
& &此章于民国二十五年(西元1936年)七月八日于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 &此章颁给凡自民国十五年广州北伐誓师以后,迄十七年统一全国期间,在革命过程中,师长以上之将领,及中将阶以上之幕僚,着有功绩者。  &
&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抗战胜利勋章之左。
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
&&勋刀刀柄、刀鞘饰以金色浮雕之醒狮,刀身一面镌“夷难定功”四字,一面镌“我武维扬”四字。&
&&勋刀于民国二十年(西元1931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国民政府公布颁发《陆海空军勋刀规则》,规定一星至九星,分为九等九星勋刀,嗣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将上项规则废止。改订醒狮勋刀图式,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时,将勋刀纳入条款,分为三等有穗,无表。一等九狮,穗为金线黄丝线织成。二等七狮,穗为金线蓝丝线织成。三等五狮,穗为金线红丝线织成。
& & 此刀颁给陆、海、空军将等官,所授勋章晋至最高等,而复建有战功或勋绩者。&此刀于着军礼服时佩带之。
醒狮勋刀(左至右,一等二等三等)
这张图是民国三十二年(西元1943年)蒋中正就任国民政府主席时身着大礼服所绘标准像。蒋公胸前所佩勋章依次为:上排左起:国光勋章、青天白日勋章、空军复兴勋章。中排:采玉大勋章。下排左起:一等宝鼎勋章、一等云麾勋章。
说完了勋章,再说奖章。奖章比勋章低一级别,勋章为国家荣誉,奖章通常只是团体、行业荣誉。这里只介绍军队中的奖章。
三军通用之奖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陆海空军奖章 2.光华奖章 3.干城奖章
4.华胄荣誉奖章 5.忠贞奖章 6.莒光奖章
依据颁给胜利勋奖章条例规定之奖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抗战胜利奖章
2.蒋委员长西安蒙难纪念章
陆军奖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陆光奖章 2.金瓯奖章 3.虎贲奖章 4.弼亮奖章
5.景风奖章 6.宝星奖章
海军奖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海光奖章 2.海功奖章 3.海勋奖章 4.海绩奖章
5.海风奖章 6.陆战奖章
空军奖章,从高到低依次为:
1.星序奖章 2.鹏举奖章 3.云龙奖章 4.飞虎奖章
5.翔豹奖章 6.雄鹫奖章 7.彤弓奖章 8.宣威奖章&
9.懋绩奖章
10.楷模奖章
1.绩学奖章 2.射击奖章 3.骑术奖章 4.操舟奖章
5.飞行奖章 6.特技奖章 7.修护奖章
依据《陆海空军奖励条例》规定三军通用之奖章
一、陆海空军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陆海空军奖章中心为中华民国国花--梅花,代表国家,国花环以万字图,表示时间久远,其外为五角星表示光明,并衬以花环增加美观,象征荣获此章者,
有使国家光明灿烂,绵绵不息之意。&
  此章于民国十八年(西元1929年)八月十五日颁行,为陆海空军通用最高奖章,分甲乙两种,每种又分一、二两等,为襟绶,有表。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于战时或平时着有功绩,或学术技能特有专长者,甲种颁给校级以上军官,乙种颁给尉级以下之官兵,初次颁给二等
,再次颁给一等,并依需要以星加缀。又非军人或外籍人员,尽力于军事着有劳绩者,或捐助军用器具物品,及其发明或改良,有益于军用者,亦可颁给此章。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勋章之左,
居于各种奖章之右。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
二、光华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光华奖章中心为日光射出云层之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克服困难,冲破阻碍,终使光明四照也。
  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西元1937年)九月七日,国民政 府公布之修正陆海空军奖励条例时,始增订此章 ,并明令是年十月十六日起施行,分甲、乙两种 ,每种又分一、二两等,为襟绶,有表。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于战时或平时着有功绩,或学术技能特有专长者,甲种颁给校级以上之军官,乙种颁给尉级以下之官兵,初次颁二等
,再次颁一等,并依需要以星加缀。又非军人或外籍人员,尽力于军事着有劳绩,或捐助军用器具物品,及其发明或改良有益于军用者,亦可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与他种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陆海空军奖章之左,干城奖章之右。
三、干城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干城奖章图案中心为古城一角,四周为光芒,(干城二字,本于《诗经》中“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象征荣获此章者,捍外而卫内,使国家坚强巩固,荣光四射也。
  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西元1937年)九月七日修正陆海空军奖励条例时增颁。同年十月十六日施行,分甲、乙两种,每种又分一、二两等,为襟绶,有表。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于战时或平时着有功绩,或学术技能特有专长者,甲种颁给校级以上之军官,乙种颁给尉级以下之官兵,初次颁二等,再次颁一等,并依需要以星加缀。又非军人或外籍人员,尽力于军事着有劳绩者,或捐助军用器具物品,及其发明或改良,有益于军用者,亦可颁给此章。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与他种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在光华奖章之左,华冑荣誉奖章之右。&
四、华胄荣誉奖章
华胄荣誉奖章是专门为抗战有功官兵而设的奖章,中心为古代战士之战盔图,战士赖以保护生命之安全,象征荣获此章者,国家之安全,有赖其保卫也。
&&此奖章于民国27年(西元1938年)设立,系颁给在抗日战役中,军官士兵或文职官吏及地方团队,奋勇杀敌、足资矜式者,不分等级,襟绶有表。中心为古代战士之战盔图,战士赖以保护生命之安全,象征荣获此章者,国家之安全,有赖其保卫也。
& & 华胄荣誉奖章给与颁发条件:一、凡抗倭战役中官佐、士兵奋勇杀敌,足资矜式者,得给与华胄荣誉奖章。战区中文职官吏及地方团队合于前项之规定者,得照本办法给与。二、华胄荣誉奖章不分等级,颁给官佐、士兵。三、前项荣誉奖章,由军事委员会制定颁发。
五、忠贞奖章&
& &此章为红心形。上端嵌国徽,下端附嘉禾图案,其含义:为效忠领袖,赤胆忠心以报国,虽作战负伤,其志节始终不二也。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十二月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种等。
  此章颁给「凡于作战为达成任务因而负伤」之军人,第一次负伤颁给此章者,其襟绶及奖表上,均附小红十字一枚,二次负伤者,加给银边小红十字一枚,获银边小红十字三枚,再负伤者,加给金边小红十字一枚。中华民国六十年七月十二日修正《陆海空军奖励条例》规定于再次颁给时,依次以星加缀。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与他种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在华冑荣誉奖章之左,莒光奖章之右。
六、莒光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 &莒光奖章中心为“毋忘在莒”四字,周围光芒四射,象征荣获此章者,不忘在台湾复兴基地的困难岁月,坚苦奋斗团结合作,有功于生产制造研究发明。
  此章于民国六十年(西元1971年)七月十二日颁行,分甲、乙两种,每种又分一、二两等,为襟绶,有表。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甲种颁给校级以上军官,乙种颁给尉级以下官兵,初次颁二等再次颁一等。并依需要以星加缀。其颁给标准如左:&
一、发明或改良新兵器、新装备经试验合格对国军战力有贡献着。
二、对国外不易进口之军用物资原料,而在国内自行研究成功经试用合格者。&
三、对国防建设发展,治军要政能创意改新,周详计划,经建议采纳实施成效卓著者。&
四、对军用器材或装备之保管方法修护技术,有创意改良,而节省大量公帑,贡献卓著者。&
五、废物利用或爱惜公物因而能节省大量公帑,贡献卓著者
六、革新业务或创新制度,经全军采纳实施者。
七、综理精密计划周详,对国防军事建设有重大贡献者。&
八、其它所任职务着有政绩、劳绩,足资矜式者。&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与他种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在忠贞奖章之左,抗战胜利奖章之右。
依据颁给胜利勋奖章条例规定之奖章
一、抗战胜利奖章&
&&&抗战胜利奖章中心为先总统蒋中正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时肖像,其外绕以金星八颗,代表领袖领导全国军民,对日抗战八年,终获最后胜利,四周为光芒,章环为国徽,象征荣获此章者,在八年抗战中作战有功,使国家胜利之光四射也。
  此章于民国三十五年(西元1946年)一月八日颁行,奉核定颁授期间以一年为限。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颁给凡对于抗战期间着有勋劳之中华民国官民,暨对我抗战有贡献之外籍人士。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配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奖表。与他种奖章并佩时,其位在莒光奖章之左,西安蒙难纪念章之右。
& 二、西安蒙难纪念章
&&该章是中华民国政府为纪念西安事变而设置、颁发的一枚纪念章,于民国二十六年(西元1937年)颁发。该章中心图案为西安城楼,四周有光芒,呈等边长的菱形。全章为黄铜铸造。颁发给蒋公在西安被扣押时身边的警卫、侍从,以及对该事变解决有促进作用的人士,是那段特殊的历史的见证。
依据陆海空军奖励条例规定军种之奖章
一、陆军奖章&
(一)陆光奖章&
(左至右:甲种、乙种)
&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分甲、乙种。&
&&章之中心,上为青天白日徽,下为陆军军徽,青天白日为光明之象征,四周为光芒。象征陆军军人建功立业之光荣也。凡指挥作战得宜,主动支持友军,敌情研判迅确,敌前抢救伤患等,有特殊表现,足资矜式者。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此章为襟绶)&
(二)金瓯奖章&
(左至右:甲种、乙种)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分甲、乙种。&
&&章之中心,为我中华民国之地图,外围为长城,四周为光芒。象征我军人捍卫国家,固若长城,使国土完整、金瓯无缺也。凡清剿敌军,戍守边疆,防止叛乱组织或筹办军事工程等,有特殊贡献者,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此章为襟绶)&
(三)虎贲奖章&
(左至右:甲种、乙种)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分甲、乙种。&
章之中心,为虎头,四周为光芒,虎为百兽之王,百兽慑惧,奔跃时尤显神威,象征我军人作战勇猛如虎,威武之光四射。
虎贲也是古代禁卫军的称号。
& &凡敌前摧毁敌人工事,受奇袭后仍能继续达成任务,策应主力作战,阻碍敌人增援等,功绩卓著者,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此章为襟绶)&
(四)弼亮奖章&
(左至右:甲种、乙种)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分甲、乙种。&
&&章之中心为纶巾,周围为八卦,四周为光芒,纶巾与八卦为以诸葛亮为代表的古代军师人员之服饰,象征荣获此章者,雄赞军机、辅弼指挥官有功也。&
&&凡参赞戎机允洽机宜,研究发展有特殊贡献,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此章为襟绶)&
(五)景风奖章&
(左至右:甲种、乙种)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分甲、乙种。&
&&章之中心为梅花、经书和蜡烛,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在花下灯前之恬淡环境中,潜心研究学问之将士,其优异之操守,实干之作风,为众人景仰也。&
&&凡清廉可风,操守优异工作成绩卓著者,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此章为襟绶)&
&(六)宝星奖章&
& &此章于民国四十七年(西元1958年)五月五日颁行。&
&&章内层中心为蓝色,代表天空;中层为金色五角形,作辐射状,表示星光四射,外层红色表示热情,深绿色上镶嘉禾,代表农业立国之中国。象征荣获此章者,热爱国家,国家亦视其若天空光耀之宝星。
&&章分为一至九星九种,凡陆军人员服务满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考绩甲等以上,并有特殊事迹可记者,颁给一颗星宝星奖章,服务满六年以上,最近三年考绩甲等以上,并有特殊事迹可记者,颁给二颗星宝星奖章,以后每增满服务三年,最近三年考绩甲等以上,并有特殊事迹者,即颁给增多一颗星之宝星奖章,至获得九颗星宝星奖章为止。现改为累功给奖颁授。(此章为襟绶)&
&二、海军奖章&
(一)海光奖章&
&&此章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中心为海滨灯塔图,四周为光芒,象征我海军战功彪炳,照耀海疆之上也。 &
&&凡对指挥或直接参与作战着有战功,或有特殊英勇表现,或英勇作战负伤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二)海功奖章&
&&此章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之中心为船锚屹立图,四周为光芒,象征我海军铁锁金锚,功垂不朽,光芒四射也。&
&&凡直接支持作战着有功绩者颁给之。 (此章为襟绶)&
(三)海勋奖章&
& &此章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不分种等。章之中心为军舰鼓浪图,章型如舵轮,象征我海军击楫中流,勋犹彪炳也。&
&&凡对策划作战悉合机宜,或有特殊著作和发明有重大贡献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四)海绩奖章&
&&此章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之中心为军舰机轮图,绿底表示海,白波纹表示浪花,象征我海军舵轮稳握,勤劳绩着也。&
&&凡其劳绩合于规定标准,及特着成绩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五)海风奖章&
&&此章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不分种等。&
& &章之中心为乘风扬帆图,四周为光芒,象征我海军楼船雄峙,风振海疆,威武之光四射也。&
& &凡参加校阅或演习成绩特优,或志行坚贞,德才俱优,足资矜式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六)陆战奖章&
&&此章于民国六十一年(西元1972年)八月卅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之中心为陆战队队徽,底色为红色,表示永远忠诚,外层为青天白日代表国家,其五角代表军人之五大信念,四周为星光四射,象征荣获此章者,热爱国家,国家亦视其若天空光耀之宝星。&
&&凡作战、训练、研究发明具有贡献及服务勤劳成绩卓著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三、空军奖章&
(一)星序奖章&
& &此章于民国二十七年(西元1938年)五月五日颁行。&
&&章分为一星至十星十种,章形一至四星,为巽形,代表空军,中白色上镶金星,无绶。五至十星,除机翼外更饰以嘉禾及火炬,并以一大金星代表五星,有绶。星之数目表示击落敌机架数,一小星表示一架,一大星表示五架。因以星之多少为序,故曰星序奖章。&
&&系对空中击落敌机之立功人员,击落一架者授与一星奖章;击落二架者授与二星奖章;余类推。&
&&一至四星不用绶佩于左襟口袋上方,五至十星用绶佩于左襟。&
(二)鹏举奖章&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面为国徽光耀图,国徽下为一鹏鸟,鹏为鸟之王,展翼凌空,遨游无阻,象征我空军强大神勇也。另外鹏举为民族英雄岳飞的字
,激励我空军将士尽忠报国。
&&&&&凡作战飞行满五百四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一百八十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三)云龙奖章&
&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面为云龙图,龙之为物,出没无常,变化多端,象征我空军机动神速,克敌致胜,神鬼莫测也。&
&&凡作战飞行满四百八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一百六十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四)飞虎奖章&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面为飞虎图,虎为兽中之王,凶猛异常,益增其凶猛。象征我空军人员,如虎生翼,作为勇猛无敌也。抗战期间,美国援华航空队“飞虎队”沉重打击日本侵略者。
&&凡作战飞行满四百二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一百四十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五)翔豹奖章&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 &章面为飞豹图,豹性凶狠,奔跃矫捷,象征我空军铁翼平展,遨翔天空,机动迅速,战必胜攻必克也。
 &&&凡作战飞行满三百六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一百二十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六)雄鹫奖章&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面为鹫捕物图,鹫性狞猛,爪锐嘴利,猎取獐鹿,如囊中取物,象征我空军雄健勇猛,必能达成任务也。
 &&&凡作战飞行满三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一百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七)彤弓奖章&
 &&&此章于民国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不分种等。&
 &&&章面彤弓射红星图,古人后羿善射,相传曾以弓箭射落日。红星表示敌军。象征我空军炸射敌军,如后羿射物之必中也。&
 &&&凡作战飞行满一百八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六十次以上者颁给之。(此章为襟绶)
(八)宣威奖章&
 &&&此章于民国二十八年(西元1939年)三月二日颁行。
 &&&章分为一、二、三等。三等为翼形,中嵌炸弹,翼展表空军,炸弹表示威力,一、二等在翼外加饰嘉禾与
 &&&火炬,嘉禾为我国古代祥瑞之一,表示中国,火炬表示光明,象征我国为光明而战。(三等者为无绶,一、二等者为襟绶)。&
(九)懋绩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此章于民国三十二年(西元1943年)四月八日颁行。分甲、乙种,每种又分一、二等。&
  &&&章中央机翼代表空军,内镶“懋绩”二字表明章名;四周辐射线为光芒,方状物表示累积之功果,象征空军健儿尽忠职守,成果卓著,光芒四射。光芒多寡区分甲、乙种,红蓝色及星区分一、二等。&
  &&&凡对检阅、训练、研究发展,及各种竞赛成绩特优者颁给之。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
以下官兵颁给乙种。先颁二等、再颁一等。
(此章为襟绶)
(十)楷模奖章&
(左至右:甲一等、甲二等、乙一等、乙二等)
 &&&此章于民国三十二年(西元1943年)四月八日颁行。分甲、乙种,每种又分为一、二等。&
 &&&章中央之方形代表规矩之意;中镶“楷模”表示章名;外围机翼代表空军;四周为光芒,象征空军健儿尽忠职守,方正不阿,为人楷模,荣誉之光四射。光芒多寡区分甲、乙种,红蓝色及星区分一、二等。&
 &&&对保管器材缜密周到,军纪严谨及尽力于工作,绩效卓著,足资楷模者颁给之。校级以上军官颁给甲种,尉级以下官兵颁给乙种,先颁二等,再颁一等。(此章为襟绶)
依据陆海空军奖励条例规定之优胜奖章
(一)绩学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西元1935年)年八月一日颁行。分 一、二等,七十四年十一月奉核定修改。&
 &&&章之中心为书与笔,外圈与箭组合,象征文
武合一,内外兼修。颁给学术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二)射击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颁行。分 一、二等。&
 &&&章面为步枪加靶环,象征荣获此章者射击技术超众也。颁给射击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三)骑术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颁行。分 一、二等。&
 &&&章面为骑士骑马奔驰图,象征荣获此章者驭
马技术精良也。颁给骑术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四)操舟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颁行。分 一、二等。&
 &&&章之中心为操舟图,象征荣获此章者操舟技术娴熟也。颁给操舟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五)飞行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颁行。分一、二等。&
 &&&章之中心为空军徽帜图,周围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飞行比赛成绩最优,荣光四射。颁给飞行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六)特技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西元1935年)八月一日颁行。分一、二等。&
 &&&章面为张臂跳跃之壮士图,象征荣获此章者机能运动特优也。颁给国术或各项运动比赛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七)修护奖章&
(左至右:一等、二等)
 &&&此章于民国六十年(西元1971年)七月十九日颁行。分一、二等。&
 &&&章面为电子运行图,象征荣获此章者修护技能特优也。颁给装备修理维护成绩最优者。(此章为襟绶)&
附:勋章佩戴办法
一、奖章与勋章、纪念章同时佩带时,按勋章、奖章、纪念章之顺序佩带之。&
二、各式服制佩带奖章之规定如左:
(一)着甲式礼服,一律佩带奖章。
(二)着乙式礼服,通常佩带奖表,有特别规定得佩带奖章。&
(三)着甲、乙式晚礼服一律佩带小型奖章。
(四)着丙式晚礼服或便服(西服、长袍、旗袍)佩带章表。&
(五)着民间晚礼服(晚大礼服、晚常服、普通礼服)佩带小型奖章。
(六)着军常服,平时一律佩带章表,惟遇国家庆典之日,如有规定得佩带奖章。&
(七)着军常服(女性军服)于参加晚间集会与晚宴时,得佩带小型奖章。&
(八)着军便服一律佩带章表。
(九)佩带奖章之同时不得佩带章表。&
(十)着野战服或工作服时,不得佩带奖章(表)。&
三、奖章之佩带顺序如左:
(一)奖章依陆海空军通用奖章、军种奖章顺序佩带。&
(二)各军种人员同时获得本军种及其它军种奖章者,其位序之排列,按本军种奖章居先;如陆军人员则按「陆海空军」,空军人员则按「空陆海军」奖章之顺序佩带之。
(三)获有总统府颁授之奖章,佩于通用奖章之前。&
(四)获有外国奖章,经本部核准接受者,得按规定佩带于我国奖章之后,惟参加国际仪式时,得将主办国核发之奖章佩带于我国奖章之前,余均以佩带我国奖章为优先。&
四、佩带说明:
(一)按位序由右至左并列佩带,其位置以绶带上缘,距左上口袋约三公分之处。
(二)襟绶奖章佩带一律以一排为限,其方式分下列两种:
   1、 并列连缀佩带 -
一至四枚为限。&
   2、 重迭连缀佩带 -
全宽十六公分,重迭数量最多不得超过十二枚。
(三)小型襟绶奖章并列连缀佩带,其宽度小于晚礼服之翻领者,佩带于翻领之适中位置,如奖章过多时,得以一排适宜重迭,连缀数量最多以十六枚为限,位置于距左襟右缘一.五公分向左延伸,超出翻领之外佩带之。&
五、奖章表(标)排列佩带方式:
(一)奖章表应依奖章佩带顺序,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排列之。
(二)奖章表数量,超过六排以上者,得将每一章表之宽度,予以缩减三分之一连缀佩带之。
(三)奖章表之佩带,以服式之左襟幅面状况并视数量多寡照左列方式排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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