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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鸡炖蘑菇lrsh
问题补充:
您好,屏幕定制卡位目前只适配于乐1,乐1 Pro手机,不适配乐1S,乐Max。未来马上推出适配所有和第三方手机通用版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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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已有4542位网友得到了帮助多图预警,前文稍污,三观未成熟的祖国花朵建议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览。-------------------------------------------------------------------------------------------------------------------------第一次过千赞,受宠若惊之余再追更几条,虽然大多数同学可能连前面的都看不完(手动笑)--------------------------------------------------------------------------------------------------------承厚爱2K赞了,鉴于不少同学居然耐着性子都看完了,再补录几条1、搅基早在我国商周时代,我国就有搅基现象的存在。《商书.伊训》中的“比顽童”之说,“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比”就是亲昵的意思,“顽童”也就是“娈童”,可见当时社会已经对“比顽童”之事有了警惕。如果这不是伪古文的话,那应该是中国最早的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搅基日趋活跃。汉代以来,搅基更是屡见史书。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连“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美女如云莺莺燕燕团团围裹的封建君主,也不乏搞基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分桃之爱”、“龙阳之好”一说。《战国策。秦策》中有一段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怕虞国名臣宫之奇的存在,于是荀息就建议献公送美男给虞侯,并且在虞侯面前说宫之奇的坏话。这个计策实现了,宫之奇劝谏虞侯,虞侯不听,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肱之臣,最后亡于晋。由此看来,在那个时代"美人计"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春秋时的卫灵公与弥子瑕之间还产生了著名的“分桃”典故,事情的原委是:君臣二人共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未尽,遂以其半遗君。灵公食而甘之,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后来弥子色衰爱弛,灵公便拿此说事,责怪道:“是曾啖我以余桃!”卫灵公还喜欢宋国公子朝。宋公子相貌俊美,他既受灵公宠幸,又与灵公夫人南子有私。奸情路人皆知,一次卫太子过宋,宋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意思是说:你们求子的母猪已经得到了滿足,为什么还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公猪?于是后世出现了“娄猪艾豭”的说法,艾豭指靠着与家主的基友关系而私通家主妻妾(娄猪)的人。还有龙阳君的故事。“龙阳”是古代经常使用的男宠娈童的代称,一次魏王与小伙伴龙阳君之同船共钓,龙阳忽然泣下,王问原由,对曰:臣所得之鱼越来越大,故欲将前鱼弃置。而今四海之内美人甚众,皆欲趋于王庭,则臣亦将见弃矣,安能无涕出乎?魏王大受感动,于是布令四境之内:“有敢言美人者,族!”《晏子春秋》上还讲了个齐景公的故事。各位不要一听见“公”就以为他是个老大爷啊,这不过是他的头衔,他即位的时候还年轻着哪。不但年轻,而且比女人还要漂亮姣柔。于是有一天,在某个场合里,就有这么一个有特殊爱好的小官儿忍不住死盯着齐景公看个不住,而且看的时候模样还很不地道。齐景公发现了,忍不住又羞又恼,想要杀了这个色胆包天的家伙。晏子连忙开声劝阻说:这小官儿对主上乃是心存爱慕之意啊,你就算不接受,也不能憎恶他,阻隔别人的欲望还要加害于人,可是“不祥”的事情。齐景公倒也从善如流,说:原来还有这样的道理,那是我做得不对。好!我给他一个恩典压压惊——让他来侍候我洗澡,给我搓搓背吧。这个主意倒是不错,对这小官儿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了馅饼。不过齐景公似乎没有这方面的好奇心,小官儿的艳福便只止于此。大臣劝君王理解同性的欲望,而君王听后不但消了气,甚至还对这个臣子的爱恋产生了同情之心,说明当时的人对此事的态度十分开放。战国时还有两位颇有名望的士人,一个叫潘章,一个叫王仲先。虽然同为男子,却一见钟情,不但相依相守,而且果然同生同死。人们虽然对他们的同性行为各有看法,却都为他们之间的真情所感动,于是将他们合葬。后来墓上长出了一棵枝叶繁盛的大树,枝枝相抱,叶叶相对。世人遂将此树称为“共枕木”。认为他们之间的情意感动上天,特降此祥木以示后人。楚国的安陵君与楚共王间,也是同志的关系。他们之间应该也是真心的,他甚至主动向共王提出,若是共王辞世,他愿意为他殉葬,生死相随。当时的人,因此对共王宠封尊崇安陵君的行为,表示十分理解。但是更多的时候,君王对男宠的态度,和对后宫妃嫔没有什么区别,仅仅是把他们视为玩物而已,一旦色衰,则必爱驰,甚至为了给新宠让位,旧人还会引来杀身之祸。(就象后妃失宠一样的遭遇。)到了强盛的汉代,帝王将相的搅基更加肆无忌惮。据《史记》、《汉书》记载,西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情人。刘邦的男宠名籍孺,倒没有留下什么事迹。刘邦子刘盈的男宠闳孺,却留下了汉朝男宠的第一桩秩事。刘盈即位时年方十六,即位不久,他的母亲吕雉就将刘邦宠妃戚夫人之子赵王刘如意毒杀。刘如意是刘盈疼爱的幼弟,被杀时仅仅十四岁,被害的现场就在刘盈的寝宫里。刘盈尚未回过神来,就被母亲吕雉骗去看了“人猪”。从前美丽动人的戚夫人失去了丈夫和儿子做依靠,居然变成那般恐怖的模样,更让刘盈无法承受。他惊吓成疾,卧病一年有余。刘盈既吃不消吕太后,自己宽仁温和的性格又干不过她,只好转而沉泯酒色。除了后宫美眉群之外,刘盈还有了一位男宠闳孺。他对闳孺千依百顺,宠爱备至,此事遂朝野皆知。儿子沉泯酒色,吕雉也没闲着。多年守活寡的她在皇帝老公死了之后,终于找到了第二春:风度翩翩的辟阳侯审食其。刘盈早已对母亲满腔怒火,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更下定决心要杀了这个冒犯皇家的审食其,让老娘也尝尝滋味。审食其向情妇求助,吕后虽然急得团团转,却没有脸面向儿子求情。这个人情谁敢做?审食其的好友平原君朱建想到了闳孺。于是朱建向闳孺求助,并且软硬兼施,说,皇帝之所以要杀审食其,乃是要向吕太后示威;而皇帝杀了太后的情人,太后自然会向皇帝的情人报复,到那时,闳孺恐怕也死到临头了。闳孺觉得朱建的解释丝丝入扣,于是就出面向惠帝求情。惠帝居然真的给了闳孺这个人情,放了审食其一条生路。当然,惠帝对闳孺虽然用情很深,但也并非十分专一。他身边的内侍宦官都长得颇有姿色,而且个个装扮得风致楚楚。惠帝对他们也都广施恩泽。汉文帝刘恒,是汉帝中最节俭的一个,皇后要亲事蚕桑,宠妃慎夫人的衣裙上连绣纹都没有,他自己更是常穿旧衣,不舍得随便换新。可是这么个勤俭持家的皇帝,在自己的男宠身上,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挥霍无度。史书上记载的文帝男宠有三人:赵谈、北宫伯子、邓通。赵谈与北宫伯子都是宦官,名声也没有邓通那么响亮,但是结局也比他要好得多。邓通是蜀郡南安人。四川既出美女,自然也出美男,邓通便是其中的表表者。据说,文帝曾经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怎么努力也登不上天。正在着急的时候,来了一个貌若美玉的少年,助了他一臂之力,顺利地登上了天。文帝在梦中打量这美少年,对他的美色十分动心。梦醒之后,文帝仍然记得,那少年的衣带从身后穿过的样子。不久,文帝就在渐台遇到了邓通。邓通的模样、衣着,居然与梦中少年一模一样。特别是他的名字“邓通”,更是一下子就让文帝想到了“登天”的事情。于是文帝将邓通带回了皇宫,跟他形影不离,还封授他做上大夫。汉时对相士十分推崇,文帝也不例外,他召来一位有名的相士,为心爱的邓通看相。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相士居然告诉他说,邓通的富贵只是暂时的,此人日后定会贫饿而死。文帝一听,简直大跌眼镜。为了帮助心爱的人避开这句预言,文帝一不做、二不休,居然将邓通老家蜀郡严道铜山送了给他,让他随意采铜铸钱。一时间,邓氏钱布天下,摆渡出身的邓通富可敌国。然而命运仍旧一步步地沿着既定的轨道向前。不久文帝生了重病,身上长出了脓疱,痛苦不堪。邓通侍候在旁,用嘴为文帝将脓血吮吸干净,使文帝痛苦尽消。文帝十分感动,便说,普天之下,最爱我的人就是你了。邓通倒也聪明,回答道,最爱陛下的,应该是您的太子。于是文帝便叫来太子,让他照样为自己吸脓。太子面有难色,文帝便将邓通的所做所言告诉了他。太子十分羞愧,转而恨上了邓通。文帝四十六岁去世,太子刘启即位,立马便将邓通废为庶民,遣退回乡,然后抄家、处罪——最后,邓通真的饿死了。刘启虽然灭了邓通的小命,自己却也不可避免地看上了郎中令周文仁,基情照样搞得有声有色。接下来是刘启的儿子汉武帝。这家伙真是精力旺盛,后宫美女过万,生了一大堆儿女,还整了一群男宠——最后居然还能活到七十多岁,真是天纵神武。少年汉武帝的男宠名韩嫣。韩嫣与刘彻从小就生活在一起,感情十分的好。韩嫣受封为上大夫,汉武帝甚至把他的侍丛级别提高到跟自己一样的程度。然而韩嫣的命连邓通都不如——由于有邓通的前车之鉴,朝野都对韩嫣侧目而视。江都王更向王太后哭天抹泪,请求皇嫂为天下作主。韩嫣聪明过人,自然知道自己要糟糕,于是想出了一个向太后讨好的馊主意:把王太后从前在民间跟草民生育的女儿替她找了回来。王太后若是早想寻回女儿,还用等到如今?自然是有她不可告人的理由。所以韩嫣聪明反被聪明误,王太后母女抱头痛哭之后,更是下定决心要干掉这个丢她脸的臭小子。于是就有人上告太后,说韩嫣公然出入宫闱,定有淫乱后宫女眷的行为。王太后立马传出懿旨,赐韩嫣自尽。汉武帝闻讯,披着头发就跑去找老娘,求她饶了韩嫣的性命。可是面对太后的质问,刘彻无法为韩嫣出入后宫的行为,作出一个让母亲满意的解释——难道能说他是自己的心上人乎?韩嫣只得服毒自尽。韩嫣之后,就是乐师李延年。李延年家是世代为娼优的人家,能歌善舞,而且长得秀色可餐、家传的万种风情。李延年虽然当上了皇帝的男宠,但他比韩嫣要清醒,知道自己身为男子,不可能为皇帝生儿育女,没有在皇帝身边稳固地位的重要本钱。于是他在武帝面前唱了一曲《佳人》之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武帝听得十分感叹,渴欲一见如此美女。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早已跟李延年通好了气,便恰到好处地告诉弟弟:李延年的妹妹就是这样倾城倾国的美女。李夫人遂顺利入宫,并果然将皇帝迷得七荤八素,还生下了一个儿子。汉武帝对搞基,似乎仅是业余爱好,他还是更迷恋于千娇百媚的美女。李夫人病逝后,他为她做诗写赋,招魂追思,忙得不亦乐乎。李夫人后来甚至还被追封为孝武皇后。因为妹妹的原因,李延年一家都极富极贵,李延年更佩二千石印,弟弟李广利成了上将军,宰相刘屈牦也与他家结了亲。然而汉武帝其实只爱他自己。当他觉得李家试图扶立李夫人之子为太子,继承皇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举起了屠刀。李家的下场是被灭族。李广利此时正在外征战,闻知消息后,不敢回国,只得向匈奴投降。只有李夫人的儿子万幸地被父亲饶恕过去。同性恋当然并不仅仅发生在男男之间,女女之间也不例外。中国女同的最早记载,我所见的就发生在汉武一朝。由于皇帝的性欲望,他的后宫佳丽无数,女人们常年连男人的影子都看不到,伤情怀春的时节,没有寄托的对象,就很容易将心事转付在同性的身上。汉武的皇后陈阿娇,由于不能生育而失宠——她是刘彻的表姐,不能生育的真正症结,恐怕就在“血亲”两个字上。失宠后的陈皇后,常让女巫替自己卜卦问天,何时能摆脱寂寞。久而久之,女巫成了她的精神安慰来源。于是,不久女巫就穿上了男装,与陈皇后同寝同食、如同夫妻,并为她行巫蛊之术,诅咒武帝的新宠卫子夫。汉武帝追究陈皇后行巫术的事情,结果顺藤扯出了陈皇后与女巫间的女同关系。汉武帝对“巫女男淫”事件的怒火,甚至还远过皇后诅咒新宠的行为。遂废陈阿娇于长门宫。之后还有哀帝与董贤(断袖之恋)、成帝与张放。汉以后,搞基的事迹在中国记载相对要少了一些。当然,两晋时期是个例外。当时的社会极度不稳定,动不动就战乱灭族,人们今朝不知明朝事,趁着还有命,就可着劲儿地放纵享乐。秉烛夜游、逍遥散、披发裸形对弄婢妾……《三国志。魏志。佞幸篇》:孔桂字叔林,天水人也。建安初,数为将军杨秋使诣太祖,太祖表拜骑都尉。桂性便辟,晓博弈、蹹鞠,故太祖爱之,每在左右,出入随从。桂察太祖意,喜乐之时,因言次曲有所陈,事多见从,数得赏赐,人多馈遗,桂由此侯服玉食。太祖既爱桂,五官将及诸侯亦皆亲之。(曹操啊,我一直以为他很直啊~~只爱人妻~~想不到居然也有暧昧的地方啊)到了魏明帝曹叡那就更加明显了:曹肇有殊色,魏明帝宠爱之,寝止恒同。尝与帝戏赌衣物,有不获,辄入御帐,服之径出,其见亲宠类如此。而南北朝最著名的就是慕容冲了。《天龙八部》里有个慕容复,按族谱来算,跟他倒是正宗的一家人。只不过不是他的嫡系子孙。慕容冲是前燕皇帝慕容纬的太子。前燕被苻坚灭国,慕容冲与姐姐清河公主都成了苻坚的战利品。这时清河公主也不过十四五岁而已,慕容冲仅仅十二岁。这双姐弟生得美貌惊人,于是都被苻坚纳入后宫,得到专宠。慕容冲小字凤皇,可是落毛的凤皇不如鸡,堂堂皇子被逼着成了小受,真是倒霉透了顶儿。不久,苻坚的双性恋就广为人知了,百姓做歌谣讽刺:“一雌一雄,双飞入紫宫”。前秦的重臣王猛狠狠地责备了苻坚一顿。符坚的老脸挂不住,只得忍痛割爱,将心爱的凤皇送出宫去。慕容冲居住在阿房,此地遍种翠竹梧桐,于是人们又唱道:“凤皇凤皇止阿房”。慕容冲忍辱负重,渐渐长大,苻坚始终对他念念不忘,看在当年枕席上功劳的份儿,让他当了平阳太守。慕容冲的心思却绝对不止于此,他誓要洗雪国仇家恨,报复自己受辱的身世。当苻坚大败淝水之后,慕容冲多年积蓄的兵力已经成熟,于是在阿房自立为燕国皇帝,挥兵进攻长安城。苻坚做梦也没有想到,昔日在床榻间委婉柔顺的娈童居然也能冲锋陷阵,来取自己的性命。只得仓惶出逃,死在外边了。唐朝最出名的莫过于李承乾了:李承乾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儿子,太宗即位后为皇太子。有乐人年十余岁,美丽善歌舞,承乾特加宠幸,号曰称心。太宗知而大怒,收称心而杀之。承乾痛悼不已,再加上其它原因,竟至于密计谋反。事泄后见废,在徒所中死去。《旧唐书》是这么说的:“有太常乐人年十余岁,美姿容,善歌舞,承乾特加宠幸,号曰称心。太宗知而大怒,收称心杀之,坐称心死者又数人。承乾意泰告讦其事,怨心逾甚。痛悼称心不已,于宫中构室,立其形像,列偶人车马于前,令宫人朝暮奠祭。承乾数至其处,徘徊流涕。仍于宫中起冢而葬之,并赠官树碑,以申哀悼。”明朝正德帝是历史上有名的荒淫皇帝,不过其淫并非只是针对女色。他宠幸八虎、钱宁、江彬,所收义子在百人以上。在淫窟豹房当中,他醉后常会以钱宁的身体做枕头。百官不晓皇帝起居,一见钱宁则就知道圣驾将出了。万历皇帝宠幸十俊,都是年青慧丽的小太监。沉溺其中,以致有朝臣直谏道:“幸十俊以开骗门,此其病在恋色者也。”有一次他去万寿山拜谒皇陵,中途还要向一位少年护卫寻些断袖之欢。天启和正德都是顽童皇帝,不过后者性格暴戾,而天启则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不好女色,总喜欢与内监在一起玩耍,又捉迷藏,又划冰床。野史里讲他“日幸数人。太监王安屡谏不听,只得私禁诸人,不得日要恩宠,有伤圣体”。郑芝龙是明末最大的海寇,郑成功的父亲。他年青时曾经靠着面姣色媚而受宠于其他海盗首领,并以此逐渐发迹,成就了显赫一时的海上霸业。并且男色之好在郑氏家族里可能是一种风气,并非郑芝龙一人如此。清代著名书画家郑板桥,为扬州八怪之一。他曾明确宣称自己“好色,尤多余桃口齿”。还曾从男色心理出发,主张改刑律中的笞臀为笞背。身为县令,一次不得不对一犯赌美男施以杖责,竟至于差点当堂落泪。大约就在《红楼梦》成书前后,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出了一位状元。这位状元姓毕名沅,字秋帆,太仓人。毕秋帆中状元时尚未满三十周岁,算是少年得志。而且一生官运颇通,历任陕西、山东巡抚,最后还干到了湖广总督,文才也是十分可观的,有不少著作。但是这位毕秋帆先生,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攻,令不少高门名媛徒呼奈何。毕秋帆最出名的基友,是一个唱昆曲旦角的男子。此人名李桂官,是当时北京城里最红的名角。他是浙江人,生得清秀俊雅,善解风情。毕秋帆在北京读书待试的时候,偶然在一次应酬场合见到了他,不禁心动神摇,但是自愧没有财官傍身,不敢问津。最妙的是,李桂官也对年青的毕秋帆一见钟情,久等不至之后,居然自己打听到了毕秋帆的住处,找上门去……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情意缱绻,恩爱缠绵起来。毕秋帆家境一般,在北京生活十分艰难。李桂官身为当红角儿,银钱来得甚易,于是十分慷慨地大把大把送钱给毕秋帆花用。毕秋帆得此济助,立即一洗贫寒面貌,衣缎着绮,出入以轿起来。这番变化,对他交结朋友自然大有好处。当时有人笑说,毕秋帆从此得一“贤内助”也。各位不用考虑李桂官的性别,当时在外组班唱戏的,都是清一色的少年男子。只有达官贵人家中,才有女子家妓唱戏的情形。现在全女班的越剧,都是直到民国时期才正式出现的。当时士大夫阶层,认为好男风,乃是风流韵事,甚至比寻名妓还要吃香。上行而下效,民间对此也十分看好,不追求名角俊男的,反倒成了一些人自示节操的罕事。不久,毕秋帆蟾宫折桂,成为天子门生状元郎。李桂官由于“慧眼识英雄”,顿时也声名百倍起来。这段风流事,顿时成为了佳话,给两位当事人平添了不少光彩。著名的大诗人袁枚,还特地为此作诗盛赞李桂官:“李郎昔在长安见,高馆张灯文酒宴。乌云斜绾出堂来,满堂动色惊绝艳。得郎一盼眼波留,千人万人共生羡。人方爱看郎颜红,郎亦看人广座中。一个状元犹未遇,被郎青眼识英雄。……”时人遂称李桂官为“状元夫人”。不知道独守空闺的正宗状元夫人,听后有何感想?嘻嘻。清末还有一部书,名《品花宝鉴》,列席禁书之林。现在虽然有公开发行,往往已是“洁本”了。此书就是描写同性恋爱的故事,书中的主角,就有毕秋帆与李桂官的影子。在国外,搅基之风也丝毫不落后,在古埃及所发现的一卷四千年前的古手稿里,其中曾提到搅基,并说明这是自古已有的一种习惯,可能系自大神荷鲁士与塞特那里秉受而来。而到了古希腊时代,搅基更是发展到了顶峰。众所周知,古希腊神话最大的特点是人性化,奥林匹斯山的男性神灵们一个共同的可爱缺点便是好色,所谓英雄本色,他们不仅爱美人,对美丽的弱冠少年也是情有独钟。众神之王宙斯掠走了特洛伊王室的俊美男童伽尼墨得斯,在神圣的奥林匹斯山上开亲近娈童之风。神灵们很高兴伽尼墨得斯做他们的酒童,因为他的美貌带给大家愉悦。伽尼墨得斯也乐在其中,穿梭于宴席间,轻盈地为众神斟满琼浆玉液,当轮到爱人宙斯时,伽尼墨得斯总是先斟满酒,然后举起酒杯,在自己的唇上轻轻地碰触一下,再把杯子转半圈,递到宙斯的手中。从此之后,其他的神灵,如海神波塞冬、光明神阿波罗、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等纷纷步宙斯的后尘,上演了一出出断背山传说。还有著名的金闪闪同志,在史诗《吉尔伽美什》里,他同样有一个基情四射的同性小伙伴恩奇都,分明是世界第一本基友英雄传。神话传说的创作离不开现实世界的背景,如果不是搅基之风在当时盛行,而且当时的人们对此趋之若鹜,创作者是不可能将搅基和神结合在一起,并且予以美化的。反观中国的神话故事,我从未听说过神仙和搅基牵扯在一起。古希腊文明的黄金时代,雅典文明时期(公元前9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涌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大批震烁后世的巨匠。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他们的伟大成就,而忽视了文献记载中关于他们的性取向问题。《男色论》一书中说‘亚里士多德曾经蓄养一个名叫巴顿的年轻人;雄辩家狄摩西尼斯和一个年轻人过从甚密,招致妻子的愤怒;伊壁鸠鲁更是待某个少年如妻似妾一般。’同性恋者之间类似男女间争风吃醋的现象亦有存在,柏拉图在《飨宴篇》里提到苏格拉底和他的年轻弟子阿希毕亚蒂斯:有一天,阿希毕亚蒂斯参加一个晚宴,看到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主人舒服地坐在一张靠椅上,就过去对苏格拉底说‘你总会想办法和屋里最好看的人坐在一起。’苏格拉底被他的话所激怒,对主人说‘我对这个家伙的爱总是为我带来麻烦,自从他跟了我以后,他就不准我再看其他漂亮男孩一眼,当然就更不用说谈话了,他露骨地表现出妒忌……我担心有一天他会无法离开我。’创造出柏拉图之恋的柏拉图本人则经常举办类似今日PARTY的酒会,为热衷于同性之恋的上层名流们行方便之门,而所谓的柏拉图之恋可能原义就是指尚未突破身体接触界限的同志之情。《柏拉图语录》中六段描写爱情的文字在有一半是在歌颂同性之爱。《特洛伊》中的阿喀琉斯。电影里面,编剧为了让布拉德·皮特塑造的阿喀琉斯吸引更多的女观众,将他的断臂情结基本全部隐藏。影片中,帕特罗克洛斯被特洛伊王子赫克托杀死以后,阿喀琉斯痛不欲生。母亲警告他:为朋友复仇将导致他在战场上丧命。阿喀琉斯愤怒地叫到‘如果命运女神不让我保护我被杀的朋友,我宁愿死去!让宙斯和神祗们所规定的命运临到我头上来吧!’冲天的愤怒使他变成了嗜杀的恶魔,见了特洛伊人,不分男女老幼便杀便砍,使他们的尸体堵塞了河道。决战时,赫克托曾哀告:当决战的一方死亡后,不要凌辱他的尸体。而阿喀琉斯根本不予理睬,残暴地将赫的尸体拴在马后,倒拖着围绕自己挚友的灵柩跑了三圈,并以十二个被俘的特洛伊青年为帕特罗克洛斯陪葬。史诗中记载,阿喀琉斯和帕特罗克洛斯是一对情比金坚的同志。我想,编剧让英雄为一个男人的死去而丧失理智,也是一种让影片忠于神话内容的努力,侧面隐晦地揭示了阿喀琉斯对帕的深情。亚里士多德在教导未成年的亚历山大时说,亚的偶像阿喀琉斯和帕特罗克洛斯是一对情侣,类似的男人之间的友谊能创造美德,是国家的基础。亚历山大在朗读描述特洛伊战争的《伊利亚特》史诗第二章节时,泣不成声地对他的副将伊菲斯托斯说‘我多么希望我就是阿喀琉斯,也拥有一位像帕特罗克洛斯这样的挚友。’伊菲斯托斯随即做了最直白的表达,亚历山大于是紧紧拥抱住伊,信誓旦旦地表示 ‘从今往后,亚历山大就是伊菲斯托斯,伊菲斯托斯就是亚历山大。’后来,伊在东征中战死,亚历山大很快便郁郁寡欢,最终染病英年早逝,时年仅33岁。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和作家们在歌颂亚历山大时,都不会忘记挂上一笔,‘亚历山大大帝爱伊菲斯托斯胜过整个世界’。另外在古希腊还有一支战斗力超强,甚至虐过斯巴达人的同志军队——底比斯圣队。底比斯圣队来自古希腊邦国之一的底比斯。公元前379年崛起的同志将军伊巴密浓达为充分发挥这支部队的战斗能力,由150对同志情侣组成。士兵从底比斯的各个军团里面挑选出来的,并需符合数个标准:同志、恋人关系、战斗力强悍。公元前371年与斯巴达人的留克特拉战役中,底比斯圣队趁著斯巴达军改变阵列方向而阵形不稳之时,冲入敌阵手刃斯巴达的国王克勒姆布罗托一世极其400名卫队。公元前338年的喀罗尼亚战役中,底比斯圣队被马其顿彻底歼灭。亚历山大之父腓力二世看到死亡时相拥的底比斯圣队战士,慨叹“无论是谁,只要怀疑这些人的壮烈行为或者经历是卑劣的,都应该被毁灭“并吩咐部下妥善埋葬。底比斯圣队的墓地树立了一座狮子雕像,以纪念他们的英勇事迹2、打野战 “打野战”有着悠久历史传统,今人俗语所说的“打野炮”,古人称之为“野合”(野合确为多义词,但也包括该意)。“野合”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恋俗,指的是男女在野外过夜,谈情说爱,并发生性关系。从西周至春秋,野合习俗一直盛行。“野合”大多是在野外发生的情人间的幽会,啪啪啪必然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当然,也不排除陌生男女,在某个场合偶然相会而一见钟情,自然而然地就啪啪啪。在原始社会性爱方式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这个阶段,“古今虽异,人情不远”,统治者为了繁衍人口,不得不顺俗而治。由对上古婚俗巫风的默认,转而为利用。《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中春之月,合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即说的是,每年仲春之时,官方就会组织青年男女在野外举行集体性派对,无故不参加的人,还要受到惩罚。高诱注在《淮南子。时则训》中亦云:“桑林者,桑山之林,能兴作雨也”“此男女之所乐而观之。”可见祖、社、桑林、云梦皆为古代祈雨、祈子、祭祀生殖女神高禖之地,也就是男女野合之所。《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云:“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鲁庄公“如齐观社”之所以“非礼”,是因为他实际上是要到齐国民间的集会上去观摩男女群交的盛况。桑林是生殖神的象征,因此桑林成为上古时代先民们自由性交的场所。男女在这里自由地狂欢野合,以娱神灵。这种的现象在上古普遍存在,连孔圣人的身世亦与之密切相关。《史记。孔子世家》谓孔子父母“野合而生孔子”,《世家》明言: “祷于尼丘得孔子”鲁有高禖神的“闼宫”,高禖神庙必在郊外,孔子父母的“野合”很可能就是高禖祭祀之后的男女幽会。《诗经》中的《野有死麋》写的便是男女野合之事。只不过,这首诗写得非常含蓄,以姑娘的口吻对小伙子说:“动作轻点,别把我的腰带弄乱了,别把狗儿惊得乱叫。”虽未直接描写其过程,但是男女的欢会之趣,青年的急不可耐,姑娘半推半就、娇嗔不止的美妙场景,跃然纸上。3、你们都清楚的东西前些年,一个拥有28000年历史(应该属于旧石器时代吧。。。)的羞羞物件在德国被出土,它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那玩意。嗯,歪果仁虽然在年代方面好像略胜一筹,但要论做工精细就远不如我天朝。玉质铜质(女女用)情趣开裆裤春宫木盒春药盒春药套装清代跳蛋雏形瓷胸《金瓶梅》中提到的情趣用品很多,比如相思套啊、勉铃啊、硫黄圈啊、悬玉环啊,银托子啊等等!而在这些当中,西门庆最钟爱的当属“银托子”啦,各位同学自己脑补它的用途吧土豪版套装组合4、各种小黄书、黄段子少年时我爹藏书颇丰,独爱两本,一本是无删节版的《废都》,一本便是插图版的《金瓶梅》,其中钟爱《金瓶梅》尤甚。据《太平广记》记载,有妇之夫孟氏在家中,“忽有一少年,容貌甚秀美,逾墙而入“,对孟氏说:”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且偷顷刻之欢!”孟氏便与之私合。某女见一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问:“暂为夫可乎?”女曰:“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交欢。这虽是小说家言,但的确可以说明唐人对妇女失节之事习以为常,不视为耻辱,反当作风流韵事。中国古书《游仙窟》成日本“第一淫书”唐朝,由于文学创作上比较自由,对性的表现也没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出现了一些较明显的情色文学。例如,张鷟所写的传奇小说《游仙窟》堪称是唐朝情色文学的代表之一。这篇传奇小说的内容,是以第一人称自叙其奉使河原,路过积石山,进入神仙窟,与崔十娘盘桓一宵之艳事,对两性有坦率大胆之描写。此书于当时传至日本,对日本文坛颇有影响。日本学者盐谷温称之为日本第一淫书。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横空出世《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是中唐白行简创作的一篇淋漓尽致地描写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以及不同场合下男女性事的赋体作品,在现存先宋文学中是绝无仅有的。此赋是古代用文学形式来叙写房中男女交欢的唯一仅见之作。作者从儒家正统道德的角度阐明了研究男女之性的可取性和必要性。说明健康的性生活是人间这最佳乐事,作者认为,人间再没有比做爱更快乐的事情。宋代以降,禁欲主义的思想成功地弥漫在民众生活的每个角落里,以“天理”控制“人欲”的努力被无限制地推崇,腐儒们僵化的伦理观念成为判断民众言行举止的唯一标准。在宋明以来的古典“性小说”中,“天理”与“人欲”之间的冲突得到了生动而具体的反映。事实上,古典“性小说”与民间“荤笑话”正是在这种禁欲主义肆虐之际,对于伪道学的一种反弹性社会思潮的文学化表达。到了明清,小黄书就太多了,书单嘛,自行去搜索明清禁毁书系列。大家耳熟能详的金瓶梅,实际上这本小说在当时并不怎么出名,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书中所写不够露骨所造成的。但同时期历史性的革命是,小黄书中插图越来越多了,小黄图大行其道,不少小黄书被画成春宫画册,可谓中国最早的工口同人作品。这些同人作者里不乏当时的不少文化名人,当然,他们用的都是笔名。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唐伯虎同学不幸被后人考究出来,以下是他的已经认证作品:(请大家务必做到心中有码)这些画册一经发行,立刻广受好评,以至于之后的许多小说,如《昭阳趣史》竟然直接做成了插图本,一时间洛阳纸贵,人人欲求之而不得。这里不得不提及的一本长篇小说是《姑妄言》,该书是辽东人曹去晶创作于清代雍正初年的长篇章回小说,可谓集黄书之大成者,种种情色小说的套路一应俱全,长达百万余字,仅收录的荤段子就多达80余则。然而此书历经多次禁毁,早已失传,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其残抄本曾在上海一露鸿爪。六十年代,全抄本竟然在苏联被发现,推测是有精通汉语的俄国人曾在清朝时期与国内购置后捎回俄罗斯。该书与1997年在台湾重版,引起巨大轰动。在中国本土未见记载、在域外沉睡了一百五十年的《姑妄言》的发现与出版,是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史上的一件盛事,也是中俄学术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为中俄友谊喝彩!附上《聊斋》中的某故事: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畜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碟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附上笑林广记上的一些荤段子(顺便答评论,现代版中大多把里头的“古艳部”给删了,手动笑):入罐有无妻者,每放手铳,则以瓦罐贮精。久之精满,携出倾泼,乃对罐哭曰:“我的儿呀,只为你没娘,所以送你在罐里。”必杀之
夫远行回,就妻求欢,妻拒,曰信水至。夫欲采其后庭,又止之,曰痔疮破。夫乃大怒:若再敢言口疮溃者必杀之!
桩粪 (一遍秒懂的统统去面壁)有买粪于寺者,道人索倍价。乡人讶之,道人曰:此粪与他处不同,尽是师父们桩实落的,泡开来一担便有两担。
或问和尚曰:汝辈出家人,夜间独宿,此物还硬否?和尚曰:幸喜一月止硬三次。曰:若如此大好?和尚曰:只是一件不妙,一硬就是十日。 臀凑一龙阳新婚之夜,以臀凑其妻。妻摸之,讶曰:“你如何没有的?”龙阳亦摸其妻,讶曰:“你如何也没有的?”挤进一少年落夜船,有人挨至身边,将阳物插入臀窟内。少年骇问:“为何?”答云:“人多,挤了进去。”又问:“为何只管动?”答曰:“这却是我不是,在此擦痒哩。谢媳
一翁扒灰,事毕,揖其媳曰:多谢娘子美情。媳曰:爹爹休得如此客气,自己家里,那里谢得许多。 羡妓嫖客自妓馆归,妻问曰:“这些娼妇,经过千万人,此物定宽,有甚好处,而朝夕恋他?”夫曰:“不知甚么缘故,但是名妓,越接得客多,此物越好。”妻曰:“原来如此,这也何难,为甚不早说?”父多一次子好游妓馆,父责之曰:“不成器的畜生,我到娼家,十次倒有九次见你。”子曰:“这等说来,你还多我一次,反来骂我?”七字课一学生聪颖,对答如流。师出两字课曰:“月明。”徒即对曰:“日出。”又云:“和尚。”答曰:“尼姑。”师曰:“青山。”徒曰:“白水。”又出一字曰:“去。”徒即应声曰:“来。”师又合串总念云:“月明和尚青山去。”徒亦答念对云:“(太污,此处略去七字)”5、星座黄道十二星座不是中国原产,而是舶来品。起源于古巴比伦人的黄道十二宫后来传入了希腊,和希腊神话结合在一起,初步形成了我们现在熟知的星座序列。后来这套东西从希腊人手里又传入印度,吸收进了梵文佛典里头。再后来,佛教传入中国,十二星座也跟着进来了。北宋景德二年,有一部《大隋求陀罗尼经咒》,这个图上的十二星座就相当清楚了。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中的《十二宫分野所属图》,还搞了个星座分天下:“宝瓶配青州,摩羯配扬州,射手配幽州,天蝎配豫州,天秤配兖州,处女配荆州,狮子配洛州,巨蟹配雍州,双子配益州,金牛配冀州,白羊配徐州,双鱼配并州。所以从这之后星座就要被玩坏了,南宋陈恕可的《桂枝香》中写了个“秦星夜映,楚霜秋足”,其实这本来就是夸螃蟹有多美好,跑到这里直接用秦(雍州),指代螃蟹。当然了,文学家们把玩星座学当然不仅仅是装小资,后来的“占星”就应运而生了,“欲课五星者,宜先识十二宫分名及所属。寅为人马宫,亥为双鱼,属木;子为宝瓶,丑为磨羯,属土;卯为天蝎,戌为白羊,属火;辰为天秤,酉为金牛,属金;巳为双女(室女),酉为阴阳(双子),属水;午为狮子,属日;未为巨蟹,属月。”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这种用五行七曜来分别星座特性的东西就有了,就像现在的水象(天蝎、双鱼、巨蟹)风象(水瓶、双子、天秤)火象(狮子、白羊、射手)土象(摩羯、金牛、处女)一样了,相同象之间有类似的性格。退之诗云:“我生之辰,月宿南斗。”乃知退之磨蝎为身宫,而仆乃以磨蝎为命,平生多得谤誉,殆是同病也。——苏轼翻译过来就是苏轼说:我看了大V韩愈的诗,才知道他也是摩羯座的啊,我终于知道别人为什么对我羡慕嫉妒恨了,就是因为我是摩羯座啊,摩羯座太烦人了!看看,这就是明朝的黄金圣斗士们(图文引自 @山西博物院微博:此幅题目为宝瓶、金牛、天蝎、巨蟹、摩羯宫神,以手中物表明身份。然而中间一人两臂上立一鸟一兽,为题目中漏写的双子。右下方一深目浓眉人,手抱一狮子,为另外一幅水陆画提及的狮子。至于摩羯,可能是立于左方长袍广袖按剑之老人。 )6、自拍人类历史上第一张自拍照,在1839年就出现了,照片的拍摄者是美国摄影师罗伯特·科尼利厄斯。只不过那时候照相机并未普及,普通人还没办法玩自拍。直到1900年柯达公司推出了廉价的“盒子布朗尼”相机,照相机才在普通人中间普及。在清代,我国出现了史上第一位自拍达人——福州的叶景吕老先生,从1907年到1968年,从27岁到88岁,从不断拍。7、cospaly下面浓重介绍一位我国的cospaly界达人先驱,有请四爷雍正四爷自白:朕就是这样的青春美少年朕...脚痒...“有种你进来!” “有种你出来啊!”猴哥给你桃“我们做朋友吧。”“抱歉,朕想孤单一些。”有时候,朕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美男子...朕就是朕,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你飞向前方自由翱翔,朕却始终跟不上你的脚步。好累...8、段子手、点赞下面浓重介绍一位我国的围脖界达人先驱,有请四爷雍正之子小四乾隆9、各种时尚单品唐朝腰带扣。可惜皮子已经烂光光了。爱马仕什么的弱爆了这是敦煌壁画中的第17窟“唐侍女”,看这唐朝提包,还有这形状这花纹……我们的祖先真的引领了几千年的时尚潮流啊,太有才了!唐代的挎包真品,LV同款,现藏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三国时的快餐盒,和我们现在的快餐盒是不是一样?用途是放干果点心的战国水晶杯,放在今天家庭毫无违和感。(公元前475年--前221年)  高15.4厘米 1990年浙江省杭州市半山镇石塘村战国墓出土 浙江省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藏 该项链的主人李静训家世显赫,其曾祖父李贤是北周骠骑大将军、河西郡公,祖父李崇是一代名将。隋文帝杨坚对李家备加恩宠,李静训自幼养于宫中并深受外祖母周皇太后溺爱。世事无奈,大业四年(608年)年仅9岁的李静训不幸殁于宫中。皇太后悲痛欲绝之余厚礼葬之,李静训生前生活所需之物和所爱之物一一不漏陪葬墓中。这串金项链被戴在她的颈项上,极可能是她生前心爱之物。====================九岁就有这么奢华这么潮的项链了,让我情何以堪,这件项链就是现在摆在橱窗里依然不落伍啊这件玻璃瓶很像实验室用的,这还是九岁小孩李静训同学的陪葬10、各种球类蹴鞠、马球这些就不用多说了。千万别以为高尔夫球是多么高端洋气的玩意儿,这是老祖宗从宋朝就玩剩下的了。15世纪的苏格兰人也许发明了现代高尔夫,可惜中国人早就珠玉在前了。以后要是在欧洲出土了证明捶丸传入欧洲的文物,就彻底变成出口转内销了。高档高尔夫会所你们感觉如何了?╮(╯v╰)╭洋气了半辈子,其实是在复古。同样的还有台球,也是古人玩剩下的,在古代有种游戏叫弹棋。弹棋是一种文体结合的游戏,靠技巧取胜,最初盛行于汉代宫廷和士大夫阶层。弹棋的棋盘四周低平,中间隆起,像个小山包;底座是方形,顶部是圆形,象征天圆地方。玩法历代文献记载不太相同,魏晋时期是两人对局,各6枚棋子,到唐代演变为双方各12子。对局时,须用自己的棋子击打对方的棋子。 柳宗元的《弹棋序》对24子弹棋进行了解释,说明了24子中一半是红色,即“贵子”,一半是黑色,即“贱子”。玩棋的人先以贱子去打击对方的子,不得已才用贵子。11、玩桌游叶子戏、麻将、牌九、象棋、围棋这些就不用多说了,来说个偏门的。提起“大富豪”游戏,可谓风靡世界,其实中国人也有一款相似的游戏,叫“升官图”。升官图是“彩选格”的一种,类似的还有选仙图等,据传始于唐代。升官图的棋盘是一张将文武大小官职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的底图,玩的时候转动陀螺,陀螺上分别写有“德、才、功、赃”四字,按照停止时的文字决定棋子进退。    每个人从“白丁”开始,最先升到最高位的人取得胜利。有的也用掷骰子代替转陀螺,用点数色彩决定升降。12、吃冷饮不要以为冰箱是近现代才发明的神物,古人早就鼓捣出冰箱的祖先——冰鉴了鉴,实是一种大盆,早期是陶质,春秋中期以后流行青铜鉴,又称“冰鉴”,后来又有做工更加精美的木质冰鉴面世。使用冰鉴时,将盛满饮料或食物的器皿放进去,四周围满冰块,合上盖子,不多时“冷饮”就可清凉出炉啦~ 深井大宅门的享受。春秋末期,冰的用途更加宽泛,达官贵人们就喜欢喝冰米酒。到了唐代,人们把吃一种底层是冰,浇淋着奶油、酥油、花朵的冰点——“酥山”当做潮流~南宋时,市集上的冷饮更加琳琅满目,当时最受欢迎的冷饮有“冰雪甘草汤”“雪泡豆儿水”“凉水荔枝膏”……听着名字就流口水啦~到了元代,据说元世祖忽必烈在牛奶中加入冰块,发现口感很好,于是又加入了蜜饯和果酱,听上去好像圣代哇。明清时期,人们把水果也加进了冰食中(可能水果冰沙就是这么来哒)。后来,据说马可·波罗把“冰酪”的制作技术带回意大利,经过辗转又传到英法,后经美国机械化改造,就变成了现代的冰淇淋啦(中华饮食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再顺带来贴组烧烤的,冰火两重天嘛。古人老早就开始吃烧烤了,某起源国的烧烤一边呆着凉快去战国铜烤炉东汉釉陶烧烤炉-------------------------------------------------------------------------------------------------------------------------第一次过千赞,受宠若惊之余再追更几条,虽然大多数同学可能连前面的·都看不完(手动笑)13、嗑药party说起嗑药,在大家印象里似乎是近代才有的事,先是抽大烟,再“进化”到白粉、冰毒、药丸、呼叶子、帖邮票等各种变种。其实在古代,类似嗑药一般的“自戕”以寻求刺激的行为也并不罕见,罂粟早在隋唐或之前便传入中国。著名词人苏轼、苏辙兄弟,都食用过罂粟。苏轼《归宜兴留题竹西寺》诗中称,“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莺粟汤”,莺粟汤,即罂粟汤。还有唐宋时期的“阿芙蓉”,明朝的吗啡含有物,历史上有大量的名士嗜用!《旧唐书》记载:“乾封二年,遣使献底也伽。”底也伽,即是含有海洛因成分的一种解毒药。当时未满30岁的唐高宗李治,因为经常头晕目眩,所以服用了此药。清代的俞燮《癸巳类稿》直接认定明神宗朱翊钧“中乌香之毒”。乌香,即藩属国进贡的鸦片。他当皇帝长达48年,竟然有23年不视朝政。从《明神宗实录》中所记来看,朱翊钧经常颁谕旨,称“朕自夏感受湿毒,足心疼痛,且不时眩晕,步履艰难”。这个观点之前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是满清文人的污黑之辞,直到1956年定陵被考古发掘后,从朱翊钧的头盖骨中检出了吗啡成分的残留,这证明他生前确实长期嗑药。崇祯皇帝两度发布“红头文件”,要求国民戒烟,禁止官员在衙门等官府机构内吸烟,私藏或出售烟草都有可能被处死。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禁烟。(到底是鸦片还是烟草?暂时没去考证过)
皇太极时的禁烟告示但古代嗑药事件最著名的当属魏晋时的五石散,而且魏晋时期在名士间还流行嗑药party。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民间流传一种“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吃肝补肝”、“吃肾补肾”。假如有一个人得了肾亏的毛病,那么不用说猪肾、羊肾、狗肾之类就是补肾的最佳吃物。按照这种思维进行推理,石头千年不烂,真金不怕火炼,都是最坚固之物,所以吃什么不如直接吃金石。如果吃一些金子、石头,自己的肉身会不会有朝一日像金石一样永远不朽?古人还真的进行了这样的尝试,先是吃云母、紫石英,到了魏晋时期出现了在士人贵族中间风靡的五石散。 有考据癖的鲁迅还为此写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五石散的主要成分是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等五种矿物(不知道有没有某化学老师高人能复制出来)。这种散剂据说是张仲景发明的,他的这个药方主要用于伤寒病人,因为这种散剂药性燥热,对伤寒病人有一些壮阳补益作用。作为“补益药”服用五石散的始作俑者是曹操的女婿何晏,这位何晏生得“美姿仪而绝白”,还喜欢在脸上抹粉,人称“傅粉何郎”,走起路来时常照照镜子,还颇有点自恋。何晏虽为驸马,依旧不肯本分做人,四处拈花惹草,本是一个好色之徒,无奈其素体羸弱,恣情纵欲多少有些力不从心。何晏用了五石散以后,即刻体力转强,精神开朗,多年的烦恼一下子解决了。“晏耽爱女色,服五石散体力转强”,甚至可以“夜御数女”。再者五石散有类似“摇头丸”的作用,服用以后精神恍惚忘我,有点超凡脱俗的感觉。驸马爷现身说法一下子轰动了京城,大家争相服用,就像现时的“伟哥”,本是治疗心脏病的药,偶然被发现有壮阳之用,给了大家一个惊喜,马上销量狂增。 据说服用五石散还很麻烦,有不少规矩。服用五石散后,全身燥热,必须食用冷食、洗凉水澡、睡凉炕来散热,因此“五石散”又叫“寒食散”。由于五石散的药性非常猛烈而且复杂,所以仅仅靠“寒食”来散发药性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辅以散步等各种举动来散发、适应药性,此类举动称之为“散发”和“行散”。于是由此又衍生出了另一项运动——“裸奔”。许多魏晋六朝名士还是出了名的暴露狂,比如那个热爱饮酒的刘伶。《世说新语》记载,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还有那个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另一个王忱,也是“性任达不拘,末年尤嗜酒,一饮连月不醒,或裸体而游,每叹三日不饮,便觉形神不相亲”。不但在家里裸露,还喜欢在外面裸奔。
现在有些学者认为魏晋六朝名士的裸裎之风,是一种“身体的反抗”。要我说,这无非是酒后乱性,嗑药后乱性而已。服药之后,人的皮肤也特别敏感,很容易被磨破,新衣服比较硬,所以魏晋名士大多痛恨新衣服,而喜欢穿柔软的、没有浆洗过的旧衣衫。鞋子最好也别穿,只有穿木屐才舒服,一副很艰苦朴素的样子。鲁迅先生就说过:“我们看晋人的画象和那时的文章,见他衣服宽大,不鞋而屐,以为他一定是很舒服,很飘逸的了,其实他心里都是很苦的。” 嗑药之后药性一上脑,再加上对道德礼教几乎出之本能的抗拒,魏晋名士接下来比较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集体啪啪啪了。当时许多贵族男人经常会搞一些性party,脱光衣服饮酒作乐,嗑药狂欢,然后各自跟妾侍颠鸾倒凤,还互相观摩。《晋书·五行志》上有一段有名的话: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对弄婢妾”,这简直是古代版的“海天盛筵”和“换妻俱乐部”啊!有个叫做周顗的名士,更是色胆包天,一次参加尚书纪瞻的宴会,看到纪瞻的小妾出来舞台佐酒,长得像狐狸精一样,周名士立即色心大发,当场就脱掉裤子,“ 露其丑秽”,扑了上去。幸亏被旁人死死按住。现今社会的娱乐圈,有很多圈子也是毒品社交。你要进入我的圈子,那好,大家组局一起吸毒,把利益捆绑到一起,有点“投名状”的意思。由此,中国魏晋时期的名士们和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垮掉一代”便顺应人之本性,采取一种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雅称为“魏晋风流”。当然,这群人生活下司马氏的高压政策下压力也挺大的,也不知何时就会变为司马氏的刀下之鬼,及时行乐、故作玄虚、佯狂避世,以此远离政治,以求免祸的原因也不是没有。五石散对年迈体虚、阳气偏衰者,用之得宜,有一定的助阳强体作用,但在养生求仙之风的劲吹之下,被赋予了它不应有的用途,一些人企图用五石散实现虚幻的神仙梦,造成的危害是很严重的,由魏晋至唐,为害时间历五六百年之久,服者众多,中毒死亡者亦多。五石散在深受其害的人眼中,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六朝毒品”。唐朝孙思邈《千金要方》里称五石散是“大大猛毒”。晋代着名的针灸学家皇甫谧,就是写《针灸甲乙经》的那位,年轻的时候也服过“五石散”,并且深受其害,后来幡然醒悟,他说自己服了五石散之后“违错节度,辛苦荼毒,于今七年,隆冬裸坦食冰,当暑烦闷,加以逆咳,或若温疟,或类伤寒,浮气流肿,四肢酸重。”很多服用五石散的人最后成为“魂不守宅,血不华色,精爽烟浮,容若槁木,谓之鬼幽。”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根据历史学家余锡嘉先生考证,从魏正始到唐天宝之间的500多年,服用五石散的有数百万,丧生的有数十万。长期服用的后果就是舌头萎缩、痈疽、后背溃烂、异常痛苦自杀,喝了冷酒暴毙(服用五石散不能喝冷酒)等。由于五石散的价格昂贵,服用麻烦,所以当时只是在士人贵族中间流行,没有流入民间,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14、二婚嗯,二婚固然算不上是什么潮流,就当是是因为这年些我国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而随便说说罢。有人说古代男人能三妻四妾何必离婚呢?其实“三妻四妾”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妾随便娶,当正妻只能有一个,而且正妻生下的孩子和妾之子地位完全不同,即便是皇帝也只能立一个皇后。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中国古代是不允许妇女再婚,尤其是不允许寡妇改嫁的。是不是这个样子呢?其实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区分时期,从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层面来看。由西周到隋唐,从道德层面上看,很早就主张妇女应“从一而终”;东汉时期班固的妹妹叫做班昭,作了一篇《女诫》,也就是女人的行为准则。她在里面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也就是丈夫再娶天经地义,妇女再嫁不合规矩。但是,这种观念的影响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是相当有限的。从制度层面上看,不管是上古的礼制还是以后的法律,都不曾禁止过妇女再婚。从古代文献记载看,春秋时期,上到诸侯之家,下到平民百姓,妇女再婚是很平常的事情。齐国的管仲,还制定过“合独”的政策。老而无妻叫做“鳏”,老而无夫叫做“寡”。都是独身。当时的齐国赋予“掌媒”这个机构一项任务,就是撮合寡妇和没有妻子的男人结婚。孔子的儿子叫做孔鲤,他死了以后,妻子也改嫁他人。圣人之家这个样子,可见当时寡妇改嫁并不被认为是什么丑事。现在保存的汉朝法律,看不到有关规定,但从资料看,妇女改嫁的事情司空见惯。汉武帝刘彻。他的外祖母先嫁给一个姓王的,生了他的母亲;后改嫁给一个姓田的,生了一个叫田蚡的儿子。他的母亲嫁给太子也是再婚。刘彻当了皇帝之后,不但把他母亲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参考上面搅基。韩嫣作死篇),也就是他同母异父的姐姐迎到宫中,还把他外祖母改嫁后生的那个田蚡任命为丞相。东汉光武帝刘秀,身为皇帝,还亲自为他寡妇姐姐物色后夫。所以,在皇家那里就把妇女再婚看得很平常,民间更是如此。《汉书》中记载了朱买臣的故事(覆水难收的典故),后来被改编成戏曲广为流传。京剧叫做《马前泼水》。这个故事说,汉朝有个人叫做朱买臣,家里很穷但是喜好读书。他经常打柴卖钱维持生活,一边担着柴一边读书,还在路上引吭高歌。他的妻子也担着柴跟他一起贩卖,看他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很不好意思,劝他不听,就说干脆离婚算了。朱买臣说,你既然等不到我时来运转之日,离就离吧。这样两个人离了婚,他的妻子也就改嫁他人了。有一次朱买臣担着柴走在坟地里,恰好他的妻子和后夫正在上坟,看见他饥寒交迫,还招呼他吃饭。后来,朱买臣果然受到重用,做了太守。皇帝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劝他荣归故里。回故乡时,当地隆重迎接。他在马上,见到他前妻的丈夫正好为他修路,在那里泼水,于是把她前妻夫妇接到官邸款待。从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西汉时女子离婚改嫁也毫不稀奇。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基本内容如下: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有人分析,比起现在离婚的水火不相容,唐代《放妻书》可以说是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聚好散。先是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最后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是当时的一种程式语言,也让人感受到唐人的包容和释怀,温情和幽默。这么浪漫的证书,怎么狠得下心离婚的!不过,日本学者仁井田升早在1941年就提出,放妻书中的“放”字反映了夫妻关系中妻子地位的低贱。多数敦煌学专家学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放”字乃放归本宗之意,本身并无低贱的含义。在已发现的12件敦煌放妻书中,也有一些别的名称,如夫妻相别书文样、女及丈夫手书样文,更显示出双方的主体地位。这说明在晚唐和北宋初年时期,女子在婚姻关系中,要比后世的明朝和清朝地位高。放妻书中,也有一篇独特的“放夫书”,名为“宋初留盈放妻书”。从格式上看,这篇放妻书讲的是丈夫富盈和妻子阿孟离婚,但文中却出现了“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自后夫则任娶”字样。放妻书中的放妻,是因为在夫系家庭制下,妻子一般是从夫居,因而在离婚场合,通常也就是妻离夫家,按此件文书所反映的婚姻情况,这篇放妻书本应题为放夫书。专家认为,当时基本上都是从夫居,离婚书绝大多数也是题为放妻书,所以阿孟与富盈离婚时就借用现成的放妻书的格式,加上阿孟与富盈离婚的具体内容,便成为以放妻之名、行放夫之实的离婚书。从史实来看,唐朝妻子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从唐朝的法律看,明文规定,在为父母、祖父母和丈夫服丧期间妇女不得再婚。这实际上礼制的一贯精神。唐律还规定,除了父母祖父母以外,其他人不得强制寡妇改嫁,换句话说,寡妇的父母祖父母可以强制她改嫁。从社会实际看,唐朝对于妇女再婚是相当宽容的。按照《新唐书》的记载,唐朝公主改嫁的有二十三人,三嫁的有四人。皇室尚且这样,民间可想而知。大家知道著名的“唐宋八大家”第一位就是唐朝的韩愈,韩愈既是文学家,也曾经做过刑部侍郎,也就是刑部的副部长。他的女儿就曾经改嫁,可见像他这样极力推崇儒学的人也是不阻止女儿再婚的。到了宋朝,在很长的时间里继承了唐朝的法律传统,妇女再婚仍然不足为奇。比如,范仲淹是北宋的重要人物,他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流传至今。他的父亲叫做范墉,在他出生后第二年就去世了,他的母亲改嫁给了一个姓朱的人家,所以他的名字最早叫做朱说,从的就是继父的姓氏。范仲淹学习刻苦,生活简朴,看不惯朱家子弟大手大脚,劝他们节俭一些,结果朱家兄弟说:“你又不是朱家人,管这么多干什么?”他追问之下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到了二十八岁,他做官了,才恢复姓范。范仲淹的儿子死了以后,由他作主让儿媳改嫁给了他的学生。这个范仲淹还创立了“义庄”,也就是由他买了一些土地作为范氏宗族的族产,土地的收益用来从事宗族公益活动。其中,他在“义庄”的管理规则中规定,除了一般婚嫁要给予资助之外,寡妇改嫁的也应该给予资助。由母亲改嫁、儿媳改嫁到资助寡妇改嫁,范仲淹浓缩了北宋对待妇女再婚的一般态度。再有一个就是那位人所共知的王安石。王安石的儿子叫做王雱,有点精神失常,老婆生了个儿子,他以为相貌不像他,就要千方百计弄死。夫妻天天吵闹。王安石认为自己儿子精神有病,不能因此连累儿媳,于是就让儿媳改嫁了。北宋有个程颐,是个理学奠基人之一,他说过一句话叫做“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大力提倡妇女的贞洁,坚决反对寡妇改嫁。其实这种说法在当时的影响还很有限,他自己的侄媳妇就改嫁了。但是他的这句话,经过南宋朱熹的宣扬,影响非常非常大,不知摧残了多少妇女!到了清朝,由于礼教的影响越来越深,法律虽不禁止妇女再婚,道德上却几乎把贞节观宗教化了。许多宗族用族规的手段进一步限制寡妇再婚。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出于生计的需要,包括出于抚养子女的需要,民间妇女再婚现象仍然是存在的。15、洗剪吹我们都误解的造型师系列,那些BH的头型确实存在…… 天啊!原来曹颖当年那个米老鼠发型真的有原型啊!注意看陶俑双手摆的那个时尚的poss请自行脑补Nobody背景音乐曾经雷倒一片的“大便头”=海螺髻+高宝髻原来周星驰电影里的头型也绝对不是夸张搞笑来的!蕉叶冠VS林青霞姐姐在《鹿鼎记》的“我爱一条柴”陶俑酷到不能再酷的发型现代模特复原的北魏前卫发型,瞬间联想到星战前传1里波特曼女王的那个发型古代男子的小平头唐朝发网 (周迅走红毯和王菲演唱会都是学人家的么???)16、纹身刺青我国早些年,现实生活中纹身给人印象多半是不可思议的,很直接就想到是黑道人物的专利品。近些年来社会日渐开放,民众大量接受欧美、日本等国的文化资讯,已不再把纹身当做作禁忌。在纹身人员中也有些是夫妻、情侣,为了表爱意,他们将对方的相貌留在身上。但其实纹身作为传统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续至今已有数千多年。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精刺五彩多奇妙,东传扶桑有遗风。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似乎就在身上刺图案了,不过那时候的水平并不高,而且现在已经没有实证可以考察,通过壁画描绘可以依稀推断远古时期人类的刺青。《礼记·王制》记载:“东方曰夷,被发文身”、“南方曰蛮,雕题交趾”、“西方曰戎,被发衣皮”、“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雕题”,也是“文身”的意思。可见东方的夷、南方的蛮,都是文身的。《史记》中也提到“古越国,其民断发文身”。书中提到的就是古越国的人,都剪短头发,在身上纹龙鱼形状的纹身,这起源于他们当时有很多人掉下河后就被淹死,很多人都觉得是河底下的鬼怪在作怪。将头发剪短,就可避免海藻缠绕头发,而纹身,就是让它们觉得是同类,这样就可以减少伤害。于是,这也就成为了古代最早刺青的由来,属于一种图腾崇拜。不仅在中国,远古时代欧洲的凯尔特人、非洲、美洲土著也有纹身的风俗,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彪悍。这就表现出了纹身的另一个用途,在狩猎时或者战争中用来恫吓猎物和敌人。遥想下古中原人和古罗马人跟这些土著人对阵时,黑压压一片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的人狂叫着裸奔冲过来,这会造成怎样一种的心理压力。。。。《史记·吴太伯世家》:“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以避季历”,“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原来太伯、仲雍是因避季历而奔荆蛮的,他们因此而遵从了荆蛮之风俗——“断发文身”。这说明原来生活在今江苏南部一带的土著“吴人”是断发文身的。《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墨子·公孟篇》也有记录:“昔者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说明在勾践当越王的时期,越国的百姓还是文身断发的。作为他们的国王,勾践也文身,那是必须的。而在当时的相对文明的商周中原社会,将自主的纹身刺青视为一种蛮夷行径,并融入刑法叫做“黥”,就是在罪犯身体上刺字作警示,初犯刺左臂再刺右臂,三犯刺脸部。古罗马罪犯和奴隶要纹身,19世纪美国罪犯获释时要纹身,英国逃兵也要纹身,后来西伯利亚的监狱和纳粹集中营的在押人员身上也刺上标记。像这一类都是被动的纹身,他们的内心都是拒绝的。而且在罪犯身上的纹身刺青一般都是用黑色,而且内容很单调,毫无美观可言,如下图岛国例。但是渐渐的,文明社会的人也发现,假如在自己身上纹上艳丽好看的图案,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开始自发地纹身。于是发展到了唐代,加之社会风气开放,民族大融合后胡夏归一,唐代民间开始特别流行刺青,在当时,不管是男是女,都喜欢在身上刺图案。男性一般是用针在皮肤上刺出图案,然后涂上墨汁,随着伤口的愈合,墨汁也渗进皮肤内,形成了颜色鲜明的图案在皮肤表面,而且永远也无法磨灭。虽然刺青的过程比较疼痛,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很多女性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具备特色,妩媚,都十分追捧在额头上刺青。由于刺青手艺受到追捧,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刺青工匠,他们的出现,为刺青行业带来了新的活力。而在刺青行业中,做得最好的就是当时荆州地区的刺青工匠,他们不仅手艺好,还能按照客人喜欢的图案进行刺青,所以当时刺青图案也是千奇百怪,这也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不仅是荆州地区出现的刺青行业,就连都城长安,也出现了刺青这一类店铺,可以说全国上下的男性都迷上了刺青。时下常看见年轻人前胸后背胳膊腿上纹着各种图案,或一只蝴蝶,或一朵小花,或一条龙蛇,大多则选择大片传统团花图案,陈陈相因,照抄照搬,极少见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奇特创意。翻阅史料,发现唐代好纹身刺青者,在自己体肤上的美术创造,比现在的年轻人别出心裁多了。《酉阳杂俎》记载,都城长安有位调皮的少年,叫张干,个性张扬,属于目中无人的狂小子一类,谁都不放在眼里。他在左胳膊上刺上“生不怕京兆尹”,京兆尹是首都的军政最高首长;右胳膊刺着“死不畏阎罗王”。瞧张干这气势,光膀子走在大街上,咱活着不怕你当官掌权的,死了不惧你阎王爷!蜀中成都街头,有位虎背熊腰的汉子,名赵高,大法不犯、小法不断。赵高在自己的背上纹了一张四大天王之一的多闻天王画像,每回犯了事,狱吏要命人“杖其背”,用棍棒打他脊背。行刑手的棍子抡起来,看到天王面目,不敢落下来,赵高因此便免受皮肉之苦,也就更加地肆无忌惮。李夷简任山南节度时,抓住了赵高,命手下棍棒伺候。手下面对他背上的天王还是忌惮不敢抽打,李大人大声吼道:你们狠狠地打,打他个皮开肉绽,打得他小子背上的天王像不在了,不就没事了吗?这回赵高是遇上冤家对头了,整整挨了十天棍子,后背被打得血丝呼啦。可临放他出去时,这位还挺会自嘲的,站在衙门外大声喊叫:你们赔我钱,我要去重新在背上画上天王像。结果怎么着?这个赵高泼皮在被放了之后,又去挨家挨户收钱,让大家凑钱为自己的背部养伤。他收的这个钱,还有个叫人啼笑皆非的名目——“修理功德钱”,也就是修理他背上多闻天王像的钱。还有一位也在背上纹上天王,但用意跟赵高截然不同。这位本来是给人家官人赶马车的,地位不高,老婆孩子老小瞧他。他在背上纹了天王图像,告诉老婆他已连通神界,颇得神功。老婆还真信了。每个月初一和十五,他在家中备上酒水菜肴,点上香,脱掉上衣,“使妻儿供养其背而拜焉。”让老婆孩子面对他的光脊背跪拜。不时偷偷扭头后瞄,看着老婆那个虔诚样,心里那个舒坦呀。一个叫王力奴的小伙子,花五千钱,在整个胸腹刺了一幅江南园林图,山水、亭台、花鸟、草木惟妙惟肖,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从这可以唐代刺青的技术水平已很高妙,『召工札胸腹为山池亭院,草木鸟兽,无不具悉,细若设色。』湖北荆州有个叫葛清的男子,是白居易的脑残粉,从脖颈开始,通体刺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文人骚客常慕名前去观赏,有的禁不住还要考考葛清,试试他是否记得背后刺的哪首诗哪句诗,不管你点到哪儿,葛脱口而出。文人后来给他一身刺青起了个诗意的名字,叫“白舍人行诗图”。蜀将尹偃手下有个士兵,因晚点迟到被杖责,“杖数十,几至死”。结果这个士兵的弟弟怀恨在心,居然在身上文了两个字——“杀尹”。不知这位弟弟是为了励志还是为了提醒自己别忘记了,反正史书并未记载他的雄心壮志实现了没有。当然也有俗的:唐朝黔南观察使崔承宠在自己的浑身上下文了一条大蛇,“始自右手,口张臂食两指,绕腕匝颈,龄龄在腹,拖股而尾及骭焉。”有此大蛇在身,一旦他喝酒喝高了,就把身上的文身露出来,“努臂戟手”,去捉弄优伶人等,还大叫说“蛇咬尔”,以此助酒兴。还有更俗的:据《清异录》:“自唐末无赖男子……有以生平所历郡县饮酒蒱博之事,所交妇人姓名、年齿、行第、坊巷、形貌详,一一标表者,时人号为针史。”看来,这位爷是将自己的性爱日记,一一文在了自己身上。现在也有些男人们,喜欢写性爱日记、自拍艳照啥的,原来源头在这位爷身上啊。到了唐宋之交的五代十国。还有位人称“刺青天子”的郭威。这个郭威不简单,来自草根阶层,本是流窜作案、盗墓掘坟的恶徒无赖,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有了文身。他的文身,史上倒有详细记录。《画墁录》载,郭威“项右作雀,左作谷粟”,即他的脖子右边文有“雀儿”图案,左边文有“五谷”图案。因此,郭威被称为“郭雀儿”,又称“花项汉”。关于他的文身,有一个传说:在他年轻文身时,帮他文身的人说,现在给你文的“雀儿”和“五谷”图案是分开的,等你慢慢长大,哪一天“雀儿”吃到了“五谷”,就是你飞黄腾达之时。只是帮他文身的人可能没有想到,这个“郭雀儿”居然飞黄腾达到了做天子的地步。“郭雀儿”后来一跃成为后周太祖。正是他打下的江山,传给了柴荣,最后又被赵匡胤篡位,这才有了大宋坐享其成的319年江山。正所谓“郭家和面,柴家烙饼,赵家吃”,大宋天下,“郭雀儿”实有开创之功。至于宋代,古典小说《水浒传》中描述很多,如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浪子燕青等,都有一身的好“刺青”。或许是情有独钟,这样的人物一出场,作者便有详尽独特的介绍,字里行间洋溢着赞美的味道。像鲁智深、史进等人基本就是为了逞霸气,动不动上衣一脱,不战而屈人之兵,豪强人物,自内而外都透着一股子搏命的劲头。而燕青似乎还是为了追求纯粹的美感,除了与任原泰安打擂时稍微露了那么一点,平时轻易不亮出来。倒是施耐庵先生颇多不甘,在书中浓墨重彩。还有史料记录说,初生婴儿一生下来就被文身的。元朝尤玘的《万柳溪边旧话》记载,宋代兵部侍郎王湖公初生时,便在全部身体上刺上了“百花鸟雀”图案。真是难以想象,王湖公的家人在他初生的娇嫩皮肤上文身时,他们是怎么下得去手的?可见纹身在当时有多么大的魅力。北宋末年,岳飞之母也在儿子后背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字(正史记为尽忠报国,也并未指出是其母所刺)。而同时期还有一位抗金名将叫王彦,他的名气虽然被岳飞盖过,但他对纹身这项艺术的执着却完胜岳飞。你不是刻背上吗?那好,我刻脸上!你不是刻四个嘛?那好,我刻八个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上行下效,于是王彦麾下不少将士都在脸上刻了这八个字,后来王彦所部逐渐被称为“八字军”。看似是王彦坐稳了北宋军界纹身领域第一把交椅,其实错了,因为在他俩之前,其实还有一位更牛逼的军界纹身领域老前辈。宋初有一位武将,“纹身”都到了几近痴迷和不伦不类的地步,这人就是开国将军呼延赞。此人怪癖很多,经常以奇装异服引得路人哗然。这个呼延赞,刘兰芳的评书《杨家将》里面有过很多介绍,行为鲁莽但不荒诞,很多时候也是个蛮可爱的人物。最终也是建功立业,身居要职。在现实生活中,呼延赞却没有这么幸运,也没有那么可爱。当然显而易见的是,呼延赞忠心可嘉。但问题还就出在这个“忠”字上,以至于到了自不量力、不能自拔的程度。据史书载,呼延赞一生都很卖力气,但官职最高却只做到刺史和都军头的位置。宋太宗时期,呼延赞想建立盖世功名,于是请求守边,太宗见其诚恳,就说:“你久不作战,不如当场表演一下吧!”于是呼延赞打扮得花里胡哨,和他四个儿子表演了一场近似“马戏”的军事汇报表演,让太宗和群臣大跌眼镜。为了给呼延赞留点面子,太宗只好赏了他些金银了事。呼延赞心里很是不甘。如果不能冲锋陷阵、奋勇杀敌,自己梦想的盖世功名必将付诸东流。他固执地认为,皇帝之所以不同意自己上前线,关键是对自己颇有疑虑。于是,为表达自己的赤胆忠心,他竟然让会刺字的士兵,在自己全身上下到处刺上“赤心杀贼”字样,不但脸上、身上、脚上,就连嘴唇里面都刺满了,还有那些兵器上、马鞍上、马鞍垫子上,无处不是浓墨着色、密密麻麻的“赤心杀贼”。脑补此场景让我想起小林正树电影里的一个画面:如此“自残”也就罢了,他自己刺了字之后还不算完,又要求四个儿子和仆人们也依例执行,同时,儿子们除了身上刺“赤心杀贼”外,还在耳朵后面刺上“出门忘家为国,临阵忘死为主”字样(这个觉悟倒是比上图那个可怜娃要高)。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要他的妻妾们脸上也得刺字。呼延夫人拗不过他,说女人脸上刺字是淫妇之意,请求在臂上刺,呼延赞这才同意。于是,呼家上上下下,无论老翁妇孺,主仆从属,一个个满身是字,他们脸黑、身黑、手黑、耳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怪模怪样,常常引得路人惊恐万状,尖叫连连。功夫不负苦心人。后来太宗终于答应他去守边,但不久因指挥不当而调离,下放到地方他又无管理才能,只好回到东京。眼看建功不成,呼延赞内心十分纠结,不久就郁郁而终。直到清代,社会开放程度远不如前,市井文化也不如之前丰富,纹身刺青之风这才逐渐开始没落,反倒是被岛国接过了衣钵。17、考公务员现代人喜欢把现在的高考和古代的科举考试相等同,高考被录取就被称为金榜题名,高考第一名也被冠以科举状元头衔,其实不然。个人认为二十年前这么说还有点道理,现在的大学教育已经成为产业化发展的链条(我很反对这条),完全不可以和古代科举考试类比。相反,公务员考试倒可以。科举制度并不是教育制度,而是官员选拔制服。重文轻理是理所当然的,同理,在中国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又有多少道数理化的题目呢?科举考试是古代选拔人才,录取为仕的考试。简单说,就是通过考试在民间发现人才,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考试成绩体现)来授予不同的官职,或者作为官员后备人才培养。高考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高考成功进入大学不等于成为国家公务员,在当代它甚至不等于认可应试者为人才,现在大学录取率高得惊人。如果非要把高考和某个古代的考试制度联系在一起,那么只能说高考相当于汉代时受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教育部长”太常的挑选和推荐被报送到太学府深造。太学府就是汉代的“中央大学”。在明清,中央大学生就是国子监的监生,也不代表毕业一定会有官可做。“官”从古至今就是我国的第一职业,因为当官有种种好处,一旦当上官就成了人上人。封建社会的官员录用方法一千多年一直是采用科举制度,“十年寒窗苦”,就是为的“金榜题名时”。这也是如今公务员考试的魅力所在。老百姓要从布衣到官员阶级,只能通过科举取仕。科举倒类似于当代的公务员考试,因为它们都是平民子弟实现“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走上仕途的唯一法门。公务员考试提供的职位一般也不会很高,都是基层或者较低的职位,以利于一步一步的培养发现人才,打好扎实功夫。科举考试哪怕是状元爷们也只能先得到翰林实习机会,授予一个低等级的翰林编撰、编修之类七品左右的小官。在古代,朝廷为官如果是通过科举录取的话,是很荣幸的事情。朝中大臣通常论资排辈都是说“你是哪年恩科录取的?”或者以殿试名次,进士及第出身为谈资。而现在官场通常以你有哪个后台,背景作为炫耀。要知道在古代,凭借出身而不是通过科举考试成入围的官员都备受同僚们的歧视,自己也不好意思与进士们同朝为官。在考试形式上,全国上百万有着学历的“读书人”再现了古代科举的壮观场面,有戏言称“公务员考试报名的博士一走廊,硕士一礼堂,学士一操场”。在考试内容上,中国铁道出版社《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中直接表示,“申论适当地借鉴了我国古代科举应试中‘策论’的一些经验与做法”。科举制度始于隋代,放眼当时,算是极为先进的一种制度了。三国两晋南北朝,士族门阀势力扩张,曹操实行东汉制度,而曹丕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的途径由地方大族把持,他们选拔的是自己家族和自己党徒,国家完全就是一帮小军阀选派一帮小无赖进入政界,统治了全部中国。这个时候公平已经没有了,庶族地主和普通百姓当官的机会太小了。而科举结束了统治阶层中的一元的贵族世袭制,打破了门阀世家对官僚体系的垄断,开始让平民百姓也有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像这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就拿穿越来说,如果你穿越到隋朝之前,假如不是降在豪门贵族,穿越成屁民的你想要出人头地简直是千难万难,大概只有建军功和造反这两种玩命的主要途径。而当时的欧洲,世袭的贵族们一直占据着国家朝政,也伴随着少数的赐官制,像大哲学家培根这样有才华的人,为了求得一官半职,只好去巴结宫廷权贵。赐官制必然导致吏治腐败,“朝有南郭,野有遗贤”的现象相当普遍。欧洲人了解到中国科举制度以后,都异口同声地称赞。16世纪的门多萨认为,中国是世界各国中治理得最好的一个,他把原因归于中国竞争性的科举制度,说中国通过竞争开放一切官职,从而利用了所有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只有通过严格考试的人才能出任官职,“中国由那些及第的人治理着”,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牛津大学教授纽曼说,中国行政制度是迄今为止存在于东方的无与伦比的优秀制度。即使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欧洲学者仍对科学制度称道不已。廉士在《中国总论》中说:“中国通过卓越的考试制度录用文官武将,这是他们制度惟一不同于古今任何一个伟大的君主国家的地方”。欧洲人赞赏的是中国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原则: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出类拔萃的制度,值得效法。欧阳修称宋代科举制度“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居官者得不到世代相承保障;缺乏家世背景的平民能脱颖而出,欧阳修和范仲淹均出自寒门。《宝祐四年登科录》记载科录取进士601人,其官僚出身184人,平民出身417人。可现在随便到中国任何一个省政府搞搞统计,新进的年轻初级公务员,有几个草民出身?宋代科举制度能让近70%寒门子弟金榜题名,现在省市级政府系统的初级公务员,草根子弟能占多大比例?在中国科学制的影响下,欧洲开始废弃腐朽的赐官制,确立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早在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家亚当·斯密就提议,每个人“被获准在任何机构自由从事某一职业前,必须经过考试或试用”。他的主张是受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影响,而后者又是受中国政治哲学的影响。斯密提出选拔人才的原则为欧洲各国普遍接受。法国首先师承中国,在1791年进行了文职人员的考试,德国大约是在1800年。英国有识之士早就呼吁政府效法中国科举制度,面向全体国民,开科取士。1833年,英国确认了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但直到1847年,英国某一驻外机构为聘任办事员,才进行了最早的竞争性考试。此举受到种种非难,但英国行政改革者最终获得胜利,应为这是一种卓越的选拔人才的制度。1855年,英国成立了第一个文官委员会,主持普通文职人员竞争性考试。1870年,英国颁布法令,使文官的竞争性考试正常化,英国文官考试制度最终确立。  英国文官考试面向公众,定期举行,对应试者进行基础知识的笔试,低级职务的考试在地方进行,高级职务的考试才在首都伦敦。强调入选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确定试用期,与中国科举制度的形式非常相似。当时的英国报刊就指出:“生活中没有什么能比这与中国所实行的制度更相似的了。”《大英百科全书》对英国文官制与中国科举制的渊源关系也有公允的结论:"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在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孙中山说: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如同最早发明了火药,最后却只先进于做鞭炮烟花逗乐,而落后于用于枪炮子弹作战一样,虽然中国人创造性地发明了科举考试模式,但这一手段后来却成为束缚中国人思维的一个绳索。而欧美人却知道活学活用,把这一中国人发明的选拔人才方式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让中国这位发明者反过头来要学习、“取经”的考试模式。那么科举制度趋于落后是什么时代的事呢?这个答案很明确:始于明,甚于清。可能现在一提到科举,大家满脑子就是四书五经和八股文,但事实并未如此,因为仅有明清两代是如此。下面以唐朝为例,摘自郭齐家所著《中国古代考试制度》一书。唐代科举考试设科繁多,不同时期其科目设立也不尽相同,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其中常设的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此外,还有制科和武举科等。秀才科:考方略策(计谋策略)五道题,依文理通顺透彻程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录取。隋唐时代均以秀才科为最高,但因不常开设,所以被录取也最难。进士科:唐初仅考时务策(当世要事的对策)五道,后增加考试帖经和杂文。唐中叶后又增考诗赋,并重视诗赋的考试。往往帖经不合格的,如果诗赋考得好也可以录取。这是唐诗兴盛的反映,同时又反过来促进了唐诗的进一步发展。“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首名句便是出自考生的应试诗。唐代进士科最受士子青睐,《唐摭职言》说:“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唐玄宗时每年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常不减千余人”,及第者最多时不过30余人。《全唐诗》中有“桂树只生三十枝”,反映了进士科每次录取名额不过30人左右。据徐松的《登科记考》统计,终唐之世计289年,贡举进士为266次,及第进士为6442人,按《通典·选举三》每年应举数“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计算,唐代约计有50万人次参加过进士科考试,平均每年及第在23人到24人之间。这与《通典》所载“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百十一二”基本相符合。进士科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与进士及第者往往受到重用有关。有的进士及第者位及宰相,从唐宪宗到唐懿宗期间共有宰相133人,而其中进士出身者有98人,约占宰相总数的74%,宰相中进士出身的人数已占绝对优势,反过来又促使朝野上下更重视进士科。唐玄宗时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曾说:“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故忠贤隽彦蕴才敏行者咸出于是”(《通典·选举三》)。正是由于进士科及第者官位显赫,录取人数又少,所以进士科也最难考。明经科:又可细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三传(即《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等。在唐代按经书的分量又把经书分作大、中、小三类:《礼记》与《春秋左氏传》被称为大经;《诗》、《周礼》、《仪礼》被称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被称为小经。《论语》、《孝经》为共同必试,要求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都要掌握。明经科就是考以上儒家经典著作,方式分帖经、墨义、时务策与口试等。明经科的考试要求是不高的,只要求熟读经义注疏就行,对于经义也未必真懂。录取的比例也较大。进士科大约每100人只有一二人被录取,而明经科大约每10人就有一二人被录取。唐有重进士、轻明经的倾向,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意思是说30岁的人去考明经科,算是年纪老的了,而50岁的人去考进士科,算是年纪轻的了。说明考明经科容易,考进士科很难。明法科:即法律科,主要考律、令等知识。试策共10条,其中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等,通八条以上为乙等,通七条或七条以下为不合格,不能录取。明法科的考生来自律学的学生和州、县的乡贡。明法科主要是试考生对朝廷刑法和国家组织制度的了解程度。明算科:即算术科,着重考核算术,要求详明术理。主要考《九章算术》三条,《周髀算经》、《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者为合格。《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者为合格。另一说,“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缉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新唐书·选举志》)明算科考生主要来自算学生,算学生学业完成后参加国子监考试,合格者再参加科举省试,及第后待铨选后叙任官员。诸史科:即历史科。“一史”,主要考《史记》。“三史”,主要考《史记》、《汉书》、《后汉书》。史科为唐穆宗时所设。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70条策通二道者合格。医举科:是唐代设置的专门为选拔医学人才的科举考试科目。最早开设于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考试内容:各试医经方术策十道,《本草》《二道》,《脉经》《二道》,《素问》《十道》,张仲景《伤寒论》二道,诸杂经方义二道,通七成以上的为合格。考生主要来自医学学校的学生。读书人经过省试(尚书省礼部试)合格了,只不过是取得了“出身”,还不能马上去做官。要想做官,还得参加吏部考试。吏部考试包括“书、判、身、言”四个方面。第一考“书”,即书法写字,试其“楷法遒美”。第二考“判”,即写另一种文体的文章,试其“文理优长”。第三考“身”,考察其相貌是否端正,试其“体貌丰伟”。不错,古代科举也有面试,据说有一读书人名叫方于,由于他缺唇,连应10余科而不得录取。第四考“言”,考察其口齿是否清楚,试其“言辞辨正”。如果“书、判、身、言”这四项全能够通过,便可以授予官职。像韩愈这样的文豪,竟四试于礼部,三试于吏部。就是说韩愈参加过四次省试,方才通过,又参加过三次吏部考试,一直未能通过。于是他企图通过当朝宰相推荐而得官,但他三次上书均无结果,最后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由此他才走上了仕宦之路。可见科举考试之艰难!即使通过了吏部考试,所授官位无非八、九品,其秩位并不高。不过从此便登上仕途,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因而读书人仍把科举考试看成是一生之中的一件大事。到了宋代,还增设了词科和绘画试。可以看出,唐宋时期考试科目还是非常丰富的。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通过科举考试、荐举贤才、学校培养等多种途径来解决选官取士的问题。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曾下诏实行科举考试,一连举行三年,由于被选取的人才多是少年后生,缺乏实际经验,朱元璋颇不满意,所以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起暂停科举。这时明朝十分注重荐举取士和兴办学校,从中选拔优秀人才任用做官。不过,荐举的情况也并不比科举好,荐举多而且滥。经过比较以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又决定恢复科举取士,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以后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以后科举取士很快又被提高到主导地位,荐举渐渐衰落,而学校也成为科举的预备机构了。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唐宋时期的各种科目被统统废除,而只设一科,考试内容全国统一,因为及第后赐予进士出身功名,所以就被作“进士科”,因此明朝的“进士科”和唐宋朝的进士科完全是两码事,其所侧重的考试内容倒更像是唐宋朝的明经科,同时八股文也应运而生。其实八股体的初衷之一是为了考官阅卷方便先看看当时共有多少人考。因为报考资格是秀才(生员),只会越来越多。过这个是童试,并且是终身制不过期。于是乡试参加者中白发苍苍的也屡见不鲜,祖孙同科还有“嘉话”。当时顾炎武《生员论》提到:合天下生员,县三百人计,不下五十万人。再看看阅卷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上次说了,八月初九第一场,八月十二各位主考抽签分房,开始阅卷。而一般出名次的时间,大省在九月初五,小省更是在八月二十!到时阅不完卷,会被御史弹劾!而阅卷人数量很少,主考官两人,同考官四人,到后期最多时才不过总计二十人。这就是艾南英说“比阅卷,大率督学以一人阅数千人之文”,平均每天要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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