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怀雷电之神难度8一出身就把母亲电死然后被父亲封印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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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目标,泡美媚
我,亚曼王国王子,圣骑士武。亚曼从睡梦中醒来,睁开了眼睛。这么说似乎我是一个大人物似的,但实情是亚曼王国虽然是一个王国,但实际疆土只是亚曼城及周围一小片地区,骑快马的话一天可以沿着国境线跑一圈。国家的收入就是靠过往亚曼城的商客缴的贸易税,税金微薄,用钱的地方又很多,所以我虽然是个王子,可也是一个穷人亚,我这个堂堂王子的房间,也是简朴得很。
亚曼王国位于亚加王国和拉玛巴王国之间的新月形缓冲地带,这个缓冲地带本来是亚加的领地,但被拉玛巴王国攻击以后被原来的领主放弃,拉玛巴王国又遇到了别的问题,加上重重山脉的阻隔,没有吞并这一个地区,被放弃的人们只好自己建立国家,这个新月地带一共有八十八个国家,全部都很小,几乎全部都是山区,出产大量矿石,外人也懒得一个个去记这些国家的名称,所以这里统称为新月八十八国,亚曼就在亚加的旁边,是商人们把新月地带的矿石带去亚加,和把亚加的其他物品运回新月八十八国的最方便的路径。
至于圣骑士,那是教廷最后设立的兵种。教廷的基础是中央大陆无数信奉至高神的信徒,教廷在几乎每一个城市设立神殿来让信徒祈祷,神殿由教廷总部派出的神官和祭司管理,就象所有的大型组织一样,教廷聚集了大量的财富,在以前争战不休的混乱岁月,神殿成了盗贼和军队的抢掠对象,于是就发展出了站在前线,使用武器的的神官战士和站在后方以至高神的法术辅助作战的祭司。
这样的军队防守神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却缺乏相互支援的能力,因为无论神官战士还是祭司,都没有快速机动能力,而能够实现快速机动的法术“飞行”,是一个高阶法术,会的人不多。于是教廷就模仿骑士发展出圣骑士,圣骑士在马上作战,利用马匹作长途旅行,但因为圣骑士往往是作为应急力量使用,所以要求圣骑士不但要使用武器,还要会法术。在圣骑士最辉煌的时候,除了在教廷总部有一个团的圣骑士外,每一个神殿都有数量不等的圣骑士,而在这个大体和平的时代,培养不容易,养护费用高的圣骑士就不太受欢迎,大量的圣骑士无所事事,教宗就下了一个命令,让圣骑士“在漫游(就是冒险)中明白至高神的真意”~~意思就是说老子不养你们了,自己找饭吃去。
说起来我在圣骑士序列中排行第二,一旦发生和教廷有关的战争,圣骑士团重组,我就是圣骑士团的团长,直接指挥圣骑士团作战。(至于排序第一的圣骑士“完美之圣骑士”,他会在我之上,指挥教廷的整个军事力量。)但是现在没有战争,我就是一个平常的圣骑士~~
丢下这些悲伤的回忆,我回味着刚才的春梦,为难的望着自己双腿间的勃起,刚刚的春梦真的很激烈~~最后我决定“亲手”解决这个“问题”。在我渐入佳境,就快“解决”问题的时候,房门“呀”的一声打开了,新来的侍女妮儿走了进来。虽然我一向不怎么把教廷的清规戒律放在眼里,可是如果让一个侍女看见自己正在“解决问题”,也有些不好意思,我只好把眼睛一闭,装睡。
我听到妮儿的脚步深渐渐接近,应该是走到了我的面前,然后我听到她的声音:“殿下,起床了。”
我当作没听到,“殿下,起床了!”妮儿加大声量。
我还是当作没听到,然后我就听到倒水声,难道……果然,我睁开眼睛就看到妮儿拿着一杯水作势要倒在我身上,“殿下,不起来就先洗个澡吧。”她笑着说。
我吓得马上睁大眼睛,“那个……让我再睡半个小时吧。”
妮儿摇摇头说道:“不行,宴会就快开始了。”
“20分钟(妮儿摇摇头)……10分钟(妮儿再摇摇头)~5分钟就行了!!”
妮儿叹了口气,走开了几步,到了书桌那边,好像决定先收拾房间。
我偷偷的看着在收拾东西的侍女,觉得妮儿身体每一段曲线都充满了诱惑,青儿的叫我起床绝招(简称叫床)怎么她都知道了?一边看一边想,忍不住就继续“亲手”解决问题,妮儿穿的制服是那种很正常的一直覆盖到小腿那种,我只好一直从小腿推论到大腿,再推论到臀部,那个美丽的臀部摸起来会不会很柔滑呢?
我想,我只觉得妮儿的身体似乎透射出一股吸引力,天底下应该没有东西比这更好了吧?要是青儿还在这里多好,我就不用自己一个人解决问题了,可以和她一起“研讨”这个问题,不但做了起床运动,锻炼了我的身体,还是一个美女感受到“至高神”的爱与仁慈,谁直到青儿居然生病请假了,唉。
这么说要不要把妮儿拉上床来呢?但这是不可能的,凭我这样和主流女性审美观点有小小距离的模样(作者章鱼:就是丑陋),是不可能像我弟弟“修”一样勾勾手指头就有一大堆美女投怀送抱的,长成我这样的只能慢慢来,用美丽的心灵去感动女性(章鱼:我吐)。这么说难道我要用强迫的手段吗?可是今天是我的告别宴会,实在没时间了(有贼心没贼胆)。
事实上,如果不加抑制的话,我的身体会被圣光笼罩,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圣洁的光芒~~在这种情况下,要泡美媚是很容易的,但是要做其他事情就不容易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被我的光芒夺去,所以,我会有意识的减弱笼罩在我身上的圣光,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同样身为拥有强大力量的强者才能感觉到我身上的力量,但是,对于平常人来说,我的容貌就会成为缺点~~连侍女都不怎么尊重我~~
妮儿的腰看上去好像很细哟,那她的背呢?会不会很光滑?圣骑士擅长的治疗术以人体解剖学为基础,而人体解剖学可以由穿着衣服的躯体上看出身体的曲线~~当我终于推论出妮儿用来哺乳的器官的形状时,一股热流涌出,困扰了我早上起床后的问题解决了,妮儿的诱惑力瞬间消失,由欲望女神变回生手侍女,和一个不懂魔法的人解释魔法效果一向是很难的,以后我解释“诱惑”这个魔法的效果就可以说“施法前和施法后的效果,就象射出之后和射出之前你的幻想对象对你的诱惑力”我真是一个教育天才呀(自吹自擂)。
我用双手撑起身体,感叹射出后的空虚。
“殿下,今天这个是什么宴会呀?好像有好多大人物呢。”妮儿一脸好奇的对我说。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妮儿,我真的这么失败吗?“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妮儿用很天真的语调回答。
“今天是我的告别宴会。”我保持平淡的语气。
妮儿看上去大吃一惊,说道:“告别晚会?告别宴会一般不是晚上举行的吗?不对,这不是重点,为什么你要举行告别宴会呀?”
我笑了一笑,回答她:“因为晚上要举行庆祝会庆祝我走呀。开玩笑的,其实是因为这个宴会会一直举行到晚上。”
妮儿急急的问:“我是问为什么你要告别呀?告别什么?”
我定一定神,用被别人称为“似乎至高神降临”的语调说道:“是告别我离开家庭,去世界各地实行‘至高神’的教诲,锻炼意志,救护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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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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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儿双眼射出崇拜的光芒,说:“好……好伟大。”
我只是一笑,没有说话,心想:“哪有这么伟大。”真正的原因是七年前的战争,我的父亲现任亚曼国王亨利。亚曼有雄心壮志,一心想统合新月八十八国,使这八十八个国家联合成为一个国家,于是他整经备武,建立起了三万大军(相对于新月八十八国其他国家,三万实在是可以叫大军了。)
可是他的野心超过了他的能力,七年前,在吞并了邻近的三个国家以后,他真的使另外八十几个国家结成了联盟,不过是反对他的联盟,联盟一共集结了十二万军队(八十几个国家才集结了十二万军队,由此可见这些国家实在是很小。)一举击溃父亲的军队,并包围了亚曼城,在这个最危险的时候,我用出最高阶的“至高神之祝福”(“至高神之祝福”分为很多阶段,最初段的“至高神之祝福”只能解除异常状态,我用的是最高段,直接让至高神的一部分降临在我身上,给我的军队祝福,这个法术相当于给整支军队加了所有的元素魔法防护,大力,准确,飞行,圣光盾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战斗力相当于一条龙),统领剩下的四千亚曼军击败了联盟军,签下和议,结束了战争,我由此得到了“最强的圣骑士”之名(我的正式称号是“惩罚之圣骑士”,但这个称号好像在说新月地区其他国家做了什么坏事,要我去惩罚似的,而实际上是我们亚曼发动了侵略战争,所以我现在也不好意思用这个称号)。
我退出我们取得的领土,而联盟要解散,新月八十八国永远友好相处,这是和议的公开内容,但其实像所有的和议一样,它还有一条秘密条款,新月八十八国中其他八十七国保证通往亚加王国的道路全部经过亚曼,用来交换的就是我要离开亚曼。
亚曼是一个小国,只有二十万人口,绝大部分住在亚曼城,而亚曼城是一个商业城市,工业,农业都不发达,工艺品和农产品都要靠进口,而且经过亚曼到亚加只是最方便的路线,而不是唯一的路线,这样一个国家是绝对不可能在新月八十八国其他国家的联盟下幸存的,所以我答应了这个条件,不过我争取到了七年的缓冲期,以恢复战争的创伤,今天,所有的事都做得差不多了,死去的人们渐渐被忘却,滚滚而来的商队提供了优厚的税金,而税金的带来的福利平息了大部分民众的不满,而我,今天也就要告别亚曼了。
我在妮儿的服侍下梳洗完毕,穿戴整齐,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有人帮助我穿这身圣骑士混合甲,这种盔甲基本上是皮甲,在重要的部位如心脏嵌入金属,全重二十公斤,虽然不像五六十公斤重的真正的骑士盔甲一样,没别人帮忙就穿不上,但要一个人穿还是很麻烦的。
我看了这个房间最后一眼,里面都是我用惯的东西呀,以前我也不是没想过要带走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可是什么是有纪念意义的呢?是那个死去的母亲留给我的“王室礼仪典籍”?是青儿偷偷为我做的被子?还是那个效忠我的间谍被发现前最后一次送来的情报?我列了一个清单,发现要拿走全部这些东西的话,我就不叫去漫游(冒险),应该叫搬家,算了,过去的留给过去,干脆什么都不带(没良心呀)。
我走上王城的秘密会议室,我的父亲,亚曼国国王亨利正在那里等我。亚曼城有内外两城,外城时通常说的亚曼城,内城就是王城,内城其实是一个城堡,亚曼城就是由这个城堡慢慢发展而来的。了望塔是王城最高的建筑,父亲把了望室改成秘密会议室,有什么重要的问题,都是在这里开会解决的。
会议室里空空荡荡,只有一张圆桌,六把椅子,美其名曰可以专心谈论国事,其实是又穷又小的国家的财政造成的。我的父亲国王亨利坐在室内那张最宽大的椅子上,正笑得合不拢嘴,看到我过来,马上站了起来,非常努力的想挤出一滴眼泪,可惜演技不佳没挤出来。
我没好气的说道:“父亲大人今天这么高兴呀?”
“当然了,我的儿子终于长大了嘛,我当然高兴。”父亲一脸的贼笑。
“父亲大人不是在高兴管着金库的人终于走了吗?”我毫不留情的指出了真正的原因。
父亲遭到这样的迎头痛击,不由得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个……当然不是啦。”
我气不打一处出来,说道:“父亲大人,不是我说你,用钱要有计划才好,你不能觉得铁匠打铁有危险就减铁匠的税,看到渔夫很勤劳就每人奖一个金币,你知不知道道路维修每年要用掉多少钱?每年要发多少军费?我们的城堡这么脏了,为什么不洗?#¥#%#%%%……”
父亲对七年前的战争带来的对王国人民的伤害非常愧疚,抓住一切机会减税,可是亚曼的财政一向不好,减税也不能减到收支不平衡亚。
一个小时后,我正算给我父亲看,如果他取消了木材砍伐税会有什么影响的时候,有人敲了敲会议室的门,王家侍卫长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国王陛下,宴会就要开始了。”
父亲顿时冲了出去,想必正在用一种透着无限感激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侍卫长,说道:“我马上就去。”
我听见侍卫长小声说道:“又是魔音灌脑?”
父亲也小声的说道:“最后一次还是那么烦人。”然后回过头去,对我说道:“好了好了,快去大厅吧。”
我还有很多东西没说,这种情况下让我怎么放心把亚曼交回给他,虽然我已经把这七年来做过的事都写下来交给他了,可是我还是要说,尽量说多一点:“我还没有说完呢,你把铁矿的过境税降低0.5个百分点对骑兵队训练程度的影响,还有……”
我还没说完,父亲就冲了出去,留下一句话:“我在大厅等你!”我无奈的摇摇头,也走了出去。
走出秘密会议室,也就是以前的了望塔,在塔外有一段走道,这段走道可以俯视整个亚曼城,(原来了望塔也可以,但是在改建成秘密会议室的时候把窗户给封了。)因为以前的协议,所有通往亚加王国的道路都要经过亚曼,由此造就了亚曼战后的繁荣,使得亚曼的人口大大的增加了,但是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治安问题,卫生问题,房价飚升,食物加价,不过,从今天以后,这些就不是我的问题了,从今天开始,亚曼的实际统治权力由我的手里交还给我的父亲亨利国王,但愿父亲已经从七年前战败的创伤中复原了吧。
我看着亚曼城里忙忙碌碌的人们,他们正在张灯结彩准备庆祝我的离去,但是他们都不知道我不会再回来了吧?有人发现了我,于是他们都欢呼起来,我对他们挥了挥手,于是他们欢呼的更大声了,不少人还把鲜花扔进王城的护城河里,我对他们笑了笑,就转身回到了城堡里。
直到七年前我一直在父亲安排好的道路上前进,很小就读教廷的学校,十二岁时成为圣骑士侍从,十八岁成为圣骑士,走别人安排的路,虽然没有自由,但是却很轻松。如果按照父亲的构想,我应该成为新月八十八国合并后的国家的将军,充当和教廷沟通的渠道,奉至高神为国家守护神,以教廷的力量聚合这个新的国家,辅助我的弟弟修治国。虽然在教廷我受的教育一直是要制止战争,但在父亲发动战争的时候,我却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制止他。
直到父亲战败,所有的事情都脱离了他设计的轨道,轨道里属于我的一部分自然也消失了,受到这个打击,在以后的两年里他一蹶不振,没有了设计者,我可以自己走自己的路,我拿到了军队的指挥权,拿到了人事权,拿到了财权,以王子之位摄政,在外人眼里,可能是名副其实的夺权吧?可是管理数十万人,背负数十万人的命运实在是一点也不好玩,现在,我就要解脱了,虽然有小小不舍得。
再见了我的欢呼,再见了我的鲜花,再见了我的金库,再见了我的骑兵团,再见了,肮脏,拥挤,但是生气勃勃,养育了我二十五年的亚曼城。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亚曼的王子,我只是一个漫游者~~中央大陆人类平均寿命是五十岁,照此计算,我已经度过人生的一半了,我必须在三年里骗到一个老婆,并以后的十五年里努力赚钱,才能在四十岁时作一个幸福的退休圣骑士度过我的人生~~
我慢慢的走近大厅,看管大厅内门的士兵卡洛和北来用剑柄敲了敲门上的铁环,通知里面的人我来了,然后打开内门,我对他们两个点了点头,走进大厅。主持这次宴会的“至高神之祭司”法尼大声说道:“虔诚的信徒,勇敢的战士,得到至高神的祝福,放弃人间的财富与权力,一心追寻真理,至高神的信徒,他的事迹激动人心,他的名字必将会成为传说,他的光芒照耀着我们,让我们欢迎我们亲爱的王子殿下,武。亚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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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大厅里就响起了一阵鼓掌声。听到这些伟大的词汇,我的脸皮不算薄了,也禁不住一阵脸红。法尼是新月八十八国总的大祭司(一般来说每个国家有一个大祭司,但新月八十八国实在是太小了,所以教廷只派了一个大祭司),大厅装饰的得金碧辉煌,如果来客粗心大意或是没什么见识,他就会觉得这座大厅甚至能媲美一些大国的王宫大厅,墙壁上挂满了名画~~的仿制品,地上铺着似乎是名贵的北方冰之国的特产白熊皮,不过其实那是染白的狗皮(小国就是穷),站在这些假东西中间的,是挂着虚假笑容的贵族们,如果有画家把这个场面画下来,那么这幅画的名字一定叫做“虚假”。
在大厅最深处,经过巧妙的设计,白天的阳光,夜晚的灯光都会聚集的最明亮的地方,有一块突起的平台,这个平台就是讲演台,这是大厅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宴会的主持人,发表演说的国王,安抚商人的王子,都会坐在讲演台上,现在讲演台上有四个人,一个是亚曼的“至高神之祭师”法尼,一个是我的父亲国王亨利,还有一个是我的弟弟“修”。
我亲爱的弟弟“修”,永远都有那么夺目的光华,灿烂的微笑,虽然年纪还小,可是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王者气度,不论与大陆之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国王相比也毫不逊色。可是我眼见修的王者气度,心中只有一阵心酸,这样威严的气势,在一个大国里能保持王者的气度,在一个像亚曼这样的小国就只能加大国王和民众之间的隔膜。我的弟弟修,将会成为一个根本就不适合自己的国家的国王!
造成这种局面的是我的父亲亨利,他在十年前花大价钱请来了曾经担任过亚加国宫廷教师的一个老头,训练修的王者气质,以便在将来担任他理想中的新月王国的国王。可是父亲失败了,新月国在诞生之前就已经灭亡,于是我的弟弟修就像一个精美的钥匙,华丽,杰出,却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因为需要他发挥作用的魔法锁已经坏了。
我一向很喜欢这个弟弟,母亲在生下弟弟后不久就死了,父亲又忙着国政,修几乎是我一手带大的。我在半年之前,写下这七年来自己的治国心得,希望对修有所帮助吧。不过在修的眼里,也许我只是唠唠叨叨的哥哥,也许是企图抢夺他的王位的恶徒,但不论怎样,我对他的感情是不会变的。
“哥哥~~”修挤出一句话。我照例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到了今天,我已经没什么要和他说的,要说的以前都说过了,今天再说,徒增离别愁绪而已。
我感叹不已,但宴会还要接着进行,接下来的节目是我发表演说,我走上讲演台,向下面扫了一眼,这是战后新月八十八国最盛大的宴会,下面大约有三百个贵族,而知道这件事真相的只有三十个,三个是我,父亲,和我弟弟,一个是在和议中的见证人亚加王国王族达凯。亚加,其他的就是八十八国中其他国家的领导人。新月八十八国一个国王都没来,来的也不过是那些失宠的副手,丑陋的公主,老得快要死了的将军,都是可以共享一个形容词的人物:死不足惜。大概是那些国王怕我忽然翻脸把这些人全都扣下当人质吧?
我对着这些大部分都不知情的贵族们背诵一篇写好的告别演说:“至高神的光芒照耀大地,赋予我们生命,赋予我们粮食,赋予我们多姿多彩的世界,生命的本质在于追求……我要离开这里,离开养育了我的人们,去作一个漫游者(漫游者,通常称为冒险者,但我这样的贵族就是死要脸,管自己叫漫游者)我所领会的,我要传达给别的人,我不确定的,我会和别的圣职者探讨,我不知道的,我要去追寻,完了。”下面那些昏昏欲睡的贵族一听到最后这句话立即鼓掌,我在掌声中出了大门,那些贵族跟在我身后,他们会一直跟到亚曼城大门。
我的马在王城外等着我,我的武器,一把弓,三十支箭,一把骑士长枪,一把单手剑都在马上。在这些武器当中,和真正的骑士不同,我最擅长的被骑士鄙夷的弓箭,跟着才是骑士们的骄傲骑士长枪,至于骑士们也极为喜爱的单手剑,我还没试过用这种短兵器来砍人呢。这些武器中,外形最奇特的就是那把长枪,这把长枪是一把两节的伸缩枪,缩起来的时候只有两米,一伸开来就有三米长,和普通的骑士长枪一样长,这种奇怪的设计也是我为了我们这种小穷国特别设计的,三米长的长枪很难舞动,只能用来突刺,短枪容易舞动,又不太适合突击,所以我设计了这种伸开的时候不够真正的骑士长枪坚实,缩起来当短枪又太重的不伦不类的东西。
协议规定我只能一个人走,不能和任何亚曼城的人结成伙伴或把亚曼城的人收为部下,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我钻空子,以后我再也不能走进亚曼城一步,钱也不能多带,当然其实钱这一点很难检查,不过最近亚曼的收支不平衡,国库缺钱,我实在不忍心带走太多的钱,于是我只带走了一百枚金币和八百枚银币(在亚曼城,我吃一顿午饭,包括五个面包,一块牛排,一个汤,一个饭后甜品大概是五枚银币,一个金币等于一百枚银币)。
街上已经塞满了人,只剩下一条让我过去的通道,我慢慢骑马走过去,民众一边欢呼一边把鲜花扔在我的马下,在我走过的街道,鲜花铺满了地面,我一面走一面计算这些鲜花的价钱,不禁咬牙切齿,平时加一点点税就叫苦连天,现在却这么浪费,有这么多钱买花还不如捐给国库呢!我走到城门口,我一手训练的骑兵团在城门外迎接我,这些骑兵可是我的心血亚,战后亚曼保持了1:100的军队居民比,现在亚曼城大概有三十万人,所以就有三千骑兵,这些骑兵什么都得干,上马是骑兵,下马是步兵,进城是警察,穿重甲就是重骑兵,穿轻甲就是轻骑兵,拿着弓箭就是弓骑兵,发大水要抗洪,干旱时要打井,还要负责维修道路,救护平民,来往亚曼城的商人都知道“有困难,找骑兵”,不容易呀。
骑兵们已经戒备了三个月了,别的国家为了防止我忽然毁了和议出兵,于是纷纷提高戒备,而相对的,我们这一边也要提高戒备,防止他们忽然进攻。我接受着骑兵们的欢呼,骑兵中的魔法师把自己蓄好的魔法放上天空,顿时天空一阵五彩斑斓,但我还是向前走,向前走,直到欢呼声都消失,魔法的效果都消散,我再也看不见亚曼城为止,我眼眶里的那滴泪水才流了下来。
这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没有吃早餐!!最近的村庄在三十里以外!!!(因为通常经过亚曼城的商人都会在亚曼城里住一晚,然后第二天早上出发,再加上亚曼城晚上不关闭城门,所以亚曼城周围是没有吃东西的地方的。)难道这第一天的饥饿是表明我注定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漫游者?(自己吓自己)呜呜呜呜~~~~~~
我勒紧了腰带,找了自己身上一遍和马身上两遍,确定如果我不想吃马粪的话就要赶快赶到边境那个村庄去,于是我用靴子上的马刺轻轻的夹了一下我的马,让它加快速度。我虽然被称为最强的圣骑士,但圣骑士基本上是一个支援型的职业,一个人冒险不太合适(章鱼:哪个职业一个人冒险都不合适),所以现在我的首要任务就是找伙伴去冒险,去抢龙的宝藏,去勒索矮人村庄……不对,应该是消灭恶龙(虽然现在恶龙不太好找),保护矮人村庄(虽然现在没什么人去威胁矮人)。
在功成名就,发了大财以后,就泡个美媚,一起去过神仙生活,我的目标归纳起来就是:发财,出名,泡美媚!不过也可能不用这么辛苦,如果泡到一个很有钱的美媚,三大目标就实现了两个,出名嘛,慢慢处也不迟。不过那个美媚一定要够漂亮,身材要好,不然的话,岂不是辜负了我的最强之名!(到底哪里最强呀?)
第二段第一个伙伴是魔法师
亚曼位于新月山脉和中央平原的交界处,道路两旁有三排树木,其中既有山区的高地梧桐,也有亚加的特产枫树,再旁边就是一直蔓延到山上去的灌木丛,满眼都是舒服的绿色,马蹄下的道路平整宽阔,马走在上面又快又稳,秋天的阳光照射在我身上,一片暖洋洋的,从山区吹来的冷风又使天气不会太热,这真是一个舒服的季节。我骑着马走到边境村庄,这个村庄位于亚曼和亚加的分界线上,过了这个村庄就出了亚曼了,亚曼的税不是在边境收,是在城门收,边境的戒备就马虎得很,连个固定岗哨都没有。
我轻轻松松的出了亚曼,我的马慢慢加速,我的心情也慢慢好起来,在亚加这一边找了一个旅店(兼卖食物的那种),就想进去吃个早饭(或者叫中午饭也可以)。可是新手就是新手,在我把马栓在那旅店的门前之后,我遇到了漫游(冒险)中的第一个难题,这个单手剑可以佩戴在身上,骑士长枪太长一定得放在马上,但这个弓箭怎么办呢?带在身上很累赘,放在马上我又不放心,我的剑和长枪都是大路货,不值钱的,这把弓可是矮人的工艺品,很值钱的。我想了一下,决定还是小心点好,就把弓箭都带在身上。
于是我背上一把弓,左边佩着一把剑,右边佩着一个箭桶,神情紧张的走进了那个旅店(人家第一次,当然很紧张,章鱼:我呸),以好像准备要引发一场战争的姿态(担心别人笑话)扫视了旅店内一眼,呼~~我松了一口气,这旅店的生意不好,里面只有一个人。
一个瘦瘦小小的伙计笑嘻嘻的走了过来,说道:“这不是王子殿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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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看来我真的是威名远播,连别国一个店小二都知道,不对呀,要是他认为我是王子,特地把价钱提高怎么办?于是我说道:“现在我是漫游者了,不再是王子了,王子的荣耀与财富都已离我而去。(我现在是一个穷鬼了)”
那伙计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说道:“不要紧不要紧,您要吃些什么?”
我想了一想,昨天晚上吃得多了一点,今天就清淡一些好了,于是我说道:“给我一个土豆饼加鸡汤,另外在给我准备一些干粮。”
土豆是中央大陆最重要的农作物,据推断,二百年前中央大陆的总人口大约是一千万,但是教宗大人推广了土豆种植以后,人口迅速增长,到现在中央大陆人口大概是八千万。漫游中第一次午饭就吃土豆泥这种低价食物,表示自己彻底放弃贵族身份,为以后漫游生涯中的艰苦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完美的第一次饮食计划立即被打破,那伙计又愣了一愣,说道:“现在没有鸡汤。”
我烦恼了一下,“那有什么汤?”
那伙计很干脆的说道:“什么汤都没有。”
没办法了,只好喝其他东西,“那有什么喝的吗?”
那伙计摇了摇头,说道:“只有烧酒和凉水。”
“那给我凉水吧。”一大早就喝得醉醺醺不好吧。
那伙计去厨房了,世界上有很多无聊的事,等吃饭大概就是其中一件了,我无聊得四处打量,这大概是一间小旅馆,里面只有三张桌子一共十五个座位,墙上除了苍蝇什么装饰也没有,这就是所谓的“打听情报的圣地”吗?好像不太像耶(章鱼:其实晚上人才多)。最后我终于把目光聚集在旅店的另一个顾客身上。
那个人个子很高大,脸长得方方正正,鼻子也方方正正,嘴巴也方方正正,幸好眼睛还是圆的~~他穿着魔法师的长袍,身上却到处鼓涨着肌肉,凌厉的眼神更是明白无误的露出战士的气质。
他长袍上的花纹表明他是大陆最西边的国家阿桑那的贵族(服饰上的花纹表明一个人的出身和来历,每一个贵族的花纹都不同,对花纹学有研究的学者甚至可以凭花纹认出某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凭花纹认出家族是贵族最普通的技能,至于我,因为已经脱离王室,所以衣服上没有任何花纹)。
那个魔法师大概也发觉我看着他,于是他也看着我,慢慢的说道:“你是一个王子?”
“三个小时以前是。”惆怅呀惆怅。
“宫廷政变?”他的眼光有了些改变,好像在可怜我。
我不禁失笑,可是也一言难尽,只好说道:“不,我是去追寻至高神的教诲。”
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王子和圣职者?两个都是惹人讨厌的身份呢。”
“是吗?我叫武。亚曼,你呢?”
“我是马利。缅因。”他很快的回答。
一个人去漫游(冒险)是很危险的,这个魔法师是不是一个可以结交的伙伴呢?我决定试一试。
“我可以坐过去吗?”
马利看着我,也不知道在转什么念头,“没问题,一个人冒险真的太闷了。”
不会吧?这么投机?我尽量把自己的声音放轻柔,“您是一个冒险者?”(有求于人,连称呼都变了)
“其实也不算拉,对了,你要怎样去‘追寻至高神的教诲’呢?是去那些偏僻地方传教吗?”魔法师真的是很不了解圣骑士呢。
“不,传教是传教士的责任,我是一个圣骑士,我的责任是在作战中领会至高神的真意,保护善良的人们,杀死危害世间的魔兽,搜寻古代的遗迹,寻找丢失的神器和魔法。”
“那么你保护善良的人们,杀死危害世间的魔兽的时候收不收钱呢?”
“不收钱我喝西北风去?”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得着问的吗?
马利露出一副“不出所料”的表情,对我说道:“那不是和冒险者一样吗?”
“形式上是差不多,实际上~~~也差不太多。”
“那我们可以结成冒险的伙伴吗?”不会吧?我的运气还不是普通的好耶,不过,有些事是一定要说清楚的。
“我是一个圣骑士,违反至高神的教义的事我不做。”
“具体哪一些事呢?”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表了,那是我前几个月就准备好的,我一条一条的念出来:“第一,除了自卫或惩罚,我不能攻击另一个信奉至高神的人,第二,我不能与信奉暗黑神的人结成伙伴,第三,我可以容忍对至高神的批评但不能容忍对至高神的侮辱,第四,除非受到一个人生前的嘱托,或者可能拯救另一个人,否则我不能拿走死人身上的财物,第五……第一百零八,如果受到教廷的召唤,我会优先执行教廷的工作。”
马利犹豫了半响,说道:“我确定了一件事。”
他感觉到了一个侍奉至高神的圣骑士的虔诚之心了吗?他被我感动了吗?我很高兴的问:“你确定了什么?”
马利一字一顿的说道:“圣职者,真的是很唠叨。”
我们吃着早餐兼中午饭(刚才读太久了),这些土豆泥可真难吃,所以我当仁不让把马利的那一份也吃了不少,吃饱喝足,趁着大家的心情都不错,我把心中的疑问倾倒开来:“你真的是一个魔法师吗?”
马利叹了口气,说道:“当然是真的,不过,我是一个擅长大型魔法的魔法师。”
我跟着问:“那你的小型魔法怎么样呢?”
马利说道:“小型魔法比大型魔法差一点。”
我继续问:“那快速魔法呢?”
马利的眼神顿时变得坚毅起来,那就象是一个好强的人,不得不在法庭上作证自己的老婆红杏出墙的绿帽丈夫的眼神,他说道:“我是一个快速魔法白痴。”
我点点头,心中充满了对这个魔法师的同情。
所谓魔法师,就是使用魔法元素的人。魔法元素充斥在天地之间,人生上也有,像消化食物就是人的肠道和肠道里的魔法元素一起作用的结果(章鱼:我说的是大肠杆菌)。魔法元素有自己的生命,但大多数魔法元素既没有意识也没有能量,有的有意识而没有能量,有的有能量而没有意识,只有一小部分的魔法元素既有力量也有意识,这部分魔法元素才是可以使用的,在平时魔法元素之间达成了平衡,魔法元素会自己繁殖,但在自然界中,到一定的浓度后,出生的魔法元素和死亡的魔法元素在数量上会大致平衡(大家把魔法元素想象成细菌就对了)。
魔法师不可以直接影响外界的魔法元素,但他们可以影响自己体内的魔法元素,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召唤外界的魔法元素,具体做法就是首先在用思想在精神的第一意识层面影响体内魔法元素,那怎样才能达到精神的第一意识层面呢,用口说出来的东西统统都在第一意识层面,如果不用口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用口的话思想很容易掉到第二或第三意识层面。(章鱼:关于意识的层面,这是很久以前看的书了,现在肯定会记错不少,意识的第一层就是说出来的东西,第二层和第三成都是自己想的东西,第四层不记得了,第五层好像是潜意识,第六层是深层潜意识,做梦就是第五层影响了第二三层,有的人甚至会影响到第一层,这样就会说梦话或梦游。)
在身体里的魔法元素把在身体周围的魔法元素吸收掉,因为身体里的魔法元素把在身体周围的魔法元素吸收掉了,那么在身体周围魔法元素的浓度就会降低,在其他地方的和被吸收掉的魔法元素的同种魔法元素就会扩散到身体周围,再被身体里的魔法元素吸收掉,这个过程就叫召唤魔法元素,在召唤了足够的魔法元素以后就要排列魔法元素,排列魔法元素后就要使用引发魔法(魔法元素引发,指让魔法元素根据指定的方式把自己体内的能量释放出来,魔法元素释放完能量就会死掉),根据所召唤的魔法元素的不同和魔法元素的排列就会产生不同的魔法。
能被使用的魔法元素主要是地,火,风,水四种,地元素的基本作用是使物体增大变硬,比如地系魔法“地突刺”,就是使地面上一条线上使用地元素,这条线上的泥土或岩石就会增大变硬,形成一个突刺,火元素的基本作用是燃烧,火系魔法“火球”,就是一团有一定速度,由外而内燃烧的火元素,风元素的基本作用是使气体定向流动,风系魔法“风之刃”,是在一条线同时使用方向相反的风元素,使空气向两边流动形成真空攻击,水元素的基本作用是使水凝结,水系魔法“冰之盾”,就是在身边把排列成盾模样的水元素大量使用,因为使用水元素使水蒸汽凝结成水的过程中会吸收大量热能(水元素靠水蒸汽凝结成水会放出的热量为生,因为使用水魔法的时候,水元素异常聚集,所以它们吸收的热量比放出的热量还要多,造成温度降低),所以同时使用的水元素越多,温度就越低,最后可以把水凝成冰,抵挡敌人的攻击。
魔法师在召唤魔法元素和排列魔法元素的时候都需要集中精神,只要有一点精神不集中,魔法元素就会失控,魔法元素一旦失控对魔法师是很危险的(魔法元素失控,指魔法元素不受控制的释放自己的能量),普通人大概可以集中精神三十分钟左右,经过训练的魔法师可以集中精神几个小时。(章鱼:在这里可以看出在我的书里魔法师是不能一边放魔法一边想些乱七八糟的事的。)以火元素的平均浓度来看,一个初级魔法师每秒可以吸收的火元素可以放出500卡路里的热量(一卡路里可以把一克水升高一度),这样一个魔法师在召唤火元素150秒,再经过150秒火元素排序以后就可以放出一个火球魔法,因为魔法元素浓度的降低,在连续使用了同一种魔法元素后,使用这种魔法元素的魔法的威力就会降低,这时就需要换用其它魔法。
这么说魔法师难道就不可以使用威力巨大,美丽无比的大型魔法了吗?当然不是,魔法师们可以合作,一些人专门负责召唤魔法,然后传递,一些人负责把传递过来的魔法元素排序,(魔法元素传递,指在不引发魔法元素的力量的情况下把魔法元素释放到一个特定的区域)这样就可以使用大型魔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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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大型魔法,首先一个魔法师召唤魔法元素,然后用这些魔法元素制造一个魔法元素容器,因为没有人可以储存这么多的魔法元素,以后这个魔法师或魔法师群要维持这个魔法元素容器,然后其他魔法师开始召唤魔法元素,把魔法元素充入魔法元素容器,同时另一些魔法师给这些魔法元素排序,这些都需要有一个知识渊博,能力强大的魔法师指挥,等召唤和排序都完了,负责指挥的的魔法师就引发这个魔法。而所谓的超大型魔法就更麻烦了,超大型魔法往往需要好几个大型魔法作为启动,而且因为一个地方的魔法元素往往不够使用一个超大型魔法,所以负责召唤魔法元素的魔法师要到处采集魔法元素,大型魔法所需要的大量魔法师只有在战争中或大国的魔法师学校才能凑齐,而超大型魔法就更是只有在和平的时候,有好几个国家的魔法师联合起来才有可能施展,所谓的大型魔法,在冒险中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小型魔法,指一个人就可以释放的魔法,这里面又分为快速魔法和慢速魔法,快速魔法指可以在几分钟之内放出的魔法,慢速魔法是要慢慢放的魔法,与一般人想的相反,快速魔法和慢速魔法的区别并不在魔法元素的多少上,而是在魔法元素的排序上。快速魔法只进行很少的排序,召唤魔法元素和排序的时间比大概是1:1,而慢速魔法就要进行很复杂的排序,召唤魔法元素和排序的时间比由1:5到1:50都有。
有的魔法师擅长快速排序但不能排很复杂的魔法,这些人称为快速魔法师,有的魔法师不能快速排列魔法但可以排很复杂的魔法,这些人称为慢速魔法师,有的魔法师既能很快的排序,也能排很复杂的魔法,这些魔法师称为战斗魔法师,战斗魔法师最受欢迎,快速魔法师也不错,慢速魔法师要想受到欢迎,就不能不具有一些别的技能了,像马利,他的“别的技能”看来就是战斗了(如果既不能快速的用出魔法,也不能排复杂的魔法,这些人通常都会被“劝说”不用再为做一个魔法师努力了)。
我们圣职者和魔法师不同,我们不直接使用魔法,我们召唤神,由神来使用魔法,神的力量是接近无限的,但力量由神到召唤神的人身上有一定的时间差。魔法师的力量取决于召唤魔法元素的速度,储存魔法元素的多少,排列魔法元素的能力,而我们圣职者的力量取决于我们所信奉的神的力量和我们的心与神接近的程度。圣职者与魔法师并没有强弱之分,魔法是可以召唤所有的四种元素,圣职者只能使用自己的神的领域内的魔法,魔法师的魔法慢,圣职者的魔法少。当然这是指普通的圣职者,我是至高神的信徒,至高神居住在太阳上,我所用的法术是不用魔法元素的光系法术。
“那你的战斗技能怎么样?”
“还可以。”马利拿起自己的魔法杖,做了一个向前砸的姿势,说道:“我会一点杖术。”
我看了看他的魔法杖,那是一根厚实的钢杖,看起来用来敲碎人的脑袋是毫无问题的,上面还刻了一个火球魔法。所谓刻了一个魔法,就是指魔法杖上由魔法师加持了魔法元素,这些魔法元素是排好序的,由魔法杖的特殊结构保持,只要使用者向魔法杖灌入魔法元素,不用排序就可以使出魔法,可以减少魔法准备时间50%以上,尤其适合慢速魔法师使用,但这些魔法杖只能刻非常简单的魔法,如果想刻复杂的魔法的话,那魔法杖的结构就太复杂了,魔法杖要由高阶魔法师和高阶铸件师(章鱼:这个件字没有打错)一起才能做,并且他使用的复杂工艺一般只有大魔法师和矮人合作才能做得出来,大部分铸件师不能使魔法元素永远保持,也就是说,大部分魔法杖是有使用次数限制的,可以说是很贵重的装备。看来这个火球魔法就是马利唯一可以快速放出的魔法了。
看来我马上就要开始我的漫游(冒险)生涯了,唉~~不过我现在也没有确定的目标,不知道马利现阶段有什么目标,“你现在是准备去哪里呀?”
“我想去亚加国参加比武大会。”
“比武大会?”一个人应该不会去参加那种团体赛的吧?
马利的面容有些扭曲,说道:“是亚,我是阿桑那魔法学院的见习魔法师,现在正在见习期间。”
“那又怎么样?”我对魔法学院一无所知。
“见习完了我就要回魔法学院考试。”马利说的时候头上的青筋都显露了出来。
“考试怎么了?”我还是不懂,
“考试要考快速排序,我这样的,一定不及格。”马利眼神里透出悲哀。
“你不是学大型魔法的吗?”我更加不明白了。
马利几乎哭了出来,呜咽着说道:“曾经有一份魔法学院报名表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随随便便的填了个全能魔法师!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一定要在表上填大型魔法魔法师,如果要在魔法师上加一个限制,我要填大型魔法研究师,嗯嗯嗯~~~~”(所谓的全能魔法师,就是不论大型魔法,小型魔法,快速魔法,慢速魔法,战斗魔法,辅助魔法都会的魔法之达人,通常全能魔法师都是某一个国家的魔法师领袖。)
“那又怎么样?”我哭笑不得。
“现在有一个办法,只要取得了冒险者工会或佣兵工会的魔法师认证,或者在一些大型公开比武会上得到魔法师徽章,魔法学院就会承认我毕业。”马利双眼都红肿起来。
“要不然呢?”不能毕业也没什么关系吧?
“要不然我就得回去重读!!学费是七万枚金币呀!!!”马利咬牙切齿的说道。
我拍拍马利的肩膀,很同情的说道:“但是,听说亚加的比武大会上高手如云亚。”
“不怕,我有充分的准备,必胜的信心,而且比武大会第一名的奖金是一万枚金币。”马利拿起钢杖,声音非常很坚强。
等等,金币?一万枚??可以装备一个小队的骑兵了!!!我顿时涌起无边的勇气,好像有十个至高神一起祝福我一样。我以神圣的语气对马利说道:“我帮你,以最强的圣骑士照耀在至高神的光辉下诚心诵读教宗大人的圣域之名。”(什么乱七八糟的)
于是我就有了第一个伙伴,魔法师马利。缅因。
第三段枫叶城
亚加是中央大陆上一个很重要的国家,人口大约一千二百万,在中央大陆上人口数排名第二,民风淳朴,少有好狠斗勇之徒,这一方面使亚加的治安非常好,另一方面也使亚加的军队缺乏战斗力,所以有一个很久以前的亚加国王想了一个办法:每年举行一次比武大会,以高额奖金吸引世界各地的高手来参赛,比武大会的第一名会被聘请为军队的教头(请不到第一名就请第二名,再请不到就请第三名),其他来参赛的人也会以优厚的条件聘请加入亚加的军队。以外劳充实亚加军队的战力,但是现在大陆上已经和平了二三十年了(七年前的新月八十八国的战斗在这些大国看来只不过是“茶壶里的风波”而已),所以比武大会的奖金下降了很多,现在到底这个大会的水平怎么样我还真的不知道(历史课上学的)。
亚加的王城名为“枫叶”,是两条大河交汇之地,也是八十年前才筑成的新城,周围一片平原,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自然条件比亚曼可是好得太多了。
“枫叶城距离亚曼大约二百里,以一天走五十里计算,大约要走四天。”马利这样对我说。
“但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
“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圣骑士最重视的就是机动力,区区二百里算得了什么。我祈祷:“居住在太阳上的至高之神,活化你的信徒的神经,赋予我使人加快反应速度之力,至高神法术之‘敏捷’。”
我把敏捷放在自己和马利身上,这是为下一个法术作准备,然后我再祈祷:“居住在太阳上的至高之神,赐予我使人飞行之力,至高神法术之”飞行“。”然后我就把飞行放在两匹马上。
这样两匹马只要一跑步就会起飞,在离地面5~6米处飞行,而它们一放慢步伐就会慢慢降落。
“看来你是一个很强的圣骑士,不过你把敏捷放在我们身上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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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惊奇的看着我,我笑了笑,在给马匹放飞行以前先给自己放一个敏捷可是以血泪换来的经验,当我还是一个圣骑士侍从的时候我单给马匹放了个飞行,结果摔得我鼻青脸肿的~~
在天上,马利的马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还差点上下掉了过来,把马利弄得狼狈不堪,五个小时后我们已经看见了枫叶城,于是我们慢慢的勒停了马,降下地面(这样飞进城去不给守城的士兵射下来才怪。)
马利双腿一碰到地面,就呕吐起来,我笑着对这个几乎重蹈我的覆辙的魔法师说道:“你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先放一个敏捷了吧?”
“我靠,原来马飞起来是这种死样子~~呕~~呕~~”
“马本来就不会飞的,现在忽然飞了上天,就会惊慌失措,就会一会儿向左跑,一会儿向右跑,还跑得忽快忽慢,要不是先放一个敏捷在自己身上,根本就控制不了这些飞马。”
“我。#。¥¥。!#。!。不过总算知道了飞马是怎么回事,下此不要再用这种危险的法术了!!”
“放心,一回生,两回熟,三回就好舒服。”
“还三回呢,第二次我就没命了!!”
“你不会死的,我可是会最高级别的神圣治疗术‘起死回生’,只要你的头没烂,我都可以救回来。”治疗术难不倒我的。
马利满脸诧异的看着我:“‘起死回生’可是大祭司才会的法术!”
我叹了口气,连我这个“最强的圣骑士”都不知道,不过这也难怪,新月八十八国不是受关注的地方,而且教廷一向宣扬自己是和平的守护使者,但在这三十年间唯一发生的可以称得上战争的事件中,大部份伤亡却是由一个圣骑士带来的,所以教廷也不好意思宣扬,我在教廷上层很出名,在下层都没什么人知道,更不用说普通老百姓了。如果要认真解释起来很麻烦,所以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和马利一起走向枫叶城的城门。
大城市就是大城市,我本来以为亚曼城已经不算小了,可是和枫叶城比起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我站在枫叶城城门外,为我和马利缴过路税,这个城门高八米,宽十八米,也就是说,可以供九匹战马同时进出,据说,枫叶城有一百座这样的城门!这座城市真的是非常的巨大,从这个城门望过去,望不到城市的另一边!街道上开满了装饰华丽的店铺,行人欢声笑语,衣服都很时髦,两条河横穿整座城市,每隔七八十米就有一条桥梁,河岸两边绿草茵茵,杨柳依依,真是一个富庶的都市呀,据说这里是中央大陆上物价最高的地区,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城市,收起税来岂不是要建一个像亚曼城那样大的金库?想着想着,不禁流下了口水。
“武兄?武兄!”我忽然听到马利在叫,我连忙回答:“什么事?”
“你在傻笑什么?”马利奇怪的看着我。
“这个~~其实我在感叹至高神的伟大,造就了这么富庶的城市。”我连忙掩饰。
马利的神色转为暧昧,说道:“其实你在偷窥街上的少女吧?”
“我那里有偷窥!”我是在想钱,不是在想女人。
“不用不认了,你看走过来这个穿红衣服的女孩不错呀,就是腿短了些。”
我顺着马利的目光望去,什么眼光嘛!“什么不错,你的经验就是少,其实那个女孩子胸小腰粗颈又短,你被她的衣服骗了。”
“不会吧?”
“你看她用紫色围巾围住脖子,其实只要量一下她下巴和锁骨的距离,就可以看出她的颈很短,其次你看她的步伐和胸部晃动的幅度,就可以知道她用了胸垫,再次你看她专门穿了腰部很宽松的衣服,但只要认真观察,就可以看出她的腰很粗。”我向他揭示假象背后的真实,我们圣骑士可是追求真实的先锋,易容可是绝对瞒不过我的!
大概我的声音太大了,那个女孩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马利一脸的崇拜,说道:“厉害,真是厉害,师傅!收我为弟子吧?教我怎么看女孩子!”
“这些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我以当年我的启蒙者对当年的我的那种故作高深的语调说道。
眼看圣骑士&魔法师二人组就要堕落成色狼&变态二人组,可是腹中的饥饿感及时把我从不正常的状态中解救出来,“至高神”果然没有放弃他的信徒,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喂喂,和至高神有什么关系呀?),
“这些事慢慢再研究,现在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吧。”(因为比武大会六天后才截至报名,所以不必急着报名。)
“听说这里的旅店都很贵呢,我的钱快花完了,你还有没有钱呀?”不会吧?穷鬼碰上穷鬼,据说富人会相互排斥,但贫穷会相互吸引,难道这是真的吗?
我以前没来过枫叶城,不过作为一个势力庞大的神的信徒,有一个很方便的好处,我对马利说道:“我的钱也不多,不过我有好去处?”
“难道你在这里有情妇?”
这小子想到那里去了?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有当然好!……不对,我这样虔诚的圣骑士是不可能有情妇的!”
“那去哪里住?”马利的声音满是失望。
“至高神的神殿!”
至高神的教廷是中央大陆势力最高的宗教组织,在教宗所在的国家摩尔,至高神的神殿遍及每一个村庄,在亚加,每个城市起码有一个神殿,在枫叶城的神殿主管整个亚加的至高神信徒,是最大的至高神神殿之一。枫叶城我以前没有来过,所以我也不知道枫叶城的神殿在哪里,于是就只好发挥人类互助互爱的精神,问路。
马利挑了一个看上去很和气的中年妇女:“这位大婶……”
话音未落,那位大婶就从鼻子里发出好像是“哼”的音节,接着就走了。
我叹了口气,看来这一位也是冒险新手呢,但是我以前也向那些经常冒险的师兄弟请教过,我把我以前听到的说出来:“真是没有技巧,问男的,不论多丑都要叫帅哥,问女的,不论多老都要叫小姐。”
马利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哦,怪不得我经常问路都没人搭理我,我以前还以为我太帅了吓着人呢。”
我不理他,挑了一个大叔,问道:“这位帅哥,你知不知道至高神的神殿在哪里?”
那位大叔果然很热诚的说道:“从这里向前走两个十字路口,就会看到一条小巷子,那条小巷子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里面是赌场,在那条巷子前面向东边走三个路口,一个是十字路口,两个是三叉路口,你就会看到建国英雄纪念碑,这个碑可是大有来历,你不妨去献一束花,在建国英雄纪念碑向北走……最后经过第三十七菜市场,就会远远的看到神殿了,然后你就对着神殿去就可以了。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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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好像,似乎明白了。”
两个小时后,天渐渐黑了。
“那个大叔说在这里怎么转来着?”我问马利
“他说向西。”马利疲惫的回答
“我知道要向西,但这里有三条路都是向西的!”我烦躁起来。
马利掏出一个指南针,量了量,指着中间那条路,说道:“这条最接近正西。”
再两个小时后,天彻底黑了,“我们怎么走到城门来了?”(另一个城门,不是我们来的那一个。)
“说不定至高神神殿在城外。”马利心不在焉的回答。
“至高神神殿怎么可能在城外!!再问路!”
马利忽然转过头去,兴奋的叫:“呓?一群美女耶!”
我真是没他这么好气,“都什么时候了,还顾着看美女!再找不到我们就要露宿街头了!!”
马利脸上写满了“这还不开窍”,“向美女问路!!”
“好主意!”我一边说一边跑到那群美女的面前,向那群美女问:“美女,至高神神殿怎么走?”美女们同时指出了指头,不过一个指东,一个指西,还有指南的,指北的,指东南的,指西北的,美女们互相对看了一眼。
“从这里到神殿是从北山一路转女皇三路再转东林路吧?”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美女说道。
“那条路远了点,进路是从湖山二路转商业五路再转东北路再到东林路。”一个穿着紫色长裙的美女说道。
随便哪一条都可以,只要能去就行了~~我正想这样说,可是还没开口,一个大眼睛美女就抢先开了口:“胡说,那样还不如从湖山二路转堤岸路,再转商业四路再到河南路。”
于是那些女孩子之间就争论起来,越吵越大声。
最后一位高挑美女大声说道:“姐妹们,我们一起长大,一起逛街,一起买衣服,一起砍价(怎么不一起嫁给我),怎么能为了一个男人吵起来?(不要用这么容易令人误会的措词好不好?)”
于是其他美女纷纷以深情的目光看着彼此,最后她们得出了结论:“不管你们向哪一边走,走上十天半月的总会碰到的。”说完美女们就很不负责任的走了。
街上灯火辉煌,熙熙攘攘,一片繁荣的背后,吟唱着无数悲伤,其中两个悲伤的人,就是要露宿街头的我和马利……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用飞行术找呢。”我有些后悔。
“对哟,为什么你不早用?”马利有力无气的说道。
“经常飞来飞去容易和人民群众脱节。”(事实是我没来过枫叶城想好好游览一下)。
马利的眼神忽然亮了一下,说道:“那现在你飞上去看看呀,反正这座城市在夜晚那么明亮,应该可以看得到神殿的。”
“至高神居住在太阳上!!现在太阳都下山了还飞个屁呀。”(太阳下山以后,可以获得的至高神的力量只剩下百分之一,大部分法术都用不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成为圣骑士而不是至高神祭师的原因,在晚上我还可以抄家伙上,至高神祭师就只有挨打的份了。)眼看着街上的人流越来越少,我们只好去住出了名昂贵的枫叶城旅店。
在一家看上去很旧但还整洁的旅店(太高级的不敢去)里,店里的掌柜一脸奸笑的看着我们(自我感觉)说道:“一天半个金币,先交两个金币押金,每天十二点结算,毛巾,牙刷牙膏,热水,早午晚三餐~~全部都不免费。”
我和马利都倒吸一口凉气,亚曼城的旅店才十个银币一天,这里真#¥的贵。
我愤慨了:“这个价钱未免贵得离谱了些吧。”
掌柜的不急不躁,说道:“哎呀,这位客人,现在来参加比武大会的人可是把附近的旅店全住满了,今后几天人还会更多的。”
我拿出自己最恐怖的眼神瞪了掌柜的一眼,就交了两个金币。
好不容易住下了,“明天我们十一点半结帐走人,然后再去报名,报名以后去找神殿。”我恶狠狠的说道。
“都是你,这么快赶来干什么,如果找不到神殿的话,明天还要住一天,后天比武大会才开始免费招待参赛的人。”
“既然有免费招待,为什么那个掌柜的还说有这么多人住旅店?他是在骗我吗?”
“免费招待的水准都很差的,睡吧,我很困了。”
我还有一个疑问:“对了,我好像听说亚加的比武大会是团队比赛的。”
马利开始打哈欠了,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有团队的也有个人的,个人赛奖金一万,团队赛奖金五万。”
五万金币!!
“那我们参加团队赛吧。”
马利大声嚷嚷:“大哥,我们只有两个人,团队赛是五人对打的。你想凭我们两个从来没配合过的人可以拼得过人家那些配合了十几年的老手吗?”
开玩笑,简直是侮辱我的能力,我用我真诚的目光看着马利,希望给他一点信心,“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团队配合我是最拿手的。”事实上人越多越有利,如果是千人群殴的话我赢定了。
马利很敷衍的说道:“真的吗?”
我拼命贬低他原来的想法:“你也不想想,凭你一个会一点杖术的慢速魔法师能打得过格斗家或快速魔法师?”
马利犹豫了一下,说道:“但是我们只有两个人。”
我用哄小狗的那种甜甜的,带诱惑的声音,“放心,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我这个“最强的圣骑士”,在教廷的圣骑士排位上位于第二,仅次于首席圣骑士“完美之圣骑士”,在至高神的神殿拉几个想出名的圣职者应该一点也不困难的。
马利的声音越来越小:“那就靠你了,现在快睡觉吧~~呼~~呼”似乎在说完的同时就进入了梦乡。
我也闭上眼睛,努力想睡觉~~睡不着~~数羊,一只羊,两只羊~~二百只羊~~两百只羊可以供一支骑兵小队吃两百天~~一只羊三十五个银币,两百只羊七百个银币~~七百个银币就是七个金币,可以在这里住半个月~~睡不着~~想当年我纵横沙场,马革裹尸(章鱼:马革裹尸都死了的!),那时候可是倒下头来就打呼噜呀,当时还很奇怪失眠是什么意思~~整个城市都静下来了~~算了,转头看看马利,他已经睡得很熟了,出去吹吹风吧。
我走在很安静的街道上,夜已深,白天繁华的街道现在看上去非常阴森,到处都是黑暗的角落,每个角落似乎都隐藏着什么~~一阵冷风刮过,本来昏昏沉沉的头,忽然清醒,发现街角墙壁上好像有两个人贴在一起,难道是在**~~做的事?我运起“神目”,仔细观察。(武:我不是变态)(章鱼:神目是通过提高眼睛的敏锐度的法术,来源于治疗法术,只需要很少的圣光,所以在晚上也能用。)哇,这是什么情景?一个极品美女把一个男的按在墙边,那个美女大约十七八岁,穿着一件紧身夜行服,蒙着面纱,可是普通的面纱又怎能挡住我的神眼!那美女瓜子脸,明亮的大眼睛,俏皮的鼻子,小小的,红润的嘴巴,三围目测达到86d,40,80~~
等等,人类可能达到这种魔鬼身材吗?她的腰未免太细了吧?我更加仔细的观察,我用目光抚摸那美女的皮肤(武:再一次声明,我不是变态),她的皮肤细腻洁白,没有任何污点,一般来说皮肤太白的话就会看到青绿色的血管~她也没有。她的眉毛呈现出柳叶的形状,而且周围没有拔了毛的毛孔——也就是说,这位美女的柳叶眉是天生的,她的脸隐隐透出一股红晕,不是胭脂,而是肌肤自然的颜色~~她的手臂修长,手指纤细,指甲闪着健康的肉色光芒,她的身体,肌肉和脂肪的比例刚刚好,身材高挑,又不会给人瘦的感觉,柔软的脂肪覆盖着每一个诱惑的曲面,又不会给人胖的感觉,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缺,这样的女性,居然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至高神,把这个美媚给我吧~~
真是可惜,如果是那个男的把那位极品美女按在墙边,我马上就冲过去英雄救美了,可是现在是美女把男人按在墙边,我只好静观其变。
我运起“神耳”(和神目类似),只听那位极品美女对那个男的说道:“给我!”
那个男的坚决的说道:“我不会给你的。”
那位极品美女用撒娇似的声音说“人家要嘛。”
那个男的还是很坚决:“我不会给你的。”
那位极品美女用要甜死人的声音:“人家真的要嘛~~”难~~难道~~是那个美女要做~那个男的却不做?不会吧?
这时候那个男的更加坚决“我真的不会给你的。”
那个美女委屈的说道:“最多,最多我用钱买不行吗?”
这是什么世界呀~~和这种美女**~~做的事还有钱收,为什么这样的好事轮不到我?呜呜~~至高神呀,这不公平~~
那个男的还是很坚决:“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尊严的问题。”
他还是男人来的吗?这都说得出口?不过~~我以前听说在大城市,有一种职业叫做“鸭”,像那些把身体卖给男人赚取钱财的可怜女子一样,这些人是把身体卖给女人赚取钱财,难道我眼前这个就是?能够令这样的美女用钱买,难道这个是“鸭”中的极品?我仔细观察那个男人,双眼细小但眼光锐利,一部络腮胡子把大半个脸都遮住了,实在看不出他那里英俊,难道~~他“某方面”特别强,能过令到女人欲仙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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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187+2622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的好像发现了我,向我叫道:“那位兄台,救命呀!”
就像骑士有《骑士戒条》一样,圣骑士也有《圣骑士训令》,《圣骑士训令》是圣骑士必须遵守的规范,《圣骑士训令》其中一条就是“不准见死不救”,所以即使我怎么也看不出那个络腮胡子有什么危险,我还是得按章回答:“这位大叔,你有危险吗?”
极品美女转过头来,星目一寒,对我喝道:“不要多管闲事!”
我弯弓搭箭,同时祈祷:“万能的至高神,你的正义无处不在,‘追踪’!万能的至高神,所有的生命都由你给以,也都由你夺去,‘必杀’!”
“追踪”是一个高阶法术,施放在武器上,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追踪敌人,“必杀”是一个禁咒,施放在武器上,根据使用者的法力,能够以一定的几率杀死被击中的生物,而不管这个生物的生命力和防御,只要击中就行了,现在是晚上,必杀几率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如果放在刀剑上,这么强大的法力会使刀剑一击即碎,十分的浪费钱财,但我是放在箭上,所以没有这个问题。这个是我在晚上能施放的最强力的法术。
我的弓上刻满了看上去是装饰但实际上用来帮助瞄准的花纹,在现在我到那位小姐的这种距离下,我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射中一只蚂蚁,但前提是这只蚂蚁不会闪开。这位小姐属于中央大陆最敏捷的生物之一,我不能确定她的速度,所以加了个跟踪。我放禁咒“必杀”是有原因的,那个极品美女的头上有一个龙之封印,这个发挥着效应的封印意味着我眼前这位美丽的小姐,是一头龙!(封印,魔法的一种,把魔法元素以特定的序列排列起来以减小被封印物体的力量,比如火魔法封印,就是把对方身体里的火魔法元素以特定的序列排序从而失去吸引同类魔法元素的能力,使对方不能召唤火魔法元素,放不出火魔法。因为要控制别的生物体内的魔法元素,所以封印是一种很困难的魔法,而且因为被排序的魔法元素逐渐死亡,新的魔法元素逐渐诞生,所以封印会逐渐失去效力,要破解封印的话就要杀死那些排了序的魔法元素。)龙之封印,是施放在龙身上的封印,极品美女身上的这个封印应该是一个拟人化封印,破坏掉龙原来的身体,使龙呈现出人的样子,是一个非常强力的封印。(虽然像是人的样子,但里面还是龙来的,皮肤,肌肉,内脏都和真正的人类不同)
极品美女放开络腮胡子,转过身来冷冷的说道:“必杀?你想赌命吗?”
龙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龙的强大在于坚韧的肉体,巨大的体积,强大的精神。坚韧的肉体除了使他们拥有快速和巨力以外,还不害怕一般的物理和魔法攻击,巨大的体积使他们召唤魔法元素的速度快过人类十倍,强大的精神使他们能够连续吟唱咒语十几个小时。眼前这个龙女没有了巨大的体积,但还有坚韧的肉体和强大的精神。如果在白天的话,就算杀死一条没有被封印的龙也没问题,但现在是晚上,我又不能见死不救,呜呜~~~不如先逃跑,等白天再来帮这位大叔报仇吧?如果现在这个样子,我和她的距离大概是一百五十米,放了这支箭以后,如果她没死就轮到我死了,而这支箭能杀死她的机会只是大约十分之一,这样的赌博我可不干。打架始终是不好的,我不如和她谈判吧。
二百年前天威大将军雷光率领二十万大军围困龙的原居地龙之岛,威胁龙们如果再到大陆上劫掠就要把龙赶尽杀绝,当时龙之岛上具有智慧的七百八十二条龙迫于无奈,与雷光立下约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从此以后大陆上再也没有到处屠掠村庄,抢劫财宝的恶龙了。
我张口想说话,却传来一阵头晕,眼前的东西都出现了重影,完了,原来今天流年不利,我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放出“必杀”,引起体内魔法元素失衡,这七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果然使我远离了至高神,等放了这支箭以后,三四个小时以内都不能再祈祷,否则就会因为体内魔法元素失控而死,而且我的体力也因为魔法元素失衡而失去了绝大部分,现在随便哪一个练过三两天功夫的人都可以打倒我,何况是一条龙?这不会是亚加的陷阱吧?七年前的战争,有太多的蛛丝马迹显示亚加牵扯在内,毕竟谁也不放任在离自己都城二百里的地方出现一支强大的军队,我在七年前制造的冤魂,今天终于来索命了吗?可是现在情况未明,如果我现在就跑了去,我还能算是一名圣骑士吗?以后还能向至高神祈祷吗?(章鱼:其实主要原因是你现在这个样子绝对跑不过一条龙吧?)我定了定神,用意志控制着自己的舌头,努力不让它颤抖。
我眯起眼睛,慢慢的用这种情况下我所能表现出的最威严的声音对极品美女说道:“人龙之约你还记得吧?”
极品美女点了点头,说道:“我记得呀。”
我正想说话,但又是一阵头晕,我用力一咬自己的舌头,嘴里顿时充满了咸咸的味道,出血了,但疼痛使身体镇定下来了,我努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记得就好,那你为什么要~~”
到这里我说不下去了,人龙之约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如果龙要**人~~好像没这条,以前最多是人和龙为了争夺财宝互相砍杀,从来也没听说过龙会喜欢人类的美色的~~
极品美女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说道:“我只不过要买剑而已,没有违反人龙之约亚。”
阿?刚才都是我误会了?
“买剑?”我发出一个问句。如果我为了这种混帐事情死了,死后见到至高神,他大概会在审判我的罪恶之前先把我扔到炼狱里先关个百八十年来惩罚我吧?
这时候络腮胡子大声的说道:“是呀,我都说了不卖了,这条龙就是要买,这位兄弟,你见过这样强买强卖的吗?”
极品美女翻了翻白眼,说道:“大叔,你是一个铸件师,铸好了剑不卖,你铸的剑拿来吃呀?”
络腮胡子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用斜眼看着极品美女,说道:“去你M的,剑的价值在战场之上,谁不知道你们这些龙呀,都是有收藏癖的,我的剑卖了给你,以后就不用再见天日了。”
极品美女抓住络腮胡子的手,撒娇似的说道:“我不会的拉,卖给我拉,我出的价钱很高的哦。”
络腮胡子甩开极品美女的手,说道:“我都说了不是价钱的问题了!”
我呸!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收起弓箭,转头就走。
背后传来络腮胡子的声音:“那位大哥,看你也是一个强大的圣骑士,你救救我,我送一把剑给你。”
剑?我现在用的剑是那种粗制滥造的大路货,而他的剑是龙也看上的剑,肯定不错,对比武大会应该有很大的帮助,可是这样也不值得和龙硬拼呀,对了,有办法了。
我走过去对极品美女说道:“你想买剑?”
极品美女点点头,我对络腮胡子说道:“你想卖剑但不想你的剑被收藏在不见天日的龙窟里?”
络腮胡子也点点头,我点点头说道:“这就行了。”
两个人,不对,是一个人一条龙一起看着我,我对络腮胡子说道:“你把剑卖给这位美女。”对极品美女说道:“你拿剑加入我们队伍参加亚加比武大会团体赛。”
跟着对络腮胡子说道:“你的剑就参加了一个很著名的比武大会。”对极品美女说道:“你就得到了他的剑。”
极品美女想了想,说道:“参加你们队伍?看你挺强的,我可以接受。”
络腮胡子也考虑了一下,说道:“我也可以接受,不过我也要参加你们的队伍,我要看着我的剑怎么被使用。”
我心里想那就太好了,凭空就有两个人参加,五人编制一下子就有了四个。
“欢迎两位,我是圣骑士武。亚曼。”
“龙,罗拉。爱美丽。”
“铸件师,康。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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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比武大会的准备工作
我带着龙女罗拉和铸件师康回到旅店,一进到我们住的房间,就听到马利正在呼呼大睡。康扫视屋子一周,盯着马利脱下来的魔法师袍,语气中有点兴奋:“我们另一个伙伴是魔法师?”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罗拉就问道:“那其他人呢?”
我愣了愣,什么时候有其他人了?照实回答:“没有其他人了。”
罗拉撇了撇嘴,说道:“你刚才‘我们队伍’‘我们队伍’的,搞得我还以为有很多人呢。”
我回头一想,我果然是那么说的,是潜意识中我为了壮大声势,不自觉的夸大其词?以后要注意这个问题,我不应该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说法,这是圣骑士的美德。
不过我不想失去龙女这样的强力帮手,只好匆忙掩饰:“这个,我们队伍的宗旨是贵精不贵多。”
康等得不耐烦了,又问一遍:“床上的那个是魔法师?”
我点点头回答:“是呀。”
康接着问:“那他擅长大型魔法吗?”
以前马利说过他的专长是大型魔法,不过其实我也没见过他的真实水平(也不可能见到),只好棱模两可的说道:“这个当然了,马利对于大型魔法~~那可真是没的说了。”(我可以说是好得没话说,坏得没话说,中中庸庸既不好有不坏让人没话说)
康看来没有觉出问题,按照一般的语义“好得没话说”来理解,道:“真的吗?那可真是太好了。”(圣骑士的美德到哪里去了?)
我有些奇怪,一个铸件师找大型魔法师干什么?就算他能够打造含魔法的兵器,也没理由找大型魔法师,就算是大陆上工艺水平最高的矮人,他们的大铸件师,也只能打造一些不太复杂的魔法,眼前这个铸件师康,那个胡子倒挺像矮人的,但除了胡子以外,身高,五官都没一点像,莫非是矮人的变异种?
我问他:“大型魔法师有什么好?”
康很兴奋的搓着手,说道:“我一直试图在武器里面刻入大型魔法,所以我一直在寻找精通大型魔法的魔法师。”
不会吧?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康都不像一个矮人的样子。
康瞪了我一眼,看样子猜出了我在想什么,“你以为只有矮人才会铸造魔法兵器?不错,我是一个人类,但我敢说,我的手艺不在任何一个矮人之下。”
罗拉接口说道:“这点我可以证明,我看过他的作品。”
康把背在背上着的包解下来,摊开,露出里面的九把长剑,他骄傲的对我说道:“来,看一下我的作品,我答应送给你一把剑,你自己挑吧。”
我倒吸一口凉气,因为这九把长剑,每一把都透出强大的魔法元素力量,先不说其他,光是能把如此之多的魔法元素禁锢在剑里,就足以证明我眼前这一位康。大河,是一个伟大的铸件师,也许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类铸件师!
康拿起一把火红色的长剑,这把长剑的锋刃打成火焰状的锯齿形。
“这把剑叫‘火之云’,充入火魔法元素以后,一挥动就会形成一片火云,最大火魔法元素浓度为四百三十二,储存区大小为零点二,火元素流失速度为零点三/秒,使用下限为十五。”康的语气充满骄傲。
(魔法元素浓度,是根据空气中魔法元素浓度定出来的表示魔法元素数量的计量单位,空气中的各种魔法元素的浓度定为一,一个普通魔法师召唤魔法元素后,身体内的魔法元素浓度大概在三十左右,在魔法武器中,因为魔法师无法一边召唤魔法元素一边使用魔法武器,所以魔法武器都有浓度指数,指魔法武器能储存的魔法元素的浓度,储存区是能储存魔法元素的空间大小,一个普通魔法师的魔法元素储存区大概为一,魔法师在使用魔法武器的时候,先召唤魔法元素,再把魔法元素输送到魔法武器上,然后在适当的时间引发魔法,魔法武器时时都在流失魔法元素,当输送魔法元素的速度超过流失魔法元素的速度的时候才能给魔法武器补充魔法元素,所以,如果你储存了一个魔法在魔法武器中又不用,过一段时间这个魔法的威力就慢慢减低,直到没有。因为魔法元素有从高浓度到低浓度的性质,所以魔法武器一般都有单向管,使魔法元素只能从人流向魔法武器,当然也有没有单向管的魔法武器和单向管是只能从物品到人的魔法物品,单向管是只能从物品到人的一般叫魔法晶体,是魔法师用来补充魔法元素用的,不过效果不怎么明显就是了。也就是说这把剑充满一次以后可以保持(“最大魔法浓度”*“储存区大小”-使用下限)/流失速度-)(432*0.2-15)/0.3=238秒。)
康再拿起一把长剑,剑面宛若一潭秋水,康用手指一弹,剑面像水面一样荡起涟漪,“这把剑是水之盾,充入水魔法元素后形成一个水之盾,攻守兼备,最大水魔法元素浓度为三百四十七,储存区大小为零点三,水元素流失速度为零点一五/秒,使用下限为十。”康接着说道。
罗拉拿起一把青色的长剑,轻轻一抖,顿时响起“噼哩啪啦”的声音,罗拉舔着那把剑(龙的坏习惯),好一会儿才放下来,说道:“这把是‘雷电’,能够放出‘电闪雷鸣’,我最想要的就是这把剑了。”
康摇摇头,说:“这是一把失败的作品,最高魔法浓度太低。”
罗拉说道:“我才不像你们人类一样呢,我可以随充随用。”
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对康说道:“等一下,全都是魔法长剑?没有那些正常的剑吗?”
康摇摇头,说:“有是有,没带出来。”
我大叫:“那我要来干什么!”我是一个圣骑士,我不会用魔法的!这些魔法长剑虽然威力巨大,但是因为结构复杂,硬度和锋利都不及普通剑,也就是说,我拿着这些剑根本没有用!(其实也不是完全没用,我可以拿去卖钱。)
我这么一叫,把马利惊醒了,他一下子跳下床,说道:“吃早餐了?”说完似乎注意到房里多了两个人,康的九把剑里聚集了大量的魔法元素,一个魔法师应该对魔法元素的异常聚集很敏感才对,可是马利完全没注意到康和他的剑,一下子跑到罗拉的面前,抓着罗拉的手说道:“我是阿桑那的马利。缅因。今年二十岁,未婚,身份尊贵,前程远大,敢问小姐贵姓芳名?”
罗拉说:“我是龙族的罗拉。爱丽,今年七十六岁,当前程远大的你化为尘土的时候,我的生命才刚刚渡过第一阶段。”(像罗拉这样有智慧的龙平均寿命大概是六百岁,每二百年为一个阶段,第一个二百年是幼年期,第二个是青年期,第三个是壮年期,如果过了壮年期还没死,那就到第四个阶段老年期,如果还没死,就到第五个等死期。)
马利犹豫了一下,说道:“那罗拉小姐愿不愿意尝试一下我们人类短暂但激烈的生命的趣味~~”
罗拉的眉毛动了动,说道:“哦,什么趣味呀?”
马利把身上的睡衣一脱,说道:“就是你们说的交尾,我们叫的**,半兽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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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马利就向罗拉吻去,也不知道罗拉是不介意和人类**呢,还是没弄懂马利说什么,或者被这么厚颜无耻的人类吓到了,反正罗拉既没有躲开,也没有反击,眼看马利就要吻到的时候,康忽然闪到马利的面前。
“一眨眼,老母鸡变鸭?”马利吓得叫了一声,坐到了地板上。
“小子,听说你是大型魔法的一把好手。”康对马利叫道。
马利惊魂未定,拼命的眨眼,又捏自己的脸。
“你到底是不是?”
“我的大型魔法比小型魔法好。”马利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你是个什么系的魔法师?”
“我是火风系魔法师。”
因为魔法的知识高深艰难,没有一个魔法师可以涉及魔法所有的领域,一般来说在地火风水四种魔法元素中,魔法师会挑选一种或两种自己喜欢的作为主攻方向,当然也有在四种元素的练习中平均分配时间的。不过在我们圣骑士看来,魔法师就是魔法师,也没有什么区别嘛,所以我也一直没有问他。(要是这句话让魔法师公会的人听到了,恐怕会立刻和教廷翻脸:)。
“火风系的吗?也好,龙卷火你知道怎么放吗?”康的眼睛闪烁着希望。
马利“嘿嘿”的笑了一声,一付“你问对人了”的面孔,说道:“那是我第一个学的大型魔法。”
龙卷火是一个风和火的混合魔法,这个魔法很复杂,而且大量的魔法元素才能显示出效果。火元素并不是凭空燃烧的,它燃烧的时候也需要氧气(章鱼:你别管中央大陆的人怎么知道氧气的存在的。武:其实是他没想出来。)如果火元素太过猛烈的燃烧的话,就会使周围缺氧从而打断魔法,龙卷火是形成一个龙卷风,风里充满了在燃烧和即将燃烧的火元素,龙卷风会把周围的氧气源源不断的吸引过来,燃烧的火元素同时会把上方的空气加热升高,使龙卷风不会停顿下来,火借风势,风借火威,火,风,和燃烧后的缺氧同时攻击敌人,是一个威力非常大的魔法,但需要非常多的火魔法元素,如果火魔法一下子就烧完了这个魔法就剩下龙卷风了,反而如果龙卷风不大而火元素够多,火元素燃烧的时候会慢慢加大这个龙卷风的。
康看上去有些奇怪的样子,我也很奇怪,龙卷火这种复杂的魔法怎么会是“第一个”的呢?学习应该循序渐进的吧?
“怎么把龙卷火作为大型魔法的入门?算了,和我没关系。那么火珠呢?火柱呢?”
马利挺起胸膛,得意洋洋:“我当然会,这些基础魔法我都会,就算是火魔法最高级的攻击魔法‘末日审判’我都会。是真正的‘末日审判’哦。”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马利,这是一个宗师级的魔法师?就算是一些有天分,又终生研究魔法的七老八十的老头子魔法师,也不一定会“末日审判”呀。
一时间房子里完全安静了下来,我看看罗拉和康,他们像我刚才那样张大嘴瞪着马利,真正的末日审判,首先把十万吨左右的物体升上一千米以上的高空(风系魔法),然后这个物体击碎,形成大的一吨左右,小的一公斤左右的碎片,然后给这些碎片裹上厚厚的火魔法元素外壳,最后让他们从天空坠下,据幸存者说,魔法发动的时候,天空中传来巨大的声响,从天空中坠落无数着火的流星,地面上的一切都被摧毁,和某个神审判世人的传说很相象,所以叫末日审判,是一个可以毁灭整个国家的魔法,那个传说是:一千年前,神(哪一个神传说中并没有指出)对世界上无休无止的战争感到厌恶,于是用“末日审判”毁灭了整个世界然后重造。在真实世界里这个魔法由二百年前皇帝“魔法女皇”创立并流传于世,但由于需要的魔法元素实在过于巨大,唯一用过的一次就是二百年前魔法女皇用来打败天威大将军雷光的一次。那一次,魔法女皇刚刚击败了天威大将军雷光,天威大将军雷光和他的军队一直逃到中央大陆和魔界接壤的地区,魔法女皇不想让他们逃入魔界,于是就发动这一个惊天动地的魔法,把天威大将军和他的军队全歼。魔法尽管流传了下来,但其他人使用的时候,能升起一吨左右的东西就很不错了,这样不完整的魔法有第二个名字,叫“火流星”,也有的魔法师不用火元素,直接靠岩石把人砸死,那就是风系的“流星召唤”。即使是这种不完整的魔法,也属于大型魔法的范围(完整的是超大型魔法)。(章鱼:大家都应该看得出来这是抄《英雄无敌》上面的^_^)。
马利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对我问道:“这位大叔是谁?”
我倒,这个时候才想起这个问题。
“这是伟大的铸件师康。大河。”我先简单介绍。
我刚要具体介绍,却看见康双眼发出异光,纳纳的说道:“末日审判?如果我能作出一个有末日审判的魔法杖,末日审判……魔法杖……”
现在做梦也早了一点吧?(章鱼:其实现在做梦刚刚好,如果诸位没忘记的话,现在是深夜^_^)这些剑里不错是有很强大的魔法元素,但是排序有没有排好还不知道,如果排序没排好的话,魔法就发不出来,又或者发出错误的魔法,错误的魔法很容易会伤害使用这些兵器的人,那样的话,这些兵器一文不值,再说,就算魔法元素排序没错,也不确定这些兵器的耐用值,如果用一两次就坏了岂不糟糕?
我轻轻咳了一声,试图引起陶醉在美色中的魔法师和不切实际的铸件师还有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龙女的注意,然后说道:“不如我们现在讨论一下七天后的比武大会怎么样?”
“有什么好讨论的,我上去一人一剑不就行了。”龙女看来不太知道比武大会。
“使用前请先付帐。”康插嘴说道。
“好了好了,多少钱。”
“十五万枚金币。”
“哐”的一声,这个数字把我砸得昏头胀脑的,犹如真的有十五万枚金币砸我的脑袋一样,亚曼上一年的税收总额是二十七万枚金币,这个混帐铸件师一把剑就想收一个国家税收总额一半还有多,于是我自动把康归类到“奸商”的行列中去。
虽说现代社会情比纸薄,但不论什么时代,喜欢帮助美女都是人类的美好(?)品德之一,可能罗拉就因为这个放弃龙身做美女的吧?
这个美好品德马上起了作用,罗拉自己还没出声,马利就打抱不平:“哪有这么贵的!”
我也具有那个美好品德,于是帮口:“十年前矮人的大铸件师‘铁锤’,以一年的时间铸造的魔法杖‘冰刺’,也不过卖是十万枚金币罢了。”
康抚摸着自己的胡子(这个动作真的很像矮人),冷冷的说道:“那是因为我做的东西比铁锤好。”
“胡说,人类做的东西怎么会比矮人好?”马利一着急,语法都出错了。
康顿时大怒,叫道:“我做的东西就比矮人做的好。”
马利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当然不像马利这种没经过辩论比赛熏陶的见习魔法师这么脓包,马上就开始回忆历史书上的内容,组织材料,准备以用无数的例子为基础,以类比法为盾,以归谬法为矛,进攻康的错误观点。
买方人员发话了:“没问题,我给你。”
我和马利无言的看着罗拉,龙都不懂什么叫“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吗?就算康和他自己说的一样,是一个比“铁锤”更好的铸件师,但现在他还没名气呀,此时不压价,更待何时?不过既然人家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我们也没什么好说。罗拉掏出一个小包,从里面拿出一把宝石。昏暗的灯光下,这些宝石闪出美丽的光辉,耀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
罗拉从里面挑出二十三颗,说道:“这里大约值十五万枚金币。”
康仔细检查那些宝石,检查完后裂嘴一笑,说道:“谢谢惠顾。”
犹如饿极了的野兽盯着猎物,我盯着那些宝石,一边想象着罗拉的包里还有些什么,一边脑子里不断冒出像谋财害命,先奸后杀什么的死后会绝对会被惩罚的罪恶念头,却听到马利的声音:“……比赛奖金我不管,但是我一定要上场,我要获得魔法师徽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回比武大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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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徽章,是比武大会的裁判们颁给在比赛中展现了巨大魔法能力的法师,并不是颁给在比赛中获胜了的魔法师,作为一个要集中精力很久才能放出魔法的慢速魔法师,马利在比赛中应该不能用出什么很华丽魔法,他的那个魔法杖只能用一个火球魔法,一直用一个魔法的人是应该不可能获得魔法师徽章的,就算马利杖术无敌,获得了个人比赛的冠军,但没用出强大的魔法的话也不可能,我一直奇怪为什么马利有信心去参加个人比赛,于是向他问道:“你原来想怎么做的?”
穿上战士的铁甲,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战士,用伪装成狼牙棒的魔法杖一路杀入决赛,面对决赛的对手假装不敌,一面逃避一面积聚魔力,在最危险的时候忽然褪去魔法杖的伪装,放出巨大的火球打倒对手,然后脱去铁甲,露出魔法师袍,冷冷的抛出一句话:“你上当了,其实我是一个魔法师。”
以上就是马利号称完美无缺的作战计划,可惜就象很多号称完美的东西一样,就象建造在沙滩上的城堡一样根基不稳,一个把生命献给魔法的魔法师怎么能靠练过几下的兵器打败把生命献给格斗的战士呢?于是在我的提议下,我们一致同意参加团体赛(康想自己造的武器在实战中受到检验并作为一个铸件师出名,所以砍五个人比砍一个人好,罗拉只不过想参加比武好买剑而已,对团体赛还是个人赛根本不在乎)。
所谓各取所需,我们最后定下作战计划和目标,作战时罗拉和伪装成战士的马利站在第一线,我站在第二线为他们施法,康站在最后为推销罗拉和马利用的剑。作战主力是罗拉,但她要负责掩护马利以免马利战败,直到最后决赛,每解决一个敌人,我和康与罗拉就会假装失败一个,直到最后一人,当然是最肉的那一个,留给马利按原计划打败他。这样马利得到魔法师徽章,我会得到比赛奖金,罗拉会得到魔法剑,康会得到二十秒钟广告时间,就是我们上台发言的第一句话,广告语初步定为“康师傅魔法剑,比方便面还方便”,“justbuyit”,“魔剑恒久远,一把永流传”。
定好了计划后我们就很安心的睡觉了,似乎比武大会的冠军和奖金都已经是囊中之物(我和马利和康挤一张床,罗拉一张床)。第二天我睡醒的时候,床上只剩我一个了,我洗刷完毕,走出庭院,看见罗拉和马利正在练武,康在一旁看着。罗拉拿着“雷电”,马利还是拿着他的钢杖(康的剑虽然很好,但一来马利不会用剑,二来康的剑也太贵了,就算是借用,租金也是一千一千的。)马利举起钢杖砸过去,罗拉闪开,用剑面拍在马利的身上,把马利电得七荤八素的。
罗拉大声说道:“太慢了!”
马利一杖横扫,罗拉退开,在马利的钢杖扫过后再度前进,又是一剑拍在马利身上,马利大叫一声,“这一杖不错,可惜没有留有后着。”看来罗拉现在使用的是“错误教学法”,让学生每犯一次错就惩罚一次,让学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终生不忘,我摇摇头,回忆起那个变态的也是同样使用“错误教学法”的老头子,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干嘛无端端想起这些恐怖的东西来,我把回忆逐出脑海,对康说道:“我出去买一把好一点的剑。”
康点点头,说道:“我也一起去,见识一下亚加的工艺水平。”
到了大街上,拐角就有一家兵器铺,店名非常有气势,叫“杀气冲天”,我看看那家兵器铺,说道:“好名字呀。就冲这个名字我就要进去看看。”康说道:“名不符实的东西多着呢。”我们走进铺里,只见铺里有十几个架子,上面摆满了武器,武器上面都写着价格,武器摆放看似杂乱无章,实际上突出了几把最华丽昂贵的武器,地上有些灰尘,似乎生意不太好的样子。我心里“咯噔”一声,这不是销售密法中的“充裕法”吗?摆满了武器的架子,让人觉得这里货物充裕,种类繁多。武器摆放杂乱,这是利用人类的“寻宝”心理,如果武器摆放得整整齐齐,有时候反而吸引不到注意,摆放杂乱一些,就会吸引顾客自己翻找,另外有很多傻瓜认为自己的眼光与众不同,从一堆武器里挑一把出来就认为是这堆武器里最好的/最有来历的/隐藏了魔法的,跟着店主就会及时出现加强傻瓜们的自以为是,编造一些诸如:“这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留下来的,一直不知道有什么用,我一把小心摆上去了;这是一个神秘人卖给我的,那个神秘人好像很不舍得的样子呢;我以前在魔兽森林/古代废墟/无名地窖里拣到的”之类的谎言,让傻瓜们深信那把东西有与众不同的效果,什么?鉴定不出有什么特殊来?你这样的凡夫俗子怎么可能鉴定出魔武/高级魔武/神器(通常随鉴定师的身份上升)呢?武器全部明码标价,潜信息就是“嫌贵就别买”,让你不好意思砍价。地上的灰尘是人手撒上去的,学武之人大多好充大款,一般不会和一个可怜的生意不好的店主讲价。果然是杀气冲天,高手,这里的店主是个贸易系的高手。
这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店主,温和的眼神藏着杀人的陷阱,坚定的五官显示绝对不会轻易让步,有些可怜又带强烈自尊的神情让人不好意思压价。
只听他说道:“客官们随便看看。”我随手拿起一把标价二十个金币的长剑,这是一把“各苏尔”出产的长剑,在亚曼大概要十五个金币,问道:“这个多少钱?”
看似随手拿起,实际上我已经看出,这是店里最好的长剑了。平时应该把要买的长剑混在几把别的东西里问价,才不至于给店主看出喜好,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砍价学的精髓,就是要先了解本地平均价格,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长剑的价格我也不知道,跟这样一个高手玩欲擒故纵什么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让他砍出一颈血,唯一败中求胜的方法,就是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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