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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忘情天书
《忘情天书》,分三卷,其中第二卷《灵山》正以《网人》为标题在陕西的《都市文学》上连载,文章讲的是社会对人的物化,人成为社会人,而那些渴望保持尊严的人对“个体”徒劳的寻找。  第一卷叫《讲故事或其他》,一群人在酒吧讲故事,他们身份各异,话题不一,或者时间或者性或者爱,酒吧里有个女人死去,他们中的谁是凶手?这或者是一个后现代主义文本,所提出的问题也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但足够好看,文本是开放的。  第三卷叫“我们的未来”,讲的是七十年代人的成长。那些爱与疼的边缘吧。相比较前二者言,它较为传统,是在讲故事,当然,我相信,它也称得上是一种讲故事的艺术。  全文实际字数约46万。
  第一卷《讲故事或者其他》        第一节
酒吧老板手中的相片  第二节
蓝先生的戒指  第三节
说自己是堂吉诃德并喜爱童话的男人  第四节
称男人为狗的女人  第五节
客串催眠师的男人  第六节
彩票中奖者  第七节
这个男人有点歇斯底里  第八节
他可能杀死了他爱的女人  第九节
流泪的男人  第十节
生意人的一些看法  第十一节 给女人下过药的男人  第十二节 有一颗想死之心的男人  第十三节 导演  第十四节 妓女  第十五节 二十六个字母        简介及引子      一间没有名字的酒吧,招牌是挂在门口的一排形状迥异的酒瓶,店里也兼卖咖啡、茶、牛排、比萨等,皆视客人的口味而定。面积不小,三百多平方米,被茶褐色的毛玻璃与实木板隔出各种几何空间,或大或小,或扁或圆。吧台在东边。一幅黑白相片从酒橱后的墙壁爬上天花板。一位毛茸茸的男人在天花板上使劲儿地吹着小号,腮帮子鼓得巨大。  天花板中央还有八九朵向日葵,花瓣旋转变形得厉害,乍眼一看,头都要跟着旋转起来,对时空的概念似乎也要被它们割得支离破碎,又因为它们金黄灿烂的颜色,整块天花板还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火苗窜得奇高,让人没来由地觉得烫,不敢多瞧,迅速低头,赶紧把那颗已跃至喉咙口的心脏咽回肚子里。  南边散落几架暗红色的打击乐器,角落里还藏着一具黝黑的钢琴,这是乐队演奏的地方,旁边还随意搁了几把旧式藤椅。  酒吧的中心却是一个小舞池,里面的灯光设计得很好。悠悠的萨克斯风从舞池上面掠过,卷起一股让人迷乱的气息。说累了话,喝乏了酒,随意点上一支曲子,跳跳,感觉确实挺棒。  这天下午在这儿的人有几十个。  小说就是从这里开始。  坐在酒吧里的这些人开始了各自的叙述。他们的身份各异,酒吧老板、海外打工归来者、老花花公子、偏执女人、导演、妓女、公务员、小说家、彩票中奖者……而不管从哪个话题切入又或者以哪种方式切入,时间或者性或者权力或者爱或者政治或者经验或者童话,这些词汇在他们的叙述中,渐渐凸现其隐蔽在日常生活之下的那一面。每一个词汇皆意味深长。  每个人在注视别人的同时也都被别人所注视。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树的根须,深埋在大地里。  事情突然发生了。午夜时分,酒吧里一个女人猝然倒地死去。死因是她饮下一杯毒酒。这并不难判断,只要不是瞎子。她的嘴角溢血,眼球凸起,脸色铁青得吓人。问题是,谁是凶手?  警察还未赶来,我们也只能去他们曾经叙述的话语里寻找蛛丝马迹。      第一节 酒吧老板手中的相片    雨密密地下,尽管在窗外,却也扎得皮肤疼。或许是因为寒冷吧,这茫茫天地间的人是一个个小黑点,像一些意味深长的逗号,来或者去,不停地出现不停地消逝。一团团风在路两边的梧桐枝桠间趔趄歪斜。叶子微绿、浅绿、深绿,边缘间或有一抹褐黄,小如铜钱,大若巴掌,上面泛出蒙蒙的一层白光,让那些因为灰色云幕的相互撕扯而不得不从天上掉下的雨滴有了一个可暂时歇脚处。但终于落下来,沙沙地响,从这片叶子到那片叶子,一个个跟斗翻过去,这雨点便到了地面,突地溅开,显现出四五根尖锐的线条。    我一直注视着你。你瘦削的容颜。你脸上敷有薄薄脂粉,很淡,但我看得出,这些年你过得并不好。当然,所谓“好”,不过是大花猫屁股后的那根尾巴,别人看得见,自己永远是追不上的。除非我们是慧可。但问题是慧可几千年来也只出了一个,而且他还是一个和尚。这很有意思。你说是不是?  你要我随便给你讲个故事?讲故事并不难。这满世界的人毋论男女老少容貌妍丑,谁会没故事呢?只是什么样的故事才是你真正想倾听的?    比如门口那窘迫的少年。他想必是头次来到这种地方,正鼓足勇气试图为自己寻找艳遇,目光不无惊慌,从那几位浓妆艳抹的女子身上一掠而过,再偷偷绕回,在确信无人注意他时,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们后背露出大块光滑的肌肤直咽口水。他还没什么钱,否则就不会动不动去捏上衣口袋,而从他身上所穿的高档衣饰上来看,他家里应该挺有钱。他的眼神还泄露出他没有多少恋爱经验,但对女人有无限幻想。他的颧骨甚高,眉宇偏窄,脸色略显青白,这可能是手淫过度造成的,因为他的手老有意无意往裤裆处靠,这显然是一种长期养成的坏习惯。  他缺乏安全感,父母或离异或感情不大好,但他很有点小聪明,这从他所选择的站立处可以看出。如果再仔细一点,不难发现他左手腕上还戴了个造型较夸张的藏饰银手镯。这种少年人敏感且叛逆,活像一只不安的兔子,很易激起那些比他年长易动感情的女性的怜爱。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根据这些特征勾勒出他的故事。  姑且称他为甲。  甲母是农村人,甲父是工人。甲母年轻貌美,甲父略有残疾。但在那个年代,他们的身份差异决定他们之间婚姻的可实现性。甲出生了,没被父亲射到墙上。甲在无休无止的争吵与谩骂中长大,学会察言观色,学会用学沉默寡言来保护起自己。甲父从摆摊开始慢慢把生意做大发了大财,就打算用另一个女人来取代甲母的位置。甲母在与他几番不屈不挠地斗争后终于心若死灰,学鸟,从高楼上一跃而下。甲憎恨父亲,心里那个“恋母情结”渐渐放大。自然,也就投影在他的女老师身上。他干过很多坏事,比如拿块小镜子放在脚尖偷窥女老师内裤的颜色或偷翻女老师的抽屉又或是偷闻女老师床单残余的体味……当然,他一贯是老师的宠儿,他的成绩足够好。这无疑会为他赢得一些女生的青眯。可他就是迷恋女老师。女老师的头发、指甲、眼睫毛,甚至晾晒在日光下的松软飘有芳香的胸衣都让他亢奋。可惜世上事偏不如他所愿,尽管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把老师娶过来,但在一次家长会上,他父亲,这个现在的钻石王老王,认识了他的女老师,三下二除二,就把她变成了他的准妈妈。当然,这也不排除女老师的手腕与心计,毕竟这年头要想嫁一个真正的大款并非易事。反正,甲父与女老师睡一张床的事实对甲无疑是一个更重的打击。他痛恨女人,又想弄清楚女人这种东西的心脏到底由何种材质所制成。他惴惴不安地来到这里。这就是现在。以后的故事也不妨为他设计出几种结局。    比如杀父娶母。这是古老希腊神话中令人百看不厌的情节。  当然,现在不流行握柄真斧头往下砍,甲的智商保证他可以使用一些让人难觉察比较高科技的手段来弑父。杀人挺容易的,就算没高科技,哪天与父亲去爬山,往父亲身后一站,再往下轻轻一推就行了。不过,在干掉父亲这种让他感到窒息的存在前,甲还必须勾搭上他的女老师,不然,她若勾引上律师,把他父亲的遗产瞒天过海折腾掉大半再与他打官司,那可真是鸡飞蛋打。不巧的是,女老师偏偏安的就是这颗心。她原本有一个心爱的大学男友,男友却因病得换肾需要大量金钱,故才出此下嫁一策。甲跟踪调查,若他偷偷溜进医院拔掉了女老师男友的输氧管,因为他发现这一切皆是这位可恶男友的暗中安排,这小说就是凶杀奇情类,甲最后当然得一边深情呼唤着女老师的名字一边往自己身上浇汽油了,否则怎生对得起泪囊里已做好充分准备的读者?又或者他在得悉真相后,很诚恳与女老师摊牌——我用爹的遗产供你男友治病,但你得嫁我。于是一番权衡,甲抱得美人归。但这种结局恐怕会令读者反感得紧。读者多半喜欢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傻逼,并为此兴高采烈。比如,甲花钱治好女老师男友的病,然后在他们花好月圆时独自离开,四处流浪,并在那根遥远的地平线上,与一个陌路相逢的女子娓娓述说起他的爱情。  又比如“弑母”。这就是现在最流行的所谓的青春残酷小说。  其间不妨再设计出一个他的小女友,因爱,故跟甲一起动手干掉他的女老师。俩人逃跑。最刺激的能写成一个中国版的《天生杀人狂》。若无此雄心,干脆把故事设计成这位小女友终于厌倦与一个心里没她的甲过东躲西藏的老鼠日子。她还年轻,还有大把大把的青春能供其随意挥霍。于是,在生日这天,当她窝在屋里苦候甲不见其归来时,就再也忍不住,拿起电话向警察报告。可偏偏甲是因为出了点小车祸而耽搁了。当甲一身血污地赶回屋,手里还高举着买给她的鲜花。小女友又被感动,歇斯底里叫他快跑。甲也深深厌倦了这种生活,于是与小女友讨论了一番生与死,并把此话题上升到某种层次的哲学范畴,最后警察撞开房门,甲以假装拔枪的姿势换来几声真正的枪响,便呜呼哀哉了。而他的小女友则在狱中挺着大肚子一字一字地写下他与她的故事。  再比如无厘头。  这比较有趣。甲偷偷地把父亲床头搁着的印度神油换成高强度的五零五粘胶水,并在他父亲与女老师展开热烈交欢时,拨通120急救。阳光打在脸上,疼,一个个孩子嚎啕痛哭,街头巷尾,人声鼎沸,一辆辆汽车如蟋蟀般鸣叫着,来或者去,那些孩子在父母的手臂里弯曲,似要被折断。甲走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看着救护车边那些忍俊不禁的白衣人放声大笑。庄严的父亲在众目睽睽下如一只又黑又丑的癞蛤蟆。漂亮的女老师却苍白得像一只被人折断了脖子的天鹅。    你喜欢哪种?关于甲的故事还可以有很多,准确说是无限多。每一种开始都是蝴蝶的翅膀,轻轻一扇,我们也就来到博尔赫斯笔下的那座错综复杂的《小径分岔的花园》,我并不喜欢博尔赫斯此人,但我得说事情的真相即是如此。  他阐述了时间的秘密。时间是一位伟大的独裁者,其指纹永远处在互相靠拢、分开、交错、碰撞、吞噬、旋转的状态里,一大蓬,乱糟糟的,却拥有不可置疑的权力。要理解它,可能要费点劲。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所处的空间造成的。  我们无法同时处在不同的空间来观察时间,而事实上空间亦有无数,平行或交错,如云蒸雾蔚,并朝生暮死。  它是一纵,时间是一横,两者笔直交集,便是此刻。  若它发生一点变形,又或时间略微有些扭曲,那此刻或许有你没我或许有我没你又或许我们皆不存在又或许我正是那窘迫的少年,而你却是那位正试图靠近他搭讪的红发女人。    红发女子的乳房真大,乳沟真深,这应非自然之鬼斧神工,当属人工制造。美可以量化。比如人体,通常以毕达哥拉斯提出的黄金分割率为依据,即以肚脐为分界点,上半身与下半身之比约为0.618。又例如乳房,一对漂亮的乳房据科学研究,它应该是这样的:从乳头连线中点到肚脐,两乳头间按距离分别为两个头长,从颌下缘经乳头到肚脐连线是一个正菱形,乳房的半径和应是胸围一半,乳房高度是半径的1/4,呈球形、圆锥形。其垂直范围在第2肋到第6肋间,水平范围在胸骨旁线至腋前线,垂直高度为4±0.5cm。  可惜这红发女子并不懂得这些,乳房虽大,却太大了,整个人反而成为这对惊人豪乳的装饰。她应该是一个妓女,并曾有过数次被男友抛弃的经历。一般而言,男人不会在这种女人身上停留太久,而且我还相信她的性技巧并不大高明,不过,就她的职业说,这身装束尽管不美,但对她这个人而言,也许是最合适的。她长得实在一般,若胸口无这两个硕大的凸出物,只怕很难迅速抓住男人眼球,从而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交易成本减至最低并完成商品销售。当然,这还是一种较原始的销售方法,赚不了大钱。    你猜,红发女子与那窘迫少年会聊啥呢?  你说你听不见?没关系,你去阅读他们的嘴唇,就像海伦那样。可怜的海伦一生下来就又盲又聋。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把她带到溪流边,让她先把手放入水里轻轻划动,再把她的手放至自己嘴唇上,一遍又一遍地念“water”。就这样,海伦读懂了安妮的嘴唇,渐渐明白手上所触摸的与安妮嘴唇振动之间的关系,那一丝清凉柔和的发音就是“水”。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  我们或许能籍此阅读到一个人真正的内心。他的爱,他的疼,他拙劣的掩饰,他的沮丧,他的绝望,他用语言在人前所掘下的一个个陷阱。我们阅读他下意识流露出来的唇语,绕过障碍,就可发现他的一切,让他无处可逃。  还有,就比如现在,我们听不见他们说的话,但没关系,我们能清清楚楚看见。阅读嘴唇能让这个世界变安静。日本有家电话公司已开发出一种手机,能阅读人的嘴唇,其机理是根据脸部筋肉动作测出电信传输。我讨厌日本人,但喜欢这个创意。这样,我们就可以尽可能地不打扰别人。空气中也没有那些上下飘浮沾满尘土的唾沫星子。每个人都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无声无息地消失。人这种噪音被降低到最小分贝。而且就算你破口大骂某人要操他老母,他都可能抱以一笑。因为愤怒这种表情或已被唇语演绎成滑稽。  你说,唇语能帮我们找回早已丢失或已被俗世麻痹的感觉吗?    那红发女子鼓鼓囊囊的胸已在那少年手肘部位来回磨蹭。  她说,小帅哥。她又说,一个人?聊聊?  她按照自己的经验准备开始勾引,但这次恐怕要失手。她面对是男孩。男人与男孩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男人或会先请她喝瓶酒再做决定,但男孩却会脸红耳热赶紧避开然后跑回家大骂自己没勇气。  你看见没?那窘迫少年蹑嚅着嘴唇果然向门口退去。他退一步,那红发女子就进一步,这可真有趣。对了,你发现没有?这世上女子,哪怕再丑,也能把媚眼炼成飞刀,刀刀割人肉啊。  我们重新开始他的故事。这回不妨把时间缩短,让它变快,以便观察。    少年跑了。  少年跑在路上,飞快,没撑伞,腔子里的那颗心滚烫火热,左边的脸上有一大片狂喜,而右边则满是沮丧。他穿过红绿灯,踢飞一只瘦骨伶仃觅食的狗,差点在一块香蕉皮上摔倒,但没事,他站稳了。他决定上超市买块口香糖嚼嚼,好放松一下身体。他从头顶到脚底板的肌肉与每根神经都一直处于剧烈的哆嗦中。他来到超市门口,突然,旁边跃出一个黑瘦小伙子,拦住去路,手握针筒,杀气腾腾地说道:我有艾滋病,给钱,不然扎你。  他吓坏了,赶紧掏钱,可他的钱——天哪,那红发女子原来还兼职小偷,手段也不失高明。他上衣口袋里的钱全不见了。他傻了眼,忙喊,大哥,钱被人偷走了,要不,你在这等,我回家给你拿去?  黑瘦小伙一怔,再怒,你妈的耍我啊?  针筒就往下扎,然后小伙子飞跑开。  少年的世界崩溃了,一时间天翻地覆,万物皆了无生机。他瘫在超市门口,实在是想不清楚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从超市里走出的人群惊恐地避开,从超市里走出的几个保安骂骂咧咧地用脚大力踹他,叫他滚。他又走在路上,边走边想,越想越愤怒,越想越觉得人生无望,越想眼前越是一片漆黑。猛然间,他瞥见路边一间药店,便走进去,无所目的地瞄过几眼,柜台里的那一次性注射器抓紧了他的视线。  他要药店老板把注射器拿出来看看。他鬼使神差拆开注射器的包装袋,突然高高扬起,用颤抖的声调高声喊道,我有艾滋病,给钱,不然扎你!  药店老板二话不说立刻把柜台里的钱全部奉上。他上衣口袋里的钞票又飞了回来。他怅然若失地走出店外,牙关一咬,想起那个害惨了他的红发女子,于是,又飞快地往回跑。他要找她报复,可惜的是还没等他拐来这个街口,警车已鸣着笛从后面高速追上,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猛扑下来,按倒他。  你听,窗外的警笛声?一声更比一声凄厉。  我们的脸因此姹紫嫣红。    这里同样会出现无数结局。  比如少年并未感染艾滋病毒,黑瘦小伙也非艾滋病患者。不过,他们犯下同样的抢劫罪。黑瘦小伙被判三年。少年因年龄关系再加父亲的活动能量被送去劳教,前程尽毁,性格大变,出狱后成为一代黑枭。后来因意外被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所救。她让他惘然。他想与她好。某日,他却发现她是红发女子的亲妹。多年前的红发女子之所以从事那行,也是为赚钱供养她上大学。他想报复,又不忍心下手。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现在拥有的也算是红发女子的恩赐,而红发女子却早已忘掉自己曾偷走他的钱,反而气势汹汹地赶来找他算账,说她妹妹起码得嫁一个干干净净的人。恩怨纠缠不清,他忍疼与女老师分手。没想那个黑瘦小伙再次出现,不过,这次他的面目却是大慈善家大教育家。他发财了,改头换面的黑瘦小伙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女老师的身体。他想不通,决定动用雷霆手段向黑瘦小伙报复,但洞悉了其计划并终于明白了事情前因后果的红发女子则用一杯毒酒把他与自己一起送入天堂。她绝对不允许他去打扰她妹妹这一生的幸福。  又比如少年真的感染上艾滋病毒。警察拿他亦是无可奈何。少年父亲听闻此事后拒绝再与他相认。少年母亲也只敢暗暗垂泪。少年流离失所,来到一陌生城市,开始向社会报复,坑蒙拐骗偷,无恶不作,每天绞尽脑汁赚钱,再大把大把挥洒在女人身上。越来越多的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患上这世纪绝症。某日,他遇上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一下子就打动了他,他一直舍不得去碰她,但为爱执着的女老师却在他一次酒醉后,把身子给了他。而她恰恰就是那红发女子的妹妹。最后他与她一起去了大山深处。蓝天壁立,白云如海。他覆盖在她身上,问她是否后悔。她说,不悔。    你喜欢哪种?  时间前后左右起伏摇晃,时缓时急,或轻或重,并不具备一个稳定不变的均质。其整个流动过程自始至终存在无数极为微小的空隙。这些空隙没有颜色,是凝滞的,是一处与时间完全无关的位置。  我们或许能在那个空间逃离时间,不为其笼罩,开始观察,进而比较纯粹地叙述时间的维度及其可能性。也许,通过这种叙述,我们能认识到时间所具有的真正意义。它来于何处,要流向于何方?它决非是时钟所测量的两个点之间的量度。它更不是人的解释,而应该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它并非不可逆,又比如此刻,我们只能看见窘迫少年,不见那红发女子。她只存在于我以及你的想像中——所有在场的人都能证明这点,这里从来就没出现一个大胸脯的红发女子。    少年在微微喘气。他在鼓起勇气,努力地把身子向那位白衣女子倾斜。  他倾斜的速度不仅取于他本身,更取决于我们一贯的思想、品味、突然的心态等一些不为他所能控制的因素。每个人的存在都不可避免地被他人的视线扭曲。目光是有重量的。我们活在别人的目光下,多少都会有些变形。  当这种变形的力量超过骨头所能负荷的最大值,便有人变成甲壳虫,变成驴子,变成狐狸,变成鬼,变成仙。而这位窘迫的少年此刻就是一只有色心没色胆的狼。你看,他把手塞入裤兜,倾斜的肩部在白衣女子胸口来回蹭动。他一定非常享受从白衣女子身上传来的温度。现在,他侧回身,腿顶至白衣女子的臀间并有规律地左右移动。女人的臀,那是男人的天堂。白衣女子的臀微微地翘,并不很大,却弹性十足,盈盈的,溢着香味。它会说这世上最甜蜜的话,让撒旦也忍不住要赞叹上帝。  我喜欢这位白衣女子,显然,她已发觉身边轻微的骚扰,但没有避开,更没有假装出一脸凛然不可侵犯的表情。她享受着这种调戏,尽管她正在把身子一点点绷直,但你知道,这是她的生理反应,而非拒绝。  少年与这位白衣女子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她爱上他。尽管这个“开始”不无情色之嫌,但千百万年轮回滚滚散去,她还是深深地爱上他。爱,本就是性的音乐歌舞版,或者说,性至少是爱的老祖宗。混沌初开,便有性崇拜,你老家至今不是仍残有“摸蚕花奶奶”的习俗吗?它其实即是性崇拜的延伸与变形。到了所谓思无邪的诗经三百,第一首“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讲得清楚,令人倾慕的女子首先得“窈窕”,然后才看够不够“淑女”,而“窈窕”此词所包含的性意味就不必我详述了吧。所以,这窘迫少年的气味、苍白的脸、慌张的眼神就如同一根坚硬的木槌,敲击在这白衣女子的心扉上,一下下,一声声,“妹儿生得眼睛鲜,铁匠店无人能把钳。随你后生啷个硬,经妹炉灶软如绵”。  于是,她就嫁给他,一腔柔情系于君身。也许渴望被爱的人是凡人,能够全心全意去爱人的人是天使。大家说她脸上有圣洁的光辉。她有种近于晕眩的幸福,而他为自己拥有天使深感高兴。当然,他早已改掉了手淫的坏习惯,心里全是阳光,再也不见一只蚯蚓蟑螂臭虫跳蚤。他因为她而成了一位真正的好男人。  他病了,突然,高烧不退,持续晕迷,嘴唇干裂,眼窝深凹,还不时说胡话。她吓坏了,守在他床边,几日几夜没合眼,头发刷刷地往下掉,脸色腊黄,眼里满是泪光。她把头轻枕在他身边,抱着他,对他不停地说话。她不能没有他。他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却还是没醒来。那夜,风很大,月亮也大。风吹得月亮噼叭响,渐渐的,月亮淌成一大滴冰凉的眼泪,静静地挂在她的心坎上。她跪下来虔诚祈祷:上苍,请你大发慈悲,用我换他吧。千百年前,那位许下天地崩山棱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的女子便是我啊……  明月生青烟,澹然不敢言。她的身影渐渐消融。月光下,突然出现一只黑色的蝴蝶。第二天,他醒了。他发了疯似的找她。到处都没有她。她不见了。有人说她跟别的男人跑了。他不信。但说的人越来越多了。于是,他独自去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找她,他没注意到不管他到了哪里,都有一只蝴蝶在身后蹁蹁起舞。  人在旅途,相思望断云生处。花间起舞,影比孤月枯。酒仅一壶,落寞天涯路。泪很苦,灯下剪烛,不忍见它哭……  日子一天天过去。冬天来了,到处都铺满白雪。许多的事都已沉入河底。河面上是一层冷冷的冰。他又结婚了。新娘很美,也好。婚车开动,人们的祝福五彩缤纷。蝴蝶飞来,它很想飞入车内对他说一声祝福,但它越来越飞不动了。它累了。那个冬天,风和日丽,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它在空气中慢慢下坠,翅翼展开,就像一声悠长的叹息。    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我喜欢。所以我不想给出他们之间其他的可能性。那是冬天里的最后一只蝴蝶。我把它带来,就挂在这间房子天花板上那一团金黄灿烂的几何线条的中心。你看,这个酒吧是我开的,有三百多个平方,所有的设计与制作全是我一个人弄的。我没与你开玩笑,真的。难道你已记不得自己曾经有过的模样?亲爱的,我不会骗你,永远也不会。我还要告诉你,哪怕这张映有你身影的相片会被时间冲洗掉所有的色彩,你在我心底,只会一天比一天美丽。    
    水妹妹对黄孝阳的字评价极高  
  一个字:沙发!
  一人一人重现舞文.
  第二节 蓝先生的戒指    雨仍在下。凉丝丝,冷冰冰,像在窗外挂起一层细帘子。针脚密密斜斜,让那几幢灰蒙蒙的建筑变得好看了些,不那么碍眼。  但我讨厌旁边这位穿金利来西服的男人。男人发傻不是件坏事。发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静心。这是一种艺术的方法,能抵达内心的自由,它让大脑停止唠叨,既不跑向已追不回来的过去,也不去眺望那不可确定的未来,更不为当下的声色光影而迷惑,仅仅是“此时此地”的自我审视,一个与思想、欲望、记忆、梦境、幻觉全没有关系的“我”。它超越马洛斯讲的人的五种基本的需要,它是太极,是混沌,是涅槃,是一颗澄然发光自给自足的心脏。  而一个对着女人相片发傻的男人却是傻逼。人家都不要他了,他还一个劲地缅怀,纯粹是自己与自己过意不去。傻逼姓朱,据说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很奇怪他这种人居然也会做生意,做的还是娱乐生意,而且看起来还有声有色。不过,这与我没任何关系,我来这里,只是坐坐而已。  好了,让我们言归正传,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国向某大国的皇帝进贡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皇帝高兴坏了。可这小国同时出一道题目: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皇帝想了许多的办法,请来珠宝匠检查,称重量,看做工,都是一模一样的。怎么办?泱泱大国,不会连这种小事都不懂吧?于是,皇帝下令,凡能得出正确答案,大赏。一时间朝野上下为之震荡。最后,一位退位老臣拿出三根稻草,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掉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什么响动也没有。  于是,老臣说道: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  你喜欢这个故事吗?我比较喜欢。我并非喜欢故事在此刻所得出的结论,比如“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善于倾听,才有可能成为最有价值的人。”我喜欢那个隐藏起来不为人所知的结局。  皇帝与老臣虽然得出了答案,挣回了面子。但在他们发动全国力量进行辛苦求解时,小国的王,突驱数万虎狼之师,拽金戈,乘铁马,一路烟尘直扑大国皇城,眨眼之间,大国没了。  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还有比这更愚蠢的问题吗?  当然,我可以把故事发展至此刻或许能给出的几个结论告诉你。  比如,这三个金人只有加在一起,才具有最大的价值,因为它给出了一个让大国全体上下为之麻烦并因此放松警惕结果倾覆的问题。  又比如,问题比任何一个金人都更有价值,因为它的存在,所以我们现在才能听到这个故事。  再比如,提出问题远远比回答问题重要,而且提出问题所需要的经验知识智慧勇气一定要比回答问题所需要的多,毕竟是它把第一只脚迈入那未知的空间。  还比如,要取得主动权,就要善于提出问题。问题不断提出,对方要回答,必然会手忙脚乱按起葫芦浮起瓢,如此以逸待劳,等他消耗得差不多,混水摸鱼或是趁火打劫,三十六计随便你用。    我们继续往下讲故事。  大国虽然没了,其子民却没全死干净,虽然小国的王几乎把与大国皇帝有血缘关系的宗亲几乎屠杀干净,毕竟还只是“几乎”。他漏掉了皇帝的一个孩子,王知道他的存在,四处找他,但一位对皇帝忠心耿耿的大臣把自己的孩子加予掉换。帝子存活下来,并被巧妙地保护,其间一波三折惊心动魄的程度,就堪比《赵氏孤儿》。帝子一天天长大成人,如龙潜于九渊,隐忍待发。  但麻烦的是小国的王着实是一位明主,他还特意把那三个金人摆在案几前,提醒自己不可贪恋一切奇淫技巧华服美屋,整天为国事、百姓,披肝沥胆夙夜难寐,亲君子,远小人,一时间国势蒸蒸日上。  帝子终因机缘习得绝世武功,十步内无人可挡,便入宫欲刺杀王。三千铁甲不及其一剑锋芒,铮然寒光一抹,眼看帝子就要欺近王十步之内,横地里飞来一道白练,却是其同门师妹残雪,说不可杀。帝子大怒,为何不可杀?残雪说,天下。这两字如黄钟大吕声震屋瓦,一下子灰尘簌簌,帝子久不通畅的肠胃顺溜了。焉能以一己私怨置天下百姓于险地?帝子长叹。王眉头转动,拔剑落发,大义凛然地说道,暂以发代首,待天下富足路不拾遗门不闭户,我便任君处置。  帝子无言,但杀父灭门血海深仇若就此般轻轻放过,心结实是难解,一时间天人交战。于是,残雪猛地挥刃自刎。帝子大惊,泪若倾盆,他对她早已是情根深种,忙追问缘故。残雪的生命力比蟑螂还要顽强,一口血一句话。原来她还是王的女儿,这叫以命还命。几番折腾,最后,残雪对帝子耳边说了声,我爱你,就溘然逝去。帝子黯然辞去。    你不喜欢这故事?说英雄,道英雄,谁是大英雄?这要是投资三千万美元,再请一群国际当红影星,说不准也是一场巨大的“视觉盛宴”。好莱坞或许都会因此发出情欲勃发的尖叫。  你说我胡扯?你说这样一部武侠片如何与情欲扯上关系?  你没研究过弗洛伊德吗?情欲无处不在。就比如剑,其身双刃,端尖为锋,虽无刀之悍气,然尖锐坚硬处形如男人阳物;而他所要刺杀的王所处的宫殿曲折通幽实状若妇人牡户。携剑入宫,不就是……这是隐喻,摆在明处的却是残雪姑娘那一双深情妙目了。然否?    故事当然还没有完结。  时间不会让任何故事拥有一个完美的句号。这是常识。所以现在我若说“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幸福的生活”,你一定会哈哈大笑。我们都心知肚明这是善意的谎言,但它足以润滑人与人之间的摩擦。  帝子继续隐于江湖。王高居庙堂。十年潇潇夜雨。王老了,渐渐昏庸。朝中却出现一绝代枭雄,她是王新纳的妃子,虽深居后宫,却一点点蚕食掉王权,紧紧把持住朝政,成功地从内部攻破了这座看似巍峨森严的权力堡垒,待王一死,便登临泰山布告天下改变国号,并将王的子孙一一屠杀。而王临终时却突然醒悟,奈何已回力无力,便嘱人把那三个金人交给帝子。帝子当然明白王的意思,这是王把他曾从帝子手中夺走的东西归还他。于是奋然而起,打着王的旗号招兵买马开始造反。几番厮杀,白骨啾然,血浮盾戟,帝子攻入皇宫。  命运却与他又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那女枭雄竟是当年老皇帝在民间的私生子,其所作所为也是为了复仇。兄妹如此相见,自是嘘唏不已。女枭雄拜祭完老皇帝灵牌,饮下早已准备好的毒酒。帝子救援不已,眼看着自己的亲妹妹香消玉殒,一时间雄心壮志尽皆如梦。思忖良久,改国号为共和,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将三个金人分置各院。行政院里搁第三个稻草进去掉进肚子啥响动也没有的金人,这指的是少说空话多干实事;立法院里搁第二个稻草会从嘴里出来的金人,这指的是不仅要善于倾听,更要有勇气敢冒天下之大韪而言;司法院里搁第一个稻草从另一侧耳朵里出来的金人,这指的是司法独立,不受他人声音所左右。帝子留下遗言,这三个金人不可被一人独握,所谓绝对的权力一定会导致绝对的腐败,然后飘然远去,从此餐风饮露,不复现踪迹于人世。    这个故事酷不酷?有性,有政治,有暴力。  你若嫌哪份佐料不够,我还可以随便往里加,一直加到你满意为止。比如性,那位女枭雄之母,曾在帝子落难时救过他,见其体格雄俊又酷似旧情人,一时把持不住,神女行云襄王播雨,诞下孽子一个。同一个娘肚子钻出来的,所以孽子是女枭雄的弟弟;但孽子的爹又是女枭雄同父异母的帝子,那女枭雄称呼孽子却应是侄子。如果你觉得这些关系仍不够复杂,那残雪当年还曾为帝子珠胎暗结,诞下一女,取名凤舞,并交由其手帕交照料。可惜那日事发突然,她未及对帝子讲清,便含恨而逝。凤舞长呀长呀就长成大姑娘。某日,闲愁难当,女扮男装去逛江湖,不小心结识孽子,结果像黄蓉遇上郭靖,心脏一下子就被一道泼喇喇的白光击中,没得救了。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误会终被拎清爽,有情人成了眷属,俩人恩恩爱爱地准备过起甜蜜的小日子。不料新婚之夜,当被酒灌得晕头转向的孽子软着脚从凤舞身上爬下,搂紧浑似小白羊的她,还没说上几句体已话,赫然发现她脖间系有一月牙玉佩,而他也有同样一块,不由大惊。  晴天响起霹雳,兄妹乱伦,生还是死?  假如你是凤舞,你咋办?父辈所干下的荒唐事谁也不可能一清两楚。这种可能性始终存在于每个人身上。    你说我无耻下流?你冤枉我了。好吧,我们不讨论政治,也不去叙述暴力,我们继续来研究那三个金人的命运。很不巧,一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从那三个地方偷走了它们,因担心别人发现,便把它们熔为一百块金币,飘洋渡海,打算去一个新世界。不巧,他被一伙刀头上舔血的海盗抓住,一刀砍了。  这伙海盗有十个人,都足够聪明,而且讲民主,喜欢采取投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一次他们的投票规则是:先由最凶猛的海盗来提出分配方案,大家一人一票表决,如果有50%或以上的海盗同意这个方案,那么就以此方案分配,如果少于50%的海盗同意,那么这个提出方案的海盗就将被丢到海里去喂鱼,然后由剩下的海盗中最凶猛的那个海盗提出方案,依此类推。  有必要说明几点,第一,这些海盗的凶猛性都不同,所有海盗也都知道别人的凶猛性,即每个海盗都知道自己和别人在这个提出方案的序列中的位置。另外,每个海盗的数学和逻辑都很好,而且很理智。海盗间私底下的交易是不存在的,因为海盗除了自己谁都不相信。第二,一枚金币是不能被分割的,不可以你半枚我半枚。第三,每个海盗当然不愿意自己被丢到海里去喂鱼,但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尽可能多的金币。而且他们还都是现实主义者,如果在一个方案中他得到了1枚金币,而下一个方案中,他有两种可能,一种得到许多金币,一种得不到金币,他会同意目前这个方案,且不会有侥幸心理。总而言之,他们相信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第四,每个海盗都很喜欢其他海盗被丢到海里去喂鱼。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他会尽可能投票让自己的同伴喂鱼。  现在的问题是,这伙海盗如何来瓜分这一百枚金币?  一人一块?最凶狠的海盗吃独食?  噢,不,最后的结果是最凶狠的海盗将得到96块金子,其他编号为偶数的海盗各得1块金子,而编号为奇数的海盗则什么也得不到。  但如果规则发生变化,比如,投票中方案必须得到超过50%的票数,只得到50%票数的方案的提出者也会被丢到海里去喂鱼,结果如何?又或者规则不变,但海盗人数是500个,结果又会如何?又或者说,如果每个海盗本身都有1枚金币的储蓄,他可以把这枚金币用在分配方案中,如果他被丢到海里去喂鱼,那么他的储蓄将被并在要分配的金币堆中,这时候又会怎样?    每一个问题所能得出的结论远远要小于它可能所包含的。  我们通过语言或文字所提出来的任何问题其实都是桎梏自身心灵的牢笼。必须说,语言与文字本身就是牢笼,是“虚假的真实”,是一套我们自以为是介于我们与这个永远不能被我们真正洞察的世界之间的符号系统而已。  我知道你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就让我们的目光仍然回到这些黄金上面。或许你早就在心底诧异我中指上这枚硕大的金戒子吧?它很俗气,非常俗。我知道。我戴它的原因并非我祖上曾经就是那名最凶狠的海盗,事实上,它极可能是那三个金人中的某一部分,虽然其形状曾不断发生变化,或熔成金块,或铸成手镯,或打成项链与戒指,由我祖上一代代流传下来,交给我曾爷爷、我爷爷、我爹,然后现在出现在我手上。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我想你也许会对它的故事感点兴趣。    你知道我们此刻所处的酒吧曾经是什么地方吗?  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建筑物。很乱,又脏又破。  阳光对它们实在吝啬,就算是大热天,也仅有那么几缕从已显颓败呈灰旧色的飞檐中漏下,被骑在墙头那几株深绿色的龙柏一过滤,热量顿时收敛,所投下的一块块影子蹿来奔去,阴气森森,让许多东西在一个又一个的瞬间不停地缩短拉长,并渗出一些无法言说的色彩。墙很高,高得让人只能看见一线天,它们歪歪斜斜地互相推搡。几百年来的风雨人事让它们交织成一座幽深逼仄的迷宫。墙壁缝隙里的草就像一只只啮牙咧嘴的小兽,冷不丁地就会拽住过路行人的衣袖,又或是往人们脸上一拍,往往要惊出人一身冷汗,这才肯罢休。门就隐藏在这蛛网似的巷内,八字开,砖墙瓦顶,檐角翼然翘起,檐下斗拱彩绘。花脊高透,两端兽头狰狞,间有海马、鸽子守望。大门两扇,上悬牌匾,匾上金字剥落,难以辨认,已不复当年富贵气象。惟门上那对兽形铺首虽已斑驳却仍有咆哮之势。  我就在这里长大。就像熟悉心爱女人身上的皮肤,我熟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对它们有无限迷恋。我知道哪堵墙壁上沾有处女的血又或少年自慰时弄出来的精液,而越过哪堵墙垣就能看见眉眼含春偷汉子的妇人。有的墙壁下埋有大量的死人骨头,而有的墙壁下则有一窝贼眼兮兮的狐狸。我知道一切,我当然清楚这枚戒指当时藏在哪里。它被一块精致的红绸布紧紧包裹,包了至少有三层,被我爹小心翼翼地搁在樟木箱的最底层。樟木箱大得吓人,有次我妈晾晒箱子,我一时兴起躲入里头,差点就被活活憋死。  那些年日子很不好过,我爹与我妈每日早出晚归,但就是填不饱一家三口人的肚子。这可真奇怪。后来,我爹就死了,浑身浮肿。我妈每天晚上就捏着这枚戒指嘤嘤地哭,捏得它澄光发亮。终于有一天,妈妈不见了。我一觉醒来,只在枕头边发现这枚戒指。我到处去找我妈,总找不到。我找呀找,找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是每一条下水沟,都没有我妈的消息。  我在附近工厂找到小半桶黑漆,涂掉这枚戒指黄灿灿的颜色,用绳子串起,挂在胸口,扒上一辆运煤的车。我要继续去找妈妈。那晚上的星星真多,一粒粒,噼哩叭啦从天下往下掉,砸得眼睛都疼。我不停地揩眼泪,总是揩不完。我就不揩了,让它们与车上飘扬的煤灰结成硬壳,然后戴着这副硬壳面具,到一家煤矿,下到几百米深的井里,用竹篓往外背煤块。我干得很卖力,不久就赚到一小笔路费。我洗干净自己,买了张火车票,几块烧饼,开始继续找妈妈。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我这根草就被风吹到了一个非常大很多人的城市。  我认识了一伙与我相仿的流浪儿,其中有个女孩。我喜欢她,她翘起嘴唇的样子很像我妈妈。一来二去,我就把这枚戒指给了她。我们一天天长大,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整天靠一些小骗术混日子,比如瞄准一个面目和善的女人,突然抱紧她的大腿,喊妈妈,说饿,给买点吃的;又比如手里拎只黑袋子,里面装一个早已破碎的瓶,瞄准那些年纪比较大的路人,跑着,故意撞上去,再迅速把黑袋子扔地上,眼泪汪汪地说是什么贵重的药,奶奶正等它救命……后来,也不知道咋搞的,稀里糊涂的,我们就有了孩子。这吓得我们够呛。我们那时还是孩子,连自己都养不活,凭什么把孩子抚养大?就狠下心把这枚戒指挂在孩子胸口,扔到一家医院门口。    我以为自己再也看不到这枚戒指了。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再看见它。  它的花纹是多么奇特啊!这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繁复多变,中间却镶有一个篆体汉字,“蓝”。蓝,一种颜色,一团静默的光线,从虚无中游出,在上下唇碰撞的那刹间化作一个忧郁的音符,让孤独发出声响,也让人籍此超脱黑白两色,与天地合一。天空从黑夜里醒来时是蓝色的,这是真正的天地元气,上面没有任何障碍。这是一种真正的色彩,足够丰富,淡蓝、深蓝、幽蓝、海蓝……它们就像一条条自在邀游于时空层层叠叠处的鱼,幻化出世间万物。所以,我敢保证,它是独一无二的,它的每一个分子里都藏有故事。    又过了一些年,我与她分开了。我去了国外。她在国内,并幸运地凭着她宛若被钻石打磨过的脸庞,嫁给一位成功人士,做起富家太太。她与我在一起确实是暴殄天物,确实是委屈她了,女人的脸蛋从来就是财富,不仅可当硬通货流通的,更可以装裱起来挂在墙上流传后世,并唤作艺术。说来也巧,我那失散多年的孩子就在她先生的工厂做事,做浇铸工。一次偶然机会,她遇上他。她一眼就认出这枚戒指。几番谨慎的询问后,她确信他就是我和她曾经抛弃的孩子。可她那时已经与她先生生育下两个孩子。她突然害怕起这孩子会打扰她宁静的生活,茶饭不思,形容日渐憔悴。于是直娘贼养的老天爷便耍起了威风。她先生的工厂出了事故,我那孩子为救她先生被一根钢梁楞楞地压碎了每一根骨头。奇怪的是,这枚戒指却丝毫无损。    你说,这意味着什么?  她找到我,把事情经过告诉我,求我原谅她,求上帝让我们的孩子早日登上天堂。你说,我有什么资格站在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来原谅她?我又为那个可怜的孩子做过什么?  我喜欢这枚戒指。它上面有我孩子的血,有我妈妈的泪,或许还有其他更多的东西。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你问我叫什么姓名?姓名不重要。不过,如果你愿意,你称呼我为“蓝先生”吧。对了,你笑起来真好看,样子就像在大海里一点点溶化的冰山。       
  抢我沙发.老雾,对你就一个字:我恨你.
  呵呵,呵呵呵:)  
    晕,呵呵,呵呵呵,阿丫不要恨我,呵呵,我很善良的,嘿嘿嘿  
  小丫好。“我恨你”,三个字了。看了你的一点东西,真够生猛:米米七月这个人听说过吗?与你有点类似呢。    这《忘情天书》是写好了的,现一一贴上来,有两个原因:  一是还望舞文的朋友能喜欢——不是喜欢我这个人,而是这些文字中所叙述的一种可能——并不吝批评。:)  二是这小说还有诸多不足。我改了几次。怕自己陷入死胡同。想听听朋友们的声音,真实的声音。  或许你的一句话,对我而言,即为棒喝。    孝阳诚恳。  谢谢雾兄、时光兄。
  支持老阳!
  好久没听一人讲故事了,摆张沙发。
  一人总是在创造!:)
  重现舞文^&^
  一人家门兄新年好:)    忘情天书,有意思的名字~~
  一个字:送书!
  两个字,我也要!
  提意见的来了。  看到片头,以为是《天黑请闭眼》,看完第一节,期待当代版《海浪》,看了第二节,才发现原来是两个《小径分岔的花园》。  博尔赫斯的高明之处,在他决不写长篇。  如果后面还是讲述各种可能性,请不要写得太满,指出方向就行了,不要害怕暴露关键细节。  这是一家之言。以下是笔误吧?  “……从乳头连线中点到肚脐,两乳头间按距离分别为两个头长,从颌下缘经乳头到肚脐连线是一个正菱形,乳房的半径和应是胸围一半,乳房高度是半径的1/4,呈球形、圆锥形。……”
  每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百转千回的剧本,再接再厉呀.
大家还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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