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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远门》【一】暴雨。诸事不宜。
窗外黑漆漆的,没有一丝星火,宛如鬼域。白炽灯光穿透了我的瞳孔,灼烧着我的视网膜,是我不能看清眼前的一切。即使这样,我还是知道列车上只有我一个人的事实。连乘务员都没有。手中的罗盘已经失去作用,红蓝指针在不停地飞速旋转,似乎下一刻就会炸掉。船开始偏离航道,甚至不在水中航行,消失在了树林中,最终搁浅在了厚厚的云层上。 成千上万的雨线将我带出云囚,落到地面,藏身在下水道。闻讯赶来的毒气对我们进行了围剿。雨雾助我杀出重围,世界一片汪洋,找不到一寸陆地。 无家可归了。开始习惯在水中的生活。双臂进化成鳍,双腿进化成尾,肚脐连通肺,皮肤结为鳞。食用鲫鱼和龙虾,躲避金枪剑鱼的追杀。至此,远行索然无味。把心脏献给鲸鲨,结束了生命。
雨下得正烈,我醒了过来。胸口一阵闷,狠狠地咳了两声才好些;四肢僵硬动弹不得,仿佛这玩意儿不曾属于我;眼前模糊一片,人影重叠,分不清谁是谁。没人会享受这个过程,如重获新生。 “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恍惚间,我听到了他混沌的声音。 “拜你所赐。”说完这,四周顿时安静了下来。 “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又是那混沌的音节。 “等着我!”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我独自冲出来教室,冲进了暴雨中的洪荒。
【二】普城位于祖国腹地,于1985年升为地级市。经济高速发展,文化教育则发育不良。市重点高中位于老城区,交通不便,风水不吉。新到任的校长雷厉风行,一改此间颓势,生生把市重点的牌子换成了省重点。而省重点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又开学了。 仲夏的校园,西府海棠花期已过,喜马拉雅杉却是四季常青。陈旧的教学楼配合新生的入学,倒也不失情趣。文远便是这样想的。 “你好像很喜欢?”说话的是我在三分钟之后认识的兄弟——孟杰。 “拜你所赐。”我就是文远,“有谁会喜欢学校后面不是田径场而是墓地的?” “你怎么知道的?”孟杰一脸吃惊的样子。 “一个电话把我从腾冲叫到这里,不会就是为了这个问题吧?”我是文远。 “我?叫你?”孟杰惊讶了。 “我——文远。”看来他还是老样子。没变。
世间万物总是如此简单,三分钟前孟杰还不认识我;三分钟后我们一是生死之交。我实言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目的地是随机的,第一站就是普城。而孟杰告诉我,普城很小,质量很渣,学校宿舍很宽敞。于是我到普城的第一晚,住进了孟杰的宿舍。 宿舍一共四个人,包括我在内。除了孟杰,还有两人分别是张禹和刘三。这两人长得如魔兽。当然,听闻张禹solo不败,刘三dota一绝。舅舅是听闻而已。孟杰所习,是一款名为《DMC-4》的游戏,其华丽程度不亚于张禹的solo和刘三的dota。自然,这也只是听说。我不玩游戏,偶尔斗地主,胜率也低于百分之一。 夜二十三时,宿舍熄灯。张开始solo,刘开始dota,孟杰的笔记本因狂中4399病毒而崩溃,只好跟我聊天。刚开始我们扯一些从哪来到哪去的无聊的话题,到最后竟然在宇宙观和世界观上产生了分歧。其实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歧都无关紧要,只要孟杰不对我下逐客令就可以了。 “你不能赶我走。”我盯着孟杰的眼睛。 “文远你凭什么命令我!”孟杰盯着我的眼睛。 四目对视,火花暗生;冷战将至,热战不远。 “哥们儿,原来你叫文远。”我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回头望去,看见张禹和善的笑容。 “我知道你,张禹。”就像我知道孟杰一样,“刘三,我也知道你!” 不明真相的张禹和刘三齐齐看向孟杰。六目对视,胜负已分。洗洗睡吧。
【三】暴雨之中,我一根人站在那里,浑身湿透。在别人看来,此刻我想疯子一般。只有我清楚,即将面临的是什么。可爱的洪水猛兽。来了!所有人都像蝼蚁一样,生命是如此脆弱,躲不开这厄运。也就我,直直地伫立在洪水中,我的生命,早已奉献给海中的鲸鲨,即使我以这样的方式离去,也是一种回归。而我的回归,却是对自己的救赎。救赎那个名叫“文远”的人。
“文远,文远。醒醒。”孟杰推醒了我。梦可真是怪异。 “怎么了?”我朝地上啐一口陈痰。 “我们去上自习了,你自己保重。”孟杰用沉重的语气对我说,好像要生死离别。 “知道了,死不了。”我白了他一眼,顺嘴说一句,“要是死了把我卖到后面就可以了。” 我看到孟杰的脸色变了一下,在那么一秒之间。被我说中了? 敢作敢当。我整了整发型,至于衣服不很在意,没人在意。出了省重点的古香古色的校门,心里一阵舒畅,这种感觉,久违了。 校门外的世界很精彩。小学老师这样教育我们。有高楼大厦、亭台楼阁,有名车名表、名人名事。 校门外的世界很精彩。中学老师这样教育我们。有豪宅别墅、公寓套房,有香车美女、八大胡同。 校门外的世界很精彩。我对自己说。上学如监禁,放假如获释。然而事实不是如此。 校门外很冷清,鲜有一只鸟飞过,马路对面的一系列经营场所,诸如便利店、饭店、理发店之类都闸门紧闭,未营业。只有一家另类,点名唤作“大冰小酱”。 店内摆设很简约,出吧台外,在靠窗的地方放了两张大桌子,用作娱乐。店主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很热情。我这才知道原来是一家冰淇淋店。与店主攀谈了一会儿,我开始仔细端详起这家店来。灰色的墙纸,给人一种冷的感觉,即使现在是仲夏。一面墙上贴满便利贴,写着各种愿望和吐槽。然后,我想我找到了宝——一个躲在角落玩手机的女生。着一身灰色连衣裙。 我叫店主上了两份“穿越紫禁”。把其中一份推到了她的面前。当然,在此之前,我已经坐到了她的对面。我敲了敲桌子,提醒她该吃东西了。我也想借此机会看她长得怎么样。男人的心思。不多言。 她把手机锁了屏,放在桌子哈桑,然后缓缓抬起头了,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是种煎熬。我看见了! “文远。”自我介绍往往越省略越好。 “林兮。”同样省略。 “哪个‘兮’?‘夕阳’的‘夕’,还是‘珍惜’的‘惜’?“搭讪是需要技巧的。 “就是‘兮’。”好吧,我承认我吃了闭门羹。 “你,不上学吗?”我指了指外面省重点的校门。 “呀!我忘了。”有效果。好可爱的妹子,连上学都能忘了。 叫“林兮”的女生顾不得吃我送她的“穿越紫禁”就急急忙忙跑走了,只是给我留了一句“在这里等我。文远。”顿时感觉亲近了不少。 林兮走后,大冰小酱就只剩下了我和店主两个人。虽然我感觉到躲在某个地方,但是他既然不出来,就随他的便好了。 “你,不上学?”店主走过来坐在了我对面,也就是刚刚林兮坐的位置。 “我,不属于这里。”我微笑着回应他。对于不明了敌我的群众只能如此。 “这份‘穿越紫禁’?”我猜的便是店主还是在惋惜他的作品。 “我会吃掉的。”五个字,足以解决问题。 接着,我们讨论了中日友善与否,中美友善与否,中俄友善与否等等问题。没了这些谈资,谁能保证这对话不会在下一秒终结。 “文远,那里来的回哪里去吧!这里不适合你。”店主结束了对话。 因为我再参与对话,只是一个人吃着“穿越紫禁”。等待。 等待总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可能,我倒想请店主陪我下一盘棋。 棋场如战场,每一子都有自己的使命。唯有活着才是真理。 “生存之道。中庸之道。”店主似乎猜中了我的心思。 “将军!”是又如何?总得分出胜负。张禹的solo如此,刘三的dota亦如此。成王败寇从来没变过。哪怕学吴三桂怒发冲冠为红颜,送了江山。 “不过你还是急于求成了。”店主此言何意,不解。 “你不是普城人?”我猜出了。 “南方。”果然不错。 “穿越紫禁”的名字如其貌。林兮的名字如其人。 “你对林兮感兴趣?”店主突然发问。 “他是哪里人?”我想我该知道而且已经知道了。 “我没记错的话是腾冲。”就是这个答案! 腾冲城。五天前就被洪水完全淹没。 “现在什么时间了?”我问店主。 “马上就放学了。”店主走进吧台,启动了冰淇淋机。 不一会儿,校门里三三两两走出几个学生,接着三五成群地涌出。然后一股脑地倒出,最后,寥寥无几。学校此刻成了空城,我没看见林兮。 “文远!”这声音再熟悉不过,是孟杰。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哪里有些不对劲。 “吃饭去。”孟杰刻意避开了这个话题。 既然孟杰不想说,我也不会勉强。学校周边的饭店家家爆满,偶尔有几个空位也被告知已被人预定。几经周折,终于坐定。鱼香肉丝盖饭两份。孟杰做东,一切由他。我只要填饱肚子即可。 吃饭的时候要禁声。一片死寂。如现在的腾冲城。不知林兮中午吃的什么。她的身上,一定有很多秘密。而这些秘密我知道问题,却不知道答案。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地上的灯,天上的星。看得见,摸不着。时间真难挨。 实在是受不了吃饭的气氛。我折回了大冰小酱,孟杰回了宿舍。对于游戏迷来说妹子什么的都是浮云。我一进门就看见林兮独自待在角落里,望着窗外,若有所思。 “林兮!”我喊了她一声,情绪有些激动。 “你没走。”是陈述语气。 “为什么要走?”的确是需要一个理由。 “带你去个地方。”不由分说。林兮拉起我的手就走,也不管我是否同意。 当然同意。我知道——宝藏开启了。林兮带我走进一条巷弄,左拐右拐。我严重怀疑她是在破坏我的方向感,好把我囚禁起来。 一座残破的四合院。原来林兮住在这里。每个人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满怀新鲜感。林兮轻轻一推院子的大门,“吱呀”一声,门大开。相较之外面,院子里就更加破旧不堪了。 “你?”我有点不敢相信。 “从今天起,你就住这里了。”好吧,我算是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只不过是,我认识林兮才一个上午的时间。 “那你住哪里?”总该有些变故吧。“这里。”好吧。没有。
【四】同居的感觉并不赖。我住东屋,林兮住西屋,北屋是共同的活动场所。南屋?没有南屋,南面是大门。每天早上七点林兮离家,中午十二点回来;下午三点离开,傍晚六点回来,然后和我共进晚餐。我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宅男,而林兮除了上学和在几陪我也没有其他事。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了去。 “你这样整天在家里会生病的。”突然有一天,林兮对我说。是该出去走走了。 正值周日,我把孟杰、张禹和刘三约了出来,一起去登山。 普城北面有一座低矮的山丘,叫“马山”。 孟杰待了家属来,是一个叫“文琦”的女生。张禹和刘三依旧基情无限。 我们一行六人沿着曲折的山道向山顶进发,沿途的景色平平,只有一些树,除了松树还是松树。一个小时后,我们到了山顶。 “给你们介绍一下,我女朋友——林兮。”我说。而自从在山脚下张禹和刘三见过林兮之后,脸上一直是苦瓜的纹路。 “我对象,文琦。”孟杰到很直接。不过他不知道的是…… “哥,好久不见。”是啊,好久不见,我的好妹妹,文琦。 孟杰无语。林兮微微一笑,露出甜甜的酒窝。
早在腾冲洪水爆发的前一个月。文琦就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她没有具体说起梦的内容,只是在三天后,留书一封,离家出走。之后的几天时间里,父母双双离开。留下了我一个人。 那一晚下起了大暴雨,而我却没有死,来到了普城。在这里,我遇见了文琦。 “你是个谜。”这天晚上,林兮对我说,此刻我们正坐在四合院里一起看星星。 漫天的星星有序无序地分布着。我随手指了一颗星,说:“瞧,那是我。” “那是谜底吗?”林兮问我。 “那是谜面,我是谜底。”我说。 “那是我的谜面。”林兮指着天上的一颗星星。 “那是比邻星。”我说,“你是宝藏,不是迷。” 林兮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大冰小酱店内。 我照例点了两份“穿越紫禁”,背靠着门坐在临近门的那张桌子旁。 “你来了。”我想着她应该是进来了。 “哥,你找我?”文琦坐到了我对面。 店主把做好的两份“穿越紫禁”送了过来。“吃吧,吃完再说。“我指了指桌子上的冰淇淋。 “两份都是我的?”文琦问我。 “对,没错。”我被文琦的样子逗笑了。 文琦吃冰淇淋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店主不见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文琦,语气很严肃。 “我还没吃完呢。”文琦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有开始埋头吃了起来。 “别吃了,快说!”我必须知道答案,所以我必须凶起来,“还有,你为什么会跟孟杰在一起?” 文琦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在她的记忆里,哥哥文远从来没有这样过。可是事情一点点明朗了。我似乎看见了腾冲夜里的月光。
【五】文琦站在腾冲城的最高处,俯望着脚下的汪洋,它吞噬了多少人的生命,这么嚣张,不可一世。她的哥哥和父母全都葬身在了这片汪洋之中。已经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轻轻一跃,就在她触及水面的一霎那,她到了大冰小酱店外,看见哥哥和父母就在店里面。 这便是文琦的那个梦。梦醒之后,她收拾行李来了普城,来到了大冰小酱。那时候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是孟杰看见了带她去吃的冰淇淋。 但事实上文琦并不喜欢孟杰,他喜欢的是大冰小酱的店主。 而我作为这个城市的新参者,对很多事情并不十分了解。林兮给我讲了讲大冰小酱这个人,并不完全。
那大概是一年前吧,他来到普城开了这间店,每天忙于生意。由于他很年轻,性格脾气又好,所以人缘也就不差。人们都叫他“舰长”。 那天舰长跟林兮谈及了他的过去。舰长原是广东人,也是在广东念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可他从没想过要在广东生活一辈子。毕业之后,他觉得自己这么些年的经历实在是乏善可陈,便只身背起行囊,在一个燥热的踏上了通往远门的火车。舰长去过西藏,沿途那些虔诚的佛教徒真是令人震撼,他们对圣地的向往,从一出生开始,一点点积累,化作这朝圣路上的三步一叩,直到拉萨,用香油点亮佛灯,用佛灯照亮凡尘。舰长并不适应在西藏的生活就又去了帝京,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热衷于音乐的女生。那时候舰长在三环外开了一家音像店,女生经常到店里买CD,一来二去两人萌生了情愫,最终在一个暴雨的晚上,他来到了普城。 “你猜得到舰长为什么来普城吗?”讲到这,林兮突然发问。 “那个女生来了普城?”我试着回答。 “是啊,还是孟杰亲自埋的。”林兮的表情木木的。 那一晚,女生留了一封信在舰长的床头,说她将会去往一个很远的世界,那里有无尽的音乐。 “你知道吗?孟杰其实不是普城本地人,他在帝京生活过很长时间。”林兮又补了一句。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是孟杰杀了那女生的时候,警方那里传出了消息:女生死于自杀。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来到普城后当着孟杰的面自己了结了自己。总是他是死了。而舰长在省重点对面开了一家冰淇淋点。还把户口迁到了这里。 “说真的,你妹妹长得很像那个女生。我在舰长那里见过照片。”林兮说。 后来我也见到了那张照片,黑白底上的面孔分明就是文琦。
我认为非常有必要找舰长谈一谈。 “我觉得你真的很不适合待在这里。”舰长开门见山,“你会毁了一切的。” “拿份‘黑白之恋’,我们再谈。”我想是该换一种口味了。 “想听故事吗?”舰长说。他并不在乎我的答案。这才是完整版的故事。 “那是我还在帝京的三环外开着一家音像店,生意还算不错。有一天,一个女生来问我这里有没有Marilyn Manson的CD。说实话,我很震惊,这是一个怎样的女生,竟然会喜欢Marilyn Manson的音乐。喜欢那种嘶吼的、疯狂的金属乐。当时我店里并没有Marilyn Manson的CD,我告诉她说,现在没货,要等两天。她说好的。于是她留了姓名和联系方式,叫我货到了通知她。”舰长给自己兑了一杯橙汁,小抿了一口,有些烫,“她叫林絮,是林兮的姐姐。” “这个……似乎有些太巧了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狠狠地挖了一勺“黑白之恋”送入嘴中,又立刻囫囵吞进了喉咙里。给自己降降火总是好的。我死死地盯着舰长那双黑得惊悚的眼眸,抬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通过朋友弄了几张Marilyn Manson的CD,第一时间通知了林絮,也就过了五分钟,那刚好是一根烟的时间,她来到店里取走了CD。”舰长也不顾橙汁的温度了,一饮而尽,“Rammstein、Linkin Park的CD她也要,渐渐地我们就熟络了。我时不时请她去吃烧烤,每到那时,林絮总要点几扎一扎一扎的啤酒。她的酒量比我都大。” “你们相爱了?然后?”我试探着。 “那天我和林絮好像都喝多了。我只喝了半扎,她也比平时喝得少。反正是我带她去了音像店,随手打开音响,放的恰好是Marilyn Manson的《This is Halloween》,那天也刚好是万圣节,我们都像小孩子一样看着对方。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舰长顿了顿,继续说下去,“我一个人躺在铁床上,什么都没穿,只是打了一层薄薄的被子。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酒精的味道。我给林絮打电话,而对方始终是关机。这种事情既然发生,就应该负起责任来。我却失去了她所有的消息。” “他不是给你留了一封信吗?”我问。 “那不是她的字迹。我虽然只见过她写她的名字,但那信决不是她写的。有些荒唐。是吧?”舰长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旋即又说,“我离开广东之后,去过西藏,去到帝京,本想着可以在那里定居了,可是命运之轮好像并不想让我此刻就停下来。我买了去西部的车票,等车走到半道,我下了车,便是普城。” “还不错,在这里见了林兮,还有文琦。”我说,“可以再来一份‘黑白之恋’吗?” “当然可以。”舰长说。然后开始制作。他打开冰淇淋机,在一个月亮船型的玻璃容器上涂了厚厚一层,左边是原味,右边是巧克力味,再配上一些用糖水浸泡过的豆子,最后摆一摆造型。大功告成。“这个时段文琦应该在店内帮忙的。”舰长自言自语着。 “你喜欢她吗?”我问。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文琦就是林絮。在文琦刚到店里的几天里,我总是叫错名字。原本我以为她是上天送来补偿我的,可是……”舰长沉默了。 “你以为她喜欢孟杰?”我说。 “难道不是吗?”他们是多么般配,真是天生一对。“舰长说。 “她喜欢的是你。“我告诉舰长事实。 “这有意思吗?”舰长狠狠地盯着我,他的右手似乎已经拿起刚刚做“黑白之恋”时用过的水果刀。 “我没有义务骗你。”我微微一笑,“我知道男人堆第六感这玩意儿不感冒,但我还是很相信潜意识。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有一个断点,就是我为什么会突然来到普城,我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孟杰。不瞒你说,我想林絮的死,哦不,她的失踪十有八九跟孟杰有关,而文琦解禁孟杰似乎也没有那么简单。”我只能这样跟舰长说。我总不能直接对她说林絮已经死了,还是当着孟杰的面死的,而且是孟杰亲自埋的吧。 “你觉得孟杰?”舰长问。 “我什么都没有说。”我说。事实上是怎样的,谁都不清楚。
【六】“This is Halloween,This is Halloween……” 舰长接起手机,只听了一句就马上挂断了,开始关店门。我坐在一旁看他跑来跑去,貌似是发生了什么,不由得心慌了起来。 “什么事!” “文琦出事了,在市人民医院。” “靠!” 我和舰长赶到医院的时候,急救室的灯已经灭了,医生从里面走出来,问我们谁是死者的家属,让我们准备后事。文琦,没了。没了!我问舰长是谁给他打的电话,他说是孟杰。这时候孟杰一脸懒散的样子从洗手间走出来,很淡定地问道:“文琦她怎么样了?”我和舰长对视一眼,二话没说就架着他去了警局。 在警局的审讯室里孟杰一口咬定文琦是自杀的。他说中午他请文琦去吃饭,选了一家比较高档的西餐厅,谁知道饭刚吃了一半,文琦就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警方特意调看了当时西餐厅的监控画面,发现孟杰并无杀害死者的机会,又通过西餐店证实当时文琦所食用的菜品并无有毒成分。文琦是自杀。孟杰一身清白。 可我和舰长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我们怎么也不相信好好的一个人会去自杀。更让我们感到气愤的是文琦竟然留下了遗嘱让孟杰处理她的身后事。孟杰把她埋在了学校后面,没有坟头,不过几天这儿就会被来来往往的人所踩实。 不知不觉都入秋了,天一天天冷下来,大冰小酱的生意也渐渐淡了下来。舰长走了,说是回广东看看父母,我晓得,这一走恐怕就不会回来了。有时候觉得舰长的生活很有意思,转了一圈,旅途的终点便是旅程的起点,不同的是多了花茶,多了眼神中的一丝凄凉。自己爱的两个人纷纷逝去,却始终没有贴上与自己有关的标签。一只在海上迷失了方向的旗舰,之一向前航行,航行,哪怕是在绕着一点兜圈,那种滋味并不好受。好歹旗舰的长官运气够好,看见了那熟悉的灯塔。当年麦哲伦率船队环球航行,自己却死在了菲律宾。 我依旧陪着林兮生活在四合院里。一个小小的四合院,已经是全部。 经过文琦的事情后,我和孟杰的关系似乎有一些疏远了。对于他,我实在是不能再坦然面对了,因为文琦,因为林絮。而孟杰最近很兴奋,听人说,原来他把《DMC-4》通关了。在游戏里,但丁和尼禄是对手,然而但丁却帮尼禄收拾了很多烂摊子。我不是尼禄,孟杰亦非但丁。如果说真有那么一点关系,便是我曾经在孟杰宿舍留宿一晚。那时候,刚刚到普城,什么都不了解。
【七】“你找我?”孟杰走到我对面,环视着四合院,“还挺有情调。” “***就是个变态!”我恶狠狠地骂他,半天只憋出这一句话。我词穷了。 “你们这些人还真有意思。”孟杰从地上捡起块儿石头,扔出去砸碎了窗户上的一块儿玻璃。“刚来没几天就自称是这里的主人,你们,连这里的暂住证都没有。真是可怜。” 说罢,孟杰转身离去,不给我丝毫辩驳的机会。 在这里,我只是一个新参者。即使林兮在这里待了很久,她也是一个新参者。 这一天晚上,林兮并没有回来。我很担心,找了出去。刚到省重点门口,就碰上了张禹和刘三,本想对开他们,却已经来不及。 “文远。走,一起去玩玩儿。”他们还是喊住了我。 “不了,我来等林兮。”我果断地拒绝了他们。 “林兮?那你就更应该去了。”他们的笑容有些嘲讽。 “好!”跟林兮有关,我应该去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跟着他们去了“味”。 “味”是一家很别致的酒吧,昏暗的灯光,充满酒精的空气,仿佛一颗小小的火星便可以将这里引爆。我承认,我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而我怎么也不会相信,林兮会在这里出现。 “喝酒吗?”张禹问我,不等我回答,自己就去吧台要了两瓶Vodka,递给我一瓶,说:“喝点,一会儿看好戏。” 我不知道张禹口中的好戏具体指的是,但我隐约猜到跟林兮有关。我拧开瓶盖,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心里顿时热腾腾的。我晓得,我应该忍着,就算是一会儿发生械斗也与自己我管。自己只是看客,自己只是空气。 “哟,文远来了。”孟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边,“今天可是有好戏看了。” 酒吧深处突然亮起一束探照灯光,照亮了一个半圆形的舞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上了舞台。穿着蕾丝上衣和超短裙。我从没看见过林兮穿得如此性感,如女神一般圣洁。但这里是不会走出女神的,只有卖身的歌妓。我想到一天我问她怎么能养得起我这么一个光吃不劳的白脸,想必这就是答案吧。我又灌了自己一口Vodka,这酒的性子还真烈。 林兮在台上,一曲又一曲的唱着歌,都是一些伤感的落俗的情歌,还时不时做出一些极具挑逗性质的动作,让人情迷,心跳加速,恨不得马上冲上台去占有她,听听她的**声,可以满足多少男人的欲望,这是真实的林兮? “怎么样,这出戏不错吧。”孟杰端一杯红酒笑着说。 “很好!”我咬着牙,说出这两个字。 “别急么,好戏还在后头呢!”孟杰叫刘三过来说,“叫那娘们儿唱些放荡的歌,都到这里了还装什么玉女。” 接下来林兮唱的歌名叫《吹喇叭》,这样的歌她也能唱出来。我想着,林兮此刻内心一定很痛苦。她在忍,我也要忍。而后的几首歌就更加不堪入耳了,台下的听众却听得更加入迷。孟杰倒了满满一杯红酒,起身径直走上台去,对林兮说:“美女,不知道小人今天有没有荣幸与你共进晚餐?”语气中充满着挑衅。林兮没有说话。孟杰见状,便把满满一杯的红酒从林兮的头上倒了下去。“感觉很爽吧,兮儿。” 兮儿!我的林兮竟然被他这样当众调戏,而我却只能忍,只能连声说:“好!好!很好!非常好!”我有些明白见状在帝京的心情了,自己只是一片不起眼的落叶,并不是这原野的主宰者;我有些明白为什么林絮喜欢听Marilyn Manson了。这是一种被压迫久了的,由心底滋生的最本能的反抗。而我此刻站在台下,看着台上的林兮被人凌辱,我的内心,似乎有一种欲望在迸发。 又灌了一口Vodka,我起身离开了“味”。我可以想象到接下来的场景,林兮当着众人的面,随着喧闹的摇滚乐,一件件脱光了自己的衣服,供他们欣赏、享用。 我回到四合院,连院门都没有关,只是站在院子中央,看着天上那一颗颗星星。 此刻的星光都是几十亿年前的光阴了,现在捕捉到又有什么意义。 我只是一个新参者,我有什么权力在这里要求。 林兮,你爱我吗? 夜空中的繁星并未给我答案。 大约过了有几个小时吧。我隐隐看见东方的鱼肚白。林兮回来了,穿了一身灰色的运动装,脸上原本抹的那些脂粉都用水洗掉了,可还残留着很重的红酒味儿。 “你喝酒了?”我转身看了一眼站我身后的林兮,看到她困乏的眼神。 “你还没睡啊。”林兮说,“你好像喝酒了,好重的酒精味儿。” 我总不能告诉她说,是啊,我不仅喝酒了,还是Vodka,而且看了非常好的表演呢。 我什么都没说,上前一步吻住了她的唇。 “唔。”可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兮也就放开了自己。将我的舌迎进了她的口腔内,与她的舌纠缠、索取和迎合。我就这样吻着她,抱她进了我的房间。 天大亮。几家灯火夜未休。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很快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林兮不见了。我掀起自己的被子,找啊找,找啊找,终于在床的一角发现了数点梅红。然后我在床头看见林兮留给我的字条。 阿远:我出个远门,照顾好自己。这里还留了五千块钱,好好的活下去。落款:小兮。 就这样走了。我穿起衣服,打车去了火车站,买了当天唯一一班去往腾冲的列车票。我也该出个远门了,普城这个地方,还真是让人怀念呢。
这是一篇荒芜的墓地,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石碑。林兮静静伫立在文远的石碑前,手中的行李箱兀自脱落,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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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看~再留下名~
看完了,不过这个小说作者想要表达什么?感觉像意识流小说。
就像楼上说的,真的很像意识流小说,但是你只具备意识流的形,没有意识流的神。小说,从头到尾毫无章法,人物刻画很不鲜明,缺乏描写,给我的感觉就是透过窗纱看一群没有脸的人物雕塑。真应了你先说中的那句话,好像做梦一样,你也好像就是把梦写了出来。其实现代人还是喜欢这种没有章法的写法,但是你最终没能自圆其说,几无逻辑可言。。。怎么说呢,楼主绝对是文学初学者,即使不是初学者也是初作者,,,想一鸣惊人,急功近利写出这个四不像。继续努力,说实话看你现在的这个水准要推倒原来写法重新再练很久
想当初我文艺一下回复的也很少的
好长先回复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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