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不,路单告知下?

    近段时间由交警违停告知单三角形签名,引发了一场有关“违停告知单”的大讨论除了三角形、圆形的个性化签名告知单外,还有网友称领教了“隐形告知单”威力不贴告知单,执法有效否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深圳现行法规,繁忙路段不贴单可以直接罚。

  不见告知单被罚八次  昨日有深圳网友称,自己在红花路违章停车达到8次但是没有一次是贴了告知单的,这导致他一直不知道自己违章被處罚质疑交警的处罚是否合法。

  交警查违停不贴告知单,如此做法是否符合执法规范交警执法过程中,是否必须履行贴单告知嘚义务对此,公安部105号令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駛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證据

  贴不贴告知单要看啥路段  既然公安部的规定要求应当贴单,那么不贴告知单直接处罚是否合法

  对此,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李广群表示除了公安部的规定外,《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下称《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吔有相关的规定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作出处罚决定。换句话说在繁忙路段违法停车的行为,交警可以直接拍照取证进行处罚不需张贴告知單。

  2010年10月深圳市交警局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了交通繁忙路段的目录。深圳市的主干道、快速路以及中心区的车流密集道路均被列入了交通繁忙路段。

  根据《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规定对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的,无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执勤民警直接给予現场开单处罚(驾驶人在现场)或拍照取证后交窗口录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严格依据条例规定适用“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李广群表示,目前对于电子眼等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要求一定要书面告知。不过根据相关工作规范,交警在记录违法行为后必须在十日内录入交警的违法处理系统,并在录入内的三天内向社会提供查询途径。如交警局的网站,各交警大队的触摸屏以及注册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等。因此针对部分市民提出,自己违停三天后才收到交警的提示短信问题应属在繁忙路段停车,不适用短信敬告的范畴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側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在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監控设施取证后,作出处罚决定换句话说,在繁忙路段违法停车的行为交警可以直接拍照取证进行处罚,不需张贴告知单”――《罙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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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间的有一次去沧州被摄像頭拍下不按所行驶的道路行驶罚单被寄到家里,我在网上查了查说罚100元扣2分,我怎么办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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