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后河自驾游森林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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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2015湖北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报到通知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17:15:44&&&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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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李纳等
各位考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李纳等9名同志被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名单(共9人)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后河保护区分局(2人):李纳、李炎炎
秭归县森林公安局(1人):谭荃月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1人):郑懿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人):李小羽、李欢欢
当阳市森林公安局(1人):高鹏峰
枝江市森林公安局(2人):李琦、林凡
二、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录用单位同级人社局领取《录用通知书》。
三、请各位新录用人员于日至15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录用单位报到。
四、请各位新录用人员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旅途安全,并按公布电话主动与招考地(单位)人社局、森林公安局联系,确保顺利报到。
咨询电话: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五峰后河保护区分局:
枝江:市人社局、市森林公安局
当阳:市人社局、市森林公安局
秭归:县人社局、县森林公安局
长阳:县人社局、县森林公安局
五峰:县人社局、县森林公安局
原标题: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到通知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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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招警培训视频房县森林公安局车家湾派出所破获省局挂牌督办案件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张丹 王峥 报道:日,车家湾派出所对窑淮镇后河村滥伐林木案嫌疑人任某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采取强制措施。为此,一起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倍受各级关注的涉林刑事案件宣告侦破。
日15时37分,房县森林公安局车家湾派出所值班室民警接到房县林业局窑淮林业工作站电话报警称:任某某在窑淮镇后河村2组河边采伐商品材,所伐林木数量大约有20多立方米,存在严重超伐情况,请求车家湾派出所依法查处。
经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于2015年12月份申请办理了蓄积为800立方米的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中蓄积770立方米属于任某某本人,2015年12月份下旬,任某某雇请曾某某、涂某某进行采伐。任某某办理的蓄积800立方米的七个小班中,第6个小班(房县窑淮镇后河村2组,小地名:河边)林木采伐可证规定采伐杉木蓄积为14.2立方米,材积9.5立方米。经房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技术人员对其堆放于窑淮镇后河村2组河边采伐现场下边的公路边的杉木每木检尺,任某某实际采伐林木(杉木)共423件,材积29.9148立方米,折立木蓄积52.0257立方米,超伐杉木蓄积37.8257立方米。
任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此,房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杨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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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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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设立宜昌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宜昌市林业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教学科研、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的职责。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沙化土地和石漠化地区)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发展,依法维护林农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宜昌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商品林和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防止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及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对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教学科研、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的职责。    (八)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市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审核林业建设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
宜昌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电子政务、保密和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文件、综合性材料;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性建议。  (二)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组织编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以及局机关、直属单位资产;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统筹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管理;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花卉基地、花卉市场的建设和野生花卉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山区、丘陵、岗地林业综合开发和改造;承办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引进外资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科  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措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林业产业科)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监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起草林业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八)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承办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产业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宜昌市林业局人员编制
  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宜昌市林业局林业概况
该市是一个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的山区市[1]
,是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素有“绿色宝库”之称。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20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0%,其中有林地面积170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3%。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木林)达到58%,活立木蓄积量5056万立方米。全市有种子植物5582种,物种数量占全国种子植物的七分之一,其中1630种为中国特有。全市已知陆生脊椎动物610种,其中国家、省级保护动物177种。全市现有国有林场23个,经营面积110万亩;全市森林公园达到11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3个、市级2个,面积75万亩。同时,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33个、市级自然保护小区3 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3 个,保护面积达到273万亩。  全市13个行政县市(区)均设有林业局(农林水局),全市共有88个乡镇林业管理站、22个木材检查站、10个林政稽查队、10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0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站、1个森林公安局、9个森林公安分局、17个林区派出所、10个林业科学研究所、10个林业技术推广站、10个林木种苗管理站、6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市林业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812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职工总数的4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56人,占职工总数的16.3%。
宜昌市林业局其他事项
  (一)根据市委编委宜编〔2005〕6号文件精神,市林业局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不包含“城区组”。  (二)所属森林公安局及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1]
宜昌市林业局领导分工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书记、局长
陈宏彦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审批、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建设与管理及湿地管理局附属业务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信访等工作。分管资源科、行政审批科、野保科、老干科,联系市大老岭林场。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造林绿化、发展计划资金、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林木种苗花卉、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国有林场、森林旅游、花协、林学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调研、电子政务、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造林科(绿委办)、计资科、办公室,联系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市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应急办,联系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负责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基建及老办公区改造项目等工作,联系磨基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林业产业、林业科教等工作。分管科教科(产业科),联系市三峡植物园。
宜 昌 市 林 业 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编制、创建
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创建、政风行风建设、直属机关
党委及对口扶贫、防汛工作。分管监察室、直属机关
党委,联系市种苗站及农村扶贫、防汛工作联系点。
.宜昌市林业局[引用日期]
.宜昌市林业局[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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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河管理局、五峰县林业局联合开展资源巡护工作
后河管理局、五峰县林业局联合开展资源巡护工作
23:26&&&&国家旅游地理网
5月30日,后河管理局联合五峰县林业局在后河自然保护区辖区内开展资源巡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内资源管护,有效制止和打击各种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维护保护区安全稳定。
此次联合巡护督查由后河管理局副局长向明喜、五峰县林业局局长张万喜亲自带队,地点选择在保护区资源富集的重点区域,从后河百家垭至湾潭关岔湾,穿越后河保护区腹地,巡护工作组步行30余里,沿途绿树丛荫,山花烂漫,森林繁茂,屡见野生保护动物痕迹,资源保护情况良好,未发现人为破坏活动。
巡护期间,巡护人员还交流学习了资源保护工作经验。双方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协同配合,对保护区进行重点巡护和监测,及时排除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行为,努力提高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同时,巡护工作组还采取宣传和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在途径的自然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地宣传了林业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为保护区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后河管理局副局长向明喜介绍,多年来,保护区积极开展日常样线巡护和稽查巡护工作。同时,通过无人机、远程视频监控、林政稽查和巡护队伍等手段开展森林资源巡护工作,巡查范围覆盖了保护区所有重点林区,实现了林区森林资源无死角监控,有效地保护了区内动植物资源安全。(后河管理局 聂才爱 李纳)
来源: 原创&&
& 作者: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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