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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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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之一
前年写的。已经不是很赞同其中的一些观点。人是会变的。但这是一个过程,一个不可缺少的过程。一并贴在这里,朋友们看看,互为启发吧。《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每次写完一个长篇后,身体便似被掏空,无一处不空荡,也许那五脏六肺已尽洒于那森然五千汉字,可偏就有苦涩酸痛之感不知从何处翻腾而起,齐涌至喉间,梗着,只是难过。也罢,随便说些话吧。一, 小说足够“大”小说虽仅名列文学的一个子分目,发展至今,已涵盖文学的方方面面。任何一种文学体裁,譬如诗、词、歌、赋、杂文、随笔等,皆能在小说中找到一席之地,并派上不同用场,有的是砖,垒起小说的墙壁;有的是瓦,盖起小说的屋顶,有的则成为钢筋,支撑起小说的框架;有的则是阳台上的雕花,装饰着小说这幢高楼大厦。有必要对“小说”概念正本清源。最早言及小说一词的是庄子,曰,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所谓“大达”,讲白来,即,大道理;小说以此对应,指的自然是那些无关系国计民生的小资言论及风花雪月。我是喜欢庄子的,中国文人,但凡上了点年纪,被现实生活折腾得鼻青皮肿后,多摆脱不掉庄子所言说的那种人与自然万物齐一、和谐至大的诱惑;我也是写小说的,庄子此说,可算给了自己一个不大不小的难堪。幸好,对词汇的理解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旧瓶装新酒”,任何一个单词其内涵及外延都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去某年代喊不喊“同志”,是与身家性命有关的,而今的“同志”却已嬗变为同性恋人了。于是释然。故,凡抱“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裨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造也”的观念者,在我眼里,只是两脚书橱,抱名不放,实比不知爬上桥等人的尾生还更迂腐,属于不可言说者。要谈小说,先不妨回顾一下历史。在我眼里,中国小说按时间可划分古典小说、近代小说、当代小说、现代小说。古典小说自远古至明清;近代自鸦片战争至四九年;当代小说指的是四九年至文革后的伤痕小说、反思小说、改革小说等一切未打破小说与现实界限停留在文以载道的小说;现代小说可以几个作家的出现为标志。中国古典小说萌芽于远古神话,有想像、人物、情节,《后羿射日》、《女娲补天》,虽简单,却也鲜明。古典小说雏形于魏晋南北朝的“志怪”与“志人”,短小精悍,人物举手投足间已有盎然生机,文字更细密结实。好甚好,也颇令人玩味,惜乎过“小”,只撷一叶,未见有能俯瞰森林者。古典小说成熟于唐代传奇,至此,如鲁迅所言,叙述宛然,文辞华艳,不再是讲故事列提纲,人物开始入微,视野由神性而普及人性,王侯将相贩夫走卒莫不可入小说,小红吹萧,大汉西去,但文人味嫌重,字词虽精,有炫耀之感,未与百姓民间血肉相连,小说情节也谈不上一曲三折,荡气回肠,于是,宋代话本横空出世,这应该称之为真正的古典小说。现在许多人讲小说即“小声说话”,其实便缘于此。话本,当年读书时听评书,着实为一大喜。一干同学守在破烂的调频收音机旁个个若打坐老僧,间或有人听到兴起,从床边抄起扫帚,横眉立目,啮牙咧嘴,嘴里怪声不断——孤王在此,还不下马受死投降!噫,叫人受死,谁愿投降?这些回忆想想都挠心得紧。宋代话本追求通俗,为的是娱乐百姓,因而故事讲得是否引人入胜是其最重要的特色,而小说的语言由此亦分叉为文言与白话。不过,话本毕竟粗糙,状物述人,逞的还是“嘴快”。古典小说之繁荣确属明清,章回、文言、话本当真是千树万树梨花开,《红楼梦》、《金瓶梅》、《儒林外史》、《聊斋志异》、《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或言历史或说英雄或笑神魔或讽人情或谈世俗,不一而足,蔚为大观。古典小说最大的特色就是通俗,因通俗而重人,重故事。金圣叹评水浒,“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写至巅处,光“粗鲁”一词,鲁智深是性急菩提心,史进是少年任气,李逵是蛮不知世事艰辛,武松是豪而不受道理羁束,阮小七是悲愤无说处,焦挺是气质不好。人物第一。提起四大名著,人们下意识的第一反应不是它讲了什么故事,而是它讲了一些什么样的人,张飞豹头环眼,关羽面如重枣,诸葛亮羽扇纶巾,刘备动不动如丧考妣,籍此,人们得以印证悲欢离合生死爱恨。于是,你方唱罢我登台,一众京剧脸谱忠奸智愚善良残暴一目了然,人们不需要思考,就能非常容易地接受这些能够寄托某种理想的符号。这些符号还代表了一种性格,一种人生,就若一块烧至通红的烙铁,烫在肌肤上,噗叽直响,然后热气钻入血管,沿千百万根神经往百合穴处奔,怦然一炸,光线旋转,于是赛张飞,于是小诸葛,于是纵然万刃加身血肉分离,也不能把这烙印从中国人的身上抹去了。古典小说的伟大处不容置疑,几千年的沉淀让它们成为现代文学仍无法仰视的巅峰,但毕竟失之于简单,戏剧化,且多半“喘”,凤头、豹肚、蛇尾,《水浒传》七十回后是垃圾,《红楼梦》高鄂所续为垃圾,《三国演义》三分天下后是垃圾,《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完天宫后还是垃圾。人物形象虽鲜明,却皆由“过去”叠起,一块块若积木面目森然,不会平空消失或出现,行为由因果牵动,如长江之水由西向东,从高至低。人物一律得合理,符合日常生活的逻辑,荒诞是不可思议的。必须由线性的因果关系推动性格形成与情节前进,一切果皆由因,一切因必种果。若用句不客气的话说,他们只是一群由因果律摆布的牵线木偶。他们最后完全独立于作者之外,作者不能忽然跑出来指手划脚唾沫四溅。至于承载他们的故事,虽有趣、好看,煽情,消闲,但决不会出现通篇的灰暗压抑没有一丝光亮,而个人以为,绝望的灰色恰恰是人生的实质,这应为古典小说其陋的最甚处,它们缺乏悲剧意识,缺乏宗教救赎意识,而这二者才是小说的灵魂所在,无此,再机智的小说也是山间竹笋;无此,再厚重的小说也是一场闹剧。一连串闪光的人名固然撑直古典小说的脊梁,但成也萧何,改也萧何,在现代化的今天,人是扁平的,也是立体的,人是丰满的,也是干瘪的,人性常在微弱不可言说处行走。古典小说的写作技法不足以刻画这些互相矛盾的感觉,它无法同时把冷与热的感觉传递给读者,它还是复制世界,解释世界,未臻于我曾经说过的小说的第三个层次“创造世界”。近代小说是古典小说向现代小说转折的一个间隙,其文学成就远高于当代小说,甚至现代小说。以鲁迅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沈从文的《边城》,老舍的《骆驼祥子》,钱钟书的《围城》,张爱铃的《金锁记》为代表。这几篇文章就有志写作者而言,不可不读。关于他们,话题谈论得太多,不复赘述。不过,有件趣事不妨提提,前些日子看电视,“东方大讲论”,上海电视台办的,一个教授发言,“家、春、秋,为什么好?因为它们都是巴金先生在最年富力强时候写的。”唉,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混账逻辑,真佩服其人的厚颜无耻。坦率说,激流三部曲也就中下水准,可读可不读,若抽出其中的“我控诉”之所谓的思想高度,单就小说而言,并不成功,主人公动不动就发长篇抒情,简直让人掉鸡皮疙瘩嘛。应该说,近代小说有国学渊厚之源,得西风日渐之益,并有时局崩坏之摧肝裂胆,确实出了不少至今仍令写作者汗颜的大作,但语言是其大毛病,不够自然,半文半白,行文生涩,并时伴有大串的欧式句子,常煮成夹生饭。至于当代小说,除了小说史上的意义,几乎可以不读。现代小说,我个人认为贾平凹的《废都》、余华的《活着》、王朔的《动物凶猛》、高行健的《灵山》、马原《拉萨的小男人》、残雪的《黄泥街》、莫言的《红高梁》、陈忠实的《白鹿原》还不错。当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关于它们,后文再加论述。说到这里,让我们回到开始的那个问题,何谓小说?当代小说之所以让我觉得恶心,是因为它与政治靠得太近,文以载道一贯是中国文人的陋习,不大义微言就会死啊?道理,尤其是能上升到某种高度的道理,从来就是强奸犯。一部小说,只有时过境迁,当时的语境都缺席后,仍能若青春少女美目盼兮或如荷戟壮士月下独行,那才担得起一个好字。关于小说的定义,书上比较完整的一个表述是:具备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人物、环境),以人物形象的塑造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环境描写,形象地反映社会生活,并以此区别于诗歌、戏剧、散文的叙事性的文学体裁,可称之为小说。我不大苟同这种观点,它很浅薄,它所承的还是古典小说的那条线,它并没有意识到小说与现实的关系,仍把小说作为现实的一个镜像而加以分析。小说不仅仅是一面镜子。现实与小说并非互相对立,而是互相渗透,相互吞噬。人是活在小说里的,字词段落即声色犬马。小说本身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菩提世界。它是真实的。真实有两种,一种是手足口鼻舌所感觉所触摸到的客观真实,另一种即是“我心中的真实”,月亮是不会开花的,但我认为他在开花,他就是在开花。要知道,所谓的现实从某一点来说,也是幻觉。无处不在的光线或明或暗笼罩在人的头顶,汽车轮胎滚滚轰隆声由远而近,再由近及远。每一处空间,每一个此时此刻,皆为一处舞台。人都是在台上演戏的,毋论他是否清醒地意识到这点。小说的意义并不在于复制现实生活,或者上升一个层次——解释世界,而在于咀嚼,加工,淬取,身体吸收其营养,并排泄出其毒素,让人得以长大、成熟,跟随语言本身的节奏,迈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人就是一部小说,一个人的一天也是一部小说,一个人的一秒同样是一部小说。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小说在某一点上亦可无限深入直至抵达灵魂深处,或从百合穴处喷薄涌出化作万千云霞,一花一鸟一木一虫一鱼一石,这些都是小说。人有多少种可能的生存方式以及多少种悲欢离合喜怒怨恨就会有多少种小说。小说讲的其实就是人生,而诗歌辞赋却是人生中的某一停顿,某一刹那,某一激情澎湃时。小说足够“大”,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你现在读我这篇文章时的姿态、想法、以及嘴边的冷笑都是小说的构成元素,它是动的,滔滔不绝,如星空倒映。小说的要素并非人物、情节、环境,而是整个时空的纵横交错,就技术层面上讲,它可以没有具体的人物,取而代之“你、我、他”这样意味深长的符号;它可以没有情节,仅仅就说心理;它也可以没有环境,当时空被打碎并重新揉和在一起,背景只是一片鸿蒙时的虚无。世界并非“真实”的存在,通俗点讲,它可能是上帝玩的电子游戏,一切场景皆为虚拟,甚至疼痛,也只是程序所发出的尖叫。所谓“真实”,说到底,还是人内心的渴望,它不是事情的真相。真相不可知。小说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抚摸这些渴望,让人逐步往“不可知”中行去,并在“不可知”的每一个瞬间试图察觉某种可能的存在,然后为之欣喜或焦虑。小说是为渴望服务的,人是为了渴望而活着的。小说就其本质而言,是人存在的方式,不管是谁,不管他多么卑微或伟大,概莫能超越此方式的范畴。而且,小说所揭示的这种方式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人们日常所积累的生活经验在小说中只是一种可能,而小说本身同样在积累着经验,并以夸张拟人等修辞手法呈现于外,从而为人所接受。白发三千丈。这是事实,一种悲哀。科学家喜欢探究事物,哲学家喜欢追寻概念。事物因其存在因其已知的部分而偏狭窄小。概念因其不可确定性不断游移只能遵守“约定俗成”此规律,以求为现在的人了解其涵义。而小说尽纳事物与概念于已身,且打破事物中的诸多不可能,毕竟“不可能”中包含着“可能”两字,同时利用文字,用一种面目可亲的方式,对概念进行挖掘,再诉之于人的欣喜与惊奇等不再属于感官浅层次的情绪 ,从而把生与死,未来、现在与过去,你与我,紧紧相联。小说中的“我”,即现实生活中的你。能明白吗?再形而上地讲,小说是虚的,生活是实的,二者是琴与心。生活是一把具体的琴,这种具体若没有心的折光射来,就是一块上面绷着几根线毫无意义的木头,虫子还会嫌其做窝不够遮风蔽雨呢,惟有心,人之心,才能赋予它生命,至于包含观察、叙述、等在内的小说写作技法都属于那几根拨动琴弦的手指。动,或者静,光线搁在琴弦上,心忽一动,虚实交错,然后便是万丈音乐。虚与实其实并无分别。音乐至此时此刻,便是实的存在了,让人怜悯,让人愤怒,让人欢乐,让人仇恨。情感。对了,就是情感。人之一生无非是一连串情感单词,惟有它们才具有普遍的持之永恒意义,而某个所谓的自然法则却往往会被时空扭曲变形。故,小说往大处说是人生,往小处说,便是它们。舌尖放平,后缩,口腔扩张,气流轻轻吐出,“爱”,牙缝间挤出一片青绿嫩叶,嘿嘿,它也是——唉!活在小说里,这听起来或许令人不大舒服,但这是我们的命。二, 小说是无用的。“诗可兴,可观,可群,可怨。”小说亦不例外。所谓兴,由此入彼,见高山得睹巍峨,望流水便思洒脱,从具体的客观存在迈入开满鲜花的精神国度。它过滤掉现实种种,将人的灵魂从那具为纷芸世事缠绕的臭皮囊中拔出,搁在清风明月处,一任文字抚摸,继而战栗,通体陷入不可言说的愉悦。这是小说之美。所谓观,照镜子。小说是一面镜子,籍此可观自身容颜,或妍或媸,从而自省内心、澄清思虑,得以深刻;亦可籍此镜觑他人之千娇百媚与奇形怪状,或怔或喜或叹或渐木讷无言。这是小说的认识。所谓群,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毕竟是一种群居动物,需要用他人的体温互相温暖,相互肯定,当然,与草木同朽的圣人不在此列。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学不仅可扮演听伯牙弹琴的子期,必要时还能客窜上几回红娘。小说在这里抛的是媚眼。所谓怨,发愤著文,不平而鸣,或哀百姓黎庶,或恨天道无眼,或泣自身不遇,胸中郁气实是不可不泄。小说的功能即此四字。此四字时有起伏,间有消长,或长笛独奏,或管弦合鸣,并缘此形成种种流派,呈出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谈论到的八种基本风格,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典雅者,端庄大气,简单质朴,写尽一个时代、地区的荣辱兴衰,所用笔法为现实主义;远奥者,文辞繁复,结构叠嶂,似群山蜿蜒,令人徒发不识庐山真面目之浩叹,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心神焕然一振;精约者,用字考核,冗词几无,句句皆挠到痒处,实难增删一字,文字似水洗过般清洁爽目;显附者,平白畅快,切合事理,直指人心,文章不逞词藻,着眼抒情、叙事、讲理。情得真、事需清、理应透。大部分小说都在此巢臼中转圈;繁缛者,流光溢彩,文辞耀目,遣字用词打破常规,着力于语言,小说似罗敷之裙,当真是一个惊艳;壮丽者,高论宏裁之余又得文彩点缀,思想为骨,词句为血肉;新奇者,新小说也,别出机杼,自成一体。后文专门论述;轻靡者,风花雪月,弱质女子,虚柔暖昧,不甚喜,不谈。四字即四象。八种风格即八卦。前文已述小说为太极,那么,何谓两仪?往俗处讲,就是创作主体(我)与创作客体(万千世界)。两仪似阴阳昏晓,对立,也统一。对立,是我认识世界、审视世界,深入世界、撕裂世界,这是小说的常态,形于文字,是呐喊、诅咒、揭露、批判,是用冷或热的文字撩开蒙在世界本质之上的面纱,“我”在其中凸出,不可磨灭,“我”的态度决定一切,甚至决定世界的有无;统一是某时某刻我与世界和谐共振,然后意得神传、笔精形似,“我”消失在小说后面,“我”是你,“我”也是他,主体与客体浑然一体。小说至此,往往超出国家、民族、肤色等之局限,指向自然、人性的永恒之美处。对立、统一犬牙交错,互相渗透,并无高下之分,区别仅在于有“我”、无“我”。有“我”可智慧,无“我”可喜悦。如斯,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小说由功能而衍生出来的整体框架大约如此。若按题材、意义与其他标准来划分,又是另外的模型。譬如我在《小说往何处去》里根据小说的意义曾把天下小说分为三大类,一是复制世界;二是解释世界;三是创造世界,并给出较详细的分析,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关于小说具体而言的深刻、新鲜、悲悯、有趣,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以及烙印在这些东西上面的智慧,以后再谈。现在之所以根据功能划分小说,是因为这四个字所见证的似乎都是小说的“有用”。小说真的是“有用”吗?兴,诉于美。美是离不开羊大的,按《说文》中字源的解释,它是指人扛着一头肥羊。它有很强的功利性,并由此衍生出文学的娱乐功能。这种娱乐功能在现代化的今天,被放大成为商品,并反客为主,高高凌驾在美之上。娱已,即食鸦片;娱人,即为他人提供鸦片。人的感受力被小说滥用,整日沉溺于各种情绪所制造出来的镜花水月中,所见非见,所思非思。而托物起兴的各种事物更早已被各种陈腐的观念、威严的教条所填满。这些教条与观念,通过喋喋不休的电视、报刊、各种媒体及教科书占据着人们的大脑。何况,美是不可以对错来衡量,现在给美打分,居然精确到小数点后,譬如艺术体操。要我说,所谓艺术体操其实就是一种软色情。这样的形式之美何其之小,并因滥,无真正新鲜的生命活力,举手投足全是社会的需要。观念与教条主宰了人们日常的举手投足。于是,第一个把伦敦天空画成暗红色的画家被人指着鼻子骂。在大多数人眼里,美,已经固定为某种不容侵犯的形式,所以山一定高,海一定蓝,而事实上,山并不一定高,海并不一定蓝,在某日清晨醒来,投在窗户玻璃上那束阳光会泛出幽绿的颜色。美被功利的娱乐吞噬,美被自身的重量压垮,美被世俗的社会所亵渎。所谓观,照镜子本身没错,错就错在这面镜子的质地,它由文字构成,文字自身的张力与节奏打磨出一面魔镜,往往会放大、缩小一些事情,让事情的真相隐藏在不可言说的光线下,让人真以为自己是镜子所呈现的那个人。而且文字本身还有惯性,因为其重量,没有人能够让一个高速运动的事物在瞬间完全停止,这与是否高手并无多大关系,所以镜面凹凸不平,所以误读,误读自己,误读别人,也被别人误读。观不了自己,也观不了别人,我们以为的深刻其实常是事情的表相,谁能说他把握到宇宙的根本?万物流转不息,欲笑人面桃花,此门已空余春风。观,是一种幻觉,荒诞不经的世界会在你“入观”时扇来一记耳光的。所谓群,即结党,三五成群,沐春风而流斛,何其快活。然而世态炎凉,靠文字这根绳子联系起来的东西何其脆弱,况且文时常不如其人,一个文章中的“我”与生活中的“我”是不能划等号的,“我”在文章中仙风道骨,“我”在生活中却要吃喝拉撒。靠小说而群之辈,当若浮萍聚散,到了冬日风寒,满目疮荑,不堪瞧了。至于辛辛苦苦“群”来的小姑娘,一旦清醒地认识到小说甭提换宝马香车就连擦屁股也嫌硬时,是要河东狮吼的。群之一字,伤人太甚。所谓怨,你有天灵盖,别人有狼牙棒,能怨什么?纸与笔从来都得被绳子缚住,被刀割去睾丸。千秋岁月大如轮,何物不是成齑粉?雨打风吹,斜阳草树,骂名盛名,不过镜花水月。“怨”,故发愤著书?君不见南槐树下,黄梁枕上?小说内容的怨气,在政治挂帅时,是要被定义为反党的新发明,现在经济挑头了,则让你无发表之处。吏何况,一个人的救世情结往往要害得许多人苦不堪言。怨啊,怨到最后,自怜自艾,把喉咙往煤气管道上塞,倒也不错。小说实实在在是把人往死路上赶。就算你天纵其材煌煌大作,不能练达人情、洞悉世事,怕是要埋没随百草,夜里啾然鸣。把持小说话语权力的有几人真正懂小说?就算懂,又有几人会凭良心而非计算利害来说话?人,是社会人,人皆有难处,有不得已时,都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熵。若非师出名门又或家学渊深,妄想在小说上,打下属于自己烙印的人多半得自取其辱。现在已不是小说的黄金时期,物质社会的极其发达已让小说的许多功能退化。电视、电话、电影、电脑聊天、电子游戏……凡带电字开头的事物,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杀害小说的凶手。当然,这非坏事。小说或因此会浴火重生,淬汉字之形,洗纯洁之意,取永恒之象,言天地之神。牢骚太多防肠断,还是不怨的好。应该说,这些都是歪理,称强而辩之,亦是无妨,但小说确实是无用的。前面所述四点多为小说的内因。外因还有两点,一是作家本身,二是社会。作家,坐家。现在别说读小说的人,就连写小说的人,对小说也没有一颗虔诚近乎偏执的殉道之心。玩,玩语言,玩结构、玩概念、玩技巧,玩得手熟,陶然以卖油翁自居,而晒养由基,浑不知天底下卖油翁无数,养由基只一个。殉道之心本汉唐雄风之根,而今却被日本人推到极处,实是一叹。再要么直奔名利而去。诚然,名利,人之所好,奈何其浮躁习性,容颜亦甚丑陋,与小说的质地大相径庭,以我自己为例,不少小说真要好好改改,可就是无法静心,诸事困扰,只好将就,噫,心魔难灭,不说也罢。说来苦笑,一个作家或许还比不上一个妓女更有内心的尊严,至少我是受着这样的折磨。尽管我们同属昼伏夜出,我出售文字,她出售肉体,但肉体的芳香毕竟可提供慰籍,让人在孤单的夜里暂时不再那么寒冷,她是无害的,而我写的许多文字却是有害的。就譬如王小波的小说,一些少不经事的年轻人怕是拿它当准色情小说读的。而文字的有害还在于我的不少文章都是为稻梁谋的,要谈价值,那是说不上的,却冠上了我的名字得以发表、炒作,从而欺瞒,从而无耻。挖苦别人容易,讥嘲自己很难。物质社会,羞耻已死,敬畏之心泯灭殆尽。白纸黑字再也写不出伟大的神喻。拯救内心,听起来就像一场滑稽的闹剧。越来越多的垃圾被这个商品社会所制造、排泄、回收、加工,又端上餐桌。就算我朝上面吐出一口浓痰,七天八夜后,饿得头眼晕花的我,多半还得坐回桌前咽下这口痰。算了,不谈这些矛盾、恶心的感觉。小说是商品,任何评价与谥美之词皆有可能是贴在其上的商品标签,必须正视事实。现在能安慰我的,也就是商品的双重属性,价值与使用价值。空气是有价值的。十人九个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在越来越快速旋转的物质社会里,速度甚至已取代了物质,而成为上帝。财富、美女等仅是作为速度的一个代名词而存在。什么是速度?就是跑,拼命地跑,跑得面无人色、头发直竖,以为要飘入天堂。一切事物都被强而有力的速度抹去其参差不平的特性,为其所摆布,所奴役。所有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像笑话。小说已然丧失了它最光辉的一面,那种光辉是需要一颗谦卑的心打磨出来,并只有另一颗缓慢优雅的心才能见到。物质社会需要的是能按一定的长宽高搭建模型的积木,人被物化成“非人”,为人性服务而兴、而观、而群、而怨的小说,下场自然可想而知。累了,今天就先说到这。但“无用方为大用”或许值得再说一声。三, 什么样的人适合写小说?一切障碍都粉碎我。一切。暮色沉下,花香徐徐。风把蹬三轮的老人吐出的浓痰抹在我脸上。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没说对不起,也没说请让开,灰黑的颜色覆盖了他。明明暗暗的光线在身边抖动,在商场橱窗玻璃上,可以看见一块块纵横交错的几何形状。圆的是鼓楼,长的是人行道,方的是邮政大厦,扁的是轿车。人是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确实渺小得紧。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朝“游刃有余”这方向走,认为自己总能在某天能成为文字的王,以其为刀,以无厚入有间,然后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是为善哉。我甚至在一篇小说中厚颜无耻地说,“我很愤怒,原来强奸也可以这么进行。我决定,一定要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奸他。”噫,充其量不过“意淫”两字,却愣以为顶起它,就能把自己打扮成上帝。无知者无畏,血性固然可嘉,但对神的僭越,最后,一定得自取其辱。这个世界过于坚硬,而人心却如此柔软。水至柔,故无敌,奈何能把一颗心修炼至一滩清水,那是圣人干的事,凡人如我,只能羡慕。倒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砸,这个谚语恐怕更适合小说的写作。一颗心总得鲜血淋漓。坚硬的,坚锐的。无数种几何形状如长矛当胸搠来,又或似大锤嗡然敲落,每一种客观存在从暮色中凸起或凹下,挤压着我,并且意味深长。疼痛是巨大的,然,由此,我也得以睹见它们真正的容颜,它们的喜怒哀乐以及充溢在它们全身上下每根线条的灵魂。敏感是小说之核。它由孤独而生。它是一个人的。写作之人首先得孤独,哪怕身边万丈喧哗,他亦能在瞥眼间为躺在人脚底下那些破碎的影子以及影子旁边爬着的那只五彩斑斓的甲壳虫而心神震颤。忍受孤独、享受孤独、吮吸孤独,这并非天性凉薄,实在是人,生而孤独。所谓心神契合,不过刹那,烟花散去,月下独酌,影徒凌乱。世间情意种种,譬如烫的爱情、温的亲情,都好,惜乎却如池水一泓,溺于其中,纵皮开肉绽,若无孤独之心,顶多能察觉事情可能是这样,却不会弄明白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没有这个“为什么”,写作仅流于表层肤浅,停留在感官之上,更毋论生出悲天悯人等永恒的气息。惟有孤独才能在滚滚尘埃中腾出一处不可言说的空间。在此空间,我与万物拉开距离,距离或长或短,并随角度变幻,不停曲折,眼看、手摸、鼻嗅、耳闻、嘴尝,从而真正感受到万物的灵魂所在。身在红尘内打滚,心在九天外默然。我哭我笑我悲我舞我歌我痴我癫我喜我恨,万千花瓣在轮回中生灭,实赖于它们底下那块孤独的泥土。然后就是孤独生出的敏感。孤独是心,敏感是“心”形之于外的方法。孤独提供的是位置,能让你有机会看,敏感则是如何去看,如何去感受那些极细微的,隐藏起来的,如何在为人所熟视无睹中发现那些极不平常的。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孤独就是有人给了你一把刀,敏感就是你再拿刀去切东西时的感受。后文将要论述的小说技术层面上的主题皆由敏感衍生化成,所谓独孤九剑,破剑式,破刀式,破箭式,首要是一个“破”字。不破不立,对事物还没弄清子丑卯午,就奢谈直指人心顿悟成佛,只是诳语。敏感,简而言之,是感受物的物性、人的人性,是我与他人、他物沟通的过程。有了它,生活的某一点某一刻,皆能若钢针透体刺入,所以激动,所以疼痛,四肢忍不住阵阵痉孪,眼里溢出泪水,于是不得不说,不得不写。敏感的人天生就是写小说的。它是发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原来如此。敏感此时并不会因为发现而妄分善恶好坏。道德从来与敏感无关。它现在还是一块吸水的海绵,但绝对不是一块扔入水中的铁。小说就其表现内容而言,无非三字,事、理、情。就物而言:事,是物的存在,它在;理,是物的本质,它如何在;情,是物的语言,籍此,你与它对话。就人构成的社会而言:事,是发生的事情;理,是由逻辑抽象出来的种种规律及道理;情,是人的情感,人与人之间的共振。敏感能帮助我们知事、明理,晓情,但它毕竟过于混沌,刃口并未磨锋,还需胆略、力气、贯注其中。所谓胆略,你敢拿刀往东西上砍,在砍出一团血肉模糊的事物后,不会尖叫晕倒。敏感之心可不等同于在胸口揣上一只小白鼠。尤其是女子,往往误以为心细如发、虚弱不堪,便是敏感,此实是大谬。所谓力气,就是你能一口气往那事物上剁上几十刀仍面不改色,否则固是敏感,结果心有余而力不足,话还没说出口,佳人已渺,徒呼奈何。说句煽情的话,写小说当真是燃烧生命,若没有澎湃的生命力,那最好别写的好。敏感有了此二项指标撑腰,当是遇神杀神,遇魔砍魔,就算碰上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那也毫不发怵,当头一刀劈去。与生俱来的悲剧精神是写小说之人要有的第二个素质。美,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大家觉得好的东西撕碎来。在我个人感觉里,人,所谓的生命,说到底,就是一个不断向他人妥协,最后向死低头的过程。人是上帝掷出的骰子,反正,我是看不出人生其他的意义在哪里。只能虚无,并在虚无之中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当然,无中生有,若连“有”还不曾经历过,就谈“无”,那也挺可耻的。至于这种寒意,我以为便是悲剧精神。为什么悲剧精神重要?文学,人学。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而文字本身又有一定的致幻成份,能把一个破烂不堪处写得风光无限,若没有一些冷的精神往这热的文字上泼去,只怕这世上所有人皆要以小丑为荣以白痴为幸。悲剧精神并不意味着整日苦哈哈,往下撇嘴角,它只是头顶的星辰,当路灯渐次熄灭,我们仰起头,仍能根据那亘古的北斗七星里漏下的一束寒光,找到要去的路。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是荒诞的,在月宫里砍树的吴刚同志是虚无的。荒诞与虚无咬啮人心,但它们的价值在于逆向证明,“人,是否有必要活”,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活。“如何”两字大堪玩味。我曾由此推出人生的三个词汇,一曰受苦,有意识的受苦让生命质地结实细腻;二曰创造,让生命焕发光彩;三是爱,让生命变成一块包裹着糖衣的巧克力。悲剧精神的功效就有这么多,它能让你思考,在拿刀砍东西的时候分清筋脉血管,而不光惦记吼那句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个莽夫无异于一只没头苍蝇。悲剧精神是冷的,哪怕血液再愤怒,甚至乎要大声咆哮,悲剧精神亦将理性地引领它。尽管这个世界是非理性的,就暂时而看,理性不断战胜非理性,至某个临界点,理性又为非理性所吃掉,然后再重新洗牌来过,但毕竟人是活在“暂时”这些碎片之上。这话真拗口,可我暂时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句子来表述,惭愧。而至少,小说无论其气势构架何等恢宏,它们都是碎片。悲剧精神能带写字之人带来两种东西,彻底的悲悯与深刻的认识。“悲”是包含“怨”的,凡心有怨者,最后无一不悲。秋风横空泣,夕阳悲无声。人间沧桑,世态炎凉,且看,笑看,于是幽默,于是解构,于是魔幻;于是先锋……小说创新之源实是出自其中。“悯”,是怜悯,尽管我不是上帝,可我怜悯一切人,包括我自己。人都是有罪的,要赎的。怜悯能让人感恩,他人若给我,我必永生不忘;他人若唾我,我自走开;他人若杀我,我就先杀了他吧,下地狱之活还是我去干的为好。文字有了悯意,自是沉郁顿挫,风骨凛然,又或百炼钢化作绕指柔。而深刻的认识则让人不至于成为“两脚书橱”或“痴汉拙妇”。清人叶燮曰,中藏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辩。至于他所说将“理、事、情”敷而出之,则当属于写小说之人要具备的第三个素质,即基本的叙述能力。叙述能力,无非说理,叙事,抒情,如同绘画中的素描,这是小说的入门之径。你先得把话讲圆,讲踏实来,一是一,二是二,就算天马行空,那也先得心知肚明“马”在哪,“空”又在哪。叙述能力往往为写小说的人所忽视,以为就是说话,其实它是让作者与读者能够一起走入小说的状态里,不管文章是否虚构,语言是否所心所欲,这种状态是实的,它让人“身临其境”,“境”这个画面得以铺开。而用来铺“境”的各种陈述句、感叹句、疑问句……它们的叠加揉和,不是简单的做算术题,得心神导之,使之长短不一,如率然之蛇,首尾盘起,胸腹生动。这其间也包括对标点的运用。叙述能力是以句子为单元的。几个句子凑在一起的段落生出节奏,而组成句子的词组生则出语感。句子本身并不孤立,每一句,都藏有事、理、情,拼在一起,就彰显出小说的意义。叙述能力是能够通过训练掌握的。良好的训练能将一个平庸者训练成一个黑市拳市的“杀人机器”。所谓训练,不妨先从摹仿开始。A,要想写作,先得学会阅读。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你能说得出别人的文章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千万不要动不动给人扣精神污染的大帽子。因人废文,恨不得一脚蹋死,那是政治手段,不会对你的写作有任何裨益。不要受他人影响,阅读是根据你的阅历对文本的理解,别人眼里的天花乱坠在你眼里或有可能是乌烟瘴气。你的心决定你的前进方向。阅读应该是一种隐私行为,它是一根手指,触摸着你的皮肤。快感不会来自于耳边苍蝇的嗡嗡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呤。小说写作的入门大抵如此,并不曾有多高深。所以,你找到你所喜爱的文本,不要很多,挑出几篇,黎明即起,声情并茂,大声朗读,背诵默写,一直到滚瓜烂熟。这样你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句子,在潜意识里学会取舍。一个对王小波作品倒背如流的家伙,说起话来,很难免得了那种腔调。但没办法,学习总是从模仿开始的。B,一句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要训练自己能把同一个意思的某个句子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十次。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爱你”,在形式上它就有成百上千种说法,中、英、法、日、德;仅在中文这个层面上讲,它又可以说成是“我把玫瑰献给你”、“我有一颗心,时时忘不掉你”……句子好坏,关键在于形象生动,有一个特别粗壮的单词挑起整个句子,从而化腐朽为神奇。汗从额头“冒”出来与汗从额头“蹦”出来,一字之差,效果不同,得视具体场合使用。曾写过一句话“武夷山脉在此翘了一下大拇指”,应该说,这句话写得不错,一是通过“翘”写出山高,二是通过“翘起大拇指”这个意象表达出对山色的赞美,三是将“武夷山“拟人化,更添亲和力。当然,通感的运用也得恰如其分。莲花是会唱歌的,夜空也是会唱歌的,星星仍会唱歌,若不管什么时候都来这么一句“它在唱歌”,那铁定让人受不了。C,病句撞大运。闲得没事干时,不妨勇敢地把汉字肢解组合,再用针线缝成各种模样,或史努比、或流氓兔、或无锡阿福,最好是缝成别人没见过的样子,但得有胳膊有腿面目可亲。这样说吧,所谓诗是语言的明珠,但有几首诗不是病句呢?写小说之人第四个要具备的素质是才气。老天爷是不公平的,人天生的才能是有大小的。“才”为用。小说最大的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这个“真实的太虚幻境”,乍眼瞅去,感觉是破草屋还是一幢美房屋,就靠“才”往上面贴的活儿。可惜才之一字,实在勉强不得,只能说一声,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有此四种,可为小说。
四, 小说的虚构与经验、想像墙上有钟,其形古朴,是从旧货市场所淘。粗壮的指针一下一下地跳,切割开时间,也损伤心灵。黑夜寂静,时有尘土落下,嘈杂且微茫。每一种客观实在此刻皆意味深长。钟,是现实的,任何人都不难察觉它的存在,并从各个角度描述它的长宽高、质地、颜色,但它本身无非是一个木盒子里装着一堆互相咬啮的齿轮。人们何得以睹它而知时间流逝?而时间,它是虚构的,无具象可言,尽管文学的比拟手法可将其形容,却没人亲眼目睹过它的大小形状。它本身并不存在,或者说,它只是一个概念上的存在。应该说,钟,之所以能表达时间,不是因其指针大小,转动快慢,实源于人们的经验,并由想像激发,人们才得以打开虚构之门。三者关系,类似“一块没有意义的石头”、“一根仙人的手指头”、“一块耀眼富有永恒之美的黄金”。而这根“仙人的手指头”则由经验与想像一起铸成。写作的人常误以为“虚构”就是编故事。这是传统文学给人的幻觉,它没有区分开虚构与想像,仅诉诸于人们的耳鼻口舌,并未找出真正意义。所谓意义,譬如人类的尊严,实拜虚构所赐。虚构,这块“黄金“,准确说,是一种从人们心灵深处因渴望而迸发出来的力量。它打磨万物,使意义彰显。人是需要意义的,哪怕是颓废之人常挂在嘴边的“无意义”,其实也是一种反讽的意义,所以,“名,可名”,庄子从一堆粪溺中找出大“道”。万物皆为虚构。往宏处看,宇宙无边,虚空充塞其中。往微处看,物质,由原子构成,原子里面还有中子、质子、电子。而中子、质子、电子皆被一个极大的空虚包裹,而中子、质子、电子里的情况亦当如此。物质无限可分。从理论上讲,一个极细微之物,能畅销无阻地通过地球,贯穿宇宙,而不碰到别的任何事物,当然,这种假设就具体的存在而言,并不成立,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构便是此细微之物。至微至大,无所不在,所谓虚构,即是得道啊。“构”是“得”,“虚”是“道”。这样说有点玄。这样说吧,人们常说,“这篇文章是虚构的”,潜台词是,“这篇文章是假的。”的确,这篇文章里的人、事件确实不曾在现实中出现过,是假的,但请注意这种“假”,其实就像一面镜子,反射出人们内心某种真实的需要,否则作者凭什么“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读者又何至恸然向隅而泣?或有人言,这是艺术的感染力,但感染力从何而来?为什么把《红楼梦》扔入猪圈,猪不仅不会潸然泪两行,还要哼哼唧唧表达不满意?“假”,是“真实的需要”,所以明知小说全是假话,人们也情愿相信它是“真”的,所以我是贾宝玉,你是林黛玉。虚构这种“内心真实的需要”,形于细枝末节,则凸现出个体的典型性,譬如日常生活中人们各种行为所呈现出来的怪癖,非某牌子的化妆品不用,吃狗肉就恶心呕吐,如此种种,皆是“内心真实的需要”这座巨大的冰山浮出水面的棱角。它与现实主义所强调的理性相悖,而呈无意识的纷乱。对某人而言,不用某牌子化妆品可能就意味着身份的缺失,这是虚构的象征性;然后他出现的幻视、幻听、幻觉,觉得蚂蚁爬上背或者乌鸦叫得太凄厉,这是虚构的想像性,最后他在生理上感受到极大的痛苦,这就是虚构的真实性。马原先生写过一本《虚构之刀》,他在章节题目中,把虚构与现实列在一起对立观察,他可能认识到现实无非是一些中子、质子、电子,而虚构是包裹在其外的那一大片虚空,所以他用“白日梦”来定义虚构。虚构确实是“梦”,人生大梦一场,但具体阐述时,马原先生还是忘了虚构的本质,仍将其视为现实主义的一种表现方法。虚构包含现实,它是一座太虚幻境,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天堂。现实主义的特征是,世界是已知的,固有的,作家等同于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按照生活的逻辑,真实逼真地再现客观世界,情节发展、人物特征一定是生活本身所具有的,文章好坏取决于作家是否“真实地再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虚构仅是加工文章的一种艺术手段。说句老实话,现实主义一直强调真实,所谓栩栩如生,事实上,它们却往往是篡改真实,还没有为他们所狠批的自然主义来得老实,至少,人家知道自己在复制世界,绝不会以为自己就是上帝。而现实主义不仅要扮演全能的神,还通过“典型”,每时每刻都要给真实赋加意义。历史就是这样被他们打扮成一个花脸小姑娘了,他们犹不知足,还把手伸至凡有文字处。在巴尔扎克的时代谈论现实主义是一件光荣的事。毕竟那时还是天圆地方。而在充满声色光影的今天,仍奉现实主义为不可置疑的圭臬,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人的创造力就这么贫瘠?吃前人嚼过的饭渣就这么香?现实主义之所以大行其道,关键是它要么讨好了政治,要么讨好了读者。政治就不说了,大家心里都有数。而读者,说不好听的,是愚蠢的,也是最聪明的。他们要喜闻乐见,要故事的情节、悬念,人物要鲜明,也即扁平单一,要脸谱化,曹操是奸诈,关羽是忠义,一个词就能概括一个人。他们喜欢曾在身边发生过的具有甚强亲和力的东西。他们拒绝深刻,因为他们活得本身就不深刻,生活不是让他们思索的,而是“过”的,所以,他们不追求永恒,陶醉于大同于异的故事与人名,他们是一群猪,别人一直喂他们野菜,他们就真以为只有野菜才是惟一的食物,他们不知道鱼可以吃,甚至他们身上的肉,也是可以吃的。读者的愚蠢数不尽数。但同时,他们也是最聪明的。生活是如此不堪其重,他们一直在社会底层被侮辱与损害,自然得苦中作乐,挠挠背、抓抓痒,文学对他们而言,当然最好就是那根竹制的“不求人”。他们有权力拒绝深刻,有权力向一切自以为高高在上的神喻吐痰。他们为生活而向社会弯了太多的腰,那么,由社会而诞的文学向他们弯一次腰,也在情理之中。事物充满无限的可能,而意义,则隐藏在那些令人不舒服的褶皱里。谈论虚构实在令人沮丧,我曾把《时代三部曲》参加新浪举办的文学大赛,入了围,而专家对其中某部小说的评语是:“作品有奇妙的想像,精到的说理,而且在叙事上跨越时空,有特殊的才情表现;但作者过于沉溺于理性的论说,几乎是以议论来构筑整个作品,这使作品的小说味大打折扣,而更具有文化散文和思想随笔的品味。”该怎么说呢?术业有专攻,我想专家不会看不出小说的品质,不可能不懂小说的方向,或许他们只是不得不向商业妥协,又或者说他们对未见过的小说的写法感到害怕,而情愿中庸。算了,不说这个,那是上帝管的话题。把烟点燃,袅袅青雾,一圈一缕,灯光一映,或浮或沉,宛若有生命的灵魂。它们虚构出一个形而上的空间,肉体于此,如阳光下的雪,迅速消融。具体的我不在了,只剩下充溢大脑的观念及想法,悉悉嗦嗦地响,呈现在屏幕上,便是现在的文字。孤独的文字。应当无所谓认可。没有月光,窗外的房子与树丧失了线条,变成一张没有厚度的平面。看不见的,现时,现在,很多东西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就让我们把视线转到经验与想像上吧。耳遇之成声,目得之为色。白云苍狗,蓝田玉暖。凡进入大脑得以储存累积之物,是为经验。其获取方式有直接与间接两种。譬如吃鲈鱼,眼睛看见它的形状大小,鼻子嗅到它的香味,手指拈出那几根鱼刺,耳朵听到同餐之人的大呼小叫,舌头再往鱼肉舔一舔,鲜味十足,食指大动,这些都是直接经验。而鳟鱼,一向久闻其名,却未曾饱有口福,但关于鳟鱼的各种传说、文化典故、其滋味如何,生物习性等,通过电影、书籍等方式为我所知后,这些便为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一种个性。间接经验是一种共性。个性里有共性,因为都是人,谁肩膀上都没有生出翅膀,要触摸白云,只能搭乘飞机。共性里亦有个性,它是对个性的淬炼、概括与总结。经验可以累积、传递、分享。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说他是在看完卡夫卡的《变形记》萌生的创作欲望。但应该说,他的小说中是见不到卡夫卡的影子。他喜欢把现实与幻境揉和掺入作品,而卡夫卡则着眼于现实的荒诞、非理性及人类的痛苦。两个都是天才。应该说,是卡夫卡写《变形记》时所运用的经验在转化为马尔克斯的间接经验后,后者的虚构之力被唤醒了。“原来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然后想像,然后创造,然后横空出世。想像是让经验发酵的过程。五种粮食混合在一起,何得以成为喷香浓郁、清洌甘爽的五粮液?或言工艺,工艺从何处来?来自想像,来自于那些不把粮食煮熟填饱肚子就算满意之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仅勇气可嘉,更重要的是,他富有想像力,所以人们才能跟随他,在那两只挥舞的大钳内找出人间美味。想像并不难理解。它让平板的生动,让乏味的有趣,让数字成为诗,让科学变成体操,也让我们眼前有了一台电脑。但敢于想像的人一向不多。大多数人还是为各种各样的常识所束缚。常识是让人伏在战壕里,尽可能减少风险,保护自己,而想像则无异于跳出战壕奔向那条缎子般流光闪烁的河流。从这个意义上讲,想像是堂吉诃德手中挥舞的那根向风车挑战的长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幸运地成了勇士,但第一个吃毗霜的人死逑了不算,还要沦为傻逼的代名词。愿上帝保佑他们。五, 小说的评论谈论一部小说的好坏,应从何处着手?学院派使用的那些词汇常令我凛然生畏,一连串术语拧成麻花,油星点点。随手翻开案头一本文学批评,抄录一段:“在叙述革命的前提下是对个人记忆和历史虚拟的多方位书写,而且越来越偏向后者,主体在文本中的参预功能渐渐迷失在文本的自足状态中”。说实话,我一直怀疑他们是否真正明白自己在讲什么。这段文字并不难理解,讲小说题材的淬取越来越偏向虚拟历史,从历史中汲取灵感,可我不清楚的是何谓“文本的自足状态”?这里的“自足状态”是贬义词性的吧,可我咋就觉得“自足状态”是一件好事,所谓神完而气自足。而“主体”对文本的参预功能又意味什么?这里的“主体”,应该是小说家吧,参预功能是说小说家要时不时跳出来对其作品人物指手划脚吗?如斯,倒不失新小说的一种写法,可联系上下文,又压根扯不上。那么,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小说家想要表达的思想,被他在叙述文本时所使用的语言、结构或其他什么淹没了吗?请原谅我学识浅陋,总之,在读由一大堆术语组成的绕口令时,我只能张口结舌。上面引用的这段评论学院情结还是轻的,若再来一句,“读者的目前时刻,可以有一个很大的延续,决不是一个时间的点”,我想人若不坠入九里云雾,那才叫奇怪。我算对小说有一定的理解,但连我都读得稀里糊涂,我就不知道这种评论的意义所在了。当然,我承认术语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的阅历、知识结构的不同,人们对许多概念的认知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异,造成语言与文字其外延常常是模糊不清。我说的话你听不懂,或者说,我想表达某种意思,但你却从我的话里听出另一种涵义。术语是必须的,就像计量上的摄氏温度,无以此,得不出一个精确的比较结果。有人认为二十摄氏度是热,有人或认为是冷。术语的价值不在于传递冷与热的感觉,而是搭建一个对话沟通的平台,一个暂时不断变化着的的平台,每一个人根据这些为大众所认可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再对这些术语得出具体的感觉。但是,术语本身是为了方便沟通,对一些概念进行的整合规范,可若一昧对术语再行曲折、晦涩,却着实让人不大舒服。这是闲话,暂且打住。评论小说好坏,首先不要拷问作者的写作动机。尽管有“境界”一说,但动机殊难界定,且动机本身并无高下之分,一个整天写作的人未必就比一个整天嫖娼的人高尚。毋论作者的写作是为改变现状、博取功名;满足自我及他人认可;稻梁谋,职业行为;兴趣所在,自娱自乐……这些并不重要。写作可以非理性,但一个有效良好的评论机制一定得理性,有实际操作性。如是,我们才不会把巴尔扎克几天内赶写出来卖字换钱还债的《高老头》讥为无聊之物,也不会把数十年心血熬出来最后还得自费出版的《追忆似水年华》说成垃圾。小说的好坏究竟由谁说了算?专家?读者?专家常因知识而拒绝不在其知识范畴之内的事物,而读者,大部分,都是被他人及自己愚弄的群体,两者并不可信赖。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事实上,专家是掌握着话语权的,他们的一句话要顶读者的一万句。文坛,说到底,是少数人的。作为既得利益者,为维护其利益,所谓专家自然要泊来或创造出名目繁多的概念来唬弄读者,以便做出蛋糕,占有蛋糕。读者是沉默的大多数,也是可疑的大多数。他们常以“人民”的面目高高在上,但老天爷知道,他们并不能在每个时候都清楚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多半是别人塞进他们喉咙里的。人是渴望上帝的,权威的阴影成几何形状矗立于神庙大殿,向权威跪倒,是能换取到一定时间内心灵的归属感,毕竟,人的膝盖是软的。所以希特勒干脆一把火烧了国会,议会里各种拳打脚踢的声音迅速消失,纳粹美学的旗帜从此高高飘扬。如何调戏专家,勾引读者,在后文的“小说的登龙术”里,还会详谈,这里就不再论述。作为写作之人,只能是希望有良知的专家,懂得审美喜欢思考的读者多一些,而自己的运气也足够好。评论更切忌被意识形态遮住眼睛。坦率说,只有当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无法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时,在其相互妥协的空间处,写作才有可能回归本原,形成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进而作出评价。写作是冲动的,个体智慧因它的激情,那不可替可的惟一,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盎然生机。而评价应该是理性的,通俗点讲就是:它写了什么?它是如何写的?“写了什么”包含两层意思:A,它是否指向那些永恒之物,即人、自然、人与自然三者。再详细点讲,譬如人的爱、恨、悔、嫉妒、恐惧、傲慢、善良、虚伪、荣誉、尊严、自私、怯弱……,人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及坐立行跑等动作皆服务于这些词汇,它们穿透时空,不因现实的荣辱而褪色,任何强加于其上的诋毁之言皆不能抹去它们的光辉。它们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经得起空间的考验。又譬如自然,山河淋漓,秋水一色,有银河倒挂,有大漠孤烟。小说若能汲取天地之意,其美也大,其丽也壮矣。再譬如人与自然。它可以讲人类试图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努力及绝望,也可以讲人与自然的和谐及拈花不语。凡口口声声“文以载道”者,当属居心匿测。他们嘴里的“道”实际已沦为政治之奴仆的代名词。政治是体现“道”的手段,而非“道”本身,此点不可不察。B,它是否行走在事物的无限可能上。小说是无穷尽的,形式永不竭止。“为艺术而艺术”,看似没肝没肺,其底色便是“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人,是上帝的艺术品。小说是人为接近上帝而创造的艺术品。绘画、雕刻、电影、音乐等,虽直接证诸于人的耳目,形态鲜明,也更富亲的力,却受时间、空间、具体的物质条件所约束,譬如琴,再高明的演奏家也无法在断弦之琴上奏出百鸟朝凤,惟有小说,通过文字这种符号,贯穿宇宙,包罗万象,电影及其他实乃小说的片断及演绎。云,野马般奔来,其势汹汹,猛地,缰绳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勒紧,扬鬃掀蹄,灰溜溜长嘶,万千雷音轰然滚滚四散。无限的可能性便是这震烁之音,它摧枯拉朽,一扫冬日污垢,在生活深处炸裂,原已枯竭的万物因此而获得生机,庸俗的得以神奇,平凡的得以伟大。探索小说“无限的可能性”,并不意味彻底扬弃“传统”,而是站在“传统”的肩膀上,眺望蔚蓝大海。一昧肩负“传统”,只在故纸堆里寻学问,如蜗牛埋首移步,不见日月经天,不得壮怀激烈,实是愚不可及。“永恒之物”产生深刻、悲悯。“无限的可能性”产生新鲜、有趣。这四个特征即一部好小说直接诉于人们感官的最初印象。深刻。思想上的深刻,小说不仅找出了那些值得思索的东西,而且,它也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回答的声音必然是由经生活淬炼过后的智慧发出。悲悯。内心的良知。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不为刽子手摇旗呐喊,不做意识形态的乏走狗,不为肤色、民族、国家、宗教等上层建筑所惑,对“人”——这种抽象的符号、现实的存在抱有莫大的同情。人是荒诞的,虚无的,惟有一颗悲悯之心才能为人类的未来照出一点亮光。良心是一部伟大作品的脊梁骨。不敢奢望作家本人一定要如何,至少,他在写作时,不要忘了“人”。新鲜。文本新鲜、语言新鲜、视野新鲜……桌边有一篇小说《太太不在家》,作者香港人何索(2000年11期《读者》);我刚阅读了一篇英国人安妮写的《回家》(广东旅游出版社名家精品辑),不能断言这里存在抄袭,两篇文章大意却是差不多,不同处仅是文字无新意的排列组合。尽管,人,都是站在他人肩膀上写作,但这个偶然事例似乎能说明一个事实:这些年的中国小说几乎在国外都有其范本,都属于别人的改头换面版。不必否认,重复能迅速传播。可中国作家的创造力上哪里去了?对于一部新鲜的作品,我能容忍其糟糕之处。有趣。思想再深刻,内心再有爱心,结构再别出心裁,若面目乏善可陈,把别人,也把自己说教成一个糟老头儿,当然不妙。写小说是乐趣,读小说也应该是乐趣。女子是好。小说若能写成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的罗敷女,那当是妙不可言。嘿嘿,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哨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如此四种,小说的精、气、神也就有了。小说“它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小说技术层面上的四要素——立意、语言、情节、人物。一曰立意。立意让文章立起来,骨头。它指的是作者独特的眼光,能在为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生活中找出值得思索的东西,纵然我们是坐在马桶上读完它的,可某日走在大街上,会忽然想起文章中的某句话,然后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别人还没有感受到的,更能在平常的熟视无睹中发现不平常。每一个东西都是不平常的,关键在于认知了解它们的角度。一篇小说立意若好,纵抽去其他,仅留供其存在最基本的东西,仍然是极富有美学价值的。格言、哲学,数学都是例子。很多朋友或许读过“黄丝带”那个故事。丈夫坐牢归来,写信给妻子,若欢迎他,就在村头树上系根黄丝带,不然,他只能坐车黯然离去,结果那天,一树都是黄丝带。这个立意本来是很巧妙的,是“一树的黄丝带”,而非“一根”,这简直就是他妈的催人泪下。可惜读过的人多了,摹仿的人多了,也就变成陈腔滥调了,但如果把结尾再改一改呢?譬如,那丈夫的妻子其实早已离开,在树上系黄丝带的,只是拆开他来信的一伙顽童,而他们只是想开一个玩笑,这篇文章的立意就出来了。是滑稽,是苦笑,是人类生存的窘状,而再非庸俗的“爱”。又譬如,那丈夫的妻子其实早已死去,在树上系黄丝带的,是她的妹妹想要报复他,等到他兴高采烈地下了车,家里却老鼠成堆,房梁上还搭着一根绳子。立意,并不难。凡事,多换一种思路,把小说弄曲折点,主题往我开始所讲述的“永恒之物”上多靠靠。立意还指向文本的形式,结构的层叠。二曰语言。语言让文章动起来,摸一摸,凹凸不平,曲线抑扬顿挫。它指的是文字的活泼,不可拘束的生气,天马行空,羚羊挂角,鱼在水里泼喇喇响。它就像三伏天里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怎一个爽字得了?语言光是清楚明白流畅是不够的,还得好看、生动、机智、幽默。不好看不行。如今美女就是财富,好看就是通行证。不生动也不行,脸一张,光五官端正,看久了,也郁闷死你。不机智仍不行,嘴角还得噙着笑,不时吐出几粒珠玉,才会迷死人呐。不幽默还是不行,最好是让那帮后生仔笑出眼泪来,这样,你才是他们心目中不可替代的红粉佳人。语言包括文字的颜容是殊丽雅淡,还是凶猛暴戾,也包括文字与文字之间是否干干净净如同水洗过一般,还包括节奏是否收放自如,叙述是否张弛有度,等等。譬如我在《浮世绘之男人错》中写朴晓德知悉伤害他初恋情人的家伙死翘后:“朴晓德喃喃自语,他躺在地上的影子被光线切割成首尾两截。他一屁股坐下,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沿着石阶钻入尾椎骨,蓦然间化作柄大锤,当胸重重一击。”这句话若用传统的语言描述可以写成:“朴晓德喃喃自语,他踩着地上的影子往前走,心里难受得紧。他慢慢坐下,胸口如受巨石,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又浮出脑海。”意思一样,但不同的语言,却让两段话的张力大小迥异。语言精妙,并不是说要滥用形容词,而是把握住你所要表达的实质。再譬如写光线,“暮色已重,一盏盏灯光从无数个窗口迸射而出,这些长短不一的光线跳跃在空中,像一把把剔骨小刀来回挥动,并从空气中挑出一丝丝的甜腥味。”这种对景物的描写,尤其是那个“挑”字,完全是为主人公秦愿以后挨揍倒霉埋下伏笔。三曰情节。情节让文章看得下去,用我挺喜欢的“涂鸦”的话来说,玩的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栅处。其间过程大开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有穿插,有突袭,有遭遇,有迂回,海陆空立体作战,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它像一部好莱坞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种感知器官。我在情节设计方面把握并不是很好,这一点上,凡自以为在搞纯文学的,都应该向通俗小说、尤其是金庸先生学习。《鹿鼎记》一文当真牛逼死掉了。我佩服的小说家不多,在我的阅读范围内,中国人、外国鬼子加在一起数,不会超过十根指头,金庸老先生当是在前五名之内。情节是小说人物脸庞凝聚定形的过程,它是读者的命根子,关键在于一个“流”字。水流自然,窜高伏低,其轻重缓急当按人物性格演变,或“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待到人物性格欲崩欲裂欲决眦怒目时,便当是“银瓶炸破,铁骑突出”。我写的《时代三部曲》及《网人》情节都不强,所以现在写的《浮世绘之女人香》及《浮世绘之男人错》的情节性强了,当然,后者是不能与前者相提并论,它们仅仅是好看的故事,是为稻梁谋的产物,但在情节方面,一曲一折,水流花飘,倒也让我学到不少东西。星垂平原阔,月涌大江流。情节如斯,实臻化境。四曰人物。人物让文章能被人记得住,它必须有血有肉有脊梁骨,拍一下,也能当当作响。整个小说最后将浓缩到这两三个字符的人名中,成为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人生、一种性格。这就譬如孔乙已、于连、高老头、林黛玉。塑造人物,实在是一个水到渠成之事,但要注意人物性格的概括性、普遍性、典型性。把一种普遍的性格概括起来,然后加以斧凿,使其立体丰满,切莫把人物写成京剧脸谱,纵使要将人物掐头去尾,在片断中表达,也得在其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间,写足他的性格。性格不会从天而降,一个忧郁的人,他也曾开心过也欢笑过,没有人从娘胎里挣出后就一直苦着张脸。当然,如果投公众所好,故意这么写,我就没话说了。不过,我怀疑在小说发展至今天的格局下,让小说流播天下的已非说书人的那张嘴,要再有某些古典名著的好运怕是不大可能,只能是文化快餐的结果。小说“写了什么”指向主题的永恒及表现的艺术,它衍生出小说的四个特征。特征是感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但毕竟可以此为参照物,对小说作出适当的评价,不至于捡起芝麻,丢了西瓜。小说“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四个要素,它们构成小说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它们是可以学习的,通过训练,是可以掌握其中技巧的。后文将对此逐列章节详加分析,如何立意构思、打磨语言、铺设情节、煅造人物。
六,我所佩服的几个作家谈论现代小说这种话题实在令人沮丧,各种标尺游移不定,更何况书海无涯,就算把有限的生命全部奉献给无限的阅读,那也是浩瀚星辰间漏下的一束微弱的光。书是读不完的,且如恋爱,还得讲一个缘。所谓缘,大抵是指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风吹得时间遍体彻寒,尘埃扬起,遮天蔽地,所湮没的大师也不知几几。有幸走上祭台的总是少数。而凡人如我,又不懂那些会跳舞的外国字母,只是从译文中感受大师的风采。译文,是一种再创造的语言,如王小波所言,一首《青铜骑士》可以被查良铮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亦可被另一位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一念及此,甚是惶然。也罢,只能在自己的阅读范围,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谈自己所佩服的几个作家。请原谅我一连用了三个“自己”,在他们面前,我深知自己是何等渺小。天空低垂,鸟从开满油菜花的金黄色的大地上掠过。不见头顶的太阳,它似乎正隐藏在蓝色的帷布之后为自己神奇的手笔而低声窃笑。明晃晃的光如洪水洗涤大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以至矗立其上的树、房屋、矮的小山坡都变成线条生动的雕塑品。它们是伟大的。把书本放下,坐在田坎上,点燃烟,想起少年时那些在田边弯腰耕作弯着脊梁的人,心里澄清空明。就现代小说而言,我喜欢的洋鬼子不少,一长串。卡夫卡、博尔赫斯、昆德拉、马尔克斯,加缪、劳伦斯、川端康成、索尔仁尼琴、卡尔维诺……这些洋鬼子的书读得其实并不多,只看过他们的代表作,譬如《变形记》、《小径交叉的花园》、《生活在别处》、《百年孤独》、《局外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伊豆舞女》、《古拉格群岛》、《看不见的城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读过简单的文字介绍,也想看,下载过电子版,却一直没耐心打开。坦率说,这些大师们的随笔比其小说更能影响我,也许是因为文化背景、译笔以及令人头痛的外国人名等缘故,又或许是随笔直接表达出他们隐藏在小说后面的东西,而我则不必煞费苦心地去与文字捉迷藏。惭愧。把中国的作家与他们相提并论,应该说并不大合适,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文学起码落后他们一百年。当卡夫卡、博尔赫斯他们放弃以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狄更斯为代表“复制世界”、强调写实的审美趣味、表现手法,视线投向个体那幽暗极深处,将矛头从那些浮在河面上的波光鳞鳞处,直指整个世界文明的本质及思想、宗教各领域时,中国的作家们还在左翼、右翼折腾争吵。尽管鲁迅、沈从文、老舍、巴金、矛盾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差不多,但《狂人日记》、《阿Q正传》、《边城》、《骆驼祥子》、《围城》、《金锁记》、《子夜》、《激流三部曲》,只能被视为近代小说,而非我所定义的现代小说。中国的现代小说,我以为是从高行健、王小波、马原、余华等人开始的。当然,我还喜欢贾平凹、金庸、阿城、莫言、沈从文这五个人。尤喜沈从文,他写信给张兆和,“我以为要比那些作家高明一点点”,实在深合我意。天下莫非我意。社会渗透一切,且至高无上。个体成为虚弱的代名词,“团结就是力量,力量是钢,力量是铁”。物的膨胀借助“社会”对人的控制,覆盖了个体人的意义。现代文明对人的奴役可谓大矣,而人却不自知。新人类及新新人类,不过是现代文明压断其脊梁挤出来的一团血糊糊的内脏。时尚打着个性、叛逆的招牌铺天盖地。在此森严现在,在一个以白痴为幸以小丑为荣的悲剧时代,我如何确立自己的审美趣味?潮流所趋,必有可疑处。两种可能,一则是被夸大;二则是人们还远远未曾认识到他的伟大。前者以张爱玲为代表,虽然我在本文第一节即提及《金锁记》,并以为是小说写作者不可不读的几篇近代小说之一,但她太把自己的病态当成才能,我曾在《网人》一文中言,非嫌其从旗袍中抖落下的跳蚤,其笔触太华美斑斓反衬得人物面目的苍白。笔调虽落寞,却只在一口不足尺余宽的井里汲水,情节琐碎,刻薄有余,从容不足,徒有井水之幽与碜骨之寒,而乏大漠孤烟日落长河,更乏了在高山巅将整个自己拎出万丈红尘时意态睥傲的悲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件旗袍,里面不仅会有跳蚤,还有吃人的兽。被它包裹得紧紧的“我”,或许就是最凶猛的一只。后者是以王小波为代表,他排在我最佩服的十大小说家之首。嘿嘿,我是中国人,我承认,这里有点私心。中国人有个凡事讲十大的传统,这固然不好,却让人在选择之际,费一番思量,如斯,沉淀过滤,却也有点好处。我写小说,也研究它,尽管目前写得并不如何,但自信还能辩出大致端倪。王小波的杂文不咋的,讲的无非是一些常识,靠有趣与机智的语言穿织全文。时过境迁,语境消失,其质地当失去光泽。而小说不然,纵横时空,打破了梦与现实的界限,想像恣意浩荡,色彩瑰丽眩目。文本跳腾、震荡,理性被其精细的大脑一点点筑起,然后近乎顽童式的一把推翻。他虚构出一个真正的小说世界,尽管其表现手法有诲淫辱道之嫌,却因生命力的活泼,而笔直掷向当下人类文明。不想过多赞美他,我想他也是不会喜欢的。只是希望能看懂其《时代三部曲》的人多一点,而非人云我云,鹦鹉学舌。我佩服的第二个人是马尔克斯。他写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文学已成为凡小说写作者必有耳闻的经典开头,而他却是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作品变成被人抢购的香肠”的人。尽管其在出版《百年孤独》前,穷困潦倒,每部作品仅能卖上千余本,还差点把这部手稿塞火炉里烧了。他的笔触是从故乡伸出来的,带着热带丛林的魔幻,象征、隐喻、寓意、幻觉等等表现手段与表现目的令人惊叹地揉合在一起,指向权力的最深处。孤独的权力。孤独的作家。光怪陆离的现实近乎神奇。生活在离我们那么遥远之处是如此令人不可思议,它们天生就是一部部荒诞的小说。《百年孤独》最为伟大处在于它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从开始直至结束,从“布恩蒂亚无视‘猪尾’预言向乌苏娜求婚”,直至阿玛兰塔生下一个有根猪尾的孩子。人背弃了神,去寻找自我,但不可避免自我的失落,并被男人流出的汗水所构建的文明及女人身体的疼痛所产生的欲望,所异化。人,最后只能被飓风抹去。这部神话结构的小说就是人这种生物最深刻的生存状态的写照。孤独的。神谕被密码记载在羊皮手稿上。我佩服的第三个人是卡夫卡。生前籍籍无名,死后却被谈论太多,这可真是一个玩笑。他与乔伊斯、普鲁斯特被公认为现代文学的三块基石。现实是荒诞的,痛苦无所不在,并如脸色铁青的神祗统治一切。从未有人把人与时代的关系揭示得这般淋漓尽致。人,只能孤独,并被任何一种存在着的事物折磨,不管其脸上是否存有欢笑。卡夫卡是小说世界里的圣徒,他写出一种深藏在人们心中的恐惧。“我总是力图传达一些不可传达的东西,解释一些不可解释的事情,叙述一些藏在我骨子里的东西和仅仅在这些骨子里所以历过的一切。是的,也许其实并不是别的什么,就是那如此频繁地谈及的,但已蔓延到一切方面的恐惧,对最大事物也对最小事物的恐惧,由于说出一句话而令人痉孪的恐惧……”读完这段话后,感觉毛骨悚然,冥冥中,正有一种极大不可抗拒的力量躬起脊背,并欲择人而噬。卡夫卡几乎成为每个现代作家的源泉。他的疼痛让我得以清晰地分辩出藏在事物之后那些东西的形状,那些淌着血的东西。他的小说让我感到害怕。我所佩服的第四个人是博尔赫斯。诺贝尔文学奖因未能及时颁发给他而遭到普遍的质疑。这是作家里的皇帝。小说的形式被他推向极纯粹处,其文本所包含的智慧的光泽令人击节赞叹。智慧,而非其他,化成一把冷的手术刀,剖开生命,洞悉其属性,把那些令人目眩并且自相矛盾的事物拼装组合剪裁缝纫,从而把现实与梦合二为一,或者说,从梦的肉体上挑起“现实”这件外衣。对他而言,文字不过游戏,他从未想勾勒出整个世界,但他随意画下的线条却正好构成了他的肖像。他是不可以学习的,对他的拙劣模仿,而无相应智慧灌入其中,只能导致文本变成一堆空洞的教条。这是一个极有天份并深知自己身居何处的从容老者。他的实践为我指出一条方向,超出“入微”处的细节,在文本上整体把握小说。我所佩服的第五个人是金庸。尽管他的笔法走传统的那套,以情节见长,杂揉诸子百家,但武侠小说却是成人的梦,从这个意义上将他归入现代小说家的行列亦能说得过去。金庸先生写了十四本书,喜欢的颇多,惟《鹿鼎记》一文让我五体投地。这是个神话英雄死去的时代,从社会最底层走出来的韦小宝却塑造出一个寓言英雄。他不学无术,集痞气、混气、豪气、义气、匪气、流气于一身,纵横庙堂,呼啸山野,更令我愤怒的是,他妈的竟娶了七个老婆。呵呵,韦小宝实是每个中国人的镜子,尤其读书人更当默而察之,时而习之,就算学不来他的泼皮无赖与近乎悲壮的光棍精神,若能领略到韦氏精神胜利法的几分真髓,应该比鲁迅那个要困觉的阿Q精神要好些儿,至少,前者是赢的哲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现在这个愈来愈会做秀并在无耻方面与韦小宝有得一拼的老头儿应不为过。金庸写情节,造人物,实为侠之大矣,算得上中国传统小说流传至今的集大成者。搞现代文学的人在这点上应该拜他为师。我所佩服的第六个人是昆德拉。人生是荒诞的,是虚无的。相对于那些技术的、政治的、历史的,人变成一种简单的符号,并没有多少意义可言。面对这种心知肚明不可能被逾越的存在,你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卡夫卡选择了极度痛苦,并因不能承受生命之重,文章略显凌乱,固深刻,惜未成体系。而昆德拉操着调侃幽默的口吻,以近乎眼花缭乱的动作不停地按下深藏于小说内部的琴键。在我的印象里,他是惟一一个把小说与音乐两者之间的壁垒完全打通的作家。其文如交响乐,穷尽了“人和世界”的深处。我所佩服的第七个人川岛康成。这个因疲倦而口含煤气自杀的日本人。或许是没有比死更优美的艺术吧。其文如日本茶道,“和、敬、清、寂”却内蕴“悲、涩、暮”。他咏花时,花不在其心中,他赞月时,他并未思月。虚空绚丽,却无痕迹可寻。我对他的感觉比较古怪,这个纤细、忧郁的日本人确实把日本文学带上了世界舞台,他注视着美,注视着民族的积淀。算了,不说他了。佩服归佩服,反正不大喜欢。我所佩服的第八个人是高行健。不是因为他获得的荣誉,而是他写了什么,又是如何写的。关于《灵山》与《一个人的圣经》众说纷芸,国内不少作家甚至讥其为二流。为此,我在网上搜索了他的全集,一一拜读,许多文章诚如斯言,不过如此。但,这两篇小说是伟大的。一个时代,一种逃亡,人,何等脆弱,“悲怆的诗意就含蓄地藏在对这种普遍人性悲剧的叩问与大怜悯之中”。我曾学习《灵山》的结构及叙述方式,写了篇《网人》。《灵山》的主人公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上不断行走思考,最后结尾于“不知我此时身在何处”。《网人》从一个点出发,经过二十四万字的长途跋涉,穿过一个个主题及故事,最后回至原点。只不过,出发时是长宽高皆有一定的“社会人”,回来已经成了一个个体人,即,网人。人,或许只有成为个体人,活在内心深处,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逃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所谓的“尽兴活在当下”,又何尝不是阴影、幻象、观念、噩梦?姑且先佩服这几个人,留两个位置等着以后再好好佩服。还有更多的大师作品不曾有缘拜读。仅就所知的片甲只鳞,妄发议论,徒惹笑话。而我所喜欢的其他几个中国作家,尽管他们有无限的好,但对小说的看法,我们并不一致;而一致者,惜无足够份量的作品垫在他们脚下。譬如贾平凹,商州系列得山水之意,《废都》一文穷中国文人之窘,惜乎江河日下;又如余华、马原,一个未见新作,一个径去教书……没有几个内心疼痛的作家了。当然,这或许仅是个误会,我的阅读还极有限,未读到那些已被书写出来的好作品。据说刘震云的《故乡》不错,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张炜的《九月寓言》等,也不错,还有新生代的北村、格非、东西、李洱等等。嘿嘿,文学,从来就应该是年轻人干的体力活。对了,我喜欢的作家还有一个人不可不说,那就是王朔。谈不上佩服,瞧他颠覆了语言,颠覆了学院的那套体系就觉得亲切。噫,白云深处细雨霏,停车与君饮一杯。长江多少辛酸泪,奔流到海已疲惫。小说,究竟何物?蝴蝶飞来,往额头上撞,折身,迅速没入花丛。脸上点点金粉,湿的,不知何时已飘落过一层薄雨。水洼或大或小,呈椭圆状,嵌在马路上。二三幢房子,泥砖灰瓦,错落在一望无垠的油菜田里,香的,令人恍惚。被水洗过后的世界格外清洁。七, 小说的节奏与朋友聊天,把烟灰弹入酒里。夕阳在一块澄黄色的天幕上熊熊燃烧,明暗不定的光线在屋子里来回曲折,犹豫不定,忽然转身投入酒杯里,绽出小朵的暗色花瓣。我拿起杯子,把酒一饮而尽。有人从门前走过。脚步声沙沙地响。细小的石粒在脚底下滚动,发出呻吟,一些枯萎已死去多时的叶子不停地碎裂。我与朋友的对话是从“节奏”开始的。“节奏”,一种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象。一篇小说的节奏是否好,简单说,看它是否具备音乐感,是否和谐,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小桥流水人家,大漠、黄沙、戈壁、落日等等,无论其轻盈、枯涩、干燥或丰润,皆为天籁之声。节奏好坏,常能意会,难以言传。对于一个初习写作者来说,有一个较为“愚蠢”的法子,可以一用。即:将文章随意挑出几段,抹去标点符号,分行,变成诗歌的样子,然后朗读,用心感受其中旋律。小说的“节奏”首先来源于语感。语感是对汉字的一种直觉,它超乎理性之上,能最大限度地拭去日常世俗生活飘落下的灰尘,恢复汉字的光泽度,并重新挖掘其内涵,拓展其外延,赋予它们一个芳香扑鼻的新生命。譬如,提起“快乐”,大家想到的或许是词典上讲的“感到幸福或满意”,但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可能会作出如下阐述——“快”,形容速度很快,如白驹过隙;“乐”,形容高兴的样子,“快”与“乐”加在一起的“快乐”,是指,高兴的样子像白驹过隙很快就没有了。又譬如“完美”,通常意义上,它是一个褒义词,但在小说家眼里可能并不太美妙,因为“完”这个字比较危险,水满则溢,月盈即亏。语感好坏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通感。星星是流血的弹孔;一行白鹭从泛黄的书页上飞起;鸟放了一个屁;石头汗如雨下地唱着歌……万物盎然,流转不定。花鸟虫鱼、草石树木皆为生命,它们与人一起汇成海洋——在小说的世界里,一切都有可能,这是一个臆想的国度,其逻辑并不需要服从现实世界,能自圆其说即可。语感的好坏还在于如何将这些已有了生命力的汉字搭配使用,构成词与句。词与词须参差不一,句与句需凹凸不平。虚与实,动与静,阴阳能互济相生,不必拘泥于教科书上的语法,当勇于突破一些常见的表达方式,以正迎敌,以奇制胜。小说家玩的是创作,不是重复,要敢为风气先。语感所制造出来的字、词、句还仅仅只是建筑材料。再好的建筑材料也搭建不起一座摩天大厦,还得有一份有创意的设计蓝图,而这份创意就是充溢大厦全身的气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蓝图得烂熟于心,方可施工。字、词、句构建的段落要若率然之蛇,遥遥相应,环环相扣,首尾相连。段落构建成的章节应如姑射仙人,丹唇外朗,皓齿内鲜,仪静体闲。这些结构便是“节奏”有无、好坏的关键所在了。结构不是意义。不是高大、庄严、华美、壮丽等等。它是钢筋水泥搭起来的框架,也是一堵堵呕心沥血砌起来的墙壁。朋友说到这里笑了。我也笑了。他对“节奏”比较感兴趣。我能明白,而事实上,“节奏”充溢着生存的每一寸空间,走路,吃饭,喝水,甚至于呼吸,无不要求我们收放自如,张驰有度。我得承认他提出的“节奏”的确是评价小说的某一平台,但它显然不是惟一一个。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又继续提到两个概念——“冲突”与“人物”。他说,其实小说的创作可以吸取戏剧、电影的创造手法,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与时间内,把各种冲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冲突包括三方面:人物内心的冲突,人物与他人之间的冲突,人物与自然环境的冲突。而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所有的一切皆由人物来承载,即,一篇好小说的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无塑造起一个或一群典型人物,无聊琐碎小气吝啬慷慨豪迈聪明……将人物推至“极至”,爱,爱得死去活来三百回;恨,恨得荡气回肠一千年。如斯,人物才能如刀凿斧削般鲜明,让读者震撼,从而给小说一个新生命。因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可以不断COPY的现实里。小说中存在的“极致”诱惑是对心灵的拯救。酒一杯杯灌下肚。朋友的脸已呈酡红,手指轻轻敲击桌子。他的手很干净,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污垢。他忽然想到什么,眯起眼,打量了一会身边站着的服务员。服务员的脸顿时飞红,勾下头局促地走开。他笑起来,问我会如何描写这个服务员?我说,我会写她的眼神。里面有慌乱与好奇,她走了十二步,在弯腰为另一桌客人倒茶水时,仍回头往这里瞥了一眼。她多半在揣测我们是什么人。她的脸粉红,而且嫩,让人流口水,想在上面啃一口。年轻真好啊。他点点头,说他讨厌形容词与副词。他认为一篇好小说只应该,也只能是由动词与名词构成——准确、迅速、轻逸,一剑封喉,未待血花溅起,剑已不在,斯人已渺。我喜欢他。看得出来,他很悲伤,因为壮志凌云、但壮志未酬。他说他的小说写得很好。我相信。他用词极准确,没说最好,可惜的是,这个“很”字也是一个副词。小说的写作并不需要拘泥于词性,其实他所说的应该属于反讽。我读过他许多小说,形容词与副词并不少。他之所以这么说,可能因为现在的文坛上太流行这种写法了,随便翻开某本文学期刊,随便找出其中一篇小说来读,多半都是名词加动作,活像一群叉手并脚、骨骼粗大的“庄稼汉”。当然,“庄稼汉”并不是不好,可放眼全是,就不是很有意思了。而事实上,这些小说里的“庄稼汉”十个就有八个喜欢涂脂抹粉,这愈发古怪得紧了。朋友又喝了一杯酒,朝我眨眨眼,又把“剑已不在,斯人已渺”轻声念了一遍,忽然露出孩子般灿烂的笑容。他可真是淘气。中国的文字也确实博大精深,我也笑起来,这八个字可真不是什么好兆头。说句实话,这位朋友的许多观点都很不错,只是稍嫌混乱,缺乏一个明确体系,他问我,什么是小说?它还是不是文人自娱自乐的小声说话?我说,小说已经过去了那个只能小声说话的时代。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它意味着无限的可能,任何一种表现手法,只要出现了,它就是合理的。虽然羽毛浮在水面,石头沉入水底,由于时代的局限,一些真正好的小说无法与公众见面,但它毕竟写出来了,不管它是否在未来的日子里有无机会获得出版,也就够了。小说,归根到底是一种智力上的自娱自乐。他又问,小说现在还是为了体现国家意志的一种宣传武器又或是服务于广大群众的一种文艺形式吗?我说,只要存在着专业作家,国家出钱养活他们,他们就必须体现国家意志。这与做生意一样,一个买,一个卖,公平得很。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他们有他们的难处,不必苛求太多。至于“群众”,这是一个很大的筐,什么东西似乎都可以往里面装,但里面往往只有一堆垃圾。这很奇怪,不过,这就是事实。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属于“群众”中的一员,“群众”毕竟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名词。从另一方面看,现代社会要求人必须成为“陀螺”,能被“物”鞭打,方可踮起脚尖。于是,在标准、卫生、迅速等口号下,肯德基式的文化快餐长驱直入,占领了人们的喉咙与胃。食固然饱,然则只是一个饱而已。大家都在迫不及待地讲故事、听故事,闹哄哄一片,情形很有点像《镜花缘》中无肠国里的诸君。这个比喻有一点刻薄。很惭愧,但小说的的确确不是故事,否则天底下有一本《故事会》也就行了。他继续问,它与散文、诗歌、杂文、戏剧有何区别?我说,小说的最大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由故事来承载,让人物来凸现,靠情节的引人入胜与巧妙构思来推动。诗歌最大的特征是语言的精炼,所谓歌以咏志,幸甚乐哉。文体断句分行。真正的诗歌无论古体还是现代,都是语言的舞蹈,都有其内在旋律,也都能谱上曲子把它们唱出来。戏剧最大的特征就是场景下人物的极端化,舞台、剧本、演员等都是戏剧的有机部分。散文是什么?准确说,它是心情。这个世上惟一有可能获得真正自由的便是我们的心灵。由一花一草一物一事诱发,从心灵深处淌下来的真实记录,便是散文,或喜或悲或怒或恨,或小桥流水风月雪月,或大漠风沙掷袂而去。真正的散文是不羁的,信笔所至,神思万里,此刻伦敦,彼刻北京,呼吸间已是千年时光流去。它不矫情,不涂脂抹粉,只是洒然。一柄剑扛在肩头,一个“我”走在南北东西,清风明月,长歌当啸。散文最大的特征是美。它分两大类,一是以“小我”的心情来溶入天地之间。以小我见大我,天道生生不息。最后终臻天人合一之境。它呈观音慈悲像。杂文是散文的另支。它由力量彰显,充满阳刚之美,它如匕首如长刃,破空划去,声撼千里。它呈金刚怒目像。散文不怕偏见。人的思想与观念就是种种偏见。他再问,那什么才是好小说呢?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了。宇宙混沌而不可知,大象无形,所能触摸到的皆是片爪只鳞。冷与热,动与静,飘飘雪下的声音,它们有什么意义?雾在身边升起,我们都是摸象的盲人。象是什么一个样?象鼻、象身、象尾、象腿……我们所各自感受到的,就是象对于个体的意义。有人站得远,有人走得近,角度不同,经验不同,结果不同。其实所给出的答案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说话的声音有大有小,有的是不能发出声音。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但其内涵及外延却是无限的。我们都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解读它,理解它。不要怕别人说你误读。误读其实更意味你对此作品的全新演绎,你给了它另外一个生命。你的感受是弥足珍贵不可替代的。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就像母亲与孩子。孩子在母亲体内汲取着养分孕育生长,母亲生下他,喜爱他,也疼他。孩子是母亲的延续,血液中有着印记。但孩子毕竟不是母亲的复制,他在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他要离开母亲,去外面的世界。母亲创造了孩子,但孩子不属于母亲。母亲对孩子有着种种美好的愿望,但孩子是否能实现,那也只能是天知道。天底下母亲都会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这无可非议。但不能因此而抱怨别人对孩子的指责。母亲常会犯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我的孩子在我面前这般善解人意,又怎么可能会如此差劲?这有几方面的原因:别人不是你孩子的母亲,不会用心去看,就算用了心,看的角度也不一样。比如,孩子有些白,你认为好看,但别人或会认为是不健康;孩子要在社会上获得承认,往往取决于机遇等等,而社会总是心浮气躁常以出身成败论英雄。一个江湖艺人可能比一个大师更为高明,但他并没有机会站在社会面前演奏他的声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瞎子阿炳那般运气;你的孩子比起别人的孩子在为公众认同的某些标准上确实要差些。每个孩子生下来,容貌也有丑妍之分。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就应该有个宽容的心态。要正确面对别人对作品的批评与误读。孩子的成长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不完美意味着残缺、空白。想象与再创造便有了用武之地,它能在人们的各自大脑里得出与自身审美经验相吻合的完美概念。红楼梦是一尊断臂的维纳斯。可以这么说,若没有后四十回的湮没,也就没有了现在的推崇备至。以水浒为例,前七十回精采绝伦,后五十回索然无味。完整的并不就是最好的,内容上的完整有时反而会伤害艺术上的魅力。若施耐庵能把后五十回大刀砍去,留下一个谜,养活无数人,只怕也会有一门"水学"出来。再好的作品也要懂得经营,一张大师的画,哪怕是信手涂鸦,我们也会沉思好久。“大师”两字有足够的含金量。经营有两个方向。阅读的“大众”与评判的“圈子”。对于大众,可以把作品当成商品来经营,广告宣传促销包装发行渠道等等一整套营销方案,可如商品竞争般,依次从产品质量、包装、服务、品牌递升到注意力与美誉度。对于“圈子”,很简单,学会用他们的话语说话,获得通行证,然后设法获是某位权威的认可。古时有人卖马,出十金请伯乐于马旁边兜上几圈,马价顿时暴涨。对大师的顶礼膜拜,却是人的天性。只不过,真正的写作者常有一些臭脾气,知其可为而不屑为之,所以多半饿死,不会在生前获得承认,只配享用那些被香火熏得面目全非的冷猪肉。想想也是悲哀。朋友笑了,咳嗽着,真罗嗦啊,说到哪里去了?我想听的是什么是好小说,而不是如何去获得承认。我们或许无法获得公众与圈子的承认,但我们心知肚明,内心承认自己也就够了。写作,说到底,是服从内心的写作。我也笑,抿了一口酒,继续说,好的小说应该具务如下特征——深刻、新鲜、悲悯、有趣,以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对了,还要在这所有的特征上面,再烙一个印记——智慧。我现在要说的是智慧。小说在虚构中营造真实,以小说的逻辑构建起与每一个人心灵息息相默的宇宙。无数碎片于此碰撞融合,如镜,窥得世间万象。虚与实不断重叠、置换。空间与时间明灭不定。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就像是一副牌的花色与大小。它们可以在手指上跳着舞。但不管这只手如何轻逸、迅速、确切,或说性格鲜明、花样繁复,牌总是得被不断重洗。结果并不确定。摊开在桌上的牌面每一时刻都有着无穷的变化。天地悲悯,人心茫茫。无限的宇宙中,个体微不足道。突破个体肉身之局限,以“小我”契入宇宙的“大我”,以臻天人合一,无疑,小说提供了一种可能。这种可能亦有无限,并没有绝对。“道”如云蒸雾蔚,水流泉涌,于弹指间生出,于呼吸间消亡,并无定法可循。人有五种需要,生理上的衣食往行;安全上的免于恐惧;社交上的和谐与爱;名誉、地位,即自我尊重与他人的承认;自我实现。五种需要犬牙交错,呈由下及上之势,但在逢遇挫折时,亦会后退,其中一些需要,譬如爱、信仰等,更可横贯其中。小说是对此五种需要的折射与反光。目前小说流派林林总总,不过,还多限于对前四种需要的描述,而事实上,当人们达到一定境界后,对名声、金钱、爱情的渴望并不会非常强烈。如电如梦如泡似幻影。人们孜孜不倦继续努力,纯粹是为了获得自我实现时所感受到的愉悦。这是一种深刻的审美体验,销魂蚀骨,令人如醉如痴,欣喜若狂。它只会由智慧带来,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阿基米德爬出水缸,裸身跑向大街,边跑边喊——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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