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远城旗库是什么东西

您在:&&&&&&&&&&&&
作者:&&&&民族宗教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449&&&&更新时间:&&&&
满洲族,简称满族,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古老的文明。满族名称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叶的史籍上。溯本求源,肃慎人为其最早的血缘祖先。肃慎是我国东北地区古代居民之一,周朝称其居地为“吾北土也”。汉晋时期,肃慎人又被中原王朝称为挹娄。挹娄社会时处于父系社会初期,以渔猎和采集业为生活主源,并有了初期农业生产,地产五谷,长于养猪。他们已会织麻布,会造舟船,喜好穴居。南北朝时期,挹娄人又被中原人称为勿吉。勿吉人的社会经济,仍以狩猎为主,也从事农业种植,畜牧业尚不发达。勿吉人具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赶走夫余,打败高句丽,部分人迁居到松花江中游的夫余人故地。之后,勿吉诸部落争雄兼并,逐步形成了粟末、白山、伯咄&、安车骨、佛提、号室、黑水等H七大部落联盟。勿吉人的社会形态已进入父系大家族阶段。
隋唐时期,社会生产力较为先进的粟末部于公元698年建立震国,进入了阶级社会。公元713年,震国受唐王朝册封,称为渤海国,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的国家政权,向唐王朝贡多达132次,渤海国领土辽阔宽广,经济和文化日趋发达,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极为密切,被世人誉为“海东盛国”,影响远及朝鲜和日本国。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击灭。居于黑龙江领域的黑水H部,文化虽不及渤海人发达,但以射猎为业,兵力最称劲健。隋唐帝时其首领突地稽被封为“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唐玄宗又封突地稽为勃利州刺史。公元725年,唐朝在黑水H置黑水都督府,任命各部落首领为府都督,掌管当地军政事宜。H人的农业和牧业也较发达,他们善种植,有粟麦,喜畜豕,有车马。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私有制的发展,诸部已出现了“父子相乘,世为君长”的部落联盟制度。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族所灭,并迁其至辽阳以南的合苏馆地区。黑水H趁渤海人南迁,逐渐向南伸张,取代渤海人而兴起,但仍隶于辽朝的统治。由于辽朝契丹人称黑水H为女真,随之女真这一族称逐渐取代了H。11世纪初,原属于黑水H一支的女真完颜部,在残酷的争夺中凸现出来,并形成了一个大的部落联盟。
辽王朝时期,契丹贵族一方面任命女真诸部首领为羁縻酋长,并设节度使加以政治控制,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予以残酷剥削。在商品贸易中,契丹人经常低价强买,甚至抢夺,肆意对女真人进行凌辱。女真人被迫每年要向辽朝进贡貂皮、骏马、良犬、北珠、海东青等。辽朝还不时派遣银牌天使向女真诸部索要礼物及摊牌。1114年,女真族的民族英雄完颜阿骨打起兵反抗辽朝的统治。1115年,完颜阿骨打称帝,建立了大金王朝。这是满族在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建立的国家政权。1125年,金朝攻灭辽朝。1127年,金军南下,俘获北宋徽、钦二帝,北宋灭亡,金朝统治了淮河以北的中国半壁河山。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兵兴起于蒙古草原。并不断南下进击金朝。1234年,蒙古军攻灭金兵,金朝灭亡。居于中原的女真人因长期与汉人杂处,已多汉化;而居于东北黑龙江、松花江领域的女真人,以射猎为业,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语言及风俗。元朝在当地设置万户府、千户所,通过女真上层首领对其进行政治统治。正是这部分女真人,通过几百年的生息、繁衍和发展,又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明朝攻灭元朝后,女真诸部在明朝的积极招抚下,纷纷前来归顺。明朝对女真人采取了抚绥政策,建立了许多羁縻卫、所,敕封女真诸部首领为卫、所官员,并颁给印信和敕书。在经济上,明朝允许受封的女真诸部首领到北京朝贡,换取所需物品。同时,在广宁、开原等处开设马市,与女真各部互市买卖。在马市上,女真人用人参、兽皮、蜂蜜、蘑菇、松子等土特产品,换取食盐、粮食、布匹、铁锅、铁铧、耕牛等生活和生产资料。从明朝中期开始,女真诸部纷纷展开迁徙运动,从而使女真的分布呈现出新的形势。当时的女真人主要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分。建州女真主要分布在抚顺以东,以惠河流域为中心,东达长白山东麓和北麓,南抵鸭绿江边;海西女真主要分布在明朝开原城边外和挥发河流域,北至松花江中游大曲折处;野人女真主要分布在建州、海西女真以东和北的广大地区,大体从松花江中游以下至黑龙江流域,以及滨海地区。明朝对女真诸部经济日趋发展和势力的不断增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于是采用“使其各自雄长,不相归一”的经济策略,时而支持一方攻伐另一方,时而进行招抚,时而派兵镇压,从而使女真社会处于分裂和割据的状态。此外,女真诸部首领为了占有更多的财富,也称王争雄,互相残杀,造成了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战争不断的社会局面。这种形势,严重的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给女真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以祖、父十三副谴甲起兵,开始了统一女真社会的事业。他先用5年时间统一了建州五部,后又用20多年统一了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部。1616年,努尔哈赤定都赫图阿拉,建元天命,建立了爱新国(史称后金)政权。1635年,努尔哈赤之子清太宗皇太极谕告天下,定“满洲”为女真诸部的统一称谓。从此,满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活跃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1644年3月,李自成率大顺政权农民军围攻北京,明朝崇祯皇帝自缢身亡,明朝灭亡。4月,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在大顺军队的压力下,遂向清朝乞兵相救。多尔衮率八旗兵与吴三桂兵汇合,致此大顺军战败溃退,清军遂占领北京。5月,清顺治皇帝率大批八旗将士从盛京(沈阳)迁都北京城,开始了满族入主中原长达268年的封建统治历史。
满族的姓氏,可以上溯到金朝。由于金朝时女真人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故他们既有女真姓,又有相应的汉姓。据《金史语解》记载:
“完颜,汉姓曰王。&乌古论曰商。&裴满曰麻。&尼忙古曰鱼。&&
纥石烈曰高。&&徒单曰杜。&斡准曰赵。&&阿典曰雷。
女奚烈曰郎。&&兀颜曰朱。&阿里侃曰何。温敦曰空。
蒲察曰李。&&&&颜盏曰张。&吾鲁曰惠。&&抹颜曰孟。
温迪罕曰温。&&石抹曰肃。&都烈曰强。&&散答曰骆。
奥屯曰曹。&孛术鲁曰鲁。&呵不哈曰田。&&乌林答曰蔡。
移剌曰刘。&&&斡勒曰石。&&&仆散曰林。&&术虎曰董。
纳剌曰康。&&&夹谷曰仝。&&&古里甲曰汪。”
清朝统治中国后,编修了《皇朝通志?氏族略》、《八旗满族氏族通谱》、《钦定八旗通志?氏族志》等史书,载有的满族姓氏达679个之多。在清朝初中期,满族的姓氏是多音节的,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至清朝后期,姓氏由多音节逐渐变为单音节。满族虽改为单音节汉字姓,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
取第一音节为单字姓氏:
宁古塔氏――宁,刘,富察氏――富,佟佳氏――佟,马佳氏――马,齐佳氏――齐,乌雅氏――乌、吴,他塔拉氏――唐,兆佳氏――赵,叶赫氏――叶,孙佳氏――孙,章锦氏――张,高佳氏――高,鄂济氏――鄂,敖佳氏――敖,良佳氏――梁,文扎氏――文,伊尔根觉罗氏――伊、赵,尼马哈氏――于、俞,温特赫氏――温,托活络氏――陶,伯蔡特氏――白,伊喇氏――刘,康吉里氏――康,乐察氏――兵,李佳氏――李,纳喇氏――那,田佳氏――田,完颜氏――王、汪,&戴佳氏――戴,郑佳氏――郑,栋鄂氏――董,都勒氏――杜,董佳氏――董,索绰罗氏――索,&&舒穆禄氏――舒,乌扎拉氏――乌、吴,奇德哩氏――祁,&&&布尔察氏――卜,赫舍哩氏――何、赫,舒舒觉罗氏――舒,&那木都鲁氏――那,&瓜尔佳氏――关,赫叶勒氏――赫,&&&穆尔察氏――穆,伊拉哩氏――伊,温特赫氏――温,苏都哩氏――苏,郭尔佳氏――郭。
&取原姓的字义为姓氏:
爱新觉罗氏――金银之金――金,&阿克上氏――雷鸣电闪――雷,宁古塔氏――六个――刘,倭赫氏――石头―――石,图们氏――千万之万――万,明安氏――千万之千――千,碧喇氏――河流――何,钮祜禄氏――狼――郎,乌拉氏――江河――江,尼玛哈氏――鱼――余、于,巴彦氏――富裕――富,沙拉氏――边角――边,兀颜氏――猪――朱,托罗氏――桃果――陶,哈思虎氏――左右之左―――左,伏尔哈氏――杨树――杨。
清代民间有“满洲八大姓”之说,在绥远城满族中这八大姓几乎都有。具体为:佟佳氏(佟)、瓜尔佳氏(关)、马佳氏(马)、索绰罗氏(索)、齐佳氏(齐)、富察氏(富)、纳喇氏(那)、钮祜禄氏(郎)。凉城县曹碾满族乡的满族姓氏多为张、韩、李、梁、陈、徐等姓,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姓氏多为白、王、汪、董、侯、潘、李等姓,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乡的姓氏多为关、冯、汪。
清代除八旗满洲外,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他们都为旗人,在长期与满族密切的生活中,已成为满族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把自己原来的姓氏,也带到了满族姓氏之中,从而使满族的姓氏更为丰富。
人口与分布
内蒙古是满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除蒙古族外,满族是全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满族多与蒙古族、汉族杂居共处,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状况。内蒙古满族人口增长极快&,除自然增长外,恢复民族成分是其增长的重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5次全国人口普查。
清代以来,内蒙古满族人口的发展曲折多变,多由社会因素造成。以满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呼和浩特新城区为例:
乾隆二年(1737年),绥远城始建。清廷选派京旗满洲家选兵2000人、右卫八旗蒙古兵500人、热河八旗汉军1000人进驻绥远城,当时有八旗兵3500人。按古代一家五口来计算,满族人口约17&500人。
乾隆六年(1741年)年,清廷在京旗满洲家选兵内扩兵400人。此时绥远城共有八旗将士3900人,故全城满族总人口约为19&500人。
乾隆十二年(1747年)年,京旗满洲家选兵2400人在绥远城遭到裁汰,被清廷全部拨入直隶、陕西省之绿营。与此同时,京城八旗满洲兵1200人进驻绥远城。清廷又在绥远城驻防余丁内&拣选兵丁500人。此时全城共有旗兵3200人,按五口之家计算,满族总人口约16&000人。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年,清廷谕令已驻守绥远城近30年的热河汉军2117人,携眷全部出旗入直隶、山西两省的绿营。此时绥远城只剩八旗兵1300余名,全城满族人口下降至6500余人。
乾隆三十年(1765年)年,绥远城将军认为1300名旗兵人少势薄,不敷应用,经奏准扩兵至2000人,并定佐领数20个,其中满洲佐领数为16个,蒙古佐领数为4个,随后成为绥远城旗佐之定制。此时八旗兵因有2000人,故全城满族人口约为10&000人。
乾隆三十二年(1768年),清廷决定将绥远城八旗兵额增至2700人,令山西右卫驻防满、蒙旗兵700人调迁绥远城。此时全城驻防旗兵为2700人,满族人口又增至13&500人。
乾隆三十三年(1769年)之后的近100年间,由于国事安定,绥远城驻防将士数目变化不大,满族人口也有所增长,稳中有升。1840年后,随着西方列强侵华而带来的一系列对外战争,以及太平天国革命、捻军起义、西北回族起义等战事,绥远城八旗将士南征北战,东拼西杀,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据《绥远城驻防志》和《绥远旗志》记载:光绪末年,绥远城驻防将士有3200人,每佐领兵额为165人;全城男妇子女为11&727人,其中男4361人、妇3615人、子1596人、女2155人。这是史书关于清代绥远城满族人口最具体的数字记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绥远城满族随着俸饷的减少及停发,只好背井离乡,四散出逃,人口随着迅速减少。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民国初年,绥远城满族人口只有8000余人,与清末人口相比,流失及死亡人口达4000余人。由于政治上的歧视和经济上的贫困,至1932年绥远城满族只剩1920户,共4690口人,其中男2580人、女2110人。
1949年“9?19”绥远省和平解放,各族人民喜获新生。历尽苦难的绥远城满族此时人口已不足2000人。也就是说,从年不足40年的时间内,满族人口从11&727人下降到不足2000人,人口减少了约5/6。在各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残酷欺压下,绥远城满族人几尽灭绝。
二、分布&&
满族呈大分散小聚居之态。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及呼和浩特市。中央对较集中的满族建有4个民族乡和1个聚居区: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八旗制度
满族的形成与八旗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代女真人在行围狩猎时,各以所属族寨行进,每10人中选1人为其首领,时称“牛录额真”(满语箭主之意),所属9人听其指挥。这是一种临时性组织,狩猎完毕,就地解散。努尔哈赤起兵后,将这一女真人早已熟习的组织形式,运用到行政和军事组织之中。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创建了黄、白、红、蓝四旗,规定每300百人组建1“牛录”并置1名“牛录额真”(汉语佐领)统领,其副手为骑校。每五个牛录为一“甲喇”,并置一“甲喇额真”(汉译参领)。每5个“甲喇”为1个“固山”(满语旗之意),并置1名“固山额真”统领。每旗拥有兵士7500人,后随着对外战争的扩大,降服和归顺的人越来越多,努尔哈赤又与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了4旗。最初设置的4旗为纯色,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来增设的4旗是在原来4旗外镶边而成,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改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旗。努尔哈赤为八旗兵最高统帅,其子侄分别统帅各旗为旗主。
八旗是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种职能的一种社会组织。在八旗的组织下,女真民众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昔日涣散的人们从此被严格地分级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女真社会的生产力和军事战斗力。八旗制度将原来互不统属的各部女真人们紧密地组织在一起,这对满族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清代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主要处于两种形式的控制之下。一是以绥远城驻防将士为代表的八旗军制,二是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和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为代表的庄头制度。
(一)八旗军制
乾隆四十一年(1779年),随着成都将军的设立,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几倍定制,之后再无大的变动,这标志着八旗驻防体系的完全构成。这时清朝将军一级的驻防城共有14个;西安、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绥远城、盛京、吉林、黑龙江、宁夏、伊犁、成都、乌里雅苏台。其中绥远城是长城沿线上八旗驻防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
入关前的八旗官兵,均为有战事征调攻伐,无战事归旗务农或渔猎,对他们的统治,权在旗主。当八旗驻防制度逐渐确立之后,一批驻防官员也随之产生,他们名义上虽仍隶属于原来的所在旗和旗主,但事实上他们已被皇帝和兵部完全控制,而成为国家的军队职官,他们已与原来的旗主无多大关系,基本上脱离了从属关系,驻防将军则成了统辖他们的直接将领。
清廷为防止地方军事实力坐大,采取了两点措施。一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地方势力结合,二是防止军事将领与属下官兵结成私属亲兵。按清制,驻防将军均有兵部知照军机处开列,请旨补防,或奉清帝特旨补放,必有皇帝亲自批准。可见,清代驻防将军的补防之权,始终控制在皇帝手中。
八旗驻防兵丁均由各旗、各佐领分别抽调而成,在驻防处又编入新的佐领,所以他们具有双重的隶属关系:京师八旗都统和驻防将军。此时,驻防将军对于八旗兵丁而言,毕竟是临时性的,他们数年一换,与旗兵根本无法相互熟习。再者,八旗兵丁的俸禄均由地方巡抚和布政使筹办发放,与驻防将军关系不大。如绥远城八旗兵的粮饷均由山西省布政使发放,具体由绥远厅同知(粮饷府)办理。这样,清廷不仅割断了驻防将军与兵丁在经济上的联系,而且诸凡发饷、赏赐、恩恤等事,都要让驻防将军向旗兵反复强调这是出于浩荡皇恩,并由驻防将军亲自率领旗兵向着京城方向磕头谢恩。其目的就是让旗兵产生养育他们的是清廷和皇帝,而不是某个驻防将军和其他什么人的恩赐。
初兴时期的八旗兵,向以骁勇著称,世传“满洲兵至万,横行天下无敌”之言。清朝统一中国后,清廷更将他们视为巩固天下的根本,将维持八旗武力,视为首当其冲的要务,并因此而制定了一系列巩固根本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兵食粮”。从此,入伍披甲成为旗人的唯一职业,他们受到严重束缚并逐渐丧失了活力。八旗驻防是八旗的一个著称部分,它主要是为了镇戍地方而设,其军事职能表现得比京旗更突出。由于驻防旗兵在北京的旗地无法随身带往,驻防处所重新分配的土地又无暇耕种,因而他们只能比在京旗更加依赖于兵饷为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兵。
清廷为了驻防旗兵能保持固有的传统习俗和避免“沾染汉俗”,规定在北京和各地之间旗人应与当地居民分别居住,不许混同。这是清朝统治者安置本族人民的一个原则。于是在全国各八旗驻防地纷纷出现了“满城”或“新城”。乾隆初年,绥远城――新城的出现,就是相对与归化城――旧城而言的。清朝统治者认为,修建“满城”或“新城”&是一种将八旗驻防旗丁与汉族等当地人民隔离开来,并加强对其控制和束缚的最好形式。
“满城”或“新城”与当时一般驻扎军队的兵营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其设置多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驻防将军、协领、佐领等一整套驻防将领的官署,即驻防城的政治中心;二是军事设施;包括大教场、小教场、演武厅、武器库等;三是旗兵和家眷的居住区和各种生活、文化场所,如商铺、饭馆、仓库、学堂、庙宇等,这使驻防旗不需出城门就可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在这种连房屋风格都与当地异的“满城”或“新城”中,驻防旗兵基本上按照从东北地区带来的方式生活着,他们不与汉族人通婚,坚持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着传统的祭祖祭神仪式。
布置绥远城八旗驻防仿照京旗驻防的分布,是按阴阳五行来安排的,这既决定了旗人在城中的部署,也划定了八旗各旗分的位置。绥远驻防城内共有16个佐领的满洲人旗兵,有4个佐领的蒙古八旗兵。满洲正黄旗和镶黄旗住在城北,北方代表水;满洲正白旗和镶白旗住在东边,东方代表木;满洲正红旗和镶红旗住在西边,西方代表金;满洲正蓝旗和镶蓝旗住在城南,南方代表水。蒙古正黄旗、镶黄旗、镶红旗、镶白旗与相同旗分的满洲兵混居。黄色代表土,土能挡水;白色代表金,金能降木;红色代表火,火能克金;蓝色代表水,水能灭火。这种驻防布局,一伸一抑,一张一合,足可以平衡和克服各自带来的副作用。
(二)庄头制度
庄田是旗地的一部分。所谓旗地,是对所有权属于八旗土地的统称。这部分土地是清朝统治者用暴力手段从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手中抢夺过去的,主要分布在直隶、山海关外和长城以北地区。旗地在满族未入关之前就已出现,入关后开始大批建立,有皇庄、官庄、王庄、旗庄和一般旗兵土地。它的组织情况和经营管理,和当时的民地是截然不同的。它的存在,比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时间还稍长一点,一直到民国初年才消亡。在内蒙古地区旗人屯居所种的土地主要是官庄,实际上也是属于皇帝的,不过是分别由各所在地的不同机构代为管辖。如凉城县曹碾庄田初归右卫将军管辖,后归绥远城将军所辖;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庄田则一直归热河都统管辖。这些庄田亦称皇粮庄田,其组织者则称皇粮庄头。
清代的皇庄,能够较长时间存在和稳定发展,是由于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的庄头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清廷对庄头的身份地位和顶补革退等,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对属下壮丁也建有丁档、家谱制度,以作查考的依据。通过庄头制度,清廷将八旗制度下的官庄壮丁牢固地控制在屯垦的皇粮庄田上。
皇粮庄田即是皇室私有土地的基层单位,又是一个机构复杂、与社会密切相联的组织。在粮庄内部,不仅有庄头、壮丁,而且还包括佃户。壮丁有亲丁、壮丁之分,佃户又有原佃户和现佃户之别。
庄头为一庄之首,既负责壮丁佃户的组织管理,又要定期征收庄租,纳粮当差。清初的庄头,权力有限,不过是壮丁的代表而已,他们每年将壮丁所交地租汇集一地,向上缴纳,与壮丁一起承担着地租和差役,并令其他特权;清中期以后,随着粮庄租佃制的发展,庄头日益有利可图,他们以各种方式搜刮丁佃,财产不断增多,地位日渐提高,过着富足奢华的生活。
庄头的来源主要有渝派、世袭、公举、补款接充等四条途径。渝派是由皇帝或清室内务府直接指派那些家道殷实、粮地多的投充人、庄头子弟、壮丁和早年归入旗籍的有功之人充任庄头。世袭是庄头的另一来源,在清代除因欠差、犯罪、绝嗣等原因外,允许庄头的子孙世袭庄头一职,但以长子、长孙为先。庄头一般都是终身职务,他们退职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身故,个别人是因病或年迈已不能履行职务。庄头也有公举产生者,但数量极少。庄头如有出缺,由壮丁们共同商议,选举能够代表他们意志的人充当之,但需逐级上报批准方可。补款接充也是庄头的来源之一,清制规定,庄头务必接期催交地租,如所管之庄交纳不起拖欠六成以上,即将庄头革退,由其他壮丁顶补,但需代完旧欠,方准顶替。
壮丁分为亲丁、壮丁两种。与庄头同姓者为亲丁、异姓者为壮丁。亲丁包括庄头的众子孙及同姓亲属,异姓壮丁是指建庄时就存在但与庄头不同姓氏的壮丁及子孙。无论亲丁、异姓庄丁都同庄头一样,载入正册,归隶旗籍,属旗人序列。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经理所分领的皇粮庄田,定期向庄头交纳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庄头、亲丁、异姓壮丁都是粮庄土地的经营者,他们是永佃农世代使用土地,但他们对土地只有占有权而没有所有权,粮庄的土地所有权掌握在皇帝和内务府手中。
佃户是指租种粮食土地的人。他们在建庄后陆续被庄头招来,有刨垦纳租耕种之份。佃户比起壮丁,身份较为自由,他们对粮庄土地的使用是暂时的,同粮庄的庄头无隶属关系,受限制有限,可去留自便。他们的数量由小变大,清朝中后期则成立皇粮庄田的主要生产者。
清代粮庄中的封建人身隶属关系极为严密,庄头和壮丁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皇室的私产,他们被编入丁册,不许擅自逃离,否则治以重罪,轻者鞭责,次之刺字,重者发谴充边为奴。壮丁是粮庄上的主要生产者,他们如有逃亡,就会给粮庄生产上带来损失,因此清廷不仅对他们要严加惩办,而且对庄头也以失职之罪加以处罚。为了维持粮庄的正常生产,清廷严格规定了壮丁身份世袭制度,子孙不得改业,要世代为皇室奴仆。与之相适应,对壮丁的婚姻也加以限制,以利繁衍。规定壮丁女子只许在庄内婚嫁,不许与民人互婚,否则发配为奴。
二、民族聚居区和民族乡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公主府&&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帝六女和硕恪靖公主下嫁喀尔喀土谢图汗部郡王郭多布多儿济。这是一场政治联姻,是清朝对蒙古政策的重要内容。和硕恪靖公主初嫁时,因清朝与准噶尔蒙古部的战火未息,故初寄居之府邸在今清水河县花园巷内,并圈有庄田48&375亩。雍正三年(1725年),公主晋封为固伦恪靖公主,并迁居于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扎达海河北岸之府邸(后为归化城典狱巡检属)。后因该府邸院落狭小,又于城北五里修建了规模宏大而华丽的新府邸――公主府,并圈占庄田17&500余亩。府内大批仆役、工匠及壮丁都是有祖籍的满族人,大多随公主居于府内及周围乡村,这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最早的满族聚居区。其后裔随着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与归化城土默特部的不断姻戚交往,其生活习俗也日渐蒙古化。民国初年,公主府所属人口始隶归化城土默特旗管辖,1954年划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管辖,1999年划归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所辖。公主府现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绥远城&&清雍正十三年十二月(1736年2月),清廷因对准噶尔蒙古部战争和控制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归化城土默特部之需要,决计在归化城东北五里处兴建一八旗驻防城。清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动工兴建,清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竣工。乾隆帝赐名“绥远城”。绥远城基本上是仿照北京城的形制建造的,为正方形,街道笔直,城区呈棋盘状。
绥远城易守难攻,时称“北方锁钥”。绥远城初成时,建有许多官署衙门,除将军衙署外,有副都统衙署2所,协领衙署12所,佐领、防御、骁骑校衙署各60所,笔帖式衙署4所;清朝中后期,这些官衙多有裁汰。此外,绥远城中还建有丰裕仓、宁盈库、旗库、学堂、火器营、寺庙、仓库大使衙署、绥远厅粮饷理事同知衙门等建筑。
清代绥远城在城内外多有操练习武之场所。城之西南偶为小校场,是为考试旗丁披甲为伍的地方;城之西门外,则有检阅和操练八旗兵的校武场(大校场),场内北部有一演武厅,为八旗兵练武比艺的场所;城北门外之喀尔沁沟则是八旗炮队打靶演习的阵地。
绥远城将军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在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前是正一品的封疆大吏,之后是官秩为从一品。他们多是满洲旗人。其中不少是宗室、觉罗旗人。驻防初期,将军的权利有限,只限于管理绥远城驻防八旗军务。乾隆中期,清廷扩大其权利,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令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归绥远城将军兼辖;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令绥远城将军兼管右卫八旗驻防城军事和归化城事务。此后,绥远城将军相继节制乌兰察布盟六扎萨克和伊克昭盟七扎萨克旗。另外,遇有战事或紧急事务,绥远城将军有权调遣大同、宣化两镇之绿营兵。
八旗军制规定,满族男丁只有披甲当兵,才可食粮领饷。绥远城八旗将士自1737年驻防以来,由于有固定的饷银俸禄,故生活较为充裕。但由于丁多兵少,故有许多成年(16岁)满族男子并不一定能成为旗兵,如某一家庭丁多兵少,生活则相对困难。在一般情况下,每名旗兵的岁收入足以养活七口之家,并保持有一定的生活水准。清代,绥远城八旗驻防将士,上至将军,下至养育兵,根据每人品级地位的不同,每年享有的钱粮也各不相同。
清朝末年,国势衰弱,财力空虚,驻防旗兵的俸银禄米逐渐得不到保证,加之银价贬值,物价飞涨,绥远城旗民生活日渐艰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新任绥远城将军贻谷除极力推行“移民食边”和“开耕蒙地”的政策外,还对绥远城旗民生活的困境采取了许多补救措施。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包头市固阳县和呼和浩特郊区等地的满族农民,就是当时绥远城务农旗民之后裔。此外,贻谷还兴办工厂,广建实业,派旗丁学习织布、染线、皮革等工艺,以为日后谋生之手段。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灭亡。绥远城旗民俸禄渐次停发,满族人因多不善农工商业,生活日趋贫困。民国初年,绥远城旗民派代表同各地代表一同赴北京,向袁世凯请愿,要求政府发给旗饷,安插生计,以维永久。随后,在绥远城成立了“旗民生计处”,后改为“满民八旗旗务总处”。由于办事官员中饱私囊,假公济私,结果官饱民空,旗民生活苦不堪言。生活的重压,迫使一部分人学习木工、画工、泥瓦工、铁工等,以维持生活;一部分人摆摊设点,以作小本经营;也有部分人务农耕田,以自食其力。但多数人卖房和什物,艰辛度日,生活穷困潦倒,家破人亡。1930年,一孟姓旗人经与京城佛教会商洽,率领绥远城旗民150人赴黑龙江省垦田,但因其不事农耕,多沦为难民,后多乞讨而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人民喜获新生,当家做了主人。如1958年在新城区31名各族代表中,满族代表就有11名,占代表总数的35%。在经济上人民政府为解决满族人就业问题,先后成立了脱坯社、满民刻写社、磨粉工、拆洗社、工艺美术社、电器修配厂、油工社等,满族人家失业者日趋减少。如1953年有满族78人参加工作,1955年有满族67人参加工作,1956年有满族73人参加工作,1957年有满族308人参加工作。至1958年,满族就业人口已达1&521人。在文化上,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1957年成立了新城区满族小学,同时在呼和浩特市第三中学内增设了满生班。1953年,为丰富满足人民的生活,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八角鼓业余剧团”,深受满族人民的喜爱和好评。
(二)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曹碾满族乡满族是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奉内务府之令,由直隶省宣化府保安州(今河北省蠡L县)调迁而来。因其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庄田,故亦称皇粮庄田,其每庄承种之人称为皇粮庄头。他们隶属旗籍,世代为右卫驻防八旗兵垦种庄田,交纳官粮地租。因其他处驻马口外,故亦称(驻马口外庄头)。他们直接归右卫将军粮饷府统辖。
他们初到曹碾圈地垦荒时,清廷共设庄头5人,圈地15处。每庄各给荒地60顷(6000亩),每年每庄需上交粮米200仓石。每庄设庄头及庄丁共20人,需自备籽种、耕牛、农器具等。初为纳粮庄,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为专纳银钱之纳银庄。
驻马口外庄田有东西之分,今曹碾满族乡为西圈,今丰镇县马甲G乡为东圈。初来庄头有15人,为10姓:张、李、韩、陈、梁、徐、王、邓、周、刘。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王、邓、周、刘4姓庄头因长期拖欠粮款,被清除旗籍,革退庄头,庄头本人及子孙被清廷谴往东北打牲乌拉处充当苦差,壮丁则遣散出旗为民。剩下的11家庄头,即时至今日的徐圈的徐姓、韩家G的韩姓、后二窑子的李姓、九龙沟的李姓、大圈的梁姓、陈圈的陈姓、宽沟的张姓、大圈的张姓、石太平的张姓、十三沟的张姓、七墩沟的张姓。曹碾满族的圈地范围:“南至长城,北至号畔”,各家庄田以土垄为界,并拌以石灰,时至今日仍依稀可辨。
庄头、壮丁除耕种皇庄正额地亩外,还有官拨属自己的私有土地,如余地、水冲沙压地、草甸地、养赡地等,为其生存立命之本。清室内务府是管理皇家事务的最高机构,其下属会计司负责全国各地粮庄事务,故庄头的继承、罢免、粮钱的征免,均由内务府掌管,具体事务先有右卫将军管理,后为绥远城将军管理。每一庄头在内务府也有具体的承管人,如曹碾梁姓庄头就隶属于内务府正白旗吉兰泰管理下。曹碾皇庄在11家庄头之上设有2名令催。他们直接负责并督促庄头征收地租,管理壮丁。如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驻马口外庄田的令催为张鹏、李蒿山。
皇庄的主要生产者是壮丁和佃户。驻马口外皇庄设立之初,便有佃户(多为山西晋北地区汉人)租庄头之地耕种,他们不入旗籍,地位较为低下。他们的租期三五年至十数年不等,有的世代租种,苦心经营,倍受皇室剥削。这些佃户与庄田旗户分村另住,满汉殊然,和睦相安。今曹碾满族乡中的满民村和汉民村等自然村落的形成,盖源于此。
民国4年(1915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丈放内务府庄地章程》,各地设立官地清丈局,丈放皇庄工作随之展开。民国7年(1918年),驻马口外皇粮庄田由官府丈放出售,满族人民坚决抵制,丈放之事遂告失败。不久。一杨姓委员带兵弹压,旗民不敌,丈放之事得以告成,庄田土地大部分被原庄头、壮丁及佃户购买。随着皇庄体制的瓦解,昔日的旗地变为民地,由旧时种地输粮、输钱,变为交税纳捐;身份也由旗人转为民人,由满族变为汉族;隶属关系也由清时的绥远城将军府变为绥远特别行政区凉城县。1949年10月以后,满族人民翻身得解放,政治上有了自己的权利,他们恢复了自己的族别――满族。根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日成立了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凉城县曹碾满族乡。
据1987年曹碾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197平方公里。总人口4058人,其中满族人口1960人,占总人口的48.3%。全乡有4个行政村:曹碾村、周泉(圈)村、大泉(圈)村、九号村、31个自然村,全乡有大小牲畜7200头、有耕地32&000亩,人均约8亩;有林地27&000亩,有草场牧场约5万亩。
(三)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东北20里处,是一群山环绕,河流纵横,绿树成荫,水草丰美的秀丽山庄。它土质肥沃,适宜发展农、牧、林业。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的满族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为守护清康熙皇帝第五女和硕瑞静公主(年)陵墓而定居于此。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康熙皇帝将五女和硕瑞静公主下嫁于蒙古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都棱郡王噶尔藏。随公主下嫁时的侍卫和随从有十姓(白、王、潘、李、孙、胡、董、汪、侯、肖)内务府满族镶黄旗旗人。其中:白姓为公主幼年时的乳母,王姓为公主管家,潘、李、孙、胡4姓为公主护卫壮丁。此次,他们以“陪嫁”为名,随公主来到喀喇沁右旗驸马府(俗称西府),主要工作就是服侍公主的日常生活和安全。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和硕瑞静公主去世,享年37岁。公主最初葬在王府旁的大西沟,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守园护陵。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在今十家村山坡上兴建了一座宏伟华丽的陵寝,十姓满族人也随之前往护陵,他们在公主陵西五里搭屋建舍,定居下来。因其为十姓人家,故称其地名为“十家”,盖因肖姓护卫壮丁继续留在旧陵未随迁而来、孙姓侍从绝嗣、胡姓奉令调回京城内务府所成。这七姓满族人世代为和硕瑞静公主首领祭祀,护山养林,同时也垦荒耕耘,以维持生活。
清朝时,由于十家满族是京城内务府旗人,故不受当地民治机构管辖,而为内务府及喀喇沁右翼旗扎萨克王府所辖,较之当地一般蒙、汉人民,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和地位。他们持有清朝皇帝恩赐的“龙牌”(上书“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字样)、玉影(清帝和公主画像),可以免除一切地捐杂税和丁赋徭役;同时,十姓满族人每年还可领取由清廷拨给的数量不等的俸银。实行满族人不仅在公主陵附近拥有土地,而且方圆数十里还拥有山林和牧场。清朝时,由于公主地位的崇贵,任何人路过公主陵时均需下马跪拜,否则予以严惩。
乾隆朝以后,清廷与扎萨克王府的关系日渐疏远,满族人的政治势力与经济待遇也逐渐下降。后随着人口的增多和俸银的取消,他们的生活日渐困窘。为生活计,他们除守护公主陵墓外,还将拥有的荒山坡地进行开垦,或招佃出租,或自己耕种。
辛亥革命后,十家村满族的土地被清丈而大量流失,他们仅靠收取微薄的地租维持生活。继尔,他们只好出卖山林、土地以度余生,加之天灾人祸、鸦片侵袭、盗匪猖行,多沦为赤贫;少数人通过放高利贷和倒卖鸦片,则成为地主。解放前十家村共有186户,870口人,土地3116亩。其中:地主和富民共25户,70口人,但占有土地1600余亩;全村有羊1300余只,地主和富农占有80%以上。说明土地集中严重,贫富差别悬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1955年成立了“民族联合社”。至1964年,十家村共有221户,977口人。其中满族201户,895口人;汉族18户,75口人;蒙古族2户,7口人。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日,又成立了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
据1987年12月底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为23.5万亩,耕地面积1.97万亩,林业面积6.11万亩;全乡有6个行政村(郎营、林营、十家、头道营、长皋),53个村民小组;全乡共1930户,共9143人。其中:满族为3625人,占总人口的39.6%;蒙古族2928人,占总人口的32%;汉族2590人,占总人口的28.4%。又据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共2185户,共9502人,满族人口3079人,蒙古族人口3939人,汉族人口2484人。其中十家行政村共30户,共1427人,满族969人,蒙古族334人,汉族124人。
(四)赤峰市郊区关家营满族乡
关家营满族乡位于赤峰市西北19公里处,旧称西庄头营子。康熙年间,清朝内务府在关家营一带圈地屯垦,设立了8所皇粮庄田,并派8姓庄头分别姓关、冯、傅、鲍、刘、杨、张、初。其中:关姓庄头原为山西太原满洲正蓝旗驻防旗兵,因过失而被谴派而来;傅、鲍二姓为当地蒙古族,土地的拥有者;其它各姓则为清室内务府上三旗包衣旗人。8名庄头各自承领的庄田地亩不详,但其总庄田面积东西长约30里,南北宽约15里。民人因其地称其名为“庄头营子”或“鞑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名为“大营子”村。
庄头和庄田在清朝由内务府会计司统辖,而有关任免庄头和征免庄粮等具体事宜,由热河总管(后为热河都统)处理。辛亥革命后,庄田制度瓦解,皇粮庄田被全部清丈出售,庄田旗民也多变更族别为汉族,并成为自耕农,隶属当地民治机构管辖。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该地置顺天村,治所在今关家营村。1940年,该村属伪满洲国翁牛特旗所辖。1945年8月至1949年月3月,该村又为翁牛特右旗英金河乐努图克治所,后为赤峰县初头朗区(七区)。1956年,在该村建民族乡。1961年,该村为当地铺人民公社治所。1966年5月,与当地铺人民公社分治,在该村设置大营子人民公社。1983年12月,该公社隶属于赤峰市郊区。1984年5月,大营子乡人民公社改为乡政府。1986年7月,改大营子乡为西庄头营乡。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当地满族人民的意愿,改西庄头营乡为关家营满族乡。
据关家营1990年底资料统计,全乡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有耕地47&116亩。其中:水浇地12&500亩;有林地47&775亩,森林覆盖率为21.3%;有草牧场51&800亩。全乡有9个行政村(关家营、马架子、王家营子、辛店、哈拉海沟、碾子沟、哈金沟、柳家沟、石界庄),29个自然村,46个村民小组;乡内满族小学1所,有学生380人,教师15人。据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乡总人口为10&924人,满族人口3170人,占总人口的29.02%;蒙古族人口2393人,占总人口的21.09%;其余多为汉族。其中:关家营行政村,共650户,总人口为2961人,有满族人口1240人,有蒙古族人口541人,有汉族人口1180人。
(五)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
满族屯满族乡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洮儿河与归流河之间的水草丰美的乌兰毛都草原上。清朝顺治年间,清军四处征战,当时乌兰毛都草原上的摔跤手敖日布征战有功,被封为领兵官。顺治帝令皇室萨木嘎与敖日布成婚,于是敖日布成为皇室额驸。敖日布不习京城生活,向顺治帝请求回草原生活,清帝恩准。于是敖日布与公主萨木嘎带领陪嫁随从仆人回到草原。当时共有6姓随从仆人随嫁而来:王、刘、董、白、金、高。其中有木、瓦、铁、石、金、银等手艺人和农牧猎民。额驸和公主初居于今吉林省通榆县一带,后迁至今乌兰浩特市附近,最后定居于今巴达仍贵苏木周边,并定名附近一山梁为萨木嘎山。敖日布和萨木嘎去世后,先被安葬于巴达仍贵苏木之萨木嘎山,后迁葬于乌兰哈达北山,此为今之公主陵。清廷在此修庙祭典,香火不断。
清朝中后期,随公主下嫁的刘、董、白、金、高姓随从四散而去,今兴安盟许多满族人为该5姓的后裔。只有王姓随从在公主陵附近的乌兰毛都草原以游牧为生,并坚持常年为公主陵祭扫护卫,一直到1949年。由于生活环境所迫,清朝末年他们渐弃满语,学说蒙古语,并以蒙古包为其居所。王姓祖先生有9个子女。老大至老四为女孩,不列宗谱,但仍称其为“家”;老五之老九为男孩(其中老八早夭),故有五家、六家、七家九家之称。其四家后代,只要彼此说出第几家之裔,便可互知他们其间之关系。这四家因是一个祖先的子孙,故不通婚,时至今日,满族屯的满族只与蒙古族通婚。清朝时,满族屯的满族因侍奉公主有功,康熙皇帝曾给他们颁有“龙牌谕令”(满族人称:诰命喜喜格),规定其后人可不纳赋税,不服兵役。1943年,被科尔沁右翼前期王爷喇嘛扎布强行烧毁。至此,在蒙古王公和日本军队的重压下满族人才始纳捐税和服兵役。由于乌兰毛都草原水草丰美,为畜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随着贫富的分化,一些满族牧人拥有了庞大的畜群与牧场。至1949年,满族屯最著名的三大牧主是道德宝、松布勒、安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屯长期归科尔沁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努图克管辖。日,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满足人民的意愿,成立了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据1990年满族屯满族乡资料统计,全乡有7个嘎查(白音乌拉、特布格日乐、阿拉坦敖都、乌兰敖都、满族屯、满都拉图、特门),10个自然屯;总人口3850人。其中:满族人口占30%;牧业人口3288人,占总人口的85.4%。全乡总面积3300平方公里,可利用草场面积165万亩,占总面积的33%,打草场面积41万亩;全乡拥有大小牲畜108&144头(只);全乡境内山冈上森林密布,多为大兴安岭松树。
(六)其他地区
内蒙古满族除上述聚居区外,大部分为清代公主下嫁时跟随而来的侍从之后裔。据统计,从1612年开始的满蒙联盟,至1912年清朝灭亡的300年间,清朝皇女和宗女共有153人下嫁于蒙古各部。其中:嫁于漠南内喀尔喀巴约特部4人、察哈尔部3人、科尔沁所属乌鲁特部2人、巴林部5人、敖汉部16人、翁牛特部3人、喀喇沁部32人、阿鲁科尔沁部4人、土默特部4人、归化城特默特部1人、苏尼特部2人、郭尔罗斯部1人、科尔沁49人、奈曼3人、阿巴嘎1人;嫁于漠北土谢图汗部6人、赛因诺颜部3人、扎萨克图汗部1人;嫁于漠南准噶尔部4人;嫁于西套阿拉善和硕特部3人;嫁于青海和硕特部1人;嫁于何部不详者5人;下嫁蒙古诸部153名公主中,嫁于内蒙古有名可查者达130人。满蒙贵族之间大规模之联姻,封必随之而来有大批公主侍从,他们原为内务府旗人,跟随公主下嫁后,因久居蒙古地区,其语言、习俗、心理逐渐蒙古化,至清末及民国初年,多数已改变族别为蒙古族;只有少部分满族旗人一如既往,保持了本民族的族别。今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兴安盟的满族大多数为公主随从的后裔;今锡林郭勒盟的满族,大多数为清代肃亲王之王庄旗丁的后裔;今呼伦贝尔市的满族,大部为清代黑龙江将军属下呼伦贝尔副都统、齐齐哈尔副都统辖下的驻防满洲八旗兵的后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支援内蒙古的发展与建设,从全国各地调迁而来的数以百万计。其中:迁入之满族人口为数不少,大多数居于内蒙古各地,尤以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为多。
先秦时,肃慎人以“&矢石e”为贡品,向中原王朝进贡;中原诸王朝也以赏赐的方式,回赐肃慎人许多所需物品,这可谓是商品交易的开始。北魏时期,勿吉人曾一次贡马500匹,贡使也达500人,这实际上是在庄严的进贡方式下进行的商品交易。勿吉人在“回赐”的名目下,满足了对中原物产的可求。隋唐时期,粟末H人所建的渤海国向唐朝入贡达130余次,实为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官方贸易。辽朝时期,女真人与辽朝贸易,还没有剥落贡品的外衣。女真人进贡的物品中,以马为大宗,岁贡马万匹。据《大金国志》记载:女真与契丹人的民间交易方式:“无钱,以物博易”,马、牛、羊已充当一般等价物。据《辽史》记载:女真人还以“金、布帛、蜜、蜡、诸药材等物品易于辽使。”明代,女真人与明朝的官市贸易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敕公制外衣下的朝贡贸易,二为马市贸易。女真人的贡品主要是马、貂皮、海象牙、雕、狐皮、豹皮、鹿角等,明朝回赐的物品有彩缎、绢、靴子、袜子等,并准许其用土特产品换取生活日用品,主要有:缎、布、靴、袄、米、盐、锅、铧、针、剪、瓷器等。还有马市交易,所谓马市,就是明廷以辽东开原、广宁、抚顺等地为中心,对东北各民族进行贸易交换所设置的一种定期性的官办贸易市场。明朝设马市的初衷是“夷利币帛,我收胡马。”以辽东马市为集散地&,南贸北来,北物南输,南商北贾、交错往来,他们云集辽东,贩卖谋利,视马市贸易为发财致富之“金路”。女真人与汉族互市贸易的日趋繁荣,带动了女真社会农业、畜牧业、狩猎业及手工业的迅猛发展。
清朝以来,驻防旗人成为职业军人,清制规定其不准从事其他任何职业,满族成为纯消费阶层。以满族聚居区为例:自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旗将士从右卫、北京及东北诸地迁居绥远城后,许多商人,尤其是晋商也随之大批迁入。他们租赁清廷预先修建的东、南、西、北四条主街的八面房屋,建号开店,主要为旗人出售日常生活用品。有些商铺经200多年发展,竟成为绥远城老字号。辛亥革命后,随着八旗制度的瓦解,旗民生计基本断绝,部分殷实满族人家也曾在街面上开店设号,以维持生计。
清朝以来,马市贸易成为了历史,但民间私市的传统却延续下来,并演变成了今天更为简单方便的集市贸易。集市是一种定时定点的集体贸易习俗。在内蒙古东部满族聚居区周围,一般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为赶大集,也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的“隔三”&小集。集市中进行的商贸形式主要有坐商和行商。满族俗语云:“家有万贯,不如开店。”意指开店营利是谋生的良策。
二、农业&&
清朝以来,满族以不同形式迁居内蒙古地区。生活方式主要有三种:城市型、牧业型、农业型。以绥远城驻防八旗将士为城市居民型代表,以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为牧业生活代表,以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赤峰市郊区关家营子满族乡、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为农业生活代表。其中,曹碾、关家营子满族乡在清代为“皇粮庄田”,所种粮食多被清朝内务府或附近驻防八旗将士所用,故在农业生产中更为典型。从清康熙年间以来,由于清廷对庄田管理严格,制度完备,使庄田中的满族农民精耕细作,并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掌握了农业技艺,并形成了自己的农业习俗。
(一)耕作
满族农谚云:“耕出生土,晒成阳土,耙成油土,种在湿土,整治粪土,增产五谷。”这是以耕地为中心的综合增产技术措施。耕地要深耕,它有抗旱和防涝等作用,可使下层未经充分利用的生土翻到上层,经日晒熟化,可增强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物的分解,释放出大量的有效养分,以补给农作物吸收。以凉城曹碾满族乡为例,惊蛰节气时,在上年秋耕的基础上,先用牛、马耙地,耙具多为“人”字耙和“工”字耙。耕地的目的是保好情,疏松土地,可使表层土壤平、细、碎,以便日后禾苗出齐长快。耕地之后是耱地,是在耕后随即进行的连续作业。农人有“土地耱得勤,粮食打满屯”和“耕地不带耱,不如家中坐”之说。耱地的目的是为了耱平地面,使地表形成一层紧密而表面又疏松的复盖层,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的良好耕作措施。
(二)播种
由于内蒙古春旱多风,表层土壤往往干旱较重,农人在播种前还要进行一次磙地(亦称打拉砘),即对土地镇、压,以使表层土壤水分不易挥发,使农作物种子得到了一定的水分和温度条件,可使其早日萌芽。播种的方法,内蒙古东西部有异。昔日,曹碾满族乡的耕种多用耧播,主要用于小麦、糜黍和谷子。播种时,一人在前迁马或牛,一人摇耧前行。这种耧有3条腿,每条腿上安有1犁铧,每次可播3行,摇耧人两只脚踩住3行中间的两条龙背上,这样可以走得稳播得直。播种的顺序一般先为小麦,依次为胡麻、谷子、马铃薯、豆子、莜麦、荞麦等。20世纪80年代之后,农家使用播种机者日渐增多。
在播种时,满族农家讲究轮作换茬,即在一块土地和一定年限内,按照一定的顺序轮换种植,以充分利用作物养地的积极因素。农谚云:“种地不倒茬,十年九抓瞎。”又云:“种对茬口田,十年定三年。”一般讲,种完麦子的地来年可种豆类和胡麻,种完谷子的地来年可种高粱或玉米,而不易种小麦和莜麦,种完荞麦的地来年不得种糜子。
(三)施肥
满族农谚云:“春送千车粪,秋收万石粮”,“人靠饭养,苗靠粪长”,“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20世纪70年代之前,农家种地均用农家肥,之后才多用化肥。绿肥类是指将绿色杂草翻入田地中以增加地的肥力,它具有丰富的有机质,既可以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又可以供给下茬农作物必要的养分。家畜的粪尿同栏里垫的草合在一起的混合物,称为厩肥,它有培养地力和改良土壤的作用。泥土肥是指下雨时从河的上游冲刷下来的泥土及河水泛滥时沉积而成的土壤。杂土肥是指坑洞土、墙土及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经过沤制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肥料。农谚云:“一年的锅头,二年的坑,熏透的烟土顶粪上”,即指杂土肥的重要性。
施肥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在春耕翻地时将农家肥均匀撒入,以肥地力;二是在播种时,将化肥与种子一同播种,以促苗生长。种地施肥虽不可少,但“上粪如配药”,因不同的农作物需要的化肥及多少各不相同。如马粪、羊粪是热粪,适应于凉地使用;牛粪和猪粪是凉粪,适应于热地使用;绿肥、厩肥和泥土肥等,适应于盐碱地使用。
(四)锄草
锄草和间苗,是田间管理的重要环节。锄田,即中耕松土,多灾禾苗2寸左右时进行,即每年的6―7月份。它可松土保墒,调节土壤水分含量;可提高地温,促进有机质的分解;可有效地灭草保苗,减轻病虫的发生和危害,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满族农谚云:“种在犁上,收在锄上”、“一道锄头顶道粪,三道锄头土变金”,“连锄三遍气死天,又增肥效又抗旱”,这些都揭示了锄地的重要性。锄地也有先后顺序,一般是先小麦,后谷子、豆子、玉米、马铃薯、胡麻、莜麦。一年中,小麦玉米和莜麦最少要锄2次,豆子、胡麻要锄1次,马铃薯则要锄3次(锄1遍,耧1遍,培土1遍),荞麦因种植时为慢撒、因不成行,故不锄。立秋以后,还要加强田间中、后期管理,因杂草种子如不清除,就会给第二年造成更大的麻烦。农谚云:“立了秋,更加油,丰收不到手,管理不罢休”。“锄地锄到黄,管理管到仓”,意指夏秋季田间管理的中心就是锄田。
(五)收割
内蒙古的农作物基本为一年一熟,因此抓好秋收是农家的重要工作。如果收割不适时,常因雨、霜、风、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农作物的损失。各农作物的收割期不尽一致,满族农谚云:“七月麦子,八月麻,九月荞麦收到家”,既指这三种农作物的收割时间。其他农作物的有关农谚云有:“秋分收黍子,寒露割谷子”,“秋分糜子,寒露谷,高粱守住霜降哭”等,说明高粱的收割最晚。马铃薯是农家粮食的大宗,收获也较晚,农谚云:“地冻车头响,山药萝卜正猛长”,说明其他大秋作物开始用车拉运,它却处于生长阶段。“寒露起薯,霜降开园”,意指马铃薯的收割期以寒露前后较为适宜。
内蒙古满族聚居区农作物的收割顺序一般为小麦、豆子、胡麻、荞麦、莜麦、糜子、谷子、玉米、马铃薯、高粱等。收割的方式一般都要镰刀割,只有西部区坡地的小麦需用手拔,故农家十分辛苦。
(六)储藏
每年阳历九月上旬,大秋作物相继进入成熟期,人们也进入了紧张的秋收阶段,此时应正确把握各种作物的收获期,及时收割,打场和入仓,以预防风、霜、雨、雹等自然灾害,确保粮食丰收。
满族农谚云:“三春不如一秋忙,秋收一日顶三晌”,“抢收如抢宝,过秋收把草”。这些都说明了收割入仓的重要性。“割拉晒碾藏”是秋收的五步曲:首先将农作物割倒后打成捆垛起,然后用马车、牛车拉回场面,再将作物解捆平铺于场面暴晒,再用马拉碌碡碾压,最后扬场庄粮入仓。
三、交通&&
绥远城在修建时除东、南、西、北4条主干道外,还建有大小街27条,小巷26条,全城呈棋盘状,便于旗兵的集中和战马的奔驰。
清朝在内蒙古境内设有5条交通驿道,满族民间称之为“官道”。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年),由于清廷对漠西准葛尔蒙古部战争的需要,先后设有五路驿站,即喜峰口、杀虎口、古北口、独石口和张家口驿站。喜峰口驿站:从京城到扎赉特旗哈岱罕站,总长2000余里,全程设有18站,其中蒙古站16处;杀虎口驿站:从京城到乌兰察布盟乌拉特3旗及伊克昭盟7旗,总长2200余里,全程设有12站,其中蒙古站11处;古北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左翼旗,总长有1000余里,全程设有16站,其中蒙古站10处;独石口驿站:从京城到锡林郭勒盟浩齐特部,总长1100余里,全程设有15站,其中蒙古站6处;张家口驿站:从京城到张家口,然后分两路,一路向西到归化城(呼和浩特市旧城),另一路向西北到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从京城经张家口至归化城总长1000余里,至四子部落旗960余里。该路设有7站,其中蒙古站6处。这五路驿站加强了内蒙古地区与京城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联系。
驿道多为宽敞和平坦的沙石土路,以利信使交通往来。清廷十分注重驿站的管理,每驿站设官兵及驿丁30人左右,并拨给一定数量的站丁地,使其一面当差,一面耕种。驿丁均编入旗籍,由驿丞管辖,汉族百姓称其为“吃皇粮的站达”。每一驿站盖有数量不等的营房,并昼夜备有数十匹快马。每当信使驰来时,会对驿丁高喊差送的&&哪一级文件,如有一日“六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不等,最慢也需“三百里急”。信使至,驿丁服侍信使换马,目送其策马而去,此为换马不换人;或由信使办理交接手续,由该站驿丁向下一站传递文件;一般主要文件,如军机处公文往往注明“马上飞递”字样,以示急要,不得耽搁。驿丁将信使所留坐骑精心喂养后,放之驿道,马便会按原路自动返回上一站,沿途走乡串村,任何人都不敢擅自牵扰。1911年辛亥革命后,驿道衰落,驿丁大多成为农民,一部分成为蒙古族,一部分成为满族,昔日的驿站成为今日蒙古族和满族的聚居地。
四、手工业&&
1.木匠。内蒙古东部区满族中多有匠人,主要有木匠、石匠、铁匠、瓦匠、银匠等,其中木匠用途最为广泛。木匠的五法是矩、规、绳、水、垂。矩:是木匠用以直角正方的工具;规:是画圆的工具;绳:俗称墨斗,是取平面直线的划线工具;水:取平的技法,一般用于水平法测量地基、坑沿等;垂:取直立之用,木匠多用其吊正。木匠对房架、门窗桌椅等多用榫卯结构,故所作木器多结实耐用。盖房上大梁时,满族人家多挂红布或贴“福”&字,并燃放爆竹乞福驱邪。木匠均拜鲁班为祖师爷,每逢节日或干完一组木活儿,均焚香上供祭祀之。
2.淘金。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多有沙金并溪流遍地。旧时满族农人闲暇时,多由淘金者。淘金前,多祭祀山神。淘金者一般为5~6人,其推有经验者有威信办事公正者为把头。淘金时,分工有序,有挖沙者、洗沙者、澄金者、做饭者、所得之金,多为平分,把头一般比他人多得一份。淘金时,多有禁忌,如坑道作业时,因“坑”的含义与坟墓相通,故不许说坑字,而换称为“井”或“洞”字;又如石头的“石”字与尸体的“尸”字同音,故称石头为“盖子”。得金临走时,要焚香磕头祭祀山神。此外,淘金队伍中一定不许妇女参加,据说山神嫌女人身体不洁。20世纪80年代之后,为保护资源及生态环境,淘金者日趋减少,并被明令禁止。
3.屠宰。满族俗语云:“秀才爱读书,旗人爱养猪。”内蒙古境内的满族农家,一直保存着养猪的先世习俗,就连操着蒙古语从事牧业生产的满族屯满族乡的牧民也如此。满族农家宰猪一般在小雪大雪和冬至时节。届时,将猪缚住放于桌上,然后在猪耳上撒少许清水,待猪摆动耳朵将水弹向空中,众人齐喊“领牲了!”意为上天已收到供品的信息。然后,居家执刀从猪颈部捅入心脏,将猪杀之。主人乘势将猪头、心肝、猪蹄用大锅煮熟后,先焚香跪拜贡于上天及列祖列宗,然后召集亲朋好友佐以烈酒聚食之。食毕,主人将头蹄下水的一部分赠送屠宰者为酬资,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约定俗成的惯例。1966年以后,杀猪领牲祭天祭祖等习俗逐渐废弃。
满族农家养猪虽然很普遍,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因猪长成后多出售卖钱以补贴家中日常生活费用。唯独过年是个例外,家家在年前都宰猪备料,以备过年做菜和包饺子之用。满族民谣云:“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又云:“小孩小孩你别哭,进了腊八就宰猪。”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期望杀年猪食年肉的心情。
4.理发。清代,内蒙古满族从事理发职业者极少,民国年间才有之。清朝时称理发为剃头。满族男子的发式,是剃去颅前的头发在脑后留辫子。清朝入住中原后,明令汉族男子改变留全发的习俗,否则就被处死,有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剃头匠们从事这一职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城镇路口繁华处,搭一布棚或席棚,即为理发店;二是匠人把全部的剃头工具用扁担挑之,走街串巷,上门服务。
剃头挑子上的理发工具主要有:剃刀、推子、梳子、篦子、水盆、手巾、布单、魔石、镜子等,还有一件极具特色的“唤头”,它由有一双钳形钢片和铁棍组成,匠人通过拔“唤头”发出的鸣声来招揽生意。剃头匠最基本的技术是剃头、梳辫、刮脸、其他相关技术有掏耳朵、剪鼻毛、修眉、染发、修正胡须和头、面、颈、肩部的按摩,只有这些手艺都掌握,才是合格的剃头匠。
民国以后,男子剪去了辫子,留起了分头、背头、平头、光头,城镇相继开设了新式的理发店,而街头巷尾的剃头匠仍然存在,但服务的对象多为老人与小孩。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理发技术和工具的普及,流动的剃头匠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5.店幌。民国以来,内蒙古满族殷实人家始置店铺商号,并在店前设有招牌,俗称“幌子”,这是满族人学习汉商习俗所为。店幌五花八门,千姿百态,大多悬挂于店铺门前之耀眼处,以招人注目。
店幌有以下七种类型。一是以实物模型为幌子,如绥远城体仁堂老药店悬挂着两串木制和铜制的大型膏药和丸药模型,绥远城福元贞纸码铺门前高悬着木制红漆大蜡烛为标志。二是以商品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德和义估衣铺专营寿衣和鞋帽,就在店铺门前悬挂一只木制的大靴子为标志,卖烟叶店则高悬旱烟管为标志。三是以商品附属物为幌子,如绥远城义盛泉兼营白酒,就悬挂一米多高的酒葫芦为模型,三义长缸房自制米面油糖,就在门前悬挂一盛油的瓶子。四是以灯具为幌子,灯上标有明显的字记。这主要用于夜间开市的旅店,澡堂等。五是以旗帘为幌子,如绥远城张记剃头铺前悬一白布旗帘,上书“张记剃头”&字样;酒馆也多悬挂旗帘,帘上书有店家字号,旗帘随风飘舞,字号时隐时现,使路人易于铭记。六是以文字匾牌为幌子,它多为有特色的商家所用,如绥远城大兴当铺、聚丰当铺在门额上方高悬一“当”字;马全喜茶馆门额上悬挂一“茶”字。七是以图案为幌子,如绥远城诸银匠炉铺门前均高悬“百隆幌”,高六尺,八面灯笼型,最上面刻有红嘴、绿毛麒麟,八面绘有八仙过海和福、禄、寿、财图案。20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后,传统的店幌逐渐被抛弃。
民间文学与民间文化
一、语言文字&&
(一)语言&&
满语,在清朝时多称清语,它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语支。清代初中期是满族臻于完善、成熟和发展的时期。满族入关后,随着统治疆域的扩展,满语的使用范围也骤然变大,满语这时已从后金的区域共同语发展到了清廷试图将其作为整个中国的全民共同语的阶段。但是在汉语的包围和强烈影响下,清中期之后,满语非但未成为名副其实的“国语”,反而被汉语迅速同化,日渐走向它的衰落之途。至清朝末年,除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语改操蒙古语外(含杂有许多满语词汇),大多数地区的满族多说汉语,只是在一些生活用语中还夹杂着一些满族词汇。时至今日,只是夹杂的满语词汇日渐减少而已。从另一角度讲,满语词汇极大地丰富了汉语词汇,从而促进了汉语的发展。
内蒙古满族常用的满语词汇:
嘎拉达:官员之意,泛指一切当官之人。
嘎拉哈:兽腿之距骨之意,可玩耍。
鼾拉子:口水之意。
榜式:指有技术的师傅。
牛录额真:指佐领官。
嘎杂子:指游手好闲喜滋事之人。
察必搭:指好事者,为贬意之词。
赤马糊:眼屎之意。
哈拉巴:为肩胛骨之意。
波楞盖:指膝盖之意。
挽单:指包袱皮。
钱褡裢:指放钱之荷包。
排叉:指房屋中的木隔扇。
饽饽:泛指饼及点心。
胡同:指小街小巷。
拉呱:聊天之意。
叨拉:聊天之意。
日馕:指快速向嘴里塞食物。
突鲁:指掉下去之意。
打马虎眼:指哄人之意。
巴塔:指吃、尝之意。
格对:指寻衅之意。
扒搂:指快吃之意。
坐腊:指反悔之意。
丝丝拉拉:指隐隐约约之痛。
挑萨:为挑拣之意。
捅鼓:指怂恿别人做某事。
出溜:指不图进取之意。
逼低:指讥讽挖苦之意。
密里麻得尔:指不明不白之意。
洋务:指干事磨磨蹭蹭之意。
喇忽:为粗心大意之意。
密马糊楚:形容人长得傻,不机灵。
蔫了巴叽:意为不机灵。
直不楞登:指说话不婉转,太直率。
兀鲁:指不凉不热之水。
黑麻咕咚:指天色极黑。
忽拉盖:指强盗之意。
G:指牲口圈之意。也指有围墙的院子,今多写作“库伦”。
旮旯:指墙角之意。
莫崩子:指快跑之意。
麻利:指手脚灵活,干事利索之意。
克:指去、走之意,如“克哪儿去呀?”
阿妈:意为父亲。&
捅楼子:指惹祸之意。
麻糊子:指鬼怪之意。&
祸搭:指祸首之人。
吉勒喀喇:指无处不到之意。&&&
特勒:指衣冠不整之意。
疏单:指距离之意。
糊里巴都:指头脑迟钝、办事不精明之意。
哈拉:指肉变质有异味之意。
勒里勒特:指衣冠不整之意。
}B:原意为耐寒草,今多指为鞋、靴。
坷碜:指丑陋之意。&
嘎姑:指情格怪异之意。
嘎沙:指残羹剩饭之意,后多指吃完喝光之意。
麻虎子:指鬼怪之意。
搂子:原义指祭祀之佛龛&,后多指惹祸之意。
格格:原指皇室公主,后泛指姐姐之意。
莫尼浑:原指呆傻之人,后衍化为“猫腻”,有玩鬼把戏之意。
木忽:原指坟丘,后衍化为坟墓中之女鬼。
二、文字&&
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同许多民族一样,满族先世最初也无文字,经历了漫长的结绳记事阶段。辽金之际,女真社会的政治、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传统的实物记事的方法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女真文字便应运而生了。由于女真人长期与契丹族接壤,受契丹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女真文是在契丹字直接影响和汉字间接影响下创造出来的。以契丹字和汉字为基础,加减笔画,或取其音,或取其义制成的。女真文字有大小之区别。大字为完颜希尹所制,于金朝天辅三年(1119年)颁行,称“女真大字”;小字创于金熙宗,于金朝天眷元年(1138年)颁行,称“女真小字”。女真文字的结构,完全采用汉字的笔划,也作方块形。女真文字创制后,不仅在官方文书中使用,而且在各路设立学校、置学官传授文字,这对保存和传播本民族历史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灭亡金朝后,留居中原的女真人大多习用汉语汉文,只有留居东北地区的女真人仍沿用女真文。15世纪中期,东北的女真人也多不认识女真文,女真文字被蒙古文字所取代。
16世纪末,努尔哈赤逐渐统一了建州女真诸部,使女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再使用蒙古文字已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于是努尔哈赤决计创制满文。明万历年二十七年(1599年),努尔哈赤命令额尔德尼、噶盖仿造蒙古文字母,制成满文字母,用以记录满语,这就是“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该文字一经制成就立刻投入使用。努尔哈赤废弃表意的女真文,改用拼音的蒙古文,在其文化史上,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老满文基本是由蒙古字母直接承受过来的文字体系,没有做大的变动。但因蒙古语的音位系统满语毕竟不完全契合,使得在书写满语过程中经常产生抵牾而难以克服。在老满文使用的30余年后,已到了对其非进行改革不可的地步。清天聪六年(1632年),清太宗皇太极令达海对老满文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满文,时称“新满文”或“有圈点满文”,亦即流传至今的满文。改进后的新满文,不仅科学地表达了满语的语言,达到了言文一致,而且还具有一般音位文字所未具备的优点,它能精确地展示出每一个音位,在某些方面甚至能表示出音位的区别特征。满语是满―通古斯语族中唯一具有文字形式的语言,清代东北许多无文字的民族均学而习之,为己所用,如锡伯族、达斡尔族、索伦族、赫哲族等。
满族入关前,除贵族外,大多官吏和人民,多不懂汉语,许多官衙机构,不得不设“启心郎”,进行汉译满的翻译工作。同时,清廷为迅速提高满族的汉语言水平,翻译刊印了大量的哲学和文学著作。如四书五经、《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封神演义》、《东周列国志》、《隋唐演义》、《说岳全传》、《平妖传》、《好逑传》、《英烈传》、《西厢记》和《金瓶梅》等。为便于沟通国内各民族文化之交流,清廷又编修了许多辞书,如《三和便览》、《五体清文鉴》、《御制清文鉴》、《清文虚字讲约》、《清文启蒙》、《清文汇书》、《清文补汇》、《清文指要》、《御制增订清文鉴》、《御制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御制四体清文鉴》、《清书全集》、《满汉类书全集》、《满汉同文全书》、《同文广汇全书》、《御制清汉对音字式》、《御制翻译名义集》、《同文韵统》、《翻译类编》、《六部成语》、《清文典要》、《清文典要大全》和《五体文书》。
由于清朝统治者极力推行“国语骑射”,所以满文不仅在满族中使用,而且在蒙古族上层贵族中和达斡尔族及索伦族中也通行,他们用满文撰写公文、小说、诗歌等,为本民族留下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
清朝后期,满族多使用汉语和汉文,使用满文的人越来越少,至民国年间已被弃之不用,只有民间和私塾中还学习满语文。内蒙古满族也有弃满文而学用蒙古文的文化变异现象,如科尔沁右翼前期满族屯满族乡之满族,以清初时多使用满语文,后因受周围蒙古族文化的强烈影响,清中期时已弃满文而多用蒙古文,并一直保持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7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立了满族小学。鉴于满族人多已不懂满语文的现实,1986年满族小学开办了一期满语文学习班,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巴达荣嘎讲教每周两个课时,学校要求满族学生尽可能都参加,不分年龄和年级同步开始,其他民族的学生可自愿参加。满族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满语文多表示同意和支持。继满族小学开设满语班后,新城区政府在职工进修学校开办了成人满语学习班,仍有巴达荣嘎讲授。开班时北京满文书院派专人前来祝贺,从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中掀起了一个学习满语文的热潮。
三、民族教育&&
清朝,专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旗人受教育而特设了各类学校的总称,亦称旗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上承明制,有国学与地方学之别。在京师的学校称国学或国子监,俗称太学;在地方则称府、州、县学及书院。八旗子弟入科举,始于顺治八年(1651年)。旗人与民人如步仕途,均需走科举考试之路,但旗人有专门的学校及学额,入选较民人为易。在八旗驻防各地,如盛京、吉林、墨尔根、呼兰、伯都纳、绥远城、热河、宁夏、庄浪、凉州、宁远城、惠远城、西安、成都、太原、青州、京口、江宁、荆州、杭州、广州等地均设有旗学。在以农业为本,社会生产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读书、应试、入仕是士子们千百年来的唯一本业,即所谓“科举为利禄之途”,“得之则荣,失之则辱”。由于旗人有专学专额,有科举入仕这一杠杆动力,这就为他们全面步入清代的政治生活提供了可能性与基础。入试者随着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不同考试,踏着童生、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之阶而步入仕途。
绥远城的官学校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即在筑城布局时就考虑了学校的设置,建有8所官学。
清乾隆八年(1743年),绥远城翻译官学始创,经将军补熙奏准,八旗左右两翼各设官学1所。史书记载:“绥远城请照归化城之例,两翼设立官学,于土默特二旗内,选蒙古教习二人,每学选兵丁子弟十人,令其教读。教习每月给银一两五钱,学生每日给大钱十文。”设立蒙古翻译官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往来公文亟需的满蒙翻译人才问题。时过3年,补熙根据满汉翻译人才欠缺的实际,又上奏云:“臣现将绥远城八旗兵丁内,考试满汉翻译,就中拣阅,只有三卷粗通,此皆由未谙汉文之故。臣前奏请城内设立蒙古学将近三年,俱各发愤勤学,甚属有益。请于绥远城内,照蒙古学之例,设立满汉翻译官学,令其教习。”礼部接奏本后,经乾隆皇帝批准,议复曰:“应如将军等所请,于绥远营八旗左右两翼各设教习一员教导。”为往来公文之需的满汉翻译人才也随之将予解决。
在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前,绥远城“八旗满洲、蒙古,原设官学五所”,课程主要是满、蒙、汉文及骑射武功。1785年,绥远城将军积福奏准:“裁汰原设五学外,设立满汉翻译学一所。将军衙门十五间空房内,设立满洲官学五所。曰:兴、校、庠、序、塾”。其中“厢黄、正白二旗一所,曰:兴学;正黄、正红二旗一所,曰:校学;厢白、正蓝二旗一所,曰:庠学;厢红、厢蓝二旗一所;曰序学;两翼蒙古一所,曰:塾学”。“每学,二旗官学生共四十名”,每学教习(教师)两名,学生共200人。并严格规定:“各旗佐领下,挑选闲散幼丁,年十五以上,二十岁以下,能习清(满)汉书者,各十名,按旗入学。”
绥远城将军对以上六学的教习选拔十分严格,史载:满汉翻译学“翻译教习,由部请题本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率同本城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笔贴式等官,监场考取二员入学。三年期满,如果行走勤慎,教导有成,该将军等出具‘教导有方’考语,保题以骁骑校用。”兴、校、庠、序、塾“五学教习”,每学二名,由八旗领催、前锋、马甲内挑取。”
时值“乾隆盛世”,学银得以保证,这6所官学,每年1所共用银43两8钱2分。其中:冬春每季用银13两5钱,夏秋每季用银8两4钱1分。
清末,驻防旗人考课多随所在地应试,绥远城旗人文试初随右卫驻防旗人附山西朔平府考试,并有专额。清光绪九年(1883年),山西巡抚为绥远城旗人考课方便而特奏:“绥远城驻防旧有学额,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厅既已设学,自应改归归化厅,一切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光绪十年(1884年)山西署巡抚又奏:“……&绥远驻防,向随右卫考试,今归化既有专学,自应即予改归。”在地方官吏的要求下,光绪十一年(1885年),礼部议准:“查绥远城驻防,向随右卫附朔平府棚考试,今归化等厅文童既准就近应试,所有绥远驻防文童,亦应如该署抚等所奏,改归归化厅考试,一切考试章程及取进学额,仍照旧例办理。”
绥远城的翻译考课则不随地方,由将军等亲抓应试。史载:“绥远城驻防翻译童生,由将军,副都统考试,均无定额,……三年两考,岁试于八月内考试,将取进试卷送部,科试于乡试前一年预期考试,如岁试恭遇恩科,亦于乡试前一年预期举行。均限定乡试年三月内,将取进试卷全行送部,照京旗办理。录科及童试均由该将军、副都统、城守尉等造办。令该士子前期十日投卷,亲身书写卷面,填明年岁及满洲、蒙古、汉军佐领,并注明应满洲翻译试字样,铃用印信关防。由将军、副都统先考骑射,合式者方准与考。驻防翻译童生,满洲、蒙古进额,均各五六名取进一名,至多不过五名。应试人数如在一百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一名,一百三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二名,一百五十名以上,酌加进额三名;毋论人数增多,总不得过八名。”
绥远城除有官帑资助下的官学外,还有地方个人捐资开办的学院及义学。学院、义学在清代十分兴盛。绥远城的书院首推“长白书院”,该校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将军定安“督劝八旗官兵捐建”,定名长白书院,校址位于“新城东南隅”。学院经费来源以建校“余款五千两发商生息,作为经费”;清光绪三年(1877年)“将军瑞联复饬归绥道阿克达春,集商捐银四千两,充备公费”,并于是年更改校名为“启秀书院”。对学院的管理,将军准“由八旗官员内选派协领等经理其事”,并“延请山长(校长)按月扃试。”课程多为经史、时务、论义、条对等,但兼习满、蒙文。学生多为满旗人,但“蒙汉人等愿应课者,均准人考。”&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将军贻谷兴办新学,启秀书院遂被改建成新式学堂――绥远城中学堂。
在清代的科举制度下,绥远城满洲八旗等驻防旗人除童试外,共考取进士1人,举人23人,武举人64人。进士:光绪朝的承先(满洲旗人)。举人:道光朝的塔清阿、尚阿泰、忠善、庆祥;同治朝的恒喜、承先;光绪朝的景秀、合色贲,尼克贲、文绪、全山,景廉、孟克图、音德纳、玛麟、穆腾武、英顺、文衡、锡麟、锡麟阿、瑞廉、通泰、倭什本。其中满洲旗人16人,蒙古旗人7人。武举人:嘉庆朝的色郎阿、斐仁、同伦岱、泰敏、素鲁克、哈禄堪;道光朝的怀塔、富成、爱星阿、苏x春、泰布、德通、赛尚阿、玉升、花沙图、苏x坤、特克什纳、萨凌阿、定碌、达杭阿、赛凌阿、额x春、全禄、乌什哈、纳玛山、图们泰、齐春、佛德、博勒忠武、萨拉山、增林、魁连、巴图尔山、音登额、庆祥、格棒额;咸丰朝的召群、达仁、逊彰阿、倭什浑、硕罕、多仁布、景春、春林、合色本、吉胜保、吉勒罕布;同治朝的札拉芬、布音图、怀塔,怀塔哈、巴图隆阿;光绪朝的荣春、布音达什、荣连、三音口、文升、文布、春凌、恩特贺、乌尔图那逊、布林、成凯、荣志。其中,满洲旗人58人,蒙古旗人6人。纵观绥远城科举中式者,进士只1人;文举人从清道光元年(1821年)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废止,共88年,中64人,年均0.72人。所以绥远城文举低于全国驻防旗学水平,如湖北荆州满蒙驻防旗人共中进士11人,文武举人达291人;绥远城武举较文举为优,基本同于全国驻防各地平均水平。由此可见,绥远城满旗重武轻文风气之一斑。
清朝末年,由于欧风东渐,近代新思潮的荡涤,清政府决定“废科举、兴学堂”,学习西学,举办新式教育,对旗学亦如此。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十二日,清帝下旨:“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设小学堂、中学堂,均归入大学堂办理,……各省驻防官学、书院,一律改为小学堂。”鉴于科举制阻碍新学,光绪二十九年清帝又谕令:著自丙午年(1906年)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于是为旗人教育特设的旗学,终于纳入了新教育体系。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身为“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理藩院尚书衔绥远城将军”的贻谷,坐镇绥远城。他“到任后,对于城内学务,颇多设置,以谋旗学之振兴”,并立即着手创办了3种新式学堂。贻谷首先将启秀书院“立行停止,改建中学堂。另挑八旗聪颖子弟入堂,按照学堂章程,分班教肄,兼习清(满)、蒙、洋文。”又设“蒙养学堂,挑选学生,授以清、汉各文,并习练体操,以备升入中学堂之选。”同时另设“蒙小学堂五所,择八旗幼丁肄业。”贻谷认为蒙养学堂和蒙小学堂的“学生未能骤语科学,然亦于诵经、体操外,其渐通粗浅算法、地理等学,以植初基。”这种“惟注重汉文,以培其本,渐及科学,以引其机,数载于兹,稍立基础,乃为进步之图”的初期办学方针,非常适合于当时旗人的实况。两校的经费,主要“筹自各旗佐”。以上三种学堂,当时共有学生500余人。课程则由于“学生程度尚浅,且未奉定新章”,教习只能因地制宜,适度而教。两年后,贻谷认为办学初见成效:“各学中不乏敏悟可造之材,其所习洋文、分数、较优于清、蒙文”;并形成“人近知问学,习争附入”之风气,一改过去部分旗人“驻防尚武,何必读书”之旧观念。贻谷在办学取得初效后,为满足旗人入学的需要,竭尽全力,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完成了对绥远城学校最后的增建及调整,共在绥远城设有6所新式中、初等及军事学堂。
1.绥远城中学堂。该校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在启秀书院基础上改建而成。校监督:陈光远。学生1个班共40人,学生发给津贴,其中领班8人,月津贴银5钱,余为4钱。课程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是;经学、国文、算学、英文、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博物。学校定有条规14则。全校共有教习8人。设教务提调、监学、庶务提调各1人,另有书手4人,夫役10人,厨夫1人。教习年薪银40两~14两不等,有俸禄者津贴20两~1两不等。校常年经费银达3600两。经费主要来源,一是“从前(启秀)书院经费,亦归为中学堂需用”;二是“八旗官兵认领绥远牧厂地,共340余顷,俟招佃得租,作为津贴中学堂公费。”
2.绥远城高等小学堂。该校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不单独设学校,而是附设于中学堂之内。贻谷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专上一奏章,陈述了建立该校的艰辛:“绥远中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均经奏明设立,惟尚阙高等小学堂,无承上启下之阶,失教育递升之序。奴才于本年三月间陈学务情形,业经声明,待财力扩充,始行筹设此项学校。诚恐点金之术,高等无成立之时,待米为炊,八旗有失学之虑。奴才筹为再四,拟将高等小学堂附设中学堂之内,籍资撙节。此项学生,即由初等学堂选其合格者升入,学生不难选,所难在多设一学,即须多用人员,多筹经费耳。兹幸中学堂承办教习各员,知奴才急于兴学,艰于筹款,皆愿尽义务担任兼办,屡请速成。始此则不必添设员司,而学校可增,学费可省。业于六月间饬令开学,一切名目课程,悉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学生共一个班50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经学、国文、算学、格致、图画、历史、修身、地舆、体操、科学。教习由中学堂人员兼办,不另支薪银,只添有书手3人,夫役4人。
3.绥远城初等小学堂。该校是在蒙养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是年,贻谷“将原设之蒙养学堂改为初等小学堂,以符名实。科学教习,本应多聘,只以筹款有限,暂选通达汉文亦知新学者,任副教员之职。名目课程,均照奏定新章办理。”该校校长:乔桐荫,庶务员:奢浑、钟祥。学生共40人,成绩优异之前10名,每月给津贴银1两5钱。学制为3年,期满合格者升入高等小学堂。课程: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教习有3名,司事3名,夫役5名,厨夫2名。教习年薪银30两~14两不等。该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有考试章程7条,斋舍规条7则,讲堂规条12则,体操规条3则,礼仪规条6则,放假规条6则,赏罚规条10则。该校常年经费为1320两银。
4.绥远城左右翼五路蒙养学堂。该校是在5所蒙小学堂的基础上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建而成。贻谷对该校的组建专有奏章:“兹由旧设之蒙小学堂五所,设法推广,分为东西南北中五路蒙学,每路设两学堂,共成十所,传集幼童,悉使入学。复于左右两翼分设半日学堂,专收寒酸子弟,既不使旷时失学,仍不误作苦营生。”左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是哈布尔札布、额尔德蒙额。学校有东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8名;东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中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20名;东南路高等养学堂,学生16名,半日学堂,学生60名。教习共5人,司事2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右翼五路蒙养学堂承办人不详。学校有西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西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中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次等蒙养学堂,学生18人;西南路高等蒙养学堂,学生12人;半日学堂,学生60人。教习共5人,司事2人,夫役6人。教习薪银6两~10两不等。两翼12所蒙养学校课程相同,共5门:经学、修身、历史、地舆、算学。常年经费共2&400两银。
5.绥远城满蒙学堂。满蒙学院亦称清文学堂,满蒙文初为绥远城中学堂的两科,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经贻谷奏准,独立成校。贻谷在奏章中云:“……又清、蒙两科,前已附入中学堂,俾学生兼习。嗣因中学堂改照奏定章程,科学更订,界限宜清。又奉部咨,注重国语,于是另设清文学堂,蒙文附之。国语为创垂成宪,习焉不讲,既羞于数典,更窘于为公。另立一科,俾业精于专,速成犹易。其蒙文之设,则因绥远统辖乌伊两盟,日与蒙接;现在报垦愈广,交涉愈多,翻译需才,亟应预为造就;藩服亦朝廷赤子,并令来学,冀可开通蒙智,藉以联络蒙情。”该校承办人:普样、哈布尔扎布、吉兰。学校共分四斋(班),一斋学生37人,二、三、四斋学生均36人。课程有3门:四书、满文、蒙文。教习8人,司事2人,夫役4人。教习月薪银3两~4两不等。全校每月经费银37两5钱。
6.绥远城陆军学堂。清末,清廷鉴于八旗与绿营兵制的颓败,为抵御外侮及绥靖全国,在各地积极兴练新军。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绥远城将军信恪“创设武备学堂于(启秀)书院内,而书院仍照例举行月课”,从而形成了一地两校的局面。贻谷到任后,迁其校址。他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九月奏称:“惟该书院规模较小,不敷武备学堂之用,奴才现将空闲旗署一所,改作武备学堂。”并将新迁址的武备学堂更名为陆军学堂。该校监督:陈光远。学生为1个班60人,均为身强力壮、粗通文化的旗人子弟。学校定有规章条例20则。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修身、国文、英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训诫、操练、兵学。教习共5人,帮教习2人,学长2人,提调1人,司事4人,稽查6人,书手1人,乐兵3人,差役9人,教习年薪银10两~20两不等。该校全年经费银达5053两。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民国元年(1912年),新城绥远中学堂裁并于旧城归缓中学校;其他各学,经辛亥革命停办。民国元年,绥远厅与归化厅并为一县,其小学亦由县另行设置。自此,生存了173年的绥远城旗学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旗人的教育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满族在共享全区教育资源的同时在呼和浩特建立了专门的满族小学和幼儿园。
满族小学,位于关帝庙街。1956年9月成立,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两所满族小学之一。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4820平方米,配有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闭路电视系统、塑胶跑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2004年有教职工90人。其中:大专以上65人,占总人数的72.2%;高级职称44人,占总人数的49%。共设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07人。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将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并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该校继承和发扬满族文化传统,积极开展“太平鼓”,“八角鼓”、“珍珠球”等满族传统文体活动,历年来这些活动在市区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深受欢迎!满小已跨入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行列,先后被授予“呼市青年文明号”、“全国少先队标兵红旗大队”、“呼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满族幼儿园,位于元贞永街。是内蒙古唯一的一所满族幼儿园。该园于1986年在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三幼儿园的基础上改建而成。2004年有教职工61人,教学班14人,共招收幼儿520余名。该园被评为全市一类甲级幼儿园,被呼和浩特市教委评为“最美儿童乐园”。此外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内蒙古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幼儿园”等称号。该园编排的具有鲜明满族特点的儿童歌舞多次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演出中获奖。
四、民间文学&&
满族民间文学是满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中创作出的口头作品。它集中地反映了满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民族心理,表现出了他们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并在民间时代流传。满族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民族性、集体性、口头性和传承性。由于历史的原因,自清末以来,内蒙古的满族人基本上都是用汉语,因此流传至今的民间文学作品大多是用汉语流传下来的,仅在一些神话故事、说唱艺术、歌谣、谚语和谜语中夹带有少量满族词汇。
(一)神话传说
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起源神话和祖先神话。
神&话&&起源神话是指人们解释山川万物的形成以及人类起源、万物来源方面的神话故事。如《天神创世》神话讲:从前没有地,天连着水。天神阿布卡恩都里造了一男一女放在石罐中漂于水面上。后来石罐中人繁殖多了,于是天神用土做了一块很大的地,把地放在水面上,并令3条大鱼驮着地。由于小天神贪婪,没有按时送食喂3条大鱼,它们饥饿难耐,忍不住晃动身体,大地也随着晃动起来,这便是地震。天神的弟子耶路里与恶魔兴风作浪,专门残害人类,天神便把他撕成碎片,于是碎片变成了一座座高山。这个满族人世代相传的神话,不但回答了原始人类最关心的有关天地的起源,同时也解释了地震和高山的由来。这些神话具有奇特丰富的想象,为人们了解满族先人们的世界观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
祖先神话是指关于满族祭祀的祖先神的神话。这些神话大多是歌颂祖先的功德,以及他们对本氏族、本民族所作的贡献。满族祭祀的祖先神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氏族和每一个哈拉所祭祀的神各不相同。苏木哈拉氏(苏姓)祭祀的是吉祥神。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西安远旗广告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