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72回售权 持有至到期日到期无法回售权 持有至到期怎么办

雪球访谈:优美、王海旭_华未
经历了2013年的大熊市,从整个信用债情况看,由于企业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还处于不断累积过程中,信用债风险仍在高点,但经历13年断崖式下跌之后,2014年的债券市场有哪些投资机会值得投资者关注?
  目前企业债是空仓,持有转债。
  做企业债,你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做差价。持有到期,还本付息的话,你的收益从你买入时就确定了,所以,债券被称为“固定收益”产品。但债券会因利率、风险、供求等因素的影响,净价有涨有跌。
  实质性违约的概率无法计算。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支债券出现过实质性违约,以前的云南城投、11海龙债最后都是政府兜底了,最近的中诚信托,也在传山西省政府会兜底。所以,是不是会实质性违约,可能不是看企业的偿还能力,而是看政府的这种体制是不是会改变。政府兜底对债券投资者来说是好事,但对金融体系是不好的。大家都觉得,再垃圾的债券,都不会违约,于是有越来越多抱侥幸心理的、无风险承受能力的人去买垃圾债,如果真有一天政府不想兜底或无力兜底的时候,这些人寻死觅活,政府的麻烦会越来越大。所以,我想实质性违约,是迟早的事情,只是看哪个政府愿意开这个“不好”的头,但实际上是做了件好事,让大家都学会自自己对自己负责。
  112072湘鄂债,2013年预亏,还有一年多可回售,能顺利回售的话年化收益18%+;122115华锐债,2012年亏损,2013年预亏,日可回售,顺利回售收化收益24%+。
  个人投资者可以尝试投资不需要研究信用质量的标的:A类基金是个很稳健的好品种,可以用不急用的钱长期持有;分级A就像个永续的浮息债,现在收益率比较高,也是因为受市场利率上行的影响。另外还可以投资债券基金,这里推荐折价的债券封闭基金,不仅获得债券收益,还获得折价回归收益。
  机构账户在企业债派息时不扣利息税,但合并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的避税手段,一般是派息日前卖掉,派息日买回。现在也有券商提供大宗交易避税,约定式购回避税,这具体看你的券商。或找朋友的机构户代持几天避税。
jisilu:避税提醒---请在债券登记日(付息前一工作日)之前卖出,具体信息以公司付息公告为准。
王海旭_华未:
  122073云维债,2012年亏损,2013年预计扭亏,年报出来不亏的话,至少还有流动性;122107安钢债,2012年亏损,2013年预亏,如果年报出来确认亏损,就暂停上市,持有者就不能卖出了,期间公司发什么什么不好的事情,投资者只能干着急。
  提高久期要优于增加杠杆。看高收益债不能看负债率的,要看资产变现率。
  工资在贷款偿付之前,贷款在债券偿付之前。托底,要是有学名的话,应该叫“暗保”,暗中担保。债券也有啊,城投债就有:城投背后是地方政府信用的“暗保”。国开债、铁道债也有,背后是中央政府的信用。
  南钢背后有复星集团,我有一些研究。我认为,南钢收益率非常有吸引力,机构在没有赎回压力的情况下14%配置没问题,10%都还是有吸引力的。下调评级到AA也不会产生太大的亏损压力。
  A类基金,两个事儿:1、约定利率怎么算;2、提前折算规则是什么。A类基金的老师是“紫葳侍郎”!
  企业连续亏损两年,可转债也是要停止交易的。
一个保守投资者:作为非专业垃圾债投资人,我的思路是,首先只选有担保的,其次看担保企业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具有偿债能力,请问这个思路是否可行?
优美:挺靠谱的。现在的情况下,我一般是这样选---1,高折算、0.8以上;2、有抵押;3,流通盘够大;4,回售/到期时间短。
  在市场情况有变的时候,有回售或到期时候短的,可以早一点抽回资金,投资到别的品种。所以,一般X+Y型的债券比较不错,进可攻退可守,可参考这篇博文
王海旭_华未:思路清晰,保障有力。可以作为很好的投资思路。可行!请稍微注意担保公司的水平如何,有的担保者自身难保,有的担保者实力雄厚。是否具有偿债能力是个深厚的功夫。还请关注流动性、久期。
张天天:优美提到了不少中低评级债还是不错的,但是由于其评级低,无法通过正回购加杠杆,在YTM和回购利率稳定的前提下,明明可以通过高评级债加杠杆获取稳定收益,还有什么动力冒风险去碰这些中低评级债呢?
优美:不错,有正回购的同学是尽量选高折算的,一般都是高评级的。也有很多同学没有正回购功能,思路不同。
王海旭_华未:这赌的不一样。债券投资者加杠杆有三个维度:加久期、降评级、加套作。三个都加就是急眼的赌徒。根据不同的信用研究水平、不同的宏观经济判断,来决定如何下注。“可以通过高评级债加杠杆获取稳定收益,还有什么动力冒风险去碰这些中低评级”的逻辑错误在于“加杠杆(也就是套作)”是赌“未来资金宽松”;低评级是赌“企业偿债能力被低估”。赌的不是一个事儿。
雪球访谈-中信建投黄文涛-北京人:12三维债,公司营业利润从13年下半年开始恶化,目前来看到期收益率超过15%,但是风险也比较大,目前距离到期仍然有4年。公司是民营企业,外部支持力度可能比较小。因此不建议越跌越买。
雪球访谈-乐瑞资产王笑冬:个人投资者看债市可主要看三个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CPI、货币市场利率(7天、1个月回购利率、银行理财利率),当着三个指标有一个趋势性上升的时候,即需回避。
&&&ST超日8580万公司债利息无法兑付
为国内首例债券违约
  国内首例债券违约出现。,*ST超日公告,“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8980万难以全额兑付,只能支付400万。这让“中国式”刚兑的最核心领域“公募债务0违约”---今晚成为泡影。
  11超日债3月7日兑付利息日一直牵动市场神经。根据深交所规定,发行人需在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在深交所发布公告。技术上讲,在付息前3个工作日发行人需要将足额的现金划转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晚的公告则表示,由于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拟于3月5日将付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剩余付息资金尚未落实。
  之前,上海超日在1月业绩修正公告中显示2013年全年亏损在10.5亿到14.5亿之间,远大于3季报-5.34亿元水平,4季度单季度亏损在5亿元以上。对于业绩修正,上海超日的解释为子公司连续停工、变卖海外电厂所预先的固定资产减值。国泰君安分析,考虑到2013年3季度所有者权益仅剩余7.02亿元,最保守的估计,上海超日权益余2亿元,资产负债率接近97%。资不抵债已形成,股票、债券退市无疑。
  经历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11超日债已于2013年7月暂停交易,又因发布亏损105000万元-145000万元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将在年中与股票(*ST超日)一同退市。2013年1月上海超日曾经以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并且导致评级公司鹏元资信收到证监会的“警示函”。
  在今晚之前,重组是避免11超日债成为公募债务违约第一单的最直接途径。在过往,以山东海龙为代表的过往问题债券兑付来源于地方政府主导下,商业银行的必要债务减记,从而推动重组方的介入,进而解决债务兑付问题。而在利息兑付前夕,上海超日对应股票因拟披露重大事项而停牌,再次给予投资者对于重组事宜的一丝念想。
  而今晚的公告,击碎了投资者最后一丝幻想,“中国式”刚兑的最核心领域“公募债务0违约”成为泡影。私募债务违约开始向公募领域波及。11超日债此次违约,无疑将对交易所其他高收益债带来负面影响,打压全市场风险偏好。市场对信用风险的关注度将再度提高。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微博表示,11超日债违约,刚性兑付打破第一单。债市信用利差扩大,风险偏好降低,低评级债券受影响,高信用短久期债券成为避风港,交易所资金紧张。银行更加谨慎,流动性或因此收缩。各类债券违约或进入倒计时。刚性兑付打破未必是坏事,不破不立,风险释放有利于市场出清、结构调整和改革推进。(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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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可转债——公司与投资者的博弈
主页 & 上市公司
2002年 第三期
可转债——公司与投资者的博弈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由公司发行的、在一般债券上附加期权的一种债务工具。持有者有权在将来的特定时期内根据某个特定的转换比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该公司发行的股权。根据我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可转债的发行实例中可以看出,可转债的利率大大低于普通的企业债券,这是因为可转债内含了股票期权,两者的利差是投资者为这份期权付出的成本。通常可转换债券是可赎回的(Callable),即发行者可在将来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购回。一旦公司决定赎回该债券,则在债券购回前,持有者往往可以选择进行转换。因此购回条款通常赋予发行公司具有强迫债券提前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而持有者则别无选择。同时,可转债还须设置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回售条款。如何设计可转债的条款及如何根据债券条款进行投资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选择。&&&&发行可转债可使上市公司融资和实际投资决策相匹配&&&&可转债的发行可以形容为上市公司的“后门”的股权融资。&&&&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方面来看,进行其它方面的股权融资收到多方面的限制。如中国证监会今年3月29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配股发行间隔需要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并受10配3比例的限制;同时国有法人股东大多放弃配股,配股价与市场价格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折价,所以实际筹集的资金量并不大。增发必须三个会计年度连续赢利,《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办法》出台后,增发新股须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进一步影响了企业增发新股的积极性。发行可转债可以低成本筹资,且可以推迟股权稀释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只要公司经营前景乐观,企业就可以可转债基于未来高价股票的股票期权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又优化了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股本收益的改善,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从企业自身的融资选择和实际投资决策而言,发行可转债可以解决企业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在时间上的不匹配。在许多情况下,基建等大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超出了企业可能的发行债券的期限范围。债券到期是又要进行再次融资,增加了融资费用。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保证企业的安全运行。&&&&当企业要进行两个阶段的融资并且未来项目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时,发行可转债可以节省二期融资费用并控制企业的过度投资。考虑企业先后有两个项目要进行融资,当前项目的融资期限和收益都是确定的,而第二个项目的各项要素暂时不能确定。若进行两阶段直接债券融资,一期投资的收益留在公司内部并帮助向二期项目融资;若事实证明第二个项目投资价值不理想,可以少融资或取消第二阶段的融资。两期单独的债券融资通过迫使管理者还给市场资金来给第二个项目融资,可以避免过度投资问题;但如果第二个项目是可获利的,公司必须承担额外的全部发行费用。发行可转债是解决两阶段单独债券融资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第一阶段为确定项目债券融资,一方面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有保障,另一方面如果第二阶段证明项目收益足够好,公司股价上升,债券持有者会愿意在债券转换期将债权转换为股权,把资金留在公司直接用于第二个项目的运作,节省二期融资费用;反之,如果证明项目收益不够好,公司股价下跌,债券持有者不行使转换权而将债券回售给公司,从而可以控制过度投资问题。&&&&有些可转换债券还设置强制转换条款,通过一期债权全部转换为股权,减小了财务杠杆,继续的额外融资可以不受公司债务额度的影响。&&&&可转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保证本金的股票”&&&&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可转换公司债与股票最大的不同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不转换,作为一种低息债券,投资人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票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赢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而且有些债券还设置了回售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固定的利息收入,通常高于普通股红利,否则,可转换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可转换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债券持有者在一定时期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权利。在转换价格一定的条件下,市场股价越高,对投资者越有利,对原始股东越不利,因为股权的稀释会影响到原始股东的收益。因而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设置了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保护发行人利益的条款。另一方面,当公司经营业绩不好时,股价持续走低,低于转换价格时,从债券到股票的转换会给转债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承担着股价下跌的风险。因而,为保护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可转债的主要条款中一般还包括回售条款。回售条款的存在,将使公司面临比配股、增发更大的经营压力。&&&&赎回条款是发行人的看涨期权&&&&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债券的持有者在向公司购买一份股票期权的同时,又向发行者出售一个看涨期权。这个看涨期权包含在债券所报出的收益率中,附有赎回条款的债券应比没有赎回条款的债券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利差为公司为这一期权的拥有付出的代价。&&&&因而,赎回条款的设置可以在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之前起到强制债券持有人转股的作用。这样,在企业经营前景良好,股价上升空间大时避免债券持有者无限制地行使股票期权,坐收股价上涨带来的利润。&&&&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机场转债和鞍钢转债设置了提前赎回条款,而重点国有企业发行的南化转债、丝绸转债和茂炼转债没有这一条款的说明,但设置了到期前及到期日的强制转股条款,从而保证了债转股目标的实现。&&&&回售条款是投资者的看跌期权&&&&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即债券的持有者在向公司购买一份股票(看涨)期权的同时,又向发行者购买一个看跌期权。这个看跌期权包含在债券所报出的收益率中,附有回售条款的债券应比没有这一条款的债券提供更低的收益率,投资者要为这一期权的取得付出代价。&&&&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已发行的可转债中都设置了回售条款,其中重点国企发行的可转债设置的回售条款与一般上市公司可转债的回售条款不同,规定若公司股票若未能在距可转债到期12个月以前上市,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予本公司。&&&&&&&&&&&文/卢庆杰
《上市公司》
(2002年第三期)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2.4亿缺口压顶 ST湘鄂债或成公募债券本金违约第一单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4月2日,中科云网公告称,2012年公司债券(ST湘鄂债,112072)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日,截至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公司方面表示,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此前,中科云网2012年4月发行了4.8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三年末(日)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今年4月5日,公司需要兑付的债券本息规模约为4.02亿元。  “继超日债和华锐01全额兑付之后,ST湘鄂债实际上已经是目前公司债领域最大的一个风险点。”对此,国泰君安分析师张莉如是说。  当天,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留给公司的时间的确很紧急,公司只能尽最大努力来筹措资金。现在,我们也没办法确认,能否全额回售兑付。一旦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该人士坦言,当前公司的核心工作仍然是化解公司债违约风险,在此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公司无法获得再融资,公司新业务也难有大额资金投入,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3月27日,针对中科云网公司债兑付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采取了相关监管措施,下一步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督导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处理债务偿还问题。  据此,证监会采取了三方面监管措施,一是约谈广发证券,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二是督促公司定期披露债券兑付安排和资金筹集进展,及时准确地揭示风险;三是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经营风险、股票相关风险等。  “总之,ST湘鄂债到期回售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有望成为公募债券领域本金违约第一单,从而打破债券刚兑魔咒。“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姜超认为。  姜超预计,因公司流动性困局短期难破,最终违约可能性大。“目前,公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的增信资产2.66亿短期难变现,商标出售尾款约4000万尚未收回,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并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且偿债专户涉法律纠纷还处于冻结状态,短期内或回天乏术。”姜超称。“届时,公司若不能全额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本期债券将构成违约。”  另据广发证券当天披露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称,截至公告日,发行人于民生银行开立的“ST湘鄂债”偿债专户余额为1039万元且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于华夏银行开立的“ST湘鄂债”偿债专户余额为0元。  “过去刚兑难破的重要原因是大量散户参与,公司债新规明确引入投资者分类制度,将散户排除在风险资产投资之外,存款保险制度也已正式出台,这些防火墙的建立有利于隔离刚兑打破后的风险传染。”姜超如是说。(编辑:禾田)
*除《中国经营报》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经营网立场。如本网所刊载稿件、图片涉及版权问题,请版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6.60%,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6.60%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1锡业债”。投资者参与回售“11锡业债”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期:日、8月4日、8月5日、8月8日、8月9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日。  现将本公司关于 “11锡业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1锡业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 人民币12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6、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利率、期限及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6.6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  9、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10、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期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日。  12、付息日期: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兑付日期: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担保情况: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2016),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6.60%,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6.60%,即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日至日)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日、8月4日、8月5日、8月8日、8月9日,共5个工作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  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购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本次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直至存续期届满。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日至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6.60%。每1手“11锡业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6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RQFII)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9.4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的登记公司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完税证明,请于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本公司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汤发  联系人:潘文皓
李泽英  联系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661000  2、主承销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毕宗奎、崔威、陈晔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3  传真:0  3、托管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  传真:2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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